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嗟来之食扩写【热门20篇】

导语:在一个阴雨连绵的秋夜,诗人李商隐坐在窗前的烛光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扩写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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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人买履扩写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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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郑国有一个人,叫“郑傻”。说他傻,其实,一点也不吃亏。听我说说吧!有一次,郑傻看见自己的鞋破了,他就想:买一双新鞋吧!于是,郑傻找了一根草绳,他翘起腿,把绳子拉直靠在脚上面,多余的部分用剪刀剪掉。然后,站了起来,两手插腰立刻大笑起来,说:“哈哈!看我多聪明啊!知道量尺寸,这样买鞋的时候就不会被骗了,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呀!哈哈……”于是,他高高兴兴地到集市去了。因为走的太匆忙,忘记带尺寸了。郑傻到了集市后,看到那里有许多买鞋的商家。他千挑万选,终于,挑了一家做鞋工艺最精致,最漂亮,也是最便宜的一家鞋店。于是,他大步流星地走了进去,说:“老板!给我拿一双鞋!”这个鞋店的老板可是一个买鞋的行家。老板看了一下郑傻的脚,凭着他多年的经验,马上就知道了郑傻该穿多少码的鞋。于是,立即给了郑傻一双很精致的鞋,笑眯眯的对郑傻说:“客官,试一试这双鞋,看看它合不合脚?”郑傻看后,想:小样儿,想骗我!你以为随便拿一双鞋出来就行了吗?像你这种小儿科还能骗的了我这大智慧?幸亏我早有准备!郑傻开始找尺寸,“我的尺寸呢?”“哎呦喂!”郑傻重重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后脑勺说:“我怎么忘记带了呀!它还在椅子上呢!”郑傻连忙对老板说:“谢谢,不过我要回家拿尺寸。”说完,郑傻连忙撒开两条腿朝家里跑去,他好似一支离弦的箭,好象一匹脱缰的马。他回到家后,一把抓起尺寸返回集市。可是,集市已经散了,鞋店的老板也已经走了。郑傻气的一蹦三尺高,说:“一定是我跑地太慢了,下次还要跑快一点。”一个路人关切地问他:“你是给谁买鞋的呀?”郑傻说:“当然是我喽!不是我还有谁呀!”路人笑起来。郑傻不解地问:“你笑什么?”路人回答说:“尺寸不是照你的脚量的吗?”郑傻理直气壮的说:“我宁肯相信尺寸,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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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宿新市徐公店扩写500字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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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眼看就要到了。

放眼望去,一面锦旗随风飘扬,上边写着一个大字“徐”,那锦旗下是一个小酒馆,这酒馆的主人是我的朋友。

我在这姓徐的朋友家,日子过得挺清闲,无聊之时,常常会沿着一条幽深的小道散步。这儿一定很久没有人打理了,破烂不堪的篱笆,横的横,歪的歪,还有些干脆趴在地上。野草横行霸道地长着,姿态万千,宛若群魔乱舞。

再里面些是一幅截然不同的景象。从树上飘落的花还完好地躺在地上,仰望着它曾经的家,但并不像之前那么艳丽了,现只留下些弱不禁风的小枝叶,它们什么时候才能长成一大片墨绿,给客人提供一丝阴凉呢?一个小池塘里,静静地卧着几片慵懒的睡莲,莲叶上蹲着一只青蛙,正“呱呱”地叫着,一片树叶飘落下来,抬头仰望,一只鸣蝉“瞿瞿”地吸着树汁。

又是“通通通”的一阵脚步声,循声而去,只见远处一个黄点飘忽不定,后边紧跟着个头发未束,稚气未脱的小男孩,嘴里不停地叫着“蝴蝶别跑”。靠近了,小男孩来不及“刹车”,一把将我推搡开,随着蝴蝶奔去。

可那只黄蝶飞到了一大片油菜花里,各种黄色相互交融着。那孩子依依不舍地跟了进去,转眼消失在我的眼边。此时,耳边只听得匆匆的脚步声和孩子的叫嚷声,但他哪能捉得到?一片泛着涟漪的花海渐渐恢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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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天净沙·秋思》扩写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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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骨的风刮过脸庞,钻入单薄的衣衫里,沧桑的脸上不禁划过两行清泪,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满腹的落寞又能向谁倾诉?

牵着那匹以伴我多时的老马,原本矫健的身姿此时已瘦骨嶙峋,摸了摸他的背,眼睛环视四周,原本生机勃勃的树木藤蔓早已枯死,只留下零丁的树叶挂在枝头任凭风吹雨打。秋季啊,似乎总带着他的独特味道牵起游子的思乡情。想到这儿,我又叹了口气,远方的亲人呐,你们是否还在等待未归的我?树梢的那只乌鸦早已离去,羽毛却久久飘在空中,远方的背影也只是徒增悲伤罢了。

耳边那“哗哗”的流水声,一下又一下的敲打着石头,你要去哪儿?是否会流过我的家乡,如若可以,我也希望自己能化作那一汪清泉,只求能远远的望一眼便好,不求家人们是否能认的出我,只那一下,也比在这无趣的度过寂寥半生来的好,这样想着,心中也就舒缓了一大半。眼光微微往后看了一眼,小桥后面会是什么呢?

