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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读书笔记大全集热门20篇

古今中外关于读书的名言数不胜数,关于读书的名人故事也举不胜举。读书能给我们带来很多益处,下面是开学吧网整理提供的关于读书的作文素材,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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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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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量与筋肉都发展到年岁前边去;二十来的岁,他已经很大很高,虽然肢体还没被年月铸成必须的格局,可是已经像个成人了――一个脸上身上都带出天真淘气的样貌的大人。看着那高等的车夫,他计划着怎样杀进他的腰去,好更显出他的铁扇面似的胸,与直硬的背;扭头看看自我的肩,多么宽,多么威严!杀好了腰,再穿上肥腿的白裤,裤脚用鸡肠子带儿系住,露出那对“出号”的大脚!是的,他无疑的能够成为最出色的车夫;傻子似的他自我笑了。

他没有什么模样,使他可爱的是脸上的精神。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剩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异常亮的是颧骨与右耳之间一块不小的疤――小时候在树下睡觉,被驴啃了一口。他不甚注意他的模样,他爱自我的脸正如同他爱自我的身体,都那么结实硬棒;他把脸仿佛算在四肢之内,只要硬棒就好。是的,到城里以后,他还能头朝下,倒着立半天。这样立着,他觉得,他就很像一棵树,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挺脱的。

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坚壮,沉默,而又有生气。他有自我的打算,有些心眼,但不好向别人讲论。在洋车夫里,个人的委屈与困难是公众的话料,“车口儿”上,小茶馆中,大杂院里,每人报告着形容着或吵嚷着自我的事,而后这些事成为大家的财产,像民歌似的由一处传到一处。祥子是乡下人,口齿没有城里人那么灵便;设若口齿灵利是出于天才,他天生来的不愿多说话,所以也不愿学着城里人的贫嘴恶舌。他的事他明白,不喜欢和别人讨论。因为嘴常闲着,所以他有工夫去思想,他的眼仿佛是老看着自我的心。只要他的主意打定,他便随着心中所开开的那条路儿走;假若走不通的话,他能一两天不出一声,咬着牙,好似咬着自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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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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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阅《简爱》,感触颇深,钦佩简爱的同时,也不住地为她的恩师谭波儿赞叹。

正如简 爱自己所说,她的生命宛如风雪中的一茎弱草,任人欺凌,却不曾折断,即使受着树的覆压,一见到空气它也可以在阳光下欠伸。自幼父母双亡的简

爱终日寄人篱下,又小又丑的她饱受世人欺凌,如果说她没有碰见玛丽亚 谭波儿 ,她绝对不会坚持下来,绝对不会成长成一个阳光的自尊自爱的女性。这里面有一个故事:简

爱所在的学校,校长曾听信他人对简

爱的抵毁,在全校师生之前侮辱她为“可怕的说谎者”,在她觉得一切都完了的时候,谭波儿老师相信她,想办法为她在众人面前澄清,让她的人生豁然开朗,立志成为像谭波儿那样的人。可以说简

爱以后成为老师,是受了谭波儿的影响,那种高尚的师德是自幼种在她心里的。

从简 爱的成长历程来看,好的老师,能改变人的一生。这让我想起了梁晓声写的《我和橘皮往事》。

梁晓声曾因母亲的哮喘病而偷拿学校的橘皮,被当着全校几千余师生的面冠上“小偷”的帽子。绝望无助的他一度想要去死,因为他实在受不了众人密不透风的目光。是他的一个老师救了他,为他编出善意的谎言,让他的生命里重新有了本该属于他那个年纪的快乐,而不是憎恨和冷漠。若干年后长大了的他,成了一名作家,为这个影响了他一生,改变他的命运的老师写下《我和橘皮往事》。

三尺讲台上四季晴雨,一只粉笔书写的不只是十卷诗赋,还有学生们的一生。

读《简 爱》,看一株小草怎样穿过丛莽的严遮,开得繁花满树;读《简爱》,敬佩玛丽亚 谭波儿为师的尽职尽责;读《简

爱》,向桃李满天下的老师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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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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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咳咳,一听便是很有深度的作者。

文章一开头以一只类似于鲸鱼的“怪兽”为开头,使得坐船的人群人心惶惶。然而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却不惧危险。要将谜底揭开,忠心的仆人康塞尔也一直伴随左右。后来船还是被撞翻了,阿龙纳斯教授和康塞尔被一位不明国籍的尼摩船长所救,在船上,教授先生完成了他的研究,并增长了学识,还认识了一位擅长捕鱼的加拿大人。后来阿龙纳斯先生,康塞尔和加拿大人,决定逃出这艘船——鹦鹉螺号,谁知遭遇险境,还好三人成功逃出。

对于文中的人物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尼摩船长。他和他的船员都充满着神秘的气息。文章到最后还是没有交代尼摩船长来自哪一个国家,为什么对军舰有着如此深的仇恨。宁可自我毁亡。但是文尾对于尼摩船长看着那照片的表情,让人不得不相信,这位表面冷酷无情,无血无肉的冷酷船长,在深深的心底还是有着赤子般的跳动的心。

文章通过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康塞尔以及加拿大人向我们显示了人们反压迫的力量,那是一种骇人的力量,我个人觉得文章通过加拿大人间接性的告诉了我们这种反压迫的力量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人们对于爱的渴望,对于家人的思念,对于爱的尊重与信仰。但是我觉得作者也不忘揭示下自私的想法,记得文中这样写到过:加拿大人想这么多的珍珠,无法带到陆地上,而是在海中,那要他们有什么用?

