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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最新19篇

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对我们科技工作者尤其是青年科技工作者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财务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有哪些?一起来看看财务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2024,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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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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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10月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进一步树立,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形成了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习近平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8点要求。

自去年中共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党员干部认真查摆问题,剖析自我,整改落实,党的行政作风与干部作风得到了全面的改善,干群关系得到了充分的优化,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片叫好与称赞。目前活动已经基本结束,但是,活动结束并不等于作风建设停止不前,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群众路线永远是各级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底线。

10月8号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是对一年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认真梳理,也是对今后工作的安排与部署,习总书记提出的“8点意见”为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更是下一步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指针,全党上下必须认真贯穿落实,用实际行动巩固实践活动的既有成果。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对全体党员的一次集中培训与教育,通过活动的形式,让党员重温历史,牢记使命,强化宗旨意识,将群众路线扎根心灵,融入到工作之中,成为行政决策以及开展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以此改进工作方式,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教育实践活动是对党员的一次精神洗礼,也是对党员的严格要求,这种要求不是仅限于活动期间,而是需要长期的坚持。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认清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质与根本目的,自觉主动地利用实践活动过程中自己的思想收获指导今后的工作,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

习总书记提出的从严治党的“8点意见”,告诉我们党中央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心与毅力,各级党员干部不能存在着任何的侥幸心理,认为作风建设一阵风,风吹过后烟消云散,不能严于律己,不能做到警钟长鸣。习总书记从思想建设到制度建设,从党内民主到群众监督,从责任主体现管理机制等多个层面阐述了从严治党的思路,也为各级党员干部设置了“紧箍咒”,相信随着各项制度的逐步建立,党的作风会得到更进一步的改进,而党心民心则会得到进一步的凝聚。

对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党的作风建设工取得的重大成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以此鼓舞士气,激励人心,推动工作。对于实践活动过程中查摆出的各类问题,也绝不能因活动的结束而就此搁浅,而要寻求积极有效地办法,妥善地予以解决与改进,以此巩固活动的成果,提高活动的成效。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宗旨意识的体现,是立党之基,需要长抓不懈,严格遵守,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终点只有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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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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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事关“政治生命”,必须站在执政兴国、巩固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历史上的政权更迭,要不是由于外敌入侵,要不是内部瓦解。内部瓦解更多的还是由于内部权力腐败、作风败坏、天怒人怨、权力失控等原因造成的。历史警示我们,执政者不注重作风建设,不坚决反对腐败,不以公平公正、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人心、凝聚人心,其政权难免不失守。对于军队来说,作风建设关乎“履行使命”,必须站在能打仗、打胜仗的高度来认识。战场打不赢、一切等于零。要做到“能打仗、打胜仗”,重要的是要在任何时候都要硬碰硬、实打实。目前,我国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世界军事强国的挑战越发明显,周边领土领海争端纠纷不断。我们必须以务实的作风抓部队建设,以过硬的作风做过硬的准备,随时准备打仗,做到不战则已,战则必胜。

作风建设需要“自我革命”,必须站在经受考验、永葆本色的高度来认识。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我们党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习主席以高瞻远瞩的世界眼光、励精图治的责任担当、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巨大魄力狠抓作风建设,令箭连发,打虎灭蝇,延安整风情景再现、苏区作风重新荡漾,深得党心军心民心。开弓没有回头箭,作风建设向深度进击,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气,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坚决革贪去腐,革骄去满,革慵去懒,带头纠“四风”、育新风。

作风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作风问题更是一个顽症,切不可抓一抓、放一放。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久犹如没抓。对此,既要打好攻坚战,一个山头一个山头拿,更要打好持久战,一仗接着一仗打,做到心中常想、手中常抓、方法常新、效果常有。教育要常态化。要把作风建设纳入思想教育范畴。作风来源于思想,形成于实践,表现于行动。近期,我们结合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开展“弘扬苏区好作风,争当人武好干部”和“守朴”养气节、“清廉”长精神活动,倡导“脚穿胶鞋到农家、带着干粮来解难”,把当年党做群众工作的好作风体现在方方面面。执纪要刚性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加强作风建设缺的不是规章制度,而是对制度落实的速度、执行的力度、查纠的硬度。要达到刚性要求,就要形成一系列硬性的约束机制,把关权力的笼子铸得更严密、更牢固。真正做到规章是把剑,谁碰谁流血;纪律带着电,谁碰谁遭殃。使约束机制具有操作性。约束机制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看上去什么时候都管用,实际上什么时候都没用;看似什么都能管,实际上什么都没管住。让约束机制更具体,就要切实从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出发,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操作流程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奖惩措施明确。完善机制必须充分发动群众献计献策,请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用群众的“土方子”治领导身上的“富贵病”,切实使党的优良作风融入每个党员的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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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纪律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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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武清区检察院认真落实“纪挺法前”的要求,从引导、制约、督查多个方面入手,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在全院上下形成“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的良好氛围,促进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区检察院研究制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坚持党组主抓,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各类制度、规定和通报等,做到不打折扣、不留空白、不许梗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探索实施“一岗双责”政治承诺、责任承诺。切实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确保党组决策始终有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提醒。同时,早谋划、早部署、早教育,针对不同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在内网开设学习专栏、警示栏,在机关设置廉政文化橱窗、电子大屏幕定期播放各项条规,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执纪监督,开展检务督察16次、印发督察通报6期,重点围绕“访、网、案、酒、车、廉”六个方面加强明察暗访、突击抽查。在此基础上,党组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做到上满劲儿、绷紧弦儿,逢会必讲、贯穿始终,经常“检查身体”,及时“确诊病情”,迅速“开出药方”。建立遵纪守法、廉洁从检、办案安全教育机制和纪检快速反应机制,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力争扎牢篱笆,严防执法不廉、权力失控、“虎笼关猫”。建立检风检纪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接受监督举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检风检纪社会联络员,形成全方位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言行的倒逼机制。此外,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零容忍”。树立“三个观念”,即把别人发生的问题当做自己的问题,警示干警汲取教训;把可能发生的问题当成现实问题,教育干警防患于未然;把苗头性问题看成重大问题,提醒干警防微杜渐。

