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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大全【热门20篇】

《放学后》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早期创作的推理小说,是他的成名作。下面请看开学吧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小说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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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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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愉快的假期中,我怀着如饥似渴的心情,读了现代著名女作家萧红的《呼兰河传》。这本书不是一部长篇小说,而是萧红对自己童年的一个完整回忆。

内容由三大部分组成:有诗歌篇《最是深情片语诗》,有散文篇《回头不知身何处》,有小说篇《梦里依旧是家山》。内容非常丰富,令人难以忘怀。虽然有些内容比较深奥,我似懂非懂,可我依然喜欢阅读。

萧红的诗文优美,令人动容。当我读到诗句:“绿色的海洋,蓝色的海洋,我羡慕你的伟大,我又怕你的惊险”的时候,我深有感触,不由地想起了海南的水,也是那么湛蓝,那么碧绿,它以宽阔的胸怀包容着千千万万的生命,可有时也会生气,波涛汹涌巨浪翻滚……我还记得有一年,我和亲人去上坟,当我来到爷爷的墓前,我不由想起作家萧红的《拜墓诗》:“跟着别人的脚迹,我走进了墓地,又跟着别人的脚迹,来到了你的墓边……”作家的诗真是让我浮想联翩,刻骨铭心。

当然,萧红的散文和小说更是充满语言魅力,久久回荡在我的心中。

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虽然说不出太多的感受,但我记住了萧红是这么说的:人生除了冰冷和憎恶以外,还有温暖和爱,所以我应该向着“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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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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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寒假里我读了好多书,例如《窗边的小豆豆》《十万个为什么》《80天环游地球》《万尔德童话》等。

我个人比较喜欢看《凡尔纳科幻故事之神秘岛》这本书是儒勒。凡尔纳写的,在19世纪享誉世界的科幻小说家,她也被称为是“科学时代的预言家”。《神秘岛》描绘了一个奇异多姿的科幻故事,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愤怒的南方军队囚禁了北方军队做俘虏,把他们困在一小城里。五个北方人乘坐热气球一起逃亡。五个人以为从此就获得了自由,却没想到中途遇到了猛烈的暴风雨,尽管他们扔掉了所有的身外之物,但还是被猛烈的暴风雨吹到了一个荒岛上,他们开始了勇敢的生活。

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一直保持乐观的心态,顽强的同命运做斗争,一直没有放弃过对幸福的向往跟追求。这些顽强的人用自己的双手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他们自己制造了陶器。玻璃。电报机它们的诞生是几个人血汗的结晶,荒岛成为了一个富饶之地。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困难与绝望之前,要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敢学会面对困难,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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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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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刚上五年级的时候,读了《西游记》。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从西天取得真经归来的故事。书中的故事和情节让我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孙悟空为了保护师傅,在一次次的劫难面前,勇敢机智。悟空这种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也很值得我学习。这让我想到自己曾经经历的一件事。那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班里的女生都喜欢跳大绳,她们把两根绳子系在一起当大绳,我因为被大绳勒到过脖子,所以,班里就我自己不敢跳大绳。这一天,老师说要跳大绳,我心里忐忑不安,不一会儿,就轮到我了,当时我的心里像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手心里面都是汗。旁边的女同学看出我的紧张,鼓励我说:“没事,不用怕,很简单的。”我心里好像有两个小人在打架,跳吧,我真不敢,怕自己再一次被勒到;不跳吧,又显得自己太懦弱。

不行,想到悟空在取经的路上遇到那么多妖魔鬼怪还是勇敢斗争,自己这么一点点困难就放弃么?我鼓起勇气,咬紧牙关,开始加速奔跑,勇敢的往前一跳……呀!太不可思议了,我竟然突破自己,跳了过来!我终于战胜了自己,战胜了胆小和懦弱。班长跑过来笑着说;“你可真厉害呀!”她也为我竖起大拇指。

是啊,这本书是我的好朋友,它教会了我要勇敢去面对自己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我爱书,更爱《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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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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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鱼.有一次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回到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碰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用心、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天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最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我的贡献.鲁迅先生以前说过:“伟大的胸怀,就应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我的不幸.”是啊!当我们碰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我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能够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碰到困难时,你必须不要被挫折压倒啊!

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通向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主席以前说过:“失败是成功之母.”曾任美国总统的林肯一生遭到无数次失败和打击.然而,他英勇卓绝.他从失业后,他经过了13次竞选,然而有12次的竞选是失败的.他在最后一次,也就是时候林肯最后当选为美国总统,他最后成功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他的努力最后得到了回报.

我们碰到挫折时,就应要勇敢应对,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我们有了这种奋不顾身、不怕困难的勇气,就有了征服困难的精神力量.正如歌德所说的:“你若失去了金钱—你只失去了一点儿;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失掉了许多;你若失去了勇气—你就把一切都失去了.”

此刻我们努力起来,让老人、让他们永不言弃的精神感动并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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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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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一个我深深佩服的女人!

简爱从小就住在舅妈里德太太家中,自从舅舅去世之后,简爱在这个家中的地位就一落千丈,表哥表姐无视她的存在,舅妈对她更是严厉苛刻,在这样的环境下,她一天天变的沉默,她常常躲在角落里读书,就是这样也不能幸免她们的责难,有一天,因为她又躲着看书,表哥打了她,从而激发了她的反抗意识。

读到这里,我为简爱的多戕命运悲哀,为里德太太的偏心愤愤不平,为表兄妹之间敌视难过,带着这样复杂的心情,我继续往下读。里德太太不想她继续呆在家里,于是把她送到了劳渥德学校,在那里,简爱有了自己真正的朋友,可是就在她刚刚对生活充满感恩充满憧憬时,学校创办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的侮辱再一次把她打入深渊。她没有屈服,顽强的挣扎着生存下来。

海伦彭斯的出现使简爱重新获得了新生,她象简生命中的一盏灯,照亮了简爱漫长的人生。可惜,海伦却因为肺病过早地离开了人间,在那个温馨的夜晚,简失去了唯一的朋友,但她仍以顽强的精神活了下来。

