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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在身边实用20篇

寓言在我国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盛行,一般都不是独立成篇,而是出自当时的哲学家、政治家的著作中,在全文中可以说是一种譬喻,作为论据出现的,因为它的故事可以独自表示一定的教育意义,就形成为寓言。小编整理了阅读在身边,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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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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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孙悟空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人,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最后修得正果,被封为“斗战胜佛”。可大家可曾想过,孙悟空是否满意这个结局?

有人会说当然满意,最初就想上天庭谋个长生不老,取经归来被封为佛,有何不妥?可是,我认为是个悲剧。孙悟空从始至终都在被别人操控着,只因当时大闹天宫失败,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要按照事先为他规划好的去往“西天取经”,找这个理由让他出来,再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就可以摆脱束缚从而成佛。不过,孙悟空却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取经的意义何在,取完经后又该做什么,他如何满意这个结局?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孙悟空与六耳猕猴的故事。孙悟空被唐僧赶走后,六耳猕猴随之到来将唐僧的通关文牒拿走,目的就是要取代孙悟空的位置自己去西天取经,然后,像他一样位列仙班,享受至高无上的荣誉,但最后计划失败死于孙悟空的手里。我们为何不想这难道不是另一个孙悟空吗?

孙悟空大闹天宫的处罚结果仅仅是封于五行山下五百年而不是被如来打得形神俱灭,是因为这一切都是提前安排好的,从石猴降临到拜师学艺再到大闹天宫、五行山被困、西天取经、功满成佛,其实都是佛教最高统治者如来一手策划的,目的是扩大佛教的势力范围,消除潜在的竞争对手。六耳猕猴的出现,打乱了如来的计划,如来佛又如何能容忍有人中途破坏他的宏伟蓝图呢?六耳猕猴在错误的时间出现了,结局只能是消失。

孙悟空知道是个悲剧,为何却不在中途反抗呢?我想,孙悟空是不能也不敢反抗,一是被打怕了,五百年的束缚已经把他的斗志消磨殆尽,如果再敢反抗终究会被消灭;二是如来佛让他功德圆满成佛成仙的承诺使得孙悟空已经臣服于权势虚荣之下,孙悟空只能按照统治者的意图走下去,如果再有反抗,五百年的道行不仅毁于一旦,更有可能被打的万劫不复,他的怨念只能积累在心中。

我想孙悟空在成佛后会回到花果山,因为他需要时间去调节自己,或者受不了成佛后的痛苦,再次反抗天庭。孙悟空的悲哀就在于在统治者的威逼利诱之下,磨灭了反抗统治的意志,屈服在了统治者脚下。

我们的美好生活是靠着一大批有着坚强信念的人,面对压迫,面对诱惑,始终不忘初心,坚决同反动统治斗争到底,才有了今天和平安定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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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们阅读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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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学生涯中遇到过很多人,他们有的爱学习,经常一学学到深夜;有的爱劳动,经常帮助同学擦黑板;有的爱读书,经常走到哪都带着书。今天我就来讲讲我们班的那添同学,他非常喜爱读书,人送绰号“阅读大王。”

那添的个子不高,精瘦精瘦的,头顶上有一块地方没有头发。

记得有一次,那是一堂体育课,课上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大家都去玩了。但是那添却拿出作业本,趴在草地上不知道在干什么。于是,我决定走上前去看个究竟。当我走上前去的时候,我发现那添正在兴致勃勃地读书。我疑惑不解。心想:那添为什么要在这时候读书呢?这么好的玩的机会,他为什么要放弃而去读书呢?我对他说:“那添,你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读书呢?你不知道这是最后一节体育课了吗?”那添答道:“我知道。但书上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只想把时间花在有意义的事上。如果不趁现在抓紧学习的话,以后怕是就晚了。”听了他的话,我仿佛若有所悟。呆呆地在那里站了许久。

还有一次,下课铃响了,老师让我们投票决定是出去玩还是在屋子里学习、读书。最后只有一个人选择了读书,可见他对读书十分热爱。那就是那添。

这就是我们班的“阅读大王”那添,你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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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傅雷家书阅读笔记

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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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以及自身的人生经验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也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拳拳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书信作为万里相隔的亲人之间维系感情的方式,自古至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我长期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即使是因为读书而离家,也不会离得很远,所以根本无法体会到那种互通家书时因距离而产生的淡淡的忧愁和丝丝的甜蜜。

这本厚厚的家书中承载的是多么深沉的父爱啊!“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

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从上面的语句,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傅雷的爱子情深。对于长大的儿子,希望他茁壮成长,向外发展,但又不忍孩子远离身边。其实家长都是这样的,从八月怀胎到十月分娩,家长辛辛苦苦,一步步将儿女哺育成人,为的就是希望子女才有所用,以后不至于露宿街头。而,儿女成才之际,亦是离开屋檐独飞之时。作为父母,既为他们而高兴,也为此伤心难过。毕竟是骨肉之情。作为我们应该体会、理解父母的苦心,让父母看到他们想看的一幕——我们快快乐乐的生活,也算是报答了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如今的子女教育问题。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现代独生子女的家庭中,家长们对孩子包办过多,家长们不仅不让孩子做家务,连自理劳动也由家长包办。盛饭、穿衣、削铅笔、戴红领巾、洗手绢袜子等等,都由家长代劳。久而久之,孩子把家长当成了拐棍,一步也离不开。结果养成了孩子的依赖性,降低了这一代人的素质,孩子不仅不能成为强者,倒可能会成为一个窝囊废和寄生虫。孩子的意志力、坚韧性得不到锻炼,自立自理能力较弱。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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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中在阅读中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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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个人,在我们生病时,无微不至地关心、照顾我们;总有一个人,在我们遇到困难时,默默伸出双手;总有一个人在我们急需帮助时,悄悄走到我们身边……这个人有一个普通的名字,叫做父亲。

