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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汇编20篇)

大家看过锦绣未央的小说吗?结局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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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也是一种幸福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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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任何事只要坚持就能成功,有时我们需要学会放弃。因为,有时放弃也是一种幸福……

——题记

我们常说:遇到困难时要坚持下去,只要能坚强地面对,就一定能成功。但是很多事实告诉我们:不应一味地坚持。有时,选择放弃会让你得到另一种境界的成功。

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曾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佛大学,但他并没有一直在学校中读书,而是在中途选择了退学。而后他与他的同学共同编制计算机程序,为微软工作。后来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成功的企业家。如果当初他坚持完成学业,可能会从事其他职业,又怎会有今天的成就呢?

比尔·盖茨选择放弃,但他放弃的不是知识,而是在哈佛上学的满足感与荣誉感。许多在好的环境中成长的人都会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因此对其他人不屑一顾,这样会导致他们的失败。而能够放弃这种荣誉的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拼搏,打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著名作家张海迪是高位截瘫,从来没有上过学,但她放弃了自卑,放弃了悲伤,用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面对世界。她以顽强的意志自学哲学,并考取了哲学硕士研究生。如果当初她没有放弃自卑,每天消极地对待每一件事,那她今天会变成什么样呢?

所以说:适时适度的放弃不仅不会阻碍我们的发展,滞留我们的思想,而且会成为我们成功的源泉,推动我们的发展。

有时,我们真的需要放弃。当我们经历失败时,我们要放弃悲伤,因为我们应享受过程;当我们与朋友产生分歧时,我们要放弃恼怒,因为我们应学会理解;当我们遇到优秀的人时,我们要放弃嫉妒,因为我们应学会欣赏……

所有一切的一切,告诉我们要学会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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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雪豹》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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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尽快突出日军的包围圈,周卫国把小分队分成两组进行突围,成败就在此刻,周卫国和特战队员们都怀着孤注一掷的决心,开始了突围!最终凭着战士们顽强的战斗,周卫国和特战队员成功突围出了敌人的包围圈,而日军指挥官还以为只是突围出了八路军的一小部分人,他们不知道就是周卫国的这股小分队牵制住了他们大量的军队。竹下俊这时也带领他的突击队增援大川军官,据大川提供,已突围出了两个八路小分队,而且这两个小分队很可能是八路军主力,竹下俊知道这一定是周卫国。

赶到突围地点后,竹下俊看着地上散落的子弹,推断出的确是周卫国,大惊失色的竹下俊,迅速带领他的特战队紧随其后,追击周卫国至阳村,到了阳村才发现,村内空无一人。竹下俊当即下令带领特战队带着电台寻找周卫国踪迹,让大川军官等候命令,一旦查到周卫国下落,立即来支援!

此时,刘志辉与朱子明已分头行动,准备救陈怡了,刘志辉化装成日军指挥官带领国军冲入竹下俊所在部,横扫日军,枪毙了宫本茂,而朱子明也成功救下陈怡,小林惠子为了履行自己答应竹下俊的诺言,和陈怡一起逃出了涞阳城!

成功突围出来的周卫国,赶紧发报给阳村指挥部,报告成功突围的消息,指挥部发来电报将在太丰境内接应特战队,不想,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后面已追上来,周卫国只得命令石头背着电台赶紧撤离,他带领特战队员阻止竹下俊的追兵!这时,周卫国猜测涞阳城防守薄弱,便命令刘三去救陈怡,他不知道,志辉和朱子明已经救了陈怡了!

成功救下陈怡以后,刘志辉和朱子明赶紧撤出涞阳城,在城门口遭到涞阳日伪军追兵,为掩护刘志辉与陈怡的撤退,朱子明和武勇强相继牺牲!

埋伏在半路的周卫国,看到是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追上来了,便用边打边撤的办法,把竹下俊一点点引入八路军的包围圈,在交战几次后,竹下俊终于发现,已经被周卫国包围。他命令士兵举了白旗。

已经很久没见面的两人,终于在战场上见面了,竹下俊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他整理了自己的行装,带着剑,跳出战壕,和周卫国一决高下,出乎周卫国的意料,竹下俊并没有和他比剑,在两人做好比武架势后,竹下俊硬生生砍掉了自己的右胳膊,这让周卫国很不解,竹下俊自知日本人对不起周卫国,也不想和自己的朋友兵刃相见,用这种方式来求得周卫国的原谅,挫的不是竹下俊,是发动这场战争的日本领导,他和所有的日本士兵都是牺牲者,最终竹下俊请求周卫国结束自己的生命,已了自己的心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竹下俊觉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对得起周卫国了。

周卫国亲手杀害了竹下俊,这也是他很不愿意做的事情,但他又是无可奈何的,他亲自火葬了竹下俊,亲自送竹下俊上路,血刃自己的朋友敌人,周卫国心里真的很伤悲!回想起和竹下俊的往事,让周卫国感慨万千!

汤炳权亲自送陈怡出了清源城,刘志辉便和陈怡惠子赶回了虎头山,救陈怡落空的刘三沮丧着脸回来给周卫国报告,可徐虎这时报告说陈怡回来了,刚刚还满脸阴霾的周卫国欣喜的跑出去,见到陈怡,两人终于幸福的抱在一起。得知朱子明在救助陈怡时不幸牺牲,周卫国满怀悲伤,虎头山全体战士在朱老大的坟前潸然泪下!

虎头山取得的胜利,让蒋委员长重视起来,为了收编虎头山的八路,蒋某不惜用封官进爵的方法来收买周卫国,周卫国不买他的帐,拒绝了收编。孙鑫璞也劝说周卫国投靠国军,而周卫国有自己的打算,不管投靠谁,只要不是为了破坏和平就好!1945年,日军终于宣布无条件投降了,大家围在收音机前收听着日本战败的消息,终于欢呼的抱在了一起,八年的抗战终于结束了,日本鬼子终于打跑了,这种激动是用鲜血等来的!

陈怡兴奋地要求周卫国履行当初许下的诺言,和自己结婚,周卫国露出了久违爽朗的笑容,和大家欢呼在一起!

作为抗战的攻城,周卫国有幸被派去东北接受侵华日军的投降,三兄弟临别时聚在一起,刘志辉希望周卫国投靠国民某党派,周卫国拒绝了刘志辉的好意,周卫国告诉刘志辉,不管将来国共发展到什么地步,都不希望志辉参与到破坏和平的战争中,否则与他划地绝交,将来在战场上相见也不会手软的!刘志辉谨遵刘远周卫国的教诲,告别两位兄长和嫂子,回到清源警备旅!

就要离开虎头山去接受日军的投降了,周卫国带领大家去坟前看望死去的战友。为了抗战胜利的这一天,这些战友们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周卫国带领大家向死去的战友深深地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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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故事1:该放弃时就放弃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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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则故事,说的是在遥远的地方有座金山,满山遍野都是金子,前去拾金者却只能带一块金子方能勉强回来,而有个贪心的拾金者却带了一条大口袋,越拾越多,装了满满的一口袋驮在背上,到水断粮绝时也不肯丢弃一块金子,最终累死在途中。

故事毕竟是故事,具有虚构性,而在自然界中也不乏这样的现象。在非洲有种动物叫狒狒,极为贪吃。当地人在抓狒狒时,便将狒狒爱吃的食物高高举起,故意让佛拂看见,然后把这些食物放进一个口小内大的笼子中。等人们走远,狒狒就会欢蹦乱跳地过来,把爪子伸进笼子中紧紧抓住食物,它的爪子所握成拳后是无法从笼子中抽出来的。这时,根本不用担心狒狒会跑掉,因为它们舍不得那些可口的食物,越是惊慌和急躁,就将食物攥得越紧,爪子就越是无法从笼子中抽出来,终将被轻易捕获。

其实,那些狒狒只要稍一松开爪子,放弃食物,就可以溜之大吉,但它们却偏偏不!而那贪心的拾金者只要肯丢弃那些金子的重负,也许会走出困境,求得生命。就这一点来说,狒狒类人,亦可说人类狒狒。狒佛的举止大都是无意识的,由不的它。而人如果像狒狒一般见利不见害地不肯放弃,那只能怪他利令智昏或执迷不悟。

坚持到底,永不服输,是一种精神,而另辟溪径,善于放弃,则是一种境界,两者是对立统一的。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很好: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只知获得,不善放弃,可能会演绎贪心拾金者的悲哀,或成为另类的“狒狒”。在现实生活中,倘若失业者肯放弃头脑中僵化的择业观念,何至于整天委靡不振、怨天尤人?倘若失恋者肯放弃那个抛弃自己的所谓“恋人”,何至于把自己弄得丧魂落魄、心灰意冷?倘若犯罪分子肯放弃那些不可告人的龌龊念头,何至于被公安人员捕获归案、锒铛入狱?倘若赌徒肯放弃“可能会赢”的侥幸心理,何至于血本无归、倾家荡产?倘若瘾君子肯放弃那些极具诱惑力的“白 粉”,何至于如行尸走肉、浑噩一生?倘若王 益、文强等贪赃枉法者在当初肯放弃那个“钱”字,何至于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甚至走上不归之路……

生命如舟,载不动太多的物欲和虚荣。作为更具理性的人,决不是无意识的狒狒,也不能去做那要财不要命的贪心拾金者。那么就必须要学会放弃,善于放弃,该放弃时就放弃。在必要的时候只有放弃,才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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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放弃叙事作文_1700字

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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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代的敬豪是个象牙塔里的风云人物。他很有才气,在学校的记者站和诗社里,他永远是骨干,校刊上常常有他的文章见报。他很有能力,他是校学生会的主要干部,组织并参与了大大小小的各种活动。他个子较高,挺拔的身姿在一群海南男生中显得格外抢眼。

对于爱情,大学校园里的男男女女们总是会有着甜蜜的憧憬,敬豪自然也不例外。清纯、漂亮、志同道合是他对未来女友的想象。有一天,他在校园里发现了一个令他心动的女孩,并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女孩却迟迟不表态,这让敬豪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就在这时,晓莹出现了。晓莹并不是那种令人惊艳的女孩,但她的热情和开朗却足以让人感觉到她的可爱。晓莹喜欢文学,一进大学她便参加了校园内的各种文学团体,也由此认识了敬豪。晓莹很仰慕敬豪的才气,随着两人接触的增多,这种仰慕不知不觉在晓莹心中变成了爱情。敬豪仍沉浸在自己“求而不得”的苦恼中,他丝毫没有意识到,有个女孩已经爱上了自己。

女孩追求自己喜欢的男生,总是温柔的、含蓄的,晓莹也是如此。凡是敬豪组织或参加的活动,她都会积极参加,并帮着敬豪忙前忙后。敬豪忙得口干舌燥时,她常常会适时的递上一瓶水;敬豪忙得顾不上吃饭,她会默默地去食堂打来敬豪爱吃的菜放在敬豪面前;她还常常找各种借口到敬豪的宿舍去聊天,渐渐地敬豪的舍友全都明白了这个女孩的心思。

那年暑假,敬豪因为学校有事没有回家。晓莹也找了个借口留了下来。暑假里,留在学校的人很少,于是晓莹和敬豪有了更多单独相处的机会。每天傍晚,晓莹都会邀请敬豪一起在校园里走走聊聊。渐渐地,这个可人的女孩也走进了敬豪的心里。

