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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走过的路作文优秀20篇

人生中,每个人都经历过不少的风风雨雨,而不会风调雨顺。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走过风雨的初三作文,欢迎大家阅读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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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转角作文900字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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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平庸,别了束缚,理性选择,走过转角

克里斯托福·里夫懂得在消沉的黑暗期让思维转变,“禁止通行,的路牌不是要你停下,而是在提醒你,该转弯了。”

有些事单凭一腔热血和一份坚持是无法完成的,这个时候,走过转角,也许你会发现成功的彼岸就在咫尺之间。

走过转角,须直面风寸,战胜挫折。

能展翅高飞的鹰,必定是在面对幼时母鹰无数次将它摔下山崖时,能直面挫折,走过转角,“钙化”痛苦。最后终于锤炼出一双坚韧的翅膀,在一片辽阔苍穹中飞翔。

贝多芬双目失明耳聋,但他顽强地拖住了“命运的咽喉”,走过转角,写出一震撼全世界的<欢乐颂>,给人们带来美的感受。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如果你是毅志坚定的人,“风雨”会是你人生中一笔宝贵的财富,如果你是逆来顺受的人,“风雨”会是你一不正的因素。逆来顺受?走过转角?我想:我一定要走过转角,直面风雨。

走过转角,用发展眼光,看待事物。

在俄皇专制统治之下,别里科夫成为一个纯粹的现行制度的“守法公民”。他用一层一层的套子来隐藏自己,却使自己在众人面前更显眼,当他被异化为套子时,他被身边的人挤压,排斥,直到最终走向坟墓--一个永远的套子。

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说:“人只是一只芦苇,是世界上最脆弱的东西,但人是一只会思想的芦苇。”正是因为人有一颗会思想的灵魂,才显得高贵。然而,当人们的思想被关在一个拢子里而失去了飞翔的自由时,人还是“人”吗?

走过转角,听心灵之声,正确抉择。

楚大夫走过转角,选择了心灵深处的执著,沉吟泽畔,九死不悔,纵然諂媚诬蔑视听,也不随其流扬其波。

陶渊明走过转角,选择了心灵深处的高雅。悠然南山,饮酒采菊,纵然一身清苦,终日难饱,也愿怡然自乐,躬耕陇亩。

魏武帝走过转角,选择了心灵深处的豪壮,扬鞭东指,壮心不已,纵然马革裹尸,魂归烟狼,也无怨无悔。

无论是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学会选择,坚守心灵中那一片净土。

走过转角,往往可以使你在黑暗中看到一丝光明,在泥潭中抓住一根青藤。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化明又一村。人生是单行线,但生活不是。一条路走不通,你可以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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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走过英雄一生作文900字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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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一片虚无,什么都没有。时间停留了很久很久亦或仅是一瞬间。“睁开眼睛”我看清了这个世界也看清了我自己,我变成了一把戟,一把战戟独在摆在尘封的库房内。门吱地一声打开,进来两人,年长者说:“闵之吾儿,汝进战场,当有一兵器。”那年幼小儿仅十二三岁,眉眼之间却带着的一抺英气,似乎连这太阳也压不下,一把握住我,他说道:“此戟甚好。”我知道我遇见了一辈子的同伴。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冉闵,本为小吏之子,却因天生勇武过人且有大智被后赵皇帝收为义子。是时公元316年,“五胡乱华”,汉文化最危险的时候,西晋王朝的轰然倒下,北方异族蜂拥而入,纷纷问鼎中原。其中以匈奴鲜卑、羯、氐、羌五族最大。他们凶猛残忍,大肆屠杀汉人,北方大地一片混乱。

“戟啊戟,这是怎么了,我中原大地黄帝传承至今却遭异族入侵,流血漂橹,北方大地,民不聊生,胡狄遍地,汉家子弟又被屠尽。我身为汉人却拜胡为父,每每看见那人间地狱,我便寝食难安。这一切都要被改变,由我来改变。”

从此我开始了随他的征战,昏暗的天空,空气中血腥的味道越来越重,已经记不清多少次收割生命了,我身体已经由闪亮被染成了暗红,终于他打一份基本,号称冉魏。

登基之日,他一手提着我,一手拿着诏书,颁下了那千古之文《杀胡令》:“暴胡欺辱汉家教数十载,杀我百姓,有我祖后,今特此讨伐,犯我大汉者死,杀我大权子民者死,杀尺天下之者,匡复汉室基业。”

《杀胡令》一出天下云集响应,屠尽胡人三十万,武力威胁之下,五族数百万人退出中土,返回祖地,成功回去看十元二三。

公元352年,这是我来到这世界的第三十个年头,他率领兵马横扫残余胡兵遭到前燕伏击,前燕国主慕容俊嘲笑他:“汝奴仆下才,向妄称天子。”他只是冷笑将我指向慕容俊喝道:“尔曹夷狄,人面兽主,尚欲蹿逆,吾一时英雄,向不可作帝王称。慕容俊大怒鞭三百,斩杀于逷陉山。我与他被埋在一起,看着北方大地,蝗虫大起大起草木枯死。直到慕容俊害怕了,众人祭祀他,追封悼于天下,当天天降大雪。我缓缓闭上眼睛,想着这一生,陪伴这一征,陪伴他征虎一辈,匡复汉室,驱除胡族看着他救华夏文明于水火,为华夏之英雄,民族之英雄,武悼天王当之无愧,我这一生伴他,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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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走过从前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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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了,也许我们彼此不能相守,但请相信我永远注视你的背影。

——题记

虽是寒风料峭,但我日日路过的那棵玉兰树却悄悄发生着变化,直指天空的枝桠开始在风中摇摆了,光光的枝头簇簇新绿如星星般闪烁。终于,在一场春雨之后,洁白的花朵羞答答的张开了眼睛。

只因你那温暖的举动,让我的内心久久潺存。

每年玉兰花开时,我总会在这颗树下驻足多次,望着花瓣一片片的张开,一片片的凋零,为了纪念那远去的友情,而因你的温暖举动,成为你我不褪色的回忆。

那是一个周末,“明天上午出去玩吧!那棵玉兰树开花了。”你问我,依旧是那清脆甜美的嗓音,俏皮活泼的声调,只是多了一丝期许,“哦,行啊。”正沉浸在小说世界的我,头都没抬,胡乱地答应了。“那说好了明天八点半,那棵玉兰树下不见不散,不许放我鸽子哦!我有重要的事情告诉你呢。”不知为何,你的语气有些不同寻常。

第二天,当我好不容易把自己从小说的世界拔了出来,已经是十一点多了,狂奔到玉兰花下,空荡荡的,树下的地面上有一行熟悉的字迹——“你没来,我走了。”

周围静静地,垂柳的枝条在微风轻轻摇动,鹅黄的叶芽爬满树枝,远远望去整树都是绿色。而这棵玉兰直直的挺立着,细小的白色花苞刚刚萌发。风还是很刺骨的,打在脸上有些疼,我不知道你在这样的冷风站了多久,我也不知道你等我的心情。

“也许,你等不到我,就去找别人玩了吧。”我自我安慰着,就走了。那时的我,是多么单纯,单纯的可笑。可笑的认为,错过一次也没什么;单纯的根本想不到,那之后,我再也没看到你,你走了,跟你父母去了外地。

不住的一次又一次幻想如果,如果那天我去了,一切会有多么美好!恍惚间,仿佛看见在风中飞扬嬉戏的两人的发丝,如铃声般清脆的笑声在春风里飘散,交织一曲欢乐的舞曲,年少的我们在春风里,在垂柳下,在含苞未放的玉兰花下,诉说着属于我们的小秘密,寒冷的早春也因我们而温暖,…可是因为我的不在意而错过,但又因你给我的感动,让我们的心紧紧在一起。

又是垂柳依依,玉兰花开,时间流逝,不知你过得好不好,但我会永远记的那个早晨,记得那鹅黄的柳枝,记得那含苞的玉兰,记得你写下的温暖字迹,记得你的友善,让我们的记忆如此温暖。

生命中有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熟悉了却还要说再见。常怀友善之心,对身边的人好一点,因为下辈子不一定遇见。

也许我们不能彼此相守,但请相信,我会永远注视你的背影。回想从前,因为有你,所以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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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走过老屋作文

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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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下桌子上乱糟糟的试卷,茫然的走出了家门,在街道上百无聊赖的走着,一抬头,那扇被我推开过无数次的大门俨然立在我的面前,既陌生又熟悉。

