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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最新20篇

大家看过锦绣未央的小说吗?结局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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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个放弃的理由就好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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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受伤的我思绪又不由得回到了前几天的比赛。

我自恃拥有极好的弹跳力,但直到参加了比赛,才知道和别人的差距。我想放弃,可脑中却不断浮现出老师和同学鼓励的眼神。我拼命练习,咬牙坚持,想着坚持就一定会成功。但是,在一次落地时,只听得“咔嚓”一声,紧接着胳膊传来一阵剧痛。我的胳膊骨折了。

受伤后的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所谓“坚持”一定正确吗?

后来我也曾问过不少人。有的人之所以选择坚持,是因为周围不同的压力。有的来自于别人的期望,有的来自于生活的重担,还有的则来自于他人的眼光。很多人坚持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自己。

所以真的是自愿坚持吗?还是在担心害怕?担心被人看不起,害怕辜负别人的希望。正是这种害怕的心理,久而久之,如骑疯虎,下不来了。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回头的路,被一点点淹没。

坚持固然难能可贵,这种精神也值得我们赞扬。“坚持就是胜利”,许多人坚信这一点。可虽说是“将相神仙,也要凡人做”,每个凡人也都不一样。“百折不挠”是有前提的,成功的顶峰不是只靠努力就能到达的,坚持与成功之间也不能轻易画等号。人是要有自知之明的,一加一不会等于三。因此,我们要量力而为。然而,又有多少人为了做“神仙”,而断送了自己做“凡人”的前程?

人生要坚持四项原则。第一,坚持。第二,坚持。第三,坚持。第四,放弃。为什么我们不停下脚步来欣赏沿途的大好风光呢?既从容不迫,又获得了成功。

我想,那时我可以找到一个放弃的理由就好了。

量力前行,步履从容。有张有弛,有取有舍。选择坚持,但也要适当放弃。这样,我们才能迎来属于自己人生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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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会放弃作文800字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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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种选择,每当在无路可走的时候都会选择放弃。放弃并不代表自己懦弱,也不代表自己的无知。往往放弃了,才是最好的解脱。只有放弃了,才会有新的道路为你而铺设!

在我的道路中有过非常多次的放弃,但我并没有真的完完全全的放弃,而是对某种做法或者某件事情上选择了放弃。虽然我放弃了,但最后的我还是成功了。在人生的大风浪中,我们常常学船长的样子,在狂风暴雨之下把笨重的货物扔掉,以减轻船的重量,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记得在我刚上初三 的时候,对新的班级还不太熟悉,每天总是躲在教室中,即使下课了,也不会出来玩。那段时间,我非常的老实,但是没有交到朋友,自己也不愿意说话,也没有同学会在意你,心里憋屈得非常。后来,我渐渐的开始说话了,同学们也都愿意与我做好朋友,他们也都说我人好。我非常喜欢别人夸我,他们越夸我,我对他们就会越好。在一次排位中,老师把我安排到一位女生旁边坐,随后,我们成了非常好的朋友,在学习上我们互相帮助,在生活中,我们同样互相照顾,亲如兄妹。那段时光,我非常的高兴,差点忘了自我。

差不多过了半学期,我同位不知咋的生了我的气,我也不知道为啥,后来在课堂上,我给她传了一张纸条,向她道歉,非常惨的是,纸条被老师没收了,随后交给了班主任。班主任找我谈话了,同时也找她了。后来她就再也没理过我,我多次向她道歉,可她就是不肯原谅我,他总是说不是我的错。时光渐渐的流逝,第二学期随之到来,我们之间的友情慢慢的被时间所冲淡,一切都变得那么渺然。可我不肯放弃征求她的原谅,一次又一次的向她道歉,她的心仿佛是钢铁做的,就是融化不了他心中的坎坷。

这样下去,只会给她带来更大的压力,我选择了放弃。一天一天的过去,我变得好沉默,好孤寂,也不怎么说话了,一个人好像又回到了刚开学。后来快要毕业了,她看到我失落的样子,心中产生了几分怜悯,渐渐的我们又和好了,我又变得活跃了,不再死气沉沉的了。她答应我要和我做永远的好朋友。

人生就是这样,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一些挫折,学会放弃,是最好的选择。只有放弃了,才会有重新的机会。学会了放弃,才拥有一份成熟。放弃其实是为了更好地得到,是在扬弃中进行新一轮的进取,绝不是三心二意。

让我们面对一切艰难吧,去振起明天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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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考优秀作文素材:选择与放弃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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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选择放弃,这两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包含了无限的人生哲理。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文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选择,是人一生都要学习的课题。人的一生都在进行选择,小到柴米油盐酱醋茶,大到漫漫人生路。每一次的选择,都决定了我们下一步的走向。

放弃,亦是人生的一大学问。每个人都不愿放弃自己所拥有的,害怕一旦放手就再也得不到了。其实也不尽然,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一味追求功名利禄,放弃了自己的良知和尊严。等到岁月无情的流逝,才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

传说凤凰是百鸟之王,当时百鸟互相争斗,毁坏森林,污染河流。上帝看到了这一情景,决心要惩罚这些丧心病狂的败类。而凤凰一心只想做让臣民幸福的王,于是它决定代百鸟受罚。凤凰涅盘,一晃就是五百年。其中的痛苦只有它自己明白。凤凰选择它的臣民,放弃了王的身份。但它不后悔。

选择与放弃,这两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包含了无限的人生哲理。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看到了太多太多的诱惑。但我相信,只要我们坚守最初的梦想,我们就不会迷失,不会沉沦。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需要大量人才,无奈当时大量人才外流,国外政府想方设法阻止他们回国,并承诺他们优越的条件。

但是,这群充满热血的爱国人士,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不管前方有多少艰难困苦,他们一心只想回国,把自己的热血洒在这片养育他们的土地上,为之付出,为之奋斗,为之努力。他们放弃了国外丰厚的报酬,选择回到祖国,不后悔。

人生就像是一道选择题,你选择了这条路就必然要放弃其他所有的路。我们不能说这个选择是对还是错,但重要的是,当我们回首走过的路时,不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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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北京北京》大结局

全文共 3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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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长城酒家的店面真的很长,五张长条桌子从东到西连续摆成长长的一溜,周围坐满了三十多个各色男女,丝毫不影响酒家其他客人进进出出。

这个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夕的大酒局是一个做电子书的网站组织的,请的都是知名作家,我一个都不认识。二零零零年春节,网站正火的时候,他们春节团拜的酒局是在人民大会堂办的。一年下来,旧钱烧得差不多了,新钱还没到来,于是强调做事要低调,找了一家公司写字楼附近的小馆子。

前两年我在美国上MBA的时候,百无聊赖,写了我第一个长篇小说,内容和小红、小白、辛荑没有多少联系。我辗转托人找到这个网站的主编王含,他看了说,好东西,绝对大气象,这个电子书网站正在转型,要走网上和网下结合的道路,他说,他决定把出版我这本小说当成公司转型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王含主编邀请我春节前见面,签合同,顺便吃个饭。一桌子三十多个人,他是我唯一一个认识的。其他的人,男的基本都挺老,女的基本都挺小,我想都是吃文字饭的吧,介绍时,无论男女,我一一点头或者握手,叫,老师,说,久仰久仰。

酒局从下午五点钟开始,现在已经是十点了。吃残的饭菜撤掉,新的菜还在陆续地上来,川粤鲁淮阳湖南贵州,什么菜系的都有,都像味精一样鲜美,都像鸡精一样鲜美。空啤酒瓶在旁边已经堆了四箱,和某些小个儿女作家的胸口一样高。

因为谁也不认识,不知道聊什么,我在和左边一个中年白圆胖子以及右边一个中年黑圆胖子闷头干小二锅头。这是四年以来,我第一次重沾烈酒,发觉二锅头还是只适合干杯用,把人迅速搞高或者搞倒,迅速分出彼此抗酒精击打能力的高低,如果慢慢品,二锅头比福尔马林更难喝。

左边的白圆胖子说二十年前他上大学读英语专业的时候,是个清癯的白衣少年,对面坐着喝酸枣汁的一个浓妆少女表示严重不信,白圆胖子从裤裆里掏出钱包,过程中露出比脸更白的肚皮,微微带毛。钱包里的确有一张旧彩照,和他的身份证在一个夹层,里面一个麻秆一样的少年,戴大黑眼镜,穿发黄的白衬衫。我从不主动看电视,好像还是在电视里见过这个白圆胖子。

