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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精选20篇

大家看过锦绣未央的小说吗?结局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放弃我抓紧我厉薇薇大结局,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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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也是一种美500字作文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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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抱残守缺,不如选择果断放弃。——题记

当我仰望灿烂的星空,用冷静思索喧嚣的人生,用激动开启思想的大门,我不禁这样想:有时候,应该学会选择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

大家应该都知道有这样一位老人:他的一只鞋掉到窗外了,但他出乎意料的又把另一只鞋也扔了外去。是的,一只鞋留在身边有什么用?还不如全扔了还能让捡到的人穿,起到一定的作用。有时放弃也是一种美。人的一生中有数不清的短处,也有数不清的长处,认识到自己并不适合干这行时,你必须学会果断的放弃,不必用残碎的石头添补不尽完美的人生大厦。当你遇到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请选择放弃……俄国诗人普希金曾经说过:“我们渴望成功,但在成功的同时,必须有所放弃,让放弃变为可爱。”

就像我们生活中的事物也是一样。山之所以成为山,是因为选择放弃了平坦;河流之所以成为河流,是因为它选择了放弃停驻。只有懂得学会选择放弃的人才明白,山,如何站成一种尊严,水,如何淌成一脉智慧。

有时放弃并不是一种悲伤,而有可能就是幸运;有时放弃,并不是一种忧愁,而恰恰就是一种欢乐。我们并不排斥执着,但同时也要学会放弃,让我们学会选择放弃吧,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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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永不放弃希望

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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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并非总是如你所愿。希望有时会落空,梦想有时会破灭,我们不能一切随心所愿。但别放弃希望,因为事物并非一成不变;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你会呈现不同的面貌。

处处留心你身边的美丽;自然中的美,他人的美,你自己的美。请相信,美来自朋友,家庭乃至全人类的融融爱意。一个微笑,一双援助之手,一个关系的举止,一句友善的话语,无不传达着爱。如果你有心去寻找,爱…无所不在。

奉献爱心吧!从中你会发现生活的力量,感受生活带来的幸福快乐,学会忍耐和理解,相信人性本善。记住,爱心和希望能化解一切愤怒和沮丧。

哪怕生活中挥之不去的不快和困难将你重重包围,让你力不从心,但你仍可以尽力而为。累积点滴努力,最终你将扭转乾坤。

希望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当我们遇到挫折时,请深呼一口气并对自己说:我可以做到!希望就会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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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放弃也是一种收获为题写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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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是一个很微妙的词语,有舍才有得。如果想要收获美好的结果,就应该先学会放弃。正所谓“有得必有失”。

六年级的时候,班里转来一名家里比较富裕的男生。我很敬佩他,因为他回答问题条理清晰,尤其是课外知识,上至天文星系,下至军事地理,还有中外名著,,他都能了解一些。我问了他才知道,他从小就对阅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时甚至放弃了休息和游乐的时间去看各类的书籍。我很震撼,我觉得“富家子弟”不会为学习费神,至少不会像他那么刻苦。

这件事刺激了我,有很多人说过我聪明,但只有爸爸妈妈一直说我聪明却不努力。

这次我终于下了决心,虽然已经是六年级毕业班了,可是“好饭不怕晚”啊!当天回家后,我就和父母十分郑重地说起这件事,并要求把电视搬到阁楼上去,直到我毕业再拿下来。父母听到都是一愣,我告诉他们从现在起要像那个男生一样努力学习,我一定要超过他!随后父母很是欣慰的笑了。父母都不怎么看电视,看电视是我唯一的爱好。

这次我可是狠了心的放弃自己唯一的“业余事业”呢!当然,学习也有疲倦的时候嘛,当我累了的时候,我真想跑到阁楼上去看一会电视,哪怕是新闻联播也好啊!我跟母亲说起我想看电视,她说学习疲倦了,出去晒晒太阳,和同学踢毽跳绳,这样既锻炼了身体,又解除了疲劳,比看电视要好的很多呢!我想也是,书上不总是说要“张弛有度”“劳逸结合”嘛。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原来成绩只属于中上游的我在模拟考试中得到了年级第22名的好成绩。到了最后几天,我倒完全不担心了。虽然我们学校只能有16个优A,但是只要我发挥正常,不紧张,成为十六分之一一点都不难。

结果出来了,我虽然信心满满,可还是有点紧张。果然我得了优A。

这件事使我感触颇深。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不只是一味前进,还要懂得放弃。

[以放弃也是一种收获为题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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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一作文学会放弃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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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风和日历,窗外,许多小伙伴们在追逐、玩耍。而房间里,我在无休止的学习、做题。窗外小朋友们欢乐的笑声一次次透过窗户传入我的小屋,我多么想出去玩一会啊。但是,马上要面临升学考试的我怎么可以对自己放松?

又学了一会,我决定先休息一下,哪怕仅有十分钟也可以使我的脑子放松一下。于是,我伸了伸累的发酸的右手,起身向院子里走去。

来到院子里,走到一个用石头垒起来的“凳子”前。坐下后,一群蚂蚁吸引了我,以前,我从书上看到过,蚂蚁可以搬起比自己的身体重几倍的东西,但我并没有亲眼见过,这一次,我倒要看看,书上说的是不是真的。

果然,我看到的那只蚂蚁发现了不远处的一块小骨头,便一溜小跑跑回了蚂蚁洞,并带领了许多蚂蚁一起去搬那块骨头,那群蚂蚁一起使劲,我也为它们加油,但是,那块骨头纹丝未动,蚂蚁们并没有灰心,而是回到了蚂蚁洞找来了蚂蚁洞的全部蚂蚁,那群蚂蚁一起努力的搬着它们的美食,然而,那块骨头还是无情的一动不动。

蚂蚁们或许还抱有一线希望,它们四散分开,不一会又集合在了一起,这时,我明显的发现现在的蚂蚁数量明显的超过了刚才的蚂蚁数量,它们大概把所有的同伴都找来了吧!许多只蚂蚁搬呀搬,骨头仍然一动不动。这次,蚂蚁们大概已经灰心了吧?渐渐的,骨头上的蚂蚁少了,又过了一会,又有一些蚂蚁离开了骨头,然后,又走了一些蚂蚁,最后,骨头上只剩下了一只蚂蚁,最终,它也恋恋不舍的离开了那块骨头。

“唉!”我不禁感叹道,蚂蚁就是不如我们人类,毕竟只是一些低级的动物而已,就是没有我们人类那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看我们人类,不管多么艰难,多么危险,我们总会成功。而再看看它们那群蚂蚁们,虽说一个个能搬的动比自己身体重几倍的物体,可以说比我们人类的生理条件好,但我们人类能做到的事,它们却不能,因为它们没有一种好的精神!我不禁暗自想道。

我起身准备到外面去活动一下,毕竟过度的劳累也不利于学习。

可我刚走到大门口,却看到了一个我意想不到的场面:刚才那群搬运骨头的蚂蚁们现在正在搬运着其他的食物兴冲冲的向蚂蚁洞走去。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它们之所以放弃那块诱人的骨头,是因为它们知道再在这块骨头上搬运只是浪费时间而已,于是它们果断的决定放弃了那块骨头,去寻找别的食物。

对啊!有这件事我想到了我的学习,玩乐不正像那块骨头一样诱人吗?但一味的贪玩只会一事无成,只是白白的浪费时间而已。所以应该果断的放弃掉玩耍,去学习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我收回了将要迈出大门的脚步,快步回屋去继续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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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超渡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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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预产期还有十几天的时候,孩子入了盆,李渡的肚子直往下坠,精神倦怠,手脚浮肿,也不吵着要出门了,天天待在家里,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没一会儿便要上洗手间。

陈端成看着心疼万分,整日亦步亦趋地跟着,寸步不离,白天给她揉腿,削水果,哄着吃饭,晚上李渡一有动静又马上醒来,给她递水盖被子,陪着上厕所,事事亲力亲为,虽然累得眼睛下面青黑一片,心里却雀跃得很,天天算日子,等着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终于熬到了预产期,夫妻俩一起去医院做最后一次产检,结果B超显示羊水有点浑浊了,医生建议当天住院,第二天剖腹产。

陈端成当时就愣了,皱眉问道:“一定要做手术么?”医生说:“最好是做手术,不然孩子会缺氧的。”

陈端成脸色发白,在办公室里来回转圈,医生不好催促,公事公办地说:“当然坚持要自己生也……可以。”

李渡坐在一旁,等了一阵,看陈端成迟迟做不了决定,只好自己出手了,沉声道:“住院,明天手术!”

