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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精品20篇)

大家看过锦绣未央的小说吗?结局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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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与追求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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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要说放弃……”曾有一首歌这样唱道。我却不敢苟同,现代生活的快节奏,使生命更显得短暂,竞争更趋向激烈,注定了人们不可能在所有领域里都有所成就。因此,我们必须有所追求,有所放弃。

听说非洲人抓狒狒,常将食物仍进小洞里,当狒狒的爪伸进洞里抓住食物时,人就从远处赶来了,此时的狒狒抓着食物,却有因洞太小而拉不出来,“吱吱”地急叫又不忍放弃食物,眼睁睁地被人抓获。其实在有人走进前,只要它将食物放弃,它就可以逃之夭夭。结果呢,不忍放弃一点食物的它不但没有得到食物,而且成了人类的俘虏。

动物如此,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追求贪图享受的青少年,为了钱财,不惜一切代价去做杀人、放火,最后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毁掉了一生。

“不要因为一个哨子而付出太高的代价”富兰克林如是说。的确,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时候需要勇敢而果断的放弃。负重伤的雄鹰不能振翅高翔;鸿鹄注定不能和飞机为伍;现实的残酷不允许我们有太多的奢望。为了自己心中那座最高的山,我们必须有所放弃,放弃不切合实际的追求;放弃成长路上的风花雪月;放弃登山途中的自我陶醉……只有这样,当你登上山顶时,才能自豪地说: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放弃不是失去,而是一种更高境界的追求。

学会放弃,你将追求到心灵的所属,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迷茫。是的,追求与放弃是一门学问,是一种智慧,是一心灵的领悟,更是一种难得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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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放弃并不可怕作文300字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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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放弃,许多人心中马上就会升起一股消极之烟。放弃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与放弃相对的坚持,自古以来就广为人赞颂。中国古代就有“最无益,只怕一日曝十日寒”的说法。近代爱迪生坚持不懈,最终发明了灯泡,为世界带来了光明。古今中外都把坚持作为美德,从而忽略了它的对立面放弃。

其实很多时候,放弃并不像人们印象中的一无是处,而是以另一种方式存在。著名钢琴家朗朗从小就放弃了自己玩耍的时间去练琴,终成为世界级演奏家。秋瑾等革命人士,为了革命事业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却赢得了历史的尊敬。王昭君放弃了自己的自由出塞远嫁,换来了两国的和平。多少名人志士都是选择了“放弃”,才获得伟大成就。

由此可见,放弃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些放弃了信仰,放弃了底线的人。

有选择的放弃,才能让我们的人生更有意义。——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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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绯闻女孩原版小说结局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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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归属

N和J

B和D

Lily和Jack

C和E

V和Rufus

S和G

电视中最大的迷团就是老Bart的秘密组织,其实那是一个教会性质的组织。这个教会有三条铁律:

1,教会中每个男人的妻子是共通的。

2,生下来的孩子不能由自己抚养,只能送给无血缘的人。

3,只可以领养无血缘关系的孩子。

老bart和Jack都是成员,当然还包括C的母亲伊丽莎白。C是Bart和伊亲生的,因为他太爱伊,所以就不顾教会的规矩,向教会慌称是Chuck是领养的,亲手带大。结果还是纸包不住火。车祸并不是意外,而是教会的制裁。

因为bart的死亡,Jack害怕秘密外泄,就想方设法弄到酒店,因为老Bart留下的真正的秘密文件,都在酒店一个隐蔽的保险室里,留给C的那个保险柜只是装样子用的。Jack宁愿让侄子狠自己,也要保住秘密,弄出文件,实在用心良苦。

那些文件包括:lily和Nate的父母也是教会成员,S和E其实都是Lily领养的,E身世不明,而S的亲生父亲则是Jack,亲生母亲就是Bart的合法妻子,在生S的时候难产死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S的父亲不见她。而N也是领养的,他是Lily和Jack的孩子。

17集结尾出现的Elliot其实是E的亲哥哥,唉,他不知道E是gay,这下误会了。

时间顺序是C得了江山,失了美人,跑到欧洲去排解郁闷,结果偶遇伊丽莎白,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C决定报复,他想,Jack设计害我和B分手,还曾经和B做过,我就要报复在你的女人身上,然后就把他母亲骗出来OOXX了。伊丽莎白醒来羞愧万分,把自己备份的真相文件寄给了Chack,消失了。

没想到这些文件被S收到,擅做主张打开看了,大吃一惊,发现自己原来和N是同父异母的兄妹,顿时崩溃。S又开始吸毒酗酒,主动和N分手,最后去了戒毒所,和Georgina重逢,成了les.

N被甩的不明不白,只能找J说话,于是J抓住机会得到了N。

D在纽约大学遇到失恋的B,给予安慰,B突然发现D这样的平民男孩才是她能够依赖的,于是就追D,影响了和V的感情。

那文件又让Rufus看到了,那无法再容忍上流社会的混乱,无法容忍lily这么多的秘密,独自回到布鲁克林,V给了他很多关心,渐渐形成了忘年恋。

Lily终于知道了上流社会的宿命,她看了一圈,看到了和自己一样身不由已的jack,不再多说。

C终于知道了来龙去脉,悲剧的他居然和自己和母亲发生了关系,再对女人没有兴趣,正好E在对自己亲哥哥的单恋中失落不已,就和C成了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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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故事15:放弃应该是一种升华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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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拥有六个苹果的时候,千万不要把它们都吃掉,因为你把六个苹果全都吃掉,你也只吃到了六个苹果,只吃到了一种味道,那就是苹果的味道。如果你把六个苹果中的五个拿出来给别人吃,尽管表面上你丢了五个苹果,但实际上你却得到了其他五个人的友情和好感。以后你还能得到更多,当别人有了别的水果的时候,也一定会和你分享,你会从这个人手里得到一个橘子,那个人手里得到一个梨,最后你可能就得到了六种不同的水果,六种不同的味道,六种不同的颜色,六个人的友谊。人一定要学会用你拥有的东西去换取对你来说更加重要和丰富的东西。所以说,放弃是一种智慧。

