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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优秀20篇】

大家看过锦绣未央的小说吗?结局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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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放弃议论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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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想追求的事物固然有很多,想要的事物也有很多。但那些却只是空想。因为有些可能是一辈子都难以实现的。空想的事物不可能得到。别人的也将是得不到的。现在最喜欢拥有的就是做好自己。只有做好自己了,才将会是更加幸福的,更加幸运的。学会放弃等于懂得拥有!放弃并不是不追求,只是适应的放手而已。也许明天将会更好,拥有了就更加的去珍惜!因为拥有的一切都将是不容易的。学会放弃,相信明天的明天将会更好!希望一切安好,初心依旧不!

放弃

也许,放弃并不代表设什么,放弃也许只是暂时的停留自己。放弃只是一时的决定。它只是想静下心来思考一下。因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放弃并不代表什么,他并不是什么失去。相反,他是一个很聪明的决定。因为那样,才得到了拥有。拥有并不是什么过错。他只是一个时机的问题。拥有并不只是过去。还会有现在以后及将来。相信,我们做的会更好,放弃也是一种美!希望我们依旧美好,希望一直初心依旧!

拥有

也许,拥有时的艰辛,拥有时的艰难。当你想要得到一个物品的时候,你总是试着努力,试着做的更好!这是因为什么?这是因为我们喜欢的太深。心中急切的希望能够得到。但是拥有却不是一位的拥有。拥有也要尊重。拥有你,将会是我的全部。正因为有你的每一天,都将是非常精彩的!想要拥有,想要得到,就一定做到努力!做好优秀。也许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更加的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相信,以自己的能力,我们将会做得更好!

学会放弃等于懂得拥有。那就做的优秀,试着努力。相信每一天都将是非常精彩的!相信,这个世界曾对我温柔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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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本来我可以放弃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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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也许,这就是成长过程中的喜悦与烦恼。

在我的生活中,有很多的喜悦与烦恼,本来我可以放弃,却咬牙坚持了下来,这一不可思议的事却让我做到了,并且相信了自己的能力。

镜头一长跑

2017年度长跑比赛即将开始,准备!3,2,1,开始!我使出了浑身的力气,看着其它队员正飞快地超越了过去,我看着,看着,渐渐地感觉自己没有希望,便减慢了脚步。突然,想起了同学对我的信任,加油!我把头朝向班级看去,不管男生,女生,老师都在为我加油、鼓劲!奋力地呐喊:“加油,你是最棒的!”我想:不能不相信自己,只要努力,不管结果如何,一定要加油!我使出洪荒之力,冲向了第一名!成功啦!胜利的喜悦和欢呼声让我自信。

镜头二考试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准备考试。心里那紧张的心跳急促的反应让我不知该如何面对。老师发下卷子,我的脑袋已全部空白,完全没有希望可以及格。看着一道道题,我都快要崩溃了,心里便冲了一个念头,不写了,反正是月考。就在我无所事事的时候,想起了妈妈的叮嘱,不管你会不会写,都要做,这是你一个月来的努力成果。想到这,我立即静下心来,做卷子。收卷,一张张卷子的收起。发卷,老师一个个发卷子,念叨我名字时都不敢抬头,考下的分数让我吃惊。92分,我的天哪!我简直不敢相信,前面想要放弃,但是努力了就会有收获。我做到了!

镜头三跳舞

“啊--”“疼”。讨厌的老妈,非给我报什么舞蹈班,弄得我直疼,最狠的是劈叉,我最怕的项目。一直不敢相信自己可以,但是真做到了,用努力和泪水换来的收获。

本来我都可以放弃,但我选择了尝试,而坚持了下来,获得了成果。要知道,一件事虽难,要吃苦才能得到,并获得最终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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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坚持不放弃高一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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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就像一棵小小的草,呆在一个无人问津的角落。它默默的,默默的,积蓄着力量。待到生机盎然的春天里,他才会爆发出自己的活力,成为一片永恒的美丽。这就是我的座右铭:梦想就像永不言放弃的小草。每个人都有一个梦想。但是,能把梦想坚持下来并付诸于行动的人却很少。一个人的生命就是因为有了梦想才绽放出光芒。

当拿破仑还是一个小孩子时,他的叔叔问他,将来长大想要做什么?拿破仑说想带领法国的雄兵,席卷整个欧洲,建立一个前所未有的庞大帝国。不料,叔叔听完小拿破仑的梦想之后,当场大笑不已,嘲讽道:“空想,你所说的一切全都是空想!想当法国皇帝?那是不可能的!”小拿破仑被叔叔一顿嘲笑,非但没有动怒,反而静静地走到窗前,指着远处的天边,认真地问道:“叔叔,你看得到那颗星星吗?”拿破仑的叔叔诧异地走到窗前,茫然地答道:“什么星星?现在是中午,当然看不到啊!孩子,你该不会是疯了吧?”面对叔叔的质疑,小拿破仑依然沉着冷静地说道:“就是那颗星星啊!我真的看得到。它总是高挂在天边,一直为了我而闪烁着,那是属于我的希望之星;只要它存在一天,我的梦想就永远不会破灭。”

事实上,那颗希望之星从未高悬天际,它一直藏在拿破仑的内心深处。凭借内在希望之星的引导和对梦想的执著,终于使得拿破仑建立了属于他的庞大帝国。

曾经,我的英语成绩很差。那时,我的梦想就是英语成绩在班级里名列前茅。为了提高英语成绩,妈妈带我去补习英语。在英语班,我和其他同学用英语交流很吃力。我想放弃,但是当我想到我的梦想时,我就会明白:做事不能半途而废,要把一件事坚持下来才会有成功。

于是,我风里来雨里去,迈着坚定的步伐向英语学校走着。这样,我雷打不动地坚持了六年。现在,我实现了我的梦想,英语成绩已经在班中名列前茅了。

通过这些,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要想做好一件事,哪怕是很小很小的一件事也要坚持坚持再坚持,有坚持才会有成功。因为有了梦想,所以才有动力来激励我们走向成功;因为有了对梦想的不懈追求,才有了我们实现梦想时那辉煌的一刻。人生中最深刻的道理也就是这个吧。想要成功请先记住一点:梦想像永不言放弃的一棵小草,在狂风暴雨中也依然挺立,毫不动摇,坚持到看到风雨后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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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永不放弃励志作文

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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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剑桥大学的一次毕业典礼上,整个会堂有上万名学生,他们正在等候丘吉尔的出现。正在这时,丘吉尔在他的随从陪同下走进了会场并慢慢的走向讲台,他脱下他的大衣交给随从,然后又摘下了帽子,默默的注视着所有的听众,过了一分钟后,丘吉尔说了一句话:Never give up!(永不放弃)丘吉尔说完后穿上了大衣,带上了帽子离开了会场。这时整个会场鸦雀无声,一分钟后,掌声雷动。这是丘吉尔一生最精彩的演讲,他告诉人们的只有四个字:永不放弃!

是的,永不放弃是成功的重要秘诀。因为不放弃,冼星海在直不起腰的阁楼上创作出激昂的乐曲《黄河大合唱》,成为中华民族的千古绝唱;因为不放弃,肯德基创始人哈兰;山德士在遭遇1009次拒绝后,终于找到了合作伙伴,使肯德基风靡全球;因为不放弃,曾患小儿麻痹症的美国黑人威尔玛;鲁道夫,在1960年罗马奥运会女子100米跑决赛中,以11秒18的成绩摘取金牌,成为第一个黑人奥运女子百米冠军。这一切的成就都源自永不放弃,永不放弃心中的梦想。

大家应该记得卧薪尝胆的故事。越王勾践在与吴国争霸时惨遭失败,可他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总结失败教训,决心振兴越国;他励精图治,关心百姓疾苦,吃着简单的饭食,穿着粗麻大衣,亲自到田间耕种劳作;他不忘亡国之痛,每天激励自己:勾践,你忘记了失败的耻辱了吗?经过多年的磨砺,越国变得国富兵强,最终打败了吴国,成为了春秋时期最后的一个霸主。试想,如果越王勾践失败后,萎靡颓废,一蹶不振,那么,如何成就后来的霸主地位?

