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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作攵通用20篇

《绿野仙踪》讲述的是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女孩多萝西的冒险故事。在书中,她与稻草人、铁皮人和小胆狮结伴而行,一路上,大家相互帮助,患难与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阅读读书作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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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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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老师让我们去自学国学知识,建议我们先去背《三字经》、《弟子规》、《千家文》、《千家诗》这些国学典籍,今天,我就来说说我背弟子规的体会吧。

《弟子规》原名叫《训蒙文》,是清代李毓秀写的,主要讲的是要对父母孝敬、对兄弟友爱,言行谨慎,做人要诚实守信,对他人仁慈博爱,还要多学习,多读书,向圣人学习。《弟子规》中有一段话:“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意思是读书的方法是要注重心到、眼到和口到,要专心致志,一本书开才始读,不要又想看别的书。

而我读书时,总是忘了做到这三到,有时看书时不够专心,一边看书,一边想我家养的两只小白兔怎么样了?它们爱吃的萝卜吃光了没?它们现在是在睡觉还是在抢东西吃?想到这,我就坐不住了,忍不住要去兔笼边瞧瞧,结果,什么内容也没记到脑海里。

读了《弟子规》这段话后,让我更加体会到读书不专心,效率就很不高,花很多时间在学习上,结果仍学不好,今后我读书时一定要做到心到、眼到和口到,以较少的时间获得最好的学习效果。这就是我学习《弟子规》后的一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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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为实现梦想而读书初中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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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一个人要想考取功名,成就一番事业,都必须读书。所以社会一直在进步……

我们小学生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努力学习,多读书。我以前就很不喜欢看书,一有空闲时间就玩游戏,看电视,很少抽出时间来读书,但自从一个课间的时候,我无意间看了一本课外书,渐渐被里面的内容所吸引,觉得非常有趣,于是我就喜欢上了读书,体会到读书的乐趣。现在我读了很多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战争与和平》《复活》……

读书有很多的好处,读书会让我们明白许多道理,读书会让我们获得更多的知识,读书还能扩展我们的视野,让我们学习到了许多从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

"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这句话的来历想必大家都知道吧!这是周总理幼年时说的一句话。他有远大的理想,立志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多么豪迈的的话语啊!最终,他那远大的理想,也成就了他伟大的一生。

我对敬爱的周总理有着无限敬仰之情,对自己的表现感到惭愧,以前只要评上了"三好学生",就向妈妈伸手要奖金,妈妈问我,这就是你读书的目的吗?然而我却不以为然。现在我明白了,读书是为自己而读,不是为了他人,今天的努力是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

祖国,我现在会好好学习,长大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要把你变得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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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实践初一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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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能使人增长知识,收获快乐;实践能使人将知识付诸实际,收获幸福。快乐地读书,勤奋地实践,就能收获成长,收获人生。

——题记

读书——跃跃欲试

记得那是去年冬天,我偶尔接触到了一本介绍滑雪运动的书。滑雪运动起源于什么时候、历史状况、滑雪分类、运动项目、运动技巧以及有关动作要领等知识一应俱全。不知为什么,我竟然爱上了滑雪运动。

从那时起,我便开始手机有关滑雪的书——只要内容与滑雪有关,我都会收入囊中,有时甚至是一口气读完。

渐渐地,我就产生了要去滑雪的念头。三番五次地央求爸爸给我买滑雪板、滑雪靴等滑雪的全套用具,准备一有机会就去滑雪场一展英姿。

实践——遭遇尴尬

在一个周末,表哥来我家串门了——他可是个滑雪爱好者。我们哥俩聊起了滑雪,我也不怕班门弄斧,说得眉飞色舞,有板有眼,表哥眼睛一亮:“小表弟,还真想不到呀,你还是滑雪爱好者!明天我们一块儿去滑雪场玩玩儿怎么样?”听说真要去滑雪,我满口答应,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打点好了行装,表哥如约而至。我们坐上汽车,一个多小时后,便来到了目的地。蓝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整个世界银装素裹,偌大的滑雪场上早已是人头攒动……

“滑雪场,我来了!”我可着嗓子大叫。

来到滑雪场指定地点,表哥对我说:“我先指点你一下吧?”我却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不用!你就滑你的得了。”心中暗想:不就是滑雪吗?我读了那么多专业书,滑雪还不容易吗!

