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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芳自赏是贬义词及解释、造句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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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_其他话题作文16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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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四十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照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回避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五条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等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第四十九条 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五十五条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第五十六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条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第六十二条 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第六十五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六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第六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第六十九条 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第七十条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第七十一条 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第七十二条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第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第七十六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第七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八十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

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第八十三条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第八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四、证据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九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条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七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勘验时应当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人参与勘验。必要时,可以要求鉴定人在勘验中进行鉴定。

五、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二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通知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零五条以及本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二十二条、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申请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但公告期间、当事人和解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第一百三十三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第一百三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十日内代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未书面变更送达地址的,其在第一审程序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的送达地址。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1、2015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图解】

2、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新(全文)

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共分23章共552条修改条文近100处

5、解读:最新民诉法司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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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孤芳自赏造句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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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那女孩喜欢孤芳自赏,没人肯理她。

2 一朵孤芳自赏的花只是美丽,一片互相依恃着而怒放的锦绣才是灿烂。

3 会上,大家指出了他孤芳自赏的缺点。

4 生命的短暂,却创造了爱的永恒。漂亮女孩,请不要孤芳自赏,敞开你的心扉,接受我的玫瑰。

5 一味孤芳自赏的人经常是孤掌难鸣;懂得放下身架的人往往能抬高身价。

6 知识分子不要关起门来孤芳自赏,应该面向社会,投入到火热的社会生活中去。

7 我写这幅字是用来孤芳自赏的,你们怎么评价都无所谓。

8 在成绩和荣誉面前,不骄不躁,不孤芳自赏。

9 旧时文人喜欢孤芳自赏。

10 孤芳自赏的心情固然寂寞,但那一份自得却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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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仰仗造句

全文共 1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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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使自己的人格伟大还是渺小呢?这完全仰仗这个人自己的意志。

二、是使自我的人格伟大还是渺小呢?这完全仰仗这个人自我的意志。

三、人的生命是仰仗自己的力量和诱导而维系的。对于人不说,最大的危险莫过于丧失了这个须臾不可间断的认识。檀一雄

四、我自会发光,何须仰仗太阳。

五、这种紧张、有趣和强烈的情感的表现都要仰仗着演员之间的互动,而这一部分表演得很到位。

六、而三恶道都是仰仗地藏菩萨来救度他们的!

七、他仰仗着他父亲的权势。

八、光栅引擎得仰仗各种技巧、近似值和手绘技巧,但光迹追踪软体却建立在光学定律之上。真实感随著物理学而来。

九、我还希望仰仗你的专业行销知识,来有所突破呢.

十、不仰仗刀剑,而仰仗人民的信赖。蒙森

十一、灾难的如实报道依靠你,喜讯的及时传播仰仗你,丑陋的真实呈现全赖你,趣事的开心传递还是你,你就是记者。祝你记者节快乐!

十二、多么客气,她仰仗他鼻息生活,他却仍然说‘你可愿陪我’,而不是‘你跟我去’,这才是男人真正的风度。妹纸重口味

十三、但成功并非一蹴可几,得仰仗科学、经济及行政资源的长期投资。

十四、他欣然承认错误,很少仰仗自己成就的余泽,易于赞美别人。

十五、我们不得不仰仗着他来进行这项设计。

十六、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在仰仗着阳光的恩泽,【源自造句网】但是整个生态系统的脆弱的平衡却在一点一点被破坏。生个生态系统为人类日益膨胀的需求付着高昂的代价。

十七、作为政治官员,我可全仰仗着你们了。

十八、放得下,是因为能看得开。而看得开,要仰仗于两个方面:一要心足够大,一要阅历足够沧桑。其实阅历沧桑了,心也就大了。概括一点上,就是心要辽阔。心辽阔了,人生才能辽阔。蔡澜

十九、固然,耐克有着自身的批发商,但它的大局限收进却都仰仗各个批发商的出卖。

二十、它们必须向旧东西一样仰仗着同样的基本原理,同样的资源和同样的需求。

二十一、再之后,又听说他病得很严重,命在旦夕,随时皆需仰仗氧气筒维持著下一口气.

二十二、磊磊落落,独往独来,大丈夫之志也,大丈夫之行也。出自:清·梁启超《成败》磊磊落落:谓心地光明正大。磊磊:原指群石高垒貌。落落:豁达开朗貌。独往独来:比喻不仰仗别人,无怕牵碍。谓男子汉应当光明正大。梁启超

二十三、目空一切的集体主义背后,是村民从物质到精神都不得不仰仗集体及其领导者的鼻息,陷入权利意义上的双重贫困。

二十四、你们中敬畏上主的,应听他仆人的声音!凡于黑暗中行走而不见光明的,该依靠上主的名字,并仰仗自己的天主。

二十五、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值得你羡慕。你身处黑暗的时候想要寻找光亮,却也是别人可以仰仗的希望;你羡慕别人的才情却也是别人的羡慕对象;你仰望别人的高度,却也是站在别人仰望的高度。早安!

二十六、“心里有一个想法,不管任何手段都想去实现的话,有的时候,还得学会仰仗他人,特别是自己人。如果你觉得靠自己最好,那你最好记得,实在不行,总有几个自己人可以找一找。”——吴二白。南派三叔

二十七、但马克林努斯知道的很清楚,他在元老院一开始没有获得任何支持,他能坐上宝座完全是仰仗着军队的善意。

二十八、安全感不外来自可依靠的身边人,或者可供傍身的财物,又或许是仰仗自身的信心与才干。可我三样都没有。安逸

二十九、想想啊,世界冠军在f组被新西兰作掉了……看来意大利淫民只能仰仗另一支国家队法拉利在本周末出点成绩鸟。

三十、所谓的天才论是不真实的。让这些“海龟”成功的秘诀并非仰仗于他们有会变魔术般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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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形容春天的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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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觅柳寻花:觅:是寻找的意思。欣赏春天的景色。也指狎妓。

二、春笋怒发:春天的竹笋迅速茂盛地生长。比喻的是好事层出不穷地产生。

三、红瘦绿肥:绿叶茂盛,红花凋谢。形容的是暮春景色。

四、回春妙手:回春:是使春天重返,比喻将快死的人救活。指医生医术高明。

五、春暖花香:来源于明·无名氏《打韩通》头折:“春暖花香,和风淡荡。我则见东郊上,男女成行,处处闲游赏。”形容春天美丽的景色。

六、燕语莺啼:莺是指黄鹂。燕子的话语,黄鹂的歌声。形容大好春光。出处:唐·皇甫冉《春思》诗:“莺啼燕语报新年,马邑龙堆路几千?”绿树春深,声断续,蕙风飘荡入芳从丛。(五代蜀·毛文锡《酒泉子》词)

