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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女投江的抗战历史典故(汇总20篇)

导语:夏启是大禹的儿子,是大禹娶涂山氏女生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夏启的典故,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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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庖丁解牛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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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梁国有一个名叫庖丁的厨师,专门负责替梁惠王宰牛。他手所接触的地方,肩所靠着的地方,脚所踩着的地方,膝所顶着的地方,都发出皮骨相离声,刀子刺进去时响声更大,全部都像音乐一样动听,而且他竟然还能将这些声音同《桑林》、《经首》两首乐曲伴奏的舞蹈节奏合拍。

站在一旁的文惠君不觉看呆了,他禁不住高声赞叹道:“真了不起!你宰牛的技术怎么会这么高超呢?”

庖丁放下刀子回答说:“臣下喜欢探究事物的规律,这已经超过了一般的宰牛技术。当初我刚开始宰牛的时候,看见的都是完整的牛。3年之后,当我已经对牛的结构了如指掌的时候,就再也看不见整头的牛了。到了现在,臣下宰牛的时候,只需要用心神去接触牛,而不必用眼睛去看了。依据牛体的天然生理结构,劈开筋骨间大的空隙,沿着骨节间的空穴用刀,从来没有碰过那些支脉、经脉、骨肉粘连的地方,更何况是那种大块的骨头呢?我手中的这把刀,已经用了19年,但刀刃却仍像刚磨过的一样。”

梁惠王听他说完,问道:“这么大一头牛,你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将它宰完了吗?”

庖丁摇摇头,回答说:“每当碰上筋骨交错聚集的地方,我就会特别谨慎、小心翼翼,目光集中,动作放慢,刀子轻轻地动一下,‘哗啦’一声牛的骨肉便被分解开了,就像一堆泥土散落在地上一样。这时,我才放心了,提起刀站着,为这一成功而心满意足,然后拭好了刀,把它妥善地收藏起来。”

文惠君听了庖丁的这一席话,连连点头,似有所悟地说:“好啊,我听了您的这番金玉良言,还学到了不少修身养性的道理呢!”

比喻经过反复实践,掌握了事物的客观规律,做事得心应手,运用自如。每一个生物都是结构复杂的个体,要将它们解剖开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但庖丁却很容易地做到了,关键在于他掌握了牛的机理。世间万物都有其固有的规律,只要你在实践中做有心人,不断摸索,就能透彻地了解和领悟人生的道理,把握事物内在的规律,那时,再复杂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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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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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灭商后第二年,因病去世。他的儿子姬诵继位,即周成王,而此时的周成王还是个毫不懂事的少年。面对刚打下来的江山和年幼无知的侄儿,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旦决定以国家利益为重,代行天子之事,替成王摄政。

此举引起管叔和蔡叔(周武王的堂兄弟)的猜忌,他们牢骚满腹,四处造谣,许多人信以为真,连年少的成王也充满了疑虑,对周公旦的行为产生怀疑。管叔和蔡叔在嫉妒和权力欲望的驱使下,联合商纣王之子武庚举旗反叛,发动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管蔡之乱”。消息传来,周王室上下十分惊恐。

成王虽然年少,但也知道情况严重,完全依赖周公。经过大家的商议和安排,最后决定由周公亲自率领大军迎敌。经过三年苦战,赢得了胜利,武庚在战斗中被打死,管叔被诛杀,蔡叔成了俘虏,被流放到人烟稀少的蛮荒地区。

大军回师那天,周成王亲自到城外去迎接周公,满脸歉疚地说:“予其惩,而毖后患。”“惩前毖后”从此而来。意思为:要从以前的错误中吸取教训,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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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丹参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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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参是一味常用中药,别名红根、紫丹参、血参根等,这是因其药用的根部呈紫红色之故。此外,民间还有将其称作“丹心”的,这与流传的一个感人故事有关。

相传很久以前,东海岸边的一个渔村里住着一个叫“阿明”的青年。阿明从小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因自幼在风浪中长大,练就了一身好水性,人称“小蛟龙”。有一年,阿明的母亲患了妇科病,经常崩漏下血,请了很多大夫,都未治愈,阿明甚是一筹莫展。正当此时,有人说东海中有个无名岛,岛上生长着一种花开紫蓝色、根呈红色的药草,以这种药草的根煎汤内服,就能治愈其母亲的病。阿明听后,喜出望外,便决定去无名岛采药。村里的人听说后,都为阿明捏着一把汗,因为去无名岛的海路不但暗礁林立,而且水流湍急,欲上岛者十有九死,犹过“鬼门关”。但病不宜迟,阿明救母心切,毅然决定出海上岛采药。

第二天,阿明就驾船出海了。他凭着高超的水性,绕过了一个个暗礁,冲过了一个个激流险滩,终于闯过“鬼门关”、顺利登上了无名岛。上岸后,他四处寻找那种开着紫蓝色花、根是红色的药草。每找到一棵,便赶快挖出其根,不一会儿就挖了一大捆。返回渔村后,阿明每日按时侍奉母亲服药,母亲的病很快就痊愈了。

村里人对阿明冒死采药为母治病的事,非常敬佩。都说这种药草凝结了阿明的一片丹心,便给这种根红的药草取名“丹心”。后来在流传过程中,取其谐音就变成“丹参”了。沈正蓉/辑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

常章富点评:上述故事读后着实感人。故事中所说的“丹参”,始载于汉代的《神农本草经》。中医认为,其味苦性微寒,具有活血通经、祛淤止痛、清心除烦、凉血消痈等作用,适用于血淤、血热、血淤兼热或血热兼淤所致的各种病证,尤为妇科、内科及外伤科证属血淤兼热者所常用。按故事所说,阿明的母亲所患的崩漏病证,大概也是血淤兼热所致,故服用本品收效。当今,该药又被制成注射剂、滴丸等,用于心脑血管等病的治疗,均有较好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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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韩寿偷香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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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韩寿偷香”是男女私会的代名词,那么这里面有什么典故呢?这是小编准备的韩寿偷香历史典故,快来看看吧。

西晋的头号重臣贾充,有一个叫贾午的小女儿。贾充在家中宴请属下官员的时候,贾午从幕帐之后偷看,忽然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帅哥,英姿飒爽,眉目俊秀,当下颇为心动。回到内室后她向丫鬟们打听那小帅哥是谁,可巧有个丫头知道那人叫韩寿,是自己以前的主人。贾午“发大感想”,做梦都梦见韩寿。这个丫鬟就前往韩寿家,做起了女说客。她对韩寿说自己的女主人如何如何艳丽动人,又如何如何对韩寿一往情深,韩寿又如何如何“潇洒帅哥,淑女好俅”。韩寿听了以后,情绪非常激动,觉得要是不采取行动,妄称了“帅哥”二字。当下这个丫鬟就来往于贾午和韩寿之间,将偷情措施安排妥当。韩寿虽然是帅哥,但也是运动健将,敏捷过人。到了晚上,韩寿就到贾府,翻墙而过,在丫鬟的指引下,到贾午卧室之内,做起情爱之事。家里上上下下,都毫无察觉,只有贾充眼光比较敏锐,发现小女儿“悦畅异于往日”,不过也猜不透其中缘故。