同是海底那美丽的“奇观”,也同时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文章以阿龙纳斯教授的视角,在探索着神秘的海底。有巨大的乌贼,神奇的海底猎场,等等等等。海底是一个神秘而又诱人的奇境,但是它又无不散发着危险的气息,警告人们不许轻易接近它。

《海底两万里》在向我们介绍海洋的时候也在告诉人们这其中的个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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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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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篇故事。故事的讲述了丑小鸭因为长的丑所以在农家院里、在芦苇丛中、在灌木丛中、在沼泽地里,在农家小院的它处处被嘲笑、被受欺负,最后长天鹅的故事。

可是我觉得丑小鸭是一只心地善良、有智慧、坚强的小鸭。因为它没有被被嘲笑而灰心丧气,它始终不屈不挠地奋斗,最终靠自己有力的翅膀飞向了自己美丽的未来,成为了一只美丽的天鹅。

通过读这篇故事,使我懂得了凡事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嘲笑别人,我也应该学习不屈不挠和乐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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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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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假期中,我有幸读到了这本书。

《水浒传》主要讲了我国北宋末年官逼民反,绿林英雄聚众梁山起义的壮阔悲歌。书中入木三分的人物刻画向世人呈现了众多水泊梁山的好汉形象:及时雨宋江、黑旋风李逵、打虎英雄武松、十八万禁军教头林冲、智多星吴用……他们呼啸山林,替天行道,劫富救贫,108位好汉,英雄的传奇故事脍炙人口,代代传诵!

我印象最深的是打虎英雄武松,它性格豪放,为人正直。有一次武松回家看望哥哥,在景阳冈的一个小酒店喝了十五碗酒,在上冈的路上遇到一只凶猛的老虎,被武松打死。武松也非常正义,从《武二郎怒杀潘金莲》和《武松醉打蒋门神》中可以看出。武松这么勇敢,连老虎都敢打,而我呢,自己一个人在家都不敢。我和武松比起来就差远了。我还非常喜欢文中的吴用,吴用他非常聪明,就像诸葛亮一样会神机妙算、足智多谋。从《吴用智取生辰纲》可以看出。在杨志带领众人送珠宝时,他设计给军士喝下了蒙汗药,众人都倒在了地上,吴用等人便得到了许多珠宝。在《吴用智赚玉麒麟》中也可以看出他的非凡才干。卢俊义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武功也很好,梁山很需要他这样的人才。吴用就扮成了算命先生,李逵扮成了小道童,把卢俊义引了上山。我也要像吴用一样,做什么事都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要考虑周全。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一定要勇敢、助人为乐,性格要正直、豪爽,要有正义感;另外不能盲目做一件事。《水浒传》不愧为古典名著,它里面的内容真是太精彩了,它既告诉我许多知识,也告诉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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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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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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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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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讲述的是鲁迅的父亲身患重病,连续换了两位“名医”,“名医”借诊病为名,陆续骗走病人家属钱财,所开的药方都是些偏僻之物——只为病人家属寻找不到,借此推脱。实为庸医。最终庸医使鲁迅父亲不治身亡。

文章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对庸医骗人钱财,草营人命的厌恶。“他大概的确有些个性,据舆论说,用药就与众不一样。我不明白药品,所觉得的,就是“药引”的难得,新方一换,就得忙一大场。先买药,再寻药引。”这话以辛辣的文笔,反衬的手法,描绘出一个对中医药学毫不知情,却挂着“名医”的招牌到处招摇晃骗的“无赖”,大概在他的眼里,生命也不如金钱可贵吧这种人,称之无赖也不为过。再一句“凡国手,都能够起死回生的,我们走过医生的门前,常能够看见这样的扁额。

此刻是让步一点了,连医生自我也说道:‘西医长于外科,中医长于内科。’看到那里,我不禁又气又好笑,为什么人们对庸医一概认同,没有人会怀疑没有人看穿他那几个骗人的戏俩如果你说,人人都说他是名医嘛,还要怎样怀疑。那为什么被庸医治死的人的家属也认为理所当然,他们对失去身边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不感到悲痛吗他们也不会产生怀疑吗你能够说,这是迷信,是迷信造成的。可除了迷信还有一些原因呢!一些没有良心的人,得到庸医的贿赂,一齐炒作,将庸医捧成名医。这也没什么啊,就一字之差而已,对吧

可这一字之差值多少条人命,你算算。还有人明白“名医”内底的,但不敢揭穿,为什么你若揭穿,那些“名医”不先来轰你,那些正等着“名医”救命的病人家属就先来赶你了——他们怎样会相信自我辛辛苦苦请到的,摆着大架子的,会是庸医他们的亲人怎样会由庸医来“救治”呢!正是因为人们的退让,庸医们的气势嚣张起来,还自称“国手”鲁迅之后就感叹一句:“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这会是真的吗

