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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大全【热门20篇】

《放学后》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早期创作的推理小说,是他的成名作。下面请看开学吧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小说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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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追凶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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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彬以帮助朋友的名义,亲手杀死黄山。关宏峰将宠物鱼老虎做成菜吃下腹,不久他被警方逮捕。高亚楠平安产子,她劝关宏宇和哥哥携手背负一切。关宏峰回忆灭门案经过,他在晕倒后被人留在命案现场,而他又利用指纹栽赃关宏宇杀人。警车经过地下隧道时,关宏峰因黑暗恐惧症发作短暂逃离警车。拘留室中,周巡回忆被关宏峰改变的人生,他感叹十五年没能交下这个朋友。戴手铐的人对周巡露出诡异的微笑,他究竟是关宏宇还是关宏峰,真相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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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十大励志小说NO10.《肖申克的救赎》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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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斯蒂芬.金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说

——英国作家 克莱夫·巴克

这本书绝对不容错过,我保证你会一头栽进去而无法自拔……他创造的人物栩栩如生得让你几乎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存在。

——《明尼阿波利斯星坛报》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一部不容错过、让人手不释卷的励志杰作,带你体验如同四季变化般的人性绝望与希望之旅。本书是斯蒂芬·金最为人精精乐道的杰出代表作。其英文版一经推出,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冠军之位,当年在美国狂销二十八万册。全球已翻译31种语言,《肖申克的救赎》等电影原著小说。

目前,这本书已经被翻译成三十一种语言,同时创下了收录的四篇小说中有三篇被改编成轰动一时的电影的记录。其中最为人精精乐道的便是曾获奥斯卡奖七项提名、被称为电影史上最完美影片的《肖申克救赎》(又译《刺激一九九五》)。这部小说展现了斯蒂芬·金于擅长的惊悚题材之外的过人功力。书中的另两篇小说《纳粹高徒》与《尸体》拍成电影后也赢得了极佳的口碑。其中《尸体》还被视为斯蒂芬·金最具自传色彩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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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绯闻女孩原版小说结局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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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归属

N和J

B和D

Lily和Jack

C和E

V和Rufus

S和G

电视中最大的迷团就是老Bart的秘密组织,其实那是一个教会性质的组织。这个教会有三条铁律:

1,教会中每个男人的妻子是共通的。

2,生下来的孩子不能由自己抚养,只能送给无血缘的人。

3,只可以领养无血缘关系的孩子。

老bart和Jack都是成员,当然还包括C的母亲伊丽莎白。C是Bart和伊亲生的,因为他太爱伊,所以就不顾教会的规矩,向教会慌称是Chuck是领养的,亲手带大。结果还是纸包不住火。车祸并不是意外,而是教会的制裁。

因为bart的死亡,Jack害怕秘密外泄,就想方设法弄到酒店,因为老Bart留下的真正的秘密文件,都在酒店一个隐蔽的保险室里,留给C的那个保险柜只是装样子用的。Jack宁愿让侄子狠自己,也要保住秘密,弄出文件,实在用心良苦。

那些文件包括:lily和Nate的父母也是教会成员,S和E其实都是Lily领养的,E身世不明,而S的亲生父亲则是Jack,亲生母亲就是Bart的合法妻子,在生S的时候难产死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S的父亲不见她。而N也是领养的,他是Lily和Jack的孩子。

17集结尾出现的Elliot其实是E的亲哥哥,唉,他不知道E是gay,这下误会了。

时间顺序是C得了江山,失了美人,跑到欧洲去排解郁闷,结果偶遇伊丽莎白,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C决定报复,他想,Jack设计害我和B分手,还曾经和B做过,我就要报复在你的女人身上,然后就把他母亲骗出来OOXX了。伊丽莎白醒来羞愧万分,把自己备份的真相文件寄给了Chack,消失了。

没想到这些文件被S收到,擅做主张打开看了,大吃一惊,发现自己原来和N是同父异母的兄妹,顿时崩溃。S又开始吸毒酗酒,主动和N分手,最后去了戒毒所,和Georgina重逢,成了les.

N被甩的不明不白,只能找J说话,于是J抓住机会得到了N。

D在纽约大学遇到失恋的B,给予安慰,B突然发现D这样的平民男孩才是她能够依赖的,于是就追D,影响了和V的感情。

那文件又让Rufus看到了,那无法再容忍上流社会的混乱,无法容忍lily这么多的秘密,独自回到布鲁克林,V给了他很多关心,渐渐形成了忘年恋。

Lily终于知道了上流社会的宿命,她看了一圈,看到了和自己一样身不由已的jack,不再多说。

C终于知道了来龙去脉,悲剧的他居然和自己和母亲发生了关系,再对女人没有兴趣,正好E在对自己亲哥哥的单恋中失落不已,就和C成了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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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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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从书中认识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打开书的第一页,我就认识了油麻地出了名的人物:秃鹤。秃鹤其实是一个秃了顶的孩子。

秃鹤认为自己的秃顶是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也受到了伤害。

接着认识了善良可爱的纸月,由于她在苍板小学受到了刘一水等三个男孩的欺负,桑桑和刘一水他们在苍板去油麻地的路上打了一架,然后桑乔联合了苍板小学和地方政府向刘一水等几个孩子和父母进行了严重的批评。

漂亮的白雀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前后对比强烈的秦大奶奶,从一开始的与油麻地小学为敌,到后来为了保护油麻地的财产——南瓜,把生命献给了油麻地小学,她的善良一次次地打动了我。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和杜小康遭遇有些相似的细马,在家破人亡的时候用他那瘦弱的肩头勇敢地撑起了这个家。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别怕”这个词的深刻内涵,面对挫折,你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放弃,二是站起来继续。走第一条路,注定你的一生一蹶不振,人生将是平凡的。走第二条路,你将战胜挫折,人生将是辉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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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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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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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梧桐花开微型小说作文

全文共 1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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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从窗户懒洋洋的透着进来,如同在床上懒洋洋的吴桐一样。在家的感觉就是好,没有没完没了的作业,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没有扰人的喧哗,有的只是这岁月静好。

吴桐在被窝里做了一下最后的挣扎,终于懒洋洋的伸了一下腰板,眯着一双俏眼看着从窗帘的细缝中照射进来的阳光,院子中那棵和她一起长大的梧桐树的影子在白色的墙壁上隐隐约约。

吴桐用一只胳膊支撑着身体,一头如海藻般的长发随着她的这个动作在床上懒懒散开。吴桐斜着脑袋,呆呆的看着墙壁上那随微风轻轻摇晃的影子,一个小男孩浮现在她的脑海,他正拿着一颗梧桐树的幼苗对她微笑,不觉间嘴角轻轻上扬。

“死丫头,怎么还不起来,”楼下传来一阵吼声,接着楼梯处又传来一阵“咚咚”声响。

吴桐抿嘴一笑,老妈又“杀气腾腾”地来啦。还是先起为妙。登时不管三七二十一,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叠好被子。随手拉开窗帘,屋内便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紫色。这时老妈已来到门口。

吴桐抓了几下头发,好理顺一些。抢先一步打开房门,对老妈来了一个灿烂的微笑,“妈,早上好呀!”

吴母在吴桐的额头轻轻戳了一下,“死丫头,还不赶快洗洗吃饭。”

睡了这么一大清早,再看着桌子上丰盛的早餐,吴桐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吴父吴母看了都摇了摇头,同时都拿了一个鸡蛋放在吴桐面前。

“唉,这孩子,以后要嫁人了,还是这孩子般,”吴母看着狼吞虎咽的吴桐,一脸慈爱的说。

“妈,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嘻嘻……”吴桐一边说着,一边将一个剥好的鸡蛋放在吴母碗里。

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着早餐,只听见外面“喀嚓”一声,一辆自行车停在家门前。

吴桐走到门口一看,是个男孩走了过来。唔!不应该叫男孩啦,四年前他是个男孩,可现在,他已经是个玉树临风的青年了。他穿着一件修身墨绿色的线衫,卡其色的休闲裤,明亮的眸子里仿若储了一池秋水般深邃。清晨的阳光从梧桐的枝缝间软软地洒在他身上,他的四周便仿佛被晕染了一层淡紫色的光晕,似梦似幻。吴桐轻轻揉了揉眼睛,这个动作却让不远处的那个青年的嘴角轻轻上扬。

青年轻咳了一声,顿了顿道:“吴桐,我特意来看你,都不接待一下老同学吗?”