表哥笑了笑,好像说,一会儿看你的笑话吧!他一撑滑雪杖,人就如同离弦之箭飞了出去。

我谨慎地穿好滑雪服,看着眼前起伏不断的山坡,双手紧握滑雪杖,猛地用力,人却向前滚了出去——我整个地蜷缩成了一个大雪球。

我狼狈地爬起来,急忙找到已飞出老远的另一只滑雪杖,再把滑雪板整理一番,看着不远处那些滑翔如飞的人们,心里不免有些懊恼:看来书本知识不与实践结合起来,还真不行呀!

我尴尬至极!生怕表哥看到笑话,可是越怕啥却有啥。不知什么时候,表哥已出现在我身边。笑嘻嘻地说:“小表弟,还是我来教你吧!”

我虽有些不甘心,还是乖乖地跟表哥学习起来。

收获——总结提升

整整一天,我都老老实实按部就班地在初级滑雪道上反复练习着表哥教给我的那些基本动作。

我想:要想在高级滑道上滑翔如飞,就必须经过几年的刻苦学习和不懈努力。

我在那天的日记里写道:快乐地读书,勤奋地实践,就能收获成长,收获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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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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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位文学大家——巴尔扎克。这是一位不屈不挠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在他的一生中,创作了著可等身的作品,其中最磅礴的要属西方红楼—《人间喜剧》。这是一部恢宏的史诗,这个假期,我有幸一气呵成地读完了他享誉盛名的一部作品:《欧也妮葛朗台》。

过去的人都说,在莫里哀之后没有人会在写吝啬鬼,可巴尔扎克却冒了这个险,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让小说中的主人公葛朗台成为了四大吝啬鬼之一。

这是一部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决斗的杯具。箍桶匠葛朗台在他应对金钱可耻的嘴脸下,一夜暴富,成为小镇上最富有的人,但他却仍不满足,裹着比乞丐还不看的生活。为的只是能在每一天晚上看着金子,在甜甜的入睡。葛朗台一切都斤斤计较:每一天用的蜡烛,全家人吃的面包都由他亲自分配;家里有客人,他从不加菜招待,最多只是用佃户送来的乌鸦熬汤招待;家里的炉火,只能在每年固定的月份点燃,不管天气多么严寒。妻子在他的冷酷无情中被慢慢地折磨死,但他最关心的是不能让女儿分了妻子的遗产。女儿因为把金币偷偷的送给了心上人,他的堂弟,老头的侄子,但父亲却破了产,把他交托给叔叔。老头明白后,对他平时最好的女儿发怒了,欧也妮关进了黑屋子,说是不认她了,只给她冷水和干面包……

为了金钱,葛朗台是那么的冷酷无情,但在他死后,却不能把一分一厘带走,他这辈子活的是那么的可悲,看似金钱的主人,却是金钱的奴隶。而欧也妮,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在被感情伤害后,无味的活在父亲留下的一百七十万黄金下。

故事看完了,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旧世纪欧洲的金钱关系,黄金战胜了一切,人与人之间感情淡漠。但回过头来想想,这是否是现世纪的可悲现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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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南旧事》读书体会作文800字

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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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午后,闲暇之余,捧起了《城南旧事》,它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偶然在杂志上阅读了这本书里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这本书给我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它记叙了作者幼时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的生活。我能感受到文章里满满的乡愁,沧桑年代的人间冷暖和无奈,那些似曾相识的童年快乐的时光。

