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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之星作文汇总4篇 作文怎么写【合集20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还能塑造健全的人格、锤炼顽强的意志。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收集的,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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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心灵在阅读中悄然成长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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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教育实验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阅读之重要性。阅读不仅走进校园,而且成为一种时尚,走进每个家庭,走进每个家长的心里,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重视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可如何让孩子爱上阅读呢?身为一个母亲,从孩子的读书经历中得到些许启示。

早在孩子一两岁时,孩子对毛绒玩具非常迷恋:天线宝宝系列、芭比公主、海绵宝宝、哆啦A梦……令她爱不释手。地摊边、超市里一看就是几个钟头,每次都是我连哄带骗才能把她带走,家里的玩具尽是各种各样的洋娃娃。为了培养孩子的读书兴趣,给她买了平生第一本书——看图识字书。当孩子看到这本书时眼里放着异样的光芒,至今让我难以忘怀。孩子每天一页页翻着,一遍遍看着,嘴里还不停地问着:“妈妈,这是什么宝宝?”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认识了彼得兔、光头强、汤姆布里布、玛卡巴卡……孩子对童话人物的痴迷感染了我,也让我走进了童话世界。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好奇心也在不断增加:“妈妈,这是谁?它的妈妈是谁?它是干什么工作的?它生病了怎么办?”为了回答她的问题,我不停地在手机上搜索资料。“妈妈,为什么不给光头强装上头发,装上是不是更好看?小矮人那么小怎么能把货物装上车?要是把白雪公主和灰姑娘放在一起就好了,让她们认识,不是都不孤单了吗?”……阅读给孩子插上想象的翅膀,让孩子的小脑袋里充满了丰富的想象。

从那时起,每次路过卖书的地方,孩子总会停下来翻阅各种书籍。一次偶然的机会,孩子看见了迷宫书,一连买了十几本,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打开让我给她读。不到一天时间,我们就将十几本书全部读完。尽管如此,她还是每天让我陪着一遍遍地读着,我心中暗喜:以后不愁孩子不爱读书了。

孩子一天天长大,她对书的热爱不变,但是兴趣发生着改变。逐渐孩子爱上了《唐诗宋词》《人物传记》《十万个为什么》等书籍。尽管孩子还没到入学年龄,可对书的兴趣愈来愈浓。只要孩子感兴趣的书,我毫不吝啬,悉数购回,每天陪她一遍遍读着,乐此不疲。

当我发现同龄孩子都看童话书时,我纳闷了:是否该给孩子也选择童话书、寓言书、励志方面的书呢?经过短暂思考后,我自作主张,给她买了《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女孩故事》,谁知女儿连一本都没听完就不想听了。我想:坚持下去,孩子就会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兴趣是培养起来的。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孩子一看到书就愁眉苦脸,总是找借口不想听。“强扭的瓜不甜。”看到曾经对书那样痴迷的孩子,现在却一句也听不进去,我只有放弃。

后来,孩子学了拼音,为了培养孩子的读书习惯和拼读能力,我又专门买了注音版的绘本书籍,每天让孩子拼读和亲子互读。说真的,孩子拼读能力并不差,就是不愿读书,每次都是泪眼婆娑,撅着小嘴,极不情愿地拼读着。有人说坚持21天的重复就会成为习惯。为了帮孩子养成习惯,我坚持着……谁知坚持了一段时间,孩子到了书店,连其他书籍也不愿意翻阅。看到孩子这个样子,我不止一次问自己:“是我做错了吗?难道真的是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我又一次带孩子来到书店,并对孩子承诺:选择你喜欢的书,我不再干涉。孩子欣喜若狂,一下子抱回《海底动物大密探》《海底小纵队》《大耳朵图图》等大大小小十几本书,兴奋地边走边看。看到孩子又一次沉醉于书中,我笑了:原来孩子不是不爱书,而是爱自己感兴趣的书。

孔子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事实告诉我:阅读首先使孩子好之,进而乐之。“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孩子对阅读有了兴趣,就会产生极大的热情,就会将家长的“要我读”转化为“我要读”,才会把阅读看作是一件乐事,从而爱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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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复活》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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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一本著作。很久以前,我就在图书馆的暑假上看过,只看了一眼,那新颖的题目就深深吸引了我。

现在我终于翻开了这本沉甸甸的大书。

故事讲述了一个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与一个女仆卡秋莎之间春节的爱情,直至后来三年的军旅生活是他的思想受到了污染,彻头彻尾成了一个“利益主义者”,以至后来对卡秋莎做出了无法弥补的恶行,并抛弃了她,使其堕落了下去。多年后,当双方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时,聂赫留朵夫的良心受到了深深的谴责。使他从一个堕落人完成第一次的“复活”他忏悔自己当初的恶行。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即卡秋莎)的帮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从一群只因身份证过期就被关了一个月的人到被冤枉防火的老农民……最后,他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共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的心理和精神上完成了第二次“复活”。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他来说就已经是一大进步。这次复活不仅解救了卡秋莎,让他明白世界上其实不只有黑暗也有光明,不只有邪恶也有善良,同时也帮助了那些被诬陷的囚犯,及其他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摆脱了命运对他们开的玩笑。这时,曾经堕落的聂赫朵留夫找回了一些本性。

