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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特工3终极回归高清完整版汇集20篇

“全球数字脑王大赛”作为世界性脑力大赛,考验选手以最大量记忆圆周率数字的方式考察选手的长期记忆能力,而仅这一项赛事,组委会已拿出200万元预算,向全世界悬赏捉拿“全球数字脑王”。开学吧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范文,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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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湾回归的回归吧!宝岛台湾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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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海深情高于天,手足之情深于海”,是啊,台湾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神圣领土,它经历过风风雨雨,可谓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最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可今天,21世纪的今天,台湾竟离我们而去了……

台湾回归何时到?我读着,想着,不禁浮想联翩,想到了那块风水宝地---台湾!

台湾是我国的第一大岛,是太平洋上的一座岛屿,从远处举目眺望,像一把撑开的雨伞,像一个胖乎乎的鸭梨……台湾与庙岛群岛、海南岛,构成了海上美不胜收的长城,为中国东南沿海的天然屏障,素有“东南锁钥”、“七省藩篱”的绝世美称!

台湾还生产水果。因为这里的水热条件得天独厚,使盛产出的水果个个是肥肥胖胖,像个个小南海在唱歌呢!香蕉、菠萝、龙眼等水果最为好吃,咬一口,使人心中激起了那鲜美的滋味,使人心旷神怡,不肯“善罢甘休”!

台湾的水果好,石油、金等矿材也十分丰富。工业有纺织、电子、制糖等,开辟有高雄、台中、楠梓加工出口区。

台湾,你真伟大!你不仅是个美丽富饶的岛屿,还是个经历过无数战火的老人!

每当敌人来到台湾,向人们疯狂掠夺时,人民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对待敌人是坚贞不屈,毫无畏惧,以自己的力量去与敌人抗争,直到把自己的家园保守好,才放开手,去创造财富。一次又一次,你们灿烂的古代军事文化给我们中国增添了一笔。这一笔辉煌、灿烂,让人赞不绝口!

可爱的台湾,那神圣的台湾!当你与祖国母亲分别时,我急,我哭,我更绝望!为什么你要与我们分开?为什么你要一个人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我惋惜,但我又明白,不是你,不是你,这是你的被迫无奈。虽然,你现在还没有与我们相聚,但是我深深地希望:你终究有一天会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祖国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当我们过着节,牵着手,快快乐乐时,不时地想起了你们远在他乡的同胞,不禁背起了诗:“遥知兄弟登高处,便插茱萸少一人。”你们当初是我们的兄弟,现在,虽然你们人在台湾,但我们的心是永远连在一起的!我们是姐妹是兄弟啊!

回归吧!台湾!你是祖国不可缺少的一份子,你是我们希望的象征,你是我们心中的牵挂!回归吧!台湾!你们看香港不是也平安归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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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纪念“香港回归25周年”优秀征文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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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世纪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世界性经济都市之一,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领土之一。前几天,电视、报纸、杂志都在热议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以致于这一话题成为了街头小巷茶余饭后的热门谈资。我没有去过香港,香港只存在于我的脑海中,但是香港回归的意义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了解的,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骄傲。自1997年7月到现在,恍惚间二十五年就过去了,二十五年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漫长,可是二十五年对于香港回归祖国却不漫长。

回顾香港过去二十五年的历史,我们能看到香港的繁荣富强,我们能看到大陆人民和香港的互帮互助,我们更能看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当然,我们从中,最能看到的是中国人民的自强不息。这二十五年的历史,是香港重回祖国怀抱的历史,是香港人民重新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历史,更是要记录到历史中的历史。

一百多年前,香港被割让给英国,那是中华民族耻辱的开端,也是中国人民抗争的开端。可以说,耻辱开始的时候,也就是抗争开始的时候,耻辱不止,中华民族的抗争也不会停止。二十五年前,香港和平回归,中国人民关于香港割让的耻辱终于终结,一个世纪的分离终于结束,香港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重新回到中国人民的手中。这是一个伟大的时刻,也是一个必将被历史和人民所铭记的时刻。这也是一代代中国人自强不息的见证,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屹立世界之林的重大见证。

我们在庆贺香港回归的同时,我们在庆贺香港回归二十五年的同时,也不能忘记了先贤们的努力,不能忘记无数仁人志士为之而努力的过程,我们更不能忘记历史的教训和借鉴。二十五年的历史,二十五年的时间,终于证明时代的伟大选择,也证明了无数中国人为之努力没有白费。现如今的香港经济繁荣富强,文化丰富多彩,人民安居乐业,各行各业都朝着日益繁荣发达的方向发展,这不禁让人为香港感到自豪,也为中华民族感到自豪。我们坚信香港是打不败的,中国是打不败的,中国人民是打不败的,中华民族更是打不败的。我们为祖国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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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香港回归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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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的7月1日,是我们难以忘怀的日子,这天既是中国共产党76岁生日,又是中华民族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开始。我们一家和全国人民一样,沉浸在幸福和欢乐之中。 6月30日下午,全家早早吃过晚饭,便围在电视机前观看中央电视台的现场直播—“香港回归特别报道”。时钟刚刚响过11 下,随着爸爸“快看”的话音,我连忙往电视屏幕上瞧。啊!江主席昂首阔步走在前面,中央代表团其他成员紧随在后步入会场,全场掌声雷动。

我们不由自主地鼓起掌来。交接仪式开始了,盼望已久的时刻到了,我们和全国人民一样,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屏住呼吸,紧盯着屏幕。这时,连解说员的声音也听不到了,夜似乎凝固了,时间的脚步仿佛停止了,我已经听到自己坪怀的心跳。那“米” 字旗从旗杆顶部极不情愿地滑落下来,英国人垂头丧气地把它收藏进历史。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奏响了,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我们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激动的泪水迷糊了我的眼睛,五星红旗终于飘扬在属于自己的国土上了!

当我们还沉浸在激动和幸福的泪水中时,江主席用浑厚的声音向全世界郑重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 “快,放鞭炮J”爷爷刚等江主席宜布完就催促道。我两步跨到院子里,用颤抖的双手将鞭炮点燃。霎时,祖国大地仁鞭炮齐鸣,礼花点点,祖国L空一片灿烂,片辉煌!“快看!”爸爸一下把我抱起,只见莱城上空,两条金色的巨龙腾空而起,这不正象征着我们伟大祖国在腾飞吗? 啊!难忘的香港回归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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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头脑特工队观后感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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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大脑由各种情绪控制,友谊,爱情,家庭,淘气,逻辑,幻想等是连接大脑总部的各个岛屿。一个个记忆球也成了电影胶卷,在人需要它的时候由管道输送到控制室放映。而核心记忆毫无疑问就是启动这一切的关键。多么奇妙的想象!

记忆伴随我们的一生,当然,我们的大脑不可能记住所有,因此记忆球也会被定时清除。但最重要的记忆却会长久存在,成为滋养生命的养料。如果失去这些,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唤醒走上错路的人们。正是这些关于爱,关于友谊,关于毅力和精神的核心记忆球让我们可以充满希望地活着,可以迷途知返,有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也是作为高等动物的一个标志。

或许,我们会老,当我们忘记曾经很多事情的时候,核心记忆却依旧存在,试问,谁会忘记刻骨铭心的事呢?

用大家都喜欢的动画告诉我们如何做才可以变得更好,这才证明了越简单的东西往往蕴藏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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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渴望回归到那个年代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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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被封印千年的历史,慢慢的在指尖轻轻划动。历史那精彩的一页也被瞬间翻开。王国维曾道:“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朝之骈,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唯独只爱那灿烂多彩的她,唯独只看那完美辉煌的——宋词。

多少个日日夜夜,我梦到曾回到那个繁华似锦的朝代,那个曾辉煌一时的王朝。

她的婉转含蓄是因为他们的运笔精妙,那婉轻柔美之风是心灵的感触是表达内心最真切的旋律。委婉,清新,真挚是对少女时代的眷恋。“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愉悦之情望永存。夏去冬来,季节的变迁,也只是瞬间而已。而情感也就如同深秋的落叶。看那红藕相残,鲜艳的荷花也凋零,余香袅袅的秋景,只会令人有凄凉,惆怅,眷缅……只恨天公不作美,国破家亡之痛,又有谁会懂。“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多少苦闷,多少心酸,或许也是能通过纸墨流露。仁途失意,流落为街头浪子。这曲折的命运是谁的错?“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借酒消愁,你可知?酒……越消越愁。

惜,婉约之美续流之!

