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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有感作文【合集20篇】

读书、实践、收获之间有什么关系?关于它们的作文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读书有感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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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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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一个人沉浸在书的世界中,只要我在看书,别人叫我总是听不见,因此,总被大家笑称“书呆子”。你若问我为什么对书这么痴迷,话还得从头说起呢。

记得在三年级时,有一次老师举办了一个“故事会”,让我们每个人都准备一个童话故事在班里讲,并且要求尽量带上动作或丰富的表情。

“故事会”开始了,同学们一个接着一个上台去,有的同学都不知道自己该讲什么故事,站在讲台上憋了老半天也吐不出一个字来;有的干脆拿起故事书直接念起来……

我在台下的心情如同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虽然我也早已经准备好了一篇童话故事,但听到大家时不时发出的哄笑声,我越发紧张起来,脑中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怎么办?马上要轮到我了,万一我到时一紧张把故事忘了,是不是也会引得一阵哄笑?万一课下同学们一直把我当做笑料……

“姚震远,该你登台了。”老师的催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努力平复了一下紧张的心情,然后上台讲了起来,讲了大概一半时,忽然发现台下出奇得静,我的心凉了半截:完了,是不是我哪里讲错了?可当我再次偷偷打量同学们时,却发现大家的目光都紧紧地盯着我,原来都被我的故事吸引了。当我讲完故事走下讲台时,班内竟然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同学们纷纷为我竖起了大拇指,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从那天起,大家的掌声一直萦绕在我的耳畔,我感谢大家的掌声,是掌声给了我自信,是掌声给了我力量,是掌声给了我动力和阳光,让我发现了读书的乐趣。

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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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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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作者是鲁迅,在上个学期中我们深度了解了他。《朝花夕拾》并没有满篇的好词佳句,却能吸引读者继续读下去。

一个以笔为武器,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

鲁迅笔下写出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一个个鲜活形象的人物形象,鲁迅用不同方式写出了人物的性格。

读《朝花夕拾》,我也真正领悟到,儿时的鲁迅拥有一颗丰富而且向往美好的心灵正而没有因岁月的流逝让故事变得僵硬。以致与许多年后当鲁迅回忆起童年在故乡的有趣的事和童年玩耍的地方,哪怕是其中的一件不起眼的小树,不起眼的小草,或是一颗不起眼的树,都在鲁迅的童年中依旧充满了深深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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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之趣小学生话题年级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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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已经过了四年,我已经读了不少的书。我认为读书重在理解而不是在字字句句上过分地深究,就像五柳先生所说的“不求甚解”。 Primary school has passed four years, and I have read a lot of books.I think that reading is understanding instead of excessive investigation in words and sentences, as Mr. Wu Liu said "dont understand".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语道出了书的深刻内涵”法国哲学家巴罗深有体会地说:“一个爱读书的人,他必定不会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导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幽婉的安慰者”,这全部道出了读书的真谛。

首先,读书不是平时泛泛地朗读,而是阅读。通过读,分析材料要表达的中心,揭示的道理;通过读,找出材料中最能诱发感慨的方面,及感点;通过读,体会作者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尽量使自己的感情与作品产生共鸣,这就是所谓的理解。

曾梦想遨游四海,领略山河之壮丽;曾梦想驰骋疆场,体味英雄之豪迈;也曾梦想踱步田野,体会四季之变幻。而今,枕一卷书香,让梦想穿过时间,走过空间,呈现在我面前。并不是光读书就能理解,而是要真正做到以上几点。有些书,我们对它不感兴趣,也是不能体会到它的真谛。

所以,我们读书时要全身心的投入道书里,找到乐趣,这才能达到读书最好的效果。“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的好处是众所周知的,可是那是针对好书来说的,可是我们的生活中并不是只有好书的,选什么书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正所谓我们不仅要好读书,也要读好书。读书要与生活相结合,落实到生活中去,不能光纸上谈兵,这也是读书的必要条件。

