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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之星作文汇总4篇 作文怎么写(20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还能塑造健全的人格、锤炼顽强的意志。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收集的,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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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名著《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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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当我们读到在大海中苦苦鏖战的老人和拼死也要活口的鱼类的时候,我们愿意相信这就是活着之所以应该活着的价值,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对于年轻人以及中年人来说更应该多从这个角度来理会本书的内涵,奋斗可能没有结果,可能一切都会是一场空空的“骨架”,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奋斗的过程是何其令人赞赏?正像某书评作家解读《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样,读者最喜欢的还是西行中的孙行者,而不是已经修成正果的斗战胜佛

人生就如一片,很宽,也很危险。它可以把你推向一个高度,也会瞬间让你失去自己所有的幸福。我们为了保留这一丝幸福,会努力地向浪尖奔去,用我们的满腔热血化解有时愤怒的海洋。要知道,一个好渔人,是拥有桑提亚哥的意志和精神的。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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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趣的阅读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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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每当想到这件事,我就觉得既好笑又后悔,因这件事,我成为家里人茶余饭话笑谈里的主角! 小编今天为大家精 ...

我的童年有趣的事情有太多太多了,就像蓝天中的云彩,看也看不尽,就像沙滩上的贝壳,捡也捡不完,更像夜空中的星星,数也数不清。现在让我摘一颗最亮的星星让你们瞧瞧。

在我七岁那年的一个夏天,哥哥来我家玩。“我们玩什么好呢?”我问。哥哥说:“玩气球吧!我带来了一大包气球呢!”我们吹了一大堆气球,往天空拍,没过多久我就觉得没意思了。我灵机一动,对哥哥说:“我们往气球里装水,用气球来打水仗吧!”哥哥听了,高兴地说:“这个主意太好了!”

说干就干,我和哥哥给气球装满水,在气球开口的那端打好死结,气球就变成了一个水球。我们准备了足够的水球,战斗开始了。我拿起一个大水球奋力向哥哥扔去,“啪”的一声,水花四溅,哥哥立刻成了“落汤鸡”。趁着哥哥擦水的时候,我又拿起五六个小水球准备来个连续攻击,倒霉的哥哥又中弹了。“你偷袭,”哥哥气得脸都红了:“我要报仇雪恨!看我怎么教训你!”“来啊,看看鹿死谁手!”我哈哈大笑着对他做了个鬼脸,哥哥趁机拿起两个大水球左右开弓,我躲过了右边的水弹,却被左边的水弹打中了。水从我头上流了下来,我的眼睛都睁不开了,身上也湿了,真是狼狈不堪啊……

就这样,我和哥哥你来我往,战斗非常激烈。你们猜猜最后谁赢了?当然是我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我胜利了!

虽然这是发生在我童年的一件小小的事情,但它一直留在我的记忆深处。每当我想起这件童年有趣的事情,我就忍不住开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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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五年级学生阅读《西游记》有感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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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家还沉浸在过年的喜庆中,从新闻中看到演孙悟空的六龄童爷爷因病去世。当时我就很伤心,因为我特别喜欢看这部电视,尤其是孙悟空。在伤心之余,我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西游记中的画面片段。

家中拿出《西游记》的书,翻了又翻,看了又看。在读“真假美猴王”的时候,我体会到了他们演的多么的辛苦,在唐僧面前说用“紧箍咒”来辨认真假,又打在了天宫玉皇大帝那,用照妖镜来辨别,结果都不灵,最后他们又打在了如来佛祖那儿,终于分出了真假。

我读到第58页的时候,知道了他们有四个人去西天取经,有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和唐僧唐三丈。在取经的路上,他们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妖魔鬼怪,但是还没失败过,也没有退缩过,这时我非常的想当面赞扬他们。

最后,他们取经成功,来到如来佛祖面前,封唐僧为“旗檀功德佛”,封孙悟空为“斗战胜佛”,封猪八戒为“净坛使者”,封沙和尚为“金身罗汉”,还封白龙马为“八部天龙马”。那时我真想自己就是孙悟空,因为他不怕妖魔鬼怪,不怕唐僧的责怪,不放弃,勇于斗争的精神是值得我学习的。如果六龄童爷爷还在的话,我一定支持他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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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生阅读《简爱》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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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温暖的下午,窗户外的阳光透过窗子射进来,洒在白色的地板上,我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读着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