一眨眼,五年的时光竟也在笔尖与纸张的咬合中悄悄逝去……

推开那扇尘封的大门,一脚踏进的依旧是四四方方的水泥地,两旁的墙上也还挂着他当时用过的锄头、铁锹、镰刀等等。他老是笑呵呵的对我说:“农民种地,这些玩意儿都是种地的‘本钱’嘞!”他的笑语仿佛依然萦绕在我的耳边只是往来的尘埃早已模糊了我的视线。再往前走走,他在的时候开垦的那片土地已长满了杂草,我想如果他还在世看到已经荒废了的土地应该心痛了吧?天井里,一口老井孤孤单单的立在那,那根先前用来晾衣服的线杆也已经面目全非,再也没有他那件深灰色夹杂着汗水的外套挂在上面。走过小小的天井,一扇黑黝黝的木门便是他生前住的老屋,斑驳的房门上挂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锁,打开门,里面是三间房,正顶着的是当做大厅和厨房的两用屋,一口灶,一张饭桌和一个饭橱便是厨房的所有,吃饭的时候把饭桌放下便是厨房,剩余的时间便当做大厅。走过正屋,正顶着一面大大地老式镜子,那是他和奶奶结婚的时候置的,明晃晃的镜子里如今却只有我一个人的身影……下面的老木桌子现在大概也值几个钱了,到处都布满了灰,走出来向对面的屋里走去,那间屋子曾是爸爸小时候住的,一张炕挤五个人,后来,兄弟们都成家了,那间房也成了杂货屋。

将时间的印记一点一点的擦掉,当初的东西还在原来的位置一点儿都没有挪动。就这样,走过一遍他曾经那个待过的屋子,仿佛他还在这里,从未走远……

顺着窗棂向外望去,恍惚间,竟看到了他的影子,在那块小园里,两手握着锄头,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的把地重新翻一遍,碰到比较大的土块就用小锄头一点儿一点儿的砸开,在温热的阳光的照射下,那额头上像是擦了亮粉,闪闪发光,我看着他如此卖力的锄地,想端起杯水给他解解渴,可当我大步迈出门槛时却忽然回想起来,他早已不在,幻想终成泡沫……

再一扭头,看到那扇他寄托了无数情感的木门,记忆深处又忆起那件触动我心底最柔软处的事。那时我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子,父母工作的时候我就在爷爷家,和往常一样,午饭后搬着他亲手给我做的小凳子在门口看小蚂蚁,看的正高兴,他从屋里走出来到外面浇地,我往旁边一让,一个不小心碰到了门框,就在这时,他扭头一看,大叫到:“南南,快起来!”我正懵懂的抬起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一个箭步冲了过来,一只手把我抱了过去,另一只手抵着掉下来的门,我瞪着大大的眼睛,因为胆小,眼角泛着泪花,奶奶闻声从里面出来。仔细一看,原来是那木门伴随爷爷多年,活页生锈老化,又加上我一碰,终于,经不住岁月的消逝……看着爷爷红肿的手腕,心里一阵酸楚,但他依旧笑着跟我说:“没事儿,没事儿,别怕。”

时光早已将那间老屋的木门松动,而我和爷爷中间却多了一道打不开的门,我却依然能透过这扇木门感受到爷爷的爱,存留在记忆中,温暖着我直到现在。

那天,在老屋里待了好久,那里面有我和爷爷的一切回忆,让我永远记得他带给我的一切。

老屋安好,爷爷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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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走过那个拐角初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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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那一个拐角,我感受到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走过那一个拐角,我体会到了师爱;走过那一个拐角,我认识到了人与人之间朴实的关心。走过那一个拐角,让我逐渐成长,逐渐明白了一些事情。

儿时的我十分调皮。还记得五年前的我,曾捧着一堆破碎的古董碎片,慢慢走到父亲房门前的拐角处,伫立不前,心中十分犹豫。可只见父亲打开房门,注视着我及我手中的古董碎片,似乎明白了什么。不过,他并没有打我,骂我,只用无声的眼神注视我,这眼神中有对我的安慰,当然也有一点责备。

走过那一个拐角,我明白了做事要冷静。

步入小学的我们是那么的爱玩。“铃铃铃”下课铃响了,我和几个同学就飞奔出了教室。滞留在了走廊的拐角处,玩起了追逐的游戏。只听老师的谈话声越来越近,班主任出现在了拐角处,她叫住我们,对我们呵斥“我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在这楼梯口玩这游戏,很危险的。”我们只能灰溜溜的走过拐角,一声不吭地回到教室里去了。

之后,每当我走过那个拐角,就可以感受到老师对我深深的爱。

现以跨入中学殿堂的我,变得更成熟,也更懂事了,这也让我感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近了。一日炎夏,我走在长无尽头的柏油马路上,太阳光的炽热让我抬不起头来。突然,一阵眩晕感由内而发,我意识到自己像是中暑了,我按了按头,无力的向前走去。一位叔叔走到我身边,关心的问候道:“没事吧,小朋友。”我摇了摇头。他把我扶到一个拐角的座椅上,然后,走到路对面买了一瓶水给我,冰凉的水让我感觉到天气并不那么炎热,只有人的心才是温暖的。我望着这为渐渐远去的叔叔,心中不由升起一股暖意。

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这位叔叔,这位叔叔的面貌也在我脑海中渐渐淡化。不过,每当我路过这个拐角,我都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爱。

人生路途上会遇到一个个的拐角,这一个个拐角让我受益万分,让我不断成长,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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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与你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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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走的多远,飞的多高,我相信一定会有一个人挂念我走得累不累,飞得艰难不艰难,是的,这个人就是你,我值得用一生去守护的好朋友。

转眼间十多年过去了,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我们精彩万分的童年?那时候的我们,天真无邪,傻得可爱,总是爱闹笑话。那还是我们五岁的时候吧,我记得那一天,你穿了新裙子来找我到你家看你新买的金鱼,我们就蹲在院子里的鱼缸前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些“小怪物”在水中游来游去,看着看着,你忽然指着其中一条说“你看,它头上怎么长痘痘了,是不是生病了呀”“那怎么办那”我回答道。你眨了眨大眼睛说“嗯,我们给它喂药吧!”“那药在哪里呀?”我偏着头问你,你说“就在鱼缸旁边那。”“哦,我去拿。”于是,金鱼的悲剧开始了。我们把大半瓶的“药”都给倒进了鱼缸里面,然后“理所当然” 地出去玩秋千去了。后来呢,自然是以金鱼的集体“暴毙”来结束我们二人的闹剧。后来才知道,原来那根本就不是什么“药”,而是消毒液,这不禁让我们唏嘘不已。当现在再有人那这件事来取笑我们时,我们不免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谁叫那时候我们还是小孩子呢?

就这样,一天天地,我们已经在一起度过了十多个春秋。我们是从小一起成长的“发小”,套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我们算是当之无愧的的“铁杆闺蜜”。有事没事就喜欢黏在一起,怎么分也分不开的那种。我们总是一起学习,一起逛街,一起谈天说地,无所不聊,要说两个人最喜欢干的事是什么的话,应该是聊八卦吧,我们总是喜欢搜集网罗各种八卦,然后再凑到一起比对分析,以此为乐。

如果要我来用一句话来形容你对我的友谊,我会说:你对我的友谊就像冬日里的暖阳,酷夏里的清风,让我时时刻刻都感受到温暖和怡人。尽管由于各种原因使我们已经分别多日。但我相信,我们一定在心中彼此牵挂着对方,不是吗?

“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与时间为敌,就算被全世界忘记……”我在这里听着这首歌,回忆与你一起走过日子,心很暖。我想身在远方的你,也一定会有所感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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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毕竟走过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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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并不是一帆风顺,但何尝不是锻炼;人的一生也并不是一路挫折,但何尝不是艰辛。挫折的背后,深藏着成功,而当成功现身时,人们往往会想起往昔的痛苦,正像那小路,当你走上宽阔的大道时,会想:我毕竟走过那崎岖的小路,才让我坦然走上大道。

这让我想起了乔布斯。他一生挫折打击不断,却使他成就了光辉灿烂的后半生,如一句所言,“失败乃成功之母”,乔布斯从失败中汲取大量经验,最终从“首负”破茧化蝶为“首富”。

乔布斯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个故事:一个渔翁的捕鱼技术高超,被许多人赞美,并授予他“渔王”的称号。可是他不但不高兴,反而很烦恼。有一个过路人看见他烦恼,问:“你为何如此苦恼?”渔王回答说:“大家都说我的捕鱼技术好,可是我的三个儿子的捕鱼技术却比不上技术比我差的渔民儿子的技术,我天天教他们怎么识潮汐,辨潮汛,可他们一点长进都没有,真是令我苦恼哇!”路人又问:“他们失败过吗?”“为了让他们学会,我一直都是手把手的教,很少让他们走弯路。”渔民回答。路人叹口气,说:“这就不对了,给他教诲,还不如给他教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记住,失败才是真正的成功!”

失败才是真正的成功!这句话让我震惊了!让我沉思了!“一生得不到失败,竟是最大的失败!”这是金庸为失败赋予的寓意,我们毕竟走过失败,才走向成功。

有人问做电灯实验已经失败了几千次的爱迪生发明进展怎样了,爱迪生说:“我发现了至少三千种材料不适合做灯丝!”我们生命历程的失败近在眼前,往往避之唯恐不及,而爱迪生却从失败中看出了玄机。同样是失败,为什么有人伤悲,有人欢悦?

