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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芳自赏是贬义词及解释、造句(实用20篇)

对于“痴心”这个词语,一般解释为深深迷恋于某人或某事物。那么孤芳自赏是贬义词及解释、造句呢?下文内容为你解答!现在小编给大家收集了一些孤芳自赏是贬义词及解释、造句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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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谋诡计造句

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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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搞阴谋诡计的人,经常采用偷天换日的卑劣伎俩来混淆黑白,蒙蔽群众。

二、坚持光明正大,不搞阴谋诡计,这是做人的道德的头一条。

三、做人要光明磊落,不要搞阴谋诡计。

四、他从不玩弄阴谋诡计,云起龙骧,令人佩服。

五、我们做人要光明磊落,不要搞阴谋诡计。

六、他的阴谋诡计,早就被我们识破了。

七、一切搞阴谋诡计的人,迟早要垮台的。

八、搞阴谋诡计的人总爱倒打一耙。

九、在战争中正人君子绝无仅有,阴谋诡计层出不穷,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胜利,一切都是为了敌人的失败。

十、搞阴谋诡计的人,可能得意于一时,但终将一败涂地。

十一、人人都搞阴谋诡计,都利用希特勒的反复无常来耍手腕。

十二、在竞选总统时,他的对手攻击他两面三刀,搞阴谋诡计。

十三、这座宫殿曾是阴谋诡计的策源地。

十四、虽然你治国有方,黎民爱戴,可是对于敌人的阴谋诡计难以洞察秋毫。

十五、哼!也就是我老叔耳软心活,听信了你的谗言,你的阴谋诡计在我这里不好使!你觉得能讨出便宜来你就打啊,来呀!

十六、阴谋诡计,奸诈险恶,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创业惊天,鬼神涕下。

十七、国破家亡,她该何去何从?嗜血暴君,她将如何面对?阴谋诡计,她又如何看穿?凶狠毒辣的君主,温润如玉的太子,一往情深的世子,最终。

十八、玩政治的都是阴谋诡计,玩商场的都是金钱铜臭,而玩社会的都是兄弟间热血青春的兄弟情意!!!我们只有兄弟情了,叫我们怎么不珍惜!!!……

十九、出其不意掩其不备,陈锋让敌人的阴谋诡计无处得逞,敌人似乎接到了命令,必须终结他的命令,竟也不顾暴风骤雨,纵身入海。

二十、少之又少,大部分的英雄豪杰都是死于阴谋诡计之下,含恨九泉。

二十一、字,当然不是仅仅逞凶斗勇,喜欢玩弄耍阴谋诡计那么简单。

二十二、真正的友情,无论是挑拨离间的阴风,还是天灾人祸的霹雳,无论是阴谋诡计的浓雾,还是贫困潦倒的严霜,都不能使你胆怯,都不能使你疏远,都不能使你背叛。你坚韧若高山的岩石,你连绵如长长的流水。

二十三、要知道,在宫里出头可不容易,太监吃了没事就喜欢研究些阴谋诡计,人人都奸滑,个个是人精,想按部就班地一级一级上升,基本是不可能的。

二十四、幸好,招待所是供应三餐的,方青满脑子都是折腾莫左臣的阴谋诡计,在前台就跟苏浅说了谢谢,打算上楼进房间再喊服务员送午餐。

二十五、一朝家园破碎,皆因一颗星辰而起,他日重归已踏仙境之门,断垣残壁、满目苍夷,却袒露着天大的阴谋诡计,一切请看狼魂引。

二十六、《婆婆》这本书根其实不是婆媳书,它是一个社会小说,里面的赤裸裸的人性,阴谋诡计,商战等等,这些也会吸引很多男读者。

二十七、曾几何时,他童叟皆欺、忤师逆兄、焚琴煮鹤、偷宝盗功;曾几何时,他百变千面、亦正亦邪、纵横八方、玩世不恭,阴谋诡计机关算尽天下诸雄。

二十八、很喜欢看老猫写这一老一少打机锋逗闷子拌嘴闲扯,感觉很温馨很闲适,心里替萍萍欢喜,那个时候他一定没在想什么阴谋诡计。

二十九、复活后的老子与其斗智斗力,历经无穷的磨难,破除了诸多的阴谋诡计,最终消灭了奸邪,拯救苍生。

三十、这南宫无双也是条汉子,现在为了夺得那点积分也玩起了阴谋诡计,实在是令秦陆扼腕长叹,大叫可惜。

三十一、吴天再一次爬上山峰,看着身下的皑皑白雪,看着周遭十几公里的果林,一时间心绪骤然变化,这一刻吴天心胸宽阔,忘却了平日里的阴谋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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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疾言厉色造句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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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常爱疾言厉色批评做错了事情的人。

2) 爸爸很少疾言厉色地责骂我们,除非我们犯了大错。

3) 没必要对我那么疾言厉色!

4) 老师对我们一直很有耐心,即使犯错也从不疾言厉色。

5) 他脾气很好,对人从不疾言厉色。

6) 我犯了严重的错误,老师虽然很生气,但也没对我疾言厉色。

7)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往往事多了就疾言厉色,表现出急躁情绪,伤了一些人的感情,请大家原谅。

8) “倘若疾言厉色,拒人于千里之外,倒是我们的损失。

9) 教育孩子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要动辄就疾言厉色地训斥。

10) 这位老人家对侄子们总是疾言厉色,所以大家都不肯亲近他。

11) 他不停闯祸犯错,惹得父亲疾言厉色地责骂他。

12) 赵老师总是耐心地做思想工作,从不疾言厉色地训斥我们。

13) 我们具都各执一词,虽然我站在毫无利己的立场上大声地给她们指点荒谬的地方,后来她们终于恍然大悟,我看到我的话收到了效果,也就不再疾言厉色的大声呵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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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_其他话题作文16300字

全文共 15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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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四十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照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回避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五条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等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第四十九条 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五十五条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第五十六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条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第六十二条 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第六十五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六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第六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第六十九条 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第七十条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第七十一条 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第七十二条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第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第七十六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第七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八十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

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第八十三条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第八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四、证据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九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条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七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勘验时应当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人参与勘验。必要时,可以要求鉴定人在勘验中进行鉴定。

五、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二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通知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零五条以及本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二十二条、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申请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但公告期间、当事人和解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第一百三十三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第一百三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十日内代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未书面变更送达地址的,其在第一审程序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的送达地址。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1、2015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图解】

2、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新(全文)

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共分23章共552条修改条文近100处

5、解读:最新民诉法司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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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察言观色造句

全文共 1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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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过一番察言观色,他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2)他善于察言观色,投人所好,因此深得主人的欢心。

(3)不能从全局出发,总是察言观色,在细枝末节上花力气,这是缺乏战略思想的表现。

(4)她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很会察言观色。

(5)他很会察言观色,因此他在某些领导面前很吃得开。

(6)他善于察言观色,了解一个人的品行和内心。

(7)小王最善于察言观色,领会对方的意图了。

(8)尽管不善于察言观色,他发现事情起了一些变化,这种变化超出了他小小的分析能力之外。

(9)他善于对经理察言观色以便投其所好。

(10)但是,精明的商人都是察言观色的好手,他们根据询问你家装预算来了解你的购买力。

(11)她露出一副察言观色、处处提防的表情。

(12)似乎是在用最拙劣的手段来察言观色。看到你毫不动色的淡然,心里居然悲戚地像一潭死水。堇色ivy

(13)他们找个借口叫莎拉来,察言观色:假如她向伯杰斯先生出卖了他们,从她的行为举止就能看得出来。

(14)哈罗德先生没有表露自己的感情,只是察言观色,心领神会.这是他的性格.

(15)察言观色对巴杰莉护士来说也同等重要.

(16)我不懂察言观色,虽然迟钝,但就连这样的我也感觉得出来,小孝的心意,小孝想说什么...松前绪花

(17)他善于察言观色,一眼就看出这个年轻人有心事.

