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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之星作文汇总4篇 作文怎么写【经典20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还能塑造健全的人格、锤炼顽强的意志。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收集的,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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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成像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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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的阅读感受都是不同的。有的人主张读书要有明确的目的,而有的人不同意,认为读书无关功利,随性而读。我说:“读书需明确目的。在阅读的过程中脑海里首先要成一个‘像’,而这个由自己的感受所映出的‘像’才是有价值的,不仅仅是在视网膜上的投射而已。”

在阅读中,你首先要看到一个人。那个人可以是书中的主角,也可以是一个不起眼的过客。但是至少要有那么一个人让你印象深刻,能让你对他在文中的人格有所共鸣有所感触。但若仅止于此,那也是肤浅的。你还需要看到作者。在阅读卡夫卡的《变形记》的时候,我为那只“大甲虫”感到同情,对他的家人感到不齿,同时,我也感受到了卡夫卡。我看到了他在那对于阴暗社会的不满的驱使下一页又一页的充实着这个荒诞的故事,我看到他一笔一笔书写着内心对于小人物的同情,我看到了卡夫卡他的人生,他的理念以及对于生活的态度。在阅读中我的脑中呈现了一个作者一个人生,思绪也将飞得更远了。

当你什么也看不见时,那在脑中映出的“像”是最美的。在阅读中你将舍去主人公和作者,舍去故事发生的特定背景,而是用自己的想法来定夺书中的人物,用自己的思考方式来思索人生的问题,用自己的感情来影响书的感情。记得看《三国志》的时候,陈寿本是写的极为简略,某年某月某人某事,寥寥数语却有莫大的留白,而在那下方是裴松之密密麻麻的注。注里不仅是某些历史事件的补充,更多的是一种评论,我经常看到“余以为不妥……”这样的句子。事实上,裴注的意义即在于此:批注,批的是自己的思想。就像在阅读韩寒的文章一样,我本身当然对于他独特的见解是认同的,但只是部分认同,不会完全按照他的思路来思考,而是用自己的思维方式在脑中映下属于自己的像。这是一种超越了阅读的东西,将这么一本书的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融化到自己的生命中。

阅读的目的,就是为了吸收精华。所以当你阅读时,又或是人物就是自己独特的想法映入脑中就代表你有了对阅读的真正的理解,形成了属于自己的成“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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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爱上阅读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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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阅读,虽然我的妈妈总是提醒我要读书,小时候还经常带我一起读绘本。但是我看到书就犯困,觉得好无趣。后来妈妈怀孕生小弟弟,很长时间没有带我一起阅读。我心里暗暗高兴,终于没人整天叫我读书了。

到了三年级,事情发生了转变。来了一位新班主任,他是个爱读书的人。一来就推荐我们读《奇迹》,我觉得挺烦人,又要阅读。可是一翻开书,我居然就被吸引了,它是讲一个男孩奥古斯特的故事。回到家,我情不自禁地一直往下读,甚至还流眼泪了。感觉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离我这么近,他难过了我也难过,他高兴了我也高兴。读完这本书,我突然发现书还是挺有趣的,有一点喜欢阅读了。

吴老师让我们读了很多有意思的书——《少年读史记》《精灵鼠小弟》《老爸,去图书馆》《希腊神话故事》等等。我读着读着,慢慢地喜欢上阅读。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读《希腊神话故事》,妈妈进来提醒我要休息了,已经九点了。可是刚读到阿喀琉斯与赫克托耳之间的战斗,精彩的不得了,我真舍不得去睡。可是妈妈再三提醒时间很晚了,我只好去睡觉。躺在床上,心里想的全是书上的事情,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我终于忍不住了,偷偷地爬起来,打开台灯,翻开书,接着读。一直读到十点钟。

现在,书成了我的好伙伴,不论高兴还是伤心,我都喜欢拿起书来读一读。我已经爱上阅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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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是一种习惯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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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是我国的少数民族之一,也是我最喜欢的民族。