乡愁滋生在这个远离故乡的人身上。旧北京的南城纵然不是林海音的出生地,其实却是她精神上的故乡,是她最为依恋的地方。

林海音的父母东渡日本经商,而她生在跨祖国数里的日本大阪,长大后就读女师,后进入北京世界新闻专业学校。1960年一部描写20年代北京胡同内,一户普通人家的小说——《城南旧事》问世。我能深切感受到,旧北京城里的那些事儿,或多或少有林海音自传的痕迹。在台湾被日本侵占期间,人民生活在日寇的铁蹄下,她辗转迁居到了这红墙黑瓦的北京城,此后,这硕大的北京城便是林海音最留念的故乡,透过一个小姑娘——英子那涉世未深的双眼,看透人间冷暖、世态炎凉和那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斜着嘴笑的兰姨娘,椿树胡同的疯女人,井边的小情侣,藏在草堆旁的小偷,不理我们小孩了的德先叔叔,随着小驴回家的宋妈……那丝眼中历历存目的往事,谱成一曲淡淡的乡愁,婉转于梦里梦外。

细细品读着《城南旧事》,仿佛又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和妈妈去乡下的那些日子,我也曾在芦苇沟边尝试钓龙虾的乐趣;曾在寂静炎热的午后,在林间找寻“金蝉脱壳”后留下的痕迹;也曾给河沟中捉来的小鱼儿喂香肠,在田间奔跑,用网兜捕捉飞舞的蜻蜓……是这一生最珍贵的经历,贮藏在心灵深处,偶尔触及却如阳光一般温暖。

英子的童年充满天真、童趣、可爱和善良。她的世界一片纯美,虽然在英子纯洁的心里,眼前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但是“人有悲欢离合,”英子有着挥之不去的忧愁:自己熟悉的人,一个无可奈何地从身边离开,让我们体味到她内心深处的哀鸣。疯子秀贞,人见人躲,唯有英子渴望与她接近,仿佛那两颗心是相通的。那天夜里,秀贞带着自己苦寻多年的女儿去寻找自己日思夜想的丈夫。英子孤零地站着,声声不舍的呼唤,被这满城风雨湮没。每每读到这里,我都不禁泪目。后来,一生关爱自己的父亲也因病去世,英子感觉自己在离别中长大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英子在心中默念着。在她的童年里无忧无虑,可父亲的突然离开,让英子明白,她告别了父亲,同时也要告别童年。年仅十三岁的她必须承受一个孩子无法承受的责任!这是英子成长的转折点,她再也不是小孩子了!绿叶不可能永远留住心头的芬芳,黑夜不可能永远永远将星星挽留心上,离别,才是一生注定经历的感伤。

童年,是冬日的阳光,是滋润万物的雨水……童年是一生最绚烂的时光。纵然那一缕淡淡的乡愁难以割舍,但人生自古伤离别。我们每个人都会告别童年岁月,独立成长,迈步走向新的生活。我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可以像林海音笔下的英子那样——经历坎坷,却不惧风雨,一心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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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欢读书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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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一把雨伞,在我无助时小心翼翼地为我撑起一片蓝天;书是一道金光,使我一步步从黑暗中走向金光铺照的区域;书是一张纯洁的纸,抹去我心灵上的污点

当我拿起一本心仪的书,鼻子微微靠近,一股股浓浓的墨香扑鼻而入,如同一眼淙淙泉水洗刷我的心灵,每一页、每一张都有着让人回味无穷的奥秘。

我的数学一向不好,成绩永远在80分上下晃悠,无论怎样努力,成绩都无太大变化,我有点心灰意冷,觉得自己不是学数学的料,就想放弃。看见我不思进取、破罐子破摔的行为,妈妈鼓励我:“加油,你能行!”但背后却也无奈。我会经常在纸上乱画,捶打桌面来发泄,就在我欲哭无泪时,一本《再试一次》挽救了我。

