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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最新20篇)

大家看过锦绣未央的小说吗?结局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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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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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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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不放弃自己作文800字

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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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一直是一个调皮、天真、快乐的孩子,虽说生活中不免有一些烦恼,但我还是无忧无虑地长到六岁。

但在我小学一年级时,灾难来临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的耳朵和鼻子开始堵起来,逐渐发展到听不清声音、呼吸有些困难的地步。后来父母着了慌,带我四处求医,去了北京、西安……每次看医生时,他们都是仔细地检查我的耳朵和鼻子,然后面色凝重地叹口气,对我说:“小朋友,你先出去玩一会儿,好吗?”随即,我就走出诊室,等父母出来,但父母的神情总会告诉我:这里无药可救我的病。然后,我们再次四处寻医。

每次,我满怀希望地看医生,不久再失望地回来,希望、失望、希望、失望……这两种单调的情绪反复地折磨着我,终于将我在二年级时击垮了。从此,我变得沉默寡言,班上的同学似乎怕我的病传染,从不和我玩,直到最后,父母不得不停止了求医,使我心中的最后一丝光明也破灭了。我每日沉浸在孤独中,恨着所有人,比如同学们。他们总笑我是聋子,总是远离我,我固执地认为,他们是坏人,根本就不懂听不清声音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就连有意帮助我的老师们,我也是毫不领情。我的心里一片黑暗——直到四年级下学期末。

当时我正在阅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和我差不多,只是她又聋又哑,她的经历唤起了我强烈的同情心,促使我飞快地往下看。海伦有了一位老师——安妮﹒莎莉文,她用爱和耐心帮助海伦的灵魂脱离黑暗,走向光明,书中的一段话深深触动了我:“别人总说我是个神人,可我知道,如果没有身边的人帮助我,我现在可能心已经绝望,肉体虽在,但精神不复。我想告诉与我一样又聋又哑的人,身体残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放弃自己,让自己的心终日徘徊在黑暗中!”

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我陷入沉思:是呀,我为什么要自暴自弃?比我遭遇更悲剧的海伦﹒凯勒,不也成功摆脱黑暗,拥抱生活了吗?如果我这么轻易地放弃自己,那和自杀又有什么分别?……那晚,我几乎彻夜未眠。

从此,我像变了个人一样,开始有了笑容,学习也有了上进心,每当遇到困难时,我总会回想起那段伴随了我三年多的黑暗生活,然后告诫自己:不要放弃!这让我鼓起勇气战胜一次次的困难,在经历过这么多心灵磨难后,我变得更加坚强、乐观。我在告诉自己:我永远都不会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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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

全文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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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蛇》,是李碧华著的小说。李碧华的《青蛇》以离经叛道、天马行空、颠覆传统的笔法,大胆演绎了史册传奇的荒唐真相。同名电影由著名导演徐克执导,张曼玉、吴兴国、王祖贤主演。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不搭话。也不迫究了。从今后我要她只有我!

那清悠轻忽的钟声又传来,如缘份,在呜咽。我又再把身子辗转。

“妹妹——”

“哈丁’

“很久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

“是!”素贞肯定道。

我呢?奇怪,我已不再跟他了。曾经有一天,他在我身边,在我身上,曼妙的接触,他的手在来回扫荡,我几乎相信,我也是爱过他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但原来已是最后。幸好我把他杀了,放他没机会遇上另一个新欢。他一生便只得两个女人。此刻这两个女人又再绞缠在一起。——我们是彼此的新欢。直到地老天荒。

但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秘密,即使喝醉了也坚决不肯透露的,那是一个名字,叫做“法海”。我甚至不敢记得。

没有男人的生活,不是一样过得好吗?

我俩再也不肯对人类用清了。

那么委屈,可耻!不若安分做蛇上算。

从此素贞不看一切的伞,一切的扇,一切的瓜皮小艇,一切的男人……

感情一贫如洗。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一笔一笔地写,如一刀一刀地刻,企图把故事写死了,日后在民间重生。

仲春。

阳气日盛一日,桃花绽红,鸟鸣调嫩,天地阴阳之气接触频仍,激荡中闪电特多,雷声乍响,又届“惊蛰”。

夜间,下过一场江南春雨后,星星月月,雾气索维,白堤上间中高举莲花灯,凄迷倒影在湖上。天还有点料峭。

渐近西冷心社,夜半无人私语时。

只听:

“小错,你放心,我在存钱。过一阵就可以买缝衣机、电冰箱,要不可先买电风扇。而且下个月我大表哥二表哥来,他们会给我捎来一台录音机,双喇叭的,和刘德华跟黎明的盒带。在香港是最红的了,你一定要听他们的歌。小价你嫁给我好不好?……”

西湖上的情侣,两个人两辆自行车,并驾齐驱的,选了一处柳荫深深,便在起誓。

“我一生一世,都待你好,请放心。”

良辰美景来何天。

忽地一阵凉风掠过,像一只手在发间轻扫。冷不提防,又下起雨来。

不大,但很密,轻飘而流曳,踏着碎步,款款过来。

“啊”

小小的惊呼声,不情不愿地受打扰,情侣们还未及把心底的话争先说尽,便又要踩着自行车离去,好觅个清静安全地带。幽幽的路上,也有拌嘴声。女的骂:

“叫你不要来啦,洗过澡,在弄口见面不好?又要踩来断桥。待会雨下大了,回去不又是一身湿透?”

“你弟弟偷听嘛!”男的委屈。

“‘明天不要上班,哦?死拉活批地来了,怪到我弟头上去。”

“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谁要讲理?你不是要谈情?谈个屁!”

二人僵持着,男的生气了,不肯上前议和。女的馨发一抖,自踩车回去。

素贞看不过:

“哎,浪费了这么美丽的晚上,诀别拌嘴了,快点和好吧/

我笑:

“与你何干呢?”

雨,无缘无故地大起来。

断桥附近的小亭,忽来了个避雨的男人。因雨实在太猛了,迷迷漆漆,隐隐约约,他只得暂进一阵才上路。

他拎着一把黑伞。一般老百姓总是用那种黑伞的。

——但他不是一般老百姓。

他是一个美少年。眉目清朗、纯朴、虔诚。穿着一件浅蓝色条子的上衣,捧着一大叠英语会话课本,和好些书刊杂志。为了维护他手中的文化,革命后嫩弱的文化,他才一心一德,静待雨过。

素贞不安定。嘿,一有男人在,她就木安定了!

“小青,”她说,“你看我这一身装扮多落伍,如今的女子已不作兴盘警扎辫子了。老土!”

“姊姊你又干什么来着?”

她赶忙地适应潮流。

一旅身,烫了发,额角起了几个美人钩。改穿一条宽脚牛仔裤。脚上换了丝袜,是那种三个骨肉色尼龙丝袜。高底凉鞋。上衣五彩缤纷,间有荧光色,在腰间以T恤衫下摆结了个蝴蝶结。手指上戴了指环,银的,粗的。耳环也是一般式样。脸上化好妆,涂上口红。虽然是雨天,上衣口袋中也带了个太阳眼镜——并没有把商标贴纸撕下来。

“你看我时髦吗?好看吗?”

还背了个冒充名牌的小皮包。

“姊姊,”我骇然,“你又要——”

“小青,生命太长了,无事可做,难道坐以待毙?”

“不,你忘了你受过的教训?”

“小青,我约他迪斯科跳舞去。你忙你的吧。再见,拜拜!”

“你的教训——”

她的心又去了。留也留不住。

这一回,真的,依据她受过的“教训”,她要独来独往,自生自灭。她根本并不热衷招呼我同行,免致分了一杯羹,重蹈覆辙。

遥遥见她过桥往小亭去。

低语,传情,雷题电闪般的恋爱,她又搭上这个男人。

他把伞撑起,护她上路。一切自伞开始,她不需要任何穿针引线的中间人了。——也许她此刻的身份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张小泉,杭州三百多年来的名牌。它的剪刀镶钢均匀、对口锋利、磨工精细、开合和顺、锁钉牢固、刻花新颖、式样美观、经久耐用。——不过,这么优秀的剪刀,剪不断世间孽债情丝。

那男子是谁?

他是谁?

何以她一见到他,心如轮转千百转?

啊,我明白了。——

如果那个是许仙的轮回,则她生生世世都欠他!

是他吗?是他吗?

我禁止自己心猿意马。

横竖素贞看中了,就让她上吧。

我要集中精神,好好写那发生在我五百多岁,时维南宋孝宗淳熙年间的故事。这已经足够我忙碌了。

我还打算把我的稿子,投寄到香港最出名的《东方日报>去。听说那报章的读者最多,我希望有最多的人了解我呢。

稿子给登出来了,多好。还可以得到稿费。不要白不要。

我在信末这样写:“编辑先生,稿费请支港币或美元。否则,折成外汇券也罢。我的住址是:中国,浙江、杭州、西湖、断桥底。小青收便可。”

万一收不到稿费也就算了,银子于我而言不是难题。我那么孜孜不倦地写自传,主要并非在稿费,只因为寂寞。

因为寂寞,不免诸多回忆。

——然而,回忆有什么好处呢?在回忆之际,不若制造下一次的回忆吧。

呀,我的心也去了。

淡烟急雨中,蓝衣少年,撑开一把伞——

还等什么呢?

我要赶上前。我依旧是素贞的妹妹,同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

我决定借了他的伞,着他明日前来取回。解放路、延安路、体育场路、湖滨路、环湖路……随便一条柏油马路的一家。

我一拧身子,袅袅地袅袅地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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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会放弃议论文作文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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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是一种生活的勇气,是一种豁达,一种洒脱,一种气魄。放弃,亦是一种美丽。放弃,并不意味着失去,因为只有放弃才会有另一种获得。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陶渊明一生仕途坎坷。想起他的一生经历,曾有过多少次的失败?想起的一生经历,他又曾放弃过多少次?曾记得,他在做彭泽令时,对下属说过:“吾不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他与腐朽的官场水火不容。他没有再坚持下去,他选择的是放弃,放弃了功名利禄,去过隐居生活。他坦然看生活,以笑对人生,吟酒作诗,度完了余生。或许,适时的放弃不是错。

岁月悠悠地流淌……

记得在某个公车站上,一位老伯伯在进公车时,一只刚买的鞋被门卡住了,掉在地上,可公车呼的一声启动了。老人索性地吧袋里的另一只鞋也从窗扔了出去。车上的乘客顿时目瞪口呆。老人笑了笑说:“捡到一只也没用,留一只也没用,何不凑成一双,捡到了还可以穿呀!”这时车上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

的确,自己得到一只也穿不成。老伯伯放弃自己的一只,成全了别人。自己快乐,别人也快乐!放弃也是一种美,成人之美,自己获得快乐,别人也也获得幸福。

人生因为有放弃,才有获得。

人生如棋,不懂得舍弃某些兵卒,又何来容易以巧趣胜?“连环马”是生死攸关兄弟,但关键时刻,常常要舍一马而逃,并非无义,只是应了一句老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老话。选择往往在一念之差,放弃某一些,也是关系到全盘棋的输赢。放弃,也是人生成功的一步棋子。

学会放弃,懂得放弃。“鱼与熊掌二者不可得兼,”选择是关键之举。选择总是要放弃某一些,但在放弃的同时,也得到了一些。

有时,我们应当学会把手放开,把心放开,把爱放开。放弃,是明智之举:学会放弃议论文作文放弃,是一种美。在放弃的同时,你也得到轻松,得到了快乐,得到了成功,得到了享受。

学会放弃,你也学会了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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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以放弃中学生满分

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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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则寓言,讲的是有一天,森林里的动物进行一场比赛,要评出最大的动物。水牛走上场,大家喊着:“大、大,真大!”大象走上台,大家惊呼:“哇,太大了,真厉害!”青蛙不服气,跳上台,使劲鼓气,得意地说:“你们看我大吗?”大伙儿说:“你在哪儿呀?”青蛙生气了,继续鼓气,又说:“我大吗?”台下的动物说:“别鼓了,下来吧。”青蛙不听,继续鼓气,结果把自己的肚皮撑破了。 There is a fable. One day, animals in the forest play a game to evaluate the largest animal.The buffalo came to the field, everyone shouted: "Big, big, really big!" The elephant came to the stage, everyone exclaimed: "Wow, too big, really amazing!"Said: "Do you see me big?" Everyone said, "Where are you?" The frog was angry, continued to be angry, and said, "Am I big?"Lets not listen to the frog, continue to get angry, and as a result, he broke his belly.

