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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经典20篇】

大家看过锦绣未央的小说吗?结局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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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2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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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性格决定命运”, 下面为大家整理的是欢乐小说人物结局,欢迎阅读~

先说说欢乐颂五美中的1号美人安迪。人设是海归精英,金融圈响当当的人物,但由于小时候的经历,对他人存在一定的生理排斥,给人以高冷之美。但是目前来看,根据36集当中安迪的表现,进展不错,至少能主动拥抱樊盛美,但跟她现任男友魏渭的进展一直比较缓慢,还停留在很礼节的轻吻阶段,就像曲筱潇在35集巫婆式分析预言的一样,安迪跟魏兄不来电。估计安迪能接受魏兄纯粹是因为两人之前在科幻论坛有过接触,安迪对他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但是错把这种感觉当成是爱情,虽然两人在交往过程中确实安迪也感触良多,觉得那是爱情的甜蜜,但是安迪一直都保持着一份理智在。魏兄本人也并不单纯,由于自己白手起家的辛苦,也经历过人生的大起大落,对待刚刚接触到的人都会下意识的去研究,识人的本领之强,判断之准,真让人喜欢不起来。也是由于算是经历丰富的人物,他当然知道安迪是一个不屑于分他财产的人,又是一高智商美女,单纯有趣,这些小小的因素组合影响,最终决定了他会继续跟安迪接触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但是在感觉到安迪不太对劲的时候,暗中调查安迪的身份,然后在不知具体情况的时候自以为是的带出安迪的爸爸,打着为安迪考虑的亲情幌子,来试探安迪。

行为最终换来谭总的一顿毒打。虽然电视剧中有美化魏兄之嫌,因为小说中的魏兄更可恶,如果真的决定要跟安迪在一起,为什么都不带安迪大美女回老家见公婆,这点在小说中有提及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在电视剧中体现,可能被改编掉了。看了下集预告,貌似魏兄拿着一大堆的房产证和公司股权等一系列资产证明放在安迪面前,然后还说会一直等安迪的答复。表面上看好像是很有诚意,实际上却是真正的伪君子一枚,也许在魏兄自己看来,他还算是有点资产的,所以就拿着这些东西去跟安迪坦白,用这些钱财之类的来保证自己与安迪步入婚姻的期待,因为按照中国传统观念认为,一旦一个男人跟你交了家底,就说明他对你是认真的。但实际上,安迪并不缺这些,也并不在意这些。安迪的所思所虑,根本不是这些。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及另外一位一直倾慕安迪的为大家所非常喜欢的谭总,恩,我也非常非常喜欢东哥版的谭宗明。电视剧中目前为止,没有说明谭总为什么会放任安迪大美女跟魏兄交往,其实他自己也是非常喜欢甚至爱安迪的,从他那么一直保护安迪就可窥一二。但没有跟安迪走到一起,一方面是安迪对他没有想法,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了解到安迪的病症会遗传到后代,安迪的外婆,妈妈都有这种病症,他有所顾忌,所以不得不忍痛割爱。小说中魏兄也是因为安迪自己的坦白,从而了解到安迪有潜在的发病可能性,以及会遗传给后代的几率,所以不敢跟安迪在一起的。直到后来被不知不管不顾直接扑到安迪的小包总收了,安迪才真正找到自己所爱。当然,过程免不了也要纠结一番。

有些男人或许是真爱,但是到了实际的、会威胁或者说会对他产生不良后果,而这个后果是他觉得不能承受,或者不愿意跟你一起承受,的时候,他的爱,可以撤退。谭宗明和魏渭如此,王柏川也一样。

欢乐颂的2号美人樊盛美。樊盛美的各种经历现在电视剧放的也差不多,当放下她那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身段之后,相信小美美眉会越来越好,也会更加的爱自己,但估计是作者觉得她成长的不够,需要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然后让小美美眉真正绽放属于她胡同“公主”的美。为什么要重点强调公主二字?之前一直都说樊盛美是“胡同公主”, 虽然漂亮,但是被家里拖累的不行。而经过了王柏川的买房事件之后,樊盛美才真正的当了自己的“公主”。王柏川很喜欢很喜欢樊盛美,一直把小美美眉当女神供着,有机会可以走近樊盛美也是尽心尽力的做着一个中国好男友应该做的一应事物,帮樊盛美是义不容辞。但真正到了要买房,樊盛美想要把自己的名字写到购房合同上时,王柏川还是耍了心目中的女神一把。也许在陪同樊盛美经历了那么多的家庭风波之后,王柏川一想到以后樊家一大家子的麻烦需要他跟樊盛美一起承担时,他犹豫了。

有人说,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两个家庭的事。所以,当他考虑到以后要承受樊盛美一家的无底洞时,他没有想着要跟女神一起承担。他觉得他自己承受不起,虽然这个时候樊盛美已经开始慢慢掌握樊家命运的主动权。当然,人为自己多多考虑也没有错,而且买房的时候小王和小樊还没有领证。但如果爱情当中真的要计较那么多,这种爱情能继续吗?或者说如果他没有考虑跟樊盛美结婚,还追求个什么劲。虽然后期想要诸多弥补,可以加上樊盛美的名字,但经历了这件事的樊盛美已经意识到自己就像一根莬丝草,对他人的依赖性很强而失去自我。直到这个时候,樊盛美才是自己的“公主”,开始活的漂亮,并在最后收获一份很美好的爱情,一个或许可以跟小包总和安迪媲美的精英男。有句话说的好,爱情就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上对的人。王柏川特意搬到上海来发展,制造跟樊盛美相处的各种机会,但是时间不对,他陪着樊盛美经历了那么多风波,然后失去了继续陪下去的勇气;没有蜕变之前的樊盛美,一门心思想要一个有房有车的人可以安稳地在上海生活,但她发现,即使不结婚,没有自己的房,也可以让自己活得漂亮。而当她改变想法之后,她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改变了,或许这个时候的她是最美的,所以才会吸引精英男士的自然关注。

欢乐颂3号美人曲筱潇。曲筱潇人不坏,本质是好的,或许是家庭环境的影响,让她有一种天生的对他人的窥察,这种窥察不像魏渭那么没品的,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或许有人会说,怎么两套标准判断人。没错,曲筱潇的窥察是基于生意的习惯,对所有人都窥察,但魏渭的窥探,是针对安迪,恩,其他人根本不需要他的可以窥探就被看清本质了。两个人的目的不同,判断的标准也就不同了。虽然曲筱潇目前为止被人骂的狗血喷头,连喜欢小猫都被说成是洗白之类的,但电视剧播放到现在,大家对曲筱潇也是又爱又恨的吧,毕竟她还是帮了樊盛美很多,虽然嘴硬也厉害,但是人家确实有一对火眼金睛又敢爱敢恨的。或许是作者的角度问题,总觉得作者本人就是一个上海女子,价值观什么的基本跟曲筱潇一致。所以给了曲筱潇爱情的完美大结局,虽然有父母的离婚痛点在,但应该能被赵医生的爱情抚平吧。虽然欢乐颂剧中的赵医生实在是作的不行,包括演员本人王凯,很多人不太喜欢,这个很多人也包括我自己。