感悟:我的个人原则是:每一次放弃都必须是一次升华,否则就不要放弃;每一次选择都必须是一次升华,否则不要选择。做人最大的乐趣在于通过奋斗去获得我们想要的东西,所以有缺点意味着我们可以进一步完美,有匮乏之处意味着我们可以进一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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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放弃也是一种选择八年级

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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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的每一次追求恰如一支激昂的赞歌。鼓励我们不断前进,即使遇到坎坷我们的心依然澎湃。你可知道,人生中的每一次放弃也是一沟潺潺的清泉为我们洗去心灵的尘埃与忧郁。激励我们再一次追求。 Every pursuit in life is just like an exciting praise.Encourage us to keep moving forward, even if we encounter bumpy our hearts, our hearts are still surging.Do you know that every time in life is also a gap, Qingquan washed away the dust and depression of our soul.Stimulate us to pursue again.

没有放弃哪来的追求。陶渊明放弃了仕途的纷争、官场的勾心斗角,而追求到了另一种人生境界,“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怎样的豁达与醋畅啊!从此历又多了一位悠然自得,心如静水,驾着一叶扁舟享受自然的隐者。

没有放弃哪来的追求。鲁迅弃医从文,他追求到的是救国救民的“良药”。于是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崇高品质,被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所敬仰。从此历又多了一位可歌可敬的民族英雄。

没有放弃哪来的追求。沙漠考察队放弃了繁华的都市,却追求到荒漠中胡杨的美丽和神奇,他们的足迹写下了历史的回忆。

追求是诗,放弃是雨。每一排诗行都需要细雨的滋润而显得格外灵动和富有营养。

追求是霞,放弃是云。天空中美丽的不仅仅是霞,还有朵朵白云。片片白云染红霞是多么的浪漫和富有诗意啊!我们的人生正是由这朵朵白云和片片红霞所织成的锦秀长廓。

放弃并不意味着失去。放弃需要开阔的视野和豁达的心灵。放弃是任风雨洗礼,追求是再见彩虹。因为风雨后的天空更蔚蓝。

西楚霸王项羽放弃了一次又一次击败刘邦的机会,失去了江山,而那个高歌乌江边手持长戟英勇战斗的武士将永载史册。他失去了心爱的战马乌睢,失去了心爱的妻子虞姬。而那个站在烈烈风云中的英雄在此时是多么的英姿飒爽。他失去了美人,失去了江山,而他得到了心爱的人最真心的一句话:“你永远是我心中最伟大的英雄。”他的确放弃了,而他追求的更是一种世人称叹的“英雄”气概。放弃在项羽身上显得更加美丽。

追求是船,放弃是帆,只有在适当的时候懂得放弃的船才能行得更远。

追求是月,放弃是星。只有星星伴着月亮的晚上才更和谐与浪漫。

追求是人生中一支激昂的歌。一支激励我们不断前进的歌。放弃是潺潺的清泉为洗去我们心中的尘埃与忧郁,我认为放弃同样是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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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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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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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欢乐颂谭宗明结局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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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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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如果你从未放弃现实远比梦想美好作文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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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期,当我们刚大一就拿下全校足球冠军后,我跟队友聊天,谈起中国足球在世界水平低下,我们虽然拿了全校冠军,但却不知道自己在世界的业余球员里是什么水平。

当时我们纷纷感慨,如果有朝一日,能到巴西踢球,见识一下业余足球界的世界顶级水平就好了。

转眼间,十几年过去了。

当那些共同身经百战的精壮队友,已经大腹便便行动迟缓,被酒色掏空了身体时;

当他们毕业不久就已经几年都不踢一场球时;

当你身边的老队友越来越少时;

当他们拖家带口,完全已经想不起来自己曾经有这样的梦想时;

我还在每年坚持踢40场,

不断学习大罗小罗C罗层出不穷的新技术,

保持体力和体重。

没有队友时我就一个人去踢,

脚受伤了,就养好伤再去,

夏天顶着烈日,冬天冒雪,我都坚持去踢球,

我一刻都没有放弃

这一切的努力,只是为了有朝一日去巴西的时候,能够和他们的业余球员一较高下。

我完全不敢奢望自己能和巴西的职业球员同场竞技,更加不敢想还在场上有什么表现。

昨天,我在巴西里约热内卢,正正经经的参加了一场比赛,一场职业队的练习赛。

巴西,里约,America俱乐部职业队vs里约中学顶级球队,

我作为America俱乐部的一员,上场踢了25分钟,

看着他们场上精炼快速的配合,上场之前我还是有点紧张的,

但是上场一触球,一切都轻松了。

我和巴西职业球员配合,意识技术速度全无问题,只有体能和力量稍差,

上场25分钟,我打入2球,1次助攻,

其中第一球是我和队友经过连续撞墙短传后,我在禁区中路冲顶破门!

从没想过,自己作为没受过专业训练的中国业余球员,能跟得上巴西职业队的节奏!

时至今日,你知道追求十几年的梦想成真是什么感觉吗?

当我和这些巴西职业球员同场竞技时,发现自己的水平比想象中还要好

原来自己这十几年的努力,都没有白费!

当你凭借自己不懈的努力,以业余身份却能和巴西职业球员比肩时,

你知道这样的幸福感有多强烈吗?

