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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笔记该怎么写(精彩20篇)

大学读书笔记该怎么写怎么写?书籍承载着浓厚的文化,读书是提高国民素质乃至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途径,护士读书更有助于学习更多知识,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大学读书笔记该怎么写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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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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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我该反省,我做了什么?很少有时间看书,很忙,无厘头,不过还是要分享这本书。王小波的文字并不是那么容易看懂的,他的性格也很独特,大概就是某个老师说的他是个有个性的人!

看到了一个新名词——“行货感”,这是我们会有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有这种感觉,能说明的就是:人家那你干了什么或对你有什么任何一种评价,都无须向你解释或征得你的同意。王小波给出的解释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不是王;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又不是王。”王小波给出这个名词是为了引申到中国的文化现状,那我想,大的文化方面先不说,就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就很能说明这样的现象。

高校中非常普遍,借用某个老师说的一句话说,“高校的学生干部是社会最大的腐败的毒瘤。”这句话我认为,大部分我是赞同的,具体为何,我也就不一一道明了,相信能明白的人就自然会明白,不能明白的说了怕是要举报我了。这种事在中国古代就存在,到如今也没有什么变化,不知是“奴性”还是什么因素。

说到“奴性”,王小波也没有直接道破,而是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有双性恋的性虐待倾向的洋鬼子见到中国男人唯唯诺诺,妇女裹足,中国人给人跪地磕头等事时倍感兴奋的故事。看了这一篇章,我确实有被恶心到,但是事实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像现在,这样的人,我们的身边不多吗?别说身边的人了,我们自己本身也是这样的吧!当然可以说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但同时,我们确实也不能否认这个事实的存在。

关于真实,王小波如是说,在“真实”这个论域里,假如你让我说话,假如是,我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绝不乱说,《圣经》上就是这么说的:再多说一句,就是出于那伪善者。自我反省一下,毫不避讳的说,我就是个伪善者,这点我做的很差。

就比如说,今天有很多要我做的事(这个时候又能看出我的“行货感”了),我累的睡着了,醒来被消息轰炸,我一一回复,还加上了自己解释的理由。很可能,别人不需要我的理由,可我却说了我自以为要说的很多。这点,我该多加注意,别人问起缘由我就说,不问就不说。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我想提到的,“中国的人文知识分子”,有种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总觉得自己该搞出些给老百姓当信仰的东西。这大概可以理解为强迫性的一种方式,只是被现在的文人们美化了说法,不过确实也不是可以称得上是思想自由的方式,文人不是也该打脸了!按照中国的知识分子的中古遗风来说,知识分子就算得上是有些过分了。

很多自以为优秀的文人(包括大学生)都不自觉有种感觉,比如说,人家不知道鲁迅、郭沫若了,就把这些人归为无知一类。但是,为什么一定要知道鲁迅、郭沫若呢?而且,知道这些人,但是也仅仅只是知道,又有什么样的用处吗?知识分子自命不凡,喜欢踩着弱势上去。这大概也是自以为是,只知道用自己的标准评判别人的知识分子形象。这一点,我也同样需要反省。

说了这么多,但也只是《沉默的大多数》中的一小部分。以前,我也没觉得自己是这么恶劣。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更该关注的就是“人性”。这本书,我建议每一个文人、知识分子都好好看看,吃一吃里面的见解,反省反省,自己是不是条条中招。我想,多少是有些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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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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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书虫,一有空就往书堆里钻。我看过的书有几百本了,但我依然最喜爱《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塑造了忠诚友善但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和反抗奴隶制的黑奴艾莉查夫妇等典型形象,十分生动地描述了美国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汤姆被监工苦打也不肯屈服的情节令人感动。

“列格雷一下子跳起来,把汤姆叔叔推倒在地,狠很地打了他一顿。”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敬佩汤姆叔叔那坚毅的精神。他为了卡西太太和艾米林逃离列格雷的魔爪,被列格雷毒打也死活不说他们的藏身之处。设身处地地替人着想,这是多么高贵的品德啊!我看见图片上的汤姆被打得鼻青脸肿,手脚上尽是被皮鞭抽出的血条,把被子都染红了。我想:这就是美国人的道德吗?他们还有良心吗?如此善良淳朴的汤姆,列格雷还一直折磨他。从中不难看出,汤姆宁死不屈的精神。宁死也不违背良心,宁死也不要做列格雷的监工!