而她的恢弘雄放是因为他们的妙笔生辉,那豪放不羁是内心的宣泄。气势恢弘“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纵观历史,多少风流人物被历史所陶尽。流落他乡,月圆之夜,孤独与凄凉相交,不免想起家乡亲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是对家乡的思念和亲人的祝福吗?此时的你,心中究竟有多少悲伤?笔飞墨舞,淋漓尽致“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作为爱国志士,面对祖国的山河破碎,满腔怒火只能化作词宣泄。

赞,豪放之情宣读之。

梦中的情景和现实中的一样吗?那个拥有无数文人雅客的朝代,有谁不去向往?梦想穿越时空回归到那个时代,用手中的酒杯与你们共消愁。

渴望,渴望,多么渴望回归到那个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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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头脑特工队观后感500字

全文共 2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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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看过皮克斯的《头脑特工队》,你或许并不明白我俩天马行空的对话,其实,我们谈论的正是这部动画片,皮克斯的动画!(不要问我皮克斯的动画有什么强调的,想想《瓦力》,想想《飞屋历险记》里那关于爱情的5分钟,太温馨太震撼了!)

据称,皮克斯在经历了几年的沉寂后,终于又来了一部诚意十足的回归之作。豆瓣上的评分高达8.9,足够说明这片子的品质。顾名思义,这部电影是一个讲述脑袋瓜子的电影,最近几年我们这里最流行的网络用语,作为该作最简洁的评价再合适不过——脑洞大开。是的,这真的是一部脑洞开很大的电影,一般来说“脑洞”这个词是抽象的,在这个故事里,“脑洞”是具象的,不觉得太神奇了吗。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Riley的小女孩跟着父母跨越大半个国家从明尼苏达搬到了旧金山,面对着新环境的全面挑战,然而这只是故事的背景。真正的故事存在于她的大脑内:在头脑的“司令部”里住着五位情绪小人,他们一同操纵着Riley的行为,管理司令部外神奇的长期记忆、潜意识……一个有科学理论支撑,却又完全虚构的世界。 这是一个彻彻底底原创的故事,不是擅长烹饪的老鼠,不是飞到南美的房子,不是末日的机器人之恋,这部电影基本上可以说坐上了想像的火箭,脑洞开得巨大而且更具野心。它潜入人体最神秘的器官,带来了一套天马行空却又逻辑自洽的大脑理论。要知道,我们每个人的脑海里居然有这么大的一个世界,有5个管理情绪的小分队,有那些湮灭在记忆海洋里的人和事……

快乐(Joy)、悲伤(Sadness)、恐惧(Fear)、厌恶(Disgust)、愤怒(Anger),这是女主角Riley脑内的五位情绪司令官,也是《头脑特工队》定义的五种基本情绪。 影片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个叫Riley的小女孩,是一个在关爱下健康成长的明朗少女。她有温馨美满的家庭,可爱的朋友,有爱好,有值得为止付出努力的冰球队……她大部分时候都是充满快乐的小天使,偶尔的悲伤和愤怒都被及时的化解。这一切的一切都因为脑海里的5个情绪小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尤其是叫做joy的情绪小人,俏丽的短发,自带光圈地上蹿下跳,她用尽全身心去让这个小女孩开心,快乐,做得不遗余力。我相信,在这个情绪小团队中,joy是绝对的领导地位,这从riley开朗的性格中看出,快乐的情绪是绝对主导的地位。火爆的anger、别扭的disgust、冷静的Fear,小团队里最不和谐的音符就是sadness,这个胖乎乎的蓝色小人,总是悄无声息地出现,不由自主地去碰操作台。只要她出现的一瞬间,小riley总会情绪低落、悲从中来,甚至是痛哭失声。

由于平时小少女过得太快乐,最大的悲伤无非是自己导致球队没有赢得比赛。大部分时候,脑洞小团队吵吵嚷嚷,总是快乐的joy蝴蝶一般飞来飞去地忙,而最闲的只是sadness。正在这个时候,小姑娘遇见了人生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转折,她要搬家了,随着爸爸妈妈离开家乡,前往旧金山。陈旧的公寓,里面没有任何家具,没有朋友,爸爸妈妈很忙,初来乍到,一切都是陌生的。快乐的小姑娘开始觉得无所适从,而此时,我们一向闲得发慌的小sadness觉得该自己出马了。但是joy觉得不,我们的小姑娘就是有点不适应,乐观地笑一笑就过去了。Joy和小sad吵了起来,一不小心,两个小人带着能改变人性格的核心记忆球,随着管道飘向脑海深处……

如果故事在这里嘎然而止,我们只会觉得脑洞挺大,幻想中的脑海世界,性格鲜明的头脑小分队,五颜六色的记忆球,重要的核心记忆,以及那5个情绪岛屿都很有意思,但仅此而已。然而,随着情绪小人原离头脑操控中心,在回中心的路上,她们遇见的那些事情才是最能戳中人心灵深处的。

人生中每过去的一个节点,都会生成一个记忆球。然后根据重要程度被分为短暂记忆、长期记忆、核心记忆。每时每刻,都会有“忘记师”小人来收拾已经失去色彩的记忆,被扔到记忆的深渊里,深渊里埋葬的是永远不会被想起来的记忆。

可爱的bingbang是一只长着猫尾巴的粉红色大象,它开着一辆彩虹车,而你的歌声就是车子的燃料,它是你儿时最好的伙伴。我相信,在我的记忆填埋场里也有这样天马行空的一个小伙伴,但是我们长大了,就遗弃它了。Reilry的小伙伴bingbang却很爱她,知道joy的离开,会让好朋友变得不快乐,一天到晚唱歌的它,就带着情绪小人绕路回情绪中心。他们经过想象力世界,里面有薯条山、有彩虹头发的傲娇独角兽、有随时可以飞的云朵镇、有小姑娘心里的完美男友……这些想象力太过纯真与可爱了,我相信,制片方一定有咨询很多小朋友,成年一般很难再想出如此天真可爱的一个世界。最惊喜的莫过于造梦制片厂,我估计是制作团队玩得最high的地方。碎片式的梦境,搞笑腻歪,忽然觉醒的小丑,惊声尖叫,太带感了。

随着个性之岛一座座崩塌,影片最初的明朗变得趋于灰暗,那个爱笑的小reiley,成为一个浑身是刺,感受不到情感的别扭女孩。而joy想带着核心记忆球回到中心的路一条一条堵死,最后甚至跌入了记忆的填埋深渊。在最绝望的时候,浑身带着喜感和欢乐的bingbang牺牲了自己,让joy回到了上面。这是本片最伤感之处,看到小bingbang逐渐变成透明而消逝,旁边的小朋友都泣不成声。而在最后的一个重要记忆里,一向认为自己最重要的joy开始意识到了团队的力量,甚至知道一直被自己所忽略的小sad也是小主人必不可少的一抹情绪。最后的joy脑洞大开,利用幻想男友来开挂,有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可以看出,《头脑特工队》的主题依旧是成长,俗气的成长。但是不俗的是,这个故事帮助我们重新认识自己,认识我们的情绪,大人可以看出自己如何被情绪挟持,如何丢失那些宝贵的记忆。而孩子,会知道什么是情绪,什么是记忆,什么是最重要的东西。我想,这部片最大的特别是观影人无论年龄层次,都可以略有所悟,有所成长。

这个成长的过程不再限于Riley克服了种种不适面对新生活,也不限于父母们看过后释怀了孩子终将变成有独立意志的个体离自己而去的现实,不限于情绪小人joy认清团队的重要,这个成长更是我们在这个故事后对自己的全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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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理想一起去追——写在香港回归17周年纪念日

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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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弯弯向南流,流到香江去看一看。东方之珠,我的爱人,你的风采是否浪漫依然……”上世纪90年代,一曲《东方之珠》传唱华夏南北、香江内外,即将回归祖国怀抱的香港,宛如风姿绰约的丽人,盛装华服,微笑着走来。

如今,香港回归17年了。邓小平创造性提出的“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成功实践,香港社会实现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原有的生活方式保持不变,“马照跑,股照炒,舞照跳”。香港连续20年荣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社会经济政治大局稳定,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新进步,与内地的交流合作也日趋紧密。

犹如走向阳光之时背后会有阴影,香港的繁荣稳定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受全球化影响,香港内外经济环境发生深刻调整变化,一些深层次矛盾长期累积,由此触发的负面情绪也在滋生、郁积,摩擦冲突时有发生。甚至像“驱蝗”“占中”“殖民怀旧”甚至鼓吹暴力冲撞的杂音也时有出现。人们忧心:包容多元、尊重法治的香港向何处去?

