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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女投江的抗战历史典故汇总20篇

导语:夏启是大禹的儿子,是大禹娶涂山氏女生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夏启的典故,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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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苦肉计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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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kǔ ròu jì

【成语故事】

春秋时期,吴王阖闾杀了吴王僚,夺得王位。他十分惧怕吴王僚的儿子庆忌为父报仇。庆忌正在卫国扩大势力,准备攻打齐国,夺取王位。

阖闾整日提心吊胆,要大臣伍子胥替他设法除掉庆忌。伍于胥向阖闾推荐了一个智勇双全的勇士,名叫要离。阖闾见要离矮小瘦弱,说道:“庆忌人高马大,勇力过人,如何杀得了他?”要离说:“刺杀庆忌,要靠智不靠力。只要能接近他,事情就好办。”阖闾说:“庆忌对吴国防范最严,怎么能够接近他呢?”要离说:“只要大王砍断我的右臂,杀掉我的妻子,我就能取信于庆忌。”阖闾不肯答应。要离说:“为国亡家,为主残身,我心甘情愿。”

吴都忽然流言四起:阖闾弑君篡位,是无道昏君。吴王下今追查,原来流言是要离散布的。阖闾下令捉了要离和他的妻子,要离当面大骂昏王。阖闾假借追查同谋,未杀要离而只是斩断了他的右臂,把他夫妻二人关进监狱。

几天后,伍子胥让狱卒放松看管,让要离乘机逃出。阖闾听说要离逃跑,就杀了他的妻子。这件事不断传遍吴国,邻近的国家也都知道了。要离逃到卫国,求见庆忌,要求庆忌为他报断臂杀妻之仇,庆忌接纳了他。

要离果然接近了庆忌,他劝说庆忌伐吴。要离成了庆忌的贴身亲信。庆忌乘船向吴国进发,要离乘庆忌没有防备,从背后用矛尽力刺去,刺穿了胸膛。庆忌的卫士要捉拿要离。庆忌说:“敢杀我的也是个勇士,放他走吧!”庆忌因失血过多而死。要离完成了刺杀庆忌的任务,家毁身残,也自刎而死。

典故】亏杀那苦肉计黄盖添粮草。 元·关汉卿《单刀会》第一折

【释义】故意伤害自己的肉体以骗取敌方信任的计策。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欺骗对方

【结构】偏正式

【同韵词】令人满意、掀天动地、香火兄弟、傲然挺立、蝇名蜗利、各如其意、有气无力、偷声细气、层崖峭壁、丰筋多力、......

【年代】古代

【谜语】周瑜打黄盖

【邂逅语】王佐断臂

[历史典故:苦肉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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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历史经典典故八:虎生三子必有一彪

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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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癸辛杂识》(续集下):“谚云:‘虎生三子,必有一彪。’”

原文:谚云:“虎生三子,必有一彪。”彪最犷恶,能食虎子也。予闻猎人云,凡虎将三子渡水,虑先往则子为彪所食,则必先负彪以往彼岸;既而挈一子次至,则复挈彪还;还则又挈一子往焉。最后始挈以去。盖极意关防,惟恐食其子也。

大意:彪的性格很彪悍,会吃自己的同胞。老虎带着三个孩子过河,必定先把彪背到对岸,然后带第二个过去,同时在把彪提回去,然后带第三个老虎到对岸,最后才把彪带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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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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淝水之战以后,谢安趁前秦崩溃的时机,派谢玄收复黄河流域大片失地。可是晋孝武帝却重用他弟弟会稽王司马道子,竭力排挤谢安,使谢安不能施展他的才能。到了谢安一死,东晋政权落在昏庸的司马道子手里,东晋的朝政就越来越腐败了。

公元399年,晋安帝在位的时候,会稽郡一带爆发了孙恩领导的农民起义,过了两年,起义军十几万逼近建康,东晋王朝出动北府兵,才把起义镇压下去。

这时候,东晋的统治集团内部又乱了起来。桓温的儿子桓玄占领了长江上游,带兵攻进建康,废了晋安帝,自立为帝。过了三四个月,北府兵将领刘裕打败桓玄,迎晋安帝复位,打那以后,东晋王朝已经名存实亡了。

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里,在柴桑地方,有一个出名的诗人,名叫陶潜,又叫陶渊明,因为看不惯当时政治腐败,在家乡隐居。陶渊明的曾祖父是东晋名将陶侃,虽然做过大官,但不是士族大地主,到了陶渊明一代,家境已经很贫寒了。陶渊明从小喜欢读书,不想求官,家里穷得常常揭不开锅,但他还是照样读书做诗,自得其乐。他的家门前有五株柳树,他给自己起个别号,叫五柳先生。

后来,陶渊明越来越穷了,靠自己耕种田地,也养不活一家老少。亲戚朋友劝他出去谋一官半职,他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了。当地官府听说陶渊明是个名将后代,又有文才,就推荐他在刘裕手下做了个参军。但是过不了多少日子,他就看出当时的官员将军互相倾轧,心里很厌烦,又要求出去做个地方官。上司就把他派到彭泽(在今江西省)当县令。

当时做个县令,官俸是不高的。陶渊明一不会搜刮,二不懂贪污,日子过得并不富裕,但是比起他在柴桑家里过的穷日子,当然要好一些。再说,他觉得留在一个小县城里,没有什么官场应酬,也还比较自在。

有一天,郡里派了一名督邮到彭泽视察。县里的小吏听到这个消息,连忙向陶渊明报告。陶渊明正在他的内室里捻着胡子吟诗,一听到来了督邮,十分扫兴,只好勉强放下诗卷,准备跟小吏一起去见督邮。

小吏一看他身上穿的还是便服,吃惊地说:“督邮来了,您该换上官服,束上带子去拜见才好,怎么能穿着便服去呢!”

陶渊明向来看不惯那些依官仗势、作威作福的督邮,一听小吏说还要穿起官服行拜见礼,更受不了这种屈辱。他叹了口气说:“我可不愿为了这五斗米官俸,去向那号小人打躬作揖(文言是“不为五斗米折腰”)!”

说着,他也不去见督邮,索性把身上的印绶解下来交给小吏,辞职不干了。

陶渊明回到柴桑老家,觉得这个乱糟糟的局面跟自己的志趣、理想距离得太远了。从那以后,他下决心隐居过日子,空下来就写了许多诗歌文章,来抒发自己的心情。

陶渊明写过一篇非常有名的文章,叫做《桃花源记》。在那篇文章里,他写了武陵地方的一个渔人,有一次,沿着小溪划船打鱼,来到了一座繁花如锦、芳草鲜嫩的桃树林。

渔人被眼前的景色吸引住了,划着船再往前走,到了树林尽头,发现了一个小洞。他丢了船,顺着洞口摸进去,开始很狭窄,走了一段,豁然开朗,原来洞里有一个很大的村子,那里土地肥沃,桑木成行,男女老幼,来来往往,勤恳劳动,过着无忧无虑的和平生活。

大家看到渔夫是个陌生客人,都热情地邀请他喝酒吃饭。渔夫跟大家谈起,才知道那村子里的人的祖先还是秦朝末年避难到这儿来的。他们根本不知道秦以后还有汉朝,更不用说有什么魏、晋了。

渔人在那里住了几天,告别回家。他在回家路上,做了好多标记,准备下一次再去访问。回到武陵,他报告了太守。太守也很感兴趣,派人跟着渔人去找桃花林,但是怎么也找不到那个洞口了。

陶渊明写的那个世外桃源,在当时的社会里是不会有的。但是他在文章里描绘的那种人人劳动,个个过着富裕、安定生活的图景,反映了在当时黑暗动荡时代的人民的一种美好愿望。所以《桃花源记》这篇文章,后来一直被人们所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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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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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晋国发生了内乱,晋献公听信谗言,杀了太子申生,又派人捉拿申生的弟弟重耳。重耳闻讯,逃出了晋国,在外流亡了十几年。这期间,重耳有一段时间住在楚国,楚成王认为重耳日后必有大作为,就以国宾之礼相迎,待他如上宾。