新学期开始了,敬豪和晓莹已经成了甜蜜的一对,校园里常常能见到他们成双成对的身影。晓莹对敬豪的照顾更是变得无微不至,腻在敬豪的身边是她最幸福的事,所以有敬豪的地方总能看到晓莹的身影。同学们有时也会开个玩笑打趣他们:你们好得都快变成连体人了。

抓得太紧让爱疲惫不堪

刚开始,敬豪很享受这种腻在一起的甜蜜。可是时间一长敬豪有些受不了了。敬豪是个爱交朋友、爱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人。他的性格决定了,他的生活不可能只有两个人。很多时候,他觉得他也应该有自己的空间,晓莹不必任何时候都跟随左右。

晓莹是个爱情至上的女孩,她觉得相爱就应该整天待在一起。敬豪有事情忙她可以理解,但她却不愿意离开,宁愿守在敬豪旁边,看着敬豪忙碌。而对于敬豪来说,晓莹这样的陪伴,让他感到很不自在。

有一次,敬豪因筹备学校里的一个大型活动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忙到深夜。眼看11点要到了,女生宿舍就要关门了,敬豪叫晓莹赶快回宿舍,晓莹却执意不走。等敬豪忙完,女生宿舍早就关门了。没有办法,敬豪只好陪着晓莹在草地上坐了一夜。

后来,又出现了几次类似的情况,每一次晓莹都是宁可在草地上坐一夜,也不愿意提前回去。面对着固执的晓莹,敬豪感到说不出的累。

敬豪也是个硬脾气,两个硬对硬碰到一起,常常会发生争吵。可是他们都挺珍惜这份感情,吵归吵、累归累,最后他们总能合好。

看着这一对欢喜冤家,敬豪的舍友也不由得感叹:晓莹实在是太爱敬豪了,可是这样的爱法也难怪敬豪会觉得累。

转眼,敬豪大学毕业了,他考进了公安系统,被分配到一个西部小县的基层派出所工作。晓莹在海口找到了一份工作,两个人不得不天各一方。

刚去一个新的单位,敬豪要学着适应环境,他要忙要学的事很多。有时,他因为忙碌没有及时给晓莹打电话,总会引来晓莹的一顿埋怨。

有一段时间,敬豪辖区的歌舞厅出现了几次打架事件,敬豪和同事们奉命每晚便衣守在歌舞厅里。因为在执行任务,晓莹打手机敬豪没接,晓莹便将电话打到了派出所。晓莹没有说自己是谁,直接就问值班人员敬豪去哪里了?值班人员随口说敬豪去舞厅了。没好气的晓莹在电话里大发雷霆,然后重重地摔掉了电话。值班人员才明白,原来是敬豪的女朋友。

没有了原来的朝夕相处,晓莹变得暴躁而又多疑,她总是担心距离会令她失去敬豪。她甚至建议敬豪放弃工作回海口来,哪怕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她赚钱养敬豪都行。可是这样的话,却深深伤害了敬豪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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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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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模在我们心中,都是高高在上的,那么,他们有什么样的秘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辛卯年阳历七月二十六日。

黄历上注,宜文定、纳彩、出行、入宅、开市、嫁娶。

中上卦、大吉日。

六点,尚品公寓。

为了第二天出行方便,睡在一起的林岚、COCO和曾雪被程菲从被窝里喊起来,还在迷糊,就被七八个人一起拽进浴室,一顿倒腾。

两个小时后。

林岚一身洁白的婚纱站在私人机场,曾雪和COCO亦是。

“小岚你好美。”曾雪看着林岚,发自肺腑的感叹。

林岚伸手摸了摸曾雪的白纱,“你也是,这三套婚纱各有各的特点,像是为我们量身定做一般。”

看完曾雪的,林岚对着穿上婚纱有些不习惯却美的同样出众的COCO感叹。

“我怎么觉得都是我的功劳?”程菲负责她们三个今天的妆容和造型,听到林岚的话,甚是自恋的指指自己。

三人笑,还真是。

如今的程菲已经名声大噪,能力自然没人敢小觑。

“走吧,大家都在等你们。”见唬弄过去,程菲暗暗松了口气,催促三人上飞机。

一个小时的飞行,到达云岛刚好九点整。

才下机,一阵海风袭来,带着淡淡的咸味,让人在盛夏感受到一股透心凉,舒服的紧。

“好爽!”曾雪兴奋的大喊一声,就看到不远处三个穿着西装礼服大长腿的男人朝着她们如男模一般缓缓走来,下意识的揉揉眼,“小岚、COCO你们快看。”

“这是什么路线?”林岚也一脸懵逼。

COCO望过去,“妈的还抱着玫瑰,真骚包。”

“好帅!”曾雪花痴。

一旁的程菲也下意识的吞吞唾沫,她也好想爆粗,太TM帅了,可是每一个是她的。

“你们这是干什么?”三人终于走近,曾雪傻傻的问。

哪知道她才问完,三个男人各自站在彼此的另一半面前,单漆下跪,同时开口。

“岚岚,嫁给我!”

“COCO,嫁给我!”

“小雪儿,嫁给我!”

吼!

三个女人感觉自己要疯了,曾雪更是嘴巴微张,不可思议的看看林岚再看看COCO,最后看向地上的沈泓,“你……你……这是干什么?”

“你只要回答我YES或NO。”沈泓眼神熠熠发光的看着穿着婚纱的曾雪,美的让他好想立刻抱在怀里。

李旭也看着COCO,“雨柔,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恩,你干嘛学他们?酸不酸?”COCO别扭的问。

“那你喜欢吗?”李旭不善表达,可不代表不会表达。

COCO咬牙,点了点头,李旭再也忍不住起身一把将人抱住。

“我还没答应呢。”COCO脸蛋发红的问,再一次感受到了心跳加速的感觉。

“你点头了。”李旭看着纯良,实则最腹黑。

见此一旁的沈泓笑的更邪魅,对着曾雪坏坏的说,“你要不说YES,我也强上了。”

“你……那我选……”曾雪故意顿了顿,紧张的沈泓握紧玫瑰,“YES!”

“耶!”沈泓崩起,兴奋的耶了一声将曾雪抱进了怀里。

这下现场就剩下阎军令还单膝跪着。

不知何时周围站满了人,阎家爷爷奶奶、阎父阎母,连霍国邦和苏慕白都在一旁围观,还有沈家、李家以及曾雪的亲人们。

阎如雪抱着小狮子,雷子和萧振岳在那儿边嘲笑边拍照,身边各自站着梁爽和云碧。

云岛天空碧蓝,海风凉爽,大家齐齐看着最后一对。

“老婆,我也是要面子的。”阎军令看着双手抱胸的林岚,笑的迷人。

“你忘了我的生日?”

“记得,七月一号。”

“你忘了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记得,七月三号。”

“嗯哼?”记得却不给她表示。

“为了给你更大的惊喜。”阎军令一脸真诚,其他人起哄。

林岚傲娇的仰头,伸出纤细的手指,“那我就勉为其难答应你吧。”

“谢谢小包子。”

“不许叫这名。”林岚拒绝。

阎军令却一把将玫瑰塞进林岚怀里,自己将人打横抱起,看向其他两人,挑衅的说,“谁先抱着媳妇冲到终点,谁今晚用云岛最大的床,如何?”

“成交。”沈泓和李旭同时回答。

雷子上前,“我吹哨。”

“OK!”

“准备好了?开始!”雷子说完吹了声口哨,三对恋人箭一般冲了出去。

林岚抱进阎军令的脖子,就见男人不到十米就慢了下来,悠悠的看着前面抱着COCO和曾雪奔跑的两人。

“你不比了?”林岚搂着怀里的人,笑的揶揄。

“又不能用,我要最大的床做什么?”阎军令耸肩,突然眼底闪过一抹坏,“如果你愿意为我服务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努力一把!”

“你想要什么服务?”林岚挑眉。

阎军令低头吻住林岚的唇,然后将舌尖探了进去,抽出来暧昧的问,“就这样。”

“你……还能更无耻一点吗?”林岚觉得自己也越来越污了,否则怎么会秒懂。

“能,只要你想。”

听完阎军令这句,林岚捂脸。

远处,沈泓和李旭比的如火如荼,而这两人慢悠悠的走着,却似有热风吹过,让林岚全身都烧的慌。

后面其他人跟在他们身后,萧振岳吐槽阎军令老奸巨猾,然后忍不住侧头看一旁的女人,“你准备什么时候嫁给我?”

“等你做好准备再说。”云碧瞟了眼萧振岳回答。

“我随时都在准备着。”萧振岳笑的愉悦。

一旁作为萧振岳学长兼朋友的贾子桓,一手牵着妻子顾若,一手对着学弟做了个鼓励的姿势,“小岳岳加油!”

“我靠,谁给我起的?”萧振岳听到小岳岳,顿时一身鸡皮疙瘩。

贾子桓坏笑,一旁的顾若也没忍住,云碧则笑得更肆意,笑完顺手牵起顾若身旁的狗娃和小企鹅,“狗娃、小企鹅,阿姨带你们去拎花篮,好不好?”

“好。”小企鹅看着漂亮阿姨,乖巧的伸手。

贾家大公子狗娃则嫌弃的跟上,嘴里嘟哝,“是个人都能拐走你,上次被拐去英国还不够吗?”

小企鹅委屈,“有哥哥,哥哥保护我。”

一众笑,阎军令忍不住低头看着怀里的人,“你肚子里的是女儿就好了。”

“最好是个女儿。”霍国邦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近他们,怀里居然还抱着小狮子。

阎军令不满,“抱着我儿子还想要我女儿?做梦。”

“你抱的也是我女儿。”霍国邦幽幽的回。

林岚捂脸,这两人不会又怼起来吧?

好在很快就到了婚礼现场。

沈泓和李旭正扶着花篮大喘气,看到后面优哉游哉的阎军令,同时靠了一声,大BOSS果然心是黑的。

阎军令耸肩,放下林岚,优雅的牵着爱人进入婚礼现场。

花团锦簇,整个婚礼被布置的美轮美奂,林岚下意识的侧头,就发现身旁的男人也在看她,强烈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音乐起。

三对新人踏着红毯缓缓进入,而身后则跟着六对花童,亦是可爱至极。

“汪汪汪……”

旺财头上绑着小红花,也来到了现场。这一叫,让原本美轮美奂的婚礼,多了一份童趣,更加的温馨。

“好幸福!”梁爽的看的感动。

“我可以给你更好的。”雷子在她耳旁低语。

梁爽难得没有怼雷子。

几家长辈看着这画面,也忍不住泪目,尤其是阎家老太太,总算是盼着两个孩子走近礼堂了。

真好。

牧师庄严的声音响起,三对恋人一起发下誓言。

“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对于我而言,你是我的整个世界,愿和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林岚侧头看向阎军令,下一刻男人低头将她深深吻住。

沈泓也迫不及待的将曾雪揽入怀中。

只有李旭还保持着绅士,“雨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合法妻子,我可以亲吻你了吗?”

“嗯。”COCO难得娇羞。

“汪汪汪……”旺财应景叫了几声。

花童小企鹅好奇的看着三个抱在一起的大人,“哥哥,他们在干什么呢?”

“小孩子不要瞎问。”

“你不也是小孩子嘛?”

