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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贾里》的读书笔记(精品20篇)

《国富论》的作者亚当﹒斯密,在经济学界有近乎神的地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富论读书笔记,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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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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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有很多香:有饭菜香、有书香、有鲜花香、有亲情香、有情谊香……有种书香让人陶醉。

书,我曾与你一起品味“纤云弄巧,飞星传恨;”曾与你一起领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曾与你一起遐想“马作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曾与你一起感受“采摘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你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融入进了我的生活。

仍记得那天,与你邂逅的场景。

酷热的夏日,连同手里拿张考卷都火辣辣地烧灼着我的心。被风轻轻吹拂的树叶,轻轻晃动着,在卷子鲜红的分数上,留下了一片影子,我的心里也蒙上了一层阴霾,像是一棵小树经历了风吹雨打,变得颤颤巍巍,失魂落魄。

我回到家,趴在桌子上一动也不想动。无意中,我看到角落里放着一本书,他安安静静的躺在那儿,像是被人遗弃的孩子。我小心翼翼地将他拿起,打破了他的沉寂。不知为什么,看着他,我有种同病相怜之感,我们好像是被整个世界遗忘了。我轻轻地放开,淡淡的墨香味扑鼻而来,就是在这个时刻,我第一次认识了他——《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当我翻开第一页,哇,好香啊!我急急忙忙地看了起来,原先的不经意渐渐变成相见恨晚。

我被文中的保尔的毅力所折服,为那些革命自我奉献所感动,为侵略者的横行霸道所愤恨。我沉浸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我看着一旁的考卷,也许我应该勇敢面对他。比起文中的保尔所遇到的重重困难,我的一次次失败又算得了什么?哇,好香啊!我应该勇敢的面对他,去超越自己。是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不灰心不气馁,努力需找解决困难的办法。哇,好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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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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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书柜里有一本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整理出版,并立即引起读者关注的书--《傅雷家书》。直至今日,不少家长还把它作为家庭必备之书,从中寻找家庭教育的最佳方法。

通过《傅雷家书》,我们不难发现,傅雷对儿子傅聪几乎投入了自己的全部情感。无论傅聪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学习的日子,只要儿子不在身边,他便把给儿子写信和读儿子的信当成十分重要的事情。记得傅雷曾在信中神情地写道:我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我时时刻刻,随处给你敲响警钟,做一面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在演奏姿态方面。我做父亲的只想做你的影子,要随时随地帮助你、保护你傅雷确实做到了这些。

他不顾工作的疲劳和身体的病痛,不间断地把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写给儿子,更从儿子的来信中捕捉儿子的喜怒哀乐,体会他对艺术的理解程度,关注他在艺术生活中的心路历程。然后,再将自己的感受、反思后的心德一字一句地写下来寄给远方的儿子。他不时提醒和要求儿子总结演奏中的得失成败,他说:人越有名,不骄傲别人也会有骄傲之感,这也是常情,故我们自己更要谦和有礼。一个人有才也会有另一个危机,就是容易自以为是地钻牛角尖,所以才气越高越要提防了艺术家特别需要苦思冥想,老在人堆里,会缺少反省的机会。

当傅聪在国外遇到低潮时,这个严厉的父亲又以极其温柔体贴的话写道:这些味道我都尝过,孩子,耐着性子,消沉的时间无论谁都会遇到慢慢你会养成一种心情对付过去的事,能够从客观现实分析前因后果,做将来的借鉴,以免重蹈覆辙他还以自身的感情经历谈了恋爱、婚姻与事业的关系,犹如在与知己朋友谈心。

今天,我们读《傅雷家书》依然很有必要,因为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傅雷都如一面镜子。在他面前,我们不仅可以学会怎样做父亲,更重要的是,他也教会我们首先怎样做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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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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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皇帝新装》。故事里讲的是一位皇帝,非常爱穿新衣服。一天,两个骗子骗皇帝说:我们能做出世界上最好最好的衣服,但是愚蠢的人是看不见的。过了几天,皇帝派了一位大臣去查看衣服做的怎么样了?大臣过去看了看,什么也看不见,但他怕别人说他是愚蠢的人,他就装着说:啊,这衣服真漂亮呀!过了几天,皇帝就亲自去查看衣服,他也什么也看不见,但他也怕别人说他是愚蠢的人,他也装着说:这衣服真漂亮呀!后来,皇帝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游行,有一个小朋友说:皇帝,你怎么没穿衣服呀!