那是一本极不起眼的书,淡蓝的封面上只有一株兰花,里面讲的是一位大学生毕业后,在商海中摸爬滚打,最后成为百万富翁的故事。情节并不新颖,还有些俗套,但里面有一句话令我印象很深:当你失败时,千万不要放松,如果此时放松,就失去成功的信念,那之前的努力就白费了。失败只是对你的考验,多一次失败,你就离成功近了一步,再试一次,或许你就成功了。难道我离打破数学“80”分的魔咒越来越近了?于是,我坚持了下来。

这是一句让我难忘的话,每当我失败沮丧时,就会想起这句话,也就会振作精神再试一次,终于我的数学成绩有了突飞猛进的变化,我笑了,妈妈笑了,我觉得那本书也笑了。

再美的彩虹也会消失,再夺目的花朵也会凋零,只有读书的收获会成为永恒的美丽。我将它们珍藏起来,使我受益终身。

我十分感谢书,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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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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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些高尚的人谈话。”也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书就像登山,读的越多爬的就越高;读书就像耕田,读的越细丰收的就越多。”

这几天,我一直沉浸在书香中,不论北风怎样呼啸,都没有离开一本书,这本书名叫《父与子》。《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以连环画的形式展现的,是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的不朽杰作。

文章写了一对父子在日常生活中许多搞笑的事,虽然看似一些平凡的小事,但在这位作家夸张的手法下,一切平淡的生活都变得生动有趣,比如,“引人入胜的书”这一章,讲的是一家人用餐前轮流被这一本充满魔力的书吸引,父亲叫儿子去吃饭而自己却被该书吸引忘了吃饭,这章虽然只用了6幅图画,但很清晰的表达了这本书的“魔力”所 在。再比如,“鱼儿来信”一章,也只有6幅图画,说的是爸爸去钓鱼,儿子写了封信在一块牌子上,趁他爸爸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把信放在爸爸正在钓鱼的鱼钩上,爸爸拿起鱼竿,看到了牌子。在这一章中,你只要仔细去看就会发现,画面中有一些很细节的东西,比如那个鱼钩上的浮子,在没有牌子的时候,它平平浮着,可是在挂了牌子后便有一些下沉,这些在画面中都清晰可见,从中可以看出,作者是结合生活实际来完成作品的。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发现人类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多么快乐。虽然我们生活中会有许多的烦恼或挫折,但是它并不能磨灭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憧憬,那一幅幅精湛小巧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无言地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我相信,它将永远地呵护着人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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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初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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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她一生只有十九个月光明与声音,在安妮?莎利及其他老师的帮助关爱下,在亲朋好友的成全中,海伦?凯勒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士学位。她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用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她曾周游世界各地,为残疾人加油鼓劲。最终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她的世界只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第一天,我要看人,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使我的生活值得一过。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为白昼的动人奇迹。

第三天,我要在现实世界里,在从事日常生活的人们中间度过平凡的一天。海伦的三天就如此仅仅有条,可我们的时间和机遇还很多,可以创造美好的生活。光明对我们来说不是奢望,声音也不是可欲而不可求。对我们来说,并不缺乏完善的身体组织,我们需要的是意志上的顽强,不向命运投降的,自强不息的精神!更重要的是要拥有一颗积极、乐观、敢于创造奇迹的心!

