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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伊斯·蕾秋的《一个人的朝圣》的读书笔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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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千寻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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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是选自于杨红樱的《笑日记》里的其中一本。这本书讲的是笑猫的儿子胖头整天无所事事,他们来到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与心中的光亮。胖头学会了钢琴,可胖头遇见了一个患有孤独症的小男孩,他仿佛是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胖头走进了这个小男孩,用音乐让他变得快乐,胖头也一直陪在他的身边。

这个故事令我十分感动的地方是胖头把自己的一生都想给了小男孩,他愿意都在孩子的身边,一直陪伴着他让他快乐,同时自己也快乐,他的父母也都赞成他这么做,这样胖头才能放心的永远陪在孩子身边。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到了启发,胖头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这个孩子,我们也要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用在社会的上面,我们只有现在好好读书,以后长大了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如果你真正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现在就好好读书,天天向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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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阿甘正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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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达到的最佳状态就是忘我,从心理学的角度就是小我的退让和大我的抬头。而大我的坚持源于人生的信念。人生需要信念,只有信念才能使快乐真实,让生活充满色彩。阿甘从小就是个智障儿,但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无论前面是什么,他就只是专注的跑,最终他获得了荣誉与成功。人有了坚定的信念是不可战胜的。

人生的状态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大多数的失败者却大致相同。每天在为自己的懒惰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总是容易地原谅自己的不坚定。生活中最可怕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没有坚定信念的自己。智商只有75的阿甘取得了让人羡慕的成功,却并非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他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仅仅是尽力而为而是竭尽全力。

空气中没有现成的露珠,露珠都是由潮湿的空气一点一点凝结成的。在人生的天空里也没有现成的果实,那成功的果实也都是由辛苦的汗水一点一点凝结而成的。而让人羡慕的男主人公阿甘,也是因为他的坚持,他的执着,所以他收获了让人嫉妒的成绩。我们总是在抱怨自己没有他人成功,也总在他人身上找原因,但是阿甘,他从不浪费生命去抱怨那些生活的不公,他只是每天重复的做一件简单的事,为自己的生活不断增加成功的筹码。

他亦执着地追求自己的爱情。爱,从来都不用说对不起。因为那是两个相爱的人,所以不会在意谁对谁错,只是简单地想为对方付出一切。爱也是最有风险的投资,因为我们无法预知在爱的过程中我们会扮演什么角色,也不知道会收获什么,一旦爱上了,就只好默默付出。阿甘对珍妮的爱就是这样的,从小到大,只要珍妮需要他,他就会出现。他对珍妮的爱不会因为他的社会地位而改变。他对爱有着超凡的追求力与给予力,在他的感情观里没有过度地衡量过付出与得到,没有感情备胎,甚至没有退路,就这样深深地爱了珍妮一辈子。

如果残疾意味着不完美、困难和障碍的话,我们每个人都是残疾人。但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像阿甘这样精彩、淡然的活着。人生本来就是个永远拼不成的图,让我们不断寻找,不断说对,不断说错,不断笑,不断哭,不断收获,不断失去。但路是脚踏出来的,没有信念的人就好比没有翅膀的鸟。人生需要信念,像阿甘一样,即使很平凡,却依然精彩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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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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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碧空万里无云,我和孩儿们正在花果山兴高采烈地玩过山车,突然雷电虎架着奔驰给我送来一封信,我接过一看,哦!原来是师父寄来的。

我打开信一看:

亲爱的悟空:

自从西天取经归来后,好久没跟你念叨了,乖徒儿你在花果山过得可好啊?知道你看字不快,所以师傅我这封信写得很慢。听说你最近脸上长表春痘了,你那一脸猴毛也该整一下了,记得讲卫生啊!不然会出更多痘子的,本想给你寄瓶洗面奶,但被你师母抢走了!

昨天我和你师母去买比萨,店员小姐说:“请问要切八块的还是切16块的?”你勤俭节约的师母说:“切8块好了,16片好像吃不完。”对啦,还要告诉你一件好事,牛魔王来玩了,下次来时让他请我们吃牛排。最近你有三师弟老沙的消息吗?也不知道他到哪流浪去了。

没事的话去看看八戒吧,听说他最近正在减肥,你去劝劝他,叫他别没事花钱丢肉,去时别忘了多买些零食,八戒也不顾计划生育,一不小心为你添了八个侄儿

这风天天气变暖了,我脱去棉衣,穿上观音姐姐织的毛衣,因为她不知道我长胖了,所以穿着有点紧了,所以我准备不钉扣子了。袖子也紧在身上,我只好在中间剪了一条缝,你师母说,这样很有个性!