著名科学家霍金,他的成就可谓辉煌,可他在走向成功的路上却身患重病,高位截瘫,失去了语言能力,只有两根手指可以活动。他的人生可谓不幸。但他并没有被打垮,没有放弃对梦想的追求,终于成为了伟大的科学家。如果他抱怨上帝对他的不公,就此放弃了他的梦想,停止了奋斗的步伐,那么,他又如何取得如此的成就呢?

世界著名音乐家贝多芬的一生中,贫困、疾病、失意、孤独等种种磨难折磨着他,其中最大的灾难是耳聋给他带来的痛苦。但他并没有放弃,没有被艰难所吓倒,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到: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不容它毁掉我!正是他顽强的与命运进行了抗争,用心去感受音乐,用心去倾听音乐,《命运交响曲》终于在磨难中诞生,世界乐坛因此诞生了一位不朽的作曲家。可见,挫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勇气去战胜挫折。

卡耐基说过:在每个人的人生历程中,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境,但当你选择了信心与爱作为人生和生命的支点,你就会脱离苦难的泥潭,而拥有成功的喜悦。人生的道路上,遇到困难,我们首先所做的,不应该是埋怨,而是让自己要鼓起勇气去挑战困难。现实虽不能改变,但我们能改变命运。

然而,历史上也有一些人轻易言弃,最终留下了无尽的遗恨。还记得自刎于乌江边的西楚霸王吗?霸王项羽在失败后,本可以退回江东,重振旗鼓,东山再起。可是在四面楚歌时,他怀念昔日征战沙场的点点滴滴,没有咬牙坚持,轻易地放弃,最终落得个自刎乌江的下场,留下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的千古遗憾。这说明,在困难面前,选择了放弃就等于选择了失败,你的人生将毫无精彩可言。

所以,朋友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会遇到无数的困难与挫折。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终有一天你会成功的。当克服一切困难后,我们一定会发现,原来困难也不过如此!

朋友们!请记住迈克尔;乔丹的话:我可以接受失败,但我不能接受放弃!

[永不放弃励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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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美人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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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蹄小说是讲什么的?美人蹄小说结局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美人蹄小说结局

美人蹄讲述的是一个拥有一双天使般玉足的美丽善良女孩,原本过着平淡的普通人生活。然而一次无意的邂逅,使她一步步卷入一桩巨大的阴谋,引来杀身之祸。残忍的杀手,掷金如土的恋足癖巨富,两个游走在都市的记者,友谊与爱情,金钱与欲望,邪恶与贪念,恋足癖患者匪夷所思的举止,痛苦的挣扎,身不由已的言行,诡异的行动……在这个五光十色的繁花都市一一上演。然而,当这位拥有天天使玉足的女孩经过种种坎坷与磨难,终于获得全国美体大赛桂冠。

书籍鉴赏

《美人蹄》中国第一部恋足小说

由著名畅销书作家亦农创作完成的中国第一部美腿恋足长篇小说《美人蹄》于2009年3月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

《美人蹄》是畅销书作家亦农在成功推出《石佛镇》、《手机索魂》等多部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后,另辟蹊径精心创作的一部“都市言情加悬疑传奇式”美腿恋足小说。《美人蹄》融言情、悬疑、传奇于一体,把时下相关热点搜索内容做有机的融合,诸如“人肉搜索”、“艳照门”、“美体美足”、“恋足”等。情节跌宕起伏,松紧适度,令读者沉浸其中,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美人蹄》突出情感描写,在用笔上涉及到女孩美体美足等相关内容,高潮部分融入西部惊悚悬疑影视的悬疑火暴情节,注重人物刻画,故事环环相扣,动感与画面冲击力非常强。

作者介绍

亦农,原名唐哲。1971年出生,畅销书作家,现居北京。

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石佛镇》、《北京记者》、《血纸人》、《蛇咒》、《黑皮鼠》、《浴室别恋》以及小小说集《因为有爱》、《好爸爸教出好作文——作家爸爸的作文经》等十余部畅销书。作品曾入选各种选本,并被译成英文,远销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先后获2005年香港“雨林”20本好书奖,2008年澳大利亚圣米诺基金会“泛艾美”文学奖。《因为有爱》获2009年冰心儿童图书奖,《桐桐的点点狗》获2010年《小说选刊》长篇小说大奖。

亦农有二十余年小说创作的经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他又深谙当前商业文学创作的特点及规律,这部他精心创作的长篇小说《美人蹄》,结构布局合理,细节处又处理得精确到位,雅俗共赏。一经出版,就迅速攀升至多家畅销书排行榜之首。

网上盛传当代四大恋足作家:第一,金庸,代表作《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第二,贾平凹,代表作《废都》;第三,亦农,代表作《美人蹄》。第四,冯骥才,代表作《三寸金莲》。

媒体评论: 2008《石佛镇》,“中国版吸血鬼”、“本土最恐怖小说”;

2009《美人蹄》,令他饱受非议,几近辍笔;

2009《因为有爱》,亦农二十年小小说精选集,小小说的经典读本;

2010《北京记者》,潜伏八年,沉默四载。中国打假作家第一人。

2010《血纸人》,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好的抗战题材长篇恐怖小说。

2010《好爸爸教出好作文》风靡校园,“最实用小学生写作辅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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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放弃成熟四百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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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在生活中最常见不过的词语,随处都能听见成熟二字。就连爸爸妈妈都经常对我说:“佳佳啊,你应该长大啦,你应该成熟一些了。”可是,我却一直想要放弃你——成熟。

成熟是什么?成熟是一个人真正的长大,是内心变得强大,思想开始进步的时候。可是难道长大了就一定会变得成熟吗?很多人都会将自己伪装得成熟得体,但是我并不喜欢那样的成熟。我喜欢做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女孩,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我喜欢做一个疯疯癫癫的野丫头,想笑就笑它个人仰马翻,想哭就哭它个痛快淋漓……

成熟是否是间接性失忆?因为我总是看到周围的那一个个变得成熟的人像是在一夜之间变了个人,她们都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忘记了双休日的快乐;忘记了运动场上矫健而又充满稚气的身影;忘记了放学路上没完没了的追逐打闹;忘记了一觉睡到大天亮还赖在床上不起的日子;忘记了为了一个悲惨的结局而泪流不止……一切都忘记了,脑海中只剩下了学习。(原创投稿 )

成熟是否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曾经,那些看着作业发愁的人们现在面对堆成小山似的作业仍能面不改色:将自己曾经最爱看的韩剧默默地拱手相让;少了份曾经的热情与冲动,多了份现在的理智与孤独……一切都在随之改变。

在成熟背后,我们又有着怎样的伤痛?变得成熟的人们把自己葬在了一层一层的伪装里,没有了曾经的那份单纯,将自己包裹得像是一只刺猬,在人前笑靥如花,光鲜亮丽,在人后孤独寂寞。他们总是喜欢在夜里哭泣,在白日却笑得没心没肺。

我虽早已脱离了那份低趣味,但我还脱离不了那一身的稚气。我喜欢萌动青春,希望把最纯真的笑容一直留在那个最美的年纪。所以我总是笑,开心时大笑,伤心时苦笑,平日里微笑。青春本该如此自由快乐。

我宁愿放弃了成熟,换来那不多的纯真笑容,让我永远在曾经的那片天空下无忧无虑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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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执着与放弃作文55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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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朋友学了五年绘画,在我看来他的水平很不错,可是前不久他参加了一个美术比赛,却遗憾落选。事后,他告诉我说以后不再痴迷画画了,我大吃一惊,以为他要就此放弃画画了,他却笑着说,他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一名画家,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摸滚打爬这么多年,发现自己以后不可能专职画画,他理性思维很强,艺术细胞只是偶尔活跃,与其耗费精力去压榨自身所剩无几的艺术,倒不如将其作为一种业余爱好来点缀生活。

很多人都在说着“不要放弃”的鸡汤话,他们说“事在人为”,他们说“有志者事竟成”,可是这鼓舞人心的话语中却又一种“我执”在肆虐我们的身心。

执着,的确是一种值得褒奖和传承的精神,但是前提是执着于正确的事情,如果对于错误的事情一昧地执着,那么结果只能是自寻烦恼,并且浪费了大好的时间和大把的精力。

有人会问,执着于什么事情才是正确的,固执于什么事情是错误的?区分的方法很简单,凡事能让我们想拥有欲望的,一般都是好的事物,但是得不到的,或者不该得的就是错误的事情,它们会压榨我们的快乐,就该果断放弃。

如果说执着是一种精神,那么放弃就是一种勇气和境界。缤纷复杂的生活中,很多事物都是诱人的,但是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这就不允许不允许我们什么都要去争取,否则结果多半耗费了大好时光,碌碌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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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舍弃放弃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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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感觉总在失眠时,才承认是“相思”;

有一种缘分总在梦醒后,才相信是“永恒”;

有一种目光总在分手时,才看见是“眷恋”;

有一种心情总在离别后,才明白是“失落”。

一次默默的放弃,放弃一个心仪却无缘分的朋友;放弃某种投入却无收获的感情;放弃某种心灵的期望;放弃某种思想。这时就会生出一种伤感,然而这种伤感并不妨碍自己去重新开始,在新的时空内将音乐重听一遍,将故事在说一遍!因为这是一种自然的告别与放弃,它富有超脱精神,因而伤感得美丽!