第一次见《简?爱》,就被它的书名所吸引,拿出书本,看到上面写着“这是一本善于爱与自尊的书”的文字时,怦然心动,就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本书。《简?爱》主要讲了简?爱寄养在舅妈家,舅妈经常打骂她,她在那里受够了肉体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屈辱,毅然决定离开。她经历过许多困难,但最终像挣扎在废墟里的公主重新戴上皇冠一样,找到了自己的希望——罗切斯特。她是那么爱他,当得知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时,她同样毅然地离开。后来罗切斯特因为房子着火而残废了,妻亡子散,当简?爱得知消息后,回来细心地照顾着他……

我十分欣赏简?爱那独特的性格,在无法忍受舅妈的打骂时,她决定离开,在得知罗切斯特有妻子后,他选择离开,不适合自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她毅然不要。现实生活中《简?爱》的作者也是如此,这本书就是根据她自身的经历而写的。在自尊和爱之间,简?爱选择了自尊,在贫苦和财富面前,她选择了贫苦,始终选择自己想要且适合自己的。

天使和恶魔、小丑和公主、贫苦和财富,我们也经常会面临这样的选择,而很多人就会选择好的那一个,而非适合自己的那一个,可是他们却忘了天使丑陋了也会变成恶魔,公主落败了也会变成小丑,财富没有了就会变得贫苦。在自尊与爱面前,我们也应该选择自尊,它可以使我们强大。

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会面临各种各样需要做出选择的事。就拿现在每个孩子遇到最多的来说吧,那应该就是各种辅导班及兴趣班,我也不例外会面临这种选择。我的各科学习成绩都还不错,我对作文感兴趣,我想只上这方面的辅导班,可爸妈却说周末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小孩子就应该多学点东西,省得将来在社会上找工作时吃亏,就还要给我报英语、绘画之类的,我知道父母是为我好,可我除了把学校应该学的知识学好以外,只想学自己喜欢的东西,不想把自己的童年变得那么累,于是就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好好跟爸妈沟通,最终父母尊重了我的决定!

简?爱教会了我怎样去面对生活中的各种选择,该舍弃时,要勇于舍弃,不必犹豫,也不必痛心,因为,这是最佳选择。

老师点评:能学有所用,抓住感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并能联系实际发出感慨,水到渠成,是一篇立意深刻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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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活着》有感作文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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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似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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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暑假阅读《海底两万里》感受1000字

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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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读完了《海底两万里》这本精彩且刺激的名著,我的心里波澜起伏。不仅畅游了美妙的海底世界,而且体会到了人性的光辉,更是书中处处显露的对有关科学知识的热爱,着实让我大开眼界。

书中描绘了一个有关“海怪”的故事,并以此为线索展开了一系列的科学幻想之旅。

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与此同时,还上出现了异常,有人发现了一只巨大的“海怪”,在全世界闹的沸沸扬扬。活动结束后,阿龙纳斯正准备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他与他的仆人,一个三十多岁的比利时小伙子康塞尔一同登上了驱逐舰亚伯拉罕.林肯号,参加了“把那个怪物丛海洋中清除出去”的任务,当驱除舰亚伯拉罕.林肯号重遇“海怪”时,不曾料到,“海怪”未被清除,驱除舰却反遭重创.阿龙纳斯和其仆人康塞尔以及为清除“海怪”而特意请来的一名捕鲸手,尼德在阴差阳错之中都变成了“海怪”的俘虏,进入到了“海怪”的肚子里.当他们都重新清醒过来后,才知道这个惊天大秘密,所谓的“海怪”是一艘不为人知的潜艇,鹦鹉螺号.这个潜艇巨大无比,艇身布满了钢甲,轻易无法穿透,它还能通过两侧的水舱进行冲水或排水来改变自身的重力以达到上浮,下潜或停止的效果.船长尼摩对远道而来的三位客人很是优待,只是为了保守鹦鹉螺号的秘密,船长规定他们永远不许离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阿龙纳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带着期盼与希望跟随船长周游世界.旅途中大家并不寂寞,每天都会到达新的地区.他们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处处都充满了生机.但杀机也无处ue不在,潜艇也曾经遇险,在珊瑚礁上搁过浅,还受到过巴布亚土著人的袭击.最为可怕的还是,潜艇在南极被厚厚的冰层围住,艇内缺氧,艇上的人几乎不能生还.经过了漫长的十个月,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脱险生还,逃离了这个神秘的潜艇.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才得以将这个秘密公众于世.