小时候,父亲那双有力的手牵着我们,教我们学走路,对我们更是关爱有加。我们对父亲也十分尊敬,总觉得父亲是那最温暖的依靠,最坚强的后盾。也常常跟在父亲的后边跑,久而久之我们就成了大人口中的“小屁虫”。

长大了的我们渐渐地走向青春期,无形中开始和父亲发牢骚、耍脾气。厌倦了旧时的“温室”,渴望一对飞翔的翅膀,自由高飞,不受任何束缚,对父亲的管束也越来越冷漠。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呆在房间里,父亲的爱同时也被我拒之门外。

初中了,每天的晚自习我都要上到很晚才回家,家里空荡荡的,不用想,父亲肯定又是出去应酬了。每天我和父亲呆在一起不超过两小时,他也变得很少关心我的学习,只是偶尔问问成绩。我和父亲也似乎疏远了,父女之间的爱似乎也淡了许多。

一个周六的早晨,我因下雨没有出去上课。我回到家,意外地发现爸爸也在家,我蹑手蹑脚地走进了房间,看见爸爸正在翻我一本熟悉的本子,那是——我的作业本!原来爸爸正在归纳我的错题。那夜,也似乎是爸爸悄悄走到我床边帮我盖上被子,我潸然泪下!

从那天开始,我发现我错了,错在一直对父亲的冷漠而没有真正地用心去读过他;爸爸也错了,你明明一直都很关心我,却从不表达,只是默默奉献。回头想想,感觉自己很可笑——自以为是的个性、自以为是的冷漠、自以为是的叛逆,都敌不过父爱的深沉。

父亲对我的爱从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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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鹿斑比》亲子阅读家长心得

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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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斑比》是一部充满爱与温情、成长与生命的童话故事。和孩子一起读完了《小鹿斑比》,也重温了一遍孩子从呱呱坠地,不断成长的点点滴滴。

从小鹿斑比成长的过程,不禁感叹:成长真的不容易。斑比经历了生离死别,经历过寒冷与饥饿。也承受过孤独与伤痛,可他都勇敢、坚强地挺了过来,最终成为新一代鹿王。

斑比——孩子的楷模

在读《小鹿斑比》时,孩子被深深地吸引了。

我问孩子:“你喜欢斑比什么呢?”

孩子竟脱口而出:“斑比喜欢问问题,对外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还喜欢自己动脑筋思考。”

说实话,听到这样的回答,我意外而又惊喜。我笑着说:“你小时候比斑比还喜欢问,妈妈喜欢这样的孩子!尤其是独立思考,善于动脑的。斑比在被老公鹿智救躲开人后能够自我反省,他还必须学习老公鹿的智慧,以及能够独立地思考和正确的判断。斑比常常对自己说:绝对不要轻易上当,要用脑子去想,用心去判断。他的行动也更加小心谨慎。不像郭波最终中弹被杀。宝贝,那你还喜欢斑比什么呀?”

“妈妈,斑比勇敢、独立、坚强。你看,这里说失去妈妈后,他很伤心,但他不断告诉自己:尽管妈妈不在身边,自己还是要坚强地活下去,而且要开心积极地生活,这样妈妈无论在哪里都会安心的。”

作为老师,我觉得应该 通过这本书,让孩子从小鹿斑比的身上学会如何独立,学会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学会如何让自己成长,如何学会认识事物,做出正确的决定并保护好自己。而面对困难的是一种坚持的态度和耐心。使他们懂得生活需要不断积累和学习,要凭借信心、智慧和坚持不懈的勇气才能生存。

爱在左,管在右

作为一个妈妈。我觉得更应该向小鹿斑比的妈妈学习,做到对待孩子耐心严肃。语气平静,不像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孩子吼。在教育孩子的方式上,斑比妈妈或沉默不语,只留下眼神;或直言相告,甚至命令。有时是冒着危险带领孩子察看事实,再晓之以理,她自始至终反复要求孩子独立。回避孩子困难中的求助,却在孩子受伤时,相伴相随,甚至无微不至。应注意观察揣摩孩子的心理思想,耐心细致地与其交流,“临之以威,授之以恩”。但最后走下去的人还是你自己。我们总会有挥手告别的时候,总会有独自一人的时候……所以要学会自己坚强。

老亲王:“孩子,你要学会慢慢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耳朵去听,这样才能发现问题,这才叫做真正学会独立生活。”斑比渐渐明白,生活中并不是只有欢乐,还会有悲伤;独立生活的道路也并不是一帆风顺,而是充满了艰辛和坎坷。

郭波因一次被人类救助就天真地以为所有人都是爱护他的,变得狂妄自大、自以为是。英娜阿姨对郭波是宠溺的,让郭波更加骄傲,最终因不听斑比劝告而中弹被杀。

在儿童成长中,“宠孩子”“替孩子”等于“害孩子”“放手才能放心”。面对留守和孤独、面对灾难与失败,永远不回避,经历就是财富。父母不要把财富留给孩子,要“把孩子培养成财富”。

长大不容易,成长有规律。走过了,才会明白,明白地走,才会走得更明白。

老公鹿看见精神恍惚的斑比还在那水沟深处挣扎就冲他大声喊:“孩子,你必须自己站起来,我可是不会再帮助你的,,你只能依靠你自己,这点你一定要明白”。

在斑比受伤的这段日子,老公鹿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斑比,有严格要求斑比做康复训练,老公鹿与斑比犹如父子一般,感情在日益加深。