满族人孝敬长辈,注重礼节,在路上遇见长辈,要侧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长辈走过再行;不但晚辈见了长辈要施礼,在同辈人中年轻的见了年长的也要施礼问候。亲友相见,除握手互敬问候外,有的还行抱腰接面礼。过春节时要拜两次年,年三十晚上拜一次,为辞旧岁,年初一再拜一次,叫迎新春。

满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其服饰高雅华丽,在中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独树一帜,并对中国的服饰文化发展产生过很大影响。

由于寒冷的生活环境和射猎生活的需要,过去满族人无论男女,均多穿“马蹄袖”袍褂。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后,“旗人”的装束,便成为“旗袍”(满语称“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二月二:俗称“龙抬头日”。当日晨,满族人家把灶灰撒在院中,灰道弯曲如龙,故称“引龙”。然后在院中举行仪式,祈求风调雨顺。全家人还要吃“龙须面”和“龙鳞饼”。妇女们这天不能做针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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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快乐阅读作文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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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们学习中不可缺少的好朋友。有一位名人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与品德高尚的人谈话。我从小就爱读书,书也告诉了我很多知识。

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被一本《动物千千问》给迷住了。知了怎样发声?河马为什么喜欢水?蜻蜓是怎样飞行的……这些问题,《动物千千问》都给了我答案。

一天,老师问了一个问题,麝的香囊长在哪里?同学们都眨巴着眼睛默不作声。我想了一下,自信满满地举起了手,高声回答道:“麝的香囊长在肚脐附近,也被称为‘脐香’。”我旁边的同学听了,嘲笑了一阵,说:“麝的香囊怎么可能长在肚脐边?你一定记错了。”这时老师发话了:“回答非常正确。”他怔住了,然后说:“你真棒,知道得真多!”我听了,心里也暗暗高兴。

书对写作文也有很大的帮助。记得刚开始学写短文的时候,我非常害怕。总觉得没什么可写的,一上作文课就头痛。后来,我读的书越来越多,词汇量也越来越多,觉得写作文不再那么干巴,越来越喜欢写文章。现在,我的作文还算可以,还能获奖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让我们去书的世界里探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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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茶馆》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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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的同样还有剧中充满京味的语言,每次读到老舍先生的作品我都忍不住嘴角牵动。因为在他的作品中,那些早已沉睡多年的北京土话又变得活灵活现起来。儿化音加的恰到好处,老北京人的幽默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我总是在脑海里想象着一个慈祥老者的形象,将听过的故事用口语化到极点的北京土话一一娓娓道来。

在《茶馆》中,大力妈向老掌柜道别的时候说的“硬硬朗朗儿”,老掌柜在请客人落座时说的“您请着”都蕴含着浓郁的老北京特色。就像飘香的炸酱面,就像浓郁的豆汁,就像蜿蜒曲折的胡同,这都是属于老北京独一无二的味道。老舍先生作为一位地道的京城作家,作为一位血统纯正的旗人作家,向世人展示了一个最地道、最纯正的北京。

也许有的人会说老舍先生的《茶馆》没有革命意识,没有向人们展示一个光明的未来。但我认为在那个腐朽的时代,改革的志士都被杀头,搞实业的商人都被欺压,在这样一个时代又如何看得到光明的未来?我记得剧中有一位曾经搞过实业、进过国会的知识分子到寺中念起了经文,不问世事。面对政治家的邀请,固执的坚持自己除了念经什么也不会。因为他已经对那个时代失望了,他已经对那时的政治失望了。我愿意相信这是真实出现在那个时代的场景。面对这样的黑暗,该到哪里寻找光明?我相信从始至终老舍先生斗不过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最真实的北京,也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最真实的时代。

在那个时代,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未来。下层人民生活在黑暗当中,每天都在为下一顿饭在哪里而担忧。而统治者则夜夜歌舞,时时丝竹,不关心社稷,更不担心人民的死活。试问这样的时代,又要如何看得到未来?