坚持不懈是一种美德。但是,对任何事情都不加选择地坚持不懈,就并不值得提倡了,好比人和汽车赛跑,虽然人奋勇向前、努力奔跑,可始终胜不过汽车。那么,人就不妨放弃,因为这本身就是一场没有意义的比赛。汽车是机械,可以不断提高性能,而人毕竟是血肉之躯,速度是有极限的,如果不肯放弃,一味追求胜利,那么人也就只有累死而不胜。既然人尽力亦跑不过汽车,又何必一味坚持呢?这时的坚持已化成固执、冥顽不化,并不值得提倡。

比起坚持,放弃似乎是一种耻辱。在长跑时即使明知落在最后也要坚持跑向终点,这种坚持是一种美德。可是,如果一段路注定无法跑到头,比如想一口气游过太平洋,这个终点根本无法达到,不妨选择放弃,去做别的更需要去做的事情。这种放弃并不是弱者的表现,而是明智的选择。

曾经有人攀登珠穆朗玛峰,当他随队到达海拔8600米的高峰时,因为身体无法忍受,退了下来。后来别人提到这事,都一脸的惋惜,认为要是再坚持一会儿,就能到达顶峰了。而他本人却说:“我不遗憾,因为我当时已经知道,这8600米是我生命中的极限高度了。”

每一个生命都有自己的极限,这个极限是无法超越的。因此,青蛙无论如何比不过大象,人跑不过汽车,这些都不会因为坚持不懈而改变。在这种情况之下坚持,只会是做无用功,不如理智地选择放弃。

放弃,并不一定是懦夫的专利。当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时,从容放弃,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勇气。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曾经坚持过,也放弃过;痛心疾首过,也无怨无悔过……学会放弃,你的人生也许从此变得更加美丽。记住哦,该放弃的时候就放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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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会放弃作文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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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放弃,放弃不是舍弃,是一种等待,等待更好的时机。“义”字化身的武圣关公,不也有过“降汉不降曹”的经历?可他“人在曹营心在汉”,心中总想着扶刘复汉,最终就有了“千里走单骑”的壮举!

学会放弃,放弃不是退避,是一种贮蓄,贮蓄更大的勇气。古语谓“大丈夫能屈能伸”,“能屈”不是懦弱,是一种长远的策略,是为了“伸”得更远。拳头收回来,是为了更有力的打出去。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最终取得大败吴国的战绩。

学会放弃,不要硬挺着坚持,这样只会消磨你的意志,终究会迷失自己。一味地坚持再坚持,只能作出无端的牺牲,这是一种愚蠢者的傻与痴。孔明出山有出山的辉煌。约玛。奥利拉使诺基亚放弃电视机制造、机械以及其他产业,专心搞好电信业和移动电话业务,自有他的奥妙之处。握住手中最后一张牌固然美丽,那得看看你的脸上挂满泪水还是写着笑意。

学会放弃,永远不要放弃的是你人格的尊严、做人的本质。放弃了荣华富贵,文天祥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豪言;放弃了懦弱苟且,闻一多便有了面对敌人枪口仍然挺身,大义凛然发表最后一次讲演的壮举;放弃了美国面粉,朱自清用死诠释了一个中国男儿的骨气。正确地选择放弃,会有一种更多的得到、更大的自豪!

学会放弃,放弃是一针清醒剂。让你静下心来反思,让你的头脑更加清晰。做什么事都得量力而行,你不会一伸手就能摸着天际。学会放弃,放弃是一个更新的起点。

找准自己的位置,你就会焕发出你应有的美丽。有了一个清新的头脑,你就可以认真构想你的前景,你一定会达到你想要达到的目的。

学会放弃,放弃是一种智慧的美丽。懂得放弃,才更懂得拥有,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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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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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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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秦帝国的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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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军进入咸阳,首要难题是如何面对庞大无比的帝国遗业。

无论事先如何自觉胸有成算,刘邦们入城之后还是乱得没了方寸。关中的连绵胜迹,大咸阳的宏阔壮丽,使这些大多没进过京畿之地的粗朴将士们大为惊愕,新奇得一时晕乎乎找不到北了。尽管有武关整肃在先,士卒们还是弥散于大街小巷,抢劫奸淫时有发作,整个大咸阳陷入了惊恐慌乱,民众乱哄哄纷纷出逃。刘邦虽说做亭长时领徭役入关中曾经进过咸阳,也偶然遇见过一次始皇帝出巡,但却也从来没有进过皇城。张良萧何陆贾郦食其等名士与将军,也是个个没进过皇城。进咸阳的当日,刘邦顾不得整肃约束部伍,立即与一班干员兴冲冲进入皇城观赏,可一直转悠到三更,还没看完一小半宫室。刘邦万般感喟,大手一挥笑道:“这皇城大得没边,嫔妃侍女多得没数,索性今夜住进来乐一回!”随从将士们立即一阵万岁狂呼。旁边张良却低声道:“沛公此言大是不妥。项羽军在后,不能失秦人之心。”刘邦蓦然省悟,却见旁边樊哙黑着脸不做声,于是笑骂道:“如何,你小子美梦不成,给老子颜色看了!”樊哙气昂昂道:“先生说得对!沛公光整肃别人,自家却想泡在这富贵乡不出去!”刘邦一阵大笑道:“好好好,走!出去说话。”

回到幕府,中军司马报来乱军抢劫奸淫的种种乱象。刘邦大皱眉头,当即深夜聚将,会商善后之法。将军们纷纷说秦王子婴是后患,不杀子婴不是灭秦。刘邦心智已经清醒,重申了与楚怀王之约与义兵之道,说子婴是真心出降,杀降不祥,杀子婴只能自绝于关中。最后议定,将子婴“属吏”,待禀明楚怀王后再作决断。属吏者,交官吏看管也。之所以如此决断,并非刘邦真正要请命楚怀王,而是顾忌项羽军在后,自己不能擅自处置这个实际是帝国名号的秦王。

此事刚刚决断,一直不见踪迹的萧何匆匆来了。刘邦大是不悦道:“入城未见足下,也去市井快活了么?”萧何奋然一拱手道:“沛公,我去了李斯丞相府。”刘邦揶揄笑道:“如何,趁早抢丞相印了?”萧何没有笑,深深一躬道:“沛公,我去查找了天下人口、钱粮、关塞图籍,已得数车典籍。我等两手空空,何以治理郡县?”刘邦恍然大悟,起身正容拱手道:“萧兄真丞相胸怀也,刘季受教。”

再议诸事,将军谋臣们已经狂躁大减,遂理出了行止三策:其一,降楚之秦国君臣一律不杀;其二,全军开出咸阳,还军霸上;其三,废除秦法,与秦人约法三章,稳定关中人心。萧何率一班文士立即开始书写文告,天亮之际,约法三章的白布文告已经在咸阳纷纷张挂出来。天亮后,刘邦又带着萧何,亲自约见了咸阳国人中的族老,倡明了自己的定秦方略与约法三章。未了,刘邦高声说:“我所以入关中,为父老除害也!我军不会再有所侵暴,父老们莫再恐慌!明日,我即开出咸阳,还军霸上!待诸侯们都来了,再定规矩。”很快,咸阳城有了些许生气,开始有人进出街市了。

这约法三章最为简单,全部秦法尽行废除,只约定三条规矩:其一,杀人偿命;其二,斗殴伤人治罪;其三,盗抢财货治罪。其时之文告用语更简单:“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此等处置,全然应急之策,其意只在彰显刘邦灭秦的大义之道:入咸阳,存王族,除苛法,安民心。无论后世史家如何称颂,约法三章在实际上都是一种极大的法治倒退,而绝非真正的从宽简政。数年之后,刘邦的西汉王朝在亲历天下大混乱之后,几乎悉数恢复了秦政秦法,足证“约法三章”之随机性。

约法三章的同时,萧何给所有的咸阳与关中官署都发下了紧急文告,明告各官署“诸吏皆案堵如故”。也就是说,要所有秦官秦吏依旧行使治民权力,以使郡县乡里安定。如此一来,已经占据关中大半人口的山东人氏与老秦人众,一时都安定了下来,纷纷给刘邦楚军送来牛羊酒食。刘邦下令,一律不许接纳百姓物事,说辞很是慷慨仁慈:“我军占据仓廪甚多,财货粮草不乏。民众苦秦久矣,刘季不能耗费百姓物力也!”于是,刘邦善政之名在关中一时流传开来,民众间纷纷生发出请刘邦为秦王之议。《史记·高祖本纪》描绘云:“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凡此等等,皆是关中安民之效。与后来项羽的兽行暴虐相比,刘邦的宽政安民方略颇具远见卓识。其最直接的后续效应,是刘邦的王师义兵之名,在关中民众中有了最初的根基。后来,当刘邦以汉王之身北进关中时,关中百姓竭诚拥戴,全力支持汉军与项羽长期对抗,使关中变成了刘邦汉军的坚实根基。萧何之所以能“镇国家,抚百姓,给餽馕,不绝粮道”,源源不绝地为汉军提供后援,其根本原因,便是关中民众对项羽军的仇恨,与对汉军的自来厚望。历史地说,这是相对远大的政治眼光所必然获得的长远社会利益。

还军霸上数日之后,刘邦突然决断,要抵御项羽于函谷关外。

那夜,一个神秘的游士请见刘邦。这个游士戴着一方蒙面黑纱,个头矮小,人头尚在刘邦肩头之下。矮子举止煞有介事,步态很是周正,刘邦笑得不亦乐乎了。蒙面矮人没笑,只一拱手道:“甘泉鲰生,见过沛公。吾所以来,欲献长策,以报沛公保全关中之德也。”鲰者,原本杂小鱼类,于人,则谓短小丑陋者也。刘邦一听来人报号,不禁又呵呵笑了:“自认丑生,安有长策乎?”鲰生淡淡云:“人丑,其言不丑。沛公计丑人乎,计正理乎?”刘邦顿时正色,肃然求教。鲰生悠然道:“长策者,十六字也:东守函谷,无纳诸侯,自王关中,后图天下。”刘邦皱眉道:“关中力竭,子婴不能王,我何能王耶?”鲰生道:“子婴不能王者,秦政失人心也。沛公能王者,善政得人心也。秦富十倍于天下,地形之强,雄冠天下。在下已闻,项羽欲封章邯三将为秦王。若项羽入关,沛公必不能坐拥关中也。此时若派重兵东守函谷关,使项羽诸侯军不能西进关内。沛公则可征关中民众入军,自保关中而王,其后必得天下。方今之势,关中民众多闻项羽暴虐,必随沛公也。而欲与天下争雄,必据关中为本。沛公好自为之也!”说罢,鲰生无片刻停留,一拱手出得幕府去了。刘邦醒悟,追到帐外,已没了人影。

此时,张良萧何恰好皆不在军中。刘邦反复思忖,鲰生方略果能如愿,则一举便能立定根基。然若果真张开王号,名头又太大,自己目下军力实在不堪。关中民众能成军几多,也实在不好说。刘邦知道,智计之士有一通病,总以民心如何如何,而将征发成军与真正能战混作一团。实则大大不然,关中民众纵能征发数万,形成能战精兵也远非一两年事。然,鲰生之谋又确实利大无比,不能割舍,且要做便得快做,慢则失机失势。刘邦转悠半夜,终于决断,先实施一半:只驻军函谷关抵御项羽,而暂不称王。如此可进可退:果真扛得住项羽军,再称王不迟;扛不住项羽军,总还有得说辞退路。心思一定,刘邦大为振奋,深感自己第一次单独做出了一则重大决断,很是有些自得。天亮之前,刘邦断然下达了将令:樊哙、周勃两部东进,防守函谷关,不许任何军马入关。

刘邦没有料到,这个匆忙的决策很快使自己陷入了生死劫难。

倏忽之间,秋去冬来。

十一月中,项羽军与诸侯各部军马四十万隆隆南下,号为百万大军,经河内大道直压关中。王离的九原军覆灭后,项羽与诸侯联军连续追杀章邯的刑徒军。此时,大咸阳正在连番政变之中,赵高杀二世,子婴杀赵高,朝臣吏员几次大换班,政事陷于完全瘫痪。章邯军所有后援悉数断绝,若再与项楚军转战,势必全军覆没。老将章邯虑及刑徒军将士大多无家可归,为国苦战竟无了局,义愤难忍却又万般无奈,最后只有降楚了。而此时的项羽军诸侯军也正在粮草告乏之时,不欲久战,遂在洹水之南的殷墟,达成出降受降盟约。是年仲秋,章邯三将率二十余万刑徒军降楚了。

项羽接纳了老范增方略,给章邯一个雍王名号,给司马欣一个上将军名号,令两人率降军为前部军马西进。章邯向为九卿重臣,一路说动沿途城邑之残存官署全都归附了项楚军,敖仓等几座仓廪残兵也悉数放弃了抵御。项羽军对沿途仓廪大为搜刮,粮草兵器顿时壮盛了许多。大军进至新安,眼见函谷关遥遥在望,项羽却突然与黥布等密谋,实施了一场极其血腥的暴行——突然坑杀了二十余万降楚刑徒军!