老公鹿在教会斑比许多东西后离开了他,斑比又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人总要学着慢慢长大,这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成长问题。人生的道路总是有许许多多的十字路口,总会有人陪伴你走一程。无论是谁,都能谨记:爱在左,管在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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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乐趣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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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从幼儿园起,书就一直陪伴着我。阅读,使我感受到了快乐;阅读,让我变得精神抖擞;阅读,让我认识到了世界多姿多彩的神奇。

幼儿园时,我最喜欢看童话故事、立体书和绘本。我最爱听贝贝熊系列绘本,为什么是“听”呢?因为识字量不多,每天睡前由妈妈给我讲故事。而我最爱翻立体书,立体的视觉效果,带给了我浓浓的乐趣,让我学到一些简单的知识,还让我的想象力变得格外丰富。

上了小学后,我读的书渐渐多了,阅读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弱肉强食。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是沈石溪写的感悟生命书系的动物小说,在这套书里,我感受到了动物间的残忍和无奈。它们每天为食物奔波,他们被生活环境的逼迫而互相争执;但动物们的情感却是那么真挚,母爱是那么浓烈,也让我感受到了小幼崽的天真。

到了小学高年级,我开始对中国古典名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阴险狡猾的曹操,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奋勇直前的赵云,仗义疏财的及时雨宋江,武艺超群的八十万禁军教头豹子头林冲……他们教给我很多智慧。就拿及时雨宋江来说,他全身黑不溜秋,个子不高,但他为什么那么受人尊敬呢?连那么多才华横溢的英雄人物都称他为“哥哥”,那是因为他为人很仗义,乐于助人,以至于到后来他成了梁山泊的头领。还有《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我对他极其敬佩,能写出这么长这么精彩的小说,很不容易。

书是我们的良师,给我们指明方向;书是我们的朋友,跟我们一起玩耍;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时时刻刻陪伴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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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茶馆》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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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总让人有一种“暖气熏得学子醉”的感觉。为了让自己不那么有睡意,我总要在学习到有点乏意的时候随便找一本书来看看。这一天下午,《茶馆》跑到了我的手里。

应该是上大学后,有了更多的机会可以看到舞台戏剧演出。学校的两大话剧社团——“梵音”和“黑白”的给力演出也让我对这一艺术形式有了更多的兴趣。细数上大学以来,看过《称心如意》、《太阳城》、《忠孝两全》、《借我一个男高音》、《求是魂》等剧。

其中《称》看过两版,觉得最赞的是《忠孝两全》,最近才看的是《求是魂》——还是两家社团的合演,也着实不错。每每看剧,都会让我有一种正能量传递过来,一方面是演员们演出的成功和看剧的缓解压力,更重要的方面我觉得还是演员的热情,这种热情总能打动我。我想我还会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吧,渐渐地让这也发展成为一种兴趣,也挺好的。

还是说回《茶馆》吧。要说最大的感受,那无疑是认识到看剧本和看表演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经历——这也让我不得不佩服编剧、导演和演员。如果没有很好的舞台感受天赋(例如我),很难把这样的文字转换为舞台的东西。当然了,更难的是把舞台的要表达的东西凝聚在纸上面,这就是编剧的能力所在啊。

老舍的《茶馆》让他成为了不仅仅是一名出色的小说家,更成为了一名懂得多种艺术形式的作家——就像他把小说转换成话剧,一种舞台感更强的事物。他自己也说过:自己曾经把舞台剧剧本写得一团糟。当然我们知道所谓的一团糟不是没有生活性、艺术性、深刻性,而是一种舞台感。

在老舍刚开始接触这一艺术形式的时候,正是宣传抗日、宣传思想的重要时期。他深深明白“演”的重要性,虽然一开始“小说味”太浓是最大的舞台败笔,后来老舍也成功写出了像《龙须沟》的成功话剧。也正是有了老舍的努力,才有了与《雷雨》齐名的《茶馆》。

其实说句实在话,我还真看不懂《茶馆》经典在哪里,不知道是少了时代体验还是艺术细胞还有待训练。事实上,我在看完纸质版后,更希望有机会到剧场看舞台表演去。就像老舍说过的那样“演员也是艺术家”。就让这些艺术家来给我解惑吧。在此之前,我还是先写作业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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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中生阅读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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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部十分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

《水浒传》它真实地描述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述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状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用心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欺负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最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齐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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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话题日记怎么写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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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儿园到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经积累了很多,但都只是装饰,我很少看,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喜欢也在变化。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总在学校里看见那些大哥哥拿着一本书——《查理九世》,几乎像教科书一样,人手一本。于是,我便让妈妈买了两本。也许是随妈妈爱看恐怖片的性子,我一看就停不下来了,直到深夜妈妈叫我,我才去睡觉,到了后半夜,我做梦梦到了这本书里的情节,被吓得跳了起来,奶奶都被我吵醒了。

二、三年级的时候,别人看什么我就看什么,然后让妈妈买全册,下课拿来炫耀。其实,大多数书我并不觉得好看。

四年级我就特别迷科幻小说。每次数学课的时候,我总是先把老师讲的课基本听会了,然后把数学书摆在桌面,把小说放在桌肚,让同学帮我把关。只要老师一来同学就会叫:“危险危险,老秃头来了!”然后全员拿笔,装腔作势。等老师走了,我们继续看书。

