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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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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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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他可谓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设友公社文章阅读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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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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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给每一个学生发了一本国学经典的书,其中有一部分的内容是《弟子规》。于是我做完作业有时间时就会和妈妈坐在沙发上一起读,妈妈还为我解说意思呢!妈妈常说,学习《弟子规》对我们很有帮助,它教育了我们在生活上、学习上很多做人的道理。

今天晚上,妈妈和我又在大声地念到:“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妈妈解说道:“父母亲叫你的时候,要立刻答应,不能迟缓;父母亲让你做事的时候,要马上去做,不能拖延偷懒。对父母的教诲,要恭敬地聆听;对父母的责备,要顺从地接受。”听到这里,我低下了头,因为我想起我平时也真的做得不对。有时我做作业或者学习不够认真,父母会说我几句,可是我不但不虚心接受父母的教导,而且还觉得父母好啰嗦好烦,乱发脾气。现在我看着手里的《弟子规》,暗暗下定了决心:以后一定要听从父母的教导,还要虚心的接受父母的批评。例如:妈妈经常说我的东西乱放,书桌上摆满了学习用品、玩具,每次都是她帮忙收拾。以后我要用《弟子规》中还提到的“房室清,墙壁净,几案洁,笔砚正”来警惕自己,每次做完作业我一定自觉地把学习用品和玩具放好,不再让妈妈为我操劳。

《弟子规》中有许多道理值得我学习,这真是一本让我百看不厌的好书,人生在世,品行不是天生的,必须在幼小的时候就开始培养。《弟子规》中要求我们首先要端正自身的品德,其中包括孝、悌、礼、仁等。其次教会了我许多好的学习方法,不仅仅要认真学习,还要学以致用,这样才能真正地读懂好书,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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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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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英文原名:Robinson Crusoe,,直译作鲁宾逊·克鲁索)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着的第一部小说,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这本小说被认为是第一本用英文以日记形式写成的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头衔。下面是一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扉页上的“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句话,觉得有点不服气,心里嘀咕着:“别小瞧了我们!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这么说……”但是我读完后,我曾一直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鲁滨逊……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而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才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他那样的坚强。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努力求生吗?不,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随机应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我更没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食人族用人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我与鲁滨逊相比,自己是软弱与无能的。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处在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和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二百相信这句话。这本书向我展示了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业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我想我应该拿出所有的精力努力地向他学习,不仅仅是为了社会,为了父母,更是为了我自己的将来。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未来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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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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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百万英镑》这本书,我的感受很多。这本书讲了一个人意外得到了一百万英镑,然后从一个乞丐到每个人都尊重他的传奇经历。

这本书的作者很幽默,那个乞丐得到了一百万英镑,原因是两个人打赌,看那个人成为富翁之后,一个月的时间,不花一分钱能不能生存下来。结果,那个人从以前人见人烦到现在人人都想巴结他。他去那个饭店吃饭,还没等掏钱,那个老板恨不得把这个饭店送给他,去买衣服,因为找不开钱,老板送了他很多衣服,他去的那个饭店,一夜之间火了。

那个人一个月之内,竟然和皇家贵族平起平坐,甚至许多伯爵也很尊重他。结果,一个月之后,那个人没花一分钱就过的好好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世界上有多少人世故圆滑,如果不是,那为什么那个人以前受人之气而现在却受人尊重,所以,我希望世界上不要再有这种人了,世界上毕竟有正义感的人还是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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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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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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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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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假刚开始的时候,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像大灰狼的警犬,名叫“大灰”。后来,被阳光大马戏团的高导演买去来扮演大灰狼。在这里虽然生活过得还行,但是被那里的动物和人看不起,一直被欧打、排斥。

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人们喜欢以貌取人,差别对待。明明同样是狗,长得像狼的大灰却不能像其它狗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即使它表现优异,动作敏捷,杂技表演得最好,还是受人排挤。在阳光大马戏团的动物都有睡窝、有食盆、有饮水机、还有彩球、电子兔等玩具。可是大灰住进了一个用钢筋焊的铁笼子里,阴暗潮湿一股腐烂味。看到这儿我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大灰实在太可怜了。别的动物都住进了高档房,它只能住笼子。只怪人类太冷漠无情,同样是动物偏要以貌取人。