他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他好像演一个中年男人,表情极其庄重,好象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他好象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个精虫。

右边的黑圆胖子比白圆胖子害羞,刚坐下来的时候几乎不说话,小二锅头让他慢慢从壳里钻出来。一个小二锅头之后,他的表情开始舒展,两个小二锅头眨眼睛,三个小二锅头哼小曲,四个小二锅头开始抓旁边坐着的姑娘的手。姑娘误以为他喝高了,也不恼,也不把手抽出来,任由黑圆胖子抓着。

黑圆胖子把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整齐地在他面前摆成一排,我问,我们为什么不喝大二锅头呢,反正你我几乎已经喝掉了两瓶大二锅头。黑圆胖子反问,你为什么用避孕套而不是大塑料袋?我说,真有道理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我也把我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在自己面前摆成一排。

透过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我看到长长的酒桌对面,男男女女的脸,有些变形,眼睛越过他们,我看到酒家的玻璃窗户,窗户外的麦子店西街。街上偶尔职业女性走过,她们穿着纯白色的羽绒服、白色袜子、白色的皮靴,像是一根奶油雪糕,在北京的冬夜里非常耀眼,她们真的很甜美吗?她们冷不冷啊,她们要不要喝几口小二锅头,这么晚了,还有人吃雪糕吗?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的眼睛沿着东三环路,看到麦子店以南的一个叫垂杨柳的地方,我出生在那里。从我出生,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到过一棵飘拂着魏晋风度和晚唐诗意的垂柳,杨树爬满一种叫洋剌子的虫子,槐树坠满一种叫吊死鬼的虫子,满街游走着工人阶级,衣着灰暗眼大漏光,怎么看怎么不像这个国家的主人。苦夏夜,男的工人阶级赤裸上身,女的工人阶级大背心不戴奶罩,为了省电,关掉家里噪音巨大的风扇,或坐或站在杨树槐树周围,毫不在意洋剌子和吊死鬼的存在。我每天走354步到垂杨柳中心小学上学,走354步回家吃饭。

我小学二年级的一天,学校组织去人民印刷机械厂礼堂看《哪吒闹海》,从垂杨柳中街一直走到垂杨柳南街的最东端,作为小朋友的我们两两手拉手走,整整1003步,真是遥远,我的手被拉得酸痛。电影散场,我站在垂杨柳南街上看旁边的东三环南路,当时还没有任何立交桥,三环路是好大一条河流啊,一辆辆飞奔而过的212吉普、130卡车都是一团团的河水,河的对面是人民印刷机械厂的厂房,像个遥远的另外的城市。

海要比这大河更凶猛,我想,龙王真是可恶,哪吒的脑子也一定被驴后蹄子踢了,怎么能闹得过海。我长大了,仰面躺下,成为一条木船,xxxx竖起,内裤就是风帆,西风吹起,我就扬帆而去,横渡这大河,脱离北京。

我的眼睛沿着长安街,看到麦子店以西的东单北大街,我的xxxx在那里生长成粗壮的帆船桅杆。我听见辛荑狂敲我干面胡同那间平房的门,他狂喊,秋水,你在吗?这两个星期你都去哪儿了?小红在屋里吗?你知道小红在哪儿吗?你别不开门,我不是校领导派来的,我不是抓奸的,我祝福你们。小白也没跟着我,我一个人。

小红,你在吗?小白说,你不和他好了,你爸心脏病发作了,在仁和医院CCU(心脏重病监护室)呢,你妈要跳楼,她问过小白好几次了,要多高才行。小白说,四楼以上,摔死的几率是一样的,保险一点,找个十楼阳台吧。

我听见小红一声大哭,我的小红,我的小人鱼,甩掉鱼尾,穿上双腿,套了件圆领衫就跑出去了。剩给我半箱康师傅,一打红皮鸡蛋,两个避孕套,一打脐橙,十瓶红星小二锅头。

我听见小红对我说,三天三夜,她爸终于救过来了,他拒绝和小红说话。她妈总担心,再高的楼也不能一下子摔死,终于没跳。

她妈说,秋水那样的人你也敢要?就你,什么也不会干,脾气又大,就这张脸还能看,将来不能看了怎么办?小红说,咱们算了吧,我胆子小,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小红牵我的手来到四楼东侧的楼道,夜里三点了,小红说,我想最后吃吃它。我说,它同意。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我们走过燕雀楼酒家,我望见小白、辛荑、杜仲、大鸡几个在室外的一张桌子上喝酒,吃松花皮蛋和煮五香花生。我牵着小红的手,低头走过,小白拎着一瓶啤酒跟了过来,说,我喝多了,我想听听,你们两个说些什么。

我说,小红,你送他回酒店吧。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小红说,回酒店尿吧,我送你回去。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

我说,好,尿尿,街边找个停着的车,到车后面去尿,找个好车啊。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对面一个长得酷似煮五香花生米的中年男子在十一点钟的时候跳到桌子上,在我六个小二锅头之后跳到桌子上,他反复朗诵两句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说,下去,是你做的诗吗?他说,我和你决斗,我和你喝酒!我说,怎么喝?你是啤酒,我是二锅头。

白圆胖子和黑圆胖子一起说,半个小二锅头相当于一瓶啤酒!

又两个小二锅头之后,“五香花生米”还在桌子上诗歌朗诵,我听不见了,我也看不见绿色的水晶球了。

我的手撑着椅子,我的头重重地压在桌面上,胃中半消化的食物从嘴的两边汩汩涌出。

我听见王含主编在耳边喊,你手机呢,你手机呢,我不认识你家啊。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找个人送你过去,找个人送你过去。

我说,你按我的手机,按1,快捷键1,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红,接电话,为什么和小白结了婚不好好过呢?婚礼隆重吗?照婚纱照了吗?好看吗?我给你准备了礼物,我的七种气体,但是一直没给你,这么多年了,封口的胶皮也老化了,气体都不在了,都跑了。你和小白不是都过了快两年了吗,为什么要离婚啊?为什么要在美国那个没有麻辣火锅没有美男的地方呆啊?小红,接电话啊,别吃抗抑郁药,Prozac是毒药。小红,接电话啊,别化了妆之后,呆在家里,一晚上,一个人喝两瓶红酒。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另找个人,另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2,快捷键2,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白,接电话,在上海还是北京?无论在哪儿,找鸡要小心啊,小心仙人跳,兜里不要带两百块以上啊。

小白,接电话啊,我知道你苦,出来喝酒,我还有燕京啤酒,你先喝完,然后用酒瓶子砸我。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再找个人,再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3,快捷键3,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黄,辛荑,我是小神,接电话,快回北京吧,我想你啊。听说妖刀为了工作面试把婚礼教堂的预订都取消了?教堂不是牙医啊,取消了不吉利啊。小黄,接电话啊,哈佛都念到博士了,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忘掉或者当成公理好了,别自己和自己较劲了,你有再多想不清楚的问题也不要信邪教啊。

没有一个人接电话,我完全忘记手机上其他快捷键都是谁了,我听不见王含主编在喊什么了,我最后听见的是麦子店西街上救护车的鸣叫声,我放心地失去了全部意识。

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旧金山,纽约,北京,香港,上海,青城山,哈瓦那,大理,吉隆坡,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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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全文共 2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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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我们明知道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

有些人,我们明知道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因为没结局;

有时候,我们明知道没路了,却还在前行,因为习惯了……

他是我好朋友的同学,所以我们认识了。就像普通朋友一样联系着,交往着。对他我并没有太多的感觉,只是觉得这个人人品不错,体贴、细心、诚实,只是偶尔间言语中流露出的幼稚让我不是很欣赏,因为我喜欢成熟深沉型的男人。认识的时间长了,我发现他对我说话的感觉变了,变得开始暧昧,所以我从他的生活圈子中退了出来。我是一个对亲情和友情很拿手,对爱情却很糟糕的人,面对爱情我总是不会迎接。自己曾经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结局是分手了。此后的日子里出现过追求我的人,我没有再接受,只是一味的拿别人和他比较,发现我的视线里只有他。也许是初恋吧,所以刻骨铭心。