长久以来,香港不同族群相处融洽,新旧移民团结进取,在创造出世人瞩目的经济奇迹的同时,也使香港成为充满人情味的国际大都会。而今,发展过程中矛盾积累所催生的焦躁、对立甚或粗暴,却每每让踏足这座城市的人感到不安。对简体字、普通话的嘲笑与排斥,对不同意见的讽刺与谩骂,无不令人痛心。同一屋檐下,就应彼此尊重,守望相助!

香港市民所珍视的核心价值还有法治、自由、民主。回归17年来,基本法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保障了香港特区居民的权利和自由,成为香港繁荣稳定的法律基础。任何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讨论,都必须在基本法的轨道下进行,任何形式的公民意见表达,都要受到法律规制,不能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香港的民主是否健康与成熟,取决于是否既尊重多数,也包容少数,任何人都不应该用一己之见取代他人意见,更不能以一己之私骑劫民意。

回归以来,作为“一国两制”方针法律化、制度化的体现,基本法为香港的核心价值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得香港这颗东方明珠虽历经各种考验与挑战,依然光芒璀璨。那些挑战基本法的行为,那些在不同人群、不同社会阶层中挑动对立、制造矛盾的做法,不仅摧毁香港繁荣稳定的法治根基,影响香港政制的健康发展,也破坏社会和谐,干扰市民正常生活。

香港社会在前进,出现新问题不足为奇。重要的是,繁荣稳定的局面来之不易,需要各界共同珍惜。香港社会素有包容共济、尊重法治、维护秩序的优良传统,面对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需要社会各界多一些耐心和诚意,群策群力共同化解;面对香港与内地交流合作不断深入,需要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协调,倾听与尊重不同声音。

当前,无论是对于香港的政制发展,还是与内地融合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中央和特区政府均在着手解决。可以相信,广大香港市民亦一定会平心静气,多提建设性意见,为香港和谐发展贡献心力。正如经典歌曲《狮子山下》所唱:“放开彼此心中矛盾,理想一起去追,同舟人、誓相随,无畏更无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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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头脑特工队观后感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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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是一个小婴儿的时候,我们的大脑像一张等待被填满的房间一样充满未知,没有情绪小人,没有记忆玻璃球,也没有人格小岛。那时我们的情绪还没有出现,记忆还没有开始产生,我们的人格也还不完善,所有的动作(包括哭)都是反射性。

慢慢地,随着大脑的发育,情绪小人一个一个蹦出来了。我们开始有了自己的情绪,当我们看到新奇事物的时候,乐乐蹦蹦跳跳地出现了,于是我们感受到了快乐,快乐可以为我们带来积极的想法,使我们更具创造性。当面临危险的时候,怕怕打了个冷战走来了,于是我们会害怕,害怕使我们回避可能的危险。吃到难吃的东西的时候,厌厌带着嫌恶的表情现身,于是我们会感到讨厌,厌恶使我们原理对我们有威胁的的东西。被为难的时候,怒怒也不甘示弱地跑出来,让对方知道我们不喜欢这样。这些情绪们在乐乐的主导下,反映了茉莉以及我们的生活,并将生活的点点滴滴变成代表记忆的玻璃球,储藏在我们脑海里。慢慢地,我们的人格山谷也随着记忆逐渐形成了。我们便成为了童年时期活蹦乱跳小孩子。

忧忧其实也是情绪小人中很重要的一员。但当代表忧伤的忧忧第一次瑟缩着出现的时候,乐乐并不清楚忧伤的意义在哪里,很排斥忧忧。这正像我们很多人觉得消极的情绪是没有意义并且不应该出现的一样。乐乐还企图压抑它,把它限制在一个小圈子里面不让它出现,正像我们企图压抑自己的感情,让自己永远不悲伤一样。后来乐乐发现适得其反,不仅让忧忧自责和失控,最后还和忧忧一起被意识吸走了。悲伤和快乐其实是分不开的,我们以为强行压抑悲伤就能变得快乐和幸福,但是事实上可能会因为自责让悲伤更强烈,甚至会出现抑郁(depression)。

如果再极端一点,我们终于通过强行压抑真的完全感受不到悲伤,但是我们也会感受不到快乐了。剩下的害怕,厌恶和愤怒在一起,就是焦虑,我们就会体验到焦虑障碍(anxiety

disorder)。所以压抑自己的情绪很多时候反而没有那么有幸福感。消极情绪也有它的作用的,就像在乐乐想进去危险的抽象思维空间的时候,忧忧提醒过乐乐那离很危险,但是由于乐乐太积极不够谨慎,所以遇到了危险;还有就是,故事的最后,忧忧让茉莉把她的伤心事清晰地倾诉了出去,得到了父母的理解,并最终和解了。我们经常说我们应该积极,并不是说我们不能有消极情绪,只是让积极占主导而已。我们要知道,消极的情绪并不是只能毁灭东西的定时炸弹,是一个很正常的东西。我们应该像乐乐最后接受忧忧,并让茉莉倾诉苦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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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完整的自己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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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个乖孩子,或许这只是我一个人的见解,但我会坚持。诱惑,我面对它时,我还是很理性的,即使抉择让我的心淌过一道泪痕,我仍旧会执着。

笑,我想放声大笑,然后在感受笑中的悲凉后无助的哭,我真的想哭,让整个灵魂裸露在外,拼命释放。

承认自己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带有南方人那种独特的气质,似江南雨中独撑油纸伞的背影一样淡淡的怅惘。所以有时情绪会突然陷入悲哀,或许只是想的葚多,但终究会陷下去。曾有人说过:做学生和做自己很矛盾。我深刻地理解了他的含意。

必竟我想为自己做的事,做学生是无法谅解的,我若是全情投入做学生,那自己又会感到很累很重。青春就在这反复的矛盾中蹒跚地走来,并且将继续这样走下去。无能为力,所以我试着低头,去适应,尽管我清楚地听见内心叛逆的吼叫,但我用尽全力去抑制,因为我需要生活。还有太多太多等我去做,那些未完成的将来,闪烁的是宿命的幽蓝灯火。谁是谁的守侯,谁又是谁的永久?年轻的我太脆弱,所以我给不起承诺,面对纯真的感情,我唯一能做的便是拒绝,怕伤了心,再也合不拢。勇敢,似乎很久没有去体会过了,总是以浅浅的一笑略过,把所有五彩缤纷,精彩纷呈一并抛在脑后。自己一步步坚定地往前走,走向那世俗给予的责任,去扛,不顾一切,只为了那条千万人踏过的路,背过的苦,纵然有许多不满遗憾,我都能和着唾液往肚里咽,然后便会有人拍手称赞,最终只有自己默默地说:“原来我所做的只有这样而已。”留一丝苦笑,滑落到嘴角。

不知用过多少零散的文字来解剖自己,似乎插满了全身。但我明白我不得不这样做,即使会很痛,也想把自己看清楚弄明白,唯有这样,才能让我支撑着这好像不属于我的身体继续去成长。成长,真是一个刺痛眼球的字,它意味着茧中艰辛的挣扎奋斗,展示着蛇脱去旧壳的楚痛。总之,它是如此沉重的一个词,并且这种沉重会让每个人都去亲身体验。