坑杀的事由很是荒诞不经:刑徒军士卒不堪楚军将士“奴掳使之”,遂生怨声。有人密报了项羽,项羽立即作出了一番奇异的推定:“秦吏卒尚众,其心不服,至关中不听,事必危,不如击杀之!”史书记载的最后事实是:“于是,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对于多次屠城坑杀的项羽,此等大举暴行驾轻就熟,很快便告结束。

《史记·项羽本纪》为坑杀找了一个同样荒谬的背景理由:项羽的诸侯军中多有当年服过徭役的军吏士卒,当年秦军吏卒对此等人“遇之多无状”。是故,才有秦军降楚后,诸侯吏卒乘战胜之威,将秦军士卒当做奴隶虐待的事发生。列位看官留意,章邯之“秦军”原本并非传统的政府军,而是应急成军的刑徒与官府奴隶子弟。刑徒原本便是苦役,而官奴子弟同样卑贱,如此两种人如何有权力对当年的山东徭役施以“无状”虐待?再者,刑徒军中纵有少量的官军将士加入,亦决然不会人人都虐待过当年的徭役者,将二者等同置换,从而作为对降卒施虐的依据,显然的荒诞。此等理由,只说明了此时尚存的一个历史事实:除了项羽本人不可理喻的暴虐,诸侯复辟势力对秦帝国的仇恨是一种普遍存在,项羽的疯狂只是群体暴虐的发动点而已。

新安坑杀迅速传遍天下,刘邦的函谷关守军大为震恐。

项羽大军抵达函谷关前,见关城大张“刘”字大纛旗,关门则紧闭不开。前军大将黥布命军士呼叫开城。可城头却现出了刘邦军大将樊哙的身影,樊哙大喊着,沛公信守楚怀王之约,先入关中者王,项楚军当自回江东才是。项羽闻报大怒,立即下令黥布军与当阳君两部攻城。项楚军此时大非昔比,已经接手了章邯秦军的全部重型连弩与大型器械,且仍由章邯军残存的弓弩营将士操作,攻城大见威力。而函谷关的刘邦军,虽也有大型防守器械,然樊周两将却已经早早遣散了守关秦军,刘邦军士卒根本无法操持那些需要长期演练的防守器械。樊哙周勃更不知秦军防守函谷关的独有战法,只以最传统的滚木大无礓石与臂张弓射箭应对,根本无法抵挡在城外弓弩营箭雨遮蔽下的潮水般的攻城楚军。不消半个时辰,函谷关便被攻破。樊哙周勃恐惧于项羽杀戮成性,早领着余部军马向西逃窜了。此战经过在史料中只有“击关,遂入”四个相关字,足见其如何快捷了。

楚军破关,项羽只觉又气又笑,也不下令追杀,只挥军隆隆入关。整肃数日,项羽大军再度西进,终于抵达关中腹地,在骊山之北的戏水西岸驻扎了下来。项羽的中军幕府,驻扎在一片叫做鸿门的高地上。此时,已经是十二月的隆冬时节了。

当夜,老范增领来了一个乔装成商旅的人物来见项羽。此人乃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曹无伤神秘地对项羽禀报说:“沛公欲王关中,要拜子婴为丞相!秦之珍宝,已经被沛公尽数掳掠了!”老范增阴沉着脸色说:“刘邦自来贪财好色,然入关中,财货不取,女色不掠,其志不在小也!老夫曾教望气者相之,言此人上有龙虎五彩之气,此天子气也。一少将军当急击勿失也!”项羽大怒,立即下了一道秘密军令:整修一日,第三日攻杀刘邦军。

不料,项羽的这道密令,刘邦却意外地事先知道了。

项羽的一个叔父(季父)项伯,与刘邦军的张良素来交好。得闻项羽密令攻灭刘邦军,项伯匆匆找到霸上,劝说张良赶紧离开刘邦,或随他投奔项羽,或另谋出路。张良说,如此不告亡去,不义也,容我向沛公一别。项伯不善机谋,随张良来到中军幕府,等在了辕门外树影下,张良自己进去告别。张良匆匆来见刘邦,将项羽攻杀密令一说,刘邦顿时大为惊恐。张良此时才问,驻军函谷关抵御项羽,何人谋划?刘邦坦诚地说了鲰生献策自己决断事,没有丝毫隐瞒,只问张良该当如何。张良说,目下事急,只有先疏通项伯,再谋疏通项羽。刘邦忙问,先生如何与项伯熟识?张良说,项伯当年杀人在逃,他曾急难护持,于项伯有救命之恩。刘邦与人交接很见功夫,立即问张良项伯谁年长。张良说,项伯年长。刘邦立即说,先生为我请入,我当以兄长之礼待之。

张良出来一说,项伯虽有难色,终不忍负张良之恩,只有跟张良走进了幕府。刘邦恭敬地以事兄之礼相待,设置了匆忙而不失隆重的军宴,以尊奉长者的一种叫做“卮”的酒器连连向项伯敬酒,热诚盘桓,询问项伯的寿数子女。得闻项伯有女未嫁,刘邦立即为自己的长子求婚。项伯感刘邦豪爽坦诚又尊奉自己为长者,又见张良殷殷点头,便欣然允诺了。于是,两人倏忽之间结成了婚约之盟。之后,刘邦说起了年来进兵诸事,末了无比诚挚地抹着泪水说:“刘季入关中,秋毫不敢有所犯,只登录吏民、封存府库,以待上将军前来处置。所以派军守函谷关,无非防止乱军流盗而已。果真抵御,刘季能不亲临军阵,而仅以两个粗货率军么?刘季日夜北望上将军到来,岂敢反乎!敢请项兄为我说几句公道话,刘季不敢背德也!”项伯大为心感,当场欣然允诺,并对刘邦叮嘱了一句:“天亮之后,足下记着立即来谢项王。”

项伯连夜回到鸿门幕府,对项羽备细禀报了见刘邦事。末了,项伯说了一番意味深长的话:“若非沛公先破关中,我军岂敢长驱直入乎?今人有大功,而我灭之,不义也。若能因善而遇,大道也。”项羽见叔父说得诚恳,又听说刘邦万分惶恐,心下大感欣慰,当即点头允诺,取缔了攻杀刘邦军的密令。

次日清晨,尚未到惯常聚将的卯时,刘邦便带着百余名随从来到项羽幕府外,恭谨地等候召见了。若论楚军各方势力资格,刘邦原本与项梁同时举事,又被楚怀王尊为“宽大长者”,又先入关中,此时本是最老资格的一方楚军势力,高着项羽一辈。今日如此谦卑地早早赶来等项羽召见,虽说迫不得已,也是刘邦刻意为之。

果然,年青的项羽得到禀报后大感尊严,立即下令召见刘邦。刘邦恭敬地进入幕府参拜,又重申了自己的诸般忠心与苦衷,末了慷慨唏嘘地说:“老臣与将军戮力同心灭秦,将军战河北,刘季战河南。刘季不期先入关破秦,才能与将军再度相见于此也!今必有小人之言,有意让将军与老臣生出嫌隙。”项羽不善言辞,交接人物也是喜怒立见颜色,见刘邦称臣唏嘘,一时竟有些愧意,脱口而出道:“此等话,都是沛公那个左司马曹无伤说的。不然,项籍何至于问罪沛公?”刘邦心下惊愕,脸上却一如既往地虔诚抹泪诉说。项羽对赫赫沛公竟然称臣大是欣慰,说得片时,吩咐大摆酒宴抚慰刘邦。

于是,有了那则流传千古的鸿门宴的故事。

太熟的老故事无须多说了。总归是刘邦得种种因素暗助,从盛大而暗藏杀机的酒宴上不告而逃,终于安然脱身了。鸿门宴之后,几个相关人物的命运,皆由此而发生重大变化。其一,向项羽告密的左司马曹无伤,被刘邦回到霸上军营后立即秘密诛杀了。其二,刘邦开始小心翼翼地与项羽周旋,不再对项羽的任何决断提出异议了。这般韬光养晦,直到后来韩信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而北进方告了结。其三,后来的楚汉相争中,项伯几乎成了刘邦的不自觉内应,与刘邦始终保持着秘密联络。其四,老范增对项羽绝望了。这位项楚军最重要的也是唯一具有相对长远目光的奇谋之士,用长剑击碎了刘邦送来的玉斗,唉的一声,顿足长叹:“竖子不足与谋也!来日夺项王天下者,必刘邦也!我等人众,实则今日已为之虏矣!”后来,这位奇谋之士终于在另一个奇谋之士陈平的反间计迷雾中倒下,在项羽的疑忌中愤然告退,郁闷悲愤而发背疽,在归乡途中惨死了。其五,项羽始被刘邦迷惑,自此屡屡落入与刘邦周旋的种种困境,最终迅速溃败身死。

鸿门宴之后,项羽自感已得天下,遂决意恢复诸侯制。

基于名义之需,项羽上书楚怀王,请命“分地而王”。不料,执拗的楚怀王竟只回复了两个字:“如约。”其意明显之极:按照当初之约,先入关中者王,此时当由刘邦为王封地,而不当由项羽称王分封。项羽恼羞成怒,撕碎了回书骂道:“怀王算鸟!我家项梁所立罢了。无战无伐,何以得以主约!定天下者,是项羽!是诸将!不是楚怀王!”此时,诸侯们已经人人明白项羽要做天下之王,要以天子名义分封诸侯,乐得人人逢迎,更乐得早日占据一方。于是,项羽以诸侯共倡为名,给楚怀王奉上了一个虚空名号——义帝,而自己则做了实际上的天子。不久,楚怀王便被项羽派人暗杀了。这位颇具见识的牧羊少年,终于消失在秦末的大毁灭风暴中了。

隆冬时节,复辟诸侯制的分封大典在楚军营地举行了。

项羽亲自宣示了废除帝国郡县制的王书,向天下彰明了分封诸侯的王道长策。接着,诸侯们上书称颂项羽武功,拥立项羽为西楚霸王,行天子号令。霸王者,王号也;西楚者,王畿所在地也,或曰国号也。其时,旧楚地域分为四楚:淮北之陈郡地带为北楚,江陵地带为南楚,江东吴越为东楚,彭城地带为西楚。项羽以彭城为都,故号西楚霸王。