一天,楚王设宴招待重耳,两人饮酒叙话,气氛十分融洽。忽然,楚王问重耳:“你若有一天回晋国当上国君,会怎么报答我呢?”重耳略一思索说:“美女侍从、珍宝丝绸,大王你有的是,珍禽羽毛、象牙兽皮,更是楚地的盛产,晋国哪有什么珍奇物品献给大王呢?”楚王说:“公子过谦了。话虽然这么说,可总该对我有所表示吧?”重耳笑笑回答道:“要是托你的福,果真能回国当国君的话,我愿与贵国友好。假如有一天,晋楚之间发生战争,我一定命令军队先后退九十里。如果这样还是得不到你的原谅,我再与你交战。”与他们一同饮酒的楚国大将子玉听了重耳的话,知道他将来必成大器,于是建议楚王杀死重耳,以除后患,却被楚王拒绝了。

几年过后,重耳在秦国的帮助下,终于回到晋国当了国君,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晋文公,晋国在他的治理下日益强大。

公元前633年,楚国和晋国的军队在战场上相遇。晋文公为了实现他许下的诺言,下令军队后退九十里,驻扎在城濮。众将士们纷纷表示反对,晋文公则说:“行军打仗理直气壮方能获胜,如今我们主动后退,楚国便输了理。他们再主动进攻,我们的士兵反击时,必定心中有气,士气高涨,何愁打不赢这一仗呢!”楚军见晋军后退,以为对方害怕了,马上追击。晋军利用楚军骄傲轻敌的弱点,集中兵力,大破楚军,取得了城濮之战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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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张学良枪毙张学狼

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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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世间事多有稀奇古怪者,重名的人很多,生活轨迹相交的重名者也很多,但是,生活轨迹相交却必须拼个你死我活的重名者就比较稀少。民国年间,有这么起重名事件,发生在了鼎鼎大名的张学良身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1934年,张学良从海外归来。34岁的他被任命为“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副总司令,当时蒋介石是总司令,被称为“剿总”,而张学良实际上代理了总司令的职务。这是针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的一次“围剿”,而我党也开始了英勇的“反围剿”斗争。然而,张学良在担任副总司令期间,却也剿灭了不少真正的土匪。

在他上任不久,有天,突然接到一份部下送来的呈报。张学良一看,这心里的火就直往上冒。呈报里边说,皖豫交界处有支土匪队伍,活动异常猖獗,他们为非作歹,在附近村子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激起了当地百姓的公愤。更凑巧的是,这土匪头子名叫张学良,竟然和他大名鼎鼎的张作霖得意公子同名。居然有个土匪头子和自己重名,真是辱没了“学良”这俩字!这怎能不叫少帅张学良气愤不平!

少帅张学良马上命人调查这个土匪张学良,看其是什么来历。原来,土匪张学良是安徽阜阳人,恰恰比少帅张学良小7岁。这人的来历也不简单,也曾是功勋人家出身,他父亲为北洋军军官,后来竟然成了土匪。而这位学良打小就非常勇猛,和他老爹一个性子,甚至比老爹还剽悍。虽生下来就是土匪,可土匪爹却不让儿子做自己这行,于是这位生在土匪窝的16岁少年就参加了北洋军,因为作战勇敢颇受赏识,也是战功赫赫,不久升了营长。

很快,军阀混战的时代来临,土匪张学良失去了靠山,于是打道回府,子承父业,干起了土匪的勾当。那时候,少帅张学良正是声名鹊起之时,土匪张学良也听说了这个大名鼎鼎的人物,他为这同名的事情颇感得意。等到听说和自己同名的张学良担任了副总司令,他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自封为司令,危害百姓的营生越做越猖獗,他甚至假借着“张学良”的名号令四方。比如在1933年8月,土匪张学良就率领着数千匪徒在皖豫之间大肆抢掠财物,仅在太和县就杀了有80多人。

土匪张学良的事报上来后,少帅张学良一声令下,士兵出动,将土匪张学良打得连连后退,其势力也越来越弱,终于只剩了他老巢那一小片。1934年11月,土匪张学良在阜阳南乡徐园子被抓获。当抓获匪首的文件到达少帅张学良的案头时,下级问他该怎么处理。少帅张学良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立刻提起红笔在文件“张学良”的“良”字旁加了一个反犬旁,并且画了红叉。于是,“良”变成了“”,得名为张学狼的匪首被迅速正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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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中国历史典故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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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吃墨

朋友,你知道王羲之吗?王羲之是东晋时期著名的书法家,有“书圣”之称,他写过很多作品,最有名的是《兰亭集序》,他的儿子王献之也是书法家,世人把他们合称“二王”。但是你知道王羲之还吃过墨吗?下面就听我娓娓道来吧!

一天中午,王羲之在练书法,书童端来了午饭,并催促王羲之趁热快点吃。

但是王羲之因为在练字,像是没听见似的,继续练字。书童没办法,只好请王羲之的妈妈过来喊他吃饭。

当王羲之的妈妈过来,看到满嘴黑漆漆的王羲之,很奇怪。又看他仍然手拿馒头,往墨水里沾了沾,看都不看直接送到嘴里,这时妈妈才知道王羲之吃墨了,顿时忍不住大笑起来,而王羲之看到妈妈哈哈大笑的样子,却不以为然的对妈妈说:“妈妈,今天的午饭真好吃呀!弄得妈妈哭笑不得。

王羲之看着哈哈大笑的妈妈,又看看自己手上剩下的馒头,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平时总是大大咧咧,做事三心二意,写字时要不就给一个笔画来个隐身术,要不就是把字写成“甲骨文”。

当我看完王羲之的故事,我觉得我应该学习王羲之专心致志的精神。以后我可千万不能这样,必须认认真真的做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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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长征爬雪上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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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在孩童时代,就听大人讲谢振华的故事。说他少年得志,18岁就当红军的团政委,说他32岁便担任纵队司令和军长,说在上海战役时,他以一个军吃掉国民党美式装备的一个军,并活捉敌中将军长……

后来阅读红军战斗故事,知道了四渡赤水,巧夺娄山关,再占遵义城,强渡大渡河,翻越夹金山,穿过沼泽大草地,抵达吴起镇,告捷直罗镇,这些举世罕见、惊天动地的人间壮举,谢振华将军都亲身经历过……

12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北京万寿路一座静谧的院子,见到了敬仰已久的老前辈。听这位传奇将军讲述了70年前长征路上爬山的故事。

“长征是人类史上一个伟大的壮举。我们能够翻越大雪山、穿过沼泽草地,就是因为我们红军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老将军90岁高龄,身材魁梧,思维清晰,眼睛里充满着睿智,讲起话来声若洪钟。

1935年6月中旬,红三军团开始翻越夹金山。夹金山是一座海拔4500米高的大雪山。它横亘于四川西部的宝兴与懋功交界处,山岭逶迤,终年积雪,空气稀薄,行人呼吸困难。

年仅19岁的谢振华由团政委改任红三军团保卫分局执行科长,负责军团的收容工作,主要是把掉队人员和遗散的武器装备收拢起来,妥善处理,并随时报告敌情,还要保证自身和部队的安全。

在出发前,谢振华向大家特别强调了军团叶剑英参谋长提出的翻山四点要求:一不能快走,二不能说话,三不能坐下来休息,四要发扬阶级友爱精神,搞好团结互助。过夹金山时的两个细节令谢振华终生难忘:在山脚下,他看见彭德怀军团长亲自抽查一些连队的准备情况;行至半山腰,他又看见彭军团长的骡子上驮着文件,而他自己则与战士们一起艰难地一步一步往上走。彭军团长还大声命令一名体弱的战士抓住骡子的尾巴边滑边走。老将军说:“多少年来,我们就是照着彭军团长的样子做的。任何时候都要率先垂范,爱护士兵。”

老将军回忆道:那时的艰苦已经到了人的生理承受能力的极限,是后人难以想象的。他说:“我带收容队的同志走到一个避风的斜坡处,看见有十来个掉队的干部战士围着一堆燃尽的木炭坐着不动。我就过去喊他们赶快走,但他们一个个却像雕塑似的毫无反应。原来,他们已经牺牲。这是因为雪山上本来就缺氧,他们围在一起烤火取暖又消耗了许多氧气,结果因缺氧而牺牲。他们连名字都没有能够留下啊!”