通过这个故事,我觉得每个人做事情要诚实,不能自欺欺人,更不能欺骗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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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雷雨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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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雷雨》我眼前分明突兀“作孽”二字。不公平的命运,无人道的社会让善良的人善良地死去,正义的人正义地消亡,而唯独让那奸诈险恶的人呼风唤雨,坐吃金山。那作孽的日子如“雷雨”般倾狂而至。

当“爱”已成往事

周朴园你还记得热恋时的海誓山盟吗?还记得两厢厮守是的甜言蜜语吗?不,当你热血沸腾得要取回一个富家小姐时,那些爱意无半点温热,那些情便以成往事。你无情得将刚生下小孩才三天的侍萍赶出家门。身子正虚弱的她还要拉扯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这不声明要泯杀那无辜的母女吗?只因你得贪欲让侍萍走上绝路。而上天连一个了结的机会都不给侍萍,她获救并背着那块隐痛的疤清贫度日。随让侍萍把一切都看得很明白而走出那段被弃的阴霾要多少个以泪洗面的日夜。那年那岁她的内心是那般“雷雨”倾狂。天成全了你的无情!

当作巧重逢时

天让恩怨重逢。当侍萍已由当年的娇女到如今人老珠黄时,偏又遇到那曾让她恨入骨髓的人——周朴园。周朴园做戏般声称自己纪念着侍萍当年的总总时,侍萍居然被感动了,周朴园的虚伪开始显露。如他果真这么惦记着侍萍,当初为什么那么绝情的将侍萍抛弃,为何不千方百计得找回侍萍。形式上空洞的纪念只如冰冷的纸上行墨没有温热只有险恶。他只是在为自己的罪行找一个唯美的托词,以证明自己是多么有情有义。而他咄咄逼人的破口说出“是谁指使你来的?!!”才回到本真。圆滑疑心浓厚的面目终显。当他面对侍萍,处心积虑来掩饰丑恶时他的内心是那般“雷雨”倾狂。

当热血遇上奸诈

鲁大海与周朴园不仅是悲剧的蔓延,又是两种阶级的对立。周朴园丧尽天良的剥削,压迫,与鲁大海矢志不移的反抗成为上代恩怨的再续。鲁大海的耿直与放抗热情让人折服。而在周朴园这老奸巨猾得人面前他却那么稚嫩,天真。一切都由周朴园一手操控,把玩掌中。看来要对付恶势力单有一股热情是徒劳的。当鲁大海得知矿上工人已经妥协上工时,自己遭背叛,他的内心是那般“雷雨”倾狂。

《雷雨》是当时社会的一面镜子,是对人心的窥视。而它反应的人情冷暖,世道险恶并不是指定格于那个时代。今朝的霓虹高厦间又有多少“雷雨”倾狂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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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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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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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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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以后,心潮澎湃,激动不已,书中的那一幅幅画面像放电影似的,在我脑海中一一浮现。

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到过世界上的很多地方,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也不畏惧,希望走遍天涯海角。有一次,鲁滨逊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上的桅杆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冲到海岛边,一个新的冒险故事就从这里发生。他在孤岛上凭借才智和勇气开拓了新的生活,并且顺利的回到英国。

如果让我跟书中的鲁滨逊比一比,唉,那就甭提了!想起我这个学期,遇到困难和挫折就像它们的低头,任凭妈妈怎样耐心地劝导我,但我心里总是像压着一块沉重的大石头,令我喘不过气来。