“闭嘴。”

大家们听到这对话直笑。

一旁的小狮子似乎感应到周围的喜悦,也伸着小胳膊小腿,非常兴奋。

婚礼继续,而生活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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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放弃的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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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道路上,有无数个让你留恋的东西,属于你的,你就要紧紧抓住不要放弃。那些抓不住的,就轻轻地放手吧!

古今中外有许多名人正是因为他们的不放弃成就了大事业。比如,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做了俘虏,经过了数年忍辱负重,他卧薪尝胆,训练士兵,终于打败了吴王。还有神话故事中的精卫填海,因为大海把她淹死了,为了不让更多的人被海水淹死,他发誓要把海水填平。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人民利益,为了人类的真理,不要放弃,一定要坚持下去。

但也有许多事情是需要放弃的。有一个绘本故事,讲了一个小猪和一只小兔子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兔子过生日,小猪把自己珍藏很久的幸福之花送给小兔子,小兔子却把它给折断了。后来小兔子,想了很多办法,想让小猪原谅他,但小猪始终没有原谅小兔子。小兔子又冒着生命危险去悬崖上采那只幸福之花,结果摔下去死了。

小兔子冒着生命去采那朵花,像是走火入魔了一般。生命是最重要的,生命都没有了何谈幸福?那样的朋友不要也罢,朋友之间的情谊是不能用物质来衡量的,这时候,就放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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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观后感:《今天》结局解读

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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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受伤害的人之所以孤独,是因为怀有宽恕的心。要是没有那份宽容心,也就不会孤独了……因为期待对方激发那份宽容心,脑癌是一丝一毫也好。所以才会孤独。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事物,如果被怨恨蒙蔽了双眼漠视这些,就太对不起那些渴望今天的生活的人了。原谅并不是消除怨恨,那是不可能的,而是将怨恨推向心的边缘。不要着急,因为这需要很长的时间。究竟需要多长时间,只有自己清楚。

在远处看这熙熙攘攘的世界是多么的可笑。可从宇宙中俯视地球的你推我搡该是多么的可爱呢!

今天是昨天逝的人们迫切渴望的明天,我们要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认真活每一天,就像今天。

不想写什么,觉得没必要。但还是想留下点什么,证明我看过。因为过了今天,谁又知道明天会怎样呢?为什么总是那么地矛盾?

给我最深的画面,是池敏站在阳台上,转身对多慧笑的那一幕。前一秒,她满眼落寞、苍凉、迷惘地看着远方,但因为多慧的到来,刹那转身的突变,心,猛地抽了一下……

我也是个很容易原谅别人的人。记得小班老说:我们家凯怎么这么好哄的啊,人家这么对你,就这么点小感动就让那些都过了?呵呵,我一直都这样的……以前,我觉得自己宽容。后来,我觉得,是自己懦弱。

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最难的,往往不是原谅别人,是正视自己……像池敏一样,我已经习惯了对着别人笑。五年前学会的仅仅是柔和的笑,但渐渐地,我发现,自己总是笑得很神经质。我知道,在神经质的笑中,我已经迷失了自己。

池敏对着多慧说了很多遍,姐姐,你看到的都是表面……是啊。现在有多少人能分得清真真假假呢?只有痛才最真实。所以有时,我会丧心病狂地特意做些会让自己心碎的事,让自己透彻地疼,只是为了证明,我是真实存在的。是的,这一刻,我在,真实的。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强迫症?

到最后,都不知道池敏的爸爸为什么总这么打她。但我相信,池敏会选择原谅的,随着年岁的增长。就像我一样。现在的我,都忘了自己曾那么真实地恨过。是的,我恨过。只是,后来的我再也不会恨了,变得懦弱。苍白。那时,怎会想到而今的自己?即使这些天的某些东西触痛心底隐埋的那些记忆,但只觉得难受,不恨,不痛,只是难受。可那时的我,坚定地相信自己会恨一辈子的。但我很感激自己那时理智做出的决定。谢谢自己。感恩自己。不然,现在的我怎会懂得家这个字的意义。其实池敏也可以的。

其实,我想说,若不是池敏,多慧的安宁的生活挺好的。或许麻木,但至少安然。有些东西,是有必要沉睡的。让它躺在心的边缘,慢慢羽化,慢慢的,慢慢的羽化……因为歇斯底里地疼痛改变不了什么,骨感的现实就已经站在那里了,无论你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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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放弃并不可怕作文300字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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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放弃,许多人心中马上就会升起一股消极之烟。放弃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与放弃相对的坚持,自古以来就广为人赞颂。中国古代就有“最无益,只怕一日曝十日寒”的说法。近代爱迪生坚持不懈,最终发明了灯泡,为世界带来了光明。古今中外都把坚持作为美德,从而忽略了它的对立面放弃。

其实很多时候,放弃并不像人们印象中的一无是处,而是以另一种方式存在。著名钢琴家朗朗从小就放弃了自己玩耍的时间去练琴,终成为世界级演奏家。秋瑾等革命人士,为了革命事业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却赢得了历史的尊敬。王昭君放弃了自己的自由出塞远嫁,换来了两国的和平。多少名人志士都是选择了“放弃”,才获得伟大成就。

由此可见,放弃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些放弃了信仰,放弃了底线的人。

有选择的放弃,才能让我们的人生更有意义。——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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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不抛弃,不放弃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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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较喜欢看历史及自然知识方面的书,故事类的书看得少一些,而《天使雕像》这本书则是个例外,因为它太精彩了,看过使我受益匪浅。

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姐弟因厌倦了平凡普通、千篇一律的生活而离家出走。这次,他们来到纽约博物馆,看到了独一无二的“天使雕像”,为了寻找“天使雕像”的真实作者,他们东奔西走,引出了一串扑朔迷离、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

按照常理,“天使雕像”的作者是谁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但他们就为了自己心中的一个目标——找到作者,而去努力,坚持不懈地努力。这寻找的过程是困难的,中途几次三番地前途渺茫,几乎绝望。但他们迎难而上,怀着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最终以难以想象的毅力和韧劲获得了成功。

在艰难的过程中,姐弟俩为了生计,表现出了他们不凡的经济头脑,这一点真的令人敬佩。而且,他们在戒备森严的博物馆中度过了近一个星期的“漂泊生活”,这可不是任何一个孩子可以做到的,说明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超强,值得我们学习。

我在今后的生活中,也要多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锻炼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为将来住校生活打好基础,也为将来步入社会,更好地承担自己的责任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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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

全文共 5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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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域天尊这本小说据说很不错呢,大家有看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义与邪恶最终命运的对决,想要炼化新天道,主宰三千世界,杀了我们七人和莫辰便可!”轩辕求败冷热道。

魔祖轻轻点头,道:“终于到了最后一步,不过你们的力量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本以为融合天道力量后,可以轻而易举的灭杀你们,没想到过程如此曲折,反而还让我受伤。”

人族联盟仅存最后几名巅峰人物,其余人全部战死,但也给魔祖带来了重创,特别是星月老祖他们,十三人之死,让魔祖受伤不轻。

“七杀绝阵,让我看看有多强吧!”

魔祖的脸色阴沉下来,砰砰的心跳声从他体内传来,渗透洁白光团,清晰的落在每个人耳间,随后,他整个身躯好似裂开一样,不断膨、胀起来,撑得洁白光团都在急剧扩张。

刹那间,魔祖的气势成倍的暴涨,比之先前巅峰时刻还要强大无数,哪像受过重创。

轩辕求败几人的脸色沉了下来,魔祖那磅礴的力量,震得七杀绝阵都在嗡嗡作响。

这一刻的魔祖,或许才是最强状态。

双方都展现出了最强力量,迎接这最后一战。

“魔镇四方!”魔祖率先出手,恐怖的力量横扫而下。一道魔光伴随着洁白的光团之气,显然,那是天道的力量。

“这便是些许天道的力量吗?”墨华银离魔祖最近,最先感应到那道力量的可怕,半截灭神尺急忙打落出去。

天空中瞬间出现一道巨大的金色身影,与墨华银的动作一模一样,同样握着半截灭神尺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这便是的七杀绝阵的可怕之处,金色暗影,绝杀之威!

其余人也动了,他们的身后皆是出现一座金色暗影,使出他们的绝学,朝着魔祖的攻击对轰过去。

“轰隆隆!”

恐怖的巨响传来,天崩地裂,空间毁灭,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直接被震退开去,似乎都受到不小的冲击,七人,通过金色暗影的反应,对如今魔祖的力量,有了更加深刻的估算。

“太古杀阵果然有意思,这七座金色暗影,便是你们的本命之体吧。”

魔祖身影一闪,洁白光团中出现一道漆黑的手掌,瞬间再次出现在墨华银身前,朝着那巨大的金色暗影刺去。

“轰!”

金色暗影也瞬间抬手,半截灭神尺迎上魔祖的攻击。

砰!

一声轻响,半截灭神尺直接刺入了那道掌印,然而那道掌印的力量实在太强,猛然用力,直接将半截灭神尺震碎,可怕的力量更是轰如了金色暗影体内。

不仅是墨华银,轩辕求败几人也是大惊失色。

看来魔祖是想汇聚全力,先解决一人,七杀绝阵,若是少了一人,还能称之为七杀绝阵吗?

而在这七人之中,他认准了最为弱小的墨华银。

其余六人,哪个不是太古时代的绝世人物,唯有墨华银,不过后起之秀,这个时代的最强者罢了。

恐怖魔掌蔓延而下,穿过金色暗影,瞬间出现在墨华银身前,那可怕的毁灭气息,如洪水吞噬墨华银。

“灭神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墨华银身上流淌出万千神光,墨家老祖的气息似乎流淌出来,与他合二为一,左手翻转,一道可怕的掌印对了上去。

“这是……天机墨老的绝学,你是……”魔祖略显惊骇。

“没错,此人,正是墨家之后,窥探天机,赐你一死!”轩辕求败控制着金色暗影,再度轰杀过来,其余人纷纷攻击而出。

“哼,可笑,我乃天道,我就是天机,谁能窥探?谁能赐我死?”魔祖冷笑一声,身影顺势而下,洁白光团绽放出可怕的神光,直接将墨华银的攻击挡了下来。

“轰!”

神光绽放,魔祖的身躯明显颤动了一下,虽然是被撼动了分毫,却是没有退后一步,下一刻,更为强大的力量铺天盖地而下,压制着墨华银不断后退。

好在轩辕求败他们的攻击也到来,一同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众生念,天道念;天道念,本座念,本座一念断生死——灭!”

魔祖身影闪烁,洁白光团的力量瞬间绽放开来,如浩瀚星辰,席卷轩辕求败他们。

轩辕求败七人虽然脸色大变,却是并未慌张,七人联手,七座金色暗影在空中互相牵引,强大的杀阵之力涌荡而出,鸿蒙金光冲天而起,抗衡魔祖的天道之力!

魔祖神色微变,露出些许骇然之色,虽然他没有彻底炼化新天道,但已经能够控制些许天道之力,否则也不可能力战这么多强大,可即便是天道之力,竟然也无法镇、压他们吗?

“哼,去死!”

他的威严似乎受到挑衅,洁白光团凝聚成一把利刃,威力浩荡,与之先前完全是天壤之别!

“小心!”

轩辕求败惊呼一声,七人纷纷爆退开去,躲避那利刃之威。

“轰隆隆!”