不说了!不说了!一是你师母说为了节约纸张!二是怕你没耐心看这么长的信!三是我的唠叨病好多了!

记得没事多想想师傅啊!

再补:我本想寄21000元给你,可信封粘好,放不进了,下回再说吧!

师傅的唠叨病好了?天哪!……

呀!!过山车要下冲啦,快把信收好,不然一不小心丢了,师傅下次来又要把我念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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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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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只铅笔,它所经历过的,即使你用橡皮去擦,一样会留下它的痕迹;童年,是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是失意时含泪的微笑。——题记

童年——不禁让我们想起了自己美好快乐的经历。小时侯,在我的印象中,头顶总是一汪蓝得让人心醉的天空,变幻莫测的白云……周围的一切散发这袭人的和谐和幸福。

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在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中度过的。

我读《童年》,童年是心酸的。阿廖沙幼时丧父,少时丧母,可以是,他的童年在亲情的离别中度过的。如果说林黛玉的泪流尽了情仇哀怨,深闺中仍缠缠绵绵,又怎及他幼小的心灵承载如此多的心酸与痛苦。生活是艰辛的,外祖母的善良与慈祥的给予,竟然也遭到外人的误会;家仆的关心,也遭到外界的非议。家里人的打打闹闹,倒成了家常便饭。人性的善恶臭美一幕幕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在这个令人窒息的家庭,阿廖沙经历了许多自己想都想不到的事,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使他的幼年时代变得痛苦不堪。我仿佛看见了阿廖沙天真的眼睛里透露着不解,那是一串串的问号。“为什么他们天天吵架,我没做错为什么把我当成出气筒。为什么家里没有一天宁静的时候。为什么妈妈那么早离开我……”然而,他却不抱怨,怀着一颗天真纯洁的心,坦然地看着这眼前发生的一切。也许,这些,也只有他长大以后,慢慢明白这些人情世故。真不知道,那是有多少类似的童年,在辛酸中沉浮,被铭记在他那幼小的心灵中。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阿廖沙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记得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人,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我们也一定要好好学习,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我读《童年》,读出了善恶丑美的表现,读出了人性的变迁。在历史的长河中,我相信,总是会有许多无名的力量驱使着许多无名人士坚强的活着,并被世人赞叹。

童年,本是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有美丽的浪花做伴,有可爱的同伴玩耍。但我读《童年》,感悟到了阿廖沙童年中的辛酸,这也将会成为你失意时含泪的微笑。

绝不低头,笑对挫折,感悟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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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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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传奇曲折的故事,让你回味无穷,里面提心吊胆的情节,让你心潮澎湃。

《西游记》主要讲了金蝉子转世的唐僧——师傅,齐天大圣孙悟空——大师兄,天蓬元帅猪八戒——二师兄,卷帘大将沙僧——三师兄,四人结伴而行去西天雷音寺取经的故事。

让我颇有感触的是孙悟空因为唐僧的同情心和猪八戒的胡言乱语,从而误解他杀死了由白骨精三次分别变成的姑娘、老奶奶、老爷爷,便不要孙悟空做他的徒弟,而孙悟空也因赌气不随唐僧去西天取经了。可是当唐僧一行人遇到妖怪,猪八戒去请已回到花果山的孙悟空,孙悟空还是答应了去救唐僧,可见,孙悟空心里还是担心着师傅的。

唐僧的善良慈悲,孙悟空的机智勇敢,猪八戒的憨厚直率,沙和尚的兢兢业业,都值得我们敬佩与学习。在取经过程中,遇到困难,他们不怕;遇到妖魔鬼怪,他们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使出全身的解数,去和妖魔鬼怪战斗。我们生活学习不也是这样吗?遇到挫折,应该鼓起勇气去正视和面对;遇到成长道路的“妖魔鬼怪”,应该拿起手中的武器,去和他们战斗。

俗话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他们能够随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虽然唐僧不是他们的父亲,而且是一点儿血缘关系都没有的人,但他们能像孝敬自己的父亲一样孝敬唐僧,可以看出他们是真心要保护唐僧到西天取经。

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了雷音寺,取得了真经。大家坚持不懈,齐心协力,团结合作,互补互助才能完成一件事。