有人说,不会不会。此刻中国改革开放,国家拿出资金建各所医院,按理说,医生也该知足了吧!医生会知足吗我国近几年来多家医院就给足了反例——医生吃药商的回扣!病人家属辛辛苦苦攒药费,期望病人能用好的药,进口的药,早日康复。可结果呢医生偷梁换柱,把药变了个魔术,啪的一声,药价就变了好几十倍,很神奇啊!这家医院不行,那我换别的,可不也一样!医生们想:你吃回扣我不吃,我傻啊!所以,此刻医院多了很多“聪明”的医生,病人的病啊,我不说你也明白了吧。

医者,医于人,更先医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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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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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鲁迅先生一生都在用笔做武器,《朝花夕拾》就是他笔下山梁的结晶。它批判了封建社会的丑恶嘴脸,赞美了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

鲁迅在那个年代已经是文坛举足轻重的作家了,恶吏军阀听到他的名字都会闻风丧胆。或许有人会说他不值得,腐败的旧社会没有因他而改变,而他却落得长期积劳,最终得肺病而死。但他却强大了当时每个爱国人的内心力量,他批判,他抨击,他没有改变当时的现状,但他却击碎了腐败社会的灵魂。他敢于去拼,用笔去拼,震撼人们,触到了人们的心灵。

那一篇篇文章,在以前是给予旧社会的迎头痛击,现在就是文坛上永远的瑰宝。鲁迅这个名字将永远刻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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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白鹿原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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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是本好书

这书还没读完的时候就有想写这个书评的打算了,之后一直在构思。读完后因为赶上返校的日子,来学校后又散漫了几天,今天终于开始着手写了。估计再不写之后会更加懒得写了。

我是去年才开始养成阅读这个习惯的,相较于刚开始读的一些畅销书,陈忠实先生这部荣获茅盾文学奖的不朽之作,更有一种魅力吸引着我。这本书简单的来说概括为:一部渭河平原五十年变迁的雄起史诗,一幅中国农村宗族式生活的斑斓画卷。

书的开头就让我情不自禁的想读下去:“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神秘的序曲预示着不详。接着就是关于他七娶六丧的详情了,而同时也确定了本书的核心人物——白嘉轩。即便长辈同辈和一些后辈都相继离世,他最后还活着。估计作者是想用这人的眼睛来着这五十年的历史。再之后情节愈发的深入,就如同一幕幕鲜活的话剧上演着:巧取风水地,恶施美人计,孝子为匪,亲翁杀媳,兄弟相煎,情人反目。。。。。。终究让人罢读不能。由于背景设定于落后的封建社会,因而有些事件为了推动情节而发展,其真实性就不是那么的考究了。整体来说这本书的内容是比较通俗的,即便有不少污言秽语和不可描述的香艳场面,也犯不上低俗一说,对于《白鹿原》中的性的描写,众口难调,或太过露骨,或恰到好处,鄙人之拙见还是以为对于此书的框架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未太过出格。书中的人物个性分明,为人处世或圆滑,或刚正,或稳重,或轻浮。小说借由历史这条时间轴展开的,中间穿插着较多的回忆片段,但却并没有让我读着混乱。以白鹿原上的白鹿村里的两个大户之间的明争暗斗为主线,各个人物的命运为结局展开的。对于这些人物的刻画也是印象极为深刻的。我想要具体说说我对几个主要人物的看法。

首先是白嘉轩,作为小说的主人公,他的人物特点是代表着广大的农民形象的。无论是皇帝没了,军阀来了,还是國民党和共产党谁能得天下,他大部分都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去观望着,基本不掺和,老实本分的种自己的庄稼。只有当他作为庄稼人时的利益被侵害时,他才会反抗,所以闹出了鸡毛传帖这档子事。他的这份淡然处之的心态是我最欣赏他的地方。同时作为族长,他对整个村子的人负责,什么事都想着要给大伙一个交代,监视着任何想坏了规矩的人。因此即便是他给予厚望的长子做了不耻的事情后,他也按族法处置。不过他的这种大公无私更多的是倾向于自己要脸面。他领乡亲们诵读乡约,也是为了维护自己族长的权威。白嘉轩同时也是一个自私的人,所以小说的开头才会说他对自己的六娶六丧是引以为豪的。他不顾那些女人的死活,只想能保住白家的香火。这也是受他父母的影响,他的父亲死前还交代他去把第五房娶了,不用为自己守孝,绝了后才是大逆不孝。母亲也说过女人不过是糊窗子的纸,破了烂了揭掉了再糊一层新的,家产花光了都值得。可见白嘉轩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他成为封建礼教的卫道士也不足为奇。虽然后面讲到他绞短辫子,不让女儿裹小脚这类顺应时代发展的举措,但却不能动摇其根本。即便失女丧妻,家破身残,他的文化信仰也不是能轻易撼动的。文中是这样提到的“凡是生在白鹿村炕脚地上的人们,只要是人,迟早都会跪倒在祠堂里头。”。但白嘉轩既然代表着农民的形象,作者在其身上还是展现了庄稼人应有的优良品德,兢兢业业,恪守本分。在小说的结尾看见几近疯癫的鹿子霖后,对于设计夺取他的风水宝地一事还是心存愧疚的。