作者儒勒.凡尔纳在这本书中写了大量的科学知识,是科学与幻想的结果.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的书籍,不但对海洋知识不懈了解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跟是让后人看到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了大量的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的循环系统,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制造等多类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能够将如此奇妙的海底世界描绘的生动,对于凡尔纳这个一生从未下过海的人来说是非常不易的,这是凡尔纳依靠丰富的阅读而获得的科学知识。他独具特色的幻想由于符合科学的原理,变成了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的推理与预言。他的许多科学幻想都已被后来的科学家发现并证实,潜水艇也已不再是幻想,早已在此基础上美梦成真了。

由此看来,科学出自猜测,猜测源于知识。我们应当多增加对科学的热爱与不懈追求,让科学幻想成真,奉献于社会。

我们爱科学,科学伴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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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名著《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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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老人与海》,我并不喜欢这个故事。当时我还是个孩子,那不是我想看的故事。孩子喜欢闪闪发光的英雄,他们带着荣耀和战果来到故事的尾声。《老人与海》的结尾却什么都没有,老人静静的睡在家中,甚至让人觉得那不过是一场梦。

欣赏文学作品存在门槛:我把《老人与海》当作故事来读的时候,它于我而言是个糟糕的故事;等我过了那道门槛,把《老人与海》当作隐喻来读的时候,我能清晰地觉察到海明威想要说什么。在阅读中,最困难的事情是在隐喻和本体之间建立起直接联系。这个联系,就是“开门”的钥匙。

人们谈到希腊神话英雄阿喀琉斯之死时说:只能怪阿喀琉斯的脚后跟没有浸到神水,不然别人根本无法杀死他。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想起了初读《老人与海》的自己。那时候,我想说的话估计也类似:只能怪老头没有弄一条大船,只能怪老头不懂炸鱼的技巧,只能怪老头……就像做科学实验那样,对一个故事进行技术细节和可操作方案的分析,对于故事的真正寓意却毫无知觉。

阿喀琉斯作为无敌的英雄,需要一个致命弱点。这不是他母亲给他洗澡的方式需要改进的问题,而是必然如此。正如北欧神话里,英雄齐格鲁德用龙血沐浴,一定会有一片树叶落在他的肩膀上,让那里成为他的致命弱点——这和沐浴方式没关系。

一个人无论多么孔武有力、英雄盖世,他总有致命弱点——这才是这些故事真正想要表达的东西。重点不在于为什么不去弥补和遮盖弱点,而是生而为人就一定有弱点,有弱点就一定会遭受攻击。

所谓阅读理解能力就是这么一回事。看故事的“看”流于表面,读书的“读”则深入文本之中,挖掘出故事背后的寓意。欣赏文学作品的门槛,就在于一个人需要从“看”进化为“读”。

《老人与海》里,真正的主角并不是老人,而是让他衰老,让他疲惫,让他贫困,让他等待84天却一无所获,让他看到从未见过的巨大马林鱼也看到了希望,让他遭受鲨鱼围攻一夜之间失去所有,让他的大鱼变成嶙峋白骨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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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心得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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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我完成了作业后闲着无聊又拿起了《三毛流浪记》,准备再看一遍。

《三毛流浪记》讲的是一个叫三毛的小孩子,他在无依无靠的流浪生活中,遭遇上极度凄苦无依,流落街头,无爹无妈,挣扎着在一个大都会里生存的辛酸以及那露天宿地、三餐无继的另一个生活层面,即使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却又不忘帮助他人的故事。

当我看到富人家里正在大摆宴席,山珍海味,酒足饭饱,三毛却站在一窗之隔的外面墙角时。我仿佛看到了:三毛缩着身子站在墙角,肚子“咕咕”叫着,望着酒桌的情景,我愤怒!

当我看到:车上下来一个大胖子阔佬,三毛正饿得头昏眼花,看着看着,竟把那人看成是头膘肥体壮的猪时。我想到了:三毛到底有多饿,才能把人看成猪,我伤心了!

