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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我们在行动征文【通用20篇】

我家乡的四季是绚丽多姿的,瞧,我们迎来了阳光灿烂的春天,迎来了炎热的夏天,迎来了丰收的秋天,迎来了寒冷的冬天。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反洗钱我们在行动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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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征文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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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对于我来说,天天都在与它打交道: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与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这些都是我要做的工作。我喜欢它,因为它是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促进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的保证,更是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的客观要求。我自豪,我以我的工作为荣。

然而,就在一年多前,反洗钱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的陌生。那时,我刚刚参加工作,作为一名柜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存钱、取钱。负责带我的同事告诉我说,人民币五万以上,外币等值一万美金以上都要做联网核查,而且要询问资金来源和用途。另外,对于外币的存取,一定要查询历史记录,超过次数或金额的存取一定要客户提供相关的证明的文件。我那时很纳闷,做这些有什么用?同事告诉我,是为了反洗钱。我又一次纳闷了,反洗钱?就是不能将钱放水里洗吗?同事笑了。

我记得清清楚楚,那天下班,她详细地给我讲解了什么是反洗钱。原来,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她还告诉我,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的一项系统工程。它具有宏观的一面,也有微观的一面;它涉及到理论又涉及到实际;它既涉及到监管当局又涉及到金融机构;它既涉及到法律,又涉及到政策;它既涉及国内,又涉及到国际等。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值得人们去深思和研究。她说,你虽然以前没有接触过它,但是你要知道,作为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反洗钱就在我们身边,切不可掉以轻心。

从此,我就特别关照有关反洗钱的案例。深刻的认识到洗钱本身作为一种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及其严重,对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生命以及财产的安全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不仅如此,洗钱活动还削弱了国家对于市场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严重地危害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干扰了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还影响了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此后,我常常想,那我们怎样才能有效地开展反洗钱的工作呢?

后来有幸地参加了我行合规部组织的各种反洗钱培训,完成了总行的网络在线培训,并通过网络考试,还学习了其他行的反洗钱经验,使我茅塞顿开,在我们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两点:一是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开展客户身份尽职调查,既对要求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了解客户的真实的身份、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二是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即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若发现可疑的洗钱活动,无须了解洗钱活动背后确切的犯罪性质,亦无须确认洗钱资金来源于犯罪活动。在任何情况下,如有疑问,应当提交可疑洗钱活动报告。前者是我们反洗钱的基础工作,是后者的重要前提;后者则是我们履行反洗钱业务、防控洗钱风险的关键环节。

显然,反洗钱对策远远不止上述这些,反洗钱任重而道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但随着反洗钱体系的完善,相信我们会做得更好!反洗钱,我们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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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反洗钱法十周年征文1500字

全文共 1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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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社会对恐怖融资打击的强化和国内洗钱活动的不断猖獗,我国重视和加快了反洗钱的法制建设。继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在其第4条首次将洗钱活动规定为犯罪后,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第191条又明确增设了洗钱罪,并于20xx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7条对刑法第191条进行了修改,将恐怖活动犯罪增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有利于控制反洗钱的违法乱纪行为。

1、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

一是要在《刑法》中明确对洗钱罪的概念进行界定,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应借鉴国外有关国家立法,将“明知”改为“应知”,或者直接改为“明知或怀疑”,应明确除了主观上有洗钱目的外,知情而不履行反洗钱法定职责的行为也构成为犯罪,增强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法律意识;在犯罪的客观要件上,应拓展犯罪行为的范围,至少应将掩饰、隐瞒犯罪人或严重犯罪所获收益的行为纳入到洗钱罪打击之列。二是应适时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与有关国际条约相衔接,使清洗任何严重犯罪收益的行为都构成洗钱犯罪;同时,鉴于我国目前贪污腐败、诈骗和偷、逃税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应将通过贪污、受贿、诈骗、偷逃税所得脏钱合法化的行为都规定构成洗钱罪,以有效阻止日益严重的贪污受贿、诈骗和偷逃税洗钱行为。

2、尽快制订颁布专门的反洗钱法。

目前金融系统反洗钱主要依据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其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明显不够。因此,必须尽快制订出台专门调整规制洗钱活动的反洗钱法。鉴于当前国际国内反洗钱斗争需要,国家立法机关也意识到出台反洗钱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洗钱法的制订纳入到五年立法规划并优先予以考虑。目前,反洗钱法也正在紧张制订之中。专门的反洗钱法不但可以为洗钱犯罪的打击、惩处提供有效的法律武器,也能够对洗钱犯罪的预防起到重要作用。在具体内容上,将来的反洗钱法一方面应将其调整范围由目前局限的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扩大到证券、保险以及珠宝、建筑、零售等洗钱高风险行业,甚至会计师、律师、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行业;另一方面,应明确规定反洗钱主管机关人民银行和其他执法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并就金融机构和其他高风险行业应承担的反洗钱法律义务和应遵循的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应明确反洗钱各部门间协调机制,赋予反洗钱监管机构和有关执法部门足够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惩处手段,以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3、制定、完善反洗钱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则。

一是要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应进一步明确细化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告标准,使得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在开展不同类别业务时都能得到有所指导;对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内容也应该予以细化明晰,制定通用的、较原则的反洗钱内控风险评价体系标准,并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指导本系统反洗钱工作;明确客户尽职调查的对象、范围、程度,尤其要明确对从事高风险行业人员和政治人物的特别尽职调查义务,要强调发挥客户经理在尽职调查中的作用;应补充有关电子化支付方式、通存通兑等新情况下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内容;修改有关反洗钱的罚则,使得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应承担相适应的法律责任,促使其重视反洗钱工作。

二是要完善反洗钱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则。反洗钱不是单一的某一项业务管理,而是涉及到金融和其他行业的各种不同业务,因此,应逐步完善防止洗钱活动的相关制度和行业规章。控制洗钱迫切需要限制银行保密的范围,除在专门的反洗钱法中应明确金融机构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报告义务外,还应该在金融法的基本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作出明确规定;要尽快修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要求银行加强对客户现金缴存尤其是大额现金缴存来源的审查和报告制度;完善有关账户管理和结算的规定,建立实时账户管理系统和预警系统,对账户的违规提现和违规转账等行为实行实时预警;同时,应加强个人储蓄账户的管理,修改《储蓄管理条例》中的有关无记名存单的规定,避免与《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冲突。

三是要修订有关行业规则,解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的冲突。目前主要是要尽快修改“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中对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的罚则,强化处罚力度,完善反洗钱工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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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核心价值观与青年志愿者行动征文启事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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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中国青年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工作,研讨引导青少年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拟联合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青年志愿者行动”论文征集与理论研讨活动。

一、征文时间

2015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二、征文主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青年志愿者行动

三、征文要求

紧扣征文主题;符合学术规范,一般不超过1万字;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

四、投稿方式

2015年5月10日前,将应征论文的电子版发送至:tzyzgb2037@126.com

五、成果展现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将邀请部分论文作者参加研讨会。论文将在《中国青年评论》上结集出版,并择优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报刊推荐发表。届时,中国青年志愿者网、《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通讯》将开设专栏,刊出优秀论文。

欢迎广大青少年理论和志愿服务工作者踊跃投稿。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志工部文化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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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银行反洗钱培训征文

全文共 3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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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以货币 资金为主要经营对象,最易于为洗钱分子所利用,因而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主要渠道。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 不断变化,基层地区的反洗钱工作任务也变得日益繁重。从目前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由于认识 层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基层银行反洗 钱工作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 基层银行业;反洗钱;问题;对策及建议

一、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1.反洗钱意识淡薄

2003年3月1日人民银行总行发布了反洗钱工作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1997年我国新颁《刑法》191条明确了“反洗钱罪”。但是,这一系列条例、法规在基层人行和商业银行中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参差不齐,大部分仅停留在略知一二的层面上。多数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对工作人员的反洗钱 教育 还不够深入,银行员工普遍缺乏反洗钱的意识和经验,甚至认为反洗钱是沿海发达地区的事,与基层银行业务关系不大,反洗钱意识淡薄。还有部分基层商业银行员工认为,追求效益最大化是 企业 的目标,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而且还可能因为制度的执行影响客户关系,导致资源流失,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因而这项工作对基层商业银行来说,当面临监管职责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时,他们往往还会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2.技术手段落后

洗钱犯罪目前已公认为上游犯罪,洗钱手法和犯罪手段日渐更新,洗钱手段更加智能化、高科技化。而当前,我国的反洗钱由于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尚未建立起健全、完善的、与商业银行账务核算系统、支付系统和《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相对接的支付交易报告和监测系统。一方面,基层人民银行还没有相应的软件用于分析监测,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只能采用手工的方式进行统计、搜集,工作量大,效率低,差错多,无法做到对大额、异常支付交易进行及时的监测、记录、分析。另一方面,虽然建立并实施了大额可疑资金报告有关规定,由于没有相适应的技术手段跟上,没有建立良好的监测 网络 平台,难以对交易资金和具体的业务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影响了反洗钱工作效率。