也许有人会说我在掏尽苦涩去斥责些什么,我无语。我想这又怎能算苦涩的沉沦呢?就算是吧,那也是生命给我的权利,我活着,不是只能开心乐观,也有权去为自己想哀伤的尽情哀伤吧!就算是些消极的情绪,但我坦然地这么面对了,没有逃避,用大脑去思考,去改变,又有何妨?我不想学有些人,极力宣扬自己如何积极乐观,根本不敢去面对自己的悲伤,我觉得那会是个可怜的人,懦弱地甩开了一半自己。

我还是这样成长起来了,夹杂着悲观的、乐观的、郁闷的、疯狂的,就这样一路踏步而来。没有中断过成长的脚步,因为我学着去面对一切,而并非逃避。抱怨着生活的诸多不满,厌倦着生命的凡尘俗落,可我又笑自己,嘴上的再累,笔下的再苦,我仍旧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想,可能正是这种种矛盾,才推动着我生活成长。

迎着夏天的风,我扬扬洒洒的走,不去顾及别人在身后指责我的消极悲观如何差劲,也不曾理会别人在背后感叹我积极乐观的态度,只有我,只有自己才明白,没有哪一样我丢弃过,它们环绕在我的周围,让我去享尽一切的苦与甜、笑与哭、悲与乐……

原来,一切又尽在不言中。

[完整的自己中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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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给我一次回归自然的机会750字写景作文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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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华的街市里,在忙碌的学习生活中,我们一直忙碌着,一直恪守着那永恒的生活,为此我们得到了许多,同时也失去了许多,自然也是早已被我们所淡忘……

给我一次回归自然的机会,让我好好的体会一下大自然给予我们的别样的美好。

远离了都市的喧嚣,走进恬淡的乡村,会给早已习惯了都市那紧张而又有快节奏的人以别样的感受,褪去了都市繁忙,乡村闲适,给予你们另一番景色。

走进树林,微微湿润的空气中夹杂着泥土的芬芳扑面而来,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觉,原本寂静的树林,不知何时却被一声清脆的鸟鸣打破,紧接着,各种声音别纷呈而来,鸟儿卖弄着她那清脆的嗓音,鸣蝉也唱起了欢快的乐曲,勤劳的蜜蜂嗡嗡的闹着,美丽的蝴蝶也翩翩起舞……而我,也是贪婪的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

到了田野,炙热的阳光炙烤着大地,金黄色的麦浪席卷而来,刺眼的阳光与金黄的麦穗相互映衬,发出夺目亮光,她好像一位顽皮的精灵,挥舞着自己的魔法向你表示这别样的欢迎。

清晨,睡在茅草屋中,在听得一声嘹远的鸡啼,起床,呼吸着乡村晨曦特有的芳香,给人以沁人心脾的感觉,静静的等待着太阳跳出地平线的那一刻,而后便开始自己一天的工作。那该是多么的惬意啊!

一天大多时间都在耕耘,渴了来口清凉的山泉,饿了随手便摘下水果充饥,在这里,不许要农夫山泉,更不需要那五花八门的食品店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温馨。哦,那是多么令人神往啊!

给我一次回归自然的机会,让我听听鸟儿那动人的歌喉,让我问问那夹杂着泥土的芬芳的空气,看看那在哗哗流淌着的小溪中的鱼……

给我一次回归自然的机会,让我摆脱都市里,学习中,那枯燥而又紧张的规则。

给我一次回归自然的机会,让我好好体会下陶潜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情雅致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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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回归自然保护环境作文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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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陶渊明归园田居总能给予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人的内心总有一片净土,就像这充满乡土气息的诗句所描绘的,最平凡,最普通,最实在的,完全出于自然中。

淡淡的阳光透过稀薄的云层,照耀着这已然高楼耸立的大地,驱赶着最后一丝阴冷,反射着金黄的光芒,为即将开始新一天紧张的旋律开始做着最后的准备。

人们即将醒来,工作即将开始,世界即将充满活力与激情……

可有谁想着趁着这点点的空隙,放下所有的科技成果,回归到大自然之中。在这时,拉开你房中的窗帘,眺望你所能及的一抹绿色;打开窗户,呼吸一下此时来之不易的清新。或许,换上舒适的运动服,跑到公园,森林,小山中,是你一天的开始,一天中最放松的时刻。那是你亲近自然的时刻。

我喜欢跑步,无论是哪种跑法,我都觉得意义非凡。只因为这是我与自然最亲密也最简单的接触。我喜欢个人独自的欣赏,跑步便是如此。虽说作为学生,有晨跑的项目。但我总觉得那多了一种硬性,多了一分形式,也总令人有种抗拒。

这不是真正的跑步。真正的那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那会让你有种御风飞扬,乘风而行的畅快。那是一种回归自然,融于自然的感觉。

无论是在火红的跑道上,或是在上无人烟的马路边,还是在公园的石子路上,亦是在绿树葱葱的山路上,只要你放开心胸,依照心中的感觉,随着自己的脚步,向前跑去,那是一种心灵的放松,天性的释放。你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此时此刻的想法。

人总离不开自然。所以当你总是远离自然时,你是不会真正成功的。因而,我很不了解,楼下就是一个小公园,但却宁愿在楼上的健身房里花钱去健身的人们。更不懂索性摒弃运动的人们。虽然我平时也不常运动,但我内心是渴望运动的,渴望那种不受限制、随心所欲的运动的。

人总该回归自然的。

当今社会的人们越来越追求功利、名利,眼前利益也好,长远利益也罢,总是围绕着把目的来办事。就连刚出生的婴儿,他的人生也是已被规划好了的。于是人就被千千万万的条条框框限制在其中。人便会日趋丧失自主性,最终流失在岁月的长河中。

回归自然,这是句空话。不过要做到,只要是沾边,也实属容易。

空闲时到室外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不要只关在空调房里,这算亲近自然;晚上早点睡,早上早点起,去晨跑一圈来取代睡懒觉或呆在房里打游戏,这也算是回归自然;甚至在平时多头用些自然的东西而不是“化学用品”,也是爱自然的表现……

回归自然,在了解自我当中,在绿色环保中,在享受生活当中,再放松身心当中,在一点一滴当中……在成功的路上,少不了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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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央视中秋晚会节目单完整版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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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时间:9月27日20:00-22:00

播出频道:cctv-1cctv-4

主持人:鲁健、孟盛楠、谢震武、肖楠

开场歌舞:《问明月》(表演者:萨顶顶)吟诵:《月下独酌》(表演者:张译)京剧:《月下独酌》(表演者:于魁智、李胜素)歌舞:《偏爱水中月》(演唱者:费玉清)歌舞:《甜蜜蜜》(表演者:赵雅芝)歌舞:《虫儿飞》(表演者:杨威一家三口)原创节目:《四川味道》(表演者:张卫健/鲁健、孟盛楠)

乐器歌曲:《比金更重》(表演者:程琳、kcporter)

杂技:《团圆大转轮》(表演者:长隆马戏团)歌曲:《静夜思》(表演者:龚琳娜)歌舞:《月光海》(表演者:费翔)歌舞:《大梦想家》(表演者:tfboys)月亮组歌:①钢琴独奏《彩云追月》(表演者:李云迪)②《独上西楼》(表演者:霍尊)③《月亮代表我的心》(表演者:朱桦)歌曲:《待嫁的新娘》(表演者:凤凰传奇)歌舞:《野子》(表演者:苏运莹)杂技曲目:《月牙泉》(表演者:田震)歌曲:《我的家》(表演者:小娟与山谷里的居民)