事情被察觉起源于一种外国香料。当时西域向晋朝皇帝进贡一种奇特的香料,涂在人身上,一个月香味都不会散去。皇上视为奇宝,只将它赏赐过贾充和另一个高级官员两人而已。贾午也觉得这是个好东西,只有用在自己情郎身上才不算糟蹋,就将它私下送给了韩寿。韩寿少年心性,当即把它用将起来。韩寿浑身香喷喷地上班,引起了上司贾充的警惕。贾充提鼻子一闻,觉得这是西域香料的味儿。贾充的脑筋马上高度开动,联想到家里的香料,联想到女儿“异于往日”的悦畅,联想到韩寿的那张小白脸……贾充回家后马上展开了调查,发现自己的院墙有些问题。他把贾午身边的丫鬟捉来一通恫吓拷问,发现了自己女儿的小秘密。这件事情以喜剧结尾结束:贾充安排了女儿和韩寿的婚事。

得到爱情的不止荀粲与韩寿。那个掉进茅坑的王戎,他的妻子就喜欢用“卿”来称呼他。“卿”在古代,是上对下表示亲近的称呼,丈夫对妻子可以用“卿”,妻子对丈夫则应该用敬语。王戎对妻子的习惯不满意,说你这么乱叫不符合礼法。王夫人做出了动人的回答:“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就是说:我亲你爱你,才叫你“卿”,我不叫你“卿”,谁还有资格叫你“卿”?王戎对这样热情似火的回答,估计早已酥倒,哪里还有反对的气力?

《世说新语·惑溺篇》记述了“韩寿偷香”的故事。

韩寿是三国时魏司徒韩暨的曾孙,家世既好,年少风流,才如曹子建,貌似郑子都,走在街衢,妇女多暗暗瞩目。贾充聘他来做属官,每次会集宾客,他女儿都从窗格子中张望,见到韩寿,就喜欢上了,心里常常想念着,并且在咏唱中表露出来。后来她的婢女到韩寿家里去,把这些情况一一说了出来,并说贾女艳丽夺目。韩寿听说了,意动神摇,就托这个婢女暗中传递音信,到了约定的日期就到贾女那里过夜。韩寿跳墙进去,贾家没有人知道。

此后,贾充发觉女儿越发用心修饰打扮,心情欢畅,不同平常。后来贾充会见下属时,闻到韩寿身上有一般异香,这是外国的贡品,一旦沾到身上,几个月香味也不会消散。贾充思量着晋武帝只把这种香赏赐给自己和陈骞,其余人家没有这种香,就怀疑韩寿和女儿私通,但是围墙重叠严密,门户严紧高大,韩寿从哪里进来的呢?于是借口有小偷,派人修理围墙。派去的人回来说:“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两样,只有东北角好像有人跨过的痕迹,可是围墙很高,不是一般人能跨过的。”贾充就把女儿身边的婢女叫来审查讯问,婢女把情况说了出来。贾充秘而不宣,把女儿嫁给了韩寿。

贾女偷香的风流韵事被后人津津乐道,成为男女私会的代名词。古称“相如窃玉、韩寿偷香、张敞画眉、沈约瘦腰”为风流四事。每每人称“韩寿偷香”,其实偷香的是贾女,“贾女偷香”称为“韩寿偷香”多是男性文人以风流自况的方便说法。

在这个故事中,贾女痴情、大胆、主动。她的这一大胆违礼行为被他的父亲承认。贾充身为廷尉,曾为朝廷制定法令,但对女儿的败德行为竟无一句责备的话,就可看出魏晋时期的社会风气确实比较开放,而这些都是儒家礼教崩溃以后的现象,在礼法严峻的汉代,这些现象是少见的。当然,也不排除他有家丑不可外扬的顾忌,再说韩寿有才有貌,择这样的乘龙快婿也不丢份儿,这桩婚事也是门当户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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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目不见睫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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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历史文化悠久,典故故事更是数不清,今天,小编特意为大家推荐目不见睫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出处】

《韩非子·喻老》。

【释义】

自己的眼睛看不到自己的睫毛。比喻没有自知之明。也比喻只见远处,不见近处。

【历史典故】

春秋时,楚庄王想出兵讨伐越国。杜子听说后,去问楚庄王:“听说大王要攻打越国,是真的吗?”楚庄王回答:“是。”杜子又问:“您有成功的把握吗?”庄王说:“现在越国政治混乱,兵力不足,不堪一击。”杜子听了楚庄王的话,笑着说:“大王,您想错了。我虽然见识不多,但我知道,人的智慧往往就同人的眼睛一样,能见百步以外的东西,却看不见自己的睫毛。请您仔细想一下,我们楚国自从败给秦国、晋国后,失掉了几百里土地,难道这不是楚国军力虚弱吗?而国内又有庄矫这样的大强盗无法铲除,这难道不是政治混乱吗?因此我觉得楚国的乱和弱并不在越国之下,而您却自以为比越国强大,还想去讨伐它,这不就像眼睛看不到睫毛一样吗?”楚庄王听从了杜子的劝告,放弃了攻打越国的打算。

【成长心语】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人要了解自己,才能战胜自己,进而才能有所成就。自知让人明理明事,让人时刻保持谦虚的态度。自知是一种智慧的追寻与探求。自知是一种不回避弱点与弱势的勇气。自知的力量是人类追求前进与发展的动力。人贵有自知之明。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真正认识自己,才能走出自己的人生之路,在历史天空留下自己独特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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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玉兔望月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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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永新龙门的秋山之巅,有一处鬼斧神工的景观“玉兔望月”。这块形似玉兔的巨石突兀地屹立于悬崖之上,头微抬,似乎在痴痴眺望天际的明月。

相传月宫里的玉兔陪伴嫦娥仙子度过了一个个清冷寂寞的日子。

有一天,正逢王母娘娘的生日,她突发善心,安排太白金星去月宫邀请嫦娥到王宫里跳舞助兴。虽内心不情愿,但嫦娥不敢违旨,她叮嘱玉兔不要乱走,便一个人赶往王宫,一去就是三天。

原来,王母娘娘要大摆三天宴前,每次宴席,都要嫦娥翩翩起舞。

第一天,玉兔倒遵守诺言。第二天,她实在忍受不住人间的诱惑,便偷偷下凡,刚降落在风光旖旎的秋山,凑巧飞来一只已成精怪的硕大无比、凶狠异常的老鹰,叼起玉兔就飞向天空。就在这危急时刻,只听见老鹰惨叫一声,松开锋利的爪子,玉兔便直直地坠向幽深的山谷。快要触地的一刹那,一双有力的臂膀接住了魂飞魄散的玉兔。

原来,是一位英俊魁梧的猎人射中了老鹰,然后又奔向玉兔坠落的方向,千钧一发的时刻救了玉兔一命。

回到猎人森林里的住所,玉兔安静地蹲在地上,眼里贮满了柔情。猎人父母都已去世,是个孤儿,名叫阿松。

他对玉兔说:“兔子啊,我要出去打猎了,顺便给你采些鲜嫩的野草回来,不能带你一起去,你可别生气哦!”说完,便带上门出去了。

回来时,阿松惊奇地发现家中炊烟袅袅,推开家门一看:香喷喷的饭菜做好了,灶台边居然还站着一位清纯美貌的少女。

“你是谁呀?为何要为我做饭?”