认真开展“不严不廉不公整治”等专项行动,集中解决社会关注的共性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彰显。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对违法违纪线索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以有力的惩戒警示干警不越雷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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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品德合格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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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的道德好、品行端,则作风正,就能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始终保持高风亮节,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盖要利达,须力学修德”,道德建设,贵在养成,需要终身学习和修养。每个党员都要上好道德修养这一人生必修课,注重道德实践,行善积德。修德是一项基本功。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要把道德要求转化为日常生活习惯和基本生活方式,“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把个人兴趣、爱好、欲望等一言一行,严格纳入时代的道德范畴之中,真正树立高尚的品格,切实做到严以修德、以德立身,坦坦荡荡做人、老老实实干事,多一些襟怀坦荡、少一些患得患失,多一点浩然正气、少一点私心杂念,守住人格尊严、守住做人的底线。

党员干部的道德情操,核心是其所具有的为他人、为集体、为群众的献身精神,更是一名优秀党员干部最具感染力的人格形象。“舟必漏而后入水,土必湿而后生苔”。要追求高尚情操,注重情操修养,远离低级趣味,保持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和生活方式。

要清正廉洁,恪守老实做人、清白为官的道德底线,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要敢于担当,做到“夙夜在公、心无旁骛”,关键时刻拉得出来、顶得上去,成为带领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要勤政务实,坚持真干实干苦干,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追求积极向上健康的生活情趣。要为民服务,始终保持一颗公仆心,以公仆之心鞠躬尽瘁,以赤子之心执政为民。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所谓“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齐家”是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良好家风是抵御贪腐的无形 “防火墙”。

家风浩然敦厚,才有作风严实清廉,家风正才能作风正、律己严、行得正。要重视家风建设,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做到自身清、家人清、身边清,用“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的高风亮节来对待“齐家”与“治国”,切实以家风建设助力作风涵养,以家庭和睦引领社会和谐,以家庭清廉维护一生清誉,始终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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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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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频发多发趋势,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且还引发了大量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阻碍了经济发展步伐。

一、近年来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及特点

一是从信访量及发案率来看数量居高不下。2011年,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173件(次),立案查处案件24件;2012年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179件(次),立案查处30件;2013年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159件(次),立案查处32件。这些案件中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较多,共计49件,占案件总量的56.98%,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3件,占案件总量的15%,农村干部36件,占案件总量的41.8%。

二是从案件类别来看民生类问题较多。在近三年查办的86个案件中,涉及民生类的案件共67件,占案件总量的77.9%。主要表现在一些承担民生工程的部门以及部分村组干部贪污、侵吞、挪用各种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款、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如某村党支部书记,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私批宅基地等行为引发群众不满,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某中心原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亲自操作为其亲属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租单位门面房7间,从中获取利益22万余元,引发单位职工不满联名举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某村党支部书记在给村组打井、开发村组土地、硬化村间道路、承包工程项目及买卖村组土地过程中收受贿赂累计4.5万元,群众举报后,被依法判刑并开除党籍。

三是从人员类别来看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因国家政策和项目建设不断向农村倾斜,村组干部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也在逐年上升,不仅严重制约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还经常激起民愤,引发群众上访,甚至出现集体访、越级访,严重影响着农村的社会稳定。主要表现在民生工程、土地征迁赔偿、财务管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方面贪污受贿、挥霍浪费、虚报冒领等。2011年全县立案查处的24个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8件,占案件总量的33%;2012年立案查处的30个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12件,占案件总量的40%;2013年立案查处的32个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16件,占案件总量的50%。

四是从案件性质来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类问题较为突出。在近三年查处的86件案件中,涉及到贪污贿赂及失职渎职问题的案件各占16起,占案件总数的37.2%,位居前列。这些案件中不仅有领导干部也有一些一般干部,涉案金额多则几万到几十万,少则几千元。如某单位原副局长张某在协调工程项目征地建设过程中受贿4.2万元;某镇一村民小组长白某,在担任组长三年时间受贿11万元,挪用公款12万元;某中心原主任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在短短3个月时间,收受贿赂达11.2万元,贪污公款0.7万元。还有一些干部工作缺乏主动性,对待本职工作敷衍塞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予理睬或处理不力,引发群众越级访和集体访。近三年查处的5起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等案件,都是镇、村干部失职渎职造成的。如2013年3月份查处的营头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在明知县上对红河谷旅游景区有规划的情况下,对发生在本村的违规违法现象不予制止和反映,导致部分村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加盖住房、私建住房,破坏了镇村统一规划,影响了红河谷旅游景区整体规划和对外形象,就属于典型的基层干部失职渎职行为。

五是从作案手段来说逐渐隐蔽多样。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粮食直补款、退耕还林款和救灾救济扶贫等资金和物资;合伙作案、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或借给亲友使用;财务管理混乱,吃喝挥霍,随意开支等。如某财政所所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形式,伙同村组干部套领粮食直补款,贪污公款6.64万元、受贿6.86万元、挪用公款25万元;某村四名村干部合伙,将西宝高铁征地补偿款、地面附着物赔偿款、灌溉渠赔偿款等共计7.3万余元,采取虚报冒领方式予以私分,并将国家拨付给村民的低保金和村民沼气池建设水泥款共0.7万元,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予以私分。