而与其斗争的另一个家族里,鹿子霖这人就和白嘉轩截然不同。虽同为庄稼人,但这人却不是那么的讨喜。这人两面三刀,颇具城府,攻于心计。明面一套话,暗地又是另一套。我认为这个人不是个坏人,他只是个不能坚守本心的人,更是个软弱的人。他想光宗耀祖,不想输给白家,于是想着各种办法想对付白嘉轩。巧取风水地这一事件他以为是他自己占了便宜,之后又利用田小娥来色誘白孝文,让白嘉轩把他大儿子从家里赶了出去。再之后又借此买白孝文的地,拆他的房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白嘉轩颜面尽失。但结果是自己却过得并不那么顺心。大儿子因为包办婚姻的事和他闹翻,让他对亲家过意不去,同时又因为鹿兆鹏共产党的身份差点连坐罪名,之后二儿子也因为国共内斗而死。之前夺过来的田又都因为保释卖了回去,最后自己也落得个疯癫的结局,不过我并不认为他这人有多么值得同情。他落魄过也潇洒过,权当是报应罢了。整个白鹿原的人都知道他表面是个看似正派的人士,可私底下却是个禽兽。命苦的田小娥走投无路求他,他却把人家给潜规则了。还有本村的,邻村的一些女子也与他有染,最后又闹出个四处认自己私生子女为干儿子干女儿的笑话。这样的人实在无法多施舍一点同情予他。所以做人还是得本分为好,至少经历了多舛的命途之后还会值得人去怜悯的。

朱先生这个角色是我最欣赏的,之所以如此的喜爱这本书,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朱先生这个人物的存在。关于朱先生的原型貌似是真的有,并没有做太多了解,只是觉得此人是以一个上帝视角来观看着全局的。幽默这个词在他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言行举止间无不令人觉得风趣而又引人深思。因为他是“圣人”,“圣人能看透凡人的隐情隐秘,而凡人却看不透凡人的所作所为”白嘉轩是这样诠释这个圣人一词的。诚然,朱先生无论是生前只身一人劝退军阀的进攻,还是死后不用棺材一切从简戏弄后人的故事,无不充满传奇色彩。他是个睿智的人,他的双眼能看清眼前事物的本质,更能看到未来(一句有意的提醒让白嘉轩免遭土改的厄运)。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样的评价于他是不算过誉的。他一个儒学大家能成为白嘉轩眼中的圣人甚至是读者心中的圣人并不意外,因为他就是白鹿原上那一只庇佑着这原上生命的白鹿。“平生自愧无憾事,死后方敢对青天”,这幅挽联是对其最高的评价。他是一个角色,更是作者表达自己态度的媒介。文中不少地方作者都借朱先生之口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更多的是对于种种闹剧的批判,用个不那么恰当的词叫吐槽。作为一个读者,能感受到这本书不单单是为了写作而成书,更有作者对于这数十年里中国命运变迁的情感在其中。这种情感作者在当时不能表达出来,而将其寄于此处。

鹿兆谦,很陌生的一个名字,还是叫黑娃熟悉点。一个年少轻狂不爱上学的小子后来竟成为了朱先生的得意门生。黑娃虽然有不少出格的事,但其实根本算不上坏。黑娃是一个敢于冲破封建枷锁的斗争者,当然不只是他敢和田小娥偷情。他自小就很叛逆,他知道白家待他父子俩亲如一家,但他就是不喜在白家做事。他嫌“嘉轩叔腰杆太硬太直”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他坚持要去大村子里闯,可见他是一个富于冒险精神的人。后面闹农协,去打仗,当山贼,暗中帮助共产党,他从没有退缩过。他亦是重情重义之人,听闻小娥的死后便带着山贼弟兄去报仇,鹿兆鹏几次溃败他也都想法帮着他。在求学朱先生后也开始明事理了,对于以前所做的恶行也都表示了悔过。朱先生送他的四字“学为好人”是多少人能做到的?无奈的是这样一个人最后还是被陷害死了。他糊涂半生,混账半生,闯荡半生,而当一切都开始走向正轨后,在新中国共产党的胜利即将到来时却被当做共产党的敌人处决了。或许他的死是为了向我们揭露那个大时代背景下的真实,但我还是有点不太愿意接受的,可以说他的死比田小娥和白灵的死更让我为之触动。他的死也很讽刺,上学堂时和鹿兆鹏白孝文三人一起逃课看配种,而今却落得这光景。