“让黑人们成为奴隶,这是上帝的旨意,他们本来就低人一等。”这句话是我很气愤。为什么黑人天生就是努力呢?为什么他们天生就低人一等呢?这纯粹是剥削阶级麻痹劳动人民的思想。我认为这世界上,人人平等。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真、善、美,学会了友爱,仁慈和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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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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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的时候我看了杨红樱写的《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春天快到来的时候,有一天胖头说:“时间过得太慢了。”虎皮说:“那是因为你没有事做。二丫和三宝有好多事情做。”球球老老鼠对笑猫说:“我建议你把胖头送到宠物特技学校去。”到了明天球球老老鼠和笑猫陪着整日无所事事、无比懊丧的胖头,来到了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与心中的光亮。在刻苦学习钢琴的那些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仿佛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地,胖头走进了这个小男孩,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暖的成长之旅。胖头和小男孩在一起的每一天,总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难道他真是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吗?

我相信你会从这本书找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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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五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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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所描写的人物形象鲜明,尤其是主人公,正直勇敢的保尔.柯察金。他在战场上是一个刚毅坚定的铁汉子,可是在背地里却是一个感情细腻的热血青年。

他从小就生活在一个贫困潦倒的家庭中,在餐厅里打工赚钱,偶遇心爱的姑娘,却又因为参军而不得已离开故乡。在这场战争中,他义无反顾,但在战争中意外负了伤,在护士的日记中,我清晰的了解到保尔在换药时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我能想象得到他脸色煞白,咬紧牙关,额头还冒着细密的汗珠的景象。护士的日记中说,他还经常痛的昏了过去,天呀,这需要怎样的坚强和刚毅。

我光是看书就能切身体会到他的感受。他的生活中遇到重重困难,但他却永远不会感到绝望,他顽强的生命力是他在困难的泥潭中,燃气熊熊希望。是他内心的不甘心,不服输,不愿意向困难低头,这种顽强不服输的精神让他充满了勇气和信心,克服了生活中的重重挑战。

永远不要失去信心,没有了信心,还哪里来的勇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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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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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我有幸读了大文豪鲁迅的著作—《朝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的叙事文集,共10篇,它真实地记录了鲁迅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和思想变化的发展。

《朝花夕拾》这本书在选材上善于以小见大,通过生活中的小事,展现出宏大的社会风貌,表达深刻的主题。既写出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又写出了作者对新文化运动和民主革命的支持;既写出了作者对精神麻木的民众的悲哀与愤怒,又写出了作者对童年、对大自然的美好回忆向往以及对压抑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的不满。

作者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成功地塑造了具有鲜明性格特点的人物。如勤劳朴实,热爱生活的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儿时的保姆,她常给“我”讲故事,让我觉得“她”有“伟大的神力”。她知道“我”喜欢《山海经》,不识字的她不辞辛劳地帮我买了回来。

还有严谨认真的藤野先生,藤野先生对工作及其认真,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改过了,连讲义上画的血管移了一点也要指出。鲁迅笔下的人物形象不仅具有鲜明的性格特点,还具有人性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如长妈妈因为社会的影响,保留了很多迂腐的社会习俗。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等,这些描写使鲁迅笔下的人物更加生动,更加有血有肉。

在《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作者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将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完了《朝花夕拾》,我不仅对鲁迅的文采有了更多的了解,也获得了一些对人生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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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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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灰姑娘》这篇故事,里面讲了从前有个很富有的人家有个女儿,她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小姑娘是一个虔诚而又善良的女孩。他的父亲不久就又娶了另外一个妻子。又娶了另外一个妻子。 新妻子带着她以前生的两个女儿一起来安家了。她们外表很美丽,但是内心却非常丑陋邪恶。她们到来之时,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就开始受苦受难了。给她穿灰色的旧外套,嘲笑她,把她赶到厨房里去了。她被迫去干艰苦的活儿。