吴桐这才惊醒过来,扯了扯身上那白色毛茸茸的兔子服。这衣服是吴桐在街上无意之中看到的,当即便决定买下来,说是很适合她这种懒洋洋的性格,当时吴母就很无力了她的看了她一眼。话说回来,吴桐平时能说会道的,这时却没来由的来了句:“你就这样子,那该多好。”

那青年微微一笑,轻轻拍了一下吴桐的头说道:“我一直在这里,傻丫头。”

也不等吴桐去应答什么,那青年自行来到厅中,和吴父吴母一一问好。

清澈的溪水潺潺流过,流进田间,流进湖泊,不时有几只白鹭从头顶飞过,隐没在无边无际的田野里。露珠晶莹剔透的露珠在路旁的草丛上轻轻荡漾,微风中漂浮着淡淡的青草气息,这是吴桐最爱的风景。而此时,她却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一路上沉默不言。那青年也是看着远方,似有千言万语,但却什么也没说。

“楚泽,这次你什么时候走呀,”吴桐抬起头,嘟着小嘴向旁边的那个青年问道,明眸流转,顾盼生姿。

楚泽轻轻转过头,看着那娇嫩的脸庞说:“这次呀,不知道哩,你假期结束就要回学校吧,大学里的生活还习惯吗?”

吴桐心想自己的行踪被他知晓得一清二楚,而他现在在哪里自己都不知道,这太不公平了,于是又问道:“楚泽,你现在在哪个学校?”

楚泽这次不再看她了,遥遥向远去看了一会,才悠悠说道:“和你在同一个城市。”

[梧桐微型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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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变色龙》作文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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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色龙,是一种能使皮肤随环境颜色变化而变化的动物。而在作者契诃夫的笔下的“变色龙”,它的颜色变化频率可谓不同凡响,超乎你的想象,如同“夏日鬼天气”,说变就变。

小说《变色龙》讲述的是主人公奥楚蔑洛夫在判断狗的主人是谁而得到不同答案时,对受害者的态度的不断改变。小说主要通过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的“走狗”。这篇带有讽刺意味的小说,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却是真实的,让人在欢笑之余,不禁深深地思考起来。

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而社会环境的影响远远大于书本知识的熏陶与启迪。在这个日益纷杂的社会中生活,青少年不能盲目自大,也不能自命清高,既要紧跟社会先进思想文化的脚步,也要有一层坚实的屏障来防止不良信息的诱惑与引导。青少年心理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但在性格养成的时候,我们不能让自己拥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虚伪做作的性情,而要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让自己不断发展并趋于完美。

在当今社会中,对人对事的态度如“变色龙”般迅速的也不在少数。为了他人的关注,故向他人献殷勤,为工作升职,送礼的也不少。听惯了阿谀奉承,也不知那些人怎么就是听不厌呢?特别是现在的中层领导干部,最爱摆架势。你多说几句好话,即使是假话,或者送些名贵的高档礼品,你也就有些说话的份,不然不仅连插句嘴的地方没有,也许到最后连饭碗也丢了。这些人的态度变起来比“变色龙”可快得多了,如夏日鬼天气,说变就变,不可预测。

在整个社会上,“变色龙”的风光时日终究是好景不长的。因此,为了不要“自生自灭”,我们应该从小开始养成良好品行,为将来走上繁杂的社会打下基础,也好在以后前进得顺利些。

总之,我们不能将日子放在“夏日鬼天气”,也不能和“变色龙”同穴而居。我们青少年更需有一双慧眼,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空间,一片能让自己自由翱翔的天空!

[小说《变色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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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

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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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各女主的结局是什么呢?下面一起看看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吧~

公主安嘉璐

人生若只如初见,安安代表初恋,美丽,纯洁,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在最后一场案子开始的时候安安的表现让我觉着老常在设计一个仙子坠落凡间的结局,安安期待她的王子,她的骑士让她过得和公主一样耀眼,但是结果却是戈战旗是个骗子,骗的安妈倾家荡产,她妈的结局我没注意到,但是这类大规模集资的中间人根据过手的金额十年是可以判到的。解冰残废,母亲入狱,家庭破产,这就是公主的结局。当然我可能有点以恶意猜度老常的想法了。假如安妈没有出事儿,警觉了戈战旗的想法及时抽手甚至小赚一笔,解冰没有残废接过重案组的旗帜,最后或许成为总队长,安安和解冰结婚的话,诸位看官是否可以接受这样的结局?

解冰和安嘉璐的结局是求仁得仁,解冰得到了爱情,安嘉璐坠落凡间却找到了本心。

女强人肖梦琪

理智,科学,美丽。肖梦琪和我们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女强人类似,但是更加走到一个极端,所以余罪永远不会选择她的,在她的眼里余罪和他的小伙伴只是升职的台阶,只不过阴差阳错之下对余罪产生了好感,但是这种好感永远低于她的官阶,所以在余罪毫不犹豫放弃国际刑警深造的机会时,肖警官“终于实现了她的心愿”,到北京深造了,或许可以说是因为余罪已经结婚了,她没有太多的理由为了这份暧昧放弃她的追求。

美貌栗雅芳

栗总和余罪在一起纯粹是很多巧合造成的,呵呵不过从这个美貌的女人开始刁难余罪结果被给难堪到被余罪感动的时候我就心里偷乐——有戏。栗总会跟余罪“那个很多很多次”的原因大概是刺激吧,砸车,吐律师唾沫,给十万块,被救误会扇余罪一巴掌,到此基本火候够了,于是老常安排一出醉戏,两人搞个昏天黑地,然后刺激过了,这段感情难以维持的时候老常安排一出吸毒,于是顺理成章的,被余罪扇完送医院的栗总彻底沦陷了。

栗总这样生意成功的女人是不是会有这样的心态我是不知道,反正老常写的看着还挺合理,虽然结局不太合理,呵呵。我总以为栗总会是“这个寂寞难耐的女人,估计又有新欢了吧”,应该是这样,但是小女人一点,对余罪忠诚一点也是可能的,毕竟现实比小说更荒诞不是吗。

外柔内刚楚慧婕

黄三养女,这个女孩儿是外柔内刚,安安静静的做残疾学校老师,但是跟狗少出去一趟充分显示这个女人的江湖气质,最后心情好一点还给了狗少一个安慰的吻。总感觉这个女人也是有很多很多可以描写的,但是老常一笔带过了,不明原因,当然这样的女孩儿指望像栗总那样也是不可能的,两个人可以有一点小憧憬小暧昧。但是我唯一不理解的是,黄三死的时候楚拽着余罪不放,后来还帮余罪办了些事儿,为啥慢慢就没影了涅,这个女人写出来最起码也是有《猫眼》里面小瞳那样的魅力啊。想不通。

最后一个,猪脚的老婆,林靖宇。

高大,强壮,美丽,性感,英气,最重要的一点是爱和包容。安嘉璐的好感是因为她的花心,对解冰不够满意,而余罪却越来越优秀,当余罪还在警察学校的时候,安美女可曾有过一点关心?所以安嘉璐刺激林靖宇的时候会说“他只是因为不够优秀所以才会轮到你”,这话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她内心的想法。是的余罪还没有优秀到能配的上她,所以安美女的结局我看着很爽。

中间有一段剧情我觉着老常是不是改大纲了,老常可能最初设计的不是让林靖宇和余罪结婚,所以来了个黑涩会情人的想法,但是突兀的又变成了老杜的问题。..反正我是没看懂,不过改过之后真是好,我喜欢林靖宇这样的,我也以为最适合余罪的就是林。只有她能够接受余罪那个不成器的老爸,能在余罪面临选择的时候告诉余罪要选择余满堂,能容忍余罪婚前糜烂的关系,能理解余罪不能陪伴她的苦衷。看着这辛苦还房贷的小两口最后能小赚一笔事业小成真是开心。

最后,老常的书很精彩啊,没觉着很虐啊,结局我感觉有点刻意的大圆满啊,虽然这种圆满看着很满意,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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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750字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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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硕大的玻璃窗,轻轻柔柔的撒在宽阔的练习室里。女孩们随意的坐在地板上。“呼,累死了。”亦雪边喘气边对身旁的女孩们说道。但,身旁的女孩们没有一个是理她的。打游戏的打游戏,挂QQ的挂QQ,喝水的喝水……“喂!你们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亦雪生气的吼道。千寻很“好心”的回了亦雪一句“嗯

。”随即立马低下头开始打游戏。“哎哎,你们理理我们嘛!”“不要!”沐兮颜冷冷的说道。蓝亦雪顿时觉得有一大堆冷冷的冰雨在她脸上胡乱的拍…….