(18)察言观色,见王襄少年稳重,对答如流,不胜喜欢,于是托言有事入内,暗里指使夫人知会女儿。

(19)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目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乐,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四周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喧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泊。

(20)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21)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显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声响,一种不再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止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需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22)五十年代的人是比较纯洁的,六十年代的人是十分狂热的,七十年代的人是相当胆怯的,八十年代的人是察言观色的,九十年代的人是极其邪恶的。

(23)孩子对父母的情绪变化简直像风湿病人对天气的变化一样敏感,我们很容易从父母的表情上读懂今天是可以要玩具还是不可以。这是多年讨价还价积累的经验。因此,孩子的察言观色,首先是从父母那里学来的。

(24)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能够看得很远却又并不陡峭的高度。

(25)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声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喧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需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26)小时候不会做人,不会说谎,不会装象,不会转弯抹角,不会逢迎巴结,不会察言观色,不会投其所好,只是率性而为,却尽享了做人的快乐。成熟后知道如何做人了,知道言不由衷了,知道曲意逢迎了,知道仰人鼻息了,知道投机取巧了,知道左右逢源了,却越做越疲惫。所以,做人简单一点才快乐!

(27)让灵魂做一次深呼吸,呼出一口浊气,吸入一股灵气,纳入天地的清风。就在今天,不再察言观色,不再瞻前顾后,给快乐放纵的空间。儿童节快乐!

(28)求职面试,实有“秘诀”:决心是纲,刚柔并济,集中精神,审时度势,时时观察,察言观色,瑟瑟发抖,抖回老家,架起自信,信心飞扬,扬长避短,你的求职“必有好戏”!

(29)“喜欢这些花是吗,南希小姐?”他问。“是的,非常喜欢。”她一边回答一边察言观色,指望能发现点什么。可是经理已经走到自己的办公桌旁,开始工作了。

(30)做一次深呼吸,呼出一口浊气,吸入一股灵气,纳入天地的清风。就在今天,不再察言观色,不再瞻前顾后,给快乐放纵的空间。儿童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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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行动的词语解释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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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xíng dng

注音:ㄒㄧㄥˊ ㄉㄨㄥˋ

词性:名词、动词

基本解释:

行动xíngdòng

(1) [move about;get about]∶走动;行走

(2) [act;take action]∶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活动;亦指活动

(3) [action;operation]∶举动;动作;举止

劭见房中书囊衣冠,都是应举的行动。——《喻世明言》

(4) [easily]∶动不动

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红楼梦》

引证解释:

1. 走动;行走。《北史·隋房陵王勇传》:“我有时行动,宿卫须得雄毅。” 明 张居正 《给假谢恩疏》:“臣方用药,敷搽患处,不能行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回:“就是行动,拜跪,拱揖,没有一样不是碍眼的。”

2. 举动;动作。《北齐书·独孤永业传》:“ 周武帝 亲攻 金墉 , 永业 出兵御之,问曰:‘是何达官,作何行动?’”《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 谢元卿 ﹞看了他这些行动举止,谈谐歌唱,件件动人。” 洪深 《戏剧导演的初步知识·引言》:“言语被观众听到,行动被观众看见。”

3. 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活动。《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一:“此时已是十二月天气, 满生 自思囊无半文,空身家去,难以度岁;不若只在外厢行动,寻些生意,且过了年又处。” 柳青 《铜墙铁壁》第一章:“二来,有关这回军事行动的一些重要问题,能给紧接前线的 米脂 县级领导干部当面谈一下也好。”

4. 动不动。《金瓶梅词话》第二三回:“ 玳安 道:‘那 乐嫂子 ,行动只拿 五娘 諕我。’”《红楼梦》第二十回:“你只怨人行动嗔怪你,你再不知道你慪的人难受。”

5. 犹举止,举动。《古今小说·范巨卿鸡黍死生交》:“ 邵(张邵 )见房中书囊衣冠,都是应举的行动。”

行动相关词语

进行、活动、运行、行业、自动、行为、执行、银行、移动、行政、发行、运动、举行、动作、启动、流行、实行、动态、劳动、主动、动物、自行、驱动、动力、行情、推动、感动、不行、排行、互动、激动、排行榜、旅行、发动机、旅行社、动手、自动化、履行、发动、流动、飞行、冲动、电动、同行、带动、一行、波动、自行车、变动、动人、行程、推行、动感、央行、举动、行走、行驶、劳动力、调动、生动

行动相关成语

霸道横行、便宜行事、倍道兼行、蠢蠢欲动、楚楚动人、嚎天动地、轰动一时、嘉言善行、嘉言懿行、惊魂动魄、九行八业、看人行事、冷血动物、例行差事、龙行虎步、按兵不动、兵马未动,粮草先、不动声色、步线行针、才高行洁、寸步难行、大动干戈、大行大市、待时而动、倒行逆施、地动山摇、动魄惊心、动人心魄、动人心弦、动如脱兔、动辄得咎、动之以情、独断独行、独断专行、独行其道、独行其是、多行不义必自毙、鹅行鸭步、恶事行千里、恩威并行、儿女成行、反其道而行之、风吹草动、风行草偃、奉行故事、风行一时、感天动地、各行其是、隔行如隔山、功成行满、规行矩步、横行无忌、哄动一时、横行霸道、横行天下、欢声雷动、祸不单行、贿赂公行、及时行乐、见机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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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团结造句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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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应精诚团结,克服困难,共同前进。

(2)同学之间产生矛盾要及时解决,以免影响团结。

(3)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4)同学之间闹点别扭要及时解决,免得影响团结。

(5)同学之间产生隔阂应该及时消除,以免影响团结。

(6)在一个集体中各行其是是搞不好团结的。

(7)党的民族政策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8)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9)对挑拨是非、破坏团结的人,必须严肃批评。

(10)同学之间,只有互相谅解才能搞好团结。

(11)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12)要警惕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破坏安定团结。

(13)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

(14)党号召我们团结起来,支援灾区人民。

(15)要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

(16)各民族的亲密团结,是任何力量也无法动摇的。

(17)团结就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18)艺术家们用各种语言歌唱各族人民大团结。

(19)我们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

(20)安定团结是我们目前的工作重心。

(21)我们是一个团结的整体,不允许某些害群之马在我们的整体里。

(22)今天这样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决不容许遭到破坏。

(23)只有团结一致,发奋图强,我们才能无敌于天下。

(24)同胞兄弟是骨肉至亲,应加强团结。

(25)这场足球比赛告诉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只要团结一心,每人各使一份力,齐心协力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26)我们应该紧密团结,休戚与共,生死相依。

(27)他虽在草原上单独放牧,却意识到自己是处在一个团结的集体中间,从没有形单影只,孤立无援的感觉。

(28)大家团结一致,咸与维新,积极地投入到厂子的改制中来。

(29)这件事老师处理得体,既解决了同学之间的矛盾,又维护了同学之间的团结。

(30)同学之间有了矛盾要及早解决,避免发生正面冲突,影响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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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描写夏天热的词语解释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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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烁石流金:指温度极高,能将金石熔化。形容酷热。烁,通“铄”。