看完了《狼王梦》认为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差别对待,对待动物要公平。不仅是对待动物,人与人之间同样要互相尊重,不能以貌取人,内在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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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背影》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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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震天撼地,刻骨铭心;有一种情感人肺腑,催人泪下。今年五月,我看了朱自清写的《背影》之后,深刻地感觉到在这个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最令人感动的就是父子之情。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地样子。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不由得触动了一下内心的神经。朱自清的父亲是平凡的,他能做的只是叮嘱房好生照料自己的儿子,还要拖着肥胖的身躯,穿过铁道去给孩子买橘子。虽然当时的作者已经20岁了,但在父亲的眼里,孩子依旧是那么的不懂事、不成熟。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回首了童年,突然发现在父亲严厉的爱下却隐藏着种.种的好,也理解到了父亲对我孩时的种.种用心。我们从小都是唱着《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儿歌长大的,却忽视了父亲对我们的爱。但是现在长大了用另一种思维去思考和理解的话,不难发现其实父亲的爱也可以像母爱一样温暖。在《背影》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尽管后来的生活父亲因老境的颓唐而每每迁怒于家人,但对儿子的爱却从未改变。或许在每一个父亲的眼中,我们总是要依赖于他的护佑。为了能够让孩子不受伤害,父亲都会把满腔的爱都倾倒出来。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爱和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父亲母亲,不管我长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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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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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到它时,就被它吸引住了。故事中的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在流浪的过程中,他做了许多事,遇到了很多坏人和好人,吃尽了苦头。

三毛是个善良孩子,当他看到一位老人很饿时,他从口袋里掏一块烧饼,分一半给老人吃,老人很快就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饿极了,虽然他自己也很饿,但他还是把留下的一半块烧饼又给了那位老人。

三毛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孩子。当他看一全大男孩欺负一个小个子男孩时,三毛很费力地把他们拉开,并狠狠地教训了那个高个子男孩。

三毛是个拾金不昧的孩子。他虽然穷,很需要钱,但他捡到一位老先生的钱包时,却自动交还给老先生。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现在的生活有多美好,我们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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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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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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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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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冬日的黄昏,百无聊赖,信手翻开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看着看着,保尔的勇敢、自强不息、乐观向上使我折服。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作者是前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代表作,是奥斯特洛夫斯基一自传的形式写成的一本小说。

他同小说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一样,年幼家贫失学,做过小工,参加红军打过仗,负过伤,后来也是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在身陷绝境的情况下,他不甘心于吃喝、呼吸、等死,于是拿起唯一还能利用的武器——笔,不,说笔也不准确,因为后来他连笔也拿不动了,而是靠口述,请亲友笔录,历时三载,克服难以想像的困难,创作了这部不朽的杰作,实现了重返战斗岗位的理想。这部小说通过保尔从一个工人子弟锻炼成长为无产阶级战士的过程告诉人们,一个人只有在革命的艰难困苦中战胜敌人也战胜自己,只有在把自己的追求和祖国、人民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创造出奇迹,才会成长为钢铁战士。本书创造出保尔·柯察金这一自觉、无私的无产阶级英雄形象,并以柯察金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苏联广阔的历史画面和当时苏联老百姓们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生活。

在这本书里的那么多的人物当中,最让我敬佩的就是本书的主角——保尔·柯察金了。保尔·柯察金出身于贫苦铁路工人家庭,早年丧父,全靠母亲为人洗衣赚钱,将他养大。保尔在他与母亲一起在食堂里工作的时候,亲眼目睹了生活在底层的劳动人们的艰苦、贫穷,堂倌们的残暴,腐朽社会的不平等,而他自己在受尽堂倌的折磨,深刻地体会到无产阶级的痛苦,因而就使他萌发了打破资产阶级社会的黑暗的愿望,因而最后理所当然的成为了一名红军。在本书的后半部分里,保尔右腿瘫痪双目失明,但他并没有因此怨天怨地,一蹶不振,相反,他鼓起勇气,以乐观的态度笑迎每一天,并拿起了新的武器——笔,重新开始了新的战斗。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失败或痛苦,但这些只是你在通往成功之路上必须要经历的磨练,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钢铁是要经历千百次的锤炼才能变成一块刀枪不入的钢铁。因此,要想像保尔一样,成为一个钢铁战士,就必须经历生活的重重考验,只有在经受了百般的磨难之后,才能把自己锻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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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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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金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净化人的心灵,使我们的视野更开阔,更芬芳。每当我得到一本好书,我就会废寝忘食地看着,细细品味,琢磨其中的奥秘。

一个宁静的早晨,一缕金灿灿的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叶缝照在我的书桌上,显得十分柔和。树上,一只不知名的鸟儿欢快地唱起了婉转的歌谣。我捧起《昆虫记》这本书,像是走进了书的海洋,与书融为一体,不管时间的流逝,书像磁铁一样牢牢地吸住了我的目光……