欢乐颂4号美人关雎尔。这个女孩循规蹈矩,出生于中产之家,就像樊盛美说的,这种家庭出生的孩子,做人做事有一套自己的规则。但就是因为这种中规中矩的行为指导原则,导致了关关在遇到心爱的赵医生之后只能默默关注,看着主动进攻的曲筱潇抱得美男归。当然,除了赵医生这段美好的暗恋,作者还是安排给了关关一个虽然没有赵医生帅,但是也不错的男生,只是因为两人的各种误会以及男孩本身的问题,导致最后只能分道扬镳,男孩远走他乡。

欢乐颂5号美人邱莹莹。有一句话说,傻人有傻福。邱莹莹在咖啡店里也开始碰到另外一个男孩并开始另外一段感情,但是传统的IT男友也并没有那么给力,在经历了一系列事件之后,勉勉强强的跟邱莹莹结婚,至于婚后的邱莹莹是否能够得到她想要的幸福,那估计是另外一篇小说和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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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永不放弃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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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体操妈妈儿子病情已得到控制,对于中国观众来说,37岁的德国体操老将丘索维金娜并不陌生,2008年她为了筹钱给儿子治病,与一群十几二十岁的小姑娘在体操赛场上竞争的一幕至今仍让人动容。而今年,她又再一次站在赛场上,成为体操历史上唯一一个参加过5届奥运会的运动员。虽然这一次只获得第五名,但令人欣慰的是,目前她的儿子阿什利已上小学四年级,病情也得到了控制,她也成了乌兹别克斯坦体操队的教练,就像丘索维金娜自己所说的,"我的普通生活终于要开始了。"

丘索维金娜1975年6月生于乌兹别克斯坦,16岁时代表独联体夺得世锦赛女团和自由体操金牌、跳马银牌。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后,丘索维金娜退役,并和乌兹别克斯坦摔跤选手巴克德尔结婚。3年后,他们的儿子阿什利出生。

不过美满的生活却在2002年被打破,儿子被查出患有白血病。而丘索维金娜做运动员时积累下的奖金根本无力承担儿子巨额的治疗费。尴尬的处境让这个家庭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丈夫在家照看儿子,27岁的妻子复出参赛。她说:"一枚世锦赛金牌价值3000欧元,这对我来说很重要。"为了让儿子获得更好的治疗,她改籍德国,开始代表德国征战。2008年,她参加北京奥运会,获得跳马银牌。

虽然在这一届伦敦奥运会上,丘索维金娜没有拿到奖牌,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对奥运精神--永不放弃最完美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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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永不放弃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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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清晨,院子里都会飘出一股浓郁而又舒缓的花香味。人们就会对这些美丽的小姐们说一声:“你们真美呀,是多么的芳香怡人”然而谁也不会去注意墙角那一颗小小的还未发芽的小草。 “瞧你长得多丑呀,又瘦又小,人们是不会喜欢你这种卑微平凡的小个子的,你那复仇模样糟蹋啦整个花园,点乌拉我们的眼球,快走吧”一直红蜻蜓两眼狠狠地瞪着小草说道。

满脸委屈的小草一句话也没有说,因为他的爷爷曾经告诉过他:“孩子,不要在意别人说什么,只要你努力的生长,遇到困难不放弃,等到你长大的那一天,你就会比那些花儿伟大的多。”小草坚信爷爷所说的话,努力的吸收阳光和雨露,向上生长。 过了几天小草长出了几片嫩嫩的绿叶,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变粗了一点点,便挺直了身体。然而每天都不会是风和日丽的。

这一天,天空中电闪雷鸣,接着下起了瓢泼大雨,谁也没有注意到这棵可怜的小草。雷声吓得他直缩脖子,雨下的他直不起腰,可是他坚信爷爷说的话——“我不能放弃”我要咬紧牙关,相信自己,一定能挺过去的。就这样小草千百次的俯下身去,又千百次的挣扎起来。

终于,雨停了,闪电雷鸣过去了。雨后一道彩虹挂在天边,小草开心地笑了,他竟没有发现自己又长出了两片新叶子。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小草奇迹般地长成了一棵大树,开出了又大又美的花,路过的人们都觉得这些花太美了,他们都觉得很惊奇,破烂的墙角竟会有一棵这样的树能开出这么美的花儿。我也觉得这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花,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那朵花,不过,要让那朵花儿开的最鲜艳,那就得靠自己了。

我愿天下人都能绽放出美丽的花朵,只要——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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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在一起》大结局观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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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曾一次看到过那些在疫情一线的最美逆行者。

他们大多是党员,也有一些自愿参加的志愿者,他们全部都是好样的。

常常能看到那些医护人员工作在抗疫一线,那厚厚的防护服

隔离服,是完全不透气的,常常能看到他们的衣服都已被汗浸湿,已经湿透,汗滴湿了他们的衣服,也滴痛了我们的心。那些防护服,只要脱下就代表着废了,医护人员们常常在工作前都不能喝水,在诊疗时也不能吃饭,他们这样做,就是为了他们身上的那件防护服,那份使命,他们毫无怨言,总是默默地完成着任务。他们也是最美逆行者,他们也是好样的。

还常常能见到,那些穿着志愿服的志愿者和党员,站在各个小区门口 各个街道中央 各个楼道中间

各个城市中心,常常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那是多么累啊,可他们不下岗,坚持不下岗。我还在新闻里见到过:七十一岁的老党员坚持参加巡查

不小心摔坏腿的老党员怎么都不肯下岗,他们都坚守在抗疫防疫一线,甚至不能回家,过年不能见到家人,不能吃团圆饭 年夜饭,可想而知,他们要背负着多少啊。

我们看到后,都会不禁泪目。我们都知道,他们是冒着被感染,冒着死亡的风险踏上一线的,可看起来,他们毫无畏惧,甚至能看出他们的表情都已是麻木,麻木当中透着温柔的样子。

还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最美逆行者的孩子,有儿子,有女儿,他们都知道爸妈正在从事的是什么职业,是有生命危险的世界十大高危职业之一,但他们不怕,他们知道,他们的爸爸妈妈也都不会怕,他们也都是好样的,他们承担着孤独甚至是丧父丧母,可他们好像继承了他们爸妈的无畏

无惧,每次都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两点:1。毫无畏惧2。担忧他们的父母,我觉得,他们这样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们跟他们的父母一样,全部都是好样的。

这些最美逆行者,都在我们的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都给了我们无比的温暖,他们的汗水,是为了抗疫,他们的承担,是为了抗疫,他们的儿女,也终将成为最美逆行者。让我们再次一起喊出:“你们都是好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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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面对挫折不放弃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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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小说,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在鲁滨孙身上,我学到了很可贵的精神。

鲁滨孙遇到了挫折,但是,他微笑着面对挫折,并没有放弃。俗话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人生在世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面对挫折,人一般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有的人把挫折看做灾难,遇到挫折就逃避。在一次次的逃避中,他们的机会失去了,梦想褪色了,人生的目标只能一降再降。有人把挫折看作机会,迎难而上。在一次次战胜挫折中,他的能力提升了,信心增强了,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了。鲁滨孙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

哲学家培根说:“奇迹多产生于厄运之中。”在顺境中,人往往可能因各种原因而懈怠,而厄运常常使人产生危机感,使其发奋,比常人更努力、更勤奋、更执着。因而,奇迹多产生于厄运之中。

遇到挫折是不幸的,但挫折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只要我们勇敢面对挫折,不沮丧、不放弃,继续追求人生的梦想,就能创造奇迹,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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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你好乔安小说结局

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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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你好乔安》其实就是根据张晓晗所著小说女王乔安改编的,获得很好的收视,下面为大家分享了你好乔安的小说结局,一起来看看吧!