失败与成功,悲与乐,但是,我们毕竟走过,走过世界,走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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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与“小妖精“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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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精”是一个布娃娃,她陪伴我一起走过了八年。

我总喜欢用粉笔涂白了她的脸,用水彩给她画腮红,甚至找出妈妈的口红,在她嘴边抹上一圈。瞧她那滑稽的样子,活像只妖精,于是,我便叫她——小妖精。

小妖精不大,抱着她就仿佛捧着一个小婴儿。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蓝宝石般的眼睛,总是好奇地盯着你,还常常眨呀眨的。

在我很小的时候,家对面的一个小姐姐搬走前,清理出一堆玩偶要送给我。我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布娃娃。她那金波般的长卷发,带有蕾丝的小花裙,简直让我爱不释手,我毫不犹豫把她抱回家。

自从有了“小妖精”,我就在家里拥有了一个小伙伴。有时,我模仿老师讲课,她乖乖的坐着,就是我最听讲的学生;有时,我扮演救死扶伤的医生,她静静的躺着,就是我最遵医嘱的病人;高兴了,我弹琴,她细细的聆听,就是我最忠实的“粉丝”……。

一天晚上,爸妈突然有急事出去了,让我一个人在家等他们回来。开始,我呆坐在沙发上一动也不敢动。时间一点点过去,我越来越害怕,心里想着:“爸爸妈妈,你们怎么还不回来呀?”正难受时,我忽然瞥见了沙发角落里的“小妖精”。我抱起她,她的大眼睛紧紧的望着我,仿佛对我说:“别怕!爸爸妈妈马上就会回来的!我陪着你呢!咱俩一起玩!”我看着她,跟她说话,像母亲一样帮她擦脸、梳头、装扮上自己的各种小发夹,竟玩得不亦乐乎,全然忘记了害怕。

每天晚上临睡前,我都会细心地给她盖好被子,颇有节奏地拍着她的背,一边还有模有样地哼着摇篮曲,跟她一起进入甜美的梦乡。

但有时我生气了,小妖精就成了我的“出气筒”。有一次,我在外面受了点小委屈,满肚子都是怨气,一回家瞅见了“小妖精”,似乎找到了发泄的对象。对着她吼叫:“不许笑,不许笑!讨厌死了!”我打她屁股,揪她耳朵,甚至还狠狠地把她扔在沙发上。可她,还是咧着嘴,笑眯眯地看着我,一点儿也不生气……

八年来妈妈曾多次劝我丢掉这个已经有些脏旧的布娃娃,但我总是笑着摇摇头。“小妖精”陪伴我走过了灿烂如花的童年,她就像我的知心朋友和玩伴,我对她无话不谈;她就像我的长者和老师,她那不变的微笑教会我乐观向上……。

多么好的“小妖精”!

多么欢乐而难忘的童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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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和学习走过的日子作文300字精选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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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入学学习起。我就对你产生了恨意,因为你似大山一样,在眉头压着,使我连气都喘不过来。没错,就是你——试卷。

“哼,今天不把你掰倒,我就把王字倒过来写。”但一见考试试卷上的红叉,吹胡子瞪眼地向我挑衅,唉,我真明白了关羽失荆州——骄兵必败后的苦涩。我便从那一天起,对它产生了憎恨。但恨得越多,我的成绩也一天天直线下滑,“唉!”我长叹一声,便在头上系上红布,努力吧!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

百感交集

“伊哈!”一声大叫,打破了下午的宁静,我平生第一次考了第一!忍耐不住心中的喜悦,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那点小成绩。就在我沾沾自喜时,“Oh,NO!”又是一声大叫,数学成绩下来了,87分。我看这语文卷子,红勾一再对我微笑;可再看数学卷子,一个个红叉向我吹胡子瞪眼地挑衅。我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说不出啥滋味儿。真是又激动又悲催啊……

真到了没有一科“挂科”时,我快因激动过度而昏倒了。我现在只想对它说五个字:“我爱你,学习!”此后,我便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我从中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你不喜欢的事,如果被逼迫一点儿也不会喜欢。但只要顺其自然地努力去做,就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教师点评:

作者文章虽短但不显单调,语言通俗但不失风趣. 对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等,进行精心细腻的描绘,这是本文的一大特色,结尾令人饱含期待与希冀。

[和学习走过日子作文3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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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走过的那段青春时光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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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雨后的涟漪,一层层,一叠叠,裹藏着友情的秘密。——题记

树,灵动,在风雨中已舞动着洒脱;花,温馨,在风沙中亦绽放着美丽;草,嫩绿,在践踏后依然挺立着身躯。

然而过去的我,却只看到风雨,风沙的践踏。镜子里的我,小眼睛,塌鼻子,一个丑陋瘦小的黄毛丫头。沮丧的我,也不愿多看一眼镜子里的自己。我害怕别人投射过来的如针似刺的目光,在我看来他们的目光里装满了鄙夷、嘲笑和同情。于是我躲近了黑色忧郁的阴影里,像带刺的刺猬,藏起了自己的柔软,用沉默竖起了尖刺,拒绝了所有人的靠近。

无风无雨,我默默无闻的度过了我的小学时光。进入了初中,我认为,一切都会照旧,我还是那个角落里不被人注意的丑丫头。老师编好了座位,我的同桌也是个女生。不过,她和我不一样,漂亮又阳光。我在她旁边就像白天鹅和丑小鸭。坐在她旁边,如芒刺在背。我找到老师,想换座位。老师却说,大家刚认识,还不习惯,相处一段时间你们可能就会成为好朋友的。我找不出其他借口,总不能说她太漂亮阳光,我丑陋自卑,坐在她边上不自在吧。成了同桌后,我的同桌,对我很热情友好,没事的时候总会找我说话。可是我还是用沉默的尖刺保护自己,对她的热情总是爱搭不理。

日子过的飞快,我和同桌的关系却还是不咸不淡的,并没有像老师说的成了好朋友。一天上课时,做作业的时候,只见她翻来找去,急得头发也乱了,脸也红了。我随口一问,“你怎么了。”她回答说:“我的文具盒忘记带了,这下没法做作业了。”我说:“我还有多的笔,借你吧!”后来她用我借她的笔完成了作业,又对我是一通千恩万谢。被人一谢,我有些飘飘然了,心想:“你虽然漂亮,又讨人喜欢,原来你也是个糊涂虫。”之后,她就经常忘记这样忘记那样,我呢,也把自己的东西借给她。一来二去,我们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密,最后居然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了。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去食堂在一起,连上厕所也在一起。因为我的糊涂同桌,我渐渐发现自己自己也有很多优点,比如细心,做事有条理,有耐心。知道自己的优点后,我在这些方面做的更好了。不经意间,因为这些好习惯,我的成绩也慢慢变得突出起来了。后来曾经默默无闻的我,竟然成了班上的优等生。有了学习的自信,我渐渐丢掉了沉默的尖刺,在同桌的感染下,成了一个虽然不漂亮却很开朗自信的女生。不知是不是我的影响,我的同桌不再丢三落四,也不用再向我借东西了。

三年初中生活一晃而过,我们俩考起了不同的学校。在分开的时候,我有着说不完的话。在泪眼婆娑间,我说:“你今后不要犯糊涂了,不会有我这样时刻会借你东西的同桌了。”她抹了一把眼泪,有点神秘有点俏皮的说:“告诉你个秘密吧,我其实不是那么糊涂健忘的。除了第一次我是真的忘记带文具盒。后面和你借东西都是我故意的,因为我发现只有向你借东西的时候,你才肯搭理我。”我一听,怔了一下,心里顿时百感交集:“原来根本不是我帮助你,而是你帮了我,是你用你的爱心和耐心融化了我的坚冰。谢谢你,要不是你主动地靠近我,帮助我,就不会有今天开朗自信的我。我该怎么样感谢你呢?”我没有说出这些话,只是紧紧的抱住了她,此刻只有紧紧的拥抱才能表达我对她的感激和依恋。

栀子花开放的时节,校园里弥漫着一股醉人的芬芳,一阵歌声传入我们耳里:

栀子花开如此可爱

挥挥手告别欢乐和无奈

光阴好像流水飞快

日日夜夜将我们的青春灌溉

栀子花开啊开!栀子花开啊开

象晶莹的浪花盛开在我的心海

栀子花开啊开!栀子花开啊开

是淡淡的青春!纯纯的情谊

亲爱的同桌,谢谢你陪我走过那段青春岁月。那如栀子花一般友情将伴我一生,今后的岁月我们一起携手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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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毕竟走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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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回忆停留在那一天。

那可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因种种原因我只能独自乘公交车去学校领成绩报告单。太阳在忐忑不安中升起。我带着自己的小包,包里面放了五十大几,这可是我全部的“身家性命”,当然还有一部手机。我惴惴不安地登上了公交车,那时才7点30车上的人特别少,加上我才五个不到,渐渐的,我心安定了下来。对了,还要给妈妈打电话呢!“喂,妈妈我上车了。”“哦,知道了,别在车上别玩手机啊,下车之后再打个电话,然后再叫叫辆三轮车去学校。”“嗯,我知道啦!再见。”不知不觉,车上人多了起来。我旁边都围了好几个人,我眼光忽然瞟到一个离我较近的一位男人,他脸上有块长疤,长的也挺“凶”,衣服也看的有些来头了。想着妈妈经常在我耳边念叨着的话:“挖器官”“人贩子”“拐卖”我不禁全身的血液都冻住了,汗毛也唰唰唰地“站”了起来。我抱紧好自己的包,把手机放到包包里,拉上拉链。等他下了车,我才松了一口气,心中的大石也落了下来。