越是艰难的时候,指挥员的作用越重要。老将军说:“本来行军就累得要命,而收容队员的任务更为艰巨。说实在的,那时,我的身体也挺不住了,但我还是咬紧牙关。雪山的天气像猴子的脸,说变就变。刚才天气还好好的,万里无云,顷刻间就狂风大作,有几个战士被吹出十几米远。接着雪和冰雹铺天盖地而来。在这种情况下,我一边鼓动大家,一边搀扶着战士一步一步向前挪动。就这样,我们终于战胜了雪山。”

听长征的亲历者讲述爬雪山的故事,和读历史教科书的感觉不同。长征的艰难困苦是人世间罕见的,是任何语言都难以准确描述的。记者问老将军,是什么力量支持着你们挺了过来?老将军答道:“是对革命的信仰,人不能没有信仰。在爬雪山、过草地的路上,我们红军战士之所以能够坚持过来,就是我们认为吃这种苦,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的翻身解放,相信跟着共产党,为人民打天下,一定会胜利。没有这种信念,是不可能走完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老将军兴致极高,欣然挥毫泼墨:“长征精神代代相传”。老将军叮嘱说,“一个人、一个军队、一个国家,任何时候都要有信仰,有理想,有一种精神。希望我们的年轻官兵牢牢记住这一点。”

最后,老将军还对记者谈起了神舟五号和神舟六号。他说:“航天精神说到底是一种科学精神。我们继承艰苦奋斗的长征精神,又有探索太空的科学精神,将这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我们中华民族将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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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孟尝君的门客

全文共 1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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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听过孟尝君养士的故事了吗?这个故事体现了战国时期对有知识分子即士大夫阶层求贤若渴的文化氛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孟尝君的门客,欢迎阅读!

秦昭襄王为了拆散齐楚联盟,他使用两种手段。对楚国他用的是硬手段,对齐国他用的是软手段。他听说齐国最有势力的大臣是孟尝君,就邀请孟尝君上咸阳来,说是要拜他为丞相。

孟尝君是齐国的贵族,名叫田文。他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专门招收人才。凡是投奔到他门下来的,他都收留下来,供养他们。这种人叫做门客,也叫做食客。据说,孟尝君门下一共养了三千个食客。其中有许多人其实没有什么本领,只是混口饭吃。

孟尝君上咸阳去的时候,随身带了一大帮门客。秦昭襄王亲自欢迎他。孟尝君献上一件纯白的狐狸皮的袍子作见面礼。秦昭襄王知道这是很名贵的银狐皮,很高兴地把它藏在内库里。

秦昭襄王本来打算请孟尝君当丞相,有人对他说:“田文是齐国的贵族,手下人又多。他当了丞相,一定先替齐国打算,秦国不就危险了吗?”

秦昭襄王说:“那么,还是把他送回去吧。”

他们说:“他在这儿已经住了不少日子,秦国的情况他差不多全知道,哪儿能轻易放他回去呢?”

秦昭襄王就把孟尝君软禁起来。

孟尝君十分着急,他打听得秦王身边有个宠爱的妃子,就托人向她求救。那个妃子叫人传话说:“叫我跟大王说句话并不难,我只要一件银狐皮袍。”

孟尝君和手下的门客商量,说:“我就这么一件,已经送给秦王了,哪里还能要得回来呢?”

其中有个门客说:“我有办法。”

当天夜里,这个门客就摸黑进王宫,找到了内库,把狐皮袍偷了出来。

孟尝君把狐皮袍子送给秦昭襄王的宠妃。那个妃子得了皮袍,就向秦昭襄王劝说把孟尝君释放回去。秦昭襄王果然同意了,发下过关文书,让孟尝君他们回去。

孟尝君得到文书,急急忙忙地往函谷关跑去。他怕秦王反悔,还改名换姓,把文书上的名字也改了。到了关上,正赶上半夜里。依照秦国的规矩,每天早晨,关上要到鸡叫的时候才许放人。大伙儿正在愁眉苦脸盼天亮的时候,忽然有个门客捏着鼻子学起公鸡叫来。一声跟着一声,附近的公鸡全都叫起来了。

守关的人听到鸡叫,开了城门,验过过关文书,让孟尝君出了关。

秦昭襄王果然后悔,派人赶到函谷关,孟尝君已经走远了。

孟尝君回到齐国,当了齐国的相国。他门下的食客就了。他把门客分为几等:头等的门客出去有车马,一般的门客吃的有鱼肉,至于下等的门客,就只能吃粗菜淡饭了。有个名叫冯驩(一作冯煖)的老头子,穷苦得活不下去,投到孟尝君门下来作食客。孟尝君问管事的:“这个人有什么本领?”

管事的回答说:“他说没有什么本领。”

孟尝君笑着说:“把他留下吧。”

管事的懂得孟尝君的意思,就把冯驩当作下等门客对待。过了几天,冯驩靠着柱子敲敲他的剑哼起歌来:“长剑呀,咱们回去吧,吃饭没有鱼呀!”

管事的报告孟尝君,孟尝君说:“给他鱼吃,照一般门客的伙食办吧!”

又过了五天,冯驩又敲打他的剑唱起来:“长剑呀,咱们回去吧,出门没有车呀!”

孟尝君听到这个情况,又跟管事的说:“给他备车,照上等门客一样对待。”

又过了五天,孟尝君又问管事的,那位冯先生还有什么意见。管事的回答说:“他又在唱歌了,说什么没有钱养家呢。”

孟尝君问了一下,知道冯驩家里有个老娘,就派人给他老娘送了些吃的穿的。这一来,冯驩果然不再唱歌了。

孟尝君养了这么多的门客,管吃管住,光靠他的俸禄是远远不够花的。他就在自己的封地薛城(今山东滕县东南)向老百姓放债收利息,来维持他家的巨大的耗费。

有一天,孟尝君派冯驩到薛城去收债。冯驩临走的时候,向孟尝君告别,问:“回来的时候,要买点什么东西来?”

孟尝君说:“你瞧着办吧,看我家缺什么就买什么。”

冯驩到了薛城,把欠债的百姓都召集拢来,叫他们把债券拿出来核对。老百姓正在发愁还不出这些债,冯驩却当众假传孟尝君的决定:还不出债的,一概免了。

老百姓听了将信将疑,冯驩干脆点起一把火,把债券烧掉。

冯驩赶回临淄,把收债的情况原原本本告诉孟尝君。孟尝君听了十分生气:“你把债券都烧了,我这里三千人吃什么!”

冯驩不慌不忙地说:“我临走的时候您不是说过,这儿缺什么就买什么吗?我觉得您这儿别的不缺少,缺少的是老百姓的情义,所以我把‘情义’买回来了。”

孟尝君很不高兴地说:“算了吧!”