自从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仿佛黑暗中找到了导航灯,为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使我勇敢地走出阴影,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掉悲观这个坏毛病,要乐观地面对挫折和困难,不要气馁。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站起来,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充满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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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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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童话故事《木偶奇偶记》这本书。这个故事里讲的是一位老木匠樱桃师傅送给杰佩托一根神奇的木头。杰佩托把这根神奇的木头雕刻成了一个可爱的小木偶,给它取名子叫做匹诺曹。这个小木偶会哭会笑,还会唱歌和跳舞。它的爸爸为了给它买一本书,都把自己身上唯一一件外套给卖掉了。可是,匹诺曹为了看木偶戏,居然卖掉了课本,白白浪费掉爸爸的一片心意。它爱做一些坏事,还爱说谎,后来因为它说了太多的谎话,一位仙女就把它的鼻子变的很长。接着,匹诺曹又经历了很多很多的困难,但匹诺曹一次又一次的从危险中逃了出来,我真为它感到高兴!最后,匹诺曹在仙女的鼓励下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的匹诺曹最后变的诚实、勤劳爱学习,是因为他知道了犯错的严重性。我要向他学习知错就改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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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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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拇指姑娘

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妇人,想要一个孩子,于是请教巫婆,最后巫婆给了她一个拇指姑娘!不幸的是,她被一个丑陋的烂蛤蟆抓住了,要拇指姑娘嫁给它!水里的鱼儿同情她,所以帮助了拇指姑娘!拇指姑娘走啊走啊,遇见了鼹鼠,不久,鼹鼠喜欢上了她。过了几天,鼹鼠正式提婚了。秋天来到了,鼹鼠让拇指姑娘缝嫁衣。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并不喜欢阳光和鲜花,而且对他们有反感。由于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所以燕子将她带到了另一个国家,最后拇指姑娘和花国王成了亲!

读完后,我认为拇指姑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在鼹鼠洞口,看见了一只冻僵的燕子,但她并不是不理不睬,而是救活了这只燕子!拇指姑娘被蛤蟆和鼹鼠分别抓住了,但她并没有屈服,最终分别在小鱼和燕子的帮助下逃出了魔爪!拇指姑娘不仅勤奋,而且有一颗善良的心。我坚信,就凭这些,拇指姑娘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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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骆驼祥子》读后感悟_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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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最钟爱的作品,他在书中叙述了旧北京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塑造了祥子,这样一个自尊好强、吃苦耐劳的形象。

在我阅读的一开始,我就迷上了祥子。他仿佛不是一个虚构的小说人物,而是在生活中真实出现过,他老实、坚忍、要强,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站在我面前。这都是因为老舍先生出神入化的文笔,他对祥子的不幸深感同情,同时又无情地批判了黑暗的社会,这展现出老舍先生人格的魅力。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在欣赏、学习老舍先生的写作手法的同时,我也在思考。祥子一开始是个老实坚忍、自尊好强的人,但最后竟变得麻木、狡猾,沦为行尸走肉,是什么打击的祥子如此堕落?

是他悲惨的遭遇。祥子的梦想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他与命运抗争,却屡战屡败,受到了三次沉重的打击:第一次,辛苦攒钱三年买来的车被大兵抢走了;第二次,车还没买上,钱就被孙侦探敲诈去了;第三次,刚用虎妞的钱买上了车,虎妞就难产死了,祥子只好卖车安葬了她。兜兜转转,一切又回到原点,祥子还是一无所有,倒添了一身、满心的伤痛,自此,祥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

是伤害他的人,更是这个社会。黑暗的社会孕育出了残忍霸道的车主_,大胆泼辣、精明蛮横的虎妞,利欲熏心、狡猾_诈的孙侦探,这些吃人的老虎,他们榨干了祥子的精血,蚕食了祥子的血肉,让祥子变得麻木,沦为行尸走肉,堕落在黑暗社会的深渊。