历史回声组歌:①《二月里来》(表演者:姚林辉、汤非)②《解放区的天》(表演者:太阳部落)③《长城谣》(表演者:刘媛媛、齐峰)歌舞:《天之大》(表演者:林志炫及学生)歌曲:《灯塔》(演唱者:黄绮珊)吟诵:《将进酒》(表演者:张译、刘劲)歌曲:《将进酒》(演唱者:吴桐)杂技歌曲:《年轮》(表演者:张碧晨)歌曲:《微光》(表演者:华晨宇)泰国、美国分会场:(小p、朗朗)歌曲:《鸿雁》(表演者:韩磊)少数民族歌舞:①《天籁之爱》(表演者:容中尔甲、旺姆)②《天上的云儿》(表演者:云朵)歌曲:《美满》(演唱者:毛阿敏)歌舞:《海上明月》(表演者:李谷一、平安)(此节目单,以当晚央视播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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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兵马俑解说词2000字完整版

全文共 2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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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为全国5A级景区,被列为中国十大名胜之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秦始皇姓赢名政,公元前259年出生与战国末期赵国的都成邯郸(也就是现在的河北)13岁嬴政继承了秦国王位,22岁开始亲自掌权,从236年开始,38岁的他先后灭掉了韩赵燕魏楚齐六大诸侯国,与公元221年统一了全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帝国——秦王朝。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还统一了法律、文字、货币、车轨。度量衡。这些措施都极大的促进了封建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历史的进步。这么一位伟大的人物,他不得不为自己修建一所陵墓,从公元前247年秦始皇初即位开始修建陵墓和阿房宫,长城。共动用了70万行徒,据司马迁《史记》中记载,修建陵墓最多时动用了72万行徒,修陵时间长达38年之久。

兵马俑发现与1974年3月29日的一天,临潼区西杨村的村民杨志发在秦始皇东边打井时,竟以外发现了许多陶人碎片,杨志发联系了赵康民(就是现在的临潼博物馆管长)报告给了袁中一当时的陕西考古队队长后建议与陕西省文物局共同商定报告给国家,这一重大考古发现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秦始皇兵马俑终于重见天日。

经过考古专家们的勘探、鉴定.秦捅馆内的1、2、3号坑被确认为案始皇棱的陪葬坑。从1974年到1979年,经过5年的艰苦努力,在1号坑遗址上矗立起一座气势宏伟、结构科学的建筑物。这就是 1979年10月对国内外游客开放的素兵马俑1号坑。3号坑在1989年

9月27日对外开放。现在,在2号坑的遗址上,一座大理石建筑又落成了,它于1994年11月开始接待游客。

经测量,1号坑东西长330米,南北宽62米,面积4260平方米。侗坑的最东端是3面向东的武士,每排7 个,共210个捅。他们是部队的前锋。前锋部队的后面为部队的主体,他们被诽成38路纵队,站在11个坑道里。每个坑道都是青砖铺地,坑道内例的两边,每隔2米就有1根立柱。这些立柱支撑着木质屋顶,屋顶上是织成“人”字形的纹席.席上是土。整个坑道距地表5米深。另外,在坑道的南、北、西三面备有一列面向外的武士.他们分别是部队的右翼、左翼和后卫。现在,1号坑已出土1000多件陶桶。根据推剿.全部发掘完后.仅1号坑就将出土6000多个兵马桶。

2号坑由车兵、骑兵和步兵构成的曲尺形方阵。估计可出土兵侗1000多件,车马和鞍马500多匹。2号坑占地 6000平方米。它东面突出部分为一个小方阵,6334个弯兵桶组成。2号坑南部为64乘战车组成纳方阵,每排有8辆战车,共8排;中部为19辆战车和随车徒手兵涌;北部是战车和骑兵。北部是由战车6乘、鞍马和骑兵各124件组成的骑兵阵。

3号坑位于2号坑西边 25米处。它里凹字形,占地520平方米。在3号坑里,考古专家们只发现1辆战车和64件武士捅。它们两两相对站立,手捏仪卫兵器曼(sh6)。大多数考古专家认为,从这个坑里武士的排列方式和手中所握的兵器,以及该坑与秦陵的位置来判断,3号坑是整个军阵的指挥部。据估计,等 1、2、3号坑全部开损后,将出土8000多件陶佰。这些佰相貌各异:有的沉稳刚毅,有的英勇果敢,有的慈善含笑。可谓杨杨如生,神情各异。因为,它们全是根据秦始皇彻林军中的将士们制作的,因此,在8000“地下御林军”中,弥绝对找不到两个相貌、形体相同的捅。他们一个个气废不凡,最重的有300多公斤,员轻的也有100多公斤,身高从1.7米到1.9米不等。

秦兵马俑一经面世,便以其撼人心魄的艺术魅力倾倒了人们。秦俑艺术专家归结为大多精美。当各位游客一跨进兵马俑坑遗志大厅,由于面积的大和秦俑的大所产生的壮阔气势使人倾倒。总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军阵场面,身高1.8到2米左右的陶俑,1.7米高2米长的 陶马,如此高大的形象以及由大而产生的真实感受,真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由于数量的多所形成的秦俑群雕,在世界雕塑史和考古发掘史上都是空前的壮举。谈到秦俑的精,大到陶俑/陶马本身的制作,小到盔甲/胡须/发髻等的刻划处处体现着精雕细刻。比如盔甲的刻画,不同的职位,不同的兵种配备不同的甲衣。不同甲衣的色泽/装饰/甲片的细密度又完全不同。说到秦俑的美,千人千面的陶俑形象之美,使人回味无穷。他们中间有气宇不凡魁梧稳健的将军俑,有威武刚毅身经百战的武官,更有神情各异生动传神的士兵。秦俑的烧制过程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模塑结合、分件制作、入窑烧成、出窑施彩”模塑捏堆贴刻画等泥塑激发在这里得到了充分运用。陶俑的制作工艺是俑头、躯干、手等分别制作,最后组装套用。尤其彩绘艺术表明多年以前我国劳动人民已经大量生产和广泛使用颜料。不仅在彩绘艺术史上,而且在科技史上都有着重要意义。

兵马俑的武士俑当年手中都配备实战的 青铜兵器,目前已出土兵器4万件,他们种类齐全,工艺精甚,可分为三大类:1、短兵器 2、长柄兵器3、远射兵器。他们的 兵器大多是青铜制造,兵器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把青铜剑,称为青铜器之冠虽然在地下深埋了2000多年,但是仍然没有生锈,至今锋利无比,光亮如初,一次能划过20张报纸经鉴定系铜锡合金,并含有10多种其他金属,表面有层10到15微米的含铬化合物氧化层。镀铬技术在上世纪30年代由德国人发明的,而我国在2000年前就掌握了铬盐氧化处理技术,实在令人叹服。

1978年又一组令人瞩目的秦代瑰宝——铜车马出现在人们面前,铜车马分为前后两乘,前车称为“高车”后车称为“安车”.前车是起保护作用的兵车后车是主人乘坐的车子,两车主要用青铜铸造而成,并配有大量的金银饰件,整个车、马、人都是当时按照秦始皇御用车队中的属车尺寸缩小二分之一制成的。两乘铜车马采用铸造、镶嵌、焊接、等十几种工艺。铜车马综合各种工艺技巧与一车,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科学技术有很大进步的集中表现。铜车马是迄今为止考古发现的体形最大,结构最复杂,制作最精、级别最高、系驾关系最完整的一组典型的古代单辕双轮车,被称为“青铜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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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在碎片化时代做一个完整的人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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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迷蒙,纤细的雨丝轻扣屋瓦,拂过油纸伞面,汇成一个个小水珠,滴落到青石板路上,调皮地打着滚,亦或是跃入流水,漾起一阵涟漪。

温暖的风夹杂着潮湿的花香,飘来属于古镇的古朴味道。这是江南,青砖白瓦砌成,小桥流水铺就。不论何时,流水上方总笼罩着一层薄薄的烟雾。就像现在,在傍晚,远处的希望清晰了,又模糊了,看不真切,能让人知道它存在的,是那被染红了的半边天。晚霞照着水面,水面又映着晚霞。一阵微风跑过,卷了倒影,复又散开,恢复平静。置身于如此仙境之中,我不禁感叹:江南动静结合的美景浑然天成,也许世间美好都蕴于其中了吧,不枉我来这一回。