当别人总在抱怨现实比梦想残酷时,

我却真切的感受到,

如果你从未放弃,现实远比梦想美好

[如果你从未放弃现实远比梦想美好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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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凰权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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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老皇帝的是宁弈,要杀宁弈皇帝的先是凤知微,当然这是局,她的目的并不在此。我认为你说的是再后面的的黑衣人吧?那应该是顾小呆,应该是要宁弈去找凤知微,因为在此之前宁弈问凤知微怎样才能再一起,凤知微的意思是要赎罪才能在一起。这又要说到为什么要赎罪?因为凤知微不停脚步要复国的原因是她娘火凤将军是遗言,有此遗言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凤晧其实是她亲儿子,如果知道了就不会拿他的命布一个这样的局。所以在凤知微知道山上根本就没有所以的秋明缨孩子的骨灰时,才会这么激动。只不过是血浮屠宗主当年的一个欺骗。 由此我们再联想回来,如果没有这个欺骗,就不会坚定了秋明缨的复国决心,就不会逼知微立誓,也不会有后来的与宁弈公争天下,更不会有因此带来的百姓伤亡以及他们爱或不爱的那些人的死去。 因此凤知微认为自己也许是罪人,如果她还和宁弈在一起享福,就良心不安。所以他们没在一起。 当宁弈问凤知微如何赎罪时,她好像是回答死亡。所以在前面女帝和宁弈(主要是他叫什么帝我忘了,也许是你说的凤翔帝?)最后一场对决中她好像是掉下城墙死掉了。 后来顾小呆来刺杀宁弈,就是你问的杀宁弈的人,他只不过是给宁弈一个“死亡”的机会而已,凤知微“死”了,宁弈也“死”了,他们都赎了自己的罪,所以他们才在一起,也就是在番外中。 当然你也应该看出来了凤知微是没有死的,大结局最后的一幕在他们又相遇了。 ps:这里是吐槽,这样的男女主角在一起比那些玛丽苏文的各种狗血要好上几万倍啊,老大的文的布局不是盖的,仔细看应该能找到各种主线复线的。好了,我答完了,打字打到手软。由于我是看实体书的,不知道和网络的有没有什么差别,就这样了。老大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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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本来可以放弃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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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因一个偶然的机会接触了篮球。篮球的进攻,防守都让我深深的沉迷其中。当时是暑假,时间很空闲,父母也就放手让我去打。父母还说这门运动对我非常有利,让我多去打,强身健体。

打得多了,技术也突飞猛进。六年级时,我被老师选入了篮球队。可篮球队每天要训练,再加上篮球占用了我不少课外补习的时间。一向以学习为第一的父母给我下了“最后通碟”:必须放弃篮球。

可打了这么久篮球,我的心完全在篮球上。每次打完球的酣畅淋漓,都让我离不开这项运动。现在我眼前有两条路:要么听从父母的指令放弃篮球,好好学习。要么听从自己的内心,坚持并继续打下去。在两者之间我必须选择。因为这,关系到我这段时间学习时间的分配。

我一向是一个十分听话的“乖乖宝宝”。可这一次,我决定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将篮球继续坚持下去。这门运动使我感到快乐,并且我在运动中可以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而坚持下去,对我也是一种挑战,如何合理的安排打球与学习的时间,使两者都不落下。我相信任何成就都要靠坚持。轻言放弃,绝不是一个勇士。

于是,我顶住了父母所带来的压力。每天下午去球场随队训练。而对于每一次的训练,我更是一丝不苟。每一次投篮,运球,我都尽全力发挥到最好。而我一滴一滴汗水,换来的是我球技的光速增长。现在的我,已经在训练和比赛中崭露头角了。

现在看看,本来可以放弃,可我坚持了下来。当初所坚持的,努力的,总会收获一些你意想不到的惊喜。对于当初的选择,我只能说:我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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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不放弃努力作文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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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人生有很多东西是可以放弃的,但万万不可轻言放弃的是:努力

恰如鲮鱼和鲦鱼的例子说明了这一点,实验者用玻璃板把一个水池隔成两半,把一条鲮鱼和一条鲦鱼分别放在玻璃隔板的两侧。开始时。鲮鱼要吃鲦鱼,飞快地向鲦鱼游去,可一次次都撞在玻璃隔板上,游不过去。过了一会儿工夫,鲮鱼放弃了努力,不再向鲦鱼那边游去。更有趣的是,当实验者将玻璃板抽出来之后,鲮鱼也不再尝试去吃鲦鱼!鲮鱼失去了吃掉鲦鱼的信心,放弃了已经可以达到目的的努力。

其实,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有时也犯鲮鱼那样的错误。许许多多的医生、教练员和运动员断言:要人在4分钟内跑完1英里的路程,那是绝不可能的。然而,有一个人首先开创了4分钟跑完1英里的纪录,证明了他们的断言错了。这个人就是罗杰班尼斯特。数十年前被认为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为什么变成了可能的事情?是因为有人没有放弃努力。

好多障碍并不是存在外界,而是存在于我们的心里。

几乎每个胜利者,都曾经是个失败者。胜利者与失败者的重要区别是:胜利者屡败屡战,绝不轻易放弃努力;失败者屡战屡败,可惜地放弃了努力。

[不放弃努力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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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放弃也美丽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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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懂得放弃在百花齐放的春日含苞欲放,而在寒冬腊月傲立雪中,终为文人赏识;竹,懂得放弃肥沃土地,而在重岩叠嶂间奋力生长,终为墨客赏识。我们若能懂得放弃也美丽,成功就不会远!

放弃使人峰回路转,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路。

著名篮球运动员斯蒂芬·库里刚进入美职篮时,因身体瘦弱矮小,不被人们看好,选秀时甚至有人质疑他弱小的身体能否挺得住美职篮球激烈的身体对抗。可库里毅然放弃了对篮框的冲击,转而向外线发展,他做着教练给他订制的私人训练,发掘了他控球和远投的潜能。比赛中的他,总能快速投出高质量的三分球,两次夺得常规赛MVP,并率领金州勇士队两次夺得总冠军。

库里以何得其惊人才能?是因为他懂得放弃的美丽,且能在放弃后寻到自己的潜能。困难如一座成功路上的高山,阻挡着他的成功之梦,而放弃如一把云梯,给予他新的契机,激发潜能。倘若他一味坚持,定会在内线对抗间失意万分,吃力万分,终跌入无底深渊。可见,放弃如澄明的月光,照亮人前行的道路。

放弃使人心胸宽广,乐观待世。

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仕途化为泡影,多年的努力全然付于东风,无奈与失意潦他于绝境。他抱负不再,放弃了对官场的不舍与倦恋,躬耕于东坡。放弃后的隐居,使他心胸宽广,归于旷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道出“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的无奈,吟出“大江东去,浪淘尽”的豪情,终成就千古词人梦。