下了车,我叫了个三轮车,去往学校。拿完成绩单之后,又准备坐车回家。

我哼着歌走到公交站台,正准备往里走进,“嘟嘟”一阵刺耳的声音拉回了我的思绪,只见那安保拉着个脸,挥挥手,让我出去。我不禁疑惑了起来,问了旁边的阿姨,为什么不能进去啊?阿姨想了想说“哎,你看那个黄色的牌子那儿,去里面订票,然后订完票之后就可以坐公交车了呀。”“好,谢谢阿姨。”说完我就急不可耐的奔向了那处。订完票后,我又跑了出来,又想进去公交车站,但害怕不行,然后我又问了旁边的一位大爷,他说“小姑娘唉,得去那个里面检票啊,检完票之后才能上车,快点快点,要不然车就要走喽!”大爷一边比划一边跟我说着。

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那里面,我把我的票给一位姐姐看,那姐姐说:“你进去吧。”一进里面,一排的车我不知道哪个是通往界牌的车,我就问了一位保安,他就随便一指,我也不知道是哪里,然后我又问了一位,他说:“喏,那个上面写着界牌一词的就是。”“好,谢谢啊!”接着我又冲刺了过去。坐上车,我才大呼了一口气。摸着额头,头上竟满是汗。

聊了好久的天,终于有些困啦。正想小憩一会儿,发现路上的风景在来时车上看到过,想着已经到新桥了呀,如果我一觉睡过了,那我岂不是……我猛地晃了晃下头,想把瞌睡虫给弄走,就这样坚持到了下车。

这时已经11点10分啦,想着今天上午的自己独自坐公交车,虽遇到种种困难,但靠一张嘴什么事情都能化解。也许独自前行对于别人而言简单容易,但于我而言却意义非凡,这让我青春的脚步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就如学习一样,目前的我还落在别人后面,但只要踏踏实实走好每天的路,两年后拿到理想高中的录取通知时,我要说:我毕竟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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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与容若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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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蜕去稚嫩皮囊的我已步入初中殿堂。蓦然回首,不禁感慨万千,自己对语文学习的唯一热忱仅仅只是对诗词歌赋的痴迷,更确切的说,是对你的痴迷!五六年级时,扛着小升初压力的我,遇见了你——-温文尔雅的你,风度翩翩的你,孩子般纯真的你。是你带我走进古诗的海洋,让我觉得陌路红尘中有你的相伴,足矣——纳兰容若。

犹记得,那是在索然无味之际向同学借了一本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从此,我和你之间的纠葛与羁绊在我们之间悄然无息的流转着。性情些许敏感的我不禁被“人生若只如初见”这种超凡脱俗的字眼深深扣住了,我知道这“劫”怕是躲也躲不过了,于是心中暗暗记下了纳兰容若这风雅的名字,这谜一般的人。

轻轻展开书页,再次读起你的这首《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眼前对你的迷雾散了几分。这首木兰词中蕴含了太多的人生况味,包含了太多对世事的无可奈何。是啊,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没有开头时不熟悉的尴尬,亦没有结局时曲尽人散时的忧愁,我对你的初见,有如偶然间在荒野中发现了一株高洁的野百合,是那么让我欣喜不已,我的心随你那鲜活的文字几上几下。

卢氏去世后,你的那些悔恨之意和悼亡之词破空而起。悼亡词也成为了饮水词中最广为人知的一类。那句“爱他明月好,憔悴也相关”不知曾拨动过多少人的心弦!这或许是老天对你的惩罚,要你在完美的人生中体会到最大的不完美!像梨花在春天凋谢,在你最幸福之时你竟彻底的失去了她。在以后的人生中,这颗对亡妻愧疚的种子如春草般孜孜不觉地蔓延,缠紧你的喉咙,顽固到连你自己都无法根除。这样的纠缠,让你伤痕累累,可你早已超之生死。原本纯真的你,因为这喧嚣的红尘变得疲倦不堪。纵使如此,你依旧不悔当初,只是三百多年后的我看到你如此憔悴、如此断肠,竟自私的希望如果你没有那场初见该多好啊!

每当压力扑面而来,心情烦躁时,我常常会想到你,你是我心中最后的一道信仰。在我眼里,仿佛你才是孩子,纯真得让人心疼。我可能永远不知晓,你失去亡妻时,心到底有多苦,但我知道,与你一起走过日子即使风雨再大我也毫不畏惧,即使静寂无声的黑夜,你依旧能照亮我的心房。我甚至早已知晓,当我慢慢老时,依旧如常,有你不孤单。

随着夕阳铺下的一层金色的大道,我随你孤傲不羁,你随我静默如风,我们就这样缓缓走着,轻嗅花香。望着这世界,不知终点究竟在哪,就一直这样走着,赏尽晓风残月。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如那片深深的棉花田,清晨有浓雾与露水,夜晚有星星与月光,我们一直走着,求岁月静好,求现世安稳。

最后,想悄悄告诉你:虽然我和你整整隔了三百多年的时光洪流,可这条长长的沟壑依旧抵不过这道信仰。容若,你心中那一缕落寞,希望我能为你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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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走过花季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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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白马,走过春光,载着欢歌,我们终于迎来了如花的青春。

花季来临,年轻的花朵在某个滴着露水的清晨噼里啪啦地张开花瓣,争先恐后地挺直腰杆迎接第一缕阳光。

年少的我们就是这样的吧!

我们甩掉鞋子,光着脚丫追逐海浪。我们用荷叶做遮阳帽,从荷塘又肆无忌惮地跑进林子里,一路欢歌,仿佛什么都无法阻挡我们。

年少的我们就是这样的吧!

我们并肩站在舞台上,骄傲地接受掌声的洗礼,一起捧起沉甸甸的的奖杯,看它在灯光下闪着碎金般的光芒。

我们笑着闹着,喊着唱着,流连于城市的霓虹,向往城市的喧嚣。

年少的我们就是这样的吧!

紫罗兰舞着淡紫的妖娆,高挑的藤萝散着披肩的长发,头上停满了蝴蝶,那边的月季笑得妩媚,这边的木棉红衣似火,身处其间的我们眼花缭乱,流连忘返。

藤萝笑得头上的蝴蝶也在微微颤着翅膀,紫罗兰妖娆地伸着纤指,木棉红衣似火、灿烂如霞。

我们来到花林深处,终于迷失了方向。只有花语的笑声如银铃般清脆,又如魔音般让人沉醉。

我们茫然地走着走着,不知何时耳边的喧嚣渐渐消失,蓦地,我们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又回到原点。

路途在暮色中黯淡,月华柔柔地落到我们肩上,萤火虫闪着荧光从四面八方飞过,漂浮在月华中,像星星点点的帆船。

周围的古树刻着深深的皱纹,粗壮的藤蔓缠着绕着,这里没有月季,也没有藤萝,微风擦着我们的耳垂,沉沉的寂静让我们更加茫然。

然而那风又久久在耳边徘徊,似乎在轻轻地诉说。抬头,繁星铺满了天空,眨着眼仿佛又在暗示着什么。

实在倦了的我们终于想躺下来歇一歇了,草儿软软的,我偏头,趁着月光看见了一株藏在草丛中的瘦弱的小花。

她实在是太弱了,弱到我在她面前仿佛都能听到她微弱的呼吸声。但她努力地张着自己仅有的薄薄的几片花瓣,朝着月儿微笑。我实在不敢也不忍去碰她,终于沉沉地睡去。

在梦里,我回到了儿时的院子,我坐在院里那株老槐树的枝丫上抓知了,奶奶坐在竹椅里抱着阿妹一边摇扇子一边讲故事。

梦里我又看见了那时我和阿妹一起举着花花绿绿的彩笔在白纸上认真地画着,我对阿妹说,我长大要当画家,画好多好多的画给别人看。而不知什么时候起,这个梦想却渐渐不见踪影,被时间遗忘。心灵间一道闪电划过,我猛然醒来,同伴们也醒了,他们说自己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相互惊讶之余,我们突然发现,林子的前面有一团亮光,我们手拉手一起走过去,阳光照在年轻的脸上,我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从脸上滑落下来。

牵着白马,我们并肩前行,藤萝依旧灿烂,月季依然妩媚,如花的诱惑依然繁华,只是我们再也不会为她们驻足流连。静静聆听着心灵深处花开的声音,我的梦想如那株瘦弱的小花吮吸着雨露迎着朝阳渐渐长大,我的眼前是一条明亮宽阔的大路。

走过花季,我们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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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与童年走过的日子作文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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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童年日子里,那些满含着快乐的痕迹,满载着宝贵的童真童趣。稍纵即逝。那奔腾不息的流水,只有在急流着奔向前去的时候,才美丽,才有意义。

蓦然回首,童年时期已离我们而去,但是还有许多珍贵的记忆依旧留在我的脑海中。

童年是暖暖的,每当我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妈妈总会给我讲故事,每次我都嚷着多讲几个,但童话故事还没讲完,我便睡着了。我最喜欢妈妈讲的故事,是它伴随着我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

童年是甜甜的,一次小伙伴约我出去抓蜜蜂,我便欣欣然同意了。花丛中蜜蜂嗡嗡的飞着,盘旋着。虽然蜜蜂围绕在我们身边,但我们扑过来扑过去,老长时间都抓不到一只,这时一只黄色的蜜蜂落在了离我最近的一朵花上,我壮着胆子用纸把它一下子包了起来,小心翼翼的拿给大家炫耀着,其中一个人指着它尾部对我说:“这里有蜂蜜,你尝尝。“我从地上拔起一棵草,小心翼翼地抹了一点,把嘴靠过去舔了一下,真的很甜,就像童年一样甜。后来妈妈告诉我,这样做是很危险的,会被蜜蜂蛰伤的,而且蜜蜂是益虫,我们应该爱护它,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捉过蜜蜂!