这一篇《茶馆》道尽了无尽的沧桑,历久弥新。而这些历史的沧桑也终将伴着我们一直走下去,如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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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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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梅傲雪借给我一本《笑猫日记——那个黑色的下午》。我一开始不想看,但是一翻开书,我就舍不得放下。

这本书讲的是,四川的那次大地震把笑猫的一家震散了。笑猫和老老鼠踏上了艰难的寻找之路……母亲临终前的短信、舍己为人的女老师、英雄的搜救犬和废墟上的婚礼,才看了半本,我就掉了两次眼泪。特别是母亲临终前给孩子留的短信: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就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当搜救犬公爵为了救人而被钢筋刮破肚皮,训导员大哭时,我又掉了眼泪……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就算是动物,也有令人感动的时候。搜救犬公爵被钢筋划破肚皮,和它搭档的搜救猫“三宝”也表示极度的同情。公爵的训导员为了不让公爵再受着这样的痛苦,忍痛开枪打死了自己的爱犬。只有爱到至极,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三宝的第二个搭档搜救犬黑骑士被砖块打伤腿,为了不让搜救队员伤心,它让三宝驮着它去找笑猫采草药治腿。最让我震撼的是废墟上的婚礼:一个男人抱着已经死于地震的未婚妻,为她化妆,在废墟上抱着她跳起了华尔兹,还自己哼着婚礼进行曲。读到这里,两颗冰凉的泪珠滑落在我的手背上。在书中,笑猫说过一句话:有一种爱是至死不渝的。我真佩服这位男人,他是一位真正的男子汉,他爱他的妻子,哪怕是死了都要爱。是啊,在这次大地震中,我们中国人面对天灾,显得是那么的勇敢、那么的坚强、那么的伟大!

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生动的插图,却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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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快乐阅读节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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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熙麟)

今天,我们学校举行了一场阅读节活动。

今天的阅读节活动真热闹,每位同学都穿着不同的服装来到操场:有古代的印第安人,还有灰姑娘、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几乎所有的童话故事里的人物都出来了,我穿了一件巫师的服装,我们个个都想到舞台上去走秀。

轮到我们班了,每位同学都是意气风发的在走秀,时不时摆个姿势,看起来都在家认真的练习过走秀呢。

我们三年级还表演了《明日歌》,每个同学都在认真的唱着,我们唱着《明日歌》结束了这次活动。

这次阅读节活动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书是我们的朋友,时不我待,现在我们就要努力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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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生阅读名著《水浒传》有感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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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__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欺负,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尽,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挥之不去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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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阿长与山海经阅读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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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阿长与山海经》之后我发现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之后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终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并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鲁迅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我从之后长毛果然进门来了,那老妈子便叫他们‘大王’,——据说对长毛就应当这样叫,——诉说自我的饥饿。长毛笑道:‘那么,这东西就给你吃了罢!’将一个圆圆的东西掷了过来,还带着一条小辫子,正是那门房的头。煮饭老妈子从此就骇破了胆,之后一提起,还是立刻面如土色,自我轻轻地拍着胸脯道:‘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

那里我想为什么老妈子不会吓晕过去呢最有意思的是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这让我捧腹大笑。我期望大家像长妈妈一样用关怀,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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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让心灵在阅读中悄然成长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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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教育实验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阅读之重要性。阅读不仅走进校园,而且成为一种时尚,走进每个家庭,走进每个家长的心里,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重视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可如何让孩子爱上阅读呢?身为一个母亲,从孩子的读书经历中得到些许启示。

