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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空虚色彩的精美散文【合集20篇】

席慕蓉,1943年10月15日生,出生于四川,成长于台湾,父母皆为来自内蒙古的蒙古族,蒙古语名为穆伦·族公主。开学吧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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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色彩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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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是什么颜色的呢?让我们一起去田野里领略一下秋天的色彩吧!

秋天是金色的。蓝天下,一望无际的稻田里,金色的稻穗笑弯了腰。远远望去,像是给大地妈妈穿上了一件金衣裳。

秋天是红色的。漫山遍野的枫叶火红火红得,就像燃烧的火焰。

秋天也是白色的。成片的菊海就像白雪一样覆盖在肥沃的土地上,金色的阳光撒在花朵上,显得更加美丽动人。

秋天还是五颜六色的。果树上的果子成熟了,红彤彤的苹果好像是一只只红灯笼;紫莹莹的葡萄挂满枝头,让人垂涎欲滴;还有黄澄澄的梨,美不胜收……

啊!秋天的颜色是多么绚丽,多么五彩缤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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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春天的色彩作文350字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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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寒冬,终于迎来了充满生机的春天。我从课本中已经读到了它,现在我要到大自然中亲身去感受它。

爸爸妈妈带我来到了环城水系边上,一眼望去,眼前已不再是冬季单调的色彩。小土坡上已经有小草的先头部队在努力萌发,给褐色的土坡渲染上了一层薄薄的淡绿色。我小心地绕过土坡,来到一棵迎春树下,每每都是它率先用鲜艳夺目的明黄色给大家报告,春天姐姐来啦!

迎春树旁边,有一棵比爸爸高好多的杏树,树上挤满了酒红色的花骨朵,那些花骨朵就像一颗颗红皮花生米,圆圆胖胖的,含苞待放。

水系边上高高的垂柳,把已经冒了黄绿色嫩叶的长长的柳条轻轻垂到水面上,仿佛是在对镜梳妆,也仿佛是在告诉水中的小鱼们说:“你们看,春天来了,我已经换好了春装!”

我在大自然中发现了很多色彩,就连枯树枝都冒出了新芽。

春天的感觉真好!春天的色彩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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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眼中的色彩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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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所见不同,每个人眼中的色彩不同,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色彩。

——题记

在我眼里,绿色代表春天。初春,所有的事物都感觉是鲜活的。一却都那么有生机,一确都那么惬意,每每看到绿色,一大片舒适在心中侵染开来,像雪糕上撒满的提子。那种舒适总感觉找不到形容词,总之看到绿色,我就会想起春天,我就会感觉很舒心。总喜欢在一片绿荫下玩耍,看阳光撒满绿色的叶子,铺满地上,每每看到这些我就会觉得这个世界正的很美好。

在我眼中,红色代表夏天。夏季时万物正当蓬勃勃发展之时,一切都充满了活力,太阳也是毫不留情向我们微笑,感觉一却事物都运动的很快,生活在快速前进。一切都充满了活力与热情,像红色一样,跟人的感觉总是热情奔放。代表着对生命的期许,渴求以至追求,虽会让人措手不及。却令人很享受这一忙碌的过程。

在我眼中,黄色代表着秋天,因为是收获季节,一切的努力都有了回报。是令人高兴的,看看努力的成果,心中大片喜悦。

在我眼中,浅蓝色代表着冬天。大多数人都会觉得白色代表冬天,可我觉得,冬天不仅有一丝神秘和宁静,更有广阔的感觉,蓝色正好具有这些特质,宁静致远,广阔。浅蓝色也是我的最爱,看着它,总能让我的浮躁的心平静下来,总能让我理智地思考问题。

在我眼中,这个世界是五彩的,是斑斓的,五彩的世界让我们生活其中,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色彩,赤橙黄绿青蓝紫,这些色彩是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色彩是美丽的,色彩是游走在我心间的,色彩是居住在我灵魂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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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刘墉散文精选》有感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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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完了《刘墉散文精选》,这本书分为5个单元——学习、性格、习惯、成长、心灵。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喝了一碗浓浓的心灵鸡汤,感触颇深。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缺憾——不完美的完美》一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几个事例告诉我们破的东西仔细看也是很完美的,但我觉得,不仅如此,而且破的东西背后,或许还有一个感人的故事。这世界上,不完美的物体、不完美的事数不胜数,我们不一定凡事都要追求完美,谁又能说残缺的美不是美呢?

这让我想起我在假期中看的《挑战不可能》节目中的夏伯渝爷爷。他是一位登山爱好者,在年轻时一次登珠峰中,将自己的睡袋借给别人,结果自己的双腿被冻坏而截肢了。可是他没有放弃,为了圆自己年轻时的梦想,装上假肢后,在40年中4次登上了珠峰,可惜天不遂人愿,他都止步于8400米的高度。2016年他再次向珠峰进发,在五位年轻的夏里巴向导的带领下,他艰难地爬到了8740米的高度,离顶峰仅100米,可这时突然乌云密布,狂风大作,风吹起的冰渣子打在脸上像刀割一样,情况非常的危急,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雪崩。目标就在眼前,进还是退,夏伯渝爷爷陷入了纠结中。因为年纪、身体等原因,这或许是自己最后一次登珠峰了,100米怎么也要坚持下去。可是他回头看到5位二十出头的夏里巴向导,他们还那么年轻,那么有活力,美好的未来在等着他们,他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5条年轻的生命,于是夏伯渝含泪做出了立即下山的决定。后来,他们得知,在他登顶的同一天,同一高度有6人丧生。

坏事再一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得了血栓,医生告诉他,登山可能得放弃。或许夏爷爷这辈子也圆不了他的登珠梦,但他的精神已比肩珠峰,这或许是他终身的遗憾,但他换回了5条鲜活的生命,这难道不完美么?