3.组织机构待健全

从目前形势看,反洗钱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没有一个由精明强干的人员配备的专业化组织力量是不行的。当前,基层银行尚未成立专职的反洗钱机构和队伍,仅仅是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的组织形式建立了领导小组,并笼统地将反洗钱工作指定某一部门负责,没有设立专门机构,也没有配备专门人员,难以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同时,各家银行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各不相同,有的由营业部门负责,有的由保卫部门负责,有的由 会计 财务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涉及到现金、支付结算、存款取款等银行业务的方方面面,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统一组织,单靠一个部门很难适应反洗钱工作的需要。而且,反洗钱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是一个涉及到许多部门合作的系统工程,但从基层实践来看,反洗钱工作仅是金融部门在“孤军奋战”,公安、司法、财政、商业、海关、税务、工商、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在信息收集、情报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尚未全面展开,尚未建立运行高效、有序协作的单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也就很难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

4.制度约束欠缺

反洗钱工作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各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表现在:一是制度建设不到位。一些内控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没有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要求的反洗钱预防、监测、分析、报告体系,停留于发文件、谈学习的层面,办法制度出台多,实质性开展工作少,管理层面布置多,基层网点落实少,总体要求多,可操作性差。二是了解客户程序不到位。了解、掌握客户真实信息本应是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实际上,金融机构在执行制度上难以严格,对客户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不好过细地去核实,主要原因来自“三怕”:一怕失去客户,影响存款;二怕客户刁难、打击报复;三怕投入成本、影响效益。因此,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仅限于客户开立账户时应提供的资料,很难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进行真实地了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准确判断客户资金的性质,导致“可疑交易”有关规定成为摆设。三是储蓄实名制执行不到位。部分基层金融机构特别是 农村 金融网点,在储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争取市场份额,存在对存款实名制执行不严,放松对个人存款有效身份证件的审查,放松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有的为逃避人民银行的监督,甚至自行为客户编制身份证号码,造成客户身份无法确认,使反洗钱工作失去可靠的基础。四是现金管理不到位。我国是现金使用大国,特别是在地市级以下地域,现金的提取和使用在现实生活当中基本没有限制。不说居民个人、个体工商户,即便是具有一定规模、财务相对规范的中小企业,仍然普遍存在大量使用现金交易的现象。当前,虽然银行卡得到了广泛的推行,但因办理和使用银行卡环节较多,费用较高,结算工具和手段又比较落后,结算渠道不畅,致使城乡居民现金结算仍居高不下。

5.处罚难以执行

在属地监管的前提下,反洗钱监管不可避免地渗入了地方保护主义与人情因素,对于反洗钱监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人民银行“考虑”过多,处罚力度不够,往往只是针对问题提出一些纠改意见,助长了反洗钱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在实际的检查工作中,如制度不健全,报告不及时,尽职调查不周全,柜面审查不严格等问题,可大可小,违规事实的定性和处罚的尺度难以把握,影响了反洗钱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6.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性大,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而且,受业务水平和工作内容的限制,基层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缺乏经验,与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差距很大,对反洗钱工作较难适应,在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对犯罪分子所用的 现代 金融支付工具,在异地、跨行频繁地进行资金运作,凭借自身水平,更是难以断定其行为是否属于洗钱。

二、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重视人员培训,培植反洗钱骨干队伍

从事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极大地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效果,由于反洗钱工作在我国的开展时间短,“洗钱”手段又多种多样,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反洗钱工作的培训力度。要从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要选拔一批既懂金融、外汇业务,又懂 法律 知识的人才充实到反洗钱队伍,着重加强对这些人员的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尽快培养出一支有较高反洗钱水平的人员队伍。要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在辖内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基层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地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与此同时,还应组织、督导基层金融机构培训专业反洗钱人才,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批反洗钱具有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而后可采取主办多层次的反洗钱业务培训班、编印反洗钱教材、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在金融机构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以点带面,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摘 要] 洗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银行业以货币 资金为主要经营对象,最易于为洗钱分子所利用,因而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主要渠道。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 不断变化,基层地区的反洗钱工作任务也变得日益繁重。从目前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由于认识 层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基层银行反洗 钱工作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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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春风行动征文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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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脚步轻轻地向我们迈进了,一切万物复苏的景象是人心旷神怡。春风却在这不经意的时节里,散播着它的象征,布满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和煦的春风微微地吹拂着,抚摸着大地,像一个慈祥的母亲孕育儿女。春,虽没有夏天的热烈;秋天的悲情;冬天的沧桑!但她带给人们无限的欢乐!春风与春天是好姐妹,她们的性格特征没有太大的差异:春风没有像夏天那样扇不去的热气;没有像秋天那样的悲戚;没有像冬天那样的冰冷。春风的温柔与婉约,像一名谱写大地的乐师。谁说春风没有颜色呢?她的颜色不就是小草的嫩绿,树木的嫩芽吗?谁说春风没有美貌呢?她的美貌不就是杨柳的摆动,花儿的微笑吗?谁说春风气味呢?她的气味不就是泥土的气息,鲜花的芬芳吗?春天的风,给我们带来无穷的想象空间;让我们在春风的展开无暇的想象!

春天的脚步轻轻地向我们迈进了,一切万物复苏的景象是人心旷神怡。春风却在这不经意的时节里,散播着它的象征,布满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和煦的春风微微地吹拂着,抚摸着大地,像一个慈祥的母亲孕育儿女。春,虽没有夏天的热烈;秋天的悲情;冬天的沧桑!但她带给人们无限的欢乐!春风与春天是好姐妹,她们的性格特征没有太大的差异:春风没有像夏天那样扇不去的热气;没有像秋天那样的悲戚;没有像冬天那样的冰冷。春风的温柔与婉约,像一名谱写大地的乐师。谁说春风没有颜色呢?她的颜色不就是小草的嫩绿,树木的嫩芽吗?谁说春风没有美貌呢?她的美貌不就是杨柳的摆动,花儿的微笑吗?谁说春风气味呢?她的气味不就是泥土的气息,鲜花的芬芳吗?

春天的风,给我们带来无穷的想象空间;让我们在春风的展开无暇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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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保险公司员工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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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金流动频繁、金额巨大等特点,保险业容易成为洗钱者青睐的工具,尤其是在投资型保险产品发展迅速,网销保险快速流行的背景下,保险成为洗钱工具的风险就更大。

风险来源,保险机构洗钱风险可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是指保险机构产品或服务固有的风险,以及业务、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漏洞所形成的操作风险。外部风险是指客户自身属性所形成的风险。保险机构应全面识别和评估风险。

八类产品洗钱风险大

所谓保险洗钱,是指以商业保险为载体,利用保险市场及保险中介市场的途径渠道,将非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投保、理赔、变更、退保等方式来掩饰、隐瞒其来源或性质,以逃避法律法规制裁的行为。从本质上讲,保险作为一种转移、分散风险机制,本身并不牵涉洗钱,但保险业的某些特质属性却为洗钱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此,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在评估保险产品的洗钱风险时,应重点考察八类产品,包括:第一,与投资的关联程度。保险产品特别是投资性理财产品,与投资的关联程度越高,越容易受到洗钱分子的关注,其相应的洗钱风险越高。第二,每单平均保费金额。一般来说,保险产品每单平均保费金额越高,洗钱风险相对越大。第三,现金价值大小。在相同保险期间内,保单现金价值比率越高,其洗钱风险相对越大,如高现金价值产品。第四,保单质押变现能力。保单质押变现能力越高,其洗钱风险相对越大。第五,保险责任满足难易程度。理赔或给付条件较难满足,或者退保损失较大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小;反之,被用于洗钱的风险相对较大。第六,能否任意追加保费。在保险期间内,可任意超额追加保费、资金可在风险保障账户和投资账户间自由调配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大;相反,不可任意追加保费和跨账户调配资金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小。第七,

历史退保比例和退保金额。退保量较大、退保比例较高的保险产品,洗钱的风险较大。第八,是否存在涉外交易。存在涉外交易的产品,跨境开展客户尽职调查难度大,不同国家(地区)的监管差异也可能导致反洗钱监控漏洞产生,易于被恐怖分子利用,存在较大的洗钱风险。

“随着保险产品的多样化,部分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特点与纯理财产品没有太大差异,消费者无论是购买还是理赔都十分方便,交易过程也越来越多地在线上完成。这些因素都使保险沦为洗钱工具的风险更大。”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对保险产品的风险进行分类评估和管理十分必要。

政治公众人物及其亲属等可直接定级为高风险

除了要对保险产品的特性进行考察外,该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对保险客户进行考察,其中,保险机构可以直接将九种客户定级为高风险。

对涉及四种情形的客户,保险机构若要将其定级为低风险,必须首先经过外部风险评估程序。第一,在本保险机构的已缴纳保费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可根据内部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产品设定不同限额,原则上不能高于人民币20万元或等值外币,同一客户应累计计算其所购买的所有有效保单,同一保单涉及多人时,以累积额最高的人为评估标准)。第二,客户为非居民,或者使用了境外发放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第三,客户曾涉及可疑交易报告。第四,客户委托非职业性中介机构或无亲属关系的自然人代理本人与保险机构建立业务关系。