“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下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生活在没有公道的世界上的人们是不可能凭一己之力获得出路的,因为这个世界不给好人出路!贫穷而心地善良的人们应该团结在一起,共同与命运抗争,争取自己的幸福。这或许是老舍先生真正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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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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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人民艺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品。这是一篇赋有哲理的小说,意味深长,让人回味无穷。通过祥子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来自乡间,带者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带者农民的质朴与固执。当他认准了拉车着一行,他就成了“车迷”,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韧的精神,他用了三年的时间,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但当时中国军阀混战的社会环境不容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他就在兵慌马乱中被逃兵掳走,失去了他心爱的洋车,只牵回了三匹骆驼,这便和骆驼搭上了干系。

但祥子并没有灰心,他依然倔强地从头开始,更加克己,更加勤奋地拉车攒钱。但天意难料造化弄人,还没等他再买上新车,所有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成为了泡影,又加上生活上连番的打击,祥子在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不在象从前那样以拉车为豪,他开始厌烦拉车,厌烦劳作。生活捉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生活来报复这个可恶的社会,他吃喝嫖赌并以出卖他人来换取生活的的来源,祥子彻底的堕落为城市的垃圾,成为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相貌一般,块头大,跑得快,不怕吃苦。他有理想的职业—拉车。他有追求的目标—买车。流了三年的汗水,终于换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那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大兵抓去打杂。车子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被夺走了。有一天,炮声把营里的兵吓住了,他们决定迅速转移。祥子趁乱带上兵营里的几匹骆驼,溜了。他卖了骆驼,凑了三十几块大洋,又回到“仁和厂子”拉车。厂主刘四爷的闺女虎妞,都三十多了还没找到婆家,就是因为太泼辣了。虎妞看上了祥子,诱惑祥子,祥子栽在了她的怀里,祥子后悔,准备一刀两断。可虎妞骗祥子“有了”,祥子是丢不掉她了,最终与她成了亲。虎妞死于难产,又不得不卖掉洋车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后来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此,祥子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祥子的命运,是旧中国广大城市贫民悲惨命运的缩影。祥子的堕落是令人心痛的,但这是对吃人的旧社会的有力控诉。祥子的三起三落,不免让人同情,真的。我们不该对祥子太苛刻,不是他的错,只能说他是社会病胎里的产儿。这是社会环境造就的。其实,有时候想到自己,又何常不像祥子呢?但,总不能太消极了,即使没有成功。做人总应该努力的。

这个故事,反映了北平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祥子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北平,一系列的挫折使他恨透了整个世界!祥子这一人物,他不是时代的产物,是社会的产物。小说令人惊心动魄地写出了魔般的社会环境,残酷地,一点一点地,不留余地地剥掉了祥子的农民美德,将他的性格不断的扭曲,直至变形,最后终将一个树一样执拗的祥子连根拔起,抛到了城市流氓无产者的行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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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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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它的名字就叫《窃读记》,它是林海音作家写的。

林海音小的时候那个年代,吃的,穿的,用的都不如现在。可偏偏林海音喜欢看书,而她又买不起书,于是就只能去书店窃读书啦。

文中有一句话让我很感动,就是:“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那时候她们的条件不如现在的我们,但是她们那颗好学和渴望知识的心,却远胜于我们。

林海音非常聪明,为了可以更好的窃读,想到了很多办法。她会经常到顾客多的书店,那样她便不会被人注意:她会很好的把自己隐藏起来,她还会贴在大人的身边,让别人误以为是他的妹妹或者女儿。作者为了多读书,总能想出好点子来,真叫人佩服!

平时我们不管怎样都讨厌下雨,因为下雨会给我们带来麻烦。而林海音不同,那段林海音因为喜欢读书,就喜欢下雨的片段:“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说明了林海音为了可以多看书而可以喜欢上令人讨厌的下雨天。

有时候,林海音看书都忘记了时间,不去吃饭,直到饭店飘来菜香时,她也会饥肠辘辘的做白日梦。她会很累,不得不用两条腿交替支撑着。这段话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看书或者做事看到了忘我的陶醉的境界,那么他便会忘了时间,忘了吃饭,整个人沉醉在书海里。

两个小时过去了,林海音手中的书也看完了,她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架。她没有感觉到累,她脑海里想的是国文老师的一句话:“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像林海音那样炽热的求学的心,那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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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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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践迹,亦不入于室:

昨日《论语》共修,老师讲解此章。当时听到,就觉惊心动魄,感慨不已。今日重听录音,仍有步步惊心之感。遂整理成文,以享诸位:

为何学?