“我就是你救下来的玉兔变化成的女孩啊!你就叫我小玉吧。”

接着,玉兔将自己的来历叙说了一遍。

于是,阿松与小玉交谈起来。两人都有似曾相识、一见如故之感。后来,阿松与小玉结了婚,在广袤的大森林里过着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

可好景不长,阿松和小玉过了不到一年的幸福时光,那只受过箭伤并痊愈的老鹰在森林里偶然发现了他俩行踪,咬牙切齿地骂道:“此仇必报,我一定要想法子拆散你们。”

小玉在天上时,曾向偷偷来月宫陪陪嫦娥聊天的仙女朋友学习医术,懂得怎样治病救人。因此,她经常一个人采些草药下山帮助村里的病人解除病魔的痛苦,深受当地百姓的爱戴。

一个深秋的下午,小玉背着采满草药的竹篓下山去帮助村民治病,尾随而至的老鹰俯冲下来,狠狠地用利爪抓起小玉的衣服,带着小玉边飞向空中,边喊道:“看今天谁来救你?!我不但要将你摔成肉饼,还要在山下你常去的村里放把火,烧死那些亲近赞美你的村民——我还要放一条毒蛇到你爱人的房屋,让毒蛇咬死他。这样,才能真正报我一箭之仇!”

听见老鹰说出如此恶毒的誓言,小玉蒙了,但她一会儿就镇静下来,决定和老鹰同归于尽。于是她飞快地从衣服里拿出一根绳子将自己的左手与老鹰的左腿缠在一块,然后又悄悄用右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用力刺向老鹰的右腿。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老鹰都没反应过来,痛得头昏欲裂。老鹰恼羞成怒,抓着小玉撞向山崖。老鹰顿时摔成碎片,而小玉则化成一块巨石,静静地耸立在秋山之巅。因为内心十分想见月宫里的嫦娥,所以小玉化成的玉兔形状的石头,便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眺望月亮升起的地方。

打猎回来的阿松不见了小玉,只望见一块玉兔形状的石头,那只栩栩如生的兔眼似乎盈满了泪水。阿松伤心欲绝,不久就去世了。

秋山脚下的百姓为纪念小玉,特意在玉兔形状的巨石旁边修建了庙宇,每到月圆之日便去祭拜。

天上的仙女也知道了这件事情,为玉兔英勇献身的精神所感动,同时向往秋山胜似仙境的美景,于是偶尔偷偷下凡来到秋山顶上的倚天湖沐浴嬉戏。

而可怜的嫦娥却不敢私自下凡,只有等到每年中秋节,圆圆的月亮慢慢升起,嫦娥便站在月宫离“玉兔望月”景点最近的地方,深情地眺望已化成巨石的玉兔,喃喃自语,黯然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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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老子出世_1100字

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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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571年,农历2月15日,楚国苦县曲仁里村(今河南鹿邑)被团团紫气笼罩着。紫绛色的场院,紫黑色的房脊,紫绿色的烟柳,紫灰色的树叶,连初升的太阳也变成了—片紫红。好一派祥瑞之气啊!人们都感到惊奇!这时,几声“啊哇-!啊哇-!”鲜嫩悦耳的婴儿啼哭声从这紫气弥漫的村子里传了出来……

2月15日那天,曲仁里村的李氏女早早起床,她一边梳理着满头秀发,一边小声唱着她平日最爱哼唱的村歌:“天水清,河水浑,俺上对岸去撑人,撑来一船男和女,个个都是好心人”。她一边唱一边在床边上坐下,可没想到身子还没有坐稳,突然觉得肚子有点不对劲,感到隐隐疼痛,后来越疼得厉害。当村上人做饭的青烟和紫气徐徐上升的时候,她肚子已疼得难以忍受了,脸上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流。她忍不住倒在床上呻吟。邻家妇女闻声赶来,知道她要临产了,急忙给她请来了有名的接生婆——金妈。

这人称金妈的接生婆,来到李氏床前,细心察看,凭她平日积累的经验,确认是少有的难产,就是胎儿在娘肚子里过月时间太长,胎儿长得又大,再加上李氏女又是头胎,象这样的情况,大人小孩都有危险。连金妈这有经验的接生婆也感到为难。金妈只好请来一位大夫,大夫仔细看过,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走了。金妈无奈地让李氏斜靠在自己怀里,用手托着她的脖子。

李氏更加疼痛难忍,金妈只好用双手在她的肚子上慢慢揉着,一阵剧烈的疼痛使李氏昏死过去了。脸上没有一点血色。“这叫人该昨办?这叫人该昨办?”金妈一抬头瞅见了案板上的一把菜刀。“给她剖腹取胎”这念头在心头一闪——“不中,这样不光李氏生命难以保全,自己还将落下埋怨。”就在金妈瞅着菜刀迟疑的时候,李氏突然说:“快把我的肚子割开!”金妈犹豫地抓着刀举起又放下,没想到李氏女以惊人的力量抽身坐起,从金妈手中夺过菜刀,照着自己的肚子“哧”地一下拉开了一条血口子,血水从被划破的肚子和包衣之中泉涌一样的流出来。李氏微弱的断断续续地说;“我死后,告诉孩子,做个……对苍生……有益的……好……好人……”话没说完,这位英勇的母亲永远闭上了双眼。

李氏去世了,她的儿子却活下来了。

李氏女生下的这一男婴,脑门儿圆圆的,鼻梁高高的,头发是白的,小嘴下面还有一道白白的胡须。两只耳朵大的出奇,因为这孩子的耳朵非常大,人们就给他起名叫李聃,聃,就是耳幔的意思,也就是说耳垂大。又因为李聃出生那年是虎年,当地人把虎称“狸儿”和李耳接近,这样就被人叫做李耳了。

这就是后来的老子

由于李氏生李耳时是剖腹产,怀胎时间又长,后来被传说为李氏是吃了李子怀了孕。又说李耳是在娘肚里怀了九九八十一年,才从母亲的右肋下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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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管鲍之交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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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的友情,已成为代代流传的佳话。朋友是一种相遇,朋友是一种相互认可,朋友是一种相助,朋友是一种关爱。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管仲传》。

【释义】管:管仲;鲍:鲍叔牙;交:交情。春秋时齐人管仲和鲍叔牙相知最深。后常比喻交情深厚的朋友。

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齐国有一对好朋友,一个叫管仲,另一个叫鲍叔牙。管仲家里很穷,又要奉养母亲。鲍叔牙知道了,就找管仲一起做生意。赚了钱以后,管仲分到很多,鲍叔牙却分到很少。人们纷纷议论管仲是个贪财之人,不讲情谊。鲍叔牙知道后,便替管仲辩解说,管仲不是不讲情谊,他家里情况不好,而且要奉养母亲,多拿一点没有关系的。

管仲和鲍叔牙一起去打仗,每次进攻的时候,管仲都躲在最后面,大家都说他是个贪生怕死的人。鲍叔牙听说后,向人们解释说,管仲不是贪生怕死,只是他得留着命回去照顾家中的老母亲啊!