你好乔安剧情介绍:

少女乔安有着公主般的人生,突遭变故远走他乡,所有人都以为她的人生将就此没落,没想到乔安又光鲜的出现在上海——她要夺回父亲失去的广告帝国 奥里斯。奥里斯上海总裁陆远扬是当年乔父的助理,了解乔安种种历史,频频刁难。打拼多年的老辣精英和势在必得的新人,在职场中展开了一场猫鼠游戏。乔安不 言放弃,终获陆远扬认可,两人也产生了别样情愫,但摩擦不断。

乔安唯一朋友倪好,遭遇失恋失业,与乔安抱团取暖,并认识了纨绔子弟江齐飞,二人经历了一系列共同成长,倪好却迟迟等不到江齐飞的表白。此时, 乔安的富二代前男友回头,陆远扬与初恋也再度职场重逢。奥里斯面临被收购,最终,乔、陆联手保住公司,乔安身世暴露,再次消失。陆远扬带领奥里斯重回正 轨,等待乔安归来。

《你好乔安》原著小说结局是什么?

乔安好想再做一次那个梦,她一定会抓着梦里的自己说,你一定要使劲玩,别背英语课文,也别处心积虑讨人喜欢,什么都不要,放肆地活,爱每一个你 想爱的人,吃所有你爱吃的东西,吃成胖子也无所谓,去你想去的每一个地方,没有目标,没有城府,快乐地活。这样也不枉我在平行世界里为你受的委屈。

电视剧你好乔安的结局是什么?

两对恋人最终圆满在一起了。

小说中乔安最终因为身份暴露,离开了上海前往美国,而陆远杨一直等她回来。不过电视剧中陆远杨很明确地喊出了不让她走,并且在机场上留住了她, 热情拥吻,所以应该是留下来在一起了。而在乔安那边得不到爱意外邂逅倪好的江齐飞最终给了倪好女友的身份,这也让倪好感动不已。

乔安最后跟谁在一起了?

其实在电视剧中乔安最后还是跟陆远扬在一起了,因为在电视剧中陆远扬是当年乔父的助理,了解乔安种种历史,频频刁难。打拼多年的老辣精英和势在 必得的新人,在职场中展开了一场猫鼠游戏。乔安不言放弃,终获陆远扬认可,两人也产生了别样情愫,但摩擦不断。奥里斯面临被收购,最终,乔、陆联手保住公 司,乔安身世暴露,再次消失。陆远扬带领奥里斯重回正轨,等待乔安归来。所以在电视剧中乔安最后会跟陆远扬在一起,并且两人携手在事业上创造出更好的发展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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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本来我可以放弃作文800字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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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可以放弃,但我选择坚持的骄傲;本来我可以轻松,但我选择坚强的勇气。

——题记

又是“何处秋风至,萧萧送雁群”的季节,秋高,气爽,云淡,风轻。刚刚脱离了枝丫的树叶,留恋的在空中轻盈的飞舞,远处隐隐约约青黛色的绵山,显得格外峻拔,秋日柔柔的温暖着我,让我想起了去年的那个秋天。

犹记去年此时,我备好行装,收拾好行囊,带动着莫名的向往,即将启程,参加军训。临出发时才发现,假期提前准备好的运动鞋已经挤脚了,但是时间紧迫,来不及再买,只好委屈着双脚出发了。第一天还好,自第二天训练起,双脚的大拇趾就开始发麻、酸痛,尤其踢正步和跑步的时候,脚趾头一跳一跳的疼。场地上,淋漓的汗水打湿了我的衣背,模糊了我的双眼,即使一个简单的动作变换,我也疼的紧咬钢牙……这时候,本来我可以放弃,我可以退缩,但是我没有,我选择了坚持,选择了坚强!每天训练时,在我心底默默回旋着“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因为我们还有梦……”的旋律,我坚守着信念,绝不当逃兵,绝不能因为自己影响集体!因为“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以必有坚韧不拔之志。”就这样,我坚持完成了军训任务,汇报时军姿英发,一步不落,步步生风。

当我行走在返校的路上,脚趾已经钻心的疼,脊背上不停的冒冷汗,但是为了彰显学校的风貌,我咬牙坚持,昂首阔步,面色从容,心里哼唱着“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累不累,想想英雄董存瑞……”的歌谣,步履坚定,返回校园。出了校门,我没有再掩饰,一瘸一拐,挪回家里。进门脱掉鞋袜,妈妈愣住了,我的两个大脚趾已经肿成了紫色,脚趾甲变成了黑褐色,身为医生的妈妈冷静而迅速的处理着,眼里泛着泪光,但始终没有落下来……之后轻轻的搂着我的肩,说:“好孩子,你成长了,我为你感到骄傲!脚肿,可以慢慢消,趾甲掉了,可以重新长,但是,意志丧失了,却难以再培养,成功的大门只向意志坚强的人敞开!”

后来,两个脚指甲没有保住,都脱落了,这时候,本来我可以,告知班主任请假告别上操、体育课,但是我没有,我以此磨练着自己,坚守着信念,因为砂石刺痛河蚌,才有闪亮的明珠!倘若我在困难面前,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退缩,那看到的就仅仅是生命旅途上的小花小草,永远都不会知道,路程的终点是参天大树,有最美的风景!

让我们背起生活的行囊,接受命运的挑战,在本来可以放弃、退缩的时候,选择坚持不懈,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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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放弃童年的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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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熟悉而陌生的一年:在这里,我们离成熟越来越近,离童年却越来越远,每走一步都将不再回头,那天真无邪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45度仰望星空,不由得有些伤感,我们的童年就如天上的繁星一般,表面不计其数,可是却在一颗颗减少。

我们,普普通通,控制不了时间的流逝,现在只能轻声叹息——放弃童年吧!小学,童言无忌,我总是一个玩笑把人弄哭,然后再把他安慰到上课,现在想来,多么有趣。有的同学一屁股坐到地上竟养了好长时间,有的同学因为有洁癖被弄的满班乱跑,有的同学下课后,站在大伙面前跑调歌唱,还有个内蒙古的同学,身材矮小但谁都不敢惹。

哈哈,当我们以后回想起来,多么欢欣,多么快乐。小考之后,一旦步入初中的校园,6。1儿童节可能再也不过,小学时欢乐的时光都将如过往云烟一般,慢慢消散在紧张的学习之中。我们?也会像茫茫沙漠中的几粒细沙,永远的学习,不停的奋斗。学习其实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是以后的中高考,会给我们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我多么希望时间定格于此,大家永远是这个年龄,多好!可是事与愿违,我不经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坐在自己的小房间,不禁环顾四周,目光搜寻着这里每一个角落:帅气的变形金刚、上弹的玩具和迷你的拼装玩具,都将离我而去。初中以后,大家各奔东西,同学们都将带着家长的期望、老师的寄托,并为着自己的理想奋勇向前。我们的童年,将要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那许许多多的回忆都会永驻在胜利路小学,李老师会记住,我们会记住。

冲刺吧!永远的六(2)班。放弃童年。

[放弃童年的六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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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失败了,但不能放弃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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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数学的期中考试,我自信地交上了答卷,相信“并无大错”,满心希望能考个好成绩,能130是再好不过的了。

然而,事实无情地打破了我的美梦。别说130了,120都没有!“118”是我最后的归宿。更讽刺的是:平时小考低我20、30分的一位同学竟然考了121,凌驾于我之上,成为了第一!自恃孤傲的我不肯相信这个事实:连130都没有,第一的“宝座”也被抢了!在老师的评讲后,看了自己答题卡上的几个错题,我终于不情愿地承认了这个事实。

为什么我考不过他呢?我百思不得其解。论基础,我乃奥数班出身,他,还要补习;论理解能力,课上的难题无一道不是我回答的,而他,只能在老师解答后傻呆呆地“噢”一声;论智商,先前的两次全班第一便是最有力的证明!而我,竟输给了他,可笑!可悲!可恨!