与此同时,针对九种客户,保险机构可以直接将其定级为高风险。包括客户被列入我国发布或承认的反洗钱监控名单及类似监控名单;客户利用虚假证件办理业务,或在代理他人办理业务时使用虚假证件;客户为政治公众人物或其亲属及关系密切人员;发现客户存在犯罪、金融违规、金融欺诈等方面的历史记录,或者曾被监管机构、执法机关或金融交易所提示予以关注,或者涉及权威媒体与洗钱相关的重要负面新闻报道或评论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国籍、注册地、住所、经常居住地、经营所在地涉及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相关部门的反洗钱监控要求或风险提示,或是其他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推行且得到我国承认的反洗钱监控和制裁要求;客户实际控制人或实际受益人属前五项所述人员;客户多次涉及可疑交易报告;客户拒绝保险机构或保险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以及其他直接或经调查后认定的高风险客户。

据业内人士介绍,“团险个做”、“长险短做”,通过地下保单等方式是保险洗钱比较常见的方式,在网销理财型保险产品盛行的背景下,保险反洗钱的难度很大,保险机构必须从分析保险产品本身的属性、客户的性质,抓好保险销售全流程的各个环节着手,内外部一起抓才能做好保险反洗钱工作,一方面避免保险沦为洗钱工具,另一方面避免保险公司自身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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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反洗钱十周年征文精选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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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教育, 特别是加强有关反洗钱法规的学习教育, 帮助公众走出 “存 款自愿,取款自由,谁也无权审查”的法律误区就显得至关重要。

不断提高一线反洗 金融机构首先必须加大培育反洗钱骨干队伍, 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对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同时,强化现金管 理,管好反洗钱重点部位。近几年,有些金融机构对大额现金支取能 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但对现金存款却 不够重视,而现金存款恰好是反洗钱的重要环节。为此,各网点在办 理业务的过程中, 对大额现金存取均应严格按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再者,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构建反洗钱坚固 防线。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客户的业务经营、营业收入、资金使用及周 转和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 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 户;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登记制度,特别是对于一次性服务的客户及现 金兑换、大额现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户要认真实行客户识别,防患于未 然;从源头上杜绝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现象;尽快建立和完善邮政金 融系统与公安、税务、工商和人行的相关系统联网,以便加强对客户 的身份识别和核查,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

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点多 面广的优势,通过诸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资料以及广大新闻 媒介的宣传等形式,使大家认识并树立——洗钱犯罪就在我们身边, 反洗钱工作刻不容缓;反洗钱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的事,它需要我 们大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共同承担责任的观念。通过宣传,深入普及反洗钱的法规和知识,使反洗钱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 储户自觉遵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规定,按规定办理个人业务,而形成 全社会支持理解反洗钱工作的氛围, 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营 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 也更进一步促使金融机构自身认识到有义务参与反洗钱 工作,认识到有责任配合反洗钱工作,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必须向 人民银行报告,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 动。在防范洗钱工作中,金融机构始终处于斗争的第一线,必须站在 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 有关反洗钱规章的要求,扎紧篱笆,严防死守,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 定义务。如果仅凭个人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那就很容 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为他们提供可趁之机。总而言之,要防范和 遏制洗钱这种智力型、知识型犯罪,不仅需要从业人员高度的责任感 和工作热情,还必须培养通晓法规、熟悉业务、反洗钱经验,切实加 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 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 识和技能。

显然,反洗钱对策远远不止上述这些.作为一场战斗,反洗钱任重 而道远,永远没有胜利可言!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和金融不断深化, 我国洗钱现象也在逐年增多,洗钱行为隐蔽复杂,已经成为危及社会 经济发展的暗流。历史不乏这方面的案例,我们熟悉的震惊中外的厦 门远华走私洗钱案,更是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由此可见,反洗钱也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事,反洗钱工作要想取 得成功还必须有赖于加强国际司法合作, 使打击外逃腐败分子洗钱获 得国际公约和外国法律保障和支持。

反洗钱,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系统工程,是金融 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公众对 反洗钱在认识上已有明显转变, 但在认识的深度和水平上仍需进一步 提高。 作为一名信合员工, 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树立反洗钱观念, 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 高举反洗钱的旗帜! 支持和配合反洗钱工作, 建立起一个协调高效的反洗钱网络, 为实现我国在全球化浪潮下的金 融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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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春风行动征文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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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来了,春姑娘把整个世界都变了!春风一吹,吹醒了正在冬眠的小青蛙。你看,它正在活蹦乱跳呢,多可爱啊!蛇、大熊、蚂蚁、在那儿跳来跳去的,好像在说:‘‘春天,我爱你!’’ 春风一吹,吹绿了黄黄的小树。你看,小树挺直了腰杆,在春风中昂起头,好像在对春姑娘说:‘‘春姑娘,谢谢你,帮我换上一件绿毛衣。’’春风一吹,吹掉了小朋友身上厚厚的羽绒服,换上一件件春装。小朋友们招着手对春姑娘说:‘‘春姑娘,我们爱你!’’春风一吹,全世界都变暖和了,小河解冻了,鱼儿在河里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可快活了!春风一吹,柳树发芽了,柳树姑娘甩着她那飘逸的长发,好像在说:‘‘可爱的春天,我要让你变得更美丽!’’三月的春风,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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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守则见行动征文

全文共 1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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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一个充满希望和光明的世纪,延续近半个世纪的冷战已经结束,国际局势总体上趋于缓和,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正在迅速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不断兴起,国力竞争日益激烈,人类正在经历一场全球性科学技术革命,21世纪必将成为科技的新纪元。

作为跨世纪的一代,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科学知识,而且要培养我们的基础道德观念和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提高我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各方面综合发展,以适应社会的进步,能够在社会中有一立足之地。作为一名中学生,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法则就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尊自爱,注重仪表;诚实守信,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严于律己,遵守公德。那么,具体而言,应如何培养我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呢?

一、讲效率,做勤奋学习的中学生

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二、讲礼貌 做言行文明的中学生

在平时的谈话中,要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是要起立并用双手。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的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上、下课时起立想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三、讲友善 做关爱他人的中学生

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常会遇到一些问题,这时就需要他人来帮助你,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单单是要别人来帮助你,更要学会去关心、爱护身边的人,甚至是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只要他需要关爱,就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来帮助他.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对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乐园,献出你的爱,为世界画一道彩虹!

四、讲诚信 做表里如一的中学生

“一诺千金,说到做到”,也就是说我们要守信用,重承诺,它要求我们答应别人的事就一定要做到,忠于自己的诺言,“言必信,行必果”,不自食其言,一个人说话不算数,偶然有一次,大家能原谅他,时间长了,就会失去人们的信任,就没有人愿意与他共事,这样,他还怎么能在社会站住脚,还怎么能做大事呢?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五、讲卫生 做身心健康的中学生

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齐,朴素大方。讲卫生,不仅仅指身体的清洁,还包括身心方面的卫生。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及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在与同学的交往中,不要总是注意别人的缺点不足,不骄傲自大,不要心胸狭窄,总是和同学间发生矛盾,要正确的看待自己和他人,找准自己的正确位置,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六、讲自主 做自强上进的中学生

人类历史从原始社会的“刀耕火种”到今天的“高科技的信息时代”,人类发展的每一步无不是创新的产物。历史告诉我们,只有创新,勇于创新,敢攀高峰,我们的社会、国家和个人才能发展。我们的生活需要创造,我们的学习也需要创造,在学习中,不断为自己定下目标,让自己不断的上进。

七、讲纪律 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遵守国家法律、交通规则、公共秩序、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做法律禁止的事。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八、讲勤俭,做孝敬父母的中学生

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学会料理个人生活。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们担任着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未来美好的一切还要靠我们去创造,我们必须从小培养思想道德观念,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合格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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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反洗钱十周年征文500字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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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十载,反洗钱迎来第十个年头的成才。古人云: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反洗钱工作从十年前的无人知晓,到如今虽说不能为天下知,但也形成广泛的关注和认知。

随着我国的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平稳增长,本土的国内外的洗钱活动日益增多,而且呈现多元化、网络化的特点。因此,进一步加强反洗钱的宣传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更现重要性。反洗钱宣传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天下知”,人民群众只有充分了解反洗钱工作,才能主动防御、主动监控、主动举报,更好的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反洗钱宣传工作虽说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同时存在宣传广度窄、形式单一等问题。对于反洗钱宣传的工作,提出一下几点建议;

一、 巩固高风险行业,辐射全社会

金融行业作为资金流通的场所,成为洗钱活动的主要渠道。对于金融业的反洗钱宣传一刻也不能放松,从一线业务到管理,宣传工作自上而下,层层下达,必须保证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巩固好重点监控行业。