早在孩子一两岁时,孩子对毛绒玩具非常迷恋:天线宝宝系列、芭比公主、海绵宝宝、哆啦A梦……令她爱不释手。地摊边、超市里一看就是几个钟头,每次都是我连哄带骗才能把她带走,家里的玩具尽是各种各样的洋娃娃。为了培养孩子的读书兴趣,给她买了平生第一本书——看图识字书。当孩子看到这本书时眼里放着异样的光芒,至今让我难以忘怀。孩子每天一页页翻着,一遍遍看着,嘴里还不停地问着:“妈妈,这是什么宝宝?”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认识了彼得兔、光头强、汤姆布里布、玛卡巴卡……孩子对童话人物的痴迷感染了我,也让我走进了童话世界。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好奇心也在不断增加:“妈妈,这是谁?它的妈妈是谁?它是干什么工作的?它生病了怎么办?”为了回答她的问题,我不停地在手机上搜索资料。“妈妈,为什么不给光头强装上头发,装上是不是更好看?小矮人那么小怎么能把货物装上车?要是把白雪公主和灰姑娘放在一起就好了,让她们认识,不是都不孤单了吗?”……阅读给孩子插上想象的翅膀,让孩子的小脑袋里充满了丰富的想象。

从那时起,每次路过卖书的地方,孩子总会停下来翻阅各种书籍。一次偶然的机会,孩子看见了迷宫书,一连买了十几本,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打开让我给她读。不到一天时间,我们就将十几本书全部读完。尽管如此,她还是每天让我陪着一遍遍地读着,我心中暗喜:以后不愁孩子不爱读书了。

孩子一天天长大,她对书的热爱不变,但是兴趣发生着改变。逐渐孩子爱上了《唐诗宋词》《人物传记》《十万个为什么》等书籍。尽管孩子还没到入学年龄,可对书的兴趣愈来愈浓。只要孩子感兴趣的书,我毫不吝啬,悉数购回,每天陪她一遍遍读着,乐此不疲。

当我发现同龄孩子都看童话书时,我纳闷了:是否该给孩子也选择童话书、寓言书、励志方面的书呢?经过短暂思考后,我自作主张,给她买了《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女孩故事》,谁知女儿连一本都没听完就不想听了。我想:坚持下去,孩子就会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兴趣是培养起来的。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孩子一看到书就愁眉苦脸,总是找借口不想听。“强扭的瓜不甜。”看到曾经对书那样痴迷的孩子,现在却一句也听不进去,我只有放弃。

后来,孩子学了拼音,为了培养孩子的读书习惯和拼读能力,我又专门买了注音版的绘本书籍,每天让孩子拼读和亲子互读。说真的,孩子拼读能力并不差,就是不愿读书,每次都是泪眼婆娑,撅着小嘴,极不情愿地拼读着。有人说坚持21天的重复就会成为习惯。为了帮孩子养成习惯,我坚持着……谁知坚持了一段时间,孩子到了书店,连其他书籍也不愿意翻阅。看到孩子这个样子,我不止一次问自己:“是我做错了吗?难道真的是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我又一次带孩子来到书店,并对孩子承诺:选择你喜欢的书,我不再干涉。孩子欣喜若狂,一下子抱回《海底动物大密探》《海底小纵队》《大耳朵图图》等大大小小十几本书,兴奋地边走边看。看到孩子又一次沉醉于书中,我笑了:原来孩子不是不爱书,而是爱自己感兴趣的书。

孔子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事实告诉我:阅读首先使孩子好之,进而乐之。“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孩子对阅读有了兴趣,就会产生极大的热情,就会将家长的“要我读”转化为“我要读”,才会把阅读看作是一件乐事,从而爱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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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凡尔纳《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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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后他受船长尼摩的邀请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这部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

看了这部书,我不仅在想,假如我是他们中的一员会怎样呢?

假如我是龙纳斯教授,当我与一个仆人在茫茫的海洋中游水前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吗?不,我是不可能象他那样因其顺变,积极自救。

假如我在那没有自由的潜艇上,我会象他那么乐观向上吗?不,虽然可以进行一些独特的"旅游,但失去自由我会疯的,如果一个人家财百万,但失去自由,那又有什么用呢?