二、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1、少数干部个人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漠。从近三年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来看,大多数干部文化程度及综合素质较低,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仅有18人,高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68人。浅薄的文化素养造成了这些基层领导干部平时疏于政策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对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以及制度、法律知之甚少,纪律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如查处某中心主任李某案时,他还面对办案人员说,“该说的事我都说了,我家里还有事,我得回去处理家务”。另外,目前农村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易发多发,与其自身文化水平低、缺乏政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无不有关。由于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人才外流,致使农村基层干部文化层次偏低,他们除了村上工作之外,还要耕种自己的田地,对政治、思想、业务的学习没时间、没精力、没兴趣,以致对党的农村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容易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加之他们的工资待遇较低,往往把当干部作为谋财之路,把集体财产视为自己的私家财产,以权敛财,以财争权,损公肥私;还有的干部小农经济意识根深蒂固,用人上搞小团体,拉帮结派,任人唯亲,以致相互间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甚至串通一气违法违纪。

2、个别人私欲膨胀,思想道德滑坡。绝大多数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放松世界观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一是个人私欲膨胀,宗旨意识淡化。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变“公仆”为主人,谋利之心膨胀,放任之心膨胀,贪腐之心膨胀,将本来用以为国家干事业为人民谋福利的领导职权当作谋求私利、捞取钱财、寻求退路的手段。像某中心主任明知自己亲属租赁单位房屋属于违反规定行为,仍然以低价出租给亲属,甚至还把合同签到自己退二线以后。二是少数人思想道德滑坡,挡不住诱惑。在市场经济下,受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个别干部不能自持,最终把手伸向了集体或掌管的专项资金。这一点在基层干部中表现的尤为突出,他们大多有一定文化程度、头脑较灵活,看到亲戚朋友、邻里乡亲或外出打工者有钱潇洒快活,心理产生失衡,利用手中的权力骗取国家资金、变卖集体资产,在群众办事时吃拿卡要,能捞就捞,能贪就贪,导致经济上的贪得无厌和生活上的腐化堕落。

3、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监管。腐败的主要根源是权力,不管是上至中省达官要人,还是基层党员干部,贪腐无不与手中的权力有关,权力过分集中,加上监管不到位,就会出现“一言堂”、“家长制”。一是对领导干部监管不到位。单位“一把手”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太远,不能经常性及时发现问题;同级监督太软,心存顾虑,怕伤和气,在监管上存在形式主义,打不开情面,监而不管,督而不查,甚至有时忽视了监督和管理,所以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表现得尤为失之于软。二是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缺失。大多数农村基层干部任职时间较长,他们的身份是农民,工作中不听从上级领导,不服从上级管理,甚至在有些重大工作推不动时就甩手不干,因此,出于工作、人情等方面的考虑,乡镇党委、纪委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持“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还有部分村干部是书记、主任一肩担,权力就更集中,村两委会一人说了算,他们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家长制作风严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执行都流于形式。

4、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督机制不畅。监督的缺失和不到位,使得一些人贪污贿赂长达数年,却长期未能被发现,使其有恃无恐。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的增多与当前财经制度不完善、财经纪律松弛等因素密切相关,大多数单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监管,对“一把手”领导言听计从,对其错误的做法不予制止,甚至与其共同违反财经纪律。四是村组帐务混乱。目前,农村集体资金来源趋于多元化,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资金运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在实际执行上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有一些村村会计形同虚设,通常就是个记账员,村里一切开支均由村书记或主任掌握;有些组上甚至没有会计也没有账目,组长一人说了算。五是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推行的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尚未真正发挥好监督作用,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如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情况、账务收支等问题,不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避重就轻。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个人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素质教育,加强党员干部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加强法制教育。通过眉坞大讲堂、干部法制培训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身边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四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教育。针对基层干部的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灵活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逐步改变目前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知识水平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效遏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经常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的同时不出事,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管。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村民理财”、“民主议事”,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使村干部切实受到监督和约束。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布,防止暗箱操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项目质量、扶贫救灾资金、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廉洁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对工作之外的监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关口前移。通过鼓励群众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等,对利用公款吃喝宴请、借婚丧嫁娶事宜敛财、生活奢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三)加大惩处,增强案件震慑力。一是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陕西省领导干部警示训诫防线、《眉县机关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警示训诫、行政问责、纪律处分等措施,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错。二是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严肃查办破坏环境、影响发展和阻碍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失职渎职案件,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的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和以权谋私案件,特别是严查少数镇村组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群众、截留挪用扶贫救灾等专项物资和侵占集体财产等行为。通过严查重治,提高震慑力,惩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述廉述效、一把手末尾表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民监督委员会等反腐倡廉十五项制度建设,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对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三委”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杜绝“家长制”、“一言堂”现象;对主要部门、重点权力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约制度,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和办公、招待等费用的定项限额管理制度,严把财会人员任职关,强化对财务的监督审计力度,健全对村级“三资”管理的有效监管体系,杜绝一切违规资金运作。四是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四公开。严格执行党务、政务、村务以及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制定检查考评方法、责任追究等操作办法,创新公开民主管理手段、形式,不断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五是拓宽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渠道。改进选人用人方式,打破只在本村选拔干部的局限,采取下派干部挂职锻炼、公开招考等方式,选派热爱农村工作、熟悉农村情况、有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工作,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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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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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一德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鸿铭,市委副书记俞东来及其他市委常委出席,王金财、叶明等市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是在全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直面现实、充满自信,蕴含着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和强烈的感染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纲领性文件。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过去一年纪检监察工作,对今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夏宝龙同志在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我省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上下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党中央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打造作风建设金名片。要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污染源”。要坚持积极稳妥原则,落实好省委部署要求,坚决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明换届纪律,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会议充分肯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年来的工作,希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优良作风和旺盛战斗力,既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又强化自我监督,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充分发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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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组织生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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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市委副书记贾宏宇来到沁园街道赵礼庄居委会,参加指导居委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会上,居委会党支部成员逐一作了对照检查。大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客观公正地看问题,诚心诚意帮助同志找问题,既揭短亮丑、红脸出汗,又关心同志、加油鼓劲,达到了坦诚相见、加深了解、改进提高、团结鼓劲的目的。居委会部分党员同志也对党支部成员提出了批评意见。