七、花香鸟语:花儿散发着清香,鸟儿在欢唱。形容动人的春景。

八、百花齐放:形容百花盛开,丰富多彩。比喻各种不同形式和风格的艺术自由发展。也形容艺术界的繁荣景象。

九、乍暖还寒:形容冬末春初气候忽冷忽热,冷热也说不定。

十、绿草如茵:绿油油的草好象似地上铺的褥子。常指可供临时休憩的草地。

十一、春蚕自缚:缚:是指缠束,捆绑。像春天的蚕作茧那样,自己把自己缠束起来了。

十二、满园春色:整个园子里一片春天的景色。比喻欣欣向荣的春天景象。

十三、春色满园:园内到处都是春天美丽的景色。比喻欣欣向荣的景象。

十四、百花齐放:百花,泛指各种花卉;齐,同时。千百种花同时开放,争相斗艳。形容春天百花盛开,丰富多彩。

十五、半晴半阴:又晴又阴,阴晴不定。形容春天至初夏季节阴晴不定的天气。

十六、春意盎然:春意:春天的气象。盎然:丰满、浓厚的样子。形容春天的气氛非常浓。

十七、雨丝风片:形容春天的微风细雨。

十八、草长莺飞:形容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景象

十九、春华秋实:华:是花的意思。春天开花,秋天结果。比喻的是人的文采和德行。现也比喻学习有成果。

二十、春意盎然:意,意味;盎然,洋溢,深厚。春天的意味正浓。出处:刘白羽《第二个太阳》3章:“四月的北方还残冬未尽,四月的南方已春意盎然。”

二十一、万象更新:万象:宇宙间一切景象;更:变更。事物或景象改换了样子,出现了一番新气象。

二十二、风光旖旎:形容景色柔及美好。

二十三、春冰虎尾:踩着老虎尾巴,走在春天将解冻的冰上。比喻处境很非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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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坦然造句

全文共 2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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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要四处乱撞,每天做好一件事,在遇到挫折的时候,坦然微笑地面对生活,这样就可以享受到成功的境界。

2) 做人当面留一线定格人生图:一分坦然面对,两分人脉关系,三人与你同行,四面道路广阔,五湖传为佳话,六位高升在望,七种巧合出现,八面威风聚起,九兽为之护法,十难化险为夷。

3) 一个人如果爱钱,就会珍惜所有;如果承认爱钱,就会坦然面对;如果爱钱而赚钱,就会用得其所;如果爱钱又用钱,就会心怀感激。钱被感恩,就会常来。

4) “勇敢面对挑战,并且大胆采取行动;然后坦然地面对自己,检讨这项行动之所以成功或失败的原因。你会从中吸取教训,然后继续向前迈进,这种终生学习的持续过程将是你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环境中立足之本。

5) 既然是必须面对的,何惧坦然承认;既然是必须争取的,又何必迟疑退缩。

6) 凡事顺其自然;遇事处之泰然;得意之时淡然;失意之时坦然;艰辛曲折必然;历尽沧桑悟然。

7) 看似凶险的东西,只要心境坦然地面对,井井有条地处置,实在终极都能够解决。有时,困住我们的只是我们自己。

8) 得之坦然,失之淡然,争其必然,顺其自然,一发超然。

9) 心安理得:自己认为所做的事是顺理成章的,心里很坦然。海阔天空:象大海般辽阔,象天宇般无边无际。坦荡的心胸象海洋和天空那样辽阔。

10) 能够坦然面对现实,拥有深信“生命有其意义”的价值观,具有实时解决问题的惊人能力。

11) 承认自己的不足需要的不是勇气,而是自信。当你足够了解自己,不怕被人拆穿,关于自己的一切都能坦然接受时,你才敢特别坦然的说出“我现在确实没有那么好”。敢说出这句话的你,心里一定有一个想变得更好的自己。

12) 不管经历什么事情,都依然快乐依然坦然。十年了,很高兴在镜子中我还会清楚地看到我自己。

13) 坦然行路,不至碰脚。你躺下,必不惧怕;你躺卧,睡得香甜。

14) 做一个坚强的女子,坦然面对,勇敢体会,酸甜苦辣。

15) 诚挚坦然的态度要比处处防范他人的态度有益得多。

16) 凡事有其自然,遇事处之泰然,自得之时淡然,失意之时坦然。越忙越要抽空练,练好身体常保健;决心信心加恒心,修炼身心意志坚。

17) 面对现实才叫勇敢,接受现实才叫坦然,适应现实才叫超越。

18) 由感觉产生一切信任,一切坦然的心境,一切真理的证据。

19) 你的行为一旦有了爱的名义,你会发现你的生活也充满了情趣和动力,你的心灵也会变得纯净和坦然。

20) 面对失败和挫折一笑而过,是一种乐观自信;面对误解和仇恨一笑而过,是一种坦然宽容;面对赞扬和激励一笑而过,是一种谦虚清醒;面对烦恼和忧愁一笑而过,是一种平和释然。

21) 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22) 我们喜欢大海,我们亲近大海,我们赞美大海。是肆虐的海风,是力拔千钧的海涛,是这无涯无垠的海,是它,是它造就了我们人类脆弱的肉体下那颗坚忍笃定的心灵世界。面对大海的音容,我们从来都是坦然而欣悦的。

23) 造 句 网是一部在线造句词典,其宗旨是更快地造出更优质的句子。

24) 人世间有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有些事情是无力改变的,有些事情是无法预测的,能补救的则尽力补救,无法改变的就坦然接受,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去做应该做的事情。

25) 白日精心干事务,但勿作有愧于良心之事,俾夜间能坦然就寝。

26) 母爱是伟大的,伟大的母爱是通过生活中的小事坦然反映出来;母爱是无私的,无私的母爱是因为母亲把自己的所有都奉献给了孩子;母爱是真挚的,真挚的母爱是在母亲的叮咛、唠叨呵牵挂中自然地流露出来。

27) 人生便是如此,坦然面对挫折,风雨坎坷过后,便可以成就精彩人生。

28) 患得患失的人,不会有开阔的心胸,不会有坦然的心境,也不会有真正的勇敢。

29) 选择自信,就是选择豁达坦然,就是选择在名利面前岿然不动,就是选择在势力面前昂首挺胸,撑开自信的帆破流向前,展示搏击的风采。

30) 你的行为一旦有了爱的名义,你会发现你的生活也充满了东趣和动力,你的心灵也会变得纯净和坦然。

31) 荡两袖清风,拂去心尘坦然;树一身正气,留下口碑伟岸。

32) 冰心说:“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是的,人生如万花筒般多姿多彩,只有坦然面对,才能让你的人生成为开满馨香花朵的花园。

33) 如果不是坦然面对仕途的不顺,怎么会有后世柳三变的浅斟低唱?如果没有坦然面对官场的尔虞我诈,怎么会有豪放飘逸的诗仙李白?如果没有坦然面对命运的不幸,怎么会有音乐巨人贝多芬的永垂不朽……

34) 平凡的人创造了不平凡的人生,保尔就是这样,看似平凡却又不平凡,骨子里渗透着一份坚强与执着。面对生活,他坦然乐观,面对病魔,他顽强拼搏,此时他是平凡的,可却在这平凡中创造出伟大。

35) 执法公正心坦然清廉不贪自从容。

36) 当官常担为民之责,站得正直;执政常谋富民之策,行得坦然;掌权常循法纪之规,寝得安稳。

37) 正视自己的生命,欣赏自己的命运,纵然命途多舛也要淡然,坦然。历史的河流中,没有不受伤的船。多希望明早醒来,你可以面带微笑,去嗅一嗅窗棂上的栀子花,人面与栀子花交相辉映,或许会构成这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

38) 没有真诚你就没有坦然处之;没有真诚你就没有安然入梦;没有真诚你就没有哀怒与喜悦;在人与人交际的沙龙里,我们都渴望彼此真诚。

39) 成熟不是人变得老成,而是失落时能够坦然站稳!