曾经有种感觉,想让它成为永远。过了许多年,才发现它已渐渐消逝了。然后才懂:原来握在手里的,不一定就是我们真正拥有的;我们所拥有的,也不一定就是我们真正铭刻在心的!其实人生很多时候需要自觉的放弃!

世间有太多的美好的事物。对没有拥有的美好,我们一直在苦苦的向往与追求。为了获得,而忙忙碌碌。其实自己真正的所需要的,往往要在经历许多年后才会明白,甚至穷尽一生也不知所终!而对已经拥有的美好,我们又因为常常得而复失的经历,而存在一份忐忑与担心。夕阳易逝的叹息、花开花落的烦恼、人生本是不快乐的!

因为拥有的时候,我们也许正在失去,而放弃的时候,我们也许又在重新获得。对万事万物,我们其实都不可能有绝对的把握。如果刻意去追逐与拥有,就很难走出患得患失的误区。

所以生命需要升华出安静超头的精神。明白的人懂的放弃,真情的人懂的牺牲,幸福的人懂得超脱!

我不是因你而来到这个世界,却是因为你而更加眷恋这个世界!如果能和你在一起,我会对这个世界满怀感激,如果不能和你在一起,我会默默的走开,却仍然不会失掉对这个世界的爱和感激。感激上天让我与你相遇与你别离,完成上帝所创造的一首诗。生命给了我们无尽的悲哀,也给来我们永远的答案。于是,安然一份放弃,固守一份超脱!不关红尘世俗的生活如何变迁,不管个人的选择方式如何,更不管握在手中的东西轻重如何,我们虽逃避也勇敢,虽伤感也欣慰!

我们像往常一样向生活的深处走去,我们像往常一样在逐步放弃,又逐步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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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二关于放弃的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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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爸爸妈妈、老师教我们要“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然而,在成长中,我渐渐明白,有时,学会放弃是为了得到。

姐姐毕业了,一次在法律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观点而被请去当顾问。就在这时,姐姐的母亲病了。她得知消息后立刻赶到医院,而这时,负责人急得一天几个电话让姐姐赶来现场,不然顾问就换人。姐姐她很难过,她决定留下来照顾母亲,坚定地按下了手机关机键。这一关,把她的事业也关住了。但她告诉我们:“我得到了更好的东西,我不后悔,我刚才放弃了三分之一的荣誉,得到了三分之二的幸福。”

是啊,放弃是什么?放弃是在你已经获得了一半东西的基础上丢掉另外的一半。但你也会因此而收获更多。

放学回家路上,我在街边遇到了一个老人,他面前有一张白纸,大概是说他女儿病了,急需钱。我想到包里有两元钱,但我还要坐公交车啊!怎么办?我想了会,把钱投给了他,走路就走路,没什么大不了。但我心里很满足,很高兴。也许这两元钱微不足道,但我得到了两元钱买不到的东西。

放弃了物质,你获得了精神,这是买不到了的。你短暂的难过给你的心带来了温暖。也许,你的放弃帮助了别人或许帮助了你自己也说不一定!

放弃不等于丢弃,放弃是为了得到。学会放弃的你会收获一个更美好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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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楚乔传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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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颖主演电视剧《特工皇妃楚乔传》正在热播,楚乔已经升级为宇文玥(小说里是诸葛玥)的贴身婢女,世子燕洵和李策都对楚乔情有独钟,单相思的元淳公主对燕洵爱而不得。因爱生恨再加上因家仇国恨,最终几位主角命运有喜有悲。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楚乔传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楚乔传》各人物命运结局曝光

《楚乔传》楚乔结局曝光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奴籍少女,为自己信仰为之奋斗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楚乔传》宇文玥结局曝光

宇文玥是大夏国几大世家之一宇文家的四少爷,从小并不得宠,但顽强上进,性格从少年的冷酷逐渐历练到了冷峻和凌厉,成长后的他开始掌控四方,忠诚爱国,有着杰出的军事、治国才能。一直在楚乔背后默默地支持她、爱护她。看似淡泊,才智多谋,全世界都知道他爱楚乔。

《楚乔传》燕洵结局曝光

燕洵结局并没有死,燕洵从小入京为世子,目睹了父亲及家人被大夏皇上害死的场面,立誓要报仇。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牺牲自己的亲人、爱人、老师、朋友、盟友也在所不惜。燕洵当初如果听了楚乔的话,他们两个仍然在一起,燕洵还是可以当上皇帝的,天下和楚乔可以兼得。最后大结局燕洵反复问自己是不是后悔了,其实他真的后悔了,最后燕洵和楚乔分道扬镳

《楚乔传》元淳结局曝光

元淳是一个心肠狠毒的人。剧中的元淳是大夏公主,初期性格率真可爱,喜欢燕洵,但在遭遇心上人逃婚、叛国以及被燕北军侮辱后,性格转变为阴险腹黑 ,一心只想报仇。元淳从单纯善良的高贵公主,到经历家国骤变、际遇颠沛后的冷冽尖刃,命运轮转令人惋惜扼腕。

《楚乔传》萧策结局曝光

唐国太子后登基为皇,表面放荡不羁实则头脑精明,默默守护楚乔。萧策中了他母妃和妃子的几刀,就要这样的离世!所以最后萧策应该是死了,还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

《楚乔传》萧玉结局曝光

萧玉是一个悲剧人物,燕洵是萧玉深爱的男人,但是为了守护自己心爱的男人,吃尽了苦头,但是令人心疼的是,燕洵的心里一直装着另外一个女人,那就是我们的女主角楚乔,我们都知道楚乔是由实力派的演员赵丽颖饰演的,但是可悲的是,楚乔的心里却没有燕洵,这样就陷入了无尽的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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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

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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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各女主的结局是什么呢?下面一起看看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吧~

公主安嘉璐

人生若只如初见,安安代表初恋,美丽,纯洁,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在最后一场案子开始的时候安安的表现让我觉着老常在设计一个仙子坠落凡间的结局,安安期待她的王子,她的骑士让她过得和公主一样耀眼,但是结果却是戈战旗是个骗子,骗的安妈倾家荡产,她妈的结局我没注意到,但是这类大规模集资的中间人根据过手的金额十年是可以判到的。解冰残废,母亲入狱,家庭破产,这就是公主的结局。当然我可能有点以恶意猜度老常的想法了。假如安妈没有出事儿,警觉了戈战旗的想法及时抽手甚至小赚一笔,解冰没有残废接过重案组的旗帜,最后或许成为总队长,安安和解冰结婚的话,诸位看官是否可以接受这样的结局?