利刃斩落在七杀绝阵上,可怕的力量冲击着轩辕求败七人,轩辕求败等人只感觉气血翻涌,而修为稍弱一点的墨华银,更是面色发白,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似乎快要承受不住。

“哈哈,看你们如何挡,灭!”

魔祖不断绽放天道之威,狠狠的碾压而下,一片白色海洋如银河坠落而下。

七人都感觉一股可怕的危险袭来,当下再度爆退开去,但那强大的力量似乎有灵,追着他们不放。

“该死,怎么办?”骨祖惊怒道。

“如此下去不是办法,一退再退只会失去先机,管不了那么多了,合一吧!”轩辕求败道。

其余六人点头,各自快速掐诀,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在这一刻竟然融合起来,化作一尊巨大无比的身影,大吼一声便排出一掌。

那一掌之威,蕴含着轩辕求败他们七人的力量,即便是一界之力,都能轻易破开。

“轰隆!”

那利刃横冲直撞,一路横扫而下,直接落在那巨大的身影上。

“轰隆隆!”

巨响震天,恐怖的力量一下子炸裂开来,利刃之威开始消散,但那巨大的身影也是轰然碎裂,可怕的余波顺势蔓延而回,震得轩辕求败他们全部倒飞出去。

轩辕求败几人都是吐血,墨华银更是连退十余步才稳定身躯,显然已经十分勉强了。

七杀绝阵,似乎也不是魔族之敌,以墨华银此刻的状态,怕是难以维持七杀绝阵了。

然而他们,却是连洁白光团都没有破开,还未接近魔祖真身,这一战,当真就这么难吗?

魔祖却是有些不满,天道的力量,竟然连一人都没有灭杀掉,他快速上前,出现在墨华银头顶,顺势一招便打落下去。

“小心!”

轩辕求败几人惊呼一声,诸多强大的力量快速打了过来。

墨华银也是全力以赴,灭神掌冲天而起。

但魔祖的攻击落下,只听得轰隆一声,轩辕求败等人的力量被震开,灭神掌直接崩碎,可怕的力量自墨华银头顶落下。

一股死亡的气息瞬间笼罩墨华银,让他动弹不动,这一刻,他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命运的终点,看到了死亡之路。

“嗡!”

就在这时,一道浩瀚的洁白光芒忽然掠来,挡在了墨华银身前,直接对上魔祖的攻击,轰然一声便将其震退开去。

“噗嗤!”

墨华银虽然未死,但强大的余波还是让他吐出大量的鲜血,先前灭神尺崩碎,如同灭神掌也被轰碎,已经严重影响到他本体。

一连吐出数口鲜血后,他整个人的气息都在快速萎靡下来,浑身肌肉都变得极度苍白,没有丝毫血色,就好似透明。

莫辰一步横跨而来,直接将墨华银救了下来。

“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凝聚出天道的力量!”魔祖被震退开去,惊骇的看着莫辰。

此刻的莫辰,一样被一团洁白的光芒笼罩,那是天道的力量!

魔祖惊骇万分,他早已控制了天道之心,三千世界,百族生灵,应该只有他才能掌控天道力量才对,莫辰,竟然也掌控了些许天道力量。

“你的死期到了!”

莫辰终于融合了众生意念,强势杀来,可怕的光芒呼啸而出,如同潮水般席卷魔祖。

“想要我死,你还不够格!”魔祖不甘示弱,同样操控天道的力量,与莫辰碰撞一处。

轰隆隆!

巨响震天,两道洁白光团狠狠的碰撞起来,下一刻,竟然同时出现巨大的裂缝,两道力量竟然诡异的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光团。

只不过这两道光团却是泾渭分明,相容不相交。

“该死的天道,竟然生出双重道心,是我大意了。”魔祖神色变得无比沉重,十分难看。

他终于明白莫辰为何能够凝聚出新天道力量了,不是因为他本是天道之心,不是因为人族联盟那些不惧生死的意念,而是因为新天道竟如此狡诈,生出双重道心。

一道被他控制,一道却暗藏天地,与莫辰融合。

咻咻咻!

轩辕求败等人也终于冲了进来,来到了魔祖真身之前。

魔祖冷冷的盯着几人,道:“别以为你们进入天道,就能反败为胜,你们是无法取胜的。”

“那就直接决胜负吧!”

莫辰强势归来,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决出胜负,他看着轩辕求败几人,道:“全部到我身后,一起出手,最后一击,决出胜负吧!”

那洁白光团的力量开始悬浮在莫辰周身,一道道纹路绽放开来。

轩辕求败紧握轩辕剑,强大的气势绽放开来,将所有力量都灌入早剑身之中。

或许是感应到了莫辰的气息,亦或者被魔祖的气势所影响,轩辕剑一阵颤鸣,锋锐之力铺面而来。

极落王将凤凰神火催发出来,熊熊烈焰焚烧天地。

骨祖、九域王、灵祖、帝榆,甚至就连墨华银都提起全部力量。

之前七杀绝阵无法奈何魔祖,七人更是多少受创,眼下,莫辰归来,带着些许天道的力量,与魔祖最后对决,所有人自然不会抱着活命的想法,纷纷将力量提升到极致。

“结阵攻击!”

莫辰一声令下,七人都不由得皱眉起来,却依旧听命形事,七人来到莫辰身后,将七杀绝阵的力量全部灌入到莫辰身上。

巨大的金色暗影再度出现,带着洁白的天道力量,猛然轰向魔祖。

神光冲天,天崩地裂,毁灭性的气息铺天盖地的涌荡而出,笼罩顶峰,朝着三十三重天蔓延,席卷三千世界般。

“都给我去死!天道意念,灭!”魔祖怒啸连连,那洁白的光团被他完全凝聚,对轰而上。

“轰隆隆!”

天塌地陷,三十三重天上爆发出耀眼的光芒,席卷三千世界,很快,便有彻底暗淡下来,陷入混沌之中。

莫辰只感觉浑身剧痛,全身的筋脉骨骼似乎正在一点点破裂,在这恐怖的对决中,五感六识都消失了,整个大脑一片空白,唯有剧痛蔓延全身。

这种状态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缓解了下来,但他全身都已经没有了丝毫直觉,唯一可以感觉到的,便是自己还没死。

他努力睁开眼来,发现四周一片黑暗,他艰难的看着四方,心神猛然一颤。

墨华银已经倒下了,神魂不在,唯有那强大的身躯保持不朽。

四周散落着无数树枝,帝榆被解体了;远处,神火缭绕,极落王平静的倒在地上,早已没有了气息。

轩辕求败、骨祖、灵祖和九域王半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吐着鲜血,整个人的气息也是十分絮乱,已是命悬一线。

“没事吧?”莫辰想要过去,却发现自己的身躯根本无法动弹,脚下似乎无力,整个人直接倒在了地上。

恐怖对决,墨华银、帝榆、极落王惨死,他们,也是身负惨烈重伤,命悬一线,而魔祖……

对,魔祖呢,他可死?

刹那间,莫辰浑身一颤,如同电击,他竟然忘记了关键。

“哈哈哈哈,本座是不死的,最后的胜利者,依旧是我!”天地间忽然传来一道狂放的大笑声,魔祖的身影逐渐走了出来,他控制的天道力量依旧崩碎了,此刻的他,浑身是血,但依然活着,而且,还站立着,而轩辕求败他们,都已经倒下了。

“你还是得死!”莫辰咬牙道。

“哈哈,就凭你们,新天道已经彻底崩碎,此刻的你们已是命悬一线,又如何灭我?”魔祖冷然道。

天道规则再度崩碎,但他可以等,可以等下一个十万年,只要灭杀了轩辕求败他们,谁还能阻止他,无非是多等一些时间罢了。

“没有了天道的力量,你看你如何挡!”轩辕求败提起最后一口气,猛然飞出,直接撞向魔祖。

“找死!”魔祖抬手打出一道力量,虽然不强,但对于此刻的轩辕求败来说,已经足以致命了。

“轰!”

轩辕求败本就抱着必死之心,直接自爆开来。

“啊!”魔祖惨叫一声,一只手臂直接毁去。

“魔祖,去死吧,逆乱天宇!”骨祖也顺势飞去。

其后,九域王和灵祖也一道飞去,不顾一切的要毁灭魔祖。

莫辰也想冲出去,却被灵祖拦下,“你知道该怎么做?”

“明白!”莫辰收回了脚步,悲切的看着几人。

魔祖惊恐的朝后退去,此刻的他,虽然有力量压制住对方,但在自爆之威下,他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活下去。

“永远的留在这里吧!”莫辰大手一挥,用仅存的力量困住四方空间,斩断了魔祖逃离的路。

“轰隆隆!”三十三重天开始崩碎,一切,都归于混沌,在剧烈的余波中,仿佛一切都消失了。

“我……我还活着……哈哈……还活着……”余波散去,魔祖的声音传来。

他仅剩一颗头颅,身躯已经彻底毁去,但这也无法掩饰他的兴奋,“哈哈,我还活着,所有的怨念都在禁天之路上,下一次,我定能彻底炼化新天道,哈哈……”

“这不可能……”莫辰有些绝望了,牺牲如此巨大,难道,最终还是要失败吗?

“纵死不败!”

莫辰疯狂了,将曾经破碎天道的力量全部催发出来,随轩辕求败他们之后,冲向了魔祖的头颅。

他震碎了曾经天道的力量,他震碎了自己的心脏,在失去知觉的最后一刻,将所有力量都崩碎了。

剧烈的轰鸣声席卷三十三重天,良久后,才平息下来。

魔祖,不在了。

莫辰,也不在了。

百族大战,双方全灭!

踏上三十三重天的人,无一生还。

……

也不知过了多久,莫辰的身体竟然浮现出来,他平躺在虚空上,安安静静的,就好似睡着了,只是,他浑身上下都没有丝毫气息。

嗡!

下一刻,他的体内涌现出一道白光,虽然很是暗淡,却带着波动。

这说明什么,说明那是一道生命体。

紧接着,三千世界涌来道道光芒,被那道淡淡的光芒吸收进去。

“你是天道,我也是天道,你掌控着天道之心,我掌控着天道之念!”

那道光团传来淡淡的精神波动,“你我本是一体,却又非一体,一念生一念灭,一念永恒!”

“这一战,谢谢你们,我会尽全力,助你们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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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成功路上放弃就是失败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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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路上放弃就是失败”这句话现在就写在我班教室的后黑板上。后黑板上写了一些名言,这是我班主任给我们选出来的,写在黑板上,就是为了让这每句话能激励我们,更好的学习和做人。让我们把每句话都能铭记于心,让我们懂得学习的重要性。

同学们,最近当你们走过我班教室时,就能听到我们在大声朗读这些励志名言。每当我们在读黑板上的名言时,我们都希望这些名言可以鼓励我们的进步,激励我们成长!同时,我们对学习似乎换了一个概念,学习是在为自己学,没有为任何人。因此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努力奋斗!

