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孤芳自赏是贬义词及解释、造句(合集20篇)

对于“痴心”这个词语,一般解释为深深迷恋于某人或某事物。那么孤芳自赏是贬义词及解释、造句呢?下文内容为你解答!现在小编给大家收集了一些孤芳自赏是贬义词及解释、造句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浏览

8169

作文

1000

后悔得到了解释_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6 字

+ 加入清单

呼,终于到了星期五,可以放松一下了。每个星期五,老妈和老爸都会带我出去吃饭。刚好,花园城开了一家新的餐馆,赶紧去先睹为快。

当服务员彬彬有礼的拿上菜单时,老妈破天荒地的主动要求点菜(以前都是由我和老爸点)。老妈扫视了一会后,用毫不迟疑的口气说:“嗯,就是这个……我要这个——鱼冻!”等菜都端上来后,我总算看清了鱼冻的“庐山真面目”:有点貌似果冻,但是有着难看的外表,难看的颜色,难看的形状。没想到老妈和老爸都吃得津津有味。

我本来以为,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鱼冻,应该不会马上又见到这恶心的东西吧,不想……

星期六的中午,老妈本来说做排骨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该做了酸菜鱼。吃完后,还剩下一些汤了。但老妈洗碗时,她神秘的举动引起了我的注意。老妈把汤滤在一个碗里,只把剩下的碎渣丢掉。虽然我疑心重重,脑子里有很多个问号,但见老妈没什么举动,又走到到了一边。

下午了,我走过厨房时,瞄了一眼那碗鱼汤,却惊讶的发现鱼汤颜色变得透明,而且轻轻一吹,还没有水纹。老妈究竟做了什么手脚?奇怪了……

当我正准备大动干戈好好研究一番时,老妈的脚步声传入我耳中,我连忙躲到一旁。只见老妈看了看那碗鱼汤,很满意的笑了一下,拿起勺子准备尝一下。但我一看,急了:呀呀呀,我也要吃!于是,我顾不上还没有搞清那是什么东西前,一跃而出,夺过老妈的勺子,赶紧挖了一口:“唔……咦?味道怪怪的,好像是固体状态,不是汤呀……”我顿时产生了一百个疑问:这是什么?是怎么做出来的?是中午的鱼汤么?……

老妈看着我一脸的迷惑,便解释:“这是中午的鱼汤经过几个小时,受到寒冷空气的影响冻成的,味道不错吧。”我茅塞顿开,但很快就要呕了:“天哪,这竟然是恶心的鱼冻,我说怎么味道这么怪呢……”

[后悔得到了解释_作文700字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置身其外是贬义词

全文共 987 字

+ 加入清单

置身其外多数是形容对事情的不关心,下面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置身其外的词性,一起来看看吧!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置身事外 zhì shēn shì wài

成语解释 置:安放。把自己放在事情之外。形容对事情漠不关心。

成语出处 清 文康《儿女英雄传》第22回:“你我且置身事外,袖手旁观。”

成语简拼 zssw

成语注音 ㄓㄧˋ ㄕㄣ ㄕㄧˋ ㄨㄞˋ

常用程度 常用成语

成语用法 补充式;作谓语、定语、分句;含贬义

成语结构 补充式成语

产生年代 近代成语

成语辨析 见“超然物外”(143页)。

近 义 词 袖手旁观、事不关己、漠不关心

反 义 词 责无旁贷、置身其中

成语例子 悲观的由来,是在置身事外不辩是非,而偏要关心于文坛,或者竟是自己坐在没落的营盘里。(鲁迅《准风月谈 “中国文坛的悲观”》)

英语翻译 keep out of the business

置身其外造句

1、有些干部对人民的事置身事外。

2、风吹过松林,哗哗作响,如同置身于涛声阵阵的海边。

3、置身迪斯尼乐园,好像进入了一个梦幻般的童话世界。

4、他置身事外,不愿卷入这场矛盾斗争中。

4、尽量原创和收集优质句子,使您在造句的同时,更能学到有用的知识.

5、来到蓬莱就像置身于仙山琼阁之中。

6、如果不学着置身事外、把眼光放远,你迟早会疯掉。

7、置身于大自然的怀抱里,她把忧愁、烦恼、劳累都抛到九霄云外。

8、这件事你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休想置身事外!

9、在会上他不赞一辞,仿佛置身事外。

10、我自己则直言不讳地说,我们已置身于魔鬼和深渊之间。

11、置身在这一片万紫千红的花花世界,令人目不暇接。

12、置身于桂林山水中,如入洞天福地,使人流连忘返。

13、我喜欢到游乐场,看见小朋友们玩耍的情景,好像置身于童话世界里。

14、置身于此山中,如入洞天福地,使人流连忘返。

15、置身于这片灵山异水中,能让人怡然自得,心旷神怡。

16、对班集体有利的事,我们都不能冷眼旁观,置身事外。

17、校长置身事外,不想卷入老师间的纷争。

18、当我置身于人群中的时候,仍然怕羞而且有些不知所措。

19、一场大雪过后,大地变成了银装素裹的世界,各种建筑仿佛是粉妆玉砌,置身在这冰天雪地真的是十分的惬意。

20、你是个伤心落魄人,今天这么怒气冲天是因为你不能整天置身于花团锦簇之中。可怜的宝贝,等着吧,等我赚到钱,你就可以享受马车、雪糕、高跟鞋、花束,并和红发小伙子一起跳舞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蔚然成风造句

全文共 1187 字

+ 加入清单

科学管理已经蔚然成风

厂际协作和互相帮助已蔚然成风。

当这种做法蔚然成风时,员工便会尽忠职守,竭诚工作。

然而,一种主要起源于美国的新式幽默,最近蔚然成风了。

电脑生成的形象在电子游戏、广告及电影制作中亦蔚然成风。

五六十年代电影与广播事业发展蓬勃,粤语片以天空小说为拍摄素材蔚然成风。

五、六十年代电影与广播事业发展蓬勃,粤语片以天空小说为拍摄素材蔚然成风。

精神和金钱在法兰克福它们不是互相对立的。文化与经济的结合在这个书展城蔚然成风。

19世纪60年代末,木乃伊复仇的构想演变成为木乃伊诅咒的观念,并在被许多英美小说家采用后,已蔚然成风。

摘要目前学界的《史记》研究已蔚然成风,且学术成果丰硕,但其中关于“太史公曰”文学性的研究,则篇籍甚少。

随著分销商及零售商争相在国内外扩展业务,收购合并活动频仍,在近郊地区开设大型零售店铺亦蔚然成风。

在亚洲更广泛的地区,布什总统正在加强我国与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关系。这方面的进展有利于南亚实现稳定,也有助于在该地区开创已在东亚蔚然成风的促进经济繁荣与合作的局面。

文学的人类学研究之所以蔚然成风,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对传统西方学术伦理的彻底反思,因为长期以来“西方中心”价值体系的作用;人们从哪怕是最为粗线条的描述就可以非常清晰地洞见其学理依据和学术逻辑中的“西方中心”之“我者他者”的文化研究意涵。

进而视之,大众文化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是与大众传媒携手并进的,二者的成功对接对当代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和转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特别是当代大众文化的蔚然成风并且日益走向一种视觉文化更是得力于大众传媒的长足发展。

“夫人,韧性是基督徒的首要职责。它贯串于罗沃德学校的一切安排之中:吃得简单,穿得朴实,住得随便,养成吃苦耐劳做事巴结的习惯。在学校里,在寄宿者中间,这一切都已蔚然成风。 ”

这股复兴思潮促使国画再度受人关注,文人画重新崛起,国画研究机构与组织大量出现,对中国本位文化、民族性、民族精神、传统绘画本质特性、中西比较、民族形式诸问题的学术探讨蔚然成风。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外先进管理思想、方法的引入,提高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已蔚然成风,在这一形势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随之被提到了重要议程,并已成为当前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

冲击,来自经济的几番起落,全球邮业竞争激烈,电子通讯的使用蔚然成风;但面对这些冲击的时候,香港邮政却不能像市场上其他私营对手一样,选择性地拣选有利润的业务经营。

其中18个小时就完成词曲小样制作、 1天之内完成整体视觉设计、 6天完成了130多位歌手的录音、平面摄影与北京奥运祝福访谈、四天完成所有的后期制作,仅纪录片拍摄的素材就达3000多分钟,有200多名工作人员为了其诞生付出了夜以继日的辛劳与汗水,这一切不仅体现了北京奥运的巨大感召力,更体现了“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展开阅读全文