六年级,我又开始看侦探小说了。每晚,正看到高潮,妈妈就不由分说地让我睡觉去了,不过呢,我会在梦里设想接下来的情节。我有时也会在梦里把自己想成文中人物,享受骗警察的愉悦。

每次看这些书的时候,就是让自己进入另外一个世界,体验不一样的感觉。

我印象最深的,是看《宇宙最后一本书》,它讲的是主人公所处在的未来,人类发明一种“针”,只要用它就可以直接得到知识,所以便没有了书的存在。那个时代也是一个混乱的时代,有钱人住大房子,没钱的只能住在集装箱。主人公在一片废墟中找到了一个老人,那个老人和主人公一样不能注射这种“针”,但是在老人的箱子里却有许多书。接下来,书就被没收了,如果我是主人公,也许也会靠这些书拯救那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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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生阅读《羊脂球》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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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脂球》这个短篇小说是由“短篇小说大师”之称的法国作家莫泊桑先生创作的小说。《羊脂球》是他的成名之作,也是为他的代表作之一。故事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资本主义下的丑恶的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污秽的思想。那么今天我们读后感频道给大家带来就是这么一篇《羊脂球》读后感。更多优秀读后感尽在读后感频道。

老人们说,人生来便是注定要在这世间受苦的,只是说有些人受的苦更加的深重一些,有的淡薄些罢了。在趟浮世这浑水的那一刻,我们像石子,不停的被消磨,又不停的被命运注入新的元素。无疑,命运对于羊脂球是无情的。生在乱世,流落风尘,没有地位,没有财富,受尽人们的歧视,每一点想来都是那么苦涩。面对这些,她并没有屈服,她是积极向上的,善良天真的天性在她身上自然的流露着,不可磨灭。

白皙的透着红晕的脸庞,她的美是不加修饰的天然的美,这与同行的旅客中所谓的显贵是多么的不同,她们的脸上抹着浓重的脂粉,衣服上撒着刺鼻的香水,浓妆艳抹,看起来似乎很美丽。

初见,她急急忙忙的赶上车,那些贵妇太太们对她指指点点,掩嘴偷笑,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都毫无遮拦的表现着她们的不屑和看轻。是啊,她们怎么会给她好脸色呢,眼前这个女人不过是一个轻贱的红尘女子,她没有钱财没有权利,对于她们,没有一点利用价值,她们怎么会想到,若干小时后,正是这个轻贱的女人,用自己带来的葡萄酒和各种食物填补她们饥饿的胃呢。

再相谈,羊脂球是那些高贵的人们作为与普鲁士人给予的自由交换的筹码。他们每个人都在脸上堆满了笑脸,仿佛已经忘却了她卑微的肮脏的职业,现在,她是他们唯一的突破口,只有让她答应了普鲁士军官的要求,才可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所以他们放下身段,对她套着近乎。而长久的等待,终于让他们撕破了脸皮,露出了丑恶的嘴脸。他们开始放狠话,有意无意的向羊脂球试探着。羊脂球是多么善良的人,她哪经得住那么多人的哀求试探,终于答应了那无理的要求。

羊脂球顺着大家的意思,做了“应该做的事”,大家终于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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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爱阅读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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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带给我的闲情,怕是这一生都无法忘怀;阅读,带给我的逸致,怕是这一生都没有任何事物能与它媲美。

——题记

因为阅读,我明白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静美;因为阅读,我懂得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因为阅读,我体会到了“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的乡思;因为阅读,我感受到了“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友情。我阅读,因为书是精神食粮,受到委屈却找不到人诉说时,不妨翻开一本书。这时候,书将是你最好的倾诉对象。在书香的滋润中,在沙沙的翻书声中,心中的烦恼将会被抛到九霄云外。留下的,只有那一份挥之不去,驱之不散的墨香,静静地淌在心房。

生性喜静的我,总喜欢在床头,放一两本书,不论是蕴含深邃哲理的《围城》,还是娓娓叙述亲情及友情的《文化苦旅》;不论是情节跌宕起伏的武侠与科幻小说,还是厚重大气的《红楼梦》《巴黎圣母院》……宁谧的夜晚,无一例外的,它们都成了陪伴自己的最忠诚的伙伴。正是有了它们的陪伴,我的生活世界永远多姿多彩,我的心魂不时得到洗礼。

每每捧起一本好书,就如同遇到一位挚友欣悦不已。我的情绪会随着情节的跌宕起伏而不断变化,会随着主人公命运的顺畅或多舛而充满喜怒哀乐。品着书,时而欢笑,时而流泪,时而抚胸,时而顿足,常常忘了时间,忘了饭菜,忘了院中那只不停“汪汪汪”的老黄狗。

曾经,我多么的懵懂无知,是书教会了自己许多人生的道理;曾经,我多么的羞于开口,是书让自己也可以口若悬河;曾经,我多么的脆弱不坚,是书让自己也可以直面挫折而上;曾经,我多么的自私自利,是书让自己也会心怀他人……书是益友,书是敞开的窗户,书是灿烂的阳光,书是熊熊的烈火……

这一生,我怕是永远走不出书的视野了。(公众号:冯老师为你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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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传》阅读感悟和启示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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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罗曼蒂克的幻想苦难。唯有克服困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承受残酷的命运。唯有抱著"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人们常说:“一本优秀的传记不仅能让我们认识世界,还会让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人生。”《名人传》正是带给我这一感悟的一本书。

《名人传》是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撰写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合编而成。书中的三位主人公虽然身处的时代和职业各不相同,但他们对真理和正义的追求是相同的,都为之付出自己的一生与一切。

是啊,如今何人不知贝多芬,不知道他给人们带来灵魂洗礼般的乐曲,可大家知道他当时面对的是怎样的痛苦与不幸吗?