后来,孟尝君的声望越来越大。秦昭襄王听到齐国重用孟尝君,很担心,暗中打发人到齐国去散播谣言,说孟尝君收买民心,眼看就要当上齐王了。齐湣王听信这些话,认为孟尝君名声太大,威胁他的地位,决定收回孟尝君的相印。孟尝君被革了职,只好回到他的封地薛城去。

这时候,三千多门客大都散了,只有冯驩跟着他,替他驾车上薛城。当他的车马离开薛城还差一百里的时候,只见薛城的百姓,扶老携幼,都来迎接。

孟尝君看到这番情景,十分感触。对冯驩说:“你过去给我买的‘情义’,我今天才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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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负米养亲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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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米养亲,是一个成语典故,选自《二十四孝》,讲述了一个子路为了赡养父母双亲,常常到百里以外的地方背回米来,尽到自己的孝心的故事。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孔子家语·致思》。

【释义】借米以赡养父母,形容人非常孝顺。

【历史典故】

子路,春秋末年鲁国人。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称,是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但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等度日。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子路想到要是翻过几道山到亲戚家借点米,不就可以满足父母的要求了吗?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从亲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子路忘记了疲劳。邻居们都夸子路是一个勇敢孝顺的好孩子。

父母去世以后,于路南游到楚国。楚王非常敬佩他的学问和人品,给子路加封到拥有百辆车马的官位。家中积余下来的粮食达到万石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子路常常怀念双亲,感叹说:“真希望再同以前一样生活,吃藜藿等野菜,到百里之外的地方背回米来赡养父母双亲,可惜没有办法如愿以偿了。”孔子赞扬他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成长心语】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皋鱼在父母死后发出的叹息。这与子路的心态不谋而合。尽孝并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而是要看你对父母是不是发自内心的诚敬。我们能孝敬父母、孝养父母的时间一日一日地递减。如果不能及时行孝,会徒留终身的遗憾。孝养要及时,不要等到追悔莫及的时候,才思亲、痛亲之不在。然而,今天的很多孩子缺乏尊重父母、尊重长辈的美德,他们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想想看,一个连父母都不尊重的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学生?长大后,他怎么能尊重老人、赡养老人?怎么能担负起家庭和社会的重任?“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子路为我们做出了最好的榜样。

[历史典故:负米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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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老子出世_1100字

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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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571年,农历2月15日,楚国苦县曲仁里村(今河南鹿邑)被团团紫气笼罩着。紫绛色的场院,紫黑色的房脊,紫绿色的烟柳,紫灰色的树叶,连初升的太阳也变成了—片紫红。好一派祥瑞之气啊!人们都感到惊奇!这时,几声“啊哇-!啊哇-!”鲜嫩悦耳的婴儿啼哭声从这紫气弥漫的村子里传了出来……

2月15日那天,曲仁里村的李氏女早早起床,她一边梳理着满头秀发,一边小声唱着她平日最爱哼唱的村歌:“天水清,河水浑,俺上对岸去撑人,撑来一船男和女,个个都是好心人”。她一边唱一边在床边上坐下,可没想到身子还没有坐稳,突然觉得肚子有点不对劲,感到隐隐疼痛,后来越疼得厉害。当村上人做饭的青烟和紫气徐徐上升的时候,她肚子已疼得难以忍受了,脸上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流。她忍不住倒在床上呻吟。邻家妇女闻声赶来,知道她要临产了,急忙给她请来了有名的接生婆——金妈。

这人称金妈的接生婆,来到李氏床前,细心察看,凭她平日积累的经验,确认是少有的难产,就是胎儿在娘肚子里过月时间太长,胎儿长得又大,再加上李氏女又是头胎,象这样的情况,大人小孩都有危险。连金妈这有经验的接生婆也感到为难。金妈只好请来一位大夫,大夫仔细看过,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走了。金妈无奈地让李氏斜靠在自己怀里,用手托着她的脖子。

李氏更加疼痛难忍,金妈只好用双手在她的肚子上慢慢揉着,一阵剧烈的疼痛使李氏昏死过去了。脸上没有一点血色。“这叫人该昨办?这叫人该昨办?”金妈一抬头瞅见了案板上的一把菜刀。“给她剖腹取胎”这念头在心头一闪——“不中,这样不光李氏生命难以保全,自己还将落下埋怨。”就在金妈瞅着菜刀迟疑的时候,李氏突然说:“快把我的肚子割开!”金妈犹豫地抓着刀举起又放下,没想到李氏女以惊人的力量抽身坐起,从金妈手中夺过菜刀,照着自己的肚子“哧”地一下拉开了一条血口子,血水从被划破的肚子和包衣之中泉涌一样的流出来。李氏微弱的断断续续地说;“我死后,告诉孩子,做个……对苍生……有益的……好……好人……”话没说完,这位英勇的母亲永远闭上了双眼。

李氏去世了,她的儿子却活下来了。

李氏女生下的这一男婴,脑门儿圆圆的,鼻梁高高的,头发是白的,小嘴下面还有一道白白的胡须。两只耳朵大的出奇,因为这孩子的耳朵非常大,人们就给他起名叫李聃,聃,就是耳幔的意思,也就是说耳垂大。又因为李聃出生那年是虎年,当地人把虎称“狸儿”和李耳接近,这样就被人叫做李耳了。

这就是后来的老子

由于李氏生李耳时是剖腹产,怀胎时间又长,后来被传说为李氏是吃了李子怀了孕。又说李耳是在娘肚里怀了九九八十一年,才从母亲的右肋下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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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嫘祖养蚕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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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远古时候,中条山的北面是一片桑林,林边座落着一个村庄。每当太阳出山,桑林的阴影遮着村庄,人们便叫它西阴。

西阴村里住着一位姑娘,名叫嫘祖,长得很好看。嫘祖的妈妈早年病亡,爹爹是皇帝手下的一员大将,常年出征在外,家里只剩下她和一匹心爱的小白马。

嫘祖常常想念爹爹。每逢过年过节,她都要抚摸着小白马诉说忧愁。这年中秋节的晚上,邻家传来团圆的笑声,嫘祖鼻子一酸,流出伤心的眼泪。这时,站在身旁的小白马突然掉过头来,轻轻地舔着她脸上的泪水。嫘祖心里一动,忙用双手托住马头,笑着说:“马儿啊马儿,你要是真懂人情,就到军中接回我的爹爹,那时,我就和你成亲。”嫘祖话音刚落,小白马一声呼叫,冲出家门。

小白马跑出村庄,跑啊跑啊,一直跑到军中,跑到嫘祖爹爹的面前。它又蹦又跳,又喘又叫,闹得嫘祖爹爹摸不着头脑。嫘祖的爹爹只得问它:“家中出了啥事?”只见白马扭过头去朝着来路叫了几声,一声比一声悲哀。爹爹觉得不好,赶忙跨上白马,连夜朝家赶来。

第二天天明,小白马驮着将军跑回西阴,父女相见,十分欢喜,却把小白马忘到了一边。这时,小白马突然嚎叫起来,意思是说:“嫘祖啊嫘祖,你说的事情该怎么办呢?”嫘祖急忙跑回屋里,拿出最好的饲料添在槽中,谁知白马一直不吃不喝,总是冲着嫘祖不停地呼唤。爹爹觉得奇怪,就问女儿:“这匹马到底怎么了?”嫘祖被这一问,当下红了脸,只是不说话。爹爹再三追问,她才说出同马的戏言。爹爹十分生气,当下拉弓搭箭,“嗖”的一声射死了白马,然后气狠狠地剥下了马皮,扔到了屋前。

爹爹走后,嫘祖又羞又悔,急忙跪在马皮跟前,伤心地说:“马儿啊马儿,怨我做错了事害了你的性命,今番不能如愿,来世一定报答你的恩情。”正在这时,邻居的姑娘雪花来找嫘祖玩耍,见她跪在马皮跟前,觉得十分奇怪,定要追根问底。嫘祖拗不过她,只好说了实话。谁知雪花听了以后,用脚踏着马皮说:“好你个畜性,真是不知羞耻,还想和我嫘祖姐姐成亲……”雪花的话音未落,就见平地掀起一股狂风,马皮腾空而起,紧紧地裹着雪花翻卷飘摇而去。