有时一件不完美的事情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完美了。

这是一本值得反复品读的好书,他能给我指引方向,让我告别幼稚和固执,冲动与叛逆,慢慢成为一个成熟冷静的人,给自己一个无悔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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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美的色彩作文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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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最美的色彩,是可爱天真的,是坦诚相待的,是活泼且浪漫的,虽然这种颜色永远都是生活中的配角,但是我心中最美好的……

第一次邂逅,是因为水果。秋季的果实总是大丰收,而这天,妈妈却给我带来了最常见,最普通的一种水果——橙子。我心中不免不太开心,草莓甜滋滋的,为什么不给我买嘛!我无可奈何,只好费力剥开橙子金色的厚皮,好不容易才看到里面橙色的果肉。忽然间我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欢快的橙色,美妙的橙色,我几口就把一整个橙子吞下了肚,甜而不腻,酸而不过,恰到好处的味道,我第一次理解了橙的味道,是酸甜可口的。

第二次偶遇,是在秋天的林间。秋高气爽,天高云淡,一来到秋日的林间,我就感受到清爽的气息。这时,一低头就会发现,一大堆!全是金色,橙色的落叶,脚踏上去,发出像歌儿一样“沙沙”的声音。而它们,都来自头顶那棵茂密的大树,橙黄橙黄的叶子轻巧地立在枝头上,随风而舞动,展开了欢畅的笑脸,发出响亮的声音:“沙啦啦,沙啦啦!”橙色,也是这样欢快活泼!闭上眼聆听橙的声音,是欢乐而富有活力的。

第三次见面,是因为电视剧中的一个小女孩。她爱上了彩虹,曾多次因此跳进喷泉池;她天真烂漫,对谁都坦诚相待,“loveyou!”是她的口头禅;她爱吃爆米花之类的小零食,总和大家分享而且笑得很欢快;她可爱活泼,从不伤心,从不生气,显出的只有天真可爱的一面……我迷恋上了她,疯狂收集她各种图片、卡贴、卡片,用笔描绘了她无数次。因为我喜欢她的性格,更喜欢她的代表色,她的音乐主调色——橙。这下我知道啦,橙的性格——天真、烂漫、活泼。

橙的味道,酸甜可口;橙的声音,欢乐有活力;橙的性格,天真烂漫。又有什么理由让我不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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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每个人的梦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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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梦,近而写不出梦幻般的文字。

一个夏季,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走过了。

曾经,在未入春时,就翘首企盼,充满活力,期待着夏季的到来——因为夏天,能穿漂亮的裙子;夏天,能去溪边抓螃蟹;夏天,能听到知了的叫声;夏天,……

不是何时,丢失了这么多,没有了昔日的天真与可爱,唯一只觉得,这个夏季好热。或许,是不再有梦,也或许是不再年轻。所有的想象,都被现实一一击碎,它的坚持,让我明白,不能再做儿时的梦。

很难再保留住以往的那份纯真,有那么多,那么简单的感觉,都被渐渐遗忘。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这样一个习惯,每日,放学回家的路上,都会捡一块特别的石头带回家收藏起来,摆在书架上,看着每一块形状各异的石头,就很开心。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谁把我收藏的宝贝给丢掉了。就如,丢弃了我一份很简单的快乐。

很多东西,是没办法找回来的,何况是我这样特别怀旧的人。每当有被遗落的事物,都会有些许的难过与失落,难以忘怀。总在某个地点,某个时刻,就会有淡淡的记忆,清晰的想起,如今。

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每时每刻的经历都不尽相同,然,又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每个人都同样的开朗快乐?那么,一样也没有理由让每个人都落寞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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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时光依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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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时候都有那么一些孩子气,谁都不愿说因为害怕就放弃。

—— 题记

不要忘记小时候的约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哪怕有人说你太天真不切实际。

走进旧时光,掀开记忆的库存,一一拾起昔日的微凉,直面惨淡的过去,即便那早已物事全非。串起老光阴的绳索,去攀爬长满绿油油的青苔的荒墙,让屋顶的风划过记忆的末梢,再把湛蓝的天空仔细地端详。怀揣着最初的向往,以梦为马,飞向云端。撷取天际的云彩,为儿时的梦一一着色。那璀璨的霞光,就用作梦想的裙摆,因为有人说上帝是个女孩。

提起水桶,站在古井的边缘,让手中的颤抖沿着绳索掉进井底。那时候,总是不懂,为什么夏天的井水是凉的,而冬天的井水却又是暖的?