“原来已是黄昏了啊。”也不知是说给谁听的。似是回应我的问题,桥那边炊烟袅袅,有人家在做饭吗?摸了摸饥肠辘辘的肚子,手不自觉的拍打着马背,悦耳的笑声传进耳朵,记忆的闸门缓缓打开——小时候,家境也不是富裕,但一家总是其乐融融的,围着饭桌吃饭。那时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候了吧。鼻子发酸,眼眶也湿润了,当初为何要背井离乡呢?到底是要追求现在什么东西啊。才落的如今这个出入只能与老马相伴的下场。

夕阳将大的镀上了一层红光,远去的背影早已模糊,唯一清晰的就是回荡在空中的声音“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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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石壕吏扩写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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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挡住了最后一缕暮色,黑夜接踵而来。无尽的战乱给人们带来了无边的痛苦,我沿着小路疲惫地向前走去。前方就是战乱还没有波及的石壕村了,我今晚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邦邦邦!邦邦邦!”“有人在吗?我想借宿一晚。”一个老头颤颤巍巍走出来给我开了门,很痛快答应我借宿的要求。等我坐到炕上,老妇人给我端来一碗饭,我很感激地接过来,巴拉了一大口饭,一股馊味扑鼻而来,我不禁皱了皱眉头。老妇人很内疚地说:“家里太穷了,实在没有什么好招待客人的。将就吃点吧。”吃过晚饭,夜已经深了,我躺在炕上准备睡觉。这间房子四处漏风,就连棉被也是那么薄,我不禁打了“个哆嗦,好久才入睡。

忽然,“哐哐”几声踹门声把我从梦中惊醒。“有人吗?”傲慢、刺耳的声音钻入我的耳中。我身边的老头叫了一声“不好!官吏来捉人了!”嗖地一下子从被窝里窜了出去,用与他年龄不相符的速度冲出后门,翻墙而去。老妇人赶紧关上后门,慢慢走到院子里,官吏早已撞开大门,大喊道:“你家男人呢?赶紧出来,要征兵!快点!”老妇人哭着道:“我们家三个儿子全去邺城防守了。一个儿子刚送来家书,说他暂且平安,自己的两个兄弟都战死了。他暂时苟且偷生,还不知道哪一天就去见阎王了。家里除了我,再没有别人了。”

正在这时,传来一声婴儿的啼哭声,官吏怒喝:“怎么还有小孩?你不是说家里没有人了?赶快让这个孩子出来。”老妇人哭道:“家里没有别人了,只有这个吃奶的孩子了。”官吏说:“他妈也行。快让他出来。”“孩子的母亲要给孩子喂奶,连出来见人的衣裳都没有。”官吏恶狠狠地说道:“不行,你们家必须出一个人,否则别怪我进去拉人了!”说罢,晃了晃手里的朴刀。无奈,老妇人叹了口气说:“唉,我的力气虽然少了些,还可以随着大人去河阳,还能为你们做一点早饭。请不要伤害我的家人。”

官吏骂骂咧咧带着老妇人离开了。夜深了,说话的声音没有了,只听到老头与儿媳哭泣的声音。天亮了,我要离开石壕村继续前行,只有老头与我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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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木兰诗扩写3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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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唧唧、唧唧……”本来应该响起的织布声迟迟未来,木兰正坐在织布机前,却听不到一点声音,只有木兰叹息的声音……

木兰在想什么呢?原来昨日见到军中文告,可汗在大规模地招兵,在招兵名册上有父亲的名字。父亲年老,家里没有长子替兵,木兰为了父亲,愿代父亲去出征。

木兰做好了准备后,与爹娘辞行后,向军营奔去。傍晚,木兰来到了黄河边上,这里早已听不到爹娘呼唤的声音了,木兰飞越了一个个关口,一座座山峰,奔驰万里终于赶赴战场。在战场上,许多将士战死在战场上,木兰却毅然地活了下来,许多年之后,战争胜利了,将士们才回到故乡。

将士美回来之后,在朝堂上,天子给将士们记了很多功勋,颁发了许多奖赏,可汗问木兰想要什么,木兰不想要尚书省的官职,只希望能奔驰千里马,送她还故乡。

爹娘知道女儿回来了,来到外城,迎接木兰;阿姊知道妹妹回来后,整理红妆,迎接木兰;小弟听到姐姐回来了,摸到宰猪又杀羊。木兰回到家里后,脱掉了战时的长袍,换上了过去的衣裳,对着窗户梳理头发,对着镜子贴上花黄。出门看望战友,战友们都惊慌了:在一起相处了这么多年,竟不知道木兰是女的。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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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饮酒扩写的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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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常用饮品,特别是大小喜事和节日,饮酒更为普遍,由于酒本身的卫生问题和生理效应,饮酒与健康具有密切的关系。有人说,饮酒对健康有益;也有人说饮酒对健康有害。到底饮酒对健康有没有好处呢?如果有?又该如何饮用呢?

现代医学研究表明,适量饮酒,可以增加食欲,促进消化液的分泌;减轻心理负担,预防心血管疾病;还能加速血液循环,有效地调节和改善机体内的生物化学代谢和神经传导,有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传统医学认为,酒为水谷之气,味辛甘,性热,适量饮酒有活血行血、驱风散寒之功效,所以,酒为百药之长,从古到今都有饮酒可治病强身的观点。酒为药用,是祖国医学的精髓之一,是祖先为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

现代医学的研究也证明,长期过量饮酒则对人体各器官组织系统带来严重影响,使人的工作效率低下,生活质量下降,同时给家庭、子女和社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早在1985年的世界卫生组织(WH0)大会上就把酗酒带来的问题定为全球性的卫生健康问题。

哈佛大学医学院2003年1月的一项大规模流行病学研究指出,每周至少饮酒三到四次的男性,可以大幅降低罹患心肌梗塞的几率。即使每天只喝半杯酒也足以降低心脏病发的风险,不论是啤酒、红酒、白酒或烈酒都一样有效,是否于进餐时饮酒或单独饮酒都对此都不造成影响。