童年是充满神奇的,童年时的我们如同一张白纸,没有折痕。每当期盼已久的假期来临时,父母亲都会带我出去见见世面,而我却显得异常无趣,“出去有什么好看的。”我常这样想,但事实证明我还真的是个名副其实的井底之蛙。到了海洋馆,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各种新鲜的游鱼把我们深深的吸引了,有的五彩斑斓,有的奇形怪状,总之看得我眼花缭乱,流连忘返,让我大开眼界。世界上也许还有许多事物等我们去发现呢。

童年时期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无忧无虑没有烦恼,可时间追不上白马,如今的我已长大,摆脱了一身的稚气,向着未来前进,实现我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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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走过青春作文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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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盖的浓荫之下闲庭信步,目光沿着树干一寸寸长高,手指在或光滑或粗糙的树干上轻轻滑过。耳畔有凉风呼呼刮过,林中便飞舞起片片黄叶,如飘落的羽毛,如散落的花瓣,如展翅飞翔的蝴蝶,或轻灵,或沉重。

我悄然捡拾起一片还残存有绿意的叶子,夹在书页中,让它将春的气息,夏的浓意,秋的悲凉以及我的淡淡情思一同挽留在我写的文字里。这一片落叶是何时飘下,又是何是萌芽,它是否见证了我在花季青春中的成长,是否一同经历了那些难以忘怀的事……

一叶飘零而知秋,一枝勃发而见春,这一枚落叶定是缀满淡淡的哀愁。

犹记得,与老师、同学初遇时的场景。新鲜、激动、兴奋的感觉充斥了我的内心,渐渐地我们彼此熟悉一起生活,一起玩闹,但这份情谊也经受不住时间的推送,我们终是到了离别的时候。一股愁思渐上心头,萦绕在心中,徘徊许久。

也未从忘记母亲从给予我温馨的呵护和满满幸福,但这一切美好时光也随着青春的到来而渐渐移走了脚步,带来的却只是一堆堆的学习资料和应无止境的殷切唠叨。一股哀愁爬上眉头,年轻的脸庞也开始点缀上老气的色彩……

往事如风,缓缓地从我的眼前掠过,想投影仪的图像反映到白屏上,清晰无比,却也无从抓住些什么……

于是,就在我们懵懂无措的状况中走过了属于自己的青春,蓦然回首,在这个过程中,青春犹如百花齐放般绚烂无比,有生机勃勃的绿,有广阔浩瀚的蓝,有如燃烧般的火红,有如飘荡的白云般的白。但无论是怎样的色调我们都会坚定不移地走过。

在这个过程中,也许如茧抽丝般很痛很漫长,也许一不小心就溢出了血泪,但当你撕裂自己脆弱的身躯,它便会重新长出血肉,在你撕裂满心的风花雪月事,他便能够重归璞玉般的纯真,在你撕裂世俗的羁绊,它将有着“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望漫天云卷云舒”的胸怀。当你蓦然回首,瞥见一地破碎,便会发现你已焕若新生。

风,依旧沿着墙脚奔跑;青春,仍然随着时间延伸;而我们的少年风采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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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走过转角作文

全文共 3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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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迅的《浮夸》准时在校园中响起,但同学们并没有心思静下心来欣赏。像往常一样的,冲出了教室直奔食堂。但我却独自一人留在教室里,盯着黑板上面挂着的石英表发呆。

“六点了,还有两个小时……”我嘟囔道。

再低头看着语文课本,毫无饥饿之感。

要不是张信明,我才不会独自在教室里胡思乱想。

经历了高二文理分科已经两个月了,在理科重点班的确很累。我第一次感到了自己是一个学渣。而张信明是个让我感觉很不正经的学霸。仗着自己学习好,长得帅,整天都有女生找他。下课的十分钟,坐在教室门口处的女生都横跨一个对角线来找他问问题。而我坐在他的后面。到下课时看到各个女生在我身边走过,心里总是有一种莫名奇妙的感觉。

如果仅仅是这个的话,在我心中一闪而过的只是一些无奈,但是,让我想不到的是,和我仍然是同学的高一的女神,杨欣茹,以前矜持的从不主动找男生聊天,现在却主动跟他打招呼。才认识了仅仅两个月,竟然……

我是见不得别人比我强的,虽然表面上跟同学们关系都很好,但是那些长得比我帅的,学习比我好的,跑步比我快的……我都恨不得让他们在世界上立刻消失。显然,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让我不爽。

上个星期天,晚自习之前的那40分钟,我去食堂买饭,带回教室边吃边看书。校园里响起的仍然是《浮夸》,深秋的景象配上这支歌,显得校园不像个校园,到像是失恋人相互倾诉的地方。“也只有我有这闲心来关心这个了……”我自嘲道。

歌声接近尾声了,我漫游似的回到了教室,满脑子都是张信明这小子的嘲讽模样。

右脚刚刚踏进教室,就见到女神焦急的径直走向门口,我急忙让开了道路。见到了我,她竟然拐到了我面前。

“交代你一件事……我的饭卡丢了,能帮我去挂失么?”她连我的名字都没有说出来。

“啊,行,我这就去。”我扔下手中的晚饭,窜出了教室。教室在四楼,我恨不得直接从窗户上跳下去。由于下楼梯太快,我差一点从四楼的楼梯滚到一楼。就像C罗盘带过人一样,我穿过熙攘的人群直奔食堂。

“阿姨,能……挂失下……饭卡么?卡号是372……”第一天发饭卡的时候我就记住她的卡号了。

“嗯,行,你的卡能找到么?要不要再办一个新卡?”

“新卡里是不是没钱了?”

“不是的,还是能回来的,给我十块钱给你办张新卡。”

“给你,谢谢阿姨……”我拿了卡直接奔回教室,卡里原来有70元,怪不得她那么着急。

我又一次像细胞跨膜运输一样,穿过人群,直窜四楼,打开教室的门,累得我都要吐血了,还没有吃晚饭,不过感觉也值得。

尽力抬起头,看到意想不到又意料中的一幕,女神正在和张信明聊天。

我兴奋的脸上瞬间面无表情,抬着沉重的腿移动到她面前,强挤出笑容:“给你信办了张饭卡,里面还有70元。”

“谢谢你。”说罢,她的目光又回到张信明身上聊起了天。

就这么一句轻描淡写的谢?凭什么张信明什么都不做就能跟女神聊天?

整个晚自习我都在这样的心情中度过,无心拿起笔面对各种数理化的题。

我对张信明更加不满,但接下来又一件事,让我产生了教训一下他的想法。

昨天,还是那40分钟,女神找他让他帮她买饭,对此我只能无奈的耸耸肩。买饭时,想起女神吃饭时经常要买一杯小米粥。见张信明只是买了碗米饭,于是我便多买了杯小米粥,带回去给她喝。

今天改放《时间煮雨》这首歌了,不知为何感觉很有诗意,竟然隐隐感觉到一丝久违的愉悦。

到了教室,急忙拿出给她买的粥。旁边一位同学惊叹道:“你的粥是不是洒了啊,裤子都湿了!”