反洗钱宣传在金融机构开展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其他行业、人群的宣传工作。由于洗钱活动的多样性,目前已显现出金融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洗钱活动,所以反洗钱的宣传工作同时也需向各行各业进行,把宣传工作的范围扩大到全行业,全层次人群。

二、 多形式的宣传手段,深入民心

目前的反洗钱宣传活动过于单一,拉横幅、喊口号、设立咨询岗等只能让群众知道“反洗钱”的存在,而不知道如何“反洗钱”。我们应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比如借鉴公益宣传,在宣传载体上利用明星效应、卡通人物、时尚海报等,全方位抓住各年龄层群众眼球,首先要吸引他们关注。然后在宣传内容上要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少用专业词语,少用口号式标语,多以案例、图形表达、故事等,让人民在娱乐的同时接受到反洗钱的教育,只有这样的宣传效果才会传播快,更能深入民心。

三、 全方位媒体推动

固有的折页、横幅、橱窗、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往往处于被动状态,在这些原有的宣传方式下,我们应该多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下进行宣传,会更宽的扩大反洗钱的宣传面,结合微博、微信、网络宣传等新媒体,更能主动推送宣传内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

加大反洗钱的宣传力度,需要社会各职能部门、各行业机构、各层次人群积极参与,因此我们都有责任宣传反洗钱工作,使反洗钱工作能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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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浅谈反洗钱的优秀征文

全文共 2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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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安诚保险xx分公司着力打造以诚信为基础的合规文化,不断通过自身合规带动行业合规,成为保险行业合规的坚定支持者、实践者和受益者,合规及反洗钱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现将我司上半年合规、反洗钱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1年上半年合规工作回顾 上半年,我们xx安诚保险始终坚守合规经营,坚持走“合规促发展,合规出效益”之路,为有效将“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将合规工作目标进一步具体化,年初,我们确立了“13333”总体工作安排,其中,首要一条就是合规工作,合规工作的核心就是一切围绕合规、一切必须合规,合规实行一票否决。

1、分公司及下属机构合规组织的建设情况;

发[2011]81号),为加强对合规工作常态化管理,更好地落实公司合规政策,有效防范和降低公司经营中的合规风险,分公司各部门和各机构设立了专(兼)职合规管理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我司今年3月印发了《关于明确合规管理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安保苏发[2011] 40号〕,使合规工作网络、工作机制更趋完善。

2、合规制度建设;

合规制度建设是整个合规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我们在坚定执行保监会、总公司合规制度的前提下,与时俱进,有所创新。为有效从源头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让领导人员时刻提高警惕,绷紧廉洁从业这根弦。根据总公司《中层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实施办法》,结合我司实际,制定了《安诚保险xx分公司中层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实施办法》安保苏发〔2011〕2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xx保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苏保监发〔2011〕89号)和总公司下发的《2011 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保发〔2011〕105号)的文件要求,制定《xx分公司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保苏发〔2011〕67号;根据xx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的通知》(苏保监发〔2010〕123号)和《2010版行政许可指引》的要求,为提高拟任高管人员合规意识,

了解相关法规知识,制定了《拟任高管人员保险法规培训和测试管理办法》安保苏发〔2011〕34号,这些制度的出台是对总公司和保监局相关政策的有效跟进,促进了我司合规工作的有序运行。

3、合规风险管控情况;

风险管控是整个合规工作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我司不断强化对合规风险的排查工作,根据保监发【20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为规范承保流程,加强合规经营,规避监管风险,我司发出《关于承保数据真实性要求的风险预警通知》(安苏承预警函【2011】6号),要求各级承保中心在出单过程中,真实录入各项信息。1、业务来源必须如实录入,严格区分代理业务和直销业务。 2、严格遵照《反洗钱》、《承保理赔客户信息查询制度》等规定,如实收集客户各类信息资料,真实录入业务系统。 3、业务员业务必须真实,不得互挂。各类违规事件一经发现核实,分公司将对机构相关责任人问责,并给予重处。 为了管控高风险车型业务,我司出台《关于高风险车型业务的承保通知》(安苏承预警函【2011】7号),根据分公司2011年两核会议针对高风险车型业务承保要求的宣导,以及近期各级机构仍然继续大量此类一些高风险业务签报,全部集中体现在特种车、10吨以上货车(含自卸车);同时分公司此类业务经营数据持续恶化,为进一步管控此类业务的承保风险,我司对高风险车型界定,并作出高风险业务承保规定和管控要求。

我司高度重视风险排查工作,公司领导亲自挂帅,通过风险排查,财务、承保、理赔等环节的合规性、真实性得到切实的保证。 年初,我司向各机构所在地保协发出合规工作征询意见函,就合规事宜与保险联谊互动,请他们对我司所属机构合规情况进行评价打分,从收回的征询意见函反馈情况来看,我司各机构均无违规处罚情况,监管机构及保协对我司“主动合规”的做法给予充分的肯定。 4、合规检查、督促、指导情况;

合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促进各机构合规工作按照总公司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机构要认真组织复查工作,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根治的有效途径。经过全面复查、督导抽查阶段,、

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我们警示大家不要有“法不责众”的意识,丢掉“潜规则”,砸烂“小金库”,坚决摒弃违规违纪的做法,要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

5、合规培训开展情况。

上半年,我司合规培训工作主要围绕三个层面进行,一是通过总公司OA合规专栏进行宣导。总公司OA合规专栏不时有合规资料、政策法规、合规动态的内容展示,我们及时通过晨会、工作例会进行宣导,变要我合规为我要合规。二是组织各层面人员参加分公司合规系列视屏学习培训。凡是总公司安排的学习培训,我们都认真组织,做好记录,提出要求,加强互动。三是财务、承保、理赔等条线根据总公司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时进行各类合规培训,如理

赔上,按照总公司新理赔系统和呼叫中心平台上线工作的统一部署及要求,新车险理赔系统已于2011年6月29日正式上线运作。为了更好的集中管理,根据总公司新理赔系统和呼统的安装,并与新车险理赔系统进行了绑定。于2011年6月20日对理赔查勘手机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细致的系统培训,认真学习了总公司对于查勘手机使用的规定,并根据xx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查勘手机管理规定,与查勘员签订了书面的协议,以规范查勘手机的使用。

6、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隐患、违规事件及处理情况;

合规管理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从我司当前合规管理实践来看仍在以下隐忧:

全员合规意识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虽然,从保监会70号文件出台后,各层面人员的合规理念日益提高,但在实际经营工作中,仍有一些员工期望通过打“擦边球”、“走捷径”来增加既得利益。

行业自律的新变化使合规工作面临窘境。当前,行业自律的游戏规则屡遭冲撞,如车险手续费给付早已突破了监管设定的上限,使得保险业竞争更趋复杂多变,也使我们坚守合规变得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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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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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是一个我们避之不及,也根本无需回避的词!洗钱是经济领域的重大犯罪行为,洗钱之水是祸患之水,严重地威胁着我国的国家安全,对社会经济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

反洗钱工作真的离我们那么远,反洗钱与我无关吗?不!它和每个人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举个简单的例子吧,现在我们经常说道德沦陷,诚信缺失,很多人不讲信用,在经济行为中有很多欺骗行为,这样就会使整个经济的运行非常不通畅,我们每个人都会对这种行为很愤恨,而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觉得事不关己的话那这个社会还能运行么?其实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对于他所知道的、他发现的、他怀疑的有洗钱罪的人和企业进行举报,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举报犯罪行为。因而,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反洗钱的宣传教育非常必要,因为这种犯罪所带来的混乱不但干扰了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还影响了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种种迹象都表明,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金融从业人员,加强反洗钱宣传教育,培养反洗钱责任意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尽管洗钱犯罪已不鲜见,但人们对于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却并未提高,特别是对三部反洗钱法规学习不够,了解不多,从而出现对人民银行的反洗钱工作不执行、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所以说,加强反 1

洗钱教育,特别是加强有关反洗钱法规的学习教育,帮助公众走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谁也无权审查”的法律误区就显得至关重要。

金融机构首先必须加大培育反洗钱骨干队伍,不断提高一线反洗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对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同时,强化现金管理,管好反洗钱重点部位。近几年,有些金融机构对大额现金支取能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但对现金存款却不够重视,而现金存款恰好是反洗钱的重要环节。为此,各网点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对大额现金存取均应严格按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再者,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构建反洗钱坚固防线。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客户的业务经营、营业收入、资金使用及周转和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户;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登记制度,特别是对于一次性服务的客户及现金兑换、大额现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户要认真实行客户识别,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杜绝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现象;尽快建立和完善邮政金融系统与公安、税务、工商和人行的相关系统联网,以便加强对客户的身份识别和核查,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

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通过诸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资料以及广大新闻媒介的宣传等形式,使大家认识并树立--洗钱犯罪就在我们身边,反洗钱工作刻不容缓;反洗钱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的事,它需要我们大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共同承担责任的观念。通过宣传,深