贾宏宇指出,本次组织生活会准备做得“足”,问题找得“准”,原因剖得“深”,开展批评“诚”,措施定得“实”。大家抱着对群众负责、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敞开心扉,谈认识、谈感受、谈体会,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主动寻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达到了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针对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做好基层党建工作,贾宏宇要求,一是必须从最基层抓起,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增强坚持政治方向的坚定性,抓好思想理论教育,持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要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抓好党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抓好党内各项活动的开展;要增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自觉性,组织动员居委会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必须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充分发挥党员队伍的模范带头作用。要努力做到强化学习提素质、严守纪律树形象、恪守规矩讲自觉、自觉担当甘奉献。三是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建立清单明晰责任,形成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分工到人的责任清单;要述职考评传导压力,推动党支部书记将主业主责刻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要强化考核树立导向,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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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作风建设大家谈征文

全文共 1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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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是清代画家郑板桥当知县时的感怀。关切之情中,透着沉甸甸的责任。孔繁森同志说:“一个人爱的最高境界是爱别人,一个共产党员爱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郑培民同志更是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行为准则。

新形势下,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也确实存在一些与此截然不同的景象。有的高高在上,不深入基层,不知道群众急什么、盼什么,平时想问题、作决策对群众高兴不高兴无所谓,或口头上重视,行动上忽视,作风飘浮,不办实事;有的自恃高明,常埋怨群众素质低,办事情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民主程序搞形式,群众参与做样子;有的独断专行,专横跋扈,对群众的要求麻木不仁,对群众的生活毫不关心,对解决群众的问题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有的作风粗暴,态度恶劣,思想上害怕群众,甚至讨厌群众,群众反映问题都被视作无理取闹,不自觉地站到了群众的对立面。少数干部这些思想上、感情上脱离群众的问题,必然导致工作上、行动上脱离群众。

“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只有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对人民群众真正尊重、真情关怀、真诚服务,才能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感情是密切关系的基础,感情决定态度,感情决定行动,感情关乎成败。是用手中的权力为群众造福还是为自己营造安乐窝,是心系群众还是心系自己,是为群众谋利益还是为自己谋私利,这是领导干部政治上合格不合格、作风上是否过硬的分水岭。只有心中有人民,人民心中才有你。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洗涤思想感情上的尘埃,对人民群众常怀忧虑与急切,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把全心全意变成半心半意、三心二意、无心无意或假心假意。这一条不能变,一旦变了,就是变质和背叛。

对群众充满真情,不是恻隐之心,而是政治责任;不是策略安排,而是价值取向;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根本要求。作为领导干部,生命一天也不能空转。衡量一名干部对老百姓是否有真情,一个重要标尺就是看干工作有没有责任心。“代表不代表,行为见分晓;先进不先进,实践来说明。”对群众真心实意,就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责任心落实到具体岗位上,体现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和细节中,“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很多事靠少数人坐在屋子里冥思苦想,往往一筹莫展;而迈开双脚到群众中去求教问计,就会豁然开朗。当前大事多、新事多、急事多、难事多,都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拍板决策,拍慢了误事,拍错了坏事,这就更需要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正确集中,甘当群众的小学生,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对群众动了真感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实现领导作风的切实转变,就能永葆党的先进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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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作风建设在西藏观后感

全文共 2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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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建设一直我党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必要途径,是保障履职尽责的内在因素,是取信于民,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此,如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基层党员干部的真正开展好讲实话、做实事、求实效,这是摆在我们基层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党员干部当中,特别是在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当中,出现了一些唯上是从的政绩追求、漠视群众利益的钻营歪风、虚夸做作的官僚主义、低级庸俗的生活情趣的作风问题,虽然是极少数甚至只是一些苗头或趋向,但危害却极大,我们决不能忽视。

当前,党群干群之间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思想隔阂。少数党员干部办事习惯从个人出发,考虑的是个人利益,很少为人民群众着想,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在思想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创新意识、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缺乏创新精神。少数党员干部不思进取,贪图享受,远离群众,不屑与民同乐,生活极度奢华腐化,追求低级趣味,严重带坏了社会风气。甚至一些领导干部为养情妇、包二奶,利用职权大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最终沦为腐败分子。由此不少群众对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贪污腐败现象评价上升为对我党整个干部队伍的不满意,这一现象严重影响到共产党的廉洁形象和在群众心目中的先进性地位。还有个别党员干部不学无术,不知如何去发展经济、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就知如何去应付检查,欺上瞒下。处理矛盾纠纷不及时,不善于疏导民怨、化解矛盾,致使一些本来可以妥善处理的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基层作风建设首先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通过深入教育,使服务于民切实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加强专题学习,对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重大会议,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全体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层层开展学习讨论,迅速统一思想。加强党课教育,突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重点,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党课教育,特别是针对科学发展观、群众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邀请有关专家作辅导报告,使干部进一步明晰了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的问题。