和朋友聊天,平日里大家在一起不怎么互相谈自己的爱情,只是那次朋友很正式的告诉我,说我伤了一个人的心。当时很是茫然,后来才知道,原来他因为我的不联系而萎靡难过,狠心删掉了关于我的所有东西,正在学着遗忘我。我很惊讶。可是没有再联系他,我认为那是对他更大的伤害。

也许注定还是要交集,新年的时候他给我发了短信,出于礼貌我回了一个。后来节日的时候偶尔有短信过来,我觉得没有拒绝的必要,而且总觉得自己对不住他,所以就回复了。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向我表白了,我问他喜欢我什么,了解我什么?他说了之后,我震住了。我都不知道原来他这么了解我,甚至是那么的犀利。我用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了他,可是答应他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发的短信比以前更多了。有一天我告诉他我感冒了想要睡觉不发短信了。他发过来的短信让我没有了顿时睡意。具体的内容只不过是让我看病吃药,可是有那么一句话却是那么的耀眼,他说我上次和说生病时他心疼的睡不着觉。我自己都不记得我什么时候和他说过,但是我们不联系已有半年多了,上次应该也是半年以前的事情了,可是他竟然记得这么深刻。我告诉自己不要再让他靠近自己,因为我已经开始动摇了。

好几天都没他的信息了,我竟然开始不习惯了,坐在教室里总是时不时的翻看手机。我安慰自己说也许他实习工作忙(他上的是警校)。短信又来了,我竟然有那么点兴奋,他告诉我说手机丢了,刚买了新的,我纳闷问他怎么这么快就找到号码了,他告诉我说“你的号我早已经记在心里了”!

我现在才发现原来他真的很在乎我,我真的曾经伤害了他。我开始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了,仔细想了很久,发现他变得成熟了,说话已不再那么幼稚了,可仍旧不是我喜欢的那个类型。但他的细心体贴真的让我很感动,我告诉他不要再对我好了,我们不可能,以后上班了找个现实点的人结婚吧。他只是说他做自己想做的,喜欢就是喜欢。

我将他的事情告诉了我的好朋友,朋友说我已经把前男友的形象输入到了自己的脑中,将它定为我喜欢的模式,这样的人只有一个,没有第二个。朋友给我举了个例子,她说水果有很多,你最喜欢苹果,最讨厌鸭梨,难道除了吃苹果和不吃鸭梨之外,你就不吃其他的水果了吗?朋友希望我给他一次机会,也给自己一次机会,找一个对自己好的人会舒服和轻松很多。

我知道朋友是想让我得到呵护,想要人疼我。也许用水果来比拟感情很不恰当,但她只是想要表达一种意思。经历过爱情之后,再一次面对时总是想要保护自己,想自私的享受一次被别人喜欢自己比自己喜欢他多一些的呵护。但是我不是那种自私的人,我是一个多愁善感、注重感情、心软的人,但是它的又一次出现却让我有了一种自私的冲动!

我搞不清自己是因为他的执着而感动、还是寂寞的太久了,只知道他不是苹果也不是鸭梨,我开始慢慢的给他机会了。他说我是他第一次真正喜欢的女孩,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他,可是他的执着真的很让我感动,我很想给他一次机会,在我们还没踏入社会时候,让他感受一下那种不看职位、不看金钱、不看家世、不看房子的校园青涩爱情,拥有一下他自己喜欢的人。可是我终究做不了一个自私的人,我怕这样做会给他造成更大的伤害,因为他是那样的执着和专一,烟火般短暂灿烂的爱情他承受不起。

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可最可悲的是我竟然拿不知道自己该放弃还是该坚持,连遗憾的机会都没有。

我相信舍弃你,我才有资格遇到比你更好的

他们都说想要得到别人的爱,首先要爱自己,现在连自己都不爱惜了,我有什么资格得到任何人的爱。

既然我已经作践自己,更贱一点又何妨?经常会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做不到呵呵……

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还有什么底线,还要什么原则,还谈什么爱,没人懂我,连我都瞧不起自己,

我爱那个男人,就算他再坏,我再恨透他,我还是没办法骗我自己,说不爱他。

每天想他,拼命的想,想他能时时刻刻在我身旁,想他……想着想着,想到此时躺在他怀里的是她,开始疼,拼命的疼,活该呵呵~以前的以前,我总是憧憬着,每天早上一起起床一起吃早餐一起散步一起晒太阳一起开心的笑,其实如果没有其他那些事情,我真的会很珍惜你,我或许不会这么凶的对你,你不懂,明明很在乎很在乎,还要假装无所谓还要假装很反感你厌恶你,是件多么痛苦的事,我真的很心疼很心疼你,怎么办!!!我不忍心,对不起,我很爱你,爱的连自己都没有了,在所有人眼里我只是一个又傻又爱作践自己的女人,我爱你,所以我只能默默的看着你和她在一起,我爱你,所以推开你的时候即使像刀割自己的心一样疼,也要狠心的推开你,将你推向她,离我远远的远远的。

可是,不管我用尽什么都赶不走你,我明白你的爱是真的,我们都很无奈,现实是你已经先遇到了她,我们没错,时间错了,所以就惩罚时间,让时间抚平我们的伤口,我很多时候恨自己心软,不忍心看着你为了我折磨自己,我没忍住,我去制止你了,看着你哭的时候,我的心又疼了,我忍不住抱着你抱地紧紧的,看着你伤心我也忍不住也哭了起来,我们有太多得不舍,太多想一起奋斗的未来,太多我们一起想去的地方,太多太多只有我们两个人才有意义的事情,你是我见过最笨最笨的坏男人,拥抱着我你都已经伤痕累累了,被我一次次捅的更深更疼,骂你打你冷落你没有给你一点尊严。

为什么为什么还不放手,为什么为什么我渐渐的好怕好怕自己也放不开你,我好怕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去挣脱你,我怕等到那时候,你又不见了…刚刚把我送回家,下一秒就想你了,怎么办?喜欢你,我什么都想过,想抢走你,想自私的霸占你,可是我做不到,我不能够去破坏别人的幸福,不要让我们自私的爱牵扯到无辜的人,她也爱你,你们的爱情更完美更像一个童话令身边的人羡慕,为什么非得有我来参一脚,我可以当作从来没来过,从来没认识过你,你还是继续你们的童话,我相信舍弃你,我才有资格遇到比你更好的。

我经常问上帝,真的是先苦后甜吗?我放弃了最爱的他,是不是为了准备下一个更好的他,是这样把。下个他必须很强大,才能够进入我的心吧。我相信上帝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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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永不放弃励志作文

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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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剑桥大学的一次毕业典礼上,整个会堂有上万名学生,他们正在等候丘吉尔的出现。正在这时,丘吉尔在他的随从陪同下走进了会场并慢慢的走向讲台,他脱下他的大衣交给随从,然后又摘下了帽子,默默的注视着所有的听众,过了一分钟后,丘吉尔说了一句话:Never give up!(永不放弃)丘吉尔说完后穿上了大衣,带上了帽子离开了会场。这时整个会场鸦雀无声,一分钟后,掌声雷动。这是丘吉尔一生最精彩的演讲,他告诉人们的只有四个字:永不放弃!

是的,永不放弃是成功的重要秘诀。因为不放弃,冼星海在直不起腰的阁楼上创作出激昂的乐曲《黄河大合唱》,成为中华民族的千古绝唱;因为不放弃,肯德基创始人哈兰;山德士在遭遇1009次拒绝后,终于找到了合作伙伴,使肯德基风靡全球;因为不放弃,曾患小儿麻痹症的美国黑人威尔玛;鲁道夫,在1960年罗马奥运会女子100米跑决赛中,以11秒18的成绩摘取金牌,成为第一个黑人奥运女子百米冠军。这一切的成就都源自永不放弃,永不放弃心中的梦想。

大家应该记得卧薪尝胆的故事。越王勾践在与吴国争霸时惨遭失败,可他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总结失败教训,决心振兴越国;他励精图治,关心百姓疾苦,吃着简单的饭食,穿着粗麻大衣,亲自到田间耕种劳作;他不忘亡国之痛,每天激励自己:勾践,你忘记了失败的耻辱了吗?经过多年的磨砺,越国变得国富兵强,最终打败了吴国,成为了春秋时期最后的一个霸主。试想,如果越王勾践失败后,萎靡颓废,一蹶不振,那么,如何成就后来的霸主地位?