在这几条名言中,让我触动的一句就是:“成功路上放弃就是失败”,在成功的路上,我们一旦放弃了,就一定会失败。的确,失败总是在成功之前发生,但是,在成功的路上,放弃便就是失败。只要想成功就不要放弃,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要放弃,不管遇到多大的挫折与困难,我们都不要放弃。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功,我们才会感到快乐,我们才会实现梦想。

对不起,老师,这几天我总是心不在焉,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应该是期中考试的成绩影响了我,导致我这几天学习没在状态,让您费心了,今天我既然写了这篇感想,说明我明白了老师的用心良苦,我懂得了老师为我们所做的一切,谢谢老师的关心与鼓励。从今天开始我会好好学习的,再也不会分心了。成功路上放弃就是失败,我们不要放弃,我们会成功的,加油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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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浒传》三种版本的结局

全文共 7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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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中国,小说向被看作是“君子不为”的“小道”,人们从来没有关于小说“著作权”的观念,一部小说问世一旦,便成了社会大众的共有财产,谁都可以对它进行任意修改。加之由于城市经济的发展,为“市井细民”所喜闻乐见的通俗小说有广阔的市场,书坊主为了牟取丰厚利润,或标新立异,或贪图快捷,小说刻印的次数越多,改动的程度就越大。以《水浒传》来说,单是繁本系统,流传于后世的就有容与堂的一百回本、袁无涯的一百二十回本和贯华堂的七十回本三种重要版本。有趣的是,在“辨伪存真”风气极盛的中国,对于《水浒传》的版本,从来不曾有人提出“辨真求一”的要求。这是因为,从阅读欣赏的角度看,三种本子会唤起不同的审美感受,因此都有永久存在的理由。

《水浒传》的不同版本,撇开它们物质外观的精粗美恶,除了像“移置阎婆事”一类个别的情节调整和语言文字的润饰改动之外,最重要的差别是结局的不同。按理而论,一百二十回本的《水浒全传》,结构完整,有始有终,符合读者求“完”求“全”的审美心理,该是最为理想的本子;但《全传》中的征田虎、征王庆两个故事,文笔较差,且与征方腊的故事等于“同义反复”,相形之下,不写这两个故事的百回本《水浒传》,倒反觉直截精炼,作品的主题思想、人物形象,也都毫无影响,从这一点看,百回本倒似乎有了优长之处。但一百回本和一百二十回本都写了宋江一心招安,又去征讨同是义军的方腊的故事,总不免让读者心绪不大畅快,金圣叹跑出来说,“《水浒传》到‘招安’为止是好的,以后便很坏;又自称得着古本,定‘招安’为止是耐庵作,以后是罗贯中所续,加以痛骂。于是他把‘招安’以后都删了去,只存下前七十回──这便是现在的通行本。他大概并没有什么古本,只是凭了自己的意见删去的,古本云云,无非是一种“托古”的手段罢了。”(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然而,恰恰是这个被鲁迅称作“断尾巴蜻蜓”的七十回本,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成了唯一流行的本子。这是究竟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大家知道,《水浒传》的成书,是“集合许多口传,或小本‘水浒’故事而成”(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的,而《水浒传》的前后两部分,从宋元时代勾栏瓦舍的“说话”家数来说,分属于“小说”(名“银字儿”)和“讲史”两大部类。早在南宋年间,有关梁山泊的“奇闻异说”,就开始进入“说话”领域。从《醉翁谈录》记载看,当时盛行的“水浒”“小说”节目,有讲述杨志故事的《青面兽》(属“朴刀”类)、讲述鲁达故事的《花和尚》、讲述武松故事的《武行者》(属“杆棒”类)等。成书后的《水浒传》的前半部,恰是由那些单个英雄故事联缀而成的,其中武松的故事就占了整整十回,加上鲁达的故事,林冲的故事,宋江的故事,石秀的故事,雷横的故事,卢俊义燕青的故事,这些反映了五光十色的市民生活的丰满、逼真、精妙、细腻的故事,构成了前半部的主体。金圣叹把《水浒传》七十一回以后的文字统统削去,保留的正是这些由单个英雄故事构成的部分,这同在一般人以《水浒传》最精彩的部分在招安之前的印象是完全一致的,金本之所以受到读者的欢迎,原因就在这里。

应该指出,金圣叹之所以要腰斩《水浒》,不是因为他不赞成起义军“投降”,而是因为在他的观念里,“造反”是大逆不道的,根本“不配”受到朝廷招安的待遇。既然下决心砍掉招安的内容,那么用什么方法来结束全书呢?金圣叹于是想到了一个增写“梁山泊英雄惊噩梦”半回文字以收束全书的办法。他在“忠义堂石碣受天文”,众人歃血饮酒,大醉而散后,写道:“看官听说,这里方是梁山泊大聚义处。”其后又写道:

是夜,卢俊义归卧帐中,便得一梦。梦见一人,其身甚长,手挽宝弓,自称“我是稽康,要与大宋皇帝收捕贼人,故单身到此。汝等及早各各自缚,免得费我手脚。”卢俊义梦中听了此言,不觉怒从心发,便提扑刀,大踏步赶上,直戳过去,却戳不着,原来刀头先已折了。卢俊义心慌,便弃手中折刀,再去刀架上拣时,只见许多刀枪剑戟,也有缺的,也有折的,齐齐都坏,更无一件可以抵敌。那人早已赶到背后。卢俊义一时无措,只得提起右手拳头劈面打去,却被那人只一弓稍,卢俊义右臂早断,扑地跌倒。那人便从腰里解下绳索,捆缚作一块,拖去一个所在,正中间排设公案,那人南面正坐,把卢俊义推在堂下草里,似欲勘问之状。只听得门外却有无数人哭声震地。那人叫道:“有话便都进来!”只见无数人一齐哭着,膝行进来。卢俊义看时,却都绑缚着,便是宋江等一百七人。卢俊义梦中大惊,便问段景住道:“这是什么缘故?谁人擒获将来?”段景住却跪在后面,与卢俊义正近,低低告道:“哥哥得知员外被捉,急切无计来救,便与军师商议,只除非行此一条苦肉计策,情愿归附朝廷,庶几保全员外性命。”说言未了,只见那人拍案骂道:“万死狂贼,你等造下弥天大罪,朝廷屡次前来收捕,你等公然拒杀官军,今日却来摇尾乞怜,希图逃脱刀斧。我若今日赦免你们时,后日再以何法去治天下?况且狼子野心,正自信你不得。我那刽子手何在?”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声令下,壁衣里蜂拥出行刑刽子二百一十六人,两个伏侍一个,将宋江、卢俊义等一百单八个好汉,在于堂下草里,一齐处斩。卢俊义梦中惊得魂不附体,微微闪开眼看堂上时,却有一个牌额,大书“天下太平”四个青字。

金圣叹在文中自己加批赞道:“晁盖七人以梦始,宋江、卢俊义一百八人以梦终,皆极大章法。”从结构上讲,大致颇能自圆其说;但卢俊义的刀枪因何在梦中会无端缺折,实在无可解释,哪怕金圣叹反复批上“真正吉祥文字”,也难以服人。至于叙宋江等梦中自缚以行苦肉计,不过是第一回朱武为救陈达向史进所施苦肉计的翻版,更无新奇之处。但不管怎么样,让神人嵇康将一百零八人统统处斩以为全书的收束,确实满足了封建正统思想很浓的人的心理,以为是真的将招安论彻底摧毁了。对于金圣叹的用心,也有论者为之解辩说:“他之所以要装那一段尾巴,怕别有一番苦心。为要使他批改的《水浒》能够流传,不装那么一段尾巴是不成的。不装那么—段尾巴,不但他的七十回本《水浒》会被禁止,恐怕他的头也会早被砍掉了。”(宋云彬:《谈水浒传》,《文艺月报》1953且第3期)更又有论者认为:“《水浒》之所以要从一百回本删为七十回本, 根本原因如果是一百回本的悲剧结尾究竟太嫌消极,终不如到七十回结束,让英雄们全部生龙活虎在存在着更能鼓舞人心,那到‘忠义堂石碣受天文’就正好,为什么偏偏要加一个‘惊恶梦’的结尾呢?历来的批评者都以为是作者在表示强盗将来必定全部覆灭而后方能‘天下太平’,但却没有想到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释:‘天下太平’也梦中可见而已。”(刘冬:《施耐庵探考》第61页,南京出版社1992年版)

基于对七十回“腰斩”《水浒》的肯定,有人提出:“《水浒》三百年来通行本是七十一回,是经过金圣叹删改的,其中有许多歪曲原作的地方,大大地削弱了原作的思想性乃至艺术性。把它和他本对证,使它恢复原来的面貌,是必要的。但是也有经金圣叹改好了的,特别是他删去了思想性和艺术性都远不如前的第七十一回末幅以后的几十回,无论他是以怎样的动机删去的,除了去供研究性质的全传本以外,就没有因为金本是伪本而恢复为百回或百二十回的必要。”(聂绀弩:《论俞平伯对红楼梦的“辨伪存真”》,《人民文学》1955年1月号)

全盘肯定七十回本的人忽略了一个问题:从“水浒”故事情节看,梁山泊好汉之上梁山,大都是“官吏污滥,威逼得紧,误犯大罪,因此权借水泊里随时避难”,他们并不以落草为荣,也不准备把打家劫舍作为自己的终身事业。既然如此,写他们最后接受招安、得为国家出力,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即使是在七十回本中,也留不少有关日后接受招安的伏线,如第三十一回叙武松投二龙山落草前,对宋江说:“天可怜见,异日不死,受了招安,那时却来寻哥访哥未迟。”宋江答道:“兄弟既有此心归顺朝廷,皇天必佑。”临别时,宋江又对武松说:“兄弟,你只顾自己前程万里,早早的到了彼处,入伙之后,少戒酒性。如得朝廷招安,你便可撺掇鲁智深投降了,日后但是去边上,一枪一刀,博得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得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讲究“草蛇灰线法”的金圣叹,又如何解释既有如许伏线,而后来并无招安的结局的矛盾呢?他想出一个处处咒骂宋江“权诈”的手法。如先在前引武松的话后批道:“武松不必有此心,只因上文宋江数语,感激至深,便慨然将宋江口中不便说明之事,一直都说出来。”又在宋江的话后批道:“看他着实赞叹,全是一片权诈。”“前宋江口中不好说明,却向武松口中说明之;然武松口中却说不畅,便再向宋江口中畅说之,妙绝。然而其实都是宋江权术,七十回后纷纷续貂,殊无谓也。”金圣叹企图通过这些几乎是强辞夺理的批语暗示读者:七十回本中有关“望招安”的话头,都是出于宋江的“权诈”,当不得真的,因此“续貂”便“殊无谓”了。

对于百回本和百二十回本《水浒传》的结局,以往人们由于受了金圣叹的影响,大多认为是既无艺术性、又无思想性的“狗尾续貂”,这也是缺乏分析的。从“说话”的家数说,百回本的结尾走的是一条“讲史”的路子。如果说前半部写的是梁山泊之“兴”,那么后半部写的就是梁山泊的“废”了。中国传统文化向来讲究和谐与完美,大团圆的结尾,最符合读者的审美要求。施耐庵大胆地突破了这种格局,写梁山泊受招安后,虽然立下了征辽、平方腊的大功,仍然遭到奸臣的嫉恨陷害,或饮鸩而亡,或被迫自缢,风消云散,零落殆尽。胡适说,《水浒传》后半部“有几段很感动人有文字,如写鲁智深之死,燕青之去,宋江之死,徽宗之梦,都还有点文学意味”(《水浒传考证》),就是指这种带有凄惨的悲剧意味的文字。