40) 在冬天的寒冷里向往瑞雪,其实是以善良的心愿去迎接冬天的到来。既然冬天的寒潮都会不期而遇,一个心境坦然的人又何必为此而惶惶不可终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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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墓道的词语造句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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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道拼音

【注音】: mu dao

墓道解释

【意思】:坟墓前面的甬道,也指墓室前面的甬道。

墓道造句

1、李夫人墓道内的青砖雕刻,寓意着吉祥如意。

2、较大型墓葬均为多室砖墓,有长墓道和高大的砖砌照墙。

3、此墓曾遭盗窃,在相关部门展开近两年的工作后,于2002年挖掘完毕,清理出彩绘壁画326平方米,分布于墓道、甬道、墓室三个主要部分以及过洞和天井处。

4、很多学者都认为,在先秦的多墓道墓葬中,墓道越多的墓葬规格也越高。

5、从夏商至秦汉时期,坡形墓道的使用存在着一个不断“下嫁”的过程。

6、砖铺墓道是目前全国已发表六朝墓葬资料中罕见的实例。

7、墓葬东壁还有一条斜坡墓道。

8、其中M20为斜坡墓道土洞墓,出土随葬器物主要有铜器和铁器。

9、符神左手所持非刀,而是符的示意图。符是墓主赵令达身前所佩,死后特置于墓道。符图的主要文字是“已鬼”即止鬼义。

10、二是,带天井的长斜坡墓道洞室墓成为陪葬墓的主流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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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伟大词语解释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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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发音:伟大[wěi dà]

伟大的词语解释:1、十分崇高卓越。2、超出寻常,令人钦佩敬仰的。3、非常雄伟宏大

伟大的反义词:渺小、藐小、平凡

用伟大造句

1、为了工作献身的人是伟大的,浪费时间的人是可耻的

2、任何一项伟大的发明,都要经历漫长的道路。

3、什么样的成功最伟大,当蝴蝶破茧而出,强忍着疼痛张开翅膀,这样的成功最伟大。

4、只有平凡的人才能因为平凡而伟大。

5、高尔基笔下的“母亲”是一位平凡而伟大的妇女,她的精神一直为后世所称颂。

6、母亲养育了我们,可真伟大啊!

7、长城是我国古代的一项伟大工程。

8、如何才能真正做到成为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9、唐朝伟大诗人李白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诗流传至今。

10、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11、鲁迅是一位伟大的革命作家

12、你们是助人为乐的雷锋,你们是温暖人心的春风,你们是平凡而伟大的爱心使者。

13、圣彼得大教堂是一座伟大的建筑,它体现了文艺复兴时期教会和人文思潮的斗争。

用伟大的反义词造句

渺小:站在山脚下,人才能感觉到自己的渺小。

藐小:她有时候觉得自己很高傲,有时觉得自己很藐小,有时对自己很有信心,有时又对自己很自卑。

平凡:老师们在平凡的教学岗位上付出的一切不会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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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形容安静的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1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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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平浪静:指没有风浪。比喻平静无事。

2、悄然无声:悄然:寂静无声的样子。静悄悄的,听不到一点声音。

3、沉声静气:指声调低沉,态度平和。

4、恭默守静:默:沉默;守:遵守,保持。恭恭敬敬地沉默,不讲话,保持肃静。

5、静观默察:不动声色,仔细观察。

6、阒无人声:指静寂得没有一点人声。

7、寂若无人:寂:寂静。寂静得就像没有人一样。

8、清清静静:安安静静,不嘈杂。

9、安闲自得:自得:自己感到舒适。安静清闲,感到非常舒适。

10、鸦雀无声:连乌鸦麻雀的声音都没有。形容非常静。

11、寂然无声:寂静没有声音。

12、平心静气:心情平和,态度冷静。

13、静影沉璧:平静的月影映在水底,好似沉下的一块玉。

14、少安无躁:稍稍安静,不要急躁。

15、静极思动:指生活平静到了极点,就希望有所改变。亦指事物的静止状态达到极点,便会向动的方向转化。

16、万籁俱寂:籁:从孔穴中发出的声音;万籁:自然界中万物发出的各种声响;寂:静。形容周围环境非常安静,一点儿声响都没有。

17、针落有声: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到声音。形容非常寂静,没有声音。

18、偷闲躲静:摆脱杂务,得个清静。

19、平易逊顺:性情温和安静,待人谦逊礼让。

20、悄无声息:悄:安静;息:气息,代指声音。没有一点声音、动静,不被人所察觉。比喻做事毫无声音。

21、清静无为:道家语。春秋时期道家的一种哲学思想和治术。指一切听其自然,人力不必强为。

22、买静求安:指息事宁人,以图安逸。

23、佛性禅心:指佛教徒一意修行、清静寂定之心性。

24、安适如常:安静而舒适,象往常一样。指经过某种变动后,恢复了正常,使人感到舒适。

25、更深夜静:更:旧时夜间计时单位。一夜分五更,每更约两个小时。夜已很深,没有一点声响。形容夜深处于一片寂静之中。

26、安闲自在:安静清闲,自由自在。形容清闲无事。

27、恬淡寡欲:恬淡:安静闲适,不求名利;寡:少;欲:欲望。心境清静淡泊,没有世俗的欲望。

28、娟好静秀:形容容貌秀美,性情柔和。

29、四海波静:比喻天下太平。

30、万赖无声:形容周围环境非常安静,一点儿声响都没有。

31、安安静静:指没有声音,没有吵闹和喧哗。

32、鸦默雀静:连乌鸦麻雀的声音都没有。形容没有一点声息。

33、家无二主:指一家之内,不可以有两个主人,否则会发生争吵,不得安静。

34、风静浪平:静:安静;平:安定。风已平息,浪已安静。指没有风浪。比喻平静无事。

35、万赖俱寂:形容周围环境非常安静,一点儿声响都没有。

36、息迹静处:息:止息;迹:行迹,脚印;处:处所。要想不见行迹,只有自己静止不动。引申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37、寂然o:寂o]有音。