解冰和安嘉璐的结局是求仁得仁,解冰得到了爱情,安嘉璐坠落凡间却找到了本心。

女强人肖梦琪

理智,科学,美丽。肖梦琪和我们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女强人类似,但是更加走到一个极端,所以余罪永远不会选择她的,在她的眼里余罪和他的小伙伴只是升职的台阶,只不过阴差阳错之下对余罪产生了好感,但是这种好感永远低于她的官阶,所以在余罪毫不犹豫放弃国际刑警深造的机会时,肖警官“终于实现了她的心愿”,到北京深造了,或许可以说是因为余罪已经结婚了,她没有太多的理由为了这份暧昧放弃她的追求。

美貌栗雅芳

栗总和余罪在一起纯粹是很多巧合造成的,呵呵不过从这个美貌的女人开始刁难余罪结果被给难堪到被余罪感动的时候我就心里偷乐——有戏。栗总会跟余罪“那个很多很多次”的原因大概是刺激吧,砸车,吐律师唾沫,给十万块,被救误会扇余罪一巴掌,到此基本火候够了,于是老常安排一出醉戏,两人搞个昏天黑地,然后刺激过了,这段感情难以维持的时候老常安排一出吸毒,于是顺理成章的,被余罪扇完送医院的栗总彻底沦陷了。

栗总这样生意成功的女人是不是会有这样的心态我是不知道,反正老常写的看着还挺合理,虽然结局不太合理,呵呵。我总以为栗总会是“这个寂寞难耐的女人,估计又有新欢了吧”,应该是这样,但是小女人一点,对余罪忠诚一点也是可能的,毕竟现实比小说更荒诞不是吗。

外柔内刚楚慧婕

黄三养女,这个女孩儿是外柔内刚,安安静静的做残疾学校老师,但是跟狗少出去一趟充分显示这个女人的江湖气质,最后心情好一点还给了狗少一个安慰的吻。总感觉这个女人也是有很多很多可以描写的,但是老常一笔带过了,不明原因,当然这样的女孩儿指望像栗总那样也是不可能的,两个人可以有一点小憧憬小暧昧。但是我唯一不理解的是,黄三死的时候楚拽着余罪不放,后来还帮余罪办了些事儿,为啥慢慢就没影了涅,这个女人写出来最起码也是有《猫眼》里面小瞳那样的魅力啊。想不通。

最后一个,猪脚的老婆,林靖宇。

高大,强壮,美丽,性感,英气,最重要的一点是爱和包容。安嘉璐的好感是因为她的花心,对解冰不够满意,而余罪却越来越优秀,当余罪还在警察学校的时候,安美女可曾有过一点关心?所以安嘉璐刺激林靖宇的时候会说“他只是因为不够优秀所以才会轮到你”,这话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她内心的想法。是的余罪还没有优秀到能配的上她,所以安美女的结局我看着很爽。

中间有一段剧情我觉着老常是不是改大纲了,老常可能最初设计的不是让林靖宇和余罪结婚,所以来了个黑涩会情人的想法,但是突兀的又变成了老杜的问题。..反正我是没看懂,不过改过之后真是好,我喜欢林靖宇这样的,我也以为最适合余罪的就是林。只有她能够接受余罪那个不成器的老爸,能在余罪面临选择的时候告诉余罪要选择余满堂,能容忍余罪婚前糜烂的关系,能理解余罪不能陪伴她的苦衷。看着这辛苦还房贷的小两口最后能小赚一笔事业小成真是开心。

最后,老常的书很精彩啊,没觉着很虐啊,结局我感觉有点刻意的大圆满啊,虽然这种圆满看着很满意,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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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亮剑小说结局

全文共 6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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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都梁创作的长篇小说。《亮剑》是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亮剑》小说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亮剑》小说结局

丁伟,少将军长,1957年因对庐山时间不满,公开发布反对意见,遭逮捕,后被下放农村劳动,不知所终。

田墨轩,李云龙的岳父,民主人士,1958年被打成右派,连同老伴一起被下放到黑龙江兴凯湖农场劳动,1960年饿死。

赵刚,总参少将,原李云龙的政委,1966年对“大动荡”不满,公开发表反对意见,遭受迫害和ling辱,与妻子赵楠一起在家中自杀。留下4个孩子托付给李云龙抚养。

李云龙,少将军长,1967年为维持正常秩序镇压当地造反组织受到调查和批斗,在家长开枪自尽。

田雨,李云龙妻子,因公开反对“大动荡”被捕,在李云龙自杀后两天于狱中割腕自杀。

《亮剑》李云龙的结局

李云龙拒绝了段鹏的帮忙,他两膝夹着shouqiang用那只没受伤的手依次卸下shouqiang套管、复进机簧、缓冲器和弹匣,很从容地用布擦拭着每一个零件,一边对段鹏等人说: “我刚当红军时,是扛着自家的梭标去的,那时红军队伍不发枪,除了有口饭吃,别的都要靠自己了,你们别看电影上的红军队伍,清一色灰布军装、八角帽,那是胡说八道。1927年夏天我是下身只穿条裤权,上身光着膀子过来的,后来打土豪弄了件黑杭纺绸大褂,就是电影上财主爱穿的那种,黑底上印有‘福’字或‘万 ’字图案的绸大褂,这件大褂我穿了半年,你们想啊,行军队伍里有个穿财主绸大褂的人是什么样子?可当时就是这样,谁也别笑话谁,部队没有被服厂,没有后勤部,所有东西除了打土豪就是靠缴获,后来求乡村大嫂子织了几尺土布,用草木灰染成灰不溜秋的,好歹做了身军装。记得当时裁剪的很糟糕,裤裆勒着沟,走起路来磨,就这,还当宝贝呢。”段鹏等人都笑了。

“我第一次参加战斗,用梭标捅死一个敌人,缴获一枝老套筒,你们没见过这种枪,是清末光绪年洋务派大臣张之洞创办的汉阳兵工厂的产品,射击精度极差,很容易卡壳,我那枝老套筒的膛线都磨平了,子弹总是翻着跟头出去。后来,我又缴获一枝‘中正’式步枪,是河南巩县兵工厂的产品,抗战之前,这种枪算当时最好的步枪,只装备中央军部队,其实也只五发弹容,单发射击,人工退壳,射程和精度还不如日本的‘三八大盖 ’。抗战时我用一枝德国造驳壳枪,它的正式名称叫毛瑟‘M1932’式shouqiang,口径7。63毫米,弹容二十发,有效射程一百米,这种枪适合近战,枪身后有快慢机头,拨动连发机头,能顶枝小冲锋枪,在当时可是枝好枪。后来,就没意思了,官越做越大,枪越来越小,也没机会冲锋了……”

李云龙笨拙地把shouqiang重新组装好,把子弹顶入枪膛,他仔细抚摸着蓝汪汪的枪身,枪柄在他的手掌中渐渐温暖起来,仿佛有了灵性。他自言自语地说:“玩儿一辈子枪,最后只剩下这枝小玩艺儿啦,这简直不算枪,是娘们儿玩儿的玩具。”段鹏等三人都以立正姿态站在一边注视着李云龙,他们闹不清军长要干什么。时间在一分一钞地流逝,他们都是老兵了,心里非常明白,在此处耽误的时间越久,危险就越大,但他们谁也没说话,面对渐渐迫进的危险,他们面无惧色地稳稳站在那里。

李云龙抬起头,仔细把三人上下打量了一遍,似乎在用目光向三个忠诚的部下告别,目光中饱含着疼爱和欣赏。段鹏的心里猛然颤抖起来,他心里全明白了,因为他在军长的目光中看到了诀别,他的眼泪刷刷地顺着面颊洒落在胸前,不由失声喊道:“军长,我的军长,请跟我们走,我们求您啦,求您了……”李云龙冷冷地命令道:“现在我命令你们马上归队,听清楚没有?我从来不说第二遍,给我马上走。”说完他绝然扬起枪口,把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段鹏。“不,我们绝不走,您要愿意开枪就开吧。”段鹏第一次拒绝了军长的命令,态度非常强硬。梁军跨上一步,脸绷得近乎狰狞说:“军长、您应该知道这小玩艺儿对我们没用,我们可以缴掉您的枪。强行架走您,我们有这个能力。”李云龙冷笑道:“嗬,真是翅膀硬啦,敢缴我的枪……”话音没落“叭”的一声,子弹擦着梁军的头皮飞过去。梁军面不改色,动也不动地说:“军长,这没用,要是这小玩艺儿都能把我们吓住,那您亲手组建的特种分队也太废物了!”