2、炎天暑月:指炎热的夏天

3、炎炎夏日:非常炎热的夏天。

4、夏雨雨人:雨:前一个“雨”,名词,雨水;后一个“雨”,动词,下雨。有如夏天的雨落在人身上。比喻及时给人帮助和教育。

5、燋金烁石:使金石销熔,形容天很酷热。

6、夏日炎炎:夏天阳光强烈,十分炎热。

7、赤地千里:赤:空。形容天灾或战争造成大量土地荒凉的景象。

8、挥汗如雨:挥:洒,泼。形容天热出汗多。

9、绿树成荫:树木枝叶茂密,遮蔽了阳光。

10、寸草不生:寸草:一点儿草。形容土地贫瘠,连一点儿草都不长。亦形容灾情严重。

11、赫赫炎炎:形容炎热炽盛的样子。

12、沉李浮瓜:吃在冷水里浸过的瓜果。形容暑天消夏的生活。

13、挥汗成雨:挥:洒,泼。用手抹汗,汗洒下去就跟下雨一样。

14、焦金流石:将金属、石头烧焦、熔化。形容天气极度干旱、炎热。

15、骄阳似火:强烈的阳光好像烈火一样。形容天气非常炎热。

16、烈日炎炎:形容夏天阳光强烈。

17、簟纹如水:簟:竹。竹席细密的纹理像清凉的水一样。常用以形容夏夜的清凉。

18、冬日夏云:冬天的太阳,夏天的云层。比喻人态度温和可亲,使人愿意接近。

19、流汗浃背:形容出汗多,湿透了背上的衣服。

20、赫赫炎炎:形容势焰炽盛。

21、皎阳似火:皎:白而亮。太阳像火一样燃烧。多形容夏日的炎热。

22、炎阳炙人:炙:烤。指炎热的太阳照射在身上,好像烤火一般热。形容非常酷热。

23、烈日当空:炎热的太阳高挂天空。形容天气酷热。

24、夏日可畏:象夏天酷热的太阳那样使人可怕。比喻为人严厉,令人畏惧。

25、汗如雨下:汗珠象下雨似的往下掉。形容出汗很多。

26、旱魃为虐:旱魃:古代传说中能赞成旱灾的怪物;虐:灾害。指旱灾。

27、大汗淋漓:淋漓:液体湿湿地淌下,即流滴的样子。形容因运动或体力劳动等导致浑身出了很多汗。

28、汗出如浆:汗流的像水浆一样。

29、浮瓜沉李:吃在冷水里浸过的瓜果。形容暑天消夏的生活。

30、铄石流金:铄、流:熔化。石头被熔化,金属变成了水。形容天气很热。

31、火伞高张:火伞:比喻夏天太阳酪烈;张:展开。形容夏天烈日当空,十分炎热。

32、热气腾腾:热气蒸腾的样子。形容气氛热烈或情绪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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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旁敲侧击造句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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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旁敲侧击,从你朋友的言语中掉落关于你的鸡毛蒜皮。谁也没有我了解你,可我偏偏喜欢从别人口中听说你。甜蜜的方式千方百计,比如假装并不认识你。

(2) 千万别旁敲侧击。如果你伴侣给孩子穿衣服,那么就不要抱怨穿得不好。如果你想事情按照你的想法去做,那么你就要自己去做。

(3) 希拉里及其顾问整周都对与赖特的关系进行旁敲侧击。

(4) 经过旁敲侧击地打听后,这事的来龙去脉总算弄清楚了。

(5) 他最善于旁敲侧击,是公司里的包打听。

(6) 大家都是老朋友了,有话直说,用不着这样旁敲侧击的。

(7) 这篇文章对教师进行了旁敲侧击的批评。

(8) 对这麽迟钝的人,你就乾脆直说,不必旁敲侧击,白费工夫。

(9) 如果你只是旁敲侧击的去了解你孩子的状况,你不会有好的感觉。

(10) 不要旁敲侧击了,你想说什么?

(11) 卡瓦列里同样也是一名非常专业的球员,你不需要对他进行什么旁敲侧击。

(12) 这个案子法官以旁敲侧击的方法问案,案情终于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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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虚怀若谷造句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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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个人都应有虚怀若谷的态度,遇事不固执己见。

2、超然者,举重若轻;聪慧者,拿大放小;博大者,虚怀若谷;宽容者,与人为善。

3、刘备求贤若渴,三顾茅庐,传为美谈。凡是大智慧的人都虚怀若谷,谦虚谨慎。

4、望尘莫及,永不妥协,我见犹怜,虚怀若谷,历久弥坚,弃如敝屣,自是年少,束手无策,一往而深。

5、淡泊明志,宁静致远,韬光养晦,厚积薄发,厚德载物,天道酬勤,止于至善,上善若水,安之若素,虚怀若谷。

6、我要做一个聪慧的女子,收敛锋芒,虚怀若谷。学会在调皮时装傻,懂得适时的退让与宽容;尊重感情,珍惜缘分。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从容自若的去面对生活。

7、命运不是放弃,而是努力。做人除了要天天向上,也要懂得天天向下。天天向下,就是要学会弯腰;就是高调做事,低调做人,放下架子;就是不露锋芒,虚怀若谷;就是不卑不亢,不骄不躁,功成不居。

8、虚怀若谷的人值得我们去敬佩.

9、他的为人一向虚怀若谷,从来不曾骄傲自满

10、倾听是一种虚怀若谷的优秀品质。

11、小明的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成绩都是满分,但他虚怀若谷,从不骄傲自满,总是非常认真的听老师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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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大方造句

全文共 2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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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欣赏云。她整日飘以荡荡,四处游走,她大方地展现出她的美。

(2)时隔一夜,那几朵玫瑰花便竞相开放了。那花朴素大方,花瓣层层叠叠,微微下卷,在阳光的照耀下,花瓣犹如涂上了一层明油,光泽而明亮。整株花昂首挺胸,如同打了胜仗的将军。

(3)羞祛的月儿露出迷人的笑容,大方地用自已的银光抚慰大地山河。

(4)大大方总是那样清爽,但凡你把心里的窗子敞开,阳光就会洒遍任何一个昏暗的小角落.

(5)桂花是那么素雅,那么的大方,那么充满生机,叫你不能不刮目相看,特别是它那浓郁的幽香,熏得人都要醉了。桂花开,十里飘香,更是吸引来了无数美丽的彩蝶,随着这花香翩翩起舞,让人看的如痴如罪,流连忘返。

(6)什么是追求?追求就是在工作中要宽容平和大方温和的善待他人。什么是追求?追求就是通过思考看书聊天而学到各种各样的知识。什么是追求?追求就是遇到困难要有信念要肯吃苦还要乐观善良。什么是追求?追求就是不管年龄只要我还活着还能思考就要努力。

(7)一起素雅而不失大方的淡紫色百皱裙,外面罩了一件纯白纱的雪绒衫,衣衫上用彩色的丝线绣上了一朵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乌黑秀丽的黑发被一支绣花簪绾成了一个复杂的发型。浑身散发出冰冷而不易近人的气息。

(8)在花市里,桃花最讨人爱。大方得体,芬芳满屋,给春节又多添了一份喜庆。

(9)隔一夜,那几朵月季花便竞相开放了。那花儿朴素大方,花瓣层层叠叠,微微下卷,在阳光的照耀下,花瓣犹如涂上了一层明油,光泽而明亮。

(10)桃花大大方方,她深根大地,汲取大地母亲的浮汁,具有强盛的生命力,她喜欢风雨,她喜欢太阳,因为阳光雨露会使她根深叶茂花美芳香。

(11)我家的窗外也有两盆太阳花,一盆紫色的,一盆黄色的,每天清晨,太阳徐徐升起,它们就在窗外悄悄的一声不响,一朵花败了,又开出一朵,如梅花般绽放,如荷花般美丽大方。

(12)只是很快七月就收起她娇柔的妆容,继续以一贯的热忱游走于季节的轨道。仿佛一位知礼的新嫁娘,把最温柔的一刻留于新房,跨出房门,便是个大方通达的新妇,于众人面前,率真而行。

(13)随着天空被点燃,太阳也终于露出脸来,它没有害羞,而是大大方方地把它独特的热情展示给我们,毫不吝惜地奖光芒撒向大地。

(14)播撒的越多,得到的就越多;保留再多也是缺少,还不如大方地给予。自由的灵魂会被滋养,因为在浇灌万物的同时也浇灌了自己。

(15)茂密的芦苇颜色苍青,晶莹透亮的雨珠顺沿那抹青缓缓流淌。随风摇动间,恰如无数绿衫女子,大大方方地将一尘不染的空气奉给了我们。我们不由自主贪婪的深深呼吸,霎那间,每个细胞甚至整个身心仿佛都浸润了苇香!

(16)一阵大雪过后,给大地的披上了洁白无垠的地毯,看上去就像席梦思,真想让人躺上去,在屋顶上面,雪姑娘很大方的给他了一层厚厚的棉被,路上的树也仿佛换上了银装……到处是一派一片银装素裹、粉妆玉砌的景象!