心情平复之后,我认真地看了一下答题卡,竟发现六分的“粗心题”!虽说我打了无数遍草稿,虽然我检查了无数遍答题卡,虽然我认认真真地对待那些题,不曾松懈,但,它还是错了!

为什么?我心有不甘。

我考试前认真地复习,考试时认真地答卷,我带着自信,弃了急躁,怀着激情,放下轻浮,我做了考生应该做的,也做了考生做不到的,我本以为能考得很好,事实给了我沉重的一击。我似乎发现,在我与最优秀之间,似乎还有一层隔膜,触手可及却不能达到。

这个隔膜,名叫心态。

在两次的“较成功”之后,“骄傲”这顶大帽子便牢牢地戴在了我头上。从本来的“我要考130”变成了“我能考130”。一字之差,能毁了一切。我似乎忘了,会做并不代表一定对,智商高并不代表不会错。还好,这次考试,让我忆起了这一切。

放下你那可悲的骄傲吧,那并不是“高处不胜寒”,而是“五十步笑百步”。调整好心态,吸取教训,站起来,继续努力。

我感激这次考试,它失败了,但给了我更重要的一个教训,不能骄傲!我也从中领悟到一个信念:失败了,但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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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放弃一树梨花作文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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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春天了,空气里好像都是轻盈流动的绿,那绿随着风悠悠地打了几个旋,又流向更高更远处。

那是一梨花,一树洁白的梨花,一树在桃红柳绿声中洁白无瑕的梨花。

阳光在柔嫩芬芳的梨花花瓣上淌过,更让梨花美得失真。绿叶掩映,微风徐徐,暗香浮动,如此清新灵动,似透过镂空的木格窗见到一位俏丽佳人。

几天后,当我再见到它时,它还是那样热烈地开着。

忽然一阵轻柔的风拂过,花儿随风而舞,紧接着片片花瓣慢慢地,慢慢地落下。我有些措手不及。

就这样消逝了吗?( )美就如此短暂吗?梨树竟这样丢弃了一树梨花,我叹息。

黯然抬头,发现每个花萼上,只有三四片花瓣风韵犹存,感到更加无耐,为梨树惋惜。

可是——那花萼后微微露出的不是小梨吗?

小小的个头,青色的果皮,在微风中轻轻晃动,好像襁褓中的婴儿,孕育着新的希望。生命的歌将由它重新唱响。

我懂了——

梨树放弃了一树梨花,为的是能拥有更为深刻、永恒的美——一种生命的美,富有内涵的美。

浮华的外在美终究是短暂的,终会随时间逝去,只有内涵的深刻才会在时间的洪流中沉淀下来,放射出炫目的光芒,成为生命中不灭的风景。

[放弃一树梨花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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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狂怒结局影评观后感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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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结局是前来支援的同伴对唯一活下来的诺曼—“machine”说:“你是英雄。”

他确实是英雄。

一如从前的俗套剧情,善良懦弱的少年诺曼在战争的洗礼中不断成长,当他终于真正融入“fury”时,这个家一般的存在,好似诺曼的错觉一般,出现的时候那么猝不及防,消失的时候却又毫无征兆。

最让我在意的是诺曼的眼泪,好比影片的主线一般,从少年出场后就一直贯穿到了结尾:初次经历战场的恐惧、失艾玛的悲痛,看着“胖子”为了保护他和战友将引燃的手榴弹压在身下、目睹了“圣经”血肉模糊的尸身以及最后“老枪”对他的保护,获救后的诺曼坐上营救的车,渐行渐远的他看着悲壮的“fury”再次红了眼眶。诺曼的眼泪并不可笑,反而在惨无人道的战争中现出人性的光辉,温暖了影片残暴冰冷的格调。

狂怒无疑又是一部浓重的个人英雄主义片。之所以会出现美国版“狼牙五壮士”,则因为“老枪”独特的个人魅力是凝结“fury”的支柱,所以影片结尾,在大敌当前战友们选择与“老枪”一并坚守信念。虽然看了开头的我们一下就能猜出故事的后续发展,但多亏了出色的音效和细节的处理,真实的画面感多少减轻了最后30分钟的带给观众的恶俗感。

“ideals are peaceful, history is violent.”沉闷的天空,泥泞的道路,四起的硝烟,影片的开篇便被沉重的灰色所笼罩;盟军的阵地里堆着大量的尸体,全是战争的牺牲品,大量伤残的士兵更是为破旧的阵地添上一抹悲凉。仅剩下的六辆坦克刚进行完补给,又要奔赴新的前线。被迫打仗的孩子们,挂在小镇上无辜的德国人的尸体,以及为盟军指路的老人突然被射杀,更是将气氛提升到了另一个高度。也许最震撼的场面并不是枪火交战,反而这一幕幕不起眼的画面才跟让人感同身受。影片的开头和结尾都是给尸横遍野的战场特写,非人性的一面似一块碎骨一样卡在我的喉间,虽不至于受伤,但却异常难受。

影片的最后是渐行渐远的诺曼,红着眼眶的他不知是否已从恐惧和悲痛的噩梦中清醒过来。强硬又义气的“老枪”逼迫他第一次杀人;格雷迪充满歉意的对他道歉,说他是一个好人;博德安抚他初次杀人的恐惧;特里尼认真的教他使用枪支。不知这些基情满满的过往,他能否铭记一生。除小基情的画面,让我眼前一亮的便是士兵间的生活,没有情欲的军旅,士兵互相吐槽讲着乱七八糟的话,真实的让人亲切。

希望寄存在新一代的身上,所以我会认为诺曼是英雄。因为他一定肩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作为影片的唯一活下来的主角,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胜利的曙光,看到了世界的未来;只有接受了残酷的洗礼,才会更珍惜眼前。虽然杀戮和残暴充斥着世界,但美好的人性永远是世界的主流。如同最后那个搜查塔克的纳粹青年放走了投降的诺曼一般。

从小看着抗日战争片长大的我,已对各种战争场面的感到麻木。中国抗战片一贯以正面形象向我们展现,先不论主角始终正派的行为和一尘不变的价值观的传播方式,就是结尾懦弱的投降行为更不可能出现在抗日剧中,太多形式化的教育方式得不到国人太多的响应。狂怒给我最多的感触却是价值观的宣传方式,能引起我太多精神上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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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没有应该获得的成功,只有不肯放弃的梦想作文

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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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时候都很傻,对吧?