为生活计,简来到一个庄园做家教,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一见钟情,但是庄园内神秘古怪的生活总让她有很不踏实的感觉,最后,她在一个阁楼发现一个被囚禁的疯女人,而这个疯女人竟然是罗切斯特的妻子。简带着破碎的心离开庄园回到舅妈里德太太处,在生命弥留之际,里德太太虔诚地忏悔打动了善良的简,她原谅了舅妈曾经对她的不公。

让她意外的是收留她的里弗斯先生竟是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与亲人短暂相聚后,她继承了一笔不少地遗产,利用这笔遗产,简终于过上了稳定的生活。

当她无意中得知罗切斯特的悲惨境况时,她毫不犹豫地找到他,虽然罗切斯特已双目失明,但她毫无嫌弃,用她的温柔感化他冰凉的心,他们过着和谐的生活。

读完后,简悲惨又幸运的一生使我流下了泪,她虽遭遇那么多不公,但她从不抱怨,以她的善良和宽容存于世,最后终于有了良好的结局。

合上书,我虔诚地祝福简!她的磨难早已过去,祝福她此后幸福长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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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生活就如小说随笔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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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喜欢读小说,爱欣赏里面人物坎坷曲折的人生经历,今天突然发现:生活里的每个人就是一部小说的主人公。

周六办公室一个老同事结婚,大家都去喝喜酒,感慨万千,这个婚礼可不是年轻人的婚礼!

这位同事今年61岁,刚刚办理了退休手续,他的经历是我们这一代人不曾经历过的。

正当浪漫的年龄,他去下乡插队,整整10年。有些人就在当地农村择偶结婚了,可他倔,坚决不肯在那里扎根。

知青回城时他早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经人介绍,与一位新疆女子结了婚,生下女儿的时候将近不惑之年了。

没想到这个婚姻很短暂,孩子6个月的时候,他坚决选择了离婚。

一个中年男子,独自带着女儿,那种艰辛,无法言说

女儿长大了,大学毕业工作了,同事们担心,退休后的他太孤单了,且有心脏病,无人相伴怎么办呢?

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位女教师介绍了现在的女子与他结识,没想到对方很欣赏他,两人相处愉快。

现在的女子比他小了16岁

酒桌上口无遮拦,一个中年数学男老师用十分专业的语言幽默了一下:照这样计算,我可以找个28岁的小老婆呢!一个刚毕业没几年的男老师紧接着说:照这样计算,我可以找个一年级的小小女生啦......

众人笑倒......

[生活就如小说随笔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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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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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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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人生初记小说鉴赏

全文共 2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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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奇怪,有时候身边发生的那些看起来似乎很不起眼的小事情,却足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自从那次经历发生以后,我一直更加坚信这一点。今后还必将会影响着我的一生。

临近毕业那会,同学们议论最多的话题,自然是如何跨过即将面临的人生第一道关口:应聘。一种即对未来充满了憧憬、自信,却又为未来忐忑不安的复杂情绪在脑子里终日挥之不去。

K君提议,南方H省新近开发不久,正值百业待兴,听说那里用人的势头正劲,不如结伴前去试试。为了抢先赶在这一拨招聘大潮的前面到达,于是我们四个死党约好在第二天上午就赶早乘火车南下。

候车室里人声吵杂,由于火车晚点,离检票时间还有不到一个半小时。我拿起一张w君刚才买回的一叠报纸,坐在椅子上漫不经心地翻看着,心里却总是好像有一件没有完成的事情要做。

忽然在一浪接着一浪此起彼伏的吵杂声中,我仿佛听到一个极其微小的声音在喊我的小名。这声音是那样的熟悉。

我侧耳倾听,这声音多么像是母亲在不远处轻轻地呼唤着我。当我站起身来向四下里张望,企图寻找这喊声的来源时,这声音却中断了。我心里暗自好笑,母亲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呢?于是我坐下来继续翻看着手里的报纸。

可是这呼喊着我小名的声音却又再次在我耳朵边响起。如此重复了三次,忽然有一种令我十分不安的预感,开始莫名其妙地撞击着我的心头。

原本我是计划在离开学校后先回趟乡下的老家看望一下母亲。母亲的心脏一直有毛病,前些时候在信中还说起准备去县城医院看病的事。因此,母亲的身体状况一直是我的一个心病,经常牵挂着放心不下。这次因为是与同学们约好为了赶时间,才放弃了原先的打算。

此刻,难道真的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我不敢再往下想。于是不顾同学们的极力劝阻,便毅然疾步奔到退票窗口退了火车票,径直踏上了回家的路。

跨进家门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凌晨二点。母亲看到风尘仆仆地赶回家来的我,此刻就站在她自己面前的时候,有点儿不敢相信会是真的。我心急火燎地询问母亲的身体咋样,母亲说,这几天天气冷热变化大,心里总是憋闷得很,就止不住地格外想念儿子。心里边想着想着,就在嘴里不停地唤着我的名字。没想到儿子真的就被喊回家来了。

“天下竟有这样的事情?”母亲听完我的叙述,止不住那么地高兴。

“赶了两三天的路,还饿着肚子呢吧?娘给你做饭去。”

我说;“娘,你不舒服就别再累着了。我不饿。”

母亲说:“见到自己的儿子回家了,娘有啥病也都全好了。”

为了不让母亲难过,在母亲的再三挽留下,我在家里住了三天,陪伴母亲到县城医院看了医生,然后便匆匆赶往H省。当我到达S市时,已经是十多天之后了。

虽然我立即马不停蹄地全身心地投入角色,但是我还是终于发现一个残酷的现实就摆在我面前: 这一批招聘工作已经在两天前就全部结束了。

虽然有些遗憾,但是我并不感觉后悔,在陪伴母亲的三天时间里,我给母亲带去的快乐,让我感到它的价值是世界上任何东西也无可替代的。

抱着再努力一把的心理,当天下午我按照当天报纸上刊载的一条招聘信息来到一家公司,准备碰碰运气。

“对不起,我们公司的招聘工作刚刚已经结束。”

一位很绅士模样的中年男子,一边低头收拾着办公桌上的文件,一边站起身来正准备离开。见到我推开门进来,便抬起头来十分有礼貌地对我说。

“哦,很抱歉。是我来晚了。”