第二天,李渡被安排做第一台手术,周围很安静,没有一点声音,但轻微的耳鸣一直伴随着陈端成,他定定地坐在门口,唯有搭在膝上的手指偶尔轻跳一下。

剖腹产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孩子就被两个护士抱了出来,陈端成赶紧站起来,几步跨过去,看见了那个张嘴大哭的小家伙儿,护士喜气洋洋地说:“快看看,你儿子,七斤六两。”陈端成还没看上两眼,发个楞的功夫,护士就把孩子抱走了。没过一会儿,李渡被推了出来,陈端成快步向前,看见李渡头发散乱,贴在脸上,嘴唇苍白,他忍住眼泪,把她的头发拨开,轻声说道:“老婆,你辛苦了,是个儿子,有七斤六两呢!”

李渡麻药劲儿还没过,眼睛半闭着,说了一声:“知道了。”

李渡被推到病房,躺在床上,伤口闷疼,陈端成在一旁抱着孩子,用痴恋的眼光仔细端详,“我儿子,长得真英俊!”‘

李渡勉强伸头看了一眼,一张小脸皱巴巴的,还没有巴掌大,上面一层灰,可能是抹的爽身粉,肿眼泡,小鼻子小嘴,还好,头发是直的,不知道陈端成从哪里看出来的英俊。

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己疼,长什么样李渡也是喜欢的,陈端成更是抱着就不愿撒手,给孩子喂奶,换尿不湿,无师自通,保姆站在一旁都插不上手。

出院后,陈端成固执的要求李渡坐月子,请了一个很有经验的月嫂来看顾,一切从严要求,不沾冷水,不洗头洗澡,猪脚汤,鱼肚汤,鲫鱼汤,轮番上阵,喝得李渡头晕眼花,不过为了孩子能有奶吃,忍了!不能忍受的是为什么不让洗头洗澡啊?这都什么年代了!

“你上次小产我不在身边,你自己不注意,身体就吃了亏,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补回来!”陈端成在这方面很传统,又很坚持,就是不让她洗头洗澡,“什么都可以顺着你,这个不行!”

李渡每天要问陈端成数遍,“你觉得我身上有味儿不?”陈端成装作认真的上下嗅一通,才肯定地说:“没有,绝对没有,香喷喷的。”然后还要凑过去亲一下,“来,香香嘴巴!”

李渡再三恳求,据理力争,终于在生完孩子的十天后,不太痛快地洗了个澡,因为陈端成在一旁不断催促,李渡连沐浴露都没用,草草地冲了一下,就被他拿浴巾包住,抱到了床上,急急穿上衣服吹头发。

李渡抱怨:“我在国外的时候,人家都是生完当天就洗澡,我这都十天了,你老是催,都没洗干净。”

“外国人净瞎搞!”陈端成替她吹着头发,很是不赞同地说道:“哪有生完孩子不坐月子的?你又不是外国人,你是我老婆,得按中国人的传统来,要不然落下毛病,我也不能代替你受罪,老实些罢。”

李渡刚当上妈妈,笨手笨脚的,想疼爱孩子又不知道怎么个疼法儿,一抱孩子就紧紧搂在怀里,生怕给摔了。每次喂完奶,她自己出一头大汗不说,孩子也皱着眉头不舒服。可人家孩子爸爸抱着就游刃有余,慢悠悠地圈在胳膊上,随便拍几下,孩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李渡怎么也学不会,感觉很是挫败,“我真是没用,抱个孩子都抱不好。”

陈端成把孩子接过来抱在怀里轻轻摇晃,说道:“这好比每个人都只有十颗糖,要放在不同的盘子里,这个盘子放多了,那个盘子自然就少了,你在运动和语言上的天赋已经很让人嫉妒了,不用纠结这种小事,这些事,有我呢。”

李渡笑道:“你倒是挺会安慰人的,既然你这么说,那以后你给你儿子喂奶吧。”

“我……”

孩子满月后,正式取名叫湛卢——陈湛卢。

阿卢长得像陈端成,连皱着小眉毛的样子都一模一样,是个活泼漂亮的孩子,高兴时咯咯笑,不高兴的时候也不哭,手边有什么东西就扔什么东西,李渡暗自嘀咕:“阿卢也不知道随了谁,我和你都不是暴躁的人哪。”

陈端成想到年少时的荒唐事,汗颜道:“孩子小么,哪里看得出来品性,长大就好了。

阿卢长到半岁的时候,李渡和陈端成说想找个工作去上班。

她说:“我老待在家里很无聊,想去师范学院联系一下,看能不能去那里当老师,这样的话,上班规律,和孩子待在一起的时间也多。”

陈端成也赞成:“这样行,你应该有自己的天地,要不然浪费了,孩子我多带一点,你去你的。”

陈端成问李渡要不要帮忙,事先找人给师范学院那边说一下,李渡说不用,先自己联系了再说。

其实李渡心里已有八成把握,早在她当导游的时候,师范大学的校长就给她说过几回,让她去那里当老师,这所学校成立时间晚,外语系的法语老师也就堪堪能用,急需李渡这样的人才。

果然去一说,那边就满口应承,考试不过走了个过场,象征性地看了看李渡的相关证件,让她下学期就过来上班,直接从讲师干起。

陈端成让李渡趁着还没上班,去考了个驾照,买车的时候,也没和李渡商量,直接开了个大沃尔沃回来。

“你是让我开去参加阅兵式么?“李渡都快哭了,这黑咕隆咚的一坨,远远望去跟装甲车一样。

“不好看啊?我觉得挺好看的,你个子高,得开大一点的车才像样。”

陈端成也知道这车不太秀气,本来是打算给她买辆卡宴的,可是想想,算了,好不好看不重要,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把车门打开,拍拍方向盘,“稳重大气,低调内敛,多符合你老师的身份,来,试一下!”

“我每天开着装甲车去学校,是够低调的。”李渡无奈地说。

开学前几天,李渡从学校报到出来,来到停车场,摁动手里的钥匙,沃尔沃“嘀嘀”响了两声,她拉开车门,正准备上车,一个男人慢慢走到她跟前,身形高大,挡住了阳光,阴影将她覆盖。

男人低声叫她:“李渡……”

李渡有些惊讶,很久没有看到这个人了。

她叹了口气,说:“你到这里有事么?”

欧修良微低着头,蹙着眉,胸口起伏,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说道:“嗯,来这里有点事。”

此时临近中午,停车场很寂静,像一潭死水,不见半分涟漪,可谁又知道表面的平静之下是暗涛在汹涌,在翻滚。

李渡没说话,她在等着欧修良说话,

欧修良喉头滚动,声音暗沉,“你……伤都好了么?”

李渡点头,说:“好了,没什么问题。”

他看着脚下方砖的缝隙,缝隙中有绿色的小草顽强地长出来,尽管只有一点点土,但不妨碍它们的旺盛。

“他…对你好么?”

没等李渡回答,欧修良又自言自语地说:“我知道,自然是好的,连你回来都是包的飞机。”他连忙又解释道:“那天我恰好去机场碰见了。”

李渡微怔,须臾,问他:“你也好吧?听说宋长胜调走了,还好没影响到你。”

“我能受什么影响?有新靠山了呀!”欧修良笑得有些古怪,

李渡不忍他将自己说得那么不堪,说道:“你不要这样说,不管她的家庭是怎样的,你们两个人过得好就行,不必狷介这些事情。”

欧修良默默点头,

他和她的对话就像年久失修的链条,凝涩而粘滞,说一句,停一阵,再说一句,又停一阵,

带着生锈的过往,在这火热的中午。

欧修良喉咙酸堵,语带酸涩:“我听说你遇到车祸,很……担心,只是……工作太忙,不能过来。”

李渡善解人意地笑笑,“没关系的,只是有点骨折,很快就好了。”

欧修良望着她,眼睛像深不见底的宇宙黑洞,能吸卷一切,

他咬着牙,脸上突出棱角,似乎极力在隐忍着什。

李渡轻声说:“我要走了,我儿子还在家呢。”

欧修良抬起两道浓眉,低低地问:“如果……”

李渡缓缓说道:“不会的,修良!”

她一直连名带姓地叫他“欧修良”,此番唤他修良,他心中没有半分欢喜,因为他知道,唤了这声“修良”,他和她,就要擦肩而过,从此路人了。

欧修良得了答案,没有说再见,转身大步离去。

李渡上班后,陈端成基本就很少应酬,但凡他在家,必定是他陪着孩子玩。李渡兼了精读和口语两门课,她本身做事就很认真,这下更是经常备课到深夜,陈端成总是默默地给她递上一杯牛奶,一碟小点心,床头的那盏灯,会一直亮到她上床的时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上班不过短短半学期,李渡带的班法语成绩就提高了一大截,经常还有外系的学生过来蹭课。让陈端成恼火的是,居然有一个历史系的男老师声称也想学法语,没事就打电话过来向李渡请教,李渡是个实心眼,没往别的地方想,人家问,她就答,同事么,应该的。

陈端成恨得牙痒痒,找李渡抽风,“你有没有和你同事说你已经结婚了啊?”