李云龙无奈地摇摇头,口气缓和了一些:“你们听好,一个军人,可以在肉搏战中被敌人砍掉脑袋,但他绝不可以被侮辱,军人可以去死,但绝不能失去尊严,你们想把我藏起来,过几年苟延残喘的日子,我认为,即使是出于好心,也是对我李云龙的侮辱,让我活得像行尸走肉。这样做,我只能认为是谁和李某有深仇大恨,绝不是什么好心。你们明白吗?大丈夫来去赤条条,活着要活出个人样,死也得像条汉子,干吗要我去学缩头乌龟?坏了我一世名声?”

段鹏、林汉和梁军终于明白李云龙决心已定,已无挽回的可能了,三人不由心中大恸,这些心硬如铁的汉子第一次弯下从没弯曲过的膝盖,齐刷刷地跪在军长的面前,男儿膝下有黄金啊,他们要用这种中国最古老的礼仪向他们最尊敬的,对他们有着知遇之恩的将军告别,这三个坚强的汉子热泪纵横,久久地说不出一句话来。李云龙疲乏地闭上眼说:“好啦,快走吧,记住!要保住这支特种分队,别让海峡那边的同行看笑话,拜托啦!”段鹏等三人擦干眼泪,立正站好,向军长行了标准的军礼,然后流着泪走出大门……

李云龙扶着楼梯扶手慢慢走上楼,从卧室的壁橱里拖出一只紫红色布面箱子,他打开箱子,这是1955年解放军授衔时发的将官礼服,据说当年为了这身礼服,很多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都帮了忙,有的国家给料子,有的国家负责加工肩章和纽扣之类的小物件,李云龙模了摸领花和袖口上面金灿灿的松枝,松果图案,那双和礼服相配的小牛皮靴子是高腰松紧口样式,将官和校官的靴子略有差别,将官靴的靴头扁而尖,线条很流畅,这点微小的差别表明了1955年时解放军的正规化程度和森严的等级差别。李云龙很困难地脱下沾满血的旧军装,慢慢地穿上这套已经过时的将军礼服,心里想起当年授衔时他和丁伟等人嫌少将军衔太低而故意闹事的往事,不由得轻轻笑了。那会儿还是年轻呀。礼服穿好了,他又从箱子衬里的小兜中取出三枚金灿灿的勋章,他仔细端详着三枚勋章,心里暖融融的。有八一红星图案的二级八一勋章是授予在十年土地革命战争中担任过团级指挥员的。有延安宝塔山图案的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是授予抗日战争中担任过八路军、新四军团级指挥员的。有天安门图案的一级解放勋章是授予解放战争中担任军级以上指挥员的。这三枚勋章从设计到铸造都极为精美,上面镀着纯金,在灯光下很耀眼,这三枚勋章上浓缩着从贫瘠的山沟里浴血拼杀而渐渐强大起来的这支军队的历程,也浓缩着李云龙个人历史和百战搏杀的记载。他把勋章别在礼服的右胸上,戴上装饰着金色帽缏的大沿军帽,对着穿衣镜看看,到底是礼服,穿上它,人变得神采奕奕,穿衣镜里出现一个八面威风的将军,一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气概,黄色的硬质肩章上,那颗金色的将星在灯照下闪烁着……

他扶着楼梯扶手从楼上下来,慢慢坐进沙发,拿起电话拨通了马天生的办公室:“我是李云龙,现在在我家里……这有什么好奇怪,我知道你正四处搜捕我,怎么就没想到上我家来看看呢?你大概只顾着在车站码头撒网了吧?看来你的脑子不太灵活。说实话,这个军交给你我还真不大放心。好吧,你来吧,咱们该好好谈谈了,毕竞共事一场嘛。记住!只允许你进我的大门,持枪的战士们不准进来,我手里有枪,你马天生要有点儿良心,就不该让年轻的战士做无谓的牺牲。好,来吧,我等你。”他挂上电话,他坐在正对大门的沙发上,腰板挺得笔直,两个膝盖微微分开,被折断的左臂自然垂放在左腿上,他闭上眼睛。该说的说了,该做的也都做了,该走啦。身为将军,他不喜欢这种归宿,记得一个着名的外国将军说过:一个军人最好的归宿,是在最后一场战斗中被最后一颗子弹击中。李云龙同意这种观点,欣赏这种死法。可惜,生活没有给他这种机会。他环视着这熟悉的客厅,在这里他和妻子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客厅里的空气中似乎还留着田雨特有的芬芳气味,这沙发上好像还留着田雨的体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温馨,眼前幻化出炮火连天的淮海战场,那小小的野战医院,那穿着白色护士服的美丽少女。他忘不了妻子和他分手时说的最后一句话:云龙啊,你是龙,我是云,龙和云是分不开的。他想象着,一条浑身闪动着金色鳞片的苍龙在一片云蒸霞蔚中翩翩起舞,云中龙……他不由轻轻笑了。妻子也太高抬他了,不过,妻子能这么看重他,还是挺使他感到欣慰的。唉,人要是能重新活一遍,大概就会比第一次活得仔细些,有滋味些,会多享受些欢乐,少存些遗憾。唉,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好好读读书,活得稀里糊涂,不明不白的。他记得赵刚劝过他多次,还手书了一副条幅送他:千秋邈矣独留我,百战归来再读书。据说这是曾国藩写给其弟曾国荃的。赵刚对这位不好学习的老战友很是恨铁不成钢,而喜欢以大老粗自居的李云龙很不以为然,这条幅早就不知扔到哪里去了。

想到这里,李云龙轻轻笑了起来,每个人回首一生,谁能没有遗憾呢?当初要不是参加了红军,他李云龙守着家里的两亩薄地,还不是*朝天地在土里刨食?也许到老死也不会走出大别山一步,那时他不知道自己是住在一个圆型的地球上,还以为大地像块揉面用的案板平平的一块,而遥远的省城便是大地的中央。真傻得可以。他第一次见到飞机是反围剿时,那老掉牙的双翼飞机,在飞机的俯冲扫射中,他傻呆呆地站在那里问:“班长,这大鸟儿上咋有人呢?”

如今回首往事,他突然发现自己这一辈子净碰上文化人了,要没这些有学问的人,他还不定傻成什么样呢。他碰上的第一个文化人是他当营长时的营教导员朱玉成。李云龙和他相处了很短一段时间,朱玉成就牺牲了。李云龙清楚地记得他是翻越夹金山时滑下山涧牺牲的。那天天气很晴朗,映入眼帘的色彩也很绚丽,蓝色的天空,白色的雪山,漫山遍野的红军部队,宣传队的女兵们站在没膝深的雪里打着快板鼓动着士气,山上山下红旗翻卷,朱玉成在李云龙身边随口吟出几句古诗,让李云龙至今记忆犹新: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轮台东门送君去,此时雪满天山路。朱玉成话音没落,脚下一滑,人就像断线的风筝一样向深涧飘落下去……唉,打下这个江山可真不容易,死了多少人哪,这个朱玉成要是能活下来,1955年至少授个中将。他也是从大别山深处走出来的。大别山啊,当初黄麻bao动,几十万大别山子弟参加红军,如今还有多少?1955年授衔,来自大别山的将军有293名。这些幸存者成了将军,可谁能忘了那倒在战场上的几十万大别山子弟?落叶归根,该回去啦。

一别家乡四十年,故乡的一切恍如昨日,远远地他好像看见黑紫色的大别山主峰金刚台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勾画出险峻的侧影,上面矗立着古堡,显出一圈雄壮而粗犷的轮廓,故乡的山野渐渐漫起蓝色的雾气,高大的松柏、杨槐、栗树把枝杈刺向苍穹,村落、寺庙、水车、关隘都被虚虚幻幻的雾岚所笼罩……魂归故土,应该是最美丽的人生终极,高官和厚禄,甚至轰轰烈烈的事业,都不如大自然的赐与来得温馨。魂归故土,是他晚年梦寐以求的梦境。几十万大别山子弟都回去了,他当然也要回去,那是故乡……有多少次,他在《中国古代地名大辞典》上寻找着故乡……北岭之在湖北河南间者,曰大别山脉。为江淮间一大分水岭。即周秦之冥也。今凿山通道七十余里。平汉铁路通过之。西起湖北应山县。东至河南商城,罗田至安徽霍却,霍山诸县之间。旧于关上设关隘十三……自古南北战争,恒以此为重险。

