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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驰的近义词、解释及造句【优秀20篇】

成语又是一种现成的话,跟习用语、谚语相近,但是也略有区别。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疾驰的近义词、解释及造句,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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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鸟的的4字词语和解释

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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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二】比喻做一件事获得两个效果。

【小鸟依人】形容女子或小孩怯弱的样子,惹人怜爱。

【倦鸟知返】形容游子倦游归家。或比喻离开工作岗位太久,倦於在外形式而回到自己岗位。

【倦鸟归巢】形容游子倦游归家。或比喻离开工作岗位太久,倦於在外形式而回到自己岗位。

【笨鸟先飞】(1)形容愚笨的人,事前欠缺考虑,常鲁莽行事。(2)或用以表示愚笨的人行动应比别人早,以免手忙脚乱。

【鸟尽弓藏】比喻天下既定,功臣遭遗弃。与「兔死狗烹」意同。惟「鸟尽弓藏」语意较轻。

【鸟语花香】描写春天的景色。

【鸟面鹄形】用以形容久饥消瘦之状,又作「鸠形鹄面」。

【鸟为食亡】比喻人因贪财而死。

【鸟兽不可与同群】指人毕竟仍须生活在人群社会中,不能隐居逃世。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比喻人快要死时,多会良心发现,讲出善良的话来。

【惊弓之鸟】比喻曾遭祸患,因而心怀惊惧者。 【乌飞兔走】古代传说日中有三足乌,故称太阳为金乌;兔:古代传说中月中有玉兔,故称月亮为玉兔。形容光阴迅速流逝。唐·韩琮《春愁》诗:“金乌长飞玉兔走,青鬓长青古无有。”唐·韦庄《秋日早行》诗:“行人自是心如火,兔走乌飞不觉长。”

【鸟集鳞萃鳞】鱼;萃:聚集。象鸟类或鱼类那样聚集在一起。形容聚集得很多。汉·张衡《西京赋》:“瓌货方至,鸟集鳞萃。”

【鸟尽弓藏】鸟没有了,弓也就藏起来不用了。比喻事情成功之后,把曾经出过力的人一脚踢开。《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蜚(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只鸡絮酒】指悼念故人,祭品菲薄。《后汉书·徐徲传》:“徲尝为太尉黄琼所辟,不就。及琼卒归葬,徲乃负粮徒步到江夏赴之,设鸡酒薄祭,哭毕而去。不告姓名。”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比喻平凡的人哪里知道英雄人物的志向。《史记·陈涉世家》:“嗟呼,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处堂处】居住;堂:堂屋。燕雀住在堂上。比喻生活安定而失去警惕性。也比喻大祸临头而自己不知道。《孔丛子·论势》:“燕雀处屋,子母安哺,煦煦焉其相乐也,自以为安矣;灶突炎上,栋宇将焚,燕雀颜色不变,不知祸之将及也。”

【一箭双雕】原指射箭技术高超,一箭射中两只雕。后比喻做一件事达到两个目的。《北史·长孙晟传》:“尝有二雕飞而争肉,因以箭两只与晟,请射取之。晟驰往,遇雕相攫,遂一发双贯焉。”

【双宿双飞】宿在一起,飞在一起。比喻相爱的男女形影不离。宋·尤袤《全唐诗话》卷六:“眼想心思梦里惊,无人知我此时情。不如池上鸳鸯鸟,双宿双飞过一生。”

[有关鸟的的4字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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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行云流水造句

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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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西足球擅长进攻,行云流水自成一格。

2、我惊异地看着她柔美的舞者般的步子,直到她把盘子倒掉,行云流水般地从后门走出去,速度超乎我想象的快。

3、当他更多的研究瑜珈的时候,他将动态运动练习和传统的瑜珈姿态结合起来,形成了这门姿态优雅,行云流水的瑜珈体系。

4、我在工作中总是处于一种行云流水的状态。

5、德国崭新的,行云流水般的战术击溃了法国的军队。

6、这场足球比赛精彩纷呈,从一开场就火药味十足,双方攻势如潮,进攻打的行云流水。

7、本赛季最初2个月,火箭对阿帅行云流水、大肆传球的进攻方式颇为拒绝。

8、如果不是吹罚越位,佩德罗的进球将是巴萨行云流水进攻足球和梅西疯狂斜线奔袭的又一经典作品。

9、希望这样可以给大家带来行云流水般的浏览体验,也希望大家更多来关注我们的幸福生活!

10、法则八:音乐降温选放一些轻音乐和歌曲,行云流水般的旋律会使人产生轻松凉爽的感觉。

11、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

12、我们当然不是说你轻而易举就可以把钢琴弹得行云流水,而只是说在你面前扔一本乐谱你就能弹出一点什么,而初用小提琴你是做不到这样的。

13、科尔文是一位出类拔萃的演说家:讲话行云流水,表达清晰,不用讲稿就能轻松、流畅地传达出令人难忘的信息。

14、美丽的语言和行云流水的文字会从根本上增加文章的可读性。

15、然而前锋人选仍然让卡佩罗挠头。现在看来,伤病缠身的赫斯基可能不会出现在多哈赛场上,与鲁尼打出行云流水般的配合了。

16、背影处,行云流水风光霁月,柔软湿润的跳动着。

17、青春的脚步如行云流水,青春的岁月需要常识的滋养。

18、所以称为「水袖」,就是因为甩动时形态似水波纹;而且如行云流水般挥洒自如。

19、该舞蹈将舞蹈、太极、瑜伽融于一体,既保留了太极的行云流水,又展现了瑜伽的多样体式,更兼有飘逸洒脱,造型优美的舞蹈成份。

20、留园的空间具有极强的整体性,同时又变幻莫测、行云流水,游人在园中观览可以体会到有如音乐一般的美。

21、所以它的动作轻柔、舒缓,如行云流水。

22、麦迪行云流水般的打球风格极具观赏性,虽然复发的背伤使他无法像以前那样具有爆发力。

23、对她那行云流水般富有力的动作持嘲笑的批评家大有人在,但伊莎多拉却为死板的古典舞蹈界带来了灵动性和自我力。

24、产品特点:纹理饱满细腻,清晰自然,宛如行云流水,整体铺贴,纹路可延续。

25、你发现工作更顺手了,反应也飞快了,当然,这种行云流水般的工作状态也会让你乐在其中滴。

26、一种无法言状的解脱也从灵魂中超然而起,激荡的神经驱使我开始了行云流水般的回想过去。

27、我在天天1/4到1/2的任务工夫中曾经到达行云流水的任务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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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词语地幔的造句

全文共 2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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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均衡重力异常显示出中短波长特性,反映的是地壳上地幔物质分布的失衡和物质调整的动力学特征。

2. 形成翡翠的岩浆为含水的、可能来源于地幔的硬玉质硅酸盐熔融体。

3. 沿地幔隆起周边构造活动带是今后寻找铀及多金属矿产的有利地段。

4. 地幔流体及深源铀成矿作用是当前铀矿地学界备受关注的前沿课题。

5. 武陵山重力梯度带附近,中下地壳至上地幔岩石层有很高的电阻率,它和梯度带的形成有关。

6. 本文着重介绍近年来关于地幔热对流模拟实验研究发展概况。

7. 首先对地幔对流、大陆漂移和地震起源的机制做了尝试性分析,给出一个简单的力学解释。

8. 笔者依据近十余年华北地幔亚热柱的研究认为,华北断陷区之下为一强烈上隆的地幔亚热柱。

9. 地柱从地幔隆起的一段熔化物.

