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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五篇优秀作文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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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初一军训的作文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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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眨眼,为期2天的军训结束了。留给我们的是辛、酸、苦、辣,和永恒的回忆!结束并不意味着句号,需要我们努力的还很多……

军训的日子虽苦,但它像一杯浓浓的咖啡、只有品尝它的人,才知道其中的味道……每天站军姿的时候我感觉到时间已不再是时间。五分钟、十分钟,我渐渐已经坚持不住了,感觉有些腰酸腿疼,可我知道,军训就是在磨练我们的意志、所以我们不能认输,一定要挺过来。“休息!”教官的嘴中终于说出了令我们大家盼望已久的两个字,我们大家一下就坐到了地上,也不管脏不脏了。可没坐几分钟就又被教官叫了起来。

接下来,教官就开始教我们基本动作了:转身、稍息,这些我们大家做的还都不错,可一到跑步时我们就乱了套。跑的简直是“稀里哗啦”今天训练的每一个动作,让我感到了团结的力量、合作的力量,以及团队精神的重要。无论今后我做什么,只要想到这两天的辛苦与收获,一切艰难都变得无所谓了……

出国作文栏目为大家带来最权威、种类最多的关于军训作文、军训总结,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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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怀念初一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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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将会成为最亲切的怀念

——题记

一阵秋雨送走了一个燥热的夏,我燥热的心总算静默了下来,临窗独坐,突然有种强烈的回顾欲望。翻着厚厚一叠日记,恍惚之间,高中生活的枝枝蔓蔓在眼前不断闪过,依旧鲜嫩碧绿,如不曾被洗涮一般,想起几个月以前的日子,与以前是多么不一样,那时的树木是另一种模样,我们的欢笑是另一种滋味,太阳和天空也不同于今天,就连空气也是另一种味道。因为那时送来的是芬芳,是希望,而今天只是满心的期待,期待那即将登场的大学生活。

我的高中生活是在五中度过的,虽然与梦想中的生活相差甚远,却也让人难以忘怀,好生思念。想高一,晃悠着摇过了不识愁滋味的懵懂;高二则是颠颠的行着,收获着,欢笑着;我原本以为我的高三也会按我的想法,无畏的吹起号角,笑看六月风云。

然而,我的高三如同一场战斗,惨烈而且孤单。

一切仿佛命中注定,不可逆转,我未能让大家如愿:一年的苦心孤诣换来的只是一次补习的机会,尽管已经伤痕累累,但我只能顺其自然。阳光尚要穿越时空界限才能普照大地,种了更要吸收日月精华才能破土而出。而我错过的太多,需要弥补、积累,才能获得重生。

理所当然地我上了高四。在这曾经的校园,我努力找回自己。以后的日子疲惫而充实,最重要的是拥有一颗平常心,带着这颗平常心去完成我未完的使命,面对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我亦然。

相比之下,那扎根于心壤的高四的日日夜夜更让我怀念,都说补习生涯难耐,但其间的酸甜苦辣,恐怕只有亲身体会方才懂得品味:有哭,也有笑;有孤寂,也有激情;有忧虑,也不乏斗志……人生百味,尽括其中,有时甚至想,没有如此深刻的体会,是否还有那成功的无尽喜悦呢?

高考如期而至,结果有些出乎意料,却让人倍感欢欣,我如愿被录取。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重新睡得安稳无比。心轻了,被子也暖和起来,梦也阳光了起来。

我必须承认上天是眷顾我的,它最终给了我回报,可我同时也承认我自己,虽谈不上功成名就,亦无所憾。

其实我也想放弃,但我不能。我梦想传说中的象牙塔,书香流淌过树梢叮咚作响;单车飞起的岁月一路扬花……坐在地狱里,我眼巴巴地仰望着天空。在成绩不见起色时对自己说坚持;在夜夜辗转反侧中对自己说再坚持一下。天天坚持着,最后笑脸如花。

可是,在这漫漫求索路中,如果没有老师、家人和朋友的陪伴与坚持,我也不能一直走到高考的那天。他们给了我太多的帮助,道不尽的恩,谢不尽的情。

时间在无声无息中消逝,不知是快是慢,但我相信“守得云开见月明”。只是,不要让自己背负太多的痛楚,把心放宽,轻装上阵,不管我们处境如何,不管是高一、高二、高三,抑或是高四,日子切切的行着,好坏由天去,我们能把握的只有自己,高考不过是一道坎,跨过了便如同生命中任何一段落一样。相信自己,蜕掉迷惘,大声告诉自己:坚持。那么不久以后,你也可以回过头来,如我一样难舍地诉说过去,收获满满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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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会尊重的记叙文初一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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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是脸上一抹真诚的微笑;尊重,是在他人发表不同意见时的倾听;尊重,是为别人付出的努力而鼓掌.尊重看上去,好像只是奉献给身边的人.

我们从小都受到过“孔融让梨”的教育,也都知道要在公车上给老人让座,不能嘲笑讽刺残疾人.这样的理论有时候粗看上去是很不近情理的,为什么年纪小便要吃小的梨呢?为什么一定要让座如果我也已经很累了?为什么不可以直接说出心中所想到的一切?