我不知看了多久,终于合上了书,眼前还不断浮现出书中那一幕幕奇特的景象,“哇,原来昆虫和我们的生活这么相似啊!”那一声声惊叹在我脑海中若隐若现。叽叽湫湫,叽叽湫湫的虫声回荡在我耳畔。

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似乎有成长了许多,我从一个害怕虫子、讨厌虫子的小女孩长成了以为喜爱虫子,甚至敬佩虫子的“青年”。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我认识了一群全新的昆虫,它们不像我记忆中的那样,是富有灵性的。法布尔向我们描述了许多昆虫的觅食、劳动等,几乎包含了昆虫的一生,从中我也能深刻了解到法布尔观察昆虫时多么仔细,用心;我能想象到法布尔为了观察蚂蚁,一动不动地拿着放大镜在草丛旁待了一下午的艰辛;为了扑捉一只小虫,气喘吁吁地追赶着,绊倒了也不管的执着……法布尔的精神让我们肃然起敬。

《昆虫记》中,我认识了喝树汁的蝉,吃蜗牛的萤火虫,爱吃莴苣叶的小蟋蟀……我也知道是我误会了蜜蜂,我不该用相同的眼光对待所有的昆虫。蜜蜂早出晚归的采蜜是为了我们,是让我们喝到那甜滋滋的蜂蜜,它那锋利的刺并不是为了伤害人类,而是自卫;还有七星瓢虫,蝴蝶……如果没有它们,我们会有这么多姿多彩的世界吗?长久下去,我们能好好地存活下去吗?因此,我们要保护昆虫,让它们更好地造福于我们的子孙后代!

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多么有意思的《昆虫记》!我希望人们能把昆虫当作永远的朋友,保护它们,与这些小生灵渡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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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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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中午,该吃饭了。香喷喷饭上来了。可还是不见儿子。妈妈就着急了。妈妈就让爸爸去找儿子。爸爸在房间里发现了儿子。原先儿子在看书。

爸爸就让儿子去吃饭,儿子极不情愿的离开了。爸爸看了下书,就感觉这本是很好看。就趴下来看了。妈妈问儿子:“爸爸去呢了?”儿子摇摇头的说:“不明白。”儿子就去找爸爸了。儿子看到爸爸和自我一样在看书。儿子就生气了。就叫爸爸吃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子心永远在一齐。就像这幅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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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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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见过一只会笑的吗?而且它还会嘲笑、冷笑、狂笑,简直和人一模一样,它还能听懂人和动物的语言,它是不是很牛啊!

第二天,笑猫像往常一样来到公园,忽然一只美丽的虎皮猫在它的眼前出现了,于是它叫来了“地包天”让它好好保护虎皮猫,谁知道“地包天”泄露了秘密,招引来了著名的资格猫,有酷猫、靓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这些著名的资格猫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咬死那只虎皮猫。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虎皮猫喜欢和一只毛毛虫静静地待在一起,当笑猫的脸划伤的时候,虎皮猫就会派毛毛虫来安慰它。

这就是我最新看的一本书《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这本书使我想到未来的世界会不会有这种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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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陶宣凯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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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小说《格列佛游记》,它以清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妙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杂乱的社会。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格列佛的惊险。

当然,其中肯定有一波三折的情节,是我感觉心惊肉跳,然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在巨人国所经历的故事。

曾在生机勃勃的巨人岛上,那里生活着比我们人高几倍的巨人。主人公留在了岛上,被一个农夫发现了,就把他带回家。巨人们从没有见过这种生物,所以很好奇。巨人想:“如果让这个小东西去街上表演,那肯定能挣不少钱。”而经过几天的折磨 ,主人公瘦的就像一个骨头,巨人以为他要死了,就把他送进王宫。

读到这里,我不禁联想起我进了王宫会怎么样。因为进了王宫,别人肯定会给你贵宾式的服务。

这部游记所表现出的,是一种与我脑海里完全不同的世界,虽然主人公在大人国过得很好,但这并不是自己的家园。而这部游记就是写那浑浊,无情的生活,所以,我们的社会在千变万化,科技的技术在一步步地提升,从古老的马车到现在的汽车,从古老的渔船到现在的军舰,我们要共同努力,为世界创造美好的未来,让科技更大量地在我们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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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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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岛上。