10. 火山喷发形成的沽源火山盆地和大滩火山盆地与两个地幔上隆,地壳减薄区,上下相互对应。

11. 大陆地幔交代作用:地台活化的先驱事件?

12. 中间圈包括岩流圈以下地幔的其余部分。

13. 地心引力学表明当异常的重力放置在地球上,地壳和地幔会凹下去。

14. 其地幔源区具有同位素富集特征,表明火山岩源区曾受到地壳物质的影响,是富集地幔部分熔融的产物,并经历明显的结晶分异作用。

15. 西藏地幔矿物群,无论在矿物学和地球动力学上均有重要意义.

16. 一种组分来源于岩石圈地幔,另一种组分来源于与夏威夷、冰岛和留尼汪岛等洋岛玄武岩源区相似的软流圈。

17. 因为经过大量的研究已经证实地壳和上地幔是各向异性介质,不考虑介质各向异性的偏移算子必然带来一些在反射点归位方面的不可估计的错误。

18. 大洋下的上地幔要比大陆下的上地幔有较高的热产率.

19. 地球的内部由地核、地幔和地壳三层组成.

20. 隐士,他身穿一件骆驼毛外衣下面暗绿色地幔.

21. 文中还探讨了地幔隆起停止后应力场随时间变化的规律。

22. 假设地震层析成像提供的地震波速异常对应于上地幔物质的密度异常分布,而该密度异常直接源于上地幔热对流相应的温度扰动。

23. 这种高地温线与该区上地幔的底辟上涌和岩石圈的相应减薄有关.

24. 比如说,新的电磁成像所显示的“地幔热柱”最西端延伸点和之前所推断的黄石公园西部隆起“热点”两种所处的区域是一致的。

25. 天山玄武岩可能是产生于地幔柱头.

26. 地震数据已经区分成温度和成分效果,已刻划出一个更加复杂的地幔结构图像。

27. 地球是一个多圈层的旋转系统,主要由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地幔、外核以及内核组成。

28. 其他的理论家提出,在地球的大部分铁沉入到地核之后,由于地球与另一个庞大的天体发生碰撞,月亮便从地球那石质的地幔中撕裂开来而形成的。Rip:撕开;拨去;在本文是撕开的意思。

29. 相对于碱性橄榄玄武岩,白榴石碱玄岩来自于更加富集的地幔源区,其地幔的部分熔融程度相对较低。

30. 以赣北中生代伸展造山体制为例,提出了“陆内花岗岩浆底辟伸展造山模式”。上地幔隆起区的中、下地壳向周围山根地带拆离下滑而减薄。

31. 变超基性岩蛇纹石化橄榄岩的稀土元素配分具典型的U形特征,显示为具地幔交代作用的LREE富集地幔残余。

32. 他推断这个深度标明了固态地幔和液态地核之间的界限.

33. 2011年,科学家们将登上日本一艘名为“地球号”的深海钻井船,他们希望通过钻开一块薄的大洋地壳到达地幔。

34. 他说:“我们没有看到仍和太阳能惰性气体在地幔之中。”。

35. 之前的研究中“地震层析成像”使科学家们观测到了“地幔热柱”。

36. 幔枝构造是地幔热柱多级演化的三级单元,其对内生矿产的成矿控矿作用十分明显。

37. 另外,地幔从下到上搅动,就像一个深汤锅,而热柱一路从核幔边界慢慢往上升。

38. 说明了地幔隆起可在盆地区产生拉张环境,正是这种拉张应力场导致了地裂缝的产生。

39. 这些力量改变了在低地幔中矿石低铁黑硬绿泥石中电子的结构,使其比之前估计的更“软”。

40. 而中生代地幔热柱作用又是用变质作用、变质核杂岩构造、金矿成矿作用的深部机制,也是华北地台中生代活化的根本原因所在。

41. 阿尔金南缘断裂带是一条深达上地幔的区域性大断裂.

42. 由于这种作用的影响,使钾质煌斑岩的源区地幔处于地温梯度高、氧逸度高的不稳定状态。

43. 对比分析低阶大地水准面异常和地幔密度异常结果表明,地球形状非对称性主要是由下地幔的物质密度不均匀引起的。

44. 地幔交代作用实质上是地幔流体与围岩的作用结果,对地幔流体迁移方式的研究有助于对地幔交代现象的理解。

45. 在震源深度附近的介质中,局部水平错动可达4公里左右,上地幔顶部在此隆起。

45. (在线造句词典)祝您造句快乐,天天进步!

46. 火山岩透过地幔中部份熔融的软流层渗入到地壳,岩浆喷发,海山由此形成。

47. 通过对采自福建明溪的幔源包体样品的详细研究,建立了该区上地幔的地温线,探讨其流变学特征。

48. 地幔底层既是俯冲板块的最终归宿,又是热柱和超级热柱的源区.

49. 已知的地震研究表明孕育黄石公园诸多间歇喷泉的“岩浆房”就处于“地幔热柱”顶端,地幔热柱就是一团极其炙热、软体的“巨石”,其形状类似于一个倾斜着的龙卷风。

50. 本区上地幔变形事件和热结构特征表明,福建东部和台湾澎湖列岛一带具有十分相似的上地幔流变学特征。

51. 流体和熔体均为地幔交代作用的介质。

52. 与构造环境密切相关的氧逸度是控制地幔流体成分的最根本因素,CO2和H2O为大多数地幔流体的主要成分。

53. 碱性岩浆作用广泛的时空分布表明,地幔交代作用是广泛的,并且是长期的一种地质作用。

54. 文中讨论了地幔隆起的两种主要力学作用,并尝试把垂直作用的效果反映在平面问题的模拟中。

55. 地幔热柱具有多级演化特征。

56. 结果显示,中国大陆地幔热流的空间分布不均匀.

57. 用质子探针技术对双沟地幔交代熔融物的微区微量元素进行了测定。

58. 其速度结构与青藏地区相似。认为是从青藏挤过来的异地体。第三层为上地幔。

59. 海水含有的重氢含量同样比地幔的重氢含量高。

60. 本文同时讨论了地幔热柱在地幔基质中的可能间关系,以及确定其空间位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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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表示颜色的四字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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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具有三个特性,即色调,明度,和饱和度。颜色的三个特性及其相互关系可以用三度空间的颜色立体来说明。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表示颜色的四字词语解释,欢迎阅读。

1、五色缤纷:指颜色繁多,非常好看。

2、国色天香:原形容颜色和香气不同于一般花卉的牡丹花。后也形容女子的美丽。

3、纡朱曳紫:形容地位显贵。朱、紫指高官所佩印绶之颜色。

4、花里胡哨:形容颜色过分鲜艳繁杂。也比喻浮华而不实在。

5、目迷五色:五色:各种颜色。形容颜色既多又杂,因而看不清。比喻事物措综复杂,不易分辨清楚。

6、浮翠流丹:翠:青绿色。丹:朱红色。青绿、朱红的颜色在流动和浮现。形容色彩鲜明艳丽。

7、惨澹经营:亦作“惨淡经营”。①原指作画前先用浅淡颜色勾勒轮廓,苦心构思,经营位置。南朝齐谢赫《古画品录》以经营位置为绘画六法之一。②引申指苦心谋划并从事某项事情。唐·杜甫《丹青引赠曹将军霸》:“诏谓将军指绢素,意匠惨淡经营中。”