(17)我的妈妈今年三十多岁,中等个,瓜子脸,体态匀称。她那高高的鼻梁上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还有一排洁白饱满的牙齿,她喜欢穿牛仔裤,显得那么休闲大方。她最大的特点就是那长长的眼睫毛,看起来非常有精神。

(18)这里地势开阔,幢幢大楼拔地而起,建筑群比比皆是。人民礼堂描龙画凤,富丽堂皇;百货大楼线条明快,朴实大方;市体育馆金碧辉煌,庄严典雅;校场口布置精巧,别有情趣。

(19)一群傣族少女姗姗走来,肩上扛着小纺车,手里提着小灯笼,紧身拖曳的筒裙在随风摇摆。她们的身材是那样苗条,步履是那样轻盈,仪态大方,好像一群美丽的仙子从天而降。

(20)肖伯伯他中等身材,身体很硬朗。和蔼可亲的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夏天,上穿白衬衣,下穿一条西装短裤,显得朴素大方。

(21)每当夏天带着人们的烦躁走了,秋天便又迈着轻盈的步伐向我们走来。她吸引我的不是丰收的喜悦,而是那一片片悄然无声落下的树叶。秋妈妈为耐寒的广玉兰叶片带来了一件毛茸茸的黄褐色的“披风”;为修长的柳叶带来了一件黄色的“运动衫”;为落落大方的枫叶姑娘带来了一套火红的“连衣裙”。

(22)我的妈妈今年34岁了,中等的个子,胖胖的身材。我的妈妈脸上镶嵌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镶着能说会道的嘴巴。妈妈对人情切大方。妈妈虽然正值中年,但脸颊已被岁月印上了许多细细的纹路。

(23)月亮逐渐升高,她身着白色的纱衣,娴静而慈祥,温顺而大方。她那银盘似的脸,透过柳梢,留下温文的笑脸。

(24)你娉婷婉约的风姿,娇艳俏丽的容貌,妩媚得体的举止,优雅大方的谈吐,一开始就令我刮目相看。

(25)从一个微笑开始,吟一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其实自己也俊俏:无比;唱一句“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其实自己也豁达开朗,洒脱大方。

(26)自信能带给你一切美好的品质。你自信,你便正直;你自信,你便富有责任感;你自信,你便无畏;你自信,你便热情,大方!

(27)花坛里几盆菊花开得正旺。它们有的花瓣向外舒展,自然又显得落落大方;有的花瓣则往里靠拢,既忸怩又羞答。它们色彩也不同,有的是纯白色的,高贵而又典雅;有的是紫色的,迷幻又神秘。秋天是多姿多彩的。

(28)有着“凌波仙子”的别称的水仙花就像宋代诗人杨万里所赞颂的那样:“韵绝香仍绝,花清月未清。”水仙花那沁人心脾的芳香和高雅的姿态令人陶醉,如一白衣仙子在风中翩翩起舞,既优雅又大方。

(29)我爱柳树,不仅是因为她体态轻盈,阿娜多姿,是那么地美丽,她虽不用绚丽的花朵装扮自己,招蜂引蝶。可她那绿绿的柳条儿闪烁着宝石般的光彩,得那么清新大方、自然。

(30)男才女貌的婚姻是品牌鞋,看上去高贵、漂亮,感觉上舒服、大方。但它的价格昂贵,经不得泥泞,需要精心保养、时时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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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诡计多端是褒义词还是贬义词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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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计多端指坏主意很多。小编整理的词语内容,供参考!

答:诡计多端是贬义词

成语出处

宋·苏辙《论吕惠卿》:“怀张汤之辩诈,兼卢杞之奸凶,诡变多端。”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一百十七回:“绪曰:‘维诡计多端,诈取雍州。’”

成语示例

只为他~,生相凶恶,大家送他绰号,叫做李“鬼子”。(清·曾朴《孽海花》第三十二回)

但是这人却是诡计多端,有不少的成群结党的党徒,这些党徒破坏了当是的奴主关系。(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二篇第二章第二节)

造句

1. 狐狸诡计多端,而刺狷只有一种技能,但这种技能却最顶用。

2. 童话里的狐狸总是一副诡计多端的模样。

3. 小李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我们对他真是防不胜防。

4. 只要我们提高警惕,就不怕敌人诡计多端。

5. 这人诡计多端,阴险狡猾,终究逃不脱人民的制裁。

6. 这家伙心术不正,诡计多端,不可信任。

7. 战争,刺杀还有难民都是计划的要点,都由那位诡计多端,狡猾透顶的精神操纵着,期待一切都能瓜熟蒂落。

8. 这个人为人圆滑,而且诡计多端,须小心提防。

9. 加彭自1967年由诡计多端的彭高总统统治,未曾发生政变或内战,对四邻都是局势不稳且遭战火蹂躏的国家,加彭诚属难能可贵。

10. 辛金用两只小手揉着他那诡计多端,但极够威仪的脑袋.

11. 一个叛徒或诡计多端的骗子,如果犯下滔天罪行,则任何人——不论地位高低——都有权当面判决他!雨果

12. 我对它缺乏感情,总觉得它枯燥、愚蠢、惟利是图、诡计多端,怎么也适应不了。

13. 在这首坏坏又爱闹的小男孩的颂诗里,诡计多端而富有创造力的年幼大卫在屋子每一个房间里“肆虐”,甚至裸跑在马路上。

14. 应锋,没事吧?孙杰那人阴狠毒辣,诡计多端,我怕你受伤。

15. 他是一个诡计多端的人;你们知道要是他利用他现在的力量,很可以给我们极大的阻梗;为了避免那样的可能起见,让安东尼跟凯撒一起丧命吧。

16. 却又此事,可恨的是那和尚诡计多端,借口聪明,让他跑掉了,大师兄以及四位师弟也因此搭了性命,着实可恨!

17. 这其中包含的计谋,真是诡计多端。

18. 游天城府极深,诡计多端,善于察言观色,揣摩人心,杨雨真接任大统领一职,恐怕早就在他的算计之中,老夫料定,那杨雨真肯定会参加这次炎潭之行的。

19. 阿大这个人,阴险狡诈,诡计多端,此事也是早有预谋。

20. 那几个该死的家伙……,真是诡计多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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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四字贬义词及解释

全文共 2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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贬义词是一个汉语词汇,指是词义带有贬斥、否定、憎恨、轻蔑感情色彩的词。下面是四字贬义词及解释,欢迎阅读!

(1)蠢蠢欲动:

示例:自打中国颁布实施外商投资法规以来,不少外商蠢蠢欲动,纷纷来中国投资。

释析:“蠢蠢欲动”指敌人或坏分子策划或开始进行攻击破坏活动,是个贬义词,外商投资不是攻击、破坏。

(2)满城风雨:

示例:李师傅被评为劳动模范,同事们来庆贺,街坊邻居来讨喜糖,亲戚好友来闹酒,真是满城风雨。

释析:“满城风雨”形容事情传遍各处,到处都在议论,多含贬义,本处与句意不合。

(3)左右逢源:

示例:谈起电脑、互联网,这个孩子竟然说得头头是道,左右逢源,使在场的专家也惊叹不已。

释析:这句是说一个孩子对电脑、互联网非常熟悉,能说得“头头是道”“左右逢源”。而“左右逢源”有两种意思,一是比喻做事得心应手,顺利无阻,属于褒义;二是比喻处世圆滑,属于贬义。现在以贬义用法较常见。这句话重在这个孩子对电脑、互联网的“说”显然两种意思都不恰当。

(4)弹冠相庆:

示例在盐湖城冬季奥运会上,我国选手终于实现了金牌零的突破的愿望,对此,全国人民弹冠相庆,兴奋不已。

释析:“弹冠相庆”是指一个人升官,他的同伙也互相庆贺将有官可做,是贬义词。此处不合语境。

(5)道貌岸然:

示例:他,看起来道貌岸然,其实是个沐猴而冠的小人。

释析:“道貌岸然”是指神态庄重严肃,一本正经的样子,多含讥讽。此处却贬义误作褒用。

(6)无独有偶:

示例:考入中国科技大学的一位同学,最近因成绩优异获得了特等奖学金,无独有偶,考入安徽大学的另一位同学也获得了特等奖学金。

释析:“无独有偶”的意思是虽然罕见,但不止一个,还有一个可以跟他配得上,多指不好的事物,含贬义。所以误用。

(7)指手画脚

示例:每天早晨,他都要一个人跑到花园里,指手画脚地练动作,抑扬顿挫地背台词。

释析:“指手画脚”形容说话说话时兼用手势示意。也形容轻率地指点、批评。多用贬义。句中的“他”非确指,从后文“抑扬顿挫地背台词”说明他刻苦练功,从句意关系上看,此处用的是贬义色彩的“指手画脚”,故病因属于错误地理解了感情色彩。。