其实真正的道理在这儿: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有句话叫“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意思是说别人送我木桃,我便用琼瑶做为回报.所谓礼尚往来,在人类的社会中,你付出一分便会有一分的回报,总有一天一定实现.这是规则.规则在大多数时候对大多数人都是平等的,所以你对他人的尊重礼貌会在他人心中留下美好印象,随后他们亦会如你所做般对待你.

不是没有这样的反例吧,试问哪见过一个愤世嫉俗目中无人的狂小子会赢得别人发自内心的尊重呢?最多是用自身的“叛逆”及“与众不同”来吸引大众好奇的目光罢了.

尊重是一种大智慧,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尊重旁人与己的相同之处不难,得遇知音的兴奋雀跃足够掩住“尊重”那平实些微的光芒.难的是尊重旁人与己的相异之处.你认为吸烟有害健康且污染环境他却将其视作一种调剂,他说人生要积极进取鲜活浓烈而你只求平淡安祥恬然舒适一辈子,每个人都不尽相同差异何止千千万,尊重便是守着自己的人生信条而从客观的角度用以欣赏的目光去看对方,并不苛求相同,而是正视相异.

所以,懂得尊重旁人的人都参悟明了了人生的大智慧.所以姿态优雅举止从容,因为有足够的自信支撑自己也有足够的宽容去审视旁人.所以会为旁人所尊重,因其身上所散发出的高贵又平和的气息实在是让人向往予人吸引.

尊重会让人心情愉悦呼吸平顺,尊重可以改变陌生或尖锐的关系,若是有对彼此足够的尊重,战争都不是不可避免.

古人云爱人者人恒爱之,重人者人恒重之.

尊重,并不只是做给别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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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一的红楼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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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读《红楼梦》,赞黛玉之风华绝代;叹黛玉之才华横溢;怜黛玉之命途坎坷。潇湘馆那幽深的竹林里,藏着林黛玉多少哀怨愁思。

"心较比干多一窍, 病若西子胜三分。"

出身书香门第,列侯世家。父亲风流儒雅,母亲温婉贤良,黛玉身为名门娇女,享尽父母呵护宠爱,自幼得到悉心教养,本应无忧无虑,快乐成长。然而事与愿违,母亲经受不住失子之痛身染重疾而撒手人寰,父亲也为朝廷鞠躬尽瘁。年幼的黛玉痛失双亲,父母留给他的只有病弱的身体和满腹的才华。小小年纪便寄人篱下,本应天真烂漫的小黛玉学会了察言观色,养成了敏感细腻的心思。黛玉的悲剧在她小时候就开始了。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身处贾府,黛玉看似深受贾母疼爱,可与宝玉比肩,还有众多姊妹陪伴,也应该健康成长才是,而细品《红楼》这些只是表象而已。黛玉初进贾府,两位舅舅都没有见她,两位舅母开始也还只是客气。而当家人二舅母王夫人后来对黛玉的厌恶之情竞溢于言表,公然在骂她不喜欢的丫头晴雯时捎带把黛玉也骂了,"很看不上她那狂样子".看似疼爱她的贾母,在她到贾府时还没为她准备房间;在除夕夜宴上,只因黛玉让贾宝玉替自己饮酒,贾母便借批书含沙射影指责黛玉行为不检点。所谓至亲骨肉就是这样用一些貌似无心的行为凌迟着黛玉敏感脆弱的心。使得她在大观园锦衣玉食却孤苦无依。潇湘妃子之诗风流别致,却有着抹不去的哀伤,一首《葬花吟》正是她自己的悲歌。

"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贾府张灯结彩鼓乐齐鸣迎娶新妇之时,无人关注,凄冷的潇湘馆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含恨而终,结束了她短暂而悲苦的生命。黛玉如花,但尚未绽放就被狂风吹断。她与宝玉的爱情,是黛玉之幸,也是黛玉之大不幸。虽然宝玉给了黛玉无微不至的关心和体贴,却也带给她无尽的烦恼忧思。还泪之说,并非空谈,最后他更让黛玉痛彻心扉,寒心绝望,生无可恋,抑郁惨死。黛玉的悲剧,在于封建礼教对女子的摧残,对女孩的苛刻,是封建婚姻葬送了黛玉的爱情,世俗礼教剥夺了黛玉年轻的生命!

昔日潇湘才冠群芳,今日潇湘芳魂早逝。品读《红楼》,不得不叹黛玉之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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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初一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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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师推荐了一本鲁迅的书,这本书叫《朝夕拾》。提到这本书,我们就先来谈一谈鲁迅的生活和他所做的事情吧!

鲁迅出生于1881年,他是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他在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说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很大。他也创作了不少小说,《呐喊》、《彷徨》等,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热风》、《华盖集》、《坟》……

《朝花夕拾》,主要写了鲁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

看着看着,我不禁想起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鲁迅小时候的生活,相比而言,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他的生活是天天在外面玩,而我们却成天上课。他有时候也会去上学,有时候也会去地里玩儿,有时候会做一些很有趣的事,有时候会做一些很好玩的小游戏……这让我回想起我以前年幼的时候,天天在地里玩儿,天天在家门口玩儿,真是无忧无虑,好想回到以前的生活啊!