知道后来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了西伯利亚,尽管马斯洛娃已经不再需要他的陪伴,他仍然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找回自己,重新变回原来的那个卡秋莎。这时,聂赫留朵夫才算是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彻底底地从一个堕落的贵族公爵变回了一个善良的人,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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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茶馆》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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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总让人有一种“暖气熏得学子醉”的感觉。为了让自己不那么有睡意,我总要在学习到有点乏意的时候随便找一本书来看看。这一天下午,《茶馆》跑到了我的手里。

应该是上大学后,有了更多的机会可以看到舞台戏剧演出。学校的两大话剧社团——“梵音”和“黑白”的给力演出也让我对这一艺术形式有了更多的兴趣。细数上大学以来,看过《称心如意》、《太阳城》、《忠孝两全》、《借我一个男高音》、《求是魂》等剧。

其中《称》看过两版,觉得最赞的是《忠孝两全》,最近才看的是《求是魂》——还是两家社团的合演,也着实不错。每每看剧,都会让我有一种正能量传递过来,一方面是演员们演出的成功和看剧的缓解压力,更重要的方面我觉得还是演员的热情,这种热情总能打动我。我想我还会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吧,渐渐地让这也发展成为一种兴趣,也挺好的。

还是说回《茶馆》吧。要说最大的感受,那无疑是认识到看剧本和看表演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经历——这也让我不得不佩服编剧、导演和演员。如果没有很好的舞台感受天赋(例如我),很难把这样的文字转换为舞台的东西。当然了,更难的是把舞台的要表达的东西凝聚在纸上面,这就是编剧的能力所在啊。

老舍的《茶馆》让他成为了不仅仅是一名出色的小说家,更成为了一名懂得多种艺术形式的作家——就像他把小说转换成话剧,一种舞台感更强的事物。他自己也说过:自己曾经把舞台剧剧本写得一团糟。当然我们知道所谓的一团糟不是没有生活性、艺术性、深刻性,而是一种舞台感。

在老舍刚开始接触这一艺术形式的时候,正是宣传抗日、宣传思想的重要时期。他深深明白“演”的重要性,虽然一开始“小说味”太浓是最大的舞台败笔,后来老舍也成功写出了像《龙须沟》的成功话剧。也正是有了老舍的努力,才有了与《雷雨》齐名的《茶馆》。

其实说句实在话,我还真看不懂《茶馆》经典在哪里,不知道是少了时代体验还是艺术细胞还有待训练。事实上,我在看完纸质版后,更希望有机会到剧场看舞台表演去。就像老舍说过的那样“演员也是艺术家”。就让这些艺术家来给我解惑吧。在此之前,我还是先写作业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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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英语年级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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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ky said: "Books are the ladder of human progress!" It is obvious how

important reading is! Reading books allows us to learn a wealth of knowledge,

but also make people progress.

Usually we should read more books, and we must read good books, such as:

science fiction, composition, fairy tales, fables, myths and other useful.

Meaningful book. However, for books like comics, it is best to read less.

"Reading through thousands of books, writing pens is like a god." I think

that reading more is good for writing. When reading, you should accumulate some

good words and good sentences, and then copy them on your notebook. Learn more

about other peoples writing skills. Content, so that when writing, the

accumulated and learned things can come in handy!

Books are our good friends; books are also our good teachers; none of us

leave anyone, book this intimate teacher, this competent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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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日记一百字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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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其中最爱的一本书是《孔子》。

这本书是我当年上小班的时候老师统一发的,每个小朋友都领到了一本,这本书也是我的最爱。

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鲁国人,生于公元前551年。3岁丧父,他家境贫寒,但却是个非常有志气的孩子,聪慧善思,乐观坚强,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成长为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真的非常了不起,从现在起,我要学习他钻研读书的这股劲,长大了考上大学,做一名企业家,把我的家乡建设得更美,更富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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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伊索寓言》阅读感受300字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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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了《伊索寓言》。里面的故事很多,有《口渴的乌鸦》、《灯》、《狼与狗打仗》、《击水的渔夫》……这些故事给我带来了许多生活的启发,特别是《口渴的乌鸦》。

里面说了一只口渴的乌鸦看见一个瓶口小而水又少的瓶子,继而用智慧喝到了水。这个故事告诉我:用蛮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有时是要动脑筋,运用智慧处理的。而我从中认识了这样一只爱动脑筋的乌鸦,也知道了困难就像一道难题,有些人不愿意动脑筋只能空着它;有些人缺少耐心,没写几步便变得很烦躁;还有一些人他们既肯动脑筋又愿意耐心计算,困难这道难题最终会被他们解决。这可真是小故事大道理呀!