“你真的不太巧。看见刚才离开这里的那位年轻人了吗?他已经被我们初步内定为录用对象了。”

想起刚才与我擦肩而过的那位年轻人,当我们交换眼神的时候,他向我瞟过来的那个颇有点儿自信的眼神,我明白自己再一次被时间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我恭恭敬敬的向面前这位令人肃然起敬的长者深深地弯腰鞠了一躬,准备告辞离开这里。

但当我低头向下的时候,瞥见在我脚下的正前方有一枚回形针遗落在地面上,被从西边窗户外照进来的阳光照射下,回闪着极其微弱的反光。

于是我轻轻地蹲下去,将它捡拾起来,并将它重新放回到面前的办公桌上一只很精致的文具盒里,然后返身向门口走去。

当我拉开房门,一只脚即将跨出房门的时候,被身后传来的那个充满温和且磁力十足的声音叫住了。

“等一下年轻人,你能够告诉我,是什么原因你到今天还没有能够成功应聘的吗?”

接下来我便用极其简练的语言把我今天才赶到S市的原因向对方做了介绍。

对方一直十分认真地盯住我的眼睛听完我的叙述,我可以看得出在他的眼神里,悄悄地闪现过一丝表示赞许的态度。接下来他又仔仔细细地翻阅了我呈递上去的履历和文件资料。

“说实话,我很欣赏你做为一个儿女对待老人的孝顺,对你的个人情况也十分满意。但是,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刚才我们已经初步内定与你之前的那位年轻人签约。现在,我们改变一下原先的计划,决定对你们两个人同时采取试用期考核,重点考察一下你们各自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然后再从你们两个人中间做最后一次选择。”

第二天,我和我的竞争者一起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来到公司的营销部,部长告诉我们,今天准备带我们一起乘车前往一家业务单位谈判一项合同的签订。

临行前,部长分别给了我们每人五角钱,并再三嘱咐我们,等会在乘公交车的时候,每人各自购买自己的车票,然后回来凭车票报销。

正是赶在上早班的高峰期,公交车上摩肩接踵拥挤不堪。两节车厢里仅有的一位售票员小姑娘举着手中的票盒动作麻利地在乘客之间穿行,鬓角上点缀着几粒不易觉察的细微汗珠。

当小姑娘靠近我的时候,我向她递上了部长临行前给我的五角钱并且报了前面要去的站名。售票员麻利地递给我一张四角五分的车票。便匆匆转身往旁边去了。

可能是缺少零币的原因吧,等会儿再说吧。我心里这样想着,反正离我们要去的地方还需要不少的路程。

“同志,你忘记给我找回零钱了。”这是我同伴的声音传过来,虽然声音不大,但在人声吵杂的车厢里面还是显得足够清晰的。

售票员姑娘没有回答,继续在一边熟练地收钱、一边将车票递给乘客,并没有准备给他找回零钱的意思。

“同志,你忘记给我找钱了!”只见我的同伴再次使用比先前更加肯定的语气,不容置疑地向售票员姑娘提醒。

整个车厢内顿时出现了一刹那的静音,几乎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全都投向了我的这位同伴,接下来便是一片表示极其不屑的嘁嘁喳喳议论声。

看见我一副迟疑不解的表情,身边的一位阿姨小声告诉我,本地人平日里乘车时,大多由于怕麻烦的缘故,五分钱以下的零钱从来都是不要求找回的。久而久之,在当地乘坐公交车便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

耳朵里听着车厢内四处嘁嘁喳喳的非议声,眼睛里看着那位同伴遭遇到售票员和公交车上不少乘客向他投来鄙视不堪的白眼,我暗地里庆幸自己的稳重,幸亏刚才没有急着张口,像我的这位同伴那样向售票员提出找回五分钱的要求。

眼前发生的这一幕,让我心中产生一种感觉,今天开局那位同伴就在这种境况下丢失面子,尤其是在这位能够决定我们未来前途和命运的新领导人面前,会让人家对他产生怎样的印象啊。

我心里这样想着,还颇有点儿幸灾乐祸地念头:这回你这个“老抠”可注定要被我击败。

事情的最后结局恰恰与我当时的判断和自己的一厢情愿完全相反。回来后的第二天上午,公司的人事部门正式地通知我们,最终被公司录用的人并不是我,而是那位做事情一丝不苟,有敢于直面对手的勇气,并且将公司的每一分钱都“斤斤计较”的竞聘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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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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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我该反省,我做了什么?很少有时间看书,很忙,无厘头,不过还是要分享这本书。王小波的文字并不是那么容易看懂的,他的性格也很独特,大概就是某个老师说的他是个有个性的人!

看到了一个新名词——“行货感”,这是我们会有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有这种感觉,能说明的就是:人家那你干了什么或对你有什么任何一种评价,都无须向你解释或征得你的同意。王小波给出的解释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不是王;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又不是王。”王小波给出这个名词是为了引申到中国的文化现状,那我想,大的文化方面先不说,就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就很能说明这样的现象。

高校中非常普遍,借用某个老师说的一句话说,“高校的学生干部是社会最大的腐败的毒瘤。”这句话我认为,大部分我是赞同的,具体为何,我也就不一一道明了,相信能明白的人就自然会明白,不能明白的说了怕是要举报我了。这种事在中国古代就存在,到如今也没有什么变化,不知是“奴性”还是什么因素。

说到“奴性”,王小波也没有直接道破,而是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有双性恋的性虐待倾向的洋鬼子见到中国男人唯唯诺诺,妇女裹足,中国人给人跪地磕头等事时倍感兴奋的故事。看了这一篇章,我确实有被恶心到,但是事实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像现在,这样的人,我们的身边不多吗?别说身边的人了,我们自己本身也是这样的吧!当然可以说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但同时,我们确实也不能否认这个事实的存在。

关于真实,王小波如是说,在“真实”这个论域里,假如你让我说话,假如是,我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绝不乱说,《圣经》上就是这么说的:再多说一句,就是出于那伪善者。自我反省一下,毫不避讳的说,我就是个伪善者,这点我做的很差。