当我看到:三毛扶起摔倒的老人并把自己的饼分给老人一半,后来又把另一半也全部给了老人时。我感动了:在他自己也非常饥饿的时候却仍不忘帮助他人,我欣慰!

看完了《三毛流浪记》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想想现在我们生活的年代,是多么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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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爱阅读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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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读书,但是没有太多的定准。各方面都涉猎一点,总会有更好的收获,而且这种阅读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保持兴趣。就像蜜蜂采蜜,各种花儿都尝一下,才会有香甜的蜜汁。读书给人一种厚重的感觉。初涉阅读,年纪尚小,据父母的回忆,我口齿伶俐,时常跟着电视上的主持人模仿,表演一些动作,我的脑海中至今还有一幅幅画面,时间太久了有点模糊,但又突然感觉很清晰。

女孩子的优势多在文不在理,而我亦是如此。犹记得那年夏天,作业虽多,但于我而言,读书才是最重要的。又一次拉着妈妈去书店,买一些名著或是其他书刊。可能是年少,来了兴致就疯狂。夏天一过,我的视力再不容许我像别人一样清晰的看世界,才明白,科学的阅读是多么的重要。

阅读就是在别人的帮助下,建立自己思想的过程。阅读,古有诸葛亮宏观大略,今有尔辈尽览风华。深入阅读,可以体会到作者当时的思想情感变化,随着故事的发展渐与作者一起欢乐,一起忧伤。一篇好的文章极易引起读者的共鸣。书籍是心灵的养料。闲暇时刻,沏一壶清茶,安一处藤椅,沐着阳光,静心品读。时间仿佛在那一刻被悄然定格。书与灵魂的共舞,就在一次次情感碰撞中产生了。

读书无止境,点滴成思绪。于万千人而言,生活就是本好书,书写的笔杆,是我们自己的足迹,我们的一切都印进了文字里。酸苦辣,甜蜜或忧伤,都将成为过往。阅读给了我写作的动力。思想的延伸,便化为笔下一个个跳跃的字符,每一笔都是沉淀,在岁月的长河中永不褪色。曾一度写自己的诗,并引以为豪,但终其所有,不过是字与情感的交融。“一树新芽含苞绿,一池塘水满红荷”是我初写的诗句,读起来固然韵味十分,但细细看来,是不符合实际的。但是我觉得,写诗其实就是为了放飞思想,表达自己的内心,而不必有过多的局限。只要自己喜欢,就好。

阅读,自然而然会想到“悦读”,顾名思义,快乐的阅读。浅阅读可以让我们一览全局,深阅读可以让我们放飞自己。但是深层阅读尤为重要,只有静下心来细细品读,才会有情感的共鸣,文采的积淀。感谢阅读,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有深度,更加厚重,从容的面对生活,而不是自以为是地感伤生活的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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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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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阅读生活美好。如果没有它,我们就像鸟儿没有翅膀一样,不能自由飞翔。所以国父孙中山先生也曾讲过:“我一天不读,便不能生活。”

空闲时,我最爱看书了,每当我翻开书页,整个人就像穿越了时空,在不同的次元里漫步遨游,领略自然与人文的奥秘——和苏轼一起陶醉在望湖楼的风雨中;与齐白石一起观察虾的一举一动;和唐僧师徒一同西行取经;与梁山好汉替天行道;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冒险……各种各样的书籍总让我爱不释手,有时候入迷了,更是废寝忘食。

当然,书可不是白读的。书里的好词好句都可以积累,写作时灵活运用,便可以派上大用场。

阅读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还有益于我的心智发展。记得有一次。我的英语只考了88分,回到家的我茶饭不思,满脸愁容。我瘫坐在椅子上,随手拿起一本书默默地读着,谁知一看便入了迷,将所有的烦心事都抛之脑后。它犹如一位美丽的天使,安慰、抚摸着我的心灵,让我知道一时的失败并不代表什么,不必为此沮丧,应总结失败的经验,成为更出色的人。书宛如一位长者带着我们走过成长之路的荆棘。

阅读使我快乐,它像一把钥匙,打开我心灵的大门;它似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我从书中汲取了力量,于是我不再迷茫,不再失落。人生在世,必须得读书,因为阅读不仅能开阔我们的知识面,还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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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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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书,一闹市。

