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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推荐20篇

大家看过锦绣未央的小说吗?结局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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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小说最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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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自从2005年开播,至今已经走过了12年岁月,经久不衰。由李幼斌扮演的李云龙和六小龄童扮演的孙悟空等角色共同成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最受欢迎的三十个银幕形象”。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亮剑小说最后结局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电视机《亮剑》只有三十集,并没有把小说真正拍完,而小说中的人物都在文革中受到迫害,未得善终。

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  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武器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文革时期,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解放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田雨的父母,政协委员。58年的时候遭到迫害,并下放到农场劳动,田墨轩在农场病故。沈丹红被孔捷保护起来,文革结束后平反

在红四方面军的一批善战猛将中,王近山是一位有名的喜欢“撒疯”的“疯子”。在抗战期间,他又归于刘伯承129师旗下,任386旅772团副团长,谁知他“撒疯”3次巧写驰名中外的三部战曲,震惊四方,不仅受到了刘伯承的赞赏,也受到了毛泽东的赏识和两度接见。

真的希望《亮剑》后半段能够拍出来,小说虽然虚构,但是很接近当时的现状,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多少功勋将帅没有战死沙场,却被国人无端迫害。了解历史,尊重历史,才能真正警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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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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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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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永不放弃的蚂蚁作文350字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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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在奶奶的院子里散步。过了一会儿,乌云滚滚,天空立刻变得阴沉沉的。

在我回家的路上,我看到了一个蚂蚁窝,上面爬着数百只黑蚂蚁,足有两厘米长,它们正在“搬家”。我赶紧回屋拿雨伞,想去看蚂蚁是怎么搬家的。一不小心,我踩死一些蚂蚁,这时,别的蚂蚁立刻变得暴躁起来,四处乱窜。趁我不注意,他们竟然沿着我的衣服,爬到我的胳膊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好像是在报仇是的。我立刻把蚂蚁往下拍打,当我打完了的时候,感觉还有点疼,一看,呀?还有一只蚂蚁在我的胳膊上。我生气了,抓住它的身子往下拉。可是,它的身体是拉下去了,头还在上面。我更生气了,抓住它的头就往下拉,它终于被我弄下去了。一看胳膊,哎呀,我的胳膊竟被咬掉一块皮。

蚂蚁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震惊,他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使我感动。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不屈不挠的蚂蚁告诉我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毅力。由此,我想到了我们学习也应该坚持不懈;不要半途而废。小小的蚂蚁能做到,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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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那一刻我选择了放弃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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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仰望灿烂的星空,用冷静思索喧嚣的人生,用激动开启思想的大门,我不禁这样想:有时候,应该学会选择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

——题记

人的一生中,遇到的选择很多。就像我,在那一刻,选择了放弃。

静寂的考场中只听见笔与试卷接触的“沙沙”声。考生们有的埋头苦干;有的咬着笔杆,皱着眉头;还有的左顾右盼,似乎想从他人那里窃取一些答案。

而我却信心满满,悠闲地转着笔,用手托住头瞧着那些小儿科的题目。没过多久,半张试卷就留下了我秀丽的笔迹。哈!没想到这么简单,看来这次拿奖有望啊!我在心里暗自偷乐。可不料,正当我沾沾自喜时,我的笔却迟迟停留在一道解答题上。

这道题,老师好像讲过跟它类似的,怎么做来着?哎—那节课没认真听,咋办!这可是十分的题目啊!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粉碎了我的美梦!真是气死我也!

我呆呆地望着那道题,一筹莫展。这时,我的脑海里一直有个小人在呐喊:“既然做不到,那就抄吧!丢了这十分,你就拿不到奖了呀!那可是亏大了!再说了,抄了也没人知道。”

抄袭?是啊,这关乎到我的荣誉,我梦寐以求的理想。他说的有道理,我抄了也没人知道。可是—

“可是,你作弊是不对的!即使你得到了答案,拿到了奖,但那都不是你的,是你抄来的!就算这次你没有得奖,可还有下次啊!考试只是检验你这段时间的学习效果而已。”又一个小人反驳道。

他说的也有道理,作弊是不对的,何必把荣誉看的那么重要呢?我在心里做着挣扎。最后,我一咬牙,跳过了那道题,继续往下答题。

很快,时间到了。我的试卷被收上去时,有一处是空白的…

是的。这次失败了下次还可以扳回来,但选择错了,你便会一直错下去。或许,如果那刻,我选择了作弊,那以后我便学会了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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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多一些放弃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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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受千年中华传统思想的影响,许多人都认为“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然而,在这个变化莫测,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如果你选择一直坚持做一件事,后果又会怎样呢?

很遗憾的告诉大家,时代在发展,一些观点也需要进化。如果你选择的是一件你最不擅长的事,那么你不仅不会成功,反而还会惨遭淘汰。

正如斯宾塞所说的:“越早放弃旧的奶酪,你就会越早发现新的奶酪。”如果你学会巧妙地放弃,那么你将越早发现成功的捷径。比尔·盖茨放弃了在哈佛大学读书的荣耀,利用自己精明的头脑和过人的才干,开创了微软公司,成为了当时的世界首富。这正是因为他懂得了只有放弃了昔日的荣耀,才能开创明日的辉煌。

其实放弃也能帮助自己完成不懈追求。钱学森放弃了国外优厚的生活待遇和极高的学术地位,毅然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成为了中国著名的“导弹之父”。因为他的放弃,使他对祖国实现了卓越贡献。这好比是巴尔扎克所说的:“在人生的大风浪中,我们常常学船长的样子,在暴风骤雨之下把笨重的货物扔掉,以减轻船的重量。