入普及反洗钱的法规和知识,使反洗钱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储户自觉遵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规定,按规定办理个人业务,而形成全社会支持理解反洗钱工作的氛围,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也更进一步促使金融机构自身认识到有义务参与反洗钱工作,认识到有责任配合反洗钱工作,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必须向人民银行报告,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在防范洗钱工作中,金融机构始终处于斗争的第一线,必须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反洗钱规章的要求,扎紧篱笆,严防死守,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定义务。如果仅凭个人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那就很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为他们提供可趁之机。总而言之,要防范和遏制洗钱这种智力型、知识型犯罪,不仅需要从业人员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还必须培养通晓法规、熟悉业务、反洗钱经验,切实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

显然,反洗钱对策远远不止上述这些.作为一场战斗,反洗钱任重而道远,永远没有胜利可言!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和金融不断深化,我国洗钱现象也在逐年增多,洗钱行为隐蔽复杂,已经成为危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暗流。历史不乏这方面的案例,我们熟悉的震惊中外的厦门远华走私洗钱案,更是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

杂。由此可见,反洗钱也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事,反洗钱工作要想取得成功还必须有赖于加强国际司法合作,使打击外逃腐败分子洗钱获得国际公约和外国法律保障和支持。

反洗钱,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系统工程,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公众对反洗钱在认识上已有明显转变,但在认识的深度和水平上仍需进一步提高。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树立反洗钱观念,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高举反洗钱的旗帜!支持和配合反洗钱工作,建立起一个协调高效的反洗钱网络,为实现我国在全球化浪潮下的金融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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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征文

全文共 1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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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对于我来说,天天都在与它打交道:大额数据完善,大额数据校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高风险客户识别与跟踪……,这些,是我每天都必须做的工作,我喜欢它,我感觉它是那么的神圣,因为它有效的保护了金融体系的安全,维护了金融机构的信誉,稳定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我自豪,我以我的工作为荣。

然而,就在五年前,反洗钱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的陌生。当时,我刚刚参加工作,作为一个柜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存钱、取钱。会计主管告诉我说,我行规定,五万以上的存、取现金交易,十万以上的转账交易要写大额登记薄,这个登记薄很重要,千万不能漏写。我那时很纳闷,写这些有什么用?主管告诉我,是为了反洗钱。我又一次纳闷了,反洗钱?就是不能把钱放水里洗吗?是爱护人民币吧?主管笑了。

我记得清清楚楚,那天下班,我们的会计主管和我都很晚才回家,她详细地给我讲解了什么是反洗钱。原来,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她告诉我,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

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它具有宏观的一面,也有微观的一面;它既涉及到理论又涉及到实际;它既涉及到监管当局又涉及到金融机构;它既涉及到法律,又涉及到政策,它既涉及国内,又涉及到国际;它既涉及到标准又涉及到标准的执行;它既涉及到反洗钱业务又涉及到各种金融业务;既涉及业务又涉及科技手段等等等等。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值得人们去深思和研究。她说,你虽然以前没有接触过它,但是你要知道,作为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反洗钱就在我们身边,切不可掉以轻心。

从此,我就特别关注有关反洗钱的案例,不看不知道,一看可真是吓一跳,犯罪分子大多是利用金融机构、地下钱庄、虚假投资、赌场、投资房地产、珠宝等方式将诈骗、走私、贪污、受贿、侵占、制贩毒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获取的赃款进行转移。而手段又是那么的复杂、那么的专业。此后,我常常想,那我们怎样才能有效地开展反洗钱的工作呢?

后来有幸看到了人行的文件,听了人行组织的讲座,读了人行在交互平台上发给我们的邮件,还学习了其他行的反洗钱经验,使我茅塞顿开,在我们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两点:一是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开展客户身份尽职调查,即对要求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业务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了解客户真实的身份、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有效识别交易的受益人;二是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即在为客户办

理业务时,如发现异常迹象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或者是大额交易,应及时向人民银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前者是我们反洗钱的基础工作,是后者的重要前提;后者则是我们履行反洗钱义务、防控洗钱风险的关键环节。

以上虽然只有两点,可是,要做起来谈何容易!我国反洗钱起步较晚,在立法及监管方面还存在不足,全社会反洗钱意识还较为薄弱。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更是缺乏经验,在前进道路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难点。我们的主管行长、营业部总经理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在我行先进的反洗钱系统的基础上,又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了严密、有效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严密性要求反洗钱内控制度必须覆盖银行的各个相关业务种类和业务部门,贯穿于有关的业务流程之中以及前台、中台和后台,避免存在漏洞和盲区。有效性要求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应是大的空架子,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必要时还应细化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规程;有效性还要求实行问责制,并且落实到位,奖惩分明,防止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二、提高认识、增补人员。我行站在长远、全局的角度看待反洗钱的重要性,考虑到反洗钱的外部效应,增加反洗钱专职人员,保证反洗钱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反洗钱培训和考核。我行根据不同层级、岗位人员特点,有重点、多方位地开展反洗钱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反洗钱基本法律法规、具体的反洗钱业务操作及甄别可疑交易的技巧。

加强了对反洗钱人员的考核,并与奖惩挂钩,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我认为,我很幸运,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深刻地认识了反洗钱,并在人行正确的领导下,开展着这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主力军,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把它做好,履行我们的四项义务:即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设立组织机构义务;了解客户义务;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义务;保存记录义务。同时,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合法审慎原则、保密原则和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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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敬老爱老全民行动”征文启事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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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良好氛围,让敬老爱老的接力棒永远延续下去,即日起,黄山市文明办,黄山市民政局、黄山市老龄办,黄山日报社联合开展中国人寿杯“敬老爱老全民行动”有奖征文活动。

征文时间:2016年9月至11月

征文要求:围绕“敬老爱老全民行动”的主题,写真事、记真情、抒实感,展现当下我市老年人健康积极的生活状态,或反映孝敬父母、关爱老人的感人故事,以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人办实事的先进事迹。

征文类型:消息、通讯、特写、图片新闻等。作品以电子邮件发至hsrbpzx@163.com。活动结束后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予以奖励。

黄山市文明办黄山市民政局

黄山市老龄办黄山日报社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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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春风行动征文

全文共 1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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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巷,烟雨朦胧,青色天空下,一把白色伞与巷子边的栀子花丛相映成辉。

轻柔的细雨随风飘到脸上,踩着浅浅的水坑,慢慢散着步的少女旋着白伞,陶醉在古色古香的风景中。

听着巷子中,旧房屋传来细微的广播京剧,咿咿呀呀的女声,顽皮的孩子与父母贫嘴的笑声,雨汇成溪从旧瓦片滴下来“叮叮”声,以及她踩着水坑,水滴随鞋后溜到鞋前的声音,女孩的心情很雀跃。

远处,一片旧白色的棚搭下,有一个穿着中山衬衫的男子。他看向长巷,闻着清凉的雨水气息,笑着动了动手中的画笔,一张简雅的素描渐渐出现……男子撑着伞拿着画过去,将刚完成的画递给不相识的少女。少女先是有些疑惑,低头看了画,黑如墨的眸子闪耀着灵动的笑意……

细雨渐停,风依旧轻柔。巷子恢复了以前的模样。那张棚搭下面,摆了很多画架,只是全是空的,只有第一张摆了一幅刚完工的画……

湖旁,碎碎的金子撒在湖上,泛起一层层涟漪。梧桐树嘀答落下刚留的雨水。石凳石桌被擦干净,摆上“楚汉交界”。一群老爷子们悠闲自得地下着棋。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儿把两只小胖手放在石桌上,摇头晃脑的看着棋子一下一上的“啪啪”。旁边一位笑得和蔼的婆婆,牵起小胖娃的手,笑道:“小娃儿,看什么棋呢!”小娃儿乖巧地缩回身子坐到板凳上,梧桐树叶调皮地戏弄了他一下,一滴沁凉的雨珠落入他的颈子。小胖娃突然一缩,那模样可爱极了。

坐在石凳的一位老爷子说:“嘿,小胖娃学棋好啊!所谓棋局似人生,早学早好,免得将来被人欺负哦!”

小胖娃笑眯了眼,两只小脚丫欢快地跳到板凳上,蹲着嬉笑:“对!小胖娃不怕被欺负,爷爷教我下棋,奶奶还教我念过诗!”