8、青过于蓝:青从蓝草中提炼出来,但颜色比蓝草更深。比喻学生胜过老师,或后人胜过前人。同“青出于蓝”。

9、花花绿绿:原指花草树木鲜艳多彩;形容颜色鲜明多彩。

10、五彩缤纷:五彩:各种颜色;缤纷:繁多交错的样子。指颜色繁多,非常好看。

11、大红大绿:谓颜色浓艳。

12、面不改色:面:颜面;色:颜色。脸色不变。形容遇到危险时从容镇静、毫不畏惧的样子。

13、青出于蓝:青:靛青;蓝:蓼蓝之类可作染料的草。青是从蓝草里提炼出来的,但颜色比蓝更深。比喻学生超过老师或后人胜过前人。

14、轻描淡写:原指描绘时用浅淡的颜色轻轻地着笔。现多指说话写文章把重要问题轻轻带过。

15、红飞翠舞:红、翠:指服装的色彩,泛指各种各样的颜色。形容妇女们穿着各种颜色的漂亮衣服,尽兴嬉戏,热闹非凡的情景。

16、呼卢喝雉:呼、喝:喊叫;卢、雉:古时赌*上的两种颜色。泛指赌博。

17、五彩斑斓:五彩:指青、黄、赤、白、黑五色。指多种颜色错杂而繁多耀眼。

18、磨砻砥砺:亦作“磨砻底厉”。亦作“磨礲砥砺”。①四种质地和颜色不同的磨石。②磨砺锻炼。

19、逞娇呈美:谓花草显示出美丽的颜色。

20、浓墨重彩:用浓重的墨汁和颜色来描绘。形容着力描写。

21、红腐贯朽:红腐:粮食经久腐坏,颜色变成红赤色。贯朽:穿铜线的绳索因天长日久而朽烂。形容资财充足,钱粮无数。

22、天香国色:原形容颜色和香气不同于一般花卉的牡丹花,后也形容女子的美丽。

23、花红柳绿:红红的花,绿绿的柳条。形容颜色鲜艳纷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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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春天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3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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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可喜欢春天了,因为这美丽的春天,给人以新的开始,新的收获,新的生命,新的希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春天词语解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NO.1 春生秋杀::春天万物萌生,秋天万物凋零。

NO.2 百花争艳:各种花草树木竞相开放出艳丽的花朵。

NO.3 花红柳绿:指花木繁茂的样子。形容明媚的春天景象。

NO.4 一场春梦:比喻过去的一切转眼成空。也比喻不切实际的想法落了空。

NO.5 漏泄春光:原指柳叶首先透露春天到来的信息,后比喻男女私情泄露,或秘密被察觉。

NO.6 皮里春秋:指藏在心里不说出来的言论。

NO.7 腊尽春来:腊:指腊月,即农历十二月。腊月过去,春天又回来了。

NO.8 细雨和风:温和的风,细小的雨。比喻方式方法温和而不粗暴。

NO.9 春意阑珊:春意,春天的气象;阑珊,将尽 将衰。形容春天就要过去了。出处:南唐·李煜《浪淘沙》:“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

NO.10 寻花问柳:花 柳,原指春景,旧时亦指娼妓。原指赏玩春天的景色。后旧小说用来指宿娼。

NO.11 春和景明:春光和煦,风景鲜明艳丽。

NO.12 春风雨露:像春天的风和雨滴露水那样滋润着万物的生长。旧常用以比喻恩泽。

NO.13 雨后春笋:指春天下雨后,竹笋一下子就长出来很多。比喻事物迅速大量地涌现出来。

NO.14 绿草如茵:绿油油的草好像似地上铺的褥子。常指可供临时休憩的草地。

NO.15 五彩缤纷:五彩:各种颜色;缤纷:繁多交错的样子。指颜色繁多,非常好看。

NO.16 春风风人:风人:吹拂人。和煦的春风吹拂着人们。比喻及时给人教益和帮助。

NO.17 东风人面:指一年一度的春风依旧,而当年邂逅含情之人却不得重见。

NO.18 春光漏泄:原指柳枝泛绿,透露了春天将至的信息。比喻秘密或男女的私情被泄漏出来。

NO.19 百草权舆:指花草萌芽,春天到来。

NO.20 暮云春树:表示对远方友人的思念。

NO.21 绿暗红稀:形容暮春时绿阴幽暗 红花凋谢的景象。

NO.22 春暖花香:形容春天美丽的景色。

NO.23 落花流水:①落下的花随流水漂去。形容暮春景色衰败。②后常用来比喻被打得大败。

NO.24 莺歌燕舞:黄莺在歌唱,小燕子在飞舞。形容春天鸟儿喧闹活跃的景象。现常比喻革命和建设蓬勃兴旺的景象。

NO.25 春色满园:春日的景色充满家园。形容生机勃勃 繁荣兴旺的气象。

NO.26 落花流水:①落下的花随流水漂去。形容暮春景色衰败。②后常用来比喻被打得大败。生机勃勃形容自然界充满生命力,或社会生活活跃。

NO.27 红情绿意:形容艳丽的春天景色。出处:宋·文同《约春》诗:“红情绿意知多少,尽入泾川万树花。”

NO.28 春色撩人:撩,撩拔,挑逗 招惹。春天的景色引起人们的兴致。出处:宋·陆游《剑南诗稿·山园杂咏五首》:“桃花烂漫杏花稀,春色撩人不忍为。”

NO.29 草长莺飞:①江南暮春时节景象②形容生机勃勃 万物复苏的景象。

NO.30 春生秋杀:春天万物萌生,秋天万物凋零。

NO.31 花团锦簇:锦,有文彩的丝织品;簇,丛聚。形容五彩缤纷,十分鲜艳多彩的景象。也形容文章辞藻华丽。

NO.32 春蛙秋蝉:春天蛙叫,秋天蝉鸣。比喻喧闹夸张 空洞无物的言谈。

NO.33 万象回春:万象:一切景象。指各种事物都出现了生机。形容春天万物复苏,一片生机的景象。出处:宋·朱熹《道德经注释》第四章:迨一元方兆,万象回春,道发散于天地人物之间,而无从窥测,修士欲明道体,请于天地将开未开,未开忽开而揣度之,则得道之原,而下手不患无基矣。

NO.34 东风入律:春风和煦,律韵协调。常用以称赞太平盛世。

NO.35 满袖春风:衣袖飘曳生风,形容十分得意。

NO.36 春色恼人:春日美好的景色,反惹人烦恼。

NO.37 春风中坐:像置身于春风中一样。比喻良师的教诲。比喻受到良好的教育。

NO.38 桃红柳绿:字面意思桃花嫣红,柳枝碧绿。形容花木繁盛 色彩绚烂的春景。

NO.39 腊尽春回:腊:指腊月,即农历十二月。腊月过去,春天又来了。

NO.40 文如春华:华:同“花”。文章词藻像春天盛开的鲜花争奇斗艳。形容文章词汇丰富华丽。

NO.41 笔底春风:形容绘画 诗文生动,如春风来到笔下。

NO.42 春意阑珊:春天的景象衰败凋残,指春天就要过去了。阑珊:将尽,将衰。

NO.43 春山如笑:形容春天的山景如微笑般明媚动人。

NO.44 百花争妍:妍:美 艳。形容繁华盛开,生气勃勃的景象。

NO.45 春意阑珊:春意,春天的气象;阑珊,将尽 将衰。形容春天就要过去了。

NO.46 满面春风:比喻人喜悦舒畅的表情。形容和蔼愉快的面容。

NO.47 万古长春:万古:千年万代,永远。永远像春天一样,草木翠绿,生机勃勃。比喻人的精神永远像春天一样毫不衰退或祝愿好事长存。

NO.48 春晖寸草:春晖:春天的阳光;比喻父母对儿女的慈爱抚养。寸草:一寸长的小草;比喻子女对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无限感戴心。