但是我们所说的放弃,并不是无原则的舍弃一切,而是学会巧妙地在抉择中多一些放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一步一步攀上成功的巅峰,登上胜利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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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放弃是成功的第一步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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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追求里,总会遇到一些挫折和厄运。我们便会告诉自己坚持下去,不要放弃,终会获得成功。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因该学会放弃的。

古罗马有一则寓言:“有两条河流从源头出发,相约流向大海。它们穿过山涧,最后到了沙漠的边缘。它们一筹莫展,讨论着怎么办。其中一条河说:‘我一定要流过去,找到大海。’另一条河则说:‘不如回去再等机会吧,如果前进,我们可能走不出沙漠就干涸了。’结果那一条河执著地前进,最终干涸在了沙漠里;另一条则回到了源头,等待到了良机,流向了大海。执著有些时候将导致失败,而放弃则走向了成功。我们赞赏弃而不舍的奋斗精神,但要成就一番大事业,放弃而不舍并不矛盾。鲁迅放弃了学医而成就了文学巨匠,凡-高放弃做传教士而成了有名的画家。放弃是对生命的过滤,是对追求方式的杨弃,是对自己的重新认识和发现,不学会放弃,就无法成功的跨越人生,驾驭人生。

生活有时会逼迫你,不得不停止前进,不得不丢掉爱情,不得不放弃梦想,苦苦的挽留夕阳,是傻子;久久地感伤春光,是蠢人。什么也不愿放弃的人,常常会失去更珍贵的东西;今天的放弃是为了明天更好地做到,不记一时得失,勇敢的放弃,是为了更大的成功。

放弃是剪刀,生命之树剪除病枝赘叶后,更显勃勃生机。拒绝放弃,只会作茧自缚,在生活的束缚致死。

放弃有痛,宛如壮士断臂,但放弃将给你一个更美丽的开端。放弃了不再爱你的恋人,你会多一个朋友,苦苦纠缠,你就多一个仇人;放弃屈辱留下的仇恨的阴影,你的眼睛看到的就是和平阳光,鸟语花香。放弃是一种智慧是一种宽容。当然,面对暂时的伤痛,放弃需要一种忍辱负重的精神,需要直面淋漓鲜血的豪迈气概,所以敢于放弃的人也是坚强的人。

通向成功的路不止一条,没必要一条路走道黑,头碰南墙才回头。忘掉最初的选择并不意味着背叛了自己,放弃无可挽回的事情,并不说明你的整个人从此黯淡无光。放弃,是为了更好地得到,只有果断放弃,才能将该拿得起的东西更好地把握住。

记住,拿起再放下是为了更好的把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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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在规则面前,我放弃了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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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名言是孟子说的,而我却没有遵守过马路的规则

以前,我起得很晚,上学快迟到了。我赶紧穿好衣服、袜子和鞋子,连早饭都没有吃就拿起书包向学校跑去,在路上,我想:我会不会迟到,如果我迟到后老师批评我怎么办?哦到了红绿灯跟前,正好红灯亮,我停下来,该走还是不该走,我犹豫不决,如果走,就违反了规则,不走,就上学迟到了。我看见旁边有个小妹妹,她也在这里,我想:她是一个低年级的,都遵守规则,我是一个大孩子我更按照遵守规则,想到这里,就等着绿灯的到来,等了一会儿,怕老师批评我,就准备冲过去。

当我冲在马路的那瞬间,心里很害怕,万一一辆速度很快的车从我旁边冲过来,把我撞倒了怎么办,我的心怦怦直跳,没有遵守规则,忙背着书包飞快的跑向学校大门,冲向楼道,走进教室,还好没上课,我把作业掏出来交给组长。

每当我过红绿灯时,就会想起这件事,告诫自己“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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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以放弃中学生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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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转眼一瞬间,离我而去的花季不再原本那般艳丽。曾经你我所追寻的那株蒲公英,原来也耐不住秋的孤寂,早已凋零。宛如过去的回忆,也会渐渐随风散去。未曾留下一丝痕迹。 Just for a moment, the flowering season that goes from me is no longer as gorgeous.The dandelion that you and I was pursuing could not bear the loneliness of autumn, and it has long been withered.As if the memories of the past, it will gradually dissipate with the wind.No trace has been left.

漆黑的夜,早已唤回日间的繁华。闪烁着街灯五彩的笑颜。昔日里的教室,无比熟悉的光景。迷惘的我,到底该不该再次来到这里。之后伴随日光灯的开启,极力的搜寻你我的过去,曾经复制的“从相识到别离”。现如今的空荡、心目中的哀伤,原来是此后的尘埃,悄无声息的掩盖了往日的伤感。

回首你我的饿笑语在时光面前,却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仅因你说过的“我要离去”,唤醒了我尘封已久的叹息。此刻独坐窗边,同样的丽景带来异样的心情,或许只因曾经“不断笑语”的一次次地崛起、一次次的触景生情。怎么也,忘不了你按活泼的身影;忘不了你我纯洁无瑕的友谊,忘不了你临走时的泪滴。

是否还记得?你我中学时代的约定——共同考上高中,继续梦想的追逐。我是何等的坚持,而你却还是离我而去。此时伤心的忆起,还记得那晚的自习。原本是我哦同桌的你,面对节节课上的批评、个个老师的教育。你的一句“我不再上高中”,它的平凡却垄断了老师们的苦口婆心。

我对曾经的你说过“半途而废,好可惜!”,我的无言以对取决于你的“这是我的选择,没关系!”。眼睁睁地看着你,布满泪痕的沉默不语,愤恨的收拾着零乱的东西。久久等待着你的平静,迟迟到来的却是无畏站起的你,只留下只言片语默默地走了出去,如此的结果无非使我在震惊。注定以后会很难再见到您。蒙胧的夜,我想极力望去,哪怕目送你的离开。但,寂寞的窗外却只存在着熟悉的雨。

不停的在座位上坐下,不断的在脑海中想起:不曾想你对学习的无奈,早已化做预言——总有半途中的离开。好友告诫过我,“离别的友谊何必不忍忘记,不如让她随风飘去,学会放弃。”开始的我认为,放弃是多么的残忍。“既知终要别,何必初相识”!可渐渐地,或许成熟后的我已明白。这份早已变质的友情不在属于我。而我可为她做的,唯有尽力放开,任她飞离!