加强基层作风建设还要坚持把抓落实作为工作的“生命线”,以结果看成效,以实绩论英雄,促使干部切实做到一心一意想工作、扑下身子干工作。要 “实”字当头。把实事求是贯穿于谋划、部署和推进工作的全过程,吃透上情、把握下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确保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求真务实。全体干部牢固树立细致入微的工作理念,仔细倾听群众呼声,细心解决群众诉求,切实做到以细字求理解,以细字促落实。整合纪检、综治、司法等多种资源,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对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公开通报、诫勉谈话、建议调离等责任追究,促使干部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主动抓好工作落实。

加强基层作风建设,是努力塑造服务型基层的迫切需要。广大基层干部的德才素质、工作效率和精神状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明显成效,系统总结了第一批活动的成功经验,深刻阐述了作风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关键在党员干部的作风,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没有过得硬的作风,如何带领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的路上披荆斩棘,加强作风建设,补精神之钙、去行动之垢、练健康之体,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才能更好地提高我们党推动改革的能力。

法院担负着依法审判,司法为民的职责,总体上看,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是好的,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四风”问题的种种表现,在我们的党员干部中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比如:有点轻视理论,忽视学习,懒于钻研,没有做到学以致用;有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有的纪律松散,自由散漫等,对此,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人民群众,我们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事事、处处都要进行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熟记和使用语言规范,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一定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切实转变那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的作风,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

第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们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为法治事业添砖加瓦!我们始终要牢记理想信念,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落实两个面向;始终牢记党员形象,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党纪国法,爱岗敬业干实事。

第三,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我们还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在行动上符合工作规范;在工作上不断增强原则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同时在学习中要摆正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坚持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注重学习效果。

总之,只有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法院形象形象,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能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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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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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云南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去年9月以来,云南省成立7个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走基层、访群众、查项目,对10个省级责任部门、16个州(市)、24个县(市、区)、36个乡镇、46个村委会执行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406个,甄别梳理出涉及执行纪律方面的问题203个。

为把专项纪律检查与职能部门各类检查区别开来,避免重复检查,省纪委积极探索专项纪律检查与职能部门相互联动、相互配合、互为支撑的工作机制,建立责任部门开展检查、巡查、督查、稽查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制度。

印发专门工作方案,增强专项纪律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性效。检查组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明确整改意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截至目前,曲靖、玉溪、红河、保山、德宏5个州(市)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通过严肃问责,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承担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落实监管职责。保山市在对11个问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13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20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针对存在的作风建设问题,检查组建议有关地区和部门整合纪检监察机关群众诉求监督平台、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和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等信息系统,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机制,督促各级扶贫部门认真履职,调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随机抽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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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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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把省“两委”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12月29日,省委在省委党校举行新一届省“两委”委员培训班。

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感情上坚决拥戴核心、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坚定不移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落实到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去。

二是要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真正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

三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把党章作为根本的行动准则,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不断强化“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意识,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落实“三严三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决不允许口是心非、心口不一,做“两面人”。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动全省上下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气。

四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让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坐不稳、让忽悠的人没有前途、让跑官要官的人没有市场、让买官卖官的人受到严肃查处。把严格管理干部和关心关爱干部结合起来,既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又在政治上激励、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

五是要驰而不息地加强和改进作风。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当作一种必备素养、一种政治担当,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多办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搞“忽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弘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六是要守住清正廉洁底线。把修身律己作为必修课,时时处处事事做表率、当样板,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把道德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七是要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承担起来、落实下去,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务实举措,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对照省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实化细化推进措施,带头狠抓落实。保持干事创业的昂扬状态,坚定信心、苦干实干,凝聚推进振兴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李希要求,当前正值年终岁尾,各方面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在做好今年工作收口和谋划好明年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民生、信访、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工作,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稳定。要紧盯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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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4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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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在党内都是普通一员,应该和其他普通党员一样,编入一个支部和小组的活动。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有利于倾听党员的意见要求,接受党员的批评帮助和监督,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加强自身思想的革命化。党员领导干部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活动时,也应向党支部和党小组请假。

2.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因为这些同志长期在一块工作,接触比较多,互相比较了解,而且他们之间在思想上、工作上有些不同意见,又不便在支部或小组会上谈,支部或小组也难以帮助解决。因此,需要党委(党组)单独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在政治上和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等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这样做,有利于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提高觉悟,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提高领导水平。

3.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以既便于管理,又便于这些同志参加为原则。

⑴凡就地安置仍归原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有条件的,可以单独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的关系已转至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并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⑵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可根据情况,将他们另编小组或支部,由党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⑶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可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⑷退职干部党员和退休工人党员,由街道(或农村)党组织负责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⑸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根据老同志的特点安排活动。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不宜过多。

4.长期病休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对于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对于他们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⑴对于那些身体状况较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党员,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⑵对于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在安排他们参加组织生活时,次数不宜太多,时间不要太长。

⑶对于休养地点距离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在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的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5.患精神病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对患有精神病的党员,在其患病期间应保留其党籍。但由于这些党员不能履行党员的义务和行使党员的权利,可以暂时停止其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其他政治活动。当其病愈后,是正式党员的,应即恢复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应经一定时间的考察,按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规定讨论其转正问题。

6.党员在“停薪留职”期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⑴外出有固定单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能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单位的组织生活。

党员经单位批准“停薪留职”后,他们无论外出做工或经营,党组织仍要予以关心。要根据他们外出所承担任务的情况,采取多种方法,使他们在“停薪留职”期间能够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

⑵外出无固定地点的党员,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应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汇报外出情况,并按时交纳党费。返回后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工作、学习等情况。党组织要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⑶就近做工的党员,党小组长要提前通知本单位党的组织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使他们能按时参加党的活动。