李渡并没有隐瞒过自己已经结婚了,有人问起她当然就说,问题是那男老师没问啊,人家只是问法语啊。

“人家又没问我这个,我没事儿说自己家私事干嘛?”李渡一句话就把他给堵住了。

直到有一天,李渡在洗澡,陈端成“迫不得已”帮她接电话。

“李老师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巴拉巴拉一大堆,

陈端成等他说完了,才淡淡地说:“李老师洗澡去了,我是她丈夫,请问您贵姓?”

那头磕磕绊绊地说:“我……我免贵姓周。”

“哦,周老师,您着急吗,着急的话我现在就把电话递给她?”

“不,不着急,我回头再打!”周老师坚决地说。

陈端成客气地挂了电话。

后来,没有后来了,那位勤学好问的周老师再也没有打电话来请教问题了。

陈端成决定没事要多去学校走走,虽说李渡他是绝对放心的,可谁的老婆被人惦记都他妈心塞啊!

没过几天,陈端成得了空,早早就下班到学校去,结果李渡不在办公室,同事说她打球去了。

陈端成走到网球场,看见李渡和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挥汗如雨地打球,还和以前一样的灵活矫健,男人打得似乎也不错,俩人旗鼓相当,一来一回地打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

李渡早就看见陈端成了,和男老师打了个招呼就开始收拾东西回家。

上车后,陈端成问:“这人是谁啊”听起来语气很正常,也没什么醋意。

李渡颇为赞赏地回答:“体育系新分来的老师,人年轻,技术好,体力也不错。”

陈端成没再说什么,随便聊着天,到超市去买了东西才回家。

晚上吃完饭,阿卢洗过澡就睡了,李渡躺在床上在看书,陈端成踱到床前,把李渡的书抽走。

李渡皱眉:“干嘛呀,人家正看书呢。”

陈端成不说话,欺身把她压倒在下面,李渡使劲推他,陈端成把她的手按在床头,

他目光阴沉地看着她说道:“年轻?技术好是吧?我就老了,技术也不好啦?”

李渡觉得很可笑,这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嘛!

陈端成不理会她的嗤笑,沉沉说道:“今天,你说要几次,什么姿势,我都没问题!”

李渡手被摁住,就用腿踢他,陈端成身上硬邦邦的,也不在乎被她踢几脚,

陈端成一双眸子,黑得像墨,缓缓低下头,亲吻她的脖子,往下,一直往下……做了他心里一直念叨了很久的事。

陈端成使出手段,把李渡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晚上,最后她一点力气都没了,他还一边顶,一边问:“你说我老了没有?技术好不好?”

事后,李渡将这次的行为定性成“没有自信的表现”,陈端成冷哼一声:“我是那种没有自信的人吗?”

阿卢开始会走路了,他爸一回来就从李渡怀里挣出来,屁颠屁颠地迎上去,张开双臂喊:“爸,爸!”,陈端成一把抱住他,高高地举起转圈,阿卢高兴得咯咯笑,然后是父子俩一顿乱亲,陈端成满脸都是口水。

李渡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干巴巴地站在门口妒火中烧,随手摔了一条阿卢用过的脏毛巾给陈端成,“你给阿卢灌了什么迷魂汤,我也天天陪他玩呢,怎么不见他对我这么热情?”

陈端成暗笑,李渡所谓的陪着玩,就是一本正经给阿卢说法语,讲道理,教他认字,阿卢对她热情才怪呢!

他一边用毛巾擦掉脸上的口水,一边对李渡讲:“他现在小,觉得爸爸好,你放心,儿子都是和妈亲的,以后长大了保证黏着你,我这个爸爸都要靠边站。”

说是这么说,李渡觉得还是应该多讨好儿子,可陈端成的那些花样她都不会啊。

有一天,陈端成回家,保姆在楼下忙,楼上隐约有李渡的声音,他轻手轻脚地循声上楼,看见李渡和阿卢坐在床上,阿卢“啊啊”地叫着,小屁股一蹦一蹦的,李渡声音低柔,正在说法语,好像是念一首诗,陈端成站在门口,含笑看着母子俩。

李渡抬头看见他,有点不好意思,“你干嘛站门口不出声啊?”

“我听你说法语的声音很迷人,是在念诗给阿卢听么?”

李渡腼腆地笑笑,虽说孩子都生了,可她还是像个少女般羞涩,陈端成喜欢得紧,一到晚上就缠着她:“李老师,来,我们交流交流。”

“念什么诗呢,翻译给我听听。”陈端成说,

李渡慢慢说道:“

我渴望与你一起生活,

我渴望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一辈子,一辈子,

我渴望歌唱当你歌唱时,

我渴望哭泣当你哭泣时

我渴望笑当你笑时,

…………

陈端成听完,眼里漾着笑,说:“你可以对阿卢说,爸爸爱妈妈,妈妈也爱爸爸,这样我和他都能听得懂,其实意思都一样。”

阿卢看见陈端成很兴奋,要抱抱,陈端成把他抱起来,对他说:“妈妈厉害不厉害?法语说得这样的好,还会念诗呢。”

李渡看着面前对她微笑的两个男人,一个清俊优雅,黑发中夹着银丝,一个眼睛亮若晨星,嘴里滴着长长的口水。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爸爸,你看,我真的生活得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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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会放弃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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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在仕途中,陶渊明放弃了对权利的追逐,随遇而安,得到了宁静与淡泊。

想要采一束清新的山花,就必须放弃城市的舒适;想要做一名登山运动员,就必须放弃娇嫩白净的肤色;想工获得掌声,就必须放弃眼前的虚荣。

放弃是一种美丽,一种豁达。

不会忘记初二时,被种种事情压得喘不过气:英语考级、数学竞赛、英语课本剧表演、研究成果展示、期中考试……对待一切,我显得很慌乱,我不舍得这其中的任何一项,我渴望自己在各个方面都能做得出色,我试着去努力,可已忙得焦头烂额。正当我不知所措时,爸爸告诉我:“小弃小得,大弃大得,不弃不得。”一句话令我豁然开朗,我选择了取舍。于是乎,在剑桥英语的考级中,我取得了海宁市的最好成绩,在学校英语课本剧的表演中,我们获得了冠军的殊荣。虽然有几项,我做得很一般,但在能力有限、时间有限的情况下,没有取舍,也许一切都会平常。越是什么都想要,最终就会一无所获。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如果想兼有鱼与熊掌,那么恐怕连鱼也得不到了。滑铁卢战役,由于拿破仑不肯放弃拿手的炮兵,惨遭失败,此类教训必须永远铭记。

放弃是对心境的宽松,是对心灵的滋润。它驱散了乌云,清扫了心房。是它使生活阳光明媚,使心境爽朗开阔。

学会放弃,你便明白了一种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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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会放弃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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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只老虎陷入了猎人设的圈套中,它的一条腿被死死的夹住了,当它几近绝望时,想到“如果为了一条腿,而放弃自己的性命,未免太不值得了。”于是,它狠命地跳,拼命的想挣脱,终于,它跳上来了,可那条被夹住的腿也断了……

有人说,老虎太勇敢了,竟然可以不顾那条可以支撑自己行走的腿,获得新生。可我认为,这只老虎所拥有的不只是常人难以相信的勇气,更重要的是他已经学会放弃,他在残缺的生活和完整的死亡中选择了残缺的生活。因为它知道,为了一条腿的完整而放弃自己自由的生命,这并不值得。在生命面前,一条腿是微不足道的。

这只老虎是幸运的,它在腿和比其重要的生命当中,荡起了一条无用的残腿,等待它的难道会是无尽的歧视吗?不,在面对如此一只懂得放弃的老虎时,只有无尽的掌声和尊敬。

但是,对生活在斑斓世界的人类来说,“放弃”是一个不存在的事。他们无比贪婪的内心早已吞没了“放弃”,只一心沉迷于如何才能让鱼和熊掌长久兼得之事,永不知足,永不放弃。有个问题是这样的:在着火时,最多带一个东西从而漏窗虎跳峡,你会带什么?所有人都带着价值昂贵的宝物揣在身上,抱在怀里。但事实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在安全的有保护措施下也会受伤。是这个问题难以回答吗?不,只是人们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只想着价值名贵的东西,殊不知最珍贵的是自己的生命。这只是个假设问题,但到了真正的灾难面前时,又有多少人会放弃所有珍贵物品,从而保住性命呢?

人生中,有许多选择,千万不要因小失大,要懂得放弃。就算放弃的是价值连城的宝物,但上天是公平的,你一定会收获到比原来更好的东西。

记住,在人生中一定要学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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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永不放弃的名言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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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不放弃!永不放弃有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永不放弃,第二原则是当你想放弃时回头看第一个原则:永不放弃!