国王要给自己的儿子举办一个选美大赛,谁最漂亮王子就娶她,灰姑娘的两个姐姐都去参加了,但是灰姑娘也很想去参加舞会,她后妈阻止她去。可是小鸟朋友给了灰姑娘一套金银制成的礼服和一双光亮的丝制舞鞋,灰姑娘马上变成高雅、漂亮姑娘了。在舞会上王子跟灰姑娘跳起舞来,王子很喜欢灰姑娘。并娶了灰姑娘做他的王后。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看人不能看外表,要看她的内心是不是心地善良,好心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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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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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读一本书是在跟作者交流,阅读过程中感觉作者时常提醒我们要分辨书中的“真”“假”“有”“无”“虚”“实”。随是如此,阅读的过程中不免产生悲伤的情绪,历时65天也有点悲情忧调的,这种伤感其实不是对书本身剧情的伤感,而是跟现实结合起来,虽是清代小说,可是对当下社会的现象真是如出一辙,也才明白《红楼梦》为什么会被评为现实主义小说。

《红楼梦》人物众多,关系复杂,剧情严谨,前后呼应,字字镀金,作者惜字如金,能少一笔的绝不多一笔,以致给读者产生联想,这或许是“红学”产生的一个原因。本文绝不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之文,也不是对剧情的解析,而是愚者阅读之后的些许感想,这样一篇巨著,如果不写个拙感劣想的,倒觉得有些雁过无留痕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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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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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著名作家老舍的代表作品,这篇长篇小说是语言艺术的巨大成就,同时给后人予以警示。

本文写了中国旧社会对人的影响,描写了一个踏踏实实的人力车夫堕落为一个行尸走肉的末路鬼的过程。老舍生动形象地把祥子的堕落的过程以精致的手笔描绘了出来,用这平易、自然、纯净的文笔令人对旧社会的“吃人”现象感到毛骨悚然。

我所惊讶的是为什么一个旧社会对人的影响竟是如此巨大?当我再回头观望全文,我才发现是周围的人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先是军阀抢走了他经多年积蓄买的车;祥子又积蓄多年准备再买车,可孙侦探却夺走了他的钱,虽然这时的祥子已经丧失了许多信心,但他仁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而后来,他娶了虎妞并借了她的钱买了新车,可命运又一次让他失望了——虎妞死了,祥子不得不又卖了车为她安葬;之后小福子的死又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就这样,祥子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里渐渐堕落,他在这样的环境里渐渐“明白”:人仅仅踏踏实实地生活是不够的,只有那些狡猾贪婪的人可以在这个社会立足。于是祥子慢慢失去了人性,变成了一个社会的末路鬼。

本文的精彩之处在于对人物的细致且精湛的描写。老舍笔下的主人公祥子在文章的开头是一个朴实善良,坚忍不屈的一个人力车夫,他认为只要努力就能有回报。但在旧社会腐败的环境下,最终开始使他渐渐地变得软弱,变得像那些“普通人”一样吃喝嫖赌。当我们看完全文再回头看看,不经惊讶人的堕落竟是如此迅速,旧社会的可怕之处就在这里。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虽然大部分人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但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当他们看到那些享受着他们所渴望的生活的人的经历时,他们便渐渐变得邪恶了。但在这样一个旧社会里,人必定会被吞没在里面,它的腐败使人们渐渐失去人性,个个只为自己着想,在这样一个失去正义感的社会终究会被淘汰。

这就是旧社会的可怕。它就像是一个病毒,人们虽然憎恨它,但它永远存在并且会永远地吞没所有人,而我们则应该将自己最真诚的一面展现出来,同时给予他人以忠告,才能使这个世界变得美好。人虽然是善良的,但也是邪恶的。不过人们向往美好的时候往往可以获得更美好的未来。

希望旧社会可怕的魔魇不再降临到我们的头上,让这世界多一份关心,少一点邪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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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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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极为杰出的短篇小说,文章虽短却寓意深刻,在简朴的文字背后蕴涵着许多道理。作者海明威以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这可以算是他一生的简介,一生的缩影。在小说主人公圣地亚哥的身上,我们发现了许多隐藏在英雄,生命与命运背后的点滴,发现了一种敢于追求梦想,敢于面对挫折的勇气,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品读这篇文章。

人的一生从娘胎里降生到离开这个人世,命运只不过是一个圆圈,有些人走了一辈子也没有走出命运所画出的圆圈,其实他们都不知道,圆上的任何一点都是一条腾飞的切线,而怕风怕浪的人是永远走不出命运的悲惨,只有在海上坚持战风斗浪,寻觅生存武器,具有任何风浪都打不垮的勇敢精神的人,才可以走出自己的人生之圈。