7.长期外出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带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和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阅读党内文件,听有关报告。如果不能在一个地方固定工作,不能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一起外出的党员在三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长期外出未转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在他们回家期间,党组织应单独组织他们学习,过组织生活和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8.易地安置的退(离)休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地区,由接收安置地区的党组织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9.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可同所去单位的党员一样,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去单位建立临时性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党员调动到新的单位,在党的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调动工作必须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并由自己带到新的单位。在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不能参加新单位的组织生活。

11.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在上级党委没有批准入党申请人入党之前,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2.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仍然要过组织生活。

13.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一般情况下,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能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必须经过上级党委批准之后,才能生效。如其问题属于敌我矛盾,应当停止其组织生活,等上级党委批示后,再按批示执行。

14.党员干部停职反省期间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干部经组织批准停职反省是为了把他的问题查清,党员干部应当认真反省检查自己的问题。停职反省期间应照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5.正确对待党内不同意见

党内在思想认识上有不同意见和争论是正常的。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有不同意见,对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领导人有意见,都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提出,都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向上级党委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章赋予党员的基本权利,应当切实保障。党组织对于党员的不同意见应当持冷静的态度正确对待,坚持“三不主义”,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一方面,需要对不同意见作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对其中正确、合理的部分,应当积极采纳和接受;对错误的意见如属非原则问题,可以给予解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属原则问题,则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批评,但不允许任意夸大,无限上纲。另一方面,对待思想认识上的是非,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上的不同认识一时解决不了,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和迫切性的问题外,一般不要匆忙下结论,可以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16.保留意见与坚持错误的区别

允许党员保留意见与党员坚持错误,是有原则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允许党员对党的决议、政策和党的工作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是党章赋予党员的民主权利,是正常的,声明保留自己的意见是允许的,符合党的组织原则。但是,保留必须以无条件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为前提。如果实践证明自己的意见是不对的,就应该放弃,不能借口保留意见,明知不对还固执己见,甚至坚持错误意见。坚持错误,是指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错误或违反了党的纪律经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帮助,仍不承认和不改正错误甚至继续犯错误的行为。这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党组织对于犯了错误而坚持不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17.对因故未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不同意见的处理

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还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如果他们对会议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支部委员会如果认为其意见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可以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议,或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如认为他们的意见是不正确或不可取的,应当向其说明。在未改变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之前,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必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但本人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陈述自己的不同意见。

18.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我们党对犯错误的同志历来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犯一般错误的同志,主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法,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于错误性质较严重,必须给予处分的,要按照党的纪律和有关程序,该给什么处分给什么处分。但是,不论进行批评教育还是纪律处分,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教育和挽救同志,而不是要一棍子把人打死。党内不搞惩办主义,反对残酷迫害,无情打击。党的历史经验证明,如果在党内滥用组织手段压制、打击、惩办同志,不但不能正确地维护党的纪律,反而会伤害同志,使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所以,对犯错误的同志,应当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惩戒为辅。要给犯错误的同志以改正错误的机会,使没有犯错误的同志引以为鉴。只要犯错误的同志愿意改正错误,就要满腔热情地帮助其改正,绝不能采取歧视和排斥态度。这样,既能够达到挽救犯错误的党员本人,又能达到教育其他党员和群众的目的。

19.党章第八条中提到的“其他特定组织”的问题

所谓“其他特定组织”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指定或临时组建的党组织。比如党员在外执行任务、帮助工作、度假、养病或出国援外、留学、考察等等,不能在原来支部、小组参加活动,有的需要在指定的党组织中参加组织生活,有的需要在临时组建的党组织中参加组织生活。这些都属于“其他特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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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4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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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 “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微腐败廉洁勤政方面对照检查材料

2.廉洁勤政对照检查材料

3.关于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4.基层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5.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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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品德合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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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胜区客运管理分局以“讲道德、有品行”为主题,开展了“两学一做”第四次专题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边景旭主持并讲话,分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讨论。

会上,干部职工分别结合个人学习、工作作了积极的发言,有的紧密联系实际,有的深入剖析问题,学习交流气氛浓烈异常。边景旭在听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交流发言后指出:“讲道德、有品行”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体现,是做合格党员的基本标准。作为窗口单位,作为一线执法人员,我们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甘于奉献、勇于担当,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品德;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

最后边景旭局长强调,践行“四讲四有”、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以良好的形象,超常的能力来以上率下,努力形成“头雁效应”,当好先锋模范,切实解决好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问题,为东胜区客运管理事业健康平稳发展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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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永远没有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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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吾日三省吾身。”一个人要保持头脑的清醒、保证行为的正确,就应当经常性地反省自己。一个政党要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保证健康发展,就应当善于总结,善于自我净化、自我提升。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坚持以整风精神、从严要求和务实作风,扎实推进各个环节工作,达到预期目的。目前,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

活动期间,我市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实现了党员作风大转变、党群关系大改善,以实实在在的作风建设成效给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圆满的答卷,为推进南充跨越发展注入了强大、持久的动力。

回顾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回眸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点一滴,令人感触极深、感悟良多。

作风建设首先是思想建设。群众路线的首要问题是宗旨意识问题。坚定宗旨意识,才能解决好“总开关”的问题

人的行动是由思想意识决定的。同样,一个政党走什么样的路,是由其宗旨意识决定的。只有坚定宗旨意识,才能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宝贵经验总结,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与党的宗旨是一脉相承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要的任务就是强化宗旨意识;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性和持久性,就在于党员干部宗旨意识的硬度和韧度。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采取领导带头学、班子集体学、专家辅导学、带着问题学、对照先进学等各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各种重要文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地学、扎扎实实地学,使广大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刻理解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决定作用,进一步坚定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思想认识。通过学习教育,坚持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群众动真情、办实事、解难题,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意识都不是先天存在的。古人云,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证明,只有长期坚持学习教育,党的宗旨意识才能在广大党员干部头脑中深深扎根,党和人民的事业才能越来越兴旺。

