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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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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昆虫学家法布尔把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小昆虫都表达的活灵活现。他把那些小昆虫怎样筑巢、怎样捕捉食物,那些小昆虫身上的颜色、形态,都写得一清二楚。他还把可怕的蜘蛛、恶心的绿蝇、凶狠的螳螂写得栩栩如生。在这些昆虫里面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

大孔雀蝶是一种为爱而生的蝴蝶。这些漂亮并且大得像鸟一样的蝴蝶,好像从来都不知道去寻找食物吃。它们会花费自己的一生,来寻找自己的配偶,其实它们的生命也只有短短的几天。因为它们只知道爱,却不知道像别的蝴蝶那样在花丛中吸吮花汁,所以它们自然而然就不会长寿。但是凶残、毒辣的螳螂可就没有像大孔雀蝶拥有那么多爱心了,也绝对不会那么的温柔。不过螳螂长着苗条的身材,而且再配上淡绿色的皮肤和纱一样的翅膀,显得特别优雅。很久以前,农夫们看见螳螂总是仰望着天空,两只手也高高举起,就像是在祈祷一般,因此都称它为“祈祷的女神”。

可是人们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外表看上去像是女神一样的昆虫,竟然是一个凶狠手辣的杀手。只要有其他昆虫从它的身边经过,不论是什么样的昆虫,也不论是故意的侵犯还是无意路过的,螳螂都会立刻气势汹汹的冲上去。

螳螂都是爱吃活的昆虫的。软颈、大刀和锯齿是螳螂杀伤力的三大武器。在所有昆虫中,只有螳螂的颈部是软的。但是它的凶恶和残忍是人们想象不出来的。因为,螳螂不仅仅吃其它的昆虫,还会吃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有更惊人的,那就是雌螳螂会把自己的丈夫给吃了!

真没想到,大自然里还会有自相残杀的事情发生。真不知道,大自然里还会有哪些我们没有发现的可怕的、惊奇的事情!法布尔他观察某种昆虫,一观察就是几个小时,几天,或更长的时间。他遇到困难时坚持不懈,用一生的时间写完《昆虫记》,他的这种可贵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只有用心去品味这本书的精华,才能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更深一层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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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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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第一篇学而篇比较起来,个人觉得第二篇为政读起来难度就大了很多。第一篇其实只要明白了学问指的是做人的道理,则每一句都可以理解它的用意。但是第二篇中,除了几个句子是真正正面谈到政治外,其他说的似乎都是与政治没有关系的东西。

为此,我也专门去查了政字的意思。在古文中,政也通正用,所以我就在想,这里是不是孔子还是在讲做人?讲如何做一个正直的人?不过很快我认为这样解释是很牵强的。其实为政就是讲如何来当政,很明白不过。不过南怀谨先生的一句注释也值得我们注意:《论语》中讲的是为政,不是政治。孔子没有系统地去提出政治相关的概念。根据这句注释去理解为政篇的句子,似乎开始有了一些头绪。

为政一共二十四句。第一句讲的是为政的最高境界,然后用诗经的思无邪说明为政最需要解决的是思想问题,再后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来说明为政需要丰富的人生经历。接下来,用了好几句的篇幅讲孝,然后讲了一个为政者的修为问题,最后用一句话总结:为政者要有见义而为的大勇,要有人溺己溺,人饥己饥的胸怀。这样一看,为政篇的思路就很清晰了。

当然,这个思路是南怀谨先生的《论语别裁》中间理出来的。我也曾试着去怀疑它,但是找不出比之更好的解释,所以我还是比较认可这个解释的。为政篇有好几句话都是讲孝的,似乎与为政没有太大的关系,其实关系很大。我国古代都是以孝治天下,所以在这里讲孝是有它的意义的。这点在为政第二十一句中也得到了证实: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唯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在这一句中,孔子就明确说到:推行孝就是为政。所以该篇中间出现了很多人问孝的情况,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此外,孔子还讲到了一个为政者的基本要求:要周而不比,即不要偏心眼;要不器,也就是说要全面发展;要温故而知新,要且学且思,还不能钻牛角尖,等等。