有些人天生淳朴,为人厚道,在一般人眼里也确实是好人。这样的人,常常对自己的现状感到满意,也因此一辈子就被限定在这样的境界里,不足以通达人性的核心,进入圣域。故夫子曾言,“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不学的善人终究只是俗人。这样的善,层次其实是很低的,一旦人生出现大的变动,往往经受不住,难免留下遗憾。唯有通过学习得到的满足,才是真满足。

孔子十五志于学,至七十从心所欲,其中也是经过漫长、艰难困苦的修学,却不曾见夫子中道而废。释迦摩尼在悟道之前,也是广学多闻,转益多师。只要中途任何一次,他觉得“我可以了”。这世上就不会有佛教。

这“入于室”就是进入人格成就的殿堂。门外路过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唯有进入者,才能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

跟谁学:

在学道路上,“好人”有时候是一个贬义词。学习是为了什么?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你需要那么多俗人的肯定做什么?涛涛者天下皆是也,最重要的是你要跟着谁走?

古往今来,人类历史上什么样的人没出现过?随大流的也有,自称“大师”的也有,随便跟着一个人糊里糊涂去走,你会走向哪里呢?这路上的脚印可乱着呢!因此,必要怀着戒慎恐惧、恭敬之心,选择正确的老师。读后感·即使全世界都反对,只要有一个明眼人肯定就可以,只要老师的一句赞叹就够了。

怎么学:

真正求道的人不会迷失。会走错路的,都是自己先迷失的人。为何会迷失?就是因为自作聪明,自作主张。孔门高足中,聪明者不可谓不多。然最能体会夫子心法的,是“参也鲁”的曾子,是“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的颜回。

我们虽然离圣人遥远,但圣人留下的经典,仍然鲜明地记录着圣人的足迹。它即是真理,又是道路。顺着这些足迹走,我们才能走进最深的内殿。而这条路的第一步,就是立志。第一步没踩对,一步错,步步错。人的生命,首先要有个定向,定下终极的目标,这就是远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鼠目寸光,只看眼前,每一步都是未知的,怎么能不担心呢?相反,以目标为导向,即使中途走了几步弯路,只要目标不迷失,还能纠正回来。

虽然我们现在还在旅途中奔波,风雨飘摇,前路也不见人。但能顺着圣贤留下的足迹走,我们也能走进人格成就的殿堂。一路上,历代圣贤都在看着我,护着我,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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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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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昆虫根本不明白死是怎么回事,同样也不知道自杀是怎么回事。用人类的语言来说,就是即刻中断生命极端痛苦的一种表现。我读了昆虫记中白蝎自杀的一篇文章后,我才知道昆虫面对绝境时的选择。

这篇文章讲了法布尔为了弄清白蝎会不会自杀的事而自行实验了一番,最后发现白蝎等其它的小昆虫不会在绝境中放弃自己生命的道理。我也明白了提前结束生命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作者用一只大白蝎来做实验,把它放在一圈烧红的木炭围成的火墙里。一开始,蝎子被火烫了一下,它倒退着在火圈里打转,一不留神又被烫了一下。只见它左一闪,右一闪不顾方向的乱蹦乱跳,结果被通红的木炭烫了一下又一下。这下它发疯了,挥舞着长枪,再反卷成钩子,没有章法的乱舞自己的钳子。突然它变得一动不动,平卧在地上。当时作者认为它可能已死了,在最后的狂舞中有一剑刺中了自己,死去了。直到作者停下看时,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只大白蝎并没有死!当作者把它再放到沙地上时,它又变得活蹦乱跳,生机盎然。它的装死行为让我看到了昆虫的生命观,在死亡面前,它们也把生命看得无比重要。