幼年的贝多芬便被其父加上无法逃避的沉重压力——开拓他的音乐天赋,这强大的压力差点使贝多芬永远厌恶音乐。他的父亲甚至使用暴力使贝多芬屈服,若不是贝多芬骨子里对音乐的热爱,恐怕我们真地是要失去一位伟大的音乐家。不仅在家中,贝多芬早在十岁左右即加入了乐团,为自己的生计去赚钱,去承担那些来得太早的生活重担……

成年后,他又独自面对社会上的黑暗,在社会污浊的泥潭中挣扎。后来又因为疾病失去了听力,这对一个音乐家来说是一个多大的打击啊!可他就是一个永不言弃的人,他追求理想,不受命运摆布,努力营造心灵的境界。

贝多芬的手册上有这样的一句话:“在他心中,善良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爱和自由就是他追求的一切。即使为了国王的宝座,他也绝不会背叛真理。”

米开朗琪罗同样在痛苦中奋起,托尔斯泰在社会的质疑中坚持自我。

……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让我们阅读这样一本好书,感触英雄们的脉搏,呼吸一下英雄们的气息,展开自己的翅膀,任我翱翔在蔚蓝的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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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的力量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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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力量是无穷之大的,一些科学家都说人的潜能无穷之大。那么我想阅读的力量应该也是无穷之大的。

从个人的层面来说,阅读的力量激发我们想去阅读的心情,提高我们对阅读与写作的喜爱。我就是比较喜欢阅读,我认为阅读是件神圣的事情,它可以隔着时空与另一个世界的人对话,它还可以与不同志趣的人谈天说地。我就喜欢读《红楼梦》,陪着黛玉一同葬花,哭诉人生痛苦,质问宝玉为何与宝钗结婚。我喜欢读《目送》,跟着龙应台一同领悟人生的真谛,与她一起游玩香港。我喜欢读《家》,看到巴金老师的家庭背景,为他感到心累。所以说,阅读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阅读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而且阅读的力量影响还是很大的。

在从个人层面引升到国家层面。我国有今天这般荣誉是多少国人的辛勤付出,国家的建设需要人才。人才都是由大家从小学习知识,去阅读成长的。所以说,阅读对国家培养人才极其关键,事关我们中国的未来发展。

阅读的力量激励着我们去阅读,去探索,去寻找。所以我们要多去阅读,不管是为了自己的未来还国家的未来,我们都应好好的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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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文学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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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是我看过最过瘾的中国现代文学书。没日没夜看了好几天,对我的影响已经不稳定很久了。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鲜活。他们在小羊圈胡同玩着自己的悲欢离合,由于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开,他们的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

说到《四世同堂》,不得不提汉奸的代表形象。“汉奸”,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贪财的恶棍,为了钱出卖自己的国家和灵魂。他们的风景,让人看着讨厌;但是人死了,看起来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幸福。

“卖国贼”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他们对国家的热爱和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迷失方向的穷人。其实他们的出生是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不是因为日本人的撤退而死亡。他们活在很多人的潜能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一样了。“卖国贼”已经不流行了,如果他们不流行,也不代表他们已经不存在了。

钱尹默老师是整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不知道为什么书里总有人忽略这么一个强势的老人。抛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谈,光凭他的力量和勇气就足以成为整本书不可忽视的景观。钱是一个有知识、有文化、有头脑的人,是那个时代少有的革命战士。

在这本书缓慢的节奏中,钱尹默是一个紧凑而神秘的形象,这给这本书增添了许多铿锵的力量。正因为在千千有成千上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中国才最终站出来,走向光明的未来。中国人讨厌日本人。看《四世同堂》,你会更确定你对日本人的仇恨。但当时的中国人是无奈的,新旧社会交替带来的困惑是无穷无尽的。人们迷失了,不知所措。所以有的人革命牺牲了,有的人背叛惨死了,没有一个人彻底活下来。

战争结束后,没有胜利的喜悦,反而更加惨烈。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悲剧。人们一直很好奇老舍为什么给你一个不是结局的结局。人们对故事的突然结束感到惊讶,但不知道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风大”就足以表达老舍的意思。历史的车轮向前转,历史的浪潮起起落落,风也起,但不一定吸沙,可能打雷,可能下雨,无边无际。中国总是推着大车往前走,总有烂泥和伤痕。但是回顾过去的悲惨一页,要看到除了回忆和叹息之外预示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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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四世同堂》读书笔记及启迪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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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看完了,但内心久久不能平复。

“患难是最实际的,无可幸免的;但是,一个人想活下去,就不能不去设法在患难中找缝子,逃了出去——尽人事,听天命。”

最初在语文资料上看到节选的部分,知道常二爷、祁老人、天佑太太等角色,对小说也很感兴趣。我以为“四世同堂”只是讲那一家人平凡而简单的生活,可当我开始读后,慢慢地,我才发现,这不仅仅是在写一个家庭,这一切都不平凡,这展现的是中国在抗战时期北平百姓生活的缩影。

小羊圈是个小胡同,住着好几户人家。在太平年月,北平一切都很美丽很喜人。可偏偏生在战争年代,日本人入侵了。人人都想生,人人都在为生活而努力。有的人,像大赤包、冠晓荷、蓝东阳、祁瑞丰等人,为了生活下去,选择当汉奸,把当时的侵略者当作爸爸,苟且偷生,最终还是遭到了报应。有的人,像祁瑞宣、祁瑞全、钱默吟先生、刘师傅等人,不甘当亡国奴,一些出走,一些不食周粟,一些努力激励青年,为国家贡献着一点点星光。祁老人呢,最在乎自己的四世同堂,然而却总得不到安宁。老大天佑的自尽,二孙瑞丰的被杀,老三的出走,以及一家老小面临着恐怖的饥荒……