苏轼以何得其千古雅称?是放弃带来的乐观让他更惬意。无奈与悲痛和疾风骤雨一点点蚕食着他的心灵,而放弃如一盒强心丸使他忘却对官场俸禄的不舍,以乐观旷然待世。他若无法放弃那几分眷恋,就定会在失意中潦倒。可见,放弃如明媚的春光,使人乐观豁达。

我们若也懂得放弃的美丽,成功定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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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漂流教室小说结局

全文共 3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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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教室》首发于黑岩阅读网,是浙三爷的虚构作品,下面是漂流教室小说结局,欢迎阅读。

我在文成县里买了些糯米和黑狗血,说实话,只要是能保命的东西,我实在是不会嫌多。—篮。色。书。巴,这一次有点危险,所以我将黑狗血和糯米都装在了两个有五百毫升的矿泉水瓶里,随后我还买了个背包,将我需要的东西都装在里面。

这个适合,我觉得自己还真像王铭怡说的那样,有一种捉鬼人的感觉,而且怎么都觉得自己很专业。

昨天的脚伤今天倒是已经不疼了,本来没多严重。是我手臂上的伤口有些还没结疤,为了方便行事,我用绷带将自己两条手缠起来,随后忽然有点想笑。

因为我感觉我这样很像火影忍者中的小李,说实话,几乎每个八五年后出生的男人都幻想过自己双手缠满绷带战斗的炫酷感,并不只是来自于小李,还来自很多影视作品中的角色。

我自嘲地笑了笑,男人其实是比女人还幻想的生物。

当我随意吃了两个馒头来到山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徐莜的人头还放在我之前落地的地方。因为我这次双手缠着绷带,跳下来倒是方便很多,并没有让手受伤。

我抱起徐莜的人头,因为心里很害怕,所以我跑到了离两个尸体比较远的地方。说实话,我是真的不想看着徐莜的人头,因为施嘉雪之前把她的人头破坏得太恐怖了。现在由于已经死亡了两天多的时间,已经有苍蝇在徐莜的脖子断裂处飞来飞去,仔细看的话还会发现里面有一些虫子在爬来爬去。

我终于忍不住了,放下徐莜的人头,在一边呕吐了起来。刚才吃的两个馒头都吐得一干二净,还吐出了许多苦水。

等我终于没法再吐出任何东西,我抱住了徐莜的人头,然后找了个干净的地儿躺下来睡觉,嘴里还念叨着周天纹教我的话。

“呜…;…;呵…;…;来啊…;…;来吧…;…;呜…;…;呵…;…;”

我不厌其烦地说着这句话,感觉有一阵困意渐渐传来,怀里的人头愈发冰凉。

我睡着了。

我梦到自己躺在这片野地上,艳阳高照,一个穿着红礼服的女人正站在我身边。她长得挺漂亮,身材也很好。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我刚才正是在招鬼,所以现在引来了鬼托梦。

“徐莜?”

我试探地问了一句,女人并不说话。她的脸色很苍白,安静地站在我身边看着我,脚尖踮起,只用大脚趾支撑着自己的重量。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不让自己紧张,温柔地说道:“我是来帮你的,你有什么怨恨可以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解决,相信我。”

徐莜大大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她的表情平静得让人害怕,很少有人能有绝对平静的表情,如同尸体一般。

“呵…;…;呜…;…;”

她忽然笑了,但她并没有张开嘴,而是很夸张地抿着嘴。

她的嘴角到了原本脸颊的地方,而脸蛋几乎将眼睛挤压成了一条细缝,由于一直抿着嘴大笑,她的鼻子急剧地扁下来,好像挤进了脸庞一般。

我一看有些心慌,道:“你有什么怨恨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解决。你现在这样也只是在折磨自己的灵魂,一旦你的家里人知道,他们也会很为你痛心。”

然而徐莜还是这么奇怪地笑着,她忽然朝我走来一步,我吓得后退。忽然间,她放声大笑,嘴巴张得很大:“我很开心…;…;呜…;…;哈…;…;她死了!你也要死!你也要死!”

我心头一惊,不好,这徐莜根本没打算谈,她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

徐莜双手呈爪朝我的肚子抓来,我急忙撕开自己的衬衫,露出了里面的背心。

徐莜这一爪抓在我的背心上,她痛苦地将手缩了回去,我这时候脑袋一激灵,立马醒了过来。

天空现在一片漆黑,我一看时间,发现竟然已经是午夜十一点,没想到我竟然睡去这么久。而在我面前,徐莜的鬼魂正脸色狰狞地看着我。

我朝身后看去,那施嘉雪的鬼魂竟然也正在朝我飘来。这场面让我惊吓不已,王铭怡不是说我今天大吉大利么?

我看向四周,这里已经是漆黑一片,说明我正处在鬼遮眼的环境中。我急忙从书包里拿出灵力灯笼,由于我的背心,徐莜和施嘉雪暂时不敢靠近我。

我将灵力灯笼点燃,顿时四周非常明亮,好像有日光灯在照着一般。

徐莜和施嘉雪有些忌惮地看着拿着桃木剑的我,但这并不代表她们害怕。忽然间,施嘉雪飘到了我的背后,我慌忙将桃木剑朝她砍去。而徐莜却在这时候直接出现在我身后,她一爪子抓在我身后,然后急忙后退。

我的背心这时候颜色已经淡了很多,原本它是纯黑色的,但现在已经变成了淡红色,估计再来一下,这背心没用处了!

跑!

这是我现在唯一的想法,我根本斗不过这两个女鬼!

我随意选了一条路疯狂逃跑,而两个女鬼一直跟在我后面紧追不舍。她们一边在后面追,一边发出很是凄厉的笑声。

我急得满身都是汗,想不到我一开始失败了,这两个女鬼根本没法净化,她们的怨恨实在是太深了。

忽然间,我感觉前面一脚踩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原来我之前踩的地方有个坑,这下要遭!