那时候,被问起长大后想做什么,说出来的名头都很吓人——有人要当老师,有人要当科学家,男孩子们热衷当警察,女孩儿们觉得当个舞蹈家也不错。

大家当成真事儿来说,好像时间一到,“砰”地一声,就可以变身。

小时候那些调皮捣蛋虚晃的岁月,那些四处疯玩的时光,都在对未来的如梦似幻的想象中,变得流光溢彩。

那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未来一片光明,前程似锦,花团锦簇的生活就等着我们长大。

一直到十几岁的时候,还觉得未来有好多可能性啊。

喜欢在日记本上写写划划的,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作家;喜欢在电脑前目不转睛的,觉得有一天能写出非常厉害的游戏,震惊世界,扬名立万。

那时候的我们,大脑就像是一块海绵一样,吸收着世界给我们的营养,也吸收着五花八门的梦想,天真而稚嫩。

想起来,觉得那种快乐像是无根的浮萍,当时是真的快乐啊,想想未来,就觉得成功唾手可得,梦想即可实现;

可那种快乐,也是真的浅薄啊,因为不知道前路凶险,世事多变,一路走来可能有风有雨,有颠簸有起伏,那有什么“应该获得”的成功呢?

有几个人不要为了成功付出努力,付出代价呢,普通如你我,更是如此啊。

遗憾的是,踏入社会之后,仿佛从干净整洁无忧无虑的阳光大道,一跃进入了需要自己奋力拼搏拼命生存的大海里,浮浮沉沉,拼尽全力。

大多数人,最开始还以为,成功就在不远方,欣欣然地往前拼搏,可是没过多久,就筋疲力尽,灰心丧气——原来从前的那些雄心壮志,在现实中居然如此不堪一击?

曾经以为自己会成为中流砥柱,曾经以为会成为佼佼者,可是为什么忙了那么久,还是毫不起眼的一个?!

于是,就开始接受自己平凡乃至平庸的定位。

他们将少年时海绵里的水用力挤压干净,把汲取的那些营养与知识,那些五彩斑斓的梦想,都当成累赘,统统榨干出来,因为发现它们对现实而言太过遥远,养家糊口已经很疲惫,那还能奢谈什么梦想?!可笑。

大多时候,把年少时的梦想都忘得一干二净,成功和梦想这种词变得可笑而荒谬,说着“现实很骨感”安慰自己。

总是有很少一部分人,他们对于梦想的执着,像是在内心点燃的一把火,火烧火燎。

让他们不肯放弃在平凡生活中的坚持,不肯放弃在艰难爬坡时的咬牙前行,不肯轻易低头,哪怕明白成功不再是一个人人都可以伸手摘得的果实,他们也决定自己再往前探索一段路,不试试,谁知道会怎样呢?

其中很多人,大都尝到了梦想成真或者是幸福喜悦的味道,这一路的颠簸跌宕,也是不断进取与收获的过程。

早前做采访的时候,有好几个主持人都说自己早年的工作跟广播或电视台毫无瓜葛,有人是在单位上班,有人是工厂的工人。

我颇为惊讶,他们是怎么成为后来近乎万众瞩目的知名主持人的呢,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后台硬或者是被伯乐相中?

故事,并没有那么简单。

有一位颇负盛名的主持人,她是一次次从小县城到大城市的电台来“碰运气”,不停打听什么时候有招聘,不停地见人就问能否给自己一个机会试试看?

可着如此老土的方式,却最终改变了她的命运,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主播。

在那之前,她是在小县城上班的工薪阶层,做主持人的梦想激励和照亮着生活,让她跟其他的同龄人不一样,她和同龄人一样也恋爱也结婚也生孩子,但从未停止过学习和进步的脚步。

听到这样的故事,我除了震惊、佩服,还有更多是感动。

我们能够看到她的功成名就,却无法体会她当时的艰难与付出,她一定要付出比常人更多努力,一定要有比别人更多的坚韧,才能够最终将这个梦想点亮。

这个世界上,没有“应该获得的成功”这回事,毕竟这是成年人的世界,一切都有规则。

但归根到底,不肯放弃梦想的人,总是会活得幸福一些。

因为他们要么能够梦想成真,要么能够像王彩玲一样,用梦想点亮自己的人生。

这样的人,从来不平庸,也不平凡,他们总是会活得与众不同,从而体会到其他人无法感受的幸福。

这又何尝不是另外一种成功呢?

[没有应该获得的成功,只有不肯放弃的梦想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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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红高粱的结局

全文共 4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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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以供参考。

在下降的过程中,爷爷没有想到死。他说自从那年在林中上吊绳子连断三次后,他就知道自己死不了。他预感到在海那边的高密东北乡才是最终的归宿。排除了死亡恐怖,下降成了难得的幸福体验。身体似乎变得宽而薄,意识扁平透明,心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心窝处微红、温暖,像一个火盆。爷爷感觉到风把他和公狐狸剥离开。先剥离开狐狸的四肢,后剥离了嘴巴。狐狸的嘴巴似乎从他脖子上带走了一些什么,又好象把一些东西留在了他脖子里。骤然失去重负,爷爷在空中轻盈地翻卷了三百六十度。这个车轮转让他看到了公狐狸的身体和那张尖狭而凶狠的脸。公狐狸毛色青黄,肚皮洁白如雪。爷爷自然会想到这是张好皮子,剥下来可缝一件皮背心。森林的上升突然加快了,宝塔状的雪松、白皮肤的桦树、黄叶翩翩如满树飞蝶的栎树……跳跃着伸展开树冠。爷爷死死地攥着那根盘旋飞舞的藤条不放。藤条挂住在一棵栎树的坚韧但舒曼的枝条上,爷爷挂在树冠上。他听到几根树枝断裂了,屁股摔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往上弹起,落下,又弹起,终于稳住。在树的颤抖里,他看到两只狐狸一先一后摔在树下厚厚的腐叶里。两个柔软的狐狸竟如两枚炸弹,把腐土与腐叶砸得訇然四起,林木间两声低沉的浊响,激励得树叶嚓嚓作响,成熟的树叶则纷纷下落,落在同类的尸体上,落在狐狸的尸体上。爷爷低头看到被红叶和黄叶掩埋得五彩缤纷的狐狸,突然感到胸膛里热辣辣,口腔里甜蜜蜜,脑袋里红旗漫卷,眼前灿烂辉煌,周身没有一处是痛苦的。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两只狐狸的美好感情。狐狸下落与红叶黄叶流畅优美的下落过程在他脑海里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我毫不客气地说:爷爷,你昏过去了。