小说的结尾战争还在继续。我以为所有的故事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因为毕竟这是人写出来的,应当给它些美好。但是这部小说并没有,遗失了十三段。看到作者太太和作者儿子描述出来的概括,真的好让人难过:钱先生被捕、小妞子饿死……

看此书时,时而愤怒,时而难受,时而同情那个年代的人,时而想打死那些汉奸走狗。那些人物,像都是活生生的,个个鲜活,在我跟前,似乎都是我认识的人。我知道他们的模样,他们各自的性格,他们的抱负。我又想,要是我生在当时,我会怎么办?我能做些什么?

历史永不可被遗忘。在这和平年代,我们更应当勿忘国耻,缅怀先烈。我想,这也是老舍先生写此书的一大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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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活着》有感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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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也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到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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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与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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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我贪于玩耍,并不怎么看书,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喜欢上了阅读,这让我受益颇多。

我什么书都爱看,无论是史书,还是探险小说,又或是散文集。家里的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求量了,我和妈妈便去图书馆看书。因此,我们便成了图书馆的常客。我们在阅读过程中相互较量,比谁看得快,看得透。一开始我处于下风,但不服气的我奋起直追,终于赶上了妈妈的进度。又因为妈妈忙于工作,我便马上远远超越了她。

记得我和妈妈一起读过《明朝那些事儿》,一开始我并不懂为什么一个乞丐能做上皇帝?但妈妈告诉我朱元璋比起陈友谅、张士诚,他的出生背景虽然是最差的,但他却能吃苦、坚持不懈,一步步打败对手,最终当上皇帝的。那时正当我生病住院,落下了近一个多月的课程。临近期末考试,如此大的差距几乎使我绝望了,但我想起了朱元璋,他白手起家,一开始个个都比他强,但最后还不是被他打败了。所以我要学习他,奋起直追,坚持不懈。终于,我赶上了其他同学的学习进程,并且考出了出乎意料的高分。这让我尝到了阅读的甜头,从此我更爱阅读了。我还推荐给妈妈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们交换看书的感受并互相提问,妈妈问我:“海伦凯勒在身残的情况下为什么能完成学业并四处游说?”我一时无法作答,妈妈示意我联系海伦的奋斗历程,我恍然大悟,海伦有着坚强、乐观的精神,她身残志坚,拿出超出常人的毅力去克服困难,所以才能成功。我要学习她的这种品质。

如今,阅读已经是我生活的一大乐趣,它开阔了我的眼界,促使我不断成长,也让我和妈妈亲密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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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傅雷家书阅读笔记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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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着自己伟大的父亲,无论这个父亲是知识渊博的或只是一个只会下地耕作的农民,他们一样的伟大。在读傅雷家书的时候,字里行间都洋溢着浓浓的亲情,读着读着就让人对这么一份父子情钦佩。他们虽身隔万里,但父亲却通过儿子的信,深入地了解儿子,写下感人的信。信中有对儿子学业的指导,更多的是对儿子人生的指引。信中的话充满着父爱,蕴涵着真理。

现在很多人都学会了隐藏自己,与其在阳光下赤裸裸地奔跑还不如在阴暗的隧道里奔跑,你从不曾理解我,我也从不需要去解释,还有多少人可以像傅雷家书里面把自己的情感细细地表达出来?每个人都怕别人把自己看穿、都怕别人知道自己的每点每滴,因为我们很需要自己的私人空间,拥有一个谁也闯不进来的地方。回想着自己从识字开始,到跌跌撞撞地步入大学,知识更是增长不少,即使自己的文笔多好,却吝啬得从不给父亲写一封信,小时候经常见面,大了就只靠这电话来沟通,几乎都不用写信,就连朋友都只是发发E-mail,很少抓笔写字。现在即使情感是多么地泛滥,最多就是在自己的日志了通通宣泄完了之后就把那篇刚刚写好的日志删除,在生活里很多时候都在隐藏着自己的情感,从不敢轻易地让别人把自己的所有都看透。是现代的世态炎凉比以前严重了吗?还是人的意识发展得太快,社会跟不上步伐?

傅雷先生在信上不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我们又何曾如此跟家里的长辈提及过这些问题?在学校的生活,父母不知道,也不想让父母知道,更别说恋爱。不否认,我们曾经都是乖乖孩子,也曾认认真真地听着妈妈的话,按照着父亲的指导去做事去学习,但是越长大越需要有自己的私人空间,有时候总觉得父辈们都是老一代的思想,不能理解我们的想法,说了也白说或着遭到批评,或许也是我们太任性。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按着自己的意思与心情去做事,尽管每次都会撞得一鼻子灰甚至是遍体鳞伤,但是不论我们是多么的任性,不论我们曾经是多么地伤害了父亲,他总是一如既往地关心着我们,从不因我们的一时不懂事而丢弃我们,这种感情也叫父爱。无论我们走得多远,总有那么一根线,牵着我们,一头系在家的门前,另一头系在我们的心上,无论我们在外面生活得多累、多疲倦,总有那么一个港湾,让我们的发动机有着驱动的能量,这是家的力量,也是因为家里的那一根顶梁柱——父亲!