我低头一看,黄色的小米粒从胳膊延伸到大腿。不过幸好还有一杯没有洒的粥。

“给你,这是给你买的,我知道张信明他不会给你买喝的东西的。”我有点洋洋得意的回答。

“唔,谢谢你。”

又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谢谢。

我下意识的撇了撇嘴,跑去厕所冲掉污渍。“回家又得挨骂了,真作死。”嘟囔道。

在走廊上盯着脚尖,一步一步的跨回教室,感觉自己太神经质了,跟中了毒一样。

想到语文课上老师讲的第二种爱情观,“我爱你,与你无关”,不由自主的叹了口气。

本以为回到教室女神至少会给我一句不冷不热的问候,结果,还是看到了那一幕:张信明喝着泡面,鼓着腮帮跟女神谈笑风生。

我故意的从女神身旁走过,她只是用余光看了我一眼。

我只得从锋利的眼神中逃走。

我决定给张信明一点小小的教训。

学校里有一个诡异的地方——十字楼。据说十字楼是二战时期德国人在这里建的一所教堂,里面死过人。楼的外面爬满了棕色叶子的爬山虎,估计这些坚强的植物得活了半个世纪了。一所学校中心矗立着这样一栋灰色的建筑,难免会对它产生恐惧。再加上十字楼的门是由一把布满铁锈的锁锁着的,它的神秘色彩就更重了。不过我向来是不信鬼神的,我崇尚“马克思思想”,我才不信里面有什么诡异的东西。他也是坚定的“无神论”主义者,我打算利用这把他骗到十字楼吓唬吓唬他,算是小小的惩罚。

其实我早就想去十字楼探险了,因此很早就根据悬疑小说里面的方法配到了十字楼的钥匙。谁知道这次排上大用场了。我打算在今天晚上8点的时候把他关进十字楼,然后10点放学的时候再把他放出来,让他好好感受感受里面的气息。

现在离8点还有2个小时,我兴奋的什么都不想做,连饭也不想吃。

在紧张和兴奋中终于熬到了八点。下课铃声已响,我拍了一下他的后背:“你知道十字楼的诡异的事情么?”

“当然知道了,怎么,你害怕?认为里面真的有鬼?“

“一切皆有可能啊,所以今天我带来了那里的钥匙,要不咱们去那里看看?”

“你开什么玩笑,逗我呢?现实可不是什么玄幻的小说。”

“你不是坚定的信‘无神论’吗,怎么怕啦?”我看到女神走了过来,故意激怒他。

“切,其实我也早就想去了,咱去就去。”显然他并不想在女神面前表现的怂。

“你们干什么去啊?”女神担心又好奇的问。

“没事,只是去操场上比比谁跑的快。”我随口一说。

出教室下楼,这家伙比我走的都快,我暗自嘲笑。

大晚上的,操场上没有人,校园小路也是空荡荡的,一片寂静,偶尔能听到风吹树叶的阴森森的声音。因为阴天,月亮朦胧在云层里,黑夜显得更像黑夜了。

一开始路边还有灯,随着与十字楼的距离拉近,光线越来越小了,我都能听到我们两个急促的呼吸声。

近了,近了。

黑夜里已经看不到十字楼的轮廓,幸好我预先准备好了一个微型手电筒。我装作很害怕的躲在他后面,把钥匙给他。

“帮我照着!”他小声说。

看得出任何人在这种环境下都会感觉到恐惧。我想起了生物课上学的,人的祖先经常在黑夜里被其他动物侵袭,所以人害怕黑夜。

“哎,能开……开……么?”我感觉这个时候我们成了战友。

“嗯,快了……”

咔嚓一声,锁开了。他把锁和钥匙给我,小心翼翼的用双手打开门……

“进去吧!哈哈!”我在后面推了他一把,他毫无防备向前趔趄了好几米。而我迅速的关上了门,用我新带的一把锁锁上——那把古老的锁已经不能再用了。

“啊!放我出去——”我第一次听到人的声音原来可以这么大,这么富有感情。

“10点放学的时候我就来把你放出来,你先呆一会吧!哈哈。”

上课铃响了,我准时的跑回了教室,不,应该说狂奔回去的。

“张信明去哪里了?”同桌问我。

“哦,他刚刚和我去比赛跑步,结果腿抽筋了,我把他送医务室了。”我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回答。

我同时也让同桌把这个谎言传给女神,她只是皱了皱眉头,然后继续学习了。

幸好晚自习没有老师来。这两个小时我如坐针毡,两个小时过的像是两年。拿了本小说在位子上乱翻,眼睛却时不时的向十字楼的方向望去。

“同学们,下课时间到了……”听到放学的铃声,我从座位上窜起来,奔出教室。回头望了一眼女神,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张信明竟然在和女神聊天!

我当时大脑只是一阵眩晕。失去理智一样的奔向十字楼。

“你逃不掉我的,你逃不掉我的……”一种奇怪的声音在我大脑中回响。

我几乎是撞进十字楼,开了锁喊着他的名字,右脚刚刚踏进十字楼,抬起头向前一看,然后我就像是失去了知觉一样躺在地上。

醒来时我发现浑身全是冷汗。直起身子,发现语文课本翻到了《逍遥游》那一页,课本已经湿透了。

一抬头,看到了张信明,还有黑板上的表——六点四十,刚刚上晚自习。

“你逃不掉我的……”我从他的背影上读到这样一条信息。

“逃不掉就逃不掉吧,你怎么做跟我有什么关系?何必要活的那么累呢?”我嘀咕道。

不过,我还是在努力回想,我到底在十字楼里看到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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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与你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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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开始,我们都是孩子,最后的最后,渴望编成天使,歌谣的歌谣,藏着童话的影子,孩子的孩子,该要飞往哪去……”

时间流逝,转眼间,三年时光已去。三年后的我,依然在六班。可身边坐的却不是你们。望着窗外飘零的落叶,往者的生活画面涌现眼前,我又想起了和你们一起走过日子

初一:相识

三年前的九月一日,我们来到这个学校,走向同一个教室,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你不识我,我不识你。此时此景,四年初中之旅悄悄开始了……

开学第一天,就要军训。对于“向左,向右看,齐步走,跑步走…”什么的都很简单,可当我们真的训练时,问题来了!

“XXX,你的脚抬错了,是左脚不是右脚!”

“XXX,你顺拐了!”

“XX,向左转,你怎么成了向右转啊!”

……

一天下来都快累得不成样子了。腰疼腿疼胳膊疼的。到了第二天,还要接着练,老师告诉我们过几天要比赛的。一听到比赛,小伙伴们不知从哪来了一股动力,练习的时候可认真了,因为,因为,我们要第一!

练习当然也少不了错误出现,这个同学示范一遍,那个同学在示范一遍,就这样我们在互帮互助的过程中,建立了纯真的友谊,这或许,也就是缘分吧!

初二:相识

第二年,走进了另一个教师,可身边还有你们在,我知道,我只是换了个地方学习而已……

相识了这么久,打打闹闹肯定是少不了的,眼泪有时也会矜持不住,流下来。

初二时,学校组织了个“小组合作学习”活动。组员上课回答问题,给小组加分,最后评选优秀小组。

记忆中还依稀记着那节课,老师准备了很多题,给通讯门回答加分,别组的同学都很积极的举手回答问题,为他们小组争分“+1。+2。+3……”可看看我们小组呢?一格格的拉拢着脑袋,两眼放光,可就是不举手回答问题。那些题目很简单,他们明明都会做的啊?我气急了,一脸阴沉,终于下下课了,压在心底的那股怒火在呀压制不住了,我把课本往桌上一摔,眼泪也止不住的往下流,对着你们大叫起来:“看看我们组的那点分,很光荣啊!倒数第一!会做的题目,不举手!你们到底想怎样?……”说着说着,我就趴在桌上失声痛哭起来。也有几个组长和我一样,不满意自己小组的得分,在我的感染之下,也跟着哭了起来,泣不成声。

被眼泪清洗了一番之后,大脑似乎清醒了很多,我们突然做了个决定:不干组长了!有了这个想法,心情也变愉快了些,轻松了许多。

晚上,我们把不想干组长的事告诉老板,老板并没有同意,而是语重心长的教导了我们一番,回来后,还是继续干组长,但以前那种劲头,再也回不来了。

一段时间后,期中考试结束,老师根据新成绩重新调整作为。只有在分离的时候,才懂得什么叫珍惜。即使我们之前有过很多不合,但是我或许再也遇不到比你们更好地组员了。又一次哭成泪人似的去找老板,请求他不要调位子,不要把我们分开,可再多的请求,再多的眼泪,也无法阻止调位子的事实。

只有当我们经历过许多事后,那些被岁月筛选出来的,才是最美好的。

初三:相伴

这一年,是我们相伴一起走过的一年,也是我们要好好去珍惜的一年。

时光,总是走得那么快,还没好好去死享受,却又让我们分开。

最后一年,应该留下些值得纪念的东西想来想去,最后将决定,还是一起去做件文化衫,可真是下了不少功夫。又要找做衣服的店,还要找图案……历经多方面问题后,我们终于拿到了自己的文化衫。他很珍贵,因为它上面有我们一起走过的青春。穿着文化衫去学校,被老师发现后,说了一顿,但并没消磨我们对他的珍惜,这是我们的证明。

初三的到来,也意味着会考的到来。在会考即将来临的前段时间,教室内的气氛似乎变得凝重了许多,桌子上堆着一叠叠厚厚的书本,习题。深吸一口气,都能闻到习题的味道。

时间他俞走俞快,那个夏天,19张试卷结束了我们的初三生活,三年就此画上了一个句号。

又是一个新学年,初四的分班,让我知道了珍惜。现在,我们在不同的新的班级里,也都有了新的朋友,但我时不时的还会想起,和你们一起走过的三年。

三年我们一起走过,笑过,打过,闹过,哭过,累过……正因为有了这些,才会让回忆变得如此精彩。

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想和你们再回忆一起走过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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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走过异乡似故乡作文