鲁迅,他小时候的生活是好,可等他长大以后,因为加入了革命党,因为写了好多小说对抗反动派,反动派分子还来威胁他……所以,他年幼的时候和长大了之后的经历完全不同。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因为这样的生活真的来之不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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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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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是一部好名著,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仍舍不得放手。回想鲁滨孙那坚强的意志,像一把钢锁一样,牢牢地扣住了我的心。我渐渐地陷入了沉思之中。

本故事的主人公鲁滨孙,不安于父母中产阶级的平凡生活,决定开船去远航,去闯一闯世界。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鲁滨孙在巴西的果园做生意,后来买了一艘船去做买卖,没想到这竟是不幸的开始。他们在船上遭遇了海上暴风的袭击,最后,只有鲁滨孙活了下来,但却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在后来的28年里,鲁滨孙开荒、打猎、造房子、养牲口,靠自己的力量来维持自己的一些生活需要。利用一些余下来的时间,把那儿变成了一个世外桃源,又从一些叛逆者手中把一艘船夺了回来,回到了欧洲。回到欧洲后,他变卖了自己的财产成了一名百万富翁。

读完以后,我的心情像海上波涛一样,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因为我被鲁滨孙那种永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伟大,对于困难,他毫不退缩,而是勇敢面对种.种到来的困难。

他是一个有愿望的人,他的愿望就是能去远航。经过他的努力,他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这个伟大理想。从他的言行中,我体会到,鲁滨孙想要完成这个愿望,他是多么努力,有着钢铁一样的意志。我也体会到了一个人生道理---个人,要想达到自己的梦想,就要努力去实现它,不管你遇到多少困难,都不能放弃这个梦想,都要努力、勇敢地向前冲,突破困难。

啊,《鲁滨孙漂流记》,你真是我的好伙伴,因为,你不但让我读到了好看的故事,还教育了我应该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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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一《海底两万里》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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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部巨著。书中故事曲折离奇,扣人心弦,如海底打猎、珊瑚王国。故事的起因是世界各地的海洋中出现了一个怪物,它比鲸鱼还要大,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独角鲸"。于是,美国的“林肯号”驱逐舰特地去追描这个“独角鲸”,并邀请海洋学界知名人土阿龙纳斯先生一起参加。

在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康塞尔、尼德·兰不幸落入水中后被救起,这时他们才发现,原来所谓的“独角鲸”是一艘性能先进的潜水艇一一“鹦鹉螺号"。船长尼摩邀请他们一起再做一次海底旅行。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还是落人漩涡里,下落不明,而阿龙納斯、康塞尔、尼德?兰乘坐准备逃走的小艇而得以幸免,并将所知道的海底世界公诸于世。阿龙纳斯是一位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当尼德?兰动他逃走时,他犹豫不决,他不想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把在海底发现的千奇百怪的事物进行了存细地观察,并做了笔记。康案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如指掌。任何动物只要知道名字就能分出它属什么类,哪一科……尼德?兰是一位牌气暴跟的人,但人很善良。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非常勇敢。尼摩船长则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牌气令人捉不透,时好时坏,对陆地好像有什么仇就连他本人也是个谜。

书中想象合理、大胆,许多书中描述的事物现在早已成为现实。如潜水、电、潜水衣、探照灯等。我读完这本书后,对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及海底世界,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大家有机会也读一读这本书它那惊心动魄的故事一定会深深地吸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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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老人与海》初一5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1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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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老人圣地亚哥是古巴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渔夫,他有一位忘年交,小男孩马洛林。由于运气原因,他连续84天都没有捕到一条鱼,孩子也因为父母的原因离开了老人,去了另一条渔船。但他仍然坚信下一次自己总会钓到一条了不得的大鱼。的确,他成功了。在费尽千辛万苦,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之后,他终于凭借着惊人的毅力打败了大鱼,钓上了一条长达十八英尺,比他渔船还大的马林鱼。但命运之神似乎仍没有眷顾对方,在他用尽全力,花费了两天两夜捕获到这条大鱼,正准备返航时,鱼的鲜血散发出血腥味却又引来了成群结队的鲨鱼。在精疲力竭赶走了全部鲨鱼之后,他才发现那条十八英尺的大鱼已经被撕咬得只剩下一条脊骨……>told such a story: The old man is a experienced old fisherman in Cuba. He has a young boy Marlin.Due to his luck, he did not catch a fish for 84 consecutive days. The child left the elderly because of his parents and went to another fishing boat.But he still believes that the next time he will always catch a big fish.Indeed, he succeeded.After exhausting thousands of hardships, after countless failures, he finally defeated the big fish with amazing perseverance and caught a Malinn with an eighteen feet long and bigger than his fishing boat.But the god of fate still does not seem to care for the other party. When he tried his best, he took two days and two nights to capture this big fish. When he was preparing to return to the air, the blood of the fish emitted the bloody smell, but it caused a group of teams to form a group team.Shark.After exhausting all the sharks, he discovered that the eighteen feet big fish had been bitten and only one spine was left ...