虽然那只昆虫并没有自杀,但它却告诉我们,生命是一种很严肃的东西,不能一遇到拦路荆棘和烦恼琐事就把它摒弃。这正是昆虫给给予我们的它们全然不知的道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常常感觉有勇气和魄力从生活的苦难中自行解脱,这似乎是我们比动物高一级的标志,但这一刻,我倒觉得我们变得非常渺小。

在有些人眼里,只有人类才知道生命的狂欢后会怎么去结束;只有人类才能预见自己的末日;只有人类对死才怀着崇拜之情,动物们无一能想到。但是,人虽然懂得这些,却从未真正意识到芸芸众生渴求生命的平等,当你看到被人圈养的动物时,它们的哀嚎可是对生命自由的渴望?它们的沉默可是对家园的思念?我想,这些或许都有,可是我们却常常忽略了它们,今天,我从昆虫身上看到了,它们有着比人类更强烈,更直接,更伟大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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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论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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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世纪以前,在这个地区,一个人可能一辈子都住在一个单元里。婚姻基本上不会改变。从小到大,他可能一直住在一个大院子里。人们担心的可能是生活的可能性和选择太小。

但在今天的社会,我们的痛苦不是我们没有选择,而是我们有太多的选择。这是一个混乱昌盛的时代。

我们无法控制外部世界。我们只能让内心的选择变得更强大。当我们知道如何选择,那些烦恼就会消失。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有识之士不糊涂”。

什么是“勇者无畏”?

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当你足够勇敢、足够开放的时候,你就有了前进的力量,自然你就不再害怕了。

一个真正的绅士已经获得了内在的仁慈、知识和勇气,从而减少了忧虑、困惑和恐惧。

孔子说我不能做这三件事。子贡说:“孔子是自学成才的。”你不是在说你自己。

你看,孔子告诉我们,生活的标准不是去责备外面的世界,而是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去“责备”内心。

一个人对自己的内在要求越严格,他就会对别人越好。今天,我们总是说,一个人应该是善良的,善良不是口袋,但他能够容忍和同情别人的许多错误,能够站在别人的立场去思考问题。

因此,只有真正的绅士才能做到“不抱怨上帝,没有特别的人”,既不抱怨上帝没有给我机会,也不抱怨世界上没有人认识我。

心中没有“烦恼”、“困惑”、“恐惧”,自然就减少了对外界的抱怨和批评,从而提高了把握幸福的能力。

学习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掌握幸福的能力。

孔子说:“古代的学者是自己的,而今天的学者是人。”(《论语》)古代人们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而现代人学习是为了炫耀和取悦他人。

真正尊重学习的人,是为了建设人类的灵魂而学习。从书本中学习,从社会中学习,从小学到老年,无非是学习一种掌握幸福的能力。

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有教养、忠诚的公民,然后安定下来,学习的目的就是完成这样一种自我角色的确立和提升。

什么是“为人民学习”?

它是把所学到的知识作为工具,作为技能,为自己谋福利而寻求事业。

孔子曾直截了当地对他的学生子夏说:“女人是君子,是儒学,但她们不是小儒学。”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提高自己的修养,不要总是想着眼前的一点点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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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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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一书是由英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谎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他昏昏欲睡。突然,从他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他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样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仅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随后,发生种种趣味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净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他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能够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他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的书,我相信其他小伙伴必须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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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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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的书,会让人终身受益。《爱丽丝梦游仙境记》描述了一个勇敢善良、天真可爱的小姑娘,也告诉了我们女孩子就不一定胆小脆弱。