2、一个人只要强烈地坚持不懈地追求,他就能达到目的。——司汤达

3、要从容地着手去做一件事,但一旦开始,就要坚持到底。——比阿斯

4、向着某一天终于要达到的那个终极目标迈步还不够,还要把每一步骤看成目标,使它作为步骤而起作用。——歌德

5、无论什么时候,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我绝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点灰心丧气。——爱迪生

6、我们最大的弱点在于放弃。成功的必然之路就是不断的重来一次。——爱迪生

7、我可以接受失败,但我不能接受放弃!——迈克尔·乔丹

8、伟大的作品不是靠力量,而是靠坚持来完成的。——约翰逊

9、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走到底,决不回头。——左拉

10、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奥维德

11、涓滴之水终可以磨损大石,不是由于它力量强大,而是由于昼夜不舍的滴坠。——贝多芬

12、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13、告诉你使我达到目标的奥秘吧,我唯一的力量就是我的坚持精神。——巴斯德

14、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能坚持多久。——约翰生

15、不要失去信心,只要坚持不懈,就终会有成果的。——钱学森

16、不放弃!决不放弃!永不放弃!——丘吉尔

17、“不耻最后。”即使慢,驰而不息,纵令落后,纵令失败,但一定可以达到他所向往的目标。——鲁迅

18、一个人做事,在动手之前,当然要详慎考虑;但是计划或方针已定之后,就要认定目标前进,不可再有迟疑不决的态度,这就是坚毅的态度。——邹韬奋

19、只有毅力才会使我们成功,而毅力的来源又在于毫不动摇,坚决采取为达到成功所需要的手段。——车尔尼雪夫斯基

[高考作文素材:身陷囹圄志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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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那一次我没有放弃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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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夏天奇怪地在七月的蓝天上散放着光和热,生长在花盆里的凤凰花盛放得灿烂。

我正坐在书桌前写着作业,渐渐地,我的心已飞出了屋内,正想着写完作业该怎样放松一下自己。“咚”的一声,我的心又飞了回来,原来是东西掉地上了。

写着写着,我的笔尖不再运动,我遇到了一个难路虎。我越想越急躁。顿时,我的心里出现了一个想法:要不然空着,等星期一早点儿去学校看别人怎么写的,再补上?还是先随便写个答案,反正老师会讲。

我犹豫不决,抬起头,看见了一株凤凰花。她就像一小团火焰,开的一片火红,竟找不到一片绿叶,全是红花,开得热烈、慷慨!忽然,一种香味扑鼻而来,原来是凤凰花的香气,那香气让我陶醉。

没想到,凤凰花竟能开出如此美丽芬芳香的花。想到这里,我决定了。我要认真思考那道拦路虎。把它消灭掉。如果实在不会,可以请教家长或朋友,让他们来帮忙。

我静下心来慢慢的想,终于解出来啦!那一刻,我是无比的激动。

那一次,我感谢凤凰花,让我有了动力,也感谢自己的选择,我没有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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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夏至未至小说结局简介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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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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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这一次,我不再放弃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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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特别喜欢听爷爷拉二胡。长大后,便缠着爷爷要学。爷爷答应了。但这种兴趣只维持了几周,刚学时的热情已荡然无存,只是枯燥地拉着,直到有一天,我将它放弃

在小学的毕业晚会上,同学用二胡拉了一曲著名的《赛马》,听得我眼直红。二胡,我再次拿起了它。可是没多久,就因为“忙”,这个懒惰的代词,便成了“三天晒鱼,两天晒网”,接近放弃边缘。

我回到爷爷家,告诉爷爷我不再拉二胡时,爷爷什么也没说,只是拿起二胡,拉起一曲悲凉的《菊花调》。我心里想:爷爷拉得可真好啊!

对比之下,我拉二胡就是在锯木头。我的脸红了:折腾了好几年的二胡,竟然比不上爷爷的十分之一好听!

我又把二胡拿了回来,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坚持下去!

不过,这不是说办到就办到的。许久不按琴弦的手碰到钢丝般坚硬的弦,就有些疼,同时还要忍受着我拉出来的如同噪音般的声儿,恨不得手指上绑些创可贴,耳朵里塞些棉花!

第三次经历同样磨难的我,在刚开始,就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这次能否坚持下来?

耳边仿佛又响起爷爷那首近乎完美的《菊花调》,时而高昂热烈,时而低沉忧伤。之前想放弃它的念头,被一个更强烈的意识代替:我要坚持下去!爷爷既然可以练出曲子,为什么我不能?

这一次,我不会,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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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夏至未至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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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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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项链的续写结局

全文共 2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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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玛丽告诉玛蒂尔德那天借给她的项链只是一个赝品时,玛蒂尔德大吃一惊:“什么?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链的续写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什么?假的?”伴随着一声嘶哑的叫喊,玛蒂尔德的世界彻底塌陷了,她又看到了那个灯红酒绿的夜晚她的旋转的红裙,那挂美丽的项链为她赢得了多少艳羡的目光啊;她又看到了那个她生命中的最寒冷的夜晚,那辆破旧的马车,那条路瓦栽先生在沉重的夜色里一寸一寸地搜索过的街道;她又看到了她十年的漫长的苦难的岁月,看到了“油腻的盆沿、黑色的肥皂水、阴暗的、潮湿的、狭窄的小阁楼”,她看到了现在的自己:一个苍老的、粗笨的、疲惫的妇女;看到了那挂一模一样的标价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

她拚命地逃了,仿佛要逃进永远不可能返回的旧日的时光。她没有听到佛朗斯节夫人困惑的呼唤。小径上的落叶也仿佛被她疯狂的脚步唤醒,轻轻地飞在下午的阳光里。

第二天,在某一家旧的阁楼上,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女人坐在窗口,眼睛空洞无神。她望着这个她已经不认识的的世界,口里喃喃着:“假的,假的,全是假的。”

这是一个典型的张爱玲的“一个苍凉的手势”式的结尾,它以蒙太奇式的镜头串连起了这个不幸的女人的一生,以玛蒂尔德在巨大的心理落差中崩溃的结局,为《项链》画上了一个冰冷的音符。

但是,这是一个必然的结局,也就是说,这是这个故事最为合理的走向吗?让我们再回到莫泊桑的故事中最后这个情节的开始:

“路瓦栽夫人无限感慨。她要上前去跟佛朗斯节夫人说话吗?当然,一定得去。而且现在她把债都还清,她可以完全告诉她了。为什么不呢?

她走上前去。”

请注意这里的“走上前去”,这是一个富有丰富的象征意味的动作。这是用十年的苦难之火而锻烧出来的坚强、坦然、善良和诚实。很显然,此时的玛蒂尔德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认为自己“生来就是为过着高雅和奢华的生活,因此不断地感到痛苦”,不再是“再也不想去看有钱的女朋友,因为看望回来就会感到痛苦。由于伤心、悔恨、失望、困苦,她常常整天整天地哭泣”的小女人。

“十年”,为什么恰恰是“十年”?这儿的“十年”也应该是有着其深刻的意味的,“十年”足以使一个人的个体生命实现一种质的变化,十年是一个完整的成长阶段。《论语》中孔子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耳顺,七十随心所欲,不逾矩。在孔夫子的眼中,每一个十年,人都在完成一次自我的超越。而对玛蒂尔德来说,十年前她还是一个沉溺在绚丽的梦境之中不可自拔的小姑娘。如果那个时候她没有丢掉项链,那么现在是怎样的一个境况呢?是如包法利夫人或安娜卡列尼娜那样,在上层社会的纸醉金迷之中无法自拔,最终完全地失去自己,而只能用自己的一死完成对这个社会的最后的无奈的拒绝和反抗?还是如同她的朋友佛朗斯节夫人,在上层社会完成了自我的蜕变,并最终成为这个社会阶层的一部分,倘若真的如此,便是快乐吗?安娜已经用自己的麻木的婚姻和错误的爱情作了最好的证明,在那个社会里,固守麻木的爱情或都是想突围而出都可能是悲剧。当然,还应该有一种更大的可能,那就是经历了那一个“云上的日子”,经历过那个“最美满最甜蜜的胜利”,然后,再进入在她看来如此可怕的现实生活,然后用整个漫长的后半生的时光去追忆那个夜晚,再枉然地用这种回忆的快乐稀释现实中无法真正拥有的伤悲。当然,所有的可能都只是可能,因为命运虽然给了我们无数的可能,但是却只给了我们一种现实。

“但是,有时候,她坐在窗前,就回想起当年那个舞会。那个晚上,她多么美丽,多么令人倾倒啊!”如果说在十年以前,对那种流光溢彩的上层生活的羡慕充斥了她的生活,成为她生活的大部分和痛苦的理由,那么,在现在,这种对往昔的回忆却已经成为她现实生活的点缀了。鲁迅先生说:做梦的人是幸福的,人最大的苦痛是梦醒了无路可走。对玛蒂尔德来说,当她十年前有梦的时候,她是痛苦的,因为梦境的华彩正好映照出了现实的黯淡。现在,因为命运的偶然,梦醒了,而她也在生活的磨难之中,在相濡以沫的爱情之中找回了自己。因此,对十年后坐在窗前的玛蒂尔德来说,这已经不再是一种痛苦的现实了,旧梦的痕迹自然不可能完全消失,但是,这个梦已经不可能使她为之感伤了。