边学边查,立行立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落实到人、落实到事;坚持动真碰硬、触及灵魂,教育实践活动方能收到实效

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核心问题是作风建设。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抓作风建设远不止一次;在我市,作风整顿、作风建设远非一次。以往一些作风整顿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存在这样一些问题:要么雷声大,雨点小,要么开头热闹,后面冷清。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党性原则被“人情世故”所左右。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稀缺资源”。民主生活会一团和气,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自己放“空炮”,你好我好大家好,民主生活会成了“神仙会”、“颂歌会”。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作风建设是否能抓出成效,归根到底就是看是否认真,是否有勇气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是否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把思想与问题相结合、把人与事相结合,是否敢动真碰硬、触及灵魂。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查、立行立改;始终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四项活动”,开门听意见、真正找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具体表现和整改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标准要定得高、尺子要把得严、功夫要下得深”的要求,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思想“病灶”,细查作风“根源”。自我批评坚持“四严四不”,即:坚持严的态度、紧扣主题不马虎敷衍;坚持严的标准、揭短亮丑不遮掩问题;坚持严的措施、深挖根源不避重就轻;坚持严的纪律、实事求是不捕风捉影。相互批评坚持直奔主题不“绕”;联系职责、经历和工作实际不“空”;问题对应典型事例不“假”;只说问题、不讲成绩不“夸”;深挖思想根源不“浅”;既谈问题又谈措施不“虚”。同时,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紧扣关键重点,上下联动,逐项整改。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分别确定整治重点,编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把问题对号入座、责任具体到人。

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证明,只要我们敢于直面现实,不回避问题,就能找到突破口,扫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要我们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的能力就一定能增强;只要我们认真,作风建设就一定能收到实效。

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标尺,就是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人民群众是否受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

群众路线是“走”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停留在口头上,需要踏踏实实地干、认认真真地做、真心诚意地服务。“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只有将作风建设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才能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既是一种发展观,也是一种思维方式,更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动的准则。从大的方针政策,到日常的柴米油盐,从长远发展到现实问题,都必须从群众的愿望、需求、利益出发,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由小到大、由近及远,贴近人民、服务人民,赢得人民的信赖。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简化行政审批,取消或下放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百余项,44个市直部门清理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查处教育、医药行业不正之风、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涉案人员百余人,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48000人;着力改善民生,落实民生工程资金百多亿元,明确提出“三年全面完成2013年前拆迁房屋建设及回迁工作”的攻坚目标,拆迁还房信访量同比减少50%;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启动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全市553个后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转化升级,深化农村“五化”服务型党组织和城市基层党建“四化”建设,规范设置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421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点5802个。同时,为使服务群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充分保障“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廉政视点·曝光台”、“政务服务零距离”等栏目,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运行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电子监察平台,全方位、多维度实施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服务群众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证明,只要我们真正心里装着群众,真正静下心来、沉下身子为老百姓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就一定能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党的执政基础就更加稳固,党和国家的事业就有着无穷的力量源泉和无比广阔的前景。

活动是短时的,制度是长期的;活动是动态的,制度是固化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重要法宝之一,如何让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长期为人民服务的制度化设计,既是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更是一个长远而重要的课题

群众路线不是“新发明”,而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的经验总结,是党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法宝。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了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战斗力,保证党在思想作风、工作方向上的正确性。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有效途径。但是,活动本身是动态的、短时的,要使作风建设取得长期的、稳固的实效,还必须使活动的成果转化为规范、约束党员干部行为的制度。这既是本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题中之义,更是我们党永远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的需要。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十分注重分层分类,强化建章立制。市委研究下发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重点任务分解表》,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制度清理;各县(市、区)重点研究制定领导班子运行和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党(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制度;执法监管部门重点完善公正执法、规范执法、阳光执法的制度;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建立便民、高效、优质服务的制度;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重点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加强民主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制度。同时,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和事,确保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证明,只有提供充分的制度保证,党的群众路线、党的宗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才能真正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转化为“为民务实清廉”的现实成果。

教育实践活动虽基本结束,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说:“这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了,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历史进程永远不会结束。”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教育实践活动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基础还不稳固,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有可能反弹,新情况、新问题还在不断出现,制度设计还有待优化,制度执行还有待加强,贯彻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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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坚定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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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即日起推出“八论全面从严治党”系列特稿,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战略、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进行系统梳理,实事求是、全面深入回答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赶考”路上的重大课题。

理想,蕴含着强大的力量;信念,指引着追寻的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曾谈到:“在我们党90多年的历史中,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为了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不惜流血牺牲,靠的就是一种信仰,为的就是一个理想。”

中国共产党人,以理想信念为“精神钙质”,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追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密码”。十八大以来,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全面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理想信念集中“补钙”,8800多万共产党人不断从中汲取奋进的力量。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坚定的理想穿越历史的荣光,照亮在每个共产党人的心田,汇聚成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温水煮青蛙”警醒党员干部 理想信念要拧紧“总开关”

2016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刘卫兵摄

“你们都知道温水煮青蛙的故事吧?”

习近平曾用4个半天时间在河北参加省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纪实,他一边听一边记,不时插话询问。

“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就死去了。一个人也是如此,职务升迁了,生活变好了,信念就可能慢慢消失了。如果你自己不去自我警醒,我们作为一个党不能去自我警醒,那么谁还能叫醒你呢?”