我走在青石板路上,蓦地,几件木雕作品吸引了我的注意——它们的精致让我赞叹,可为什么却是在这样一个略显简陋的古老的小作坊里呢?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只见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坐在工作台前,时而手执圆刀,转折,顿挫,凹凸,起伏,时而手握敲锤,这边敲敲,那边打打,他的手好像有魔力一般,让手下的木雕充满了灵动的生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发现我。我凑过去,看着满屋精美的木雕和老人伤痕累累的手,不禁喃喃道:“这么多木雕,一定是花费了许多的时间与精力去雕的,难道不会因为无聊想放弃吗?”老人似乎听见了,他笑了,慢悠悠地说:“这是一门手艺,既然传承了下来,就必有个中门道,只是你们年轻人不愿去为这个花心思罢了。我这辈子全部在这个上了,自然明白其中那些个乐趣与意义所在。”我有些似懂非懂,但看着老人满足的笑容,我也笑了。

我继续向前走。天边的夕阳渐渐要消失了,但残霞依旧耀眼。手中老人临走时送给我的木雕,在余晖下发出红光。我想,我好像明白了什么。江南美,但使其真正有魅力的,是诸多诸如此般的传统工艺得到的传承与发展。它们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卷中最耀眼的明珠。它们不仅展现了生动的历史,更是我国匠人精神的体现。如今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年轻人都不愿意数十年如一日地做一门手艺了,想看到,也就难了。但现在,我看到了,我们还有这些手艺人,在繁华中仍为传承传统工艺而坚持。

我的步伐愈加坚定。我觉得,传统工艺的延续也是我国匠人精神的延续,那是我们中国人的骨气,是坚持,也是沉淀,那一件件华美的工艺品便是最好的证明,偏居清欢一隅,一生付出只为文化传承。

江南美,美在其景,美在其人,美在那些传统工艺,美在匠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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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心理极限七年级作文

全文共 1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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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一些事可能会让你举棋不定,你是否毅然决定去做呢?大多数的人可能不会,因为这需要很好的心理品质。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在二战期间的故事:

有一个德国士兵,随着降落伞落到了敌军的区域,而且又和部队失去了联络。他远望而去,看见有一间屋子,便不假思索的飞奔而去。这个士兵整理一下装束,看到屋子没上锁,便推开门,轻声问:“有人吗?”一对老夫妻走了出来,“能让我在这里躲上一段时间吗?”妇人说:“当然可以。”便把士兵藏到衣柜里。敌军看到降落伞,就在附近搜查,不一会儿便查到老人的家。他们一脚把门踢开,终于在衣柜里发现了那位士兵。敌人把士兵带走,并把老头残酷的杀掉了!

士兵被关进监狱,知道自己的结果会是什么样。便开始想办法逃出去,他向四周看了看,周围只有一个铁窗。经过长时间的磨打,,铁窗终于开了,士兵匆忙的逃出去。他心里明白:敌人只要发现他不在,一定会来找他。他决定再去那个老妇人的家。于是他又来到老妇人的家,问:“能再藏我一次吗?”那个眼睛哭肿的老妇人,又看了看那个德国士兵说:“好的,跟我来。”

被那个士兵猜中了,敌人此刻正四处搜寻他,但是敌人怎么也没想到,他竟然又到了那个妇人家,敌军估计他没那个胆量,就算有,那个老妇人也会把他杀掉。最终他们没有找到。后来,德国连胜,收复了许多失地。在老妇人的帮助下,找到部队,解救了他。后来他又立了许多战功。最后终于成为一名将军。

士兵和老妇人的勇气使人佩服。第一次士兵去的时候心理要经过挑战。第二次去的时候,心理又是更大的挑战。那个老妇人两次都接受了,是因为她懂得他的信仰是什么。这个德国士兵有良好的品质,正确的认识和坚强的意志。终于,他胜利了,他接受了挑战,并且战胜了它。也证实了,最安全的地方最危险,是危险的地方最安全。

在生活中,挑战无处不在,你接受了挑战,才能体会胜利的喜悦,才能品尝到一颗颗硕果的美味。

还有一个故事,我也想和大家一起分享:

在一次面试中,一个青年在长队中等待。他看见考生一个个从考试的房间走出来还捂着嘴,不时地说:“好痛呀,好痛呀。”终于,他走进了考场,坐在椅子上等待三位考官发问。一位考官问:“你的志向是什么?”当一名总经理。“我这里招的是员工。”“我想在这里学习经验,争取当上总经理。”考官的问题,他都流利的答上来了!最后考官说:“你过来,往前走两步。”他走了过去,一位考官站起来,重重的打了他一个耳光,问:“这是什么滋味?”“就是这个滋味。”“啪”的一声,他的手重重的打了考官一耳光。他在走进考场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打的好。”考官说:“你可以出去了。”

他走了出去,过了几天被录取了。有些人来问他:“当你被打时,你是怎么说的?”“没什么,我只是还了一下手。”其他人很惊讶,然后说:“干的好。”好像帮他们出了气一样。然而,他们还是不知道考官为什么那样做。

大多数人在应试时,不会想到回答这道题的方法竟是还手。这正是考官在测试关键时刻,考生如何应对。他们是否会勇敢的接受挑战,并且去克服战胜它。那个年轻人接受了,最终,他成了胜利者。我们不能说他幸运,只能说他就是比我们厉害。

在暑假里,大家可能都看了一部影片——《亮剑》。这个影片讲的是一个军人所要具有的品质:一个剑客和另一名剑客要打时,忽然发现对手竟是全国第一剑客,就算是这样,也要勇敢的亮出自己的剑,与敌人挑战。这就是一个剑客、一个军人所要有的品质,一个不可缺少的品质。就像李云龙讲的那样。

“爱拼才会赢”。一个不变的哲理名言。

只有接受挑战,才能有机会胜利。

希望你去勇敢拼搏。

同学们,接受挑战吧!只有这样,才会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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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国反恐法全文发布完整版

全文共 14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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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五章 调查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第三条 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本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第四条 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第五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

第六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第七条 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或者机构实施的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恐怖活动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刑事管辖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应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申请复核。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复核,作出维持或者撤销认定的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作出撤销认定的决定的,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资金、资产已被冻结的,应当解除冻结。

第十六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于在判决生效后需要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的,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互联网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删除相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对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阻断传播。

第二十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前款规定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二十二条 生产和进口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

运输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

有关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严密防范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扩散或者流入非法渠道。

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可以决定对生产、进出口、运输、销售、使用、报废实施管制,可以禁止使用现金、实物进行交易或者对交易活动作出其他限制。

第二十三条 发生枪支等武器、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失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作、生产、储存、运输、进出口、销售、提供、购买、使用、持有、报废、销毁前款规定的物品。公安机关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其他主管部门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并立即通报公安机关;其他单位、个人发现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恐怖主义融资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可以依法进行调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

第二十五条 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资金流入流出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 海关在对进出境人员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立即通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在主要道路、交通枢纽、城市公共区域的重点部位,配备、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等防范恐怖袭击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宣扬极端主义,利用极端主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发现极端主义活动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有关物品、资料予以收缴,对非法活动场所予以查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九条 对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和监护人对其进行帮教。

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加强对服刑的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的管理、教育、矫正等工作。监狱、看守所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根据教育改造和维护监管秩序的需要,可以与普通刑事罪犯混合关押,也可以个别关押。

第三十条 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在刑满释放前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服刑期间的表现,释放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等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应当听取有关基层组织和原办案机关的意见。经评估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安置教育建议,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确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在罪犯刑满释放前作出责令其在刑满释放后接受安置教育的决定。决定书副本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被决定安置教育的人员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安置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教育机构应当每年对被安置教育人员进行评估,对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安置教育的意见,报决定安置教育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被安置教育人员有权申请解除安置教育。

人民检察院对安置教育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报本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第三十二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三)指定相关机构或者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四)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对重点目标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单位、场所、活动、设施,其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第三十四条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航空器、列车、船舶、城市轨道车辆、公共电汽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营运单位应当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掌握重点目标的基础信息和重要动态,指导、监督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履行防范恐怖袭击的各项职责。