嫘祖一阵惊慌,赶忙朝着马皮追去,追啊、追啊、她一边追,一边喊:“雪花——雪花——”追出了村庄,追进了桑林,可是桑林中除了她的喊声,再也听不到雪花姑娘的回音。

嫘祖整整追了一天,累得浑身酸痛,实在没有力气再往下追了,她就倒在一棵桑树下睡着了。不知过了多少时间,突然耳边响起“嘻嘻”的逗乐声。嫘祖睁眼一看,啊,那裹着雪花的马皮竟夹在身边这棵桑树的树叉里。嫘祖慌忙喊到:“雪花!雪花!”谁知这张马皮却在她的喊声中渐渐缩小。她喊得越紧,马皮缩得越快,最后竟缩成大姆指般的一个小白团。小白团紧紧地粘在桑树上,嫘祖取不下来,只好天天来看望。

几天以后,小白团里飞出一个美丽的小白娥。它的两弯眉毛,一双眼睛都和雪花姑娘的眉眼一模一样,嫘祖觉得新奇,还是照常天天看望。

又过了几天,小白娥突然死落在地上。嫘祖十分伤心。她想,肯定是害虫伤害了它,就在桑树上找起来,可是找呀、找呀,什么害虫也没有找到,找到的只是桑叶上粘着许多小黑粒。这些小黑粒又渐渐蠕动出小黑虫。小黑虫整天啃吃着桑叶,爬满了周围的桑树。几天以后,小黑虫又变成了小白虫,一个个出落得十分漂亮。它们的头就象小白马的头,只是少了两个耳朵。它们抬头站在桑叶上的姿态也和小白马一模一样,只是洁白发亮的身体象是雪花姑娘俊美的身材。

“啊,是她,是它,是他们的后代!”嫘祖姑娘终于发现了秘密。为了报答小白马和雪花姑娘的恩情,嫘祖就把这些小白虫一条条收回家中,放在院中的筐篮里,每天都要到桑林中摘最好的桑叶喂着他们。时间一天天过去,小白虫渐渐长大,最后吐出了缕缕银丝,贡献给了他的主人。主人十分想念他们的父母,觉得小白马和雪花姑娘,都是替己身亡,而且死的很惨,就给他们起了个纪念性的名字——“蚕”。他们吐出的白丝也就成了“蚕”丝。

第二年,皇帝打败了蚩尤,便在帐前大摆宴席,犒劳三军。许多将领和百姓都送来各式各样的宝物。嫘祖进献的蚕丝一下吸引了皇帝的心。他望着这洁白的蚕丝,看着如花似玉的嫘祖,心中十分爱慕,就向嫘祖的爹爹求婚,嫘祖爹爹十分高兴,当场就让他们结成了夫妻。

从此,中国的养蚕事业就在皇帝的旨意下,推广到了全国。嫘祖的故乡——西阴,也就成了植桑养蚕的发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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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军长征途中吃马肉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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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过草地的时候。草地上的泥沼非常多,稍微不小心就会陷下去,几秒钟就能把人吞没。当时大家都累得没有一丝力气,双腿发软,走着都能睡着。正当大家都想办法唱歌互相鼓劲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在身后不远处,一声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回过头的时候,战士们看到有一匹马,掉进了泥沼里,已经淹了半个身子了,眼瞅着一点点往下陷。那匹马还想挣扎着蹬腿,可是它越使劲,陷得越快,马背上的行李和物品也加快了它陷下去的速度。这匹可怜的马,它知道自己要永远留在草地了,眨了眨眼睛,流下了一行泪水,战士们看到这个场景,也禁不住哭了起来。

突然,有几个饿红了眼的战士拿着刀,朝那还没完全陷下去的马背上割肉。大家已经一星期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能吃的都吃了,皮带、鼓皮,甚至连羊毛褂子都被大家分着嚼烂了。人都饿昏了,革命还没完,吃了马肉就有力量走出去。反正这匹马要死了,为了革命,远处就有篝火,仿佛他们已经闻到了马肉的香味。这时,他们疯狂地在马背上用刀划、挖,鲜血淋漓,没有人能感觉到马在颤抖……

可是,有更多的战士,他们的肚子也饿得像打鼓一样。他们冲上来,去打那些割马肉的人,甚至还扇耳光。他们一边抚摸那矗立着鬃毛的马,一边含泪痛声骂道:“这帮没良心的,你们有没有人性啊?它从长征一开始就跟着我们,走了这么远,默默地给我们背东西,驮伤员,你们都忘了吗?饿疯了吗?”

他们并没有饿疯,也没有失去人性。只是,这饥饿的魔爪使许多铁骨铮铮的男子汉都倒下了。吃马肉,不是没良心,是没办法呀!

刹那间,泥水弥合了,马彻底淹没了。这一刻,大家谁也没有说话,没有吵闹,只是静静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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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中国历史典故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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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看过不少历史典故,其中一个我最喜欢,印象最深刻的典故就是《曹冲称象》。

曹冲很小的时候就善于观察,人人都很喜欢他。有一天,孙权给曹操送来了一头巨象。曹操见那头巨象身强体壮,四肢粗壮,十分罕见。为了想知道这头巨象的重量,曹操特地聚集了众大臣一起来商议,大臣们纷纷各抒己见,有的说:“拿个称来称一下。”有的就说:“这要造个多大的称,还是把它宰了切成块儿称吧”。当大家都在绞尽脑汁,争执不下的时候,曹冲走了过来。他弯腰低头靠近曹操的耳朵,轻声细语地说了一通。只见曹操听了点头称是,连连叫好。

曹操按照曹冲说的方法,叫家丁们准备好一条船,把巨象带到了河边,赶上船,当船下沉稳定后在船舷齐水面的地方划上一条线。然后宰把巨象赶下船,再往船上装石头,直到船下沉到那条线的位置才停止,最后用称称出船上石头的重量,这样巨象的重量就测算出来了。

曹冲的这个办法不仅不用宰大象,而且还很轻松的量出它的体重。这个办法“啧啧”让大家称赞,众人们立刻竖起大拇指直夸曹冲的聪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典故,它告诉我们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冷静地分析,多动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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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感恩老师》历史典故

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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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道获得诺贝尔奖之后,给他得老师写了一份信,全文如下:

大猷师尊鉴:

科技界通知,杨振宁和我合得1957年物理学诺贝尔奖金。至今以后的感觉很多,一方面当然觉得是一种光荣,可另一方面深深感觉自己的常识有限,希望在将来继续努力。

现在的成就大部分是源于在昆明时您的教导,假如在46年您没有给我这个机会,那就根本不可能有我今天的光荣。

生政道

李政道作为全球知名的科学家,和其合作者的人生态度、价值取向有很大区别,是一个道德非常高尚、饮水思源的人。做人一定要饮水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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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林彪为何急着当国家主席

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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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是国家主权的代表,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对内代表整个国家机构和国家权力,对外代表一个国家和公民全体。然而新中国成立后的1966年至1975年间,由于担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被迫害致死,国家主席职位长期处于空缺状态;1975年第二部宪法撤消了对国家主席的设立;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恢复设置国家主席、副主席。所以新中国成立后,实际上从1966年到1982年11月的近16年间中国没有国家主席,其中原因是毛泽东在刘少奇之后不愿意设国家主席。毛泽东为什么不愿意设国家主席?