科学家在12年的随访调查中发现,那些每周饮酒三到四次,每次限量一杯的男性罹患

心肌梗塞的几率最低,比每周饮酒一次以下或完全不喝酒的人低32%。科学家表示,姑且不论饮酒的其它优缺点,令人讶异的是,饮酒频率似乎是降低心脏病发的唯一因素。可见定时定量的饮酒对健康有好处,因为适量酒精会提高体内高密度脂蛋白(好胆固醇)的水平,稀释血液,防止血栓形成。少量酒精可以在人体中分解迅速,对红血球的影响也十分短暂。但这并不是提倡大家每天酗酒,如果每天豪饮,不但不能降低患病风险,反而严重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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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重耳逃亡扩写800字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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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变法不断,时局动荡,连原本日不落帝国——晋国,也深陷沼泽之中。天下百姓也为之惊恐,朝廷中早已四分五裂支离破碎。此时晋公子重耳与随从们也在逃亡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夜已深,一轮金黄圆月高挂,在这深邃静谧不着边际的夜空中繁星点点,重耳已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停下慌乱的脚步来看看这美景了,秋容如拭,微风吹拂,吹起了公子的长衫,夜空中这单薄的背影,在这旷野中如一株幼小的树苗随时倒下,望着远方,无法眺望何处是尽头,也不知该何去何从……

次日清晨,重耳早早就收拾起身,阳光透过熠熠生辉的绿叶打在他身上,他不断的摩挲着父王赠予的玉佩,他在晶莹透澈中看到了曾经的辉煌,却望着脚边的干枯野草,不得把他拉回现实。

他动身出发,他需要一个能庇护他的地方,他想到了卫国,那是昔日最好的同盟。不久,他站立在卫国朱红的大门前,却迟迟未有任何声响,他明白自己现在仅仅只是一个破落的公子,他不得不动身离开,绕开五鹿,他想维护他最后的一点尊严。不知道走了多久,脚已麻木,他倚靠在一颗大树下,看见了许多被战事所迫在路旁解饿的乡下人,他小心翼翼,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和蔼开心,他走上前,礼貌的询问是否可给一块大饼来填饱自己几天没有进食早已饥肠辘辘的肚子,他不奢求多,只想有一点哪怕就一口。可是,那几个衣着破落的乡下人用满是鄙疑的眼神打量着他,用傲慢的语气很是无情的嘲笑了他更别说答应他。

此时重耳的心近乎崩溃,从不轻易落泪的他任凭那如掉线的泪珠从脸上滑落,他对着无尽的旷野,只能感慨“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惨淡。这时一个乡下人拿起了一个土块,递给了重耳,重耳顿时怒了起来,他的随从也为此而不平,这时,一个叫狐偃的人缓缓开声:“公子,泥巴即为土地,百姓都给我们送地,那这何尝不好呢?”重耳听后,怒气被压了下来,若有所思,恍若接受如此,对乡下人磕头致谢,他便派人把这里的土块运上马车。

马车在滚滚的烟尘中颠簸着渐渐远去,如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远方,斜阳入山,火烧过一样的晚霞染红了西边的整个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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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木兰诗第三段扩写35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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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段,写木兰准备出征和奔赴战场。“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连下四个排比句,铺陈四市购买鞍马,尤其“骏马”、“长鞭”二语,极有气派地写出木兰出征之前的昂扬士气。士气,原是士兵的生命。“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旦辞暮至,不必坐实为一日内事,此言晓行夜宿,征途之长,行军之急。此四句展开巨幅出征情景。先言其情。古时一少女离开闺阁远赴沙场,不异投入另一世界。旦辞爷娘,暮宿黄河,黄河激流溅溅之鸣声,代替了平日父母亲切之呼唤,这层层描写,将一女性出征之后全幅生活翻天覆地之变化、全幅心态之新异感受,一一凸现出来。唯其如此,所以真。再言其景。黄河边上,暮色苍茫之中,一位女战士枕戈待旦,这是十分苍凉而又悲壮之境界。此种境界,在中国诗史上稀有。“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声啾啾。”此四句与上四句为一排比,但意脉已大大发展。暮至黑山,言至而不言宿,暗示我军已经前敌。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直提起战斗即将打响,亦意味着木兰昔日之儿女情怀,从此将在战争中百炼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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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守株待兔扩写300字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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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老婆,我马上就去田里!”那是什么声音?原来又是张懒不想干活,被老婆追着打啊!无奈之下,张懒终于从家里跑到了田地里。

他在田埂旁边的树桩旁左顾右盼,你猜他在干什么?

原来如此,他正在看旁边有没有人,没有人的话,他就放心的躺在树桩旁继续呼呼大睡啦。突然,一只兔子从草丛里钻了出来,张懒正睡得香着呢。兔子不想惊醒他,于是准备跳过去。没想到却撞在了树桩上,死了。还发出“砰”地一声巨响,张懒以为老婆来了,连忙大喊:“不要打我,不要打我,我马上就起来干活。”结果一片寂静。他慢慢睁开眼,看见的是一只撞死的兔子,就斥责道:“都怪你,破坏了我的美梦!”