沧海横流,血肉横飞,方显出英雄本色,当年万源保卫战,敌军在不到30华里的地面上,使用兵力竞达九十个团,数量十倍于红军,谁能记清当时打了多少次恶仗?每天要牺牲多少人?他却是不多的幸存者之一。而眼前,一切都沉寂了,流逝了。那惊心动魄的枪声,那撕肝裂肺的呐喊,那悲痛欲绝的咒骂和呻吟,那狼藉遍野的残肢断骨和头颅,那千疮百孔仍迎风飘扬的军旗;都沉寂了,流逝了,无影无踪了,犹如做了一场梦……

李云龙睁开眼,他听到了汽车的刹车声和沉重零乱的脚步声,他从茶几上拿起了shouqiang。发现大门外有几个端着冲锋枪的战士正小心翼翼地探出身子。“叭”李云龙手里枪响了,子弹从一个战士的左耳边擦过,战士们立刻闪在大门两侧。李云龙厉声喝道:“马天生,你可以进来,我说过,不要让战士们进来,小心我的枪走火。”马天生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你们都退到院子外面,没有我的命令不许进来。李云龙,我进来了。”马天生面无惧色地走进客厅。

李云龙满意地笑道:“马天生,敢在我的枪口下走进来,你还算条汉子,坐吧。”马天生在面对李云龙的沙发上坐下来,不动声色地回答:“承蒙夸奖,这是你李云龙第一次称赞我。可我并不感到荣幸,你该知道,一个共产党员是不怕死的。”李云龙皱皱眉头,有些不耐烦地说:“又来了,我说马天生呀,你咋像演戏的?翻来覆去就这么几句台词?你我好歹共事一场,如今我要走了,你能不能不说那些套话?” “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分歧,因为政治观点南辕北辙,你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到现在还采取对抗的手段,你怎么能听懂一个真正的革命者的语言呢?李云龙,你走得太远了,我劝你放下那枝枪,这才有出路。”

李云龙冷笑道:“军人没有交出武器的习惯,除非他死了以后。说到出路,你可想错了,我从来没有打算给自己留条出路,所以你这话等于没说。我找你来不是为了和你争论这些理论,因为我这辈子就没闹明白过,你比我也强不到哪儿去,尽管你比我有文化。我只想告诉你,我李云龙这条命,不喜欢听别人摆布,谁都不行,日本鬼子和不行,现在的“大动荡”也不行,我这条命得由我自己摆布,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死法。我李云龙这条命虽说不值钱,可也不能被别人轻轻松松就拿走,这活儿得由我自己于,你知道一个军人最体面的死法吗?上吊?服毒?都不行。那是老百姓的死法。告诉你,军人的死法应该是用子弹。你看,我把枪口对准太阳穴,当我扣动扳机时,子弹会从我另一侧太阳穴穿出,随着子弹喷出的是我的血和脑浆,那时你会看到,我李云龙的血是热的,滚烫滚烫的,冒着热气,我的脑浆是白的,像没点好卤的豆腐,糊里糊涂的,这是因为我这辈子没闹明白的事太多。这颗子弹从我太阳穴穿过后,应该打进那边墙里,那墙是灰墙,不会产生跳弹,如果你想留个纪念,就把这弹头挖出来,我送你了。如果你不稀罕,就把它留在墙里,将来不管谁得到它,和我都是个缘分。昭,还有,这颗弹头可能有些变形,因为我的颅骨比较硬……”李云龙用右手举起shouqiang,把枪口抵住右侧太阳穴。

马天生的脸色候然变得像一张白纸,他失声喊道:“李云龙,你不要开枪……”他冒死猛扑过去想夺枪。“叭!”一颗子弹打在马天生脚前的地板上,离他的脚趾只有一寸远,马天生僵住了,他不顾一切地喊道:“老李,你不要冲动,你我的关系到了今天这样,也可能是我在某些方面做得有些过分,我们好好谈谈……”李云龙轻蔑地看了他一眼,似乎懒得说话,他的食指猛地扣动了扳机……

李云龙斜倚在沙发上,双眼睁着,似乎还在沉思,勃朗宁shouqiang掉在地板上,空气中迷漫着浓浓的火药味儿,一缕鲜血从他左面颊上流下来,像一条红色的小溪汨汨流淌,染红了他肩章上那颗金色的将星……

马天生几乎没有犹豫,他一个箭步冲到那面墙前,迅速地挖出了那颗弹头,仔细地端详着,李云龙说得没错,那弹头的确变了形,他的颅骨还真硬…

马天生默默地把弹头放进自己的上衣兜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客厅。一个细心的战士发现,马政委的脸色惨白,在他转身的一刹那,他的眼中竞闪出了一丝泪光。

两天以后的一个深夜,田雨在狱中割腕自尽。看守人员为此受到严厉的训斥,他们始终没搞清楚,那块小小的保险刀片是怎样躲过严密的搜查带入狱中的。看守人员私下里议论说,这女人是做好赴死的准备来到监狱的,她根本没打算活着出去。

看她手腕上的那个伤口,割得像个孩子嘴,喷喷,这女人,真下得去手……

郑波因为立场问题,去海防团当政委的任命被取消,他被发配到部队农场劳动改造。那天他正在围海造田工地上背石头,对面敌占岛上那功率强大的广播站又开始广播了。一股宏大的铺天盖地的音乐声像飓风一样掠过海峡,郑波的心脏猛然收缩起来,这是贝多芬英雄交响乐的第二乐章,那首着名的《葬礼进行曲》,肃穆、悲哀的音乐过后,往常那娇滴滴的女人声音没有出现,一个声音浑厚的男广播员缓慢的声音传来:“……驻岛全体国军将士对李云龙将军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民国三十一年冬,李将军率部与倭敌激战于野狼峪,白刃战中手刃倭寇数百余,日军闻风丧胆。民国三十三年,李将军于晋西北全歼装备精良之日军山本一木特种部队,凭血肉之躯及劣势装备与敌浴血奋战,实乃中国军人之楷模。……现在广播在抗战中曾与李云龙将军协同作战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原‘国军’第二战区上校团长、现役‘国军’陆军中将楚云飞的悼念文章,楚将军引用南宋词人刘克庄《满江红》词作为开始:铁马晓嘶营壁冷,楼船夜渡风涛急,有谁怜?猿臂故将军,无功极……”郑波把背上的石头狠狠地扔进海里,禁不住泪如泉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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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如果,我放弃散文

全文共 2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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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个梦,我曾亲手编织的梦。在这刻,被我亲手摧毁,谁会心疼,谁会惋惜,又有谁会懂?

执着,执着了二十多年的梦,不曾想过会放弃。一个清澈透明的玻璃球,不慎从高处落下,碎成好多块泪珠。阳光照射下,凝结了你的泪水,你的欢笑,你的委屈,你的生气。好多种颜色,丰富的表情,才是真正的你。自然、天真,不顾一切地勇往直前。

将碎片,一片一片地拾起。我如何舍得,把他们抛弃,把他们遗忘。从早已根深蒂固的内心拔除?颤抖的双手,抚过曾经渴望触碰的,黑白相间的琴键。旋律倾泻而出,流淌着冰冷的血液,十指连心的痛,痛彻心扉。心跳,似乎在此刻停止,等着判决的降临。这是我,强迫自己,违背自己的心意。没有肯定,没有支持,只有一阵虚无的掌声,荒凉的可悲。我怎敢去相信,所谓的辉煌是飘渺的?