《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圣地亚哥就是具有这样的精神品质。在小说开头,作者便以这样的一段文字描述了主人公“老人消瘦而憔悴,脖颈上有些很深的皱纹。腮帮上有些褐斑,那是太阳在热带海面上反射的光线所引起的良性皮肤癌变。褐斑从他脸的两侧一直蔓延下去,他的双手常用绳索拉大鱼,留下了刻得很深的伤疤。但是这些伤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它们象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在我看来,他手上的伤疤是英雄的伤疤,象征着与命运的对抗及永不屈服的决心。这伤疤象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更是表现了老人历尽沧桑后的容颜。然而,老人的眼睛却是如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这眼睛在没有遇到那条大马哈鱼时从来没有绝望过,即使贫穷、饥饿、寒冷与孤独接踵而至,他也仍信心百倍地去接受,去期待。就在这位老人圣地亚哥的梦中:“梦见童年的非洲,梦见沙滩海岸、梦见褐色的大山和高耸的海岬”,梦见在海滩上像小猫一样嬉笑玩耍的狮子。八十四天未钓到鱼的失落依然无法掩盖老人对生活的梦想与追求,在老人眼睛里,心中,又暗藏了怎样的热血,怎样的梦?

就在第85天,老人生命中不平凡的一天里,在别的渔民的奚落声中,老人决定第85次出海,去寻找他自己的幸运之神。凭着多年的捕鱼经验,他独自来到了鱼儿成群,但极其遥远的海域。在海风中,小船飞速地前进着,他发现了一条重量超过1500磅的大哈鱼,并开始了长达3天3夜的搏斗。他用他的背部和左右手,轮换着拉住钓索,太紧了就放出去一些,松了就拉紧钓索,饿了、渴了,就吃生鱼、喝少量的水。他的背部和左右手都被钓索勒破了,他用海水清洗后,还是继续拉着;左手抽筋了,就用右手。老人是那样的无助、无力。他的脸上划破了许多口子,手也开始不停地抽搐,而且他已两天两夜没有合过眼了,他-显得那样疲惫不堪,但是他始终都没有放开手上的那张网,坚持到底,终于,将那强悍的鲨鱼制服了。他与大鱼搏斗了三天,大鱼才终于筋疲力尽浮上水面,被他杀死。他终于以他自己非凡的自信和勇气,悍卫了自己胜利的果实,成为了一切恶战的胜利者。

在老人的眼中,这是一场英雄与英雄之间的较量。他对每一条鱼谈话,对每一朵浪花谈话,海就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而这条鱼,在他眼中,也理所当然地成了英雄。他有恻隐之心,他甚至在同情自己奋力捕捉的鱼,可是出于职业习惯和自尊心,他又不得不去与鱼抗争,与他眼中的英雄抗争。这两种彼此矛盾的观念皆源于圣地亚哥一人--一种出于人的本性,一种则出于人的社会性。某些时候可以协调,某些又不得不互相抵砺,他在征服鱼的3天里也征服了自己、主宰了自己。

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有18英尺,比他的小船还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可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一再引来鲨鱼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手段来反击。他用鱼叉叉,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上天似乎就不曾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圣地亚哥没有屈服,他用一切他可以运用的方式来与命运反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势力的增强,老人最终放弃了--仅仅希望能够平安地回到岸上,回到家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和孩子聊会儿天。在一次又一次与鲨鱼的搏斗过程中,老人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我出海太远了。我把你和我都毁了。”老人依旧是英雄,因为他敢于与命运做斗争。但这句话在有意无意之间将其生命奋斗的过程体现,老人终于失败了。因为上天的作弄而败,也因为他自己而败,他有能力抓到鱼,却无法将鱼平安地带回港湾。

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可老人最后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在26个字间阐述了英雄?含义,生命的意义,也在刹那间烘托了全文,点明了文章主旨: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海明威又这样写到:“那天下午,露台饭店来了一群旅游者,有个女人朝下面的海水望去,看见在一些空气酒听和死梭子鱼之间,有一条又粗又长的白色脊骨,一端有条巨大的尾巴,当东风在港外不断地掀起大浪的时候,这尾巴随着潮水瓶落、摇摆。

“那是什么?"她问一名侍者,指着那条大鱼的长长的脊骨,它如今仅仅是垃圾,只等潮水来把它带走了。

“tiburon,"侍者说,"eshark。"他打算解释这事情的经过。

“我不知道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尾巴,形状这样美观。”