后来,公子诸当上了国君,他每天吃喝玩乐,任意妄为。鲍叔牙和管仲都预感齐国将会发生内乱,就分别带着公子小白和公子纠逃到莒国和鲁国去了。不久,诸被人杀死,管仲想让纠顺利地当上国君,于是便在暗中对付小白,可惜把箭射偏了,小白不仅没死,还当上了齐国的国王,是为齐桓公。

齐桓公即位后,决定封鲍叔牙为宰相,鲍叔牙却对齐桓公说:“管仲各方面都比我强,应该请他来当宰相才是!”齐桓公惊讶地说:“管仲曾经想要杀我,你居然叫我请他来当宰相?”鲍叔牙却说:“这不能怪他,他是为了帮他的主人才这么做的呀!”齐桓公听了鲍叔牙的话,便请管仲回来当宰相,在管仲的辅佐下,齐国迅速强大起来。

管仲在谈到他与鲍叔牙之间的往事时,曾说:“我曾和鲍叔牙一起做生意,分钱财,自己多拿,鲍叔牙不认为我贪财,他知道我贫穷;我曾经三次作战,三次逃跑,鲍叔牙不认为我胆怯,他知道我家里有老母亲。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是鲍叔牙啊!”

【成长心语】

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的友情,已成为代代流传的佳话。朋友是一种相遇,朋友是一种相互认可,朋友是一种相助,朋友是一种关爱……但是,朋友最为可贵的还是相互信任。一旦成为知己,一定是彼此了解的,或许细节并不熟悉,但观念必定是了然于胸的,对于对方的行为总是可以作出最符合其初衷的解释。

管仲在鲍叔牙的坟前说过:“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牙。”管仲一生因为有这样一个知己,显得更加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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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尧舜让位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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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黄帝以后,先后出了三个很出名的部落联盟首领,名叫尧(音yáo)、舜(音shùn)和禹(音yǔ)。他们原来都是一个部落的首领,后来被推选为部落联盟的首领。

那时候,做部落联盟首领的,有什么大事,都要找各部落首领一起商量。

尧年纪老了,想找一个继承他职位的人。有一次,他召集四方部落首领来商议。

尧说出他的打算后,有个名叫放齐的说:“你的儿子丹朱是个开明的人,继承你的位子很合适。”

尧严肃地说:“不行,这小子品德不好,专爱跟人争吵。”另一个叫讙兜(音huāudōu)的说:“管水利的共工,工作倒做得挺不错。”

尧摇摇头说:“共工能说会道,表面恭谨,心里另是一套。

用这号人,我不放心。”

这次讨论没有结果,尧继续物色他的继承人。有一次,他又把四方部落首领找来商量,要大家推荐。到会的一致推荐舜。

尧点点头说:“哦!我也听到这个人挺好。你们能不能把他的事迹详细说说?”

大家便把舜的情况说开了:舜的父亲是个糊涂透顶的人,人们叫他瞽叟(音gǔsǒu,就是瞎老头儿的意思)。舜的生母早死了,后母很坏。后母生的弟弟名叫象,傲慢得没法说,瞽叟却很宠他。舜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待他的父母、弟弟挺好。所以,大家认为舜是个德行好的人。

尧听了挺高兴,决定先把舜考察一下。他把自己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舜,还替舜筑了粮仓,分给他很多牛羊。那后母和弟弟见了,又是羡慕,又是妒忌,和瞽叟一起用计,几次三番想暗害舜。

有一回,瞽叟叫舜修补粮仓的顶。当舜用梯子爬上仓顶的时候,瞽叟就在下面放起火来,想把舜烧死。舜在仓顶上一见起火,想找梯子,梯子已经不知去向。幸好舜随身带着两顶遮太阳用的笠帽。他双手拿着笠帽,像鸟张翅膀一样跳下来。笠帽随风飘荡,舜轻轻地落在地上,一点也没受伤。

瞽叟和象并不甘心,他们又叫舜去淘井。舜跳下井去后,瞽叟和象就在地面上把一块块土石丢下去,把井填没,想把舜活活埋在里面,没想到舜下井后,在井边掘了一个孔道,钻了出来,又安全地回家了。

象不知道舜早已脱险,得意洋洋地回到家里,跟瞽叟说:“这一回哥哥准死了,这个妙计是我想出来的。现在我们可以把哥哥的财产分一分了。”说完,他向舜住的屋子走去,哪知道,他一进屋子,舜正坐在床边弹琴呢。象心里暗暗吃惊,很不好意思地说:“哎,我多么想念您呀!”

舜也装作若无其事,说:“你来得正好,我的事情多,正需要你帮助我来料理呢。”

以后,舜还是像过去一样和和气气对待他的父母和弟弟,瞽叟和象也不敢再暗害舜了。

尧听了大家介绍的舜的事迹,又经过考察,认为舜确是个品德好又挺能干的人,就把首领的位子让给了舜。这种让位历史上称做“禅让”(禅音shàn)。其实,在氏族公社时期,部落首领老了,用选举的办法推选新的首领,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舜接位后,也是又勤劳,又俭朴,跟老百姓一样劳动,受到大家的信任。过了几年,尧死了,舜还想把部落联盟首领的位子让给尧的儿子丹朱,可是大家都不赞成。舜才正式当上了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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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春秋时期历史典故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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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干戈为玉帛

大禹受舜的禅让而继位,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夏朝的奠基者。据说大禹活到了一百岁,死后葬在会稽山。大禹是夏后氏部落首领鲧的儿子,据传为颛顼(zhuānxù)曾孙,是中国历史上的名君。

大禹幼年时便随鲧东迁,来到中原。其父鲧被尧帝封于崇(即中岳嵩山),叫崇伯,实际上是一个封国国君。当时中原闹水灾,尧帝便叫鲧治水。因为治水的组织是半军事性质,号令很严,所以鲧的地位和权势迅速上升,以致发展到有能力以暴力破坏氏族社会“禅让制度”的地步,尧帝看到了这种威胁,便命舜以“治水无状”的罪名,把鲧处死于羽山。

大禹的父亲被杀之后,舜又向尧推荐说:“可以让鲧的儿子禹接替父职,继续治水。”禹深知这里面隐藏的政治意图,因此,他“薄衣食,卑宫室”、“声为律,身为度”、“左准绳,右规矩”、“疏九河,陂九泽”、“度九山,开九州”,为平定水患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他忠于职守,克勤克俭,身先士卒,埋头苦干,还把地域划定为九州,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

不仅如此,大禹还功成不居,好让不争,谦卑自律,责躬罪己,仁厚爱民。以前,大禹的父亲鲧在自己的封地上建造了很高的城墙来保卫自己,使得自己属下的部落及族人纷纷离他而去;也使得其他部落的人认为有机可乘,都虎视眈眈地等待着机会。大禹当上首领后,注意到这个情况,就马上派人拆掉了城墙,填平了护城河。不但如此,他还把自己的财产分给大家,毁掉兵器,以道德来教化人民。大禹带领部下,因地制宜,教民众学种稻谷、种杂粮,发展农牧业生产。这时候下安定,国富民强,老百姓家里集聚了够好几年吃的粮食,国库中的贮备也足够用好几十年。