38、动静有常:常:常规,法则。行动和静止都有一定常规。指行动合乎规范。

39、鸡犬桑麻:形容乡村的安静生活。

40、六根清静:六根:佛家语,指眼、耳、鼻、舌、身、意。佛家以达到远离烦恼的境界为六根清静。比喻已没有任何欲念。

41、神闲气定:指神气悠闲安静。

42、心猿意马:心意好像猴子跳、马奔跑一样控制不住。形容心里东想西想,安静不下来。

43、无声无息:没有声音,没有气味。比喻没有名声,不被人知道。

44、海内澹然:海内:四海之内;澹然:安静从容的样子。形容国家安定,生活秩序正常。

45、鸦雀无声:连乌鸦麻雀的叫声都没有。泛指什么声音都没有.形容非常安静,人们默不作声。

46、宁静致远:平稳静谧心态,不为杂念所左右,静思反省,才能树立(实现)远大的目标。

47、嚣风遂行:嚣风:喧闹的风气。指不安静,不遵守纪律的风气逐渐兴盛起来。

48、夜深人静:深夜没有人声,非常寂静。

49、安详恭敬:安静、细心、谦恭、敬重,古时儿童教育的要领。

50、仪静体闲:形容女子态度文静,体貌素雅。

51、夜阑人静:夜阑:夜将尽。夜深人静的时候。

52、沉静寡言:性格深沉文静,不爱多说话。

53、沉心静气:犹言心平气和。

54、平风静浪:风平浪静。多以喻平静无事。

55、沉烽静柝:烽火熄灭,柝声寂静。比喻边疆无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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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平易近人的造句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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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是和人密切接触的工作,都需要有亲和力的人,平易近人是事业起步的必备条件和优势。

2、他虽然贵为院长,但秉性却平易近人,一点架子也没有。

3、在完璧归赵的故事中蔺相如平易近人的品格让人赞叹不已,也赢得了廉颇的尊重,最后,在他们的同心协力下,度过了赵国千钧一发的难关

4、这典故经过老师译解之后,读起来平易近人,已无艰涩之感。

5、他平易近人的作风,不但赢得部属的爱戴,也获得长官的信赖。

6、法式咸挞。原本起源于德法交界的法国阿尔萨斯省洛林地区,这在当地是一种非常平易近人的食品。

7、他为人平易近人,大家都愿意跟他交朋友。

8、这位领导喜爱运动,而且特平易近人,每次他来了办公室都会提前通知,让我做好准备陪领导打球。

9、我们班的王老师很平易近人,和蔼可亲。

10、白居易所写的诗,不但风格清新婉丽,而且文字平易近人,老妪都解。

11、老师十分平易近人,有问题直接向他反应即可。

12、我老师是一位平易近人的先生他虽然身居高位,但作风深入,平易近人,生的群众的拥护。

13、他地位虽高,但待人接物却很平易近人,难怪大家对他又敬又爱。

14、有些偶象明星私底下非常平易近人,并不如外界所想像的那麽高高在上。

15、在心美的眼里,邓建国事一个很善良的人,很平易近人,没有一点老板的架子,而且平时工作异常当真,像个工作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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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朝三暮四的成语解释及故事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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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三暮四故事

从前,宋国有个老头儿,很喜欢猴子,他家里养了一大群。时间长了,他能了解猴子的脾气秉性,猴子也能听懂他说的话。老头儿愈发喜欢了,宁愿减少全家的口粮,也要让猴子吃饱。

由于猴子的食量太大,老头儿家里的存粮一天比一天少了。他想限定一下猴子吃食的数量。就向猴子宣布:“从今天早饭起,你们吃的橡实要定量,早上三个,晚上四个,怎么样,够了吧?”猴子听了一个个都呲牙咧嘴,乱蹦乱跳,显出很不满意的神色。老头儿见猴子嫌少,就重新宣布:“既然你们嫌少,那就早上四个,晚上三个,这样总够了吧?”猴子听说早上从三个变为四个,都以为是增加了橡实的数量,一个个摇头摆尾,伏在地上,咧着大嘴直乐。

朝三暮四的寓意

早上三个、晚上四个变为早上四个、晚上三个,总数还是七个,猴子却高兴得眉开眼笑,以为吃的东西增多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看事情要看整体,要看本质,不要被不同的形式迷惑。

“朝三暮四”这个成语,现在常用来批评反复无常的行为。

朝三暮四文言文

宋有狙公者①,爱狙,养之成群,能解狙之意②,狙亦得公之心。损其家口③,充狙之欲④。

俄而匮焉⑤,将限其食,恐众狙之不驯于己也,先诳之曰⑥:“与若芧⑦,朝三而暮四,足乎?”众狙皆起而怒。俄而曰:“与若芧,朝四而暮三,足乎?”众狙皆伏而喜。

——《列子》

朝三暮四的意思

①狙公——养猴子的人。狙(jū),猴子。

②解——理解,懂得。

③损——减少。家口——家中人口。这里指家中人口的食粮。

④充——满足。

⑤俄而——不久。匮(kuì)——贫乏。

⑥诳(kuáng)——欺骗。

⑦若——你,你们。芧(xù)——橡树的果实。

朝三暮四打一生肖

其实看了原文,大家应该也知道谜底了把,答案就是"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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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舍弃造句

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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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我有一天生命,我就应该为它们工作一天!方志敏

2、科学不会舍弃真诚爱它的人们。季米里亚捷夫

3、为了蛋汤清白,要有舍弃蛋黄的大方;为了官场廉洁,要有改造制度的勇气!

4、我怎么可能会输给一个舍弃自己的名子,从海上逃走的海贼呢?当一个海贼舍弃自己的名子时就和死掉没啥两样了!你们可以用这辈子来记住我的名子!因为我是……未来的海贼王!

5、为着追求光和热,人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生命是可爱的。但寒冷的、寂寞的生,却不如轰轰烈烈的死。巴金

6、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不经过劫难磨练的超脱是轻佻的,逃避现实的明哲是卑怯的。

7、秋日的阳光是极纯净的,落尽了所有的凡俗,舍弃了一切虚伪的修饰。我站在这纯净的秋日的阳光里,也变得如此深沉了。到底还是归还了原来那个真实的我。

8、在灾难面前,生命更是显得脆弱与短暂。舍弃这交通问题,让我们抛弃那份悲伤的眼泪,让所有的的人展开应有的笑脸,让我们在幸福安康的家园中快乐成长,让生命之花在人生中永远绽放。

9、为追求光和热,人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是可爱的。但寒冷的,寂寞的一生,却不如轰轰烈烈的死。巴金

10、一个人应该舍弃愤怒,拔除傲慢,超越所有的束缚。不执着心灵和物质的人,内心可以得到真正的安宁,而不受外在的影响。

11、适当的时候,必须连儿女妻子都要舍弃。

12、一些该拿起的要拿起,一些该舍弃的要舍弃。让该结束的结束,该开始的才能开始。

13、经过一场思想与生理的挣扎,蚕终于从蛹壳中飞出,它舍弃了如春日一般的温床,可却得到了飞翔的双翼,在阳光下闪亮的,不仅是翼的色彩,更有舍弃所带来的自由与美丽。

14、时间的河流洗刷着往日的记忆,若你还因曾经的舍弃而无法释怀,那么去看看它的背后,有一种美丽在那里闪现。

15、拥有诚实,就舍弃了虚伪;拥有诚实,就舍弃了无聊;拥有踏实,就舍弃了浮躁,不论是有意的丢弃,还是意外的失去,只要曾经真实拥有,在一些时候,大度舍弃也是一种境界。

16、舍弃就是这样,它也许出于无奈,可在无奈之后是另一份希望,它也许出于缺憾,而在缺憾背后包含着极致的美丽。就如蚕挣脱茧后的自由,就如落叶归根后的安慰,就如“蚌病成珠”的新转机。

17、在紧急时舍弃你的朋友不可信赖。伊索

18、真正的科学研究者对他所从事的工作完全舍弃了功利观点。

19、没有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没有经过苦难的超脱是轻佻的。傅雷

20、为了维护自尊,可以舍弃许多东西,但绝不可伤失人格,做有损人格的事。

21、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事业。我有一天生命,我就应该为它们工作一天!