“我也不知道,"她的男伴说。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在这段话里,作者通过老人的梦含蓄的表明,老人依旧有梦想,依旧有热血及与生活抗争的勇气,他没有倒下,没有失败。游客的无知也说明了一点:或许英雄会不为人知,但只要有与命运斗争的勇气,人人皆是英雄。

《老人与海》也教会了我很多。什么是失败,失败的真正意义是在遭遇了挫折之后没有勇气爬起,失去了再来一次的勇气,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失去了自己人生的梦想。什么是英雄,英雄就是敢于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挫折的人,他们有勇气完成自己也许失败了很多次的梦想,这才算得上是英雄。

一切大风大浪都已经过去了,老人浑身被海水打湿,脸上充满了疲惫,被划破的口子还滴着血,然而所有一切都无法改变的是那双充满自信的眼睛。正是它,给了老人出海的信心,正是它,支撑着老人在大海中整整搏斗几天几夜,发挥出在他生命中的所有极限。一个人生来不是总是失败的,就算失败也并非绝望,一个人可以被灭亡,但是他的精神是打不败的,是永存的,只有战胜自己一切的不可能,才能获得胜利。

生活中,能压倒一切的不算是强者,但不被一切所压倒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拿破仑曾经说过:“默认自己的无能,无疑是给失败制造机会!”所以,人最先应当战胜自我。有很多人常常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才能的有限,真实,才能往往得力于自我竞争。自我竞争,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拿出最好的成绩超过自己原先所创下的“最好成绩”。人要逾越自己过去的最高度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是只要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再一次战胜了自己,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会更上一层楼。在现实生活中,人和自然是对立的,人总是要受到大自然的磨练,只有能够坚持进行坚强不屈的斗争的人,才能获胜。虽然有时人们会战胜自然,有时会被自然所打败乃至于被毁灭,但是最重要的是,当自己被自然所打败的同时,自己能否使自己的意志不消沉,重新回复自信,以更高的热情去迎接大自然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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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与子》读书笔记 武辰耕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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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由德国的埃。奥。卜劳恩画的一本漫画书——《父与子》。

《父与子》这本书讲的是儿子和父亲之间的一些有趣的事情,虽然书里没有字,但很容易让人看懂。看似简单的图片,却蕴含着很多的道理,时不时就会让人深思.

父亲有个大肚子,身子圆滚滚的,头呈椭圆形,看起来慈祥而幽默。儿子呢,留着一个刺猬头身子瘦瘦的,看起来调皮而可爱。这样的父亲和儿子再平凡普通不过,简直就是千千万万父亲与儿子的缩影。据说,人物形象及故事的灵感就来自于作者本人和他的儿子。

书中的精彩故事太多:有一次,房子里着火了,父亲把一些贵重的物品急忙搬出来,可儿子呢,却趁着着火把家庭作业全扔了进去,真是叫人哭笑不得。还有一次,父亲在屋子里抽烟,儿子正好在屋外玩耍,看见屋里冒出的烟以为着火了,把一桶水一下子浇在了父亲的头上,哈哈哈哈。

虽然父亲常常教训儿子,但我从他们俩的动作和神态可以看出他们都很爱彼此。?这本书之所以能够闻名于世,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不但变现出来父子之间的深厚感情,还不失搞笑与幽默。

有趣的漫画虽然看完了,可这对父子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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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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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童话很符合我们的思维,把我们的童真童趣实实在在的写了出来,很受我们的欢迎。

这篇童话的主角是皮皮鲁,皮皮鲁是一个充满了幻想和活力的少年。他遇到过很多奇怪的经历,在他身上发生的奇怪事件说都说不完。

我有两本皮皮鲁的书,一本是《皮皮鲁和幻影号》,另一本书是《皮皮鲁和红桃老K》,这两个故事都很好看,让我看的浮想联翩。这本书丰富了我们的想象力,让我们还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书中的皮皮鲁是我很喜欢的一种类型的男生,他很机智,还很勇敢。我应该向皮皮鲁学习,做一个大胆、充满童趣和勇敢的人。