徐莜和施嘉雪追了上来,她们这时候犹如玩弄猎物一样,竟然还有点不急不慌。我心里十分绝望,都是我自己太过大意,这两个厉鬼哪里是我能够对付的。

要死在这儿了么?都怪我实在太没有大脑,非要把自己当一回事,这么在意阴德…;…;

我心里想起了很多,想起了我的父母,李鑫,王铭怡,还有很多我的朋友们。

想不到今天…;…;竟然要死在这种地方,真的是很不甘心…;…;

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感觉背后传来一阵强烈的寒意,可是两个女鬼都在我的面前!

我慌忙回头,然后顿时愣住了,随后是欣喜若狂!

女鬼教师正站在我的身后,她表情很平淡,但声音却比平时要温柔一些:“怪不得不来上课,被欺负了是么?”

我不敢说话,怕暴露自己的身份,便连连点头,装作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不要怕,老师在。”女鬼教师说道。

这一刻,徐莜阴沉地看着女鬼教师,她冰冷说道:“滚开。”

女鬼教师也同样阴沉徐莜,她的声音还是这么沙哑:“离我的学生远一点。”

“你算什么东西?”施嘉雪尖叫了一声,似乎是根本不把女鬼教师放在眼里。确实,虽然女鬼教师的怨气似乎比她要强一点点,但她们有两个鬼,女鬼教师却只有一个,实在是人多欺负人少。

忽然间,我背后传来了很强烈的寒意,我定睛一看,发现鬼教室竟然这么凭空出现在我身后。它是一点一点出现的,那强大的怨气让人不寒而栗。

一个…;…;两个…;…;三个…;…;

鬼学生们陆续从教室里走出来,他们站在女鬼教师身边,脸色凶狠地看着徐莜和施嘉雪。

俩女鬼早已吓破了胆,她们瑟瑟发抖地站在我面前,全然没有刚才那嚣张跋扈的气势。

小舞这时候走到我身边,她的手里拿着一些粉笔末,然后疯狂地往我嘴里塞。我一下子措手不及,吞下了很多粉笔末,一时间我感觉自己的嗓子干得难受。

而罪魁祸首的小舞对我眨了眨眼睛,道:“想不想说点什么?”

我心头一惊,难不成我可以说话了?我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道:“杀了她们行么?”

这一刻,我的声音非常沙哑难听,还真的犹如那些鬼魂的声音一样。这个吞粉笔末的方法确实不错,只是这样不知道会不会死…;…;一会儿我必须去洗胃才行。

这两个女鬼既然无法被净化,将来只剩下一个更加强大的时候,将来肯定会害人。现在若是除去她们,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些阴德。

女鬼教师并没有犹豫,而是第一个朝施嘉雪扑了过去。顿时,几十个鬼学生都一起冲上去,他们抓住了两个女鬼,撕咬她们的身体,将灵魂一丁点扯下来。

小舞也兴奋地要过去,我急忙拉住小舞,道:“干嘛呢你?”

“都是阴气!别拦着我!”小舞快速挣脱了我,朝着那俩女鬼扑了过去。我这才反应过来,鬼吃鬼可以增加阴气,怪不得她们会这么兴奋。

两个女鬼一点点被吞食,她们不停地发出凄厉的尖叫。约莫十分钟后,她们被完全吞食干净,之剩下鬼教室的学生们还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

我被这个场面彻底折服,之后,女鬼教师带着大家回到鬼教室,一切还犹如当初一样,只是现在鬼教室是在深山之中。

这果然是一个会漂流的教室,虽然我还弄不清楚原因是什么,但是确实有这个效果。

此时我还是有些缓不过神来,这么强悍的两个女鬼,竟然被一大群鬼学生吃得一干二净,一丁点都没留下来。

见我在发呆,小舞戳了戳我的肩膀,道:“干嘛呢?”

“我告诉你…;…;”我沙哑着嗓子小声说道,“我有点上鬼教室了,鬼分三十六道,你说如果我能把这鬼教室给收服了,以后估计二十名以外的鬼都能对付。”

小舞有些惊讶地看着我,她摇头道:“不可能的,你根本办不到。”

“现在的我是办不到,等我有了足够的本领,说不定可以。”我有些兴奋地说道。

小舞翻了个白眼,然后不再理我。

等鬼教室消失之后,我打开手电筒走在山里,然后给王铭怡打去了电话,那边很快接了:“铭怡,我搞定了,现在回来。”

“那好,快回来睡觉吧,你接下来有得受了…;…;”王铭怡说道,“老家伙刚才打来电话,说自己老家那边的亲人需要帮助,但他没时间回去,想让你过去一趟。这次没佣金,但是会给你两万块的奖金,你去湖北一趟,这次只有你一个人,我们要留在温州办事。对了,那件红礼服记得烧点,有邪气的。”

我疑惑道:“这么急去湖北?发生什么事了?”

王铭怡说道:“说是那边的人们在上厕所的时候,总会看见一个血红色的眼睛在盯着他们,很是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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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永不放弃相信自己作文

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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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力!我们必须相信我们的天赋是要用来做某种事情的,无论代价多么大,这种事情必须做到。

——居里夫人

相信自己,就是要‘自信’,就是面对困难、挫折和新的挑战不要折服,不要胆怯。面对困难、挫折、挑战只要你肯相信自己,不断努力的付出,哪怕你现在的人生是从零开始,你都可以做得到。

前几天,我从家里的柜子里翻出几块老式布料,准备给女儿做件新的外衣。现在这年代,裁缝店好找,好裁缝难遇。我正琢磨着到哪里去找好裁缝,邻居告诉我说,菜场的胡同里有一家裁缝店,那个女裁缝的手艺很好。

顺着邻居的指引,我带着女儿找到了那家裁缝店。当我递过布料,表明我的来意后,女裁缝准备起身来到我女儿身边。这时我突然发现她是个没有右脚和右手的残疾人。她没有在意我愕然的表情,而是驻起拐慢慢站起来,用眼光打量了我女儿一番。这更使我怀疑,她能行吗?