后来想想,“哎呀,我白捡了只兔子,也挺好。”他自言自语道。

第二天,他以为还会有兔子送上门,就日日夜夜地等,直到庄稼都死了,兔子还没来。后来,他老也被饿死了,自己也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绝望地看着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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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扩写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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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塞山前,有一个村庄叫做西塞村,在西塞村里面有一位隐居了十几年的人名叫张志和,张志和放弃了在京城做关的机会而在这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过着悠闲的日子.在他认为这里是一种享受,他再不想回京城过着受着拘束的生活。

"沙沙沙,沙沙沙"雨悄悄地下着,看着一颗颗落下来像断了线的珠子,集在桃花瓣上一滴滴地落下来.他头顶带着斗笠身披蓑衣。在蒙蒙细雨中他隐隐约约的看到几棵桃花在雨水的冲洗下更加红,更加美丽,在天空上白鹭展翅高飞悠然自鸣,显得分外悠闲,在看看下面柳树迎着春风飘舞,在湖面上一群群、一层层、一叠叠鲜嫩肥大的鳜鱼和其它的鲤鱼、鲫鱼、金鱼等等游上来呼吸新鲜空气红丹丹,金灿灿的几种颜色美极了!

最后诗人唱出了一首歌: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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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矛与盾扩写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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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楚国一条热闹的大街,人来人往,在大街的集市上,一个小贩挑着一担兵器——矛和盾过来,叫卖起来。

他拿着起了矛“呼呼”地抡起来,吆喝着:“我的矛锋利极了,枪头是上好的铁炼成的,无论是钢炼的.,铁做的东西都可以穿透,可谓是无坚不催啊。”

接着,他放下矛,又拿起了盾,使劲地拍了拍,发出了清脆的声响。夸耀道:“我的盾是精钢历练九九八十一天而炼成的,无论是多么锋利的刀、剑都不可摧毁,可谓是坚不可摧啊!”就这样,顾客越来越多,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这时从人群中走出一个高大威武的男子,他手持矛,边使边说:“说得对,说得对,的确是好矛。”说完,放下矛,又举起盾,拍了两下,又赞叹:“恩,好盾、好盾。”

可是他搔了搔后脑勺,隐隐感觉有些不对。他顿了顿说:“如果用您锋利的矛去刺您坚固的盾,是您的矛锋利,还是盾坚固呢?”

那个小贩一听,顿时目瞪口呆,一句话也答不上来。

点评:语言是构成一篇文章的基本要素。小作者用词准确、通顺,描写小贩的动作“抡”“拍”等动词,描写小贩的语言都符合小贩的特点,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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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夸父逐日扩写450字左右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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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因为太阳的炙热导致整个村落横尸遍野,空气像一张被太阳烤焦的遗书。火烈的阳光馈赠给人们的是死亡。

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部落里的人一个个死去。身为部落的首领,他却无力挽救这些人们。当他看见一个将要死去的人靠在枯树边时,当他看见妇女因奶水不足而咬破手指,把鲜血喂给孩子喝时,当他看见那一具具凄惨的尸体时,他的心就像被一把把利刃用力割着,然后支离,破碎……

他紧攥着拳头,看着清晰的血管。里面流淌着的是腥红色的液体!是血!它流淌着,他没有死!作为部落的首领,他必须拯救人们!他用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拄着他那根从不离手的精致桃木手杖,走到长老面前。这个已经年过花甲的老人做在已经破旧不堪的草棚里,痛苦地呻吟着。

"长老啊!您……还挺得住吧?"夸父的眼中闪烁着泪花。

"首……领,"他伸出满是褶皱的粗糙双手"我快不行……不行了……"

夸父望着他暗淡无光的瞳仁,心中的血像一滴一滴的流着,钻心的心疼长老!

"我决定了!我要去找太阳说个清楚,我要让他知道,他到底害死了多少人!"

长老已经没有任何力气说话了,从他的眼神中释放出来的是无比的担忧。

喝完这碗珍贵的水后,他又望了一眼那横尸遍野的村落,就踏上了追赶太阳的道路。

他日夜不停地追赶,也不知道跑了多少路,流下的汗都化作雨,滋润了大地。

他终于跑不动了,嗵地跪了下来,山都在晃动。他的脚已经磨出了许多水疱,他抬起头望了望依旧像个火球似的太阳,回忆起当时对长许诺的话:"我决定了!我要去找太阳说个清楚,我要让他知道,他到底害死了多少人!"他紧攥着拳头,血管清晰可见。他那颗在胸腔里的心剧烈地跳动着.他吃力地爬起来,跑到黄河跟渭河的交界处,一口气喝干了所有的水,但是这还是无法满足他巨大的,疲惫而又干渴的躯体.他实在是太渴了。他舔着干裂的嘴唇朝北边的大湖跑去。疲惫,干渴,燥热,他再也无法忍受这无情的折磨,在即将倒下的时刻,他用尽最后残留的一点力气抛出手杖,手杖顿时化做一片桃林。而他那颗被肌肉和骨骼包裹住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那血管中的腥红色血液也似乎冻结似地停止流动。

太阳依旧火烈地晒着,而那一片桃林却是一片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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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游园不值扩写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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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绍翁推开了门,一缕阳光透进来了,清新的空气淌进他的身体,顿时感觉神清气爽,新的一天开始了。他闻到了腊梅的香气息,忽然想到一件事儿:前几天一直在下大雪,而前天雪已停,昨日冰雪消融,何不趁着这大好春色,拜访老友?于是他穿上木屐,向老友家的方向走去。

不知是心情好还是这春色好,几十里的山路,一眨眼就走完了,叶绍翁已看见朋友家在晨雾中的影子了,于是他加快了脚步。突然,门前一大片青苔吸引住了他。他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留下深印儿。走到门口,他轻轻敲门,却迟迟没有人开门。他想:难不成是老友怕我踩坏青苔,不想让我进去?看见门边的大青石锁他才恍然大悟:原来没人。“也罢,也罢。”于是,他在院边用鹅卵石筑成的小路上来回地踱步。