这些就是我积累的读书心得,希望我在将来的读书生涯中有所帮助,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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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励志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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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烂的彩虹经风雨雷电搏击之后而产生,耀眼的流星冲破厚厚的大气层才划破长空;凤凰只因在烈火中重生而美丽,蝉也因承受了在地下十多年的黑暗和孤独才得以在盛夏引吭高歌。而在我们美丽而又快乐的人生道路上也有大片大片的荆棘,有深不见底的山谷,也有高不可攀的险峰。人生路上挫折多。

不要为一时的失意而落寞,不要为一时的落魄而悲伤,也不要为一时的失败而一蹶不振。这些挫折都只不过是人生道路上的点缀。它们是你找到自己缺点的工具,它们是你找到奋斗目标的动力。它们使你重新认识了自己,它们让你找回人生的意义,它们让你明白人生的真谛。或许,有时你会被它们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你千万不要灰心。当你重新审视自己,去欣赏一下别人的人生路,你一定会收获多多!

的音乐家贝多芬在自己创作的高潮时期却意外双耳失聪,但他却依然完成了一篇篇振奋人心的乐章;伟大的科学家霍金身残志不残,仅靠着一个大脑和几颗尚能活动的手指,却在科学界打下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在医学界享有“药圣”的尊称的李时珍,为了完成《本草纲目》,踏遍千山万水,身尝百草,呕心沥血数十年才完成;名扬千古的司马迁,在他被陷害入狱,倍受折磨时,却依然没有放弃专心致志于他的《史记》,才有了这部传世的著作。

回首名人的人生路,坎坎坷坷,曲曲折折。美国时上伟大的总统林肯曾失败过28次,那《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也曾有过穷困潦倒的时候。所以,伟人之所以能成为伟人正是因为他们失败的比常人多。但他们都挺过来了,他们都从挫折中爬起来了!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它当初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泪!蝴蝶因忍受过了破茧是的痛楚,才有了展翅飞翔的那一刻;贝壳因熬过了与石子摩擦的痛苦,才孕育出了璀璨的珍珠。人生之所以那么美,正因为有那么多的挫折。让我们换个心境,擦亮眼睛,细细去品位挫折之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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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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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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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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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看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作者是意大利卡洛·科洛迪,由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其中内容是什么,请听我细细到来。

《木偶奇遇记》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匹诺曹的木偶,讲述了他从被发现到被制作成木偶,由于调皮、顽劣离家出走,历经马戏团、傻瓜城、玩儿国、捉傻瓜城、海岛等国家,与蟋蟀、吃火人、狐狸和猫、仙女、蜗牛、鲨鱼等相遇,写出了匹诺曹富有传奇的一些故事。

全书共分十九章,情节有精有险,波澜起伏。

在“火里逃生”这一章周姑娘,当我读到吃火人要把匹诺曹当柴火烧了时,我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但是匹诺曹一番豪迈激昂的话感动了吃火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救了所有的木偶。

我最喜欢“美梦成真”这部分,写木偶匹诺曹出于好运遇到仙女,仙女突然了他的愿望,把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读到这,我不禁替他高兴,心中欣喜万分。

《木偶奇遇记》让我懂得不能太贪玩,太过于轻信别人。从中我感受到了语言的美,知道了如何去写作。你们也想看看这本书吗?那就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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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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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他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 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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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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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在读一本书《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好书,《__报》曾经这样评价它:“没有虚矫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作者对祖国的爱显然对造成它今日沧桑的恨一样深。故事娓娓道来,轻描淡写,近似__《__》。”其中主人公阿米尔和他的朋友哈桑的故事,太令人震撼。