家书,顾名思义,是指家人、亲人之间往来的书信,每一封家书都是文化遗产。虽然我们没有家书,没有像傅雷那样知识渊博,是著名文艺评论家又是文学翻译家。我们的父亲很普通,但是我们拥有的父爱却是不能用这些社会上的名衔来衡量,每一个父亲都是他们孩子的力量支撑。我们没有家书,但是我们有的是对父亲的惦念,对家的依恋,那是我们精神的最终去处,也是一样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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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枚硬币,一位女子,一生阅读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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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硬币决定了我与那位女子的三年缘分;一位女子决定了我与阅读的终生缘分。

那位女子教会我阅读,然后远去人海……

全班同学一直对这位新来的语文老师的来历好奇不已,那节课,她终于向我们娓娓道来她与我们,与这所学校结缘的故事。很奇妙,是一枚硬币决定了她的去留。她离开了亲人和朋友,只身一人带着女儿来到我所在的学校教书。缘分真是神奇,感谢那枚硬币,让我遇见这位尽责的老师,让我走上阅读的这条美丽之路。

初一的第一节语文课,她走进教室的那个画面至今还留在我的记忆深处。她拎着一个简单的布包,微笑着缓缓走进教室。身上娴静典雅的书卷气质令叽叽喳喳的同学们不用提醒就自觉安静下来。许多语文老师的第一节语文课可能会直接讲课本的第一篇文章,或是提语文学习方面的一些要求。可我们梅梅老师的第一节语文课讲的是:一定要坚持阅读和写作。她说,学习语文,最重要的也仅有的方法只有两个,阅读和写作。而在写作之前必须要通过大量阅读,有足够的积淀才能够写出好的文章。

不仅她的开学第一课非常与众不同,她布置的语文作业也仿佛是一股清流般的存在。她给我们布置的寒暑假作业永远是一串长长的读书清单和读后感,而不是像其他班一样一摞厚厚的语文试卷和一本语文习题。每当我拿到一串书单的暑假作业时,内心就开始蠢蠢欲动,一定要利用假期好好读书。

遇到她之前,我是一个徘徊在阅读大门外的门外汉;在遇到她之后我被她带进大门里面的世界,大门里的阅读世界就和敦煌莫高窟的飞天壁画一样多彩缤纷。在梅梅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我真的爱上了阅读。寒暑假,一有空,我就会去泡图书馆,如果没有时间,老爸就会带我去图书馆借上几本书带回家慢慢看。

那时候,我拼命学语文,每次语文考试都冲着第一名去,可能现在想想有点幼稚。那时候梅梅老师每次考试后都会奖励分数最高的同学一本她珍藏的书,对那时候的我们来说,那不是一本普通的书,因为是老师珍藏的书,所以这本书意义也就不一样了。三年下来几乎我每次都能拿到奖励的书。奖励的那本书大多是名著,小说,或者杂志。我至今还记得自己拿到第一本被奖励的《复活》时激动不已,又神圣虔诚的感觉。

三年初中时光匆匆逝去,我离开了初中校园,离开了那位老师。

去年暑假,高一军训期间,一天中午,班主任拿着手机微信里面一张老爸传来的照片,告诉我:梅梅老师送了我一本书。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我强忍着眼眶里要呼之欲出的泪水,没想到毕了业,还能收到老师的书。书的扉页上还有老师写的一句话,班主任赞道:“这个老师的字很漂亮,语文素养应该不错。”看到梅梅老师久违的字迹,我当即坚定又骄傲的肯定道:“嗯!”军训结束后,我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找书。由于没拍到书名,我在心里无数次地猜,会是什么名著呢。万万没想到,这本书叫做《如何阅读一本书》,书中讲解了阅读的各种方法。看完老师夹在书本里的明信片,我懂了,她送我这本书,是她教我的最后一课:如何阅读,坚持阅读,用心阅读。

时光雨,洒落在我心里。尽管梅梅老师不在我的身边了,但她教给我的那一课永远在我前进的行囊里。

一枚硬币,让我此生有幸遇见那位女子;一位女子,让我此生有幸与阅读结缘。怀揣着那本《如何阅读一本书》,谨记着老师教我的那课阅读,我会在阅读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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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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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送给所有大人的童话书,没错,他就是《小王子》。这本书明快清晰的笔调,让人感到温暖,同时也感触良多,会触碰到心中的那份伤感。

《小王子》讲述了小王子因为玫瑰花儿去旅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自以为是,但有些理智的国王;爱慕虚荣,希望别人都崇拜自己的人,可怜而且可悲的酒鬼;不明所以,自以为是,云里雾里的企业家;忠实,但不懂变通死守命令的点灯人;不愿亲身尝试,所以一无所知的地理学家。

其实这就是大多数大人的缩影,这些人呢,他们在快车里拥挤,却不知道要寻找什么?这些人呢,他们忙忙碌碌,来回转圈!只有孩子知道他们在寻找什么?会为了花费了时间的布娃娃而伤心流泪。可每个大人都是曾经的孩子,他们也幼稚过童真过,并且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过。

可为什么,为什么当他们被岁月的积尘所掩盖后,终日忙忙碌碌,毫无目的,行尸走肉。在繁华的都市中变得物质,金钱。忘记了,他们最初的目的不愿意满足于现在的境况,不会为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而满足。用金钱物质来衡量许多。