同时,这让我也回想起我的水杯打不开的那天。那天我就像书中的那只乌鸦一样口渴难耐,正想摸出水杯痛痛快快地畅饮一番时发现我的杯子打不开了。我想到看过的某本书上说用皮筋可以打开水杯,于是便试了很久。可是水杯像是铁一样纹丝不动。无奈之下,我只好向妈妈求助,妈妈听了我的话大笑起来:“小傻瓜,你可以用开水来打开杯子。”于是我便使用了妈妈的方法,没想到水杯还真的能被打开了。我望着被打开的水杯,长叹一口气,心中暗想到:“看来耐心是有了,可脑筋还是像往常一样死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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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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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宋时期,有一个浪荡子弟高俅,由于踢得一脚好球,受到端王的喜爱,成了端王的亲信。后来端王当了皇帝,,把高俅提升为殿帅府太尉。高俅因为欺辱百姓而被王进的父亲教训,因此他一上任,便使用权力报复王进。王进只好与老母亲一起逃跑,逃到史家村,被史进的父亲收留。王进离去后,史进得罪了官府,只得去找王进……到了沧州后,高俅又派人纵火烧草料场,置林冲于死地。林冲杀死高俅的三位随从,上了梁山。

当朝太师蔡京的女婿送生辰纲给自己的老丈人,不料被以晁盖为首的八条好汉劫去。宋江与晁盖是好朋友,帮助他们上了梁山。由于晁盖的书信被阎婆惜发现,宋江一怒之下杀了她,逃到小旋风柴进庄上,结识了英雄武松。武松与宋江结为兄弟后,辞别宋江与柴进,去寻找哥哥武大郎。路过景阳冈,武松打死猛虎,做了阳谷县都头,并遇到了哥哥武大郎。可是武大郎的妻子潘金莲串通西门庆杀害武太郎,武松杀死二人,被发配到孟州。在孟州,武松帮助施恩赶走蒋门神,夺回“快活林”酒店。蒋门神陷害武松,武松大闹鸳鸯楼,然后化装为行者前往二龙山。途中再次遇到宋江,得知宋江去投奔花荣。

分手后,宋江前往清风寨,与花荣二人被刘高捉住。清风山头领燕顺、王英等人知道后下山救了宋江、花荣。梁山英雄们在攻打曾头市时,晁盖不幸中了毒箭,毒发身亡,宋江成为梁山之主。后来,卢俊义被请上梁山。后来卢俊义活捉了史文恭。此时,梁山泊好汉正好108位,宋江为首。梁山好汉两赢童贯三败高太尉。宋徽宗无奈,下诏招安。接受招安后,梁山好汉一连击败北方辽国等。但在征讨中,59名好汉阵亡。病死10条好汉.。好汉只剩27人。在皇帝封赏后,奸臣们毒死了卢俊义,宋江,李逵。在宋江坟前,吴用和花荣上吊自尽……

我很佩服粱山泊的英雄好汉们,他们个个英勇善战,有义气。特别是及时雨宋江,他不仅为人谦虚,为他人着想,而且时时刻刻关心他人,处处为关照百姓,非常有义气。我觉得我们班的陈芊彤像宋江一样,经常乐于助人,帮助同学。她以前帮助陈聪灏提高学习成绩,而且同学有什么困难,她总会尽力帮忙。我们应该学习陈芊彤和宋江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人的好品德,多帮助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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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包法利夫人阅读笔记

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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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楼拜(1821-1880),是法国现实主义文学大师,法国19世纪小说史上三位巨人之一,福楼拜出生于一个医生世家,曾在巴黎攻读法律,因病辍学。福楼拜的出身对他的写作有巨大的影响:看惯了手术刀的他不相信宗教,崇拜真实——这在他的小说中都有充分的反映。他依靠丰裕的遗产过活,专心于文学创作,他终生过着独身生活。

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形式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转机。从《包法利夫人》问世以后,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精雕细琢。这不仅是一部模范小说,也是一篇模范散文。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麻烦。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作家被宣告无罪——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书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出生在外省的一个还算富裕的农家

.她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

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

这时莱昂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有着共同的爱好, 在频繁的交谈中,莱昂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 可莱昂不敢向爱玛袒露自己的心迹,他怕被爱玛拒绝 最后

选择了逃避,去了巴黎.爱玛在莱昂离开之后才后悔没有挽留他。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怀念被渐渐冲淡了,另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罗多尔夫第一次见到爱玛就被她与众不同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于是乎他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他很自信自己能够成功,因为他有钱.

罗多尔夫用尽花言巧语是爱玛神昏颠倒,她的虚荣心迅速膨胀起来.一开始爱玛有过犹豫,但在罗多尔夫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下,她臣服了.爱玛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感到既刺激又欣喜.可是爱玛的独占欲很强,久而久之,罗多尔夫对她产生了厌倦

。当爱玛下定决心抛弃眼下的生活,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他退缩了.罗多尔夫觉得一切都是逢场做戏罢了。他狠心的写下了一封信,可笑的事文字中完美的掩饰着自身的疲倦,反之把一切都归咎于"命运"二字,极力地推卸责任。他无情的走了,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走了.爱玛崩溃了,从此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

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爱玛,也就是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

。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臣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

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我们遇到挫折或者意外时,或许这是上天给我们一次调整心态的机会。在繁华和虚荣里,也许你会忘了自己的正面目。但要知道自己拥有的,珍惜自己获得的,不要总陷入没有结果的幻想中,来虚度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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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生阅读《青铜葵花》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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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难是不可避免的,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但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人们几乎忘却世界上还有苦难存在,从前我一直认为自己是快乐的,并幼稚的认为这种快乐会永恒,可自从我读了《青铜葵花》后,才了解到原来我们周围不仅有快乐存在,还有苦难围绕着我们,伴我们成长。