不过,虽然为政不能翻译成做一个正直的人,但是可以看出,这些为政的道理,放小了看,也都是做人的道理,这点在后面的章节中也有体现。所以我个人认为,《论语》总体讲的还是做人,还是学而篇说的学问。不管是讲为政也好,还是后面讲礼、仁也好,孔子的主张都是从自身做人入手,就像第一章所讲的君子固本,本立而道生。我想这也应该是学而篇作为开篇的原因吧。

整体来说,为政篇给我的启发不如学而篇多,可能是为政这个话题对我们这些一般人来说,没有如何做人更贴近。不过在专家的解释中,我还是体会到了《论语》文章布局的特点,对中间的一些话也还是有一些体会。我想,只要能学到一点东西,也是很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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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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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习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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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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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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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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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叫《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匹诺曹的小木偶成长为男孩子的故事。

故事大概讲的是:一个叫杰佩罗的老头没有孩子,他用木头雕刻出一个木偶,还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一直想做个好孩子,可是他经不起诱惑。他逃学、撒谎、结交坏朋友,几次上当还屡教不改。有一次,他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就被它们吊死,多亏了蓝色头发的仙女解救。仙女叫他不要撒谎,不然每撒一次谎他的鼻子就要长长一截。他连撒了三次慌,鼻子在屋子里转都能不能转了。皮诺曹这时才开始醒悟,但他还是经不住朋友的诱惑,又跟着到玩儿国去了。由于他过于贪玩,头上长出来一对驴耳朵,变成了一头驴子被卖到了马戏团。在紧急关头,还是仙女解救了他。最后他们父子在鲨鱼腹中相见,并设法逃出来了。皮诺曹最后决定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了一个诚实、勇敢、聪明、帅气的男孩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我们要诚实、勇敢、好好学习。只有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不被困难吓退,才能实现自己人生目标。有错要勇于改正错误,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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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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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出在哪工作的一部小说,全书以一位正直文人王冕的故事为引子,接着写了周进、范进中举的故事,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有很多的感受,对封建社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周进是个老童生,一生之中科举不得意,直混到给商人管帐的地步。在商人的资助下,他捐了个监生,又先后中了举,成了进士,官至广东学道。在南海主考时,他拔了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范进中举后,竟发了疯病,被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范进中举后,书中这样写:“他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灌醒过来,竟发了疯,一边叫’我中了!一边往门外飞跑,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此时竟需要他平日害怕的胡屠夫打他一巴掌,他才清醒过来。“他周围的人在他考中前后也俨然两副嘴脸,其中尤以胡屠户表现得最为典型:先前的”现世宝穷鬼“一下子变成了”贤婿老爷“,连”尖嘴猴腮“也顿时变成了”体面的相貌“这个故事揭示了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及整个社会毒害之深。

《儒林外史》之所以广为流传,其主要优点有三:其一是小说的讽刺艺术:《儒林外史》讽刺的矛头虽然直接落在某一个人的身上,却始终使人感到人身上的罪恶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产物,是当时的科举制度造成的罪恶。比如像周进看见号板一头撞倒,范进听见中举忽然发疯,马二先生游西湖无心赏景,只是大嚼零食,留意于自己所选八股文的销路,都使人感到是那个社会造成的。其二是《儒林外史》在讽刺上并不排除夸张:像严监生临死为两根灯草不肯咽气,周进撞号板,范进中举其母快乐得一命呜呼都是。但作者的夸张并不使人感觉虚假,而是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其三《儒林外史》的结构独特:它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主要情节,而是分别由一个或几个人物为中心,其他人物作陪衬,组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随着有关人物的出现而展开,又随着有关人物的隐去而结束。

《儒林外史》以封建士大夫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为中心,揭露了科举制度对士人的毒害,进而讽刺了封建官吏的昏聩无能、地主豪绅的贪吝刻薄。附庸风雅的名士的虚伪卑劣,以及整个封建礼教制度的腐朽和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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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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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师送给我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一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心里就很好奇:小豆豆在窗边干什么?小豆豆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书中讲了什么?……这些疑问一直在我脑海中萦绕,我的妈妈对这本书也很感兴趣,所以我和妈妈一起读完了这本书。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作者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在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书中的小豆豆很幸运!她有一个理解她的好妈妈;有一个热爱学校、热爱孩子的小林校长;她还拥有那么有趣、有耐心的老师……书中的小豆豆有一个自由自主的成长环境,她在巴学园学会了如何思考人生、思考自然。“冰雪已消融,烂漫儿童嬉戏忙,奔跑小村中”是巴学园的真实写照,我非常羡慕小豆豆,要是我能有这样的学校该多好!