篇3:贬义词二字词语大全

全文共 1148 字

+ 加入清单

贬义词是词义带有贬斥、否定、憎恨、轻蔑感情色彩的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贬义词二字词语大全,欢迎阅读。

贬义词二字词语大全

脑残、呆傻、猥锁、奸笑

奸诈、阴险、险恶、自负

空洞、肤浅、下流、卑微

白痴、变态、龌龊、自私

轻佻、浅薄、孟浪、肤浅

无耻、无聊、可恨、可恶

下作、笨蛋、蠢驴、蠢蛋

做作、恶毒、卑鄙、犯贱

虚荣、狡诈、虚伪、冷漠

庸俗、任性、蛮横、轻蔑

拓展:贬义词相关成语

1、完事大吉:是形容事情结束,或东西完蛋(多含贬义)。

2、鱼龙曼衍:是原来指各种杂戏同时演出。后形容事物杂乱。也比喻变化很多(含贬义)。

3、庄严宝相:佛教中称庄严的佛像。比喻某种人的真面目(含贬义)。

4、自以为得计:得计:计谋得逞。自以为计谋很对很好(含贬义)。

5、猪突豨勇:豨:指野猪。指拼命向前冲,不怕死的人(含贬义)。

6、不逞之徒:不逞:不得志,不如意;徒:人(含贬义)。因心怀不满而闹事捣乱的人。

7、互相标榜:标榜:指吹嘘,夸耀。互相称颂,互相吹嘘。多用贬义。

8、敬若神明:神明:泛指神,像敬重神一样敬重对方。形容对某人或某物崇拜到极点。多用作贬义。

9、赳赳武夫:赳赳:勇武矫健的样子。武夫:武人,从军之人。勇武矫健的军人。后多含贬义,意指虽身强体壮,却头脑简单的军士。

10、莫测高深:指高深的程度无法揣测。指处世的态度、或说话、文章的内容(多不用在正面,带贬义)。

11、奇装异服:比一般人衣着式样特异的服装(多含贬义)。

12、如见肺肝:就象看透肺肝一样。比喻心里想些什么,人们看得清清楚楚(含贬义)。

13、搔头弄姿:原指梳妆打扮。后形容女子卖弄姿色(含贬义)。

14、市井之徒:徒:人(含贬义)。旧指做买卖的人或街道上没有受过教育的人。

15、堂而皇之:形容公然毫不隐讳地(多含贬义)。

16、唐哉皇哉:形容规模宏伟,气势盛大。也用于贬义,形容表面上庄严体面的样子。

17、顺风转舵:随着风向转换舵位。比喻顺着情势改变态度(含贬义)。

18、头面人物:指在社会上有较大名声或势力的人(多含贬义)。

19、传风搧火:犹煽风点火。比喻鼓动别人做某种事。多用于贬义。

20、大放厥辞:亦作“大放厥词”。①谓写出大量优美的辞章。②大发议论(今多含贬义)。

21、故纸堆:是指大量的古旧书籍、资料。含贬义。比喻人埋首研读古书,不知人情世故

22、扫地俱尽:谓彻底干净,毫无存留。《汉书·魏豹田儋等传赞》:“用于贬义。秦灭六国,而上古遗烈扫地俱尽矣。”《晋书·儒林传序》:“惟怀逮愍,丧乱弘多,衣冠礼乐,扫地俱尽。”《隋书·高祖纪下》:“圣人遗训,扫地俱尽,制礼作乐,今也其时。”

23、十里洋场:①旧时上海的租界区域因外国人较多,洋货充斥,或称十里洋场;后因以借指旧上海市区。多含贬义。②泛指繁荣的市场。

24、耍嘴皮子:指光说不做。也指卖弄口才(含贬义)。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形容山的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1204 字

+ 加入清单

高耸

基本解释

高高地直立

一个高耸壮观的塔尖

在远处高耸的

桅杆高耸

详细解释

耸立,突起。

唐王维《石刻》诗之一:“主位唯宜高耸,客山须是奔趋。”明李东阳《甲申十同年图诗序》:“王公用敬微鬚,髮颁白,鳶肩高耸。”冰心《寄小读者》十八:“四面高耸的乱山,火车如同一条长蛇,在山半徐徐蜿蜒。”

重峦叠嶂

解释:峦:连绵的山。山峰一个连着一个,连绵不断。

出自:唐·徐光溥《题黄居寀秋山图》:“秋来奉诏写秋山,写在轻绡数幅间;高低向背无遗势,重峦叠嶂何孱颜。”

千山万壑

解释:壑:山沟。山峦连绵,高低重迭。

出自:唐·杜甫《咏怀古迹五首》:“群山万壑赴京门,生长明妃尚有村。”

高山景行

解释:高山:比喻道德崇高;景行:大路,比喻行为正大光明。指值得效法的崇高德行。

出自:《诗经·小雅·车辖》:“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示例:若夫清风明月,必思玄度,独仰仲尼。宋杨万里《与余丞相》

山川米聚

解释:指从高处下望山川起伏,如米之聚集。

出自:语出《后汉书·马援传》:“扞援呴又于帝前,聚米为山谷,指画形势,开示众军所从道径往来,分析曲折,昭然可晓。”

连绵起伏

解释:连绵:连续不断的样子;起伏:高低不平。连续不断而且起伏不平。

示例:这里的丘陵真是连绵起伏。

层峦叠嶂

解释:层峦:山连着山;迭障:许多高险的象屏障一样的山。形容山峰多而险峻。

出自:宋·陆九渊《与王谦仲书》:“方丈檐间,层峦叠嶂,奔腾飞动,近者数十里,远者数百里,争奇竞秀。”

示例:~,出没翠涛。明·袁宏道《西洞庭》

屹立

基本解释

高耸挺立,比喻坚定不动摇

巍然屹立

详细解释

高耸挺立。

唐李荃《大唐博陵郡北岳恒山封安天王铭》:“维恒兮作镇壬癸,善利万物兮德配诸水,雄峯屹立而朝山邐迤。”宋张世南《游宦纪闻》卷六:“下临石壁,屹立万丈,真奇观也。”清黄遵宪《哀旅顺》诗:“礮臺屹立如虎闞,红衣大将威望儼。”鲁迅《野草·一觉》:“我照作品的年月看下去,这些不肯涂脂抹粉的青年们的魂灵便依次屹立在我眼前。”

巍峨

基本解释

形容高大雄伟

群山巍峨

详细解释

1、亦作“巍峩”。高大;高大雄伟。

《文选·张衡》:“疏龙首以抗殿,状巍峨以岌嶪。”张铣注:“巍峨岌嶪,高壮貌。”晋葛洪《抱扑子·博喻》:“五岳巍峨,不以藏疾伤其极天之高。”唐孟郊《自叹》诗:“太行耸巍峩,是天产不平。”宋无名氏《异闻总录》卷三:“北有小城,城中楼殿巍峩,若王居。”杨沫《青春之歌》第二部第十八章:“故宫的傍晚……瑰丽堂皇的角楼巍峨地矗立在这傍晚的浮云下面。”

2、倾侧不稳。多形容醉态。

《云笈七籤》卷一一一:“扈谦者,魏郡人也。性纵诞,不耻恶食,好饮酒……常作巍峩醉。”

3、比喻居高第,名列前茅。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恶得及第》:“﹝裴思谦﹞自怀士良一缄入贡院……书中与思谦求巍峨,鍇曰:‘状元已有人,此外可副军容意志。’”宋葛立方《韵语阳秋》卷十八:“名字巍峨先蘂榜,词章斐亹动文奎。”清冯桂芬《序》:“天假其年,掇巍峨,躋馆阁,左券可待。”

展开阅读全文

篇5:诱人造句

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

1、餐桌上有烤鸭,有烧鸡,有红烧鱼太诱人了!

2、美丽的事物总是很诱人。

3、妈妈给我买了苹果柿子和香蕉,好吃诱人。

4、香喷喷的面包太诱人了,令我垂涎欲滴。

5、秋天到了,果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诱人的苹果。

6、秋天到了,黄澄澄的柿子熟了,就像挂在树枝间的一个个小灯笼,真诱人呀!