(8)好为人师:

示例:李朝声老师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几十年如一日,好为人师,甘作人梯,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

释析:“好为人师“是指愿意做人的老师,贬义。此处不当。

(9)五花八门:

我们家的书柜里有很多书,有政治类,有经济类,有文化类,还有休闲类,真是五花八门。

释析:“五花八门”,比喻花样繁多或变换多端,多含贬义。用在这句话的语境中是不恰当的。

(10)冠冕堂皇:

示例:不能否认,工业造成大气污染已达到了一定程度,如果没有纯洁的空气可供呼吸,买气将继买水之后冠冕堂皇地进入我们的生活。

释析:“冠冕堂皇“形容表面上盛大庄严的样子。与句意不合。

(11)改头换面:

示例:据悉,到2005年,中学语文课本又将改头换面,由四种或更多新版教材代替,中学语文教材改革又将迈出可喜的一步。

释析:此句有“中学语文教材改革又将迈出可喜的一步”,而“改头换面”是指只改形式不改内容,多含贬义,与句意不符。

(12)师心自用:

示例:中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师心自用,能突破某种思维定势,克服“高原现象”,从而登上创造的新台阶。

释析:“师心自用”是指固执己见,自以为是。此处贬义褒用。

(13)倾巢而动

示例:在这次打击赌博的行动中,该市几百名公安干警倾巢而动,一举端掉了十几个窝点,缴获了一大批赌资。

释析:“倾巢而动”的意思是“巢里的鸟儿全部出来;比喻人员全部出动(含贬义)。

(14)自命不凡:

示例:我们写文章,文思泉涌的时候,一定是自命不凡的,否则,就根本不会动笔了。

释析:“自命不凡”指自以为不平凡,比别人高明。贬义。

(15)趋之若骛:

示例:当年中国音乐家往外走,现在世界著名音乐大师趋之若骛地进入中国。

释析:“趋之若骛”是指争相追逐不好的事物,含贬义,用在语境中说“著名音乐大师”不妥。

(16)过江之鲫

示例:由于这次展销会上展出的多是一些大家熟悉的作家的新作品,引起读者的极大兴趣,所以,开幕式刚一结束,热情的人们便似过江之鲫,纷纷涌向各个展台。

释析:“过江之鲫”也作“过江名士多于鲫”,形容人数很多,赶时髦,便贬义。

(17)始作俑者

示例:第一个跨上马背的人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都是始作俑者,其胆识的确令人敬佩。

释析:孔子说“第一个用俑殉葬的人是最不好的人”,“始作俑者”比喻恶劣风气的开创者。

(18)翻云覆雨:

示例:辛弃疾的词大多以激昂跌宕、翻云覆雨的气势来抒情言志,风格豪放雄浑,在南宋词坛上占有重要地位。

释析:“翻云覆雨”是指反复无常或玩弄手段。

(19)因人成事

示例:你们几位的加入使我们的技术力量大为加强,我们正可以因人成事,干一番大事业。

释析:“因人成事”指依靠别人的力量办成事情,含贬义。

(20)三人成虎

示例:你应该和朋友合作搞这个课题,要知道三人成虎,众志成城。

释析:“三人成虎”比喻谣传或讹传一再反复就会使人信以为真。

(21)无所不至

示例:对贫困地区,大家又是捐钱又是捐物,真是无所不至。

释析:“无所不至”意思是“什么坏事都做或坏事都做遍了”,为贬义。若改成“无微不至”就好了。

(22)处心积虑

示例:人类语言竟然如此贫乏,处心积虑,搜索枯肠写出来的歌颂之辞,在这未加雕饰的自然美面前显得多么乏味。

释析:“处心积虑”是费尽心机谋划、考虑。(多含贬义)

(23)八斤八两

示例:陕西剪纸粗犷朴实,简练夸张,同江南一带细致工整的风格相比,真是半斤八两,各有千秋。

释析:“半斤八两”比喻彼此不相上下,实力相当。一般为贬义词,多用于贬义。

(24)上下其手

示例:一名惯偷在车站行窃后正要逃跑,两位守候多时的反扒队员突然拦住他的去路,二人上下其手地将他摁倒,结果人赃俱获。

释析:比喻玩弄手法,串通作弊,含贬义。联系前后语境看,应是对“反扒队员”的肯定,该用褒义色彩的词语,因此“上下其手”使用不正确。

(25)巧舌如簧

示例:辩论会上,选手们唇枪舌剑,巧舌如簧,精彩激烈的场面赢得了现场观众阵阵掌声。

释析:“巧舌如簧”形容假话说得很动听。属于贬义词,不能用到辩论会上的选手身上。

(26)诚惶诚恐

示例:有志气的青年在困难面前一定十分沉着,想办法加以克服,而不会诚惶诚恐,被困难吓倒。

释析:“诚惶诚恐”原来是封建时代官员对皇帝上奏时常用的套话,表示他们既尊敬、服从,又恐惧不安。现在泛用以形容尊敬、服从或恐惧不安到极点的样子。一般带有讽刺意味。这里感情色彩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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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用靡然成风造句

全文共 1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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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让学习雷锋在全中国靡然成风,让雷锋精神永放光芒!

2、讲文明礼貌,在我们学校里已靡然成风。

3、讲文明讲礼貌的新风尚在我们周围靡然成风。

4、尊师重道在中国传统社会靡然成风。

5、而很显然,不合理的财务行为靡然成风。

6、厂际协作和互相帮助已靡然成风.

7、虚拟整合模式在全球高科技企业合作中靡然成风.

8、为什么藏族却对茶情有独钟,饮茶靡然成风呢?

9、然而,一种主要起源于美国的新式幽默,最近靡然成风了.

10、英国人在夏季全家到海边度假已靡然成风。

11、我希望男女机会平等的风气能够靡然成风.

12、川蜀之人喝茶靡然成风,州城之内大大小小的茶馆不计其数,要说有档次的高规格茶馆,还是数望江楼,这个茶馆要说数第二的话,就没有哪个茶馆敢数第一的了。

13、假话,客套话横流江湖可以说是靡然成风。

14、而刺面留痕也在军中靡然成风,新丁入营,都要以刀刺面,以表决心。

15、这种结构体竟靡然成风,后又有傅毅的《七激》、张衡的《七辨》、陆机的《七微》。

16、于是社会上尊重书法名家、珍爱名家书法靡然成风,深刻地影响了书法艺术的发展。

17、我叫骆蔚,骆驼的骆,靡然成风的蔚……

18、村民勤劳,民风纯朴,文风墨气靡然成风。

19、便是这饮酒之道已然靡然成风,饮酒竟亦能饮。

20、西北马匪多如牛毛,掠卖人口靡然成风,为他提供了源源不绝的优质货源。

21、在这个修炼靡然成风的元灵大陆上,因为无法吸收天地元力,不能修炼的他已经多次领教过这种詈骂奚落了。

22、在整个清朝之中,读书写字的传统靡然成风,大量考取功名之人,无不是拥有过人的笔力,许多文人之间,也流行挥笔成文,争斗笔力,甚至还有用笔力杀人的事例。

23、隋唐时期饮酒靡然成风,加之酒鬼李白之流“葡萄美酒夜光杯”

24、自从开展“三讲”活动以来,社会上助人为乐的事层见叠出,靡然成风。

25、甚至与人分享而非奇货可居,关爱他人而非炫耀自我有可能靡然成风.

26、至于在政府各部、企业、学校、NGO等各个机构之间以及机构内部,合作、配合、协调和相互支持靡然成风.