《青铜葵花》这本书描述的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生活在一个偏僻的乡村,女孩生活在大城市,原本两个素不相识、毫无瓜葛的人,在一次美丽的邂逅中相遇了,相识了,并且成为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快乐时一起分享,悲伤时互相“诉说”,他们两个比亲兄妹还要亲,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作者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人心深处,从小苦难青铜的家境贫困,到由于一场火灾而夺去了青铜的说话能力,到葵花的爸爸去世,青铜多了一个妹妹,爸爸妈妈多了个女儿,奶奶多了个孙女,从而导致饭不够吃,钱不够用,再到大苦难三月

蝗的到来,让本来就贫穷的青铜一家变得一贫如洗,最终奶奶也因此无钱治病而告别人世,驾鹤西去,可他们仍然乐观的面对生活,去克服灾难。

然而在我们当今这个社会,人们大多受到享乐主义的影响,从们面对苦难、痛苦时表现得很懦弱、很胆怯,这是一种对生命缺乏深刻体验与理解的必然选择,而我们对此没有丝毫反思,我们在苦难面前,怨天尤人,可我们有没有想到苦难的造成也有一些我们自己的因素,在灾难面前我们应该积极去面对。俗话说得好“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与其在这里怨天尤人还不如想一想解决的办法。

我们必须要铭记:苦难是永恒的,是不可避免的,它包括

了自然的突袭,人类野蛮本性的发作,个人心灵世界的急风暴雨等,我们每天都在目睹与耳闻这些苦难,当非洲难民在尘土飞扬的荒原上一路倒毙一路迁徙的时候;当东南亚的海啸在人们猝不及防的情况下,以十分短暂的时间吞噬了那么多的生命,将一个好端的端的世界弄得面目全非的时候;当阿尔卑斯山发生大雪将将人的一片欢笑顿时埋于雪下的时候;当中国煤矿连连发生瓦斯爆炸,一团团生命之炎熄灭于数万年的黑暗之中的时候;当汶川地震在人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袭击,它湮灭了多少人美好的梦想,阻挡了多少人向未来迈进的脚步……我们难道还会以为世界就只有欢乐与幸福吗?其实,这一次次的灾难又算得了什么?那些零星的、琐碎的却又是无边际、无所不在的心灵痛苦,更是深入而持久的。

我们要成长就不能不与苦难结伴而行,就像流星雨必面经过瞬间即逝,才能展现自己的光芒,蝴蝶要经过褪变的痛苦,才能有美丽的身姿,美丽的宝石必须经过熔岩的冶炼与物质爆炸才能拥有耀眼的光芒。

我们应当要敢于正视苦难,尊敬苦难!欢乐与幸福是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的,苦难又何尝不值得拥有呢?凡是不能经受甘难与快乐的人,便是既不爱快乐,也不爱苦难的人,凡能理解苦难与快乐的人,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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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带给我快乐_其他话题

全文共 2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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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阅读带给我了快乐

阅读是美好的,阅读是快乐的。在这学期里大家一定阅读过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书籍吧!我也读了许多书。这些书有的带给我了忧伤、有的带给我了幸福,还有的书带给我了无限的希望......在这里我介绍的是阅读带给我了快乐。

阅读带给我了快乐。当我读书时都带着兴趣和快乐,每一次,我读着读着,都会随着书里面人物的心情波动。好比走路一样。当读到阴森森的地方时,就会小心翼翼地走着;读到幸福的地方时,就会快乐大步大步地走着;读到忧伤的地方时,就会低着头默默的走着。当我读完一篇文章时心中仿佛又回到了幼儿时无比的欢乐,无比的高兴。真是心中充满了美好的憧憬。

阅读带给我快乐。每次读到有趣的地方时我都会随时批注,遇到不认识的子时随时都会翻开字典查一查,对感兴趣的句子反复体会意思反复读。这一切啊!我总觉得它们能够带给我知识,让我无比快乐。

我觉得读书那样的快乐,每当我读完一本书时,总会深感快乐。批注、查字典、反复体会、反复遐想......书真的是让我无比快乐,有一种无限的兴趣带我走向未来。

篇二:读书带给我的快乐

一说起读书的快乐,那可多的是了,读书可以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带来你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喜欢读书,所以我的写字台上、床头柜上、枕头两旁放满了书,这些书给我增长了知识,给我带来了快乐。

因为我喜欢读书,我就掌握了读书的方法,书里的知识自然而然的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慢慢地,我觉得读书带给我许多快乐。

读书是件好事,读书不能是读过一遍就行了,要多读,多看,用心体会,这样才能读懂书中意味深长的语句,当然,读书要看适合自己看的书,要看好书。

读书就像一种魔力,深深的吸引着我,在家里看书,我经常忘记了吃饭的时间,在书店里,我也会经常被书中的内容吸引而忘记了回家的时间。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到了一位知心朋友,就像找到了一位知深的老师,就会让你获得意想不到的知识和快乐,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去读书,读好书吧,让我们从读书中获得知识,获得快乐!