列位看官留意,项羽名号,实为中国历史上最为荒诞不经的一个王号。以字之本意论,霸是“魄”的本字,原指每月初始的新月,故从“月”。《周书》有“哉生霸”之说。《说文》云:“霸,月始生,霸(魄)然也。”进入春秋战国,“霸”遂演化为强力大争、强力治世学说的轴心语词,这便是霸道、霸王之说,与王道说对立;通常,法家被指认为霸道说,然并非法家认可。若以实际论之,霸则指霸主,譬如赫赫大名的春秋五霸;越王勾践横行江淮时,诸侯曾纷纷庆贺,也曾称颂其为霸王。也就是说,霸王之名,其时泛指拥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军力威势的王者,与“霸道”治世学说并无必然联系。若以复辟诸侯制的政治主张而言,项羽恰恰与霸道反其道而行之,正好该是王道复古论者。故此,项羽自号霸王,其意绝非宣示治世理念,而仅仅是炫示自己的赫赫威势。

更有甚者,项羽之前的所有霸主、霸王、五霸等等名号,皆为天下指认,而无一人自封。公然以“霸王”自封为正式王号者,五千年唯项羽一人也。其刚愎横暴,其愚昧昭彰,其蠢蛮酷烈,由此足见矣!关中民众此后评说项羽,有一个极为传神的说法:“人言楚人沐猴而冠,果然!”《史记·索隐》云,沐猴而冠说的是楚人性暴躁。其实大不然也。猴子沐浴而冠带者,妖精也,魔怪也,绝非性情暴躁之意也。这一诅咒式评判,以“楚人”为名,实则明确指向项羽。因为,刘邦也是楚人,而关中民众却争相拥戴其为秦王。是故,此骂在实质上并不涉及对楚人的整体评判。唯其此骂入骨三分,项羽大为恼怒,立即下令搜捕那个说者,活活在大鼎里用滚水煮死了此人。《集解》引两说,一云此人为蔡生,一云此人为韩生,总归关中士子也。

项羽即霸王位,分封的十八位诸侯王分别是:

魏豹西魏王都平阳

韩成韩王都阳翟

赵歇代王都邯郸

田都齐王都临淄

臧荼燕王都蓟城

刘邦汉王都南郑

瑕丘申阳河南王都洛阳

司马印殷王都朝歌

张耳常山王都襄国

黥布九江王都六(县)

吴芮衡山王都邾城

共敖临江王都江陵

田市胶东王都即墨

田安济北王博阳

韩广辽东王都无终

章邯雍王都废丘

司马欣塞王都栎阳

董翳翟王都高奴

分封完毕,项羽扶着长剑站起,吼出了自己的快意宗旨:“本王已经定天下!然尚未向暴秦复仇!三日之后,杀秦王子婴,开掘骊山陵,焚烧咸阳!本王将与诸侯瓜分关中财货女子而后各回封地享国!”诸侯们惊愕良久,才开始狂呼霸王万岁了。

这一日,呼啸的北风鼓荡起漫天红霾,大咸阳的天空一片雾蒙蒙暗红。

楚军在渭水草滩摆开了声势浩大的刑场,将在咸阳能搜罗到的嬴氏皇族悉数缉拿,押解到了灭秦刑场。白发子婴走在队首,其后大多是少年男女与白发老者,除了子婴身后的子桓子陵,精壮者寥寥无几。残存的嬴氏子孙们步履蹒跚地蠕动着,没有一个人发出任何声息,似乎一片梦游的人群散落在古老的陇西草原。关中民众忙于惊恐出逃,没有一个人前来观刑。十万江东精锐围起的刑场,依然一片空旷寥落。项羽亲率十八位诸侯王前来行刑,号为复仇之杀。

终于,午时鼓声响起了。

项羽走下刑台,走到了子婴面前冷冷一声:“子婴抬头!”

雪白的头颅缓缓仰起,子婴直直盯着项羽,轻蔑地淡淡地笑了。

项羽顿时大怒,突兀大喝:“暴秦孽种!知罪么!”

子婴冷冷笑道:“秦政固未尽善,然绝非一个暴字所能了也。大秦为天下所建功业,岂一屠夫所能解耳?屠夫可杀子婴,可灭赢氏,然终不能使秦政灭绝矣!”

项羽被激怒了,吼声如雷,丢开长剑一把扭住了子婴白头。

但听一声异常怪响,一颗血淋淋的白头已经提在了项羽手里!

子婴尸身一阵剧烈抖动,脖颈突然激喷出一道血柱直扑项羽。

项羽顿成一个血人,连连跳脚大吼:“杀光嬴氏皇族!”

在项羽的吼声中,楚军大刀起落,一排排人头落地了。

鲜血汩汩流入枯草,流入灰蒙蒙翻滚的渭水,红色的河水滔滔东去了……

杀完了嬴氏皇族,项羽的数十万大军立即开始大肆掳掠咸阳与关中财货。这是亘古未见的彻底掳掠,其轴心是三大方面:其一盗掘骊山陵,其二搜罗大咸阳宫室与关中所有行宫台阁之财货与妇女,其三征发民户财货与妇女入军。而后,项羽军又大肆征发关中牛马人力车辆,昼夜不绝地向彭城运送财货妇女。

苍茫壮阔的骊山陵,遭受了第一次浩劫,也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浩劫。项羽亲自坐镇掘陵,楚军大队兵马狂风卷地而来,推倒了翁仲,掀倒了殿阁,掘开了陵墓,肆意砸毁陵墓中排列整齐的兵马俑军阵,从地下搬运出能搬走的所有殉葬财宝。就在楚军要大规模开掘始皇陵地宫时,红霾笼罩的天空突然炸雷阵阵电光闪闪,隆冬天竟然大雨如注冰雹如石漫天砸下,掘陵楚军立刻死伤遍地,兵士们仓皇奔走惨叫连天。黥布赶来惶惶说:“冬雷大凶,不宜继续掘陵。”项羽才气狠狠悻悻中止了开掘地宫。

怒气难消,项羽全力以赴地劫掠关中财货妇女了。

项羽下了一道军令:举凡不出财货妇女者,一体坑杀!此时的关中人口,已经大多为山东迁入人口,老秦人已经居少数了。所谓山东迁入人口,主要是三大部分:一是灭六国前入秦定居的山东商旅,一是灭六国后迁徙进来的六国贵族,一是大量滞留的山东徭役。拥有财货妇女者,实以前两种人口居多,而尤以老山东商旅为最多。此两种人满心以为,楚军最不当抢掠的便是他们。殊不知,项羽却骂入秦山东人氏助纣为虐,照样一体掳掠。于是关中大乱,民众多有动荡怒声。项羽闻报大怒,立即下令坑杀怨民。于是,项羽军又有了最大规模的“西屠咸阳”暴行。

自此一屠,关中精华人口几乎丧失殆尽。

《史记·项羽本纪》对项羽入秦的作为记载是:“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东。”《秦始皇本纪》的记载是:“项籍为从长(纵约盟主),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遂屠咸阳,烧其宫室,虏其子女,收其珍宝货财,诸侯共分之。”《高祖本纪》的记载是:“项羽遂西,屠烧咸阳宫室,所过无不残破。秦人大失望,然恐,不敢不服耳。”三处皆有屠咸阳,可谓凿凿矣!自春秋战国至秦末,史有明载的大规模战争掳掠,只有两次:一为乐毅灭齐之后,二为项羽入关之后。与项羽的全面酷烈暴行相比,乐毅实在已经算是仁者了。乐毅尚能自省,掳掠只以财货劳力为大体界限,从未屠城。后期,乐毅更欲以仁政化齐。项羽不同,暴行十足而彻底,其残酷暴虐,远远超过此前此后的任何内乱动荡与外患入侵。

这一年的冬天大干大冷,整个关中陷入了一片死寂。

上天欲哭无泪,年年隆冬雪拥冰封的关中,没有一片雪花飘落。红霾一冬不散,天空大地终日雾蒙蒙烟沉沉血红无边,残破的村社,荒芜的农田,尽行湮没在漫天红尘之中。春天终于来了,却没有丝毫的春意。空旷的田野没有了耕耘,泛绿的草滩没有了踏青,道中没有车马商旅,城垣没有人口进出,座座城池冷清不堪,片片村社鸡犬不鸣。整个大咸阳,整个关中平野,都陷入了无以言说的悲凉萧疏。

诸侯们不敢与江东楚军在掳掠中争多论少,分得的财货妇女远远少于项羽军。一个奇异干冷的冬季,已经使诸侯军在关中难以为继了。开春稍暖,诸侯们便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先行退出了关中。项羽眼见大秦数百年之财货妇女,已经全部东流,关中业已变成了萧疏残破的原野,咸阳变成了杳无人迹的空谷,自觉了无生趣,遂决意东归了。

此时,有人进言于项羽,说了一通关中的好处,劝项羽都关中以霸。项羽却俨然一个出海成功的海盗,得意而又慨然地说:“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谁知之者!”于是有了那则“沐猴而冠”的恐惧骂辞。项羽眼皮也不眨,便索拿烹杀了那个敢骂他沐猴而冠的士子。然则,项羽却由此而隐隐生出了一种深深的恐惧:只要大咸阳冰冷地矗立着,秦人迟早都会复仇。既然自己不在关中立足,大咸阳便决然不能留在关中,否则,无论何方势力进入关中,都将是后患无穷。

决意东归之日,项羽下令纵火焚烧咸阳。

这是整个人类文明史上最为野蛮的毁灭之火。

犹带寒意的浩浩春风中,整个大咸阳陷入了无边的火海,整个关中陷入了无边的火海。巍巍皇城,万千宫室,被罪恶的火焰吞噬了;苍苍北阪,六国宫殿,被罪恶的火焰吞噬了;阿房宫,兰池宫,穷年不能尽观的无数壮丽宫室,统统被烈火吞噬了。大火连天而起,如巨浪排空,如洪水猛兽,一片又一片,整个关中连成了火的汪洋,火的世界。殿阁楼宇城池民房仓廪府库老弱生羊牛马河渠田畴直道驰道,万千生命万千民宅,统被这火的海洋吞没了。赤红的烈焰压在半天之上,闪烁着妖异的光焰,烧过了春,烧到了夏……

这是公元前206年春夏之交的故事。

三年之后,刘邦军再度进入关中,大咸阳已是一片焦土。

两千余年之后,大咸阳已经成为永远埋在地下的废墟。

然则,那个伟大的帝国并没有就此泯灭。

帝国的永恒光焰,正时时穿越时空隧道,照亮着我们这个民族脚下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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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放弃成熟的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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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在生活中最常见不过的词语,随处都能听见成熟二字。就连爸爸妈妈都经常对我说:“佳佳啊,你应该长大啦,你应该成熟一些了。”可是,我却一直想要放弃你——成熟。

成熟是什么?成熟是一个人真正的长大,是内心变得强大,思想开始进步的时候。可是难道长大了就一定会变得成熟吗?很多人都会将自己伪装得成熟得体,但是我并不喜欢那样的成熟。我喜欢做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女孩,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我喜欢做一个疯疯癫癫的野丫头,想笑就笑它个人仰马翻,想哭就哭它个痛快淋漓……

成熟是否是间接性失忆?因为我总是看到周围的那一个个变得成熟的人像是在一夜之间变了个人,她们都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忘记了双休日的快乐;忘记了运动场上矫健而又充满稚气的身影;忘记了放学路上没完没了的追逐打闹;忘记了一觉睡到大天亮还赖在床上不起的日子;忘记了为了一个悲惨的结局而泪流不止……一切都忘记了,脑海中只剩下了学习。

成熟是否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曾经,那些看着作业发愁的人们现在面对堆成小山似的作业仍能面不改色:将自己曾经最爱看的韩剧默默地拱手相让;少了份曾经的热情与冲动,多了份现在的理智与孤独……一切都在随之改变。

在成熟背后,我们又有着怎样的伤痛?变得成熟的人们把自己葬在了一层一层的伪装里,没有了曾经的那份单纯,将自己包裹得像是一只刺猬,在人前笑靥如花,光鲜亮丽,在人后孤独寂寞。他们总是喜欢在夜里哭泣,在白日却笑得没心没肺。

我虽早已脱离了那份低趣味,但我还脱离不了那一身的稚气。我喜欢萌动青春,希望把最纯真的笑容一直留在那个最美的年纪。所以我总是笑,开心时大笑,伤心时苦笑,平日里微笑。青春本该如此自由快乐。