费尽周折,却只带回一具残骸,历尽艰辛,却只留下了一身的伤。但尽管这样,老人仍然与孩子相约一起去打鱼。看到这里我潸然泪下——这是一种多么值得人敬佩的精神啊!这篇文章给我带来了感官上的刺激,但更多的则是反思。敢问在我们这些从小娇生惯养的00后可曾有这样的精神?作业稍多,便叫苦连天;受点挫折,便萎靡不振;甚至有许多成年人都无法做到这一点!写到这里,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感到深深的惭愧,不禁扪心自问:这种本应该长久留存下去的优良品质去哪了?海明威笔下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圣地亚哥却让我感受到了这种永不腐朽的品质。

现在中学生阅读的普遍是一些所谓的“青少年流行读物”,那些真正的名著却堆在家中的书柜里无人问津。在这里,我要向全世界儿童呼吁:那些“少年读物”无法带给你任何东西。有空,多去翻翻那些名作,那是世界几千年文化积累的精华!其它只是转瞬即逝的风景,只有那些经典之作才是经久不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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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感受乡村初一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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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声音夹杂着水汽,携着朦胧的月色,穿过仿佛是铁的踊跃的兽脊似的,漆黑的起伏的连山,远远地跑过来,我只记得,依稀的记得,大抵是这样的。

雪花纷飞雪珠跳,头重脚轻身打飘少年不识愁滋味,猛然回首冷汗浇。携妓而归天下耻,门庭名声一旦抛。莫如就让与那孙富错错错啊。。此行径无异于纨绔与恶少

青衣风头绣鞋,绿裙衩里露出的红里子;花旦的兰花指、甩水袖、水上飘样的小碎步,以及,不瘟不火、缠绵悱恻的唱腔这便是乡村的戏。

大夏天儿的,大冷天儿的,又或者一年里特定的几个月份,乡村的小戏便不绝于耳,总觉着,这咿咿呀呀不知所云的戏词没有任何看头,临时搭建的戏台旁的扩音喇叭朝天的刺耳,对戏的认识也只局限于有看头的变脸之流。我也曾赶过一场小戏,五六岁的年纪,看着小生浓墨重彩的美,心底唏嘘了几番,不喜老旦,丑角,只喜那青衣小生与花旦,那时年少,瞪着眼睛楞是聚精会神的听了会儿,也终于孩子心性,受不住困了,也不记得是怎样散了场,怎样的喧嚣空白成了寂静,那时心心念念要见小生一面的念头现在想来也忍俊不禁。

后来,也曾去戏园里看过一场戏,镂空的木窗,京味儿十足的戏楼,四四方方的八仙桌,小瓷杯里边的茶,三两碟地道的小点心,戏台上也只看了丑角的戏份,倒有些硬生生的不能接受的感觉,地儿是好,但人早已经没了幼时的兴奋与期待。

乡村的戏是种嘈杂的欢乐与哀愁,那里面细说着的,我们无从得知,听懂嘛?怕也只是图个热闹。但我想,每一场如今已没了踪迹的乡村的戏必定带来过欢乐,的凸显了人性美,滤掉了其中可能存在的愚昧和丑陋,淮剧可能没有秦腔那样的苍凉辽远,厚实凝重,有着的只是那些戏文里长念着的缠绵悱恻,有着水乡的温柔和秀美,但无从知晓,如今是否还有一点空间?戏还有嘛,戏楼还开着嘛,那些唱戏的人,如今哪儿去了,那些听戏的人如今又在哪儿呢?

我还清楚的记得,迅哥和双喜,阿发看完了社戏偷罗汉豆的场景,月还没有落,人未归,而乡村的戏,逐步走向了末流,乡村,该走向哪儿呢?

五里一村,十里一镇,高音喇叭里传出的戏声相互交织着,碰撞着,那是时代的天籁,地籁,人籁。

中国的乡村是不同种力量的结合体,我一直相信,不管中国农民有多少,或者他们正以何种形式被改造,被迁徙,不变的,始终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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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放飞梦想初一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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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碎却不堪憔悴。

淡淡的云,淡淡的梦,

淡淡的晨晨昏昏,

淡淡的雨,淡淡的泪,

淡淡的年年岁岁。

“太阳下山花儿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美丽小鸟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一首《青春之歌》把我带入了青春的思绪。青春一去不再有,所以我们应该珍惜青春,拥抱青春,拥抱朝阳,拥抱生命中的每一天。把握青春,才能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展望未来。为了理想去拼搏,去奋斗,去发奋图强。

雄鹰之所以能大漠鹰飞,能在干旱的沙漠中自游自在地展翅翱翔,是因为它在青春的时候坚持不懈地努力,才换来了现在的自由自在,写到这里,又使我想起了《天堂》中的“雄鹰在这里展翅飞过,留下那段动人的歌。”

所以我们要把握青春,放飞理想,展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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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描述我的一天初一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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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人的心情是不断变化的,就像一个调色盘,红色是发怒,黄色是兴奋,黑色是忧虑和悲伤……我一天的色彩也在不断变化着。