篇三:阅读给我带来了快乐

书籍到底有什么用?阅读到底有什么用?我认为,它们最大的用处不是给人知识,而是给人快乐。

无论你阅读的是悲剧还是喜剧,它都能使你沉浸其中,忘却当下的烦恼。如果结局是美好圆满的,你便会汲取当中的快乐情绪;如果结局是悲惨的,你也能将当中主人公的命运与自己作对比,从而消除自己对种种不顺的烦恼。你还能汲取文中的精神。比如我,我每次遭遇不如意时,我就会看一下从电影中摘抄的一篇励志演稿。里面的一字一句都能将你灰心丧气的内心变得晴朗,每当看到:每个人都有人生的低谷,但无论希望多么渺茫,都不要放弃"时,仿佛就有一只充满希望的大手撮住了我的心,点燃了我的内心,将先前的不快与烦恼一扫而空。

每本书中,都有各种令你快乐的元素。无论是喜剧妙趣横生的快乐,还是因为自己的命运不如悲剧那么悲惨而感到庆幸,或是因为各种小说与鸡汤文给你的心灵带来的震撼与启迪所转化成的快乐。它们无不体现出阅读的魅力,和它作为人们生活调味品的重要性。

篇四:读书带给我快乐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有《儿童时代》《儿童文学》《三国演义》《意林》《西游记》。

我觉得,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书"谈话,这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的之路。是啊!英国作家尤安.艾肯曾经说过:你们是吃饭长大的,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书,能带给人快乐。每次读书时,我就会把烦恼忘得一干二净,主人公的悲欢离合,常常令我牵肠挂肚。

书籍是炎夏的"空调",有一次我开着空调看书,突然停电了可我看着书,一点也已经停电了,可我看着书,一点也没有察觉到已经停电了!你们说,这书是不是很像夏日的空调?唯一不同的就是既不用污染环境,也不用交电费。

书籍是严冬的"暖气",到了冬天,爸爸说不冷不用开暖气,可我一换睡衣就很冷,没办法只能拿一本书看,看得津津有味,不冷了,你们看这书神奇吧,还能当暖气用呢!

书籍不仅能当空调、暖气用,还能当治狂医骄的良药呢!

书,我的好朋友--你将带给我无限的快乐 。

篇五:读书带给我的快乐

小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只喜欢看漫画书。通过课本,我知道了书是人类的朋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渐渐的,我就喜欢上了读书。我认为读书是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来感受书中的乐趣。

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书时的那一份珍惜。打开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里,你可以感受到作者的喜怒哀乐,这就是书的魅力!

有一次,爸妈要加班,只有我一人在家里。我特别的孤独,于是漫不经心的拿起一本书看。我发现,书其实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无趣,我每看一页,就像看了一集电视剧。一页、两页、三页......慢慢地,一本书已经被我看完了。

书里的内容,的确很有趣,生动形象,运用了许多修辞手法......无意间,我情不自禁地拿出笔记本,把精彩书摘都记录下来了。正因为这样,我原本写得好的作文已成为比较优秀的作文了。

就是因为读书多,所以,作文写得就有所进步。每当老师夸我作文写得好事时,我总会在心里暗喜。

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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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是阅读迷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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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识字起,就非常喜欢阅读。我经常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有时读着读着,就忘了周围的一切。

我很喜欢读书。不管课间还是早读,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拿出书来,静静地阅读。课间时,同学们都在教室外玩耍。有时读到一本有意思的书,我便会留在教室里阅读。即使外面非常吵闹,笑声、喧哗声此起彼伏,也丝毫没有影响到我阅读。有好几次,同学进教室拉我出去玩,他们说:“包明轩,书有这么好看吗?快和我们出去玩呀!”我只能告诉他们:“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我正看到最精彩的地方。”有时候拿到一本好看的书,会使我觉得书中的世界更有意思,比去外面游戏更能吸引我!

有一天,我坐在沙发上读起一本有趣的故事书,读着读着,我就入了迷。妈妈叫我去吃饭,我好像没听见一样,继续读。妈妈又喊了一次,我才依依不舍地回应道:“好的,我马上就来。”但还是嘴动人不动。过了一会儿,见我还是没去,爸爸生气了,上前把我的书夺走,责怪地说道:“吃完饭再看!”我只好乖乖地来到饭桌前。但吃着吃着,我又抑制不住,拿出藏在衣服里的书来,看了起来。爸爸哭笑不得,看我读得那么入迷,不知道该说我什么好。

我只要读起书,就仿佛“钻”进了书本,就像一条钻进了苹果的虫子,再也不想出来了!我是不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虫”呢?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阅读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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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一享受阅读作文600字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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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阅读,因此,书籍成为了我成长路上的好伙伴。

三岁以前,我喜欢听奶奶给我读《好习惯系列丛书》,里面有好客的小鸭子、倔强的西西、贪吃的朵朵之类活泼可爱的角色,这些故事让养成了许多好习惯,这些好习惯,都成了我身上闪亮的光环。

上幼儿园后,我便会识字了。我喜欢看《汤姆系列丛书》,我觉得汤姆遇到过的许多困难,我也遇到过。例如我第一次上幼儿园的前一天,我以为上幼儿园很无聊,便一直喊:“我不去幼儿园,不去!”爸爸妈妈只好翻出了一本《汤姆第一天上幼儿园》,让我看看。我翻看着书,发现汤姆刚开始也不愿上幼儿园,但他很勇敢,虽然心中百般不情愿,可还是去了。结果他到了幼儿园,发现幼儿园很好玩,他和小伙伴们玩得不亦乐乎。我决定信汤姆一次,安安心心地去了幼儿园,结果我发现,幼儿园果真如此快乐!