我宁愿放弃了成熟,换来那不多的纯真笑容,让我永远在曾经的那片天空下无忧无虑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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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会放弃,重新开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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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放弃的社会中,而每一个放弃,就意味着一个新的开始

——题记

当我们呱呱坠地时,放弃了母亲腹中的舒服,开始为我们的新生而奋斗,这是生命的开端;

当我们在祖国历史中遨游时,放弃了儿时幼稚的童话,开始,为我们的人生而拼搏,这是奋进的开端。

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放弃,而每一个放弃,都是一个新的开端。

伟人告诉我们:

比尔·盖茨正是放弃了攻读哈佛博士的机会,投身商海,重新开始,才成为世界上传奇的“微软大王”。

伽利略正是放弃了攻读医学的优势,在物理学中遨游,才成就了当今的一个又一个真理,才使得牛顿得以站在他的肩膀上,再探奇迹。

好人告诉我们:

徐本禹正是放弃了攻读硕士的机会,重新开始,只身来到贫困山村,为教育而奔劳,才使他成为人们心中的又一个孔繁森。

丛飞正是放弃了自己美好的家庭,宝贵的生命,重新开始,捐助贫困儿童,才使他的歌声响彻大地。

王顺友正是放弃了稳定的生活,重新开始,千里走单奇,不怕风雨,不怕牺牲,才赢得了“世上最新邮递员”的美誉。

生活中,充满放弃,每一个放弃,就是一个开始。

放弃失败,是成功的开端;

放弃骄傲,是谦逊的开端;

放弃平凡,是伟大的开端;

放弃,是重新开始,是力的积蓄,是大智慧,是人生最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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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没有理由放弃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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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发生的事情太多了,父亲的突然离世,孩子的长大的烦恼,工作的被动,生活琐事的增加,我似乎感觉到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疲惫,每一天都是那么的无助,每一天都是那么的没有精神。这两年,我似乎开始变得堕落了,开始变得慢慢的放弃自己的追求了。内心不能够平静的对待自己,总感觉到缺少到什么,却很难为内心填充正能量。我总感觉到自己没有时间,却真正的把好多的时间浪费在上网上。上网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干,只是无聊的点击着每一个页面。每一页上面的内容页没有看过,只是粗略的浏览着寻找着自己想要的东西,却内心不知道什么才是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每一天的时间就是在电脑、手机上浪费掉。一天不见这两样东西,似乎心中丢了什么东西。每一天急切的翻阅,每一天失望的离开。我空虚的时光就在这样东西中消失掉。我似乎在让自己忘记什么,似乎用这种方式打发掉我的岁月。猛然这么多的事情,我好想承担不起。

每一天睡觉前,象征性的打开书,只是翻着,却看不进去。一个寒假,我却没有完整的看完一本书。不是没有书,而是没有心思去深入的看书。我翻阅着杂志,翻着一些流行的、简单的文字看看,用这些文字来给自己打气,让自己不会太堕落。可是,内心的空虚不能够用简单的几句话,几段文字能够填补的。空虚的内心需要用一种正能量的东西不断的鼓励和填补,让自己开始上路。没有书籍的滋润,内心是空虚,更可怕的是脾气的暴躁。脾气的暴躁是一种自己没有办法控制局面的表现。我有时候也不知道现在自己变成这样。

每一天总是有着很多的借口,每一天为自己的不作为找到很多看似合理的理由。每一天晚上,自己对自己的白天的无所事事感觉到很后悔,感觉到现在的自己很陌生。每一天晚上都会有着很清醒的认识和理智的思考。每一天的早上,挣扎的睁开眼睛,自己又回到了现实。还是老样子,胡乱的支撑着自己的生活。

我对于这样的生活感觉到可怕,我怕自己真的丢掉自己的梦想,丢掉自己的本性。我想改变一下自己,我想不让自己再这样继续的过了。真的很难,但是我怎么才能够给自己力量呢?怎么才能够让自己重新走出一条路呢?

很多的人和很多的事情都不允许自己堕落,都不允许自己这样继续过这种日子。所有的一切都是从坚持开始,从行动开始。我真的希望自己能够走出来,能够突破自己实现自己的理想。也许一切都会在坚持中改变,只是自己做的还不够。我想一个成功的人,需要忍耐的是一种寂寞和突发事件的打磨,当有一天我能够安静的对待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就会成功了。我希望自己安心,希望自己放下心,好好的过好每一天,不要在堕落了。

[没有理由放弃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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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放弃也是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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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李佳琪

人的一生不能没有执着,但也需要放弃,其实放弃也是一种美!人生中,面对一个不切实际乃至于错误的目标,更需要的是放弃的勇气。

有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渔夫喜欢出船捕鱼,他很喜欢发誓,一定要捞到某种鱼才罢休,就是因为他太执着,如果他能放弃,可能还正享受着“渔翁得利”的喜悦。

朋友们!在生活中,很多事情很多情况往往会让你们遇到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就是坚持下去,第二个选择就是放弃。如果是我,当我遇见困难时,我会适当地选择放弃。

有一次,在数学考试上,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我心想:我是应该坚持想下去呢?还是放弃这道题,先写后面?首先我毅然选择要把这道题先写好,一分钟过去了,三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我还是一点儿思路都没有。还要坚持吗?我在心里问自己。这道题可是5分呀,如果放弃,就意味着要失去这5分;可是,如果坚持,我后面还有很多题没有完成。最终在最后的20分钟里,我又选择了暂时放弃这道题先把后面的写了。我经过一段时间的奋笔疾书,最终赶在铃声想起前完成了其他题目。后来试卷发下来了,我考了92分。望着这红彤彤的分数,我仔细回想一下,如果当时我坚持要把那道题目先解出来的话,后面的题目就没有时间写了,根本不可能拿到92的高分,还可能会不及格。可如果早一点选择放弃,可能会拿到更多的高分。因为放弃了那道难写的题目,腾出更多的时间完成后面的题,以及检查前面的题目。这样才不会因小失大,可见放弃也会是美的!

放弃并不是人生的懦弱,而是一种智慧,是人生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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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不轻言放弃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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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要和我们做“蛋和鸡”这个游戏。一听到这个名字。我便很好奇,这是个什么游戏呢?估计挺好玩!老师说做游戏的时候要观察同学的表情、神态。你想知道这个游戏是怎么玩的吗?听我慢慢道来。

开始玩儿了,我们和老师蹲着围成了一个圈儿,这时的我们都是“鸡蛋”呢!老师让两人一组开始比拼,我和另一个同学石头剪刀布,结果我以惨败而告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到孵出来的小鸡队伍了。

第二轮开始了,我和另一位同学决战,可是我很紧张,担心会输,可和我比赛的同学脸上微笑着,似乎是信心满满。我心想:肯定又要输了!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一局我又一次输了。

第三轮儿我都不抱希望了,竟然幸运地赢了,本以为我可以变成大鸡,可是我在晋级中却又一次输掉了,又可怜的变回了鸡蛋。连着三次的打击,令我彻底找不回信心了,仿佛信心就在眼前,伸手就能抓住,可我却发现我连抓住它的力气都没有了。

第四轮,我完全不想玩儿了,可是不玩儿不行啊,哪能半路上放弃呢!我只能硬着头皮上,可能是完全不在状态吧,这次果不出所料又输了。

就剩下最后一个同学了,我在心里默念着,千万千万不要让我成为最后一个。我有点儿心不在焉,老天果然不遂我愿,所以想都不用想,我还是输了。我一下子沮丧得不得了。怎么就这么难呢?我这个蛋怎么也不能破壳而出,看来是要变成臭蛋啦。

老师安慰我说:"没事,你把我赢了就成大鸡了。"我看了看老师的手,老师的手高高举起,手掌张开,没有合拢的意思,心想:咦?老师是要出“布”吗?手为什么一直是张着的?算了,不管那么多了。出剪刀吧!我立马出了剪刀,老师果然没变,我总算赢了,可是我知道老师是让着我,怕我太伤心而已。

游戏结束了,留给我的思考是深刻的。一轮又一轮的打击,一轮又一轮的考验,让我明白,成长是来之不易的,不坚持到最后一刻都不能轻言放弃,要勇敢的走下去,只有这样才会迎来成功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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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不放弃希望

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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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来自于人类,自己制造自己的幸福,我的生命中除了胜过别人、压过别人、超越别人,我是否也能拥有不放弃一丝希望的决心呢?

每个人都不应该放弃那一丝丝的希望,只要不放弃那一丝的希望,就有可能让奇积发生,美国的海关里,有一批没收的自行车,在公告后决定拍卖。拍卖会中,每次 叫价的时候,总有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喊价,他总是以”五块钱开始出价,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自行车被别人用三十、四十元买去,拍卖员问小男孩为什么不出更高的价钱,小男孩说:”因为我只有五块钱”。拍卖会又开始了,那男孩还是给每辆自行车相同的价钱,然后被别人用较高的价钱买去 ,后来聚集的观众开始注意到那个总是首先出价的男孩,他们也开始察觉到会有什么结果。直到最后一刻,拍卖会要结束了。这时,只剩一辆最棒的自行车,车身光 亮如新,有多种排档、十段杆式变速器、双向手煞车、速度显示器和一套夜间电动灯光装置。拍卖员问:“有谁出价呢?”

这时,站在最前面,而几乎已经放弃希望的那个小男孩轻声的再说一次:”五块钱。”拍卖会停止唱价,只是停下来站在那里。这时,所有在场的人全部盯住这位小男孩,没有人出声,没有人举手,也没有人喊价。直到拍卖员唱价三次后,他大声说:“这辆自行车卖给这位穿短裤白球鞋的小伙子!”此话一出,全场鼓掌。那小男孩拿出握在手中仅有的五块钱钞票,买了那辆毫无疑问是世上最漂亮的自行车时,他脸上流露出从未见过的灿烂笑容。如果这位小男孩没有坚持到最后一刻的话那么它就不可能买到这辆最棒的自行车了,就像朗费罗说的”当你的希望一个个落空,你也要坚定、要沉着。”

普希金曾说过:“希望是厄运的忠实姐妹。”潘多拉是宙斯创造的第一个人类女人,主要是要报复人类。因为众神中的普罗米修斯过份关心人类,于是恼火了宙斯。宙斯在争夺神界时,就是得到普罗米修斯及其弟伊皮米修斯的帮助,而能登上宝座。 普罗米修斯的名字即“深谋远虑”的意思。而其弟伊皮米修斯的意思为“后悔”,所以两兄弟的作风就跟其名字一样,有着“深谋远虑”及“后悔”的特性。

潘多拉被创造之后,就在宙斯的安排下,送给了伊皮米修斯。因为祂知道普罗米修斯不会接受祂送的礼物,所以一开始就送给了伊皮米修斯。而伊皮米修斯也接受了她,在举行婚礼时,宙斯命令众神各将一份礼物放在一个盒子里,送给潘多拉当礼物。而众神的礼物是好是坏就不得而知了。伊皮米修斯的胞兄普罗米修斯就警告伊 皮米修斯, 千万不要接受宙斯的礼物,尤其是女人,因为女人是危险的动物。而伊皮米修斯就跟其名字一般,娶了潘多拉之后没多久,就开始后悔了。因为潘多拉除了善妒,贪婪,爱美外,最大的缺点就是好奇心了。从结婚以后,她就不断地想打开众神送的小盒子,而伊皮米修斯却要时时刻刻的提防她的好奇心,因为他知道盒子里的礼物未必都是好的。有一天,潘多拉的好奇心战胜了一切。她等伊皮米修斯出门后,就打开了盒子,结果一团烟冲了出来,将一切礼物全都释放,这里面包含了幸福、瘟 疫、忧伤、友情、灾祸、爱情…潘多拉害怕极了,赶紧将盒子盖上,但一切都已经太迟,盒子内只剩下“希望”。于是潘多拉抱着“希望”等着伊皮米修斯的归来。

至今,它一直是人类生活动力的来源,因为它带给人类无穷的“希望”,不管遭遇何种困境,它是人类一切不幸中唯一的安慰。

我认为希望是努力争取的道路、成果,希望与期待是不一样的,有希望是给自己一个怠惰的借口、一个悲观的理由,不是任何情形下我都能抱有希望,觉得没有希望的时候我会想有什么是现在的我能够做的,就算是一点点也好,如果清楚有我能做的事情我就会觉得有希望。