梦里,还悄悄地藏着儿时的深情。那个给我讲故事的老奶奶,早已不存在人世。我想,她的坟前一定是一年四季都开满了鲜花,妖娆得让人看不见她生前的孤寂。她是一位半身瘫痪的老人,记忆里,我只有五六岁,而她已年过八旬。那时,我和她的曾孙女就这样提着高脚木凳坐在她面前,听她讲吃人狂吃小孩,以及吃小鸡仔的故事。那是我们百听不厌的故事。一座偌大的瓦屋,里面只有我们三个人。即使是在大白天,在听老奶奶讲故事的时候也会心生胆颤。

老奶奶总有说不完的故事,那时候我以为她就是一个说书的人。然而,昏暗的瓦房,总会不时地让我觉得害怕,特别是在雨天。一旦下雨,镶嵌在瓦屋中间的那块和瓦片一样大小的采光玻璃便不起作用了。唯有开灯,50瓦的白炽灯使得老奶奶的房间多了一些光晕。在这样下着雨的时刻,我便喜欢仰着头去凝望那块被雨水洗漱的采光玻璃,总是望得出神。而老奶奶的曾孙女,即是我童年时期最好的玩伴,她总是蹲在昏暗的一角去玩泥沙,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我们称那是做饭。那一角落里,堆满了我们心爱的玩具,不外乎是一堆大大小小而又形状不一的贝壳。

长大以后,我才明白,那些让我们玩得乐此不疲的贝壳,正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恩赐。至少在那个贫困的年代,我们尚且还不知道洋娃娃的存在,而那一处最安静的角落,却是我们童年时期最喜欢呆的地方。

沿着风留下的痕迹,仍能亲手触摸的依旧一座闪烁着老光阴的瓦屋。

对于一个世纪而言,五十年或许不算长,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五十年已是一生。那一座瓦屋,承载了我十岁之前的全部记忆。然而,它于这片记忆能及的土地上已经存在了五十年。如果,我不能活得太长,或是因悲观厌世选择了却余生的话,那么五十年真的就是生命最终的定格。但是,生命里本是不存在如果的,那么只好聪明一点不要这些假设。

生命早描定了它的式样,太薄弱,是人们美丽的想象。才女林徽因曾经这样说过。仿佛,是眨眼的一瞬就到了第二个十年的年纪,不得不感概白驹过隙,老光阴依旧。

奶奶的瘫痪,年过八旬。这样惨淡的画面,成了我十岁之后的最疼痛的记忆。她仍旧是住在瓦屋里,靠着回忆以度余生。同样的生命剧本,我作为观众,看了第二遍。只是与此不同的是,我褪去了童稚,换来了更多的恍然大悟。在那个未谙世事的童年里所有不曾理解的问题,在长大之后都有了固定的答案。

走进那座瓦屋,承载着我童年记忆的地方,除了对逝去的童年满怀深沉的怀念之外,我真不知道是否还能对此怀着别的感觉。那一砖一瓦都曾让我笑过而又哭过,对于童年生活的艰辛,长大是那时候最真切的渴望。可人,总是在失去某种东西之后,才真正懂得如何去珍惜。

大抵,人都有那么一些不甘愿服输的孩子气,不能说因为害怕就放弃。我终究要明白,这一座因饱经风雨而满目苍夷的瓦屋,曾经在我的生命里是一个温暖的港湾。同样的道理,回忆难免泛着旧时光的微凉,可老光阴依旧能予人温暖。我不能因为害怕身后的那一片阴影而拒绝那一缕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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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青春的色彩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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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希望自己的青春是金色的,因为金色是太阳特有的颜色。我盼望自己能处于云霄之上,放出万丈光芒,成为众所瞩目的唯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发现金色太过于自傲,太独特,也太飘渺。

后来,我又希望自己的青春变成白色,单纯而明了,不会想太多,也不会想太少,只想自己单纯地快乐下去,用纯洁的白勾勒出一幅幸福的图画。可是白色太过单调,就像失去绿叶的花儿,没有娇艳也没有馥郁的芬芳。于是,我又希望青春是彩色的。

彩色,包罗了世界上所有的色彩,我一直以为它是最完美的。但是,在一次画画时,它们竟然变成了黑色,当时我惊呆了,却也豁然明了,如果人生有着所有色彩,那么它们之间必定会互相淡化,最终失去颜色本来的魅力,从而失去自我,迷失方向。

我的青春应该选择一种什么色彩呢?

我到古今中外一些历史名人身上去寻找答案。雨果的青春是蓝色的,虽有着忧郁却让人平静,他用自己的真心去呼吁真善美,反对假丑恶,用自己的一支笔去歌颂美好,鞭挞丑恶;邓小平的青春是红色的,他的人生包含曲折、艰辛,他为他的人民奉献了一生;泰戈尔的青春是橙色的,如梦如幻的诗句就如那温暖的橙色直达人心,让人感到舒适与畅快;李白的青春是绿色的,充满着浪漫主义色彩,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偶然看见窗外花坛中盛开着的小花,白色中夹着淡淡的蓝,他没有金色的张扬,也没有红色的豪放,透着一股清灵出尘的气质。我好像明白了什么,那淡淡的色彩才是最真实的颜色,有着自己的特点,却不失自我的魅力。

真切的希望,我的青春如那淡淡色彩的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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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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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一样,感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但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我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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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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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散文家,张晓风的作品与其他人的作品有着与众不同的味道。她把自己的感情全部倾入在每一篇文章里。看她的作品更像是去了解一个人的心灵和她的喜怒哀乐。