NO.49 春来秋去:去:过去。春天到来,秋天过去。形容岁月流逝。

NO.50 春意阑珊:阑珊:将尽,将衰。指春天就要过去了。

NO.51 芬芳馥郁:芬芳:指香气;馥:香气;馥郁:香气浓厚。形容香气非常浓。

NO.52 虎尾春冰:踩着老虎尾巴,走在春天将解冻的冰上。比喻处境非常危险。

NO.53 细雨和风:细雨:小雨;和风:春天的微风。温和的风,细小的雨。比喻方式方法温和而不粗暴。

NO.54 花红柳绿:①形容明媚的春天景象。②形容花木繁茂的样子。

NO.55 春暖花开:本指春天气候宜人,景物优美。现也比喻大好时机。

NO.56 姹紫嫣红:①指各种娇艳的花朵。姹 嫣:娇艳。②形容各色鲜花五彩缤纷 娇艳美丽。

NO.57 寸草春晖:寸草:小草;春晖:春天的阳光。小草微薄的心意报答不了春日阳光的深情。比喻父母的恩情,难报万一。

NO.58 含苞欲放:指花骨朵将开而未开,形容花苞还在叶片里,很快就要开放出来。意思是:花未开的时候包着的花骨朵的小叶片。

NO.59 桃李春风::比喻学生受到良师的谆谆教诲。

NO.60 燕舞莺歌:燕子飞舞,黄莺歌唱。形容春光明媚。

NO.61 桃李争妍:桃花李花竞相开放。形容春光艳丽。出处:明·无名氏《万国来朝》第二折:“春花艳艳,看红白桃李争妍。”

NO.62 花明柳暗:垂柳浓密,鲜花夺目。形容柳树成荫,繁花似锦的春天景象。也比喻在困难中遇到转机。

NO.63 春色满园:春日的景色充满家园。形容生机勃勃 繁荣兴旺的气象。出处:这句话出自南宋诗人叶绍翁的《游园不值》。

NO.64 秋月春花:春天的花朵,秋天的月亮。泛指春秋美景。

NO.65 春回大地:①春色降临到广阔的大地。如:“四月,春回大地,万紫千红”。②也形容严寒已过,温暖和生机又来到人间。如:“落实政策同欢庆,春回大地喜安居”。

NO.66 百花齐放:百花,指各种花,齐放,一齐开放。指春天到来时各种花开放的景象,常用来比喻艺术上的不同形式和流派自由发展。

NO.67 春去秋来:春天过去,秋天到来。形容时光流逝。

NO.68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春天萌生,夏天滋长,秋天收获,冬天储藏。指农业生产的一般过程。亦比喻事物的发生 发展过程。

NO.69 时雨春风:及时的雨,春天的风。泛指能使万物生长的雨和风。比喻良好教育的普遍深入。用来称颂师长的教诲。

NO.70 春花秋实:春天开花,秋天结果。比喻人的文采和德行。现也比喻学习有成果。

NO.71 月旦春秋:比喻评论人物的好坏。

NO.72 秋菊春兰:秋天的菊花,春天的兰花。比喻各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NO.73 春暖花开:春天气候温暖,百花盛开,景色优美。比喻游览 观赏的大好时机。

NO.74 姹紫嫣红:姹 嫣:娇艳。形容各种花朵娇艳美丽。

NO.75 春色恼人:春天的景色引起人们的兴致。

NO.76 草长莺飞:①江南暮春时节景象②形容生机勃勃 万物复苏的景象。出处:南朝·梁·丘迟《与陈伯之书》:“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

NO.77 花团锦簇:形容春天五彩缤纷,十分鲜艳多彩的景象。

NO.78 秋实春华:比喻德行和才华。

NO.79 春回大地:好象春天又回到大地。形容严寒已过,温暖和生机又来到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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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形容女人性感的词语造句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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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她回眸一笑,真是千娇百媚,流光溢彩。

2. 众所周知,月有阴晴圆缺,正因为如此,月才如此千娇百媚,她有着象牙似的色彩,给人们无限遐想,有着圆缺的变幻,才有一番独特的美。皓月当空,正如生命的轮回,没有单单圆滑的枯燥,却有变幻的情趣。

3. 公园里的鲜花千娇百媚,令人赏心悦目。

4. 这个姑娘虽出身于小户人家,倒也长得千娇百媚。

5. 朝鲜国的女儿们千娇百媚,令人赏心悦目。

6. 用千娇百媚的芭蕉叶把你轻轻包裹,在清香怡人的气息中点缀快乐、好运、成功和健康,再用思念的线牢牢系上:一颗幸福大粽子就此诞生。端午快乐!

7. 杨贵妃是个千娇百媚的美人。

8. 房屋卖得不好时,地产商就像盘丝女妖,低声下气,千娇百媚;卖得好时,就变面为牛怪魔王,竖眉横目,霸道彪悍。

9. 游人白天领略千娇百媚、造型各异的菊艺精品;晚上全家大小偕老扶幼,逐月赏灯,看彩灯惟妙惟肖的人物雕像、身形娇健的动物群态、巧夺天工的建筑楼宇。

10. 昔日千娇百媚的安息贵女,最终成为人人嫌弃的丑妇。

11. 这时三思眼睛恢复神采,双瞳剪水,透出一股骇人的光亮。

12. 但见此女,两颊带笑,双瞳剪水,楚腰纤细,妍姿俏丽,身轻如燕,眉淡如烟。

13. 梨涡浅笑,双瞳剪水;方桃譬李,煞是可爱。

14. 紫芝眉宇,双瞳剪水,包裹在紧身衣里的身体非但没有丝毫臃肿,反而凹凸有致。

15. 但是其眉目如画,双瞳剪水,淡蓝色的眼眸里有着点点星芒。

16. 女子身穿蓝色ol制服,鹅卵形的脸蛋儿温婉娇柔,长发扎起盘在脑后,双瞳剪水瑶鼻秀气,红唇娇艳身材凹凸有致,修长美腿上一双咖啡色薄丝袜,脚踩黑色高跟鞋。

17. 话音一落,便见一位身着青蓝玉京衣,扎着一条长长马尾的女童径直朝着文东岳走来,此女双瞳剪水,柳眉皓齿,清纯可人其年纪虽幼却已有桃羞杏让之容,燕妒莺惭之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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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苦难造句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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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苦难需要承受。

她是为自己的苦难而难过。

或许苦难替她把他拉近了些。

他们的苦难深深打动了我们。

他的脸上有饱经苦难的烙印。

他家在战争期间受尽了苦难。

耳朵里充满了人世苦难的呼声。

不必要的痛苦和苦难应该避免。

他不把忍饥受冻当作什么苦难。

战争引起苦难与毁灭。

旋风给成千上万的人带来苦难。

他那副样子可谓是苦难的典型。

他们推尊佛陀为无边苦难的救主。

每个人一生中都有苦难需要承担。

苦难带有某种刺激。

她的脸上带着受过苦难的深深痕迹。

经历了这场苦难,他的精神并未垮。

他们苦难的经历深深地触动了我们。

连国王和王后在战时都经受了苦难。

在我苦难的日子里我是一直想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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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_其他话题作文16300字

全文共 15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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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四十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照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回避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五条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等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第四十九条 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五十五条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第五十六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条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第六十二条 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第六十五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六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第六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第六十九条 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第七十条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第七十一条 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第七十二条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第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第七十六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第七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八十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

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第八十三条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第八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四、证据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九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条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七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勘验时应当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人参与勘验。必要时,可以要求鉴定人在勘验中进行鉴定。

五、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二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通知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零五条以及本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二十二条、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申请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但公告期间、当事人和解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第一百三十三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第一百三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十日内代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未书面变更送达地址的,其在第一审程序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的送达地址。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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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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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振振有词造句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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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面对如山的铁证,他仍然振振有词地狡辩。

2, 他不仅不觉得难为情,居然还振振有词。

3, 他在会上振振有词地陈述了自己的理由。

4, 圣洁总会遇到卑劣,而卑劣又总是振振有词,千古皆然。

5, 想到这里,衣红振振有词地说:大法王,我们有言在先,是你要我给你公道的!