为善为恶在一念之间,生命中的奇迹出现与否也是一念之差。上天赐予我们眼睛,是让我们看清这个世界;上天赐予我们思想,是让我们改变世俗,让精神世界更美好;而上天赐予我们双手,是为了让我们拥抱未来,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我们从今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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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傅林钦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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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想要一个孩子。拿出十二个银币给巫婆,巫婆给她一颗大麦粒,种下麦粒后,麦粒开花了,里面坐着一个非常娇小可爱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就是拇指姑娘。她遇到了一只非常可恶的癞蛤蟆,要让儿子跟她结婚,她正在独自哭泣,好心的小鱼救了她。半路却被金龟子拦下,金龟子们个个都说她长得丑,她很伤心,逃走后,又碰到了不喜欢的鼹鼠,她无意中救了冻僵的小燕子,鼹鼠逼拇指姑娘嫁给他,拇指姑娘受了很多苦,与小燕子的告别带来了转机,在小燕子的帮助下,她嫁给了花朵上的小王子,真是好心有好报。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要向拇指姑娘学习。在学习、生活中都会碰到很多困难,我要去努力,不能退缩。一次不够二次、三次,哪怕无数次,只要有不屈不挠的精神,任何困难都会带来好的转机,同时都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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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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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和她的姐姐坐在草地上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看见一只穿着背心的白兔子从她的旁边跑过去,还拿出怀表看时间,她很好奇,就去追那只兔子,一下子就掉进了兔子洞。兔子洞很深,她在洞里吃了喝了一些奇怪的东西,身体就一会变大一会变小,她遇见了各种的会说话的动物。看到了小老鼠,他参加了老鼠跟小动物们的会议式赛跑;她在给兔子比尔拿扇子和羊皮手套时,在他家吃了蘑菇她变大了······

后来,她来到花园遇到了一整副的扑克牌,牌里有粗暴的红心王后,在这个稀奇古怪的世界里,爱丽丝经历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可是最终却发现这一切原来竟是她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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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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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鼹鼠米加的冒险故事。美丽的月亮河边住着喜欢挖掘的米先生米太太和他们的九个孩子,主人公也就是最小的鼹鼠米加不喜欢学习挖掘,却痴迷于设计电器,为了给它的好朋友——因为洗衣服很累的土质专家尼先生最小的女儿尼里,制造出洗衣机,它离开家乡历尽千辛万苦,学魔法、演出,因不小心被变成乌鸦而与老鹰对抗,最终在其他朋友的帮助下终于造好了洗衣机,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喜欢米加,因为它乐观、勇敢、聪明,热爱生活、乐于助人,当然,如果他没有父母米先生和米太太的接纳和抚养也无法平安的成长。这其中也少不了咕哩咕忙碌的身影,因为咕哩咕就是教米加魔法、跟他一起演出和不小心把它变成乌鸦的人。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亲情的温暖和友谊的珍贵,让我懂得了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不怕失败,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够成功!

我希望也能有米加这样的好朋友, 更希望自己也能成为米加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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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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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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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读书的收获500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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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一点也不喜欢读书。二、三年级的时候,我一想到写作文头就疼。早上老师布置的作文,晚上想了很久都想不出一篇题材可以写。 I didnt like reading at all when I was a kid.In the second and third grades, I hurt when I thought of writing.In the morning, the composition arranged by the teacher could not think of a topic to write for a long time at night.

是爸爸教我走上读课外书的道路:“孩子,你一定要多读书呀,只要能吸取书中的营养,哪怕是漫画书也可以呀。”我有点惊讶地问爸爸:“漫画书也可以让我学到知识吗?”爸爸笑笑说:“你看了就知道。”看漫画书的过程是快乐嘻嘻哈哈的画面令我受益匪浅。看久了,我发现书里那些搞笑和幽默的对话能运用到写作文里。这让我的作文能力提高得很快。

但很快,我的作文遇到了瓶颈,一些人物描写总是写不好。于是,妈妈又教育我。不要只看一种书,要多看各类书籍,才能吸取各种各样的营养,在妈妈的教育下,我开始向作文选、报纸、杂志、小说,这些书本发起“进攻”。

这时,老师又教育我:“平时要做读书笔记,并想想这本书讲了哪些道理,作者是怎样讲清楚这些道理的;书上有哪些好的语言,好的描写,也要想一想。”老师还严格地说:“有些好的段落,光读光想还是不够的,你们小孩子要背诵才行。”

老师和妈妈的方法真有效,多看了书,我写作文的题材就广泛了。多摘抄好词好句,我的词语运用就得心应手了、人物描写也写得栩栩如生。

是读书让我渐渐成长,是读书让我写作文不再忧烦,我愿意在书香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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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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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姑姑就给我买了很多绘本,供我课余时间阅读,希望我养成爱看书的好习惯。绘本里面有着五颜六色的插图,包括各式各样的小动物、植物和卡通人物,搭配着浅显易懂的文字,使年幼的我都看得津津有味。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阅读。