午后的集市,仿佛炸开了锅,吆喝声、犬吠声、机械声……然而,却有一个小男孩,躲在集市的角落里,藏在喧嚣的留白中,手捧一册早已泛黄的`书,全然忘却面前等待出售的瓜果蔬菜,把思绪尽情放飞在无尽的文字中。或许,他会在醉心痴迷中悄然吐露心声:阅读,真好。

时光的年轮在拼命转动,历史的主薄不断翻开新的的篇章。然而,岁月长河里的无数浪花,你都能在书中找到正所谓: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相信,在略读的同时,你定会“更上一层楼”。曾有这样一个小男孩,因家境贫寒,6岁就不得不下地干活。一次,他在村外放牛,傍晚都未归。他的父亲最后在一丛荔枝林里找到了正在聚精会神读书的他。正是阅读,让他忘却了时间;正是阅读,带他走进了知识的殿堂;正是阅读,给了他非凡的人生。他就是我国著名的科学家——候德榜。学会超然,以书为乐,或许你能获得心灵的轻盈与洁净,找到通向成功的金钥匙。当你学会坚持阅读时,你会发现生命的真谛。

南京市72岁的老人汪侠,即使年过古稀,依旧未冷却对学习、对阅读的炽热之心,并参加全国高考,园了“大学梦”。阅读是一种习惯,更是一种态度。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知识永无止境,而阅读就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一天阅读,得一日雨露恩泽,终生阅读,就能使一生时时流淌着甘甜的清泉,满溢着馥郁的芬芳。阅读,真好!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博览群书,广泛阅读,将为你带来海阔天空,任你自由翱翔。与其说这是一种爱好,不如说这是一种智慧。

当你手执一卷,抛开一切去阅读时,或许你会默默感叹阅读,真好。我想,那就是阅读的全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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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暑假阅读《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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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为《旧事重提》,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但优美的文字和作者本身挚热的情感给整本书增添了几分色彩,是我读完后回味起来,觉得这本书别有一番韵味。

第一篇是《狗·猫·鼠》,虽然表面写了作者对猫的厌恶和仇恨,但表达的是对弱小者的同情,对残暴者的憎恨。

第二篇是《阿长与山海经》,我觉得这篇的人物描写非常生动,其中在第3至5自然段形象地写出了长妈妈的睡相,她的睡相好像就在我的脑袋里印着,让我读了不禁发笑。但同时我也觉得长妈妈的经历有点悲哀,长妈妈虽然迷信,但是却挺疼爱作者,还找了作者喜爱的绘图的《山海经》,使作者多年以后回想长妈妈,对她怀念,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还有批判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童年之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

读这些文章,虽然有点悲凉的气氛,但是从小时侯充满童趣、顽皮的“我”,到对封建的教育、思想而反抗的“我”,再到爱国的“我”,形散而神聚,让作者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自己的情感,也使我怀念那逝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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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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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702634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6 #702634 Read the siege reading notes600 words 6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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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让我如此美丽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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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有许多名言名句也是关于阅读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是呀,阅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品味一桌丰盛的美味佳肴,细细咀嚼书中的文字,就能发现其中的奥妙。记得曾经有位作家写怎样“煮书”,我当时十分好奇,后来经过阅读才发现这是一种读书的方法。其实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味道”,就好像有些书是苦涩的味道,有些呢,是甜蜜的味道。

书啃久了,自然能啃出一种滋味来,只有多阅读,反复阅读才能体会到它的吸引力是如此之大。

阅读是多么美丽的一件事儿呀!

每当我阅读时,心情就会美丽起来。当心情低落时,我会阅读一些书,渴望从那丰厚的知识中得到一些慰藉。确实如此,阅读后,我的身心总是十分的轻松,十分的美丽。

不仅书籍使人美丽,我认为,短文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所谓“短小精悍”嘛,在短文中,我也能够找到阅读的乐趣!

那些短文中,往往蕴含着极为丰富的情感,那些作者把激情全部一股脑儿地塞在了这短文里,这让它们充满了丰富的色彩!仅仅阅读一篇短文,你也能从中收获美丽的心情。

或许是因为太爱阅读了吧,它总是能使我快乐。在我情绪低落时给予我激励,在我骄傲自满时告诉我有益的道理。这么“贴心”的阅读从哪里能找到第二个?