27、自北魏建寺以来,先后有天竺高僧跋跎、达摩入住寺院,传下道统,至隋唐之前,寺中僧众习武,已经靡然成风。

28、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在改革开放政策的大好形势下,特别是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邓老复出,尊师重教靡然成风,教师的生活待遇普遍提高了。

29、他们的一举一动,穿什么衣服、带什么饰品、吃什么食物、玩什么新花样都被广泛关注,然后靡然成风。

30、中山装的出现引人注目,旗袍的穿着逐渐普及,割辫剪发靡然成风,弃裹放足大见成效。

31、这里秩序井然、百姓生活安定宽裕,邻里之间也是和睦友好,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的行为在凉城靡然成风,这是卓大将军数十年的生涯中所没有见过的。

32、然陆族励兵秣马未解族长之争,反生四邻之疑,于是乎,一域之内,人心惶惶,怨声载道,舞刀弄枪竟靡然成风。

33、男女不通衣服这种规定在唐时已经不存在了,女着男装可谓是靡然成风,非常普遍,可季墨轩偏偏就好奇的打量着女子,手上剥着果壳,季墨轩的眉宇间有些疑惑。

34、这方天地名为修真大世界,因为灵气充沛的缘故,修仙问道靡然成风。

35、这些企业普遍资金流较小,抗风险能力差,所以民间借贷靡然成风,很多小微企业的老板都喜欢将工人的工资截留,要么以备不时之需,要么借给别人赚取利息。

36、更有天下布道者宣扬神仙下凡、拯救世人之言,使得求道成仙靡然成风,长生不老仿若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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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七月流火词语解释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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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以来,我国江南经历了持续高温的天气,“七月流火”这个词在这个季节的使用频率也特别高。

其实用“七月流火”来形容7月的炎热是被误用了,一些人以为“七月流火”是个极为文雅的形容天气炎热的词,写稿信手拈来,编辑又不详察,于是报纸、电台、电视台频频使用,比如“七月流火,何处觅清凉?”,“此时小城显得那么精神抖擞,小城熬过了七月流火”等,就连气象预报员也反复说“七月流火,持续保持高温天气”、“七月流火,酷热难耐”……

其实,“七月流火”不是表示天气炎热,而是表示天气变凉。《诗经?幽风?七月》称:“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这里的七月是指农历的七月,“流”指向下运行,“火”是一星名,即二十八宿中的心宿,又称“大火”,每年农历六月的黄昏时刻,出现于正南方,位置最高,七月以后便渐渐偏西向下沉落,所以叫“流火”,这时酷热开始减退,天气渐渐地凉了起来。

对“七月流火”不求甚解,望文生义造成错用者恐怕不在少数,奉劝那些望文生义者平时多学习,免得闹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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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具体解释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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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义:山的北面,水的南面 [north of a hill or south of river]

阴,誾也。山之北,水之南也。从阜,从侌。――东汉·许慎《说文》

鸣鹤在阴。――《易·中孚》。按,二在兑泽之中,艮山之下,故称阴。

壜上张赤挛阴羽。――《周书·王会》

相其阴阳。――《诗·大雅·公刘》

阴竹之管。――《周礼·大司乐》

令剥阴木而水之。――《周礼·柞氏》

达于汉阴(汉水南岸)。――《列子·汤问》

洞庭之阴。――唐·李朝威《柳毅传》

阴谷皆入济。――清·姚鼐《登泰山记》

其阴,济水东流。(阴:泰山的北面。)――清·姚鼐《登泰山记》

又如:阴山背后(偏僻冷落的地方);阴木(山北的树木。一说秋冬生长的树木);阴竹(生长于山北的竹子);阴滨(江河的南岸);阴麓(山的北麓);阴坡(北坡)

2.泛指北面 [north]

洞霞飘素练,藓壁画阴窗。――唐·李质《宿日观东房诗》

又如:阴窗(北窗);阴欍(北窗);阴隅(西北方);阴列(最北边的一条山脉)

3.背阳为阴 [in the shade;shady]

阴崖积雪犹含冻,远树浮烟已带春。――《西游记》

又如:阴干(放在背阳处吹干);阴崖(背阳的山崖);阴地(背阳地);阴阳瓦陇(瓦房顶的瓦是按一行凸面朝下一行凹面朝上交错铺排的。凸面为阳,凹面为阴。凸凹相间的行列叫瓦陇)

4.指秋冬季节 [autumn and winter]

月是夜秋镜,寒为寂寞资。――唐·元稹《初寒夜寄卢子蒙》

又如:阴秋(秋季);阴泉(秋冬之水);阴条(秋冬仍青的树木);阴时(秋冬之时);阴期(秋冬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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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贬义词的四字词语

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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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适宜】:操纵:原意指收与放,引申为掌握处理。对某事的掌握处理适度。多用天贬义,含把持的意思。

【平淡无味】:本指质性平和无味。后含贬义,多指平平常常,缺乏特色。

【市井之徒】:徒:人(含贬义)。旧指做买卖的人或街道上没有受过教育的人。

【不逞之徒】:不逞:不得志,不如意;徒:人(含贬义)。因心怀不满而闹事捣乱的人。

【白面书郎】:犹白面书生。指只知读书,阅历少,见识浅的读书人。有时含贬义。亦泛指读书人。

【搔头弄姿】:原指梳妆打扮。后形容女子卖弄姿色(含贬义)。

【自有肺肠】:肺肠:引申为心思。指做事有自己的用心。含贬义。

【顺风使舵】:一般比喻顺着情势改变态度(含贬义)。同“顺风转舵”。

【莫测高深】:高深的程度无法揣测。指处世的态度、或说话、文章的内容(多不用在正面,带贬义)。

【蝇奔蚋集】:蚋:一种吸食人畜血液的昆虫。像苍蝇、蚋一样向有臭味、酸味的地方聚集。一般比喻许多人向一个有吸引力的地方集中。含贬义。

【奇装异服】:奇:新奇的;异:特别的。比一般人衣着式样特异的服装(多含贬义)。

【蓄谋已久】:蓄:等待;谋:谋划。对某件事情等待、谋划了很长时间。含贬义。

【故纸堆】:指大量的古旧书籍、资料。含贬义。一般比喻人埋首研读古书,不知人情世故。

【随风转舵】:随着风向转换舵位。一般比喻顺着情势改变态度(含贬义)。

【猪突豨勇】:豨:野猪。指拼命向前冲,不怕死的人(含贬义)。

【互相标榜】:标榜:吹嘘,夸耀。互相称颂,互相吹嘘。多用贬义。

【蚂蝗见血】:见了喜爱的东西就吸附不放,一般比喻迫切而贪婪。多含贬义。

【传风扇火】:犹扇风点火。一般比喻鼓动别人做某种事。多用于贬义。

【胡天胡帝】:胡:何;帝:指天神。什么是天,什么是帝。①原形容服饰容貌像天神一样美丽,后也表示尊敬崇仰。②用于贬义,形容言语荒唐、行为放肆。

【敬若神明】:神明:泛指神,像敬重神一样敬重对方。形容对某人或某物崇拜到了极点。多用作贬义。

【世俗之言】:指当时社会上流行的一般人的言论、说法。含贬义。

【耍嘴皮子】:指光说不做。也指卖弄口才(含贬义)。

【唐哉皇哉】:形容规模宏伟,气势盛大。也用于贬义,形容表面上庄严体面的样子。

【完事大吉】:指事情结束了,或东西完蛋了(多含贬义)。

【如见肺肝】:就象看透肺肝一样。一般比喻心里想些什么,人们看得清清楚楚(含贬义)。

【赳赳武夫】:赳赳:勇武矫健的样子。武夫:武人,从军之人。勇武矫健的军人。后多含贬义,意指虽身强体壮,却头脑简单的军士。

【传风搧火】:犹煽风点火。搧,同“扇”。一般比喻煽动别人闹事。多用于贬义。

【声势汹汹】:形容气势盛大的样子。多含贬义。

【庄严宝相】:佛教称庄严的佛像。一般比喻某种人的真面目(含贬义)。

【趋时奉势】:迎合时尚,依附权势。多用作贬义。同“趋时附势”。

【鼓舌摇唇】:鼓动嘴唇,摇动舌头。形容利用口才进行煽动或游说。亦泛指大发议论(多含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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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直觉造句

全文共 1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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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秀的人不会在理性与直觉之间做出选择,或者说在大脑与心灵之间进行取舍,这就好比他们不会选择只用一条腿走路,或者只用一只眼睛观察。