公安机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重点目标进行警戒、巡逻、检查。

第三十七条 飞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空域、航空器和飞行活动管理,严密防范针对航空器或者利用飞行活动实施的恐怖活动。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在重点国(边)境地段和口岸设置拦阻隔离网、视频图像采集和防越境报警设施。

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当严密组织国(边)境巡逻,依照规定对抵离国(边)境前沿、进出国(边)境管理区和国(边)境通道、口岸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物品,以及沿海沿边地区的船舶进行查验。

第三十九条 出入境证件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恐怖活动人员和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有权决定不准其出境入境、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宣布其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第四十条 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发现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或者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检验检疫机关发现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境外投资合作、旅游等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中国在境外的公民以及驻外机构、设施、财产加强安全保护,防范和应对恐怖袭击。

第四十二条 驻外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和应对处置预案,加强对有关人员、设施、财产的安全保护。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四十三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实行跨部门、跨地区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搜集工作,对搜集的有关线索、人员、行动类情报信息,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统一归口报送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

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建立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对重要的情报信息,应当及时向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对涉及其他地方的紧急情报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地方。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力量,提高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能力。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因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依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反恐怖主义应对处置和对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十六条 有关部门对于在本法第三章规定的安全防范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应当根据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的要求,及时提供。

第四十七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有关情报信息进行筛查、研判、核查、监控,认为有发生恐怖事件危险,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应对处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可以根据情况发出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通报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第四十八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义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调查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到恐怖活动嫌疑的报告或者发现恐怖活动嫌疑,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迅速进行调查。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嫌疑人员进行盘问、检查、传唤,可以提取或者采集肖像、指纹、虹膜图像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和血液、尿液、脱落细胞等生物样本,并留存其签名。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可以通知了解有关情况的人员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地点接受询问。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相关信息和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情况复杂的,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其危险程度,责令恐怖活动嫌疑人员遵守下列一项或者多项约束措施:

(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处所;

(二)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

(三)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特定的场所;

(四)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活动情况;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公安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其遵守约束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采取前两款规定的约束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不需要继续采取约束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本章规定的有关期限届满,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的,应当解除有关措施。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针对恐怖事件的规律、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分级、分类制定国家应对处置预案,具体规定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和恐怖事件安全防范、应对处置程序以及事后社会秩序恢复等内容。

有关部门、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应对处置预案。

第五十六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各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指挥机构,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可以担任指挥长,也可以确定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指挥长。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或者特别重大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的涉及多个行政区域的恐怖事件或者重大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由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

第五十七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确定指挥长。有关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按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指挥长的统一领导、指挥,协同开展打击、控制、救援、救护等现场应对处置工作。

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对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必要时调动有关反恐怖主义力量进行支援。

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第五十八条 发现恐怖事件或者疑似恐怖事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处置,并向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发现正在实施恐怖活动的,应当立即予以控制并将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尚未确定指挥长的,由在场处置的公安机关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公安机关未能到达现场的,由在场处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现场应对处置人员无论是否属于同一单位、系统,均应当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指挥长确定后,现场指挥员应当向其请示、报告工作或者有关情况。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境外的机构、人员、重要设施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恐怖袭击的,国务院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商务、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旅游、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对处置预案。国务院外交部门应当协调有关国家采取相应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境外的机构、人员、重要设施遭受严重恐怖袭击后,经与有关国家协商同意,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组织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派出工作人员赴境外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第六十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六十一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负责应对处置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决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对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封锁现场和周边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在有关场所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三)在特定区域内实施空域、海(水)域管制,对特定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检查;

(四)在特定区域内实施互联网、无线电、通讯管制;

(五)在特定区域内或者针对特定人员实施出境入境管制;

(六)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抢修被损坏的交通、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八)组织志愿人员参加反恐怖主义救援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九)其他必要的应对处置措施。

采取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省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或者批准;采取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应对处置措施应当明确适用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其他依法配备、携带武器的应对处置人员,对在现场持枪支、刀具等凶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险方法,正在或者准备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第六十三条 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信息,由恐怖事件发生地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由指定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

第六十四条 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帮助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稳定受影响地区的社会秩序和公众情绪。

第六十五条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给予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适当的救助,并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应当为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恐怖事件立案侦查,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依法追究恐怖活动组织、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对恐怖事件的发生和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评估,提出防范和应对处置改进措施,向上一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合作。

第六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政策对话、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合作。

在不违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边境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或者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与相邻国家或者地区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合作。

第七十条 涉及恐怖活动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引渡和被判刑人移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经与有关国家达成协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可以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七十二条 通过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取得的材料可以在行政处罚、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我方承诺不作为证据使用的除外。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经费分别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国家对反恐怖主义重点地区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应对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给予经费保障。

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建立反恐怖主义专业力量,加强专业训练,配备必要的反恐怖主义专业设备、设施。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指导有关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力量、志愿者队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七十五条 对因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七十六条 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不公开被保护单位的真实名称、地址,禁止特定的人接近被保护单位,对被保护单位办公、经营场所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反恐怖主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反恐怖主义技术、设备。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履行反恐怖主义职责的紧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因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补偿。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补偿。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第八十一条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二)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六)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

(七)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八)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

(九)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的;

(十)其他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

第八十二条 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三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未立即予以冻结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

(三)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节严重的。

第八十五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

(二)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第八十八条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三)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

(四)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 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条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 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阻碍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九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第九十四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检举、控告人。

第九十五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收缴的物品、资金等,经审查发现与恐怖主义无关的,应当及时解除有关措施,予以退还。

第九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本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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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白领辞职携全家回归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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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女儿治病,都市白领杨山偶然之间实现了自己的田园梦,并且再也不愿意离开。今年39岁的杨山是茂名人,在广州黄埔区长洲岛上已经住了三年多,天天忙着摆弄他的花果蔬菜。他利用自己的营销专长,帮助岛民卖出几千斤滞销的杨桃,并且免费帮大家推广无公害蔬菜,赢得了岛民们的尊重。他还开设“慢岛驿站”,所卖商品不定价,可“随喜”投币,他希望能给需要帮助的旅人带去一份温暖。

素材点拨:“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多少人向往陶渊明笔下的隐居生活,在杨山身上得以体现。白领回归田园,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大胆尝试的精神追求。而于田园生活中凭借自身优势助人为乐,同样是不可多得的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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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高考英语作文万能句子完整版

全文共 4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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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建议:

It is high time that we put an end to the (trend).该是我们停止这一趋势的时候了.

It is time to take the advice of … and to put special emphasis on the improvement of …

该是采纳……的建议,并对……的进展给予特殊重视的时候了。

There is no doubt that enough concern must be paid to the problem of …

毫无疑问,对……问题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Obviously, … If we want to do something … , it is essential that …

显然,如果我们想做某事,很重要的是…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

It must be realized that …我们必须意识到……

预示后果:

Obviously, if we don’t control the problem, the chances are that … will lead us in danger.

很明显,如果我们不能控制这一问题,很有可能我们会陷入危险.

No doubt, unless we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it is very likely that …

毫无疑问,除非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很可能会……

It is urgent that immediate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to stop the situation.

很紧迫的是,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止这一事态的发展.

论证

From my point of view, it is more reasonable to support the first opinion rather than the second. 在我看来,支持第一种观点比支持第二种观点更有道理.

I cannot entirely agree with the idea that …我无法完全同意这一观点……

Personally, I am standing on the side of …就个人而言,我站在……的一边.

I sincerely believe that …我真诚地相信……

In my opinion, it is more advisable to do … than to do ….

在我个人看来,做……比做……更明智.

Finally, to speak frankly, there is also a more practical reason why …

给出原因:

This phenomenon exists for a number of reasons. First, … Second, … Third, …

这一现象的存在是有许多原因的.首先,……;第二,,……;第三,……

Why did …? For one thing …,for another …. Perhaps the primary reason is…

为什么会……?一个原因是……,令一个原因是……;或许其主要原因是……

I quite agree with the statement that … The reasons are chiefly as follows.

我十分赞同这一论述,即……,其主要原因如下:

列出解决办法:

Here are some suggestions for handling … 这是如何处理某事的一些建议.