7、这个金钱利益太诱人了,我不得不考虑三思。

8、花园里娇艳的花朵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不断吸引着游人。

9、虽然零食很诱人,但是,为了身体健康还是要少吃。

10、玫瑰固然诱人,但却藏着一份危险。

11、妈妈做的饭菜充满诱人的味道。

12、甜美的苹果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13、这道菜的香味为十分诱人,()让人一闻就流口水。

14、秋天到了,果树上缀满了诱人的红苹果。

15、爸爸提出的条件太诱人了,我不得不答应下来。

16、这个苹果红的诱人,好想咬一口。

17、小兴安岭一年四季都是美丽、诱人的。

18、春天来了,阳光明媚,景色很诱人。

19、望着那诱人的鸡腿,我口水直流三千尺。

20、锅里滚烫的八宝粥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21、香甜诱人的大红枣在紫红色的粥汤里上下翻滚。

22、面对眼前诱人的金钱,我问他:“你是选择金钱名利呢,还是选择正直与诚信?”。

23、春风送来了诱人的花香。

24、大千世界里,充满着各种诱人的陷阱。

25、大千世界裡,充满着各种诱人的陷阱。

26、面对着春节前诱人的巨大商机,许多商家招架不住了。

27、在弥漫着收获喜悦的果园里,将甜美诱人的水果从丰硕的枝头摘下,无疑是惬意的农家的生活中最浪漫的劳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6:耳闻目睹的词语解释

全文共 329 字

+ 加入清单

【拼音】:ěrwénmùdǔ

解释】:闻:听见;睹:看见。亲耳听到,亲眼看见。

【出自】:《资治通鉴?唐纪睿宗景云二年》:“口说不如身逢,耳闻不如目睹。”

【示例】:鲁迅《呐喊?一件小事》:“我从乡下跑京城里,一转眼已经六年了,其间~的所谓国家大事,算起来也很不少。”

【语法】:联合式;作谓语;用于亲眼所见

【褒贬】:中性词

【英语】:thatwhichoneseesandhears

耳闻目睹的近义词

耳濡目染 潜移默化

耳闻目睹的反义词

捕风捉影 闭目塞听 充耳不闻 道听途说

耳闻目睹造句

这次下乡,耳闻目睹到失学儿童的症状,孩子们渴望学习的情景久久萦绕在我的脑海中。

我耳闻目睹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我耳闻目睹了他们每一个居民对乒乓球运动的热忱以及整个岛对这个活动的支持。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干支词语造句

全文共 647 字

+ 加入清单

干支拼音

【注音】: gan zhi

干支解释

【意思】:天干和地支的合称。拿十干的‘甲、丙、戊、庚、壬’和十二支的‘子、寅、辰、午、申、戌’相配,十干的‘乙、丁、己、辛、癸’和十二支的‘丑、卯、巳、未、酉、亥’相配,共配成六十组,用来表示年、月、日的次序,周而复始,循环使用。干支最初是用来纪日的,后来多用来纪年,现在农历的年份仍用干支。

干支造句

干支造句:

1、阴历用干支纪年。

2、中国古人发明了用“干支”纪年的方法。

3、但,从什麽时候开始以干支来纪年却有不同说法。

4、沂沐泗流域有干支河流510余条,河流相通互连,是全国最复杂的水系之一。

5、又,人的四柱干支的组合很复杂,补救效果也因人而异,有的四柱效果大一些,有的效果小一些。

6、干支所属五行及方位:甲乙属木,位东方。

7、提出了解决渠道衬砌体抗冻胀问题的具体措施,并在陕西省渭南市石堡川水库干支渠道抗冻胀设计中应用,取得很好效果。

8、干支是怎么回事?

9、很复杂。中国人过去用干支计时。

10、公式求金法是利用浅显的数学逻辑指导计算,专用于推求阳历年、日、时(月仍为农历)之相应干支的一种新的方法。

11、道路:干支路宽16-12米之间,均按国家二级公路以上标准设计施工,路面为沥青砼。

12、本文总结了公元纪年与干支纪年之间的循环规律,并以此为基础,介绍了一种由作者制作的公元纪年与干支纪年换算的便利工具。

13、美国的公路运输网落,十分发达,城乡市镇,干支相连,尤如蜘蛛网盘旋在这块大地上。

14、干支的使用记录了农历的年,月,日和时,这在中国历史悠久。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笑靥如花造句

全文共 2075 字

+ 加入清单

1、那少女约莫十六七岁年纪,一身青衫,笑靥

2、在梦中你笑靥如花,梦醒时我孤独一身。世界全是空,尽是你容颜!

3、恍惚间,你的笑靥如花又一次出现。

4、他见到一张雪白有脸庞,眉弯嘴小,笑靥如花,当即双目都睁大些,但见眼前是张十分清秀的少女脸孔,大约十四五岁年纪,头挽双鬟,笑嘻嘻的望着自己。

5、以我万劫不复为代价,护你三生富贵荣华,守你七世笑靥如花。风凌天下

6、吻你是快乐,你的微笑如花;吻你是幸福,你的笑靥如花;吻你是甜蜜。你的真情绵绵;吻你是爱情的召唤,你的心将我吸引。国际接吻日到了,愿吻你一生一世,爱你一生一世。

7、吻干你的泪花,让你笑靥如花;吻尽你的苦水,让你甜蜜相随;吻清你的哀愁,让你开心永久!6月14日,亲吻情人节,愿我的吻,给你幸福快乐!

8、可是等她到那里的时候,等待她的不是她笑靥如花的妹妹,等待她是另外一场漫无天际的红色火焰,红色里带着黑,犹如一场绝世盛宴,木头燃烧的霹雳哗啦声是这场盛宴的笙歌。她今世还有什么好求的呢?又还剩什么可求的?凌乱柠殇

9、谁的眉眼念了谁的笑靥如花,谁的容颜乱了谁的家国天下,谁允了谁江河万里山川如画,谁弃了谁陌路红尘一丈天涯。玖兰筱菡

10、曾经他愿用江山如画换我笑靥如花。可如今只能感叹,红颜易老悲白发,青丝成雪诉无涯。柏颜

11、生活的境遇便是如此这般,我笑靥如花,生活便奄奄一息,也会于黑暗之中我莞尔一笑。缓缓得过,写给生活,也是写给幸福。席慕蓉

12、喜欢站在夕阳里,让它温暖的照耀着我,深吸一口气,仿佛可以闻到阳光的味道,让人心旷神怡,神情气爽,总以为,夕阳是太阳中一天最美的时光,如待嫁的少女,婀娜多姿,亭亭玉立,含情脉脉,笑靥如花。

13、人间四月天,清丽典雅的涉水而来,娉娉婷婷、清清浅浅、翩跹而至,让你尽展笑颜。袅袅的音乐轻盈着往昔的心情,漫叩窗棂的弯月仍是笑靥如花。白云奏响心灵的舞曲,蓝天挽起纯真的梦境。

14、您迎着世俗的风风雨雨,知您艰难跋涉于茫茫戈壁,可您一直笑靥如花,嘴角勾勒的优美幅度,打动了每一个您的孩子。这一笑多让我们学您做一个又一个轻悄的梦,希冀包融在无端梦境。

15、天空是我见过的最多面的孩子,它时而因为不悦而阴暗晦涩;时而又如刚得了表扬一般笑靥如花。

16、厦门的天空是我见过的最多面的孩子,他时而因为不悦而阴暗晦涩,时而又如刚得了表扬一般笑靥如花;有时安静温婉如一个懂事的淑女,有时又叫嚣喧腾如一个调皮的顽童。

17、谷雨送喜来,雨润百花开:幸福雨浇来,“貌美如花”开;如意雨淋来,“富贵如花”开;平安雨落来,“笑靥如花”开;开心雨降来,“吉祥如花”开。愿你喜雨常伴,心想事成,春暖花开,谷雨快乐!

18、还有的人,面对令他痛定思痛、悲愤欲绝、乃至让他前功尽弃的事情,也照样能笑靥如花、谈笑风生,因为他坚信生活定会雨过天晴的。

19、相恋的日子,是最美丽的花期;真心的短信,是最动听的花语;同走的路子,是最感人的花絮;生活的屋子,是最可口的花蜜,5.14玫瑰情人节,玫瑰花开的季节,祝亲爱的花开似锦,笑靥如花,情人节快乐。

20、送你38朵鲜花,祝你聪颖美丽人人夸;送你38片云彩,祝你开心快乐乐无涯!在妇女节送上无限祝福和牵挂,愿迷人的你笑靥如花!

21、你是天堂里美丽的使者,下凡来到了我的身旁,一心为家起早贪黑,一直为我默默付出,逝去了青春,消退了容颜,却依然笑靥如花。三八节到了,亲爱的老婆,你辛苦了!

22、甜蜜的笑似空谷幽兰;真诚的笑似美丽百合,会心的笑似恬静菊花,热情的笑似灿烂玫瑰,快乐的笑似灼灼桃花。世界微笑日,愿鲜花伴着微笑,微笑伴着鲜花弥漫你的世界,伴你笑靥如花。

23、黑色简约经典,黑色不是装酷扮酸。黑色肃穆庄严,黑色不是郁郁寡欢。黑色高贵典雅,黑色不是曲高和寡。黑色朴实无华,黑色不是附庸风雅。黑色情人节,愿您笑靥如花,愿您早日成家!