十年的时光,已经使得玛蒂尔德“抛弃了娇气和任性,远离了虚幻的遐想,而成了为明确生活目标而一步步地攀登的奋斗女性”(方位津《错位到复位的女性》)。她获得了心灵上的平静和安宁,对自己的生活有了心安理得的新体验。因此,其实对她的人生来说,项链是真的还是假的已经不再重要了,她的人生已然在这次影响她生命走向的变故之中获得了最为宝贵的成长的经验。当然,我们看到这个情节的时候,心中会再次闪现莫泊桑的感慨:“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幻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人生是一个神秘的故事,每一个人都在期待最精彩的情节。人生中有太多的偶然,每一次偶然都可能改变我们生命的走向。泰戈尔说:“上帝的左手是仁慈的,而他的右手却可怕。”而我们每一个人(也许还可以包括上帝本人)固然无法知道在人生的下一刻,上帝会给我们左手还是右手,但是我们唯一可以决定的,就是在命运的给予面前,我们可以选择怎样的方式去面对。一挂假的项链似乎断送了一个女子的青春,可以却以另一种方式拯救了她,使得她拥有了最为可贵的成熟。郭宏安先生在《谁是“少数幸福的人”?》中曾经如此分析于连这个主人公形象:“内容丰富分量沉重寓意深远的《红与黑》实际上写的是一个年轻人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如何从迷误走向清醒,说到底是写了‘悟’字。”自然,成熟本身就意味着失去和拥有,于连为了他的幸福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所以,让我们看看另外的一种结局吧:

这似乎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夜晚。

玛蒂尔德又一次坐到了窗前,看着窗外点点的灯火。

路瓦栽先生轻轻地走进来,疲惫的他没有竟然感觉到妻子的异常,平常的这个时候,她应该正胡乱地挽着头发,高声大气地说着话,用大桶的水冲洗地板呢。

然而,今天,她面对着窗外模糊的风景,泪流满面。

他有多少年没有见到过她的眼泪了?他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怎么了,亲爱的?”

事实上,这是十年来她第一次如此认真而深情地看着他。

她看着他的脸,这么多年,他老了许多,而他本来是一个不能经历大风大浪的小职员。然而,为了她的一个夜晚,他一直表现得像个英雄。

他有些不安了,因为她的这种神情他太陌生了,即使在他终生难忘的婚礼上,她似乎都没有认真地看过他。

“哦,没什么。今天晚上,我做了你最喜欢的肉汤。”

窗外,夜色如此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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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本来可以放弃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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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一生中,注定会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选择。那你会怎么选择呢?迎难而上?逃避现实?还是独自面对?亦或是努力做到最好?

的确,选择不同,可能结局就不同,得到的感悟自然也就不同了。那么,面对心理障碍时,你又将做何选择呢?我选择了克服,而我本来可以放弃

我从小就有点恐高,要是从自己不熟悉的高楼层往下看时,有时甚至会吓得浑身发抖。可那次春游,学校组织到“梦幻岛”,我却干了件令自己都吃惊的事。

“梦幻岛”里,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摩天轮了。它在那里高高地、慢慢地转着,我的同伴兴奋地拉着我跑过去,迫不及待地想要上去体验一把。

这时,我犹豫了:“到底要不要上去呢?上去?不上去?”我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两个小人。

黑色的小人说:“你这么恐高,何必上去呢?省得待会儿魂都被吓出来了!”

白色的小人说:“没事的,上去吧!你看,你的同伴这么兴致勃勃的,你忍心扰了他的兴致吗?再说,你应该克服一下你心里的恐惧。所以,还是上去吧!”

我甩了甩脑袋,脑海里依然不断地浮现出:“上去,上去,上去……”我看到同伴脸上那期待的表情,把心一横:“算了,还是上去吧!应该……没什么事吧,嗯!没事的!不就是坐个摩天轮吗!”我一边走,一边这样给自己打气。

离摩天轮越来越近,我的心也越来越慌了。最后,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地快速往前走去。

我们上了摩天轮,我的心率也随着摩天轮的升高而渐渐快了起来,心里已经有些害怕了,但为了不让同伴看出异样,也为了不被笑话,我深吸了口气,强装镇定,露出一抹比哭还难看的微笑。

当摩天轮渐渐升到最高处时,我的心更是提到了嗓子眼。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我拿出手机玩耍着,时不时地还往下面瞄一眼,看着那起码有10层楼的高度,好想哭:“现在下去还来得及吗?唉,早知道就不上来了……”

终于熬到了摩天轮缓缓地降了下来,我的心率这才跟着慢慢地降了下来。

下了摩天轮,我却暗自高兴起来。或许,只有当自己真的去做了某样不敢做的事情时,心里才会有那么一点点欣喜感和成就感吧。坐摩天轮虽然很害怕,但我还是坚持了下来,我不仅战胜了坐摩天轮的恐惧心理,也战胜了从小的恐高,更战胜了自己。

我本来可以放弃不坐的,但我还是选择了克服心理障碍。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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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放弃也是一种美丽作文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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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也是一种美丽

放弃其实就是一种选择。走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你必须学会放弃不适合自己的道路;面对失败,你必须学会放弃懦弱;面对成功,你必须学会放弃骄傲;面对老弱病残,你必须学会放弃冷漠,实施救助……我们只有在困境中放弃沉重的负担,才会拥有必胜的信念。放弃我们必须放弃的、应该放弃的,甚至比拥有更重要。

并不是所有的探索都能发现鲜为人知的奥秘,并不是所有的跋涉都能抵达胜利的彼岸,并不是每一滴汗水都会有收获,并不是每一个故事都会有美丽的结局。因此,我们应该学会放弃,明白这点,也许你就会在失败、迷茫、愁闷、面临“心苦”时,找到平衡点,找回自己的人生坐标。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窗外云卷云舒”,如果说这种境界,是我们常人难以企及的,那我们就学会放弃吧,放弃同样也是另一种美丽。

放弃是一首流浪的歌,低回吟唱在心头,是失意的人生充满振臂而呼的自信;使跌倒的信念重新拔地而起;使消沉的斗志面向晨曦喷薄而出;使世俗的纷争化干戈为玉帛……

但是,不理智的放弃是一种浪费和一种执迷不悟,也是一种对生命的践踏和对人生的不负责任。

不懂得放弃的人,总将生活中不如意绕在心灵的枝杆上,一生就像北方腊月的浓雾,挥之不去。就这么一味地自怨自哀,自暴自弃,于是青春美丽的容颜与悠悠岁月擦肩而过恰如风过竹面,雁过长空,就像苏东坡的一生人生长叹:“事如春梦了无痕”。

懂得放弃的人,是静下心来当一回医生,为自己把脉,重新点燃自信的火把,照亮人生中不如意的症结,然后分析与之失之交臂的差距,根据自己自身的特点选定一个目标,努力掌握一门专长,多看一些奋发的书籍,开阔视野,荡涤一下容易浮躁的心灵。懂得放弃的人,会对任何事不会太过苛求,竭力用温情、柔情,大度营造一个温馨的港湾,在荡漾着对生命充满着爱意的氛围中,舒展一下疲惫的心是多么惬意与幸福!

放弃,既是遍历归来的路,又是重登旅程的路,又是对过去诱发深思的路,也是对未来满怀憧憬的路。千万朵智慧的灯火灿烂着温柔和明朗的天空,牵出生命音乐般轻柔的翅膀、牵出一生春光明媚的季节。

生活中有苦也有乐、有喜也有悲、有得也有失,拥有一颗达观、开朗的心,就会使平凡暗淡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有声有色。那种曾有过的莫名的忧伤和生命的空无,会师一生犹如过客。

学会放弃,让伤心随风而逝,只有快乐相随……

学会放弃,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

学会放弃,将昨天埋在心里,留下最美的回忆;

不管昨天拥有晴朗,还是阴霾,学会放弃,你将从自己的明天,获得更新的一轮太阳,获得任你驰骋的更大的一片蓝天!