早晨的第一节课是数学课,一想到上个星期数学考试只得了74分,我的心情就十分压抑。当时拿到试卷,看到试卷上又红又亮的那两个数字的时候,我一下懵了,我不相信我只考了这么点分数。我把名字看了一遍又一遍,看了五六遍我才相信那的确是我的试卷。从那次以后我就发誓下次一定要考好。没想到老天有眼,放假前我们又考了一次。今天是公布结果的时候了,我信心百倍地坐在座位上,可拿到试卷一看,我那叫一个失望——只考了81分。进步是进步了,但还是不理想。我仔细看试卷错在哪里。令我又惊又喜的是,有两道题老师批错了。哎,老师真糊涂!于是我的成绩成了88分,谐音成了“发发疯”。别看只有八十几,但最高分是90,我这成绩也交代得过去了。

中午,我和我的“战友”们利用数学时间“打游击”。数学老师肖老师让我们自己检查回家作业,我懒得看,反正待会老师会讲的,便开始偷偷地做语文作业。我们把数学作业本盖在语文习字册上,弯着腰偷偷地写。老师看着我们做数学挺认真,哪里想得到我们做的却是语文作业呢?我的位置离讲台最近,老师眼睛一瞟就能看出破绽。为了掩护“战友”们,我没写几个字就做数学了。有了我这个挡箭牌,其余“游击队员”大胆多了,一个个奋笔疾书,教室里只剩一片沙沙写字声,肖老师听了心里一定很感动吧。

下午放学时更有趣了。今天该王银华拿班牌。走到二楼时实在太挤了,我们便停下来等。两分钟以后,人群散了,我们又能走了。可走在排头的罗润露怎么也找不到王银华。大家猜想他一定是随着人流走掉了,便到楼下等他。一分钟过去了,没见他人影,大家纷纷四处寻找,几个好事者还找到了厕所。忙乱之际,一块班牌从走廊里伸出来,定睛一看,正是“六(2)班”,接着,王银华东张西望、蹦跳着过来了。大家问他哪里去了。他说他以为前面那个是肖老师,于是跟着老师走了。说着还指着一个人的背影。哪是肖老师啊,分明是一位男老师嘛。大家哄堂大笑,罗润露甚至笑得仰倒在后面同学的身上,王银华自己也不好意思地一边傻笑,一边摸头。

这就是我的一天,怎么样?有趣吧。那你的一天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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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悠悠乡情的初一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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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用杜甫的诗句来形容我此刻的心境是再恰当不过了。清明是伤感的,总少不了些许微雨;清明是凄凉的,总免不了有些怀念;清明也是有淡淡喜悦的,只不过对我这样的黄毛丫头而言。

今天和往常一样,全家人一起回老家祭奠祖先,只因为今天是4月4日—中国人传统的清明节。按照惯例,爷爷一早打电话来催促,好早些回家祭祖。密密斜织的春雨为我凭添了几多愁绪,良久塞车的喇叭声为我增添了些许烦乱。好不容易排除万难回到老家,看见了那在雨后初晴的春风中屹立的`一座座坟,鼻头不觉一酸。我伤感,因为当我看到眼前的祖先静静地躺在那里,尤其是其中还有对我宠爱有加的祖祖躺在一片竹林时,泪水在我眼眶里打转。奶奶似乎发觉了我的异样,拉拉我的衣袖,笑着说:“丹丹,祖祖去世时你在还活蹦乱跳地把本应包在头上的白布扎成一朵花。当时你还问我,祖祖被抬到哪里去了?我说以后再告诉你,你看嘛,祖祖死了,并不是在小土丘里玩几天就回来。”

我默默无语拾起“纸钱”,把钱打散,向火堆上丢去,只轻轻地点头,嘴角扯出个好看的弧度,算是让奶奶安心,不争气的眼泪却像珍珠般随面部滴落嘴里,咸咸的。细心的妈妈发现我落泪了,便询问:“怎么了?”

“没事,眼里迷了沙粒而已。”我边揉眼睛边回答。

一连拜了九座坟,终于完成了祭拜。我开始踏青,可以制造点小插曲了。路边的桑葚随处可见,红得发紫油亮地闪烁在绿叶的遮挡下的桑葚,活像一个个活泼狡黠的眼。我拨开层层“迷雾”,终于找到拇指大小的颗粒,管它三七二十一,先摘后洗再“吃为上策”。我蹦蹦跳跳的寻找,攀上爬下,完全不顾女孩子的优雅,妈妈见了也禁不住诱惑,一同参与“战斗”。战果还不错,回来洗洗一盛,有一大盆呢,妈妈说,可以与邻居一起分享我们的战利品。

时间老人可真尽职,不管你多忙他都不闲着,在忙碌和嬉戏中不觉已是正午时分,我不得不坐车返回“家园”。

再见了,我的亲人们!再见了,我的桑葚和蒲公英们!再见了,我亲爱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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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一草房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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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一大早,一只大木船,在油麻地还未醒来时,就将载着桑桑和他的家,远远地离开这里——他将永远地告别与他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

合上书,泪水划过脸颊,我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了。

桑桑一家离开了油麻地,油麻地是桑桑的童年。油麻地里有金灿灿的草房子,绿油油的艾。六年了,桑桑在油麻地生活了六年,六年里桑桑见证了油麻地里少男少女之间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的拼搏,残疾男孩对尊严的维护,垂暮老人最后一刻的闪耀,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领悟,大人们之间的感情纠纷……我从“秃鹤”读到“药寮”,最让我难以忘怀的就是“红门”了。