[生活中充满希望初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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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放弃过去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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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有些事物的对错,自己压根就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很少在想。月光照进来了,但又被灯光吞没了,虫子飞进来了,但又被赶走了。以后这种感觉就少了,还会不会有这种感觉呢?外面的风还是在吹的,冷冷的耐不了几分钟,入冬了已经下过好几场雪了,记得没错,这场雪比去年下的早吧!不知道还没不会下,会不会还有以前那样的感觉,日子不多了,我要走了,习惯了,习惯分开了。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已经长大了但是我的心还是感到酸酸的。或许我早该看清这个世界了,没有什么是完整的,也没有什么是永恒的,都是会变的会没有的。以前还笑不懂,还保留着那一份童真,现在长大了,纯真幼小的心也随着时间风化了,变得残破与不甘,看清了世界,看清了社会,也看清了自己,我们都不是神,改变不了什么,该发生的终究是要发生,该过去的还是会过去留下的只有你自己,什么都要靠自己,蜡烛是会燃尽的,但自己是永恒的。

过去的就让他过去,没有了的就不要在去回忆,忘不了的就留在心底,或许有一天你会记起,那就好好的去怀念去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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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红高粱的结局

全文共 4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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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以供参考。

在下降的过程中,爷爷没有想到死。他说自从那年在林中上吊绳子连断三次后,他就知道自己死不了。他预感到在海那边的高密东北乡才是最终的归宿。排除了死亡恐怖,下降成了难得的幸福体验。身体似乎变得宽而薄,意识扁平透明,心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心窝处微红、温暖,像一个火盆。爷爷感觉到风把他和公狐狸剥离开。先剥离开狐狸的四肢,后剥离了嘴巴。狐狸的嘴巴似乎从他脖子上带走了一些什么,又好象把一些东西留在了他脖子里。骤然失去重负,爷爷在空中轻盈地翻卷了三百六十度。这个车轮转让他看到了公狐狸的身体和那张尖狭而凶狠的脸。公狐狸毛色青黄,肚皮洁白如雪。爷爷自然会想到这是张好皮子,剥下来可缝一件皮背心。森林的上升突然加快了,宝塔状的雪松、白皮肤的桦树、黄叶翩翩如满树飞蝶的栎树……跳跃着伸展开树冠。爷爷死死地攥着那根盘旋飞舞的藤条不放。藤条挂住在一棵栎树的坚韧但舒曼的枝条上,爷爷挂在树冠上。他听到几根树枝断裂了,屁股摔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往上弹起,落下,又弹起,终于稳住。在树的颤抖里,他看到两只狐狸一先一后摔在树下厚厚的腐叶里。两个柔软的狐狸竟如两枚炸弹,把腐土与腐叶砸得訇然四起,林木间两声低沉的浊响,激励得树叶嚓嚓作响,成熟的树叶则纷纷下落,落在同类的尸体上,落在狐狸的尸体上。爷爷低头看到被红叶和黄叶掩埋得五彩缤纷的狐狸,突然感到胸膛里热辣辣,口腔里甜蜜蜜,脑袋里红旗漫卷,眼前灿烂辉煌,周身没有一处是痛苦的。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两只狐狸的美好感情。狐狸下落与红叶黄叶流畅优美的下落过程在他脑海里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我毫不客气地说:爷爷,你昏过去了。

爷爷被鸟的鸣叫声唤醒。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他部分皮肤,太阳从树枝树叶的间隙里射下来一道道灿烂的金光。有几只浅绿色的松鼠在树上灵巧地跳跃着,它们不时咬开一颗栎树的果实,让白色的果仁散出微微如丝的苦香味儿。爷爷开始体会身体各部位的情况,内脏正常,双腿正常,脚在痛,有凝结的黑血和翻开的皮肉,被母狐咬的。颈痛,被公狐咬的。双臂不知所在,寻找,他们高举着,手抓着那根救命的藤条。根据经验。爷爷知道他们脱了臼。他站起来,头有些晕,不望树下。用牙齿咬开握住藤条的手指,借助腿和树,使胳膊回位,他听到骨头的咯崩声,感觉到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来。邻近的树上,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树,他立刻又感到脖子痛苦。啄木鸟的尖嘴似乎在啄着他的一根白色的神经。森林里的鸟声压不住海的涛声,他知道海近了。一低头便晕,这是下树的最大困难,但不下树无疑于自杀,他的肚肠绞紧,喉咙干渴。他操纵着不灵敏的胳膊下树,腿与腹发出最大的能力,贴着树皮,吸着树皮,尽管如此,他还是仰面朝天跌在树下,腐烂的树叶保护着他。由于高度太小,绝对没有炸弹效应。酸与香与臭混合的气息从身下泛起,注满了嗅觉。他爬起来,听着水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那道泉水隐没在腐叶里,脚下有凉气上升,水从脚窝里渗出,他趴下,用手扒开腐叶,在水声最响的地方腐叶层层,像饼一样,水初盈出来时有些混浊,他稍等一下,水清了,低头便喝,清凉的泉水透彻胸腹,到后来才尝到了腐味。我想起他在墨水河里喝那游动着蝌蚪的热脏水的历史。喝满了肚子,他感觉舒服了些,有了精神,被水充斥的胃暂时不饿。他伸手去摸脖子上的伤口,烂糊糊没有形状。回忆方才剥离时,那刺痛的是狐狸折断的牙齿,咬着牙伸进一个指头去抠,果然抠出了两颗折断的狐狸牙。血又冒出来,不多,就让它流一会儿,冲洗出毒素。爷爷屏心静气,排除杂念,从森林中万千气味的洪流里,辨别出“红叶金针草”的独特辛辣味儿,循着味儿去,在一株大松树的背后,找到了它。这种草药,我翻遍图文并茂的中草药词典也没找到,爷爷采了草,用嘴咀嚼成糊状,糊到伤口上,颈上的,脚上的。为了治疗头晕,他又找来紫茎薄荷,撕下叶片,揉得出汁儿,帖到太阳穴上。伤口不痛了。他在橡树下吃了几簇无毒的蘑菇,又吃了几把甜甜的山韭,运气很好,又找到一株野葡萄,放开肚皮吃了个饱,然后拉屎撒尿,爷爷又变成了精力旺盛的山妖。

他到栎树下看狐狸,狐狸的周围已经飞来飞去很多绿头苍蝇。他一向怕苍蝇,便躲开了。这时候,松树上流出的油脂散发着香味,熊在树洞里打嗑睡,狼在岩缝里养精蓄锐,爷爷本该回他的山洞,但他被海浪那懒洋洋的哗哗声吸引,竟破坏了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大着胆儿——他未感觉到怕——向着海浪的声音走去。

海的声音很近,海的距离有些远。爷爷穿越了这条与山谷同样狭长的树林,翻上了一道平缓的山梁。树木渐渐稀疏起来,林中有很多被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他很熟悉这道山粱,但以往见它是在黑夜,这次见它是在白昼,不但颜色有异,而且气味不同。林间有些开辟出来的土地,种植着枯瘦的玉米和绿豆,爷爷蹲在田垄里吃了一些青嫩的绿豆角儿,感到舌头沙涩。他态度安详,不慌不忙,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这种精神状态在他十四年的山林生活中只出现过几次,这算一次,用铝壶在海汊子里熬出咸盐是一次,吃土豆撑得半死是一次,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都有纪念意义。

吃过绿豆后,他又往前走了几百米,站在了山梁的顶端上,看到了吸引着他的蓝色与灰色交错横流的海与山梁下那个小小的村庄。海边上静悄悄的,有一个看去很老的人在翻晒海带,村子里不安静,有牛的叫声。他第一次在亮光光的太阳下接近村子,看清了日本农村的大概模样,除了房屋的样式有些古怪外,其它的如气味、情绪与高密东北乡的农村相似。一只肯定是病弱的狗那怪异的嗥叫提醒他不可继续冒进,只要在白天被发现,要逃脱性命十分困难。他在一条荆条后隐蔽起来,观察了一会儿村庄和海洋的情况,感到有些无聊,便懒洋洋往回走。他想起了丢在山谷中的菜刀和剪刀,十分恐慌,如果没有了这两件宝贝,日子会非常难过。他的脚步加快了。

在山梁上,他看到了一块玉米田,玉米的秸秆晃动,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声响很近,他急忙蹲下身,隐藏在树后。玉米田约有五亩左右,玉米长得不好,一穗穗棒子短而细小,看来既缺肥又缺水。他在孩童时代,听村里老人讲述过关东的熊瞎子掰棒子的故事。他嗅到了久远的燃烧艾蒿的香气,蚊虫在艾烟外嗡嗡叫,蝈蝈在梨树上细声细气地鸣叫,马在黑暗中吃着麸皮拌谷草,猎头鹰在墓地的柏树上哀鸣,深厚的黑夜被露水打得精湿。她在玉米田里咳嗽了一声。是女人不是熊瞎子,爷爷从梦幻中醒来,他感到兴奋和恐惧。

人是他最怕的,也是他最思念的。

在兴奋和恐惧中,他屏住呼吸,集中目力,想看一看玉米田里的女人。她只轻轻地咳了一声他就感觉到了她是女人。在集中目力时,他的听力也自然地集中了,爷爷嗅到了日本女人的味道。

那个女人终于从玉米地里露出了身体。她面色灰黄,生着两只大而黯淡的单眼皮眼睛,一只瘦瘦的鼻子和一张小巧的嘴巴。爷爷对她连一丝恶感也没有。她摘下破头巾,露出头上黄褐色的乱发。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与中国的饥饿女人一模一样。爷爷心中的恐惧竟被一种不合时宜的怜悯情绪偷偷替换着。她把盛着玉米的筐子放在地边上,用头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她的脸上灰一道白一道。她穿著一件肥大的褂子,黄不拉叽的颜色。这件褂子激起爷爷心中的邪恶。秋风稀薄,啄木鸟单调的啄木声在树林里响,海在背后喘息着。爷爷听到她用低哑的嗓子嘟哝着什么。像大多数日本女人一样,她的脖子和胸膛很白。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衣扣扇风,被爷爷看了个仔细。爷爷从她那两只胀鼓鼓的乳上,知道这是个奶着孩子的女人。豆官吊在奶奶的Rx房上胡闹,奶奶拍打着他的光屁股蛋儿。瘦小结实的豆官笔挺在他那匹骡马背上,松松地挽着缰绳从天安门前跑过,马蹄得得,坚硬的石板大道上,响着蹄铁。他与同伴们一起高呼着口号,口号响彻天地。他总是想歪头去看城楼上的人,但严格的纪律不允许回头,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斜视大红宫灯下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她没有理由躲躲闪闪,在一个荒凉的、没有人迹的山梁上。女人的小解很随便。她的全过程对准爷爷进行。爷爷感到血潮澎湃,伤口处一鼓一胀地疼痛,他弯着腰站起来,不顾胳膊碰响树的枝条。

那女人散漫无神的目光突然定住,爷爷看到她的嘴大张着,似乎有惊恐的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来。爷爷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地对着那女人扑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骇人。

不久之后,爷爷在山谷里一汪清水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那时他才明白,日本女人为什么会像稀泥巴一样,软摊在玉米田头。

爷爷把她摆正。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任凭摆布。他撕开她的上衣,看到她的心在乳下卜卜地跳动着。女人很瘦,身上粘腻腻的都是汗水与污垢。

爷爷撕扯着她,一串串肮脏的复仇的语言在耳朵里轰响着:日本、小日本、东洋小鬼子,你们jian杀了我的女人,挑了我闺女,抓了我的劳工,打散了我的队伍,作践了我的乡亲,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与你们是血海般的深仇,哈哈,今天,你们的女人也落在我的手里了!