[关于放弃也是一种美丽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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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永不放弃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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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清晨,院子里都会飘出一股浓郁而又舒缓的花香味。人们就会对这些美丽的小姐们说一声:“你们真美呀,是多么的芳香怡人”然而谁也不会去注意墙角那一颗小小的还未发芽的小草。 “瞧你长得多丑呀,又瘦又小,人们是不会喜欢你这种卑微平凡的小个子的,你那复仇模样糟蹋啦整个花园,点乌拉我们的眼球,快走吧”一直红蜻蜓两眼狠狠地瞪着小草说道。

满脸委屈的小草一句话也没有说,因为他的爷爷曾经告诉过他:“孩子,不要在意别人说什么,只要你努力的生长,遇到困难不放弃,等到你长大的那一天,你就会比那些花儿伟大的多。”小草坚信爷爷所说的话,努力的吸收阳光和雨露,向上生长。 过了几天小草长出了几片嫩嫩的绿叶,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变粗了一点点,便挺直了身体。然而每天都不会是风和日丽的。

这一天,天空中电闪雷鸣,接着下起了瓢泼大雨,谁也没有注意到这棵可怜的小草。雷声吓得他直缩脖子,雨下的他直不起腰,可是他坚信爷爷说的话——“我不能放弃”我要咬紧牙关,相信自己,一定能挺过去的。就这样小草千百次的俯下身去,又千百次的挣扎起来。

终于,雨停了,闪电雷鸣过去了。雨后一道彩虹挂在天边,小草开心地笑了,他竟没有发现自己又长出了两片新叶子。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小草奇迹般地长成了一棵大树,开出了又大又美的花,路过的人们都觉得这些花太美了,他们都觉得很惊奇,破烂的墙角竟会有一棵这样的树能开出这么美的花儿。我也觉得这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花,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那朵花,不过,要让那朵花儿开的最鲜艳,那就得靠自己了。

我愿天下人都能绽放出美丽的花朵,只要——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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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晚安郁先生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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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婚礼,绝对比想象中要复杂很多。尤其明家的婚礼,对于明腾来说,不仅仅只是一场婚礼,亦是他人生新的起点。

早上六点刚过,秦澜下楼时就看到沙发里有人。她倒了杯咖啡端过去,明腾面前放着很厚的一摞纸,被他随手勾画。

“这么早起来?”秦澜端着咖啡杯坐下。

明腾把最后那张纸写好,转而推到她的面前,“妈,您帮我看看,还缺什么东西?”

他递来的纸页少说也有十几张,秦澜一张张仔细看过,笑着点点头,“应该没有问题。”

顿了下,她笑眯眯开口,“锦安说,他今天让人把他和南南结婚时准备物品的清单送一份过来,到时候你再确认一下。”

“那就好。”明腾松口气。

“要不要咖啡?”

“谢谢妈。”

秦澜递给明腾一杯咖啡,声音低下来,“小腾,你用不着太紧张。”

明腾抿口咖啡,有些无奈的甩甩头,“我真的有些紧张了,而且这么多年以来,我很久都没这么紧张过了!”

“呵。”

秦澜淡淡一笑,语气温和,“耐耐是个单纯又可爱的女孩子,以后有她在你身边,我和你爸爸都会很放心。”

明家只有明腾一个独生子,自从当年夏夏的事情后,这些年明腾都没有再打算结婚。身为父母,到底放不下儿女的终身幸福,幸好最后的结局转向好的方面。

明腾笑了笑,眼神渐渐温柔下来,“当年夏夏和孩子的离开,曾经让怨怼所有。可是今天遇见路耐,我才明白,原来所有的失去,都是为了下一次的拥有。”

听到他的话,秦澜欣慰的点头,“小腾,我们祝福你。”

“谢谢。”

距离婚期将近,路家上下也是忙忙碌碌。嫁女儿同娶媳妇,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路太太每天都在为女儿的嫁妆操心,每天也都在偷偷抹眼泪。

有几次被路耐发现,但她也不敢说破,生怕惹来母亲更多的伤心。

市中心百货公司三楼,路承西手里捏着购物清单,正在一样样买,然后一样样勾掉。

江姜站在他身旁,帮他参谋。他们身后还跟着两名助理,把买下来的东西随时搬走。

“江姜,你说餐具买什么颜色好?”路承西是个大男人,对这些东西没有研究。只不过母亲交待他的事情,他必须要完成。

江姜目光扫过货架摆放的样品,最后指向一套白色骨瓷鎏金的餐具,“这个吧,样式简单大方,适合各种场合。”

路承西满意的点点头,吩咐店员,“就要这套。”

“好的,路少。”

店员转身去拿餐具,路承西想了想,又把店员喊住,“这套餐具要两套一样的。”

“是。”

店员兴奋的走远,江姜不解的走到他身边,问道:“为什么要买两套?”

路承西耸耸肩,表情有此怅然,“路耐在家里没有做过家务,她做事慌慌张张,以后要是洗个碗,还不得经常打碎,买两套都不够她摔的。”

闻言,江姜顿时挽起唇。

“这丫头在家任性惯了,以后嫁过去,也不知道明家的人会不会嫌弃她?”

“承西。”江姜上前一步,轻轻挽住路承西的胳膊,道:“其实你是个外冷内热的男人,哪怕你嘴上总对路耐凶巴巴的,但你心里真的很疼她。”

路承西干笑了声,“我是希望这丫头赶紧嫁出去,等她走了家里安静了,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

江姜脸颊微微飘红,被他说的心跳加速。

不多时候,助理们拎着大包小包继续往车上装东西。路承西在银台刷卡结账,江姜站在楼梯口前等他。

“宁沉,我的冰淇淋呢?”

前方有道清脆的女声飘来,江姜觉得耳熟,下意识抬起脸看过去,果然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庞。

一家婴儿用品店铺门前,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子,长发垂肩,五官精致,正在不高兴的打电话。

她虽然侧着脸,但立体漂亮的五官,依旧吸引人的眼球。

江姜眨了眨眼,显然意外会在这里遇见她。

须臾,有位由远及近的男人,步伐稳健。不过男人明显有些着急,三步并作两步朝这边过来。

“巧克力的吗?”宁沉手里托着个甜筒冰淇淋,笑着走到爱妻身边。

宁璇撇撇嘴,拿过冰淇淋后,迫不及待伸出舌头舔了口,“哇,好吃!”

说话间,她掌心落在挺起的腹部,笑的一脸满足。

宁家少奶妈怀有身孕,还是一胎两宝,这可是湖城前段时间的一大喜讯。

不过宁璇整个人并不胖,只有腹部凸起,四肢依旧纤细。

“少吃点。”宁沉皱眉,却见面前的人没有停下的意思。他没有办法,只好低头同她一起吃。

他担心妻子吃太多冷的东西,吃坏肚子。

“唔。”

宁璇举着手里的甜筒往后躲闪,轻斥道:“你好讨厌,抢我们的冰淇淋。”

闻言,宁沉勾起唇,“是吗?那我还可以再讨厌一些。”

话落,宁璇的嘴角便被身前的男人吻住。

江姜咻的收回目光,脸颊一下子热起来。

“结好帐了。”路承西走过来,见到江姜目光直勾勾往前方看。

“怎么了?”他顺着江姜的目光看过去,恰好也见到前方那两个人。

“她就是宁璇吧。”江姜轻声开口。

路承西点头,“是她。”

“她本人比电视上看到的还要漂亮。”

路承西眼神一动,并没回答。

冰淇淋终究还是被身边的男人抢走,宁璇气的撅起嘴,下巴往脚下轻点,“我的鞋带松了。”

宁沉知道她因为冰淇淋不高兴,可她现在是孕妇,是全家人保护的对象,所以他不敢有片刻的松懈。

“没关系,我来。”

说话间,宁沉便弯下腰,蹲在宁璇面前,动作轻柔的帮她把松开的鞋带整理好。

周围人来人往,不时有人看过来,并且指指点点。但宁沉丝毫不受影响,依旧专心致志的低头,为妻子把鞋带挤好。

原本皱眉的宁璇,看到丈夫温柔细致的动作,红润的唇瓣逐渐上扬。她伸手抓住宁沉的五指,与他手指交扣,“好了,我们回家吧。”

宁沉有力的手臂圈住妻子的腰,薄唇贴在她的耳边,笑道:“以后每周末,我都偷偷带你出来吃冰淇淋好不好?”

“真的?”宁璇立刻星星眼。

宁沉拥着爱妻,眼角眉梢都透着暖意,“真的。”

“老公,你最好了。”

“这是我们四个人的秘密,不许说出去。”

“好的好的,我肯定不说。”

前方的两人相拥走远,江姜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不自觉跟着弯起唇。他们之间流露出来的幸福,足以感染到身边的任何人。

“电梯来了,我们走吧。”路承西牵过江姜的手,带她走进电梯。

开车回去的路上,江姜一直都没说话。路承西几次偷瞄她的脸色,整个人变的紧张。

不久,车子停在别墅门前。江姜解开安全带,却被身边的男人一把抱过去。

“承西,你……”江姜大惊失色。

“你先听我说。”路承西按住江姜的嘴巴,打算在她质问前主动开口,“我以前确实追求过宁璇,但她没有答应,她不喜欢我!”