全文共 2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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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又能说什么呢?如杜甫那句“十月轻霜重,飘零何处归”,我在熙熙攘攘中,飘飘荡荡;远方的异乡,在我湿润的眼眶里,若即若离。

飘荡的思绪,无奈的失落,总会在驻足回忆的时刻吞噬心灵,让心灵的原野也压抑在无边沉闷中,甚至连一抹嘴角微扬的笑意,都显的那么尴尬、无力。

如果一如从前,风依旧吹起海浪,云依旧卷起呼吸,那么我,一定还静静地躺在甲板上,听着水波,愉快地敲击船舱;看着缆绳,神秘地向下延伸,在心灵的太古般沉静中,无忧着。那种桐油与木材的香气,和着有点咸味的海风,漫漫氤氲着,那片不远处蔚蓝色的梦里漂浮着大大小小的船只,不时响起机器的低吼。那里面一定还深藏着我的眷恋吧。愿它,锁着我最初的记忆,不曾走远。

对,过去的我,喜欢躺在自家的渔船上,望着远方。尽头大海与天空交接跃动,不时开过一艘艘满载的渔船,轰鸣的马达掩盖不住爽朗的笑声。海浪时而在风雨中咆哮,时而在阳光下归于宁静。我所见到的单纯的只剩下:阳光,海浪,船只。而我多是在阳光的温暖中慵懒的忘掉一切。但命运,似乎注定了我与这片风景无缘,就像三毛选择流浪,像郑愁予达达的马蹄选择美丽的错误。我,还是离开了那片异乡,成了过客。

现在的我,是在故乡的。四岁,刚刚能记起事,却不得不离开故乡,在那片异乡生活十余年,如今又生活在这没有童年记忆的故乡,带着一丝陌生,甚至是唐突。若即若离中回忆,我知道我早已在那片异乡,种下了浓浓乡愁。

可是,一个十八岁的孩子,又有什么资格谈及别合分离,思异乡而情浓呢?“生怕离怀别苦,多少事,欲说还休”但这种真真切切的情感,像天边的流云,看时远远不及,却又无时无刻不撩拨着你心中最柔弱的那根弦。初别那片土地时,正是深秋,一个人在肃杀又瑟瑟的浓秋里,体会着古人言说的离愁。“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这秋思却早已落入我心扉,牵绊着、撕扯着无根的心。

“离恨恰如青草,更近更远还生”李煜的词,勾起了我的怀想,梦里无数次与那片土地重逢,醒后的失落,无法言说。可在这里,本该感到重回诞生之地的温暖,但我真的对此地没有记忆。我竟陷入了如此尴尬的境地,当别人回忆故乡,言说寻根的种种,总充满饱含童稚的儿时乐事,而我那些珍贵而又美好的回忆,竟全活在异乡。我有时特别希望将心中的思念一股儿脑的倾泻,但往往,换来的,是不耐烦甚至抓狂。不爱故乡,反而眷念着异乡,这样的人,似让人不齿。每每谈及,我就感觉自己俨然成了异数,终以一种尴尬的姿态,行走在人潮中。

纠结着,困顿着,矛盾着,终于我缄口不言,没有了归属感的我像浮萍般,身在故乡的土地上游荡,心在异乡的海岸边徘徊。在这般情绪的笼罩下,不知所措。

(二)

感谢那个暑假,那个解开我心结的暑假,我终于又回到生活十余年的渤海边,变化不大却又不小。依旧有带着咸味的风吹弯翠绿的芦苇,可过往的房屋早被拆除,我曾挚爱并与之私语的船,也不再停泊,我不知道它被如何处置。坐在岸边,脱下鞋袜,静静地将脚浸在水中,感受这那份律动。忽而想起泰戈尔的《榕树》“你不记得他怎样坐在窗内,诧异地望着你深入地下纠缠的树根么?”我不禁轻声喟叹,波浪呦,你是否还记得我曾在你怀抱里忘情的嬉戏?是否还记得我抚过你清凉的面颊?

还是早已忘了我?忘了也好,毕竟我终究成了过客。“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一句“乡关何处”,道尽心中伤悲,乡关何处呢?琦君还能在桂花瓣纷落如雨中怀念故乡,而我,再回此地,却也找不回阳光下躺在甲板上的那份惬意。这真的还是梦中那个恰似故乡的异乡么?失落的我像失去了天空的流云,在些许无奈中茫然返程。

(三)

回到家中,翻起张抗抗的散文,恰好是《故乡在远方》,带着题目给我的共鸣,我细细品读着。终于,我找到了寻觅了许久的知音,找到了自己的归属。她觉得她的故乡,不是诞生之地,竟是她奋斗的黑龙江。不禁想到冰心老人,她在晚年梦中时常回到家中,但家却是她少女时生活的地方。他们都坦然面对这种情感,而我,又在苦苦纠结什么?又在默默找寻什么?

是啊!何谓故乡?何谓异乡?与其说故乡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倒不如说是灵魂曾真正栖居过的一段美好,那不仅仅是诞生的一片土壤,更是精神的一座殿堂。张抗抗在文尾说“以后的日子,我也许还会继续流浪,在这极大又极小的世界上,寻觅着,创造着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我,也释然了,终于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根,找到灵魂曾经的居所:它是在最美好的记忆里,在最无忧快乐的曾经里。无谓地域的界限,无谓时间的推移。它对我而言就如瓦尔登湖对梭罗般重要。当我累到没有坚持的勇气时,当我在现实世界漂泊落魄时,总记得,那片蔚蓝中,还存活着我真正的根。

我也终于发现自己找到了人的精神国度里里不可或缺的归属感,终于体会到自己在情感世界里达到从未有过的健全。席慕容的诗又在耳边浮起“离别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而我知道,我那恰似故乡的异乡,再也不会若即若离!我已将那棵永不老去的树,种在过往的最美记忆里,且让它在青涩的、无端寻愁觅恨的青春里开花结果,不再无端想念在漫漫长夜下,不再尴尬在与人言及归属的谈话中,不再寂寞于梦醒后不能重回的感伤里,不再,永远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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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走过英雄时代作文1000字

全文共 2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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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保邦坚信,不管多少年之后,他依旧会为自己的名字而感到自豪。他的名字的确很响亮,也有那么一点内涵,这都得归功于他那崇尚英雄的父亲。父亲的大半辈子都属于那个红歌响彻,英雄辈出的时代,那时的偶像就是英雄,英雄就是邱少云、刘胡兰、黄继光,还有雷锋。尽管后来改革开放,时代沧桑巨变,范保邦父亲那腔英雄热血温度一直没下过沸点。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名保家卫国的人民英雄,哪怕是烈士他也愿意,可眼看是不能实现了,于是,他将那待了却的心愿交给了儿子。首先就从他的名字开始——保邦,顾名思义,保卫民族之邦,保住这个文明礼仪之邦。

父亲的“英雄”教育很起效,范保邦从小就竖立起了自己的英雄理想,他要除恶扬善,维护治安,成为社会的一股正能量,受到每一个人的尊敬,他相信在某次机会上,他将大展身手,取得前所未有的功劳,最好还有一个戏剧性的结局,抱得美人归或者得到一大笔奖金……为此,他从小就拜了两个外国人做偶像——苏婆曼和奥特曼。他总是这样或那样地幻想着,同时,他也无时无刻不在等待着那样一个机会,他将“一战成名”,他是那样的一心一意地等待。

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范保邦仍是如此地专心等待,不知不觉中养成了一个特别的习惯,那就是对那些琐屑之事不管不顾。他不小心在学校捡到了十块钱,他便开始对着这十块钱犹豫:我应该把它交到老师那吗?虽然广播里总是这样教育我们,但这十块钱就一定能回到真正的主人手中吗?如果为了这件小事,我就早早地“出手”,是否有点大材小用。再说别人也许会视作假善,那就划不来了……最终,他果断的将十块钱重新放在了地上。

当遇到一个老婆婆,为了她那爬到树上的小猫咪犯愁时,范保邦又在想:为了那只小猫眯有必要吗?这里没人,我的功劳除了老人没有人会知道,也不会有什么戏剧性的结局——顶多会从老婆婆那得到一把奖励的糖果,或者只是赢得那个老婆婆的欢心……范保邦想到这打了个寒颤,他鼓了鼓勇气:英雄一定要耐得住黎明前黑暗里的寂寞!于是,他两手往口袋里一插,吹着口哨走了。

这样的事在范保邦的世界里屡见不鲜,他那么的痴狂,却等来了一个不好听的称号。他整天就像一个刚凯旋而来的英雄一样对待身边的人,夸夸其谈,从幼稚园到初中,他都未曾失落过。但是,后来上了高中,他的那种“高高在上”终究惹怒了他们班上最有文采的一个同学,那位同学用他的才气羞辱了范保邦,唤他作“饭桶帮”。

显然这么一个外号对范保邦来说来得有些迟。但是这个外号终将是要陪伴他度过余下的日子,因为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对这个名字之巧妙拍手叫绝。范保邦感到很失望,他认为这个外号将成为他英雄生涯一个不可抹去的污点。范保邦不怪那个“才子”,他只能怪他所在的这个世界。这个世界要抛弃英雄吗?不,这个世界只能被英雄抛弃!他固执地这样认为。这个世界越是失落,就越需要一个拯救它的英雄,他感觉自己一下子走出了困境,又回到清醒状态了。