在她的散文《第一幅画》中,她对自己的家乡进行了描写。从写作题材而言,这篇文章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当她运笔时却超越了普通人的情感,将这个南部的小城描绘的有声有色。之后,她逐渐深入主题写道尽管儿时家境贫寒,她依然苦中作乐,将上铺空间取名为“桃源居”,并在墙上挂上画。通过这篇文章,我深刻体会到不管你所处的环境多么的恶劣,内心都应充满阳光,因为精神食粮是不可缺少的。

其中,我最喜欢的《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了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长场面十分温馨感人,接下来甜蜜中有了伤感。最后就变成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将这种复杂的情感描写的活灵活现,仿佛知晓世间所有的秘密。

张晓风听着她的名字总让我觉得她是一个碧玉的弱女子,但是读了她的文章却发现不是这样的。比如在《酿酒的理由》中“以一生的时间去酝酿自己的浓度,所等待的只是那一刹那的倾注。”字里行间留露出一种江湖侠客的气度。这一篇也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生命它每一秒的味道都是不同的。要向生命变得精彩无比,我们只有靠自己,遇到困难时是灰色的,但当你打败困难时,就会变得五彩缤纷了。

张晓风独到的眼光令人钦佩,令人信服。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中领悟到很多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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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精美爱情散文

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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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似锦,生命如歌

思绪杂乱,但握着笔的手不乱。在思绪的枝桠点亮一颗星,让摇曳的星光照亮前行的路,让心的世界响起彼岸的歌声。这样,我的笔就可以不再面对红尘的喧嚣时无处躲藏,就可以在生命的瞬间旋转成舞步,就可以在孤山远影中看青峰耸立,就可以在余音袅袅,不绝如缕的禅音中静听来自心底的呼唤。

心,是岁月的欢喜,亦是岁月的悲哀。不必回首苍老的岁月,不再叹息逝去的时光,即便凡尘渐行渐远,也还有风烛残年的岁月让笔把它编纂成册。阳光灼热,风雨无情,却仍可以作一首悲壮之曲,让意志在悲壮中穿行,让生命在悲壮中流浪。太阳如常升起,城市如常喧闹,只是人生命运无常。在这样一个残酷的世界,要想生存就必须相信千万苦难都会过去,要想生存就必须用你不屈的灵魂反抗命运的不公,哪怕撞的头破血流,哪怕陷入四面楚歌。

岁月如花,花开在生命的四季。日子一天天翻过,一天天逝去。没有太多的光阴可以令我们徘徊。在彷徨之际,也不能忘记初心与向往。无论怎样,我的笔也不会停止记录生命的旅程。即使明天没有阳光,也要昂首挺胸,阔步前行,在心里高唱一曲坚强的歌,用自己的一生撰写精彩的篇章,犹如岁月之花在生命中朵朵绽放。生命的意义正如保尔·柯察金所说:“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用一生去追寻,即使没有到达成功的彼岸,生命也会因过程而绽放光芒。

时光荏苒,流年匆匆。生命如流水在时光中渐行渐远。既然世事难料,何不在夜静阑珊之时为自己斟一壶酒,赋一首诗,在迷离的月色中浅吟低唱,扯一缕幽凉的风,伴一阵细密的雨,飘洒在生命的旅途,润湿前行的道路。平淡如水的日子被时光冲刷的孑然素白,从容与大度也许才是生命最好的依托。人可以一生清贫,可以衣衫褴褛,但不能没有高贵的心与高尚的情。即使世俗之人并不理解我们的初心,我们也无需惊叹错愕。

生命,就是在日复一日的奔波中平淡,在年复一年的回望中生香,在坎坷挫折的道路上历练,在百味人世中学会删繁就简,安然生活。若生命是一场旅途,终点便是结局。但这对于已经启程上路的我们来说都已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沿途会有怎样的风景在等待着我们,又会有多少意料之外却又似在情理之中的事让我们驻足、停留。其实,最美的不是终点,而是沿途的芬芳。

穿越世俗繁华的彼岸,寻一个可以搁浅遗憾的沙滩,所有生命的岁月都是时光酿成的一坛酒,只要生命如一曲高歌,昂首挺胸走过,那又何必伤感于秋天的凋落。经历了繁华与寂寞,随遇而安,宁静淡泊,再漫长的路也会走得安定而从容。回眸半世沧桑,生命像一曲清歌,应和着人生的苦乐年华。仰望蓝天,烟云袅袅,远山如黛,如诗如画,浸染了几许深情。、

生命的樱花飞舞,簌簌落下。花开长相似,岁月不再留。繁花似锦,于那年夏天来临之前,绚烂地淘空了所有生命,摄魂夺魄。即使是生命最后一段飞翔,亦能舞得倾国倾城。

滚滚红尘,飞花万盏,弦断无声,落红有情。愿我们能在生命中穿越冗长的黑暗,寻获遗失的花与水。愿我们能在繁华之中得到永久的安宁和解脱。我只愿,从此后,繁花恰似锦时,生命亦如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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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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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能够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比较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能够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朝花夕拾》里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明白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可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此刻是难得看到飘雪的。