阿米尔作为一个有钱人家的少爷,而哈桑却仅仅是一个仆人,但他们之间的情感,已经超越了朋友的感情,但其中却又充满了愧疚、恐惧与赎罪。

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去追逐一个风筝。可是不幸的是,他遇到了一些仗着自己家族兴旺而欺负弱小的人。他被拉去一个角落,逼迫他交出风筝,然而哈桑拼命保护那只风筝。阿米尔去寻找哈桑的过程中,目睹了他们欺凌哈桑,但是阿米尔犹豫了,他并没有选择去帮助哈桑……可能读者会十分愤怒,认为阿米尔这么做十分残忍而且不顾义气,而他的决定,改变了哈桑和他的一生。我不禁问了问自己,如果自己遇到这样的状况,我会怎么选择?我会奋不顾身地去以寡敌众为他出头吗?我还是会装作什么都没看见呢?我不知道。这的确是个困难的选择,从理性的角度来谈的话。然而,我知道,不管我怎么做,都会对他造成伤害。

阿米尔何尝不后悔过,“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里,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们,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鬼怪。”可能,阿米尔是真的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来赎他的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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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收获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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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索亚是一个淘气鬼,在大人的眼里,他是一个调皮的男孩子。可是在他的朋友眼里,他是一个善良,勇敢的好伙伴。

有一次,波利姨妈叫汤姆去刷墙,他就想出了一个坏点子来,他让朋友们相信刷墙是一件很好玩的的事,让朋友们用各种各样的东西来换刷墙的机会,这样一来,汤姆不但有了许多战利品,

而且没有受累。当波利姨妈发现这面墙被刷了整整三遍后,汤姆得到了表扬,这表现出了他的机智。

还有一次,汤姆和蓓姬在山洞里迷了路,在他们不知所措的时候,又遇见了大坏蛋乔,乔听见了汤姆的叫喊声就跑了,汤姆凭着勇气和乐观带着蓓姬走出了山洞。

看完这本书后,让我觉得在学习中,要多加勤奋,不要气馁,应该向汤姆一样正直诚实,遇到困难,要勇敢镇定,不要放弃,就能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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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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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也就是我最最喜欢的名著——《西游记》。它是由吴承恩所著作的。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和沙和尚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书中展现了精彩的情节、奇特的想象。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悟空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红孩儿装作一个小孩吊在树上,博得唐僧的同情,而心的很善良唐僧见这个小孩很可怜,于是就让孙悟空背着他一同去西天取经。而红孩儿一心想吃唐僧肉,就施法把唐僧带走了。孙悟空为救师傅,大战红孩儿,结果技不如人,输给了红孩儿。唐僧的其他两个徒弟积极想办法,最终猪八戒想到了观音菩萨,于是它就上天去请菩萨。最后心存坏心地红孩儿被观音菩萨给收服了。

唐僧的四个徒弟中,我最喜欢孙悟空。这是因为它勇敢、机智、聪明、足智多谋、行侠仗义……从孙悟空的身上,我想到了警察叔叔身上也具备同样的精神。警察叔叔为了保护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可以舍己为人、为民除害、大公无私……想想警察叔叔的正能量是多么伟大呀!我以后一定要向警察叔叔学习!

这就是我要给大家介绍的《西游记》,与众不同吧?快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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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收获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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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 ·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写的。它讲述了马克·吐温对自己童年生活的回顾。

本书讲述了汤姆 ·索亚厌恶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死板的生活,而在外面跟朋友三次历险的故事。首次,他因为被他的姨妈折磨得不行了,才跟他的朋友乔· 哈泼和哈克贝利· 费恩去当海盗。他们在岛上抽烟、钓鱼、玩游戏。过了几天,汤姆· 索亚的朋友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便提出要回家,结果,他们三个一起回到了家乡。第二次,汤姆· 索亚和贝琪和人群一起去一个谁也不敢往里走的迷宫。结果和他和贝琪迷路了,汤姆给了贝琪力量,信心,使他们最后走出迷宫。第三件事,汤姆和哈克去追捕杀人犯,哈克救了一个寡妇,汤姆在迷宫里遇到了凶手,把凶手甩掉后,和贝琪走出了迷宫,最后凶手被饿死在迷宫门口,同时找出了它们找到了钱,成了富翁。

我觉得汤姆·索亚敢冒险的精神值得学习,如果他不敢冒险,他就不能抓捕凶手,也就得不到这笔钱;汤姆安慰贝琪的精神更值得学习,如果他不安慰贝琪,贝琪可能就会被饿死,汤姆也会绝望,跟凶手一样会饿死。