百回本的后半部,几位重要人物形象还得到了强化。头一个自然是宋江。在全书中,宋江如众星之拱月,为众英雄所钦服,他作为梁山梁山泊聚义的主脑和核心,与把它引上接受招安的道路,二者是完全统一的。作为领袖人物,宋江有比较清醒的政治头脑,他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寻找一个“体面”的归宿的招安主张,是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和要求的。百回本《水浒传》写梁山泊接受招安的曲折过程,很能揭示出事物内在的逻辑性和历史发展的必然性。第一次招安为什么会失败?毛病就出在宋徽宗的诏书上:“近为尔宋江等啸聚山林,劫掳郡邑,本欲用彰天讨,诚恐劳我生民。今差太尉陈宗善前来招安,诏书到日,即将应有钱粮、军器、马匹、船只,目下纳官,拆毁巢穴,率领赴京,原免本罪。倘或仍昧良心,违戾诏制,天兵一至,龆龀不留。”针对这种侮辱、恐吓、威胁的语气,宋江道:“非宋江等无心归降,实是草诏的官员不知我梁山泊的弯曲。”就道出了事物的本质。第三次招安,诏书换上了另一番语调:“切念宋江、卢俊义等,素怀忠义,不施暴虐,归顺之心已久,报效之心凛然。虽犯罪恶,各有所由,察其衷情,深可怜悯。朕今特差殿前太尉宿元景,赍奉诏书,亲到梁山水泊,将宋江等大小人员所犯罪恶,尽行赦免。”于是众人山呼万岁,招安宣告成功。宋江怀着“统豺虎,御边幅”,“平虏保民安国”的心愿,统领大军前往征辽,以为国家出力,立功建业。然而随着所处地位的变化,旋即产生了“义”和“忠”的错位和全新的矛盾。宋江要“忠”,但奸臣们却不容许他“忠”。为了表白自己的“忠”,只好以牺牲“义”为代价。军校杀死了克减朝廷赏赐酒肉的厢官,按梁山泊的信条,是完全正当的;但如今是“一身入官,当守法律”,自从上梁山泊以来“大小弟兄不曾坏了一个”的宋江,也只好“滴泪斩小卒”了。最后饮了朝廷所赐毒酒,却担心李逵闻知朝廷行此奸弊,必然再去哨聚山林,把一世清名忠义之事坏了,便在酒中下了慢药,对李逵说:“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我死之后,恐怕你造反,坏了我梁山泊替天行道忠义之名,因此请将你来,相见一面。昨日酒中已与了你慢药服了,回至润州必死。你死之后,可来此处楚州南门外有个蓼儿洼,风景尽与梁山泊无异,和你阴魂相聚。”宋江就这样以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对大宋朝的忠心,也彻底结束了梁山泊的事业。

第二个突出的形象是李逵。李逵从第三十八回登场起,就一直活跃在作品之中,且始终保持其独特鲜明的性格。在后半部中,李逵鲁莽而又天真烂漫的性格,得到充分的发展,更加显得丰满起来。当他在荆门镇投宿,听刘太公说宋江强夺了他的女儿,回到山寨,便拔出板斧,砍倒了忠义堂前杏黄旗,把“替天行道”四个字扯得粉碎,又抢上堂来,径奔宋江道:“我闲常把你做好汉,你原来却是畜生!”“你不要赖!早早把女儿送还老刘,倒有个商量;你若不把女儿还他时,我早做早杀了你,晚做晚杀了你。”须知李逵是最听宋江的话的,他不久前还说过“我梦里也不敢骂他,他要杀我时,便由他杀了罢”的话,但此时却要与他动真格的,说明在李逵心目中,对平民百姓的同情,已超过哥们义气之上了。李逵是反对招安的,下半部关于招安与反招安的冲突中,李逵始终是反对派的代表。他凭自己的直觉感到招安没有出路,他对宋江道:“哥哥好没寻思!当初在梁山泊里,不受一个的气,却今日也要招安,明日也要招安,讨得招安了,却惹烦恼。放着弟兄们都在这里,再上梁山泊去,却不快活!”一语道出了问题的实质。但李逵又不是和招安完全绝缘的,在他身上,也存在接受招安的因素。第三十九回李逵道:“吟了反诗,打甚么鸟紧?万千谋反的倒做了大官。”这不是“要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的注脚么?回家接娘,谎说的是:“铁牛如今做了官。”在梦中再次见到老娘,哭着说道的是:“铁牛如今受了招安,真个做了官。”从小说的构思来看,写李逵之反对招安,不过是小说家的故添波澜,受招安的结局是早就规定了的,到最后还是让李逵在“义”的旗帜下接受了招安,并以自己的死来殉宋江的“义”。

百回本结局之受人诟病,还与它写了征讨方腊有关。应该看到,以“逼上梁山”为主调的《水浒传》,同样不可能不正视方腊的起事之由。透过小说字里行间,可以感到作者对于方腊的起事,显然也是有共鸣的。宋徽宗为修万岁山,在吴中征取花石纲,百姓大怨,人人思乱,这和第十二回写道君差十个制使去太湖边搬运花石纲,杨志在黄河遭风打翻了船失陷了花石纲之事,遥相呼应,是接触到了历史的本质的。小说说江南人民身受其害,方腊之反,乃“积渐而成”,是说得很对的。百回本后半部中,虽然不时可以读到关于方腊行事“不义”的话头,但大都是一般的陈述,不曾化为具体的情节和生动的形象,不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倒是方腊手下,强将如云,无不英勇善战,如小养由基庞万春,大骂宋江等人:“你这伙草贼,只好在梁山泊里住,肯勒宋朝朝廷诰命,如何敢来我这国土里装好汉!”显得正气凛然。在征方腊的过程中,令读者最难忘的,是宋江一方损兵折将、梁山众人十去其八的悲惨景象,从而透露出了作者某种隐秘的心理,包含了更为深刻的难以明言的内涵。“莫非皇天有怒,不容宋江收捕方腊”这一不祥的旋律,一直萦绕在梁山泊众人的头上。面对方腊的顽强抵抗,宋江只好用派柴进做细作的办法,从堡垒内部搞垮了方腊。而在这个过程中,读者所见到的,则是宋江一方的“狡诈”和方腊一方的轻信。而那“宋江重赏升官日,方腊当刑受剐时”的两相对照,剔去那说教的成分,何尝不流露出皮里阳秋的弦外之音来!

至于百二十回本多出的征田虎、王庆的故事,比较起来虽无多大的审美和认识价值,但也不能说毫无意义。如对于田虎的起事,小说只简略地说:“适值水旱频仍,民穷财尽,人心思乱”,安定州亢阳,五月不雨,乔道清毅然揭榜上坛祈雨,应该说是为民做了一件好事。按说旱情既已解除,民心自当稳定,怎么又会“人心思乱”呢?问题就出在本州库吏上。他不肯兑现信赏钱三千贯的诺言,却大半孝顺州官,其馀侵来入己,乔道清大怒道:“信赏钱原是本州富户协助的,你如何恣意侵克?库藏粮饷,都是民脂民膏,你只顾侵来肥己,买欢追笑,败坏了国家许多大事!”提起拳头,将库吏痛打而死。州官差人勾捉凶身,乔道清遂投奔田虎入伙。

迫使王庆走上“造反”之路的,则是《水浒传》所痛恨的四个“变乱天下,坏国,坏家,坏民”的贼臣中的三个。原来,童娇秀是童贯的弟弟童贳的女儿,又是杨戬的外孙,童贯抚养为己女,长大后,许配蔡攸之子,却是蔡京的孙儿媳妇。蔡攸的儿子,生来是憨呆的,那娇秀日夜叫屈怨恨。在这个意义上,娇秀可以说是封建婚姻制度的受害者,统治集团借婚姻搞政治结盟的牺牲品。娇秀来到艮岳游春,忽然见到“俊俏风流无限”的王庆,春心也动了,厚贿侍婢,引王庆从后门进来相会。王庆一下子直接触犯了四个贼臣中的三个,他受到迫害,是势所必然的。按照蔡京、童贯的本意,当然是要将王庆置之死地的,但由于舆论纷纷,生怕将王庆处死,丑声一发播传,便以“捏造妖书、煽惑愚民,谋为不轨”的罪名,将王庆刺配远恶军州,以灭其迹。王庆开始还准备忍气吞声,做一个“守法”的军犯,又受到管营张世开的一系列的迫害,这才下了狠心,杀死仇人。他从东京城里的一个副排军,到房山寨上的强人,又到占据八座军州八十六县的“草头天子”,确确实实是被逼出来的。

但是,百二十回本所体现的另一层深刻意义不光表现对于同情,更表现在对“替天行道”的赞美。一般来说,“官逼”才会“民反”,在这种情势下,“反”的行为是正义的,值得同情的;但这并不能保证被逼“反”了的那部分人,他们以后的一切作为,都必定是正义的,值得维护的。田虎等人为什么会失败呢?最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他们没有奉行“替天行道”。小说以传奇的笔墨,叙写了琼英凄惨悲凉的身世:田虎初起兵的时候,残忍地杀了她的父亲,又将母亲宋氏掳走,宋氏行到石室山,纵身跳下高冈撞死,尸体化为美石。土人欲采取此石,却被一声霹雳惊死,这块美石竟变成了宋氏的尸体,面貌兀自如生。琼英日夜吞声饮泣,思报父母之仇,夜梦神仙引一绿袍少年将军,教其飞石为绝技,说:“我特往高平,请得天捷星到此,教汝异术,救汝离虎窟,报亲仇。此位将军,又是汝宿世姻缘。”在征田虎的战役中,宋江派张清化名全羽投入田军,琼英认出即梦中之人,便招张清为婿。后张清活捉田虎,琼英活捉田豹、田彪,“贞烈女复不共戴天之仇,英雄将成琴瑟伉俪之好”,这一动人的传说故事,终将田虎钉在不义的耻辱柱上,不得解脱,而宋江对田虎的征伐,遂成了值得歌颂的正义事业。

至于王庆,《水浒传》不满于他的,是人品猥琐。他与段三娘的结合,本来就非正路人之所为,后来居然又封其为妃,在危急关头,竟在宫中大相厮打,弄得丑声远播。政治上的无道,对王庆来说,可以说是必然的。萧嘉穗在荆南城中,号召百姓杀贼,拈指间即有五六千人响应,足见民心之不顺。在宋江的征讨中,克复王庆是最为顺手的,道理就在这里。

从这个意义上说,百二十回本的田、王二传,比起时下那种一看到史书中的“盗”、“贼”,就廉价地封为“农民起义”,无条件地予以赞美的做法来,实在要高明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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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如果,我放弃散文

全文共 2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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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个梦,我曾亲手编织的梦。在这刻,被我亲手摧毁,谁会心疼,谁会惋惜,又有谁会懂?

执着,执着了二十多年的梦,不曾想过会放弃。一个清澈透明的玻璃球,不慎从高处落下,碎成好多块泪珠。阳光照射下,凝结了你的泪水,你的欢笑,你的委屈,你的生气。好多种颜色,丰富的表情,才是真正的你。自然、天真,不顾一切地勇往直前。

将碎片,一片一片地拾起。我如何舍得,把他们抛弃,把他们遗忘。从早已根深蒂固的内心拔除?颤抖的双手,抚过曾经渴望触碰的,黑白相间的琴键。旋律倾泻而出,流淌着冰冷的血液,十指连心的痛,痛彻心扉。心跳,似乎在此刻停止,等着判决的降临。这是我,强迫自己,违背自己的心意。没有肯定,没有支持,只有一阵虚无的掌声,荒凉的可悲。我怎敢去相信,所谓的辉煌是飘渺的?