老爷子摇着小扇,呷茶赏湖,听到小胖娃的“壮言”,逗他:“哟,那小胖娃念首来听听。”

小胖娃马止一骨碌跑到旁边的亭子。站在中间,毫不扭捏,童稚的声音响起,伴着柔柔的春风

“山色空蒙雨亦奇,水光潋艳晴方好。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念罢,小胖娃天真地扮了个鬼脸。坐在梧桐树下的爷爷婆婆们都笑了……

穿着长衫的男子坐在湖边一条木椅上,展开绿色的画板,手中笔飞舞起来,随风吹动的节奏,完工了,他站起,微笑着递给他们,小胖娃、老爷爷、婆婆和其他爷爷位都笑得比春风还甜……

林间小道,阳光间隙着洒下来,背着书包穿白衬衫的少年,悠悠骑着单车滑过水痕,听着婉转的鸟儿叫声,他笑如春风。依旧是那长衫男子的笔,画板……

于是,这个小镇的每个角落都出现了那“长衫”。真到第二天早上的小巷,伴着雄纠纠的公鸡鸣叫。人们醒来,发现那条古青色的小巷边上,那旧白色的棚搭里,空空的画架上摆满很多素描。

人们围起来看着,愕然发现里面有些是自己,然后思索了一下笑了起来。有一幅是在一条巷子中,一位打着伞的少女低头浅笑,神色温柔;一幅是在湖边的亭子中站着一个小胖娃,梧桐树下的老爷爷老婆婆开心地笑着;一条林荫一道,一位英挺的少年骑着单车,爽朗笑着骑过水痕;在夕阳下,一对中年夫妻相互牵着手,彼此望着微笑;夜晚时,巷子的大树旁,一个母亲靠树旁,欣慰地抚摸着刚放学回来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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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敬老爱老全民行动”征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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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良好氛围,今年敬老月期间,黄山市文明办、黄山市民政局、黄山市老龄办、黄山日报社决定联合开展中国人寿杯“敬老爱老、全民行动”有奖征文活动

根据活动安排,征文将围绕“敬老爱老 全民行动”的主题,通过消息、通讯、特写、图片新闻等形式,写真事、记真情、抒实感,展现当下我市老年人健康积极的生活状态,或反映孝敬父母、关爱老人的感人故事,以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人办实事的先进事迹。

活动为期两个月,结束后还将对收集到的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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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春风行动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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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春风,如此温柔。瞧!春风轻吻着柳枝,柳枝有节奏地摇摆着,摆动着它那细腻的腰姿,微微地吹皱了水面,偷偷地传送着花香。如此温柔、如此温柔,就像万物的母亲,无微不至地亲切体贴着万物,让万物生机勃勃地活动着。微风吹拂着千万条嫩黄色的柳枝,为它们换上了新衣裳;迎春话、牡丹花……春风吹拂着那娇媚的花儿,人们不由得分外爱惜!

一切万物只因它!

它就像一位慈祥而细心的“母亲”,她辛勤地培育着“儿女”,用她那甜美的乳汁来赋予营养给儿女,为的是什么呢?她为的是给儿女更好的东西、更好的生活和更好的体魄。儿女长大了,母亲给了他们最好的教育和贴心的爱护。如今儿女已经可以挣脱开母亲的怀抱,展翅飞翔,翱翔在天空中,那这些功劳归功于谁呢?一切都是母亲在儿女的背后默默支持的结果。

春风仿佛是一种生命的动力,它可以唤醒万物,也可以成为人的力量。春风扑面而来,使我想起了“一年之季在于春”春给人带来了新的一年,新的希望,新的人生目标……一阵春风吹来,我的头脑顿时清醒了,明白了人不仅要学,还要懂得运用。用春风来唤醒自己心中的渴望,让它告诉自己应该努力发奋,为自己的渴望而发奋实现这美好的愿望。所以我们要珍惜这种源之动力之风。

春风如此温柔、如此细腻,怎能不让人心动去珍惜呢?让我们一起珍惜这股动力之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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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守则见行动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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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怀着一份憧憬迈进校园,在老师的带领下细细领悟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次读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我就感到做好一个初中生、一个优秀的初中生并不是那么简单,但又是极其重要的。规范上告诉我们要“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尊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这些,我们都做到了吗,显然没有,这就需要我们再次熟悉、感受《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了。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记载了我们每个中学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活动各个方面应当遵守的一些基本的做人准则和行为规范,是我们青少年学生迈好青春第一步的生活坐标,也是中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对我们树立真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从而使我们成为社会上的好公民,学校里的好学生,家庭中的好孩子。

这一次读完后,我更是对几条规范产生了更多的思考: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现在的中学生,好多为了追求时尚,似乎失去了学生的样子,这样不但会分散自己的学习经历,还会影响别人的听课效率,也会使老师失去了讲课的激情,一个中学生,应该要“穿戴整洁、朴素大方”,既不能破破烂烂,也不能一味追求“另类”,应该把握好初中的学习时光,健康成长。

“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为了孩子更好的学习,许多家长为孩子料理好了一切,学生逐渐失去了自主的能力,其实学生应该适当离开家长的怀抱,自己去料理自己,因为雏鹰总有自己展翅翱翔天际的那一天啊。

“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现在,说脏话、骂人、打架的现象在校园里还少见吗,我们学生应该在老师的带领下,净化学习环境,健康成长。

当然,《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告诉我们的不止这些,还有许多许多需要我们去感悟与接受,我们一定要努力成为优秀的中学生,为国家增添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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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银行员工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3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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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基层银行应当充分认识到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开展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从目前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由于认识层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反洗钱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对银行业反洗钱工作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洗钱指的是犯罪分子将贩毒、走私、贪污、受贿、盗窃以及偷漏税等“黑钱”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与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各国的国家安全,经济发展,金融秩序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洗钱总是与大规模的犯罪活动,恐怖组织活动相结合,犯罪组织通过洗钱聚集了大量的财富,严重威胁着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反洗钱是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对打击腐败等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反洗钱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现阶段我国经济领域的许多违法犯罪活动,往往与洗钱有直接的关联。如: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这些违法犯罪活动不仅引发经营风险,还会严重扰乱经济秩序。这些活动所产生的违法犯罪收益通过洗钱,以各种表面合法的形式藏匿于国内或转移境外。打击洗钱能够有效遏制经济金融犯罪,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提高宏观调控效率。因此,反洗钱是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力保证,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反洗钱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

首先,加强反洗钱工作,有利于遏制和打击洗钱活动的上游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做好反洗钱工作,能够截断犯罪活动的资金融通渠道,摧毁犯罪集团的经济基础,能够形成对犯罪分子和犯罪集团的合围之势,孤立犯罪势力,还能够发现、追踪犯罪线索,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不法分子实施经济犯罪的欲望,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和效力;其次,加强反洗钱工作,减少黑钱对正常经济生活中资源配置的扭曲,防止这些黑钱不按经济逻辑流动而对经济金融体系造成冲击。也有利于改善资源配置,提高社会生产率,保护经济金融秩序的健康运行;再次,加强反洗钱工作,遏制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蔓延,减少因经济犯罪和腐败造成的贫富分化现象,消除这种现象对社会文化观念的消极影响,促进“依靠合法劳动勤劳致富”观念的形成,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反洗钱有利于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

从国际上反洗钱工作的经验来看,几乎所有涉及反洗钱的国际公约皆把金融机构反洗钱置于核心地位。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活动的载体,客观上容易成为洗钱活动的渠道。金融机构卷入洗钱活动,不仅严重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而且会带来巨大的法律和运营风险。因此,做好反洗钱工作对维护金融机构声誉,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果犯罪分子与银行发生联系,公众对于银行的信心就可能受到伤害。所以防止银行体系被用于洗钱活动,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也应当成为银行监管机构和银行管理层关心的问题。

二、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反洗钱意识淡薄

人民银行总行先后发布了《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1997年我国新颁《刑法》191条明确了“反洗钱罪”。但是,这一系列条例、法规在基层银行网点中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参差不齐,大部分仅停留在略知一二的层面上。一线员工反洗钱意识淡薄,普遍缺乏反洗钱工作经验。而多数基层网点负责人也未能充分认识反洗钱的重要性,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教育还不够深入,还有部分基层网点负责人认为,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的目标,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而且还可能因为制度的执行影响客户关系,导致资源流失,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因而这项工作对基层网点来说,当面临监管职责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时,他们往往还会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二)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部分基层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反洗钱规章制度不详细,内部制度建设流于形式,严重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再加上基层网点反洗钱意识淡薄,未能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敷衍了事,对客户的认定仅限定于《公民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工作缺乏主动性;同时,由于对客户的宣传不够,社会公众仍然缺乏对反洗钱政策的了解,使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时遇到较多阻力。很多客户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客户尽职调查不理解,不愿意透露职业、收入状况、资金来源和去向等和反洗钱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而《反洗钱法》中,对客户的义务规定仅限于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难以给予银行更多的法律支持,使客户尽职调查工作难以达到要求。

(三)缺乏反洗钱专业人才,反洗钱力量薄弱

洗钱犯罪既有严密的组织性、隐蔽性,又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大多采用复杂的金融交易手段和种类繁多的金融工具。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基层银行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对洗钱犯罪有一定的研究。但是,由于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经费等方面的原因,在基层银行网点中,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专业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对可疑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使得反洗钱活动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基层银行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反洗钱专门人才十分缺乏,大部分由柜台人员兼任,在原有工作没有减少的情况下又增加了新的工作,导致对反洗钱工作力不从心,难以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目前只能做到以填表的方式了解客户基本身份信息,未能实现对客户进行准确的客户风险分类以及持续关注这一深层次要求。对于发现的可疑交易也因人力不足的原因无法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始终无法大幅提高,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四)客户身份识别存在难点