这就是我最爱的《汤姆·索亚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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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让生活更美好的满分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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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

无论在家里、在校园里、在商场里、还是在医院里,我总会找一个舒舒服服的地方看起书来。书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读《匆匆》,会让我感受到父爱如山;读《小兵张嘎》,会让我认识聪明机灵的小嘎子……我可是有几个美名呢!“故事大王”、“百科知识大王”。

只要放学回家,我的小伙伴们都会准时来我家门口等我。为什么呢?听我讲故事呗。我会从愚公移山讲到孙悟空大闹天宫,从神笔马良讲到哪吒闹海。看!读书让我放学后的时光充满了快乐。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于我读了大量的书籍,写的都常常得“a”或“a+”。读书使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我读的书很全面,连烹饪、看病抓药的书我也会读得入迷。有一次,妈妈生病了,我连忙去药店买药给妈妈,因为妈妈发烧,我就买了退烧贴和治退烧的药。几天后,妈妈就完全康复了。

第二天妈妈陪我去公园,看到了一棵蒲公英,她指着蒲公英问我:“蒲公英有什么用处”?我一连说了许多用法。

晚上,妈妈有事不在家,晚饭我自己做。我先洗米,洗完让它在电饭煲煮几分钟,饭煮好了,把油倒进锅里,接着把饭倒在锅里,炒一下,把两个鸡蛋打在饭上面,炒到米饭干爽就完成了!这是从烹饪的书里学到的。

你想让生活更美好吗?那就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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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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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有一个“小书虫”,为什么叫他“小书虫”呢?因为他酷爱读书,所以大家都叫他“小书虫”,现在我给你讲一讲他的故事吧。

小时候他就已经和书分不开了,妈妈讲的《狼来了》是他的启蒙故事。七岁时,他看了人生中的第一本“大书”――《格林童话》,里面那有趣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深深地吸引了他,就这样慢慢地他与书结伴长大。在他身上因为读书还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呢!

有一次,他在公交车上看《窗边的豆豆》这本书看得痴迷,一时忘了下车,当他看完这本书正回味着书中的情节时,猛然发现他早已错过了应下的车站,司机师傅已经开过了三站,于是他赶紧在下一站下车,然后飞奔回家。

还有一次,“小书虫”的妈妈出去办事,让他看着锅里的米饭,他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过了十几分钟,厨房里传来一股糊味儿,他拿着书赶紧跑进厨房,立刻关上锅,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饭已经糊了。正在这时他突然想到以前看过的书中讲到:如果米饭糊了,放上两三根葱,再放点牛奶就不会那么糊了,他按照书上的方法来,一试还真管用,而且米饭比之前更香了!妈妈回来后闻见厨房的香味,百思不得其解地问道:“今天的米饭怎么这么香啊?”听到妈妈的疑问,“小书虫”偷偷地笑了。

怎么样“小书虫”这个称号对他名副其实吧!想知道这个小书虫是谁吗?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这个小书虫就是我呀!

这就是我和读书时发生的故事,怎么样?很不错吧。我想你也一定有十分有趣的读书经历吧,说来让我听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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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会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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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毫无疑问,读书是我们青少年获得全面成长的第一课。为了同学们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从上一周开始,学校通过漂流图书活动的形式,引导我们共同读书,与书为伴,与经典为友,开拓视野,从而享受读书与生活的快乐。同时,也培养了我们诚实守信的品质。

宁静才能致远。读书的人生活不一定富裕,但他可能是精神富翁。精神上的愉悦往往比物质上的享受更重要。

读书对一个人的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很多杰出的人物在青少年时代都酷爱读书,以书为友,以书为乐。毛能够成为伟人跟他喜欢读书是分不开的。他曾经说:“我一生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俄罗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也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人,他曾经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世界首富微软公司的创始人比尔·盖茨也是一位很爱读书的人。比尔·盖茨在少年时代感觉最有乐趣的事情就是连续几个小时逐字逐句的读《百科全书》。尽管后来比尔·盖茨没有读完哈佛大学的课程,但他一直保持着勤于阅读的习惯。比尔·盖茨的个人成就,很大程度上也要归功于读书。