一:不愿意一个国家两个主席

鉴于刘少奇当了国家主席后,新中国同时出现了两个主席,每到重大节日,毛泽东和刘少奇的照片并排登在报上,刘少奇被打倒后,毛泽东嫌国家主席一职礼仪性事务多,不愿自己再任此职。有一次毛泽东在院子里,许世友来了,毛泽东与他握手时说:“你看,我这手凉不凉?”许世友说:“凉。”毛泽东说:“你们让我多活几年多好啊!还让我当主席呀?”为了避免再次出现两个主席的局面,毛泽东打定主意取消国家主席一职。

另外,刘少奇在担任国家主席期间,于1963年带夫人王光美出访印尼和缅甸等国,当时王光美以一袭合身的旗袍和优雅风采出尽风头,国外报道中称王光美为中国第一夫人,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使另一位“第一夫人”江青十分恼火,曾发问:究竟谁是第一夫人?这也可能是毛泽东反感一个国家两个主席的原因之一。

二:对林彪还有点不信任

历史上看,毛泽东对林彪始终处于一种既信任又不信任的状态,但总的来说是信任大于不信任。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的庐山会议之后,信任的成分变小了。

毛泽东同意将林彪作为接班人写进党章,但并不意味着毛泽东对林彪的绝对信任。

在“文化大革命”之初,毛泽东在韶山滴水洞写给江青的一封信中,流露了他对林彪的怀疑和忧虑。信中说:“我的朋友的讲话,中央催着要发,我准备同意发下去,他是专讲政变问题的。这个问题,像他这样讲法过去还没有过。他的一些提法,我总感觉不安。我历来不相信,我那几本小书,有那样大的神通。现在经他一吹,全党全国都吹起来,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我是被他们逼上梁山的,看来不同意他们不行了。”

信中谈到林彪对毛泽东本人的不切实际的赞颂和个人崇拜时,毛泽东说:“我猜他们的本意,为了打鬼,助借钟馗,我就在20世纪60年代当了共产党的钟馗了。”从此信可以看出,当时毛泽东对林彪已经有所觉察。

毛泽东在1970年3月8日召开的为四届人大和修改宪法作准备的会议上,提出改变国家体制,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因毛泽东多次表示自己不当国家主席,所以林彪想只要设国家主席,毛泽东不当,当然就轮到他这个第二号人物当了。

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在庐山会议上,林彪一伙为设国家主席更是狗急跳墙。毛主席对汪东兴说:“你汪主任了解我不当国家主席的意见,还派你回北京向政治局传达过,你怎么又要我当国家主席呢?”

汪东兴说:“我听陈伯达发言说,有人听到毛主席不当国家主席以后就高兴得手舞足蹈,我很气愤。”这是指林彪寄希望于毛泽东不当国家主席而由自己当。

当时很多人不理解:林彪既然是已经写进党章的接班人,完全可以接过毛泽东之后的所有权力,为何对国家主席一职如此迫切?原来,在林彪看来,“接班人”只是一种未来的象征,是否能到手还很难讲,林彪曾说过:“我这个接班人是不保险的,不可靠的,现在是没有人,刘少奇不也当过接班人吗?”

所以,他们想把纸上的东西变成现实,一个理想的步骤就是先当上国家主席。毛泽东听到汪东兴的话后,便严肃地对汪东兴说:“那就让他们去高兴吧!”

汪东兴又说:“在群众讨论修改宪法时,都拥护你当国家主席。”毛泽东说:“不当国家主席就不代表群众吗?你强调群众拥护,难道我不当,群众就不拥护了?我就不代表群众了吗?

毛泽东自己不愿当国家主席,又不愿意一个国家同时出现两个主席,如果设立国家主席而自己又不当,这个位置自然属于林彪了,而毛泽东对林彪已有所察觉,所以坚持不设国家主席。

庐山会议期间,毛泽东对林彪特别强调:“庐山是炸不平的,地球还是照转。我说把庐山炸平了,我也不当国家主席,我劝你也不要当。”毛主席劝林彪也不要当这家主席,使林彪大失所望。

关于林彪想当国家主席的事情,有两个重要的旁证可以说明,除了叶群、李作鹏、吴法宪、黄永胜等人的行动之外,毛主席自己曾经在1970年5月19日和林彪做过一次清楚的谈话:“国家主席还是不设为好,一个人担任党主席和国家主席会被压垮,两个主席会打架,这方面我有体会,你还是当好党的副主席,抓好军队。”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毛主席说出了两层意思,第一个他是决计不作国家主席的,第二个,你林彪也不要做,因为有刘少奇的例子在。

林彪就算是再傻的人也不会听不出毛主席的话外之音,更何况他亲身参与打击刘少奇,毛主席拿出“这方面我有体会”的话来说,林彪应该知道内中的份量。因此,留给林彪的唯一一条路,便只能是篡党夺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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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程咬金打劫单雄信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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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咬金(589年-665年2月26日),原名咬金,后更名知节,字义贞,济州东阿(今山东东平西南)人。唐朝 开国大将, 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程咬金打劫单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程咬金打劫单雄信的历史典故

罗成是前去为姑妈(秦琼的母亲)祝寿的。程咬金见马背上驮着包裹,马上的人穿戴光鲜整齐。心想金银财宝少不了。他跨上马手挥车轮大斧,拦在路上。

隋唐十八好汉之一的罗成,当然不会惧怕这山匪蟊贼,于是手操银枪指着程咬金问:“你有何干?”程咬金说:“我要你快把金银留下,如若不然,叫你尝尝爷爷大斧的厉害!”程咬金说到做到,三板斧下来,砍下了罗成头巾上插着的绒球,让罗成吃惊不小。等程咬金再次重抡一遍三板斧。罗成知道“就这两下子”,于是挥舞银枪向程咬金刺去。

罗成本来打算一枪把他扎死,但又想拿个活口,待给姑妈拜寿完毕,再去捣毁贼窝,为民除害。于是决定戏耍程咬金,先后在他的腿上、肩上等部位扎了十三个眼,罗成的枪名叫五勾神飞枪,枪缨里暗藏五把钢钩,每扎一枪往回一带顿时鲜血直流,伤皮不伤骨。程咬金每挨一枪都疼得“哎呀”一声。最后被扎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程咬金决定逃跑,虚晃一斧,往罗成身后一指:“那是谁?”趁罗成回头一看之机,程咬金拨马逃命。一直跑到十里开外的乱坟岗子上,才放心下马,擦了擦身上的血迹,包了包伤口。银子没劫着反而被人戏耍得遍体鳞伤,感到无地自容。别说去给秦母祝寿,这般狼狈相何以见人?于是决定继续截道。

正巧遇上秦琼的好友赤发灵官单雄信的人马,带着金银财宝来给秦母送寿礼。程咬金横在路上,挥舞着板斧:“呔!站住。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处过,留下买路财。”

身为山东绿林总瓢把子的单雄信,心想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劫我的道?定睛一看程咬金那血迹斑斑的惨状,心想:这个人好像在哪儿打了败仗,这副模样还敢出来截道?黄天虎用绿林暗语和程咬金对话,程咬金根本听不明白。单雄信就说:“朋友!我看你不像干这个买卖的!”程咬金说:“我干这个买卖我愿意,你少废话,趁早把东西给爷爷留下,要不然小心你的脑袋。”说着抡起大斧朝单雄信劈来,三板斧下来,把单雄信的头巾砍掉了,单雄信吓出了一身冷汗,心想我就要看看你到底有多大能耐。

谁知几招过去之后,程咬金露馅了。单雄信知道程咬金只有这三招半,便挥动金槊,使出绝招频频出击,程咬金招架不住,只想逃跑,单雄信一槊拍在他屁股上,使他从马上摔倒在地……

幸亏前来找程咬金的尤俊达,和单雄信是拜把子兄弟,才救了程咬金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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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成语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精选

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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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薪尝胆比喻刻苦激励自身;坚定报仇雪耻的意志。下面小编就收集了2016成语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精选,希望各位读者喜欢。

我们都背过一段话:“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这是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的故事,这二人之间的深仇大恨,要从他们的父辈谈起。