后来,我进入了小学,在老师的教导下,我学会了汉语拼音,识字量也大大提升,我开始尝试阅读以文字为主的读本。每个周末,我和姐姐都会去新华书店看书,直到很晚才回家,可谓是如痴如醉。

我看过的书有《海底两万里》《米小圈》《绿野仙踪》《长袜子皮皮》《父与子》……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认为我们要像皮皮一样,做一个大方勇敢、乐观向上、活泼可爱的孩子。看吧,这就是阅读教会我的!

阅读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提升我们的心智,启迪我们的灵感。阅读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我爱阅读,阅读使我快乐,以后,我将力争做到“走遍天下书为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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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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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科学类的书,特别是《十万个为什么》,我买了整套,一套里有很多本书;有关于鸟的、鱼的、昆虫的;有气象万花筒,神秘的宇宙,人类世界……我最喜欢看《昆虫世界》这本书。

从《昆虫的世界》里,我看到了一篇关于蚂蟥的,原来蚂蟥会吸人的血,为什么呢?因为蚂蟥身上有一套吸血结构,包括颚、嗉囊和噬液腺。蚂蟥的嘴上生有三个颚,成品字形排列着,每个颚上长着很多锐利的小齿。蚂蟥用吸盘吸在人或牲畜的皮肤上,然后用颚咬破皮肤,把血吸进去。同时蚂蟥分泌出能抗血凝的噬液,使血液顺利流进它的嘴里。哇!蚂蟥好可怕呀!我以后见到它就立即走了。

虽然蚂蟥这么可怕,但是却可以治病呢!人们利用蚂蟥吸血的特性可以治疗一些病,用以排除局部淤血,毒血等。这样我又学习了一样本领。

书本有许多本领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应该像海绵吸水一样吸取更多的知识,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我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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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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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讲诉的一个叫灰姑娘的故事,大概资料是这样的;一个叫灰姑娘的女孩妈妈去世了,她爸爸又娶了一个后妈,这个后妈对她很不好每一天叫她去厨房干活,有一次一个王子请全国女孩子去跳舞,她的俩个姐姐参加了,灰姑娘的后妈不同意让她去她很悲哀,有两只小鸟帮她参加了舞会她和王子跳的很开心,夜深了灰姑娘该回家了王子很舍不得她走,当她要走的时候丢下了一只舞鞋,王子拿着舞鞋就到处寻找能穿上这只舞鞋的女孩子,灰姑娘穿上这只舞鞋正好适宜,王子也认出了灰姑娘就是他要找的人。于是王子就带着他的新娘回到王宫去了。看了这个故事已后我懂得了,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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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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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是自由,理想的象征。

虽然风筝被命运的细线束缚着,但是它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梦想。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中它依旧勇敢的站起来朝着自己的理想努力。风来了,雨来了,依旧没有动摇它追求理想的心,它知道如果不拥抱理想它将失去所有。现实是残酷的,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没有拥抱理想,那么这个人将一无所有。虽然风筝没有鸟儿的振翅,但是它有比钢铁更坚硬的意志,在一次又有次的狂风暴雨中越站越勇。

风筝有和石灰一般的志气,它将用它的智慧,坚强,勇敢,认真去拥抱自由,拥抱理想。

就算最后风筝短了线,它也不后悔自己的所追求的理想与自由。天使被风筝感动了,于是在每个雨后,都会有只风筝在彩虹间飞舞,风筝成功了,但是它仍然努力着,为自己的下一目标奋斗着。

她希望全世界的人们都可以远离病痛,拥抱健康和幸福。

我就是那只风筝,希望自己可以通过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让全世界的人们都可以拥抱健康和幸福。