“哎!要吃蛋糕吗?”含昔起身说道。“要要要!”嗯,这是蓝亦雪的声音!听到这一声音的众人,立马抬起头来,齐声说道:“蓝亦雪!给朕上水!”亦雪脸上立马黑了,刚想出声反驳,却被众人的可怕的眼光活生生的给吞回去了。“唉,我的命怎么这么苦!!!”亦雪悲哀说道。

当亦雪从房间拿水回来时,墨落她们还是她刚才离开时的姿势,躺的躺,坐的坐,打游戏的打游戏,挂QQ的挂QQ。“女皇们辛苦了,小的给你们献水来了。”亦雪微鞠身子,把水递给兮颜她们。“啊,孺子可教也啊!”墨艺宁感慨说道。“嗯,乖。赏你个巧克力。”说着,兮颜就从手里变出了一块巧克力,“哇!德芙!给我给我!”亦雪高兴的喊道。伸手就去拿兮颜手里的巧克力,兮颜却故恶作剧的把拿有巧克力的手往上抬,让蓝亦雪抓了空。“啊!兮颜你耍我!”蓝亦雪不高兴的说道。“对啊!”沐兮颜的直白回答不禁让旁边的含昔她们偷笑起来。

“兮颜,你真的耍我。呜呜呜……”蓝亦雪夸张的把手抚在胸口,做出心碎的样子说道。还时不时发出假哭的声音。“兮颜,为了世界和平,把巧克力给她吧。”空千寻满头黑线的说。沐兮颜看了看空千寻,然后无奈的把巧克力放到蓝亦雪手中,点了点蓝亦雪的额头说道:“就你最闹腾。”

其实蓝亦雪她很清楚,她也很累。周围的气氛又太过安静,她,不喜欢沉闷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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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流浪大海微小小说

全文共 3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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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岁的塔瓦埃是个普普通通的波利尼西亚渔民。他的家正对着一条通向帕皮提港的水道。虽然家中陈设简单,但房间很大,足够塔瓦埃一家人舒舒服服地住在里面。

自从妻子去世后,塔瓦埃独自一人担起了照顾7个孩子的重任。2002年3月15号是个星期五,塔瓦埃决定出趟海。趁着家里其他人还在熟睡中,塔瓦埃就起身了。他穿上一件T恤衫和一条短裤,又在外面套了件长袖衬衫,以便胳膊不致被白天海上强烈的阳光灼伤。收拾停当,塔瓦埃喝了杯咖啡,什么也没吃就出了门。

在浮桥的尽头,他的“TEHA2”静静地在那里等着他。这是条刚刚跑了一年的新船,尽管还有贷款要还,可塔瓦埃还是非常喜欢它。上了船,塔瓦埃将内侧发动机打着,让船慢慢预热。没过多一会儿,塔瓦埃便将船驶出水道进入帕皮提港。黎明时分,他已经到达了自己的“狩猎场”。

这天,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到塔西提岛东部海域去,渔民的直觉引导他将船开到了莫雷阿岛的西部海域。5个小时后,塔瓦埃已经捕到了7条大大的鬼头刀鱼,他对自己一上午的收获非常满意。他打算从莫雷阿岛的北面返回帕皮提港,这样还能赶上下午4点钟的鱼市。

正在盘算着,他忽然听出发动机的声音有些异常,机器运转似乎不太稳定,但塔瓦埃没有太注意。当把最后一条鱼清洗干净后,他准备返航了。可是发动机转速表的指针指向3800转后突然左右摆动了几下。塔瓦埃觉得不太对劲,他慢慢地将发动机转至空挡,可发动机发出一阵僻啪声后竟熄了火,再也没有任何声响。

塔瓦埃冷静地掀开发动机的机罩,一股白烟呼地冒了出来。从没上过学的塔瓦埃除了懂得检查油量是否充足外,对机械知识一窍不通,他决定等发动机稍微凉一凉再说。他直起身子朝岸边的方向望去:他估计自己离莫雷阿岛最多不到15英里,因为就连岸边的椰子树也可以数得清清楚楚。待到发动机的温度降下来后,塔瓦埃又试着转动点火开关的钥匙。这次,起动装置虽然发动了,但发动机依然悄无声息。

塔瓦埃扭头向四周张望,海面上此时没有一条船。不过,他并不担心,偶尔在海上抛锚对渔民来说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况且岛屿周围的海域总是有许多船只来往,总会有人发现他的。他试着用船上的无线电设备发出了求救信息,但却没有回音。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塔瓦埃发现自己离莫雷阿岛越来越远:岸边的椰子树已经看不清楚了,他估计自己此时离岛大概有20英里。塔瓦埃在心中暗自将船里的物品逐一过了一遍:13瓶1.5升装的水、一截棍子面包、一盒馅饼,再加上白天钓的鱼。此外,还有以前准备的求救用的烟火。

夜幕慢慢降临,塔瓦埃一边在心中暗暗祷告,一边将所有耗电设备的电源切断。经验丰富的塔瓦埃知道,尽管可能很快就会有人发现他,但他必须为用于求救的无线电设备贮存电力,以防万一。天完全黑了下来,塔瓦埃向空中发射了一枚烟火求救。在等着有人能发现他的同时,塔瓦埃喝了几口水,他忽然想起,早上出门时,他将储藏鱼的冷藏柜里装满了冰,实在不行,还可以将冰融化了当水喝。尽管如此,他还是决定严格控制饮水量。这晚,塔瓦埃早早地躺下了。他裹上一件防水衣,又把一块塑料布盖在腿上,然后蜷缩在船头的一个角落里抵御夜间寒冷的海风。这一夜,塔瓦埃睡得很不踏实,他总害怕错过营救他的人。

第二天太阳还没跃出地平线,塔瓦埃就醒了。

他猛地一下子站起身来向周围望去,但让他大吃一惊的是,莫雷阿岛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不知道自己漂流了多远,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现在距离海岸绝对超出了60英里,这个距离已经超出了他的无线电求救设备的频率范围,而且,即使他再放出烟火,岛上的人也看不到了。此时的塔瓦埃只能寄希望于救援飞机能发现他,一整天,他都瞪大了眼睛望着天空。但一天下来,还是没有人来救他。

晚上,塔瓦埃安慰着自己,强忍着又在海上度过了难熬的一夜……

不知不觉中,塔瓦埃已经在海上漂流了一个星期。他知道自己不能坐以待毙,开始为长期漂流作准备。他拿起一根烟火,在外面包装的塑料纸上画下了一道记号,用这种方法记录自己在海上漂流的天数。他还开始考虑是不是要把捕来的鱼晒干以供食用。12天后,塔瓦埃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越来越糟,他想自己的船说不定已经漂出有1000多英里了。还没来得及晒干的鱼渐渐呈现出一种奇怪的颜色,还散发着一股怪味儿。尽管给自己规定了严格的饮水量,但从陆地上带来的淡水早已经喝完了,就连趁海上下雨时收集的雨水也喝得差不多了。淡水成了一大问题。为了解决淡水问题,并保证自己的体力,塔瓦埃重新开始捕鱼。他决定吃一条捕一条。他将捕到的鱼剖开,把含脂肪最多的肝脏切成小块;再把含水分最多的紧贴鱼骨的鱼肉剔下,用肉裹着鱼肝一起吃下。这样,塔瓦埃的饮水量可以减少一半。每天,他都在烟火的外壳上画一道线,他已经在海上漂流了60天!

所幸的是,他的健康状况还不错……然而最糟的情况还是来了,一场罕见的暴风雨持续了一个星期,塔瓦埃一个星期没有吃东西也没能合一下眼。更糟的是,筋疲力尽的他发现自己的淡水已经全部喝光,在暴风雨过后的两周里,.塔瓦埃没有一点淡水可喝。塔瓦埃在海上已经漂流了3个月。原先一头飘逸的长发现在就像混凝土做的头盔一样罩在头上。

塔瓦埃决定将头发剪短。在医药箱里找剪力的时候,他意外地发现了一面镜子。这是他在海上漂流了80天后,第一次照镜子。

镜子里的那个人让他感到害怕,他简直不敢相信那是自己,一头黑发已经全部变白,整个人也开始浮肿起来。但坚信自己能够活着回家和亲人团聚的信念一直支撑着他。

一天,塔瓦埃发现在他右边隐隐约约有几座“环礁”。他的船正顺流朝着“环礁”的方向漂去。距离越近,塔瓦埃越觉得那好像不是环礁,倒更像岛屿上起伏的山脉。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还看不太清楚的轮廓,在心中竭力告诉自己那确实是座小岛,而不是幻觉。

第108天时,一座岛屿呈现在塔瓦埃的眼前,终于看到了陆地!他在心中暗暗庆幸自己竟能坚持下来。他决定当船顺流靠近岛边的暗礁时,不惜任何代价也要登上暗礁,再从那里登上陆地。

要知道,就算是一个完全健康的人,要想安全越过暗礁也是非常困难的,更何况他已经精疲力竭!洋流渐渐地把塔瓦埃和他的船送向暗礁方向,这里距离海滩只有几百米。塔瓦埃打定主意,准备第二天试试自己的运气。头天晚上,塔瓦埃缩在救生衣里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拍击礁石的海浪声就把他叫醒了,现在他发现自己离礁石只有十几米远了。正如他头天晚上预料的那样,他的船很快被礁石撞得打了个横。塔瓦埃勉强站在船边,仔细观察着海浪的进退。当一个大浪从后面打过来时,在海浪和礁石的共同作用下,船头一下子改变了方向,直直地朝着礁石的方向冲去,塔瓦埃瞅准时机,顺势将船舵向礁石,整条船一下子冲上了礁石,停在那儿,第一步成功了!