6, 难道这不是和你长期以来振振有词宣扬的那些理论大相径庭吗?

7, 晏子振振有词地驳斥了楚王对齐国的诬蔑。

8, 别看他讲得振振有词的,其实心虚得很。

9, 他说的振振有词,好像凿破浑沌似的。

10, 听到老师正振振有词地发表演讲,所有人都佩服得五体投地。

11, 他们俩在大街上又吵又闹,争论不休,双方都振振有词。

12, 你别看他表面理直气壮,振振有词,实际内心空虚得很。

13, 双方都振振有词地辩论着,谁也不服谁。

14, 圣洁总会遇到卑劣,而卑劣又总是振振有词,千古皆是。余秋雨

15, 与装潢公司交涉时,人家振振有词:“你们监理一直在场,并没有指出来啊。”。

16, 如何更有创意地办好婚庆,大军振振有词地跟大家说:“咱不用花娇抬,也不用小汽车接新娘,咱就牛一回,就请快递公司把新娘给快递过来吧!”。

17, 御史们振振有词,搞得他们也不知事情真假,想争辨都底气不足。

18, 阎康侯一见有人来跟着他捧臭脚,面容一宽,又振振有词地说道:我今天和大家来讲得道理就是这些道理。

19, 赵嬷嬷伶牙利嘴,振振有词,众人一同跪在地上齐声道:“皇上,杀了这个女人为小皇子报仇,对,杀了这个女人。

20, 秦馨的双脸冻得通红,嘴里振振有词的嘀咕着什么。

[振振有词是褒义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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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垂涎三尺造句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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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烤鸭的香味飘出来,令他垂涎三尺。

二、蜜桃个个水灵红润,让人垂涎三尺。

三、这香软的蛋糕让馋嘴的妹妹垂涎三尺。

四、对于这一桌子美味的饭菜,我们几个孩子早已经垂涎三尺,迫不及待了。

五、炉子上烘烤果派的味道令大家垂涎三尺。

六、他对她早就垂涎三尺,妄想吃到天鹅肉。

七、他垂涎三尺地说:"老婆!牛肉炖好了没?"。

八、经过一番的争夺,垂涎三尺的宝物终于落入他的手中。

九、我抗拒不了那些让人垂涎三尺的巧克力糖。

十、菜刚上来,几个玩了半天的孩子垂涎三尺,就伸出手抓着吃。

十一、喷香的佳肴令人垂涎三尺。

十二、他见了从马来西亚带来的榴莲,马上便垂涎三尺。

十三、他早已对县长职务垂涎三尺了。

十四、只要听到"万峦猪脚",就会让人垂涎三尺。

十五、看到摊子上摆的樱桃,鲜嫩欲滴,真让人垂涎三尺。

十六、这两个老不正经的看来对你们几个是垂涎三尺啊。

十七、我一想到有那么一大笔红利就垂涎三尺。

十八、炒豆角,红烧肉等,真的令我垂涎三尺。

十九、看着那些红苹果,小家伙早就垂涎三尺了。

二十、帝国主义者对海湾国家的石油早就垂涎三尺了。

二十一、大花猫天天盯着鱼缸里的鱼看,早已垂涎三尺了。

二十二、昨天爸爸买了令人垂涎三尺的阳澄湖大闸蟹,让我饱餐了一顿。

二十三、看到这个蛋糕,我垂涎三尺。

二十四、菜式的卖相必须美观,以突出鸭鹅的色泽和香味为佳,令人只看也垂涎三尺!

二十五、上次我们去野炊,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王骏很快就炒好西红柿炒鸡蛋、土豆肉丝、胡萝卜炒火腿肠、红烧排骨等美味佳肴。望着这些美味佳肴,同学早已垂涎三尺,巴不得早点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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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不拘小节造句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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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但是不拘小节的鲍里斯一向雄心勃勃;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被问及长大了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时,他回答“成为世界之王”。

2、它是一个与工具无关、不拘小节的过程,能够扩展运用到很多种类的项目中去。

3、一个其貌不扬、不拘小节、政治上极其保守的丹麦素食主义者如何成为环保主义的大叛逆者?

4、他们更崇尚随意和不拘小节;

5、他不拘小节、不爱干净、不擅交往,他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虽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他仍觉得婚姻束缚了他。

6、要学一点男人的不拘小节。

7、我首先是没能坚持严格自律,廉洁奉公,从不拘小节开始,成为腐朽庸俗作风的牺牲品。

8、年轻的瑞典人受雇于外商或国际组织经常会碰到麻烦,太不拘小节或者太不尊重制度。

9、他们之所以不拘小节,很可能是因为他们总是处于匆忙之中。

10、是的,我们很不拘小节的。

11、我这个人,大事头脑清醒,可小事又不拘小节。

12、妈妈是不拘小节的人,对自己对子女的生日从来不过,更很少提及。但每当自己生日的前一天,总会到姥姥那里去,陪老人吃顿饭。

13、北美人不拘小节:通常情况下,北美人喜爱非正式的问候,提到她们的同事或者应用姓名或者熟人的时间喜爱用昵称。

14、本质是阳刚、专制、具有太阳般的生气、宽宏大量、乐观、海派、光明磊落、不拘小节、心胸开阔。

15、他那不拘小节的表演会驱赶所有的不快。

16、有的男人,自以为大丈夫不拘小节,但在不经意当中表现出的粗俗、小气和狭窄,会让女人从心底里感到鄙视和不能接受。

17、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前者对环境很熟悉了,做起事来不拘小节,不怎么谨慎,有时候也会犯错。

18、他是个不拘小节的人。

19、比起他们的西欧近亲来,美国人更加不拘小节和随意。

20、她聪明、不拘小节、风趣,就是你认为所有人都会喜欢的那种人。

21、我们评价陌生人的着装,评价邻居疏于管理的草坪,评价朋友在公众场合不拘小节。

22、开朗、率真、不拘小节、心直口快,有时也会有点小忧郁和小浪漫,不开心的时候喜欢用哭来发泄情绪,喜欢登山,音乐、绘画、阅读等等。

23、举止造就“商”人。日前一项针对职场礼节的全球调查显示,美国人和英国人最易因疏于礼节而被惹恼,而澳大利亚人则最“不拘小节”。

24、如果你能够这样做,也愿意这样做,但缺乏不拘小节的搭档,那现在就去找这样的搭档吧,不要错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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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目中无人造句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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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人既要有雄心壮志,又不能自高自大目中无人,自立自强是生活的基本原则。

2、他那目中无人的态度,真令人受不了!