22、君主如果舍弃法制而以私人的意愿来裁定赏罚的轻重,那么就会造成相同的功劳而受到不同的奖赏,相同的罪过却受到不同的惩罚,这样怨恨就由此产生了。

23、防止心意的愤怒,调节心猿意马,舍弃邪恶的念头,诚心履行正道。

24、为政者若不知法度在先还是道德在先,便变成只会用威信来掩饰其懦弱的残忍之人。所谓道德,乃是舍弃自家情感,始终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知别人疼痛。道德当始终为先,而法度其实乃是一种众人皆可明白皆愿遵从的世间规矩。

25、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弃。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伴你。李克勤

26、在一位善于准确把握敌情的军官和另一位通晓理论的军官中,如果要我来选择将才的话,那我宁取前者而舍弃后者。

27、人的一生有许多难以取舍,困惑不已的琐事所纠缠着,这时所需的就是断然的舍弃与明智的抉择,唯一会限制我们的,就只有决心。

28、出家二字,从字面上看,是走出家门。这个“家”,是包含各种现世矛盾的家,舍弃这个家,乃是为了到达一个新的目标。

29、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都只是因为放不下一个人。好的爱情是你透过一个男人看到世界,坏的爱情是你为了一个人舍弃世界。

30、好的爱情是你通过一个人看到整个世界,坏的爱情是你为了一个人舍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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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形容女人性感的词语造句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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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她回眸一笑,真是千娇百媚,流光溢彩。

2. 众所周知,月有阴晴圆缺,正因为如此,月才如此千娇百媚,她有着象牙似的色彩,给人们无限遐想,有着圆缺的变幻,才有一番独特的美。皓月当空,正如生命的轮回,没有单单圆滑的枯燥,却有变幻的情趣。

3. 公园里的鲜花千娇百媚,令人赏心悦目。

4. 这个姑娘虽出身于小户人家,倒也长得千娇百媚。

5. 朝鲜国的女儿们千娇百媚,令人赏心悦目。

6. 用千娇百媚的芭蕉叶把你轻轻包裹,在清香怡人的气息中点缀快乐、好运、成功和健康,再用思念的线牢牢系上:一颗幸福大粽子就此诞生。端午快乐!

7. 杨贵妃是个千娇百媚的美人。

8. 房屋卖得不好时,地产商就像盘丝女妖,低声下气,千娇百媚;卖得好时,就变面为牛怪魔王,竖眉横目,霸道彪悍。

9. 游人白天领略千娇百媚、造型各异的菊艺精品;晚上全家大小偕老扶幼,逐月赏灯,看彩灯惟妙惟肖的人物雕像、身形娇健的动物群态、巧夺天工的建筑楼宇。

10. 昔日千娇百媚的安息贵女,最终成为人人嫌弃的丑妇。

11. 这时三思眼睛恢复神采,双瞳剪水,透出一股骇人的光亮。

12. 但见此女,两颊带笑,双瞳剪水,楚腰纤细,妍姿俏丽,身轻如燕,眉淡如烟。

13. 梨涡浅笑,双瞳剪水;方桃譬李,煞是可爱。

14. 紫芝眉宇,双瞳剪水,包裹在紧身衣里的身体非但没有丝毫臃肿,反而凹凸有致。

15. 但是其眉目如画,双瞳剪水,淡蓝色的眼眸里有着点点星芒。

16. 女子身穿蓝色ol制服,鹅卵形的脸蛋儿温婉娇柔,长发扎起盘在脑后,双瞳剪水瑶鼻秀气,红唇娇艳身材凹凸有致,修长美腿上一双咖啡色薄丝袜,脚踩黑色高跟鞋。

17. 话音一落,便见一位身着青蓝玉京衣,扎着一条长长马尾的女童径直朝着文东岳走来,此女双瞳剪水,柳眉皓齿,清纯可人其年纪虽幼却已有桃羞杏让之容,燕妒莺惭之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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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形容心情的词语和解释

全文共 2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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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心情是会随着很多的因素而发生改变的,有可能上一秒还是很高兴的突然就不开心了。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形容心情的词语解释,欢迎阅读参考!

发指眦裂

[fà zhǐ zì liè]

发指:头发直竖;眦裂:眼眶裂开。头发向上竖,眼睑全张开。形容非常愤怒。

大动肝火

[dà dòng gān huǒ]

指大怒。

泪流满面

[lèi liú mǎn miàn]

眼泪流了一脸。形容极度悲伤。

垂头丧气

[chuí tóu sàng qì]

垂头:耷拉着脑袋;丧气:神情沮丧。形容因失败或不顺利而情绪低落、萎靡不振的样子。

泣下沾襟

[qì xià zhān jīn]

襟:衣服胸前的部分。 泪水滚滚流下,沾湿衣服前襟。哭得非常悲伤。

闷闷不乐

[mèn mèn bù lè]

闷闷:心情不舒畅,心烦。 形容心事放不下,心里不快活。

令人发指

[lìng rén fà zhǐ]

发指:头发竖起来,形容极为愤怒。使人头发都竖起来了。形容使人极度愤怒。

泣不可仰

[qì bù kě yǎng]

哭泣得抬不起头。形容极度悲伤。

迁怒于人

[qiān nù yú rén]

受甲的气向乙发泄或自己不如意时拿别人出气。

戟指怒目

[jǐ zhǐ nù mù]

指着人,瞪着眼。形容大怒时斥责人的神态。

藏怒宿怨

[cáng nù sù yuàn]

藏、宿:存留。 把愤怒和怨恨藏留在心里。指心怀怨恨,久久难消。

怒猊渴骥

[nù ní kě jì]

猊:狻猊,即狮子;骥:骏马。 如愤怒的狮子撬扒石头,口渴的骏马奔向泉水。形容书法遒劲奔放。

变颜变色

[biàn yán biàn sè]

因内心惊、惧、急、怒而改变面色。

敢怒敢言

[gǎn nù gǎn yán]

敢于愤怒,又敢于说出来。

金刚怒目

[jīn gāng nù mù]

怒目:睁大眼睛,眼珠突出。形容面目威猛可畏。

近悦远来

[jìn yuè yuǎn lái]

使近处的人受到好处而高兴,远方的人闻风就会前来投奔。旧指当权者给人恩惠,以便笼络人心。

风木之悲

[fēng mù zhī bēi]