24、一阵清风,忆起昨日酸甜苦辣;一丝微雨,淋湿心中难舍牵挂;一次远行,带走我的冷暖冬夏;一声祝福,愿你一路笑靥如花。祝你旅途愉快!

25、拾不起的往事就让它尘封,忘不掉的回忆就让它流淌,抹干泪痕,把爱情放了吧,把回忆也放了,看一路笑靥如花,走一程颠沛流离,让那握不住的手,在风中坠落。

26、送你38朵鲜花,祝你聪明美丽人人夸;送你38片彩霞,祝你天天开心乐无涯。在三八节前夕送上无限祝福和牵挂,愿迷人的你每日笑靥如花!

27、朋友,春,已舞动着满身的新绿,携煦暖的风儿翩翩而来,在这美好的季节里,祝福我的朋友新春祥瑞,心情欣然,笑靥如花儿般明艳。

28、春深山茶花正艳,浓浓相思写满山,碧水潺潺绕身畔,柔柔深情满蓝天,笑靥如花荡秋千,甜蜜绽放在心田,此生与你常相伴,爱意无限一辈子!

29、告别昨日飘雪的季节,怀揣芬芳四溢的梦想,走进百花盛开的春天,奔向充满希望的田野,感受和风细雨的洗礼,享受融融春光的沐浴,愿你在明媚的春日里,前程似锦,笑靥如花。

30、谷雨送喜来,雨润百花开:幸福雨浇来,“貌美如花”开;如意雨淋来,“富贵如花”开;平安雨落来,“笑靥如花”开;开心雨降来,“吉祥如花”开。愿你喜雨常伴,心想事成,春暖花开。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描写人的神态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2169 字

+ 加入清单

人的神态是丰富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描写人的神态词语解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义凛然】大义:正义;凛然:严肃、或敬畏的样子。由于胸怀正义而神态庄严,令人敬畏。

【大摇大摆】走路时身子摇摇摆摆。形容自以为了不起的傲慢神态。

【扼腕兴嗟】扼腕:用手握腕;嗟:感叹。用手握腕,长声叹息。形容情绪激动发出叹息的神态。

【扼腕长叹】用手握腕,长声叹息。形容情绪激动的神态。

【不动声色】声:言谈;色:脸色。在紧急情况下,说话、神态仍跟平时一样没有变化。形容非常镇静。

【风流旖旎】风流:风度和韵致;旖旎:愿意指旌旗飘扬的样子,引申为柔美的样子。形容风韵娇柔。多指妇女的神态。

【眉梢眼角】眉梢:眉毛的末尾部分;眼角:上下眼睑的接合处。形容眉眼含情示意的神态。

【老气横秋】老气:老年人的气派;横:充满。形容老练而自负的神态。现形容自高自大,摆老资格。也形容缺乏朝气。

【眄视指使】形容骄傲的神态。

【怆天呼地】悲痛地呼天喊地。形容极其悲痛绝望的神态。同“怆地呼天”。

【科头袒体】科头:不戴帽子;袒:裸露。不戴帽子,袒露身体。形容傲慢不羁的神态。

【怆地呼天】怆:悲伤,凄楚。悲痛地呼天喊地。形容极其悲痛绝望的神态。

【满腹狐疑】狐疑:象狐狸那样多疑。一肚子的疑惑。比喻疑惑不解的神态。

【瞠然自失】瞠:瞪着眼睛。瞪着眼睛好像丢了东西一样。形容失神的神态。

【戟指怒目】戟指:用食指和中指指着别人,象戟的形状。指着人,瞪着眼。形容大怒时斥责人的神态。

【怒目戟指】戟指:用食指和中指指着别人,象戟的形状。指着人,瞪着眼。形容大怒时斥责人的神态。

【如醉如痴】形容神态失常,失去自制。

【披襟散发】敞开衣襟,蓬松着头发。形容不修边幅的的悠闲神态。

【道貌凛然】犹道貌岸然。指神态严肃,一本正经的样子。

【丰度翩翩】丰度:风采气度。翩翩:洒脱的样子。形容神态举止文雅优美,超逸洒脱。同“风度翩翩”。

【破颜一笑】颜:面容。愁苦的神态一下子笑起来。

【屏声息气】抑制着呼吸使不出声音。形容恭敬畏惧的神态。

【灰头土脸】满头满脸沾满尘土的样子。也形容懊丧或消沉的神态。

【如碎如狂】形容神态失常,不能自制。指为某人某事所倾倒。

【扼腕抵掌】用手握腕,击着手掌。表示很激动,振奋的神态。

【低唱浅酌】低唱:轻柔地歌唱;酌:饮酒。听人轻柔地歌唱,并自在地慢慢饮酒。形容一种安乐自在的神态。

【咆哮如雷】形容人暴怒喊叫的神态。

【如痴如醉】形容神态失常,失去自制。

拓展:描写神态的句子

1、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眼里闪着一股无法遏制的怒火,好似一头被激怒的狮子。

2、那是个十来岁的瘦骨伶仃的小孩,却长得眉清目秀。特别是那双长得比常人都大的眼睛,闪动着聪慧的光芒。他拖着木屐,一件破旧的绿军服垂到膝前。

3、他愉快的笑了,脸上的皱纹宛如一朵盛开的金菊。

4、观众的目光,像无数条探照灯的光柱,紧紧地追逐着正在表演的武术运动员。

5、寒假快要结束的一天晚上,爸爸在家里同往常一样认认真真地给找检直作业。他越检查越生气,突然把我的数学寒假作业本给撕得粉碎,顿时我大哭起来。

6、一团愤怒的炽烈火球在胸膛里不住地滚来滚去,总像要冲到外面去烧掉一点什么才好!

7、一般绝望的情绪像狂潮一般涌上我的心头,使我感到浑身冰凉。

8、此时,伯父的面孔十分严肃,简直像生铁铸成的。

9、说时迟,那时快。那个摔倒在地上的运动员,手一撑,脚一踮,猛地爬了起来。左脚尖顶住起跑线,膝盖一弯,稳稳地蹲着。两手就像两根木柱插在地上,整个身体微微前倾,那架势,就像一只起飞的雄鹰。

10、她夹上书本,朝我莞尔一笑,脚步匆匆地走了。

11、她脸儿红得像熟透了的山柿子,忙低下头去,不敢再看我一眼。

12、她的脸好象绽开的白兰花,笑意写在她的脸上,溢着满足的愉悦。

13、他的脸涨得红红的,手还…个劲儿地抓耳朵,身子也不时扭动着,现出十分忸怩的样子。

14、哼!那小子是水仙不开花―装蒜!谁还不清楚他的底细?

15、往日和蔼可亲的妈妈,今天却铁青着脸,像是要和谁决斗

16、我呢,也只好把要说的话深深地埋在心底。这使我这颗痛苦得几乎要流血的心更加压抑和沉痛。

17、爸爸两眼盯着我的“三好奖状”,站立在那里出神,好像在看着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

18、小强怒目圆睁,眉毛竖起,头发根根立起,嘴里喷出刺耳的声音,不仅如此,还要伸手打小刚。那憋得通红的脸像个熟透的西红柿,身体也像狮子般猛扑过来。

19、他像被谁用榔头击昏了似的,倚在客厅的门框上。

20、她只觉得心烦意乱,痛苦难堪;向前走一步,心里也更紧张一步,仿佛全身的血液一下子都注人了心里似的,煎熬得忍受不住。

21、他心里像有七八十个辘轳在旋转。

22、心里笼上一层愁云,袭过一阵揪心的疼痛。

23、他的脸像蜡一样的黄,嘴唇都发白了,灰白的胡子一颤一颤地,全身都在瑟瑟地发抖,一双深陷在眼窝里的眼睛,像一对火珠子一样,直盯着小商。

24、爸爸的脸色好难看啊,他像火山爆发一样发怒了。

25、我很懊悔,由于当时过分激动和兴奋,竟然忘记了问他的名字。

26、她一头乌黑闪亮的秀发自然地披落下来,像黑色的锦缎一样光滑柔软。

27、她的个手指上长满了血泡,紫黑色圆鼓鼓的,像熟透了的山葡萄。

28、一种惭愧内疚痛心和崇敬的混合之情,像海潮般地冲击着我。

29、孙强向门口走了几步,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似的掉了下来。

30、我突然感到一股失望的苦水,淹没了全部期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弃暗投明造句

全文共 797 字

+ 加入清单

1、他左思右想,终于选择了一条弃暗投明的道路。

2、关羽最后弃暗投明了。

3、弃暗投明是一切犯罪分子唯一光明的出路。

4、自拔来归的

近义词是弃暗投明。

5、反动分子只有弃暗投明,才是惟一的出路。

6、李先生能够弃暗投明,翩然归来,我们对此表示欢迎与赞赏。

7、被围困的敌军举着白旗,表示弃暗投明,向我军投降。

7、造句网是一部在线造句词典,其宗旨是让大家更快地造出高质量的句子.