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必须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此刻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此刻,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仅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朝花夕拾》里的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可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此刻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欢乐不起来。我正理解,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欢乐。

没想到一本普通的《朝花夕拾》,却能够在这么多生活中的小回忆引起我的反思,或许这就是平常生活中折射出的大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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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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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部位认识尚浅,只知道有很多动作是收腰提臀的,也就是说,翘臀是人类的最爱!那么,每天都有锻炼,力求它的完美,但天生所占的比例较大,后天只能改观一些!网络里的美女,除了示胸,就是显臀!那造型,不论何种颜色,都是极具吸引力!于是,也跟着灵动,有的只是几条带,有的只是几个花边,我对很是在意,买了各种造型,在此花钱乐之不疲,但我相信,女人都有这个情素,喜欢夜晚更具魅力,给自己的老公看!

具说,臀部对身体有着很大的作用,我不是医生,说的可能不专业!说是跟心脏有关,对各器官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凭我一个没啥专业的人考虑,如果一个人注重锻炼了,臀部紧致了,那你的全身肌能都会改善!臀部脂肪累积,别的地方也不会少了,影响了脏器,运行也会有障碍!还有的说,丑臀对健康有益处,我不是很明了,我只是觉得,那部位大了,血流动畅快,有益于健康吧!无论谁对,立足于自己,大小也不能改变了,有时间练练吧!

电影里一个有意思的画面,一想起来就爆笑,舞厅里的美女,双方敌对,一方觉得对方臀部有假,故意在凳子上按了钉子,果然她坐上去没尖叫!真是爆棚了,臀部还可以按假体!好好笑!

一个女人从身边经过,你眼睛会瞄去什么部位,是臀部吧,特别是夏季,那魅力的部位配上各种妖娆妩媚的裙子,还有的超短,黑丝的袜子,显得那么神秘!臀与腰肢比邻,更是现实臀部的富有!左一动,右一闪,风光无限!你心动了吗!面对偌大世界,女人婀娜种种,希望你最关心的你自己家的女人,以及女人的臀部!外面眼花缭乱,只能远瞧,不可近视,更不可动手,心存邪念!男人对女人的心动要有节操!

我是看到网络里日日报道有感而发,那些精美的图片是摄影师的杰作,美的风景人人可观赏,我好怕被人误会是否自己,对于这个问题越描越黑,不去解释,因为我羡慕身姿曼妙的女人,一生可以不美,可以不是妖,但必须保持好自己固有的身材!当我闪现的时候,至少不让人觉得不舒服,是对世人的尊重!

无意中,我对有了个性的剥析,很业余!同事说我有时间办点正事,我能奔跑而去吗?我在等,等我内心里的期待!

女人其实对于自己身体的每一寸地方,所拥有的感情要比男人们要深得多。男人们不过是寻求片刻触碰之后的美妙感觉罢了,但是女人却明白,想要有美好的身躯,是要如何好好保养。一直觉得,那并不仅仅是取悦男人那么简单,那是女人天性中对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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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总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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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仿佛还是昨天入学一般,现在我成为了一名初三的学生,青春的气息在我身边芳香浓郁。

回想起儿时的我,贪玩、调皮,每天放学都不想回家,直到睡觉时才发现该做的功课都没有写。生活没有压力,常常因为成绩不好被老师、家长“抓”去长谈。每次承诺要好好学习,最后都被忘得一干二净。上了初中后,周围的玩伴们都不见了,看见同学们每天都努力学习,我也开始不甘心落后,每天和同学们一起认真听讲,放学回家认真写作业,别人都说我换了个人似的,变成了一个好学生了。这就是我的色彩,成功的金色照耀着我呢!

烈日当头,操场都被晒干了似的,仿佛没有一点水份,而我们则在那红色的跑道上待命。一千米长跑,这不是一件轻松的事,随着老师的口令声,我们一个个像猛虎一般,冲了出去,急促的呼吸,不断的加速,一圈过去了,有一部分人放弃了,但我没有,一圈半过去了,腿似灌了铅一般,仿佛下一步就要倒下了,前方有人放弃了,后方也有同学开始走了起来,但我没有停下脚步,咬着牙超越了那些失败者。最后一圈,全身都感到不适,大脑都有些不清醒了,但我的意志在告诉我,只有一小段路了!加油!我又开始加速,一步一步,终于冲过终点。金色的阳光照耀着我呢,这是我成功的收获!

一次雨后在外骑行,地上都是泥,速度不敢快,怕后面轮上的泥巴甩到身上来,突然前面的车子都停了下来了。原来前面有一个沟,要抬着车子跳过去。我的个子还算高大,这种事一下就办完了,但我的朋友们发现我们的后面有一位老奶奶他的身体跳得过来,可车子抬不过来。我立刻冲上去帮忙,虽然弄得身上有些泥,但我感觉身上很温暖,自己仿佛像个金色的太阳!