风木:同“风树”,比喻因父母亡故,不能奉养。指丧父母的悲伤。

大喜过望

[dà xǐ guò wàng]

过:超过;望:希望。结果比原来希望的还好,因而感到特别高兴。

皆大欢喜

[jiē dà huān xǐ]

皆:都。人人都高兴满意。

变色之言

[biàn sè zhī yán]

使脸色改变的话。多指为争论是非曲直而冲动发怒时说的话。

怒火中烧

[nù huǒ zhōng shāo]

中;心中。怒火在心中燃烧。形容心中怀着极大的愤怒。

摧心剖肝

[cuī xīn pōu gān]

摧:折。剖:划开。心肝断裂剖开。比喻极度悲伤和痛苦。

咆哮如雷

[páo xiào rú léi]

形容人暴怒喊叫的神态。

咄嗟叱咤

[duō jiē chì zhà]

咄嗟、叱咤:发怒时大声呵叱、吆喝。 形容发怒时大声喊叫的声音。

气涌如山

[qì yǒng rú shān]

形容恼怒到极点。

冁然而笑

[chǎn rán ér xiào]

冁然:笑的样子。 高兴地笑起来。

受宠若惊

[shòu chǒng ruò jīng]

宠:宠爱。因为得到宠爱或赏识而又高兴,又不安。

幸灾乐祸

[xìng zāi lè huò]

幸:高兴。 指人缺乏善意,在别人遇到灾祸时感到高兴。

横眉努目

[héng méi nǔ mù]

耸眉瞪眼。形容怒目相视,态度凶狠的样子。

笑逐颜开

[xiào zhú yán kāi]

逐:追随;颜:脸面,面容;开:舒展开来。笑得使面容舒展开来。形容满脸笑容,十分高兴的样子。

横眉立目

[héng méi lì mù]

犹言横眉努目。形容怒目相视,态度凶狠的样子。

忍俊不禁

[rěn jùn bù jīn]

忍俊:含笑;不禁:无法控制自己。指忍不住要发笑。

欢呼雀跃

[huān hū què yuè]

高兴得像麻雀一样跳跃。 形容非常欢乐。

地塌天荒

[dì tā tiān huāng]

犹言天塌地陷。 形容盛怒。

眉飞色舞

[méi fēi sè wǔ]

色:脸色。形容人得意兴奋的样子。

目光如炬

[mù guāng rú jù]

目光发亮像火炬。形容愤怒地注视着。也形容见识远大。

悲不自胜

[bēi bù zì shèng]

胜:能承受。悲伤得自己不能承受。形容极度悲伤。

悲痛欲绝

[bēi tòng yù jué]

绝:穷尽。 悲哀伤心到了极点。

激忿填膺

[jī fèn tián yīng]

膺:胸。强烈的忿怒填满胸中。形容气愤已极。

心旷神怡

[xīn kuàng shén yí]

旷:开阔;怡:愉快。心境开阔,精神愉快。

相关阅读:是什么在影响一个人的心情?

影响一个人之内心心情变化的因素,只有两种:

内在——个人因素的影响:

个人包括:个体条件、情结信息、情感、思想、观念、心境位置、意念的掌控、心理与生理的需求等等。

外在——环境因素的影响:

环境包括:感觉器官接收的信号——色彩、声音、时间、地点、事件的引发,以及生理方面——化合物、气味或药物对体内器官的作用等等。如:

颜色会影响心情。心理学家们研究发现,人类的心情与色彩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一个人对色彩的选择,隐含着个性方面的许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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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沾沾自喜造句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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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些往事颇具讽刺意味或又让人沾沾自喜

2、以一种明显沾沾自喜的神态。

3、他用不着那么沾沾自喜,我懂得某些他不懂得的东西。

4、一个好的运动员不应该因取得的成绩而沾沾自喜。

5、美丽的小丽用沾沾自喜的自负的眼光朝镜子里的自己盯上一眼。

6、你看他被称赞后沾沾自喜的那付得意神色,好像要飞上天去一样。

7、上午平静地过去了,他心里沾沾自喜,自信十足。

8、他总是对自己的成功沾沾自喜。

9、我看他为此小事就沾沾自喜,将来不会有多大出息。

10、这商店因别具一格而沾沾自喜。

11、如果我们因为这点小成就便沾沾自喜,那会失去再接再厉的动力。

12、她也许会沾沾自喜。

13、即使我们取得了好的成绩,也不能沾沾自喜,要继续努力。

14、沾沾自喜时,不要忘了那忍辱的时刻。

15、他那沾沾自喜、得意忘形的样子,免不了又要自我吹嘘一番。

16、不要沾沾自喜于一得之功。

17、能成大事者,不会因为小有成就而沾沾自喜,他们总是把眼光投向更远大的目标。

18、他仍然为他在前一天晚上发表的简短优美的讲话受到鼓掌欢呼而沾沾自喜。

19、想不到生意才有一点转机,他就沾沾自喜起来,也太不知长进了吧!

20、那种沾沾自喜,老谋深算的神态,更显得难能可贵。

21、得到高分不必沾沾自喜,()谦虚才能更进步。

22、她对自己的巨大财富毫不掩饰地流露出沾沾自喜的心情。

23、不管别人的看法如何,他一想到自己能有今天的成就,就不免沾沾自喜。

24、喜宴上,宾客们频频称赞新娘子美貌大方,他听了心中沾沾自喜,庆幸自己能娶个美娇娘。

25、他有了成绩而沾沾自喜。

26、他却从来不想到她,除了在他那冷冰冰的沾沾自喜里,或者是考虑到她的用处时。

27、好多教授沾沾自喜的,令人难以忍受。

28、我们不能因为有一点进步而沾沾自喜,反而应该更加努力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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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形容风的词语解释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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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拂人:风人:吹拂人。和煦的春风吹拂着人们。比喻及时给人教益和帮助。

2、马毛猬磔:形容狂风大作,气候恶劣。

3、风和日暖:风很平静,阳光暖人。

4、风和日暄:微风和畅,阳光温暖。

5、扶摇万里:扶摇:急剧盘旋而上的暴风。暴风从下而上盘旋很高,风势急且大。

6、风和日美:微风和畅,阳光明丽。

7、风和日丽:和风习习,阳光灿烂。形容晴朗暖和的天气。

8、狂风大作:刮大风,形容风很大。

9、狂风恶浪:恶浪:凶猛的浪头。比喻形势或处境非常险恶、危急。

10、飞沙转石:飞:使飞扬;转:滚动。沙土飞扬,石块滚动。形容风势迅猛。

11、暴风骤雨:暴、骤:急速,突然。又猛又急的大风雨。比喻声势浩大,发展急速而猛烈。

12、打头风:指逆风。

13、风娇日暖:娇:柔媚。微风吹拂,阳光温暖。

14、狂风骤雨:原形容大风大雨。后也比喻处境险恶或声势猛烈。

15、狂风怒号:怒:愤怒,发怒;号:号叫。大风刮得像发怒一样号叫。

16、飞沙走石:沙土飞扬,石块滚动。形容风势狂暴。

17、飞沙走砾:沙:沙土;砾:小石块。沙土飞扬,小石块滚动。形容风势很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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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形容一个人品质的贬义词词语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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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 貂裘换酒 斯文扫地 蜕化变质 误入歧途 荒淫无耻 荒淫无度 搔头弄姿 声色狗马 声色犬马 水性杨花