著名科学家霍金,他的成就可谓辉煌,可他在走向成功的路上却身患重病,高位截瘫,失去了语言能力,只有两根手指可以活动。他的人生可谓不幸。但他并没有被打垮,没有放弃对梦想的追求,终于成为了伟大的科学家。如果他抱怨上帝对他的不公,就此放弃了他的梦想,停止了奋斗的步伐,那么,他又如何取得如此的成就呢?

世界著名音乐家贝多芬的一生中,贫困、疾病、失意、孤独等种种磨难折磨着他,其中最大的灾难是耳聋给他带来的痛苦。但他并没有放弃,没有被艰难所吓倒,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到: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不容它毁掉我!正是他顽强的与命运进行了抗争,用心去感受音乐,用心去倾听音乐,《命运交响曲》终于在磨难中诞生,世界乐坛因此诞生了一位不朽的作曲家。可见,挫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勇气去战胜挫折。

卡耐基说过:在每个人的人生历程中,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境,但当你选择了信心与爱作为人生和生命的支点,你就会脱离苦难的泥潭,而拥有成功的喜悦。人生的道路上,遇到困难,我们首先所做的,不应该是埋怨,而是让自己要鼓起勇气去挑战困难。现实虽不能改变,但我们能改变命运。

然而,历史上也有一些人轻易言弃,最终留下了无尽的遗恨。还记得自刎于乌江边的西楚霸王吗?霸王项羽在失败后,本可以退回江东,重振旗鼓,东山再起。可是在四面楚歌时,他怀念昔日征战沙场的点点滴滴,没有咬牙坚持,轻易地放弃,最终落得个自刎乌江的下场,留下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的千古遗憾。这说明,在困难面前,选择了放弃就等于选择了失败,你的人生将毫无精彩可言。

所以,朋友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会遇到无数的困难与挫折。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终有一天你会成功的。当克服一切困难后,我们一定会发现,原来困难也不过如此!

朋友们!请记住迈克尔;乔丹的话:我可以接受失败,但我不能接受放弃!

[永不放弃励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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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不放弃会有希望作文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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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世界中,有许多孩子,就像你们一样,不爱惜玩具,把它们扔来扔去,打来打去的,换成你,你痛不痛?这些玩具在平安夜的那晚上,深夜里,跟着圣诞熊猫坐上了"玩具号"列车去玩具王国了。

飞到了一半,空中飞机“白骨号”来抢劫了。“啊”小兔仔叫到,“它们人太多了”铁皮跳蛙说:“它们有什么好怕的?何况我们比它们人多呢!”“呯嘭”“呯嘭”炮声响了起来,圣诞熊猫叫到“大家不要害怕,坐稳了!”可是列车还是坠落了下来。

“鸣啊啦叮”“鸣啊啦唔,风之力!”小猫魔法师说道。然后列车便轻轻地飘了下来,稳稳地落在地面上。

“哦,我们只能用走路了”圣诞熊猫说。

晚上,就睡在树旁边,饿了,就吃些野果子。

终于,经过了一周的路程,到了玩具王国。从此,它们就幸福的生活在玩具王国里了。

[不放弃会有希望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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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从放弃中感受幸福作文

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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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那缕金黄色的光线,又偷偷地跑进我的房间温润的射在我那通红的脸颊上。透过早已被雨水清洗的窗户,柔情似水的阳光显得越发耀眼。世界仿佛就在那一刻静止了,但我的思索却停不下来。

假如我是那一缕光线,就再也不会因为该如何选择而犹豫不决了。可现实中没有如果,这是无法更改的事实。我的思想虽然不能让世界有任何的动摇。我却能用那微不足道的思索去刷新我那杂乱无章的世界,这又有何不可呢?

在这纷繁变幻的生活中,许多事情好像还不曾开始,却早已经结束了。尽管没有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未曾努力过。为了心中的梦,我们何尝不是夜以继日的拼搏着?可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付出并不一定有回报。然而,我们要做的并不是怨天尤人,而是要学会放弃,放弃不是沉沦,更不意味着消极,懂得放弃有时是一种难得的智慧。

夜晚的来临并不代表着白天的结束,而是明天的开始。假如你费尽心思去拯救无法挽回的往事,久久不肯放手,那定会如一座山一样狠狠的挤压着你,使你陷进万丈深渊,它绝不会给你任何翻身的机会,甚至令你无法呼吸。如果你智慧的选择放弃便是另一番景象。你会觉得冲破了所有的束缚,你会发觉那些明亮而耀眼的的灯光是为你的存在而存在。放弃一棵树木拥有整个森林,何乐而不为呢?

上帝给我们关上了一扇门,自然会为我们开启一扇窗。如果你总是在关闭的那扇门前捶胸顿足,那愚蠢二字就非你莫属。但现实中愚蠢的人依然存在。曾有甲乙二人去山上砍柴,他们发觉天空换了身黑装。于是他们各自背着沉重的柴艰难下山。在路途中,看见两袋雪白的棉花,两人欣喜若狂,但奇怪的是只有甲放下那些廉价的柴。乙却保持原样。他们在半路又看见两堆金灿灿的黄金,甲依然选择放弃棉花背起黄金。令人无法理解的是乙依旧保持原样。这时,不知是谁惹怒了老天,他怒发冲冠,于是暴雨如注。甲背着黄金满载而归,大雨淋湿了木柴,乙一无所有,他惊慌了,不知所措。他或许想重来,但又怎么可能。自己制造的后果去找谁说后悔。舍得,没有舍,何来得呢?当初为何不选择放弃呢?

过去的我就是那个愚昧无知的乙,以至于比他更惨,我自以为只要付出就有回报,努力后,成功就应该在不远处等着我。曾有无数次,失败后我依然不想放弃,可我不能不放弃,或许放弃对我来说是一种解脱。从而让我从放弃中收获希望,赢回自信,换回微笑,感受幸福

现在的你是否还在路口踱步?是否还在迷茫不知去向?如果“坚持”不欢迎你的话,回来吧,去找“放弃”吧,放弃陪伴你以后,会有一个叫“成功”的东西在等待你。

从放弃中寻找幸福,这段路,这么近,又那么远。但我和它从此再也没有距离。这个“幸福”,你让我找得好苦,如今却又如此的甜蜜。记住,当失败已成往事!让放弃重新来过!让你我在放弃中再次拥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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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放弃也是一种美丽初中作文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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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仰望灿烂的星空,用冷静思索喧闹的人生,用激动开启思想的大门,我不禁这样想:有时候,应该学会选择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丽

抱残守缺是苛者这脸上丑陋的皱纹,而果断放弃是学者们脸上浅浅的酒窝。伴随着脸上甜甜的酒窝,我们应该学会选择放弃。

有这样一件事,一位老人在火车行驶的途中,不小心把鞋弄掉了一只,人们正在为他惋惜,而老人却果断的把另一只鞋也从窗口扔了出去。人们在诧异的同时更加赞赏老人选择果断放弃。

学会选择放弃吧,不必用残碎的石头添补尽完美的人生大厦。当你遇到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请选择放弃。

山之所以成山,是因为它放弃了平坦;水之所以成水,是因为它放弃了停驻。只有学会放弃的人才明白,山,如何站成一种尊严;水,如何流淌成一脉智慧。

请选择放弃吧,俄国诗人普希金说过:我们渴望成功,但在成功的同时,必须有所放弃,让失去变为可爱。

有时失去并不是一种悲伤,而有可能就是幸运;有时失去。并不是一种忧愁,而恰恰就是一种欢乐。我们并不排斥执着,但同时也要学会放弃,让我们学会放弃吧,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丽。

只有学会放弃,你的前途才会更加光明!