The best way to solve the troubles is … 解决这些麻烦的最好办法是……

People have figured out many ways to solve this problem. 人们已找出许多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批判错误观点和做法:

As far as something is concerned, … 就某事而言,……

It was obvious that …很显然,….

It may be true that …, but it doesn’t mean that …

可能……是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

It is natural to believe that …, but we shouldn’t ignore that …

认为……是很自然的,但我们不应忽视……

There is no evidence to suggest that … 没有证据表明……

如何连接

强调 still, indeed, apparently, oddly enough, of course, after all, significantly, interestingly, also, above all, surely, certainly, undoubtedly, in any case, anyway, above all, in fact, especially, obviously, clearly.

比较 like, similarly, likewise, in the same way, in the same manner, equally.

对比 by contrast, on the contrary, while, whereas, on the other hand, unlike, instead, but, conversely, different from, however, nevertheless, otherwise, whereas, unlike, yet, in contrast.

开头:

Recently, the problem of … has aroused people’s concern. 最近,……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关注.

The Internet has been playing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in our day-to-day life. It has brought a lot of benefits but has created some serious problems as well.

互联网已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好处,但也产生了一些严重的问题.

Nowadays, (overpopulation) has become a problem we have to face.

如今,(人口过剩)已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了.

It is commonly believed that … / It is a common belief that … 人们一般认为……

Many people insist that … 很多人坚持认为……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ore and more people believe that…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认为……

A lot of people seem to think that … 很多人似乎认为……

引出不同观点:

People’s views on … vary from person to person. Some hold that …. However, others believe that….人们对……的观点因人而异.有些人认为……,然而其他人却认为……

People may have different opinions on …人们对……可能会有不同的见解.

Attitudes towards (drugs) vary from person to person.人们对待吸毒的态度因人而异.

There are different opinions among people as to …关于……,人们的观点大不相同.

Different people hold different attitudes toward (failure). 对(失败)人们的态度各不相同。

结尾

Taking all these factors into consideration, we naturally co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把所有这些因素加以考虑,我们自然会得出结论……

Taking into account all these factors, we may reasonably co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

考虑所有这些因素,我们可能会得出合理的结论……

Hence/Therefore, we’d better co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

因此,我们最好得出这样的结论……

There is no doubt that (job-hopping) has its drawbacks as well as merits.

毫无疑问,跳槽有优点也有缺点.

All in all, we cannot live without … But at the same time we must try to find out new ways to cope with the problems that would arise.

总之,我们没有…是无法生活的.但同时,我们必须寻求新的解决办法来对付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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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构思论文布局,要力求结构完整统

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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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一篇论文构思时,有时会发现需要按时间顺序编写,有时又会需要按地域位置(空间)顺序编写,但更多的还是需要按逻辑关系编写,即要求符合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规律论.文.客.服.QQ,81995535,符合科学研究和认识事物的逻辑。但不管属于何种情形,都应保持合乎情理、连贯完整。有时,构思出现几种写作方案,这就需要进行比较,在比较中,随着思考的不断深化,写作思路又会经历一个由庞杂到单纯,由千头万绪到形成一条明确线索的过程,此时,应适时抓住顿悟之机,按照古人之去"应机立断,须定一途"的精神,确定一种较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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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极限“二疯”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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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是‘极限二疯’吗?”电话听筒里传来盒子XX的声音。

“是…”我懒懒地“葛优躺”沙发上,唉,不对,“什么。极限二疯!我告诉你们,我可以告你们有意侮辱的哦!不,是诽谤!”不过,好像说的也是啊……

“我妈去打扮了,小心等会她来了弄死你们哦!”我斜眺着正在整理自己的大美女—疯妈。之间她拿着浅色桃红色口红往她那本就十分小巧红润的美唇上涂,往周边看,白皙的水嫩皮肤甚是q弹,眼睛算不上大,可却是十分水灵,长长的眼睫毛掩住了眼睛的缺陷,真乃大美人也。

特别一提的是,我妈还是一个大魔术师!不管高矮胖瘦,她总能搭配出各种风格的服装。有时手痒了,就拿我和弟弟做模特,也是因为如此,我每天上学时的发型都让人耳目一新。

说起“疯”这个字眼,可是特别适合我和我老妈。

记得上次回老家上莲青山玩时,吃烧烤之类的事她可毫不含糊,从开头到结束,嘴巴没有停过,注意,是边吃边聊,否则我爱美的妈吃胖了还不得哭晕了。不知道是不是遗传,我给她一样是话痨,真的是“话痨见话痨,两眼泪汪汪”,咱俩一说起话来,可就是很难停了,总是让身旁的人,无可奈何。

她的“疯”不仅在美,在吃,在说,更在皮。

最近有个网络流行语:皮一皮,很开心。我妈就是属于那种,一周不皮,隔日发疯的“皮”。

今年的同学聚会是特别火热。不仅我们小孩子疯,大人也疯。你们拔过河吗?如果没有,请不用担心,我来直播现场家长拔河情况:红队-女队,蓝队-男队,俩边实力悬殊啊!男的可比女的力气大多了,红队保准完败。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担心的盯着比赛,果不出我所料,红队以飞快的速度将要失败。我撇撇嘴,平时爱打我的母老虎怎么没发力呢?拔河时怎么没有打我时这么用力呢?

没想到老妈在被拉走的瞬间扎马步,身子往后倾,好像一下子变成了绿巨人,蓝队竟被她拉回了原点。好了,我们这些孩子也看不惯蓝队了,以大欺小,算什么好汉!

我大手一挥,回头看着我的同学“弟兄们,跟着小爷我冲啊!”我们如千军万马冲上去,帮着红队”,“刷”,“耶耶耶,赢了”,“女生帝国万岁”红队里一片尖叫欢呼声,我家疯妈更是跳起来了!

你是不是想说我妈太像小女孩了?别急,我这就给你们说来—情景一:一天,我和疯妈一起逛市场。想想我妈是多爱买衣服!40分钟过去了,妈妈还在试衣镜前不停的换着衣服。说好的买奶茶呢?光是想着奶茶,口水就止不住流下来了。我闪着大眼睛,给老妈卖萌:“妈,我渴了,去买奶茶吗”疯妈丢给我5块钱,正眼都不看我:“自己去买矿泉水可。”

第一局,完败。

情景二:因为疯妈,我也有了较高的审美能力。去年暑假,我看中了一款鞋,对老妈说:“今年不要去马来西亚吗?这双鞋很合适的!”老妈端详了一下,对店员说:“这不太好吧,有一股味道,还这么贵”她说边用眼睛瞟着我。跟店员大战三百回合后,我妈成功获胜。疯在精明。

“这不就是极限二疯吗?”盒子XX笑着说。

什么时候我把极限二疯的光荣事迹说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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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是谁在阻挠张学良回归大陆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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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上述种种说法都不能完全成立,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张学良不能实现晚年夙愿?笔者认为,他不能回到大陆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政治的阴影始终笼罩着这位一生热爱祖国、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台独”的人。

众所周知,自1936年张学良发动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起,他就与中国共产党结下了深厚友谊。从近年不断挖掘的珍贵史料和他与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重要人物的书信中不难看出,张学良从中国政治舞台淡出前后,曾与中共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即便他身陷囹圄与世隔绝后,周恩来仍然通过秘密渠道与张学良有信函往来。所以,当张学良1990年一旦恢复自由,面对海外媒体即数次表露出对中共领导人特别是对周恩来的敬慕之情。邓颖超病殁时他又专电叮嘱北京友人,代他和赵四小姐为故世的邓颖超送上一只花环,以示哀悼。张学良这样不加掩饰地表露感情,充分说明他对中国共产党的敬仰与心仪。至于他对养育他的祖国和东北故里的深情,更是从他恢复自由后的多次公开谈话中一再表现出来。

笔者对张学良恢复自由前后的诸多史料进行多年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张学良之所以至死不能回到他心仪多年的祖国、故乡,原因就在于当时执政台湾的国民党右派人士给予他的精神打压过于沉重,特别是表面上以张学良基督教友自居实则是“台独”分子的李登辉,从中制造了严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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