上小学后,我便开始读长篇小说,我也认识了许多人物,他们就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一道道风景。这些人中,有《西游记》中智能双全的孙悟空,有《彼得兔》中可爱的彼得兔,有《草房子》中多才多艺的纸月,还有《穿堂风》中善良的乌童等许多角色。有的书让我懂得了一些道理,比如《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他让我明白,遇到困难要沉着应对。《穿堂风》让我明白了只要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对你好。《草房子》中的纸月,她能在艰难的环境中努力学习,她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有的书让我了解了一些风俗,还有的书让我学会了一些为人处事方法。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青铜葵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为葵花的小女孩,在父母双亡后被青铜一家收养后的故事,故事里面有善良的青铜和葵花,有调皮的嘎鱼,有慈祥的奶奶等人。虽然青铜一家很穷,就像冲过洪水的家庭,但他们并没有亏待从城里来的葵花。他们过得很艰辛,却很快乐,像三月春风里的一朵朵小花。为了让葵花接受更好的教育,有两位老师又将葵花接回了城里。在葵花回村看青铜一家时,本来是哑巴的青铜,居然喊出了“葵花”。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苦中有乐”,明白了面对困难我们也要笑着应对。

我认为阅读不仅能丰富我的生活,还能开拓我的视野。今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让书籍成为我一生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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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生阅读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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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传》中,有许多的英雄好汉,其中我最喜欢武松。全书一共用了十回来描绘这个好汉。要想全书才一百回,用了整整十分之一的篇幅,所以我认为作者是非常敬佩武松的。武松自从景阳冈打虎开始,怒杀潘金莲、斗杀西门庆,再到义夺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最后逼上二龙山。他有一个缺点:太鲁莽,一生杀了不少人,可以说他的人生是用别人的鲜血点染的。

这个星期六,我和妈妈在一家餐厅吃饭。我们吃得好好的,不知怎么门口就有一阵嘈杂声。我探过头去仔细一看,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和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吵了起来。他们周围似乎有一阵药味在弥漫,好像随时都会打起来的架势。从他们的对话听出,原来是他向年轻人问路,年轻人不高兴告诉,他就火了,霎时间胡言__语不堪入耳。还好有个女的吧年轻人推走了,中年人乘势用手指着年轻人,脸上青筋暴涨,咆哮这:“年轻人跳什么跳!”妈妈低声对我说:“他们两个之中至少一个是素质低下或脾气暴躁的人。上次有个新闻就是这样,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打了起来,其中一个人死了。所以说以后不要随便和别人吵架。”我听了意识到冷静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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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暑假阅读《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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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齐名,合称四大名著,其中《水浒传》出自施耐庵之手。《水浒传》里有许多英雄,比如:宋江、卢俊义、吴用、公孙胜、关胜、林冲、段景住。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忠义。

我最喜欢宋江,因为他非常忠义。每次打仗都照顾他们,对朋友十分忠诚,做事十分仔细,死后怕李逵造反便和李逵一起死。关于他的故事有,宋江楼头题反诗,宋江雪恨受天书,宋江三败高太尉。其中我最喜欢宋江三败高太尉,这里面写了因为种种原因招安未成,于是,高俅起兵去打宋江,第一次打的时候,就损失两将了。这时宋徽宗又想招安,却因高俅在上面做了手脚没招安成。这时有一个叫叶春的人给高俅一张海鱼秋战船图纸,等到入冬时已有几十只船了,可梁山水军个个都是水中蛟龙,而且船的弩台太高打不着小船,并且张顺还将船底凿漏,活捉了高俅。

其中我最讨厌李逵,因为他非常鲁莽,就是这个习惯所以曾经脑袋还差点掉了。那次先是在东京看花灯时让李逵看门。可是,李逵见到了东京还不能理解,为什么让我们看啊?正撇了一肚子气,这时杨太尉正好来找皇上。这时李逵说也不说声,就拿起椅子向杨太尉砸去,这时宋江等人来了,见李逵行凶,就把李逵拉走了,可是李逵在路上还见人就打,这时李逵还没有到,宋江让燕青等李逵自己先回梁山去了。燕青、李逵两个人一路回梁山,中途在一个人的口中得知宋江抢了那人的女儿。回到梁山,李逵先砍倒了杏黄旗,把“替天行道”的旗撕得粉碎。宋江问:“你要干什么?”燕青将路上的事情说了遍,宋江就与李逵赌,还签了军令状,可最后刘太公一看,不是这个人啊。回到山寨,李逵按照燕青教他的负荆请罪,宋江还是不肯,非让李逵杀了那个假宋江才行。李逵听了很高兴,把刘太公救出来,把两个贼人的头颅给宋江,才免了砍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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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阅读日记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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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似乎站在你面前一样。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学过的课文中的“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直到写完了这篇读后感,“感”到了这么多,我觉得我才算是真正地读懂了《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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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我们的童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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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应该像春天里的风一样温暖;童年,应该像夏天里的风一样热烈;童年,应该是秋天里的风一样凉爽;童年,应该像冬天里的雪一样纯洁;童年,应该像雨后的彩虹一样美丽。每一代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