女裁缝看着我怀疑的眼神,然后微笑着说:“你是不相信我吗?”

“不,不!我想你一定能行的!”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感觉有点牵强的敷衍,我无法确认是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她。

我放下布料带着女儿便匆匆的离开了。

几天后我去取外衣的时候,我不敢相信,这件合身、漂亮的衣服是出自她残缺的身手。

“你还是不相信我吧?”她依然的微笑的注视着我说。

“有一点。”这次我说了真话。但马上觉得后悔说了这样的一句话。我想,她一定更需要的是鼓励。于是我马上又改口说道:“请不要介意我刚刚的语言,你的手艺真的很好!”

“其实所有的顾客面对我的时候,心里想的都一样,我早就习惯了。”趁着我异样的表情,她讲起了她曾经的故事:

在她12岁那年,家里的一场大火烧伤了她的右腿和右手,在重度感染的情况下不得不锯掉了。从此她辍学了,开始步入灰暗的人生。首先是她无法站立,然后是无法面对社会的嘲笑,无法学会独立生活。她从此把自己锁在家里,不去理会任何人,在悲伤的时候甚至是想到了要自杀。

在一次准备吞下一瓶安定的时候被她的父亲发现了。父亲抢过她手中的安定后咆哮的扔下了一句话:不要害怕你的生活将要结束,应该担心你的生活永远不会真正开始。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社会不会耻笑那些在地上攀爬的人,而是耻笑那些不愿迈开脚步的懦夫!你懂吗!

父亲的话深深的刺痛了她,从此她坚强的忍耐着拐杖磨出的剧痛,学会了拄着拐行走,从阴暗的屋子里一步一步的挪到了阳光下,慢慢的学会了生活自理。信念,信心,在她残缺的身躯里埋下了种子。

一转眼,她过了二十岁的生日。父亲要她学习裁缝手艺,以后再开一家裁缝店,希望她以后可以独自生存,像正常人一样成家,生儿育女。

面对新的生活挑战,她心里没有了底。裁缝是一门手艺活,她只用左脚和左手能做得好吗?这次父亲没有咆哮,而是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胜利是不会向我们走来的,我们必须自己走向胜利。面对生活的挑战,不要胆怯,要有信心!”

她终于拥有了自己的裁缝店,但一开始生意却冷冷清清,没有人愿意相信一个残缺的她可以做出精美的衣服。

但是这一次是她自己战胜了自己,在最无助和失望的日子里,她在日记本里写下了这样的话:“先相信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你要相信自己的手艺,不断进取,顺应人们的眼光、社会的潮流,才有更多的人愿意相信你做的衣服。顾客后面还有顾客,总会有赚钱的那一天。”

听过她的故事,我很震惊。

苦难是无情的,即便你是王公贵族,一样会遇到无情的苦难和人生的挫折。人生的道路上,无论如何都回避不了现实的重重困难,事业、爱情没有永远的一帆风顺,家庭、学业没有真正的心想事成。但是,只要你不去推诿,不胆怯,保持信心满满,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旺盛的精力,努力的奋进,你就一定会知道“发光并非太阳的专利,你也可以发光。”

相信自己,你就一定可以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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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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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剧中原本养尊处优的家庭主妇子君,一丝丝都未察觉婚姻发生变化,其丈夫在外有精神出轨,一日突然提出离婚。就此已当了15年全职太太的子君无法接受这个打击,还想用儿女去挽回丈夫,但是丈夫心意已决。就此子君则是重新回到社会进行打拼,在好友唐晶的帮助下度过了离婚后最难一段时光,而她的艺术天赋被朋友发掘,制作的工艺品市场热销。但是唐晶并未察觉一向来对于子君是各种嫌弃的他,突然对子君有了别样的情感。

小说中,唐晶是和贺涵结婚,整个离开了香港回归了家庭。但是在剧中,唐晶则是与贺涵分手,却恋上了自己女友的闺蜜子君。最后结局则是,子君和贺涵在一起了,而子君的前夫陈俊生则是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归属,就是由吴越饰演的凌玲,一开始并不接受他的冷佳清,也慢慢开始接受这段关系。所以这个结局是跟小说不同的,因为在小说结尾处子君是遇到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两人度过了一个阳光海岸的悠闲午后,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

不久翟有道回沪做生意,两人终于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决定旅行结婚。经过一番波折,子君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她的前半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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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会放弃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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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一生大多是在得与失之间度过,你得到某种东西的同时,你肯定会失去一些原本属于你的一些东西,而在这种生活当中,有人过的幸福快乐,有人却活的很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的看法不同。

我们的人生含有青春与初恋的气息,我们往往会在这些东西上失去很多,然而我们试着去遗忘,那么就减轻了许多的负担,敢于舍弃是医治心灵最好的创伤药,惟有舍弃才能使心灵得到释放,才能避免走向人生的极端,适时地舍弃是提升,适时地舍弃是提升自己关键的一步,没有舍弃的选择是苍白无力的。

有人说过,懂得适时舍弃的人,永远不会让你真正失望,我们这一生中需要放弃的东西很多,古人云: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如果不是我们的就不必拥有,虽说人生短暂但是它也有几十年呀,他特有各中各样的风景,有得也必有失,我们学会了放弃,我们就拥有一分成熟才会活的诚实轻松。

生活在这样充满诱惑的当今社会,每一个心志正常的人,都会有理想,憧憬与追求。不然他就会胸无大致,自甘平庸,无所建树,然而,历史和现实的生活告诉我们,该放弃的时候,必须学会放弃!