说完书中的小豆豆,想想我自己:我有一个爱我们的金老师,有一个时刻关注我成长的好妈妈,虽然我没有像巴学园这样的学校,但是在老师和妈妈的关爱下,我一样可以像小豆豆一样快乐成长!

我喜欢《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巴学园虽然始终没有校歌,但是小林校长曾经创编的校歌“巴学园,巴学园,巴——学——园!”却成了我心中最向往的地方,我希望以后也能拥有这样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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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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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讲诉的一个叫灰姑娘的故事,大概资料是这样的;一个叫灰姑娘的女孩妈妈去世了,她爸爸又娶了一个后妈,这个后妈对她很不好每一天叫她去厨房干活,有一次一个王子请全国女孩子去跳舞,她的俩个姐姐参加了,灰姑娘的后妈不同意让她去她很悲哀,有两只小鸟帮她参加了舞会她和王子跳的很开心,夜深了灰姑娘该回家了王子很舍不得她走,当她要走的时候丢下了一只舞鞋,王子拿着舞鞋就到处寻找能穿上这只舞鞋的女孩子,灰姑娘穿上这只舞鞋正好适宜,王子也认出了灰姑娘就是他要找的人。于是王子就带着他的新娘回到王宫去了。看了这个故事已后我懂得了,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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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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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过一种平静富裕的生活。可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水手。一次航海让他漂流到一个孤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 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

我曾设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才有回报,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我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应该自己独立地做些事情了。

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这是我看过这本书后最大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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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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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水浒传》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历史文化的珍宝。《水浒传》真实地描写了北宋时期宋江领导的一支起义军形成、壮大至失败的全过程。

小说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天真、直率的“黑旋风”李逵;疾恶如仇的“花和尚”鲁智深;有胆有识、干练果断的“行者”武松;正直、聪明的“浪子”燕青。也有让人切齿痛恨的人物像高俅,蔡京、童贯、梁中书、蔡九知、贺太守等等。

水浒一百零八将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智多星”吴用。别听他的名字叫“无用”,可他的能耐大得去了。在梁山中还是个军师呢!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特别聪明。他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吴用用计劫了法场;卢俊义、石秀被关大名府死牢时,吴用用计放火烧翠云楼夺取了大名府;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他计谋很多,深受梁山好汉们的尊重。

小说中不少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如智取生辰纲、大闹清风寨、倒拔垂杨柳、武松打虎等一系列故事情节都描写得绘声绘色,让人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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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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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章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是格列佛在小人国的时候:他说我的脸上有许多大坑儿,胡子比野猪的鬓毛硬十倍,皮肤几种颜色混在一起,看起来让人很不舒服。但在这一句中,作者就运用了比喻和夸张的修辞手法,很形象的描述了格列佛的面部特征。

文章总共分为四卷,每一卷都讲述了离奇的故事。第一卷写的是格列佛在小人过的遭遇;第二卷写的是格列佛在大人过生活遇到的种.种困难;第三卷写得实在飞岛国;第四卷描述了格列佛在 “慧骃国”的所见所闻。

通过读了《格列佛游记》以后,我感受到了西方国家的冒险、敢于面对新生困难、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同时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不平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它使我感受到了:格列佛敢于冒险的精神和面对困难的乐观态度。他也在一次次的旅行中获得了巨大的精神财富,用自己一双的眼睛真真实实的看社会、看人类、学会怎样生存、学会适应身边的环境。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当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随意的像格列佛那样随意的去漂流,要想去体会漂流,就让我们多读游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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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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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许,后来鲁迅去日本学医也有此原因吧。文章一开始讲述了一位名医的事迹,而后引入到少时鲁迅为父亲请医找药治病,与两位重金聘请的所谓的名医周旋数年的经历。文章以生动的语言描写出几位名医明知病无法治疗还骗取医费,治不好就开些奇怪的药引,故弄玄虚,或者推卸责任说一句“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他们种.种行为都是为了金钱。也表达了作者对庸医误人的深切的痛恨,对父亲的不舍与愧疚之情。