3、才有那麽一点成就,他竟然就目中无人起来。

4、他才得了校内冠军,竟然就如此妄自尊大,目中无人,怎能再有进步?

5、目中无人的样子,好像自己是女王。

6、他仗着父亲的财势,常常目中无人,很令人厌恶。

7、他凭什麽目中无人?比他行的人多了!

8、可我并非目中无人,我只是过于关注这件事。

9、他刚取得一点成绩就忘乎所以,目中无人了,他这种不知羞耻的行为,令人嗤之以鼻。

9、造 句 网(在线造句词典)祝您造句快乐,天天进步!

10、他凭什么目中无人?比他行的人多了!

11、我就看不惯他这副目中无人的样子。

12、她过去总是目中无人地走来走去。

13、小张出言不逊,目中无人,连董事长也敢冒犯,我看他是工作不保了。

14、但是萨利赫总统仍然目中无人。

15、你也别太目中无人了,眼前就有位比你出色的人。

16、才有那么一点成就,他竟然就目中无人起来。

17、这篇文章讽刺那些目中无人的人,真是入木叁分。

18、他是一个自高自大,目中无人的人。

19、这位歌星,刚取得一点成绩就目中无人了,最后落得个昙花一现的结果。

20、他如此目中无人,别人难道还要和他来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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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洋洋造句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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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迟后,喜洋洋的迈可和莎拉沿着海滩漫步。

2、四对喜洋洋的情侣,嬉游在日光、田野、花丛、树林中,显得光艳照人。

3、早在喜洋洋地为自己找了个同性恋男朋友的芭比娃娃出现以前,布娃娃就伴随着许多女孩们的童年回忆。

4、山河处处喜洋洋。

5、在洗手间照镜子的时候,我发现我的脸红红的,喜洋洋的笑挂在正中,鼻子都笑没了。

6、第一节课喜洋洋他们讲了“爱是分享”,说了发生在大草原的故事。爱就是分担痛苦和分享快乐。

7、古铜色与金黄色的树木熠熠生辉,玉米堆在谷茬上,在日光下愈显得黄灿灿、喜洋洋。

8、他心里喜洋洋的滋生一股大孩子的好奇心,用一把煤铲的角把木板撬起。

9、童话的世界,欢乐的海洋,天津喜洋洋卡通人偶一定会为您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10、在气球之前游行的是“赛格威”电动车,骑手们戴着驯鹿的鹿角。他们仍然喜洋洋的,全然不知后面队伍的命运。

11、钢琴四手联弹《土耳其进行曲》、器乐合奏《喜洋洋》等曲目的精彩表演都让现场观众享受了一场丰盛的音乐盛宴。

12、有你,喜洋洋,你不在,不胜憧憬。

13、他从瘦廋的,外貌严肃的老主教演变成为今天大家所熟知的胖嘟嘟喜洋洋的人物。

14、该书的大型印刷便于孩子阅读,每两页的蔓延喜洋洋说明,以提高阅读体验。

15、喜洋洋照明的树木和雕塑填补了哈尔滨,周三中国公园,2010年1月6日。

16、只要您呀笑一笑,全家喜洋洋。

17、蔬菜也开始涨价,人们已经不知道如何来应付原本喜洋洋的新春了。

18、春花绽放欢声笑语喜洋洋,夏日炎炎酷暑难忍白昼长,秋果硕硕五谷丰登年成好,冬雪纷纷万象更新又一年。

19、“黑金刚,喜洋洋”就是:未来我们黑金刚要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贡献更多的税收,让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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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蔚然成风造句

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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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管理已经蔚然成风

厂际协作和互相帮助已蔚然成风。

当这种做法蔚然成风时,员工便会尽忠职守,竭诚工作。

然而,一种主要起源于美国的新式幽默,最近蔚然成风了。

电脑生成的形象在电子游戏、广告及电影制作中亦蔚然成风。

五六十年代电影与广播事业发展蓬勃,粤语片以天空小说为拍摄素材蔚然成风。

五、六十年代电影与广播事业发展蓬勃,粤语片以天空小说为拍摄素材蔚然成风。

精神和金钱在法兰克福它们不是互相对立的。文化与经济的结合在这个书展城蔚然成风。

19世纪60年代末,木乃伊复仇的构想演变成为木乃伊诅咒的观念,并在被许多英美小说家采用后,已蔚然成风。

摘要目前学界的《史记》研究已蔚然成风,且学术成果丰硕,但其中关于“太史公曰”文学性的研究,则篇籍甚少。

随著分销商及零售商争相在国内外扩展业务,收购合并活动频仍,在近郊地区开设大型零售店铺亦蔚然成风。

在亚洲更广泛的地区,布什总统正在加强我国与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关系。这方面的进展有利于南亚实现稳定,也有助于在该地区开创已在东亚蔚然成风的促进经济繁荣与合作的局面。

文学的人类学研究之所以蔚然成风,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对传统西方学术伦理的彻底反思,因为长期以来“西方中心”价值体系的作用;人们从哪怕是最为粗线条的描述就可以非常清晰地洞见其学理依据和学术逻辑中的“西方中心”之“我者他者”的文化研究意涵。

进而视之,大众文化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是与大众传媒携手并进的,二者的成功对接对当代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和转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特别是当代大众文化的蔚然成风并且日益走向一种视觉文化更是得力于大众传媒的长足发展。

“夫人,韧性是基督徒的首要职责。它贯串于罗沃德学校的一切安排之中:吃得简单,穿得朴实,住得随便,养成吃苦耐劳做事巴结的习惯。在学校里,在寄宿者中间,这一切都已蔚然成风。 ”

这股复兴思潮促使国画再度受人关注,文人画重新崛起,国画研究机构与组织大量出现,对中国本位文化、民族性、民族精神、传统绘画本质特性、中西比较、民族形式诸问题的学术探讨蔚然成风。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外先进管理思想、方法的引入,提高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已蔚然成风,在这一形势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随之被提到了重要议程,并已成为当前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

冲击,来自经济的几番起落,全球邮业竞争激烈,电子通讯的使用蔚然成风;但面对这些冲击的时候,香港邮政却不能像市场上其他私营对手一样,选择性地拣选有利润的业务经营。

其中18个小时就完成词曲小样制作、 1天之内完成整体视觉设计、 6天完成了130多位歌手的录音、平面摄影与北京奥运祝福访谈、四天完成所有的后期制作,仅纪录片拍摄的素材就达3000多分钟,有200多名工作人员为了其诞生付出了夜以继日的辛劳与汗水,这一切不仅体现了北京奥运的巨大感召力,更体现了“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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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古老的词语解释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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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发音:古老[gǔ lǎo]

古老的词语解释:指历史悠久。

古老的近义词:陈腐、迂腐、陈旧

用古老造句

1、古老的埃及金字塔已经被人们永远的刻入了传奇的历史。

2、长城是一个很古老的建筑。

3、这件物品看起来很新,其实它很古老,具有很高的历史参考价值。

4、我家有一个古老的瓷器。

5、西安这个历史古老悠久的名城,让人难以忘怀。

6、这件物品的历史很古老!