爷爷被鸟的鸣叫声唤醒。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他部分皮肤,太阳从树枝树叶的间隙里射下来一道道灿烂的金光。有几只浅绿色的松鼠在树上灵巧地跳跃着,它们不时咬开一颗栎树的果实,让白色的果仁散出微微如丝的苦香味儿。爷爷开始体会身体各部位的情况,内脏正常,双腿正常,脚在痛,有凝结的黑血和翻开的皮肉,被母狐咬的。颈痛,被公狐咬的。双臂不知所在,寻找,他们高举着,手抓着那根救命的藤条。根据经验。爷爷知道他们脱了臼。他站起来,头有些晕,不望树下。用牙齿咬开握住藤条的手指,借助腿和树,使胳膊回位,他听到骨头的咯崩声,感觉到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来。邻近的树上,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树,他立刻又感到脖子痛苦。啄木鸟的尖嘴似乎在啄着他的一根白色的神经。森林里的鸟声压不住海的涛声,他知道海近了。一低头便晕,这是下树的最大困难,但不下树无疑于自杀,他的肚肠绞紧,喉咙干渴。他操纵着不灵敏的胳膊下树,腿与腹发出最大的能力,贴着树皮,吸着树皮,尽管如此,他还是仰面朝天跌在树下,腐烂的树叶保护着他。由于高度太小,绝对没有炸弹效应。酸与香与臭混合的气息从身下泛起,注满了嗅觉。他爬起来,听着水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那道泉水隐没在腐叶里,脚下有凉气上升,水从脚窝里渗出,他趴下,用手扒开腐叶,在水声最响的地方腐叶层层,像饼一样,水初盈出来时有些混浊,他稍等一下,水清了,低头便喝,清凉的泉水透彻胸腹,到后来才尝到了腐味。我想起他在墨水河里喝那游动着蝌蚪的热脏水的历史。喝满了肚子,他感觉舒服了些,有了精神,被水充斥的胃暂时不饿。他伸手去摸脖子上的伤口,烂糊糊没有形状。回忆方才剥离时,那刺痛的是狐狸折断的牙齿,咬着牙伸进一个指头去抠,果然抠出了两颗折断的狐狸牙。血又冒出来,不多,就让它流一会儿,冲洗出毒素。爷爷屏心静气,排除杂念,从森林中万千气味的洪流里,辨别出“红叶金针草”的独特辛辣味儿,循着味儿去,在一株大松树的背后,找到了它。这种草药,我翻遍图文并茂的中草药词典也没找到,爷爷采了草,用嘴咀嚼成糊状,糊到伤口上,颈上的,脚上的。为了治疗头晕,他又找来紫茎薄荷,撕下叶片,揉得出汁儿,帖到太阳穴上。伤口不痛了。他在橡树下吃了几簇无毒的蘑菇,又吃了几把甜甜的山韭,运气很好,又找到一株野葡萄,放开肚皮吃了个饱,然后拉屎撒尿,爷爷又变成了精力旺盛的山妖。

他到栎树下看狐狸,狐狸的周围已经飞来飞去很多绿头苍蝇。他一向怕苍蝇,便躲开了。这时候,松树上流出的油脂散发着香味,熊在树洞里打嗑睡,狼在岩缝里养精蓄锐,爷爷本该回他的山洞,但他被海浪那懒洋洋的哗哗声吸引,竟破坏了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大着胆儿——他未感觉到怕——向着海浪的声音走去。

海的声音很近,海的距离有些远。爷爷穿越了这条与山谷同样狭长的树林,翻上了一道平缓的山梁。树木渐渐稀疏起来,林中有很多被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他很熟悉这道山粱,但以往见它是在黑夜,这次见它是在白昼,不但颜色有异,而且气味不同。林间有些开辟出来的土地,种植着枯瘦的玉米和绿豆,爷爷蹲在田垄里吃了一些青嫩的绿豆角儿,感到舌头沙涩。他态度安详,不慌不忙,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这种精神状态在他十四年的山林生活中只出现过几次,这算一次,用铝壶在海汊子里熬出咸盐是一次,吃土豆撑得半死是一次,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都有纪念意义。

吃过绿豆后,他又往前走了几百米,站在了山梁的顶端上,看到了吸引着他的蓝色与灰色交错横流的海与山梁下那个小小的村庄。海边上静悄悄的,有一个看去很老的人在翻晒海带,村子里不安静,有牛的叫声。他第一次在亮光光的太阳下接近村子,看清了日本农村的大概模样,除了房屋的样式有些古怪外,其它的如气味、情绪与高密东北乡的农村相似。一只肯定是病弱的狗那怪异的嗥叫提醒他不可继续冒进,只要在白天被发现,要逃脱性命十分困难。他在一条荆条后隐蔽起来,观察了一会儿村庄和海洋的情况,感到有些无聊,便懒洋洋往回走。他想起了丢在山谷中的菜刀和剪刀,十分恐慌,如果没有了这两件宝贝,日子会非常难过。他的脚步加快了。

在山梁上,他看到了一块玉米田,玉米的秸秆晃动,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声响很近,他急忙蹲下身,隐藏在树后。玉米田约有五亩左右,玉米长得不好,一穗穗棒子短而细小,看来既缺肥又缺水。他在孩童时代,听村里老人讲述过关东的熊瞎子掰棒子的故事。他嗅到了久远的燃烧艾蒿的香气,蚊虫在艾烟外嗡嗡叫,蝈蝈在梨树上细声细气地鸣叫,马在黑暗中吃着麸皮拌谷草,猎头鹰在墓地的柏树上哀鸣,深厚的黑夜被露水打得精湿。她在玉米田里咳嗽了一声。是女人不是熊瞎子,爷爷从梦幻中醒来,他感到兴奋和恐惧。

人是他最怕的,也是他最思念的。

在兴奋和恐惧中,他屏住呼吸,集中目力,想看一看玉米田里的女人。她只轻轻地咳了一声他就感觉到了她是女人。在集中目力时,他的听力也自然地集中了,爷爷嗅到了日本女人的味道。

那个女人终于从玉米地里露出了身体。她面色灰黄,生着两只大而黯淡的单眼皮眼睛,一只瘦瘦的鼻子和一张小巧的嘴巴。爷爷对她连一丝恶感也没有。她摘下破头巾,露出头上黄褐色的乱发。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与中国的饥饿女人一模一样。爷爷心中的恐惧竟被一种不合时宜的怜悯情绪偷偷替换着。她把盛着玉米的筐子放在地边上,用头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她的脸上灰一道白一道。她穿著一件肥大的褂子,黄不拉叽的颜色。这件褂子激起爷爷心中的邪恶。秋风稀薄,啄木鸟单调的啄木声在树林里响,海在背后喘息着。爷爷听到她用低哑的嗓子嘟哝着什么。像大多数日本女人一样,她的脖子和胸膛很白。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衣扣扇风,被爷爷看了个仔细。爷爷从她那两只胀鼓鼓的乳上,知道这是个奶着孩子的女人。豆官吊在奶奶的Rx房上胡闹,奶奶拍打着他的光屁股蛋儿。瘦小结实的豆官笔挺在他那匹骡马背上,松松地挽着缰绳从天安门前跑过,马蹄得得,坚硬的石板大道上,响着蹄铁。他与同伴们一起高呼着口号,口号响彻天地。他总是想歪头去看城楼上的人,但严格的纪律不允许回头,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斜视大红宫灯下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她没有理由躲躲闪闪,在一个荒凉的、没有人迹的山梁上。女人的小解很随便。她的全过程对准爷爷进行。爷爷感到血潮澎湃,伤口处一鼓一胀地疼痛,他弯着腰站起来,不顾胳膊碰响树的枝条。

那女人散漫无神的目光突然定住,爷爷看到她的嘴大张着,似乎有惊恐的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来。爷爷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地对着那女人扑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骇人。

不久之后,爷爷在山谷里一汪清水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那时他才明白,日本女人为什么会像稀泥巴一样,软摊在玉米田头。

爷爷把她摆正。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任凭摆布。他撕开她的上衣,看到她的心在乳下卜卜地跳动着。女人很瘦,身上粘腻腻的都是汗水与污垢。

爷爷撕扯着她,一串串肮脏的复仇的语言在耳朵里轰响着:日本、小日本、东洋小鬼子,你们jian杀了我的女人,挑了我闺女,抓了我的劳工,打散了我的队伍,作践了我的乡亲,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与你们是血海般的深仇,哈哈,今天,你们的女人也落在我的手里了!