学会放弃是一种不切实的幻想和难以实现的目标,而不是放弃为之奋斗的过程和努力;是放弃那种毫无意义的拼以及没有价值的去求,而不是丧失奋斗的动力和生命的活力;是放弃那种金钱地位的无知,而不是失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也许放弃之时是痛苦的,甚至是无奈的选择,但是,若甘年以后,当我们回首往事时,我们回为当实正确的选择感到欣慰。

所以说:我们应该在适当的时候选择放弃,它会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份安逸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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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放弃作文800字议论文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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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人的一生中无时无刻需要学着放弃,放弃一块糖,放弃一次出游的机会,放弃一段感情,甚至是放弃自己的生命……当然,这里所说的放弃不是说放弃一切,而是放弃羁绊你不前的障碍,捡起希望为了以后更好的生活。有的时候放弃一些东西真的可以让你心灵的空间变宽,让眼前的生活充满了新的希望。

我喜欢留恋过去,比如一张稿纸,一个记满了文字的笔记本,一片秋天的落叶……那时我从没有想过是因为什麽要留着它们,只是觉得舍不得丢掉,当那些“过去”堆满了我的书柜、抽屉时,我终于明白想要留着它们的原因:所有的“过去”都代表了我曾经的哪一段记忆,有过快乐,有过悲伤,有过难忘,也有过辛酸。我留着它们,就像留着过去的时光,我留着它们,就好像我会再回到那时一样,尽管知道那已是不可能。看着那些“记忆”我有过快乐,但更多带给我的却是因为回忆过去而产生的的悲伤和叹息。我发现这样虽然让我不曾忘记从前,但是却让我活的很疲倦,就像背着一身的债无法再走下去。

是一个很普通的故事让我改变了以前的看法,学会了放弃一些东西,尽管当时会让你下很大的决心。

故事是说:四个不同的小精灵面对失去曾经的奶酪而做出的不同的举动,有的则可以开始就发现变化放弃过去走向迷宫寻找更新的奶酪,有的则在失去后调整自己去适应现在更新的冒险和挑战,而有的则依旧害怕改变,留恋着过去使事情变得更糟……看完后我想了许久,终于决定试一试:把我以前所有的“心债”全部丢掉,从新开始一回。像精灵中的‘唧唧’一样随着生活的变化而变化。

于是我找了一个晴朗的天气丢弃了那些属于过去的东西,尽管在松开手的那一刻觉得像失去了什麽,但回家后看见空空的抽屉和书柜我发现那一刻心灵的空间变宽了,心上的债消失了。放弃一些东西真的是一个可以让自己更好生活的方法,然而学会放弃却是这个方法重要的一步,没有这一步我们就不会满怀信心走向未来。

而今看着友人的一篇文章: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么些无谓的执着,没有什么真的不能割舍——学会放弃,生活会更容易。

学会放弃,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潇洒的背影……

学会放弃,将昨天深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忆……

学会放弃……

我心早已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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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

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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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装大戏在《甄嬛传》播出时引起一番轰动,随后就越来越多类似的剧情而今年也有一部类似的古装片《如懿传》,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作为《甄嬛传》姊妹篇的《如懿传》是改编自流潋紫小说《后宫·如懿传》,讲述乌拉那拉·如懿与乾隆皇帝爱新觉罗·弘历在宫廷里演绎了一段从恩爱相知到迷失破灭的婚姻历程。该剧由霍建华、周迅、张钧甯等人联合主演。从定妆照看果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feel,也有不少网友调侃称周迅的定妆照不美怎么能比得过孙俪版的甄嬛呢,这就尴尬了,还没播出就遭此评论,求周迅的心里阴影面积。但其实周迅的演绎成绩并不少完全不行,在先前的预告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她那小眼神中满满的充满了戏像是要说明什么一样,至少在演技上还是值得等待的。

如懿不同于甄嬛“打怪升级”式的人生,机关算尽,仍难逃被废后的命运,追其原因,帝王无情是一方面,但如懿的悲惨结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没有得力的帮手。如懿从娘家带的侍女就是阿箬,那个蕊心是宝亲王府里面带进宫的,和叶心,茉心,莲心等人一样从了“心”字辈。那么这里就有个问题了蕊心会不会是皇后或者太后安插在如懿身边的奸细,或者是皇上安排的,后来的如懿断发会不会是她出卖如懿了或者与她有间接关系呢?

小说中写到阿诺穿的太张扬,如懿训斥她,还告诉蕊心提点一下她,阿诺去和蕊心抱怨,蕊心不仅不提点她还附和她,以后别在皇上面前穿就好,意思告诉她穿的没错呗,而且阿诺也说这身打扮先问过蕊心说没有不妥才穿的,一个奴才的打扮超越宫里的小主,蕊心会看不出来吗,她没有制止,还帮腔至少说明她对如懿不是百分百忠心的。

感觉不是惢心就是阿箬,这两个里面总会出一个叛徒的。如懿比甄嬛难太多了,没有温太医,没有崔谨夕,没有沈眉庄。。。纯嫔跟海兰都比她等级要低,不仅帮不上忙,还要被她们拖累反观《甄嬛传》,甄嬛身边不仅有流朱和浣碧,还有衷心耿耿,一心为她谋划的槿汐,难怪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而乌拉那拉·如懿家道中落之继后,惜情却伤情之妻。少时骄傲任性,家道中落后日渐沉稳。入宫屡受磋磨,更习得谋略与手段,但始终不改倔强与真情。明知后宫难得一人心,仍渴望夫妻间的尊重与信任。也得乾隆珍重扶持,一路由冷宫走至继后。却在位居中宫之后,与乾隆渐行渐远,终至断发被废,独守青樱弘历的美好回忆而去。

爱新觉罗·弘历少不得志之帝,用情难专情之夫。出生丧母,备受父嫌,与养母相互利用而上位,一生难脱童年阴影。才华横溢,运筹帷幄,也自卑多疑,腹黑权谋。英俊潇洒,渴望情感,懂得欣赏不同女子的美丽,动情不动心,多情亦薄情。与如懿识于微时、相知相惜,排除万难将其扶上继后之位,却难逃帝后夫妻困境,摩擦渐生终至决裂。

各种方面相对比起《甄嬛传》你们觉得如何,在小编看来很难去反击《甄嬛传》,那已经成为了国人心中的经典又该怎样去颠覆人们心中的理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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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曾经想过放弃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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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想过要放弃,我在十字路口,迷茫不知方向,我迷失了自己,我想找到光明,却四处无光,自认为去技校进入社会可以摆脱所有的一切,可是现在才知道,我已经漂泊太远,曾经的梦想也早已随风飘荡。