用“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这类的陈词滥调,来打消小孩子的奇思妙想,却不知只要花时间用心再普通也是最珍贵的。很多时候,我们认为是实际性的东西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其实不然,很多实质性的东西都是你自己看不见的。经过岁月变迁,沧海桑田,那些物质性的东西,早已被粉碎的颗粒无剩留下的往往都是友情,亲情,这样看似虚无,但却最实际的东西。因为以为你的东西付出了时间,所以他在你心中还变成了最珍贵的,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真实的感情的交流,我知道物质和金钱或许可以消除身体上的饥饿,但却永远弥补不了感情的空虚,我们可以过的清贫,但却不能没有朋友,家人,师长。

我们可以和朋友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却不能和金钱谈心。我们可以抛弃那些物质浮华,但却不能忘记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

《小王子》这本书让人明白粗茶淡饭,平平淡淡的幸福。在金钱的世界里寻找感情的交流。走的再远,也别忘了看看自己走过的脚印,看看父母,看看家人,在遥远的路上,请别忘记自己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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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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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姚箐箐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目瞪口呆之余,她差点脱口而出:"他张振泽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不要脸去傍富婆的小白脸!"但她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心里狠狠地说:张振泽,你够狠!!

回办公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姚箐箐义无反顾地走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能屈就在这种人之下,她咽不下这口气!姚箐箐心里又恨又气,她怎么也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让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给玩了。走出公司的大门,她还愤愤不平。

"姚箐箐,等等我,姚箐箐!"有人在后面叫她。

回头一看,叫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振泽。姚箐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张大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如今我已经不是阿依莲公司的人了,就算你荣升了,你也未必管得到我吧?"

张振泽对此毫不计较,他站在姚箐箐面前,急切地说:"姚箐箐,这经理的位置,虽然很诱人,但我却不稀罕!如果你真的要走,我就和你一起走。"

姚箐箐一愣,继而冷笑道:"这可奇了,张大经理,你这是为什么啊?"

张振泽用一双火辣辣的目光凝视着姚箐箐,热烈而诚挚地说:"有句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我要对你说,姚箐箐,我爱你!"

未等姚箐箐说话,张振泽紧接着说:"姚箐箐,你还记得四个月前华信大道那件事吗?"

四个月前,姚箐箐开车去华信大厦购物,遇到一个落魄的大学生正在大厦门前乞讨,说他出来应聘,钱包被偷了,现在没办法回校,想请人们帮他两块钱,让他坐公交车回学校。没想到路过的人都不相信他,还说他是骗子。姚箐箐见状,不假思索地掏出十元钱给那个大学生,让他打车回校。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姚箐箐早就忘了。可是,眼前的张振泽跟那个大学生有什么关系呢?

"那次你帮助的那个大学生,是我的同学。我们正在做一项调查,想测试一下人们的诚信危机......你掏出钱的那一刹那,你的美丽、端庄、大方,一下就吸引了我。后来,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打听到了你所在的公司,于是我就来这里应聘了,为的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你......"姚箐箐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那你干吗要害得我失去工作?"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只是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想以此获得你的青睐和好感。不过,既然已经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挽回了。去宗阳集团吧,我将给你一份让你更加自信,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待遇也远远超过在阿依莲公司的工作。你看如何?"

什么?姚箐箐不由得大吃一惊。宗阳集团是市里有名的十强企业之一,他张振泽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什么能力让她去宗阳集团任职,还说得这么肯定?难道,他还想通过他傍的富婆来疏通关系?

想到这里,姚箐箐冷笑了一声:"你凭什么来保证?"

"因为,张宗阳是我爸爸。"

"啊?"姚箐箐不禁大吃一惊:他居然是宗阳集团的少主人,怪不得口气这么大。可是,倘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来阿依莲公司当一个普通的销售员,那个胖女人以及他翻捡垃圾等种种怪异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张振泽似乎看出了姚箐箐的疑惑:"在你接受我的求爱之后,我会将你心里的一切疑虑都告诉你。"

"可是,我比你大呀。"不知怎么的,姚箐箐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是那种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喜悦。

"年龄是问题吗?我在乎的只是你。因为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年龄。何况现在姐弟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接下来,姚箐箐才明白了张振泽为什么会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额。原来,他所有的业务,竟是垃圾箱创造出来的。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不让父亲公司里的人小看他或说闲话,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不直接进到宗阳集团,而是独自出来闯荡。因为那次姚箐箐的慷慨及她的举止动作获得了他的好感,他查到了她的公司所在地后,就去阿依莲公司应聘。至于他推销的成绩,完全来自于个人的努力。他跑到家底颇殷实的住户去蹲点,看到别人扔了垃圾后,再悄悄跟踪扔垃圾的人,看看住的是哪一户。然后返身回到垃圾箱旁,翻捡别人丢弃的垃圾。他从垃圾中看到这家是不是有女主人,看出这家人的偏好,或名牌,或重实质,并且从扔的面巾纸等物,看出女主人的皮肤是油性还是干性或中性,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推销方案,结果屡试不爽。以此为基础,他获得了不少顾客的好感,然后通过顾客与朋友之间的交口称誉,使得销售量直线上升。

原来如此!这下姚箐箐不由得对张振泽刮目相看了。她突然有些情不自禁,冲上去就抱住了张振泽,她为自己被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爱着而感动并幸福!

只是,有一点她仍然不明白,上次她跟踪张振泽时,看到他和那富态女人的亲昵状态是怎么回事呢?可是,这事她不好开口问张振泽,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踪过他,他会怎么想呢?

这事就压在了姚箐箐的心里。直到张振泽带姚箐箐回家的那一天,姚箐箐看到一个肥胖富态的女人一脸惊喜,抱住张振泽嚷道:"泽泽,你回来了。妈妈想死你了!"姚箐箐才暗叫了声惭愧,原来,这个女人正是上次她跟踪振泽时,看到的那个"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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