陷害 暗箭伤人 嫁祸于人 落井下石 青蝇点素 求全之毁 深文周纳 投石下井

造事 无中生有 无事生非 招是惹非

钻营 长袖善舞 抗尘走俗 投机取巧 钻头觅缝

抢劫 明火执仗 巧取豪夺 鹊巢鸠居 杀人越贷 无恶不作

敲诈 敲诈勒索 敲门砖 敲骨吸髓

勾结 臭味相投 朋比为奸 裙带关系 同流合污 同恶

相求 同恶相济 一唱一和 一丘之貉 一鼻孔出气 引绳批根 招降纳叛

挑拨 调嘴弄舌 挑拨离间

帮凶 为虎傅翼 为虎作伥 助桀为虐

忘义 得鱼忘筌 恩将仇报 反面无情 辜恩背义 孤恩负德 过河拆桥 鸟尽弓藏 弃旧怜新 六亲不认 卸磨杀驴

庸俗 鄙吝复萌 酒色财气 幸灾乐祸

庸碌 瓦釜雷鸣 行尸走肉 衣架饭囊 以貌取人 庸言庸行 碌碌无能 碌碌无为 碌碌无奇 游戏人间 冢中枯骨 纸醉金迷 蹉跎日月 醉生梦死 裙屐少年

谄媚 攀龙附凤 趋炎附势 上之所好,下必甚焉 吮痈舐痔 偷合苟容 投其所好 依附 如蚁附膻 身不由己 倚门傍户

奸滑 藏头露尾 刁钻古怪 腹有鳞甲 脚踏两只船 狡兔三窟 老奸巨猾 三头二面 杀妻求将 舞文弄法 笑里藏刀 心怀叵测 兴妖作怪 胸中鳞甲 阴阳怪气 鹰视狼步 脏心烂肺 钻天打洞 嘴甜心苦

圆滑 八面玲珑 八面见光 不夷不惠 好好先生 和光同尘 鉴貌辨色 见风使舵 看风使舵 巧言如簧 巧言偏辞 随风转舵 随俗沉浮 外方内圆

诡计 明争暗斗 撒娇撤痴 上楼去梯 心术不正 移天易日 阴谋诡计 用尽心机 造谣生事 造谣惑众 贼喊捉贼 遮人耳目 装神弄鬼 做神做鬼 害人 害人不浅 谋财害命 血口喷人 无所不为 以邻为壑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造谣中伤

营私  营私舞弊

凶残 暴戾恣睢 惨无人道 豺狼成性 赶尽杀绝 狼子野心 狼心狗肺 狼心狗行 灭绝人性 忍心害理 如狼牧羊 如狼似虎 杀人不眨眼 杀人如麻 丧尽天良 丧心病狂 嗜杀成性 率兽食人 天理难容 荼毒生灵 无所不用其极 削木为吏 鹰击毛挚 鱼肉百姓 置之死地而后快、灭绝人寰

凶恶 狗仗人势 横眉竖眼 虎视眈眈 怙恶不悛 祸国殃民 青面獠牙 穷凶极恶 杀气腾腾 鼠牙雀角 人心惟危 一蛇两头 凶神恶煞

阴险 包藏祸心 诡计多端 借刀杀人 居心叵测 人面兽心 杀人不见血 蛇蝎为心 为鬼为蜮

罪恶 十恶不赦 死有余辜 图财害命 为富不仁 五毒惧全 血债累累 寻花问柳 作奸犯科 作恶多端 作威作福 罪该万死 罪恶滔天 罪大恶极 罪孽深重 罪不容诛 罪恶昭彰 擢发难数 恶贯满盈

叛逆 大逆不道 离经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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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形容人品质的贬义词:道貌岸然dàomàoànrán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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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道貌:正经;严肃的外貌;岸然:高傲;严肃的样子。形容神态庄重;外貌严肃正经。现多用于讽刺故作正经表里不一的伪君子。也作“岸然道貌”。

[语出]  《敦煌变文集;维摩诘经讲经文》:“然见维摩;道貌凛然;仪形磊落。”蒲松龄《聊斋志异·成仙》:“道貌岸然”。

[辨形]  岸;不能写作“安”。

[近义]   一本正经 正襟危坐 正颜厉色 装腔作势 岸然道貌

[反义]   嬉皮笑脸

[用法]  多用作贬义;用来嘲讽人故意做出端庄、严肃的样子。一般作谓语、定语、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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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载歌载舞造句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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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日里,人们载歌载舞,尽情欢乐。

二、大家载歌载舞,沉浸在欢庆的海洋里。

三、在晚会上,人们尽情地载歌载舞,气氛非常热闹。

四、一会儿所有的孩子都开始载歌载舞起来了。

五、在这个盛大的节日里,傣族人民载歌载舞,庆祝泼水节。

六、举国上下载歌载舞,歌颂澳门回归中国。

七、奥运来时,全国人民都载歌载舞地迎接奥运。

八、政府给横行霸道欺压乡邻的恶人给以了严惩,乡亲们载歌载舞,庆祝乡里可以回到以往的和谐。

九、这是快乐的一天,广场上到处都是载歌载舞的人们。

十、联欢会上,老师们和同学们载歌载舞,庆祝节日。

十一、人们载歌载舞庆祝国庆。

十二、负隅顽抗的敌人终于投降,战士们载歌载舞的欢庆胜利。

十三、在迎新晚会上,大家载歌载舞迎接新同学的到来。

十四、她心血来潮的时候会在桌子上载歌载舞。

十五、老百姓们则喜出望外,载歌载舞欢迎战士们的到来。

十六、她又看到了舞台中心自己的载歌载舞的形象。

十七、广场上成千上万的人载歌载舞,欢庆胜利。

十八、人们载歌载舞,欢庆神六胜利返航。

十九、联欢晚会上,小红载歌载舞,赢得好多掌声。

二十、人民载歌载舞,迎接国庆xx周年的到来。

二十一、联欢会上,人们载歌载舞,发出一阵阵欢笑声。

二十二、建军节这天,孩子们载歌载舞欢迎解放军叔叔来学校作报告。

二十三、台湾人民终于回归祖国了。全国人民载歌载舞。

二十四、今天年级举行了联欢晚会,一整晚载歌载舞,好是一番热闹的景象。

二十五、人们在新年聚会上载歌载舞,狂欢一直会持续到深夜。

二十六、舞台上的明星们,载歌载舞,多么快乐啊。

二十七、万千群众载歌载舞,欢呼踊跃,庆祝澳门回归。

二十八、国庆节的晚上,首都四面八方的群众涌向天安门广场,载歌载舞,尽情狂欢。

二十九、在外打工的哥哥快回来了,大家高兴地载歌载舞,时不时还喜出望外地看。

三十、广场上,欢乐的人群龙腾虎跃,载歌载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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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数”字开头的成语及解释如下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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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一数二] 不算第一也算第二。形容突出。