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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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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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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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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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给每一个学生发了一本国学经典的书,其中有一部分的内容是《弟子规》。于是我做完作业有时间时就会和妈妈坐在沙发上一起读,妈妈还为我解说意思呢!妈妈常说,学习《弟子规》对我们很有帮助,它教育了我们在生活上、学习上很多做人的道理。

今天晚上,妈妈和我又在大声地念到:“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妈妈解说道:“父母亲叫你的时候,要立刻答应,不能迟缓;父母亲让你做事的时候,要马上去做,不能拖延偷懒。对父母的教诲,要恭敬地聆听;对父母的责备,要顺从地接受。”听到这里,我低下了头,因为我想起我平时也真的做得不对。有时我做作业或者学习不够认真,父母会说我几句,可是我不但不虚心接受父母的教导,而且还觉得父母好啰嗦好烦,乱发脾气。现在我看着手里的《弟子规》,暗暗下定了决心:以后一定要听从父母的教导,还要虚心的接受父母的批评。例如:妈妈经常说我的东西乱放,书桌上摆满了学习用品、玩具,每次都是她帮忙收拾。以后我要用《弟子规》中还提到的“房室清,墙壁净,几案洁,笔砚正”来警惕自己,每次做完作业我一定自觉地把学习用品和玩具放好,不再让妈妈为我操劳。

《弟子规》中有许多道理值得我学习,这真是一本让我百看不厌的好书,人生在世,品行不是天生的,必须在幼小的时候就开始培养。《弟子规》中要求我们首先要端正自身的品德,其中包括孝、悌、礼、仁等。其次教会了我许多好的学习方法,不仅仅要认真学习,还要学以致用,这样才能真正地读懂好书,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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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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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过一种平静富裕的生活。可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水手。一次航海让他漂流到一个孤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 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

我曾设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才有回报,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我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应该自己独立地做些事情了。

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这是我看过这本书后最大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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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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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活,对于人生,千古年来无数哲人智者发表过无数精辟的语论。滚滚长江东流水,许多流过了,淡了。而在生命的长河当中,必须有些东西是留下来了的。每一个都有权利改变他的人生,或苦或甜。或许在一般人看来福贵的一生是苦不堪言,而他的从容与恬然改变了我的看法。有尽头的是人生,而生活是没尽头的。这就是活着的。他给予了我生活的另一种新的看法。

《活着》通过“我”一个收集民谣的年轻人与“福贵”,一位经历过穷困潦倒,生离死别的老人的谈话,道出了主人公“福贵”历尽沧桑的人生故事。故事以描写老人神态动作,以及周边的环境为过渡连接,一个感性的故事倾泻而出。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喜交接,沉郁淡忘,最后平淡而终的。生于富贵之家,吃喝玩乐赌嫖无所不做。把百亩良田的家业输掉,从此一败涂地。躲过铲除大地主,战事的厄运。勤勤谨谨,有懂事的儿女一双,温柔贤淑的妻子,困窘也算其乐融融。而命运之神并没有因此降临。一家六口人,前后相继地死去。家珍得软骨症而死,有庆因被过量抽血而死,凤霞难产而死,二喜辛苦劳作意外死在岗位上,而最让人揪心的是福贵抱有唯一希望的外孙,因吃太多的黄豆而撑死了。最后我们看到的陪伴福贵的只有一头跟他一样老,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的老牛。

诚然福贵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但我不得不为他活着的勇气,活着的坚强致敬。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什么是生活。一个老人活了大半辈子,亲手埋葬了他挚爱的每一位亲人,然后剩下他自己。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伤痛,而他却可以如此平淡的讲叙他一辈子的故事。陶醉于故事中,像回味着他的一生。那是属于他独特的一生,就算是悲痛也是珍贵的难忘的回忆。他不介意别人知道他的伤痛,因为在他看来那过去的一切都已化为可以美丽的传说。淡淡回味,那就是他无悔的一生。在他挚爱的亲人活着的时候,他深深地爱着他们,他们用他生命的全部,努力着,奋斗着,为了生存,为了他的亲人更好地生活。他没有干过滔天的坏事,甚至小恶也不曾多犯。他不奢求荣华富贵,只求一家人平平安安,永远在一起。命运弄人,他最终没有完成他这一生唯一的愿望。在所有人离他而去以后,或许他的人生不再有什么意义。颓废,绝望这些名词此刻用在他身上再恰当不过。然而,他并没有选择逃避人生,他活着,安然恬静地活着。不为什么,只为好好珍惜上天让他在世上活着的每一天。主人公大悲大喜过后淡然让人肃然起敬。