仇恨使他眼睛血红,牙齿痒痒,邪恶的火烧得他硬如钢铁。他扇着那女人的脸蛋,撕掳那女人的头发,拉扯她的Rx房,拧她的皮肉,她的身体颤抖着,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爷爷的声音继续在他自己的心里轰鸣着,现在是淫秽的语言:你怎么不挣扎?我要奸死你,日死你!一报还一报。你死了?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撕开她的下衣,糟烂的布顺从地破裂,像马粪纸一样。爷爷对我说,就在她的下衣破裂的那一瞬间,他躯体里奔涌着的热血突然冷却了,钢枪一样坚挺的身子随即萎缩,像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羽毛凌乱。爷爷说他看到了她的红布裤衩,裤衩上,补着一个令人心酸的黑布补丁。

爷爷,像您这样的钢铁汉子怎么会害怕一个补丁?是不是犯了您那铁板会的什么忌讳?

我的孙子,爷爷怕的不是补丁!

爷爷说,他看到了日本女人的红布裤衩上黑布补丁,像遭了当头一棒。日本女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僵尸,二十五年前那片火红的高粱又一次奔马般涌到面前,迷乱了他的眼,充斥了他的脑。凄凉高亢的音乐在他的心灵深处响着,一个音节如一记重锤,打击着他的心脏,在那片血海里,在那个火炉里,在那个神圣的祭坛上,仰天躺着我奶奶如玉如饴的少女身体。同样是粗蛮地撕开衣服,同样是显露出一条红布裤衩,同样的红布裤衩上补缀着同样的黑布补丁。那一次爷爷并没有软弱,黑布补丁作为一个鲜明的标志,牢牢地帖在他的记忆里,永不消逝。他的眼泪流在嘴里,他尝到了泪水的甘苦混合的味道。

爷爷用疲倦至极的手,把日本女人的衣服胡弄了胡弄,她肉体上的青红伤使他感到了深重的罪孽。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步欲行走。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爷爷并没和那位日本女人交媾,所以,日本文史资料中所载她后来生出的毛孩与爷爷没有关系,虽说有一位全身生毛的半日本小叔叔并不是家族的耻辱,甚至是我们的光荣,但必须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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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不放弃的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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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分秒不歇,时间有时候快得让我们连尾巴都抓不住。然而,经历一次次分别和相聚,那永不轻言放弃的你,总是让我思绪起伏,让我在稍有懈怠的时候,咬咬牙继续前进。

漫长的学习生涯中,考试是其中的一个个驿站。考试中的最后一道拓展题,大部分同学都会选择跳过。而你,总是紧皱眉头,在草稿纸上不断尝试,一张草稿纸,再一张草稿纸……明明天气不再炎热,但你额头上的汗水还是不断地流下来,你快速用手去抹,眼睛死死地盯住题,像盯着猎物的猎人,希望从字里行间再找出一点线索。尽管考试结束时你依旧没有成功,但你总说,没事,总会做出来的。那时候,你的笑容像拼尽全力仍未成功的勇士一般让我动容。

体育课上,一千米长跑。烈日灼烧,当所有同学都想说放弃时,你依旧严格要求自己,不肯在中途放弃。你的眼中充满了阳光和希望,每一步都格外坚定。你的步子跨得很大,汗水布满额头,浸湿了衣襟,像被大雨淋过一样,跨过终点线的你,没有力气再走一步,你坐在地上,大声地喘息着。我本以为你会嚷嚷着不甘心,你却笑着说:“会越来越好的。”

平常的假期中,你喜欢找小伙伴们下棋。虽然棋力不如别人,但你从来不认输,总是坚持到最后一刻。下棋的时候,你总是那么专注。眼睛直视棋盘,认真研究每一个步骤,有时像一个狙击手一般厮杀,有时像一个钓鱼的智者一般悠闲。即便是最后的较量中,你仍旧不放松一点一滴;即便是面对个中高手,你也耐心等待,对方一时疏忽,然后一击制胜。

不放弃的你代表着太阳的光彩,只要生活着,就要努力释放自己的光彩。向阳处的你,也成为我成长道路上永不止息的动力。(公众号:章鱼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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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欢乐颂小说第二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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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2》将由原班人马倾力打造,刘涛、蒋欣、杨紫、王子文和乔欣将继续演绎22楼五美,而在第二季中也加入了新的角色,那么她们的感情归属到底是怎样呢?下面小编来给你们好好剧透一下:

小说中,五美的大姐安迪(刘涛饰演)是一位白富美,在经历跟三个男人(谭宗明、奇点、包奕凡)的感情纠结后,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属,那就是小包总——包奕凡!

两人未婚先孕,因为安迪的家族有精神病基因,所以遭到了包妈妈的反对,但又因包爸爸在外风流,急于跟包妈妈离婚,借用安迪之手气死了包妈妈,安迪和小包总在经历一波折的考验后,最终走到了一起!

再来就是家庭负债累累的樊胜美,在上一季中,外表光鲜亮丽的樊美眉终于撕下了装扮,她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卧病在床,母亲重男轻女,哥哥不争气且在外欠一身债,好在暗恋她许多年的王柏川愿意跟她一起承担。

但在第二季中,王妈妈知道樊家的情况后,就用王柏川的手机约樊胜美出来,要她离开王柏川,两人在经历一番波折又复合,准备买房结婚时,樊胜美遭到哥哥起诉,上法庭打官司,王柏川为了避免房子被樊哥抢去,就没有在房产证上加樊胜美的名字,导致两人彻底分手。而樊胜美最后跟帮她打官司的律师好上了!

而杨紫饰演的傻白甜邱莹莹,她的结局就比较幸福美满,是22楼五美中最早结婚的一个。

杨紫

她在接下来的剧情中,被曲筱绡无意说出不是处女,而她的男友应勤恰恰有处女情结,于是跟小蚯蚓分手,并很快和别人订婚!但未婚妻太过霸道,先后把应勤和邱莹莹打伤住院,这时应勤才知道心中所爱,克服处女情结,大胆跟邱莹莹求婚,两人走进幸福的婚姻殿堂!

在上一季中,早就找到感情归属的就是曲妖精(王子文饰演),她对王凯饰演的赵医生可谓是一见钟情,用上了死缠烂打的招数才把赵医生这个唐憎收入怀中,而在接下来的剧情中,曲家遭遇破产,曲筱绡没了财富的支柱,不能再任性,一贯骄傲惯的她也自卑的觉得配不上赵医生,可最终还是在一起了。

而乖乖女关雎尔(乔欣)在对赵医生一见钟情后,就想方设法的拆撒赵医生和曲筱绡,可以说是性格大转变,但她也遇到了自己真命天子——摇滚男孩谢童(小说中是谢滨,警察)

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但是谢童又不好的童年,为人阴沉,前女友曾为他自杀,而曲筱绡在知道关关和谢童在一起后,就找人调查了他,但被谢童侦查出来,误认调查他的是安迪,而曲筱绡却把事情赖到关关头上,说是她指使的,导致两人分手!五美中也只有关关的感情没得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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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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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小说结局是怎样的呢?下面请欣赏关于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希望你们喜欢!