有这样一种色彩属于我,它明亮,它温暖,它代表成功,那就是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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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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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红的热情,有人喜欢白的洁净,有人喜欢紫的高贵,还有人喜欢橙的温暖。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喜欢上了蓝色。

我喜欢蓝色和我爱大海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那次我去菲律宾岛旅游的时候,我看到了大海。我喜欢上了她的美丽、宽广和深沉。

我与大海第一次亲密接触是我深潜的时候,也是我喜欢上蓝色的时候。在我潜下海的那一刻,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触动。相比陆地,海里更是一片生机勃勃。蔚蓝的大海里,各种各样的鱼游来游去,犹如车水马龙般地热闹。千奇百怪的珊瑚像五彩斑斓的丛林,撒满海底。我一边游一边赞叹着大海的美丽与神奇。鱼儿十分热情地游过来,小眼睛紧紧地盯着我,对我的好奇丝毫不逊于我对它们的好奇。我拿过潜水教练给我准备好的面包开始喂鱼。鱼儿越来越多,围着我追逐着面包屑,好似在华丽的蓝色舞台上与我翩翩共舞。过了好一会儿,面包喂完了,我继续往前游,接着参观这神奇美妙的海底世界,欣赏着千姿百态的珊瑚:有的似烟囱,有的似人脑,有的似树枝,有的似鹿角。大海里的美景让我赞叹不已。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大海的深处有一种深邃、神秘的蓝,让我十分向往。因为我们潜水的极限是12米,我只好带着对大海的依依不舍离开了这片干净而清澈的蔚蓝。

这次旅行让我喜欢上了蓝色,随着时间流逝,我不仅喜欢上了海的蓝,还有天的蓝,水的蓝。因为蓝是充满生机、神秘和美丽的,所以蓝色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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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登高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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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就是那片离开家乡却不知该何去何从的叶子么?诗人登到山顶高处,望着眼前朦胧的山色,默默仰头问天。而天却也是沉默着……

就在这一瞬间,山雾遮掩住了阳光撒下的金鱼绫,这淘气的小东西却不愿就此罢休,仍在山的怀抱里若隐若现。

但诗人的眼里只有让人眼眶打湿的山雾。在山的对岸,似乎传来了阵阵猿啼声。无精打采的鸟儿在天上斡旋着。他们是迷失在了诗人的世界里吗?他们一如既往地挣扎,却无法自拔,自始至终困在了这片悲伤地水域。

磅礴的长江就在脚下,孤身一人的诗人伫立在这条祖国的血管上,感受着血液流淌,气势如虹,身后那棵可怜的小树呵!枯黄的落无力地往下飘,秋风毫不留情地玩弄它们,它们脆弱的身子禁不起风的萧瑟,无方向地摔在了冰冷的地面。它们太冷了,蜷缩着抱在一起取暖,铺成了一条暗黄色的地毯。

诗人潸然泪下,泪水停留在了灰色的鬓前。诗人能察觉吗?然而,他只是不断地咳嗽,时不时细细地抚摸自己的双鬓。诗人闪烁的眼睛里容纳的不只是所谓的山清水秀,还有那关于岁月的一段段感人故事。

一股似曾相识的香气夹着秋天的气息从突兀峻拔的山后传来,那是酒!诗人为之一动,却又安静下来。他知道,只有雪鬓霜鬟的他,又能怎么样呢?

秋风习习,一位疾病缠身的老人,站于高山之巅感慨着人生苦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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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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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散文集是余光中自选集,前大半部是游记,后半部是知性散文和小品文。就我而言,我更喜欢余光中的知性散文,以中外各名家的生平事件或一些古今旧事娓娓道来,即诙谐且识性较强,慢慢的读来能在这样的散文里找到与自己共同的兴趣和爱好,也能在心灵上引起共鸣,借着余光中的博闻和广见,也可以接间的在他的书中认识更多的“新友”。

或许,作者在国外居住的时间较长吧,从这本书中可以了解到余光中的趣味很广,且叙事大多都用在国外各名家的生平事件上和引用他们的名言名句上。这也许是一些文人的通病吧,自以为觉得只要在自己的文里雕刻上些国外的一些大家的名言,文里文外再引用这些国外大家的一些名句装饰于自己的文里,这样就会觉得高人一等,或自视学识博广以资博识深厚吧。当然,我并非眼界浅窄到非要把中外文化分个一清二楚,非要搞个国界文化分明,楚河汉界,中是中,西是西,中国人就得用老子庄子孔子孟子才算是正统,用了西方的文化和前人的思想就是媚外,就是崇洋,就不地道。但是我总觉得如果一本文集里大部分都是引用西方前哲们的思想如何如何,那么,我想此文不旦失去了美感,也失去了自己思想的厚重力量,让人含在觜里如嚼鸡肋,味淡且难以饱腹弃之还又觉不忍,毕竟书都是花自己的血汗钱所购来的。

余中光的游记初见一两篇时会觉得他对景物的比拟很新鲜,很有特点,对天地万物的识见让人有种非常人性的生命存在,在他的笔触下天地万物的悲喜欢歌都是那么情趣盎然,那么风花雪月,万种风情。但大半部分若都是一样的情味,一样的喻拟,读久了也会让人感觉平平仄仄,千篇一律,陈陈相似的味道,再往后读下去也就觉得愈来愈乏味了。