[放弃也是一种美丽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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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会放弃的初中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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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芸芸众生。每个人降生到这个世界上,便充满了无奈,充满了放弃

我们不可能选择自己的性别,因为上天已经给你安排好这一切。

我们不可能选择自己的外貌、高矮、胖瘦,因为这一切都是由你的dna决定的。

我们不可能选择自己的民族,因为这是你的父母决定的……

如果你是男孩你便放弃了女孩所拥有的,反之亦然。

如果你长的出众你便放弃了平凡的人所拥有的,反之亦然。

如果你拥有了中华民族的博大精深,你便放弃了美利坚民族的热情叛逆,反之亦然……

尽管如此多的无奈,使我们作出了如此多的放弃,但是面对着人生的十字路口,你又该做出如何的选择呢?中国古代哲人很早便在思考这个问题“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何取舍?让我们回顾一下历史的足迹……

柏拉图正是放弃了对导师苏格拉底唯物论的信仰,创立了自己的唯心论,从此师徒二人有如日月在哲学史上交相辉映。

伽俐略放弃了自己的自由,誓死扞卫自己的学说,才使牛顿得以站在“巨人”的臂膀之上。

比尔·盖茨放弃了自己在哈佛大学的学位,投身商海,成就了二十世纪,人类世界的一个神话。

他们都作出了放弃,他们的放弃换来的是成功。但并不是每次放弃都意味着成功,其间必须经历的痛苦曲折是常人难以想像的。但是如果没有放弃便决不会有他们的成功。

放弃是无奈的,放弃可能是痛苦的,但是你的每次放弃都将无愧于自我,学会了放弃你才能够向成功的彼岸迈进。在不断的放弃与选择中展现出真正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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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作文-放弃了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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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原地,看着夕阳拉长你的身影渐渐远去,只能无可奈何。

——题记

在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闲着无聊去了河畔。发现有一个女孩站在河边,冲着我微笑,她走了过来,对我伸出了手:“你好,我叫梦,请问,你叫什么?”

“琪。”我也笑笑。

“嗯,相见是缘,做个朋友吧!”

“好的。”我握住了她早已伸出的手。

就这样偶然的相遇,让我和梦成了朋友,并且越走越近。

我也曾经很神经质地想过,梦为什么要和我成为朋友?为什么之前我从未见过她?为什么总觉得她是在刻意等我?一连串的疑问在我心头散开,迷惑不解的我经常会想到头疼,只好作罢:算了!我又不是侦探。

梦表面上是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其实骨子里烈得很,因此得罪了不少人,甚至有人宣扬要打她。她却满不在乎地甩甩头,冲着那人嚷道:鬼才怕你!

刚开始,我对此无动于衷,觉得一切都无所谓,这是她的性子,不会惹太大的事。可到后来,我发现我错了。

不知为何,她渐渐变得懒惰、不思进取,也渐渐疏远了我。

“琪,把你的家庭作业给我用一下!”教室那头传来一阵“东狮怒吼”。

“家庭作业?回家你没有做啊?”我不解。

“没有,去玩了!”梦有些不耐烦。

“那也先要写完作业再去玩啊!你怎么成这样了?”我有些怒了。

“你怎么这啰嗦?!叫你给我你就给我啊!”梦吼出了一句话。

我皱了皱眉头,毫不客气的回击:“想抄我的作业,再过个几百年吧!”

梦愤怒地瞪着我:“不给就不给!谁稀罕?不就是一份答案吗?那还不容易?琪,我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我们的友谊就此断了吧!”话音落,人走,没有留念,更没有回头。

友谊?这是友谊吗?比蝉翼还薄,比水晶还易碎。

学会放弃,这种“友谊”不值得拥有。我放弃了,但我不后悔,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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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放弃也是一种美作文6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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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细长匀称的黄瓜,两三天后却变得一头很粗,一头很细,为的只是让一部分种子存活下去。这是一种放弃,这种放弃,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美丽。

蓦然,眼前浮现一个场景。一片落红在碧绿的水面漂浮着,那么自由,那么平静,顺流而下,渐去渐远……洁白的梨花真的好漂亮,像那圣洁的仙子,纤尘不染,遗世独立。然而,一阵微风吹来,那片片的花瓣纷纷而落,就像美丽的蝴蝶,轻盈地盘旋着回归大地,一时间,落红满地,我本想阻止它的下落,可又无能为力,轻轻地拾起一片洁白的花瓣,不解的问:“你的生命是那么美丽,可为什么这样凋零而放弃美丽?”淡淡的馨香扑鼻,它很平静地告诉我:“为了秋天能够收获累累果实,我甘愿凋零而放弃美丽。

他,老贝尔曼,《最后一片叶子》中那个淳朴的老人。在那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在常春藤上最后那片叶子落下之际,他用那双灵巧的手,调好生命的颜色,在那面空墙上绘出了不会被风雨吹动打湿,更不会凋零的常春藤叶。正是那片叶子,点亮了琼西眼中的希望,让她看到了一个缤纷多彩的世界。琼西活下来了,她本来是应该死的,老贝尔曼死去了,他本来是应该活的。老贝尔曼的放弃,是一种勇气与爱的考验,是生命对生命的延续。

放弃,是一种美丽,一种生命的美丽“千里家书只为墙,再让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清朝宰相张英便是因为懂得放弃而赢得了人生的美丽。桐城那条窄窄的六尺巷,见证了一段历史佳话,让后人深刻理解了一舍一得之间的关系。

人生世界,世界人生,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一个生命都在为了自己的梦想努力奔走着。而懂得适当放弃的人,才能最终欣赏到世界的美丽。

那根由细长变得一头粗,一头细的黄瓜仍在我的眼前晃动着,而我已明白它所蕴含的哲理。为了生命的延续,它的一端甘愿放弃生命,这就是它一生的追求。

放弃,让生命变得无比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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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放弃成熟四百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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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在生活中最常见不过的词语,随处都能听见成熟二字。就连爸爸妈妈都经常对我说:“佳佳啊,你应该长大啦,你应该成熟一些了。”可是,我却一直想要放弃你——成熟。

成熟是什么?成熟是一个人真正的长大,是内心变得强大,思想开始进步的时候。可是难道长大了就一定会变得成熟吗?很多人都会将自己伪装得成熟得体,但是我并不喜欢那样的成熟。我喜欢做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女孩,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我喜欢做一个疯疯癫癫的野丫头,想笑就笑它个人仰马翻,想哭就哭它个痛快淋漓……

成熟是否是间接性失忆?因为我总是看到周围的那一个个变得成熟的人像是在一夜之间变了个人,她们都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忘记了双休日的快乐;忘记了运动场上矫健而又充满稚气的身影;忘记了放学路上没完没了的追逐打闹;忘记了一觉睡到大天亮还赖在床上不起的日子;忘记了为了一个悲惨的结局而泪流不止……一切都忘记了,脑海中只剩下了学习。(原创投稿 )

成熟是否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曾经,那些看着作业发愁的人们现在面对堆成小山似的作业仍能面不改色:将自己曾经最爱看的韩剧默默地拱手相让;少了份曾经的热情与冲动,多了份现在的理智与孤独……一切都在随之改变。

在成熟背后,我们又有着怎样的伤痛?变得成熟的人们把自己葬在了一层一层的伪装里,没有了曾经的那份单纯,将自己包裹得像是一只刺猬,在人前笑靥如花,光鲜亮丽,在人后孤独寂寞。他们总是喜欢在夜里哭泣,在白日却笑得没心没肺。

我虽早已脱离了那份低趣味,但我还脱离不了那一身的稚气。我喜欢萌动青春,希望把最纯真的笑容一直留在那个最美的年纪。所以我总是笑,开心时大笑,伤心时苦笑,平日里微笑。青春本该如此自由快乐。

我宁愿放弃了成熟,换来那不多的纯真笑容,让我永远在曾经的那片天空下无忧无虑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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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放弃也是一种拥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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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散了,因为风醒了;月升起,因为太阳下山了;我拥有了,因为我曾放弃过。

冬天的夕阳懒洋洋地流淌在道路上,我也像泄了气的皮球,无精打采地走在孤独的道路上。路边炫耀了一整天的鲜艳亮丽的花儿,也放下了高傲的姿态,半开半合疲惫不堪的样子。

到家后,我拿出沉睡一周的钥匙,小心翼翼地打开家门,拖着沉重的身子回到房间,丢下书包,倒向床面。想到那得刺眼的分数,想到同学那一双双吃惊的眼睛,想到老师那满是疑惑的眼神。号称“常用将军”的我,心都快碎了。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那是我考出来的成绩。失败的阴影一整天都笼罩着我,赶也赶不走,驱也驱不散。坦然……坦然……这成绩叫我如何面对?

泪水又在眼圈里打转,溢满了就沿着脸颊顺流而下……?