现在开始说说鹿兆鹏和鹿兆海两兄弟,鹿兆鹏一直在挑战着封建礼教,从拒婚开始就注定了要和封建思想抗争到底。可是,他的革命成果代价却很大,农协失败,连累黑娃不说,之后的几次军事行动也都成了丧家犬,要不是黑娃和土匪大拇指,早就身首异处了。之后为了掩护身份,没想到和白灵假戏真做了,他弟弟和白灵的死也和他脱不了干系。盲目的革命就像不懂事的小孩到处屙屎却要别人擦干净尻子(这几个词汇我是从这书学到的,就借来用用)。可以说他的成功并不能说明他是一个成功的革命家。而他的弟弟鹿兆海,一个青年中的佼佼者,正是挥斥方遒,意气风发的年纪,却死于内战。而本来和白灵好上的他却因为与其政见不和,都不愿让步的双方最后却选择分手。一段战乱年代美好的爱情却被政治玷污了,确实有点惋惜,果然政治这东西害人匪浅啊。鹿兆海无疑是悲剧的,女朋友跟大哥睡了不说,最后死的都不是那么光荣(若是光荣也就没必要隐瞒事实了)。可怜他还发誓非白灵不娶,真可谓是自古多情空余恨。这这也让我讨厌白灵多一点理由了。

白孝文这个人很不喜,懒得说他了,直接跳过,接下来是此书中两位举足轻重的女性角色——田小娥和白灵。

田小娥,一个基本算做被卖了做洐奴的可怜人,想反抗命运却遭遇种种困难而终究无法逃离其魔掌的女子。她的死我并不惋惜,我觉得这对她何尝不是一种解脱。食不果腹,无依无靠,名声极其败坏,不被这个社会所容纳的她活着对她自己何尝是种煎熬。对于田小娥的不齿行径,我觉得并不能做太多批判。和黑娃偷情,是对命运反抗的第一步,不过却也是最后一步了。之后为了就黑娃不得已和鹿子霖不轨,之后勾引白孝文一开始是为了满足鹿子霖的要求,后面也不过是为了找个依托罢了。对当下社会最原始的反抗就得用最原始的方式——性。田小娥与《1984》里的茱莉亚的方式不谋而合。你可以束缚人们的思想,限制他们的行动,但你无法束缚他们追求最原始的自由。田小娥真的是放荡和堕落吗?不过是一个弱女子在用仅剩的资本反抗罢了。田小娥并不是应该是遭人唾弃的人,她只是个走投无路的人。

但对于白灵,实在是喜欢不起来了。书中描写的白灵一开始是白鹿原上的精灵,活泼可爱的,国难当前义不容辞的贡献者自己的一份力。敢于追求爱情自由的她也是个刚烈女子。我本以为她和鹿兆海的爱情在经历父辈的阻挠后会修成正果,但作者不会这么这么俗套,这毕竟不是言情小说。在安排了她和鹿兆海的矛盾激化分手以及她和鹿兆鹏的结合后,白灵整个人都变了,成了一个狂热的革命者,她身上的灵性没了,我竟开始讨厌起这个角色来了。可能这也是我个人的偏见吧,不愿让任何东西玷染纯洁质朴的爱情。她的死最后还是让人不禁恻隐——为了省子弹将人活埋,死于她投身全部的共产党,她的死和黑娃一样不值。

《白鹿原》是我接触的第一本当代文学作品,相较于之后看过的《活着》,《人生》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读起来而更加的舒适——整本书都写活了。引人入胜的情节,幽默风趣的语言以及放荡不羁的措辞。而也正因为这本书,勾起了我对当代小说的兴趣。我很欣赏那个时代,那时的作家大部分都是真才实学,如今的所谓的畅销书作家难以望其项背;那是的物质生活虽不发达,但他们有我没有的信仰。更重要的是,那时的爱情,很多人都还是相信的。当然我不会真的想去那个时代,只是觉得我们应该正视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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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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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很喜欢这本书。

有一次,匹诺曹饿的不成样子了,早上,他的爸爸杰佩托回来了,他让匹诺曹开门,他刚一下床就摔了,原来他的两双小脚没了,所以杰佩托从窗户上爬了进来,现在匹诺曹还是很饿,他的爸爸从口袋里掏出来了三个梨,递给了匹诺曹,匹诺曹吃完了就不饿了,杰佩托又给他做了一双小脚。现在外们正在下雪,过了一会儿,雪停了,杰佩托为了给孩子买课本,把外套卖了,匹诺曹高高兴兴的去上学了。

我觉得杰佩托很爱他的匹诺曹,为了给孩子买一本新课本,就把自己温暖的外套卖了,他们好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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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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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就像一杯纯净无瑕的白开水。无论我们添加什么原料,它都会被仔细收集并永远铭刻在我们的脑海中,这让我们不愿意放弃它,更不愿意去触摸那些美好的回忆。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世界闻名。一个夏天的下午,我打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中宋人物的黑线而波动。

这本书主要是关于阿丽莎的童年生活。这部小说始于我和妈妈去爷爷家,止于爷爷让我去世界各地吃饭。我祖父开了一家染坊,但随着他家族生意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和残忍。他经常殴打我的祖母和孩子,残酷地剥削他的工人。年轻的阿莱莎被他用树枝打昏了他还偷偷以高利率借钱,甚至鼓励他的助手偷东西。这两个叔叔也是粗鲁自私的非利士人,为了他们的财产整天争吵和争斗。在这样一个充满残酷和仇恨的家庭里,年轻的阿莱莎过早地意识到了人类的痛苦和丑陋。叔叔们为家庭财产争吵和争斗的场景吓坏了小阿丽莎。这一幕真实地反映了俄罗斯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普通公民的自私和残忍。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着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