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他在孤岛上开垦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这本书告诉我们:面对困境,要用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去战胜它!这是一本充满斗志的书,也是体现人类无穷智慧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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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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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父与子》漫画集,我很喜欢这本书,在假期中我看了好多遍,看了一遍又一遍,对它简直是爱不释手。

《父与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爸爸与儿子在生活中所发生的一些事情,把它们编成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漫画来展示出父亲与孩子之间的情景,真是让我们看了又看,有是候好羡慕书中的父子。

漫画里的爸爸非常幽默搞笑,有时候像个小孩子,是儿子的“大朋友”。

看着书中的每个故事,有时候我看着看着就笑起来,真是太好玩了,看着书中的爸爸对儿子那么好,我多想我的爸爸也能像书中的爸爸一样幽默,不生气,不那么严厉就好了。

我也十分爱我的爸爸,我会和爸爸一起再阅读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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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全文共 1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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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深深地吸引了我。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他吃尽了苦头,幼年不幸丧父,受尽外祖父的虐待。然而就在这样可怕的环境中,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如一盏明灯,照亮高尔基孤独的人生,使他在黑暗中获得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一遍遍地阅读,从书中真真切切地明白了,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有一个充满童真、快乐与幸福的童年。

外婆的童年 苦中有涩

假期里,我终于可以去临安的外婆家住上几天。像往常一样,吃过晚饭,我们就在房前的空地上乘凉聊天。

聊着聊着,我好奇地问外婆:“外婆,你小时候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呀!”不料,外婆听了我的话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原来外婆出生在60年代,那正是我们新中国最艰难的时期。外婆说到小时候的事,印象最深的就是一个字饿。那时村里过的是集体生活,虽然家家户户到按人头分到了口粮,可这粮食根本不够一家人吃饱肚子的。家里的大人因为要下地干活挣工分,还能吃上一碗干饭,小孩子就只能喝粥,有时把番薯、野菜当饭吃。有几年遇上自然灾害,外婆说她还吃过谷糠。后来,太外婆生病躺床上了,10岁的外婆只能放下她心爱的书本,拿起柴刀去当了放牛娃,开始为家里挣工分赚钱了。从此,外婆白天不管刮风下雨都上山放牛、砍柴,回到家还没歇上一口气,就开始干起家务活,烧饭、洗衣、做鞋、补衣。村里的大人们说起外婆这个小家伙,都会竖起大拇指夸她真能干。10岁的外婆就这样还没好好享受她的童年生活,就已经用她稚嫩的肩膀顶起了半个家。

妈妈的童年 又酸又甜

妈妈的童年生活我早就耳熟能详,要知道在我上幼儿园时,这些事情就已经被她天天当睡前故事讲了一遍又一遍。

在妈妈的故事里,她既没有好玩的玩具,也没有好吃的零食,可她却拥有一群亲密的小伙伴。每天,村子里的孩子放学回家,一丢下书包就满村子的呼朋唤友。不管男孩女孩,冲出家门就往田野里跑,开始一天最盼望的游戏时间。没玩具,自己做:几根细竹竿一绑,糊上捡来的旧报纸,自制的风筝完成了。大家扯着风筝在田野里狂奔,没人在意风筝能不能飞上天,玩得开心就好。没有零食吃,自己找:别人田里的番薯挖了去烧烤,路边满地的嫩草茎和新叶芽揪了就敢往嘴里塞,颇有当年神农氏勇尝百草的架势。用老妈的话说,只要是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凡是抓得到的都是他们的玩具。别看每个孩子在大人眼皮底下老老实实的,一转身去了田地里简直个个都是混世魔王附体。说实话,妈妈小时候生活条件不算好,可妈妈的童年生活却精彩的让我羡慕不已。

我的童年 甜甜蜜蜜

作为出生在二十一世纪的00后一代,我的童年生活无疑是幸福和快乐的。新中国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建设,现在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好。

我刚一出生,就成了全家人的小宝贝,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都围着我一个人转。我简直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生活。你只要一走进我的房间里,就能看到大大的书架上摆满妈妈精心给我挑选的各种童书,角落里堆着满满几箱由爸爸给我张罗的心仪玩具。说真的,从小到大,只要是我想吃的、想玩的,爸爸妈妈总是尽可能地满足我的愿望。平时周末一有空闲,爸妈还会约上三五好友来一场说走就走的短途旅行。进入小学后,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了。我不仅在学校里学习到丰富的文化知识,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节、艺术节、读书节等活动,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我想全校老师这么用心良苦的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就是为了我们都能健康成长,都能有一个幸福难忘的金色童年。