天渐渐拉上了黑幕,都市的灯光也渐渐地把明月挤成了昏黄的一片。算了,不想太多了,打开电脑听听音乐吧!或许能心情舒畅些。起动后刚显示桌面,屏幕却突然一黑。“停电了?”我试着开灯,没反应,该死的竟然停电了!我只好站起来,走出家门……

外面的路灯全都停止工作了,只剩来来往往的车灯照耀着照亮整条大街。原本昏黄的天空,一下了似乎全黑了。仔细望望,却似乎更加明亮,这怎么回事?哦!那是星星,那是多么不起眼的星星啊!一闪一闪的,从未有过感觉油然而生。

我不禁哼起儿时的歌谣:“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我闭上眼睛,脑子里不断涌现出一张张玩游戏时不亦乐乎的照片,像放电影似的,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多么快乐的童年生活呀!像挂在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可在这个特别的夜晚,格外璀璨,格外耀眼。

电是停了,可是星星却亮了。不就是考砸了么,可是路还是要继续走下去。沉重的心,伴着一闪一闪的星光,渐渐地轻了、静了……

我不怕花瓣凋零,因为它早已装点过世界的美丽;我不怕树叶凋谢,因为一定有新的生命正悄悄孕育:我不怕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一种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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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梦不放弃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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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什么事,都不能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咚……”这热闹非凡自强乒乓俱乐部正举行“庆六一爱国球”活动。没办法,我又遇到了他——张健涛。我的热情值马上变成了了O:我多次栽在他手中,没法儿有信心啊!

比赛还是开始了,第一局,心情太差,完败呀!第二局开始,我的脑袋里闪出了一个词——自尊心,对,输,我也要输得有自尊,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呀!找到弱点了:上旋球。我把那精灵似的小球打向了右边。张健涛果然中计,拍子向左边挥去。唉!球落地了。趁他还没反应过来,看我再来一次绝杀。嘿!“小精灵”又跳向了右边,张健涛没有犯两次同样的错误,跳过去,把球有气无力地接了过来。“咚”,我手起拍落,“小精灵”飞也似的冲了过去:“好球!”张健涛再被绝杀,势力扫地。这局,我完胜。

最后一局了,成败在此一举,要么创造新纪录,要么又被“斩于马下”。开始!张健涛吸取了上一局的错误,尽量避开上旋球。我被打得气喘吁吁,比分打成了1:5、太想放弃了,没办法,谁叫相差那么多。但是,我不能放弃,我一定要打败他。发上旋球,一招致命。但张健涛仍把比分咬得很紧,平分了。“呼……”我的“汽油”快没了,已经9:10了,不能再任他把比分打平了,拼了。球儿这次飞向了左边。张健涛顺手一拨,球过来了。我也拨过去。他轻轻地攻了过来。“呀!”我用抽球。“呼……”球过去了。这场比赛结束了……

不放弃,不放弃,我将永远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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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放弃成熟的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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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在生活中最常见不过的词语,随处都能听见成熟二字。就连爸爸妈妈都经常对我说:“佳佳啊,你应该长大啦,你应该成熟一些了。”可是,我却一直想要放弃你——成熟。

成熟是什么?成熟是一个人真正的长大,是内心变得强大,思想开始进步的时候。可是难道长大了就一定会变得成熟吗?很多人都会将自己伪装得成熟得体,但是我并不喜欢那样的成熟。我喜欢做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女孩,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我喜欢做一个疯疯癫癫的野丫头,想笑就笑它个人仰马翻,想哭就哭它个痛快淋漓……

成熟是否是间接性失忆?因为我总是看到周围的那一个个变得成熟的人像是在一夜之间变了个人,她们都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忘记了双休日的快乐;忘记了运动场上矫健而又充满稚气的身影;忘记了放学路上没完没了的追逐打闹;忘记了一觉睡到大天亮还赖在床上不起的日子;忘记了为了一个悲惨的结局而泪流不止……一切都忘记了,脑海中只剩下了学习。

成熟是否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曾经,那些看着作业发愁的人们现在面对堆成小山似的作业仍能面不改色:将自己曾经最爱看的韩剧默默地拱手相让;少了份曾经的热情与冲动,多了份现在的理智与孤独……一切都在随之改变。

在成熟背后,我们又有着怎样的伤痛?变得成熟的人们把自己葬在了一层一层的伪装里,没有了曾经的那份单纯,将自己包裹得像是一只刺猬,在人前笑靥如花,光鲜亮丽,在人后孤独寂寞。他们总是喜欢在夜里哭泣,在白日却笑得没心没肺。

我虽早已脱离了那份低趣味,但我还脱离不了那一身的稚气。我喜欢萌动青春,希望把最纯真的笑容一直留在那个最美的年纪。所以我总是笑,开心时大笑,伤心时苦笑,平日里微笑。青春本该如此自由快乐。

我宁愿放弃了成熟,换来那不多的纯真笑容,让我永远在曾经的那片天空下无忧无虑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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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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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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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因为懂得放弃,所以幸福

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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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那么多做不完的事,并不是每件事你都能做到,并不是每样东西你都能得到。人总是自私的,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那么无私。

当某些人一心想得到某样东西而不折手段的时候,那么那个人将失去更多的东西,最后不仅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反而把曾经那些所拥有的东西都丢失了,到头来却是一无所有。

如果三个人当中,有两个人很要好而把第三个人忽略在一边,第三个人为了得到其中一个而不折手段地伤害另一个,那么最后第三个人会被所有人憎恨,到头来伤害的不过是自己罢了,但是如果第三个人愿意放弃自己心中的那份不满,反而努力地去感动她们,也许她慢慢地便不会被忽略,而且会得到更多的朋友。有时候,放弃就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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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放弃与追求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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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男孩问上帝:“一万年对你来说有多长?”上帝说:“一分钟。”小男孩接着问:“一百万元对你来说等于多少?”上帝说:“一元。”小男孩说:“那你给我一元好吗?”上帝说:“好啊,不过你得先给我一分钟。”

小男孩黯然了。他明白了人每获得一样东西,总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在围棋中想获胜就必须学会弃子。当你被对方的重兵包围之时,孤军奋战仍难逃厄运,这时你应该有所放弃,另辟天地。说不定局势便由此改变,转危为安。这正如某些时侯,我们只有很好的放弃,才能更好地开始。

你是否听说过当火灾来临时蚂蚁会迅速的团成球,牺牲外部的蚂蚁而保护内部的蚂蚁?你是否听说过斑羚飞渡山谷和那个山谷上一道道永恒的弧线?你是否还记得白鼠妈妈为给小白鼠喂奶而咬下自己身上的肉瘤?……它们为了让自己的亲人生存下去,竟不惜以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代价。相信此时的你已经在心中的天平上摆好了追求与放弃的砝码。

在这个科技发达的现代化社会里,我们为生活忙碌,为学业奔波,为事业努力,但是我们的付出究竟得到了怎样的回报?你是否发现我们的房子大了,家却小了?赚的钱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冷淡了?我们放弃了精神上的财富,竭力追求那些物质上的享受,这些我们所放弃的是否该放弃呢?

该追求的追求,该放弃的放弃。追求我们应该追求的,放弃我们应该放弃的。我想,这应该是我们最完美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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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至未至》结局

全文共 1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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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漫步在浅川长满香樟的街道上,我都会回忆起十年前的浅川。那个时候我刚刚高一,还是一个怀着理想和憧憬的花季少女,而现在,却已为人妻。应该很快就会为人母吧。

每天晚上,青田都会和我一起出去散步,那些共黄昏的暮色,竟然和十年前一模一样。很多时候,我都怀疑浅川是一片世外桃源,在外面的世界天翻地覆的时候,这里,无论十年,还是一百年,永远都是覆盖着香樟阴影的夏天。

炎热的温度,充足的阳光。

手上的戒指也已经成了一枚小巧而精致的白金婚戒。当初那个青田帮我打的白银戒指,已经和他的那只一起被我们放在了盒子里,将来有一天,留给我们的儿子,或者女儿,告诉他们,他们的父母当初就是这样找到的幸福。

有时候在早上醒来的阳光里,我都恍惚地想,这十年来发生过的故事,真的发生过吗?