接着还要游过从暗礁到达海滩的300多米距离。塔瓦埃靠在鱼叉上歇息片刻,便卸下冷藏柜的门,准备用做冲浪板。尽管浑身冷得发抖,塔瓦埃还是伏在冷藏柜的柜门上跳进水中,朝岸边划去。在用尽了最后一丝力量的时候,塔瓦埃终于登上了陆地,至此,他已经在海上漂流了118天。

不远处,一群游客正在野餐,塔瓦埃瞒姗地走向那群游客。看到满身污垢的塔瓦埃,游客们吓了一跳。

塔瓦埃用波利尼西亚语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带队的女导游听懂了他的问话,便走到他身旁问道:“你从哪里来?”

“塔西提岛,我在海上漂流了近4个月。”

听了他的话,女导游和游客们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要知道塔瓦埃登陆的这座岛屿属于摩克群岛的一部分,距离塔西提有1000多英里!

后来,塔瓦埃被送入当地一家医院接受治疗,在海上漂流的118天里,他靠生鱼和雨水为生,体重减轻了21公斤,但凭着和家人团聚的信念,他坚强地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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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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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水浒传》这本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最后梁山英雄灭了方腊,却遭__臣谋害的故事。

读完全书,我记忆犹新的是“北七星智取生辰纲。”这个故事的精华就是一个“智”字。被罢了官的杨志,好不容易获得了梁中书的信任,被派去运送生辰纲。有了上一次的教训,杨志一路小心翼翼,还走小道,并加强防护,但吴用派人多出打听,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他在小路上设下埋伏,还和白胜等人演了一场戏,把杨志他们迷晕,运走生辰纲。

“北七星智取生辰纲”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吴用的聪明才智,在晁盖的的带领下,他们成功劫走生辰纲,这让很多绿林英雄拍手称赞的大事,因为这是很多人想干而不敢干的事。我也很佩服他们。

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最喜欢吴学究吴用,人送外号“智多星。”梁山所有的军事行动几乎都是他一手策划的。他足智多谋,神机妙算。在生活中我要象吴用一样做一个善于思考、辩明是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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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小说潮流的作文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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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不知不觉,到学期末的时候,我发现写到八十多页了,快写完了!

时光荏苒,眨眼,我竟完成了一本小说,这是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尽管它并没有真正出版,可有那么多同学愿意认真去看,我已经很满足。

纵使有一天它们会风尘仆仆,失踪于地球的某个角落,但写作时、给同学们阅读时遍布的快乐,我永远也不会忘却。小说潮流,会停留在这个班级,久久不散!

[有关小说潮流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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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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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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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西游记》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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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寒假开始阅读西游记》,《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有人、有神仙、有妖怪,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其中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尤其鲜明。这四个人物外貌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僧是一个诚心向佛、非常善良的人,不愿伤害任何一个人,所以经常上了会骗人的妖怪的当;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他忠诚勇敢、本领高超,在取经之路斩妖除魔,立下了大功。他对自己的师傅、师弟非常忠诚,虽然有很多次唐僧因为过于善良,不但没有认清妖怪,还念紧箍咒让孙悟空无法降妖。但是孙悟空始终记着唐僧救了他,观音菩萨让他帮助唐僧,所以对唐僧不怨不恨,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唐僧;猪八戒则是个最有趣的角色,长得很丑还贪吃好色,经常怕苦怕累,但他很善良,在降魔的时候也很勇敢,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丢下唐僧;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是非分明,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没有因为美色而被吸引,而保值清醒的头脑,坚持帮助孙悟空,他的本事没有孙悟空高,但他的忠诚不比任何人差。

这师徒四个人性格截然不同,能力相差很大,但是他们会合作、互相信任、取长补短,所以克服了一个有一个困难。这让我们想到了,一个能力再强的人,他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一个能力再弱的人,只要他愿意,他也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关键的作用,所以能力不在大小,而在他是否可以得到发挥。

《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其实唐僧师徒的取经之路就像我们的生活,有喜有忧,肯定会有很多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不懈,不怕困难,那就能像唐僧师徒一样最后走向成功。学习唐僧的善良,学习孙悟空的忠诚,学习猪八戒的乐天,学习沙僧的正直,不畏惧任何的困难,那成功还会远吗?

书中充满幻想的故事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等,虽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但作者笔下那精彩的打斗场面却能让我身临其境。

我想,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像他们这样团结,因为只有团结才能取得成功。如果不团结,就会成一盘散沙终究会被瓦解。如遇困难,我们应该像孙悟空坚持不懈。就算被指指点点我们也应该像沙僧不卑不亢,要坚持自己,来证明是谁在说谎。

读了《西游记》后,我深有感触。它不像有些书那样枯燥无味,西游记中斩妖除魔的情节让我着实喜欢。《西游记》这本书真好看,我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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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千山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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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飞羽提醒过江行云,不要与那种臭名昭著的女人来往,江行云不以为意,结果,祸端就由莉莉亚公主而起。

不是别个原因,莉莉亚公主看上了黑发黑眸的冯飞羽,她愿意用自己的贴身男仆交换冯飞羽,让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倘冯飞羽是个轻薄人品,估计也不会太在意莉莉亚公主的提议,毕竟这位金发碧眼的公主生得皮肤雪白,一流美貌,虽不及江行云,但也腰肢轻软,胸脯高耸,尤其那一袭薄纱刺绣的束腰长裙,将莉莉亚公主的七分美貌衬托到了十分。

多少贵族青年都以成为莉莉亚公主的入幕之宾而倍感荣幸,甚至会有勇士为一亲莉莉亚公主芳泽而与人生死决斗,不知是不是看多了当地人的金发碧眼,莉莉亚公主相中了冯飞羽神秘的乌发黑眸,以及那不输当地男子的修长挺拔的身量。莉莉亚公主原是想召冯飞羽服侍她一回,她差自己的男仆给冯飞羽送去了不菲的礼物,冯飞羽没收,而后,不论莉莉亚公主如何明示暗示,冯飞羽就如同个瞎子一般,对莉莉亚公主视而不见。

莉莉亚公主同江行云抱怨,江行云笑道,“殿下这般聪颖之人,如何就不明白,凡轻而易举得到的,必是廉价的。”

莉莉亚公主皱眉想了想,道,“你是说,冯是故意对我视而不见。”

江行云但笑不语,她明白莉莉亚公主的性情,这位公主凭仗财富与美貌,在贵族男青年中向来无往不利,故而,这位公主是极为骄傲的,她尤其不喜有男人在自己同前玩弄心计。江行云这般说,莉莉亚公主也就暂歇了对冯飞羽的心思。江行云也提醒冯飞羽低调一些,冯飞羽想了想,与江行云商量着,他干脆去柏尔温船长那里拜访,柏尔温船长近来准备第二次远航出海之事,但,老船长的游说似乎不大顺利,前些日子让仆人送信过来时,信中还提及此事,冯飞羽不耐烦莉莉亚公主之事,偏生眼下是在人家地盘儿上,一时回不得东穆,冯飞羽也知人在屋构檐下的道理,不过,他避一避也就罢了,更多的事,他绝不可能答应莉莉亚公主的。

江行云并未反对这个提议,倒让冯飞羽有些讶意,他还以为江行云得劝他从了莉莉亚公主呢,毕竟,这种事还真说不上男人吃亏。而江行云那种为送目的不择手段的政客作风,冯飞羽亦是深知的。见冯飞羽那错愕模样,江行云微微一笑,“我们这样努力的出人投地,不外乎要在不想笑的时候可以不笑,在想说不时可以直接说不罢了。这事虽与男人说不上什么损失,但你既不愿,何需勉强。起码在我眼里,你不是个能勉强的人。”

冯飞羽道,“莉莉亚公主不是第一次见到我,此事蹊跷。”