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

想想我们的童年真是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有老师辛勤的培育;有父母的疼爱;有爷爷奶奶的呵护。但拥有着这些的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有些人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他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这些人是多么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应该不再浪费;应该学会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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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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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个充满了力量,充满了希望的词语,但是其中也包含了诸多的无奈与辛酸。正如余华的《活着》讲述了一个老人福贵波折、坎坷的一生,为了生存的斗争。而当时中国动荡的历史背景也给这个故事平添了一抹哀怨与凄苦。

一个底层人民在风口浪尖是希望的,仅仅是活着,简单甚至贫穷卑微的活着。

这本书以悲伤为主基调,斗争的烙印,恐惧的图景,生活的骚乱从头至尾贯穿整部作品,展示了老人福贵的一生坎坷,同时也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的转型,发展带给底层人民的动荡与混乱。

读《活着》是一个十分残忍的过程,读到老人身边的人一个一个 的离去时,仿佛能感觉到他由最初的伤心痛苦,再到彷徨无奈直至最后麻木的转变,这位看似坚强的老人的心其实早已被伤得千疮百孔。

终于,只剩他一个人在这世上苟延残喘,所有亲人都已离去,独留他一个人在这世态炎凉的世界苦苦挣扎,只有老牛陪伴着他,在岁月的荒流里,时光的隧道中,默默前行。

为什么老牛会被福贵选中?而福贵又为什么会买下这头老到甚至马上要死去的牛?或许是因为同情,或许是想救老牛一命,但是我更倾向于老人福贵在看到老牛的时候在老牛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与老牛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共鸣。

对于福贵来说,他大概是最痛苦的人,亲眼看着所有亲人一一离去,亲人与这世界诀别,自己却无能为力,最绝望的不是自己离开,而是看着别人离开却只能表示无奈。但是,他又是最幸运的,亲人都已离世,皆由自己亲手埋葬,自己孤身一人,在世上无牵无挂,没有牵绊,就算哪天就去世了,也算是没有遗憾了。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在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活着》以环境描写作结,给人深刻的思考,歌颂了活着的力量。这是一部悲剧,它的结局同样也是沉痛的。

读这本《活着》,让许多人潸然泪下,书的风格让我们与福贵同甘共苦。好运垂顾他时,我们欣然微笑,当他被厄运打击,被生活压力压得抬不起来头时,我们黯然垂泪。

福贵其实早已看穿这世界、这命运,所以,在一个明媚的下午,他选择云淡风轻的说出这段坎坷而并不算幸福的经历。

活着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也许并没有答案,因为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有人认为只要活着就好,不必要求太多,有人认为活着,就要活得精彩,平庸的活着不如痛快的死去,有人认为活着就有希望,就有前进的动力,我的答案是什么,我自己也不得而知。

作家只为自己而写作,只为内心而写作,读这本书,能够在书中与另一个自己相遇,遇见那个未曾谋面的自己,遇见那个最本真的自己。得到自己最想要的答案,品味自己的人生,思考着自己的“活着”。

悲剧总在不经意间到来,接踵而至,猝不及防让人无法喘息,但只要充满希望,不放弃,一定能守得云开见明月,当你看见面前的阴影时,你要明白,那是因为你的背后有阳光。

复杂的世界里简单就好,《活着》的世界,活着就好。不必争抢太多,简简单单,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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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阿甘正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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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达到的最佳状态就是忘我,从心理学的角度就是小我的退让和大我的抬头。而大我的坚持源于人生的信念。人生需要信念,只有信念才能使快乐真实,让生活充满色彩。阿甘从小就是个智障儿,但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无论前面是什么,他就只是专注的跑,最终他获得了荣誉与成功。人有了坚定的信念是不可战胜的。

人生的状态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大多数的失败者却大致相同。每天在为自己的懒惰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总是容易地原谅自己的不坚定。生活中最可怕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没有坚定信念的自己。智商只有75的阿甘取得了让人羡慕的成功,却并非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他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仅仅是尽力而为而是竭尽全力。

空气中没有现成的露珠,露珠都是由潮湿的空气一点一点凝结成的。在人生的天空里也没有现成的果实,那成功的果实也都是由辛苦的汗水一点一点凝结而成的。而让人羡慕的男主人公阿甘,也是因为他的坚持,他的执着,所以他收获了让人嫉妒的成绩。我们总是在抱怨自己没有他人成功,也总在他人身上找原因,但是阿甘,他从不浪费生命去抱怨那些生活的不公,他只是每天重复的做一件简单的事,为自己的生活不断增加成功的筹码。

他亦执着地追求自己的爱情。爱,从来都不用说对不起。因为那是两个相爱的人,所以不会在意谁对谁错,只是简单地想为对方付出一切。爱也是最有风险的投资,因为我们无法预知在爱的过程中我们会扮演什么角色,也不知道会收获什么,一旦爱上了,就只好默默付出。阿甘对珍妮的爱就是这样的,从小到大,只要珍妮需要他,他就会出现。他对珍妮的爱不会因为他的社会地位而改变。他对爱有着超凡的追求力与给予力,在他的感情观里没有过度地衡量过付出与得到,没有感情备胎,甚至没有退路,就这样深深地爱了珍妮一辈子。