杜小康家的红门是那么的鲜亮,亮得照见人影。而红门里的杜小康是那么的幸福,幸福得无忧无虑。终是家庭变故,想要上学读书的杜小康必须和爸爸杜雍和去养鸭。远离家去养鸭对于一直以来无忧无虑的杜小康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啊!但,现实就是这样,容不得你不愿意,不去想,不去做。养鸭的日子是那么的孤独难熬,而后来苦尽甘来的那一刻是多么的令杜小康父子感动,也深深令我感动。

我为杜小康而难过,何尝不是为自己难过?谁都有过光鲜亮丽的一时,何曾会有光鲜亮丽的一世?曾经的杜小康骑着孩子们羡慕的自行车在田间小路上奔驰,住在青砖青瓦用钱堆砌的房子里。他不同于油麻地的孩子,什么时候都是干干净净的,有着同龄人无法攀比的自信。然而家庭变故给了他沉重的一击。原来,没有人可以不可一世,没有人可以不受打击。

我妈总是说,大人的事不关你的事,你好好读书就行了。可我毕竟是长大了,怎么会不去关心呢?就像杜小康,不得不去面对现实,放下他的傲慢,和老爹杜雍和去养鸭。最后,杜小康终是面对现实,在校门口摆起了小摊。我最喜欢杜小康,是因为他熬过了最孤独痛哭的时刻,那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刻,他熬过来了,变得长大了,懂事了,成熟了。我相信,我所面对,终有一天会像杜小康一样,等到鸭子们下蛋的那一刻。

“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

我的童年再也回不去了。那时候,太奶奶和爷爷都还健在,大伯父的家底还很殷实,爸妈的感情还能维护,我的弟弟还很可爱……我的孩提时代没有想得那么复杂,不知道社会的险恶,不知道擦肩而过的危险。桑桑最后还是要离开油麻地了,就像我的童年离开了我。油麻地将会是桑桑最美好的回忆,我的童年生活,也终将成为我最宝贵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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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交流英语初一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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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last century, the government carried out the policy of family

planning to control the increasing population. So most families have only one

child, but recently, a new policy has been announced and people can have the

second child. It sounds like the good news for the family, as the only child can

have a sibling to company. While for some parents, they seem to be not the

qualified parents. A boy complained that his parents’ second child was the smart

phone, because they lowed down their heads all the time. Many parents did not

realize the lack of communication with their children. If they want another

child, they’d better learn to communicate their kids fi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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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一写人的作文600字大全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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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叫大勇,我叫他“食神”。食神可是比吃货高一个等级的称呼,其实在美食面前,任何一个人都是吃货,美食的诱惑谁能抵挡呢?但是大勇他就高级了,他就是爱吃,只要是人能吃的东西,不管是酸甜苦辣咸,他来者不拒,总能甩开腮帮子大吃特吃。

大勇不爱学习,但是在我这个小组长的引导下,不管是读书默写还是做作业,他总能按时完成。为什么呢?因为我用吃的东西诱惑他:背完书奖励饼干一块,默写完奖励牛奶一口,作业完成奖励糖果一颗,反正只要是能吃的,都能拿来引导他完成基本的学习任务。食神真的是爱吃啊,一看到有吃的拿出来,他立刻就好像换了一个人,原来对于他来说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学习任务,最后都能完成了。

而身为桌长,我和我同饭桌的同学都很喜欢大勇。因为学校大力推行“光盘行动”,倡导吃光盘子中的食物。说实话,谁没有个爱吃的不爱吃的呢?比如那肥肉,比如有的海鱼,比如有时厨房师傅的菜烧得不够好,遇到这些光盘可就困难了。可我们有大勇在,他可是啥都爱吃,谁有吃不下的,谁有不爱吃的,统统拿来,食神狼吞虎咽,风卷残云,眨眼搞定。最后桌上掉了点菜啊米的,也都捡起来消灭干净。看他吃饭的样子,我真担心饭碗和菜盆都被他吃下去。

也许是因为太爱吃了,和我同龄的大勇,体重已经达到了150斤,而我才60斤。身为朋友,我真担心他会越来越胖。可怎样才能帮他克制吃的欲望呢?我真的是无计可施。没办法,只能有空多拉着食神一起去跑步锻炼,希望我的食神朋友能瘦一点,更健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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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一学生给家长的一封信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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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爸爸妈妈:

您好!

当我抬头瞥见您那布满皱纹的脸,当我看见您那在阳光下闪烁的丝丝白发,我真正明白了,您老了。曾几何时,您拉着我的小手满大街的逛;曾几何时,您为我长高的那几厘米欣喜;曾几何时,您替我那优异的成绩而高兴得合不拢嘴。可现在,不论我考得再好,你们也不会那么高兴了,你们不知道,那是我的心里有多么难过……

很幸运做你们的女儿,你们的爱、你们的好,我都铭刻于心,感谢你们养育我。我一定会努力学习,争取每次都考出一个理想的成绩,爸、妈你们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一片苦心的!感谢你们辛苦养育我十几年,现如今,我长大了,懂事了,将来我一定会报答你们的!