深吸口气,路承西鼓足勇气重新说道:“我是喜欢过宁璇,不过那种喜欢,和我对你的喜欢不一样。”

江姜眨了眨眼,“怎么不一样?”

“唔。”

路承西挠挠头,俊逸的脸庞一片愁容,“这个怎么形容呢?反正就是不一样的喜欢,你和她完全是不一样的性格,她比较现代,而你……”

“而我怎么样?”江姜故意问他,“我很古板?无趣?老土?!”

说到后面,路承西发现不对劲,脸色都白了,“不是!当然不是!”

“江姜,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

“你生气了吗?”

“我我我,我真的不喜欢她了!”

噗——

江姜终于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来。难得见到路承西如此紧张无措的样子啊!

“江姜,你……”

路承西脑袋有点懵,却见到面前的人忽然俯下脸,然后红唇落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

“放心吧,我相信你。”江姜柔软的唇,扫过路承西的脸颊。她挽起唇,笑容温柔。

路承西怔了怔,回过神后抬手扣住江姜的后脑勺,瞬间回吻住她!

吃过晚饭,路承西按照清单把这几天买回家的东西都整理好,确认没有漏掉什么才安心。

这几天忙着准备路耐的婚事,他基本都是跑前跑后,今晚终于能松口气。

晚秋的夜晚有些寒气,路承西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着远处的星星发呆。

“二哥。”

身后有人靠近,他抬起脸,见到路耐笑眯眯跑过来,“你怎么买了那么多东西?而且很多都是双份的?”

“哼。”

路承西咂咂嘴,调侃道:“虽说明家钱多,但你也是有哥哥的人,我不能让我妹妹被人说。”

路耐眼眶一下子变的湿润。她抬手挽住路承西的胳膊,声音哽咽道:“二哥,再过几天我就要走了。以后这个家里,再也没人和你吵架了。”

眼前不自觉出现路耐出嫁的画面,路承西心头一紧,性感的喉结轻滚起来,“豆豆,你给我记住,你是路承西的妹妹,没有人可以欺负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路耐眼眶红红的看着他,“反正我有二哥,闯祸也有你收拾烂摊子。”

汗!

路承西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以后你归明腾负责了,再惹祸的话,找你老公去收拾!”

“二哥。”路耐皱皱眉,坐在他身边撒娇。

今晚月光皎洁,路耐想起什么后,不禁对身边的男人叮嘱,“婚礼那天,你要让江姜姐来抢花球哦。”

“抢花球做什么?”

“结婚啊,”路耐朝他眨眼,道:“看在我乖乖给你腾地方的份上,你也要努力点,争取早点把江姜姐娶回来哦!”

闻言,路承西薄唇缓缓勾起。

早上八点多,路承西开车来到江家。别墅大门打开,江姜穿件白色长裙,款款而来。

“对不起,我耽误了点时间。”

直勾勾望着走来的女子,路承西甚至忘记回答。今天的江姜将长发编成花辫,化了淡妆,那副黑色眼镜竟然没有出现。

没有戴上眼镜的江姜,彻底令路承西看傻了眼,“江姜,你的眼镜?”

“我带了隐形。”江姜抬头问他,“怎么?这样不好看吗?那我再去换上。”

“不要!”

路承西一把握住她的手,“这样很好看。”

顿了下,他又笑着补充,“我喜欢你这样。”

江姜羞涩的垂下脸,被他带上车。

轰动湖城的明家婚礼,如期举行。上午十点,湖城酒店的顶层宴会厅被包场,正在进行婚礼仪式。

穿着黑色小西装的花童九宝,兴高采烈跟在新娘的身后,有模有样的撒着花瓣。

“明爸爸,你的新娘好漂亮。”九宝踮起脚尖,仰头看着明腾说道:“以后九宝长大了,也要娶一个漂亮的新娘。”

“哈哈哈!”

孩子的话,逗笑大家。

明腾挽起唇,伸手摸了摸九宝的脑袋。

典礼马上开始,郁锦安上前抱起儿子,心想这小子倒是学的快。

明腾上前一步,怀着激动的心情,缓缓牵过他的新娘。

此时,他眼前闪过无数的画面。慢慢的,那些记忆都在他心底与此刻的幸福,融为一体。

婚礼仪式持续一个多小时,欢声、笑语、祝福,以及泪水,组成这场完美的仪式。

婚礼以后,照例有抛花球的仪式。江姜走到人群中,下意识转身看向不远处的路承西。

他手里端着酒杯,正在朝她微笑。

有关路耐的意思,路承西已然如实转达给江姜。她此时站在人群中,看着路耐举起的花球,心情有种说不出的激动。

“我要丢了哦!”

随着新娘一声令下,大家只见花球被高高抛起,然后从最高点极速落下。

“哇!”

人群一片吵杂,很多人都想抢到花球。江姜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飞过来,她本能伸手接住,果然是花球。

看到江姜抱住花球,路耐才满意的弯起唇。嗯哼,好歹她也是有两下子的!

婚宴酒席热热闹闹的进行着,路耐换好衣服,偷偷把明腾拽进更衣室。

“老公,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明腾喝了不少酒,这会儿有些头晕。他看眼怀里的妻子,笑着低头在她嘴角亲了亲,“这么快就想洞房花烛?”

“对啊对啊。”路耐毫不避讳的点头,倒是让明腾怔住。

她鼓起腮帮子,踮起脚尖说道:“我前几天去妇产医院检查过,医生说这几天都属于我的受孕期,尤其是今天晚上哦。”

说话间,路耐故意朝他眨眨眼。

明腾只觉得,一阵血气上涌,“你说的什么意思?”

“哎呀,你好笨。”

路耐伸手掐了他脸一下,道:“我是说,我们要把握时机。三年抱俩,可是我的愿望……”

她的话还没说完,明腾便已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出酒店。

“老公,我们去哪里?”

“回家生孩子。”

“……”

路耐差点笑出声,这也太速度了吧,好歹也要交代一句吧。

司机很快把车开回别墅,家里其他人还在酒店没有回来。明腾抱着妻子,一路回到楼上卧室。

“老公,那个……”

事到临头时,路耐突然有点害怕。呜呜呜,都说第一次会很痛!

“三年抱俩?”明腾俯下身,盯着身下的人。

“呃……”

路耐笑眯眯回答,“比喻,这就是我的一种比喻哈!”

“这个可以有。”

“……啊?”

卧室的灯一下子黑掉,路耐所有的话语,都淹没在明腾的热情中。

不过路耐年纪小,又是第一次,明腾不敢太过分。日子还长着呢,他不能给她留下心理阴影。

明腾深邃的眼眸轻眯起来。上次九宝说生日礼物想要个小弟弟,只可惜今年怕是来不及了。但如果他好好努力的话,明年这个愿望,一定可以实现!

酒店宴会厅内,大家发现新郎新娘都不见了。幸好明家还有别的人陪酒,要不然非要闹出笑话来不可!

酒宴结束后,路承西开车送江姜回去。他双手握着方向盘,犹豫片刻后才开口,“我妈已经给我们,选好了结婚的日子。”

“哦。”江姜应了声。

平静幽暗的夜色中,身边的人与他的气息那么相近。

路承西心口一热,不知怎么的就脱口问道:“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话一出口,他便有些后悔。求婚这种事,他早已计划周翔,应该有个极为浪漫的环境,他手捧鲜花和戒指才能开口。

等待良久,身边的人并没回应。

路承西心中微有失望,但也是他思虑不周,不能责怪江姜。他刚要抬手,却感觉五指被人攥紧。

“古人说,三思而后行。”

江姜笑着看向他,一双黑眸熠熠生辉,“我已经四思五思六思,答案都是一样的,那就说明,我没有冲动。”

路承西心跳逐渐加快,“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又问了一遍。

“我愿意。”

江姜握住他的手,两人相对的视线中,印着彼此甜蜜的笑容。她是幸运的,于这万千人中,她喜欢的那个人,恰好也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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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原著结局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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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军一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后自杀。

丁伟——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 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张大彪——小说中没有对其最后结果进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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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放弃成熟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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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青少年来说,“成熟”似乎是一件很远,又不远的事情。我们终将褪去青涩的外衣,穿上梦想编织的长裙,去面对长大后的世界。

小时候的我们,向往着成熟,向往着长大。因为这意味着我们不用再事事以父母为主;意味着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小圈子,在周六周天的时候,约着朋友们一起出去嗨皮;因为这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大人:“我已经长大了。”;还意味着我们可以告诉学校:“我也算是半个成年人了,有事冲我来,别拿着成绩单去吓唬我爸妈!”……(咳咳,最后一条纯属搞笑)