如果残疾意味着不完美、困难和障碍的话,我们每个人都是残疾人。但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像阿甘这样精彩、淡然的活着。人生本来就是个永远拼不成的图,让我们不断寻找,不断说对,不断说错,不断笑,不断哭,不断收获,不断失去。但路是脚踏出来的,没有信念的人就好比没有翅膀的鸟。人生需要信念,像阿甘一样,即使很平凡,却依然精彩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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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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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了《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了《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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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许翰林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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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书是《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格列佛的人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无意中到达了小人国。格列佛成为了这里的奴隶,在小人国他就是“人山”。而小人国的居民却只有格列夫的十二分之一。

由于小人国国内起了内乱,格列佛便逃离了小人国,回到故乡英国。却又在一次航行中取淡水时误入了大人国,被一位农夫发现并带回了家。格列佛用办法进入了皇宫,得到了皇后的宠信。有一次小保姆,把装在小箱子里的格列佛放在海滩边,却不幸被一只鹰连箱子带人一块拎到空中,又重重的摔倒了海底,最终被一位船长给收留,从此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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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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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读完了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名著《简爱》,作者通过简爱来记叙了自己的艰苦历程。

这本书主要写了简爱出生在一个贫苦的牧师家庭,她自幼父母双亡,在舅舅家生活,舅舅走后,舅妈待她很不好,她受到了虐待。一段时间以后,她又被送到学校过寄读生活。虽然她的生活非常不幸,但是,她还是坚忍不拔的坚持了下来。不屈不挠的追求着自己的目标,经过不懈的努力,最后终于成功,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简爱之所以能在逆境中成功,是因为她有着持之以恒,孜孜不倦的精神。对于我们中学 生来说也要发扬她的精神,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才能得到真正的本领。

作为今天的我们,在读书、在学习中,即使遇到什么困难,也没有简爱当时的艰难。因此,我们要敢于面对困难,知难而进,就算困难有高山那么大,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世界上没有不可攀登的高尚,学习上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无论是在多么艰苦的环境下,我们都坚定一个信念,阳光的前面是风雨,困难的背后就是胜利,艰苦的前方就是幸福。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们要像简爱那样刻苦学习,努力上进,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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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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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个热爱航海、勇于冒险的人。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鲁滨逊身上那股坚强的毅力,以及永不言放弃的精神所打动。

书中讲述了鲁滨逊五次航海的神奇经历,其中重点描述了他的第四次航海冒险历程。在第四次航海中,鲁滨逊海上遇难,只身一人漂流到无人小岛,并在岛上坚持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竟神奇般地回到了原先生活的礼貌社会。

在十七世纪,航海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第四次航海时,鲁滨逊的船在海上遭遇风暴,不幸触礁,船员、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大难不死,幸存了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把船上的食物等日用品、工具运到小岛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居住下来。之后他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淡水,克服了最初的困难。

让我影响深刻的是,鲁滨逊还在无人岛上种植大麦,制作工具,加工出面粉,并烘拷出了简陋的面包;他驯化野山羊,让其繁殖……这一切都保证了他的日常生活所需。鲁滨逊还在荒岛上建起了一个“乡间别墅”和一个养殖场,过上了让现代人十分羡慕的海岛生活。

让我十分敬佩的是,虽然这样,鲁滨逊一向都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始终深信自我能够回到原先的礼貌社会。他一遍遍尝试各种能够离开无人岛的方法,但一次次都无功而返。就这样,潮起潮落,年复一年,鲁滨逊在岛上孤身生活了二十四年后,他迎来了第一个人类伙伴。一天,鲁滨逊机智勇敢地营救了一个被外岛野人准备杀死并被吃掉的俘虏。因为那一天刚好是星期五,鲁滨逊便把将救起的俘虏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不久有条英国航船在小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叛乱,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与“星期五”抓住机会,帮忙船长制服了那帮叛乱的水手,夺回船只。历经千辛万苦,鲁滨逊最终带上“星期五”和船长等人离开荒岛,平安地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是一个平凡的人,却又是一个伟大的人。他用坚毅、刚强、机智、勇敢去迎接困难的挑战,决不向逆境低头;他心中永远都揣着航海的梦想,并在现实中持之以恒。这一切,最终成就了他一番精彩的人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告诉我,梦想固然重要,但坚守梦想,并为之奋斗、拼搏的决心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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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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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只是没了昨天灿烂的阳光。

福贵拿起陌生的锄头走进了他仆人工作的地里,他实在没想到,丢掉了地主的光环,竟不堪到如此狼狈,他不得不接受要用汗水来养活自己的现实。坐在温暖的田野上,他不禁感到欣慰,还有娘、妻子、儿女在身旁。

我在田野里疯狂地奔跑着,“我要上学……“几乎村里的所有人都听见了,包括田野里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我恨他们,为什么我的伙伴们可以进入学堂认字、学曲,而独留我守护这片寂静的田野;为什么村里人没提到我都摇头叹气;为什么只有蛐蛐才是我最好的伙伴……,身影颤了颤,我背上了书包……