“了解你的客户”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对公客户还是对私客户,在开户时大部分会采用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件,公安联网核查系统的出现,为银行识别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提供了保障。但是,其他合法个人证件难以识别。按照规定,在开立账户时,客户提供的军官证、警官证、外籍护照等也属于合法证件,但一方面大部分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没有配置识别这些证件真实性的辅助设备,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大多数的柜员对这类型证件既不熟悉它的防伪标志也没掌握其识别要点,因此,大多数银行柜员只能凭直观感觉对这些证件的真伪进行判断。目前已经有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不熟悉非常规证件鉴别的漏洞,采用非居民身份证证件办理金融业务进行不法活动。而银行对客户的了解,也仅限于掌握客户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内容,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状况、主要资金往来对象、经营范围等信息缺乏真实的、详细的了解。

(五)可疑交易报告质量达不到反洗钱要求

基层银行为了减少在被监管机构检查中出现分歧或受到迟报、漏报处罚,或出于省事的目的,一般都会主动采取“宁多毋漏”、“宁滥毋缺”的防御性报送策略,造成可疑交易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高。由于基层网点对客户了解不细致,对涉及可疑交易相关资料收集不全面。大部分基层银行对可疑交易报送过分依赖系统识别, 反洗钱系统对可疑交易的提取,是通过在系统中对客户业务发生的次数、发生额等进行设定,交易频次、金额达到设定规则标准的,系统给出预警提示,没有把客户的经营性质、经营特点与资金往来有机地结合起来,未运用更多主观化、个性化的分析来提高可疑交易识别的准确性。部分基层银行为预防迟报、漏报现象,只要是系统抓取的所有数据都不加人工分析的全部报送,无法发现真正有价值的线索和交易。如果长期依赖客观标准和计算机系统提取,基层银行工作人员疏于主动了解客户、分析和识别交易,必然导致反洗钱意识和分析水平下降,遗漏真正的可疑交易。

(六)电子银行业务反洗钱监管较困难

电子支付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与银行支付系统电子化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支付手段与方式。电子支付工具的出现和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支付方式,但也因为电子支付工具的网络性、加密性、便利性以及电子支付工具立法的欠缺,为洗钱这一犯罪行为在电子世界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目前各家银行都在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而各行在进行电子银行系统开发的时候,并没有全面地考虑到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风险。使用电子渠道办理业务,无需面对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只要借助互联网、POS机、ATM机即可完成交易,至于该笔业务由谁操控、由谁办理,难以确认。这就使为防范和控制洗钱而规定的银行负有的“了解客户”的义务无法履行,客户资金的实际用途难以分辨,客户的交易数据散落在各个交易渠道,数据难以汇总统计,就可能存在可疑支付交易漏报、错报、甚至不报的情况,不利于对客户业务流水及分户账进行有效的分析、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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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2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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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这契机在为金融行业的腾飞插上了翱翔的翅膀,同时也给各家金融机构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洗钱犯罪活动逐步出现了智能化、隐蔽化的趋势,严重地危害了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金融机构健康有序的运行。试想,生活中萦绕在您身边的都是毒贩,黑社会组织,走私犯、金融诈骗罪犯甚至琳琅满目的洗钱机构,我们的生活还会安定吗?社会的安定还会有保障吗?因此,打击洗钱犯罪活动,人人有责,我们必须高举反洗钱的旗帜。

反洗钱是法律赋予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义务,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是稳健经营、保持自身竞争力的实际需要,是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促进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的保证,更是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的客观要求。几年来,我社坚持开展反洗钱教育,培养了反洗钱人人有责的工作态度。身为农信社一线柜员的我,深知反洗钱的重要性,不以小事为轻,办理业务时时时刻刻做到把好自已的这一关。 首先,办理业务时认真审核客户的身份,核实客户身份,杜绝为客户开立匿名帐户或假名客户 争取充分发挥柜员在反洗钱中的作用,作为柜员就必须具有揭开遮盖有问题客户面纱的能力以及对法律实施当局提供有关交易和客户身份证明的可靠文件的能力。不应保存匿名帐户或明显假名的帐户。应要求,我们柜员在确立营业关系或进行交易,尤其在开立银行帐户,进行大量的现金交易时,根据可靠的身份证明识别客户,并记录客户的身份。 开户必须进行联网核查审核客户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发现同一客户多个客户号应帮助客户对其账户进行梳理合并。对开立多个结算账户的除履行开户手续外,还应注意了解客户身份、交易背景等。对于有合理理由怀疑账户的支付交易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将其作为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上级。除此,在日趋隐秘和智能化的洗钱活动中,还存在其他我们不易察觉的洗钱方式。比如利用“地下钱庄”、走私、以及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的收益等。而作为一个合格农信前台柜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避免洗钱活动从自己手中得逞。坚决不为利益所诱惑,杜绝与洗钱的犯罪分子同流合污。

洗钱本身作为一种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及其严重,对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生命以及财产的安全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不仅如此,洗钱活动还削弱了国家对于市场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严重地危害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干扰了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还影响了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种种迹象都表明,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金融从业人员,加强反洗钱宣传教育,培养反洗钱责任意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尽管洗钱犯罪已不鲜见,但人们对于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却并未提高,特别我们作为服务基层的农村信用社,基层客户对反洗钱法规学习不够,了解不多,从而出现对人民银行的反洗钱工作不执行、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所以加强反洗钱教育宣传,特别是加强有关反洗钱法规的学习教育,帮助公众走出法律误区就显得至关重要。加大对农村反洗钱宣传教育的投入,组织进行反洗钱宣传,使农村的农户更多地了解反洗钱知识和反洗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自身网点多、人员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

借人民银行反洗钱10周年这个契机,通过加强宣传力度,强化公众反洗钱意识,让客户对反洗钱的危害有了较好的认识从而配合我社的反洗钱宣传工作。通过小手册的派发宣传普及反洗钱的法规和知识,使反洗钱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客户自觉遵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规定,按规定办理个人业务,从而逐渐形成全社会支持理解反洗钱工作的氛围,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反洗钱培训活动,更深入地普及反洗钱基本知识,提升我社反洗钱工作整体水平,强化临柜人员反洗钱知识培训。对临柜人员多次进行反洗钱制度及知识培训,尤其侧重于识别客户和交易、报告可疑交易的培训,不断充实和增强一线反洗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对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强调柜面人员应主动“了解客户、认识客户”,提高反洗钱工作的主动性,将被动开展反洗钱工作变为主动承担反洗钱义务。再次,认真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反洗钱工作的艰巨性,决定了加大力度宣传相关知识的必要性。反洗钱具有很强的社会公众性,在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同时,我社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反洗钱自我防范意识,使打击洗钱犯罪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在宣传反洗钱的同时,广泛开展宣传,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周边公众做好情况了解。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对反洗钱基础知识的了解、洗钱的危害认知程度、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重要性的认识等情况,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归纳,对多数公众认识不够的方面,着重收集相关案例和知识点材料,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做好重点宣传工作。最后,严格督促员工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的基础,我行严格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客户性质、账户形态以及交易等具体情况进行风险等级分类;对反复发生可疑交易的客户要作为高风险客户予以重点关注,并与有关业务部门共同甄别分析,在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查,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保做到严格落实反洗钱规章的要求,扎紧篱笆,严防死守,杜绝洗钱活动,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定义务

反洗钱任重而道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和金融不断深化,我国洗钱现象也在逐年增多,洗钱行为隐蔽复杂,已经成为危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暗流。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作为**的一名农信人,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树立反洗钱观念,杜绝洗钱活动,人人有责,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高举反洗钱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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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银行员工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5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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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年来非常注重采用法律手段打击洗钱活动,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初步构建了以反洗钱刑事法律为基点、以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为重心、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反洗钱法律体系,专门的《反洗钱法》也正在紧张起草之中。但相比国际反洗钱立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我国当前的反洗钱立法还存在诸多缺陷和问题,需要尽快健全完善。关键词:反洗钱,反洗钱立法,洗钱活动

近年来,随着国际社会对恐怖融资打击的强化和国内洗钱活动的不断猖獗,我国重视和加快了反洗钱的法制建设。继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在其第4条首次将洗钱活动规定为犯罪后,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第191条又明确增设了洗钱罪,并于20xx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7条对刑法第191条进行了修改,将恐怖活动犯罪增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20xx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其从根本上否定了利用匿名账户进行洗钱的合法性。此外,20xx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主要针对金融系统反洗钱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以下简称“一个规定、两个办法”)。20xx年12月新修改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也增加了有关反洗钱的条款。从而,初步构建了一个以反洗钱刑事法律为基点、以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为重心、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反洗钱法律体系。[①]然而,随着国际国内反洗钱形势的发展,我国当前的反洗钱立法尚存在诸多缺陷,严重滞后工作的需要,急需健全和完善。