我想,周父的病在现在哪怕治不好,可那些神奇的药方一拿出来,也一定会成为人们的笑柄,两个“名医”也会被揭穿,被世人所唾弃。可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背景下,这样的医生反而受人推崇,身价不菲,人们对其毫无质疑。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封建落后的思想深入国人。这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是固步自封。人们对中医盲目相信,而对西医却一无所知,甚至反对。那时的社会也就像周父一样病入膏肓,鲁迅通过讽刺那些庸医来对当时的封建腐朽的社会进行批判。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是父亲痛苦死去,遗留给作者的"的错处"与无尽的悔恨。这也是因为当时的人们腐朽封建的思想。在欧洲人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机械的时代,中国却盛行女人“裹足”、“巫医不分”,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

所以,我们如今更丢弃封建腐朽的思想,相信和努力发展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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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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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践迹,亦不入于室:

昨日《论语》共修,老师讲解此章。当时听到,就觉惊心动魄,感慨不已。今日重听录音,仍有步步惊心之感。遂整理成文,以享诸位:

为何学?

有些人天生淳朴,为人厚道,在一般人眼里也确实是好人。这样的人,常常对自己的现状感到满意,也因此一辈子就被限定在这样的境界里,不足以通达人性的核心,进入圣域。故夫子曾言,“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不学的善人终究只是俗人。这样的善,层次其实是很低的,一旦人生出现大的变动,往往经受不住,难免留下遗憾。唯有通过学习得到的满足,才是真满足。

孔子十五志于学,至七十从心所欲,其中也是经过漫长、艰难困苦的修学,却不曾见夫子中道而废。释迦摩尼在悟道之前,也是广学多闻,转益多师。只要中途任何一次,他觉得“我可以了”。这世上就不会有佛教。

这“入于室”就是进入人格成就的殿堂。门外路过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唯有进入者,才能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

跟谁学:

在学道路上,“好人”有时候是一个贬义词。学习是为了什么?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你需要那么多俗人的肯定做什么?涛涛者天下皆是也,最重要的是你要跟着谁走?

古往今来,人类历史上什么样的人没出现过?随大流的也有,自称“大师”的也有,随便跟着一个人糊里糊涂去走,你会走向哪里呢?这路上的脚印可乱着呢!因此,必要怀着戒慎恐惧、恭敬之心,选择正确的老师。读后感·即使全世界都反对,只要有一个明眼人肯定就可以,只要老师的一句赞叹就够了。

怎么学:

真正求道的人不会迷失。会走错路的,都是自己先迷失的人。为何会迷失?就是因为自作聪明,自作主张。孔门高足中,聪明者不可谓不多。然最能体会夫子心法的,是“参也鲁”的曾子,是“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的颜回。

我们虽然离圣人遥远,但圣人留下的经典,仍然鲜明地记录着圣人的足迹。它即是真理,又是道路。顺着这些足迹走,我们才能走进最深的内殿。而这条路的第一步,就是立志。第一步没踩对,一步错,步步错。人的生命,首先要有个定向,定下终极的目标,这就是远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鼠目寸光,只看眼前,每一步都是未知的,怎么能不担心呢?相反,以目标为导向,即使中途走了几步弯路,只要目标不迷失,还能纠正回来。

虽然我们现在还在旅途中奔波,风雨飘摇,前路也不见人。但能顺着圣贤留下的足迹走,我们也能走进人格成就的殿堂。一路上,历代圣贤都在看着我,护着我,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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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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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这本书非常好,它具体描绘了格列佛整个历险过程,就连格列佛去过的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的每一个细节都十分详细,十分全面。

大体内容就是他上了个船,结果船坏了,格列佛漂到了一个岛上,那个岛就是小人国。小人国的一切都比他小,就连楼都比他小好几倍,他每次过街都要小心翼翼,要不就会把房子踩塌。在小人国待一段时间以后,他造了一个船走了,但没过几个月,他又上了一个船,去了巨人国,巨人国的一切都比他大,但在巨人国,他受到了无比热情的款待,但在巨人国里他也常常受到人和动物的欺负。

比如说格列佛,惹了一个人。那个人就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晃动果树,把和格列佛差不多一样大的苹果弄下来差点,把他砸个半死,之后又去了飞岛国,就是飞的岛,在飞岛国上他去了巫师岛与鬼魂对话。从对话中他知道了鬼魂一般可以活80岁到80岁以上是长寿,他又去了慧马国。慧马国的人叫野胡。慧马国的人是马,他的主人灰马对他十分友好。什么事都带着他。他比灰马一家早穿衣服,所以灰马一家怀疑他的衣服是身上哪个部位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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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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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读过西游记,但也只是囫囵吞枣。今年寒假,老师让我们读原著西游记,看这本书时犹如看一场惊心动魄的大电影,鲜明的人物性格,让我感受颇深。