为了给妻子治好病,福贵拿出了所有积蓄到集市请郎中,他满以为能够请回活菩萨治好妻子,然而这一去,便是五年的分离,他被拉入部队当上了炮兵,在死亡的鬼门关游荡了五年,五年的相思在重逢时化作了一滴滴滚烫的热泪,母亲已离他而去,然而亲人的离别才刚刚开始,他告诉自己要好好活着

我考上了市内的一所重点中学,但并没有把通知书交给父亲,母亲仍在床上左呕右吐,我沉痛地含着泪水在黑暗的角落里点燃了通知书,打算编个没考上的理由来永远陪伴他们,不为什么,只希望一家人现在好好活着,可是,父亲的警觉还是让我背上了书包。站在山头,与忙碌的身影作别,不为什么,只希望一家人未来好好活着。

命运的毒手仍在向他伸进,儿子因被“黑“过多,哑女因难产,妻子因患软骨病都相继死在同一家医院的黑屋子里,世间的种.种不幸似乎都发生在他身上,他也似乎因此崩溃而死,可他并没有,已到暮年的他,很满足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告诉自己,与其回忆伤痛、抱怨命运,不如乐观向前,就当做老天对我前半辈子的罪孽的惩罚吧

每当月圆之夜,身处异乡的我都会在校园的操场上仰望星空,我知道,在明亮的星空那边,月夜下仍有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

看完《活着》,我泪流了一晚上,我不禁将福贵悲惨的一生与我穷苦的童年联系在一起,不是为了比谁更不幸,而是在告诉自己,一生会充满着不幸,命运会充满着不公,就像花儿会遭遇冷霜,麦苗会遭受虫害,尽管自己处在命运的边界,我也要像福贵一样,看淡世间给你做出的安排,路在自己的脚下,好好的活着。

活着,不只是在为自己活着,还有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我想终有一天,他们不会再弯着腰忙碌,他们会看见星空中明亮的月光。

活着,不只是为自己活着,我的子女将来也会背上书包,拥有快乐美好的童年。

活着,不能平淡的活着,而要精彩的活下去。

福贵牵着黄牛在灿烂的残阳里,渐渐远去……

我背着沉甸甸的希望,迈向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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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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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著作。这本书从小英子的视角来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同时字里行间也将老北京城的风光展露无遗。全书语言自然生动,在忧伤的氛围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诗意,耐人寻味。

这本书用娓娓道来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关于小英子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故事人物有很多,比如英子的好朋友妞儿、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以及与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她们都和主人公英子有着深厚的情感,成为她生活里最重要的那一部分。随着时间的变化,这些人都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疯女人秀贞。一开始,我还担心英子和她做朋友会不会被她伤害;后来,当英子无意中发现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我又由衷地为她们感到高兴。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终于回来了,她们母女俩终于要重逢了!这是多么奇妙的缘分啊!可是命运似乎又和她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那个雨夜,一场无情的车祸让她们永远消失在了英子的世界里。秀贞的悲剧正是那个时代封建思想意识的缩影。

英子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她用关爱温暖了周围的人们,她的勇敢和乐于助人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生活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都让人回味无穷。缓缓的流水、慢慢的驼队、消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童年,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美好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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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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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写于明末清初的施耐庵,被称为四大名着之一。《水浒传》还有一个名字《忠义水浒传》,《水浒传》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又一个英雄的形象。

《水浒传》中一宋江的义气最为显着。对朝廷,他忠,‘宁可朝廷我负我,不可我负朝廷’,这足以表明他的忠。对父母,他孝,不然他怎会有‘孝义黑三郎’的外号,这足以表明他的孝。对朋友,他义,江湖人送外号‘及时雨’,这足以表明他的义。李逵,外号‘黑旋风’,他对宋江忠心耿耿,直到被逼喝毒酒还喊着要和宋江在一起。这不是李逵傻,而是他义:为啦兄弟,宁可死也要在一起。

总而言之,《水浒传》是描写兄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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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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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欧也妮葛朗台》看完之后,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说不出什么滋味。

原来是那么单纯的少年——夏尔,是那么的单纯,对堂姐充满爱慕的夏尔那你去了?去印度的旅途,怎么让他忘了这么多?取而代之的是奸诈、贪婪,比葛朗台还变本加厉,难道他忘了苦难思念他的堂姐——欧也妮了呢?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的一吻定情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数个月的朝夕相处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不顾个人安危给他六千法郎了吗?是的,除了钱,他都忘了!回到巴黎,他多久了才和欧也妮通信啊!还编出花言巧语哄骗欧也妮,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狼心狗肺的人啊!他为了区区的世袭领地和侯爵,就抛弃了苦苦等他七八年的欧也妮!试想,当他得知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的家产后,又有怎样的表情?这样的男人,根本不配得到欧也妮的爱!昨晚的祝福白写了,诅咒这样的人全部都下地狱!

说实话,蓬丰先生是一个好人,是一个,除了长脚娜农和欧也妮逝世的母亲,对欧也妮最好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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