这或许一成为职业写作人,因写而写,因书而书,天天笔耕不辍,文流难免也有断流不续时吧。从文中还发现很多语句读着别扭、拗口,如这一句,我读了几遍还是不顺:“车在势蟠龙蛇黛黑纠缠着皎白的山道上盘旋上升……”不知此处的“势”是错别字还是另有他意?明明是雪天,如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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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三散文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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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散文精逊中显得更为突出。虽然他写得是散文,但其中却蕴藏了诗的神韵。20世纪30年代,郁达夫在总结新文学第一个十年的散文成就时,这样评价朱自清:“朱自清虽不是一个诗人,但是他的散文,仍能够满贮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学之美,要算他了。”由此可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其实朱自清的散文又何止如此简单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成就之所以很高,从思想资料说,他散文的核心是一个“真”字。用真挚的感情,写真实的见闻和感受,记写真实的景物,发表真实的议论。

如果你细看朱先生的散文,很易发现他写的只是一些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但是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棒出来给读者看。像《背影》所写的只但是是父亲为朱自清送别,但是却透过了一些细节的描述,突出了父亲的爱。因为离去不知何时能与他相见才挂念他的背影。

据说这篇《背影》在读者中产生了巨大的感染力:就在朱自清先生逝世后的第三天,一群小学生争着抢着看当天的报纸,其中一个惊叹道:“作《背影》的朱自清先生死了!”一个人的死,却有成千上万的幼稚心灵都为他而暗自哀伤。可见朱自清把自己的感情无一破漏地表现给读者,足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像《憎》则表现了当时腐-败的旧中国,揭露了十分丑恶的任命嘴脸;其实在《背影》中曾提到“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真是白托”也显露当时人民的丑恶嘴脸。

透过此等名篇又能够显出朱先生的文章结合时代背景,是真实存在的。而关于写景状物一类,像《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春》等,则将描述的景物,真切的表现出来,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不论写什么景物,作者追求“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

从艺术表现上说,朱自清散文有两个突出的方面:第一,散文中写出了情致。朱自清能在散文领域取得成功,构成了自己的个人风格,创作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像《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久久不忘,这就在于写出了情致。

朱自清的老朋友叶圣陶先生就曾夸其作品不论叙述、描述,还是议论、抒情,都能到恰到好处,十分难得。第二,语言的清秀隽永。朱自清散文能有长久的生命力,语言好是一个重要条件。

他散文的语言,被他同时代作家们交头称赞,有人用“秀丽”,有人用“清秀”,也有人用“清幽”。都离不开一个“清”字,之后朱德熙用清秀隽永概括他的语言,十分恰当。

其实朱自清散文的语言,是由书面化渐渐转变为口语化的。这使文篇通俗易懂,善于表达思想感情。对于此等散文,望洋兴叹之不余,我也跃跃欲试,更原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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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那一抹色彩作文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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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而我,又能拥抱那久违的绿色。

驻足回首,我与绿色的渊源挺深的。第一次正视它,是在小学时期的一次郊游。到达景区后,被那绿草、绿树叶……大片大片的绿色吸引了。从前,狭隘的以为只有粉色、紫色是美的,因为它们美得浪漫。但那时,我才发现绿色一样可以美。它美得让人心胸开阔。放眼望去,一片年轻的、青春的绿色,如何不让人心旷神怡?

开始喜欢它,大概是初一时开始的。初一时,数学成绩一直在低谷徘徊。所以我更加努力,但没有取得什么显著的成效。渐渐地,累了,想放弃了——都已经这么努力了,什么都没收获。一日放学后,路过一地时,发现有烟雾冲向天空。走近一看,才发现有人把垃圾放在绿草地上焚烧。看着火焰,不禁为被烧掉的青草可惜。这件事在忙碌中被遗忘了。直至几个月后,再次路过那里,竟发现了一抹新鲜的绿色。走近,蹲下看,是新苗。真是“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回家路上,我觉得自己真是没用,连小草在经历生死劫后依然坚持努力生长,我有为何不可?自那以后,我终于以身证明了“天道酬勤”。开始喜欢上了坚持的绿色。

从心里尊重它是自初二的春天开始的。许是青春期的叛逆心理,父母与我说两三句话,我就会顶撞回去,然后就是一场吵架。一次吵架后,离开家,跑去公园。公园里游人甚多,挤挤攘攘。一些游客站在草坪上或坐在草坪上,小草被他们压弯了,但它不像玫瑰,不会人一触碰到它就刺伤他们。小草默默地忍受着。突然想到父母,几乎每次吵架都是我主导的,他们一直退让,却成全了我自以为是的骄傲。他们生我、养我,即使他们有什么不对,我为何不能忍受一下呢?

那抹绿色隐忍的处世之道实是令我尊重。

世人多爱那喜庆的红色,淡雅的紫色,浪漫的粉色。我独爱那令人心胸开阔的绿色,坚持的绿色,隐忍的绿色。

唯有那一抹绿色,在我眼中,是世间最美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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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四季的色彩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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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百鸟争鸣的春天,喜欢变化多端的夏——喜欢美不胜收的秋天,喜欢银装素裹的冬天。——题记

春之向往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这句话是说:一年之中最好的季节莫过于春天,一日之中最好的时候莫过于早晨。春天是令人向往的季节。田野里,农民伯伯播下金黄的种子,插下充满希望的秧苗,而鸟儿们呢?它们为农民伯伯们当起了“拉拉队”——在树枝上、在电线杆上、在田坎里,它们为农民伯伯歌唱,希望用自己的方式为他们加油打气,于是,原本寂静的田野里多了几分生气,多了农民伯伯的欢声笑语,也多了人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景象。

我想,这就是春天的向往,她向往着自由,向往着快乐,向往着朝气蓬勃。这,就是春天独有的色彩

夏之奇幻

夏天,烈日当空,道路两旁,狗们不耐烦地吐着舌头,知了也烦躁地在那里叫着,田野里,农民伯伯们一个个挥汗如雨、汗流浃背,庄稼也晒得直打蔫,懒洋洋地站在那儿,没了精神!