以前的我多么想在洁白的墙上留下笔记,好用以证明曾有过的欢喜。明知,光阴的无情终会将你带向远离,哪怕成为明白的泡影。还是狠下心来欺骗自己,说服自己能够忘记过去,埋掉她的身影。为了抹去在我哦脑海里的回忆,或许我该学习——怎样使用好“放弃”。

谈到这里,可算一个怎样的结局?或许我与她的故事根本没有终点,还在继续。将到底,我该如何遗弃心目中的那个独特场景——傍晚的夕阳西下,无处不烘托着熏衣草的摇摆。男孩与女孩牵手中的不断徘徊,彼此回首着黄昏掩映写摩天轮的不停旋转。带着那一刻的相视微笑,铸就值得相守一生而漫天飞舞着蒲公英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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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本来我可以放弃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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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的很不错,我是真的很不错,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不错”我就是一个优秀的初中生。因为什么呢?因为我遇到每件事都会尽力做到最好,都会咬牙坚持下去,都会展现出我的风采。

在初一时的一节体育课上,体育老师宣布下节课要进行体育测试,我们全班听后,本来高兴地脸个个变的阴沉了。“啊--,为什么呀?不是到初三才考吗?何必现在测呢?”一些埋怨的声音传播开来,叽叽叽喳渣渣的,而我,也不例外。我也在和别人说这件事。体育老师吹了一声口哨,严肃地看着我们:“现在练跑步是为了给初三打基础,到时候你们到了初三,就不用花太多的精力用在体育上了,就很轻松了,就可以靠体育的分考上重点高中了,所以,你们还是乖乖地跑吧!”老师说完后,全班鸦雀无声,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我心想:好吧,为了我的重点高中,加油吧!

又到体育课了,我们全班整装待发,以饱满的青春活力面对这次测试。我们站好队,等着老师的到来。老师迈着敏捷的步子走到我们面前。吹了一下哨子:“同学们,等会要进行测试,要小心,知道吗?”“知道!”“好,做一下热身运动。”我们做完了之后,老师便叫我们跑步了:“第一排,过跑道上去。”我们站在橡胶跑道上,做好跑步姿势,老师用力地吹了一声口哨,我们便像离弦的箭一样,“嗖”的一声跑出去了,不知道怎么了,我突然摔倒了,手上蹭起了皮,伤口火辣辣的疼,同学见状,立马跑过去把我扶起来:“没事吧,要不别跑了。”他这样劝告着我。“不行,我要跑完。”我甩开了他的手,开始跑起来,一圈,两圈,跑到第三圈时,我全身没了力气,喉咙有股疼痛感袭来,我不断地调整呼吸:“加油,一定行的,坚持下去。”我默默的鼓励自己,咬紧牙关,其他人都超过我了,我不能认输,我于是努了一把劲,握紧拳头,不管疼痛,加快了速度,追赶了上去,不断超越其他人,最后,我跑了第三名,虽然不是第一,但我是很满意的,因为他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

本来我可以放弃,却咬牙坚持了下来。坚持不懈遇到挫折勇敢的走下去,努力加油不断的为自己打气,这样才有可能做得更好,飞的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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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不放弃的蚂蚁作文200字

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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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周末,天气晴朗,我在小区里骑单车,骑累了,我一边吃着面包,一边玩着单车上的铃。

一不小心,掉了一块面包皮,这片小小的面包皮招引来了两只小蚂蚁。它们在面包皮上爬来爬去,爬了半天,一只蚂蚁在前面使劲拉,另一只蚂蚁在后面奋力地推。可是推了半天,还是推不动,这时,只见后面一只蚂蚁爬走了。

我以为它们要放弃,刚想走,忽然看见一大群蚂蚁爬来,有的在前面拉,有的在后面推,还有的在侧面推,这片小小的面包被这群齐心协力的蚂蚁们抬走了!

通过观察蚂蚁,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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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战长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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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长沙结局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说战长沙结局:

顾清明不顾湘湘劝阻执意去军部报到,结果与周师长和荣师长一起被软禁,顾父急忙赶往军部斡旋,结果被气致晕厥。姐姐推测顾清明被软禁无非是有人怕他说出第十军的实情。

湘湘带着《大公报》的王记者去探望清明,在王记者的采访中顾清明详细讲述了衡阳沦落的实情,和第十军遭受的误解。文章经《大公报》刊登后,方军长被释,蒋还要为第十军举办授勋大会。顾清明拒绝出席。顾清明为自己过去的任性,给家人带了麻烦道歉。湘湘请求顾父派人打听自己父亲的下落,顾父收到消息,湘湘的父亲已不在世,与顾姐商量后决定先对湘湘隐瞒事情。日本人在到处搜集粮食,游击队准备埋伏在鬼子进村的必经之处,与鬼子展开恶战,双方伤亡惨重,小满壮烈牺牲。顾家人收到消息后思索再三,最后顾清明婉转告诉湘湘,除了她的表兄妹和毛毛,其他家人皆已遇难,湘湘悲痛欲绝。