8、六周日上午和弃暗投明是祈祷。

9、影片的男主角曾是一名海军陆战队队员,他最终弃暗投明,带领星球上的居民反抗具有破坏性的资本主义地球人。

10、影片的男主角曾是一名海军陆战队队员,他弃暗投明,带领星球上的居民反抗破坏性的资本主义地球人。

11、但后来我们的队伍越来越小,原来很多人都开始弃暗投明,纷纷开始戒烟,只剩我们几个顽固分子在那里“负隅顽抗”。

12、在这种情况下,弃暗投明改换门庭也并不是什么难堪的事。

13、古往今来,从来都是顺从自己的叫做弃暗投明,背叛自己的叫做弃明投暗。

14、不嫌弃,不嫌弃,王统领终于顿悟,弃暗投明,朕高兴都来不及呢,从今往后,你就留在本国大营,军职依然照旧,日后再论功封赏。

15、白道友能够弃暗投明真是太好了,我四宗并立乃是唇齿相依之势,少了任何一个宗门都会让正阳门趁虚而入,白道友此举真是明智啊。

16、一是弃暗投明,做小服低地侍候大奶月娘;二是攒些私房钱找个新主子正大光明地再嫁。

17、人们避恶从善、弃暗投明,就应该崇拜火光及日月星辰,故中国古人称其为“拜火教”“火祆教”“祆教”,其神为“胡天”神,“祆”神。

18、趁此弃旧迎新的改名之机,弃暗投明、从此不再称“孤”。

19、我们班的男生与高手如云的校篮球队比赛,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连我们的拉拉队都弃暗投明了。

20、文明人要像水木金火土那样:水能屈能伸,无坚不摧;木落地生根,壮志凌云;金凝重珍贵,惜阴如金;火冷中送暖,弃暗投明;土随遇而安,包容万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引证解释

全文共 574 字

+ 加入清单

1、心中

《诗·王风·黍离》:"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宋代陈亮《酌古论·桑维翰》:"虽能快中心之所欲,而后世之被其患盖有不可胜道者。"

《东周列国志》第八十二回:"董褐私谓赵鞅曰:臣观吴王口强而色惨,中心似有大忧,或者越人入其国都乎?若不许其先,必逞其毒于我;然而不可徒让也。必使之去王号以为名。"

清代陈梦雷《西郊杂咏》之四:"拥衾不敢寐,中心伤且悼。"

2、重要地位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延安是所有解放区的指导中心。"

《**》1983-8-3:"北京是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

3、衷心

《诗·小雅·彤弓》:"我有嘉宾,中心贶之。"《国语·鲁语上》:"苟中心图民,智虽不及,必将至焉。"

《醒世恒言·陈多寿生死夫妻》:"若舍亲家踌蹰之际,全仗三老撺掇一声,说陈某是中心计较,不是虚情。"

4、正中央

唐代徐夤《题福州天王阁》诗:"三门里面千层阁,万井中心一朵山。"

明代蒋一葵《长安客话·积水潭》:"万历初,上御龙舟泛太液池。辅臣张居正歌以纪其盛曰:两岸离宫杨柳垂,中心水殿芙蓉簇。"

老舍《四世同堂》四六:"瑞丰看看路中心,再看看左右的六行军警,心中有些发颤。"

5、核心

《文选·王褒》:"君者中心,臣者外体。"李善注引 子思子 曰:"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

陈毅《生查子·国共二次合作出山口占》词:"抗日是中心,民主能自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鼓励是褒义还是贬义词

全文共 1827 字

+ 加入清单

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人们都把由衷的夸奖和鼓励看作是人类心灵的甘泉。下面我们来看看鼓励是褒义还是贬义词,欢迎阅读借鉴。

鼓励是褒义还是贬义词

鼓励是褒义

鼓励造句

1、经过老师的教育和鼓励,他终于振作起精神。

2、我把老师的鼓励看成是对自己的鞭策。

3、一个人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最需要的是鼓励和安慰。

4、老师总是热忱地鼓励和帮助每一个同学。

5、表扬是鼓励进步的手段,不是目的。

6、老师鼓励每个同学的创造精神,从来不束缚我们的手脚。

7、多亏你的鼓励和帮助,我才考上大学。

8、老师鼓励我们积极上进,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9、老师鼓励我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成绩。

10、老师越鼓励,同学们的劳动情绪越高涨。

11、老师的鼓励使我信心十足,勇气倍增。

12、老师的表扬,是对我的鼓励和鞭策。

13、校长鼓励我们对改革方案提出异议。

14、爸爸来信鼓励我好好学习,末了还叮嘱我帮助妈妈做家务。

15、爸爸鼓励哥哥,到了边疆要在那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16、对同学微小的进步,老师也给予肯定和鼓励。

17、在老师的鼓励下,我的成绩进步得很快。

18、老师三番五次鼓励我打消顾虑,大胆工作。

19、我们党的政策是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不能搞邪门歪道。

20、我们要因时制宜,积极鼓励农村兴办新型的养鸡场,以满足城市日益增长的需要。

21、请大家对初出茅庐的社会新鲜人,多鼓励,少批评。

22、杞人忧天的人需要安全感和鼓励帮助他们克服恐惧。

23、我的职责是鼓励大家畅所欲言。

24、他被退学后,总是垂头丧气,在父母的鼓励下,终于振作起来,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

25、一个人总需要趣味相投、志同道合的朋友互相鼓励。

25、友谊是你无助中的雪中送炭;友谊是一杯温暖人心的热开水;友谊是你在失败时一声声的安慰与一句句的鼓励。

26、我国的政策是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决不主张搞邪门歪道。

27、对学习成绩不好的同学,我们应该正面引导,多加鼓励。

28、妈妈的一句鼓励让我倍感亲切。

29、对于犯了错误的同学,我们一定要因势利导,加强思想工作,采用批评与鼓励相结合的办法,促进其转化改正。

30、对于青年作者的新作,我们应该热心扶植,不惜齿牙余论,予以鼓励。

31、看着他垂头丧气的样子,我觉得他其实也需要更多鼓励和帮助。

32、我心里明白,她的话是哀怜我并鼓励我勇敢地活下去。

33、教师常用"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俗语来鼓励我们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34、即使我有微小的进步,老师也放在眼里,给予我鼓励。

35、我鼓励年轻人扬帆远颺,四海为家,成就一番事业。

36、我鼓励年轻人扬帆远扬,四海为家,成就一番事业。

37、他很腼腆,需要鼓励才肯说话。

38、但是,这类公司多数似乎恰恰在鼓励用户这么干。

39、军训中,同学们在操场上精神抖擞,斗志昂扬,步调一致,喊声震天,全场观众以雷鸣般的掌声给予鼓励。

40、如此抛砖引玉,能激发与鼓励更多人加入写作队伍。

41、倾听,却给予被倾听的人无限的鼓励。

42、鼓励年轻人全力以赴地工作。

43、鼓励孩子天马行空,保护孩子珍贵的想象力。

44、因为老师给了我很好的鼓励和指导,所以那天的体操,我做的史无前例的精神。

45、我们的总理来到灾区,问寒问暖,鼓励我们克服困难,重建家园。

46、老师语重心长地鼓励我放下身上包袱,继续努力前进。

47、当我考试遇到难题的时候,我总会自言自语的鼓励自己。

48、校长讲了许多鼓励他的话,希望他再接再厉,在今后的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49、老师鼓励我们要发扬龙马精神,勇敢拼搏。

50、在考试前,我总会自言自语地鼓励自己:“加油,争取考到好成绩!”。

51、鼓励私人开旅馆本是件好事,但不能把私人旅馆办成藏垢纳污的地方。

52、下面一段话表达的是一位长者对年轻人的鼓励,在横线上填写组成与全段和谐的比喻。

53、那倾泻而至的爱心、鼓励和力量令人肃然起敬由衷赞叹。

54、成功的运动员不断地通过积极的自言自语鼓励自己。

55、对于那些成绩优秀的同学,我们要鼓励他们戒骄戒躁,更上一层楼。

55、造 句 网是一部在线造句词典,其宗旨是让大家更快地造出更优质的句子.