这则家喻户晓的典故引出的历史性一问,意味深长。习近平用“温水煮青蛙”告诫党员干部警惕理想信念的动摇与丧失。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一个政党的衰落,往往从理想信念的丧失或缺失开始。”改革进入“深水区”,多元思想互相碰撞,面对各种诱惑和挑战,习近平作出重要论断。

他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总开关”问题没有解决好,这样那样的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

回顾习近平的自身经历,对于“理想信念”的思考从青年时期便开始扎根。当年,年仅15岁的习近平到陕西梁家河村插队,他和村民们一起住窑洞、干农活,挑粪拉煤、拦河打坝,度过了7年艰苦的上山下乡生活。

习近平在《我是黄土地的儿子》一文中写下:“上山下乡的经历对我们影晌是相当深的,形成了一种情结叫‘黄土情结’。在遇到困难时想到这些,就会感到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人生的道路要靠自己来选择,如何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关键是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否则,环境再好照样会走错路。”

多年之后,习近平在伦敦金融城市长晚宴上演讲时,仍回忆起那个时刻。“年轻的我,在当年陕北贫瘠的黄土地上,不断思考着‘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最后我立下为祖国、为人民奉献自己的信念。”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将党的思想建设提到极其重要的位置,多次重要讲话中把“理想信念”放在首要位置阐述,并有着令人极其印象深刻的鲜明表达。

2012年11月17日,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

习近平首次提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 。他形象地说,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巧用一个字,就把‘理想信念’这个抽象的概念形象化,拉近了与每个人的距离,加深了对坚定理想信念重要性的认识。”中央党史研究室办公厅副主任王相坤撰文评论。

2016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举行。

“革命理想高于天。”习近平在讲话中七次提到“理想信念”。他用坚定有力的语气宣告:“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叫共产党,就是因为从成立之日起我们党就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党有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

当下,如何坚守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如何为理想信念集中“补钙”?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三年多的时间里,始终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激浊扬清,固本培元。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风建设一直在路上,思想建设始终紧抓不放。一次次理想信念的集中“补钙”“加油”,扶正祛邪,强筋壮骨,练就共产党人的“金刚不坏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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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要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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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只是工作的第一步,接下来,佛冈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据介绍,他们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首先是结合分工,认真反思。县四套班子成员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基层存在的问题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领导班子的问题和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

其次是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县四套班子、县法院、县检察院“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直单位、各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要针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最后是梳理分析,制定措施。要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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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个人在政治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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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是对党员干部第一位的要求。虽然时代不同了,但党员合格问题依然是我们党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多元思想文化、多种话语体系、多个舆论场相互交流交融交锋,主流意识形态与多样化社会思潮长期共存、相互激荡趋势日益显著。一些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或多或少受到了侵蚀。有的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在党不言党,甚至是骂党否定党;有的阳奉阴违、口无遮拦,乱评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有的无视组织纪律,我行我素、搞团团伙伙……政治上不合格,就犹如食品“本质上的变质”,侵害肌体、危害巨大。党员是党的细胞,如果党员政治“不合格”,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失去战斗力、凝聚力。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每名党员都要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学党章,全面、准确、深刻地掌握其基本内容,把握其精神实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并深入对照,认清自己的言行与党章要求之间的差距,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方向不偏离。

大量事实表明,在政治合格方面放松警惕、降低要求是危险的。党员政治合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一个根本的要求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该这样做,哪些该那样做;哪些要请示,哪些要报告,按纪律来、按规矩办,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

政治上合格不合格,关键看政治上能不能看齐。这不是一句空口号,关键落实到行动上,党中央提倡什么、就认真践行什么,党中央禁止什么、就坚决反对什么,做到令行禁止,切实解决好“不看齐”“看不齐”问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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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查找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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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指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才能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但由于诸多原因,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现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与新时期党的要求不相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履行监督责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是一至两人,有的只是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2.一些基层院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党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就是开会、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严,就捆绑住了办案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

3.一些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效果不好。无论是监督院领导还是一般干警都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由于监督机制不畅,对院领导班子监督比较薄弱,对普通干警的监督也难以严格认真,有时仅仅流于形式。同时,存在重视事后监督而轻视事前、事中监督,对重点的办案环节、办案部门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手段,监督乏力。

二、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明确一把手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机制,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提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得到充分履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健全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程度。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建议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编制和人员福利待遇的发放收归上级检察院,建立由市级院纪检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上下一体化的大督察和违纪案件查办机制,发挥纪律的监督权威作用。

3.加强协作,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完善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协作,认真梳理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拓宽监督范围,形成监督合力。借助外力,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等外部监督,形成全方位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八小时之外言行的倒逼机制。实行“阳光检务”,坚持办案、办公透明化,把检务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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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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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贯穿着强烈的历史担当意识和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为我们树立了思想和行动标杆。“为官避事平生耻。”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讲党性、敢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勇于担当,就要落实好中央精神。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国梦”,确定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的顶层设计,关键是要心中有责,把为党的事业作贡献作为自己的本分,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确保中央决策落地生根。

勇于担当,就要破解好发展难题。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当前,地区发展都会遇到一些躲不开、绕不过的难题,既有发展过程中的经济结构性调整等问题,也有城市化过程中的城市病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制约地区发展。解决这些难题,就要不回避、不绕行,以我为主、攻坚克难,把问题解决在当下。

勇于担当,就要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们来自于群众,群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现在群众最关心的就是能够上好的学校、看好的医生、呼吸新鲜的空气等问题,我们就必须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让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我坚信,只要我们每一名干部都能勇于担当、干字当头,就一定能够完成好我们共同的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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