几个时辰过去了,叶绍翁见太阳偏西,正准备拂袖而去时,无意间看见了一枝红杏钻出了墙。他想:老友家园子里的春意一定很浓吧,已有一枝红杏长出来了。于是诗兴大发,吟出了脍炙人口的《游园不值》:“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忽听远处一声大喊:“好诗,好诗!”定神一看原来是老友。

“老友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失礼失礼。”

“不用客气,我也未曾提起今日访您啊!”叶绍翁说。

“无妨,无妨,进院再说。”于是叶绍翁进了院子,院子里果然生机盎然:迎春花金灿灿的,一簇拥着一簇;气球果正好“爆”开,无数个小伞兵漫天遨游;柳树把自己的花儿编成一个个绿色的结实小穗;就连蒺藜斗顶着精致的小花逗弄春天……春天的气息无处不在。

这满园春色可真美啊!叶绍翁也忘了时间,陶醉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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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扩写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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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天淡淡的,冷冷的。在曲折的小道上,我和友人相对而站,谁也不愿多说一句话,仿佛空气此时也停止了流动。友人即将离京而去,彼此之间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远处海鸟深沉的鸣叫,惊醒了我和友人。夕阳染红了如血的天空,遥望五津渡口,只见一片烟雾弥漫。我先开了腔故作轻松地说道:“要说这离别的心情嘛,咱们都一样,谁不是背井离乡,出来做官呢!其实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男子汉志在四方,在哪都一样!”友人听了轻轻地抬起头,皱着眉头欲言又止,两只手死死地抓紧包袱。顷刻间,我看到友人那憔悴的脸上写满了惆怅和不舍,带着泪痕的脸上,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凄别的感伤。仿佛在说:“我真的不舍和你分开。”我读懂了他的心,微微一笑抓紧友人的手,随口轻吟了一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听了这句话,友人点点头,微微地笑了笑,笑中带着些丝丝的苦意,眼眶里有忍不住的泪珠。

望着眼前“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友人,我强装笑脸说道:“哎,咱们大男人可不能像小女人那样,在分手时沾湿手巾啊!”友人听后,如释重负般深呼一口气,动了动喉咙将泪珠咽下。深情的说道:“我走了,保重!”“你也保重!”我们互相报以微笑,那微笑,美丽而又安详。四只手紧紧地扣在一起,暖暖的,重重的。

猛地,友人抽出与我紧握的手抓起包袱,一步一回头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我在心里默默地说着:“朋友,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勇敢的往前走吧,我会用微笑永远陪伴你!

远处,传来海鸟的鸣叫,夹带着几分欢悦,此时的夕阳染红了天空,暖暖的,甜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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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渔家傲秋思扩写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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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燧上战地的残阳在断刃旁深深陷进金色的沙土中,秋风把草的嫩绿带走了,不知是阳光的色泽还是秋的旨意,草枯黄的犹如从来没有绿过这土地伤心了。好像在很远的地方,有马嘶鸣和马践踏的声音,孤独的声音多少有些疲惫,马,也累了。大漠厌倦了铁骑突出、杀声凛凛的日子,边塞披上一层素纱,似乎告诉远离家乡的孩子们,它也该休息了回家吧。

人说,秋雁的鸣叫是教人心生凉意的,那么没有雁鸣的秋天呢?呵,雁啊,你也就这样悄悄,悄悄,悄悄地走了么!是不忍心不忍心看到戍国勇士们思乡时的柔弱、悲切么?

没有绿意的山岭还是无法忘怀,守着这座似乎所有人遗忘了千年的城,它,很孤独

天颓然,侍卫进帐将蜡烛点燃。烛火在灯罩下看不见轮廓,只有暗黄色闪动着,不知怎么,平添一丝焦虑。

将军将军?

嗯?

帐中的主人有些愣神,沉默了一会儿,竟就着单衣出了帐,旁边的将士跟了上去。

将军,晚了,夜风凉。

严,你听这羌笛声。

杨柳怨,羌笛吟。一阵一阵,随着肃杀后的寒冷,像是空心木在敲击无形的岁月。将士随着空中的乐声深呼吸,向远处望去。

边城的夜晚很美,至少这星辰是如此因为天空很近。因为很近,所以无措、难耐,因为无法得到,如同久别故乡的游子无法踏进家门,无法看到最爱的人。

胡杨犹如向天祈祷一般长跪不起,双臂向天穹展开,将黑夜拥入怀抱,在光亮下留下黑色的影子。

将士选择了沉默,什么也没有说,末了,笑了笑,轻声道:回了。

转身便走,将军没有回头,只是不说话,将士掀起罗幕,刚躬身想进帐,却又硬生生地停住了。

羌笛声竟然变了味,倒有点像江南竹笛了呵怎么可能把战甲披起来吧,凉。

将军轻叹,只有风听见了:

战甲也很冷呢,如果没有战乱,我希望我从来没有见过它我也就永远不会离开。

一壶酒,还在胃里晃,狼烟烫,温暖了谁的刀枪。

随身佩戴的暖玉仿佛有种魔力,让人愈加思念江南家乡:那远岫清风,碧水悠悠

这蛮荒之地怎比得上!!

辗转反侧之间,心,如同战甲一般的温度,凉透了。

边疆的岁月流逝犹如边疆的风,这里刮去,不知哪里结束,然后站在时光的肩头叹息:

时光偷走了容颜。

年少时无法轻弹的泪彷徨着落入沙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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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夸父逐日的扩写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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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在商朝时期,有几个部落和平的生活着,没有暴君的侵扰,和妖魔的威胁。这一切多亏了一个力大无比正义凛然的巨人——父。

据说,夸父本性善良,不会以大欺小,所以他的一言一行都会得到大家的支持和赞同。

一次,他在溪边散步,无意间抬头望见了太阳,这是,他惊讶地发现太阳在不停地跟着他走!而且还不断超越他,这让他很火大。心想:这世界还没有人敢跟我挑衅,就算你是至高无上的太阳,我要要超过你!