我先来说说各个人物的特征吧! 孙悟空忠心护主,一切的魑魅魍魉全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到了西天取经之后,他被封为斗战胜佛。 猪八戒,法名悟能,他身上的缺点数也数不尽,贪、懒、色、馋……尽管这样,但他还是努力改变着自己的缺点,并且总帮助孙悟空降妖,他是一个让人发笑的角色。 沙和尚,法名悟净,尽管作者没花太多笔墨去刻画它,但他踊跃降妖,是一个肯干肯吃苦的人。 唐僧,从唐朝去西天取经,一路风霜雪月,收了三个徒弟,不过他有时好歹不分,总是对悟空念紧箍咒,他是一个没主张的人。 西游记中猪八戒的形象跟我倒是有几分像,看着小说中的他,我也在反思自己,我也应该尽快努力改正自身的毛病。要说小说里的人物,我最喜欢孙悟空,羡慕他的七十二变,筋斗云……他的脑袋也是很灵活的,如果对付妖怪这个计谋不行,他就会立马想出另一个计划,他的乐观是无人能及的,当他的金箍棒被一只妖怪用金圈拿走之后,他居然笑了,原因竟是大丈夫不能哭,如果不能哭的话,那就笑,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气,他率众猴,抵十万天兵天将,与如来斗法……不过我也为他打抱不平,他三打白骨精时,唐僧肉眼凡胎,不知是妖怪,就把紧箍咒念了二十多遍,把孙悟空贬回花果山。 虽然西游记中一切都是虚拟的,但我们要在生活中,学习中,学习他们的精神如悟空的嫉恶如仇,忠诚,八戒的憨厚老实,有力气,沙僧的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唐僧的善良……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正如去西天的路一般,只有去勇于面对,才能战胜心魔,实现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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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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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相信有读过〈背影〉一文的人,一听到这句话就能知道它的出处。这是朱自清对于他对父亲所说的话感到后悔,全文充满着父子亲情,也是这文章令我喜欢的原因。

文中的朱自清原是一位不懂得体谅父爱的人,认为爸爸坚持要送他搭火车,令他丢脸;认为爸爸说话的技巧拙劣,连杀个价钱都花费那么久的时间,直到他看见父亲为了他爬月台买橘子的背影,让他深受感动,眼中的泪水也一涌而出。

当我读完一遍又一遍的文章时,心中反复思考,我是否成了年轻时的朱自清?不懂父亲的爱及关怀,甚至不把父亲的爱当作一回事。然而,在一次的机会中,听到了学校里,演讲者正在解说〈背影〉这文章,又令我思索再三。没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如同文章结尾,不能等到父亲行将就木了,才体会到父亲的爱,那时已经太晚了。

于是回到家中,正想问爸爸以前是否体会得到父亲的爱,却看到了父亲满头大汗的煮着菜的背影,我不明白,明明只是看见父亲辛苦的背影,却让我杵在厨房门口五分钟。当我回过神时,是爸爸叫醒了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我问候了爸爸,然后快步的跑上楼。

我思索了一整晚,是不是要当上了父亲才能体会父亲为什么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那天晚上,我又把〈背影〉读了一遍,这文章给我的启发,不单纯只是懂得父亲的爱而已,同时也让我思索到为什么父亲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又毫无保留,这就是我喜欢此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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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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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我一直在看《苏菲的世界》,看那些在时空中闪现的哲人们是如何解析生命和世界的意义的。“苏菲”这个名字有“智慧”的意思。那么,《苏菲的世界》,也就是“智慧的世界”。哲学,便是能够让人变得更加智慧的学说。

在我13岁的时候我买下了这本书,没有想到,一看就是四年,看了三遍。说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真的一点都不为过。

“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两个问题在我心中时时萦绕,排解不开。世界仿佛是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而我是刚刚在那只“大兔子”的皮毛中抬起头,准备端详宇宙中这位“魔术师”——“生命最初的意义”——的脸。我并不确定我会知道什么,我也不确定我会发现什么,可是我知道,过程有时候比结果更重要。于是我开始追随艾伯特和苏菲的脚步,展开了这场在哲学世界里的游历。