就比如说,今天有很多要我做的事(这个时候又能看出我的“行货感”了),我累的睡着了,醒来被消息轰炸,我一一回复,还加上了自己解释的理由。很可能,别人不需要我的理由,可我却说了我自以为要说的很多。这点,我该多加注意,别人问起缘由我就说,不问就不说。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我想提到的,“中国的人文知识分子”,有种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总觉得自己该搞出些给老百姓当信仰的东西。这大概可以理解为强迫性的一种方式,只是被现在的文人们美化了说法,不过确实也不是可以称得上是思想自由的方式,文人不是也该打脸了!按照中国的知识分子的中古遗风来说,知识分子就算得上是有些过分了。

很多自以为优秀的文人(包括大学生)都不自觉有种感觉,比如说,人家不知道鲁迅、郭沫若了,就把这些人归为无知一类。但是,为什么一定要知道鲁迅、郭沫若呢?而且,知道这些人,但是也仅仅只是知道,又有什么样的用处吗?知识分子自命不凡,喜欢踩着弱势上去。这大概也是自以为是,只知道用自己的标准评判别人的知识分子形象。这一点,我也同样需要反省。

说了这么多,但也只是《沉默的大多数》中的一小部分。以前,我也没觉得自己是这么恶劣。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更该关注的就是“人性”。这本书,我建议每一个文人、知识分子都好好看看,吃一吃里面的见解,反省反省,自己是不是条条中招。我想,多少是有些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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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动物小说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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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小动物情有独钟,见到小巧的动物总是非常喜欢,因此,我家的小金鱼可是倍受我的青睐。

我家的金鱼有三条,两条大一点的,还有一条小不点。大的是一条黑的和一条红的。它们在一起,很像一家字。那条黑金鱼,背上是黑的,肚皮却是橙色的,游起来似闪电一般,看上去就像一位披着斗篷的将军。红金鱼全身通红,尾巴尖上有点黑色,大大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很像一位漂亮的公主。至于那条小的,是橘红色的。尾巴和鳍的尖上是黑色的。眼圈和嘴巴也是黑色的。很像一只大熊猫。就是小了许多。

它们很能吃,爸爸把鱼虫干撒在水里,水面上全是鱼虫干,本以为它们能吃半天,可不一会儿,它们就把鱼虫干“消灭”了。它们吃起来很有意思,一张嘴,眨眼工夫就吞下去了。动作非常快,并且,吞下去的时候,身子也随着腮的张开往后一退,这可能是反冲吧。吃的时候,它们先看一看四周有没有人,没有才敢上来吃,要是有一点动静。它们就马上退回水第去了,还挺警惕呢!小金鱼吃饱了,瞧,那肚子被撑地更大了。嘴里还高兴地吐着泡泡。

小金鱼也很调皮,它们经常在一起打架,很不和睦的样子,可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和好如初了。这不,前几天,它们又打架了。大红鱼的尾巴被弄去了一大快,小不点的嘴巴也发了白,只有大黑鱼“身强力壮”,丝毫没有损伤。过了几分钟,它们又在一起跳起了“水中舞蹈”。它们可真是三个欢喜冤家。

我家的小金鱼真可爱,我喜欢它们,更要好好保护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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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浒传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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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朵花蕾,都期盼着和风与熙日;每一位英雄都渴望着明君与朝政。

才华横溢,表现杰出的英雄正如同缤纷灿烂,耀眼炫丽的美丽花蕾,永远都是聚光的焦点。我认为花朵不经过风沙雨雪的催折,绽放不出动人的芬芳与色泽;英雄未曾有过痛苦艰难的洗礼,展现不出特异的气度与风骨。

水浒中有一百零八位好汉,他们没有和风熙日的拂照,而是饱经风沙雨雪的侵凌!在水浒中他们演绎出惊心动魄的一场场传说。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鲁智深,他是一个彪形大汉,身高约莫六尺,腰围足有四尺,满脸的胡子,一看,便是一位无恶不作的坏蛋吧!听,远处,有人在耍棒,卖膏药,此人便是打虎将李忠!鲁智深与两位故人谈笑风生,但李忠却要卖膏药,只见鲁智深向观众说道:“全部都给我滚。”我看到了一个蛮不讲理的鲁智深。后来三人大吃大喝,忽然听见隔壁传来哭泣声。鲁智深赶紧冲过去,质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哭哭啼啼的!”从这句话中,我又看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他,鲁智深并不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只是未曾发现而已。我敬重他,敬重他雪中送炭的品质。

这一百零八位好汉如花蕾,绽放出灿烂;美丽的光芒;英雄在整个崛起、奋斗,开创的过程中所迸射出光彩,这才是令人赞叹的!

李逵,是一个天真朴实,粗鲁直率的人物,虽然不免有一些性格上的缺陷,如残暴嗜杀,粗俗蛮横。但元气淋漓,有英雄气概。鲁智深虽然粗豪,但其‘粗’与李逵不同,豪爽的性格是有深明大理的智慧。是个精细的人,做事往往谋定而动,看他故意挑三拣四,出尔反尔,的卖肉方式,激怒镇关西,好寻得动手借口,可以看出他与李逵的差异。

灿烂的花蕾,终有零落的是时候;英雄,如美丽的花蕾,也将归于损灭,这是英雄的宿命,更是《水浒传》这部史诗最动人心魄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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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动物小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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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辽阔的大草原上,住着一位农民。那位农民养了许多牲口,如鸡、羊、牛、马,还有一头小黑猪。它很自卑。因为其他的动物朋友总是嘲笑它,看不起它,除了一头老母牛。于是,小黑猪每天除了吃饭、排泄和在泥地里打滚,就只会一声接一声地哀号。

也难怪其他动物会奚落它,瞧它那副样子,真是丑不堪言:一双棕色的猪眼失去了生气,显得昏昏入睡;两个猪鼻孔吊挂着鼻涕,让人感觉十分恶心;一张巨大的嘴一直张着,不时地流着口水;两只呈三角形的耳朵里塞满了耳屎。它浑身是泥,泥巴散发出一阵阵恶臭,你要是走进它身旁,准会被它身上那股臭味熏晕。

一天早晨,小黑猪睁开它那小小的眼睛,走向石槽时,看见一头老母牛向它走来,就是那头没有嘲笑过它的老母牛。小黑猪见它走来,恐慌地说:“你想干什么?”