读书对于人的成长是最重要的。世界上那些生命力旺盛的民族一定是爱读书的民族,如犹太人。近代史上三个最伟大的人物均来自犹太民族:马克思以唯物辩证法改变了人类对社会的看法,爱因斯坦以相对论确立了崭新的宇宙观,弗洛伊德以精神分析法让人更准确地了解自身。全世界富有者中,40%是犹太人;诺贝尔奖获得者中,最多的也是犹太族人。他们读书态度近乎宗教:孩子刚生下来,就用蜂蜜涂在书上,让孩子舔,意思是读书才能甜蜜。他们也绝不允许把书踩在脚下。他们每人年均读书60本,中国人均只有5本。一个不读书的人是走不远的。是否读书跟他是否大学毕业没有关系,书才是真正的大学,才是让人精神成长的乐园。

那么,对我们来说,应该读什么书呢?青少年读书除了课本以外,应该以中外文学名著为主。的确,读文学名著是非常必要的,但对青少年的全面成长来说,仅仅读文学名著是不够的。为了让同学们汲取丰富的知识,我给同学们提供三点建议:

第一,我们要博览群书。我们青少年要开阔视野,要广泛的阅读。应该注意博览群书,文学名著、散文经典、人物传记、通俗哲学、科学作品、寓言童话、历史读物、生活读物、政治社会等等,都应该涉猎。博览群书的人,才可能成长为学识渊博、思想锐利的人。

第二,我们要读最好的经典作品。读经典作品才算的上是最聪明的读书方式。最好的书是最优秀的头脑赐予我们的最好礼物。读这样的书就是从历代先贤那里源源不断地获取精神食粮和人生教益。

第三,我们要养成经常读书的习惯。如果能够你们养成经常读书的习惯,那么你们将从书上获得惊人的知识与智慧。哈佛大学的一位前任校长说过:“要养成每日阅读有益书籍的习惯,几年后思想上将有大的长进。”

愿我们能够多读书、读好书,在阅读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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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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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西游记》,西游记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啊,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还有沙和尚,还有白龙马呢,一起西天取经的故事。妈妈说孙悟空和猪八戒都是从天上下来的,孙悟空被压在石头山下,猪八戒以前是元帅,后来就变成了猪!太有意思了!为什么这么多的妖怪呢,现在没有妖怪了呢。

我叫妈妈给我讲,为什么要取经呢,去哪里取呢?妈妈说是以前的一个和尚,取印度取经。妖怪多是因为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

我要多看书,故事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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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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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读了《父与子》。刚看时是捧腹大笑,到最后还是捧腹大笑!这一对父子真的就是一对活宝。

《父与子》的故事内容多取材于家庭生活,一小部分内容取材于一些特殊的社会现象。在整部作品中,虽然生活背景发生了一些变化,但父亲和儿子那善良、乐观的 本性却一直没有改变。因为他们具有这样美好的品质,所以才能遭遇困难不绝望,获得意外财富不忘本,一直过着许多人向往的生活:平常而快乐,温馨又奇妙。全 书就是以幽默的形式呈现。

第一章是糟透了的家庭作业:内容大概是这样:儿子不会写家庭作业,所以父亲帮着儿子写。到了第二天老师检查后发现儿子的作业全部错误,所以老师就来家访, 结果发现作业是父亲帮着儿子写的,老师居然把父亲揍了一顿。我的是漫画《父与子》,所以看起来更有趣。还有一章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内容是:妈妈做好 了饭要父亲去叫儿子吃饭,儿子正在看一本书,父亲叫走了儿子自己却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结果妈妈又要儿子去叫父亲。