顾清明与湘湘回到长沙胡家,秀秀和表哥还在那里生活。秀秀告诉湘湘,孩子名字叫光华,乳名小满,湘湘想起往日调皮叛逆的小满如今已为人父,目含泪水倍感伤怀。脱下军装的顾清明决定与家人搬到国外生活,清明劝表哥一起出国。表哥认为长沙百废待新,他和秀秀与毛毛要留下,忘记战争的阴影,努力活下去。

湘湘和顾清明回到湘潭为家人祭祀,湘平闻讯赶来,胡家枝叶凋零,看到湘平安然归来,大家对生活也燃起了新的希望。

小说简介:

1938年10月,日军攻陷武汉,长沙危在旦夕。城中茶园巷的胡家人,在孙女婿薛君山的支持下,千方百计为胡家最宠爱的一对龙凤胎湘湘和小满安排退路。薛君山先将湘湘介绍给留洋归来保卫长沙的顾清明,可惜生性泼辣的湘湘和心高气傲的顾清明一见面便势同水火,薛君山只好另选人家。在薛的努力下湘湘终于订婚了,订婚当日,蒋密令火烧长沙,由于指挥失当,长沙大火酿成巨大灾难,繁华的古城毁于一旦,很多睡梦里来不及跑的人被活活烧死,包括湘湘的未婚夫一家。就在这样一片焦土上,各地英雄儿女齐聚长沙,和湖南人民一起艰难地阻挡敌人的铁蹄,胡家人也在这场劫难中讲述了一幕幕悲欢离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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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会放弃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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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在仕途中,陶渊明放弃了对权利的追逐,随遇而安,得到了宁静与淡泊。

想要采一束清新的山花,就必须放弃城市的舒适;想要做一名登山运动员,就必须放弃娇嫩白净的肤色;想工获得掌声,就必须放弃眼前的虚荣。

放弃是一种美丽,一种豁达。

不会忘记初二时,被种种事情压得喘不过气:英语考级、数学竞赛、英语课本剧表演、研究成果展示、期中考试……对待一切,我显得很慌乱,我不舍得这其中的任何一项,我渴望自己在各个方面都能做得出色,我试着去努力,可已忙得焦头烂额。正当我不知所措时,爸爸告诉我:“小弃小得,大弃大得,不弃不得。”一句话令我豁然开朗,我选择了取舍。于是乎,在剑桥英语的考级中,我取得了海宁市的最好成绩,在学校英语课本剧的表演中,我们获得了冠军的殊荣。虽然有几项,我做得很一般,但在能力有限、时间有限的情况下,没有取舍,也许一切都会平常。越是什么都想要,最终就会一无所获。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如果想兼有鱼与熊掌,那么恐怕连鱼也得不到了。滑铁卢战役,由于拿破仑不肯放弃拿手的炮兵,惨遭失败,此类教训必须永远铭记。

放弃是对心境的宽松,是对心灵的滋润。它驱散了乌云,清扫了心房。是它使生活阳光明媚,使心境爽朗开阔。

学会放弃,你便明白了一种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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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二关于放弃的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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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爸爸妈妈、老师教我们要“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然而,在成长中,我渐渐明白,有时,学会放弃是为了得到。

姐姐毕业了,一次在法律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观点而被请去当顾问。就在这时,姐姐的母亲病了。她得知消息后立刻赶到医院,而这时,负责人急得一天几个电话让姐姐赶来现场,不然顾问就换人。姐姐她很难过,她决定留下来照顾母亲,坚定地按下了手机关机键。这一关,把她的事业也关住了。但她告诉我们:“我得到了更好的东西,我不后悔,我刚才放弃了三分之一的荣誉,得到了三分之二的幸福。”

是啊,放弃是什么?放弃是在你已经获得了一半东西的基础上丢掉另外的一半。但你也会因此而收获更多。

放学回家路上,我在街边遇到了一个老人,他面前有一张白纸,大概是说他女儿病了,急需钱。我想到包里有两元钱,但我还要坐公交车啊!怎么办?我想了会,把钱投给了他,走路就走路,没什么大不了。但我心里很满足,很高兴。也许这两元钱微不足道,但我得到了两元钱买不到的东西。

放弃了物质,你获得了精神,这是买不到了的。你短暂的难过给你的心带来了温暖。也许,你的放弃帮助了别人或许帮助了你自己也说不一定!

放弃不等于丢弃,放弃是为了得到。学会放弃的你会收获一个更美好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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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不放弃希望

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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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来自于人类,自己制造自己的幸福,我的生命中除了胜过别人、压过别人、超越别人,我是否也能拥有不放弃一丝希望的决心呢?

每个人都不应该放弃那一丝丝的希望,只要不放弃那一丝的希望,就有可能让奇积发生,美国的海关里,有一批没收的自行车,在公告后决定拍卖。拍卖会中,每次 叫价的时候,总有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喊价,他总是以”五块钱开始出价,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自行车被别人用三十、四十元买去,拍卖员问小男孩为什么不出更高的价钱,小男孩说:”因为我只有五块钱”。拍卖会又开始了,那男孩还是给每辆自行车相同的价钱,然后被别人用较高的价钱买去 ,后来聚集的观众开始注意到那个总是首先出价的男孩,他们也开始察觉到会有什么结果。直到最后一刻,拍卖会要结束了。这时,只剩一辆最棒的自行车,车身光 亮如新,有多种排档、十段杆式变速器、双向手煞车、速度显示器和一套夜间电动灯光装置。拍卖员问:“有谁出价呢?”