故事的主人公是名叫爱丽丝的女孩,故事描写了爱丽丝在她的梦境中,为了追赶一只揣着怀表、会说话的兔子,掉进了一个兔子洞,坠入了神奇的世界。世界里,喝口水能缩老鼠般大小,吃块蛋糕又会变成巨人,她而遇到了许多不同的人和动物,比如:渡渡鸟、鹰头狮、睡鼠、风帽匠,还有丑陋的公爵夫人等。爱丽丝在这样一个奇怪的世界中,运用自己的智慧与一切斗智斗勇。

爱丽丝的确很善良,也十分勇敢。在王后的槌求场中,当王后要砍园丁的脑袋时,爱丽丝毫不犹豫地保护了他们,这时我对她的勇气敬佩不已。

在经历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后,和王后发生了冲突,危难之中她被惊醒了,却发现自己依旧躺在姐姐的怀里。

爱丽丝的勇敢与机智深深感人了我,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像爱丽丝那样,遇到困难不逃避,勇于面对,积极寻找解决问题方法,成为一个乐观向上、自信坚强的人。

故事虽然只是一个梦,并不真实,但爱丽丝的心却是真实的。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永葆心中的真善美,愿我们的世界温暖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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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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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妈妈给我买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英国小说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故事,故事讲了: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主。他不甘心于这样发财致富,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船在途中遭遇风浪,船上的人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到一个无人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弹、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蓬定居下来。他还用削尖的木桩在帐蓬周围围上栅栏。他用简单的工具做了木椅、桌子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河里的水,度过了困难。

翻开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读完这句话使我有点反感,想到了:我们在家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是为了做得更好吗?

当读到最后一页,我被震撼了,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在我心头转。

如果我是他,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不会像他一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我一定会放弃远航,坐船回家。如果我是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看见野人在吃东西,我不会像鲁滨逊一样勇敢。我一定会吓得逃走,想回家。这些原因都是因为父母过于溺爱我们,我们也很依赖他们,才会这样。

记得有一次,我要一个人走夜路去姐姐家,爸爸妈妈不在家,要我去姐姐家过夜。到了晚上,妈妈让我一个人去,我虽然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妈妈的话我不敢不遵,只好一个人走出家门。虽然姐姐家和我家在一个小区里,可我还是很怕,天黑得很快,我出去时,已经很黑了,一路上只有几盏灯,路上没有人走,只有我一个,偶尔身后有几辆车骑过,但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了。我害怕极了,真想快点到姐姐家,虽然我已经十几岁了,但这是我第一次走夜路,因为妈妈从来不会让我自己一个人走。突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东西在跳,我吓得直跑,刚吓我的估计是一只虫子。走着走着,终于到姐姐家了。可我刚上楼,就看见一个影子。我站在原地不敢动,我以为是坏人,他没有注意我匆匆地走了。姐姐家这栋楼灯坏了,还好我眼睛好,摸了半天才到3楼,姐姐家在五楼,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爬到5楼,敲响了门,姐姐过来给我开门。我当时可真高兴,因为是第一次走夜路。

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父母过于溺爱孩子。这些简单的小事父母很少会让自己的子女做,比如:叠被子、收拾房间等家务全是由家长来做。这样我们就失去了动手能力,做什么事都依赖父母,自己从不想办法解决,总认为父母可以解决。

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屈服,勇敢前进的精神。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不能总依靠父母,能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要勇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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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葛雅平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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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寄小读者》,里面的很多章节让我十分感动。我深切地感受到爱就是生活中坚定的信念。同时也深刻的体会到了冰心的这一句名言:“心是冷的,泪是热的;心,凝固了世界;泪,温暖了世界。”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需要被爱。爱就是生活的必须。没有爱,生命是枯萎的。

每当,我们看见那一只只珍贵的野生动物被捕、被杀害、被关进冷冰冰的笼子,我们会从心底发出愤愤不平的怒火;每当我们忽略了那些脚下的生灵,在它们兴奋的搬运食物的时候,将它们踩于脚下,心底所涌起的一丝波澜。