“我知道,你先离开这里,我自有法子让莉莉亚打消念头。”让冯飞羽带上仆人,坐上马车便去了柏尔温船长的小庄园。

冯飞羽一走,江行云干脆让庄园的管家去在外头搜罗了几个俊俏的小伙子,经过专业训练后,请莉莉亚公主来她庄园度假,将这几个小伙子带出来,莉莉亚公主果然心喜,相中了其中一位,一夜*之后,莉莉亚公主对于江行云的礼物显然很满意,就此不再提冯飞羽之事。

莉莉亚公主之事令江行云的心里响起警钟,此地绝非久留之地。

且,莉莉亚公主也绝非可靠之人。

面对此地贵族的追求,江行云时常拿冯飞羽做个挡箭牌,这当然是假的,但她明明白白的向外宣示过,冯飞羽是她的人。莉莉亚公主明知此事,还向她索要冯飞羽,明显未将她放在眼里。

这样轻视于她的人,江行云可是不会上赶着再去奉承莉莉亚公主的,江行云转而将目光投向莉莉亚公主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艾伦公爵。艾伦公爵没有莉莉亚公主的美貌,事实上,他于整个王室都是一个异类,因为在王室普遍的美貌之中,竟有艾伦公爵这样相貌平平的人存在。艾伦公爵非但相貌寻常,他个子不够高,平淡无奇的五官,面上有些雀斑,寡言鲜语,并不受国王父亲的宠爱。但,江行云知道这位公爵学识渊博,并且对大海充海野心,艾伦公爵是为数不多的向江行云请教过东穆文化的王室成员。

初时,江行云一直将艾伦公爵视为第二合作对象,这并不是艾伦公爵哪里不比莉莉亚公爵,实际上,艾伦公爵论智慧远胜莉莉亚公主。只是,艾伦公爵于王室实力低微,他纵有心,也没有实力与地位资助柏尔温船长再一次出海的。但,如今江行云对莉莉亚公主生隙,艾伦公爵自然就成了江行云眼中的第一合作对象。

江行云不过微微示意,艾伦公爵就对江行云发出邀请,邀请江行云参加他的私人宴会。江行云一袭宽袍广袖、衣袂翩翩的去了,与艾伦公爵互行过礼后,艾伦公爵赞美道,“如此华服美人,委实令人对于那片神秘国度充满向往。”请江行云去小客厅说话。

二人坐下,庄园的仆人端来调入蜂蜜的鲜牛乳与新出炉的酥点,江行云轻呷一口香甜牛乳,笑道,“每次受到公爵阁下如此热情招待,我都会误以为公爵阁下对我充满善意。”

艾伦公爵微微侧开头,额前一缕金发随着他的动作滑动,艾伦笑道,“我对夫人的诚意,上帝可知。”

江行云将盛在牛乳的银杯放下,看向艾伦公爵那双浅蓝的眸子,道,“那么,阁下为何要挑拨莉莉亚公主对我的人动手?”江行云绝不是傻子,艾伦公爵干的那些事,她已尽知。

艾伦公爵哈哈一笑,“我只是想让夫人认清我的姐姐莉莉亚是何等愚蠢罢了,她那样浅薄的智慧,如何配得上夫人的雄才伟略。她既不知远航的意义与艰险,亦不知夫人何等智慧,她的脑袋里除了男人还是男人,夫人这般眼光,为何要选那样的合作者,请相信我,我比我的姐姐更适合夫人的远志。”

无耻是无耻,好在还有坦诚的优点。

江行云腰身微侧,双腿交叠,看向艾伦公爵,道,“在我的国家有句话,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形容公爵阁下再恰当不过,公爵阁下既然出手,想必已有全盘计划。”

艾伦公爵除了坦诚,还有个直接的优点,他完全不似当下贵族说句话要拐一百八十道弯的委婉,艾伦公爵正色道,“我可以资助柏尔温的船队,也可以送夫人回国,但,我需要夫人将海上辩认方向的法子如实相告。”

江行云微笑,“先说第一点,公爵你的封地相当贫瘠,并无多少出产,我想,依公爵的身家,怕是没有办法完全资助柏尔温船长。”

“我自然不会无所准备。”艾伦公爵道,“夫人可能还不知道,我的舅舅艾布尔已于近日前在自己的国家登基为王。”

江行云笑,“恭喜公爵阁下。”

艾伦公爵道,“艾布尔舅舅一直对海外有着极为高昂的兴致,我可以说服舅舅一并资助柏尔温船长。”

“这将是足以载入史册的英明选择,阁下真是一位幸运的人,您无疑将成为这个国度的英雄物。”江行云道。

艾伦公爵笑,“看来,夫人对我们的合作没有异义了。”

江行云笑,“我很乐意听一听公爵阁下的细节,您也知道,这是一趟多么危险的行程。虽然成功就预计着巨大的收益,但同样,葬身鱼腹也是航行中的可能性之一。”

艾伦公爵灿烂的笑容让他那张平淡无奇的脸孔都生动许多,他道,“那么多贵族小姐夫人加起来也不及夫人万分之一的智慧。”

“我也只与可以同我匹敌的人合作。”

艾伦公爵哈哈大笑,他本就是个擅于言辞讨好的,不预今日棋逢对手,江行云的话显然令艾伦公爵开心。与艾伦公爵这样已经拥有实力且已拥有智慧的合作者合作无疑是再正确不过的决定,当然,江行云再一次拒绝了艾伦公爵的暧昧,艾伦公爵惋惜又哀怨的看向江行云,江行云道,“许多人已拥有难得的珍宝,却还要觊觎那些不属于自己的,我相信阁下不是这样的人。”艾伦公爵早有妻室,只是因不受其父喜爱,艾伦公爵的妻子只是一个侯爵的女儿。侯爵之女,明显有些不能与艾伦公爵的身份相匹配。

不过,江行云连冯飞羽都不会勉强,她又岂会让自己成为艾伦公爵的情人。

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私下达成协议,没有不知会冯飞羽一声的道理,冯飞羽却是遇到了麻烦,他与莉莉亚公主委实有些孽缘,或者不是冯飞羽的孽缘,艾布尔国王陛下登基之事影响到了老国王对于储位的选择,尽管老国王对于莉莉亚公主的兄长亚度王子依旧宠爱,但由于艾布尔国王强势要求,老国王不得不为艾伦公爵更换了一块富庶的封地。而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的亲近显然令莉莉亚公主极为不喜,她对此视为背叛,尤其在知道冯飞羽与柏尔温船长去艾布尔国王陛下的王宫做客的事后,莉莉亚公主将自己一向宠爱的贴身男仆放到马车送给江行云,要求交换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

江行云道,“冯不是我的男仆,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属下,我的情人,恕我不能将他用于交换。”

莉莉亚公主立刻诬陷江行云偷了老国王送她的宝石花冠,要求老国王削去江行云的爵位并且立刻逮捕冯飞羽。艾伦公爵干脆送江行云去自己舅舅的国度做客,同时搞定了莉莉亚公主。

艾伦公爵笑道,“夫人太过紧张冯了,他当然出众,但夫人完全可以用上次的手法安抚莉莉亚。”

江行云道,“愚蠢实在是一种让人完全失去耐心的品质。”

艾伦公爵非常认同江行云这话,他问江行云,“夫人拒绝我,是因为冯吗?”

江行云微微一笑,“并不是。”

艾伦公爵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里有些不解,“除了容貌上无法与夫人匹配,我相信,其他方面我完全可以令夫人满意。”

“在我的国度,忠贞是一种美德。”江行云诚恳道,“阁下已有妻子,在我的国度,高贵的人不能与有妇之夫发生感情。”

艾伦公爵惋惜一叹,他现下还要借助侯爵的力量,他不能与自己的妻子离异。艾伦公爵轻声道,“我与夫人的协议,还望夫人不要令第三人知晓。”

江行云点头,知他防的不是别人,正是艾布尔国王,这就是政客了。

有艾布尔国王的支持,柏尔温船长的航行计划非常顺利,当与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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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萝球社小说结局

全文共 5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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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球社是由轻小说家苍山探著作轻小说,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清晨,长谷川家,院子。

加速,转身,运球……凑智花又一次晃过了长谷川昴。

轻松的三步上篮,漂亮的打板进球。

今天是智花第三次过昴了……

智花慢慢的捡起了球,回头一脸灿烂的看向昴……

昴还呆呆的保持着断球的姿势站在原地,出神了。

“呐~~昴教练……”智花试探性的问道。昴立马反应了过来,朝她勉强的笑了笑:“越来越厉害了啊!”

智花慌了一下:“啊~~啊!没、没有~~~”昴走到了客厅内,坐了下来,并抓起了桌上的杯子,喝了口水。

智花放下篮球,也走了进去。她坐在了昴的旁边:“那个,昴教练……您今天心神不宁的,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了?”