大禹带领整个部落的人都各尽其责,别的部落相继来归附。大禹在涂山开首领大会时,来进献玉帛珍宝的首领有上万人。舜也觉得大禹是一个能够治理下的贤能之人,就在老了以后把帝位禅让给了大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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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抱佛脚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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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bào fó jiǎo

【出处】垂老抱佛脚,教妻读《黄经》。 唐·孟郊《读经》

【解释】比喻平时没联系,临时慌忙恳求,后比喻平时没准备,临时慌忙应付。

【用法】作谓语、定语、宾语;指慌忙应付

【结构】动宾式

【近义词】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

【反义词】防患未然

【同韵词】累世通好、饮噉醉饱、兔头獐脑、金银财宝、钉是钉,铆是铆、遗黎故老、江翻海倒、忘年交好、一鳞一爪、锦衣绣袄、......

【年代】古代

【英文】claspBuddhasfeet-professdevotiononlywhenintrouble

【其它使用】

◎ 事到临头,你只好去抱佛脚了。

◎ 这种画风所要求的写实功力,使得画家们临时抱佛脚地日夜练着基本功。

典故

当时,有一个信仰佛教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事事都主张以慈悲为怀,就连犯死罪的人也可以尽量免除一死,于是才朝廷上便作了一个规定,凡是犯了死罪要被杀头的人,只要走进寺庙,抱住佛脚真心实意地忏悔,并且把头发剃光,留下来当和尚,就可免罪,不再追究。后来人们便用抱佛脚来比喻平时没有准备临时慌忙应付的人和事。

典故二

宋朝时期,王安石与客人闲谈,偶然谈到佛经,他感慨地说:“投老欲依僧”,表示想与和尚去做伴。旁人加上一句“急来抱佛脚”。王安石不悦,那人说古诗对谚语,如改成对联则成为“老欲依僧,急来抱佛”,头脚相对。

[历史典故:抱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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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女娲升天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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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历尽辛苦,好不容易把天补好、把地填平了,使灾祸平息,人类又获得了新生。大地上欣欣向荣,春夏秋冬依序而过,天气随季节的变换而发生改变。世界上的恶禽猛兽相继死去,剩下的也都改变了性情,非常驯善,成了人类的朋友。

人们丰衣足食,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人们把吃不完的粮食放在田间地头,根本无须放到仓库里,因为人人都有,谁也不会去拿别人的。刚生下来的婴儿,人们干脆就把他们放在树上大鸟的巢里,孩子和鸟儿一起玩耍,睡在鸟巢里,树被风儿吹得摇来摆去,就像天然的摇篮一样。老虎豹子也不伤人,孩子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扯着它们的尾巴玩。就连人们踩在大蟒身上,它也只是打个滚翻到一旁去,根本不会对人的行为动怒。那时,可真是人类的“黄金时代”。

女娲看到自己创造出来的人类生活得如此美好,很是欣慰。为了让人类能更快乐些,她还制造了一种叫芦笙的乐器。这种芦笙一吹便可以发出美妙动听的声音来,它的形状像凤鸟的尾巴,有十三只管子,插在半个葫芦里面。女娲把芦笙送给孩子们,孩子们一吹起它,便会禁不住跟着音乐的节奏手舞足蹈起来,有了芦笙,人类的生活变得更加快乐了。

女娲制造的芦笙,时至今日还有人在吹奏着。在我国西南许多少数民族,这种芦笙与青年男女们的纯真爱情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每年的春天,当桃花盛开的时候,在月光明媚、天朗无云的夜晚,人们便来到平坦的地面上,年轻的姑娘小伙子们穿着节日的盛装,吹起悠扬的芦笙,围成圈子,唱歌跳舞。他们或是两人对舞,或是男的吹着芦笙在前面引导,女的摇着响铃在后面跟随,跳到情投意合的时候,便成了最亲密的人。

女娲看到人类安居乐业了,忽然感觉到了劳累,需要休息休息了。于是,她登上雷车,驾起飞龙,让白螭在前面开路,让腾龙在后面跟随,黄雀簇拥着她的车子,天地神灵前呼后拥地围在她车子周围,护送着他上天去了。

女娲这时十分欣慰,她回想着自己所做过的一切:用黄泥创造了人类,给大地带来了生机,使自己不再孤独寂寞,历尽千辛万苦补天、填地、杀黑龙、收洪水……在回忆中,她乘龙驾云,不知不觉间已升到了九重天顶。进了天门,来到天廷,向天帝把自己所做的工作报告了一遍。

从此以后,女娲便在天廷住下了!她像位隐士一样悄悄地生活着。她从不居功自傲,更不炫耀自己的功绩。她把这一切都归功于大自然,她觉得自己只不过是顺应着自然的意愿,为人类做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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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南辕北辙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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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首先看准方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南辕北辙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南辕北辙:选对方向,梦想就实现了一半

【出处】《战国策·魏策四》。

【释义】辕是车杠;辙是车轮在路上留下的痕迹。辕向南,辙向北,比喻行动与目的相反,结果离目标越来越远。

【历史典故】

战国后期,一度称雄天下的魏国国力渐衰,可是魏王仍想出兵攻伐赵国。谋臣季梁本已奉命出使邻邦,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半途折回,风尘仆仆赶来求见魏王,劝阻伐赵。

魏王见他如此匆忙,很奇怪,就问他:“你有什么急事吗?难道出了什么大事?”季梁没有从正面回答魏王,他严肃地说道:“大王,我在路上遇见了一个怪人,他做的怪事我从未听说过,特来禀报大王,请求大王指教。”

魏王听了很好奇,就催促季梁快点说。季梁很严肃地说:“我在外出办事的路上,看见一个人在急急地往北走。我问他到哪里去,他说到楚国去。可楚国在南边啊。我见他走的方向不对,便对他说:‘到楚国应往南走,你怎么往北去呢?’他却回答说:‘那不要紧,我的马是上等的马。有这样的好马,还担心到不了楚国吗?’听了他的回答,我不理解,又告诉他:‘即使你的马是上等的马,走得快,可你所走的路却不是通向楚国的路啊!那是枉费力气呀!’那人听了我的话,仍不觉悟,反而还对我说:‘我的马好,路费也多。如此的好条件,还发愁到不了楚国吗?’我见他如此糊涂,感到惊讶,也很气愤,就对他大声喊道:‘你的费用多也不管用,这条路并不通向楚国!’那人又指着给他驾车的人,有点故意炫耀地又对我说:‘您看看,我的这个驾车人也是一等的驭手啊,所以呀,我根本不用发愁到不了楚国。’说完这话,他高声命令那驭手扬鞭催马,仍然朝北边方向奔驰而去。”