2、 直觉助你发现职业,而选择职业就像盖屋子,假如你选择的职业是坚实的河床,你会喜欢你的产品。

3、 直觉是销售心理学上的关健字眼。

4、 关注现象就会变得消极。修正直觉需要两次以上的重复。

5、 天生的能力必须借助于系统的知识。直觉能做的事很多,但是做不了一切。只有天才和科学结了婚才能得最好的结果。斯宾塞

6、 直觉助你发现职业,而选择职业就像盖房子,如果你选择的职业是坚实的河床,你会喜欢你的产品。

7、 爱情是一种直觉的举动,在彼此凝望中找线索,爱情是一种直觉的选择,在感情的口袋中,我愿为你都掏空。

8、 我们很容易便接受了现实,或许这是因为我们直觉里没有一样东西是真的。

9、 人们的喜恶,本是出于本性的直觉,而并非出于理智的判断,而喜恶之与恩仇,性质也是截然而异的,因为恩仇的判断全然是出于理智,这其中的关系,虽然微妙,却能解释。

10、 多数的数学创造是直觉的结果,对事实多少有点儿直接的知觉或快速是理解,而与任何冗长的或形式的推理过程无关。

11、 理性只给予我们相对的知识,而我们通过直觉获得的知识却是绝对的。

12、 它违背了我们的直觉,但我们要学会强迫自己接受,理解和相信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复杂的,非常杂乱的,非常不确定的世界中。

13、 一切伟大的艺术家都有敏锐的感觉和洞察的直觉。他们把他们所观察到的,所感觉到的,经过了他们的个性的溶化,更受了他们内部的迫切表现的冲动,用了某种方法表现出来的东西,就是他们的伟大的艺术。

14、 数无形时少直觉,形少数时难入微,数与形,本是相倚依,焉能分作两边飞。

15、 女性的直觉经常胜过男性为之骄傲的知识和自负。

16、 天生的能力必须借助于系统的知识。直觉能作的事很多,但是作不了一切。只有天才和科学结了婚才能得最好的结果。

17、 多数的数学创造是直觉的结果,对事实多少有点儿直接的知觉或快速的理解,而与任何冗长的或形式的推理过程无关。

18、 你的时间有限,不要浪费时间虚耗在别人的生命中,不要陷入别人信奉的教条中,那不过是经他人思考过的结果罢了,别让自己内心的声音被其他人的啰嗦盖掉了。最重要的是,鼓起勇气跟随你的心灵与直觉,它们才知道你想成为怎样的人。

19、 不要让别人的看法淹没了自己心底的声音,最重要的是,要有勇气跟随自己的内心与直觉。

20、 青年之字典,无“困难”之字,青年之口头,无“障碍”之语;惟知跃进,惟知雄飞,惟知其本身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锐敏之直觉,活泼之生命,以创造环境,征服历史。

21、 小白兔的步态常常使我们发笑。每天放学后,我都要给它“放放风”,抱它来到草地上,放下,刚开始的时候,它走起路来摇摆不定的,像站不稳的醉汉,过了一会儿,它就一蹦一跳的,让人见了直觉得喜欢。

22、 人要对自己诚实,爱情没有红绿灯,不会告诉你何时该走,何时该停,只能凭直觉勇敢的走下去。

23、 青翠的柳丝,怎能比及你的秀发;碧绿涟漪,怎能比及你的眸子;有时,我凝视床头你那张玉照,简直觉得整个世界都永远沉浸在明媚的春光之中。

24、 最险的是从乱石要上到寺庙的那一段扶梯,悬空依石而建,往下看是几十丈深渊,直觉一阵眩晕,两腿打抖。

25、 你再怎么才华横溢,也未必就能填饱肚皮;但只要你拥有敏锐的直觉,就不必担心混不上饭吃。

26、 青春之字典,无“困难”二字,青年之口头,无“障碍”之语,惟知跃进,惟知雄飞,惟知本其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敏锐之直觉,活泼之生命,以创造环境,征服历史。

27、 一个在欧洲没住过夏天的中国人,在初夏的时候,上北国的荷兰去,他简直觉得是新秋的样子。淡淡的天色,寂寂的田野,火车走着,像没人理会一般。无尽头处偶尔看见一架半架风车,动也不动的,像向天揸开的铁手。朱自清

28、 青年之字典,无“困难”之字,青年之口头,无“障碍”之语;惟知跃进,惟知雄飞,惟知本其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锐敏之直觉,活泼之生命,以创造环境,征服历史。李大钊

29、 哪里有统治,哪里就有群众;哪里有群众,哪里就需要奴性;哪里有奴性,哪里就少有独立的个人;而且,这少有的个人还具备那反对个体的群体直觉和良知呢。

30、 教育方面,宜将儿童所固有文艺家的宇宙视善为保留,一方固须使其获得实际生活所需的知识,一方更须以艺术的陶治培养其直觉、感情和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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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褒义词和贬义词的相关介绍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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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词不仅有一定的意义,而且还常常带有不同的感情色彩。如“伟大、聪明、纯洁、高尚、敬爱”等,带有褒扬、喜爱、尊敬、肯定等感情色彩,称为褒义词:“渺小,愚蠢、卑鄙、丑恶、轻视”等,带有贬斥、憎恶、鄙视、否定等感情,称为贬义词。以下是褒义词和贬义词的相关介绍,欢迎阅读。

词的褒贬色彩在反义词中表现得最明显。例如:勤奋-懒惰,美好一一丑恶,勇敢-怯懦,善良-凶恶,谦逊-傲慢,等等。

同义词中有些也带褒义或贬义。例如“鼓励”和“怂恿”是同义词,但“鼓励”意在勉励人做好事,是个褒义词;“怂恿”意在挑动人做不好的事,是个贬义词。又如:揭发-告密,领袖-头子,赞扬-吹捧;果断-武断,团结-勾结,等等,前一个是褒义词,后一个是贬义词。

有些成语也带有褒贬色彩。例如“奋不顾身、大公无私、见义勇为”等是褒义词,“贪生怕死、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等是贬义词。

汉语中又有大量的词是不带褒贬色彩的中性词,它们可以用在好的方面,也可以用在不好的方面,如“发动、保护、结果、害怕”等。

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有些词的感情色彩也起了变化。有的词由褒到贬,如“大锅饭”,开始时是褒义,现在略含贬义;有的词由贬到褒,如“竞争”,从前用的是贬义,现在是褒义;有的词由中性到贬,又由贬回到了中性,如“策划、集团”等。

词的感情色彩反映了人们对事物的爱憎感情和褒贬评价。一般来说,表示对人或事物的褒扬、喜爱、尊敬等感情,要用褒义词;表示贬斥、憎恶、鄙视等感情,要用贬义词。因此,使用词,特别是使用同义词,不仅要弄清词的意义,对带有感情色彩有词,还要分清是褒义词还是贬义词,根据表达的需要来选用,这样才能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准确、鲜明的表达出来。

区别褒义词和贬义词的方法:

1、在理解词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的特定意思的基础上,判断它的感情色彩。如: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这句中的“骄傲”意思是自以为了不起,看不起别人,含贬义;

英勇的解放军叔叔是我们中国人民的骄傲。

这句中的“骄傲”是指解放军的英勇精神值得引以为自豪,含褒义。

2、有些意思相近的词,必须推敲它们的词素,理解那些关键字眼,从而区别它们究竟是褒义还是贬义。如:

他办事很果断。

你这种看法太武断了

“果断”和“武断”都有“迅速、不犹豫”的意思。仅一字之差。仔细分析,便可以发现差别。“果”指坚决,“果断”指办事坚决,有决断、不犹豫,含褒义。“武”指威势,“武断”原指以威势主断曲直,现指只凭主观臆想作出判断,含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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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用郎才女貌造句

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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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哥表嫂郎才女貌,真可说是天作之合。

二、看她年纪已有十六,云飞扬才十一,估计她也瞧不上眼,那戈玉冷却已二十上下,正是高大英俊,才气无双的理想配偶,当真可谓是男俊女美,郎才女貌。

三、刘易斯,这位有着贵族血统的英国演员曾经与伊莎贝拉有过一段甜蜜的时光,人们看见他们态度亲蜜地公开出现在公众场合,不过段郎才女貌的童话并没有持续多久,不久他们分手了。

四、那姑娘叫埃尼,她品貌端秀,温柔、恬静,而且博学多识,两人可谓是郎才女貌。

五、鸳鸯蝴蝶派小说多描写才子佳人、郎才女貌的故事,内容大体雷同。

六、想像一下,你们真是郎才女貌,如果我这么说不会管太多的话

七、季母的如意算盘已经在心里打了几遍了,加上看沐思明身材魁梧,样貌也不错,和自己闺女站一起,那就是标准的郎才女貌组合,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

八、这窦怀?算是有些能耐,正是现今那齐鲁咽喉要地兖州的都督,兰陵公主与他也算是郎才女貌了,一直随他住在兖州府。

九、情深深,雨蒙蒙,夫妻恩爱世人敬。酒美美,糖香香,亲朋好友祝福忙。衣帅帅,妆靓靓,郎才女貌真时尚。日红红,家旺旺,龙凤双胎很盼望。

十、诶,白落梅啊,这几日看来你可是个心灵手巧的姑娘,心又细,还体贴,可谓和太子是郎才女貌啊,依大家看这个婚事该定啊!