(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第二十五卷 第十三章 统一六国

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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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优秀作文:坚持和放弃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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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爱您的孩子,就把他送去学奥数,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您恨您的孩子,就把他送去学奥数,因为这里是地狱。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最优秀的学生,直到开始学习奥数。进入六年级,为参加小升初考试,我参加了奥数培训班。

第一天老师为了了解我们的基础,对全部学生进行测试。面对似曾相识的试题,虽然我的大脑开足马力,但就像陷入一片沼泽,越挣扎、陷得越深,到最后终于没过头顶,大脑一片混沌,感觉周围漆黑一片。试卷发下来,天哪,9分……真是开天辟地,感觉到那颗高傲的心在一点一点破碎,疼。

幸运的是老师留下了我们,让我们试读一段时间。我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投入全部的精力。辅导时专心致志,回到家精疲力竭,还要完成该死的家庭作业。即使这样努力,经常还是模糊不清。身边的同学一个一个离开,我的心也在动摇——放弃还是坚持,就像两条虫子不断啃食着我的意志。

有一天,辅导班讲解林清玄《田上的百合花开》,“我是一株百合花,不是野草。唯一能证明我是一株百合的办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这段话一直浮现在脑海里,让我冰冷的心暖暖的。是啊,如果选择做洁白的花朵,就要努力开花,否则和野草有什么两样。

以后的日子,虽然依旧有深奥难解的怪题,但是我不再有放弃的念头,因为我知道自己选择了什么。坚持一个月后,我学会了裂差、裂和、解方程;坚持三个月后,我能熟练解决中难度的应用题;坚持到现在,我经常能够及格;坚持到最后,我……

感谢那段特殊的日子,他让我明白在选择放弃和坚持之前,应该问问自己的心——你愿意做花还是草。

[优秀作文:坚持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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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放弃与追求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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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就有舍弃,没有舍弃就没有追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而追求始终伴随着舍弃。有些东西看上去似乎那么宝贵,那么美好,令人不忍舍弃,但是,如果你追求的是神圣的真理,是真、善、美,那还会有什么不能舍弃的呢?   名誉吗?哥白尼为了追求真理而被教会视为十恶不赦的罪人,他的地动学说更被诬蔑为“异端邪说”而遭禁止。在当时那个神权至上的宗教世界,他还有什么名誉可言?

金钱吗?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所追求的是为祖国的科学事业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新中国成立后,美国人想以重金将他留聘,但他舍弃了国外优厚的物质待遇,历尽难辛,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生命吗?布鲁诺不惜冒着受宗教极刑的危险,为真理而奋斗,最后,被烧死在罗马的百花广场上,热血青年尧茂书为了免受中国的江河要由外国人首漂的耻辱,为了实现让中国人自己最先征服长江的理想,他孤身一人漂流长江,征服万千险恶,最终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家庭吗?一位战士在给父母的家书中写道:“自古忠孝难以两全。为了保家卫国,儿不得不离你们而去。”正是为了国家的安宁,为了让祖国人民过上安定、幸福的生活,热血男儿舍弃了自己的家,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叱咤于枪林弹雨之中,从而,写下了光辉壮烈的英雄篇章。

如果没有他们,如果没有从古至今那些为了追求崇高理想与真理而舍弃一切的人,我们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呢?那是不可想象的。这些平凡却又伟大的人们,他们在追求中舍弃了功名利禄,将生死置之度外;就是他们,在推动着历史前进。看到他们的英雄业绩,难道我们在追求中还需要顾虑重重,不忍舍弃,甚至因此而放弃追求吗?

要追求,就不要怕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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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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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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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学会了放弃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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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听过这样一段话:在我们被难题困惑,百思不得其解时,或许顺其自然也是一种办法,也不失为聪明之举。 I have heard such a paragraph: When we are confused by difficulties, when we cant solve it, it may naturally be a way to let it go.

的确,有得必有失,我们必须要学会放弃

比尔·盖茨在初建微软公司时,因为需要大量时间与精力,再三度量,决定离开自己向往已久的哈弗大学。这就是放弃。

钱学森在留学之际,听到新中国的成立,和不是毅然决然的决定回国,放弃了美国优越的家境、优厚的待遇以及在社会上扎实的人际关系?

华罗庚与祖国远渡重洋,作为新一代领军思维创新数学家,含金量曾一度攀升,在美国享有丰厚的待遇,却依然回归祖国,在数学领域不断向前。

或许,我们仍为两者之间的利益度量高低;或许,我们仍以短浅的目光痴迷于眼前的利益;或许,我们面对旁人的成功,仍用愚昧的冷眼略视自身的不足;或许,我们从半山腰中滑下,到达的是另一座巨山的顶峰。

其实,失败与成功只在一念之间。

其实,放弃与坚持只能存在一个。

其实,我们不许只停留在山脚,仰视他人的成功,谢幕别人的辉煌。

其实,成功有很多种。

难道,可以断定通向成功的只有那蜿蜒参差的一条羊肠小道?

难道,可以确认跌落山崖注定与辉煌无缘?

比尔·盖茨以惊人的远见,放弃了自己在哈弗大学那天之骄子的学业,从而开创了微软公司在计算机领域的新纪元;钱学森以坚定的意志力放弃了令人瞩目的低位,从而让中国的第一颗原子弹斗破苍穹,在航天领域迈出了坚实而不可磨灭的一步;华罗庚以一颗赤诚的爱国之心,放弃了和妻子在美国共享天伦之乐的机会,从而让中国在数学逻辑思维学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的确,学会放弃了一种异于常人的本领。

放弃草,你还能收获花;放弃雨天,你还能得到晴朗;放弃这一个,又何尝不能遇到下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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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这次我没有放弃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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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没有放弃,而是坚持着。

星期六上午,我与妈妈一同回到乡下的——姥姥家。虽然乡村生活比不上城市生活。但是乡下自己种的蔬菜是非常好的。不像城市那样,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打药,安不安全。

姥姥家地不大,但是蔬菜种的却非常丰富。种的也是井井有序。地里有很多水果小树苗,看起来很美,而我和妈妈来的目的就是帮助姥姥掰苞米!

以前,我也抢我着掰苞米,可是却总是嚷嚷着累,而妈妈说:“就会摆架子,不知道努力。”而这次,我心里想:无论如何,只要试试一定会坚持下来,一定不让他们瞧不起我!

进地之前,我戴一个口罩,防止苞米掉落的土进嘴,再带上手套,防止在掰苞米时有些刺会扎进手。

进入地里,看看一串串苞米,金灿灿地挂在那桔杆上,看得眼缭乱,不知道先去掰哪一个好。我还是选择了从外到里掰,毕竟没有人做事会从中间来。我还是按顺序来,首先把苞米掰下来,再把上面的叶给剥下来,谁知才干了一会儿,就想喊累,总感觉自己做了很多事,才会这么累,其实都是自己惰性上来惯的,干一点活就喊累。可是反过来想,如果不干,妈妈又会说我了。

就这样,不知道从哪儿来了信心,我就坚持着干活,到了晚上,妈妈说我长大了。这次,我没有放弃,只有坚持着才能把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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