阅读,不仅给予人民帮助,也同时让人们拥有美丽的心情,给予欢乐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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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时光作文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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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读书是一件非常好玩的事情。

十来岁,四年级,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每次不听父母的劝告,一个人偷偷跑到图书馆看书。

看着书架上一本本厚厚的图书——《天龙八部》《战争与和平》《时间简史》……恨不得一天就全部看完。拿起一本书,仔细地阅读每一个字,把它们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不让它们散去。

我之所以这么爱看书,得从三年前说起。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母亲想让我成为一名教师。为了培养我的阅读天赋,从那时起,我的房间里就堆满了书。一到放假时间,母亲就把我关在房间里,逼着我看那些乏味的书本。有时学校周六周天举办活动或者组织假日小分队,母亲都不让我去。因此回到学校,我还会遭到老师的批评,问我为什么不来。我都是无言以对,我也是个受害者呀!

当时因为种种原因,我对读书感到无比厌恶。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寒假的某一天。那一天,我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位老师。

当时母亲报名了那位老师的试听课。因为去得晚,到的时候已经开始上课了。一听老师的讲课,我就深深地着了迷。一些在书上看到的不理解的知识,瞬间全都迎刃而解。

课后我找到了老师,问道:“老师,为什么有时候看书会有看不懂的地方呢?”

老师一听,认真地说道:“看书,不能一味地死读文字,还得思考。读书是有方法的。”之后,老师还教了我好多的方法。

回到家,我按照老师的方法去读,许多之前不懂的地方都明白了,而且越看越起劲。就这样,我爱上了那一本本布满黑色字体的书籍。

在阅读中,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转瞬即逝。那些有趣的书籍,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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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草房子》阅读心得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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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们班级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草房子》,《草房子》是由曹文轩作家写的,里面写了很多故事。

《草房子》主要讲了有一个学校,这个学校的名字叫麻油地小学而里有一个名叫桑桑的同学,他的爸爸是这个学校的校长,他陪同他的爸爸去麻油地小学。桑桑有个朋友叫秃鹤,他们从一年级开始,一直到六年级,都是同班同学。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麻油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秃鹤所在的那个小村子,是个种了许多枫树的小村子。每到秋后,那枫树一树一树地红起来,红得很耐看。但在这个村子里,却有许多秃子。而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村子里有那么多的秃子,难道是他们故意把自己的头发剪光,做一个新的造型?原来不是这样,秃鹤所在的这个村子里,人人都是秃子的原因不是他们故意剪掉自己的头发,而是他们本身就这样。

《草房子》里面的文章都比较长,但里面也有一些比较搞笑的句子,如秃鹤所在的这个村子里有许多秃鹤,读到这里我觉得很搞笑。

当我读完草房子的时候,我明白了不管别人有什么缺点,都不能嘲笑他,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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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愉快的阅读时光作文初中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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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打开书本,我才能感受到片刻时光静好。

深夜无人自在读

随着初中生活一天天的逝去,我们的学习压力也日益增重,每一天如如意一般在学校,补习班家三点一线上奔波,从来有过休息的时间,又是一天深夜,晚上深蓝的幕布上已缀满点点繁星,墙壁上的闹钟滴滴嗒嗒走着,除此之外再无一点声响。抬头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十二点,我把笔放下来,拉下纱窗点亮一席草纱灯,把手中的答卷换成一本书籍,便能给我带来一片刻的美好,也许会是一本《呼啸山庄》沉沦在主人公的相爱相杀中无法自拔,也许是一本《月光与六便士》跟随主人公一起追寻心中的梦想……每当我打开一本书,我就如同跟随着作者笔尖写的书字去探索世间每一处美好,洞察万千世界的每一处变化。夜深读书,如此宁静,令人愉快