仇恨使他眼睛血红,牙齿痒痒,邪恶的火烧得他硬如钢铁。他扇着那女人的脸蛋,撕掳那女人的头发,拉扯她的Rx房,拧她的皮肉,她的身体颤抖着,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爷爷的声音继续在他自己的心里轰鸣着,现在是淫秽的语言:你怎么不挣扎?我要奸死你,日死你!一报还一报。你死了?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撕开她的下衣,糟烂的布顺从地破裂,像马粪纸一样。爷爷对我说,就在她的下衣破裂的那一瞬间,他躯体里奔涌着的热血突然冷却了,钢枪一样坚挺的身子随即萎缩,像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羽毛凌乱。爷爷说他看到了她的红布裤衩,裤衩上,补着一个令人心酸的黑布补丁。

爷爷,像您这样的钢铁汉子怎么会害怕一个补丁?是不是犯了您那铁板会的什么忌讳?

我的孙子,爷爷怕的不是补丁!

爷爷说,他看到了日本女人的红布裤衩上黑布补丁,像遭了当头一棒。日本女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僵尸,二十五年前那片火红的高粱又一次奔马般涌到面前,迷乱了他的眼,充斥了他的脑。凄凉高亢的音乐在他的心灵深处响着,一个音节如一记重锤,打击着他的心脏,在那片血海里,在那个火炉里,在那个神圣的祭坛上,仰天躺着我奶奶如玉如饴的少女身体。同样是粗蛮地撕开衣服,同样是显露出一条红布裤衩,同样的红布裤衩上补缀着同样的黑布补丁。那一次爷爷并没有软弱,黑布补丁作为一个鲜明的标志,牢牢地帖在他的记忆里,永不消逝。他的眼泪流在嘴里,他尝到了泪水的甘苦混合的味道。

爷爷用疲倦至极的手,把日本女人的衣服胡弄了胡弄,她肉体上的青红伤使他感到了深重的罪孽。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步欲行走。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爷爷并没和那位日本女人交媾,所以,日本文史资料中所载她后来生出的毛孩与爷爷没有关系,虽说有一位全身生毛的半日本小叔叔并不是家族的耻辱,甚至是我们的光荣,但必须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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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绝世邪神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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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间的行走,善恶中的杀戮,血与骨的王座,只有强者,才能登顶!地球上的方恒穿越到了一个血脉稀薄的少年身上,得逆天血脉,悟武学真谛,战大陆强者,在大陆上翻云覆雨,只手遮天!“战斗吧,只有战斗,才能变的更强!”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绝世邪神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到左一指来了,全场的人此刻也都是脸色一变,与此同时,嗖嗖的破空声响起,只见方恒背后的众生宫当中也飞出了无数的身影了。

这些身影,正是众圣宫主等人,他们只是一出来,就紧紧地的站在了方恒的身边。

看到这一幕,左一指也是笑了,再次道,“方恒,看来你收拢人心的手段不错,在我降临的情况下,他们都出来主动站在你的身边。”

“这话说得不对。”

看着左一指,方恒也是淡淡一笑,“这不是我收拢人心,而是彼此的信任,危难时刻,我从来没有抛弃过他们,那现在这时候,他们又怎么会抛弃我?”

这话一出,方恒身边的人都是纷纷点头,显然都非常认可,

“信任么?嗯,的确是。”

看见方恒身边之人的神情,左一指也是一笑点头,“不过信任也好,不信任也罢,接下来的事情,他们终究是无法插手的,或者说,谁都无法插手,因为之后的事情,是我们两人的事情。”

“确实。”

方恒也是点头,下一刻就身影一闪,直接站在了虚空中,左一指的面前。

“你准备好了么?”

看着方恒来了,左一指也是笑道。

“实话实说,没有,我对新的武道,一点头绪都没有。”

方恒也是笑了笑,“不过就算我说没有,想必你也不会给我时间了。”

“呵呵,不是我不给你时间,而是我给你的时间已经很久了。”

左一指笑道,“从你来到这个世界的一瞬,我就看到了你,然后我一直在看着你,一直到现在。”

“你已经等了那么久,为什么不多等一会儿?”

突然间,一道声音响起,却是龙神壮着胆子说话了。

“因为我在他身上看不到什么上升空间了。”

左一指笑着道,“之前我能等,那是我能看到他的潜力,现在我不想再等,是因为此刻的他什么都已经强到了极点,他的潜力,此刻就是完全释放出来了,那我再等,又能等到什么?”

这话一出,龙神也是说不出话来,左一指继续笑着对方恒道,“当然了,你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强至武,这一点我必须承认,如果我没有这么多武天域灵脉之力加持的话,那我可能还不是你的对手。”

“但世界上没有如果。”

方恒点头,“你就是拥有武天域九成的灵脉力量,就算你之前给了他们这群废物一部分,但你还拥有八成的武天域灵脉之力,这是压制我的。”

“是的,所以,你可还有什么想说?”

左一指淡笑道,“看在你是自我站在巅峰后第一个能如此靠近我的人的份上,你有什么心愿,我可以帮你满足。”

“我没什么心愿,我现在想的只是接下来的战斗。”

方恒淡淡道,“你刚刚说,我的一切都到了极点,极,则生变,我需要变化,我需要压力,或许,你就是我的压力,我若死在了你的手里,那就死了,技不如人,没什么好说,可我若是在你的手里没死,那或许,死亡的极限,会让我明白新的武道是什么。”

“是么?好,这个关头你都能这么想,那我也没什么好说,接下来,开始吧。”

左一指眉毛一挑,下一刻就身体一动,直接在虚空中向着方恒走去,方恒见到左一指的动作,也是迈步向前,在虚空中走向了左一指!

两人的身影越来越靠近,看着这一幕的无数人也都是眼神收缩,当两人的身影即将撞在一起的时候,突然,两人同时出了一拳一掌!

砰砰!

沉闷的撞击声传出,天地间没有什么异变,有的,只是两人身体的晃动!

只是就算有的只有两人身体的晃动,四周观看着的人,也都是身体震颤,眼神惊骇!

他们都能感觉到,这两人身体晃动之间所颠倒的力量,其中任何一点,都足以打破武天域一方天地!只是现在两人的力量却都没有外泄,完全高度凝聚!

就这一手他们就知道,方恒和左一指的武道,已经不再局限于能量和招式之间了,神通,兵器,阵法,这些也都是无用。

这两人,一举一动,就已经是武道!

砰砰砰!

就在众人惊骇的时候,一连串的对撞声也开始传出,肉眼可见,方恒和左一指的身躯接连碰撞了数十下,拳掌相碰,手臂相碰,之后两人身体猛然分开!

分开之后,方恒气息有了些不稳,呼吸有了些絮乱,左一指的呼吸却是依旧如常。

“再来。”

对于自己和左一指的状态,方恒察觉的非常清楚,只是方恒没有选择退缩,依旧向前。

“好。”

左一指此刻也是直接点头,向着方恒走了过去,很快,两人的身体再次碰撞在了一起,拳掌交击。

只是这一次在交击之中,方恒的身体就已经出现了无数的裂痕了,鲜血没有从裂痕中流出,只是裂痕中的那深深的血色,却是让所有人的眼神都变化起来。

砰的一声传出,方恒的身体再次和左一指分开了,这一次,方恒气息彻底乱了,脸色也变得苍白。

龙神等人看到方恒的状态,都是眼神中露出了血红之色,身体一动就想冲过来,只是这时的方恒却是回头,笑着对龙神等人摆了摆手。

“这是我的道路,也是我的选择,师尊,还有诸位兄弟,朋友,你们就都不要插手了。”

话语吐出,龙神等人也都是身体一震,有心想要说什么,只是最终,他们就紧紧地闭上了嘴巴,什么都没说。

他们知道,这时候的他们,说什么都没有用,方恒,就是这样的武者,他要做的事情,谁都拦不住。

“接下来你就要死了。”

左一指这时候也是淡淡道,“最后问你一句,有什么想要我帮你做的?”

“来战。”

听到这话,方恒直接就吐出了两个字。

“好。”

左一指点头,下一刻,他的身体就猛然一动,直接冲向了方恒,方恒此刻也是身体猛然一震,直接冲向了左一指!

这一刻,天地间无数的人目光都看向了这两个人,他们知道,不管这一场战斗的胜负如何,这一战,都将永远留在他们的心里,永远成为武天域的传说!

轰!

爆炸声传出,肉眼可见,当方恒和左一指对撞的瞬间,方恒身上的血肉,就全都炸开了!

筋骨,散了,脏腑,没了,甚至魂魄,都已经四分五裂!

只有一点青光,漂浮于空中。

所有人看到这一幕都是呆住了!

身体都爆炸了,血肉脏腑都粉碎了,那已经是死定了!

方恒!这个如彗星一般崛起的神话天才,在横扫了武天域所有至武之后,最终,还是死在了左一指的手里!

如此结果,太过震撼人心!

龙神等人此刻的身体都是剧烈颤抖起来,眼神中流出了愧疚不甘的泪水!

“虽然你没有要求我做什么,不过,我还是要为你做一些什么的。”

左一指这时候看着那一点灵光,之后对着武天域的众人道,“从今天起,武天域,维持现状,和方恒有关的人,不管是朋友,师尊,弟子,十万年之内,谁都不能动,谁动谁死。”

话语吐出,武天域的众人也都是身体一震,下一刻就同时低头道,“是。”

“嗯。”左一指也是点点头,之后看向了那一点青色光华,“我想,你应该安心了。”

这话一出,无数的人也都是看向了那一点青色光华,只是那一点青色的光华,还是不动。

此刻的方恒,已经陷入了一片混沌之中。

冥冥中,他能听见左一指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很快就模糊了。

“一切…都消失了么……”

“原来…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意识渐渐模糊,方恒知道,自己即将永远的沉睡。

只是就在他即将昏睡的刹那,嗖的一道光华,突然在他模糊的意识中出现。

这一道光华,有他在前世生活的点点滴滴,很细致,也很温暖。

之后又是一道光华飞出,这一道光华,多彩多姿,其中是方恒来到了这个世界后所经历的一切!

这一切的经历中,生死险境,阴谋诡计,爱恨情仇,无所不包,无所不蕴。

最终这一切,直接变为了一个人影,方恒的人影。

方恒的人影,此刻正看着方恒自己的一点灵光。

“什么是武?”

“心既是武。”

面对自己的提问,方恒的一点灵光回答,“心道,即武道。”

“心可有尽头?”

提问再次吐出,方恒的一点灵光顿了顿,之后道,“心,当然没有尽头,因为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嗯,心即是武,心也没有尽头,那么为何,武道就有了尽头?”

光影方恒再次发问。

这一下,方恒的一点灵光也愣住了。

“是啊,心即是武,心无尽头,那么武道为何有尽头?心无尽,武也应该无尽!不过如何扩展我的心?”

方恒的一点灵光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就在这一瞬,又是一道光华在无边的黑暗中出现。

这一道光华,是一个小世界的样子,这个小世界,有着自己的文明和武道。

嗖!

又是一道光华飞出,这又是一个小世界的样子出现,这其中,武道和文明都变了,只是依旧充满着自己的特色。

在之后,嗖嗖的光华接连出现,无数的小世界景象出现在了方恒一点灵光面前,一瞬间,方恒就见识到了诸天万界的武道和文化,这些武道和文化多姿多彩,却始终没有交流。

他们都被世界的界限困住了。

看着这一幕,方恒的一点灵光突然震了一下。

“原来如此!我的心,之前只注意到了自己,注意到了武天域和左一指,实际上,这是错误的!诸天万界,才是真正的众生世界!我方恒之所以能在建立万界交易所之后平步青云,一路所向披靡,凭的,就是我心挂念万界众生!我要打通世界隔阂,让万界众生交流!只有交流,才能进步,也只有交流,才能开辟出新的武学之道!”

嗡嗡嗡!

随着方恒的领悟,一连串的震动声也从方恒的这一点灵光中出现,顿时,外界观察着这一幕的所有人也都是身体一震,看向了方恒的一点灵光!

左一指也是眼神一缩,下一刻他的目光就蓦然看向了四周的虚空了!

喀拉拉!

无数的空间撕裂声开始响起,刹那间,上万条空间通道开始出现,一股股的七彩力量从这些空间通道中形成,飞快的向着方恒的那一点灵光汇聚了过去。

“这是…诸天万界的世界灵脉之力!”