妈,在家里别生爸的气,要知足常乐!别打程程,他只是个小孩子。

爸,在家少喝酒,注意身体,别老是发火了。

多加点糖块咖啡就不苦了;

多加点蜂蜜矿泉水也甜了;

多加点爱人生就不那么苦了!

最后祝您二老身体健康,天天开心!

此致

敬礼

您的女儿: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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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一心情日记学生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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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小时的路程,有大半是浮在耀眼的雪光之上的。俯瞰摩肩接踵,回龙转脉的雪山,令人心情舒畅的吉林风光,抚平了所有不安。

落地之时还是晨光熹微,天刚放起一点白,无边无际的白色中只有几株老梅斗雪开着,毫不以深冬为意。本想靠窗闭眼小憩一下,却被周遭人惊呼声吸引。抬起头,短短几十秒间,窗外的景色已经“焕然一新”,整个世界毫无遮掩的展现在眼前。道路两旁萧条的树木被吞入白茫茫的雾气中。随后,雾气便攀附在曲折的树枝上,树上挂满了洁白而晶莹的霜花。

是雾凇!大家新奇的议论着。

司机师傅却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这东西,吉林天冷时就会有的,想不错过欣赏雾凇的最佳时间,就得趁天还没有亮时就起来,太阳再大一些,它就消失咯!”

车缓缓停了。

大家都悄悄地下了车,生怕声音太大,惊醒了太阳,赶走了雾凇。细看,发现白霜先爬上黑黢黢的树枝,紧接着一小部分凝结在一起。一点一点向上延伸,仿佛想伸直自己的背脊,一根根小突起的如刺猬身上的刺一般。整根树枝都被扎入了白刺,被大自然填上了皑白的头发和胡须。

时间在最后一根冰刺凝结的那一刹那冻住,没有过多华丽的装饰,没有叽叽喳喳的吵闹声,一切都宁静而安详。

忽的,远处送来一阵寒风,我不禁打了个哆嗦。再抬眼时,发觉漫天都已是丝丝冰絮,被风吹的神摇摇而意惚惚,随风漾去远方。树上除了一星半点的白之外,都被迫脱下了白色的貂衣,露出黝黑的树干。

我忍不住谴责这风来得冒失。待到冰絮都尘埃落定,再次融入脚底的雪后,一切都归回最初。雾凇来时,孑然一身,它离开时,亦不曾有一样东西记载了他的踪迹。

我揉了揉被风吹翳了的眼睛,却又感到几分庆幸,偶然捕捉到的惊喜,让我这一路都带着一副好心情。

“无可奈何花落去”,这次,是词不达意的欢喜,也是最满意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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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一语文上日记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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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小学,我就徜徉在你的海洋中。你是歌,唱响大江南北;你是调色板,调处赤橙蓝绿;你是钥匙,通向智慧的大门。

我喜欢与你徘徊在花丛中,认识了古代文明创造的文字,喜欢与你漂泊在风空中一齐翱翔。你如星辰一般神秘,如宇宙般宽广,我是那么的喜欢你的神秘,你的宽广。

在春天,夏天,秋天,冬天直到现在,你仍然不离不弃地陪伴我。你用优美的文字感化我,每一个文字都从一个音符敲进我心,使我感憾许久。

你是物质文化的精华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诠释。

我知道,你会一直陪着我,一直当我人生的一盏明灯照耀着我。

我们的故事还有很长,让你、我共同勉励,一起走完这段旅程。虽然没有长征那么刻骨铭心,但你仍旧是我璀璨无比的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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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一运动会的日记大全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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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还记得烈日下操场上一群激动的孩子们,他们为什么而激动呢?就是那一次令人兴奋的趣味运动会

在这次运动会上,我们一共有两个项目,一是50米障碍接力跑,另一个是两人三足接力跑,当我们全年级八个班一起集合到操场时,运动会也随之开始了。

先举行的是50米障碍跑,这就没我什么事了,看其他同学都在尽力的跑着,我们就在一旁加油,这时尴尬的事情发生了,胡红辰同学在跑的时候由于太激动,少跑了一段,就向回返,搞得被拉长了时间。

到了第二项,就该我们男生上场了,找到属于自己的搭档,用绳子将两个人各一只脚绑在一起,这样就组成了两人三足,我与我的好哥们儿陈名卓一组,清楚记得我们是在第五个跑的,看前面的同学激动地要飞起来的劲儿,就能看出他们个个都是蓄势待发,准备在众人面前闪亮开跑,我们在后面的同学一直为他们加油,结果谁曾想到开跑的同学激动地一迈脚就差点栽倒,我本以为大家都会像我和陈明卓一样快速跑起来,可是我怎么都没想到他们竟然用“走”来一决高下,还走得磕磕绊绊。但同学们好像更加兴奋的大喊着:“加油!加油!——”。这一路下来真是不容易……终于到了我们俩上场,接过接力棒。二话不说,就以百分之九十九的默契与速度,一下不跌脚的操作,在震耳欲聋的“加油”声中跑完了一半儿,又来一个漂移,转过身来,不小心碰到了路障,不过没关系,眼疾手快的我顺手扶起来,一秒不耽误,再一次冲向终点,老师也笑了,说了一句:“跑得可真快啊!”同学们也投来羡慕与崇拜的眼光,我当时也是内心相当得意……回到了队伍,看着与我们一起起跑的一班同学,才刚刚走完一半儿,便胜券在握地向后边上场的同学加油……