我曾经以为自己站在最高的舞台上,不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也是众人期待的新星。才女,是扣在我头上的帽子,是一般人看见我文字流露的第一表现。我会因此窃喜一阵,然后久久不能忘记,而我随着众人期待的目光,朝着更高的目标前进。一直坚信,我会看到更明亮的星星。但是,这是暂时的,我永远不知道在我的面前还有多少阻挡,还有多少利剑,还有多少磕绊,还有多少对手,他们就像来不及躲避的撞击,随时都可能让我放弃。

我也曾以为音乐,会是我最后的归属。我不求站在舞台上炫耀,不求能够在知名的舞台唱响,我只想让别人肯定,看到我的目光,读懂我的心。音乐,是我灵魂的一部分。我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唱歌,我想让更多人听到我的声音,被我吸引。一度我也被别人当做崇拜的对象,优美婉转的声线是我的骄傲。我也站在过小小的舞台上,我能在别人的眼球里看见自己。别人会夸我多才多艺,我只是笑笑,心里却似蜜糖。可是后来,我才发现,自己仍在起点,所谓的天籁,根本就很遥远。我被人批评,唱歌不带感情,甚至说你根本不叫唱歌。

逃离,这是我唯一的念想。逃离这个梦境,逃离有我的人群,逃离不真实的一切。躲避现实的残酷,任其吞噬恐惧,任其贬低。哪怕再多的嘲笑讥讽,也抵过一次狂风暴雨的侵略。因为,这时的我已没有什么留恋,没有激情澎湃,没有支持的信念。

如果,我放弃。黑夜是否会因此平静,不再有任何牵挂,不再有任何关于我的喧嚣?平静如水的夜晚,能够安然入睡,没有苦恼,没有梦靥,只有苍白的生活。我的笔,不会再在纸上倾诉心灵的归宿,埋怨生活的态度,情感的颠簸。只是屈服了接受,全然接受,无所谓地看透,也不会有什么分析,又有什么可以向自己交代呢?

从前,现在,一如既往地坚持。坚持用自己的笔去证明,证明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心思细腻,是我最大的优点。我常把感情当做一个个片段连起来的电影,尽管只有短短的几秒,甚至是几分钟,可我却把它描绘得很美,仿佛感同身受般。可我知道,这不是写作的全部。我自豪,因为我有一双眼睛,长在心灵上的眼睛,它可以看到别人所忽视的地方,感受别人所发现不了的哲理。虽然如此,我还是在一个框架里徘徊,迟迟没有突破。一次次的失败,让我疲惫。我放弃过,又再拾起。

如今,我又站在了十字路口,一做决定,便坚定不移。

不知何时,指向标多了分支,我又面临了另一个重要的决定。

音符,是我从出生到现在,形影不离的朋友。曾一度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是音乐给生活增添了更多五彩缤纷的颜色,不再是单调的灰白。让我知道,我不再是孤零零一个人,有它的陪伴,我才更坦然地面对。伤心了,有它陪我一起流泪;高兴了,有它陪我一起分享;沮丧了,有它给我无数的鼓励。可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我永远都唱不出它最原始、最淳朴的模样。它很美,真的美得让每个人都情不自禁地爱上它,我也被它深深地吸引。我好没用,总在难过时才把它想起,才把它歌颂。

我可以领略自然的风光,感受自然的气息,却无法描绘它的素颜。我一直漫不经心地对待,哪怕它的痛,我都不曾认真地理解。我以为,我是最了解它的人,可现在我才知道,我原来一直都不懂它。

如果,我放弃。白天的花朵,是否依旧如桃花搬灿烂?它不似生命的轨迹,慢慢凋落、飘零,带着花香渗进泥土。韵味,不会在我的指缝中清澈,它会埋藏得更久,持续得更久。春夏秋冬,喜怒哀乐,可以全然地不管不顾。它以它的姿态,站在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恣意张扬。

如果,我放弃?

不,我不敢再去想象,如果,我真的放弃。

厚重的书本,灰尘会在上面堆积好几层,我还会再去望它一眼吗?还会像以前一样,爱不释手,捧在怀里,津津有味地看着故事吗?还会和朋友如痴如醉地谈天说地,聊天南地北吗?一切都变得腐朽,变得虚无,变得更加空洞。所谓的知识短浅,就如自己以后所见吧。我想,我就再没有脸面,去面对曾经对我崇拜敬仰的人,对我一直抱有期待和幻想的人,他们会怎么看待我呢?我想,他们会恨我的吧,然后狠狠地骂我。

是啊,我怎么就这么放弃呢?

没有音乐的世界,到处都是荒凉凄清一片。如果,我排斥它的存在,那么它将永不在我的世界出现,它也会脱离我的身体和灵魂。那么,我又会在哪里?我的心,又该在哪里安放?我的世界,会不会就此塌陷?面对着不再完整的自己,谁又会懂得欣赏?那些曾经因为我的歌声而感动过、喜悦过的人,他们会怎么想?我想,他们会说我,然后是一阵阵遗憾的叹息。

是啊,我怎么就这么放弃呢?

没有文字,生活的抒发感慨,又该怎么继续?没有音乐,生活的乐趣心情,又该怎么演绎?我不应该残忍地抹杀掉它们存在的意义,它们曾是我密不可分的伙伴,它们是我脉搏里流动的激情的血液,它们更是我生命旅途的灵魂伴侣。如此的这般,我,还要放弃吗?

是的,我不应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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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会放弃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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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其实就是一种选择。走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你必须学会放弃不适合自己的道路;面对失败,你必须学会放弃懦弱;面对成功,你必须学会放弃骄傲;面对老弱病残,你必须学会放弃冷漠,实施救助……我们只有在困境中放弃沉重的负担,才会拥有必胜的信念。放弃我们必须放弃的、应该放弃的,甚至比拥有更重要。

并不是所有的探索都能发现鲜为人知的奥秘,并不是所有的跋涉都能抵达胜利的彼岸,并不是每一滴汗水都会有收获,并不是每一个故事都会有美丽的结局。因此,我们应该学会放弃,明白这点,也许你就会在失败、迷茫、愁闷、面临“心苦”时,找到平衡点,找回自己的人生坐标。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窗外云卷云舒”,如果说这种境界,是我们常人难以企及的,那我们就学会放弃吧,放弃同样也是另一种美丽。

放弃是一首流浪的歌,低回吟唱在心头,是失意的人生充满振臂而呼的自信;使跌倒的信念重新拔地而起;使消沉的斗志面向晨曦喷薄而出;使世俗的纷争化干戈为玉帛……

但是,不理智的放弃是一种浪费和一种执迷不悟,也是一种对生命的践踏和对人生的不负责任。

不懂得放弃的人,总将生活中不如意绕在心灵的枝杆上,一生就像北方腊月的浓雾,挥之不去。就这么一味地自怨自哀,自暴自弃,于是青春美丽的容颜与悠悠岁月擦肩而过恰如风过竹面,雁过长空,就像苏东坡的一生人生长叹:“事如春梦了无痕”。

懂得放弃的人,是静下心来当一回医生,为自己把脉,重新点燃自信的火把,照亮人生中不如意的症结,然后分析与之失之交臂的差距,根据自己自身的特点选定一个目标,努力掌握一门专长,多看一些奋发的书籍,开阔视野,荡涤一下容易浮躁的心灵。懂得放弃的人,会对任何事不会太过苛求,竭力用温情、柔情,大度营造一个温馨的港湾,在荡漾着对生命充满着爱意的氛围中,舒展一下疲惫的心是多么惬意与幸福!

放弃,既是遍历归来的路,又是重登旅程的路,又是对过去诱发深思的路,也是对未来满怀憧憬的路。千万朵智慧的灯火灿烂着温柔和明朗的天空,牵出生命音乐般轻柔的翅膀、牵出一生春光明媚的季节。

生活中有苦也有乐、有喜也有悲、有得也有失,拥有一颗达观、开朗的心,就会使平凡暗淡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有声有色。那种曾有过的莫名的忧伤和生命的空无,会师一生犹如过客。

不管昨天拥有晴朗,还是阴霾,学会放弃,你将从自己的明天,获得更新的一轮太阳,获得任你驰骋的更大的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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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会放弃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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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利海因懂得舍弃而充满了生机,而死海因不愿舍弃而变得死气沉沉。其实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有得有失的时候。在必要的时候我们要学会果断的放弃

对于登山览景,古人王安石曾说过“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是啊!虽然世人常说“坚持就是胜利”,可如果我们努力的最后仍然是前途缥缈,这时,我们何不果断的放弃,选择最正确的方向去努力前进?何苦要在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下浪费光阴,虚度年华,折磨自己。

一名珠峰登山运动员在攀登珠峰时,当离珠峰顶还有几十米距离时,他感到身体极度不适,于是他果断的返了回去。后来当人们为他的做法可惜时,他却说:“我最了解我自己,对于我的选择,我不后悔。”于是经过几个月的休养后,他顺利地登上了珠峰峰顶。是啊,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在面临选择时,即使在他人看来无论多么贵重的东西,如果对我们不适合,我们也要果断的放弃。在许多时候,放弃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在君权主义的封建社会,皇位是多么的宝贵,然而伯夷、叔齐不爱,他们不喜欢那样的荣华富贵,于是,他们果断的放弃了那使多少人向往的王位。作官有权是多少读书人毕生的心愿,然而陶渊明不爱,他不愿在那污浊的朝廷作官,于是他果断的放弃,过着闲云野鹤般的舒适生活。正是他们的放弃才被后人称颂。

放弃,并不代表着怯懦,也不代表无能,它是一个人在清楚了解自己后作出的可谓明智的选择,试想,一个人在自己根本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下孜孜不倦的辛苦一辈子,到头来又能得到什么呢?与其这样白忙一场倒不如早些放弃这个遥远的梦而去做一些适合自己的事。

一个不懂得放弃而只知道埋头苦干的人注定一生会辛辛苦苦,更甚者也许会徒劳无获,两手空空。

因此,作为一个人,要想能够不碌碌无为的活一辈子,要想有所建树,就必须学会必要时候的放弃,只有在放弃之后你才能重新踏上适合自己行走的征程,迈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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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优秀作文:坚持和放弃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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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爱您的孩子,就把他送去学奥数,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您恨您的孩子,就把他送去学奥数,因为这里是地狱。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最优秀的学生,直到开始学习奥数。进入六年级,为参加小升初考试,我参加了奥数培训班。

第一天老师为了了解我们的基础,对全部学生进行测试。面对似曾相识的试题,虽然我的大脑开足马力,但就像陷入一片沼泽,越挣扎、陷得越深,到最后终于没过头顶,大脑一片混沌,感觉周围漆黑一片。试卷发下来,天哪,9分……真是开天辟地,感觉到那颗高傲的心在一点一点破碎,疼。