这时,站在最前面,而几乎已经放弃希望的那个小男孩轻声的再说一次:”五块钱。”拍卖会停止唱价,只是停下来站在那里。这时,所有在场的人全部盯住这位小男孩,没有人出声,没有人举手,也没有人喊价。直到拍卖员唱价三次后,他大声说:“这辆自行车卖给这位穿短裤白球鞋的小伙子!”此话一出,全场鼓掌。那小男孩拿出握在手中仅有的五块钱钞票,买了那辆毫无疑问是世上最漂亮的自行车时,他脸上流露出从未见过的灿烂笑容。如果这位小男孩没有坚持到最后一刻的话那么它就不可能买到这辆最棒的自行车了,就像朗费罗说的”当你的希望一个个落空,你也要坚定、要沉着。”

普希金曾说过:“希望是厄运的忠实姐妹。”潘多拉是宙斯创造的第一个人类女人,主要是要报复人类。因为众神中的普罗米修斯过份关心人类,于是恼火了宙斯。宙斯在争夺神界时,就是得到普罗米修斯及其弟伊皮米修斯的帮助,而能登上宝座。 普罗米修斯的名字即“深谋远虑”的意思。而其弟伊皮米修斯的意思为“后悔”,所以两兄弟的作风就跟其名字一样,有着“深谋远虑”及“后悔”的特性。

潘多拉被创造之后,就在宙斯的安排下,送给了伊皮米修斯。因为祂知道普罗米修斯不会接受祂送的礼物,所以一开始就送给了伊皮米修斯。而伊皮米修斯也接受了她,在举行婚礼时,宙斯命令众神各将一份礼物放在一个盒子里,送给潘多拉当礼物。而众神的礼物是好是坏就不得而知了。伊皮米修斯的胞兄普罗米修斯就警告伊 皮米修斯, 千万不要接受宙斯的礼物,尤其是女人,因为女人是危险的动物。而伊皮米修斯就跟其名字一般,娶了潘多拉之后没多久,就开始后悔了。因为潘多拉除了善妒,贪婪,爱美外,最大的缺点就是好奇心了。从结婚以后,她就不断地想打开众神送的小盒子,而伊皮米修斯却要时时刻刻的提防她的好奇心,因为他知道盒子里的礼物未必都是好的。有一天,潘多拉的好奇心战胜了一切。她等伊皮米修斯出门后,就打开了盒子,结果一团烟冲了出来,将一切礼物全都释放,这里面包含了幸福、瘟 疫、忧伤、友情、灾祸、爱情…潘多拉害怕极了,赶紧将盒子盖上,但一切都已经太迟,盒子内只剩下“希望”。于是潘多拉抱着“希望”等着伊皮米修斯的归来。

至今,它一直是人类生活动力的来源,因为它带给人类无穷的“希望”,不管遭遇何种困境,它是人类一切不幸中唯一的安慰。

我认为希望是努力争取的道路、成果,希望与期待是不一样的,有希望是给自己一个怠惰的借口、一个悲观的理由,不是任何情形下我都能抱有希望,觉得没有希望的时候我会想有什么是现在的我能够做的,就算是一点点也好,如果清楚有我能做的事情我就会觉得有希望。

[生活中充满希望初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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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放弃也是一种美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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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前几年,人们之间都乐于谈论执着,对于固执在自己的主见的人十分看好。可是执着真的好吗?很多人不言而喻,执着于自己不应该执着的东西,那时就变成愚蠢了,有时候放弃一些东西也许会轻松得多,其实放弃也是一种美。

在小学时就曾学过这样一篇课文:一个教授把几颗小球放在窄口的玻璃瓶内,在小球上系上绳子让几个学生拉着要求他们在玻璃瓶被水灌满之前把小球拉出来。教授以为他们也会像前几组学生一样以失败告终,但他们成功了。总结经验时,他们说只想着让别人先过,自己就算沉了也没关系,可那样就可以救得所有人。看,放弃自己,却赢得了自己与他人的成功。放弃的美丽照耀着智慧的夜空,显得如此生辉。

很多人都明白放弃的美丽,却因为自身的利益而选择淡忘。就如曾经的“郭美美事件”,明知道自己不合适,却死后用各种手段挤进娱乐圈,结果却弄得人仰马翻的,大好年华就因此画上了污点。我们曾试想过吗?如果郭美美放弃那份执着与虚荣,或许她的人生会拥有更多彩虹;如果张国荣在跃下高楼前一秒懂得放弃的真理,或许他还会是全世界最耀眼的港台歌星;如果……师德,没有那么多如果,但是从他们的事情中,我们可以看到放弃的美丽是多么有力量,它在我们的生命中是如此的重要:尽管你放弃了一大片的森林,但至少也可以收获一树的果实。

放弃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你拥有这个东西就必须放弃另一个东西。晋代陶渊明放弃高官厚禄,归隐田园,换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清幽;屈原放弃自己的生命,唤醒了沉醉的人性,把人们的思想推上了另一个高峰;烈士们放弃自己的家人和生命,却换来了一个国家的安定与发展。这时放弃不仅是智慧之美也不仅是利益之美了,那是伟大的人性之美,它贯穿世界,为人们带来了祥和。