我曾经以为自己站在最高的舞台上,不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也是众人期待的新星。才女,是扣在我头上的帽子,是一般人看见我文字流露的第一表现。我会因此窃喜一阵,然后久久不能忘记,而我随着众人期待的目光,朝着更高的目标前进。一直坚信,我会看到更明亮的星星。但是,这是暂时的,我永远不知道在我的面前还有多少阻挡,还有多少利剑,还有多少磕绊,还有多少对手,他们就像来不及躲避的撞击,随时都可能让我放弃。

我也曾以为音乐,会是我最后的归属。我不求站在舞台上炫耀,不求能够在知名的舞台唱响,我只想让别人肯定,看到我的目光,读懂我的心。音乐,是我灵魂的一部分。我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唱歌,我想让更多人听到我的声音,被我吸引。一度我也被别人当做崇拜的对象,优美婉转的声线是我的骄傲。我也站在过小小的舞台上,我能在别人的眼球里看见自己。别人会夸我多才多艺,我只是笑笑,心里却似蜜糖。可是后来,我才发现,自己仍在起点,所谓的天籁,根本就很遥远。我被人批评,唱歌不带感情,甚至说你根本不叫唱歌。

逃离,这是我唯一的念想。逃离这个梦境,逃离有我的人群,逃离不真实的一切。躲避现实的残酷,任其吞噬恐惧,任其贬低。哪怕再多的嘲笑讥讽,也抵过一次狂风暴雨的侵略。因为,这时的我已没有什么留恋,没有激情澎湃,没有支持的信念。

如果,我放弃。黑夜是否会因此平静,不再有任何牵挂,不再有任何关于我的喧嚣?平静如水的夜晚,能够安然入睡,没有苦恼,没有梦靥,只有苍白的生活。我的笔,不会再在纸上倾诉心灵的归宿,埋怨生活的态度,情感的颠簸。只是屈服了接受,全然接受,无所谓地看透,也不会有什么分析,又有什么可以向自己交代呢?

从前,现在,一如既往地坚持。坚持用自己的笔去证明,证明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心思细腻,是我最大的优点。我常把感情当做一个个片段连起来的电影,尽管只有短短的几秒,甚至是几分钟,可我却把它描绘得很美,仿佛感同身受般。可我知道,这不是写作的全部。我自豪,因为我有一双眼睛,长在心灵上的眼睛,它可以看到别人所忽视的地方,感受别人所发现不了的哲理。虽然如此,我还是在一个框架里徘徊,迟迟没有突破。一次次的失败,让我疲惫。我放弃过,又再拾起。

如今,我又站在了十字路口,一做决定,便坚定不移。

不知何时,指向标多了分支,我又面临了另一个重要的决定。

音符,是我从出生到现在,形影不离的朋友。曾一度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是音乐给生活增添了更多五彩缤纷的颜色,不再是单调的灰白。让我知道,我不再是孤零零一个人,有它的陪伴,我才更坦然地面对。伤心了,有它陪我一起流泪;高兴了,有它陪我一起分享;沮丧了,有它给我无数的鼓励。可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我永远都唱不出它最原始、最淳朴的模样。它很美,真的美得让每个人都情不自禁地爱上它,我也被它深深地吸引。我好没用,总在难过时才把它想起,才把它歌颂。

我可以领略自然的风光,感受自然的气息,却无法描绘它的素颜。我一直漫不经心地对待,哪怕它的痛,我都不曾认真地理解。我以为,我是最了解它的人,可现在我才知道,我原来一直都不懂它。

如果,我放弃。白天的花朵,是否依旧如桃花搬灿烂?它不似生命的轨迹,慢慢凋落、飘零,带着花香渗进泥土。韵味,不会在我的指缝中清澈,它会埋藏得更久,持续得更久。春夏秋冬,喜怒哀乐,可以全然地不管不顾。它以它的姿态,站在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恣意张扬。

如果,我放弃?

不,我不敢再去想象,如果,我真的放弃。

厚重的书本,灰尘会在上面堆积好几层,我还会再去望它一眼吗?还会像以前一样,爱不释手,捧在怀里,津津有味地看着故事吗?还会和朋友如痴如醉地谈天说地,聊天南地北吗?一切都变得腐朽,变得虚无,变得更加空洞。所谓的知识短浅,就如自己以后所见吧。我想,我就再没有脸面,去面对曾经对我崇拜敬仰的人,对我一直抱有期待和幻想的人,他们会怎么看待我呢?我想,他们会恨我的吧,然后狠狠地骂我。

是啊,我怎么就这么放弃呢?

没有音乐的世界,到处都是荒凉凄清一片。如果,我排斥它的存在,那么它将永不在我的世界出现,它也会脱离我的身体和灵魂。那么,我又会在哪里?我的心,又该在哪里安放?我的世界,会不会就此塌陷?面对着不再完整的自己,谁又会懂得欣赏?那些曾经因为我的歌声而感动过、喜悦过的人,他们会怎么想?我想,他们会说我,然后是一阵阵遗憾的叹息。

是啊,我怎么就这么放弃呢?

没有文字,生活的抒发感慨,又该怎么继续?没有音乐,生活的乐趣心情,又该怎么演绎?我不应该残忍地抹杀掉它们存在的意义,它们曾是我密不可分的伙伴,它们是我脉搏里流动的激情的血液,它们更是我生命旅途的灵魂伴侣。如此的这般,我,还要放弃吗?

是的,我不应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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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放弃的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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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是那么简单。只要一个借口或一句敷衍,但坚持却要无数次抵制懒惰,有超强的意志力才能完成。

上周的春季研学,让我对这个道理又有了更深的体会。

一条软梯,一段回忆。那天我慢慢地爬上了软梯,开始的顺利或许是暴风雨前的黎明。在我爬上十级时一阵强风袭来,我在软梯上摇摇欲坠,不敢往上爬,也不敢松手,更不敢下来。此时,我似惊涛骇浪之中的一叶小舟,阵阵眩晕冲上脑海,只得用力抱住软梯。

风好久才停息了下来,我不敢多做停息,奋起,又上了几级,伸起,顶部的网状平台已触手可及。

正准备一鼓作气爬上去,风如捣乱般再次刮起,且愈刮愈强烈,软梯剧烈地摇晃着,我望了一眼地面,好高啊!天地仿佛在我眼前开始了旋转,一阵眩晕感袭来。那么高,那么高,内心不停地颤抖着……此时的我还不如惊涛中的小舟,更像是一片落叶,在飓风中摇晃着,被摧残着;又像是落入水中的蚂蚁。死命抱住一根树枝,我已没有勇气再向上攀登了,双手死死地抱住软梯,双脚勾住软梯,已是我的唯一动作。

要不是老师和高个子同学的出手相救,我会一直挂在软梯上。后来据同学所说,我当时离网状平台只差一厘米了。

一次放弃,能让无数努力付诸东流,放弃很简单,但坚持却很难。永不轻言放弃,前方总有希望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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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应不应该放弃中考满分

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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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的漫游,我在不知不觉中已是诀别了无数个昨天。熟悉的气味依然在身旁弥漫,鲜活的身影仍在脑中晃动,而伸手触及到的只是一片因记忆流走后的空白。昨日,不论是如何真心实意地度过,尽管是那般欢乐还是悲伤,但是它的流逝也是无情的。所以,人要学着放弃。 roaming every day, I have farewell to countless yesterday.The familiar smell is still permeated by the side, and the lively figure is still shaking in the brain, and what I reach out is just a blank after the memory flows away.Yesterday, no matter how honest it was, although it was so happy or sad, its passage was ruthless.Therefore, people must learn to give up.

仍记得自己刚进入初一时,是十分孤独与无奈的。任何的新鲜事物都无法转移我对小学时期的怀念与向往。我怀念小学门前的小公园,那里积蓄着我们童年时留下的欢笑;我怀念小学那般称兄道弟的哥儿们;我怀念那间间飘着香味的小食铺;我怀念那一棵棵开满了花的紫荆花树。我完全沉浸于昨日的影象中,却被动地面对周围的一切,内心充满了排斥。顽固的我总认为,这就是我馈赠回生活的最好的方式。然而事实并非如象想中如此完美。同伴间的杳无音讯,小食铺的关闭倒是使这一切真正地演变成过去了。我仿佛被当头一棒,难以一时颠覆回记忆,我沉溺得太深了。

我开始慢慢学着放弃,每天放下一点点重负,忘记一丝丝困扰,慢慢地过渡到如今平静而又欢乐的生活。

原来,昨天留给我们的不单单琐碎的回忆与无限的惆怅。它还在不断地感化我们执坳的心,劝我们接受生活的改变,要我们懂得放弃。

放弃昨天,不代表要抹杀回忆,只是应以一颗积极快乐的心去面对即将来临的一切。无论你的昨天是怎样的欢乐与悲伤,但是它的流失并不意味这你将丧失欢乐的能力与美好的梦想。它只会因时间的带挈而拥有一种当时并不具备的意义,升华成心中那一段最美妙的乐章。

其实日子一天天地度过,记忆一次次地累积,但快乐却重未离去。不过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每一天都会是新鲜的,每一个梦都会是精彩的。放弃昨天,放下那颗焦急不安的心。相信你的人生会因懂得放弃而拥有更多,并成为心中最浓郁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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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永不放弃最为珍贵作700字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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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时间呢,真的似箭,穿梭得如瀑布飞流。岁月神偷已经悄悄偷走了答卷的大半时间了。不知为何,我却不甚紧张,反而磨蹭着什么。

刚刚做完有关保尔的名著阅读,脑海里竟莫名地浮现出一张照片,教室里每个角落似乎都充满了浓郁的阳光味道。

这是一朵向日葵的照片。

博爱的阳光,无私地洒落在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也轻轻地抚摸着向日葵。一个可爱的金色的大圆盘,耀眼的颜色可以跟太阳媲美。它的圆润的脸庞被阳光亲吻过后,显得更加的惬意、安详。

我喜欢向日葵!