56、对于那些执迷不悟的人,我们除了给予惩戒,也要鼓励他们走上正途。

57、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58、对成绩落后的同学要积极鼓励,不要冷嘲热讽。

59、教官的耐心与责任让我们感动,班主任的鼓励让我们受宠若惊并振奋精神,我们相信只要努力,没有办不成的事。

60、此时,管理者应鼓励员工士气,再接再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中国妈妈为什么成为了贬义词

全文共 1162 字

+ 加入清单

华裔家庭的高中生对这个词的理解和感受是:“中国妈妈”特别爱攀比,人家的孩子去学钢琴,自己的妈妈也要孩子去学钢琴。人家的孩子考上了哈佛、耶鲁,“中国妈妈”就会说,看看人家,你也要考哈佛、耶鲁。总之,在对孩子的教育上,“中国妈妈”永远是以别人为标杆,然后让子女去达成妈妈心中的目标。一些华裔高中生为此与母亲产生矛盾,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为什么“中国妈妈”总要比这比那,我是我,我就是我,为什么不能按我自己的情况来设计人生呢。

主流社会或者说是白人家庭的高中生对“中国母亲”的含义的解释与华裔家庭的高中生有所不同。他们认为华裔家庭的同学缺少独立性和自主性,什么事都要妈妈说了算。妈妈就像一只老母鸡,华裔的同学就如小鸡,总要靠老母鸡的翅膀来保护。“中国妈妈”在白人中学生中是一句讽刺语,而不少华裔学生为此感到烦恼。

不少华裔移民到美国,他们心中的“美国梦”中最主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希望子女能够接受美国最好的教育,当然哈佛、耶鲁等美国最一流的大学是他们追求的目标。因此在美国各族裔移民中,华裔家庭是最重视子女教育的,而且考入名牌大学的比例也比其他少数族裔要高,在这里“中国妈妈”功不可没。

竟管如此,在美国的教育理念下,“中国妈妈”的做法却成了高中生中不被赞赏的行为。没有人否认“中国妈妈”的苦心、用心以及实际行动对子女能够在激烈竞争中有机会进入好的大学所起的作用,但另一方面,“中国妈妈”为什么又会成了流行的贬义词呢?

其实,从华裔家庭高中生和白人家庭高中生对“中国妈妈”一词的解释上已经有了答案。

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性,我们民族的一个特性也许是太好攀比了,从大事到鸡毛蒜皮的事,总是要和同事、左邻右舍比一比。尤其是在子女教育上,从小开始就是不断加码,这个课,那个班,人家孩子上,咱家孩子绝不能拉下,也不管孩子有没有兴趣,是不是那块料。孩子少了乐趣,变成了小大人。

攀比和为孩子设立教育目标是两个概念,而且攀比的结果最终往往是对自己的孩子没了信心。从小为孩子设立教育目标,基本上是根据孩子自身的条件,不断地去挖掘其潜能,并寻找最适合孩子教育的大学。

其实每一个家长都希望子女入读大学名校,但现实是能进去的人太少了。对绝大多数学生而言,其实选名校不如选专业。如果一个高中生可以考入耶鲁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到中学做教师,年薪5万,或是他可以进入加大洛杉矶分校计算机学院,毕业后可以在大公司就职,年薪7万,家长会选择让子女读那所学校,答案并不难。

对于“中国妈妈”,我认为值得多思考的是,敢不敢让子女早自立,而不必一生中都让自己的角色定位在“老母鸡”上。不少华裔中学生对白人同学“中国妈妈”的看法是较认同的,其实在高中阶段,孩子的独立性已悄然形成,为什么很多高中生上大学非要到远离父母的城市去读,因为他们终于解放了,再也不用每天听“老母鸡”的“咯咯叫”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自信的成语解释

全文共 781 字

+ 加入清单

1、师心自任:师心:以心为师,这里指只相信自己;自任:按自己的主观意图行事。形容自以为是,不肯接受别人的正确意见。

2、稳操胜券:比喻有充分的把握取得胜利。

3、信心十足:非常有信心,充满了自信心。比喻对所要做的事充满干劲,有百分之百的信心去做好,完成。

4、信不由衷:信:诚实;衷:内心。诚实不是出自内心。比喻假意敷衍。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5、信心百倍:有很大的自信心。

6、耳软心活:比喻自己没有一点主见,就是相信别人的话。作谓语、定语;指没主见。

7、师心自是:师心:以心为师,这里指只相信自己;自是:按自己的主观意图行事。形容自以为是,不肯接受别人的正确意见。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事。

8、惟天可表:只有对上天才可以表白自己的心情。表示在别人不信任的情况下无可奈何的慨叹。

9、志在必得:指立志要得到或完成某种愿望。

10、刚愎自用:愎:任性;刚愎:强硬回执;自用:自以为是。十分固执自信,不考虑别人的意见。

11、十拿九稳:比喻很有把握。

12、刚戾自用:十分固执自信,不考虑别人的意见。同“刚愎自用”。

13、心活面软:比喻自己没有一点主见,就是相信别人的话。作谓语、定语;指没有主见。

14、果于自信:果:果敢。形容过分自信。

15、胸有成竹:原指画竹子要在心里有一幅竹子的形象。后比喻已经非常熟练很有把握了。

16、自信不疑:相信自己,绝不怀疑。

17、矜功负胜:矜:自恃。自恃有战功,自信可以取胜。

18、信心倍增:倍增:就是加倍增长。信心得以成倍增加,形容更有信心。

19、师心自用:师心:以心为师,这里指只相信自己;自用:按自己的主观意图行事。形容自以为是,不肯接受别人的正确意见。作谓语、定语;指不肯接受正确意见。

20、满怀信心:心中充满自信心。作谓语、定语、状语;用于处事。

21、满怀信心:心中充满自信心。

22、自负其能:自负:自恃,自许。自恃而又自信自己的才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春风雨露造句

全文共 481 字

+ 加入清单

(1)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知识的海洋中,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

(2)只有真诚的种子遇到春风雨露,就能翠绿满天下,就能回报大地母亲的厚爱。

(3)整个晚上,吴汉光春风雨露的,那两个女人更是飘飘欲仙,她们见他猴急才知道他还是处男,大为欢喜,使出她们天有点本事让汉光欲罢不能。

(4)是什么样的春风雨露,把一棵枯木头给浇灌得焕发了青春。

(5)泥泞里的小草四需要春风雨露的滋润的。

(6)自缘身作延年药,憔悴春风雨露中。

(7)值十月十日完美日的到来,送你一缕阳光,让快乐“十”面八方,送你春风雨露,让幸福“十”面埋伏。送你雨后彩虹,让祝愿“十”全十美。

(8)一点秋色诉说绵绵的情意,一觞白露谱写万千祝愿。愿你在不露声色中事业美洋洋,愿你金风玉露的爱情里暖洋洋,愿你在关怀的春风雨露里喜洋洋,愿你在幸福的仙露明珠中沸洋洋。白露快。

(9)凌婉觉得黄尚这人就是欠抽,平日里她对他没个好脸色就得被他挤兑个半天,现在来点春风雨露吧,可又受不起。

(10)这人的态度和刚才比俨然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刚才满脸雷霆视若仇敌,转眼就化成春风雨露,笑脸来的比翻书都快。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哭笑不得词语解释

全文共 3141 字

+ 加入清单

哭笑不得的意思是 哭也不好;笑也不好。形容处境尴尬。下面是哭笑不得词语解释,欢迎参考阅读!