有时候,只有放弃才能得到。有些人不明白,因为他不懂也看不见。曾经有人说过“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也会为你开启一扇窗”。放弃的道理不也是如此吗?但愿你的人生又放弃的美丽彩绘,你会发现,执着固然是很美的一道风景,放弃又何尝不是雨后天空的那道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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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楚乔传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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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颖主演电视剧《特工皇妃楚乔传》正在热播,楚乔已经升级为宇文玥(小说里是诸葛玥)的贴身婢女,世子燕洵和李策都对楚乔情有独钟,单相思的元淳公主对燕洵爱而不得。因爱生恨再加上因家仇国恨,最终几位主角命运有喜有悲。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楚乔传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楚乔传》各人物命运结局曝光

《楚乔传》楚乔结局曝光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奴籍少女,为自己信仰为之奋斗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楚乔传》宇文玥结局曝光

宇文玥是大夏国几大世家之一宇文家的四少爷,从小并不得宠,但顽强上进,性格从少年的冷酷逐渐历练到了冷峻和凌厉,成长后的他开始掌控四方,忠诚爱国,有着杰出的军事、治国才能。一直在楚乔背后默默地支持她、爱护她。看似淡泊,才智多谋,全世界都知道他爱楚乔。

《楚乔传》燕洵结局曝光

燕洵结局并没有死,燕洵从小入京为世子,目睹了父亲及家人被大夏皇上害死的场面,立誓要报仇。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牺牲自己的亲人、爱人、老师、朋友、盟友也在所不惜。燕洵当初如果听了楚乔的话,他们两个仍然在一起,燕洵还是可以当上皇帝的,天下和楚乔可以兼得。最后大结局燕洵反复问自己是不是后悔了,其实他真的后悔了,最后燕洵和楚乔分道扬镳

《楚乔传》元淳结局曝光

元淳是一个心肠狠毒的人。剧中的元淳是大夏公主,初期性格率真可爱,喜欢燕洵,但在遭遇心上人逃婚、叛国以及被燕北军侮辱后,性格转变为阴险腹黑 ,一心只想报仇。元淳从单纯善良的高贵公主,到经历家国骤变、际遇颠沛后的冷冽尖刃,命运轮转令人惋惜扼腕。

《楚乔传》萧策结局曝光

唐国太子后登基为皇,表面放荡不羁实则头脑精明,默默守护楚乔。萧策中了他母妃和妃子的几刀,就要这样的离世!所以最后萧策应该是死了,还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

《楚乔传》萧玉结局曝光

萧玉是一个悲剧人物,燕洵是萧玉深爱的男人,但是为了守护自己心爱的男人,吃尽了苦头,但是令人心疼的是,燕洵的心里一直装着另外一个女人,那就是我们的女主角楚乔,我们都知道楚乔是由实力派的演员赵丽颖饰演的,但是可悲的是,楚乔的心里却没有燕洵,这样就陷入了无尽的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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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续写我们的结局

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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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如果能找到四叶草就会找到真爱,许多人都在努力的寻找,希望某一天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可是当我找到四叶草的时候,却失去了她和我的真爱……

——题记

夜的寂寞,孤独的一切,记忆忧然的回荡……

没有喝酒却被迷醉萦绕,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颓废眼神,凌乱的头发,胡渣也随着疲惫蔓延到脸上。推开镜子,点燃一支香烟,看着它慢慢的燃烧,静静地思考过去的点滴,独自享受着夜的寂寞。过去的自己,生活是那么的混乱与无奈,躺在冰冷的床上,望着窗外昏暗的天空,等待着黑夜的袭来时那种感觉我很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当许多年以后我们重新回味这些往事的时候,才明白原来那些被青春所遗留下的伤痛至今仍在内心深处隐隐的刺痛着,将那些寂寞或是伤痛沉浸在心底,寂静的告别往事……

誓言太假,现实太真,在你转身的那一刻,我明白,我们之间的所有都结束了,而我却傻傻的站在原地坚信你会回头,知道你的身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忍住泪水,可眼眶却已经模糊,也许我该回去了,没有方向迷茫的游荡在有你的城市里,抬起脚步而下一步又该迈向哪个方向,我无奈眼泪无助的从眼眶滑落,不知走了多久,心-引领我到了车站,我笑。狠狠的抽了一口香烟,滚烫的泪水划过你曾吻过的痕迹,似乎眼泪也在帮我告别过去。烟,一支接着一支,心却麻木的没有方向,不断地想着曾经的美好和你现在的冷漠,知道思念开始模糊,香烟迷醉了我的心智,再也撑不起那沉重的身体,躺在地上,任雨水洗涤我的忧伤……从那天起我学会了抽烟,感觉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价值留在世人眼中的那种清高,忽然间,我明白了什么是孤独,什么是命运,在自己的世界里独自演绎了一场游戏,我是失败者,输的那么彻底……一个月,两个月,那种忧伤似乎已经成了习惯,手里夹着一支烟,抬起头望着天上的星星,似乎我已经习惯这凄凉伤感的夜晚……

你曾问我,我们还可不可以回到过去?我无奈的笑了一下,当初你的转身就已经注定我们之间的所有都结束了,我找不到回去的路,是你曾把我丢弃在那片沼泽,不管我怎么努力,在怎么挣扎,也都无济于事,只好静静地等待身体被吞噬,所有的山盟海誓,我已经没有能力承担,没有能力再去相信,没有能力再去坚持……