“我想和你交朋友。”老母牛充满慈爱地说。

这话险些没让小黑猪高兴死。小黑猪疑惑地问:“我没什么特长,你为什么要和我交朋友!”

“哪里,你有一个我们大伙儿都不会的本事呢!你会在泥地里打滚,而我们都不会。”

“你说的是真的吗?哈,我要在大伙儿面前好好表演表演!”

于是,老母牛召集了所有的动物朋友,让它们来观看小黑猪的表演。

小黑猪跳进泥地里,给大家表演泥地打滚,还把水吸进鼻子里,向天空喷去。

大家都鼓起了掌。 小黑猪高兴极了,它的目光炯炯有神,耳屎和鼻涕也被洗掉了。

农民走过来,要给小黑猪洗澡。

洗好了澡,农民又抱了抱它。小黑猪心里乐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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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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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对鲁滨逊十分敬佩,他的离奇遭遇让我为之一振,并立下目标——做一个有毅力有勇气的人。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英国人鲁滨逊,在不听父母的劝阻下,去海外历险,不幸的是他被困于孤岛上,生存十分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生活,在这个孤岛上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救出了一个即将被野人吃掉的俘虏“星期五”。在这个孤岛上,鲁滨逊整整生活了28年,成为岛主,并回归祖国。

28年!这个数字多么的触目惊心呀!这可是一个奇迹呀!鲁宾逊是怎么做到的?鲁滨逊艺人们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勇敢的向各种困难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这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在困难与挫折面前,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会出现奇迹。

想想自己,我有毅力有勇气吗?记得小时候,我学骑两轮自行车,坐在车座上,想学着爸爸那样轻松自如的骑车样子——只脚先放在脚踏板上,另一只脚撑着地,先让车子往前跑,在这一段时间,撑着地的这只脚马上放在脚踏板上,可是我脚还没放上去呢就摔倒了地上,我爬起来,心想;我一定要学会。就这样我在没人扶着我的情况下,先推着车走,学会扶好把,再坐在车座上一只脚蹬着脚踏板,另一只脚撑着地,滑着走,再慢慢的双脚骑,如果感到不平衡了便马上停下,脚撑地,不过这样还是会摔跤,凡事慢慢来,我不停地练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也能像爸爸妈妈那样轻松自如的骑着车。现在,我会说,是的,我有毅力,我有勇气!练骑车总是会摔跤,但我不怕,摔倒了再站起来,接着练。虽然我的毅力和勇气没有达到点,但我却知道毅力和勇气的重要性。

毅力,就是坚定持久毫不动摇的意志。

勇气,就是敢作敢为毫不畏惧的气魄。

周兴铭说过,意志和毅力是靠练出来的。我想我也要去磨练自己才可以做一个有毅力有勇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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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特点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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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文学体裁四分法中的一大样式。它是通过塑造人物、叙述故事、描写环境来反映生活、表达思想的一种文学体裁。

小说

大体上讲小说的语言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叙述为特色,另一类以描写为特色。这两类并没有伯仲之分。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追求整篇作品的味道,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追求形象的鲜明性。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可以叫情节小说,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叫细节小说。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读起来舒畅,它以语感为先导,吸引读者进入它的艺术世界,这种语感贯穿于作品的始终,处处可以感到这种语感的存在,它往往给读者的第一感觉就是好读、畅快。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它往往以一个接着一个的细节抓读者,它给读者的感觉就是形象,就是一个又一个鲜明具体的细节,作品就是以细节与细节的内在联系,吸引读者不断地看下去,这里不说读下去;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可以说读下去,不说看下去。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它的语言可能很简练,如果读的话可能有点涩,但描写的细节很抓人,不得不看下去,它就像看画面艺术一样,只是画面,只是形象,这画面、这形象很吸引人。如《红楼梦》就是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三国演义》则是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

小说的语言和散文的语言,虽然都是散文化的语言,但它们是不同的。小说是客观性的语言,作者有什么思想感情,作者并不站出来说,而是让人物、让情节代作者说;而散文则是主观性的语言,作者不站出来说,还不行,作者可以直抒胸意。

当然,不能这么绝对化,但大体上确实是这样。有些激情澎湃的小说,作者近乎站出来说话了,因为作品的激情是那么得强,使得情感和态度已明明白白的表露了。就像一个人脸上的表情,什么都透出来,就缺开口了。但是,这还是客观性的语言,因为作者并没有说出口。

总结:与其他文学样式相比,小说的容量较大,它可以细致地展现人物性格和人物命运,可以表现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同时还可以描述人物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小说的优势是可以提供整体的、广阔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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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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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阅读了前苏联经典文学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英雄尼·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自传体小说,作者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战斗经历做素材,以顽强的意志,历时三年完成了这部作品。书中描写了在艰苦的战争岁月中年轻人是如何锻炼自己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坚持信仰,身残志坚,最终使自己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

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这部作品,其实它给我们好多励志的启示。我们每个人生活的环境是不同的,但奋斗的脚步都是在克服困难、努力前进的。保尔·柯察金的童年时代充满了乌云,他的母亲在一个税务官家里做厨娘,家里生活条件非常不好,周围很多人都瞧不起他,包括《圣经》课的瓦西里神甫,他是个乌克兰社会革命党党徒。不过保尔也有几个知心朋友,比如,谢辽莎·勃鲁扎克。

保尔是在暴风雨中诞生的一位贫民英雄。他从乌克兰小镇舍佩托夫卡走来,带着满身的伤痕,冒着枪林弹雨,迎着博雅尔卡的凛冽寒风,忍受着病痛的百般折磨,几度与死神擦肩而过。但保尔每次都是顽强地挣脱了死神的怀抱,一步步地向前走。

保尔的精神力量体现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这一格言,这是对信仰的追求。这种精神构成了他人生路程的亮点。病魔残酷地折磨着保尔,但他一刻也没有想要放弃生命,没有放弃奋斗,他不愿意从他信仰的事业中掉队。