勾践的爹和夫差的爹互相攻伐,结怨已久。不想勾践他爹不争气,先死了。夫差他爹听到这个消息,兴奋地兴师伐越。结果被勾践杀死。弥留之际,夫差他爹感觉十分窝囊,就跟儿子夫差说了四个字:“必毋忘越”。

就这么四个字,诸侯之间正常的权利角逐变成了世仇。吴越之间,烽火不断。

自此,吴王夫差日夜练兵,誓要报杀父之仇。勾践听到消息,冷笑一声,要来个先发制人。

这时候,勾践手下重要的谋士范蠡说话了。范蠡说:“发起战争是逆德之事,是谋之下策,我们得占领道德制高点,这场战争不能打。”

年轻气盛,又刚刚尝到胜利果实的勾践怎么听得懂这种高谈阔论。潇洒地说了声:“吾意已决”,结局就是窝囊地败了。

夫差把勾践围在夫椒,勾践又死皮赖脸地向范蠡求策。范蠡说:“你现在几近覆灭,就死皮赖脸地去求,先活命再说。”

越王不是项羽那种英雄,他放得下身段。委曲求全,颜面尊严都不要了。

夫差手下伍子胥不放他。伍子胥知道,勾践是个有能力和野心的人,再加上他手下的两名贤臣—种、范蠡,如果今天不灭了他,以后必然后悔。

伍子胥这样想没用,因为夫差不信他这一套。可能在夫差心里,他是个判决生死的神,他享受这种居高临下的快感,他不愿意永绝后患。

勾践三番两次地求,终于活了下来。

胜利与失败,一线之隔。这次胜利了,下一次可能就是覆灭。勾践和夫差最失败的决定,都是在成功之后做的。

这一次,勾践不死,那他就很难再死了。

勾践回到越国,卧薪尝胆,等着一雪前耻。凡是一个王该做的,他都做了。在吴国上遭受的耻辱,如烙印一般深入骨髓。勾践时时不忘,不断抚慰士兵,招兵买马。仇恨让他盲目,幸好手下有良臣。

大夫逢告诫他:“现在国家刚刚殷实起来,你搞这种动作,不是引火烧身么。吴国和齐、晋、楚、越关系都不好,德少功多,骄横狂妄。我们联合其他国家,并和吴国交好。让其它三国和吴国斗。我么坐收渔翁之利才行。”

勾践莽撞,但他听劝。对于臣子的计策,他的答案往往是“善”。而夫差,被胜利迷惑了双眼,从此泥足深陷。

当夫差要打齐国的时候,伍子胥说:“齐国对吴国来说,无非是疥廯,真正的心腹之患,是越国啊。要打也是先打越。”

夫差又是不听,伍子胥以死相逼,夫差才改变心意。

可怜的伍子胥,每一次的进谏,都做好了抛头颅洒热血的准备。他不想输,可是王弱了,凭一己之力又怎么挽的回败局。聪明如他,或许在此刻,就已经看到了吴国的未来,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越国君臣一心,又有良策。种说:“我看夫差越来越嘚瑟。我们向他借粮食,试探一下他对越国的态度。”

雕虫小技,在吴国却激起了波澜。伍子胥坚决不借。夫差却沉浸在胜利者的喜悦当中,随手就借了。伍子胥绝望了,佞人趁机谗害忠良。夫差刺伍子胥宝剑,令他自刎。

伍子胥大笑:“我辅佐你父亲称霸,又拥你为王。当初你想和我平分吴国,我都没要。今天,你反而因为谗言杀害我。以后,就挖出我的眼睛,挂于东门之上,我要亲眼看到越军进入都城。”

伍子胥便以这种悲壮且悲剧的方式离开了。君君臣臣,他一定懂得,自己不过是君主的一枚棋子,如果要怨,只能怨自己选错了主。但怨完之后,他还是要站在自己的棋位上,看着自家山河破灭,看着王国之耻洒遍全身,自己却不躲不藏。

越国高兴了,不仅除了伍子胥,他们还确定了,夫差并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这就代表了,自己还有充足的时间去发展。

终于,在等着夫差举全国之力外出会盟时,越王兴兵,直奔夫差老巢。吴国只剩下一帮老弱病残,怎么抵挡的了越国兵威。可吴国终究是吴国,勾践知道自己并没有全胜的把握,就和吴国讲和了。

再过四年,越过又伐吴,经过三年的鏖战,终于把夫差围困在姑苏山上。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数年之后,这个场景再次上演。但是,这次放下尊严,委身求生的是吴王夫差。而越王勾践,听了范蠡的建议:“天与弗取,反受其咎”。

吴王卒。

《史记》花了大量篇幅描写这块,大体是说,勾践起了恻隐之心,想放过吴王,最后实在不忍心,反而是范蠡代替他进行的审判。可是我觉得这是作者对胜利者的粉饰。勾践是个狠心的人,称霸之后,开国功臣都不放过,更何况赐予他无尽屈辱的夫差。

我想,当夫差跪在勾践面前时,勾践一定是狞笑着,抽出宝剑,一剑刺入他心头。一剑不够,再来一剑,直到那血水,冲淡了嘴中苦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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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仓颉造字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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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原,有一条河名叫繁水河,依河居住着一个部族。这个部族靠种植庄稼和打鱼捉虾繁衍生息。

部族里有个年轻人名叫仓颉。他自小就很聪明,常常喜欢涂涂画画。仓颉长大后,仍然爱动脑筋,无论遇到什么他不懂的事他都要弄个明白。

当时人们都是利用打结的绳子来记载事情的。一次,仓颉的邻居要到集市上去赶集,碰巧仓颉有事要出远门,于是他就请邻居帮忙用一匹马去换两辆车回来。这个邻居怕事情太多会忘记,就拿出记事的绳子,在绳子的一头打了一个结,再在绳子的另一头打了两个结。仓颉很放心地让邻居到马厩去牵马,自己就忙着办事去了。

因为邻居要办的事很多,所以他到马厩后又核实了记事的绳子,然后非常自信地牵着马往集市出发了。邻居办完了自己的事情后,径直找到了卖车的老板,将带去的两匹马换了一辆车。邻居觉得奇怪的是,今天这车老板,不仅请他吃饭喝酒,临走时还送了他一只大母鸡。于是,邻居就高高兴兴地驾着车回来了。

几天后,仓颉办完事回到家,邻居兴冲冲地把自己受到车老板热情款待的事同仓颉说了一遍,然后将车交给了仓颉。仓颉一看,只换回了一辆车,心里纳闷究竟是怎么回事,可又碍于面子,不便同邻居明说,急忙赶到马厩去看。唉!自己的马少了两匹。

原来邻居虽然将绳子打了结,但是却将要买的东西记反了,将原来的“一马换二车”记成了“一车换二马”了,白白让车老板赚了一匹马,还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呢。结果弄得仓颉无话可说,只好自认倒霉了。

这件事情,让仓颉伤透了脑筋。他一直在想,究竟如何才能保证以后不会再出这样的差错呢?仓颉每天都在沙地上涂涂画画,可怎么也想不出既简单又容易的记事方法。为此,他很是烦恼……

这是一个大雪天,仓颉一早起来到山上去打猎,只见满山遍野白雪皑皑,山川树木全被大雪覆盖住了。仓颉转了半天,也未见到一只猎物。他正准备下山回去,突然从树林里蹿出来两只山鸡,在雪地上觅食。山鸡走过后,在雪地上留下了两行长长的爪印。

不一会儿,又有两只小鹿也蹿出树林,发现人后撒腿跑掉了。雪地上又留下了小鹿的蹄印。仓颉看得出神,早已把打猎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他把山鸡的爪印和小鹿的蹄印一对比,发现形状不一样。

于是他想,把鸡爪印画出来就叫鸡,把鹿蹄印画出来就叫鹿。世界上任何东西,只要把它的形象画出来不就能记事了吗!想到这里,仓颉心花怒放。回去后他就在沙地上画下了自己看到的山鸡和鹿。