在我看来,“活着”是那么一个简朴是在而又深沉的词语。特别在我经历过亲人的离逝,看多了离合聚散后。当上帝赋予我们生命时,我们尚不知道何为活着。到我们渐渐成长,我们甚至一度迷糊,轻言生死,不知道为何而活着。而更多的,直到我们死的那天我们也不曾清楚活着为何。不管是浑浑噩噩,还是意气风发,为生活而活着,为自己而活着,为希望而活着。活着很好。死或许可以摆脱一切的痛苦。而只有活着才能真正地体会生活。只有活着才能欣赏初升太阳的美丽。活着是一根连着希望的线。千丝万缕的神经星罗密布,敏感的感知着这世界的苦与乐。而这也就是人生,也便是生活,可以痛并着快乐着。

生活中有太多的烦恼,然而也很玄妙。在我们呼吸着的每一刻都有无数的生命消逝,同时也有无数新的生命诞生。在如此竞争激烈的社会,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场赌博,赢者为王,败者为寇。尔虞我诈不在话下,为成败甚至是情感一时小事放弃生命人不乏其数。然我相信到经历了更多以后,最终会有人知道,人生世上,输赢不是长久的,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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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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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老人的歌声在空旷的傍夜像风一样飘扬。

随着歌声回到了过去70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是时间创造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

徐家的老祖宗不过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后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

,羊就变成了牛,到福贵爹这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福贵这,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啦。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改革开放。

富贵输了100亩田,爹也在粪缸边吹走了。家珍也被老丈人接走了,一个家成了砸破了的瓦罐似的四分五裂。凤霞便安慰他,一张桌子四个角,削掉一个角,还有五个角五口人,福贵也开始新的生活,一个落魄公子,看得见的时候福贵在田里地里,到了天黑,只要有月光福贵还要下田。人活着总要有事情发生,让人措手不及。福贵被要求跟上了一只往北去的炮队。这时的生活他想跑,结果却发现连里每天都会少一两张熟悉的面孔。

福贵回家了,娘死了,凤霞聋了,后来,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小儿子有庆身上。有庆五年级了,但在医院的小房间里,却被抽血过多而死了,福贵开始很生气,后来却发现县长是曾经的朋友。他埋了他,每天都去看他,去陪他。书里唯一的温情,恐怕也只有一点点,一丝丝。凤霞嫁了一个好人家,福贵因为败家而躲过了土地改革,队长又帮助他们。

可是这一点点温情都是建立在虚伪的表面上的。

爹被气死了。

娘也走了。

有庆死在那间小房间里。

凤霞死在了那间小房间里。

家珍也走了。

偏头女婿因工伤死在了那间小房间里。

孙子苦根儿因吃豆儿噎死了。

他亲手埋了六个亲人。

他只剩下了一头牛叫福贵。

福贵活着,命大,一种幸运也是一种悲伤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离自己远去。活着,是一种坚强,晚年只能同一头老牛度过。“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这是福贵对自己的评价。在晚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的,但并不寂寞的他,这就是活着,这是斗争与生存。其实福贵苦难的经历里存在着自己的温情。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她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这是余华所得经验。

这本书中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这好像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当好运垂顾我们的时候,我们会欣然微笑。当我们遭受厄运打击时,我们又会黯然垂泪。也许活着就是命运,等待着生活给你的一切。也想起史铁生的母亲,让他好好活儿,好好活儿。

有人称《活着》是中国的《约伯书》,我认为这更是中国的历史。

在我的眼前仿佛有许多像福贵一样的老人。他们脸上的皱纹里积满了阳光和泥土。时常留着浑浊的眼泪。坐在石阶上,等待着黄昏,霞光褪去。听着老人粗哑的嗓音在空旷的傍夜风一样的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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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伊索寓言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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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是我最爱读的书之一。这些寓言故事我都很喜爱。其中,我觉得最搞笑的是《狐狸与老山羊》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说的是:有一次,狐狸不留意掉到了井里。狐狸看见老山羊走来,就把山羊骗到井里,然后自己登着山羊的背跳出了井。狐狸不遵守诺言,不但没把山羊救出来,还反而对山羊说:“喂,朋友!你的头脑如果像你的胡须那样完美,你就不至于在没有看清出口之前就盲目地跳下去了。”