我这个人就是胆子有一点小,记得有一天晚上,家里人都出去了,只剩我一个人,我正在看电视的时候听到了塑料袋的响声,听着好像是有人故意踩上去的,我吓了一跳,难道家里还有其他人吗?不会呀,这家里只剩我一个了呀,会不会有鬼呀。这时响声没有了,我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这时,我想,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呢,渐渐的,我把这件事给忘了。过了一会儿,我又听见了那种声音,我想不对呀,不应该再响了呀,肯定有哪里不对劲。虽然,我心里是这么想的,但我还是不敢迈开步子,好像会有人一口把我吞掉一样。接着又没声音了,一连好几次都会听见这种声音,它每响一次,我就会越紧张。直到姥姥回来才给我解开了谜团,原来是装在塑料袋里的鱼在扑腾。姥姥、姥爷笑了起来,我的脸也红了起来。

我真应该向皮皮鲁学习,他那种和邪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让我敬佩,我以后一定要大胆一点,我还要学习皮皮鲁的其他优点,让我的优点也一天天多起来。

这本书写得非常好,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评价,因为这本书很有趣,能让我们置身在童话的世界里。有时间大家一定要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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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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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这本书非常好,它具体描绘了格列佛整个历险过程,就连格列佛去过的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的每一个细节都十分详细,十分全面。

大体内容就是他上了个船,结果船坏了,格列佛漂到了一个岛上,那个岛就是小人国。小人国的一切都比他小,就连楼都比他小好几倍,他每次过街都要小心翼翼,要不就会把房子踩塌。在小人国待一段时间以后,他造了一个船走了,但没过几个月,他又上了一个船,去了巨人国,巨人国的一切都比他大,但在巨人国,他受到了无比热情的款待,但在巨人国里他也常常受到人和动物的欺负。

比如说格列佛,惹了一个人。那个人就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晃动果树,把和格列佛差不多一样大的苹果弄下来差点,把他砸个半死,之后又去了飞岛国,就是飞的岛,在飞岛国上他去了巫师岛与鬼魂对话。从对话中他知道了鬼魂一般可以活80岁到80岁以上是长寿,他又去了慧马国。慧马国的人叫野胡。慧马国的人是马,他的主人灰马对他十分友好。什么事都带着他。他比灰马一家早穿衣服,所以灰马一家怀疑他的衣服是身上哪个部位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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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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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蚯蚓的日记》故事书。

从前,有一只蚯蚓,它写了一篇日记,我来给你读一下:妈妈说我应该永远记住三件事:1.地球给了我们需要的一切。2.我们钻地道的时候,也同时帮忙照顾了的地球 。3.绝对不要在爸爸吃报纸的时候烦它。它有时候教蜘蛛钻地,但是没想到蜘蛛的脚卡到泥土了,后来蜘蛛又吞了一堆土。有时候蜘蛛也教蚯蚓怎么倒立走路,但是它不会倒立,因为它没有脚。有时候它的日记写的是,秋天来了,蚯蚓们的家搬到地的最底下去。

我读了这本书,觉得认真地写日记,是个好孩子。我还知道蚯蚓的生活,也学到了很多自然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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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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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妈妈看我喜欢昆虫,就给我买了一套非常有趣的书,就是《法布尔昆虫记》。这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一套共十本,记录了法布尔对昆虫的观察,有昆虫怎么样吃东西,怎么样在大自然中保护自己,怎么养育后代等等。

读了这套书我知道了:屎壳郎是怎么推粪球的,还知道了它是为养育孩子才要推粪球,同时,因为屎壳郎天天推粪球,为我们生活的环境付出了很大的功劳,是一名草原清洁工。除了屎壳郎,我还认识了菜粉蝶、狼蛛、蝉、节腹泥蜂、红蚂蚁、沙泥蜂、布甲、埋葬虫、蝎子、麻蝇,每一种昆虫都有自己的喜好和特点。法布尔观察的非常细,记录的非常生动和有趣,读书时,我好像真的进入了昆虫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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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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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

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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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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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六,我在家快速地写完作业,到书架上拿起了一本《三毛流浪记》认真地看着,看完后思绪万千,感触颇多。

三毛的贫穷生活让我看的很难过,有一天三毛拎着小铁桶去收剩饭,看见一个小女孩比他早到一步,三毛生气地把她推倒在地,倒了剩饭就走,可是当他看到小女孩骨瘦如柴的母亲和她怀里嗷嗷待哺的婴儿,良心发现,赶紧把自己的剩饭倒在小女孩的桶里。