于是,在乡民的支持下,夸父出发了。因为考虑到要想超过太阳就一定要提高速度,所以他只带了一袋水,和一根桃木手杖,可谁知……

夸父很快的锁定了目标——向着太阳前进的方向全速前进,虽然他速度横快,但依然无法超过太阳,然而此刻突然腹痛难忍,四肢抽搐,他红润的嘴唇也变得像干枯的河床一样。但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的坚定,他中有着一个永恒的信念——一定要战胜太阳。

可他毕竟是血肉之躯,他没能赶在太阳落山前超过他!此刻,他心中的信念崩塌了,他实在太渴了,也许是失败的打击加上身体的疼痛促使他去喝水。于是,夸父拖着沉重的身体来到了黄河,他沉重的压下头,用力一吸,黄河的水顿时锐减,很快,黄河就露出了光秃秃的河床。可那多的水还是无法洗去他心中的失败感。她依旧很渴,非常渴!

于是他又将目标指向了太湖。的缓慢的走着,可身体好像越来越重。终于,他倒下了,如同山崩一样的声音响彻整个世界,大地为之颤动!

他知道自己不行了,于是用尽身上最后一点力气,将手仗丢向西方,落地化为了桃林,从此,原本荒草凄凄的这里遍地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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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扩写木兰诗500字

全文共 2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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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诗》又称《木兰辞》,是一首北朝民歌,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归入《横吹曲辞·梁鼓角横吹曲》中。以下扩写木兰诗的范文,欢迎大家参阅! 木兰诗扩写作文一

木兰从军回来之后,依然在家纺织种田。

一天,木兰上街买菜。看见布告上写着:从今日起十日内,在京城皇宫召开武林大会。愿各方武林人士积极参加

如在大会上荣获“武状元”将得到重赏。

木兰一想,自己当过兵,有许多经验,说不定还能得个武状元呢!于是木兰告诉了父母,父母都十分赞同。第二天木兰装好行李,装上自己征战时的战袍。女扮男装进了京。

到了京城,木兰看到许多卖头饰和衣服,让木兰爱不释手。但她突然想起自己现在是一个男儿身,便上了马向皇宫赶去。

到了皇宫,真可谓是人山人海,毫无容身之地。木兰等了一上午,在下午三时,终于听见了“第502号花木兰和第503号王朔。”

上了比武台,木兰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人高马大,腰宽体肥的大胖子,左手拿了个大铁锤,右手拿了个长矛。看到身材弱小的花木兰,显然不放在眼里。

开始比赛了,拿人笨重的向木兰走去,脸上露出一脸奸笑,而木兰凭着自己身材小巧,灵敏的躲过了他的攻击。而且在不经意时,还还击了几下,顺利打败了503号王朔。之后,木兰过五关斩六将,闯过重重关卡。比武结束,评判长让“他”回家等通知。木兰回到家里,又开始了她纺织、种田的生活。过了一个月,朝廷来圣旨,上面说道:奉天承运,皇帝召曰,因花木兰在武林大会上表现突出,特赏黄金50万两,并封为公主的驸马爷。 钦此

木兰一听,大事不好,她想到:我是个女儿身,怎么当驸马呀!要让皇帝知道了,就犯了欺君大罪了。后来,皇帝知道了此事。不但没怪她,还亲自为她题了七个字“谁说女子不如男!”

从此女英雄木兰居住的村庄就改名为“木兰”村。 木兰诗扩写作文二

依稀能听到漠北边疆紧急的号角声,生生牵动着木兰心中那根紧绷的弦。木兰赶忙跳上战马,与众士兵不辞劳苦地向那夜幕中最闪耀明星所照耀的方向奔去。

不知不眠不休地跑了多少个日夜,不知营中累死了多少匹上好的骏马,不知多少英勇就义的英雄就此被埋葬于骤降的风雪中。跨过一座座高巍的雪山,越过一道道高耸的雄关,终于是来到了前线,望着对面那来势汹汹的敌人和那被同胞的鲜血染红的洁白,木兰的心冷了。她忽然明白战场的残酷,那是没有人性的掠夺:你只能拔起你的刀,向敌人袭去,任由温热的腥血喷洒在你的身上,不能心慈手软更无法伸手去擦拭。这就是战争!

木兰混在队伍里,脚下踩着战友和敌人的尸体,她明白退一步便是深不见底的深渊。每一次,她都侥幸活下来了,却任由那冰冷的刀锋在她娇嫩的女儿躯上留下一条条丑陋的疤痕和雕刻心底那坚韧冰封的深邃。

夜夜她无法入眠,一合眼便是血红色的波浪,将她淹没。她每次惊叫着起身,寒冷的北风中交杂着打更的声音,一下一下。凄冷惨白的月光照在战士们沉重的盔甲、带血的刀刃上,反衬着木兰苍白的棱角的脸。

噩梦一直持续了十多年,很多很多将士战死在沙场,很多很多年后战士们才回到故乡。十多年啊,多少美丽的青春转瞬即逝,多少回忆物是人非。爷娘啊,可还记得当年哀叹木织的不孝女木兰? 木兰诗扩写作文三