我读完这个故事以后就想: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去思考事情的结果,然后再去做。也就是说,不能盲目地听信别人的话。要是不思考结果,盲目地去做的话,就容易上当受骗。严重的时候,还会有很大危险。世上有很多心口不一的人,不能随便听信这些人的话。还有许多坏人,用甜言蜜语诱骗人们,因此更要认清这种人的真面目,时时刻刻提防他们,否则到时候就会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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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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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等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林海音这位台湾女作家写的一本令人感概的书。以前读起书来我觉得很没有意思,但是今天读起来,使我真正感到了里面的快乐、幸福、悲伤、离别与无助的感觉。

书中那一件件趣事,那一句句言语都深深感染着我,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这本书一共分为8个小故事:《冬阳童年骆驼》、《我们开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但在这些小故事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刻骨铭心,读完了这本书,我还记忆深刻,那就是《惠安馆》。

20世纪20年代末,6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因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相爱并私定终身,后来大学生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不料被火车轧死。

这里面,让我最喜欢的是小说的主人公——英子。她那么善良,那么聪明。她勇敢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美德深深打动了我。他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拦,勇敢的与“疯”女人——秀贞接触玩耍,两人最终还成了最好的好朋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了他们。英子的童年之所以活的精彩,是因她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了这颗心,童年才会美妙、才会幸福。

童年是快乐的,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我们童年过的很快很快,所以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童年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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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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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朝花夕拾》 ,是鲁迅写的。听说鲁迅写得书独是一无二,我倒要看看有多好!

鲁迅曾住在百草园里,所以就写了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鲁迅的百草园面积很大,鲁迅小时候在那儿获得许多乐趣,比如说,鲁迅翻开了断砖,看见了斑蝥,脊梁上一按,后窍喷出烟雾;下雪了,如果雪比较厚,鸟儿们无处找食,闰土就带着鲁迅捉鸟……但到后来卖给了朱熹的孙子,从此很少去百草园。读到这,我觉得非常可惜,一个多好的百草园!可惜,就这样卖了!多可惜呀。

或许我们的童年早晚有一天会离去,《朝花夕拾》却可以了解一下鲁迅的童年,体会童年的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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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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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父与子》之后,我觉得作者虽然创作的是漫画,但是这本书却有着很深刻的含义。

《父与子》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1903年出生于德国富格兰特山区的翁特盖格林村,1907年全家迁到了首府卜劳恩市。处于对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他离开了工厂,来到莱比锡绘画艺术学院深造。

我原来以为《父与子》只是一本普通的漫画书,并没有什么含义,但是读过之后我认为,这是一本绘画水平非常好的漫画书,而且还能让人旁若无人地微笑或者难过。那位胖胖的、谢顶、平凡而可爱的父亲,从来不用长篇大论来教育儿子,而是身体力行地和儿子做朋友。尽管他又缺点,并不完美,可是他却那么富有童心、爱心。

看到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爸爸:我们一起去钓鱼,等了一天却一无所获,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我们一起去打乒乓球,我总希望我能打败爸爸,可是球每次都不听我的话,让我输给爸爸。

虽然我的爸爸很年轻,很英俊,可是没有书上那位爸爸那么幽默,那么有童心。这又让想起一部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那里面的爸爸也富有童心。

当然,我也想到了平常爸爸给我的爱:给我倒水喝,接我上下学,陪我玩耍,为我做饭……这些,都是父亲对我的爱。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只有平凡而真诚的爱才能打动人心——这就是不朽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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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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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小巴掌童话》。这本书我很喜欢,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五颗甜蜜蜜的葡萄》这一篇章。

夏日里,只剩下最后一串葡萄,三只小松鼠都爱吃。第一只小松鼠拿了青葡萄说:"我吃了酸的,妈妈就可以吃甜的了!"另一只小松鼠拿了五个小葡萄说:"我吃了小的,妈妈就可以吃上大的了!"最后一只小松鼠走上前把破葡萄摘了,说:"我吃破的,妈妈就可以吃上好的了!"