小说刚开始连载发表时,有人建议把书名改成《保尔·柯察金》,可是作者尼·奥斯特洛夫斯基坚决不同意改换书名。他说:“钢铁是在烈火与骤冷中锻炼而成的。只有这样它才能变得坚硬,才能什么都不惧怕。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这样的斗争中,在艰苦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面前绝不颓废。”这句话即使在今天也会给我们这些青少年以深深的启迪。我们在每天的生活和学习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学习中遇到困难时,我们是否想到了退缩?天气变化时我们经常会身感不适,这些小病痛是否会击垮我们的意志?做体育测试时常考验我们的身体承受力,我们是否想到了放弃?每天无休止的重复做功课是否会让我们厌倦?身体和精神的挑战随时会出现,我们要如何面对?这就需要向保尔学习,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惧怕困难,勇于接受挑战,努力奋斗,才不会虚度年华,在未来的日子里才不会后悔。我要为我的理想奋斗!

通过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知道了只有艰苦锻炼,最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只有百炼才能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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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罪小说解冰结局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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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余罪》中大家最关注的还是张一山饰演的余罪,那么《余罪》解冰的结局是什么?解冰最后和安嘉璐在一起了吗?

解冰结局剧透

根据小说看,后面余罪和林警官的接触越来越多于初恋安安,终于最后和林警官结婚了,而且身边还不乏几个红颜知己的陪伴,栗雅芳,肖梦琪,楚慧婕。而对于安安来说她追求感情上的洁癖,所以对她比较一心一意的解冰则是更好的选择,而且与解冰的恋情也持续了好几年,虽然一直留给了余罪机会,但是两人最后还是结婚了。

这位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解冰,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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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校园励志短篇小说

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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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生总是单手插兜,站在教室的窗边时,金灿灿的阳光总会洒满脸庞,偶尔耸耸肩,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表情。

像所有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一样,在看见他的一刹那,她便不由自主地心动了。

后来她打听到,他喜欢收藏邮票,于是买了好多,各种样式的都有,常常放在手中仔细地摩挲,幻想着有一天这枚自己接触过的邮票能被他触碰。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她迟迟没敢送出去,站在他身边已经是一种奢侈了,她不敢追寻更多。当月考成绩出来的时候,他的名字出现在全校前几名的位置——她觉得自己离他又远了一大截。

于是她开始拼命地学,正如所有青春里的痴情人一样,在室友呼吸均匀的时候,自己却猫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如同小偷一般地做令人头昏脑涨的物理题。学累了,就想一想他。困了,就骂自己。委屈了,就自己一个人抽泣一会儿。

那一天她学到了凌晨,总觉得他在叫自己的名字,虽然知道是幻觉,却还是蹑手蹑脚地起来,看着窗外发呆,看着太阳慢慢出来,她第一次知道等待的滋味多么煎熬,就像耗尽了整个生命。

她也开始研究邮票,其实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邮票有那么深厚的历史,竟然有那么多讲究,脸贴着屏幕不敢有一丝怠慢,这就是他喜欢的东西啊。久而久之,室友都开始避开她,因为她睡得越来越晚,越来越孤僻,不是捧着物理题就是盯着手机屏幕,要么就是在班级里偷偷摸摸而又害羞地用眼神追逐某一个人。前两样室友不一定能看明白,但是最后一种举动,是人都看得出来,是因为那个帅哥。

某一日,她正要上厕所,在操场上走着,却突然被人拖进厕所与墙壁之间的夹角里。面前站着学校的女老大,她一把拽起她的辫子,然后暴怒地甩到地上:“你什么意思?”

“我……怎么了?”她被无来由的质问吓了一跳,眼泪马上奔涌而出。

“你怎么了?你整天盯着他看,你什么意思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儿小心思,你课桌里有他最喜欢的邮票!是不是他给的?”她摇着头说不是,却印证了她喜欢他,于是对面的人抡起一拳便开始打。

她蜷在角落里,是那么无助,只能任凭身上的疼痛蔓延到心里。最后自己鼻青脸肿地回到宿舍,也没有人敢关心,因为关心她就是和那个女生过不去。她一头栽倒在小床上,痛哭起来。

从那以后,她没有停止喜欢他,只是比以往更加谨慎了。那些邮票被那个女老大给扔了,不过自己可以再买——即使她不会送出去。

自己就是那么卑微,连送出邮票的勇气都没有,毕竟他那么完美啊。他几乎不用努力就可以为班级争光,可是自己即使废寝忘食地学,也只能保持班级中游的成绩;他笑起来永远那么好看,可是自己的脸上布满雀斑;他举手投足都那么酷,可是自己笨拙得像一个傻子;他永远是班级里的焦点,可是自己那么默默无闻。

直到毕业,她也没有把邮票送出去,剩下的只是一场又一场盛大的臆想而已。床下慢慢积攒了四大盒邮票,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只是有的时候,活累了,便会拿出来看一看,好像那个少年还在自己身边。

那些年华,无论是什么样子,无论有多少瑕疵与遗憾,都会被人铭记。因为在那个年纪遇见令自己心动的人,并且竭尽全力地、默默地爱过了,便是一个普通人的最美的经历。

而她面对转瞬即逝的岁月,只能叹一口气:对不起,青春,我曾那么怯弱而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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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搜读小说阅读器V2.0.9.2介绍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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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小说读后感作文模板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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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夕拾》,读《朝花夕拾》有感700字。《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了作者回忆少年时代,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我喜欢在有空时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使我整个放松了下来,将现在的一切烦恼抛之脑后,沉浸与其中。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小错误而举手指出,否则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一连几个错别字或小毛病,我除了查字典,翻资料外,就不会有其他动作。

小时候,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并得到父母、老师的表扬;而如今的我,看到地上有一枚硬币,看一眼就过去,对它置之不理。

小时侯,我会因为晚上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感到恐惧因此大吵大闹,现在,晚上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在一片漆黑中,没有恐惧,只是想一些琐事。

在这漫长的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无声地逝去,唯有那记录着你的所得所失的足迹永远会驻留在记忆中,让人难以忘怀。我真希望不要失去童年的那种快乐,天真……