从此,仓颉到处留心观察,看尽了天上星宿的分布情况、地上山川脉络的样子、鸟兽虫鱼的痕迹、草木器具的形状,描摹绘写,造出种种不同的符号,并且定下了每个符号所代表的意义。

仓颉按自己的心意用符号拼凑成几段,拿给人们看,经他解说,许多人也都能看得明白。仓颉把这种符号叫做“字”。

经过反复的推敲,仓颉对研究出能详细记事的办法更有信心了。

有一天,仓颉看到了挂在窗台上的一串鱼!他灵机一动,脑海中渐渐浮现出类似“鱼”的象形文字。不知为什么,仓颉觉得好像突然来了灵感,一连串的文字一个个地浮现在脑海中。

仓颉急忙拿起树枝在地上涂涂画画。比如,“田”字代表了田地,“日”字代表了太阳,还有嘴张开就是“口”字。这些都是由图形、景物转变而来的文字,仓颉把它们称作“象形”字。

从此以后,仓颉无论走到哪里,无论看到什么,他都会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和字联系起来。

这天,仓颉走得太累了,就顺便在一棵大树下坐下来休息。说是休息,其实仓颉脑子里想的全是造字的事。哎,对了!一棵树应该是“木”,树多了应该是“林”,比林再大就应该是“森”了,那么人在树下坐着应该就是“休”了吧。仓颉越来越有心得,终于发现了用文字记事的诀窍和要领。这个诀窍和要领就是形成中国文字的六大原理,也叫做“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仓颉造字成功后,上天见人间发现如此珍宝,为了以示吉祥并助民生,便在这天夜里下了一场很大的粟雨。第二天天刚亮,只见到处堆集了厚厚的一层粟。人们起初不认得是什么东西,后来有人先试着把它去壳煮了煮,觉得不仅味道甘香甜美,而且还能充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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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商鞅立木求信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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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我们在初中的历史课上都有学习过,但是商鞅在变法之前曾经进行过立木求,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它的历史典故吧!

在战国七雄中,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贴邻的魏国就比秦国强,还从秦国夺去了河西一大片地方。

公元前361年,秦国的新君秦孝公即位。他下决心发奋图强,首先搜罗人才。他下了一道命令,说:“不论是秦国人或者外来的客人,谁要是能想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的,就封他做官。”

秦孝公这样一号召,果然吸引了不少有才干的人。有一个卫国的贵族公孙鞅(就是后来的商鞅),在卫国得不到重用,跑到秦国,托人引见,得到秦孝公的接见。

商鞅对秦孝公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

秦孝公完全同意商鞅的主张。可是秦国的一些贵族和大臣却竭力反对。秦孝公一看反对的人这么多,自己刚刚即位,怕闹出乱子来,就把改革的事暂时搁了下来。

过了两年,秦孝公的君位坐稳了,就拜商鞅为左庶长(秦国的官名),说:“从今天起,改革制度的事全由左庶长拿主意。”

商鞅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十两金子。”

不一会,南门口围了一大堆人,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这根木头谁都拿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赏金?”有的说:“这大概是左庶长成心开玩笑吧。”

大伙儿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没有一个敢上去扛木头的。

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到五十两。没有想到赏金越高,看热闹的人越觉得不近情理,仍旧没人敢去扛。

正在大伙儿议论纷纷的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跑出来,说:“我来试试。”他说着,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

商鞅立刻派人传出话来,赏给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澄澄的金子,一分也没少。

这件事立即传了开去,一下子轰动了秦国。老百姓说:

“左庶长的命令不含糊。”

商鞅知道,他的命令已经起了作用,就把他起草的新法令公布了出去。新法令赏罚分明,规定官职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以打仗立功为标准。贵族没有军功的就没有爵位;多生产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为了做买卖和因为懒惰而贫穷的,连同妻子儿女都罚做官府的奴婢。

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以后,农业生产增加了,军事力量也强大了。不久,秦国进攻魏国的西部,从河西打到河东,把魏国的都城安邑也打了下来。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实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一、废井田,开阡陌(阡陌就是田间的大路)。秦国把这些宽阔的阡陌铲平,也种上庄稼,还把以前作为划分疆界用的土堆、荒地、树林、沟地等,也开垦起来。谁开垦荒地,就归谁所有。土地可以买卖。

二、建立县的组织,把市镇和乡村合并起来,组织成县,由国家派官吏直接管理。这样,中央政权的权力更集中了。

三、迁都咸阳。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雍城(今陕西凤翔县)迁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北)。

这样大规模的改革,当然要引起激烈的斗争。许多贵族、大臣都反对新法。有一次,秦国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必须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头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师傅应当受罚。”

结果,商鞅把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虚和公孙贾都办了罪,一个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刺上字。这一来,一些贵族、大臣都不敢触犯新法了。

这样过了十年,秦国果然越来越富强,周天子打发使者送祭肉来给秦孝公,封他为“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中原的诸侯国也纷纷向秦国道贺。魏国不得不割让河西土地,把国都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

[商鞅立木求信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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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征虏投壶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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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出处《后汉书 ·祭遵列传》:“ (祭) (zhai) 遵为将军,取士皆用儒术,对酒设乐,必雅歌投壶。”

释义用法投壶是古代宴会上一种高雅的娱乐活动,宾主依次把箭筹投入壶中,以投中多少决定胜负,负的饮酒。后汉征虏将军祭遵设宴时,一定要雅歌投壶。后用此典表示武将的风流儒雅的气度。

用典形式

【投壶乐】 宋·曾巩:“柳间自诧投壶乐,桑下方安佩犊行。”

【军中歌吟】 金·元好问:“诗书义府无古今,祭遵军中亦歌吟。”

【征虏投壶】 清·顾炎武:“征虏投壶暇,东山赌墅优。”

【宾从投壶】 明 ·陈子龙:“檄书倚马销金甲,宾从投壶佐玉觞。”

【雅咏投壶】 明 ·高启:“如今四海无征战,雅咏投壶乐太平。”

【投壶接高宴】 唐·李白:“他日观军容,投壶接高宴。”

【投壶祭征虏】 宋·梅尧臣:“聊奉投壶祭征虏,休言击剑马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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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三百红军突然死亡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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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0月7日,中央红军越过六盘山主峰,在青石嘴与国民党何炷国骑兵军第七师十九团展开了一场激战。林彪、左权遂指挥一纵兵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下山去,不到一个时辰战斗即告大捷,毙敌200余人,俘敌近百人,缴获战马150多匹。由此装备了一个侦察连,红军组建了自己的第一支骑兵部队。

战斗结束,毛泽东站在六盘山一座巨石嵯峨的山头上,诗兴大发,纵情吟词一首《清平乐·六盘山》:“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六盘山上高峰,红旗漫卷西风。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

可就在第二天黎明,毛泽东被紧急送来的一份报告惊呆了:耿湾镇夜间发生了一起红军命案,驻扎在镇外宿营地的红军将士一夜之间竟无声无息地突然死亡300多人!

报告称,三个营的指战员在昨天到达这里,宿营前还一个个生龙活虎,可睡下后就再也没有发出一点声息。如此集体死亡,其原因初步断定是食物中毒。

300多号人啊!这个数目对历尽千难万险由最初从江西出发的近9万人,到走出草地后剩下7000多人的中央红军来说,损失实在太大了!就在袭击敌人的骑兵团,而后在洪德县城突围脱险时也未死伤一卒一兵,怎么会在脱险后的耿湾宿营地,无任何交火迹象的情况下,如此奇怪地死了300多人。他们连敌人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就被莫名其妙地从红军实力中一笔勾销了,而对方显然没有费一枪一弹就制造了一桩骇人听闻的惊天命案!

毛泽东扼腕顿足,无比愤怒,令保卫局即速查办谋害红军将士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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