昴抬起了原本低下的头:“嗯?”智花的脸刷就红了,并连忙摆手解释:“没什么,问问而已,您不想说就算了。”

昴温柔的笑了笑,伸手摸向智花的头……智花没有反抗,低着头像小猫一样的接受着。

昴眯起了眼睛……粉红色的短发,软软的,似乎还有点洗发水的味道,摸起来好舒服。

“智花很漂亮呢!”昴毫无征兆的说了一句。“啊?!啊~~~”智花的身体不自觉的抖了一下,头埋得更低了。

“其实我……”蚊子哼一样的声音从脸红的智花嘴里发出。“嗯?”昴停下了摸头的动作。

智花猛的把头抬起来,慌乱的眼神直视着昴:“其实我……”

“叮咚!”门铃响了,打断了智花的话。“我去开门。”昴起身离开了,很快的消失在了智花的视线中。

“八嘎~~”智花用几乎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嘀咕了一声。

转观长谷川这边……昴来到了门口,打开了门。出乎意料的,是爱莉,香椎爱莉。

“昴教练,打扰您了!”爱莉在门口就鞠了一躬。

昴很大方的摆摆手:“没事!现在放假了,我很闲的。”

“进来吧!”昴帮爱莉摆好了拖鞋。

“不用了!”爱莉摇摇头,“只有一些话想说,说完我就走。”

昴笑笑,朝她点点头,表示可以开始了。爱莉双手放在胸前,支支吾吾的说:“昴教练,我……”

“嗯。”“我、我喜欢你。”这回轮到昴愣住了,大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她刚才说什么?喜欢……我?

看着昴愣住了的样子,爱莉慌了,但还是坚定的问了一句:“这对我很重要……您喜欢我吗?昴教练!”

“我……”昴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后退,可能是潜意识中的逃避行为吧。

“对不起……”昴低下了头,“我有喜欢的人了。”

“诶?啊?!呃……我、我知道了。”爱莉尽量用平淡的语气说。可她眼里淡淡的伤感怎么都挥之不去,可能昴的答案和她想象中不一样吧。

“那……没事的话,我先走了。”爱莉强装微笑,转过了身……

昴没有拦她,因为他知道,给爱莉留有希望是对她更大的伤害……她已经受过一次伤了,没有义务受第二次。

昴无力的站在门口,目送着爱莉的离开……

爱莉离开了,可门仍然没有关上。门口一下子显得空荡荡的,只剩昴一个人了……

昴身后的拐角,一个粉红色的身影晃过……

“咦?你要走了?”昴回到了房间,发现智花正在收拾她的包。

“嗯。”智花没有抬头……或者说,她怕昴看到她的眼睛,湿漉漉的眼睛。

“呵呵,今天这么早,以往的晨练都会持续半个小时的。”昴笑笑。

“忘了告诉您了,以后……我可能早晨不能来陪您晨练了,昴教练。”智花的语气意料之外的平静。

昴苦笑:“好吧,你也不可能一辈子都陪着我的。”智花背起了包,向门口走去……

昴跟在了智花的后面,把她送到了门口。智花换着鞋子,昴突然说:“对了,刚才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的吗?”

智花的动作顿了一下,不过随即又连贯了起来:“没什么。”

“可我有话对你说。”昴自顾自的说了起来,不过智花好像根本没在听的样子,“其实……”

“一直以来谢谢您的照顾了,昴教练。”智花直接打断了昴的话,说道。她朝昴深深的鞠了一躬……这样就好了。

“我走了。”智花转过身子……从头至尾,她都没让昴看她到的眼睛。或者说,她没有勇气再去看昴。

智花往前走了几步,却听见身后传来了平淡的声音:“你听到了对吧?”试探的话语,却是坚定的语气。

智花听到后,停下了脚步,头深深的埋了下去。“我说的就是你啊……”出乎意料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嗯?!”智花猛的抬起了头,眼中残留的泪花也溅了出来。

“我说的那个喜欢的人就是你啊……”昴重复了一遍,他知道那个小白痴听不懂的。

智花听到这句话后,足足愣了好久,不过最终还是明白了什么意思。

“切!”智花故作轻松的一撇嘴,似乎在撒气一般。不过最终,她还是把脸转了过来……看到的是一张灿烂的笑脸。

智花眼里的泪终于忍不住了,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八嘎~~~”说着,就朝昴扑了过去。

“好了,好了。”昴温柔的摸了摸智花的头,“哭了就不好看了。”

“呜呜呜~~~~你管我!!”智花伸手抹了一把泪,笑了。

中午,长谷川家。

“叮咚!”清脆的门铃声响起。

昴跑去开门……门一打开,看见三张灿烂的笑脸,外加一张苦脸。这四个……又是意料之外的人……

“阿昴~~~~”三沢真帆一下子扑了上来,搂住了昴的手臂,并把小脸在上面蹭了蹭。

昴摸了摸她的头:“好了,好了,小心以后嫁不出去啊!”真帆对昴灿烂的一笑,露出了可爱的小虎牙。

永冢纱季也凑了上来:“真帆啊,身为女孩子要检点一点。”她手上拎着个大塑料袋,里面好像装着好多东西。

真帆不服气的一撅嘴:“我只有对阿昴才会这样做嘛~~~有什么关系~~~~~”说完,还躲到昴的身后,对纱季做了个鬼脸。

纱季朝昴无奈的笑笑,昴也笑着摆摆手……没什么困扰的,我都习惯了。

“日向也要抱抱~~~”话音刚落,昴就感觉右腿一紧。低头看去,是日向,袴田日向。

她正抱着昴的腿,一脸幸福的样子。昴也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这小家伙。

好像还忽略了一个人,昴把视线从日向身上移了开来……还有一个,竹中夏阳。

他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看向去心情超不爽的样子……昴笑笑,现在的小学生啊~~~啊!不对,他们现在也不算小学生了。

纱季甩了甩她那头水蓝色的长发,对昴说:“昴教练,我们今天中午想在你们家入伙,可以吗?”说完,还举了举手中满满当当的袋子。

昴点了点头,苦笑着……你都把食材买好了,我还能说不吗?反正最近几天爸妈都去出差了,我的伙食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本来想去葵家蹭饭来的,现在好了,午饭自己送上门来了~~~~

昴侧了下身子,让他们进去。夏阳毫不客气的换了鞋子走了进去,真帆一看,赶忙跟上去:“夏阳,你都不懂礼貌的吗?!”“吵死了你!”夏阳不耐烦的说道。

“哦~~~”日向看见他们俩进去,也一蹦一跳的走了进去。昴则在最后,和纱季肩并肩的走着:“夏阳今天怎么了?”纱季是女子篮球队中除了智花以外昴最谈得来的人。

“他呀……呵呵!向日向告白来的~~”纱季捂着嘴窃笑着。这种笑并不是对同伴的嘲笑,而是对他勇敢的欣赏……

“啊~~~我想我大概能猜到结果了。”昴看着夏阳那张憋屈的脸,耸了耸肩……日向可能不太了解夏阳向她表达的感情,所以夏阳才会失败的吧。咦?真是这样的话,也不算被甩啊!

“对了,近来你们怎么样?”

“还好,虽然大家上个月都从小学毕业了,不过想见面还是能见到的。而且现在是放假嘛~~~大家一起玩的时间还是很多的。”

“还有……”

“那个啊……”

昴和纱季旁若无人的聊着天,不时两人还相视一笑。

“料理交给我,你去陪他们吧!”昴接过纱季手里的塑料袋,向厨房走去。

“对了!”昴突然一回头,“你顺便去帮我把智花叫醒吧!她现在正在我房间里睡觉。”

“哦?你们已经……”纱季腹黑的笑笑。昴急忙解释:“没有,智花她晨练之后可能累了,就想借我的床休息一下。”

纱季转身走向夏阳他们,在他们面前像宣布一样的张开双手说:“智花现在正在昴教练的床上睡着呢,我们去叫醒她吧!”

“好~~~”真帆第一个举起了手。“哦~~~~”日向也学着真帆举起了手。“哦……哦!”夏阳看着日向,脸红红的,有点犹豫,不过最终还是和她一样举起了手。

“走!”纱季大手一挥,就带头朝楼上走去……“咚!咚!咚!咚!”他们四个把楼梯踩得很响。

昴看着他们上楼的背影,无奈的笑笑……谁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不过算了,由他们去吧,他们也是有分寸的……

昴转过身子,开始专心的制作着料理……难得我来做东西给他们吃,可一定要好好表现啊!