这些美好的幻想,对小时候的我们来说就像粉红泡泡一样美好。但是当真正长大的时候,我发现原来这个世界并不是那么简单,随着网络的发展,世界却变得越来越复杂——

那些藏匿在网络后的、人群后的可怕的存在,像一个根毒刺一样,狠狠的戳破了我那充满幻想的粉红泡泡,他们每一个人带着网络的面具,轻而易举地说出那些让人感到心痛的话,也许对于他们不算什么,对于当事人来说,却像刀子一样插在心间,打不出,消不掉……面对这些险恶的事情,我尽量保证不参与,因为可能自己无心的一句话,就会使自己成为众矢之的,站到全世界的背叛面。我总相信这只世界上的好人比坏人多,但是网络的世界好像恰好相反……

我记得有个人说过:“这个世界很残酷,可是这个残酷的世界,却是一个我们迟早要独自面对的世界。”

没错,就是这样,这个残酷的世界我们早晚要独自面对,这就是长大成熟的代价。

小时候不知道,长大是什么?可以赚钱、可以想妈妈一样穿着高跟鞋、可以穿很多漂亮的裙子、可以画着成熟的妆容……当真正长大时,却会发现,哪里是这个样子的呀……长大后的我们不能撒娇、不能依赖、很多事情都要顾忌、很多话不好意思说出口、很多感情不好意思表达。很多时候,我们带着长大的种种复杂,却是错过了很多。

网络、社交、复杂的感情,这个就是长大后的我面对的东西,没有粉红泡泡,有的只是许多无法挽回的无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能不能放弃长大?放弃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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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也许放弃也是一种美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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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放弃也是一种美。

作曲家舒伯特有一首名为“未完成”的交响曲,这部作品是堪称舒伯特创作生涯中突起的奇峰。作品的第一和第二章风格非常特殊,以至连舒伯特自己都无法最终完成这部作品,他也曾经尝试创作第三乐章的一些片段,不过这些片段反而破坏前两章统一的风格,给人一种画蛇添足的感觉,因此,舒伯特最终还是放弃了第三章的构思,选择一部不完整的形式使作品传世,却赢得了空前的赞誉。有些时候要学会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

放弃不是一种懦弱,是一种长远的策略,拳头收回来,是为了更有力的打出。放弃不是退避,是一种贮蓄,贮蓄更大的勇气,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最终取得大败吴国的战绩。

也许,放弃也是一种美。学会放弃,不要硬挺着坚持,这样只会消磨你的意志,终究会迷失自己。一味的坚持再坚持,只能作出无端的牺牲,只是一种傻与痴。孔铭出山有出山的辉煌。约马奥利拉使诺基亚放弃电视机的制造、机械以及其他产业,专心搞好电信业和移动电话业务,自有它的奥妙之处。握住手中最后一张牌固然美丽,那得看看你的脸上挂满泪水还是些满着笑意。

学会放弃,但永远不要放弃的是人格、尊严。还有你做人的本质。放弃了荣华富贵,文天祥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清”的豪言;放弃了懦弱,闻一多边有了面对敌人枪口仍然挺身,大义凛然发表最后一次演讲的壮举;放弃了美国国粉,朱自清用死诠释了一个中国男儿的骨气。正确地选择放弃,会有更多的得到!

学会放弃,放弃是一种智慧的美丽,懂得放弃,才更懂得拥有,懂得珍惜。

学会放弃,也许,放弃也是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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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夏至未至》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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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来到浅川,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从北京回到室县之后,我几乎很少再去浅川。家乡的人和曾经的同学都好奇怪为什么北京大学的我会回到乡下来,我也没想去解释,只等时间冲淡一切。

于是日子就真的那样平淡地过下来了。平淡地找了份工作,平淡地认识了新的男孩子,平淡地和他谈婚论嫁。只是再也不会有曾经对傅小司的那种感情了。

那样的感情,一辈子,只有一次。

在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被消耗干净了。

不会再去那样地想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挂念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担心一个人有没有吃饭有没有在冬天里穿着温暖的袜子了。也不会再去因为他的一次皱眉而紧张得不知所措了。也不会再去连续熬通宵为了让一个人工作轻松了。

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时光了。

就像再也不会有那个曾经为了爱奋不顾身的立夏了。

有时候从室县去浅川办些事情,每次事情办完之后,我都会在浅川待上一天,走一走那些熟悉的街道,看一看那些熟悉的风景。

很多时候我都会看见遇见,可是我不敢叫她。记忆里的她,像一只华丽的燕尾蝶,翱翔在山谷的泉水之上。很多时候,我都是安静地看着她,看着她在路边等候,看着她去买东西,看着她和青田一起走过黄昏的街道,就像多年前看着他们一样。

我总是假装着也和她一起享受着这些平凡的幸福,假装着我们还在一起。

即使我们不在一起了。

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回来了。在她的心里,肯定还以为我在没人知道的一个地方吧。

记忆里只剩下一些发亮的细节,在无数个大雨的夜里,重新回到我的梦境中来。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穿着CK的白色T恤,依然被我不小心弄上了便当上的油渍,依然瞪着双大雾弥漫的眼睛对我面无表情。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削好了一支铅笔从前面默不作声地递给我,依然会带着我翻过学校高高的围墙,依然是那个当年全中国似乎只有我才知道的小画家祭司。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在大雨里站在公寓的门前等我下楼,依然开心地吃着我从家乡带来的甜点,依然是在冬天里都还是穿得单薄都不怕寒冷,依然和我一起,在文理分科的表格上,做了一样的选择。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在大雪里用大衣包围着我,依然会对我微笑说早安,无论是多么疲惫的一张脸,依然会为了我的一时兴起而认真是去学校查地图然后带我去没有去过的乡村。

可是那些梦境中的你,早就死在2003年的夏天。死在那个连太阳都会觉得发烫的夏日。

重新站在浅川一中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你曾经躺在我的腿上,对我说,立夏,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回浅川去看看那些香樟吧。

而现在,当初说着一起看着香樟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人回到曾经的这个地方。小司,你知道吗,那些从学校里面走出来的女生,好多人都抱着你的画集,甚至可以听到她们口中的你,都已经是被神化之后的你了。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学校里平凡的男孩子,会成为流传在一届又一届学生口里的传奇。你听了,肯定会好开心吧。而曾经的我,也是那样一个抱着你的画坐在浅川一中的树一睡着的女生,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被我整天抱在怀里的祭词,原来就和我每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走着同样的路。

我甚至在那一瞬间有点微微想起你难得一见的笑容,差点就在马上就要结婚的丈夫面前哭起来。

他也很温柔。

他也很体贴。

他也会在我生病的时候买药给我。

可是他却永远都给不了我你曾经给我的那些色彩。有时候都觉得你太过自私,带我看过了那么美好的风景,却又中途离开,而我以后的路途,从此变得没有任何可以超越从前的惊奇。

明天我就要结婚了。

今天来浅川挑选装饰家里的饰品。当我路过一家油画店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了好多你的画。好多好多,你成名前的,和你成名后的。一幅一幅的画全部挂在墙上,我一幅一幅地看过去,时光在眼前缓慢地流逝,我像是看着你曾经的岁月又在我的面前轰隆隆地跑过去。带出地动山摇的震撼力。像是当年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一样。

我告诉我的丈夫,说这些画都是我高中时代最喜欢的画家画的。于是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只要你喜欢,我们家里可以全部挂起这些画。

我说好,也只有这些画,才配得上装点我的青春。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像是在黄昏时突然拉起窗帘,一下子全暗了。

我突然想起在大学的时候我们一起看过的话剧,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的一句台词就是,外面的天亮了,我们的心暗了。

那个店的老板还开玩笑说我真年轻,因为现在喜欢这些画的都是那些高中的女孩子。我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因为我怕一说话,他们就听出我声音里悲伤的情绪。

我叫丈夫帮我挑第一幅,他指给我看墙角的那一幅,说他很喜欢。我抬头看过去,是那幅《从未出现的风景》。我去付钱的时候,放在最上面的那幅,就是这幅《从未出现的风景》。那一瞬间掠过脑海的,是画面上那个从天国俯下身去亲吻男孩的女孩,那个女孩的白衣裳,和那个男孩明亮如星辰的眼睛。以及,在那个除夕夜的晚上,你在窗边对我说的:

立夏,接吻吧。

所有的过去,所有的岁月,所有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试卷,所有在夏日的暴雨里打篮球的湿漉漉的男生,所有在湖边安静地背着长长的英文词条的女生,所有盛开在夏天末尾的凤凰花,所有离开的人,所有归来的人,所有光芒万丈的诗篇,所有光阴暗淡的日记,所有离散的时光,所有重建的家园。所有溃烂在雨水里的落叶,所有随着河流漂远的许愿瓶,所有黑夜里唱起的歌,所有白天里飘过的云,所有的幸福和泪水,所有的善良和自由。

都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里,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只剩下连绵不绝首尾相映的香樟,像海浪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在一年一度的潮湿的季风掠过树梢的时候,它们才会默默地低声传诵。

传诵着传奇的你们。

和你们留下来的,永不磨灭的传奇。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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