我对着日历手有规律的敲打着桌面,心却麻木的没有方向,我恨敲不断时光的轮齿让它停留在你说爱我幸福的那一刻,仅那刻我心悸动洋溢着你说爱我的幸福,说好了一辈子相爱,说好了一辈子厮守……可是当你离开我的那一瞬间,我才知道所有的誓言也随你而去,你带走了你的誓言,带走了我们之间的所有……花开花落,人生也不过逢场作戏,相知相识,相爱遗忘,这就是命中注定。回忆那时的年少,回想起突兀的记忆从身边的角落开始遗落,然后不知所措没有方向的寻找失去的霞光,最后剩下的只是更多的无奈和彷徨,把你搂在怀里,感觉我拥有的全是世界,赢得了所有……我醒了,花落了,我们之间所谓的爱,也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心好痛,仿佛刹那间整个世界全部静止了,静的那么可怕,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脆弱,一道浅浅的伤疤触动了内心的伤痛,当我从梦中醒来,却发现你不在属于我,原来我的爱情只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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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追求与放弃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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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男孩问上帝:“一万年对你来说有多长?”上帝说:“一分钟。”小男孩接着问:“一百万元对你来说等于多少?”上帝说:“一元。”小男孩说:“那你给我一元好吗?”上帝说:“好啊,不过你得先给我一分钟。”

小男孩黯然了。他明白了人每获得一样东西,总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在围棋中想获胜就必须学会弃子。当你被对方的重兵包围之时,孤军奋战仍难逃厄运,这时你应该有所放弃,另辟天地。说不定局势便由此改变,转危为安。这正如某些时侯,我们只有很好的放弃,才能更好地开始。

你是否听说过当火灾来临时蚂蚁会迅速的团成球,牺牲外部的蚂蚁而保护内部的蚂蚁?你是否听说过斑羚飞渡山谷和那个山谷上一道道永恒的弧线?你是否还记得白鼠妈妈为给小白鼠喂奶而咬下自己身上的肉瘤?……它们为了让自己的亲人生存下去,竟不惜以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代价。相信此时的你已经在心中的天平上摆好了追求与放弃的砝码。

在这个科技发达的现代化社会里,我们为生活忙碌,为学业奔波,为事业努力,但是我们的付出究竟得到了怎样的回报?你是否发现我们的房子大了,家却小了?赚的钱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冷淡了?我们放弃了精神上的财富,竭力追求那些物质上的享受,这些我们所放弃的是否该放弃呢?

该追求的追求,该放弃的放弃。追求我们应该追求的,放弃我们应该放弃的。我想,这应该是我们最完美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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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二关于放弃的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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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许多挫折,它能使一个人的爱好瞬间化为乌有,我也不例外。在遇到挫折的时候,要是你放弃的话,那就会白费了你一片心思。但要是你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就能打败挫折,迎来自己新的喜爱。

在三年级上学期初的时候,已经学三年多国际象棋的我遇到了一个从天而降的大挫折。每次比赛,我自以为很认真,却总得不了好名次。上国际象棋课的时候,我每次都心不在焉,老师说的话一句都听不进去。我真想放弃国际象棋啊!可是,我又想了想,如果我现在我放弃了国际象棋,那我三年多的功夫不都白费了吗?如果我现在放弃了国际象棋,那更不可能再拿奖了。于是,我决定要打败挫折,强忍着继续学习国际象棋。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了。先是一天、两天、三天,然后就是一周、两周、三周,最后到了一个多月,但我还是没有多少突破,我又打起了放弃的念头。可我再认真想一想,如果我放弃,我不就被挫折打败了吗?所以我不管怎样,都要坚持下去。这个想法给了我一个信念,那就是:必须坚持下去。

我所期待的那一天终于到来了,那时已经是三年级放暑假的时候了。我参加了一次全国性的“红袋鼠”比赛。比赛时,我一再强调自己要放松,放松。结果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7局全胜,并获得了冠军。这时,我一个多学期的挫折被我打败了,我又重新找回了对国际象棋喜爱。

是啊,我打败了挫折,赢得了一个新的爱好。这时我才明白,挫折都是会被打败的,只要你不退缩、不气馁、有耐心,就一定能打败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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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白发魔女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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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练霓裳去武当找卓一航(此时卓已是武当掌门),伤了两位武当长老,卓刺了练一剑,练伤心欲绝离去,加上被卓刺得剑伤,一夜青丝变白头,之后上了天山南峰隐居了起来,收一徒弟叫飞红巾

卓伤心之下辞去武当掌门追随而去,但练心已死,两人同在雪峰10年,邻而不见。(个人理解:练就是让卓认个错两人就能和好,可卓就是不认,本人表示灰常纠结)卓一航收一徒弟辛龙子,辛龙子听他父亲说优昙花可以将白发变黑,此花60年开一次,卓守着此花老死也没有等到花开。之前其实卓已知道自己等不到花开,就留下一个锦盒放于明慧禅师处

注:(明慧禅师,也就是岳鸣珂,因为没能和铁珊瑚在一起在天山北峰出家了,是霍天都的徒弟,是楚韶南的师傅,也算是练霓裳的师兄)

卓死前交代辛龙子,摘得此花者上天山北峰取得取得锦盒,一起送到天山南峰白发魔女处可得他的一套拳法和剑法,由辛龙子代为传授。细节不说了,自己看小说去吧,后张华昭(七剑之一)带着花与锦盒上天上南峰,练拿到锦盒打开有一封信:

别后音书两不闻,

预知谣琢必纷坛,

只缘海内存知己,

始信天涯若比邻;

历劫了无生死念,

经霜方显做寒心,

冬风尽折花千树,

尚有幽香放上林。

这首诗正是卓一航当年受她误会之后,托人带给她的。当时她火气正盛,还咀嚼不出其中滋味,如今重读,只觉一片蜜意柔情,显示出他的深心相爱。这首诗首两句是说分别之后不通喜讯,他已预测到一定有很多谣言了;三四两句说,只要彼此真心相爱,只要是知己尚存在世间,那就算人在天涯,也不过如隔墙邻舍一样;五六两句则表示他生死不渝的真情,说是越经过劫难,越经历风霜,相爱的心就越发显现出来;最后两句说纵然劫难像冬风一样,吹折了千树万树爱情的花朵,可是美丽的爱情花朵,仍然是放着不散的幽香!这些话当时读还不觉怎么,现在几十年过去了,卓一航死了,她也满一百岁了,卓一航的诗恰恰做了时间的证人,证明在这几十年间,卓一肮的心事正如他所写的诗一样,一点也没有变。