“我的天!发生了什么!为何诸天万界都会主动把世界之力给他!”

一道道惊呼声传出,左一指此刻的脸色也是变了,眼神飞快的闪烁起来。

就在同时,嗡嗡的震动声再次传出,肉眼可见,在这些诸天万界的灵脉之力下,方恒的那一点灵光,开始飞快的涌动起来,很快,就在此形成了方恒的灵魂虚影。

就在方恒的灵魂虚影形成的同时,根骨,开始出现,血肉,开始凝聚,在之后,毛发生长,最终,方恒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了天地之间!

呼!

一股清风随着方恒身影的凝聚成形,向着外面吹拂,只是刹那,就让无数感觉到的武者都心中升起了一股暖洋洋的感觉。

似乎这一刻,方恒已经变为了某种不可名状的存在一般,难以形容,却又无所不在。

“你找到了新的道路了?”

看着方恒,这时候的左一指也是眼神认真道。

“临死一刻,灵光乍现,找到了。”

方恒也是淡淡一笑,下一刻就抬起了手掌,“不过我想我说,你是很难理解的,所以接下来,我直接做给你看。”

嗖!

话语说完,方恒的身影就是一闪,直接到了左一指的面前,抬手就是一掌拍出!

左一指看到方恒的手掌也是抬起了手掌,直接和方恒碰撞在了一起。

轰!

爆炸声传出,只是一瞬,左一指的身体就震动起来了,同时体表的血肉也开始纷纷撕裂!

“什么!”

见到这一幕,无数的人都惊呆了,他们真的不能理解,怎么之前被左一指打成碎片的方恒,眨眼间就拥有了这么强大的力量!

直到方恒身上的气息散发出来之后,这些惊呆的人身体才都是震颤起来。

在方恒的气息中,他们看到了诸天万界的众生武道,看到了众生被武道限制的烦恼。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感受到方恒的气息和力量,浑身是血的左一指也是突地笑了。

“我拿了武天域的灵脉力量,你拿的却是诸天万界的灵脉力量,虽然武天域是万界中心,但是诸天万界的众生,才是推动武道发展的根本,我拿了武天域的灵脉力量后,可以看穿过去,现在,未来,但是我却看不到近在眼前的万界众生,从来没有为万界众生考虑过,而你却看到了。”

“是的。”

方恒淡淡一笑,“心有多大,世界有多大,武道就有多长,而心是无尽的,心无尽,武道如何会有穷尽?只是你的心被束缚住了而已,临死一刻,我看到了诸天万界的众生,我看到了众生创造出武道,却无法交流,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要做什么,我要打通诸天万界的所有壁障,让所有武者的武道都能够汇聚到一起,让所有人的智慧,都能产生碰撞。”

“好,你做的很对。”

左一指点点头,“败给你,我不冤,我现在就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一招叫什么?”

“归一。”

方恒淡淡一笑,“诸天万界,归为一界,诸天武道,汇聚一起。”

“好,佩服。”

左一指笑着道,“真是想看看以后的武道,会进展到何等程度啊……”

哗啦啦!

话语还没说完,左一指的身体,就直接化为了满天飞舞的青光,最终只剩下一点灵光也在慢慢暗淡。

“你想见识以后的武道,我给你机会,毕竟说到底,我能领悟这一点,也有你的帮助,那么我也帮你一把,去投胎吧。”

说了一句,之后方恒手指一探,顿时这左一指的最后灵光就进入了那万界通道的一个通道之内,消失无踪。

这一刻,高空之中,只剩下了方恒一个人。

无数的强者,也都是崇拜的看着方恒,他们知道,从今以后,方恒,将会是整个武道中,真正的第一!

“哈哈,方恒,接下来如何!”

龙神此刻大笑一声,所有人也都是看向了方恒了。

“接下来,自然是开辟万界通道,让万界众生汇聚交流。”

方恒这时候也是一笑,“不过这件事情,做起来还是需要大家一起的努力,毕竟文化的不同,会导致冲突,甚至会有新的仇恨诞生,但是我想,只要我们齐心协力,这些问题,不会再是问题。”

“愿为方掌门效死!”

听到方恒的话,无数高手都是异口同声的大吼,听到了这话,方恒也是一笑,目光看向了万界通道。

在他的眼中,划过了无数的光华,似乎蕴含了无穷的未来!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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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欢乐颂小说岳西结局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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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邱和应勤结婚了,双方父母沟通纠结过程,反应了女生在婚前应该有的矜持,要有自己的尊严,不然过程会曲折。

2、安迪和包子在一起了,小包总的母亲被其父“气”死了。门当户对。

3、小曲和赵医生在一起了,门不当,学识及各方面条件补充。小曲父母离婚了,因为曲母不满其父对前任孩子留遗产多,也没有得到曲老太一辈子的认可,曲母给小曲私留很多财产,曲父发现,离婚。

4、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王小城市在大都市奋斗也不错,但他没有能力承担樊家情况,樊胜美,能力强,需要找到更有力更坚实的肩膀依靠,怀疑会和后来出现的曹律师在一起。

5、关关喜欢上了谢斌,但门第观念,小谢家庭复杂,本想父母不同意,没想到父母同意,关关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最后小谢去远方了。

6、岳西:她老板逮住她这个刚来海市的单纯小姑娘吃窝边草。吃干抹净就当没那回事。这姑娘居然沉得住气,卧薪尝胆背着同事的指指戳戳继续做下去,不到一个月,打包了她老板的各种证据交给证监会,她自己不告而别。失踪。她老板从此在业内的前程算是毁了,可能还得背处罚吃官司。姑娘自己在业界也闹出太大响动,没人再敢收她,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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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表情包里没有放弃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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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繁星点点。伴随着清幽皎洁的月光和车子川流不息的喧嚣声,家长都在熬夜看的手机,等待着生地中考的成绩。

“今晚生地中考成绩出来你去网站上查一下,别一整天无所事事,就玩手机。”面对老妈的指责我胸有成竹的回答:“我考的挺好的,明天上午再查吧。”

清晨,太阳公公轻轻地拨开淡淡的云帘,好奇地探望着茫茫大地,轻柔顽皮的微风吹着树叶,阳光在树荫投下的斑驳影子,碎了一地!老妈,清亮的叫喊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起床啦,都九点啦,老师说把成绩发到群里,快去查一下生地成绩啊!”

我艰难的睁开紧闭的双眼,伸了伸懒腰,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淡淡的回答:“哦。”便拿起手机,点击网站,在输入准考证号时的期待,无以言表,说不定还有一门满分呢!这次可要向老妈证明下我的厉害。在短暂的延迟后,我的小心脏一直“扑通扑通”地跳,在图像闪出的那一刻,我瞬间傻眼了。

生物:98,地理92,怎么可能,没有满分就算了,地理怎么考这么低!“怎么样,儿子,考的怎么样?”老妈突如其来的提问让我心里涌出一股淡淡的忧伤,便弱弱的回答道:“生物九十八,地理……”“地理多少?”“地理,九十二。”“怎么这次地理考这么差,平常不挺好的吗?”“我也想知道啊!考完后和同学核对了答案,应该不是这个分数的啊!”我想不明白,内心充满了无奈与忧伤。

我不甘情愿的把成绩截图发到家长群,看到陆续进来的骄人成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并且几个玩的好的同学考得都比我好。老妈看到我失落沮丧的样子,安慰着说:“这一次考差了没关系,人啊,关键在于永不放弃,体育加点油,又不是不能拿A。”听到这,我心想:对呀,这还只是学习路上的第一道难关,怎能轻易失去信心?要像屈原一样,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之路如此漫长,艰难险阻如此繁多,但我的表情包里没有放弃,要一直,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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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这次我没有放弃作文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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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对我而言不是一个陌生的字眼,也许正是我的多次放弃,才会有今天对它特别的感觉.然而这一次,我没有放弃,我赢得了一次小小的成功,我要将它用心写下来,成为我最美好的回忆!

在暑假快要拉上帷幕的那一刻,数学老师突然告诉我:要我当数学课代表,问我愿不愿意.其实,看到那几个普通的字眼却让我感觉到心里的沉重,负担与恐惧.显然,对于一个数学成绩特别差,工作能力并不强的我来说,数学老师的举动让我有一中受宠若惊的感觉.我的内心如同在战争中一般,一个说:"答应吧!这是一个不容错过的机会.而另一个则截然不同,"放弃吧!以你的成绩怎么可以担任这个课代表呢!也许正是这是因为这一系列的顾虑,一阵阵的恐惧,使我迟迟不敢回答,也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数学老师突然给我讲了一个感人的故事,听后,我很受启发,正因为这个故事,我才有勇气去答应,我才有信心去面对,我才能努力去承担.

最后,我答应了他,内心虽然还有一丝丝恐惧,但有数学老师强大的后盾,我也就不怕了.是的,这一次我没有放弃,我选择了给自己一次尝试的机会.同时我也想锻炼自己的胆量,增强自己的能力.也许第一次担任会做的不好,但只要相信,重要努力,一定会有成功的一天的.正如数学老师一般:一句句安慰,一次次鼓励,一天天期待!永远充满希望!

是的,因为这一次的不放弃,让我有了新的第一次,让我有了人生的第二个舞台,让我有了多一点的自信去面对所有的困难与不公平!

这一次,我没有放弃,我认为自己挑战成功里.我要把这一次最难忘的

[这次我没有半命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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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二关于放弃的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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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黄豆地上:黄豆叶子可真不少,这儿一丛,那儿一簇。那一丛丛、一簇簇,你拉着我,我牵着你,连成一片绿色的海洋。蝴蝶在绿海洋上空翩翩起舞,极具诗意。我望着这画面,一段情景浮在我脑海里。

我十分喜欢蝴蝶,久而久之,两个最好的朋友:何丽丽和何如萍也渐渐爱上蝴蝶,到了十分痴迷的境界。

有一次暑假,太阳收敛了光芒,挂在半腰上,许多美丽的蝴蝶萦绕在田野上空,极具诗意。我和丽丽、如萍去抓蝴蝶:我与如萍已捕了三只,丽丽见身旁一丛油菜花上飞舞着一只黄蝴蝶,高举工具扑了过去,黄蝴蝶机灵,“呼”地飞走了,她扑了个空。

但她并不气馁,依然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这次她看中了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小心翼翼地靠近,举着工具悄然盖住蝴蝶。我连忙跑过去,掀开一小缝,丽丽的手小心取出蝴蝶,她不经呆住了:红的外衣,黄的丝带,许多白点镶嵌在身上。多么美!蝴蝶扑闪着翅膀,在她手掌间绝望的划动,她仿佛明白了什么,松开蝴蝶的翅膀,满面春风地望着蝴蝶飞向天边,裂开了甜甜的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她喃喃自语∶“爱不是据为己有,而是成全它,表达自己的爱。”我一听心头微微一颤。

丽丽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到如萍跟前,手向她面前一挥,镇定的说﹕“停!别捕抓蝴蝶了。”我小跑过去,听闻她的话,误人云雾山中,“为什么,”我与如萍异口同声地说,“你不是挺喜欢蝴蝶的嘛,她不就在你眼前嘛,它可是你废尽全力捕抓的嘛?”“刚才,我想明白了∶爱可以放弃不据为己有,刚才蝴蝶十分渴望自由,为何作为喜欢它的人不成全它,表达自己的心意,让她活得美好呢?”

丽丽叹了口气说。我十分惭愧∶自己每次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就争、抢、夺过来,据为己有。哎!丽丽,你不愧是高年级的学生!如萍也十分同意她的看法,丽丽捧起地上的玻璃瓶(蝴蝶在玻璃瓶里),旋转盖子,蝴蝶过一会儿就陆续飞向天空。望着满天飞舞的蝴蝶,丽丽赞叹道﹕放弃是一种爱,是一种成全,是一份心意,让蝴蝶自由吧!成全它就是爱它!让它活得更好!丽丽你的这种行为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望着眼前的蝴蝶,我十分感动﹕爱就是一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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