魏王听罢这个故事,不禁笑道:“这个赶路人也太糊涂了!世上哪有这么愚蠢的人,他该朝南走才是楚国的方向啊!”季梁听了这话,知道魏王还没有明白他讲这件事的目的。于是他严肃而又恳切地说:“大王说得对。那个赶路人方向错了,他的马越好,路费越多,驾车人技术越高,他离楚国就越远。大王您认为是这样吧?现在,您想成为霸主,取信于天下,可您想依赖国家大,兵强马壮,去攻占别国来扩充领土,以此提高威望。我以为,您越是这样做,离您想成就大业的实际愿望就越远!这就像那个赶路人啊。我说得若不对,请大王恕罪。”魏王听了,连连点头,放弃了攻打赵国的计划。

【成长心语】

季梁为了打动魏王,用南辕北辙的故事形象地说明了魏王的行动与自己的目的背道而驰的道理。其实这个旨在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首先看准方向,才能充分发挥有利条件;如果方向错了,那么有利条件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在我们为实现而奋斗的过程中,方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选对了方向,你的梦想也就实现了一半。沿着正确的方向走下去,梦想才会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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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弦高智退秦军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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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文公打败了楚国,会合诸侯,连一向归附楚国的陈、蔡、郑三国的国君也都来了。郑国虽然跟晋国订了盟约,但是因为害怕楚国,暗地里又跟楚国结了盟。

晋文公知道这件事,打算再一次会合诸侯去征伐郑国。大臣们说:“会合诸侯已经好几次了。咱们本国兵马已足够对付郑国,何必去麻烦人家呢?”

晋文公说:“也好,不过秦国跟我们约定,有事一起出兵,可不能不去请他。”

秦穆公正想向东扩张势力,就亲自带着兵马到了郑国。晋国的兵马驻扎在西边,秦国的兵驻扎在东边。声势十分浩大。郑国的国君慌了神,派了个能说会道的烛之武去劝说秦穆公退兵。

烛之武对秦穆公说:“秦晋两国一起攻打郑国,郑国准得亡国了。但是郑国和秦国相隔很远,郑国一亡,土地全归了晋国,晋国的势力就更大了。它今天在东边灭了郑国,明天也可能向西侵犯秦国,对您有什么好处呢?再说,要是秦国和我们讲和,以后你们有什么使者来往,经过郑国,我们还可以当个东道主接待使者,对您也没有坏处。您瞧着办吧。”

秦穆公考虑到自己的利害关系,答应跟郑国单独讲和,还派了三个将军带了两千人马,替郑国守卫北门,自己带领其余的兵马回国了。

晋国人一瞧秦军走了,都很生气。有的主张追上去打一阵子,有的说把留在北门外的两千秦兵消灭掉。

晋文公说:“我要是没有秦君的帮助,怎么能回国呢?”他不同意攻打秦军,却想办法把郑国拉到晋国一边,订了盟约,撤兵回去了。

留在郑国的三个秦国将军听到郑国又投靠了晋国,气得吹胡子瞪眼睛,连忙派人向秦穆公报告,要求再讨伐郑国。秦穆公得到消息,虽然很不痛快,但是他不愿跟晋文公扯破脸,只好暂时忍着。

过了两年,也就是公元前628年,晋文公病死,他的儿子襄公即位。有人再一次劝说秦穆公讨伐郑国。他们说:“晋国国君重耳刚死去,还没举行丧礼。趁这个机会攻打郑国,晋国决不会插手。”

留在郑国的将军也送信给秦穆公说:“郑国北门的防守掌握在我们手里,要是秘密派兵来偷袭,保管成功。”

秦穆公召集大臣们商量怎样攻打郑国。两个经验丰富的老臣蹇叔(蹇音jiǎn)和百里奚都反对。蹇叔说:“调动大军想偷袭这么远的国家,我们赶得精疲力乏,对方早就有了准备,怎么能够取胜;而且行军路线这样长,还能瞒得了谁?”

秦穆公不听,派百里奚的儿子孟明视为大将,蹇叔的两个儿子西乞术,白乙丙为副将,率领三百辆兵车,偷偷地去打郑国。

第二年二月,秦国的大军进入滑国地界(在今河南省)。忽然有人拦住去路,说是郑国派来的使臣,求见秦国主将。

孟明视大吃一惊,亲自接见那个自称使臣的人,并问他前来干什么。

那“使臣”说:“我叫弦高。我们的国君听到三位将军要到郑国来,特地派我送上一份微薄的礼物,慰劳贵军将士,表示我们一点心意。”接着,他献上四张熟牛皮和十二头肥牛。

孟明视原来打算在郑国毫无准备的时候,进行突然袭击。现在郑国使臣老远地跑来犒劳军队,这说明郑国早已有了准备,要偷袭就不可能了。

他收下了弦高送给他们的礼物,对弦高说:“我们并不是到贵国去的,你们何必这么费心。你就回去吧。”

弦高走了以后,孟明视对他手下的将军说:“郑国有了准备,偷袭没有成功的希望。我们还是回国吧。”说罢,就灭掉滑国,回国了。

其实,孟明视上了弦高的当。弦高是个牛贩子。他赶了牛到洛邑去做买卖,正好碰到秦军。他看出了秦军的来意,要向郑国报告已经来不及。他急中生智,冒充郑国使臣骗了孟明视,一面派人连夜赶回郑国向国君报告。

郑国的国君接到弦高的信,急忙叫人到北门去观察秦军的动静。果然发现秦军把刀枪磨擦得雪亮,马匹喂得饱饱的,正在作打仗的准备。他就老实不客气,向秦国的三个将军下了逐客令,说:“各位在郑国住得太久,我们实在供应不起。

听说你们就要离开,就请便吧。

三个将军知道已经泄露了机密,眼看呆不下去,只好连夜把人马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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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临池学书

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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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后汉书·张芝传》。

【释义】临:靠近,挨着;池:砚池;书:书法。指刻苦练习书法。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敦煌酒泉这个地方,出了一个爱好书法的少年,名叫张芝。在他家附近有一个池塘,池塘边有一块很大的青石。由于家里贫穷,买不起纸,于是张芝每天早早起来,就以这块大青石为桌子练习书法。时间久了,大青石被他磨得平平的。

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白色长罩衫的宽大衣袖可用来练字,便脱下展平在上面写起字来。写满了一只,又换一只。后来,索性连前襟后背也展开弄平当纸来写字。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一件大长外罩衫上密密麻麻都写满了字。他抖着长衫,看着写满的字,很是高兴。他写的是当时流行的“章草”。他对自己练写的字挺满意,但想起要回家吃饭,就发了愁,怎么向父母交代呢?他怕父母生气,站在这里竟不敢回家。

他一转身,看见自己家屋旁的大池塘,一下有了主意。他拿着长衫跑到池塘边,把长衫浸在池塘里搓洗。结果,字迹倒是看不见了,可是白长衫变成了灰长衫。

他提着灰长衫回到了家,做好了挨训的准备。父母见他的长衫变成了灰色,便问他是怎么回事,张芝很诚实地说了实话。不料,父母听完不但没生气,反而夸他刻苦练字的精神。母亲当即把儿子的长衫拿过来浸在水盆里,重新搓洗。这以后,母亲找一些没用的布帛,给张芝练习书法用。