一、我国当前反洗钱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而言,我国的反洗钱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体系不够完善,只是初步形成了一个由刑事立法、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构成的反洗钱法律框架,与国际反洗钱立法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刑事立法中有关洗钱犯罪的规定仍不完善。

尽管《刑法》经1997年、20xx年两次修订,在其第191条增加了洗钱罪及相关规定,但我国反洗钱刑事立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反洗钱的规定比较原则,没有对洗钱犯罪的界定、具体行为方式、严重程度以及具体量刑给予明确规定和实施细则,导致实践中操作性不强;二是对于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该条规定仅适用于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活动和走私四种犯罪,外延过窄。而当今国际上的有关立法大都把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扩大到了所有严重犯罪。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也要求将腐败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②]实际上,洗钱犯罪已经从过去仅与毒品犯罪等少数犯罪有关,发展到与所有产生经济收益的犯罪有关。对上游犯罪范围规定过窄,直接影响洗钱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利于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尤其是在我国贪污腐败、诈骗和透漏税现象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对其犯罪所得的清洗不纳入洗钱罪打击范围之内,无疑极大地纵容了洗钱活动的猖獗;三是在洗钱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上,规定的范围也较窄。在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上,新刑法第191条规定:行为人必须“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协助洗钱的,这里“明知”的范围显然过小,一方面给公诉活动增加了困难,检察机关很难证明;另一方面,也让很多本应该因其重大过失而负有责任的人逃脱法律责任,不利于促使反洗钱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洗钱活动的警觉性和危害性的重视。[③]在洗钱罪的客观方面,按新刑法第191条规定,仅为行为人实施了掩饰、隐瞒上游的四种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而国外的立法,如美国,已将掩饰、隐瞒犯罪收益的性质、来源以及所在地、所有权或控制权的行为皆规定为犯罪。[④]

2、缺乏专门的反洗钱法。

反洗钱防范、监控工作涉及到诸多部门和行业。但目前,就反洗钱作出系统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人民银行制定的专门针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但由于“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只是属于部门规章,法律层次较低,使得反洗钱的工作只能局限在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开展,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洗钱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目前还无法依法开展。反洗钱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不仅是金融业应该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也需要反洗钱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如公安、税务、工商、海关、财政等执法部门和证券、保险甚至零售、珠宝等行业的共同协作和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银行“三定”方案虽然赋予了人民银行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职责,但至今仍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人民银行承担反洗钱的具体职责、相关执法部门的反洗钱职责及金融机构和其他行业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对反洗钱监督管理的措施和法律责任予以明确。法律的缺失导致实践中对洗钱活动的打击很难形成合力,也缺乏有威吓力的打击手段。有效打击洗钱活动必须要有专门的法律保障,国际国内反洗钱形势的发展也要求我们必须尽快颁布反洗钱法,以适应国内反洗钱工作和开展国际合作的实际需求。

3、反洗钱行业规则也有待完善。

一是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缺乏可操作性,表现为:由于不要求分支机构设立独立的反洗钱岗位,实践中反洗钱岗位与业务操作岗位混同,由于目前商业银行的反洗钱意识基本上还比较薄弱,对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实际上使得反洗钱岗位形同虚设,岗位责任制无法真正落实到位;对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的内容规定比较粗糙、原则,实践中使得基层人民银行不知要求做什么,商业银行也不知怎么做;交易报告上,大额交易报告由于系统迟迟未建实际上流于书面要求,即使要求补报也很难保证其正确性;由于没有技术支持,加之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标准比较原则,可疑报告完全依赖于临柜人员的柜面审查,缺失对客户经理的要求,导致报告的可疑的大多不可疑,基本上是出于应付;没有对电子化支付方式、通存通兑等新情况下的反洗钱要求作出明确有针对性的规定,为洗钱活动留下了空间;另外,“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赋予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的处罚力度也不够,限期改正,由于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要求其时效性,如何改正?而处罚手段少、罚款数额太低,也无法促使违法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真正引起重视。

二是相关的反洗钱制度和行业规则也不够系统和完整。为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监督资金收付行为,规范金融秩序,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如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制定了一些客观上有助于防止洗钱活动的相关制度和行业规章,如《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规定》、《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以及《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但问题是,一方面这些规定并不是专门针对洗钱的,已经不能满足反洗钱斗争的实际需要,如:这些规定没有要求银行对客户缴存现金的来源进行严格审查,导致反洗钱工作中在对可疑支付交易信息的分析上无法判断资金来源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而实际工作中,在我国通过现金进行洗钱是一大特点;另一方面,由于目前金融等有关系统并没有认识到反洗钱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且由于大量无序竞争的存在,导致这些规定本身也没有得到很好执行,而往往被洗钱者钻了空子。

三是行业规则与有关法律制度之间以及行业规则之间也存在矛盾,需要完善和衔接。目前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反洗钱的部门规定与《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⑤]中有关为客户保密的条款相冲突,金融机构往往借口法律规定的保密义务而消极对待反洗钱的信息报告义务。在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处罚上,“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规定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也相去甚远。“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规定的处罚一般需要先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才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而《中国人民银行法》则规定,只要违反反洗钱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人民银行即可区别不同情形给予警告和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是专门调整金融业反洗钱的部门规章,而《中国人民银行法》是金融业的基本法,然如适用《中国人民银行法》又未免过苛,适用“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又未免过轻,导致实践中二者难以衔接。在客户的身份确认上,《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要求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储蓄账户时必须使用其法定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而《储蓄管理条例》中则仍允许有无记名存单的存在[⑥];此外,在账户资料的保管期限上,《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也不同。

二、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

1、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

一是要在《刑法》中明确对洗钱罪的概念进行界定,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应借鉴国外有关国家立法,将“明知”改为“应知”,或者直接改为“明知或怀疑”,应明确除了主观上有洗钱目的外,知情而不履行反洗钱法定职责的行为也构成为犯罪,增强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法律意识;在犯罪的客观要件上,应拓展犯罪行为的范围,至少应将掩饰、隐瞒犯罪人或严重犯罪所获收益的行为纳入到洗钱罪打击之列。二是应适时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与有关国际条约相衔接,使清洗任何严重犯罪收益的行为都构成洗钱犯罪;同时,鉴于我国目前贪污腐败、诈骗和偷、逃税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应将通过贪污、受贿、诈骗、偷逃税所得脏钱合法化的行为都规定构成洗钱罪,以有效阻止日益严重的贪污受贿、诈骗和偷逃税洗钱行为。

2、尽快制订颁布专门的反洗钱法。

目前金融系统反洗钱主要依据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其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明显不够。因此,必须尽快制订出台专门调整规制洗钱活动的反洗钱法。鉴于当前国际国内反洗钱斗争需要,国家立法机关也意识到出台反洗钱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洗钱法的制订纳入到五年立法规划并优先予以考虑。目前,反洗钱法也正在紧张制订之中。专门的反洗钱法不但可以为洗钱犯罪的打击、惩处提供有效的法律武器,也能够对洗钱犯罪的预防起到重要作用。在具体内容上,将来的反洗钱法一方面应将其调整范围由目前局限的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扩大到证券、保险以及珠宝、建筑、零售等洗钱高风险行业,甚至会计师、律师、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行业;另一方面,应明确规定反洗钱主管机关人民银行和其他执法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并就金融机构和其他高风险行业应承担的反洗钱法律义务和应遵循的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应明确反洗钱各部门间协调机制,赋予反洗钱监管机构和有关执法部门足够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惩处手段,以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3、制定、完善反洗钱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则。

一是要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应进一步明确细化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告标准,使得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在开展不同类别业务时都能得到有所指导;对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内容也应该予以细化明晰,制定通用的、较原则的反洗钱内控风险评价体系标准,并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指导本系统反洗钱工作;明确客户尽职调查的对象、范围、程度,尤其要明确对从事高风险行业人员和政治人物的特别尽职调查义务,要强调发挥客户经理在尽职调查中的作用;应补充有关电子化支付方式、通存通兑等新情况下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内容;修改有关反洗钱的罚则,使得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应承担相适应的法律责任,促使其重视反洗钱工作。

二是要完善反洗钱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则。反洗钱不是单一的某一项业务管理,而是涉及到金融和其他行业的各种不同业务,因此,应逐步完善防止洗钱活动的相关制度和行业规章。控制洗钱迫切需要限制银行保密的范围,除在专门的反洗钱法中应明确金融机构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报告义务外,还应该在金融法的基本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作出明确规定;要尽快修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要求银行加强对客户现金缴存尤其是大额现金缴存来源的审查和报告制度;完善有关账户管理和结算的规定,建立实时账户管理系统和预警系统,对账户的违规提现和违规转账等行为实行实时预警;同时,应加强个人储蓄账户的管理,修改《储蓄管理条例》中的有关无记名存单的规定,避免与《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冲突。

三是要修订有关行业规则,解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的冲突。目前主要是要尽快修改“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中对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的罚则,强化处罚力度,完善反洗钱工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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