三只小松鼠多么孝顺自己的妈妈呀!它们都很喜欢吃葡萄,可在美食面前,它们一下子就想到了妈妈。看到这里,我感到很惭愧。我会对妈妈乱发脾气,惹妈妈生气。有一次妈妈教我做作业,有些字写得不好叫我重写,我一听,火冒三丈,大声说:"我不要再重写、不要写了!"妈妈听了之后,转过头,伤心极了!结果那次作业我只得了"良",还被老师批评了。回家后,我跟妈妈说了这件事,本以为她会批评嘲讽我,没想到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以后作业要认真、不能再乱发脾气啦!来,妈妈跟你一起学!"妈妈多么爱我呀!

妈妈的爱像天空一样广袤,我是小鸟,在爱里自由飞翔;妈妈的爱像大海一样深邃,我是小鱼,在爱里自由地游来游去;妈妈的爱像泥土一样肥沃、我是小绿芽,在爱里茁壮成长!妈妈的爱是最温暖、最无私的!

以后,我要像三只小松鼠那样孝顺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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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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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日记》是我暑假里读的一套书,这一套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塔顶上的猫》。

这本书说的是在翠湖公园中,有一座汉白玉塔。在一年春天,伴着第一缕春风 ,一只美丽的虎皮猫突然出现了在塔顶。笑猫的目光跟着流云来到了塔顶,他喜欢上了虎皮猫。但是这也惹怒了一群出身名门的猫儿们,他们上不去的地方——汉白玉塔,绝对不允许别的猫上去!他们开始向虎皮猫攻击、咒骂、愤怒的游行……而那只虎皮猫一无所知,这一切让老鼠乐翻了天,在一次意外中,虎皮猫被箭射伤了,笑猫把她送进了医院,当她得知这一切后,她的心凉了,不知不觉的消失了……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我很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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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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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书虫,一有空就往书堆里钻。我看过的书有几百本了,但我依然最喜爱《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塑造了忠诚友善但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和反抗奴隶制的黑奴艾莉查夫妇等典型形象,十分生动地描述了美国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汤姆被监工苦打也不肯屈服的情节令人感动。

“列格雷一下子跳起来,把汤姆叔叔推倒在地,狠很地打了他一顿。”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敬佩汤姆叔叔那坚毅的精神。他为了卡西太太和艾米林逃离列格雷的魔爪,被列格雷毒打也死活不说他们的藏身之处。设身处地地替人着想,这是多么高贵的品德啊!我看见图片上的汤姆被打得鼻青脸肿,手脚上尽是被皮鞭抽出的血条,把被子都染红了。我想:这就是美国人的道德吗?他们还有良心吗?如此善良淳朴的汤姆,列格雷还一直折磨他。从中不难看出,汤姆宁死不屈的精神。宁死也不违背良心,宁死也不要做列格雷的监工!

“让黑人们成为奴隶,这是上帝的旨意,他们本来就低人一等。”这句话是我很气愤。为什么黑人天生就是努力呢?为什么他们天生就低人一等呢?这纯粹是剥削阶级麻痹劳动人民的思想。我认为这世界上,人人平等。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真、善、美,学会了友爱,仁慈和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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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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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西游记》啊,可谓是妇孺皆知啊。一些小孩子,一般是图个新鲜,或者是看看里面孙悟空的神气,并没有领悟其中的真谛。我这次看,与以往可谓是天差地别啊,对其中的一些道理,也算是有深刻领悟吧。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去取经,一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获取了真经。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风趣生动,但虽如此,在其中也包含了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种.种看法。他讽刺了当时朝政的_无能,其实,在我们所看到的取经途中,有许多的妖精都与天上地下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样说来,无论是在天上还是地上那些神威的统治下,都隐藏着丑恶,神仙也不例外,可见当时明王朝统治的_,。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在我们眼前出现一个不受约束,敢于抗争的一个人物,那就是孙悟空!他从石头里蹦出,对世间何事都有探索的好奇心,对于玉帝要捉拿他,却绝不屈服,还“大闹天宫”,不过有时也有些任性,作者再借这样一个人物来进行对比,更加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这也使我们想到当时的朝政是怎样的,朝政中当官的又是怎样的。其实,那些_无能的官员往往与天上的神仙大佛有一定的关系,不是有一些妖怪就仗着自己与天上某某神仙有一定的关系或是拿了天上某某宝物就在人间为非作歹!我想这些人间的官员也不过如此吧,借自己身后有大人物给自己撑腰,就为非作歹,鱼肉百姓,导致了朝政的_以及社会经济不景气。

虽然如此,但唐僧师徒四人在途中对那些所遇到的妖魔鬼怪时的不所畏惧的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由于师徒四人团结一心,不畏艰险,,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取得了真经。我想,这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轻易放弃,可不能像猪八戒有时那样喊散伙,只要坚持,我们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虽然在取得成功的过程中会遭遇许多磨难,但是这样更能磨练我们的意志力,使我们得到锻炼,所以,一定要勇往直前!