父亲看起来的却是一个老顽童,用妈妈的话来讲是“童心未泯”。父亲和儿子快乐的生活着。

读完这本书,真的觉得快乐随处存在,只要我们的内心乐观。平常的生活一样可以创造奇迹!推荐大家快去看看读读,其乐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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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的收获600字话题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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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我思索,思索。这里有温馨的宁静,也有激情的舞动。 Traveling in the ocean of the book, I think and think.Here are warm tranquility and passionate dancing.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爱读书,因为它可以使我进步;我热爱读书,因为它可以使我浮躁的心得以平静;我酷爱读书,因为它可以净化我的心灵。

我拜读过古今中外灿烂的长卷,翻阅过人世千般气象的纸页。触摸书中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品悟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真挚动人的情感,顷刻间唤醒了我的心灵。有好书陪伴的日子,我充实,快乐,振奋!被荡涤过的心灵在书香的浸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如鸟儿没有翅膀。这是莎士比亚说的一句话。

古人云:开卷有益。的确如此,书籍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告诉了我们人生的启迪。一本本好书把我们从无知的茫茫人海中带进知识的殿堂,它让我知道了双目失明而还坚持创作的奥斯特洛夫斯基,名垂千古的周恩来总理,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还有......书成了我们形影不离的朋友。

我爱读书。曾几何时,我置身书海不可自拔。《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生存的意义,便是作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因此明白奉献的一生最美丽;《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茶花女》让我铭记,只要心存真情,人格将永具魅力!我在书中目睹了黄河的九曲喷薄,见证了长城的雄伟逶拖,领略了金字塔的庄严神秘我居高临下,历史长河里的点点滴滴尽收眼底,人类社会的没一寸足迹一览无余!

这一本本好书,让我了解了旧我更多地了解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正是这一本本催人奋进的好书,一把把美丽的金钥匙为我们打开了坚固的大锁。

好书、名言,现在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们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翱翔!是书,让我健康成长!是书,让我开心快乐!是书,让我聪明伶俐!书,它是一名老师,也是一座丰富的知识宝库。

同学们,与好书交朋友吧!它会带你走向成功的彼岸,这一份营养品全部充实到你身躯,引领你一步步走向神奇而美丽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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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昆虫记》读书感想小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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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一部介绍昆虫学的书籍,它用运用精美的图片和精妙的文字向我们介绍了昆虫们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也非常受益,增长了许多知识,我很喜欢读这本书。

通过读书,让我走进了这个美好的昆虫王国。在获得丰富的昆虫知识的同时也在生活中去寻找、去观察昆虫的习性和奥秘。

以前,我以为萤火虫只吃树叶和草,读完书我才知道,萤火虫是肉食昆虫,主要吃蜗牛,让我大吃一惊。

萤火虫会发光是因为发光带上面有白色涂层,这是由一种非常细腻的颗粒构成的。白色涂层提供了可氧化物质,导管则输入气流,当可氧化物质与气流相遇,便产生了光。

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大自然的奇妙,原来昆虫里还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以后,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去探究昆虫界的事情,增长更多的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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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读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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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气度,一种笔墨之劲健,在于丰厚的底蕴,在于灵性的拨发。好书、静中见生气,妙书、轻松间出风情,奇书、奔突之际现神采,气度的流变,情韵的播撒,精魂的锋芒,都在不言中。

杨绛先生说过,读书贵在“追求精神享受”、“乐在其中”,这个“乐趣”在于“适物”。如真意入“境”,遇知己,喜爱至极,其乐如何?再如,读书的“乐趣”,从字里行间读出鸟语花香,余音袅袅,万马奔腾,惊心动魄,甚至把自己的情感和阅历都调动起来。融入词句,其味几何?