一天,爸爸给我讲起他的童年,爸爸小时候,有许多朋友,他们一放学,回家扔下书包,跟家里说一声,就和小伙伴出去玩了。听到这儿,我羡慕爸爸小时候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可我却被一堆作业压得喘不过气。爸爸还说,他小时候玩的东西可多了,有滚铁圈、翻纸片、弹弹珠等,而我却整天待在电子产品前。

爸爸小时候家里很穷,常常吃得了上顿吃不了下顿,虽然爷爷家里养了鸡、鸭、鹅、猪、虾,还在旁边的园子里种了桃树、枇杷树、西瓜,但这些只有在过年才能吃到。我想到了自己,现在家里很宽裕,但我很挑食,听到爸爸说的,我羞红了脸。

爷爷也跟我说,他们家里有五个孩子,他是家中的老二,因为家里没钱供养五个孩子,就把最小的两个孩子卖给别人。我再想想自己,作为家里的独生女,爸爸妈妈一有好东西就给我用,一有好吃的东西就先给我吃,我有时很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个年代。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那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地写歌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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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老舍《茶馆》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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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斟慢品,任尘世浮华,眼前氤氲的水雾,缠绵,消散……茶馆,一个充满情思的地方,它固执地守在尘世浮华中,护住了自己的清雅。她微微颔首,捊须而笑,衣衫翩翩,绝世而独立,于一方角落见证着市井百态。

老舍先生的茶馆,正似一杯幽幽清茶,不浓不烈,不急不躁,不沉不浮,从从容容,淡泊致远。像低进尘埃里的素颜,似高攀灵魂的风骨,忍不住,去口味。

初品,是岁月的苦涩。第一幕,一个初秋的上午,三三两两的旗人遛够了鸟,走进裕泰歇脚,茶客们细品着茶点,闲聊着风月。突然,一洪亮的男声携着满怀的豪情,对醒目的“莫谈国事”恍若无视,拍案诉说着对洋鬼子的不满,眉眼中的壮志显而易见,却被那特务吴思子和宋祥子抓了去。可怜的康老六为了让女儿过上好日子,将女儿卖给了年过七旬的庞太监。女儿凄凉的泪向人们诉说着对世界的不满。于这一方茶馆,各色的人演绎着各色的人生。

亲抿一口,品味出些苦涩,融着些百味,苦涩的绝唱,响彻岁月的枝头。就像乌云密布的天,让人不由得心情沉重。这样的《茶馆》,让我不禁想去再次品味。

再品,是乱世的本味。人们追逐着时光的脚步,来到了民国初年。身处乱世的裕泰艰难的维持着,掌柜王利发积极改良,却屡遭失败。唯有那“莫谈国事”变得更加醒目。掌柜的儿子与儿媳打点着茶馆。常四爷终于出狱了,将他关进去的二人却又成为军阀的走狗……这一方茶馆,接受着岁月的考验。

望茶叶于杯中沉沉浮浮,与沸水的碰撞,激出了最美的舞踏。它飞旋着,舞着它的态度,于乱世中的一丝本味。这清茶愈加苦涩,可又让人们品出了它的态度,它的决心,它的本真。而我们于这如海的苦涩中寻懂了那一丝本味,去追寻那心心念念的苦尽甘来。

饮尽,是人生的风月。故事终有尾声,一个个子承父业的青年再次聚集在不似从前的裕泰,带着从前的希冀,守着父辈的故事,于乱世中,遇见,又错过……常四爷的生活更加凄惨了。当昔日的意气风发变为老年的感慨万千,眼底的风霜是岁月的痕迹与无可奈何。咀嚼着前尘往事,感慨着世道崎岖,对着世间的麻木悲凉冷笑。但康大力作为一个青年热血地投入革命斗争,以及康顺子、王大拾等投奔西北游击区,何又不是奔赴光明前景,向可悲的社会唱响反抗之歌?是啊,当你老了,可永远有人正年轻着。

这一口,品尽了这世间繁华,品尽了人生百味,品尽了风花雪月。回味悠长,沉痛的苦终会过去的吧。苦尽甘来是最为幸福的时刻。

人们品着清茶,品着事故。城市一隅的一方茶馆,茶馆无言却守着岁月,过去的过去,岁月流逝;故事的故事,茶馆记得。

这样的《茶馆》让人怎么不去用心品味。清杯一壶茶,品味余后生。一杯茶,一个地方,一群人,一个故事,一本书,一杯茶……用心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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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庆祝70周年行走的阅读征文600字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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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中国盆景文化,可能你会说不就是种植物嘛!那你可误解了这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这里面的学问不比奥数简单,而且生动有趣得很呢!