时间随着厨房里“乒乒嘭嘭”的响声慢慢的流逝着,毫不懈怠。

“哦?下来了啊!”昴看着从楼梯上下来的五人……智花脸蛋红红的,果然纱季她们已经好好的玩过她了。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们听着智花说梦话,一直不忍心打断呢~~~”纱季捂着嘴窃笑,虽然在对昴说话,但眼睛却在看正在咬嘴唇的智花。

听到纱季的话后,智花的脸埋得更低了……昴看着眼前这副难得的光景,也大概明白了这些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笑了笑,昴就继续往客厅的桌子上端菜了。昴一边忙着,一边招呼着夏阳他们坐下来。

菜很快就上齐了……虽然这里一共有六个人,但是四个都是女生,而且那两个男生的饭量也不多,所以菜也并不是很多。

大家都端坐在餐桌前,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闭上了眼,享受着这几分钟的宁静。

突然,大家像事先商量好了一样,默契的睁开眼睛。

“干杯!”真帆活力四射的声音带动了其他人。“干杯!!”大家一起喊道。

“乒乒乓乓”的声音,六个玻璃杯陆续的撞在了一起……所有人的脸上都绽放着灿烂的笑容,大家都好久没这么聚在一起,这么一起开心的笑了。

“诶?忘了叫爱莉了!”真帆一拍大腿,露出了恍然大悟的样子。

昴的身体不自觉的轻微抖了一下,然后他看向智花。智花也正看着他,眼里充满了不安。他们想到了同一件事,早晨的事。

昴赶忙出来打圆场:“啊!我刚刚打电话叫她了!她说她有事,来不了了。”

“嗯?”纱季的眼里露出了疑惑的目光,可能是昴的语气中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的慌乱吧。

“不信我打给你们看,她肯定不会再接的!”说着,昴掏出了手机,拨了爱莉的电话……

“嘟————嘟————”长长的声音在客厅里回荡着。它响了好久,真的没人接。

纱季和真帆的脸上都露出了惋惜的表情……而昴和智花听着这曾经听了无数遍的电话铃声,突然觉得它是那么的刺耳。

昴知道……智花知道……爱莉不接电话的真正原因……因为她手机上显示的是昴的号码。

智花握了握双拳,头又埋了下去。昴的脸上也只能维持住淡淡的笑容……爱莉,别怪我。

“滴滴!滴滴!”昴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不过,他并没怎么惊慌,因为这是收到短信的声音……就算是爱莉发的,自己遮挡的好一点也不会被真帆她们看到的吧。

昴低下头,看着手机屏幕。

出乎意料的,是葵。

昴不自觉的呼出一口气,心里也没有刚刚那么沉重了……只要不是爱莉,就好。

点开短信,是一封回信。

【回复/葵:傻瓜,我当然会支持你们两个的啦~~】

昴苦笑了一下,眼前不自觉的浮现出那个扎着紫色马尾辫的活泼影子……看来自己对不起的人不只有爱莉啊。不过,葵,谢了。

好了,现在不是消沉的时候,要振作。表达完对葵的感谢,昴又对自己暗示道。

“叭!叭!叭!”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拍拍手,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好咯!现在开始享用午餐吧!”

“我开动了!”一共六人整齐的声音。

饭菜是美味的,但现实是残酷的……现在昴和夏阳总算知道了一件事。

小家碧玉也能风卷残云。

夜晚,长谷川家,卧室。

“昴教练,这就是您刚刚去学校拿的东西啊~~~”智花摊开了女仆装,吐了吐舌头,脸红红的说。

“嗯,对啊!还是想看看穿女仆装的你。”昴耸耸肩。

“您难道还真的有这种奇怪的癖好啊?”智花歪了一下头。

“呵呵。”昴只是笑笑,没有否认。

智花撅起嘴,看着昴。直到看的他不好意思了,昴才说:“好啦!让你穿女仆装是为了要做一些事啦!”

“啊……啊?”智花的脸立即又红了几分,声音也小了下去,“做、做点事?”

昴一点头:“对啊!你之前不是说我让你做什么都可以的吗?”

“我是这么说过没错,可是……”智花紧了紧手上的女仆装,头埋了下去。

“那就不要犹豫了,快点换衣服。我在院子里等你!”昴催促道。

“诶、诶?院子里?”智花抬起了头,有点不知所措的样子。

昴朝她温柔的一笑:“对啊!我很想看穿着女仆装的你跳投啊!”

“跳投而已?”智花试探性的问道。

这回轮到昴茫然了:“对啊,要不然呢?”

“呃……”智花的脸又红了起来,为自己刚才的邪恶想法而娇羞不已。

“快点啦,我的小萝莉。”昴灿烂的一笑。

“知道啦!昴教练。”智花也笑了……笑的很灿烂,就像……就像Shining Gift一样,就像雨后绽放的鲜花一样。

时光飞逝,大半个世纪过去了。

夕阳下,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院子里晒太阳……金色的阳光撒在了他们身上,好像给他们镀上了一层金边。

坐在左边的老人问:“老头子,当初你是怎么看上我的呢?”她的语气很缓慢,生怕回答问题的人听不懂一样,或者生怕……

“因为……那时候的你是萝莉啊!”坐在右边的老人笑了笑,看向夕阳的眼睛仍然没有离开。

“是啊!那时你也还是个高中生呢!”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语气里充满了追忆和回味。

“对了,我能像那时候一样再叫你一次吗?”坐在左边的老人也把目光移到了远处的夕阳上。

她没有听到回答,不过她懂的……真的懂的。

“昴……教练。”她颤颤巍巍的说出了这三个字,不过再也没有人回答她了。

人老了,早就忘记怎么哭了……她只是释然的笑笑。

她闭上了眼……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来陪你了,老头子……

这两颗相互镶嵌的生命齿轮在这一刻都停止了转动……前后不过差了十几秒。

夕阳的余晖仍旧铺在他们的身上,只不过,意义不同了。

金色的夕阳、两个金色的老人……

这一刻,成为了永恒。

……

“说好的,永远在一起哦~~!”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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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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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一个我深深佩服的女人!

简爱从小就住在舅妈里德太太家中,自从舅舅去世之后,简爱在这个家中的地位就一落千丈,表哥表姐无视她的存在,舅妈对她更是严厉苛刻,在这样的环境下,她一天天变的沉默,她常常躲在角落里读书,就是这样也不能幸免她们的责难,有一天,因为她又躲着看书,表哥打了她,从而激发了她的反抗意识。

读到这里,我为简爱的多戕命运悲哀,为里德太太的偏心愤愤不平,为表兄妹之间敌视难过,带着这样复杂的心情,我继续往下读。里德太太不想她继续呆在家里,于是把她送到了劳渥德学校,在那里,简爱有了自己真正的朋友,可是就在她刚刚对生活充满感恩充满憧憬时,学校创办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的侮辱再一次把她打入深渊。她没有屈服,顽强的挣扎着生存下来。

海伦彭斯的出现使简爱重新获得了新生,她象简生命中的一盏灯,照亮了简爱漫长的人生。可惜,海伦却因为肺病过早地离开了人间,在那个温馨的夜晚,简失去了唯一的朋友,但她仍以顽强的精神活了下来。

为生活计,简来到一个庄园做家教,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一见钟情,但是庄园内神秘古怪的生活总让她有很不踏实的感觉,最后,她在一个阁楼发现一个被囚禁的疯女人,而这个疯女人竟然是罗切斯特的妻子。简带着破碎的心离开庄园回到舅妈里德太太处,在生命弥留之际,里德太太虔诚地忏悔打动了善良的简,她原谅了舅妈曾经对她的不公。

让她意外的是收留她的里弗斯先生竟是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与亲人短暂相聚后,她继承了一笔不少地遗产,利用这笔遗产,简终于过上了稳定的生活。

当她无意中得知罗切斯特的悲惨境况时,她毫不犹豫地找到他,虽然罗切斯特已双目失明,但她毫无嫌弃,用她的温柔感化他冰凉的心,他们过着和谐的生活。

读完后,简悲惨又幸运的一生使我流下了泪,她虽遭遇那么多不公,但她从不抱怨,以她的善良和宽容存于世,最后终于有了良好的结局。

合上书,我虔诚地祝福简!她的磨难早已过去,祝福她此后幸福长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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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十大优秀经典历史小说排行榜10、明月《明朝那些事儿》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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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推荐一本不是小说历史小说——《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了,内容小编就不多少了。小编从高一开始接触这本书,正好到高三毕业,这套书出完。可以说《明朝那些事儿》伴随小编整个高中生活,在人生中最重要的成长阶段,它从爱好、学识、修养、三观方面,都对小编产生很大的影响。

「小编提醒」喜欢关注历史,寻找世界未解之谜的小伙伴!