【哭笑不得的拼音】: kū xiào bù dé

【哭笑不得的近义词】: 啼笑皆非、不尴不尬

【哭笑不得的反义词】: 落落大方、泰然处之

【哭笑不得出处】: 元 高安道《皮匠说谎》:“好一场,恶一场,哭不得,笑不得。”

【哭笑不得类似成语】:进退两难 首尾相应 轻重缓急 纵横交错 褒贬不一

【形容哭的句子】:

成语解释:形容抵声哭泣。

例  句:平儿听了,越发抽抽搭搭的哭了起来。(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一0六回)

成语解释:椎心:捶胸脯;泣血:哭得眼中流血。捶拍胸膛,哭泣出血。形容非常悲痛。

成语出处:汉·李陵《答苏武书》:“何图志未立而怨已成,计未从而骨肉受刑。此陵所以仰天椎心而泣血也。”

例  句:百余年辛苦经营的圆明园,毁于一旦,更是令人椎心泣血的莫大恨事。(高阳《清宫外史》下册)

成语解释:涕:眼泪。一下子停止了哭泣,露出笑容。形容转悲为喜。

成语出处:晋·刘琨《答卢堪书》:“时复相与举觞对膝,破涕为笑。”

例  句:她很高兴地赞同这个计划,并且破涕为笑地说她有逃的办法。(巴金《家》二十八)

成语解释:丧明:眼睛失明。古代子夏死了儿子,哭瞎眼睛。后指丧子的悲伤。

成语出处:《礼记·檀弓上》:“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

例  句:同寅当中,一人传十,十人传百,已经有许多人知道他遭了“丧明之痛”。(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十七回)

成语解释:放声痛哭。形容非常伤心。

例  句:少奶奶掩面大哭道:“只是我的天唷!”说着大放悲声。(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十九回)

成语解释:形容大声哭叫,声音凄厉。

成语出处:元·无名氏《马陵道》第二折:“可怎生神嚎鬼哭,雾惨云昏,白日为幽。”

例  句:况且宝玉才好了些,连我们也不敢说话,你反打的人鬼哭狼嚎的!(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五十八回)

成语解释:行:路;号:大声哭叫。道路上和大街小巷里的人都在哭泣。形容人们极度悲哀。

成语出处:晋·刘琨《劝进表》:“苟在食土之毛,含气之类,莫不叩心绝气,行号巷哭。”

成语解释:恸:极悲哀;大哭。看到眼前景物而引起内心悲伤。

成语出处:南朝·梁武帝《追赠张弘籍诏》:“朕少离苦辛,情地弥切,虽宅相克成,辂车靡赠,兴言永往,触目恸心。”

成语解释:号咷:也写作“嚎啕”,大声哭叫。形容放声大哭。

成语出处:《周易·同人》:“同人先号咷而后笑。”

成语解释:好象在哭泣,又象在诉说。形容声音悲切。

成语出处:宋·苏轼《前赤壁赋》:“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例  句:风声如泣如诉,墓地凄然悲凉。(冯德英《迎春花》第十九章)

成语解释:提高嗓门又哭又叫。

成语解释:啼:哭;号:叫。因为饥饿寒冷而哭叫。形容挨饿受冻的悲惨生活。

成语出处:唐·韩愈《进学解》:“冬暖而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

例  句:值岁凶,啼饥号寒。(清·王晫《今世说·贤媛》)

成语解释:睡在牛衣里,相对哭泣。形容夫妻共同过着穷困的生活。

成语出处:《汉书·王章传》:“初,章为渚生学长安,独与妻居。章疾病,无被,卧牛衣中;与妻决,涕泣。”

例  句:翁家乏食,借贷无门,典质已尽,搔首踟蹰,牛衣对泣而已。(清·宣鼎《夜雨秋灯录·义猫》)

成语解释:皱着眉头,哭丧着脸。形容愁苦的神色。

成语出处: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二折:“对人前巧语花言,背地里愁眉泪脸。”

例  句:成老爹气得愁眉苦脸,只得自己走出去回那几个乡里人去了。(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十八回)

成语解释:饮恨:强忍怨恨;吞声:哭泣而不敢出声。形容忍恨含悲,不敢表露。

成语出处:南朝梁·江淹《恨赋》:“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

成语解释:象沾着雨点的梨花一样。原形容杨贵妃哭泣时的姿态。后用以形容女子的娇美。

成语出处:唐·白居易《长恨歌》:“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例  句:纣王定睛观看,见妲己乌云叠鬓,杏脸桃腮,浅淡春山,娇柔柳腰,真似海棠醉日,梨花带雨。(明·许仲琳《封神演义》第四回)

成语解释:相传战国时蜀王杜宇称帝,号望帝,为蜀治水有功,后禅位臣子,退隐西山,死后化为杜鹃鸟,啼声凄切。后常指悲哀凄惨的啼哭。

成语出处:元·关汉卿《窦娥冤》:“若没些儿灵圣与世人传,也不见得湛湛清天。我不要半星血红尘洒,都只在八尺旗枪素练悬。等他四下里皆瞧见,这就是咱苌弘化碧,望帝啼鹃。”

成语解释:哭得噎住了,出不来声音。形容非常伤心。

成语出处:《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尽夜哭泣,气不属声。”

例  句:弥留之际,日饮白汤升许,欲以洗涤肺腑,及食不下咽,泣不成声。(清·黄钧宰《金壶七墨·鸳鸯印传奇始末》)

成语解释:襟:衣服胸前的部分。泪水滚滚流下,沾湿衣服前襟。哭得非常悲伤。

成语出处:《尸子》卷下:“曾子每读《丧礼》,泣下沾襟。”

例  句:昔季流子向风而鼓琴,听之者泣下沾襟。(三国魏·阮籍《乐论》)

成语解释:因为饥饿寒冷而哭叫。形容挨饿受冻的悲惨生活。

成语出处:唐·韩愈《进学解》:“冬暖而儿号哭寒,年丰而凄啼饥。

成语解释:号啕:大哭声。放声大哭。

例  句:不能思想,只是号咷大哭。(叶圣陶《春光不是她的了》)

成语解释:号:哭。形容大声哭叫,声音凄厉。

成语解释:一边说一边哭。形容极其悲恸。

成语出处:《晋书·王彬传》:“因勃然数敦曰:‘兄抗旌犯顺,杀戮忠良,谋图不轨,祸及门户。’音辞慷慨,声泪俱下。”

例  句:他讲到激昂时,声泪俱下。(邹韬奋《经历·高等法院》)

成语解释:指因极度的疼痛或悲哀,晕过去,又醒过来。多形容被打得很惨,或哭得很厉害。

例  句:柳知府已经吓得死去活来。(清·李宝嘉《文明小史》第三回)

成语解释:形容哭哭啼啼。

成语解释:啼:哭;皆非:都不是。哭也不是,笑也不是,不知如何才好。形容处境尴尬或既令人难受又令人发笑的行为。

例  句:刘久发啼笑皆非地站起来了。(沙汀《烦恼》)

成语解释:滂沱:雨下得很大。雨下得很大的样子。形容哭得很厉害,眼泪鼻涕象下雨一样。

成语出处:《诗经·陈风·泽陂》:“有美一人,伤如之何!寤寐无为,涕泗滂沱。”

例  句:月中再设净馔,每至展拜,涕泗滂沱,哀动左右。(《南史·梁本纪中》)

成语解释:歌唱在这里,哭泣在这里。指安居的家宅。

成语出处:《礼记·檀弓下》:“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歌于斯,哭于斯。’”

成语解释:哭也不好,笑也不好。形容很尴尬。

成语出处:元·高安得《皮匠说谎》:“好一场恶一场,哭不得笑不得。”

例  句:否则咬着了辣椒,哭笑不得的时候,我不能负责。(鲁迅《伪自由书·止哭文学》)

成语解释:新亭:古地名,故址在今南京市的南面;泣:小声哭。表示痛心国难而无可奈何的心情。

成语出处: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过江诸人,每至美日,辄相邀新亭,藉卉饮宴。周侯中坐而叹曰:‘风景不殊,正自有山河之异。’皆相视流泪。”

成语解释:向:对着;隅:墙角;泣:小声地哭。一个人面对墙脚哭泣。形容没有人理睬,非常孤立,只能绝望地哭泣。

成语出处:汉·刘向《说苑·贵德》:“今有满堂饭酒者,有一人独索然向隅而泣,则一堂之人皆不乐矣。”

成语解释:眼泪只能往肚里流,不敢哭出声来。形容受压迫时,忍受痛苦,不敢公开表露。

成语出处:明·施耐庵《水浒全传》第九十八回:“琼英知了这消息,如万箭攒心,日夜吞声饮泣,珠泪偷弹,思报父母之仇,时刻不忘。”

成语解释:长歌:长声歌咏,也指写诗;当:当作。用长声歌咏或写诗文来代替痛哭,借以抒发心中的悲愤。

成语出处:汉杂曲歌辞《悲歌》:“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

例  句:感怀触绪,聊赋四章,匪曰无故呻吟,亦长歌当哭之意耳。(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八十七回)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清新造句

全文共 711 字

+ 加入清单

(1)这画面设计得清新活泼,引人入胜。

(2)晨风吹来清新的空气,给人带来愉悦的心情。

(3)我的家在市区的边缘(造句网整理),空气清新怡人。

(4)这首乐曲的旋律奔放,格调清新。

(5)夏天,我们家的窗户、门都打开着,以保持空气清新、流畅。

(6)这篇童话内容生动有趣,语言清新优美。

(7)这首诗笔调清新明快,深受读者的喜爱。

(8)这个城市空气清新,环境优美,适宜人们居住。

(9)人们开始植树造林,河流重又恢复了清澈,空气格外的清新,小动物们回家了。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欣欣向荣。