假如我是龙纳斯的仆人,当龙纳斯落水后,我会象他那样落水救人吗?不,我会被下傻,不知怎样办而耽误时间,但我会的。

假如当龙纳斯全身僵硬,不能动弹的那刻,我会不自私自利,丢下他自己逃生吗?不,我不会丢下他自己逃生,任由他被海水吞没……

如果我是那艘“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发现他们后,我会象他那么仁慈,留下他们吗?不,我会立刻潜到最深的海下,任由他们淹死;当船员被巨型章鱼卷走的时候,我会不顾个人安危去救他吗?不,根本没可能,我会逃走回船上,另谋计策。在这么多个如果中,我非常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啊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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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阅读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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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云:“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我觉得,一本书里其实就有一个世界。

曾经读书只为书中美丽的白雪公主,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黄金屋,不是为了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因为我已悄悄爱上这指尖的世界,喜欢指尖摩搓纸张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喜欢纸张被翻页时那种清脆的声音,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初三的繁忙压得我穿不过气来,只有每晚写完作业,才才能拿起床头的书,它成了我最好的减压催眠曲。

终于放寒假了!兴奋之余,一项特殊作业——亲子共读却让我为难。妈妈平日工作很忙,一放假又忙着里里外外地张罗,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我怎么好意思向她开口啊?可谁知刚放寒假,早已买回却一直未拆封的《简爱》,已经被妈妈捧在了手里,一本正经地读了起来,我故意调侃她:“哎呦妈,您不累啊?平常忙着备课上课,这假期里又家务繁多,好不容易闲下来,也不趁机歇歇?”妈妈笑了:“是啊,又忙又累,不过捧起书本就是精神的放松和休息,从今天开始,我和你一起读。”我心里暗喜,问题解决了!可又在心里嘀咕:“过年前后那么忙,真的能行吗?第三天、第四天……结果妈妈一天天坚持了下去,真棒!读书时她的身边还有一个小本一支笔,时不时地记些什么,我最反感老师要求做摘抄,太耽误时间!妈妈也这样!“看书就看书,抄那些多耽误时间,不麻烦么?”妈妈说:“文章是人家写的,多抄几遍就能成为自己心里的文字。”我打开妈妈的小本,一段文字映入眼帘:“不是奢华浪漫的文字却能深入人心;没有铺张繁琐的描绘却净化了千万人的灵魂。不受命运左右的人才能掌握人生的方向盘,驶向永恒美好的人间;不被困难囚禁的人,才能拥有稳健的步伐,迈向理想的彼岸。”我明白了妈妈的话,心里不禁佩服她。以后我读书时,身边也多了一个小本一支笔。

就这样,我和妈妈一起读书一起成长,走过书中的每分每秒,体味书中的或喜或悲。阅读是一种奇妙的旅行,能让你感受到别样的风景,没有去过长城,但能感触于那一种雄伟;没有见过大海,却能体验那一种汹涌。在这奇幻的指尖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翩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奇幻的指尖世界里,我们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又各自续写着笔尖下的小小世界。

一书一世界,捧起书本,城市的车水马龙,人群的熙熙攘攘,学业的重重压力,工作的繁累不堪,家务的种种芜杂,所有的喧嚣与尘埃都在阅读中得以净化,得到升华……我的文章要结束了,但我和妈妈的阅读狂欢才刚刚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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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与快乐高二作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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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在家看自己喜欢的课外书《中国通史》,被书中一个个精彩的历史故事所陶醉,感觉自己就像鱼儿在历史长河中自由自在地游泳。

世界著名文学堂吉诃德说:“历史孕育了真理;它能和时间抗衡,把遗闻旧事保存下来;它是往古的迹象,当代的鉴戒,后世的教训。”

《中国通史》描绘了一个拥有五千年灿烂文明史的中国,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泱泱大国。从夏到清朝,它告诉我们每个朝代的成功与失败,兴盛与衰退,辉煌与悲怆,交替与更新,每个朝代也都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