童年就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时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那是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心灵依慰,但随后你就能品出这茶的醇美、香甜,让人回味无穷,你在成长道路中学到、懂得了许多。

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哭笑不得,但更多的还是欢愉与喜悦。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翻翻这本“日记”你会发现:自己得到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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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快乐的事小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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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件快乐的事。其中,使我最快乐的一件事是--第一次种瓜。

有一天,我正在写作业。突然听见弟弟在喊:“咱们种的瓜长瓜了,不信你自己看看去。”我放下手中的笔,飞快的跑过去。一看,呵,好大的瓜呀!我和弟弟看着那篮球一样的瓜,高兴的连蹦带跳不亦乐乎。

由此,使我想到春天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阳光明媚,花儿、草儿再阳光下争先恐后的吮吸着阳光。花从中开的那些娇艳的小花都在阳光下争奇斗艳。我和几个小伙伴在一起商量在我家门前那块空地上种什么?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决定在那块空地上种瓜。

等到第二天早晨起来,我们高高兴兴的集合在这块长满野草的空地上,动起手来。首先我们拔草,草真难拔呀!它的跟深深的扎进了干硬的土里,废好大的劲才能拔起来 。我们坚持不懈的干,那些讨厌的草,终于被我们消灭了。然后挖坑,坑好难挖。里面都是些砖头片瓦。我们只好用手来挖,一不小心,瓦片还能划破手。我们废了就牛二虎之力才把坑挖好。接着是浇水。最后是放籽,籽是好放,可是籽的多少我们却不知道。我们有去问种过瓜的人,问清楚了之后,我们把籽放下,埋好。

接着是浇水,我们浇水时水总是流出来,好半天才弄好。

我们干的满头大汗,这活虽然累,但是我们想到丰收的果实,只觉得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一样开心,一样快乐。

随着时间的迁移,我们种的瓜发芽了,爬蔓了,开花了,结果了。在瓜发芽、开花、结果的日子里,我有空就来给它施肥、浇水、锄草。每来看它,都带着一个美好的愿望--早日看到丰收的果实,看到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来的果实。

慢慢的,慢慢的,瓜秧长大了,结瓜了,我盼望已久的愿望实现了。今天,我和弟弟抬着自己丰收的果实,心理特别高兴,特别快乐。

这就是我感到最快乐的一件事--第一次种瓜。现在想来要得到丰收的果实,必须付出艰难的劳动。学习也是一样,难道不是这样吗?

[快乐的事小说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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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球在脚下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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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惰是一种原罪,因此勤奋也是一种天分。 这是最值得期待的天分,因为别的天分都在上帝的掌控之中,只有勤奋,能够创造上帝都无法估计的奇迹。 只要球在脚下,我就不会放弃对足球的梦想,我坚信勤能补拙,我坚信天不负我,我坚信我能踢出最好的足球。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球在脚下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了,人要是有了毛病,真是怎么拦都拦不住的。”

看着眼前的赵亚宁,张元半晌才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这个家伙,为什么总是那么好兴致。

这个地方,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中国的克莱枫丹’的足球训练基地了。这个地方建成了十年了,自己当初一手促成的这个地方的建立的时候,怎么就没有发现,这些样式老旧的楼,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可以让赵亚宁到现在都流连忘返?

赵亚宁这个家伙,也真是够无聊的。踢完了世界杯,又跟着踢了一届亚洲杯之后,他也选择了退役。39岁才退役,这个家伙,把自己的名气都耗尽了,到了退役的时候,远离欧洲赛场3年的他,已经无法让小球迷们过多的关注了,而就算是老球迷们,也都是怀念了一下当初伴随着自己长大的偶像,没有太多的关注,他远远不如那些办事聪明,急流勇退的人退役的时候的排场。虽然说,他倒是也找来了不少的当年的老朋友踢了一场退役表演赛,但是他的那些老朋友们,一个个的都挺着男人的小肚腩了,看着这个老妖怪踢球的时候,除了骂街,他们什么也做不到了。

不过,这也是他自己的选择——对他来说,就算是有C罗他们那样的退役排场,可能真的不如多踢两年球更有趣。张元知道他的脾气,没有为此和他争论过。

但是退役了之后,怎么还是这个样子啊……都已经是教练了,穿上西服,站在场边指挥那些大牌不好么?当年好歹也是一代中场指挥官,被无数人期许的教练,可是退役之后,非得穿着运动装,在球场上和小屁孩们踢球,这真是……

该怎么说呢,该说是不懂得什么叫做建立名望呢,还是该说,这才叫做生活?

看着走到了自己的身边的赵亚宁,他也忍不住开口说话了。

“你说你现在这个样子,像话么?退役都快两年了,也不干点正经事,就是天天带着这么一帮小屁孩子在这里玩——有意思么?”

“这叫青训,你说有意思么?归根到底,足球不就是靠青训才撑起来的么?没有小孩子,哪来的大球星?”赵亚宁指指球场上,“这是咱们国家的国青……这届国青踢得都还成,比以前可好了太多了。就是还得练,后卫线上那么大的空挡都看不到,就是一味的傻跑可不行。咱们国家这两年,体质都上来了,球员们都能够踢好了球了,但是意识上,还得培养啊。指挥官这种位置,总不是时刻都有的,咱们还是得想着,如何提升整体的跑位意识才可以。别以为咱们已经够强了,现在,咱们还差得远呢。”

张元看看他,无奈的叹了口气。

“教他们踢球,随便找个人就可以了。用得着你天天在这里呆着么?一大堆的正经工作不做,在这里教小孩,有意思么?”