“唧唧、唧唧……”本来应该响起的织布声迟迟未来,木兰正坐在织布机前,却听不到一点声音,只有木兰叹息的声音……

木兰在想什么呢?原来昨日见到军中文告,可汗在大规模地招兵,在招兵名册上有父亲的名字。父亲年老,家里没有长子替兵,木兰为了父亲,愿代父亲去出征。

木兰做好了准备后,与爹娘辞行后,向军营奔去。傍晚,木兰来到了黄河边上,这里早已听不到爹娘呼唤的声音了,木兰飞越了一个个关口,一座座山峰,奔驰万里终于赶赴战场。在战场上,许多将士战死在战场上,木兰却毅然地活了下来,许多年之后,战争胜利了,将士们才回到故乡。

将士美回来之后,在朝堂上,天子给将士们记了很多功勋,颁发了许多奖赏,可汗问木兰想要什么,木兰不想要尚书省的官职,只希望能奔驰千里马,送她还故乡。

爹娘知道女儿回来了,来到外城,迎接木兰;阿姊知道妹妹回来后,整理红妆,迎接木兰;小弟听到姐姐回来了,摸到宰猪又杀羊。木兰回到家里后,脱掉了战时的长袍,换上了过去的衣裳,对着窗户梳理头发,对着镜子贴上花黄。出门看望战友,战友们都惊慌了:在一起相处了这么多年,竟不知道木兰是女的。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木兰诗扩写作文四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女孩叫花木兰。一天花木兰和父亲坐在花园里,父亲给花木兰说虽然这朵花开的晚,但一旦开了会是最美的一朵,总有一天她会像花儿一样绽放。不就匈奴入侵中原,国家要求每家派出一个男丁,抵抗匈奴。因为父亲年纪大了,家中又没有男孩,花木兰决定替父从军。她打扮成男人的样子踏上了从军的路程。她大步走进兵营,一位叫李翔的人对士兵要求很严。木兰把父亲的丛书给了李翔。第一天,李翔射中了木柱子的顶端,他让士兵们爬上去拿,过了几天没人能爬上去。花木兰不是士兵中最强健的,但有一天她把剑完完整整的拿了下来。

花木兰和李翔上了战场,他们发射了火炮,把匈奴人炸的屁滚尿流。匈奴人众多,眼看火炮只有一枚了。花木兰灵机一动,想出来一个办法,她朝离匈奴人最近的雪山打去,这一炮造成了雪崩,把匈奴人都埋住了。胜利了,花木兰露出了女孩的模样,女孩不能从军,李翔十分生气,但他不想军法处置木兰,他带着军队回京复命,把木兰一人留下。木兰发现还有六个匈奴人没有死,其中就有单于。她快速回到京城告诉李翔,但是李翔不信任木兰了。李翔和军人们不知道,匈奴人已经潜入了京城。天子准备接见凯旋的士兵,不料却被匈奴人劫走了。

木兰和李翔杀了几个匈奴士兵,单于准备杀死天子,不料,被李翔看见。单于打晕了李翔,木兰发射了一枚火炮炸死了单于,就出了天子。天子希望木兰能够在朝为官,木兰婉言谢绝了,她想回到父亲身边,天子赐给他一把宝剑,让天下人知道你为国家做了什么。

她回到了家里,父亲还在花园里赏花呢,见她回来特别高兴,木兰已经象朵花一样盛开了。 木兰诗扩写作文五

夜晚,木兰靠在床头,回忆着十年中,在战场上的事情。想着自己为国家立下汗马功劳。想着可汗要赏赐自己时,自己说的话。想着那格外宁静的夜,皎洁的月光洒在大地上,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静谧。星星还同往常那样在天空上闪烁,晚风缓缓地吹着,但是,那时的木兰,却又为可汗的军书烦恼。这样一边慢慢回想着,不由的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刚吃完早饭。便听见他人议论,敌军再次大举进攻,在边界上,已经展开了激烈的战斗。这时可汗的军书有到了,木兰再次登上了战场。

几日后,木兰来到边界上,刚准备休息,只见敌人的大军浩浩荡荡的向这边开来,可汗的军队这时也打开城门迎战,战士们因为木兰的到来,士气大增,双方都拉开架势,突然一声冲锋的号声,划过了天际。

“杀啊 ——”顿时战场上炮火连天,战马的嘶鸣、战士们的呼喊声,如雷鸣般的马蹄声以及刀剑的撞击声响彻了整个大地,黄沙满天,血流成河,战场上敌人的尸体横七竖八地摆了一地,许多战士们都受了伤,有的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经历一年之久,终于再次胜利。

木兰再次见到可怕,和原来一样,木兰依然选择回到自己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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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杨氏之子扩写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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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梁国,有一户人家,姓杨。在这户人家里,有一个十分聪明。思维敏捷,又不乏教养的孩子——杨修。在他的小脑袋瓜子里,可蕴藏着大智慧。孔君平是这家人的常客,他常常去拜访杨老爷,经常会和杨老爷下下棋,品品茶,一起谈谈事情。

今天,他又来拜访,见杨老爷不在家,于是就想要乘机会会小杨修。他把小杨修叫了出来,杨修恭恭敬敬地把一些水果端了出来,还泡了一壶茶,并且向孔君平问了声好。孔君平也向杨修回了个礼。

在孔君平向杨修回完了礼以后,看到了杨修端来的水果中有杨梅,他突发奇想:我何不就用这个杨梅,来考考这个小机灵,试一试他是不是像别人口中说的那样聪明呢?