这场激动人心的运动会终于结束了,但在我的心里却永远的结束不了,他教会了我团结才能获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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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述我的一天初一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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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了!虽说还是睡意朦胧,可眼睛却是猛地睁开,仔细一看,顿时无语了,原来是我的闹钟没关,害得我国庆假期都得六点起床。此时的我不知道有多恨我的手机了,一看没什么事,我便倒头继续睡,虽然前一秒还睡意朦胧,可是现在完全睡不着了,心想:不是很想睡的吗?怎么睡不着了?想着,心里掠过一丝不安分的念头:玩手机吧!我二话不说,哦不,应该说是二事不想。拿起手机就打开qq,观看各种群里的各种信息。看完,就开始玩最喜欢玩的游戏。过了一会门,就被人开了,一听这声,我马上把我的手机藏在裤子里了。接着,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李肥,起床了!原来是我妈叫我起床了,原来如此,我假装睡意朦胧的说:哦。老妈走后,我才松一口气,把藏在裤子里的手机拿了出来。我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首先,我看看时间,哇!十点了,已经上午了,可我还是在想早餐的事。没办法,饭没了,只能吃面了,尽管只能垫肚子。吃完早饭,正准备玩手机,一句令我讨厌的话响了起来,这话彻底粉碎了我玩手机的心,李肥,写作业!我妈竟然要我在这时候写作业,我才刚开始玩手机啊!还好,今天的任务不多,只要把语文练习册写两课就行了。刚写完了一课,就要吃午饭了。我开始佩服自己了,刚吃完又想吃了。吃完饭,休息一会,老妈一如既往的出门打麻将,临走前还不忘提醒:一定要马上写作业!我也一如既往,口是心非的回答道:好!老妈走后,我开始了活动,马上冲到电脑面前,开机。开机以后,我怒了,我刚下载的游戏被当成病毒删了,你个破360软件!我好不容易下载了两天的游戏就被你这么删了!哇哩哇啦!说着说着,说出来的话都感觉像火星语了。平息怒火,才重新把游戏找回。玩了好久的电脑,已经两点多钟了,我便下楼去骑单车,接下来,整个东海广场和附近都被我骑遍了,才回家,回家时已经是下午六点了,饭菜也弄好了,我二话不说,抄起筷子,就吃了三碗饭。吃完饭,我想起作业还没做,便马上把作业拿了出来,使出全力写完了作业。这时候,妈妈回来了,写完作业了吗?还好写完了,于是就轻松的说道:写完了!我也不管妈妈回来了,就马上冲到电脑面前,打开了刚下载的游戏,玩了起来。

当我停下的时候,已经是九点钟了,洗了个澡,就睡了。这开心的一天就这样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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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呵护初一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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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在人生中都有自己想要呵护的;那也许是一个人,一个物品,甚至是一盆植物……这些东西,在你的生命里,一定都划出过极为重要的痕迹。

当然,不同的人,呵护的对象也不同。父母呵护孩子,人类呵护动物,动物呵护更小的动物……自然的食物链在呵护面前变得软弱无力,唯有相处间一幕幕温暖人心的画面在悄然出现。

最感人的.,自然是父母对孩子的呵护。这种脉脉的爱超越了一切——自从孩子出生,父母便无微不至地精心照顾着他们。吃、穿、住、行,哪一样不是父母在操心?呵护把孩子的周围构成一个小世界,里面满满的都是爱。这种爱,能让父母义无反顾地为孩子做一切,哪怕牺牲再多。可孩子们却往往对父母这样那样地抱怨,不知是不是得到越多就渴望更多,父母们的呵护如同破败的鸟巢般被抛弃,而孩子羽翼尚未丰满的雏鸟,虽踌躇满志却不经风浪。这时,父母的呵护也会及时地赶到为孩子遮蔽风浪,哪怕被抛开再多次。

可呵护虽温暖却也得有个限度。过分的呵护便成了溺爱,只会害了孩子。如同小鸡出壳一样,只有经过了困难的磨砺才能成长,溺爱就像不忍心看小鸡受苦一样帮助它打开壳,结果只能是死亡。父母应该呵护孩子,但这种呵护却不是盲目的帮助。它是一种带着理性的、冷静而智慧的爱。

当有一天,孩子们也长大了。他们也成了父母,然后回首发现原来父母养育呵护他们并不容易。然后,呵护自己的孩子也呵护自己的父母,再轮回……这种感人至深的温情在世代传递。纯朴,理性也暖人心脾。

如果有一天,当你发现自己的父母也需要呵护时,请你也默默地守护他们,一如他们当年做的一样。不要让他们日渐苍老的背影在时光里渐渐淡去,越行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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