小时候,外公常摆弄家里的花花草草,不仅浇水施肥,还拿小工具修修剪剪,拍拍照。看他陶醉的样子,我不禁产生了好奇。渐渐地,我发现简单的小植物在外公手中好像产生了魔法,变得活灵活现。我跃跃欲试,偷偷把一盆新买回的罗汉松剪成了个四不象。可外公并没有责怪我,而是耐心地告诉我,盆景是有生命的艺术品,需要精心抚育、细心地修剪,经过时间的淬炼,慢慢提炼出“第二自然”。我似懂非懂点了点头,心中对盆景文化有了更多的向往。

妈妈见我感兴趣,买了一些相关书籍作为生日礼物。我高兴坏了,一头扎进了书里。原来中国盆景文化的历史这么悠久,从先秦开始就记载了观赏植物的栽培技术,到成熟期的清代植物盆景更是种类繁多、技术各异。建国70周年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交流的便利、人们生活的改善,盆景艺术更是走进了千家万户。看着书中的插图,那一盆盆外形奇特、别具匠心的艺术品,我真是叹为观止、佩服无比。有弯着细腰,作迎客状的金银花盆景,有双鱼戏珠的榆树盆景,还有蜿蜒曲折、张牙舞爪像要冲上云霄的黄杨盆景等。只有我想不到,没有做不出来的盆景啊!书中还有不少制作盆景的小窍门,下次暑假一定要和外公一起完成一个属于我们家庭的盆景!

你要不要也来试一试,感受一下中国盆景文化的奇妙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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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五年级学生阅读《西游记》有感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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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电视剧版的《西游记》大家就再熟悉不过了,但电视剧终究只看个打斗场面,只图个新鲜,却忽略了它本身的意境。相比文字版的《西游记》虽然颇有几分乏味,既没扣人心玄的场面,也没华丽的场景,但却能令人静下心来去揣摩人物内心的想法。当然两者就算相差再大,结果可都是一样的。师徒四人在历经九九八十一重难后,最终取得真经,造福人间。我情不自禁地感叹一番,这不是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我也受过挫折,遇到过苦难…但我相信:坚持意味着一切!是的,在我们前行的道路上难免会坎坎坷坷,只要我们能相信自己,因为只有去做了,才有可能。我想,在不久之后的将来一定会有回报的!

而我们的生活就恰似师徒四人一路走来一样,又是白骨精,又是蜘蛛精;又是灭火焰山,又是过通天河…但自古以来邪不胜正,就好像是在乌云之后必定会出现阳光一样。那都只是暂时的,所以我们不要因为一时的苦难而放任自我,而是要咬紧牙关,让自己勇敢些!我想,成功与否,这一步就是关键。事成之后,孙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沙河尚被封金身罗汉,猪八戒被封为净坛使者,唐僧被封为旃檀功德佛,而白龙马被封为八部天龙,五人就各归其位,共享极乐。——我想这是他们应得的回报。

挫折,困难——比起胜利的光辉,或许是一种陪衬,或许是一种考验,在或许是应有的。人可以被打败,但不能被打败,我想这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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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乐趣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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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从幼儿园起,书就一直陪伴着我。阅读,使我感受到了快乐;阅读,让我变得精神抖擞;阅读,让我认识到了世界多姿多彩的神奇。

幼儿园时,我最喜欢看童话故事、立体书和绘本。我最爱听贝贝熊系列绘本,为什么是“听”呢?因为识字量不多,每天睡前由妈妈给我讲故事。而我最爱翻立体书,立体的视觉效果,带给了我浓浓的乐趣,让我学到一些简单的知识,还让我的想象力变得格外丰富。

上了小学后,我读的书渐渐多了,阅读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弱肉强食。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是沈石溪写的感悟生命书系的动物小说,在这套书里,我感受到了动物间的残忍和无奈。它们每天为食物奔波,他们被生活环境的逼迫而互相争执;但动物们的情感却是那么真挚,母爱是那么浓烈,也让我感受到了小幼崽的天真。

到了小学高年级,我开始对中国古典名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阴险狡猾的曹操,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奋勇直前的赵云,仗义疏财的及时雨宋江,武艺超群的八十万禁军教头豹子头林冲……他们教给我很多智慧。就拿及时雨宋江来说,他全身黑不溜秋,个子不高,但他为什么那么受人尊敬呢?连那么多才华横溢的英雄人物都称他为“哥哥”,那是因为他为人很仗义,乐于助人,以至于到后来他成了梁山泊的头领。还有《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我对他极其敬佩,能写出这么长这么精彩的小说,很不容易。

书是我们的良师,给我们指明方向;书是我们的朋友,跟我们一起玩耍;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时时刻刻陪伴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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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朝花夕拾阅读日记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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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讲的大多是鲁迅的童年故事,用“猫狗鼠”等小故事组成。其中“猫狗鼠”说的是鲁迅小时后。养了一只只有拇指大小的“隐鼠”一天保姆告诉他隐鼠被猫吃了。从此,他见猫就打,渐渐变的“猫见猫怕”后来他偶然听说隐鼠并不是被猫吃了,而是被那个保姆给踩死了,紧管知道了真像,但他还是非常讨厌猫。直到长大后,因为名声问题,才改变了对猫的态度。

还有一篇《百草堂到三味书屋》讲的是鲁迅小时后喜欢到一个名叫百草堂的地方玩。因为传说吃了人形何手乌就能成仙。于是,百草堂里的何手乌便惨遭毒手:他动不动就去挖何手乌的根,挖到土墙都坏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调皮的缘故。他被送到了全市最严厉的学堂,就是三味书屋。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小鲁迅经常到学堂后院折腊梅。在上课时偷偷画画。我想:百草堂和三味书屋应该是鲁迅童年记忆最多的地方吧

其他故事也都还行,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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