[数往知来] 数:计算;往:过去;来:未来。明了过去,可以推知未来。

[数米量柴] 比喻过分计较琐碎之事。也形容生活困窘。

[数米而炊] 炊:烧火做饭。数着米粒做饭。比喻计较小利。也形容生活困难。

[数见不鲜] 数:屡次;鲜:新杀的禽兽,引伸为新鲜。本指对于常来之客,就不宰杀禽兽招待。后指常常见到,并不新奇。

[数黄道黑] 数落着黄的又说着黑的。形容说话罗索,东拉西扯。

[数黄道白] 背后乱加评论,肆意诽谤别人。同“数黄道黑”。

[数黑论黄] 数:数落,批评。背后乱加评论,肆意诽谤别人。

[数黑论白] 背后乱加评论,肆意诽谤别人。同“数黑论黄”。

[数短论长] 犹言说长道短,说三道四。

[数东瓜,道茄子] 形容说话罗唆,没完没了。

[数典忘祖] 数:数着说;典:指历来的制度、事迹。谈论历来的制度、事迹时,把自己祖先的职守都忘了。比喻忘本。也比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

[数不胜数] 数:计算。数都数不过来。形容数量极多,很难计算。

[数白论黄] 比喻计较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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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用词语“别致”造句

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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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致,汉语形容词,别出心裁,新奇有致之意。如下为用词语“别致”造句,欢迎阅读!

1、 仙人掌不仅品种繁多复杂,而且造型别致,多姿多彩,是百花园中一颗明珠。

2、 校园的林荫小道很别致,树木的品种很多,法国桐巍峨挺拔,他那巴掌大的心形叶片,好像一只只小伞,给人们遮着阳光。

3、 竹子是一种奇妙的植物,它可以成为风格别致的竹楼,凉爽的竹床、竹席,别有新意的艺术品,还能煮出满口生香的竹筒饭。难怪古人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啊!

4、 蝴蝶的嘴巴也很别致,样子像钟表的发条,平时卷着,要用时才伸直插进花心里去吸里面的蜜汁。

5、 小亭子,细刻着小巧玲珑,这小,是别致的,是妙处横生的静。层现迭出的模样,没有雍容的华丽,只是深切着白。

6、 以前盼望有一把别致牢靠的锁,是为了守护很多秘密。而如今,我已坦荡得如同晴空。所有的寂寞,都抵不过没有朋友的寂寞。

7、 吊兰不仅优雅别致,更有顽强的生命力。有一次,我无意中剪下一根枝条,将它插进了泥土里。过了不久,又一个新生命诞生了,它长成一蓬翠绿的吊兰,依然快乐地生长着。

8、 专买与经济专家观点相反的股票,也是一种别致的投机方式!股票市场只有相对性、原则性,而无绝对性。

9、 这山区的别墅优雅别致,使人有洞天福地之感。

10、 敝公司的各种女式时装设计,无不独出心裁,新颖别致。

11、 优秀的艺术作品一般都具有新颖别致、不落窠臼的特点。

12、 明万历年间,岛上建有青龙寺,其建筑别致,雕梁画栋,金壁辉煌,巍峨壮观。

13、 妈妈做的小制作精美别致,真让我自愧不如呀!我以后要好好向妈妈学习!

14、 小巧别致的咖啡壶或古朴典雅的小茶具就非常合适,冬天下雪的夜里,你们两人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喝喝茶聊聊愿望,那感觉是不是很好?

15、 这盆花的造型非常别致。

16、 建筑及装修风格新颖别致、卓尔不群,中欧式装饰交相辉映,配套设施设备齐全。

17、 别看这小小的凉亭,它的结构紧凑,造型别致,令人情不自禁地啧啧称赞。

18、 在这样一个别致的景致中,星星点缀着夜空,惟妙惟肖的"巨蟹座"深深地印在幕布中。

19、 整个庙宇建筑别致,走进大门,迎面是一座三间大殿,四面有回廊相通,雕梁画栋,庄严肃穆。

20、 圆通山上还有许多造型别致,风格独特的亭子,有重檐大方的“拥翠亭”,玲珑剔透的“来爽亭”以及“轰耳亭”、“明月亭”等。

21、 印度的印度羚羊长有圈状角,看起来像别致的大瓶塞钻。印度羚羊可以在黑夜中优雅地跳跃。它们通常是中等个儿的羚羊。

22、 凉亭结构设计样式非常别致有大量的夹竹层。

23、 他们比父辈受过更好的教育,看待事物的方法更新异别致、

24、 山风吹动晨雾,像一条条白缎,轻轻地,慢慢地,把错落有致的村寨,缠绕上一层薄薄的柔纱。一幢幢别致风情独特的竹楼,被寨边大榕树芒果园椰子林隐掩,满眼望去,这里的一切都染成了翠绿。

25、 不着急离开了,对着池水欣赏自己的美丽:啊!我的身段多么匀称,我的角多么精美别致,好像两束美丽的珊瑚!

26、 成长中的青涩苦恼犹如一杯浓浓的咖啡,入口之初苦味难挡,然而细细品尝却能尝出浓郁别致的香甜。岁月中的那些琐事,往往痛并快乐着。那么,让我们一起品尝这一杯特别的苦咖啡吧!

27、 高空中的艳阳热情地洒下金色的光芒,向战士们友好地示敬;大海的波涛也愈加雀跃,俏皮地一个劲往岸上扑,想亲吻一下这些保家卫国的铁汉子们;郁郁青青的片片沿海防护林,清雅别致的浴场别墅,金色细软的沙子以难言的愉悦之情容纳了我们可亲可爱的战士。

28、 一条色彩斑斓的长裙一直延伸到她的脚踝,随着轻快的步伐流转着,马路对面的这个女孩,戴着一顶样式别致的草帽,一副大红色边的黑色墨镜,白色的宽松上衣,配上一条贝壳项链,就像一团五颜六色的光环朝他撞来。

29、 我的文具盒,奶黄色的,像一辆小小的公共汽车,既新颖,又别致。

30、 我爱兰花的清雅,木棉的热烈,樱花的娇艳、紫荆的媚惑……但我又常惦念栀子默默的风雅别致。

31、这个雕像真是精美别致,古今少有啊!

32、生日的时候琳琳送我一枚精美别致的胸针,真是越看越喜欢.

33、她刚刚买的发卡精美别致她的相框不仅简单,而且精美别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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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引证解释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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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勾结干坏事。

清 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诗翁画客狼狈

为奸,怨女痴男鸳鸯并命。”

清 昭梿《啸亭杂录·王述庵书》:“诸生之不平则鸣,有何足

怪?惟是时承审之员,非该令平日结纳之上司,即系狼狈为奸之寅好。”

清 夏燮《中西纪事·互市档案》:“惟十三洋行与公司交通既久,狼狈为奸,反以为不便。”奸,一本作“ 奸 ”。

闻一多《谨防汉奸合法化》:“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永远是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的,所以两种斗争永远得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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