(10)用粗茶淡饭养胃,用清新空气洗肺,让灿烂阳光晒背,得空和朋友聚聚会,忘却辗转尘世的累。

(11)花园里的空气很清新。

(12)《语言文字报》的版面清新活泼,很有吸引力。

(13)他的文章锋发韵流,清新潇洒,很是让人喜欢。

(14)一场大雨过后,空气异常清新,燥热的感觉荡然无存。

(15)早晨的空气格外清新。

(16)他做的诗清新脱俗,他诗仙的美名名副其实。

(17)这时空气变得更加清新了,仿佛还带着一股芳香。

(18)雨过天晴,空气异常清新。

(19)雨过天晴的早晨,空气清新极了。

(20)这篇文章语句之流畅,如行云流水一般,清新,自然。

(21)他的画,风格清新,如今已自成一家了。

(22)这个学生,才思敏捷,词意清新流畅,写文章时,没有丝毫的寻章摘句痕迹。

(23)雨后的空气,又清新又滋润。

(24)清晨,海边的空气格外清新。

(25)海边的空气清新而湿润。

(26)清早的空气湿润而清新。

(27)他的诗清新、隽永,耐人寻味。

(28)雨后的空气倍加清新。

(29)清洁工人说:“干干净净、空气清新的环境就是美,一种劳动的美。”。

(30)这首小诗如初发芙蓉,清新可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单身是不是贬义词

全文共 1579 字

+ 加入清单

现在很多都说单身,已婚,这样的词汇,那单身是不是贬义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单身是不是贬义词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

“这么优秀的人,还单身呐,真是可惜了。”

你会发现,类似这样的声音,越来越多地充斥在你的身边,在这个苍茫的世界。

这正常么?

这么不正常的话为什么会被习以为常呢?

我只听过有人说,“这么年轻的人,整天不务正业,真是可惜了。”

我以为,这样的可惜才是正常的呢。

单身什么时候莫名地成了一种社会歧视?什么时候,跨越适婚年龄的年轻人们的单身状态竟变成了低人一等的评判标准?

单身成了贬义词?

单身率的增加是这个社会个体的生活质量提高的综合表现之一。大家不再单纯地依赖寻求另一半来完善自我,因为每一个人都渐渐学会做更好的自己,学会在这五光十色的社会大圆球中摆稳一个人的重心,与自己独处。

这个现象本来是好的,却被所谓的传统歪曲了。

成家,这件事并不是随着生命体的诞生而附着带来的,从框架上来说,这只不过是人类的习惯养成,从而演变成约定俗成的规则。既然规则是人自己定的,那为什么要困在自己筑建的笼子里出不来呢?

人们所做的一切事物都应该是为了改善生活,而一切事物的被接纳都应该是为了美化生命而存在。如果一件事情对生活只有干扰和琐碎的纷繁,那就没有必要去做了。当然包括,为了成家去找一个人摆脱单身。

若能遇上心照不宣的爱人,谁人不愿意与之厮守一生呢?

单身,只是因为好巧还未遇见相爱的人,并不代表没有人爱,也不代表没有爱的人。

顺其自然,多少人多少次顺口说出这个词。可是,不努力,哪来的自然?

单身也是一种顺其自然,是我们为自己而活的自然,是我们不断完善自我,力争成为自己心目中那个美好形象的自然,是闯荡这个偌大世界里遍体鳞伤又满血复活的自然。

如果你只是急于想要摆脱单身,那么也许,你只是对于自己现状的不满意。

你是否需要思考,本心底的渴求。

许多人在说,看着身边的朋友们一个个都恋爱结婚成家,自己还孤身一人,恍若在那肃穆的考场上,看着同学们一个个纷纷交了卷,自己内心慌慌手冰凉。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不一定需要依靠这张试卷的成绩来与别人攀比,不一定需要依靠那个大红色的分数来证明自己。

交了卷的人,也不是每一个都得满分的啊。而没有交卷的人,难道就一定是差生么?

在这个及格率越来越低的考场上,纵然你没有把握地急着交卷,意义又能有多高呢?

多少交了卷毕了业的人无尽地缅怀学生时代的青葱岁月,而仍是一卷书生气息的你却如坐针毡惴惴不安地想要逃离。就像小孩都想要快点长大,而长大后便开始怀念童年。

单身的你,是书生,是身处童年。

明谙道理的你,懂得学生时代的澄透纯真,懂得孩童时代的自由愉悦,怎么就不知道珍惜这个珍贵的身份——单身呢?

让人心浮躁的,是世态的纷扰。

你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也终究沉淀为一个人的状态,你才能找得到自我的回归。

如果单纯依靠与另一个人的结合来完成你所认为的圆满,那么,你可知道,你在哪个时刻,把你自己给弄丢了?

请不要打着爱与着想的名义,绑架一个变了形的定义,抨击单身的我们。

我们和谁都没有两样,我们普通得听别人讲关于他们小情侣之间甜丝丝的小故事的时候,也会心生羡慕;看见别人亲密浪漫的时候,也会因想起过往里与某个人的幸福而感觉甜蜜刺痛又心伤,可是我们守住了自己那不该有的泛滥,守住了自己心底坚韧挺拔的根。

单身的人,也并不是不渴求爱情。相反地,爱情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我们不愿意为了寻找爱情而谈爱情。

遇见爱情这件事,对我们来说,是因为遇见了怦然的心动,然后彼此珍惜,相爱。而当我们没有爱情,身为一枚单身的时候,也能游刃有余地为自己担当。钢筋铁骨,不仅是身体的力量,也是我们心里细腻且夯实的力量。

单身,描述的只是一种状态,并无任何感情色彩。单身的我们,承担着这个社会对单身扭曲的理解,承担着自己对自我完善的要求。我们扛起了自己扛起了世界,我们比别人更强大。

那么,单身,到底贬义在了哪儿?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满面笑容造句

全文共 585 字

+ 加入清单

(一)他笑容满面。

(二)她进屋时笑容满面。

(三)她依然生气勃勃,笑容满面。

(四)当见到她的未婚夫时,她笑容满面。

(五)他笑容满面,仪态万方,又说了多少漂亮话。

(六)尽管受济人员笑容满面,但法案却预后不良。

(七)下机后,见到两位当地联络人笑容满面地前来迎接我们。

(八)笑容满面,不但在商业上是个资产,在社交上,也是一样。

(九)“卖主”和“买主”们笑容满面地成交,称心如意地收获。

(十)“我估计我们会在体育馆里找到你的孩子,”她笑容满面地说。

(十一)鲁尔和帕米拉站在栏杆那边一群笑容满面的英国人当中,看着飞机。

(十二)现在我终于明白那些在苏格兰发间准备的同修为什么始终笑容满面。

(十三)她是一个随遇而安的女子,就算她今日破产也会笑容满面。

(十四)一位笑容满面的男士主动站出来,说: “我已经站在这儿听了很久了。

(十五)他笑容满面地说: “你好,我叫沃利, ”他说着递给我一份保证书。

(十六)“我估计我们会在体育馆里找到你的孩子, ”她笑容满面地说。

(十七)“简,你容光焕发,笑容满面,漂亮极了。 ”他说。 “今天早晨真的很漂亮。

(十八)永远要保持微笑,即使在你难过的时候也要笑容满面。说不定有人会因为你的笑而爱上你。

(十九)周一迈克尔欧文面对纽卡的管理层笑容满面,他已经回归并开始跑步训练了

(二十)隔天他又造访我们摊位,笑容满面地说:昨晚我将你们送的资料都读过了,真的很棒!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202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_其他话题作文16300字

全文共 15081 字

+ 加入清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四十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照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回避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五条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等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第四十九条 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五十五条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第五十六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条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第六十二条 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第六十五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六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第六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第六十九条 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第七十条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第七十一条 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第七十二条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第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第七十六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第七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八十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

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第八十三条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第八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四、证据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九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条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七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勘验时应当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人参与勘验。必要时,可以要求鉴定人在勘验中进行鉴定。

五、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二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通知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零五条以及本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二十二条、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申请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但公告期间、当事人和解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第一百三十三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第一百三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十日内代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未书面变更送达地址的,其在第一审程序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的送达地址。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1、2015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图解】

2、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新(全文)

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共分23章共552条修改条文近100处

5、解读:最新民诉法司法全文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