本期最火热文「富不过三代,这个富了15代的家族靠什么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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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锦绣未央小说人物结局

全文共 2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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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李常茹跟拓跋余什么关系 最后怎么死的

李常茹是李府中二房的嫡小姐,同时也是李未央和李长乐的妹妹。因为在李府中,当家的人是李府长房,所以长房的大小姐李长乐是李府中最受追捧的人。李长乐在众人的逢迎中长大,所以比较嚣张跋扈,对于李常茹这个妹妹很不客气。

因为李长乐姿容出众,但是李常茹却是平凡的容貌,所以她十分讨厌李长乐。再加上李常茹从小就在李长乐的打击下长大,所以深恨这个姐姐。她外表纯洁单纯,天真善良,但是内心却是阴险狡诈,狠毒异常。她知道自己不能与李长乐抗衡,就在李未央出现后,挑拨两人关系,想要渔翁得利。

李常茹一直喜欢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对她一直很冷淡。直到李未央出现后,拓跋余爱上了李未央,这让李常茹接受不了,因爱生恨,对李未央恨得咬牙切齿。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心比天高,但命比纸薄的形象。她自视过高,用的手段也是阴狠毒辣。

在电视剧《锦绣未央》中,第一女主和第一男主是李未央和拓跋浚,第二女主和第二男主则是李常茹和拓跋余。前一对两人相爱,后一对则是女方痴恋而男方却喜欢女主。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这两人到底有着怎样的感情经历呢?

因为李府在北魏的地位很高,是世家大族,所以李府中孩子很多都是和北魏的皇子公主一起长大的,李常茹和拓跋余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在童年到青春期的这段时间里,李常茹一直默默地暗恋着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却一直表现出冷漠无情的状态。而李常茹一直没有放弃这段爱情,直到李未央的出现。

拓跋余在见到李未央后,被她的聪明才智吸引,原本只是想利用李未央在登上皇位。但是在相处中,却发现李未央可以让自己摆脱幽闭症,逐渐地他就真得爱上了李未央。李常茹在痴恋拓跋余多年后未果,却被初来乍到的李未央捷足先登,所以因爱深恨,十分厌恶李未央。

而李未央因为心有所爱,所以想要与拓跋余保持距离。这三人就一直保持着李常茹追求拓跋余,拓跋余追求李未央,而李未央一直躲避的状态。李常茹看到拓跋余追求李未央本就心生怨恨,再看到李未央还拒绝,就更加憎恨李未央,所以她不断地挑拨李长乐针对李未央,想要通过李长乐来了解李未央。

《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都是爱而不得的人物,结局也十分可悲。

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是什么?小说结局悲惨

《锦绣未央》即将播出,剧中的三位女主,李未央,李常茹和李长乐这三人是勾心斗角最厉害的三个,其中李未央以智谋出众,李长乐以容貌著称,而李常茹综合实力处于中间。由于李未央和李常茹两人上演了姐妹翻脸的戏码,让很多观众好奇《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

李常茹在李府中一直深受李长乐的欺负,虽然她本身颇有能力,但还是斗不过老谋深算的蒋柔,所以她只能默默地忍受李长乐的欺辱。当李未央出现时,李常茹看到了李未央身上的聪明才智。在看到李未央被李长乐欺负的时候,她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所以她接近李未央,并且与李未央成为好友,两人联手打击蒋柔母女。

开始的时候这两人的感情是很好的,但是后来她发现自己一直恋慕着的拓跋余喜欢上了李未央。从那时起,李常茹对李未央的感情就变了,她越来越嫉妒李未央,到最后她对李未央的恨意甚至还超过了李长乐。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如何呢?她到底有没有和拓跋余在一起呢?她与李未央的姐妹情有没有挽回呢?

在电视剧后期,李常茹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不顾当初与李未央的姐妹之谊,多次出手陷害背叛李未央。最后她再也没有能力与李未央斗时,她选择了亲手杀死李未央。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拓跋余替李未央挡了一刀。李常茹亲手杀了自己最爱的人后,悔恨不已。在拓跋余死了几月之后自尽身亡。

在《锦绣未央》这部电视剧中,女一号李未央从李府后院斗到了北魏王朝,期间还涉及到了柔然和北凉等国家,其中的艰辛不为人道。在李府后院中,她遇到的对手有李长乐、蒋柔和李常茹等人。其中李常茹是最防不胜防的人,因为其外表具有较大的欺骗性,在加上她善于伪装,差一点就骗过了李未央。下面这张照片就是《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

在这张《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中,李常茹身穿蓝色的外衣,内里搭配的是深蓝的衣服,在妆容上较为清新淡然,而其头饰选用的则是绿蓝交加的饰品,耳环选用的也是蓝色,脖子中挂着的是由珍珠所做的项链。从李常茹的整体外表装扮中可以看出的是一个清新淡雅,气质脱俗,与世无争的邻家女孩形象。再加上李常茹脸上的笑容,不难看出她是一个端庄温柔,与人为善的女子。

李常茹就是善于通过这样的装扮来伪装自己,让所有看到她的人第一看都会以为这个女孩是个单纯没有心计的人。但事实上,在单纯的外表之下,李常茹有着一个蛇蝎之心。她嫉恨李长乐,所以想要通过李未央来压制李长乐。但在知道自己的心上人喜欢李未央时,她又开始将自己的仇恨全部加诸在李未央身上。

总体而言,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十分可悲的人物形象。她自视甚高,但是容貌比不过李长乐,计谋比不过李未央,最终沦为这两人的陪衬。

在《锦绣未央》这部剧中,李常茹是一个反派人物。她外表单纯美好,天真纯洁,但事实上内心却是无比的狠辣,可以说是比李长乐更甚。因为李长乐是被家人纵容而心性变坏,其实本身是没有什么能力,几乎都是依靠其母亲。但是李常茹自己就非常工于心计,她憎恨李长乐,却一直表现出以李长乐为首的样子,实则处处挑拨李长乐和李未央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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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宝贝小说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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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宝贝",也是我的一位朋友,更是我开阔眼界和吸收知识的天地。

我离不开书就像花儿离不开阳光,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大树一样。

从幼儿园开始,妈妈就给我定了《幼儿画报》,让我提高想象力,多认识一些字。到了小学,我的书就更是多了,通话类,作文类,科技类……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上街买了一本《爱的教育》,然后走出超市。走着走着,我忍不住从袋子里拿出书来看。当我看到耐利被人捉弄,卡隆保护他时,我不禁想起自己有时捉弄同学有多么的不好。正想着我忽然抬头一看,妈妈呢,啊,妈妈已经转过街角了,我急忙跑过去赶上了妈妈。

还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面粉,我拿了钱准备走时,我看到桌子上有一本《海的女儿》,作者是丹麦安徒生,很有名的童话作家。便拿起书就看,看到那篇《皇帝的新装》时,那皇帝的愚蠢让我捧腹大笑。妈妈却把我一拍,吓了我一跳。“面粉呢?”“啊”我马上跑出去把面粉买回家。

晚上睡觉时我常常靠在床上看书,每次爸爸叫我睡觉,我就装睡,然后等爸爸走了,我又开灯看书。我一边看书一边听外面的响声。可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入迷了,爸爸推门进来我才发现,我只好乖乖的关灯睡觉。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也丰富了我的想象力,使我的作文水平渐渐得到了提高。读《海的女儿》让我仿佛置身于童话的世界。读《中外民间故事》让我了解了国内国外许多古老的传说。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人生就像在沼泽地,只有书才能帮你走出沼泽地,不然你就会愚蠢的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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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择天记小说落落的结局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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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曾经是很火的连载小说,现在也被改变成了电视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择天记小说落落的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择天记落落结局如何

在剧中落落是一个妖族公主,她开朗乐观,为人善良大方。因为经脉异常,最终被长生指点,被陈长生所救,所以落落拜了陈长生为师父,在与陈长生的相处时,落落总是故而撒娇卖萌抱大腿,让陈长生很是拿她没办法,可是随着与陈长生长期的相处,落落发现了自己喜欢上了师父陈长生,虽然陈长生的心中只有徐有容,但落落还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陪伴在陈长生的身边,帮助陈长生完成逆天改命。

择天记落落结局和谁在一起

在小说中落落的结局并不是很好,在小说中落落因为自己母亲的去世,而心情很失落,为了救自己心爱之人陈长生,所以她选择牺牲自己,为陈长生续命。但《择天记》的小说和电视剧在情节上有很大的改变,所以电视剧落落的结局和小说的结局将会不一样,据悉,在电视剧中落落最终和轩辕破在一起了,不知这样的结局对于落落来说是不是最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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