我在《中国通史》的长河中遨游,从远古时代瞬间穿越到元代,了解到忽必烈在1271年把国号改为元,定都在当时称为燕京的北京。那时,有一位外国人来到中国游玩,并且受到忽必烈的热情招待,还留在元朝当差,他留心观察各地风俗人情并记录下来,他就是马可波罗。马可波罗回国后,向人们讲述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后来著书《马可。波罗游记》。

读一本好书,就像遇到一位高尚的朋友,和高尚的朋友谈话。《中国通史》就是我的“亲密好友”,在书中,我可以学到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开拓我的视野。博古通今带给我许多乐趣,我喜欢读《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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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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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大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平平的鼻子,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就是我-----爱看书的梁宇龙。人人都称我"小书迷"。我最喜欢的书是英娃系列的书。

有一天早上,我一边上厕所一边看一本好看的故事书,这时妈妈催我说:“快点儿,快点儿!再不出来就迟到了。”我忙说:“快好了,快好了,你别再催了!”其实我是想把这个故事看完,可最后还是被妈妈发现了。

还有一次,我早上上学前提前放一本书到我被窝里,刚好妈妈要给我整理被子,我也不给妈妈整理,因为我想晚上睡觉时可以利用床头的台灯来看书。一般没过几天,一本书就看完了,看完一本书就换另一本书进去。没过多久,妈妈就发现了我的这个秘密,于是妈妈以后每天一定会检查我的被窝。

另外,我每天中午都会一直看书,下午放学回来,写完作业我就看书,只等爸爸妈妈回来检查家庭作业。

有一次,爸爸严肃地对我说:“我支持你看书,但是你不准在晃动的车厢里看书,也不准走路看书,更不准在强烈的阳光下看书,因为这样会损伤眼睛!”

我爱看书,因为大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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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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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我经常在书中的世界里漫步,常常忘乎所以。

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书,从《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到中国古典名著,再到世界名著,书柜里一应俱全。妈妈经常说我是个败家子,买这么多书。

我经常和朋友一起去新华书店看书,每次都要等服务员来催我们,我们才将书放回原位,依依不舍地回家。我经常幻想着自己是书店老板的儿子,因为这样就可以看很多很多书了。记得有一次我在写一张试卷,试卷上有一道题是这样的:请问冰心写的《繁星·春水》是由哪三大主题组成的?幸好我看过这本书,“唰唰”的写下了答案――母爱、童真和自然。我心中暗暗窃喜,书籍果然帮了我大忙。

阅读,让我的生活充满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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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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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诗人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多了,自然知识就变得多了,写作文时也可以运用书上的好词好句了。阅读,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拓宽了我的知识面,而且使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当我小的时候,总觉得读书是一件不美好的事儿。每当我兴高采烈地看电视时,妈妈总会进来把电视关了,“你关我电视干嘛?”“小孩子看电视不好。”“我作业全都写好了。”“那你看书呀!”以前我总和妈妈为书这样吵着。

等我长大后,我便迷上了看书,每次我都把零花钱聚在一起。钱够了就去书店里买书看,如果你不信可以来我家瞧瞧,整个书架都被书摆得满满当当的。最近老师让我们看必读书目《三国演义》。许多同学都十分着急,因为《三国演义》那厚厚的一本书不仅难以理解,而且里面的人物关系复杂,十分难以读懂。可是我不一样了,我读《三国演义》已经看了好几遍了,书中每个章节我都搞得清清楚楚,正所谓“一鸣惊人”!每次老师都会在课上留一些时间,用来提《三国演义》里面的知识。每次老师提问题时,我总能准确无误地说出正确答案,老师也十分惊讶!以后老师推荐我参加阅读比赛,我还拿了一个一等奖。

阅读可以让人充满知识,让人变得更自信,让人展示出自己的文采,我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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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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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在这一天里我们每个人都要读书,读一本好书。