可是我依然想过坚持,我想看看自己能否有这个能力,无论成败,我都会去珍惜,我曾遥望辉煌的巅峰,今日我一败涂地之时,才发现自己漂泊太远,我用力挣抗想要逆转败局,我曾经想过放弃,而我没有,我发誓无论成败也要放手一搏,无论成败,我曾经想过放弃人生,我曾经想过放弃学业,我而我没有,我为我自己自豪,因为我没有,当我换个角度再次看世界,如此美妙人间的险恶无法判断,无法衡量,我曾经想过放弃,当我仰望星空,全部是回忆,当我回忆往事,灰色的人生,我想去努力改变,并且一直在努力,曾经的幼稚变成了最甜蜜的回忆。

一缕硝烟,带走了一分忧愁,将所有烦恼遗忘,我曾经想过放弃,我曾经迷失了自己,而如今站在十字路口,不留一丝犹豫,腾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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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放弃是一种智慧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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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前进的路上,总会面临一些抉择。舍不得放弃,最终,我们身上的包袱越来越重,直至压得我们不能喘息。面临抉择,放弃,也便成为了一种生存的智慧

孩提时代,田埂上的妈妈,会把“多生”的向日葵,砍掉多余的花盘。那时的自己不是很懂,直至现在明白,用生物学上的术语来说,这是利用了“顶端优势”。其实不仅仅是向日葵,一些用材林木也通常会抑制侧枝的生长以此来促进主干的生长。种植业上的顶端优势就是一种懂得放弃的意识。有时候,往往需要丢掉一些多余的东西才会结出更丰硕的果实。正是学会了放弃,向日葵才会昂扬地向着阳光生长;反之,一株满是累赘的向日葵成熟后便是花多而果实少!

放弃是一种智慧,是目前让成果更丰硕的必然抉择。这种哲理其实不仅仅适用于植物,其实还适用于想要富强的国家。

清政府的统治黑暗,迂腐。封建顽固派的代表慈禧太后面对国家多次被欺辱的境况,仍然坚持所谓的老祖宗的规矩,结果使清朝的统治一步步堕落,一步步走向崩裂瓦解。当然,我说的并不完全,这只是清王朝没落的原因之一。但是给中国人民的教训却是应该永远铭记的:没有了放弃,一味的坚持古时创造辉煌的老方法,便没有了成功的希望;没有了放弃,便注定要吃大亏。

最近看到的一则广告很有意思:一只老鼠为了偷油吃,钻进油瓶中把油全喝光了,结果反而卡在了油瓶中。这样一则广告先不说它所要传达的初衷是什么,就是对于每个人都是一个提醒:有时,放弃一些自己的利益,才能更好地生存。幸亏,这仅仅是一只老鼠犯下的错误。

当然,我所说的放弃仅仅是对于某些情况而定的,它实际的意思有褒有贬。

放弃是一种智慧,其实时时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当我们再次面临抉择时,请考虑一下放弃。放下,才会一身轻!佛教中有一句禅语叫“舍得”,正所谓有舍才有得,有得必有失,若想得到更多,请先考虑放弃!你是否经常慨叹“亚历山大”?你是否经常抱怨付出很多,收获太少?你是否常常失败?那么现在,你又是否记住了“放弃是一种智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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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曾放弃过,但也拾回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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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世间,在这繁华的城市,人人都有梦想。有的大,有的小;有的为了一己私欲,有的为了天下苍生。屋外,雨依然在下,细密的青苔随着雨长得越来越多,我在窗前看着雨落在地上,溅起一个个小小的水花。我托着下巴思考:我的梦想,是什么?

小时候,爷爷奶奶教育我梦想要大、要远,不能只为一人而许;长大后,也不再懵懂无知,已有了一些了解。曾经许下的宏愿已悄然抛弃,开始对梦想茫然。越长大,心中的欲望会变大,贪婪也在悄悄滋长,又怎会记得自己曾经说过要实现的梦想。

在三四年级的时候,便对自己说以后要做个教师,要把知识的种子播撒在每个学生的心田,不管学生是好还是坏,都要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都要用爱去包容学生。于是,我在为这个梦想而奋斗,从未停滞过。每当我累的时候,就想起了自己的梦想,于是我咬牙挺过;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想起了长辈说的话,便告诫自己不能被小小的困难打败。可是,当我在这样你追我赶的日子中度过时,终于累了、终于倦了、终于想要放弃了。为什么我要这样努力奋斗呢?我这样尽我最大能力做好,别人可能看不见,就是看见了,也是嗤之以鼻。于是,多年来的坚强被消失殆尽,从此便这么自甘堕落下去,与梦想隔绝。

有一天,我迷上了写作,迷上了写小说和散文。我想当作家,想把这视为我的梦想。可由于有前车之鉴,使我不敢妄定梦想。之后的一个夜晚,夜色已经完全笼罩了天空,路灯与家家户户的灯光照亮了黑夜,也照亮我心中那不敢触碰的阴霾。我躺在一块草坪上,望着天空,看见了那些闪亮着不停眨眼的星星。忽然,我看见了一颗流星从天空划过,这是何等的幸运啊!我立刻坐起来,在心中暗暗许下梦想:愿长大后我能当个作家。

在那一瞬间,我释然了。从那以后,我便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像为了前一个被舍弃的梦想而奋斗一样,哦不,是比之前更努力、更坚强、不会轻言放弃。

因为我知,我是真真正正喜欢写作。于是准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于是,开始认真勤奋地写读书笔记;于是,写了一部又一部并不太好的小说。但我会努力,让自己的文笔更好、更细腻,让一个又一个人真心的为我喝彩。

下午,我捧着一杯雾气氤氲的茶来到窗前,发现雨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下了起来。我看着雨景,悠闲地浅啜了一口茶,舌尖略带一种陈浓的香味。现在我知道,我不会再因为梦想而迷茫了,我会一直将这个梦想坚持下去,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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