后记:我的理想?我想不用我说看的人就已经知道了。这篇励志文不仅仅是在鼓励自己时时刻刻要明记理想,在失败面前决不放弃,也想鼓励看的人要为自己的目标努力。无论现在你身处的学校环境与否,最终决定你是否成功的是你自己是否真的要学,是否真的为理想而努力,并不是学校。

就让我们行动起来,为理想奋斗,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认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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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让生活更美好的满分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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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像冰心《忆读书》中写的一样“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书是我从小到大伴随着我成长的好朋友,它一直默默地陪在我身旁。 "Books are the steps of human progress".Thats right, like Bing Xins "Reading Reading", "When I talk about reading, I have more words." The book is a good friend who has grown up with my growth since I was young. It has been silently with me.

春飘花香

嫩嫩的绿色打破了冬季的雪白,春像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跑来了,亲亲柳树的嫩芽,吻吻含苞待放的小花。此时,我双手捧着朱自清的《春》,来到青草地上。我席地而生,轻声朗读着,“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我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中,同时欣赏着美妙的散文。一切都像精心地布置过似的。小蝴蝶在我身旁围绕,我陶醉了。啊!这醉人的香

夏送清凉

知了在树上唱着“大合唱”,微风吹来,让人忍不住晕晕欲睡,那份惬意无法形容。我拿着一本古诗词来到亭中,朗读着“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脑中想象着这幅美丽的图画,多么可爱!知了为我的思绪有节奏地伴着奏乐“知了知了”我不由得深陷其中,美妙无穷。啊!这醉人的凉

秋迎丰收

秋是一个令人喜悦的季节。它是由金黄描绘成的一个使者。农民伯伯拿着各种工具来田里收割粮食。而我却拿着《童话故事集》来到田中,就着阵阵稻香,我开始了新的阅读之旅,我忽然看见田中的两只蚂蚁在对话,猜想它们在说什么呢?书中的幻想和神奇让我找回了稚嫩的童心,让我可以摆脱其它的负担,成为从前的那个小孩子。我想那些蚂蚁一定在说秋天到了,我们该找些食物过冬呢!对了,我也该好好学习了,不能再像孩子那样胡里胡涂了!啊!这醉人的美

冬送温暖

真冷啊!我在被窝中缩成一团,真舍不得离开这温暖。我随手拿起一本《三毛流浪记》。看着看着,我热血沸腾。三毛生在一个黑暗的社会,而他却如此乐观、坚强。我却因为怕冷,缩成一个大狗熊。不行,我要振作!顿时觉得精心十足,毫无冷意。啊!这醉人的暖

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精神粮食。因为有它的鼓励和陶冶,我变得更坚强,更懂事。它像一杯浓浓的热牛奶,散发着诱人的香。

我爱你,书!你是我人生中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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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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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开学礼物是一本厚厚的作文书,我不敢接,妈妈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只好胆怯地接过那本厚厚的作文书。从那时起,我意识到:我长大了,不能再沉迷于童话中的梦幻世界,我要开始看那有着密密麻麻的字的作文、百科书了。

翻开妈妈送我的那本厚厚作文书,我很快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里面也有童话故事,不过少了几分童年的稚气。里面的抒情篇、描景篇、写人篇和记事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抒情篇让人感动;描景篇让人身临其境;写人篇让人觉得那个人好像就在自己身旁;而记事篇悲伤的让人感到悲伤,快乐的让人感到快乐……

每当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爱读书的时候,我会说:“书对人有益,我的生命已经和书溶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是的,我很爱书。

印象中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购物。在路上时,我看见一个书店,里面挤满了人,我一下子把要和妈妈去购物的事抛在了脑后,挤进书店抽出一本书坐在书店的地上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了。过了很久,我的头发被人拉了一下,我疼得一跃而起,往后一看,竟然是妈妈!