7、在博物馆发现一件古老的珍宝愿它永远流传下去。

8、端午这个延续千年的古老节日,将给嘉兴这座现代化的城市带来全新活力。

用古老的近义词造句

陈腐:要想有所突破,必须打破陈腐的观念。

迂腐:他年已四十,瘦骨嶙峋,一张干瘦的脸,刻板而迂腐。

陈旧:我们要与时俱进,与陈旧的观念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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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脍炙人口造句

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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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游记》真是部脍炙人口的中国名著。

2、从古至今,许多诗人留下了无数脍炙人口的名篇,它们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瑰宝。

3、因为李白的《静夜诗》通俗易懂,所以它早就脍炙人口。

4、雷锋的故事真是脍炙人口,无论老人还是小孩都听过这个故事,因此被人们传诵至今。

5、中国的饮食文化源远流长,其中有一道脍炙人口的美食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那就是红烧肉。

6、我很喜欢李白的"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脍炙人口的诗句。

7、音乐会上,既有雅俗共赏的流行音乐,又有脍炙人口的世界名曲。

8、李白的诗歌脍炙人口,妇孺皆知。

9、唐代诗人李白与杜甫写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至今仍被人传诵。

10、李白的诗写得太好了,哪一首不是脍炙人口,哪一首不是流传百世……唉,我看我只有佩服他的分了!

11、这是一本脍炙人口的小说

12、在学校举行的“经典诵读”会上,看着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读着一首首脍炙人口的唐诗宋词,台下很多同学都跟着读了起来,真令人陶醉!

13、著名的唐代诗圣李白先生,他创作的诗总是脍炙人口。

14、古代诗人叶绍翁的《饮湖上初晴后雨》真是一首脍炙人口的作品。

15、这位老作家宝刀不老,写出来的打油诗依然脍炙人口,人人欣赏。

16、唐代大诗人李白和杜甫写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至今还仍被人传诵。使读者回味无穷、终生难忘啊,有机会可要看哦!

17、"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句千古名句,流传至今,脍炙人口。

18、我们班的一些"小诗人"把古人的诗改头换面,却改得那么脍炙人口,颇受大家欢迎。

19、这部脍炙人口的古代长篇小说是作者手写的,其笔迹笔走龙蛇,真是世间少有。

20、我很喜欢看《老夫子》,因为它教会了我们很多事物,如脍炙人口的经典对子。

21、作文是我的弱项。但我真想写出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夸奖。

22、哈代一生创作了四十多首以战争为题材的诗歌,其中有一些脍炙人口的诗歌

23、《三字经》文字虽简,()却寓意深刻,脍炙人口,令人百读不厌,得益不浅。

24、记忆中荡漾在耳边的,是曲曲脍炙人口的童谣。

25、我很喜欢李白的“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脍炙人口的诗句。

26、《红楼梦》是一部脍炙人口的长篇小说,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27、奶茶,与众不同,口味绝佳,必会令您脍炙人口,回味无穷。

28、曹雪芹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写出了脍炙人口的作品--红楼梦。

29、一些脍炙人口的歌曲总是深受人们的喜爱,连我们小学生也能哼上几句。

30、在学校举行的"经典诵读"会上,看着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读着一首首脍炙人口的唐诗宋词,台下很多同学都跟着读了起来,真令人陶醉!

31、我们班的一些“小诗人”把古人的诗改头换面,却改得那么脍炙人口,颇受大家欢迎。

32、一部脍炙人口的《国风》与《小雅》,也是“三百篇”的最精采部分,便是诗歌合作中最美满的成绩。

33、曹雪芹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写出了脍炙人口的作品——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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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恒星的词语造句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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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拼音

【注音】: heng xing

恒星解释

【意思】:本身能发出光和热的天体,如织女星、太阳。过去认为这些天体的位置是固定不动的,所以叫做恒星。实际上恒星也在运动。

恒星造句

1、你如何区分恒星和行星?

2、但是当他们寻找其源头时,却发现那里什么都没有:没有恒星,也没有行星。

3、这意味着它们几乎应该立即脱开恒星,而光子则需要约3小时才能离开。

4、第二,并不是在这个范围内的所有恒星都被我们发现了,虽然尚未发现的很可能只有些非常暗淡的红或褐矮星。

5、不过,估计它们的年龄取决于恒星如何生存与死亡的理论。

6、然而,蓝离散星肯定是古老的,因为它们和星系团中的其他恒星形成于相同的区域,因此在形成时间上是一致的。

7、在此阶段,这个恒星变成了巨大的红巨星。

8、今天早上,我在英格兰的曼彻斯特一觉醒来,就到湖区去参加一个会议,探讨关于像太阳这样的恒星的死亡问题。

9、如果我们想要找到可能支持生命的行星的话,他说,我们应该去关注那些垂死的恒星。

10、天文学家已能够对其他恒星周围的行星测量温度,起初用的是太空望远镜但近来用的是地面仪器设备,就像我的合作者与我所做的那样。

11、摆弄少数几个物理常数,我们最终将会导致没有恒星,或者没有物质,或者宇宙只能持续地存在于极短的一瞬间的结论。

12、“我想找到这些恒星,因为我想回顾过去。”弗雷贝尔说。现在,她在哈佛大学-史密森天体物理中心工作。

13、一颗行星是否能够维持生命取决于它的恒星——即它的“太阳”——的大小和亮度。

14、但是恒星火热的内核吸收了另一颗横行的物质并且在超行星里再次爆炸。

15、这颗行星与其所环绕的恒星如此之近,使得任何一滴水都变成了气体,另外他的大气如此稠密,故而大气压力非常巨大。

16、科学家们把各自研究的星团数据汇总到一台高性能的超级计算机上,并通过追踪每一颗恒星和黑洞的运动计算出它们如何演化。

17、因此伊卡洛斯航天器计划将让我们的视野从太阳系扩展到邻近的恒星,那么该从哪里开始呢?

18、其次,它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的物理法则会允许生命存在:那些允许恒星存在的要素恰好和那些允许我们这样的生物存在的要素是一致的。

19、尽管其中一些星云酷似行星(因此而得名),但是它们实际上环绕着远在太阳系以外的恒星。

20、一旦我们找到这样一颗行星,我们就要想办法将它的恒星射过来的光线遮暗,这样我们就能彻底“看见”这颗行星,并分析它的大气层。

21、因此当你思考这个问题,你就会发现,我们身体中的所有元素,最初都是来自很多年前恒星中心的原子核反应。

22、它环绕着一颗恒星的白矮星内核运动。

23、在这星际怪物的顶端内部是一颗正在慢慢摧毁它的恒星。

24、相似质量的恒星可能在大小上有所不同,因为它们有着不同的密度。

25、吞并过程中小星系的核是最难“消化”的,可以说:恒星都通过它们的引力牢牢地绑在星系的核上,所以更大的星系很难完全将它们吸引过去。

26、在大小和构成成分上,热木星跟我们太阳系最大的行星类似,但是它们的轨道距其恒星要近得多,有时比水星的轨道距太阳还要近。

27、这个信号来自人马座方向;这个方向最近的恒星也远在220光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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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痴呆造句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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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是一张被命运作弄成失魂痴呆的面孔,除了性别之外,已经看不出她的年龄了。

2) 人生应该像痴呆症般没烦恼,像分裂症般敢想敢干,像狂躁症般快乐,像偏执狂般不畏艰辛。

3) 我痴呆呆地站着,心里上上下下地翻滚折腾,五脏六腑都仿佛挪动了位置。

4) 是非入耳君须忍,半作痴呆半作聋。唐寅

5) 若我这一刻严重痴呆,根本不需要被爱,永远在床上发梦,余生都不会悲哀。

6) 弟弟小时候好像有点儿痴呆,长大后一点儿也不傻。

7) 那个痴呆人赤身裸体地在街上走,被几位好心人送进了医院。

8) 轻度认知障碍介于正常老化和老年性痴呆状况之间,有轻度意识或精神问题,但是没有明显疾病。

9) 将700,000受老年痴呆症影响的家庭乘起来,你就会得到一个具有规模性的问题。

10) 除此之外,博来霉素水解酶还参与抗原呈递,水解老年痴呆APP蛋白和解除硫代内脂同型半胱氨酸的毒性作用。

11) 我岳母住在老年痴呆症安养院,我在那里的主日聚会中,看过同样的情景。

12) 研究指出,富含维他命E和C的食物可以预防早老性痴呆症.