翠竹林里品书香

这个暑期我来到大理沙溪。已经快高达30摄氏度的气温,让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浮躁而急躁,在无法细细品味古镇上古色古香。反正也无所事事,我便一个人待在客宅的小院子里品读一本好书,小院子种满了翠竹,圆润而饱满的绣球,正倾听所有的开着,一只肥沃的老橘猫,这舒服的躺在地上打滚,随着竹叶轻轻晃悠,我也渐渐投入到阅读当中。正所谓“心静自然凉”,我似乎略了高温竟忘了我的读到了傍晚,余晖泛着玫瑰色,洇到了纯白的纸上到了纯白的纸上,天色将暗,可我仍然回味这本书,一次旅程最放松的时光竟是那一个溢满书香的,下午最令我难忘。

赛前阅读静心思

临近开学,我参加了市运会。而我所擅长的运动项目是网球,才刚到比赛场地几分钟,我的教练就要求我们做准备活动开始训练,好不容易结束了,煎熬的一个下午我们又被拉进去听,枯燥乏味的分界上,等到人人都已筋疲力尽,回到酒店几乎也都倒头开始呼呼大睡,可我那天却失眠,可能困为过度紧张的原因吧。在行李箱中抛出一本《山茶文具店》开始阅读,渐渐的我仿佛自己成为了女主人公,在回本樱花落满街道旁经营着一家文具店。尽管孤身一人却从未感到孤单,毕竟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吃饭有时也是一种乐趣呀,无人打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也很美好,转念又想这好像和打比赛有点相似,一个人上战场,一个人打比赛也有其乐趣所在,我紧张的心情也慢慢平复,在阅读中渐渐睡下去。

无人打扰所带来的宁静,便是愉快的阅读时光,我想这就是阅读最吸引人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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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使我快乐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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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老师来说,最大的快乐是教导学生,对于一个农民来说,最大的快乐就是田地的丰收,对一个警察来说,最大的快乐就是帮助人民,对于我来说,最大的快乐就是阅读了。

冬日的寒冷再加上几片雪花,我带着一杯热茶和一个笔记本来到图书馆,决定在书中寻找一些安慰。

拿到一本书,坐在木椅上,轻轻翻一番,还不时扑来几缕芳香。自从打开书本的第一页起,我便沉浸在书的海洋了。主人公是一位将军,在战场上,他奋勇杀敌;在家中,他和蔼可亲。士兵们都敬爱敬佩他。的当战事来临时,他总是能第一时间给出策略。训练士兵时,严肃认真、细心教导。他的战队战无不胜。当敌人的炮火来临时,他为保卫国家带伤上阵,还激励将士们勇往直前。读着读着我仿佛也变成了他手下的一个小兵,随着他一起难过、一起为胜利而高兴。读书时我的心情开心,渐渐放下手中的书本,脸上依然露出欣慰的笑容。

我在阅读中懂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懂得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我在阅读中得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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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阅读初二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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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脚步迈入了冬季。

今年冬天,罕见地下了两场雨。所幸今日绵绵细雨停了,还送来了冬天珍贵的阳光。

书总适合在阳光的抚照下阅读。我起身,随手从书柜中拿出一本书。书页略有的泛黄,昔日漂亮的封面已模糊地瞧不见字。

我翻开书,噢,是宋词。“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我轻声喏嚅着,柳三变便好像出现了眼前。据了解东坡是不如何认同他的词的,可惜,三变的词仍是被后生传诵到了今日。

随手一翻,噢,是唐词。“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脑海中浮现出了大唐盛世,然而,后主所谓的大度,早已破乱不堪。身为一个皇帝,李后主却有了佛心。这又是不是早预示了,他终究要离去的。

风轻轻地吹着,翻动了几页书,轻扫一眼,“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行字映入我的眼帘。噫,是太白。他像朵青莲,不沾尘世。据了解,此乃唐宗兄弟;又说,他乃西域王子,安能辨真假?可倒底,他是不在乎的。后人对他的评价是“诗仙”,而非“诗圣”,是仙人。

方沉在那般意境中,眼角浮现一行清句“人似黄花瘦”。噫,易安。李清照,实乃不幸,赵明诚死后,她便开始了不幸的一生。她有千般才情,她有十分豪志。可,那又怎么样?历史上有才的女子,总得不了好命,亦如薛涛,亦如苏小小。

又翻,便是白纸了,又翻回封面,隐约看见几个字,书名叫《生活》。

我将书放了回去,阳光暖暖地。前些日子,我被那个“我”绊了一跤,摔得颇为狼狈。夕日再念书时,便又不觉气馁了。

昨日的两场冬雨已被阳光冲刷干净了,我站在阳光下,甚是温暖。

眼角瞥见一张刚刚脱落的书签,拾起,细看上云:“生活一直九十九分的,还有一分留去努力,纵使加不了那一分。”

我恍然大悟,我仍挂在那九十九分上,那一分反倒放弃了。

抬头看天,太阳高悬。

难怪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细细想来,实乃真理。生活这本书啊,总迫使大家进步。书啊,又总使人快乐。

“妈!去买书!”