在百花之中,虽然向日葵没有玫瑰的鲜丽,没有茉莉的清雅,也没有薰衣草的芬芳……

可我就是喜欢向日葵!

在它的世界里追逐的永远是阳光——灿烂,在我的世界里也是同样追逐着阳光——灿烂。

虽然向日葵都知道太阳不会永远给我们阳光,但向日葵依然紧紧地追寻着。也许它那脸上的一道道铭刻清晰的伤痕是上帝给它“一意孤行”的惩罚。

还记得,向日葵最初的出名是由于梵高大师的画,即便是出了名向日葵也不炫耀也不骄傲。它们自己深刻的明白,荣耀终有一天会被季节的雨水洗浊了色彩,被岁月的秋风榨干水分。

生长在寂寞的大山里,阳光,水分,大大的叶子就是价值。有时,驻足、停下不是虚度时光,而是为了下一轮更好地冲刺。我们应该要学习向日葵,默默地爱着这片土地,默默注视着周边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一代一代生根发芽把灿烂追寻下去!永不放弃,死而后已!

岁月的恒久,因执着的追求,变得更加丰富,更加摇曳多姿。

目光无法到达的远方,我们拥有心灵。

当你蓦然回首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结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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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因为梦想我不想放弃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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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坎坷,我也曾想过放弃。但那微渺的梦想,成为一直支撑着我的动力,让我坚定着信念,哪怕荆棘满途,也不曾想要放弃。

前几天考试的失利给我的心头抹上了一层无法消散的乌云。随之而来的烦躁,更是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忍着烦闷的情绪回到寝室。眸光所及之处皆是我的同学在奋笔疾书,低头看着空无一物的双手,我想:今晚的我注定成为这寝室唯一的例外。

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翻身时,床板发出的“吱呀吱呀”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晚中竟显得格外刺耳。我扳正身子仰头望去,这时才注意到墙壁上的光辉格外明亮,向窗外望去,果真看见一轮圆月在高空中悬挂着。

我的思绪渐渐飘远,那轮圆月像极了我书桌前台灯的光晕,母亲曾在那微弱的灯光下为我缝本子。母亲一边嘴上嘟哝着:“这么厚的本子该如何缝!”一边针线却依旧在本子上来回穿梭,那昏暗的光晕笼罩在我的心头,像极了这弯明月。又恍惚间,这轮明月好似炽热的太阳,脑海闪现出父母在田间劳作的身影,脸颊上的汗水一滴紧接着一滴,不断的下坠,光线透过汗水,折射到我的视网膜上,刺痛着我的心。又恍然间看到,在那炽热的阳光的光晕下,父亲在高楼顶上工作的身影,是那么的高大,而周围高耸的房子却又衬的父亲那样渺小……

他们的付出仿佛刺穿了我的心,让我恍然醒悟。我的梦想不就是好好学习,让父母脱离这样的劳作与辛苦吗?倘若我放弃了,那何时才可以追赶上父母变老的速度?何时才得以实现我的梦想?

乌云散去,抬头再看向这皎洁的圆月,我笑了。是啊!为了父母,为了梦想我更应该拼搏一把,只有征战沙场之后,才能笑傲立于群雄之中。正所谓磨难出英雄,所以为了梦想,我不想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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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余罪小说中大胸姐结局

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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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讲述了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那么余罪小说最后结局如何?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救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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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人生需要放弃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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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需要放弃,因为你不可能什么都能得到,所以你应该学会放弃。生活有时候会逼迫你不得不交出权力,不得不放表机遇,甚至不得不抛下爱情。放弃并不意味着失去,因为只有放弃才会有另一咱获得。

记得《论语》中孟子说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从这段文言文中告诉我们其实放弃是为了彼此的获得,就如我们想要采一束清新的山花,就得放弃城市的舒适;要想做一名登山健儿,就得放弃娇嫩的皮肤;要想穿越沙漠,就得放弃咖啡和可乐;要想有永远的掌声,就得放弃眼前的虚荣。

记得曾经有人跟我讲过一个哲学故事:“有一只倒霉的狐狸被猎人布下的套子夹住了一只脚。在这危难时刻,它毫不迟疑地咬断了那只脚,然后逃命。”放弃一只脚而保全一条性命,这是狐狸的哲学。从这个哲学故事中,我们可以知道今天的放弃是为了明天的获得。就如那些干大事业者不会计较一时的得失,人生路上他们可能要放弃失恋带来的痛苦,放弃屈辱留下的仇恨,放弃心中所有难言的负荷,放弃压在肩头的所有包袱。

有一个孩子,伸手到一个装满糖果的瓶里去,他尽其所能地抓了一把糖果,当他想把手收回来时,手却被瓶口卡住了。他既不愿放弃糖果,又不能把手缩回来,不禁伤心地哭了起来。一个老人对他说:“你知足些吧!一次只拿一半,让你的拳头小一些,那么你的手就可以很容易地拿出来了。”这段故事告诉我们放弃次要的,多余的,是为了收获主要的必需的。中国象棋在对奕中经常会出现“丢卒保车”、“明弃暗取”、“先弃后取”等舍小利而取大义的看法,这种战略战术在人生这盘大棋中有很多不能不用。

所以,人生需要放弃。放弃,是一种境界。放弃该放弃的是明智,放弃不该放弃的是无能,不放弃该放弃的是无知,不放弃不该放弃的是执著。

[人生需要放弃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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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也曾想过放弃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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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8年级组男子800米的运动员到检录处检录。”,我心里一惊,轮到我上场的时刻离我越来越近。陈思源和钱囿运代表我班参赛,我们几个女生分布在跑道边的各个角落,准备为他们加油助威。

一声枪响,运动员们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起跑线,在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中,第一小组跑完了,接着是第二组……

陈思源被搀扶着回到了座位上,他疲惫不堪,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这让我内心的紧张感又加重了几分。

一分一秒随着我愈发急促的呼吸流逝,直到我听见了我最不想听见的一句话:“请8年级组女子800米的运动员到检录处检录。”该来的总还是要来的,我心想。迈着沉重的步子,我来到了检录处,在第一小组的长凳上坐了下来,期间不断有同学为我加油鼓劲,但我发现我的紧张感并未消退。

我们排着队走上了跑道,在一切就绪后,我深呼吸了许久。

“各就各位!预备!跑!”伴随着一声枪响,我冲了出去。第一圈还算顺利,我紧跟着前面的人。渐渐地,我的脚步越发沉重,急促的呼吸声打在耳边。跑到一圈半时,我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四肢早已麻木,望着鲜红的跑道,我突然心生恐惧。

我不行了,我想,还是停下吧,我真的跑不动了。我眼睛稍往左瞥,看着终点线,觉得那是多么的遥远。跑弯道时,同学们的加油声愈发清晰:“加油!冲刺冲刺!超过前面的那个人!”我望着前方,前面的人与我有段距离,不知哪来的力量,我咬着牙,稍微提了点速,但依旧追不上她。后面有个人速度越来越快,眼看就要赶上我了,视线模糊的我只看到一道两边的同学和老师,都焦急地喊着什么。我用最后的一丝力气,冲向了终点,两双手搀住了我,把我拖向了一边,不断地安慰着我。我慢慢地站稳,有气无力地,不发声地说了一声:“谢谢。”

若当时的我有足够的力气,我一定会跟他们说:“我曾想过放弃,是你们让我又重新有了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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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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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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