幸运的是老师留下了我们,让我们试读一段时间。我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投入全部的精力。辅导时专心致志,回到家精疲力竭,还要完成该死的家庭作业。即使这样努力,经常还是模糊不清。身边的同学一个一个离开,我的心也在动摇——放弃还是坚持,就像两条虫子不断啃食着我的意志。

有一天,辅导班讲解林清玄《田上的百合花开》,“我是一株百合花,不是野草。唯一能证明我是一株百合的办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这段话一直浮现在脑海里,让我冰冷的心暖暖的。是啊,如果选择做洁白的花朵,就要努力开花,否则和野草有什么两样。

以后的日子,虽然依旧有深奥难解的怪题,但是我不再有放弃的念头,因为我知道自己选择了什么。坚持一个月后,我学会了裂差、裂和、解方程;坚持三个月后,我能熟练解决中难度的应用题;坚持到现在,我经常能够及格;坚持到最后,我……

感谢那段特殊的日子,他让我明白在选择放弃和坚持之前,应该问问自己的心——你愿意做花还是草。

[优秀作文:坚持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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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本来我可以放弃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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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的很不错,我是真的很不错,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不错”我就是一个优秀的初中生。因为什么呢?因为我遇到每件事都会尽力做到最好,都会咬牙坚持下去,都会展现出我的风采。

在初一时的一节体育课上,体育老师宣布下节课要进行体育测试,我们全班听后,本来高兴地脸个个变的阴沉了。“啊--,为什么呀?不是到初三才考吗?何必现在测呢?”一些埋怨的声音传播开来,叽叽叽喳渣渣的,而我,也不例外。我也在和别人说这件事。体育老师吹了一声口哨,严肃地看着我们:“现在练跑步是为了给初三打基础,到时候你们到了初三,就不用花太多的精力用在体育上了,就很轻松了,就可以靠体育的分考上重点高中了,所以,你们还是乖乖地跑吧!”老师说完后,全班鸦雀无声,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我心想:好吧,为了我的重点高中,加油吧!

又到体育课了,我们全班整装待发,以饱满的青春活力面对这次测试。我们站好队,等着老师的到来。老师迈着敏捷的步子走到我们面前。吹了一下哨子:“同学们,等会要进行测试,要小心,知道吗?”“知道!”“好,做一下热身运动。”我们做完了之后,老师便叫我们跑步了:“第一排,过跑道上去。”我们站在橡胶跑道上,做好跑步姿势,老师用力地吹了一声口哨,我们便像离弦的箭一样,“嗖”的一声跑出去了,不知道怎么了,我突然摔倒了,手上蹭起了皮,伤口火辣辣的疼,同学见状,立马跑过去把我扶起来:“没事吧,要不别跑了。”他这样劝告着我。“不行,我要跑完。”我甩开了他的手,开始跑起来,一圈,两圈,跑到第三圈时,我全身没了力气,喉咙有股疼痛感袭来,我不断地调整呼吸:“加油,一定行的,坚持下去。”我默默的鼓励自己,咬紧牙关,其他人都超过我了,我不能认输,我于是努了一把劲,握紧拳头,不管疼痛,加快了速度,追赶了上去,不断超越其他人,最后,我跑了第三名,虽然不是第一,但我是很满意的,因为他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

本来我可以放弃,却咬牙坚持了下来。坚持不懈遇到挫折勇敢的走下去,努力加油不断的为自己打气,这样才有可能做得更好,飞的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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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选择放弃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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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对目前无法逾越的鸿沟时,你是选择武断的坚持,还是理智的放弃呢?

公元前202年,西楚霸王项羽兵败垓下,仰天长啸:“天之亡我。”然后自刎乌江。他选择了坚持,坚持了他作为霸王的秉性,但他却放弃了唯一的生命,放弃了翻盘的机会。

而向前推数百年,越王勾践成为亡国之君。他放下王的尊严,选择卑颜屈膝,沦为了吴王夫差的奴隶,为其看守马厩。受辱期间,他清楚自己放下尊严是为了什么。功夫不负有心人,二十年的卧薪尝胆,勾践最终东山再起,吞并吴国,称霸一方。

项羽虽称人杰,亦为鬼雄,但终究比不上能屈能伸的勾践。面对挫败,项羽大义凛然地自刎乌江;而勾践却忍辱负重地给对手当牛做马。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勾践暂时放下尊严,是为了坚持更大的追求。这是美丽的低头,是伟大的放弃,是“矢志不渝”的最强正解。

韩信选择了放弃,暂受胯下之辱,终成一代良将;司马迁选择了放弃,饱受世人鄙弃,终著《史记》传世;陶渊明选择了放弃,穷困潦倒,终为一代大师……

人生在世,失败与挫折在所难免,是选择坚持,虚名流芳百世;还是选择放弃,终展一腔抱负?我不否定前者,但相比较而言,我更欣赏后者。毕竟,攥在手心里的功绩比那些虚名实在得多。

放弃不是懦弱,而是一种勇气;放弃不是妥协,而是一种进取;放弃不是萎缩,而是一种生长。我想,在生活中,有选择性的放弃,才会有更好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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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放弃的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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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是那么简单。只要一个借口或一句敷衍,但坚持却要无数次抵制懒惰,有超强的意志力才能完成。

上周的春季研学,让我对这个道理又有了更深的体会。

一条软梯,一段回忆。那天我慢慢地爬上了软梯,开始的顺利或许是暴风雨前的黎明。在我爬上十级时一阵强风袭来,我在软梯上摇摇欲坠,不敢往上爬,也不敢松手,更不敢下来。此时,我似惊涛骇浪之中的一叶小舟,阵阵眩晕冲上脑海,只得用力抱住软梯。

风好久才停息了下来,我不敢多做停息,奋起,又上了几级,伸起,顶部的网状平台已触手可及。

正准备一鼓作气爬上去,风如捣乱般再次刮起,且愈刮愈强烈,软梯剧烈地摇晃着,我望了一眼地面,好高啊!天地仿佛在我眼前开始了旋转,一阵眩晕感袭来。那么高,那么高,内心不停地颤抖着……此时的我还不如惊涛中的小舟,更像是一片落叶,在飓风中摇晃着,被摧残着;又像是落入水中的蚂蚁。死命抱住一根树枝,我已没有勇气再向上攀登了,双手死死地抱住软梯,双脚勾住软梯,已是我的唯一动作。

要不是老师和高个子同学的出手相救,我会一直挂在软梯上。后来据同学所说,我当时离网状平台只差一厘米了。

一次放弃,能让无数努力付诸东流,放弃很简单,但坚持却很难。永不轻言放弃,前方总有希望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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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放弃也是美丽高三作文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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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放弃也是一种美丽”。细想起来,感觉这句话颇有道理!其实,放弃就是一种选择。于人生的各个路口,考验每个人的不同抉择。

人生本是相对的,很多事情,是常人无法企及的。所有,我们要懂得放弃。放弃不代表失去,人性的欲念本是贪婪的。然而,放弃本身就是一种觉悟。学会放弃,放弃内心的杂念,放弃名利的角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领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真谛。因此,放弃何尝不是美丽呢?

放弃是一种美丽,懂得放弃的人更美丽。因为只有放弃过去,我们才能展望于未来。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过去的,无论好坏、无论悲喜,毕竟都过去了。然而,未来的路,需要我们一步步去开拓。放弃不是泄气,人生中,有时也要学着放弃,需要的只是一点点勇气,解开一丝丝情绪。让放弃变得美丽。一如外国诗人普希金写道:“一切都是暂时的,一切都会消逝,让失去的变为可爱”。所以,我们何不忘记过去,面对失去,放弃也有美丽的权力。

人生不能没有执着,但也需要放弃。我们知道,一句放弃,谈何容易!放弃是人生的一大难题,然而,恰在此时,放弃也就是我们学习的必修课程。很多事情,总是在经历之后方才懂得什么是放弃。譬如一段感情,如果缘份执意要走,无论怎样,我们都挽回不了。既然如此,就让我们存留一份宽容与美德,把祝福和微笑送给我们曾经爱过的人。就让我们适时的放弃,适时的离开。也许,存一点感伤、留一点遗憾,会让这段感情,更为隽永更加绵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达到情感的最高境界。人生总是免不了一些失意,因为得不到而变得美丽。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得到自己所希望拥有的全部。虽然,放弃有时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但是,放弃过后的结果往往都是甜蜜的。人类的欲望总是希望有所得,以为拥有的越多就越感到满足,迫使人们因为贪婪而不知足!当我们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失去了之后才觉得惋惜。于是,我们会发现,所有的无助和困惑、痛苦和失落、压抑和无奈,无一不是与我们的太多欲望有关联!最后,不懂得放弃或是过分的苛求让我们迷失了方向。必要的放弃,不是怯懦、退缩的表现,不放弃过去,等于不放过自己!只有勇于放弃的人,才能活出别样的未来。用心想一想,有一种放弃,的确很美丽。

人生是复杂的,同时又很简单。简单到只有得到和失去。如同放弃,很复杂也很简单:放弃不该放弃的是无能,放弃应该放弃的是明智。不放弃应该放弃的是无知,不放弃不该放弃的是执着。我们应该懂得:“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所以说:放弃无法实现的梦想,以免徒劳无益,放弃无法胜任的地位,以免心力交瘁,放弃无法成真的情感,以免独自饮泣....生命亦是如此,我们又何须太过强求。放弃本身就是一种美丽,美丽到“得之坦然,失之淡然,争其必然,顺其自然”。因为,放弃没有什么过错,最怕我们把美丽错过。

[放弃也是美丽高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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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这次我没有选择放弃作文700字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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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种草都会开花,每一种花都曾经是一种草,正如伟大出自平凡。平凡的人也可以有“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的气概,可以有“金戈铁马,气吞万里”的雄心,可以有“剑峰所指,所向披靡”的壮志。

每个人都是平凡的,只要你不选择放弃,总有一次会成功。然而,这次,我没有选择放弃。

窗内阴闷,窗外晴好。

我坐在桌前,面前是考砸的试卷,望着窗外,一种苦涩涌上心头,于是便决定去那小巷走走。

走在小巷里,踏着那青黑的板砖,扶着青黑的墙砖,屋顶上堆着一排排绿瓦,古朴的小巷里泛着清新的空气。

走着走着,天上似乎有雨点落下,雨点越来越大。“这什么鬼天气啊!刚才太阳还在天上,怎么现在还下起雨了!”我报怨到。

我躲进了一家茶店中,临窗而坐,把身上的雨水拍打干净。茶店大堂空无一人,我望着窗外,雨点划过玻璃,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正如我现在的心情一般,我想放弃了,已经努力过了,然而还是这样,还不如选择放弃。

这时,一位老人从门后走来,身着藏青色的大马褂,手中捧着一壶开水,一盒茶叶。我不经看向他。

老人拿出杯子,往里放了茶叶,倒了些开水进去,拿在手中摇了摇,又到了些水,热气渐渐地散开,茶叶在杯中显得格外好看。而此时,香气便氤氲了整个屋子。

老人见我看得入神,便问:“孩子,你可懂茶”我怔了怔,又摇了摇头。老人说:“茶叶是经过无数次的翻炒形成,又要经沸水冲泡,才能变成一杯茶,它只有经历磨练,不放弃,才能成就最终的自己。”

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经历磨难挫折,不放弃,才能成就最终的自己。

于是,我不再惆怅,选择坚持。

这次,我没有选择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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