由于张芝的勤学苦练,他的书法进步很大。但他还不满足,认为不能总是模仿别人,书法同其他事物一样,也应当不断创新。他认真分析自己写过的字,这种字形结构和篆书、隶书等不同,很难记忆,许多笔画勾连不断,不便于拆开辨认。

他想,应该创造出一种易于辨认、易于书写的新书体。从此,他潜心研究、练写,为此花了许多精力,一直没有成功。但他并不甘心,无论做什么,他都思索新的字体。

有一次,他与友人在长江乘船航行。长江水奔腾不息,一泻千里的气势,触发了他的灵感。他终于克服了章草的弊端,创造出一种新的字体——今草。

今草摆脱了章草中保留的隶书字体笔画形迹,使上下字之间的笔势自然牵连相通,既有章法,又有气势。字的偏旁则相互假借,其笔力纵横,形似神变而无极。这就是他受到浩瀚的长江自然景观的启迪而创造的字体。

后来,历代书法家们在今草的基础上又不断创新,最终成了所谓的“狂草”。

张芝的今草对后世历代书法家影响很大。人称张芝为我国书法史上第一个“草圣”,并用“临池学书”来赞誉他。

【成长心语】

张芝不仅勤奋练字,还不断创新,自创了一种新的字体。那他创新的源泉是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知识。有了对知识的全面积累,有了对知识的消化吸收,创新才可能实现。广泛而全面地猎取知识的过程就是学习。万事始于学,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做好甚至创造性地做好应该做的事情。21世纪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学习当然也需要创新,它可以使人思路清晰、开阔,可以使你更聪明,不局限于课堂上所学的内容,可以使人富于联想,理解能力增强,记忆更加深刻。而要做到创新,只有勤奋学习,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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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强项令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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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历史文化悠久,典故故事更是数不清,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强项令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出处】

《后汉书·酷吏传·董宣》。

【释义】

本义是强硬的颈项,借喻人性格刚强,不肯低头屈服。后以“强项令”泛指刚直不阿的官吏。

【历史典故】

光武帝建立东汉王朝后,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减轻赋税,释放奴婢,减少官差。因此,东汉初年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光武帝懂得打天下要靠武力,治理天下却需要有效的法令。不过法令只能威慑百姓,却无法约束达官贵人。光武帝的姐姐湖陽公主倚仗自己的弟弟是皇帝,横行无忌,她的奴仆也不把法纪放在眼中。

洛陽令董宣是一个耿直的人,他认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湖陽公主有一个家奴仗势行凶杀了人,躲在公主府里不出来。董宣不能进公主府去搜查,就天天派人在公主府门口守着,只等家奴出来。

一天,湖陽公主坐着马车外出,跟随她的正是那个杀人的家奴。董宣得到了消息,就亲自带衙役赶来,拦住湖陽公主的车。

湖陽公主大怒:“好大胆的洛陽令,竟敢阻拦我的马车!”

董宣毫不畏惧,当面责备湖陽公主不该放纵家奴犯法杀人。他不管公主阻挠,吩咐衙役把凶手逮起来,当场处决。

湖陽公主十分生气,马上赶到宫里,向光武帝哭诉董宣怎样欺负她。光武帝听了也十分恼怒,立刻召董宣进宫,吩咐内侍当着湖陽公主的面,责打董宣,想替公主消气。

董宣说:“先别动手,微臣有话要上奏。”

光武帝怒气冲冲地问道:“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董宣说:“陛下是一个中兴的皇帝,应该注重法令。现在陛下让公主放纵奴仆杀人,还能治理天下吗?如果微臣因为维护法令而获罪,恳请以死谢天下!”说罢,他向柱子撞去。光武帝连忙吩咐内侍把他拉住,但董宣已经撞得头破血流。

光武帝理屈,但是为了顾全湖陽公主的面子,要董宣向公主磕头赔礼。董宣宁死不磕,内侍把他的脑袋往地下摁,可是董宣用两手使劲撑住地,挺着脖子。

内侍回报说:“董宣的脖子太硬,摁不下去。”光武帝也只好放了他。

湖陽公主见光武帝放了董宣,并不服气,讽刺光武帝没有权威,光武帝无奈地说:“正因为我做了天子,就不能再像做平民时那样肆意为之。”

【成长心语】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古代法治思想的精华,沿用至今。董宣敢于挑战有权势之人,坚持原则不退让、宁折不弯的精神值得我们后人尊敬,他无论官品与人品皆属上乘。每个人都有一个衡量一切的尺度,所以对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容忍程度不一。作为一个执法者,对自己、对他人都应该严格要求;如果是普通人,就要严于律己。敢于坚持原则,宁折不弯的坚韧精神,这些都将成为青少年走向成熟、走向成功的条件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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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孟母择邻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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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母择邻告诉了我们,父母是我们成长路上的强大支持与后盾。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孟母择邻的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西汉)刘向《列女传》。

【释义】孟轲的母亲为选择良好的环境教育孩子,多次迁居,以防他学坏。形容慈母严格要求子女,教育有方。

历史典故】

孟子是我国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但是,孟子小时候,也和一般孩子一样,很顽皮,很贪玩,不愿学习,整天和小朋友打打闹闹。他的母亲为了让他受到良好的教育,花了很多的心血。

一开始孟子一家居住在墓地附近,儿时的孟子还不明事,不知什么是该学的,什么是不该学的。看到邻居们都以替人办丧事谋生,他也觉得新鲜,每日和一群小孩子在一起,嬉戏玩闹,也学着吹吹打打,打幡送丧,挖坑埋棺。孟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知道不能责怪邻里,他们就以此为生,但如果长久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孩子学到的也只有这些,长大了又能有什么作为呢?她深深地感到,这里绝非是自己想让儿子增长知识的地方,于是就搬家住到一个集市旁边。

集市之中每天都很热闹,各种叫卖之声不绝于耳,孟子又开始学着大人的样子玩沿街叫卖游戏。孟母又开始心急如焚了。她深知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很大的,不能让自己的儿子从小就在这种地方成长。她叹息道:“这里也不是我理想中要让孩子成长的地方。”于是她又一次带着孟子搬了家。这一次搬到了一所学校旁边住了下来,孟子则学着大人的样子,模仿效法各种礼仪,孟母这才长舒了口气,觉得这次的选择是正确的,从此在这里居住下来,并对孟子倾心教诲,终使其成才。

【成长心语】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说明良好的人文环境对人成长和生活的重要性。孟母明白这个道理,为了给孟子创造最好的成长环境,不惜三次搬家。父母是你的第一任老师。在父母的熏陶感染下,你的乐趣、潜能、才华才有可能被激发,你的人格也可能得到很好的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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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夸父追日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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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时候,在北方大荒中的一座叫“成都载天”的大山上,住着夸父族的人。据说他们是大神后土的子孙,个个都身材高大无比,力量惊人。他们性格勇敢坚强而又诚实笃厚。

有一个夸父族的巨人,看见太阳每天从东方出来,又向西方隐没下去,然后就是黑暗无边的长夜,直到第二天的早晨,太阳才再从东方出来。巨人夸父心想:“每天晚上,太阳躲到哪里去了呢?我不喜欢黑暗,我喜欢光明!我要去追赶太阳,把它抓住,让它固定在天空中,让大地不分昼夜一直都是光辉灿烂的。”