“你说的正经工作,不也就是足协那些活儿么?当技术总监,我干了啊,我给打了报告,完善青训体制了,他们根本没人听。我也给他们写了书,总结了毕生踢球的经验,都编成了册子了了。还让我怎么着?其他的我也不会了啊。”

鬼才需要你的那些报告。

张元翻翻白眼。他还记得,赵亚宁退役后,立即就开始着手准备写自传。而当时媒体还都挺兴奋,以为这个是本不错的故事——谁知道,这厮写的哪里是什么自传,根本就是他踢球二十年的足球战术演化史和技战术指南,那密密麻麻的战术板和大量的人体图形,让专业的人士看了都头疼,球迷买回家的,基本上没有一个能够读完了的。

这家伙根本不是写给球迷们看的故事,他写的是自己的回忆录。他的生活中,最为关心的,全都是那些东西,他写下来的,也就都是那些东西。

足协看他的身份高,给他个副主席的身份,亚足联那边,也得给他官衔供着。按理说,这样的人,做做形象大使多好,可是,他又不愿意去。张元知道他讨厌做官僚,给了他一个国家队技术总监的位置,而他在这个位置上写出来了大量的报告,继续让人哭笑不得。

谁需要他做实事啊!

“足协需要你做的,是个花瓶,代表中国足球形象的花瓶!不止足协,亚足联,国际足联,都是这个想法,大家都等着你学人家贝利一样,动弹一下,出去走动一下,四处宣传足球好去。还有,皇马,摩纳哥,利物浦聘请你做形象大使,你倒是好歹动动,四处转转。有人给钱,让你四处旅游,你竟然都不愿意去,你真够无聊的。”

“那些都不是正经差事。演讲啊,友谊赛啊,公开表演啊,我干不来。还是做教练好。”

“那就去当教练!你想当教练,我立即就能够给你联系上球队!你自己说去哪里执教?国内,法国,西班牙,英国,你自己说了算。当教练也算是个好事啊,阿隆索,古蒂,卡卡他们不都是当了教练了么?去呗,谁不让你去了!就算是当教练,也比在这里,教小孩子踢球强吧?”

“跑去和人勾心斗角当教练啊……过两年,等我踢不动了,不能够给他们做场边指导了,再去好了。”

赵亚宁指指草坪,看着草坪,张元也不再说话了,“还是放不下绿茵场,是吧?”

“是啊。怎么可能轻易放下?”赵亚宁叹了口气,“就算是现在踢不动了,我也有的时候,依然是喜欢看球的。足球早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了,能踢的动的时候,为什么不多踢两脚呢?”

说到这里,赵亚宁沉吟了一下子,“你还记得,我刚退役的那个时候,我在欧洲那边,把自己过去踢球的地方都走了一遍吗?有一次,我在米兰遇到了兹拉坦。当时我们两个人跑去喝酒,他说他自从退役之后,就再也不看球了,连想都不愿意想,更喜欢玩点空手道,干点别的。结果,到了第二天,米兰德比,我溜到圣西罗的看台上去看球,一眼就看到了他也躲在角落里面看球。他看到我的时候就哭了,哭的特别起劲。当时我们在看台上抱头痛哭,他指着赛场,说他特别想要能够再年轻一回,再踢几脚……”

“当时新闻报道了来着。两个傻瓜看着别人的球队踢球,都能够哭出来。”张元点了点头。

“我们哭,是因为我们爱足球。还记得12年吗?克里斯蒂亚诺因为欧洲杯的表现拿到了金球奖,当时多么开心?还有13年,梅西那年是多大了?26岁吧?才第一次捧起来金球奖,当时哭的稀里哗啦的。我们爱这项运动,我们希望自己能够得到承认,也希望自己能够为这项运动,做出来足够的贡献。”

张元没有吭声,这些他当然都还记得。金球奖改制初始的那段时间里面,赵亚宁连续三年得奖,都快把奖杯改了姓赵了。到了12年,欧冠丢了,再加上是欧洲杯,C罗终于抖起来一把,表现出sè了一回,获得了全体的认可,拿到了金球奖。那不是他第一次拿到金球奖,可是却依然是激动万分。张元印象里,那是他唯一一次主动拥抱赵亚宁,就在颁奖台上,抱住了赵亚宁,完全不顾形象,像是个孩子一样。

而12年过后,佛罗伦蒂诺为了玩大的,趁着巴萨财政危机,把C罗买到了皇马,可是这却给了梅西证明他独自带队的能力的机会,梅西趁着皇马动荡不安,为他自己赢得了金球奖——从17岁就被冠以天才之名,可是被打压了十年才走上了最高领奖台的他,当时也是高兴地泣不成声了。

他们是爱着这项运动的,他们愿意为这项运动付出一切,也乐于享受这项运动本身的乐趣。足球的乐趣,大于获胜,大于附加的那些东西,它本身,就是最为令人满意的游戏。

人总有会老去的一天,到了那个时候,胜败,功名,都是过眼云烟了。他们留下的,只是他们对足球的深沉的热爱和美好的记忆。这些东西,是他们一辈子抹不去的回忆。

“但是我真的觉得,你可以试着出来带带队伍的,老是一个人在这里执教,确实是没有多大的意思的。你的影响力,远比你自己的执教能力更重要,你走出去,能够让更多的人爱上足球的。”

“足球不缺乏喜爱的人,缺乏的只是努力的人。”赵亚宁摇摇头,“而且,我现在考虑的,也不是事业了,我已经40岁了,都退役了,何必再重头开始创业?我不缺钱,也不缺名气,我也不想再老是和人勾心斗角了。我现在要做的,就是享受一下生活,享受一下足球的乐趣而已。执教的事情,再说吧。”

赵亚宁拍了他一眼,“别说那么多了,跟我们一起过来玩会儿。话说你在国际足联越混越好,这肚子也是越来越大啊。抽空锻炼一下吧。来,踢一会儿,没事干踢一会儿球,比什么不好?”

看着不想动弹的张元,赵亚宁直接拉住了他,“走吧,你好歹当初也是踢过球的人,怎么现在就这样了?踢两脚球吧,你长期不踢球,自然也就意识不到踢球的乐趣了,多踢两脚球,你才能够更加的热爱这项运动。来吧,踢球吧。”

张元看着他过了半晌,也终于同意了。

是啊,说到底,自己做的这些事情,不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爱上足球么?或许自己做到的不多,但是,自己已经做出了努力了。足球的魅力,会让更多的人爱上这项运动的,自己的工作也算是做到了位了,那么,剩下的事情,也就是享受足球了吧?

既然如此,那么,就让自己,再来踢两脚球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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