这时,池塘中盛开的荷花又是另一番景象——“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它们像一个个出水芙蓉,又像一位位娇羞的少女,含苞待放。在莲叶的衬托下,它的可爱、美丽、清新脱俗,让人痴迷!

夏天虽然是炎热的,但是也是奇幻的——因为有了夏天,所以人们才能在泳池里游泳;因为有了夏天,所以才有了孩子们的开心欢乐;因为有了夏天,所以拥有着无限魅力的荷花才能让我们深深陶醉。这,就是夏天独有的色彩。

秋之梦幻

凉爽的秋天来临了,早晨,大雾弥漫,整个天地像被一层银纱罩住了。

秋姑娘乘着她的马车来到了果园里,她见到了石榴姐姐,她用魔法棒一挥,石榴姐姐立刻笑咧了嘴,那饱满的果实立刻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她又见到了苹果妹妹,她用魔法棒一挥,苹果妹妹便从沉睡中苏醒了过来,小脸立刻变得红彤彤的,挂满了枝头,一阵阵微风徐徐吹来,苹果妹妹便随风荡漾,美丽极了!

丰收的喜悦过后,秋姑娘又将魔法棒一挥,又一幅色彩斑斓的画面呈现在我们面前——树上的叶子由绿变黄,随着习习秋风,柔柔秋雨飘落而下,给大地铺上一层厚厚的花地毯。秋菊更是别具一格,它们穿着红的、紫的、粉的、黄的,各色秋装,抬着笑眯眯的脸,扭着纤细的腰,跳着优美的舞蹈,装扮秋色、欢庆秋色。这,就是秋天独有的色彩。

冬之美妙

数九寒天,冰封雪地,整个世界变成了雪的天地——街道仿佛是银子铸成的,那么亮,那么有光辉。空气似乎要凝固起来;行人的呼吸也化作了一股股白烟。

冬天的田野里没有了劳作的农民伯伯,他们选择待在家里,一家人围炉而坐,闻着即将出炉的烤甘薯散发出的浓浓香味,享受着冬日给他们带来的这份闲暇。

而在广场上,孩子们在雪地里的打闹声、嬉戏声不绝于耳,让人好不羡慕!这,就是冬天独有的色彩。

四季仿佛一首歌,包含着所有动听的旋律;四季仿佛一幅画,充满着一切绚丽的色彩;四季仿佛一道佳肴,隐藏着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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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描述色彩高一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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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改变了历史,添上了辉煌的色彩;风雨改变了环境,涂上了自然的色彩;伟人改变了时代,绘上了智慧的色彩。时间的长河,在缓缓流淌,无数的星光,是我们追求的理想,永不言败,是我们年少的痴狂。为了理想,期待着,亲手绘上改变的色彩。

看着父亲毫无血色的脸,我惊恐的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此时,窗外的秋风正猖狂,徐徐吹落一片片火红的生命,而窗内这个不幸的我,正静静的等待,流下眼泪。

在父母焦急的等待中,我被插着针管推出了手术室。第二天清晨,枫树上的火红少了许多,我睁不开眼,只能感到母亲在轻轻抚摸我插满针管的手,痒酥酥的。我唤了一声“爸”,他就紧挨着妈坐着,摸了摸我的脸。周围鸦雀无声,只感到幸福在悄悄流淌,我心中,像唱起了如枫叶般火红的歌,拂去了疼痛的伤痕。

夜晚,我一个人在想,我爱自己的父母吗?当然,但是为了他们,为了我自己,这个微不足道的痛苦,能阻碍我们的感情,能击退我追求星光的愿望吗?不,不可能,我是坚强的,我希望父母见到我时,是骄傲的目光,而不是悲痛的泪水。寂寞笼罩着黑夜,但我的双眸里,却涌动着光明,照亮我的梦想,甜甜入睡。

一早,我便欣喜的起了床,想着昨天的这时我还枕着泪湿的枕头,心中感到一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等父母惊奇的看着我迈着双脚艰难的去打水时,我回报以轻轻一笑;等爸爸热情的答应我去学校拿作业时,眼眸里慈爱而骄傲的眼神,我一撅嘴,快去;等妈妈瞧见我换药时轻松的表情时,我感到妈妈的吃惊和赞赏,因为以前我总是喊疼。

一个星期后,我以惊奇的恢复效果出了院,看着面前鲜艳的枫树,我的心中像激起了一阵阵雷鸣般的掌声,我又可以去追逐星光,又可以骄傲的奋斗在战场上了!又可以去改变我的色彩了!

泰戈尔曾说:“世界以痛吻我,我回报以歌。”是应该这样,因为在这个火红的季节里,注定了我证实了这个事实,注定了我将会上改变自己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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