“又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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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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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朋友,我们拥有着真挚的感情,陪我度过了美好的童年;书是温和的暖风,伴着花香,使人沉醉。

我是一只小书虫,以书为生。有时看着,看着,就沉醉其中……

我最喜欢在树下看《爱丽丝梦游仙境》,金黄色的阳光从树叶与树枝的小缝里穿了出来,十分有意境。抬头一看,仿佛我真的来到了那个神奇的森林,我看见了兔子先生看着怀表,边跑边说:“来不及了!来不及了!”随后它跳进了那个神奇的洞里,接着,我也跟着它跳了进去……一路上我遇到了许多的人物,比如说:会笑的猫、学识渊博的毛毛虫,残忍的红桃女王等等。最后,看完了书的我,合上书,闭上眼睛,正在品味那有趣的情节,回味着惊奇、梦幻的仙境……虽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但是,我却十分快乐、满足!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你小小的世界,它会抚平你心中的怒火。它会像妈妈的手一样温柔,会带你去世界上最奇妙的地方,会养育你的心灵,让你成为一个“健康”的人!

书,是一碗热热的“心灵鸡汤,”,是美味的佳肴盛宴!

我在书的海洋里尽情畅游,像小鸟在天空自由飞翔!

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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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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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也明白了很能多故事,如刘备、关羽、张飞、袁绍、曹操《刘关张桃园三结义》《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关羽温酒斩华雄》可是令我受益良多的,是《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说了,董卓在汉山横行霸道,有一次令华雄到袁绍寨前挑战,袁绍派名将俞涉、潘凤出击,谁知都被斩了。关羽请战,却因关羽只是马弓手被袁绍大骂。曹操却酾上温酒让关羽壮胆,关羽要求先战后喝。关羽果然斩了华雄,并且回到寨时酒还尚温,曹操大喜。

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一段写的栩栩如生,仅用几个词就写出了当时的激烈场面,鼓声大震,喊声大举天摧地塌,岳撼山崩,是这段的点眼之笔。酾提掷更写出了关云长的英勇、大胆。这也正是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可见关羽比那些认为厉害的人要强好多。

《关羽温酒斩华雄》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只看表面和他的职位定一个人的才能,并且不能只欣赏地位很高的人,因为他们不必须是最棒的,或者真正的人才。天才在一些不起眼的人群当中,可能他的才能比地位很高的人强记多了,却只是还没被人发掘出来。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做人就必须做像关羽一个勇敢、有胆识、有自信、雄心壮志,不能贪生怕死、胸无大志。让我们也来当上个小英雄!

曹操招兵买马,会合袁绍、公孙瓒、孙坚等十七路兵马,攻打董卓。刘备、关羽和张飞追随公孙瓒一同前往。董卓大将华雄打败了十八路兵马的先锋孙坚,又在阵前杀了两员大将,十分得意。十八路诸侯都很惊慌,束手无策,袁绍说:可惜我的大将颜良、文丑不在,不然,就不怕华雄了。话音刚落,关羽高声叫道:小将愿意去砍下华雄的脑袋!

袁绍认为关羽可是是个马弓手,就生气地说:我们十八路诸侯大将几百员,却要派一个马弓手出战,岂不让华雄笑话。关羽大声说:我如果杀不了华雄,就请砍下我的脑袋。曹操听了,十分欣赏。于是,就倒了一杯热酒,递给关羽说:将军喝了这杯酒,再前去杀敌。关羽接过酒杯,又放在桌上说:等我杀了华雄再回来喝吧!说完,提着大刀上马去了。

关羽武艺高强,没一会儿,就砍下了华雄的脑袋。他回到军营,曹操连忙拿起桌上的酒杯递给他,此时,杯中的酒还是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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