我都很少会回忆起段桥了。

只有在孤独的黄昏,或者季节变化的时候,看着那些二群一群飞过去 大雁,我会依稀地记起段桥的容貌。大眼睛,挺拔的鼻梁,还有嘴角边两个酒窝。他们说有酒窝的男生都很会甜言密语,可是,我都已经不记得段桥对我说过哪些好听的话了。

时光像水一样轻易覆盖住我们的人生。

唯一记得的关于段桥的记忆,是那个关于天使的故事。记得自己曾经对段桥说过,我以为青田是自己生命中的天使,都会我成熟,都会我爱。可是没想到,我生命里真正的天使,是段桥。

他匆忙地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出现在便利店的收银台后面,出现我美好的人生。他教会我真正的爱情,教会我美好的人生。教会我永远不要因为来自一个小城市就放弃自己,哪怕是乡下的小孩,也可以成为最好的建筑师。

这些段桥对我说过的话,我还依稀地记得。

记忆里关于他的片段,还有他出生在永宁那个地方,是个靠近大海的小镇,从小就可以看到大海,却没有看过雪,在北京看到第一场大雪的时候,还被同学耻笑。而现在,他应该在天国了吧。他当初对我解释他的故乡的时候,说是"永远宁静"的意思,那么,白云之上的天国,是不是另外一个永宁呢?

只是没有来得及和你一起去看海,这是我一辈子最大的遗憾了。

现在我已经能够平淡地忆起你了,我也已经能够用不伤心的语气来说起你了,我也已经能够不流下眼泪地说出已经去天国了,我也已经可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想起你了。

只是偶尔的,你调皮的脸和你的酒窝还会在记忆里突然地出没,就像生前的你喜欢突然从后面用手紧紧地将我抱紧。

只是偶尔的,在人群拥挤的街头或者公车上,我会突然有点怀念你用双手帮我圈出的安静的世界。

只是偶尔的,我会看着一些年轻的便利店男生微微地有些走神。

你说,时间真的是最伟大的治愈师。

那些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伤痛,那些以为永远无法消失的伤口,都会在时间的手掌里,慢慢地得到抚平。

你曾经说过:"在我爱着你的时候,你看到黑夜,也像白昼一样明亮。因为我是燃烧着整个生命,在爱你。"

你留给我很多让我感动的事情,才会让我在剩下的生命里,觉得世界重新变得可爱。

有时候也会看到浅川一中的孩子骑着单车从山坡上,冲下来。那一瞬间我都会忆起曾经年轻的我们,立夏,我和你也是那样骑着车从山顶的学校大门一直冲到山脚下的。

立夏,有时候我都在怀疑,你是真实地存在过,还是仅仅就是出现在我的幻想世界里的一个女孩子?你把我带进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七七,傅小司,陆之昂,这些像是传说一样的人物真的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吗?有时候我都在问自己。那天走在街上,看到巨大的电子屏幕出现的七七的脸,我都不敢对青田说,你看,这个是我曾经的好朋友哦。立夏,你知道吗,七七现在已经不是最佳新人了,而是最佳女歌手。好替她高兴啊。

立夏,你还记得那些高中岁月里的事情吗?有一些事情,我到现在,还是可以清晰地回忆起来。那个时候,如果不是你,我的整个高中时代,到现在,就不会让我如此的难忘。那些下着大雨的夜里,正是因为你的等候,我在路上才会不再害怕。前方有人在等候着自己的时候,自己就会变得勇敢。那个时候我很爱牵着你的手朝前奔跑。现在,一想起牵着你的手,我就会觉得自己瞬间回到少女时代,我还是那个少不更事的叛逆女孩,心里有无数美好的憧憬,哪怕是我现在已为人妻。

只是,现在的你,又在哪儿呢?

听别人说过,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可是,我这个当初的坏女孩都已经回到浅川开始安静地生活,而你呢,还留在什么地方呢?

很多的时候,当我在路边等着,当我从便利店提着大袋的东西出来,当我没事的时候在浅川一中的香樟下发呆,我都会恍惚地觉得你就在我的附近,没有离开过。

你一直都在。

从来没有离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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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

全文共 4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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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见鬼》为网络作家阿七所著灵异小说,首发并独家签约连载于柚子文学网,内容精彩刺激,扣人心弦。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眼神一直盯着包裹着尹玫瑜那团火焰,而那爆炸的地方,就是包裹着她的那团火焰。那火焰爆炸过后,无数的火球如烟花绽放过后一样,全都慢慢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

而这时,我也看到了那漂浮在空中的尹玫瑜。此时的她,那光亮照下来,把她的影子道印在了邪恶之湖的湖面上。

“玫瑜,重转为人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也是终于忍不住了,眼泪直接从我眼角处滑落了下来。

更让我喜极而泣的是,尹玫瑜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小肚兜的婴儿。不对,不是婴儿,最少有普通孩子一两岁的样子。而且,是一个男孩,胖乎乎的,很可爱。只是,他的眼神竟然也是火焰色的,那盘呼呼的身体也是散发出了强大的邪气。

那种邪气,更是超过了冥王身上的邪气。我心里又高兴有担忧,高兴的是,我终于看到我和尹玫瑜的孩子了,而担忧的是,这孩子如果长大了,肯定是比冥王更加厉害的邪恶力量。

他站在尹玫瑜的身边,那胖乎乎的小手紧紧的抓着尹玫瑜的裙摆,那陌生却又邪恶的眼神,正小心翼翼的盯着我们。

“秋生……父王,你不要伤害他,他是我的夫君!”而这个时候,尹玫瑜突然看明白了我们的处境,当即朝冥王大喊道。

“女儿,他是凡人,没有资格和你在一起!你母亲就在大殿中,她还在昏睡状态,去陪陪她!这件事交给父王处理,你不要插手!”冥王严肃的呵斥了一句。

“不……父王,你不能伤害我的夫君。”尹玫瑜大声的反驳道,在反驳的同时,也是牵着我们的儿子迅速的朝我扑了过来!

“你给我粘住!”然而,还没有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冥王当即便阻止了她,怒道:“女儿,你不要胡闹。他只是一个凡人,根本不配拥有你!作为他玷污你的惩罚,我会亲手杀了他!”

“不,不行……”尹玫瑜的固执劲儿也是上来了,那看向我的眼神温柔似水,但两行清泪潸然而下,还是想要说服冥王,却是换成了威胁的方式:“父王,你要是敢杀了我的夫君,我和孩子当即自杀在您面前!”

“混账!”

冥王当即就怒了,当即出现在了尹玫瑜的身边,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怒道:“你是我徐福的女儿,怎能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区区一个凡人算的了什么?没有任何人可以把你从我和你母亲的身边夺走,没有人!”

冥王话一说完,随手一挥,一道屏障当即困住了她和孩子。

“不要,不要……”而尹玫瑜也是疯狂了,不停的冲击着屏障。但她现在已经重转为人了,实力还没有觉醒过来,只是普通人而已。她的反抗,并没有任何的作用。

“孩儿,快救救你父亲……”突然间,尹玫瑜蹲在了我们的孩子面前,指着我的方向,道:“那是你的父亲,你去救他,不然他会死的!”

而那孩儿转过头看向我的时候,竟然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更是可以开口奶声奶气的说话了:“父亲……”

听到那声父亲的时候,我整个人的心都是软了下来,那种温暖的感觉,让我释怀的笑了起来。能看到他们,能听到孩子口中的这句父亲,那就足够了!