于是他提起长腿,迈开大步,在原野上如风地奔跑,向着西斜的太阳追去,瞬息间就跑了一两千里。

他这一追,一直把太阳追到禺谷。禺谷,就是虞渊,也就是太阳沉落的地方。

还不等太阳落下去,长腿善跑的巨人夸父就已经追到了。一团红亮的火球就在夸父的面前,使他周身完全处在大光明的围绕之中,他情不自禁地举起两条巨大的手臂来,想把当前的太阳捉住。

就在这时,他喉咙里忽然感到一种极其烦躁的口渴,使他简直无法忍受。这当然并不奇怪,因为他这样近距离地被酷热的太阳烤炙着,加上奔跑了很长时间,实在有些筋疲力尽了。

他只得暂时放弃了想要追捕的太阳,俯下身子来,去喝黄河、渭水里的水。经他这么咕嘟地一喝,霎时间两条大河的水都被他喝干了,可是即使是这样,仍然没有解决那烦躁而难受的口渴。(神话故事)

他继续向北方跑去,准备去喝大泽里的水。那大泽,又名“瀚海”,在雁门山的北边,是鸟雀们滋生幼儿和更换羽毛的地方,纵横有千里宽广。那倒是一处好水泉,可以给寻求光明的巨人解除口渴。可惜他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在中途渴死了。

他高大的身躯颓然地像一座大山一样地倒了下来,大地和山河都因为这个巨人的倒下而发出轰然的震响。这时太阳正向虞渊落去,把最后几缕金色的光辉涂抹在夸父的脸颊上。夸父遗憾地看着正在西落的太阳,“唉——”地长叹了一声,便把手里拄的杖奋力往前一抛,闭上眼睛长眠了。

到第二天早晨,当太阳又从东方升起,用它的金光来普照着大地的时候,就发现昨天倒毙在原野上的夸父,已变成了一座巍峨的高山,山的北边,有一片绿叶茂密、鲜果累累的桃林,那就是夸父的手杖变成的。

他把这些滋味鲜美的果子,送给后来追寻光明的人们解除口渴,使他们一个个体健口润、精神百倍、勇往直前,不达到目的,决不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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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军鞋的长征历史典故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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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到大雪山下。当地老百姓把大雪山叫做“神山”,意思是说除了“神仙”,就连鸟也飞不过去。

为了消除部队的顾虑,毛主席说:“神山”不可怕,红军应该有志气,和神山比一比。这些话,给了我们莫大的鼓舞。

出发前,上级规定每人要准备两双鞋,把脚保护好。我除了脚上的烂草鞋外,就剩一双拴在皮带上的“量天尺”了。我把它解下来,心里涌起无限的感念。一首在江西中央苏区流行的山歌,又在我的耳边萦绕着:送得哥哥前线去,做双鞋子赠送你,鞋上绣了七个字,红军哥哥万万岁。

想起这首山歌,也就想起了我们离开中央苏区时的情形。一个老大爷拉着我的手,把一双“红军鞋”塞给我。这是一双非常结实的布鞋,鞋帮上绣着“慰劳红军战士”的字句。他说:“孩子,这鞋一穿到红军的脚上,那就成了‘量天尺’了,地再广,山再高,你们也能把它‘量’完。”从那以后,这双鞋就挂在我的腰间,成为我最好的伴侣。

记得在离开江西的最后一次战斗中,我的脚负伤了。当时既没有医药,也没有担架,我只得每天拖着负了伤的脚,艰难地走着。实在坚持不住了,我第一次从腰里解下“量天尺”,穿在脚上。鞋底软绵绵的,特别舒服。一穿上它,就想起了苏区人民的希望,也就忘了伤痛。不久伤口好了,我的鞋底也磨去了不少,舍不得再穿,就又把它包起来挂在腰上……打遵义,我们连担任攻城任务。打得正有劲,我突然感到腰部有些疼痛。仔细一看,原来一颗子弹穿过鞋子,紧挨在腰骨旁的皮肤上。同志们见了,都说这真是“救命鞋”。可是我也很惋惜,因为鞋子被穿了一个大窟窿。以后,我更加倍地爱惜它。

天蒙蒙亮,我们就开始爬山。越向上爬越陡,一会儿竟下起鸡蛋大的冰雹。狂风夹着冰雹,吹在身上,真像刀割的一样。我是个炮兵,肩上扛着45斤的迫击炮炮筒,走起来就更难了。我踏着前面像雪梯似的脚印,一步一步往前移,脚被雪冰得失去了知觉,几次跌倒。每当我倒下,看到脚上的“量天尺”,心里就感到一股热劲,好像苏区的老乡们在背后推着我前进。

终于爬过了雪山,我低头看看那双“量天尺”,它沾满了冰泥,脏得不成样子,我赶忙把它脱了下来,磕掉泥巴又挂在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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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长征中的六次会师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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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虽然结束了,但中国革命的道路却没有结束,在红军战士们的顽强拼搏和努力下,中国革命的未来更加光明,更加充满希望。

回首长征,有许多重要的事件,使红军领导人带领着红军战士一步步转危为安。六次会师就是红军队伍的希望。

有人说:“会师是革命力量的汇聚,一部红军长征史,就是一部红军会师史。”

是的,万里长征路上,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共同的战略目标和理想信念,使长征路上的各支队伍不畏艰险,奋勇向前。

一次次的会师,是一次次力量的融合,涌现出各路红军大团结的局面,为粉碎蒋介石的阴谋,为中国革命转危为安,也为中国工农红军成功实现北上抗日的目的,打下了基矗木黄会师长征的序幕,是由红六军团西征开始的。

1934年8月7日,红六军团九千七百多人由江西出发,开始西征。经过近八十天的艰苦转战,十月二十四日,红六军团主力到达了贵州印江县的木黄,与贺龙、关向应领导的红三军(不久恢复红二军团的番号)胜利会师。

此后,成立了以贺龙和任弼时为领导的总指挥部。

这是长征路上的第一次会师。红六军团和红二军团都万分喜悦,为了成功和同志相会而兴高采烈。随后,两支部队向湘西进军。

此时,中央红军正在准备战略转移。红六军团和红二军团的进攻,有效地牵制了敌人的兵力,吸引了敌人的注意力,对中央红军的战略转移起到了配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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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著名的历史典故六: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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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出]  北齐·杜弼《为东魏檄蜀文》:“但恐楚国亡猿,祸延林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迸时候有座城市,城门楼起了大火,不远处池里的鱼儿们张望着;“看出什么事了?”鱼儿们问。“城门着火了。”一条鱼说:“能救救就好了。”“该你什么事,多管闲事,咱们看热闹吧,我们在水里又烧不到咱们,快看呢,哈哈……”“你这样幸灾乐祸不好吧?”“那有什么的?”话音未落,一群军兵来取水灭火,结果把水都提干了,剩下少许水又浑又脏。鱼儿们苦不堪言。其中一条鱼说:“自私的家伙,你还高兴不高兴了?”“好倒霉啊!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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