十四岁的少女苏菲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疯狂地眨眼,于是她走进了哲学的世界。笛卡尔说:“Cogito,ergosum(我思故我在)。”这个少女也在一些神秘信件的带领下开始在哲学这个世界中徜徉着,思索着。世界起源的纱幕一层层被掀开,但是新的疑团却又接踵而来。席德,苏菲,艾伯特;席德佳,苏菲亚,大艾伯特;树林中无人的上校的小木屋,祖母从吉普赛妇人那里买来的一面“魔镜”……每件事物都是线索,每件事物也都是新的谜团。

苏菲边走边想,一个个新的哲学天地展现在她的面前。事情的真相,原来竟是如此……

果真是我思故我在。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理斯多德,中世纪,文艺复兴,浪漫主义,弗洛伊德……一千年,两千年,一个世纪,两个世纪,一种思想,另一种思想都在这本书里被引述伸展得恰到好处。

像另一个爱丽丝漫游仙境一样,如梦如幻,却又无比真实。在这个缺乏梦境缺乏哲学的时代,我在这本书里找到了他们两者之间最完美的统一。

有时候我会想起自己走过的路,其实生命真的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地方,可是由于自己已经“习惯”这样生活,也就不曾明了宇宙的浩瀚和生命的伟大。有位哲学家说过,每个孩子都是哲学家。我想,那是因为孩子都没有失去对这个世界所抱有的最初的好奇心。如果一个人对自己为何会存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感到惊奇,这将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呵!

其实我没有什么把握能够真正透彻地了解世界和生命最初的意义和起源,可是我想,身为一个活着的人,就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生活的环境负责。如何负责呢?最起码,我们要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生活才是最好的。我们不能如此无所谓地生活着,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可是,生命的意义和世界的起源是一个太大的课题了,我只是一个刚刚开始打量哲学这个金色殿堂的小孩。

世界太大,而我太小,我没有办法以自己如此微弱如此渺小的生命去探究和断定这么浩瀚这么伟大的世界。可是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可以站在世界的顶端,仔细审视与我平等的“魔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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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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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长又愉快的暑假里,让我有了更多的时间看自己喜欢的课外书。我最近看了《小巴掌童话》里的一个故事,叫“爱翻跟头的月亮”。

故事里讲的是一个叫聪聪的小男孩夜里看到了一个调皮的月亮。月亮在空中一会儿翻一个跟头,一会儿又伸出两只手撑在白云上来了个竖蜻蜓,精彩极了。聪聪从来都没有看过这样的月亮,平时人们看到的月亮都是安安静静的。月亮姐姐怕被太阳公公骂,不敢再做表演。但聪聪很喜欢,并和月亮姐姐约好了明天继续来看她表演。不一会儿,聪聪累了就睡着了。在梦中,聪聪又看到了月亮姐姐在翻跟头,竖蜻蜓。

这个故事让我有点羡慕聪聪,因为我也想看到会翻跟头的,会竖蜻蜓的月亮姐姐。后来妈妈告诉我,等我睡着了,就能看到了。我想今晚早点睡,那样就能很快的看到可爱的月亮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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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李文韬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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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的作者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本书的主人公小木偶皮诺曹是一个调皮、淘气不听话的男孩子,他害的爸爸住进了监狱,害的自己失去了双脚,爸爸为他接好脚后,卖掉自己的外套,为皮诺曹买了识字课本,让小木偶皮诺曹去上学读书,皮诺曹也下定决心要学知识,学本领,赚好多钱,给爸爸买外套,让爸爸过上好日子,可是,因为太贪玩,不听别人劝告,遇到了重重困难,先是砸死了会说话的蟋蟀,后落入马戏团手里,差点丢掉性命,又被猫和狐狸骗走了金币,又遇到强盗······

小木偶皮诺曹经过了很多磨难,都是因为不听爸爸的话,不听劝告,不爱读书,最后,小木偶皮诺曹终于懂事了,成长为一个勤劳、孝顺,又爱学习的小木偶。最重要的是他有了人类最伟大的感情——爱心,他用他的爱心帮助别人,终于小木偶皮诺曹从淘气的孩子变成了爱读书的好孩子,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小孩。