根据媒体报道,每年中国人均读书0。7本,与韩国的人均7本,日本的人均40本,俄罗斯的人均55本,中国人的读书量少的可怜。在这个世界有两个国家的人最爱读书,一个是以色列,另一个是匈牙利。

中国人不爱读书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国民文化素质偏低;二是从小没有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三是“应试教育”让孩子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读书;四是好的书越来越少了。

我爱看书,每天晚上我都会读一会儿书,小说、科普知识、生活、作文,我都爱看,看书可以让我了解到许多课外知识。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地更快,书可以开拓我的视野,书可以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分清美丑、明辨是非。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一本好书将使我们受益终生。

书是人类的阶梯,是它帮助我们不断提高、不断进步。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它带给我们幸福,带给我们满足。拥有书我们就拥有美好的明天。

读书吧!让书伴随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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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活着》读后感学生作文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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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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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日记100字五年级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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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一些书,如:《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成语故事》、《唐诗300首》等等。其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第一篇“小精灵”令我印象深刻。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调皮粗野的小男孩。他趁父母做礼拜的时候,拔家禽的毛,并在母亲的衣柜里调戏一个小精灵,被它变成了小人儿,随着大雁去旅行。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不能伤害和调戏动物。如果我们伤害野生动物,你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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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爱阅读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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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位好朋友,阅读也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如果有一天我没有看书,就会觉的心里空空的。

这个暑假,我参加义工老师组织的读《孝经》的诵读班。在一个皓月当空的夜晚,只听得见几声断断续续的蝉鸣,在这远离喧嚣的地方,朗朗上口的读书声,打破了这份宁静。是我们在阅读《孝经》,一个个同学在用那整齐的音调读着书,用他们的手指指着字,做到了正身体,对书册,详缓看字。我们只要多读诵遍数,自然上口,久远不忘。古人云:“读书千遍,其义自现。”所以我要坚持每天诵读,因为书是最好的精神粮食。

我看过中国的四大名著,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吴承恩笔下的《西游记》,书中塑造了神勇忠心的孙悟空、慈悲迂腐的唐三藏、憨直可的猪八戒以及忠厚诚恳的沙和尚,并通过对师徒四人一起去西天取经的艰辛历程的展现,赞颂了取经人排除艰难的奋斗精神。每当我看到孙悟空一次次的救出被妖魔抓走的师父,就会忘了时间,该吃饭时,忘了吃。该睡觉时,忘了睡。

每当我看巜亚马孙森林冒险书》时,就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感觉自己在丛林里,面对着毒蛇猛兽,呼吸着新鲜空气,吃大自然给予的食物,坐着木筏顺流而下,搭建帐篷……就停不下手中的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

当我意志消沉时,读书能让我热血沸腾;当我心浮气躁时,读书能让我怡然恬淡;当我身心疲惫时,读书能让我心神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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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节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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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最喜欢干的事,那当然非读书莫属喽!最近我总觉得同学们的课外知识短浅,所以我提倡人们设立了一个节日,那就是:阅读节。

今天是阅读节,不用上课,没有作业,只需要把家里好看的课外书装满书包之后带到学校就可以了。到了学校,我发现每个同学都装了满满一书包书带到学校来了,而且都在焦急地等待着老师宣布活动开始。最后我们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老师给盼来了。老师站在讲台上说道:“在活动开始之前,我要先说一下规则。第一:同学们可以自由下位和同学们换书看;第二:要安安静静的看书,遵守纪律。最后,我宣布,活动 —— 开始!

我先看了看同桌的书,没有我想看的书。可我刚准备去和别人换书看,同桌却不依不饶的把我缠上了。“我想看你的《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行吗?”“啊?这……好吧。”百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把我心爱的书借给了他。活动的时候,有人来换她想看的书,我也换到了我想看的书。

今天很快就过去了,我真是搞不懂了,为什么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时候,时间就过得很快,而做自己不喜欢的事的时候,时间就过得很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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