三毛受到一个地痞的胁迫,要他去当小偷,有一次他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行人匆匆而过,那人口袋里的钱包露了出来,三毛轻而易举就得手了,打开钱包一看,里面除了钱还有药方和当票,三毛想,这可能是人家救命钱啊!这钱偷不得,赶忙追上去,把钱包还给了人家。三毛又空手而归,最后又被地痞暴打一顿,三毛脸上留下一道道血印。“就算穷,也穷的清白,我才不当小偷呢!”三毛气愤地脱下衣服朝地痞掷去。大冬天三毛光着膀子,满腔怒火逃离魔窟。三毛的这个做法是非常正确的,就算穷,也要穷的清白,不能当小偷,我们要自食其力。

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吃穿不愁,我们还把学校里的饭菜不要吃的全都倒掉了,想想三毛,所以我们要珍惜粮食,不能浪费。农民伯伯在炎炎夏日在地里辛勤地劳作,每一粒米饭都是来之不易的,我们以后不要再把粮食浪费了。我们还要好好地学习,增长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品德,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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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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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小木偶奇遇记》,他是意大利作家卡尔洛。科洛迪的作品!

里面的主人公是:小木偶 ——皮诺曹 ,翟彼特。主要讲的是:有一个木匠,用一棵神奇的桃木做了已给小木偶他就叫皮诺曹,他会说话,还会走路。有一天他去上学,翟彼特给他了10枚金币去上学,他把金币拿去看马戏团了,回来他却说他丢了,刚说完他的鼻子马上变长了!翟彼特问到底去哪了?小木偶说去看马戏团了!鼻子马上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了!

本书告诉我们说,做人要诚实,不要撒谎,才是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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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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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 读了一本关于英雄豪杰的书。这本书就是四大名著的水浒传。这本书讲 的 是一百零八个好汉因走投无路而上了 水泊梁山的 故事。

在一百零八将中我 最喜欢的是长着满脸胡子,皮肤黝黑的李奎。他个性非常暴躁,而且骁勇好战,手拿双板斧,人称黑旋风。我喜欢他的 原因是因为他很孝顺。

有一天,李奎要接他的母亲去梁山上安享晚年,可他的母亲要喝水,于是他就去找水,回来的时候却看不见他的母亲了,李奎找啊找,到了一个山洞前看见两只虎仔在吃他母亲的腿于是就杀了它们。接着从山洞里又冲出来一只张着血盆大嘴的 母虎。母虎张牙舞爪,李奎一点也不怕。拿起板斧砍向了母虎。母虎死后李奎哭着把他的 母亲埋葬了。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应该向李奎学习,孝顺自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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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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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能自暴自弃,死在一条鱼面前。”“同他们斗,我会一直斗到死。”圣地亚哥的性格是从不低头的,他会一次一次与失败作斗争。

圣地亚哥就是海明威笔下创造的一个“倔老头”。他是一个渔民,渔民最需要的当然是鱼肉了。圣地亚哥经常和海里的鱼打交道,在经历了84天空欢喜和一无所获后,上天终于眷顾了他,他发现了一条比他的船还大许多的马林鱼。马林鱼拖着他游了三天三夜,终于被老人捕到了。可有一群饥饿的鲨鱼想吃光老人的鱼肉。老人又和鲨鱼搏斗了一番,可能是因为他的力气全用在了捕鱼上面,所以,他输给了一群鲨鱼。老人可能认为就算失败了,也要证明自己有过战利品,所以他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把光秃秃的,只剩下一个大脑袋的马林鱼骨架拖上了海岸,然后,疲惫地倒在了床上。 ,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prove that he has had warrihoods, so he exhausted the last strength to bare, leaving only one big head left.The Malaysia skeleton dragged it to the coast, and then fell tiredly on the bed.

老人虽然败给了鲨鱼,可他并没有真正输。他是一个胜利者,没有抱怨,而是去挑战了自我,他赢了他自己。在海上出行的这段时间里,他几乎没有一件事情是顺利的,可他连想都没想过要放弃。他不仅不怕失败,还相信自己。他有时虚弱得快不行了,却总能一咬牙,等待胜利。他遇到困难总是冷静下来动动脑子,可以说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头。 believe himself.Sometimes he was so weak, but he could always grit his teeth and wait for victory.When he encountered difficulties, he always calmed down and moved his mind. It can be said that he was a unique old man.