13) 目的:研究茶多酚对老年性痴呆临床前期认知功能的影响。

14) 其中,肾精气亏虚、髓海不足是老年性痴呆发病的根本病机,而痰瘀互结、阻滞脑络则是老年性痴呆发病的重要因素。

15) 所有受试者都未罹患老年痴呆或帕金森症。

16) 第六号死亡因素是老年痴呆症,据研究称,这是导致年龄调整死亡率上升的重要的六种疾病中的一种。

17) 收敛、止血,解毒、止痛、抗幅射,治疗老年痴呆症、抑郁症.

18) 人心若与上帝同调老年痴呆症状,怎能不高唱赞美歌?

19) 四氢麻酚也能够更有效地阻断那些能够抑制老年痴呆病人的记忆和认知的蛋白簇的形成,研究者在分子药剂学杂志上说。

20) 除夕更阑人不睡,厌禳钝滞迫新岁;小儿呼叫走长街,云有痴呆召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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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字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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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窝: 宋·邵雍自号安乐先生,隐居苏门山,名其居为“安乐窝”。泛指安静舒适的住处。

傲霜枝: 傲:傲慢,蔑视。形容菊花凌霜傲雪,不为严寒所屈。

白费蜡: 白白浪费。

白日梦: 白日做梦。比喻不切实际的、不可能实现的幻想。

百里才: 百里:方圆百里之地;才:才能。指能治理方圆百里地区的人才。

百世师: 指品德学问可以做为世代表率的人。

摆架子: 指自高自大,装腔作势。

败家子: 指任意挥霍家产的不成器的子弟或任意浪费国家财物的人。

拜把子: 朋友结为异姓兄弟。

半吊子: 肤浅的人。形容不通情理,说话随便,举止不沉稳的人。

半瓶醋: 比喻稍有一点知识而知识并不丰富,略有一点本领而本领并不高强的人。

绊脚石: 绊脚的石头,比喻阻碍前进的东西。

帮倒忙: 指主观上想帮忙,实际上却起了反作用。

饱眼福: 看到想看而又难以看到的东西,并看个充分。

保护伞: 比喻赖以不受伤害的资本。

抱不平: 遇见不公平的事,挺身而出,帮助弱小的一方。

抱佛脚: 比喻平时没联系,临时慌忙恳求,后比喻平时没准备,临时慌忙应付。

暴发户: 指突然发了财得了势的人。

爆冷门: 指比赛中弱者出人意料的取得了好成绩或指不被人注意的领域里出了引人注目的人或事。

杯中物: 杯子中的东西,指酒。

背黑锅: 比喻代人受过。泛指受冤屈。

比翼鸟: 传说中的一种雌雄在一起飞的鸟。比喻恩爱夫妻。

闭门羹: 羹:五味调和的浓汤。指拒绝客人进门。

壁上观: 壁:营垒。比喻坐观胜负而不帮助任何一方。

避风港: 一种无装卸设备、在暴风雨时使船只得到掩护的港口。比喻一块可以躲避危险的地方。

表面光: 表面上光洁,形容虚有其表。

并蒂莲: 蒂:花或瓜果跟茎连接的部分。并排地长在同一茎上的两朵莲花。比喻恩爱的夫妻。

并头莲: 蒂:花或瓜果跟茎连接的部分。并排地长在同一茎上的两朵莲花。比喻恩爱的夫妻。

不成器: 器:器皿,引申为人才。不能成为有用的器物。比喻人不经过磨炼,不能成为有用之才。

不倒翁: 本是一种玩具。比喻善于应付环境而能长期保持自己权位的人。

不二门: 指平等而无差异之至道或独一无二的门径、方法。

步后尘: 后尘:走路时扬起的尘土。指跟在别人后面追随模仿。

擦边球: 擦过边缘的球。比喻刚刚满足条件的事物。

擦屁股: 比喻收拾烂摊子。

拆烂污: 做事苟且马虎,不负责任,致使事情糟到难以收拾。

长舌妇: 好进谗言的妇人。

唱反调: 发表完全对立的言论;采取对立的举措。

唱高调: 发表似乎高明但脱离实际的论调或说得很好听而不实际去做。

炒冷饭: 比喻说话、做事全是重复过去的,没有新的内容。

炒鱿鱼: 因鱿鱼一炒就卷起来,比喻卷铺盖。指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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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心狗行成语解释及故事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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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名字】

【汉语拼音】láng xīn gǒu xíng

【近义词】:狼心狗肺、人面兽心、 居心叵测、 蛇蝎心肠、 恶毒心肠、 没心没肺、 狼子野心

【反义词】:一寸丹心、赤子之心、一寸赤心、耿耿忠心、碧血丹心

【成语出处】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七回:“昔日以汝为忠义,推为盟主;今之所为,真狼心狗行之徒,有何面目立于世间!”

【成语解释】心肠似狼,行为如狗。 比喻贪婪凶狠,卑鄙无耻。

【狼心狗行造句】他那幅狼心狗行的行为让人憎恶。

【狼心狗行的成语故事

袁绍在谋士逢纪的建议下,诱使北平的公孙瓒一同出兵,夺取了韩馥的冀州。却不肯分地,甚至射杀了公孙瓒的弟弟公孙越。于是两军生仇,在磐河一带多次发生战斗,互有输赢。最后在董卓来使的调节下议和,两家终究各自罢兵,公孙瓒又推荐刘备为平原相。

另一方面,淮南袁术向刘表借粮不成,心中怨恨,挑唆江东孙坚去打刘表。孙坚帅黄盖韩当等将领跨江攻打刘表,首战告捷,击败了刘表手下的黄祖。孙坚趁势攻打襄阳,不料中计,被刘表军乱箭射杀,江东猛虎殒命。所幸黄盖生擒黄祖,孙坚的长子孙策准备用黄祖换回孙坚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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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良师益友造句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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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做只是作为一个良师益友去祝贺她. .

我这样做只是作为一个良师益友去祝贺她

从好书中,我们找到良师益友。

中欧2006年“良师益友项目”正式启动

马陆的葡萄熟了国际化的“良师益友”

Mba2006良师益友项目经验交流会举行

是部属成长过程中的良师益友。

换句话说,它们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良师益友”项目正式启动

啊,你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因为他也是我的良师益友。

“良师益友”项目介绍

上敬下和,真诚平等精进不止,良师益友代人之劳,成人之美。

可有一位良师益友火亲密的朋友来分享你的挑战和梦想吗?

“年轻的艺术家们必须记住一点:不要雇佣你的良师益友。 ”

在双人编程环境中,这些专家会成为对方的良师益友。

但是经过我的刻苦工作,从良师益友那里得到一些建议以及深入学习,我已经懂得了很多。

代替离开的?曼托?照顾我们所留下的,而良师益友就在我们的周遭并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内。

多年来,亨利一直是我的良师益友,并给今天在座的很多人提出过明智的建议。

我再次目瞪口呆。我从他那里感受到爱的温暖。在整个高中剩下的阶段,我的老师是我人生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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