我对妈妈说,“干嘛拉我的头发嘛!人家还没看够呢!”“还没看够?不是说好去购物的吗?怎么坐在这里看书了?我还以为是我走得太快了你跟不上呢!原来你在这儿看书啊!真是吓死我了!”妈妈撅起嘴巴说,“好啦,别看啦,去购物吧!”说完拉起我就走。

“等一下,我要买下这本书!”到了商场,我觉得商场里怪没意思的,书瘾又犯了,背着妈妈悄悄的跑到商店门口,坐在门槛上又看起书来了!又是妈妈拔了一下我的头发,我才从“书海”里醒来!“你看看你,又看书,里面的活动你都没看到,多可惜啊!”妈妈又开始唠叨了……是的,我很爱读书。

书,是一朵刚刚盛开的花朵,有着甘甜的知识花蜜。书,是一个好导游,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书,是一艘小船,承载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湾。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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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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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心目中的书;“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心目中的书;“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这是藏克家心目中的书。而在我心目中,书就是一把金钥匙,帮我打开文学之门,开阔我的视野;书就是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最喜欢看的是漫画书。我常常会到读书馆里去借书,妈妈希望我多看一些作文选、名著等,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而我却对漫画书”情有独钟”。《蜡笔小新》,《多拉A梦》,都使我爱不释手。

有一次,妈妈送我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书。一本《爱的教育》足以让我陶醉,书中讲的是一位意大利小学生写的日记,一个个鲜明形象的人物,其中母亲与父亲,还有哥哥写给“我”的各封信以及姐姐雪维尔写给我的各封劝告我的信。还有安利柯与同学的争吵事迹,也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渐渐地,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每天晚上睡觉前一定得看一会儿书,所以,在我的床头柜上,总会有几本小说、漫画和笑话书。进入中学后学习比较忙,但还是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

书,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乐趣。它是我最敬爱的导师,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是我最亲爱的伴侣。要问我为什么喜欢书?我会说,因为书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有它在,我是最幸福,最快乐,最自由的!同学们用宝珠打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宝剑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从现在开始做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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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朝花夕拾》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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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这是鲁迅在他的回忆性散文《朝花夕拾》小引中的一句话。我将这句莫名其妙的话记在摘抄本上,带着疑问继续往下看……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鲁迅的童年与青年时期。那个年代,时局的混乱和社会的动荡,是我们现在难以想象的,可是我却可以切身体会到那一份回忆的情怀——经过了时间的筛选,留下来的是最深刻的记忆,最有意义的瞬间。早晨沾着露水的花,待到傍晚望去,依然挂在枝头怒放的,便是最坚韧的那一朵。

我想起了小学生活。那时候班里的同学都很“秀逗”,玩一些五花八门的游戏,开各种让人啼笑皆非的玩笑。每天放学回到家里,我都会和父母“报告”这一天在学校里遇见的“奇葩”事,时而捧腹大笑,甚至“喷饭”。妈妈建议我,可以尝试着把这些事情写下来,留作回忆。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想法,但脑子里虽然有了文章的脉络,到真正下笔的时候,却无论如何也写不出那份纯粹的快乐和蕴含的感情来。

我对自己非常失望,认为自己不擅长写作,连发生在身边的事情都不能写生动。我还很着急:时间会让人忘记好多东西,等我长大了,写作水平提高了,这些好玩的事情会不会忘记了?

“写写我的小学生活”这个愿望一直埋藏在心底。

六年级下学期临近毕业的那段时间,不知是因为学习压力还是青春期的困扰,我发现很多同学失去了童年时的那份活泼、调皮,而我也因为即将毕业离别对老师和同学有些不舍,于是心底那个愿望又慢慢浮出水面。再一次面对童年时的纯真,心中竟升起几分敬意来。那些曾经认为自己的水平不足以写得栩栩如生、有一些细节已经模糊等等的担心,在真正开始动笔之后,都无影无踪了。而那些年一幕幕欢乐的瞬间不停地奔涌出来,在我的笔下定格成永恒。

现在,回过头来看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里写的那句话:“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我懂了:时间,确实蹂躏了一部分记忆,但是最精华的那部分,却在岁月之中慢慢沉淀到心底深处,永远都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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