十一、家世相当,郎才女貌乃天生地设的一对。

十二、今天这对新人真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天作之合的佳偶。

十三、大家都在评论他们,说他们是郎才女貌的一对。

十四、简短的话,真诚的心,朋友祝福真是深。激动的心,颤抖的手,钻石闪耀见恒久。帅的新郎,靓的新娘,郎才女貌好时光。

十五、我过去总是想,你和卢宾太太是郎才女貌的一对。

十六、两人俪影双双远去,完全是郎才女貌,金童玉女。

十七、好一对佳儿佳妇,珠联璧合,郎才女貌。

十八、他们看上去郎才女貌,在所有人眼中都是如此般配,浑身都都散发着熠熠光彩,让人目不暇给。

十九、聪敏漂亮的二女儿娜丽达忠于爱情,坚决不受父母支配,她在一个婚宴遇上来自美国的达西,两人郎才女貌,看似天作之合,然而却非一见锺情。

二十、结果就有了郎才女貌的人间佳话,为街头巷尾的三六九流添加了一段茶前饭后的谈资,在自己消磨岁月的同时缅怀那些曾经为自己巧笑嫣然的初恋情人。

二十一、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依旧如那类故事一样,少侠与姑娘郎才女貌,情投意合,虽不是明媒正娶,却死定终身,并珠胎暗结。

二十二、由于男性垄断着技术界的职位和财富,因此本行业的繁荣--也是约会诀窍--遵循着老套的规律:郎才女貌。

二十三、他们两个郎才女貌,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二十四、清晨,冬京国际机场的入闸口前,孔雀一改过去邋遢的形象换上了高级西装,脸上的陈旧眼镜也已摘去,怀里搂着的正是肖仪的小蛮腰,可谓郎才女貌。

二十五、程老觉得这对新人郎才女貌,互敬互爱,表示愿意为他们主婚。

二十六、你们郎才女貌,正好一对!

二十七、在众人眼中,两人相互扶持而立,郎才女貌,分明是天生地设的一对。

二十八、负责醉神酒楼迎客的阿宽是个人精,见一般人叫客官,见剽悍的叫大爷,见到三木头和柔儿这样郎才女貌的一对儿,自然就成了他口中的贵客。

二十九、话说,这绝不是郎才女貌、举案齐眉的风流佳话,而是麻烦不断、举步维艰的奋斗与逆袭。

三十、大家都说他们是郎才女貌的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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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学习的贬义词

全文共 1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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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装懂】自己不懂却装作很精通的样子。

【自以为是】自己总认为自己是对的。形容主观不虚心。

【自作聪明】自以为聪明而擅作主张。指过高地估计自己,主观地办事。

【贻笑大方】贻笑:让人笑话;大方:原指懂得大道理的人,后泛指见识广博或有专长的人。指让内行人笑话。

【不求甚解】意思是指只领会全文大意不在字句上过分追究。现多含贬义,形容用心不专。

【三心二意】解释有两个。一,意志不坚定,犹豫不决。二,又想这样又想那样,犹豫不定。常指不用心,不专一。

【心不在焉】心思不在这里,指思想不集中。

【不学无术】意思是指没有学问因而没有办法。现指没有学问,没有本领。

【胸无点墨】释义:肚子里没有一点墨水。旧指人没有文化。

【目不识丁】指连一个字也不认得,形容人不识字或没有学问。

【一落千丈】一落千丈,原形容琴声由高而低突然变化。现作下降得很厉害,用来形容声誉、地位或经济状况急剧下降。

【一窍不通】不求甚解 只求知道个大概,不求彻底了解。常指学习或研究不认真、不深入。

【不足为法】足:值得;法:效法。不值得学习、效法

【独学寡闻】独学:指自学而无以指导切磋。独自学习,无人切磋,则孤陋寡闻。形容孤偏鄙陋,见闻不多。

【多歧亡羊】因岔路太多无法追寻而丢失了羊。比喻事物复杂多变,没有正确的方向就会误入歧途。也比喻学习的方面多了就不容易精深。

【浮光掠影 】水面的光和掠过的影子,一晃就消逝。比喻观察不细致,学习不深入,印象不深刻。

【鹘仑吞枣】把枣子整个儿吞下,不细嚼辨味。常比喻在学习上食而不化,不加分析。

【邯郸学步】邯郸:战国时赵国的都城;学步:学习走路。比喻模仿人不到家,反把原来自己会的东西忘了。

【汉人煮箦】汉:汉中地区,在今陕西省。箦:席子,此指竹席子。汉中有个人把家里床上的竹席子当作竹笋来煮着吃。比喻仅靠肤浅的知识去生搬硬套而不认真学习真知的荒唐行为。

【跬步千里】走一千里路,是半步半步积累起来的。比喻学习应该有恒,不要半途而废。

【困而不学】困:困惑,不明白。困惑不明白却不肯学习。

【冷暖自知】水的冷暖,饮者自知。佛教禅宗用以比喻自己证悟的境界。也比喻学习心得深浅,只有自己知道。

【鲁斤燕削】鲁之削(小刀),宋之斤(斧头),质量都很好;如易地生产,在鲁造斤而在燕制削,质量不会优良。比喻由于地域等条件限制,学习模仿达不到原来水平。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比喻对学习、工作没有恒心,经常中断,不能长期坚持。

【贪多嚼不烂】贪图多吃,消化不了。比喻工作或学习,图多而做不好或吸收不了。

【贪多务得】贪:求多;务:务必。原指学习上务求尽多地获得知识。后泛指对其他事物贪多并务求取得。

【学步邯郸】学步:学习走路。比喻机械地模仿,不但学不互别人的长处,反而会把自己原有的本事也丢掉。

【学非所用】所学的不是所应用的,所应用的不是所学的。比喻学习与实践相脱节。

【学如不及,犹恐失之】学习好像追赶什么,总怕赶不上,赶上了又怕被甩掉。形容学习勤奋,进取心强。又形容做其他事情的迫切心情。

【学书不成,学剑不成】 学习书法没学好,学习剑术也没学到手。指学习一无所成。

【循常习故 】循常:遵循常规。习故:学习陈旧的作风。遵守旧规,沿袭先例。形容因袭保守,不愿变通。亦作“循故袭常”、“履常蹈故”、“遵常守故”。

【一曝十寒】 曝:晒。原意是说,虽然是最容易生长的植物,晒一天,冻十天,也不可能生长。比喻学习或工作一时勤奋,一时又懒散,没有恒心。

【以学愈愚】谓用学习改变愚昧的秉性。

【鹦鹉学语】鹦鹉:一种能学人发音的鸟。鹦鹉模仿人学习讲话。比喻没有主见,人云亦云。亦作“鹦鹉学舌”。

【盈科后进】 泉水遇到坑洼,要充满之后才继续向前流。比喻学习应步步落实,不能只图虚名。

【困而不学】困:困惑,不明白。困惑不明白却不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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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引证解释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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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勾结干坏事。

清 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诗翁画客狼狈

为奸,怨女痴男鸳鸯并命。”

清 昭梿《啸亭杂录·王述庵书》:“诸生之不平则鸣,有何足

怪?惟是时承审之员,非该令平日结纳之上司,即系狼狈为奸之寅好。”

清 夏燮《中西纪事·互市档案》:“惟十三洋行与公司交通既久,狼狈为奸,反以为不便。”奸,一本作“ 奸 ”。

闻一多《谨防汉奸合法化》:“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永远是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的,所以两种斗争永远得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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