和高尔基相比,和外婆相比,我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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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王若婉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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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看过《寄小读者》里的一篇文章,感受很深,至今记忆犹新。现在,能有机会拜读完全本的《寄小读者》,真是太好了。

冰心所写的《寄小读者》里面的表面内容是与小读者的通讯,实际上是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对亲人的思念和对祖国的怀念。像日记但比日记深刻,似散文但比散文具体。

书中谈文学,对文学诗词信手掂来;谈生活,娓娓道来,似老友促膝长谈;写景色,信笔勾勒,便跃然纸上。

冰心的文章,有着独特的风格,但不是谁都能模仿的了的。因为有一个情字贯穿其中,只有自己先感动了,才能感动你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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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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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世界文学名著——《木偶奇遇记》,作者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卡洛。科洛迪。书中的故事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我很喜欢这本书,简直爱不释手。

《木偶奇遇记》讲的是一段普普通通的木头变成一个顽皮的木偶后在他成长过程中的种.种经历。书的主人公木偶皮诺曹因为淘气、贪玩和不听劝告,不仅吃尽了苦头,还几次饱尝了死亡的恐惧。

书中讲述的故事也十分有趣。小木偶皮诺曹不爱学习老撒谎,一撒谎他的鼻子就会长长。他贪玩逃学,用买课本的钱买票看木偶,搞乱了剧场的演出,结果被马戏团的老板给抓住了。可他依然不思悔改,还是出去玩,结果变成了一头驴,被猎人追杀,跳到了海里。虽然从猎人的魔掌逃出,但又被鲨鱼吃进肚子里。爸爸为了救他也奋不顾身的跳进鲨鱼的腹中。父子二人齐心协力地从鲨鱼的肚中逃出。最终让皮诺曹真正的领悟到了做人的道理,变成了真正懂事的男孩子。

读完这本书,还让我感受到皮诺曹的家人对它的支持和鼓励,它的爸爸杰布托坐一条小船不远千里去找它,蓝头发仙女妈妈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了它,使它能鼓起勇气改正缺点成为真正的小小男子汉。

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妈妈对我的鼓励。每当我遇到学习上的困难时,妈妈总鼓励我开动脑筋。成绩考的不理想时,妈妈一句责备的话也不说而是帮我分析原因,然后帮我改正错误。在我犯了错误,想要偷懒时,妈妈总会用理解的眼神提醒我,用温和的语气教育我。这让我有了自信,也有了遇到困难战胜它的勇气。

我爱读这本好看的童话书,更爱我的好妈妈,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妈妈对我浓浓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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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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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暑假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其中有《皮皮鲁传》。

妈妈开完家长会后立刻給我买了一本《皮皮鲁传》回到家后,我专心致志地看起来,里面有好多东西,皮皮鲁开着幻影号车,干了许多好事,皮皮鲁用闪电打坏人,被称为花炮英雄——。

读了《皮皮鲁传》后,懂得了要公正做人,做有道德的人,不能乱买假东西,不能用假彩电去换真的东西,还把假的东西故意在富豪面前说成真的。那样害人又害己。

还有如果另外两个国家有了矛盾,中国人一定去帮忙劝和不能看着他们矛盾升级,打起仗来就有受伤、死亡。亲人就会非常痛苦。

读完《皮皮鲁传》,一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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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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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也就是我最最喜欢的名著——《西游记》。它是由吴承恩所著作的。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和沙和尚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书中展现了精彩的情节、奇特的想象。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悟空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红孩儿装作一个小孩吊在树上,博得唐僧的同情,而心的很善良唐僧见这个小孩很可怜,于是就让孙悟空背着他一同去西天取经。而红孩儿一心想吃唐僧肉,就施法把唐僧带走了。孙悟空为救师傅,大战红孩儿,结果技不如人,输给了红孩儿。唐僧的其他两个徒弟积极想办法,最终猪八戒想到了观音菩萨,于是它就上天去请菩萨。最后心存坏心地红孩儿被观音菩萨给收服了。

唐僧的四个徒弟中,我最喜欢孙悟空。这是因为它勇敢、机智、聪明、足智多谋、行侠仗义……从孙悟空的身上,我想到了警察叔叔身上也具备同样的精神。警察叔叔为了保护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可以舍己为人、为民除害、大公无私……想想警察叔叔的正能量是多么伟大呀!我以后一定要向警察叔叔学习!

这就是我要给大家介绍的《西游记》,与众不同吧?快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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