我为小木偶皮诺曹的成长感到高兴,我感到自己就是皮诺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不知要遇到多少困难,但我首先要做一个勤劳、孝顺、有爱心、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孩子,不怕困难,敢于面对困难,我一定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担当起种.种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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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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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是《父与子》(全集、彩图版),它是德国的埃·奥· 卜劳恩的漫画作品,它又搞笑又好看。主人公就是父亲和儿子,讲述的就是他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故事,其实很多故事都来自于卜劳恩和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真实写 照,所以我读起来觉得它很真切。比如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航空信带来的惩罚”。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父亲在看报纸,儿子不知在写什么,手里还拿了三个 汽球,儿子写完后,把三个汽球绑在信上,让汽球带着信飞走了,这时父亲还不知道。过了一会儿,父亲带儿子去野外郊游,他们坐在一节木头上休息的时候,父亲 突然看见天上有三个汽球带着一张纸在飞,父亲很奇怪,拿下来一看,上面写着:“谁看信,谁就是疯子。”

下面署名是儿子。爸爸看信时,儿子很紧张地站在一旁 看着他父亲,这回父亲火冒三丈,一把拉过儿子,就开始狠狠地打他的屁股。父亲手里拿的烟斗和儿子背的那个小老鼠形状的口袋都掉在了地上,那个袋子立着,就 像小老鼠正在观看父亲打儿子一样。这本书中还有其它很多这样有趣、好玩、搞笑的故事呢,我很喜欢书中的父亲和儿子,因为父亲很幽默,儿子很淘气,但是他们 互相又爱对方,所以才发生了那么多有趣的故事。

书中的父子是一对快乐的父子,是一对犹如兄弟的父子,是一对搞笑幽默的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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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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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厚厚的书时手上沉甸甸的,合上这本书时淡淡悲伤和压抑久久荡在心头。霍达这位伟大的女作家用她淡淡的清新的笔触向人们讲述了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开始,一向到改革开放的七十年代末大约六十年间的兴衰一家三代人的爱恨情仇、荣辱兴衰,玉与月向世人展现一幕幕哀伤的感情杯具。

质朴无华的葬礼让我认识了穆斯林,从未了解过的宗教与信仰也在这本书中缓缓展开在我的眼前,宗教的传统,政治的交锋,爱恨的交织。在历史的长河中华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交汇与分歧构成了这个宏大又哀伤的故事。

故事的开端从一个虔诚的穆斯林老人带着年幼的韩子奇引出,墓地里楚雁潮缓缓的琴声与天上的新月相交辉映着让这命运的舞台缓缓落幕,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也在场终结了,而当我静静回首书中的一幕幕,‘玉王’韩子奇艰辛的创业,对玉的执着,对感情的无奈,直至死前含泪而终;有着不同观念的姐妹,迂腐梁君璧为信仰毁掉了儿女的婚姻和感情,带着新观念大胆追求自由和感情的梁冰玉是新一代青年的象征,却漂泊他乡;向往完美幸福生活的老姑妈终究守候着一家人直至病死;韩天星和陈淑彦这对被命运硬拼成的夫妻带着悲伤活着;而那个十九岁的花季聪颖美丽的少女韩新月却因先天性心脏病早早凋谢了生命之花,那一轮新月之下,楚雁潮缓缓的拉着提亲……

起初读完这本书,我心底对伊斯兰教升起一股难言的厌恶感,说到底那是对这场杯具的主人公的怜惜与那个时代封建守旧思想的鄙夷和无奈,之后了解到伊斯兰教从未禁止过民族间的通婚,而造成一切杯具,影响伊斯兰声誉的民族主义、神秘主义和宗派主义并非伊斯兰思想,也就对故事有了一种释然。穆斯林将伊斯兰教视为一种自豪,让读者对它肃然起敬。

在文章的最后:‘梁冰玉轻轻地走过去,心里只想着自己的女儿。和那个人一样。暮色悄悄的降临,婆娑树影渐渐和大地融合在一齐,满目雄浑的黛色,满目温馨的清香。西南天际,一弯新月出现了,淡淡的,朦胧的,若有如无。’留于我心底的是对未来的一个憧憬,一个新的期望,期盼着幸福与完美的明天,正如文中那个热爱生活的早逝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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