就这样,范保邦顶着一声声的“饭桶帮”,在这个世界又等了几年,而“英雄归来”的一幕却迟迟没有出现。对于现实的世界,他迷茫了。

范保邦每天吃饭,工作,睡觉,然后吃饭,工作,睡觉……范保邦的生活就像一个简单的周期函数,延伸着,反复着……直到范保邦找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互联网。

范保邦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玩起了微博,他将自己的昵称就起为“英雄“,头像是一个四肢发达的超人。轻而易举地,他就在这个虚拟的世界树立起一个高大伟岸的形象。

范保邦在发微博这一方面表现出了卓越的才能。一篇微博,短短的一百多字,字字都是他“倾吐”而出。他发表的内容没有别的,只是对一些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英雄”或是“英雄事迹”的赞许与歌颂。每每有这种人或那种事出现,范保邦一定在第一时间发表“肺腑感言”。他的赞美总是那么激昂,字字讴歌,天花乱坠——他是在用生命在刷微博。字里行间充满着他的激动,类似于咆哮,就好像那位“英雄”是他的一个熟人,甚至似乎就是他自己。前面这些还不是什么,他真正的神来之笔是每一次讴歌过后,他都会理智地加上最后几句话——“如果我是那位‘英雄’,我将……”。范保邦在互联网上的人格魅力,恐怕就是体现在这每一次“咆哮”过后的“理性坦述”之中,这也无不反映出他拥有与他赞美过的每一位“英雄”相像的品质——至少大多数看到他微博的人都是那么想的。

自然而然,范保邦的微博粉丝剧增,他的微博被人们疯转,各大贴吧论坛都在讨论他,网友们对我们这位“英雄”浮想联翩。不到一年半,范保邦成了“网络大V”,这回,他真成了“万众瞩目”的“英雄”。

范保邦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与成就感,这些年来,它在互联网里过得很好。在这里,他是良好公民的形象楷模,身披“英雄光环”,他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招来好评不断,赞声如雷。在这里他可以凭着他的过人天赋轻松做英雄,当他的粉丝们对他的形象浮想联翩时,在网络另一头的范保邦也许正口叼一根长寿烟,头发凌乱,衣衫不整,贪婪地看着收到的私信。最重要的是,在这里,没人会叫他“饭桶帮”……我们的英雄沉浸在人们的爱戴之中,他很安心,可是,还有一个现实世界——那个被范保邦遗忘的世界——真的不需要英雄吗?

这天和往常一样,范保邦急匆匆地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他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的“粉丝”们。在途经某A湖时,范保邦听到湖里有什么动静,仔细一听,竟是那“激动人心”的救命声。范保邦立即跑到湖边一看,看到了那“久违”的一幕——一男孩正在离湖边十几米的水里拼命地挣扎着,他的双腿在水中毫无方向地乱蹿,手用力地拍打着水面,激起半米高的水花,可头还是时沉时浮,呛着水的嗓子沙哑地喊着“救命”,而沉浮的频率也越来越慢……

情况万分危急。很好!情节正按着电影里常有的节奏进行着!按照通常的设定,范保邦应当扔下公文包,换上超人服〔这一步可以省去〕,以一个优美的入水姿势跳入水中,然后,在众人敬佩的眼光下将男孩救起。但是,此时此刻,我们的英雄却望着这水波浮动的碧绿湖水迟疑了。这不正是苦等了几十年的“机会”吗?

男孩已在水里奄奄一息,他尽力将脖子伸得老长,将求助的目光投向“英雄”,而“英雄”却站立在湖边,冒着冷汗。

“快点救人啊!”

一个粗犷的嗓音在他的耳后响起,直震范保邦的心脏。范保邦还没来得及转过头来,一道黑影从他的身旁飞过,扑通一声跳入水中,接着是有力的挥臂拍水,一个魁梧的背影正向即将沉没的男孩游去。范保邦还想为之做些什么,可如今焦点镜头不再属于他。范保邦不由自主地退了几步,摸索着拾起公文包,悄悄地跑离现场,头也不回。他已经不再是主角。

范保邦一口气跑了回家,坐在椅子上喘着粗气。待稍微平息后,他认识到他的生活不能因为这件事被打乱,他觉得自己还可以做些什么。于是,他打开了电脑,开始发微博。老习惯,就A湖那件事,对那位黑衣汉子大肆赞扬了一番后,开始“如果是我……”,可此时他的手指却艰难地停下来了。若有所思一会后,他还是一口气将这篇微博完成,发表了。

范保邦两眼直直地盯着电脑屏幕,看着越来越多的“赞”,各种各样的好评纷至沓来,自豪感油然而生。那面属于“英雄”的“旗帜”,踩着上一个时代的红歌,又一次在这个时代冉冉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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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陪我走过情雨天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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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流年,在岁月中蹉跎;幸福、欢乐,在光阴中消逝。唯有你我的故事,如默片播放,从不停歇。

多少次,你教我在人生的荆棘中顽强前行。记得去年,初见美国都市的车水马龙,面对着唾沫横飞的美国学生,作业中满眼陌生的“豆芽菜”,我顿时无所适。又是一晚,我坐在堆满了英文书的桌前,想起了白天在学校里听不懂英文又不敢开口的尴尬场面,心头顿时仿佛有几百只蚂蚁嗤嗤乱爬,烦躁无比。“什么嘛,待在这里一点也不好!”我攥紧双拳,“砰”的砸在了成堆的书上,未曾注意,一个身影悄悄地自门前走过。当我已无可奈何,不得不陷入作业堆里时,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忽然出现于视野中,你那温和的面容映入眼帘。“哪个词不懂?”你俯下身,眼里笑意浓浓。“这个。”我皱着眉,指着一排小字。“这是patience,耐心的意思”你的手指在书面上来回滑动着。意味深长地说,“做任何事都是要有耐心的。”那一刻,我心底的乌云渐渐散开。显露出湛蓝无比的天空。只未曾想过,曾经只识得“abc”的你,是如何当了我的老师。

多少次,你带着我在生活的急流中寻得方向。重回中国之时,常常是开口忘语,提笔忘字,同学间更是有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心酸。可是,繁重的学业更加繁重,再加毕业升学带来的压力,我已被压得喘不过气,青灯下,看着写了一半未完的作文,我提笔欲接,却又哑然无言。恼怒之下,我恨恨地将笔摔在纸上,不想“啪”的,失手打翻了水杯。正当我狼狈不堪收拾残局之时,你不知何时来到了身边,抽出一摞纸巾,熟练地将倒出的水,捋至一边,精确无误的扔进了垃圾桶。“你还记得吗?patience!”你轻快地朝我笑笑,一手指着地上残留的水珠,“只有心如止水,耐心应对。才不会像这杯水一样,前功尽弃那一瞬我心里的千金时,仿佛冰块一般,悄然融化。你的话,仿若附着魔力拨开了我面前的重重迷雾。

晴天,阴天,雨天,雪天。春冬秋夏悲伤哭泣开心欢笑因为有你因为有你才有我流利的口语因为有你才有那令人欣慰的三甲录取通知。因为有你才有今天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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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你我走过的日子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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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走过日子是我童年之中最美好的回忆。翻开封面写着“亲爱的大(2)班”的相册,看见的是你灿烂的笑脸,一起走过的日子,伴随着你的欢声笑语。

第一天上学与你在校园里相见。当时你我谈得很投入,但我想这或许只是一次邂逅。然而,没想到,这次的“偶然”,却是必然的。你我一起走进了(2)班这个大家庭,一起开始全新的生活。

那时我不喜欢上学,还完全沉迷于幼儿园小朋友无忧无虑的生活之中。但每次你总对我说:“上学了多好呀,一整天都能和好朋友在一起!”你那胖嘟嘟的脸上总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每次上课前,作为同桌的你,总提醒我上课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有时,你也会在我们的桌角上贴出一些鼓励的话语,像“加油,你是最棒的!”等等,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句话,无形中却对我起了很大的作用,让我喜欢上了这里的一切。

你我就住对门,每次考试之前的那一晚,我总要哭着喊着跑到你家。或许只有你,才能让我懂得“安心”的真正含义。记忆中的那一晚,我总会向你提出一些“稀奇古怪”,“无关紧要”的问题。而你,每次都耐心地听我讲完,又耐心的一一解答我。有时你也会茫然,也会不知所措,那时我会隐隐约约感到不安。睡在你身旁,或许你脸上的那一抹淡淡的微笑,就是对我最好的回答。

小时候,学好数学,喜欢数学,这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在我眼中,却比登天还要难。是你,要我渐渐喜欢上了这门学科。每次数学考试你的分数都比我高。我压抑着心中的不满,“静静”地听你为我讲解。考试后的那个傍晚,教室传来的是你我“沙沙”笔声……

你我走过的日子,只是我们生命中的一小部分,却是我心中最珍贵的一份记忆,我将永远珍惜它---你我一起走过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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