卓死后,辛龙子用药材处理过卓的尸体,卓的尸体容颜未变,只是尸体整体缩小成了原来的一半,卓做了时间的证人,练原谅了卓,后合葬于天山的一个上洞中,练抱着卓坐着,白发魔女自己葬的。石壁上白发魔女写着:凡入次洞,动我二人遗骸者,定出不得此门。书中交代是白发魔女用手写的,笔笔入石三分,触目惊心。至于为什么得问梁老前辈了,或许梁老也不知道吧,练本来就是狼养大的,后来才被凌慕华收留,狼女的思维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纵观全篇,她做很多事情都和一般人不一样。卓是官宦世家,养尊处优,行事优柔寡断,我认为他是个懦夫,而练是狼女,两人的悲剧是注定的。

金老先生的神雕侠侣吧,看看成书时间,神雕侠侣在白发魔女成熟之后,可能是金老受了白发魔女的启发吧,神雕中,十六年后,杨过也有白头一说。

小龙女虽然性格古怪,但是没有练霓裳古怪,也没有练霓裳狠辣,杨过也比卓一航果断,敢爱敢恨,不会像卓一航畏首畏尾,囿于门户之见,多次令练伤心欲绝。所以杨过和小龙女在一起了,卓练没有在一起。

2、在梁羽生另一部小说《七剑下天山》里面,写到他们最后的结局,就是卓一航一直在寻找一种花,可以将白发恢复为黑发,这花60年开一次,卓一航没有等到花开就死了,留下一封遗书,说谁找到那个花并奉给白发魔女,他就让他的嫡传徒弟传那人绝世武功,后来张华昭找到并送去了白发魔女那里,练霓裳捧着花读着卓一航的遗书,觉得万念俱灰,但她最终原谅了卓一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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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九年级学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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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项羽,此刻的我正站在天堂之上。天空的历史上刻录着我过去。我无言地浏览着,却从中看出了该如何学会正确的放弃

鸿门之上,席间觞筹交错。我把目光投在刘邦的身上,这一介平民,日后能成为我的心头之患吗?我冷笑一声,端起身前的酒杯将酒一饮而尽。亚父举起了玉佩,该行动了吗?杀了他有意义吗?我犹豫着。亚父再次举起了玉佩,示意我:是时候了。我又盯向了刘邦,他布衣出身,看样子并无雄才大略。此时的他正与周围的人喝酒谈天,哪有一点争夺霸业的气概,见到我还不俯首称臣?我抿一口酒,不在意亚父的数次暗示。

我悲恸地在空中回望着这段往事。那一次的放弃造就了我终身的遗憾。那时的放弃,成为我被围困江畔的伏笔。怎样我才能学会放弃?

楚军的军营里,四面楚歌响起,军营中一片死寂,士气大落,士兵们都想起了自己的家乡,想起了家乡里的父母与妻儿。我烦闷地坐在军帐内,身旁的虞姬也一样的愁苦。照这样的士气,如何能突出重围?我叹了口气,抓起桌上的酒壶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虞姬轻轻拿过我紧握在手中的空壶,放在身前的几案上。"大王,我再为你跳支舞好吗?"我点点头。虞姬舞起轻盈的步伐,白色的长裙随她的舞姿一同摆动。他就像是轻盈灵动的精灵,时而旋转,时而跃起。我如痴如醉,呆呆地望着心爱的人,可为什么她的脸上写满了离别的悲伤?突然间,一抹鲜红出瑞在雪白的衣裙之上,那精灵俯倒在地,却再没有起来,她的脸上挂着一滴清亮的泪,可嘴角却是一抹幸福的笑……

我的虞姬,我最心爱的人。我不免又是一阵伤感,她为了我放弃了生命,难道她懂得如何放弃吗?

乌江畔,我悲怆地站着,大军已至,将我重重包围。身后是翻滚冰凉的乌江,有亭长焦灼等待的目光,乌雅马烦躁地刨着地上的土,眼前是渐渐逼近的汉军。生或死,我必须放弃其中的一个。我完全可以渡过乌江,东山再起,等我收买完大军之后,完全可以再报我今天被围之耻。我转过身,刚想登上船,可是,我真的就这样走了吗?今天的离去,肯定会给后人留下一个项羽贪生怕死之徒的骂名,今天的离去意味着我害怕,懦弱了,那还是西楚霸王吗?

我在此刻明白了我该放弃什么。摸一摸心爱的战马,它一定了解我的想法。它兴奋地嘶鸣,要和我同生共死。我最亲爱的战马,这回我要孤军奋战。我决然将马推给了亭长,拾起身边的大刀,一声怒吼,冲入敌军。乌江畔被鲜血染得血红,一声清亮的剑吟响起在江畔,突然间,一切都安静了下来,只听得乌雅宝马的悲鸣……

看到这里,我豪迈起来,似乎重新回到了血战沙场的时候。我学会了放弃:只要用心去选择,只要是符合自己的信条,就是正确的放弃,就无所谓后悔,我是这样,虞姬亦是这样。我豁然开朗。远处,一位身着白衣的女子翩然走来,伴随着歌声: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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