“狗子,我知足了,知足了!”我心中的喜悦,第一个便分享给了狗子,狗子也是为我高兴的点了点头。

现在的我们,只是苟延残喘而已了。

“他不是你的父亲,他只是个凡人而已,我会好好教你,让你成为比我还要厉害的人!因为你体内的魔性,比我还要强大,哈哈!”而就在这时,冥王突然折返了回去,手一勾,我的孩子直接被他抱在了怀里,那手指也是快速的点在了他的额头上。

顿时,我就看到我的孩子突然身体一震,表情也是无比痛苦,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但很快,我就感受到他那可爱的小脸,竟然出现了阴狠和邪气。

那种邪气,还带着对我和狗子的愤怒,是那种杀意的愤怒。

“父王,你为什么连我的孩子都不放过?我只想让他做个普通的孩子……为什么?”而尹玫瑜也是当即痛哭了起来,哭的那么无力,那么伤心。

“你竟然是如此的不懂事,我们是什么身份?他只是个废物凡人而已,怎么能成为我们的家人。这孩子注定比我要强大,他不应该跟着这个废物!为了让你死心,我便亲手在你的面前杀死这个废物!”冥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冷冷的看向了我。那双眼中,仇恨和杀气全数爆发了出来。

“秋生,你看你儿子那是什么?”突然间,狗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激动的说道。随着他这么一说,我才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这一看,当即便看到我儿子的额头上出现了命轮的图案。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当即便被震惊了!原来李大哥死了之后,那命轮便选择了宿主,而这个宿主正好是我刚出生的儿子。刚才冥王在激发我儿子体内的魔性时,也是将他体内的命轮给唤醒了。

可是,我该怎么面对我自己的儿子?因为他体内的魔性被激发了,长大起来,必定也是三界的劫难,恐怕比冥王还要可怕。

我不愿看到长大后的他,我宁愿……宁愿……

“秋生,是该到了使用鬼门十三针最后一针的时候了!你的儿子长大必定是第二个冥王,你下不了手,兄弟我来帮你做吧。如果我能够成功,你一定要找到我的小宝,好好照顾他!”狗子话音一落,我就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然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手中的血针便已经猛的刺进了我的太阳穴中。

而同时,他也是刺入了自己的太阳穴中。他的速度很快,我想要反抗,但脑海随即昏沉了起来,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过后,我的意识就开始慢慢模糊了。

“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在我意识开始清醒的时候,狗子已经念出了召唤命轮的咒语。顿时,我只感觉额头的地方一阵剧痛,那金色的命轮当即从我额头飞了出来,直接进入了他的身体。

几乎是同时,在狗子吸收了我的金色命轮之后,突然站了起来,对着我笑了笑,道:“秋生,再见了!”

“狗子,不要!”

我已经来不及阻止了,而狗子已经猛的跳了起来,直接朝飞过来的冥王扑了过去,左手死死的搂住了我的儿子,大声念起了咒语:“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

在他念完之后,我就听到我的孩子发出了痛苦的惨叫声。冥王想要甩开狗子,但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在他念出咒语之后,我孩子额头上的金色命轮当即飞了出来,三个金色的命轮瞬间融合在一起。

顷刻之间,便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光束,那光束把他们三个人都围了起来,不停的旋转着。

“不,我不会被封印的,绝对不会被封印的,因为我是最强大的冥王!”而冥王的声音也是越来越弱了,直到越来越弱。

而几秒钟过后,那光束猛的开始收缩了起来。只看到冥王的身形开始被搅碎成了无数的火球,那些火球疯狂的逃窜,想要再次融合起来。

但那光束产生的威力实在是太恐怖了,全数将那些火球给震碎了。终于,只听见轰隆的一声爆炸声响。

那刺眼的光束当即烟消云散,而狗子、冥王、还有我的孩子,也跟着全数烟消云散了。连一点气息都没有剩下,就这样全部消失了。

如同经历了一场噩梦一般,半晌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当即跪倒在了地上,心中痛的无法呼吸。狗子走了,我的孩子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而那命轮的消散,也带着冥王消散了!但我知道,冥王不会死,千年过后,或者万年过后,他还会再次苏醒过来。

我也明白,到时候的狗子还有我的儿子,也会跟着苏醒过来。因为,他们的命格在结束的时候,便交缠在了一起。

“孩儿……我的孩儿……”而尹玫瑜终于爆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一口鲜血猛的喷了出来。那看向我的眼神,竟然是恨意。

但我还没有开口,尹玫瑜便昏迷了过去。笔直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姬树远见状直接把她给抱了过来,放到了我的身边,道:“秋生,我们赢了!”

我点点头,心里却是半点也高兴不起来。仍旧是不愿意的看着狗子和孩子消散的地方,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冥界那种散发的邪气才消失了。而跟着,我就看到地府的鬼差阴兵,还有我灵门剩下的十来个弟子,全数冲了上来,口中更是疯狂的大喊道:“赢了,我们赢了!”

就连那些沉默的阴兵,也是用鬼语激动的呐喊了起来。我抱着怀中昏迷的尹玫瑜,终究是一口气顺不过,一口血雾从我口中喷了出来,当即昏死了过去!

…………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清醒了过来。而在我睁开眼睛的刹那,我就看到我的眼前站了一个满头白发的人!

这人甚至已经没有了肉身,只是一个强大的魂魄而已。我用力的闭了一下眼睛,猛的从床上站了起来,惊讶的问道:“天仇,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李天仇笑着摇了摇头,一只手牵着唐丫丫,一只手捋了捋那长长的银丝白发,却是释怀的笑着,没有开口说话。

“门主,李门主用他的肉身还有他的寿元来驱散了阳间的冥王邪气!而李门主他,也变成了现在这样。但三界的苍生大多数获救了,地府的十八层地狱也恢复了,那些阳间的恶鬼全数被带回去了。现在的阳间,正在恢复到以前的盛况!而灵门,也开始重建了!”这时,站在边上的刘羽突然解释道。

我怔怔的看着李天仇,心里莫名的难受。

“哥,没关系,这就是我的命,我死不了的。其实做鬼魂很好,最起码不用死……”李天仇笑了起来,但很快,语气变得无比悲伤和落幕,道:“只可惜,我永远无法离开灵异局了。我会永生永世守护在灵异局,维护着阳间的气息!这也没有什么,只是孤独了点!”

“大叔,你不要怕,丫丫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不会让你孤独的!”而唐丫丫则是仰起头,看着李天仇害羞的说道。

“好、好,丫丫真乖!”李天仇笑了笑,宠溺的刮了刮唐丫丫的小鼻梁。

…………

…………

一个月后,我带着尹玫瑜回到了小河村。走的时候,并没有通知其他人,只有李天仇与刘羽知道。黄哲和廖筱筱继续去浪迹江湖了,而姬树远也是离开了,带着李十一的骨灰回到了穷极之海。至于刘羽和牛媛,他们也是听从了我的命令,重建灵门,有了地府的帮忙,灵门的名声再次恢复到了鼎盛时期。

而最后,刘羽也是接受了牛媛,突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结为夫妻,统一灵门,共同对付那些灵异邪门之事。而灵门在他们的手中,也是变得更加强大。

我把小河村隐藏了起来,藏在了另一个空间中,普通人是根本无法找到的。我这样做,就是不想让人打扰尹玫瑜。

…………

某一天夜里,我在抱着尹玫瑜睡觉的时候,尹玫瑜突然惊醒了过来,口中更是喘着粗气道:“还我孩子,还我孩子……”

“玫瑜,你又做噩梦了?”我摸着她的秀发,已经被汗水打湿了,温柔的安慰道。

“嗯。”尹玫瑜点点头,道:“夫君,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老是做一个噩梦,我梦见我给你生下一个胖小子,可最后却是夭折了。”

“没关系的,玫瑜,这是你在做噩梦。你可能没有休息好,好好睡一觉,就不会做噩梦了!”我温柔的笑着,一股精神力温柔的侵入了尹玫瑜的身体中。很快,尹玫瑜困意再次上来了,说了一句晚安之后,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她睡过去之后,我就翻身起床,提着一壶酒就朝小河村的村尾走了过去。走过石桥,便看到前方出现了一所土坟。

那土坟上,写着狗子之墓!

我走到了狗子的坟墓前,我心里明白,这坟里没有狗子的尸骨,唯有他的灵位而已。我靠着狗子的墓碑坐了下来,拧开瓶盖,仰口喝了一口酒之后,接着又洒了一些在地上,笑道:“兄弟,陪我喝点!”

说完之后,我一个人又自顾的笑了起来,如同是一个神经病一样,喃喃自语道:“兄弟,再过几天,天仇也会来了,到时候我们三兄弟又可以一醉方休了!嘿嘿……你不要担心你兄弟媳妇,我已经封了她的记忆,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没有烦恼,每天和她在一起,那就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最珍惜的幸福时光。只是,她现在的情况还不稳定,等她的情况稳定了,我就带她出去走遍江湖,然后找到小宝,将他抚养长大,让他成为像你一样顶天立地的英雄!好了,我得去陪陪其他朋友了!我相信,你会复活的……”

跟着,我又走到了后面坟墓群中,这坟墓群是一排排假墓,只有一个灵位和墓碑而已。而依次看过去,上面写着的名字分别是:苏安妮、凤鸳、乔无心、张博程、土豆……

我走到他们的坟墓面前,倒了一些酒,然后怔怔的说道:“我……想你们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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