我想,这就是一个人所拥有的爱。爱,可以让一个软弱的人变得坚强;爱,也可以让一个蛮横无理的人变得善良。当我看完了冰心的《寄小读者》,第二篇通讯始终让我难忘——

那只小鼠的生命,就像一颗流星陨石落到地上一样,是那样的短暂。但是它却那样从容,仿佛就是目睹了自身死去的一个全过程。我想这应该是一次痛苦的经历,每天在我们脚下,有无数的小生命也在进行着l他们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但是它们太渺小了,以至于我们看不见。于是每天就有许多的小生命在我们脚边静静地躺了下来。让我不禁想去待在黑暗的房间,默默的流泪。

生命是多么的脆弱呀!动物也有生命,不要去伤害身边的动物。用一颗真挚的心和动物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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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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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渐繁忙的都市生活中,传统文化犹如滋养人心的甘泉。而《论语》这一剂儒学文化的圣品,无疑对当代人的修身为人、处世待世有着深厚的指导意义。在寒假,我有幸拜读了《论语》,虽没能深入领悟,却也获益匪浅。

《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一部书,约编撰于公元前四世纪初,流传到汉代,形成了“鲁论”、“齐论”、“古论”三个版本。《论语》被古人视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经典,到了今天,则是人们学习、认识、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的最可靠的权威著作。

全书分为若干个部分,有的论教育与学习,有的论仁义,有的论礼乐,有的论道德教养,有的论孝悌,有的论为政……由于全书围绕儒学之核心——“仁义”展开,所以“论仁义”部分也成了我研读的重点。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这样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些仁义的人,自己想要立身成功也要别人立身成功,自己想要事业发达也要别人事业发达。读了这句话后,我深有感触,天下莫有比这种人更无私宽大、仁义高尚的人了。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发家致富、功成名就几乎是每个人都梦寐以求的事,然而也正因为如此,一些道德教养不达标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而不择手段。他们为了让自己立身成功,而不惜暗中毁坏比自己能干、优秀的人的名誉和事业;他们为使自己境运通达而陷害显赫,以成一己之私。这些人不仅是社会的负产品,是利欲的囚徒,还是大大违反儒学观点及精神的不仁义之辈。他们追随名利,却忽视了立人之本。诚然,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最后都会受到命运的惩罚,更不能圆了初衷和野心。可见,仁义宽厚之心是多么重要,它是做人的基础,也是成人的支柱,更是为人的良方。而这些大智慧远不是那些利欲熏心、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人所能领悟和躬身践行的。成业与成人,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只有两种修为境界各不缺失,才能让二者齐头并进,让人生创造辉煌。

现代社会错综复杂,品质问题丑闻迭起,而其实刨根问祖、追溯回两千多年前,先贤智慧早已向我们阐述过这所有问题的答案。现在社会的一切尴尬局面,也都可从先秦经典寻觅到答复。

所以说,就如“读史使人明智”那句话一样,我认为传统巨著就是历史遗馈的财富,而读传统名著无疑使人明智、使人清醒、使人高尚。

如果你遇到棘手的问题或是尴尬的局面,请学会思考,请学会请教,或许《论语》中那份为你保留的答复,就将赫然呈现于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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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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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许多课外书,最吸引眼球的就是这本《格列佛教游记》了。它里面的内容生动、有趣、惊险,我很喜欢这本书!

里面的主人公格列佛,在汹涌的波涛下,差点儿失去性命。在巨人国里,可恶的侏儒把他塞进骨头里,一只小老鼠和蜜蜂就可以让他送命,他太可怜了。在冒险的旅途中,他遇到了很多很多困难,可是他不怕,为了自己的理想还是要出海,每一次死里逃生后,又会踏上另一次冒险的旅行。他很执着,所以他最后来到了善良的马的国家。在那里他觉得人身上有很多不光彩的一面,他要人们向那些善良的马儿学习。

我们都应该向格列佛学习,学习他的执着和坚持。这种执着,会让我们拥有一个好的学习习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这可不是执着。如果总想着去放弃一些东西,那么我们一生中也不会找到执着的,我们一定要以格列佛为榜样,好好学习,团结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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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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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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