于是,他指着杨梅给杨修看,说:“这是你杨家的果子。”杨修一听,眼珠子一转,马上应声回答道:“没有听到过孔雀就是您家的鸟儿啊!”孔君平听到杨修的回答后,连连点头,自叹不如,口里念叨着:“神童!神童!真是神童啊!果然名不虚传。”这个故事一传百,百传千,千传万。

大家都称赞起杨修。从此以后,这个故事就成为了一段千古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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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宿新市徐公店扩写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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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所有的植物都睡醒了。温和的阳光洒在那稀稀疏疏的篱笆上,反射出微弱的光芒。在那五彩缤纷的花海中,一条幽幽的小径隐约可见。小道弯来弯去,曲折地伸向百花丛中,一眼望不到尽头。

在小路的两旁,长满了高大挺拨的树,这炎热的夏日已不属于花儿了。初夏的微风把树枝上的那几朵花儿吹落下来,地上稀疏的残花似乎在诉说着它们曾经盛放在枝头的日子。阳光发现树叶之中有了缝隙,便把钻了进去,光透树叶,洒在那几棵顽强的小草上,洒在那小径上。

突然,几个可爱的孩子出现在小径上,在他们面前,是几只翩翩飞舞的黄蝴蝶。原来,那些孩子是在捉蝴蝶呢!他们奔跑着,欢笑着,幻想着捉住蝴蝶后该怎么养它。他们的衣带随风飘动着,就像一只只轻轻抖动翅膀的蝴蝶。

可是,蝴蝶飞得那样快,怎么可能捉得住呢!它们好像在玩弄这些孩子似的,故意飞得忽快忽慢。见孩子们离它远了,就休息一会儿,见孩子们离它近了,便快速地扇动着翅膀,不一会儿便飞进了菜花丛中,再也找不到了。孩子们只能嘟着嘴,扫兴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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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画蛇添足的扩写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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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楚国有一个大财主,他家的钱多得花不完,粮食堆得有山高。

有一天,他的亲朋好友来做客,大鱼大肉吃了一顿,最后只剩下一壶酒。这壶酒就赏给仆人们吧!仆人们看了一眼说:酒太少了要是每人喝一小口还不如不喝,还是让一个人喝个痛快吧!给谁喝呢?有个年过六旬的老仆人说:老爷,我年纪大了。这几年帮你干了不少活,这壶酒就让我喝吧!大家都说好。只有管家翻脸不认人,说;你干的活再多也没有我的功劳大,这酒应该归我喝,

因为发生了争执,有人提议说:我们在地上画条蛇吧,谁画得既快又像,这壶酒就赏给谁。大家都夸这个主意好。每人就找根树枝来,准备画蛇。一声开始号令发出后,管家画得非常快,- 转眼他就画好了。他随即拿过酒壶去。可是他扭头看了看,别人都还没画好,他沾沾自喜地说:我再给蛇添上四只脚,那不是更美观了吗!可是,正当他画到第二只脚时,王小七已经画好了,他一把从管家手里夺过酒壶,讥讽地说:蛇是没有脚的,你干吗要给蛇画上脚呢?画上脚的蛇就不能算是蛇了。现在第一个画完的是我,这壶酒理当该我喝。说罢就举起了酒壶,咕咚咕咚喝起来。然后又把剩下的半壶洒递给老仆人,说:李老哥,你年纪大,劳苦多,这半壶酒你就喝了吧!管家眼睁睁地看着酒壶干了底,馋得直流口水,可这又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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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扩写郑人买履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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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郑国有个人,名叫郑三,他现在迫切地想买一双鞋,因为他的大脚趾已经穿过鞋尖的洞洞,看了两天的外面的世界了。

郑三的日子过得清贫,他好不容易攒够了买鞋的钱,决定今天就去集市买鞋。

天刚麻麻亮,郑三就起床了,首先量自己脚的尺码。怎么量的呢?方法是拿一根小细木棍子,伸进原来的鞋里,顶住鞋尖和鞋跟之后把木棍折断,唯一遇到的困难就是一共折了五次细木棍才算大功告成,因为那木棍总是从鞋子前面的洞洞里钻出来。郑三反反复复地量,终于量好了,他觉得自己很聪明,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新买的鞋子合脚。

邻居楚四招呼他:“你不是要去集市吗,这都什么时候了?”他一看,可不都日上三竿了,便急急忙忙穿上他的洞洞鞋,冲出了屋子,却把那个准备好的尺码忘家了。

在走了好长的一段山路之后,郑三终于赶到了集市。他东看看西瞧瞧,忽然被一阵吆喝声吸引了过去。一个卖鞋的提着一双鞋子喊道:“俺的鞋,真不赖,经蹬又经踹,经拉又经拽!”郑三拿在手里反复掂量,仔细查看,还真是好鞋,立刻决定买了它。

他往怀里掏,找刚才量好的尺码。妈呀,没了!一定是刚才来的太匆忙,落家里了!

他赶忙往家跑,取了尺码再赶回集市,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可等他顶着夕阳的余辉再跑回集市,集市已经散了。那个卖鞋的人还在收拾东西,郑三赶忙窜过去举着尺码问:“还有这么大的鞋吗?”卖鞋的人得意地说:“俺这么好的鞋早就卖得一双也不剩了。俺把这些鞋卖了,明天就回山东老家去!”

天擦黑了,郑三沮丧地回到家里。楚四凑过来看他,问道:“买新鞋了,咋还穿露脚趾的鞋啊?”郑三无精打采地说:“没买成,尺码落家了。”

楚四大笑起来:“你不是带着自己的脚去了吗?为什么不亲自试一试呢?”

郑三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脸涨成了猪肝色,他气愤地说道:“你懂个啥!尺寸是我反复量好的,我只相信它,不相信自己的脚!”

楚四吓得一缩脖子,躲回屋里写了篇文章,名字叫做《郑人买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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