没尝试又怎么能知道自己不行呢?勇敢走向失败,我觉得不管赢没赢,都是胜利。对前方的未知不惧怕,反而微笑面对,坚持不懈,你就是一个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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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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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女》中最为感人的地方是阿尔芒和玛格丽特之间的爱情,这爱情纯净如水、纯洁如雪,虽然发生在一个whore身上,但它同任何伟大的爱情一样值得人讴歌、赞美。玛格丽特在身体上是whore,在精神上是贞女,她比其他人更高贵、更高尚、更纯洁。正因为如此,她才为爱情宁愿改变自己,也为他人宁愿牺牲自己的爱情。玛格丽特真正明了爱情的真谛,那就是,牺牲、牺牲、再牺牲。

《茶花女》中最为悲惨的地方就是玛格丽特的惨死。她在贫病交加中死去,没有关怀,没有安慰,也没有金钱,只有一个孤单无力的女友,她孤零零的走了,心中虽然有阿尔芒,但阿尔芒不在眼前。

书中最让人厌恶的是玛格丽特的陪伴,那个靠玛格丽特吃饭的女人,玛格丽特辉煌时她如影随形,玛格丽特贫困潦倒时她无影无踪,而且在玛格丽特死后还编派谎言,坑阿尔芒的钱。这个人是资本主义社会naked裸金钱关系的表现,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也会找到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绝不会绝迹。

另外,本书中对阿尔芒感情细节上的一些描写也十分成功,一个陷入爱情中的男人的种种细腻感受使我们如同身受。阿尔芒是个纯洁的人,感情上也圣洁,但他不成熟,不懂得保护自己所爱的女人。事情发生后一味嫉妒,不择手段的报复,虽可理解,但过于偏狭。如果阿尔芒是另一种人,懂得成熟的处理问题,也许事情的结局不是这样。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写的非常高尚,虽然写whore,但写得非常干净,也非常高尚,也许这就是世界名著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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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白鹿原大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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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我见证了这样一个传奇!

我总是看不清他们的脸,却感受着每个人的气息和脾气。

我不愿意接受任何电影和电视剧的刻画,因为只有样貌模糊的他们是属于我的,属于我看到的白鹿原

我对它把人性善恶暴露得淋漓尽致。和把言语表达地如此露骨感到惊叹。

我像是亲临现场看着一代代人的兴衰存亡,看着一个时代的变化万千。

我原谅他们的丑恶,却终究还是被美好的事物所吸引,白灵的革命爱情、兆海的誓言、白嘉轩的睿智、朱先生的未卜先知、黑娃的仗义、鹿三的忠诚,我会因为描述他们的一句话鼻子一酸,并总是自私地觉得那份美好也有我的一份。

跌宕有致的情节一次次带领我进入下一个场景,每颗麦粒,每个碗筷,每张桌椅似乎都在我眼前,我聆听并庆幸着,庆幸着我在,在见证一个传奇。

我想快点知晓每个人的结局却舍不得跳过一字一句,因为相比于结局我更在乎他们经历了什么,我像期待我的下一刻一样期待他们的下一秒,意犹未尽而不肯离去。

就在几天前我还在想,我为什么要花时间读小说?它可以让我学到些什么?不过是一些人物演了一场不曾发生的戏。但现在却惊奇的发现,人性、精神、处事态度、人生道理在一举一动中由每个人教授给我,就像我大一时读完《飘》后被Scarlett的勇敢震撼一样,一种超乎存在的精神直击心灵并影响着我的一举一动。

因而,我愿意相信他们存在过,相信故事发生过,就像相信爱情一样得坚定。

其实我反反复复想要走近它,但每次都停留前几章,而且没有勇气读下去,因为在我看来它实在太长而且人物太多,我怕会忘记和混淆。而今读完,却发现每个人我都记得,并记忆深刻。若问我是否要再读一遍,我会说不想,实情是不敢,因为怕半途而废辜负我的他们。

知道自己读的书太少,经常看不出一本书的好坏,说不出什么有深度的书评,更谈不上有什么文学素养,甚至对自己说的话是否有逻辑也一无所知,却想要单纯的把现在的感受记下来,顺便看看今后会不会觉得自己有一丝丝无知和矫情,但不管怎样,我终究是从里面获得了些什么并因此感到无比欢喜,至于是什么,便道不清说不明了。

致敬作者,致敬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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