难怪有人说,进入读书的心境,即便是陋室也一样能泡出一段沉醉的好时光。诚如其言,爱读书的人,迷恋的是书中那情感与智慧的淡淡的清香,往往是无声无息去感悟。这是读书的独妙乐趣,从而也能品出奇妙情调。

读书带来丰富的想象,带来的舒畅感受,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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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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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经久不息的旋律伴随着许多人的成长。《西游记》一到暑假大多数电视台都在播,谁没看过?看的多了也就释然了,据说每年全世界轮播400多遍呢!看电视不过瘾还是看书吧。我翻了翻老爸的书柜,有本书落满了灰尘,引起了我的注意,于是我将其摸了下来。真是《西游记》啊!灰蓝色的封面,大气的楷字“西游记,吴承恩”,书的旁边是用白线扎的,书页微微卷起,颇有原著之感。于是我带着强烈的好奇翻开了第一面。

一个月,这本老版《西游记》在我床头伴了我一个月,整本书看起来内容大相径庭,就是文体上稍有出入。共一百回,六十余万字。分回标目每一回目以整齐对偶表现。例如:“三打白骨精”到了书上摇身一变为“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合辙押韵。全书分三个部分,一至七回介绍孙悟空神通广大,八至十二回叙述三藏取经缘由,十三至一百回是全书故事主体。吴承恩,《淮安府志》载他“性敏而多慧,博极群书,为诗文下笔立成。”可他看不惯官场黑暗,愤而辞官,贫老以终。他笔下的孙悟空机智、勇猛,猪八戒诙谐幽默,沙僧忠厚老实,文学色彩极为浓厚,书上的想象空间更大,你会感觉你仿佛就是旁观者,犹有进入神秘世界的觉悟和快感。

仔细阅读不难发现吴承恩笔下塑造人物活灵活现,现在网络上最红的就是沙师弟了:“大师兄,师傅让妖怪抓去了的……”云云。善于发现的人不只是发现这些而是更多,能体会到吴承恩的写作目的,从背景中也能透露出当时的现实状况:明朝中期,经济虽然繁荣,可政治却日益败坏,百姓生活困苦。而正是这样的状况,吴承恩才在民间传说和话本、戏曲的基础上,经过艰苦的再创造,完成了这部令中华民族为之骄傲的伟大巨著。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而我又能充分理解他的心情,一本书成为经典的前提是能写出别人没写过、不敢写、新奇的题材,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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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朝花夕拾》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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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这是鲁迅在他的回忆性散文《朝花夕拾》小引中的一句话。我将这句莫名其妙的话记在摘抄本上,带着疑问继续往下看……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鲁迅的童年与青年时期。那个年代,时局的混乱和社会的动荡,是我们现在难以想象的,可是我却可以切身体会到那一份回忆的情怀——经过了时间的筛选,留下来的是最深刻的记忆,最有意义的瞬间。早晨沾着露水的花,待到傍晚望去,依然挂在枝头怒放的,便是最坚韧的那一朵。

我想起了小学生活。那时候班里的同学都很“秀逗”,玩一些五花八门的游戏,开各种让人啼笑皆非的玩笑。每天放学回到家里,我都会和父母“报告”这一天在学校里遇见的“奇葩”事,时而捧腹大笑,甚至“喷饭”。妈妈建议我,可以尝试着把这些事情写下来,留作回忆。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想法,但脑子里虽然有了文章的脉络,到真正下笔的时候,却无论如何也写不出那份纯粹的快乐和蕴含的感情来。

我对自己非常失望,认为自己不擅长写作,连发生在身边的事情都不能写生动。我还很着急:时间会让人忘记好多东西,等我长大了,写作水平提高了,这些好玩的事情会不会忘记了?

“写写我的小学生活”这个愿望一直埋藏在心底。

六年级下学期临近毕业的那段时间,不知是因为学习压力还是青春期的困扰,我发现很多同学失去了童年时的那份活泼、调皮,而我也因为即将毕业离别对老师和同学有些不舍,于是心底那个愿望又慢慢浮出水面。再一次面对童年时的纯真,心中竟升起几分敬意来。那些曾经认为自己的水平不足以写得栩栩如生、有一些细节已经模糊等等的担心,在真正开始动笔之后,都无影无踪了。而那些年一幕幕欢乐的瞬间不停地奔涌出来,在我的笔下定格成永恒。

现在,回过头来看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里写的那句话:“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我懂了:时间,确实蹂躏了一部分记忆,但是最精华的那部分,却在岁月之中慢慢沉淀到心底深处,永远都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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