《西游记》给我的感想有太多太多,甚至又联想到了许多,它被评为四大名著之一,可谓是当之无愧啊!《西游记》,这颗在历耀眼灿烂的明珠,正闪烁着那金色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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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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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看了不少课外书,最让我难忘的是《三毛流浪记》。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由于残酷的战争,制造了孤独的三毛,炮火毁掉了他的家园,枪杆夺取了他的父母,三毛是个可怜的孩子,但我相信三毛一定会找到一个温暖的家。

三毛是个善良的、助人为乐的孩子。三毛帮助被欺负小朋友,扶起被人推倒的老爷爷,还把自己的饼分给老爷爷吃。还不顾危险,救起落水的小男孩。帮助比他更可怜的人……

三毛是个好学、能干、坚强的孩子。他在流浪生活中,做报贩、擦皮鞋、当学徒,受尽苦难却始终不屈不饶,没有失去求生的勇气。我很佩服三毛奋斗的精神和挣扎的勇气,这是值得我学习的。

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要好好珍惜这样的机会,好好学习,报答社会,为我们祖国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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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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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上的第一课,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一课的课题是《窃读记》,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女孩放学后急匆匆的赶到一家书店看书,到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的时候,才依依不舍的回家。有时,为了不引起书店老板的注意,她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后,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者小女儿,反应了当时旧社会的贫穷和困苦。

“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说的很好。吃饭,是指人肉体上所需的营养;读书,是指精神上的成长。人的精神是可以驾驭肉体的,你只有不断的从书本中吸收知识,获取知识,那么你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你看,现在哪位作家不是书读得多,你看,高尔基、林海英、叶圣陶这么多作家,有哪位没读过书?我们的语文老师跟我们讲:“同学们,你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从书中学知识,做一个爱阅读的人。”可我们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不听老师的劝,现在好了,弄得我们班现在作文水平,全年级倒数第一!

哎!说起读书来,还真是惭愧!去年,我爸为了让我多读书,给我办了个图书证。头一天,我只借了一本书,可只看了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就还回去了。后来,我越看越少越看越少。后来,我爸只有逼着我看。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书中有很多乐趣。到目前为止,我的作文水平逐渐有了提高,从原来的中等一直到了班里的数一数二的作文明星,我要感谢读书!

《窃读记》中的小女孩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我们无法体会到的,总之一句话: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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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灿烂千阳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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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两天的时间,看完了《灿烂千阳》。依旧如读《追风筝的人》一样,开始是一种对异域截然不同命运的窥探,最后却是无比的震撼和慨叹。不过,两者应该还是有区别的。我个人认为《追》是一个故事,《灿》则是一个社会。故事可以很精彩,很动人;社会只能是真实,真实得残忍。

“灿烂千阳”这个名字,很不错。来自于四百年前的一位叫做穆x的诗人的诗句:“喀布尔每条街道都令人目不转睛,埃及来的商旅穿行过座座市场。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月亮,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一千个灿烂的太阳,本是诗人最慷慨的盛誉,可它怎能敌得过时间的变迁,敌得过人的欲望呢?战争,爆炸,袭击冲突,政权更迭,难民营,对妇女的压迫制度,饥饿,颠沛流离。书中的种.种,让谁都相信,“纵然有一千个灿烂的太阳也不足以再用它金煜的光芒去照亮它阴影憧憧的洞穴,用它稠浓的温暖去掂量它罪恶砭骨的凄凉。”是的,美好的历史,在现实面前,只能是遥不可及的神话,这点,我坚信。

两个主人公,都是极其不幸的,但相较而言,我更同情玛丽雅姆。莱拉有过幸福少年时代,尤其是与父亲和情人塔里克的相处,更是留下了永远的甜美回忆。莱拉也有依靠,或是等待,无论是她和塔里克的私生女,还是她和拉希德的儿子,都是她生活的依靠,抑或希冀。莱拉更有幸运的结局,和自己相爱的人相守,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以完成父亲的遗志。这一切,玛丽雅姆都没有。作为私生女,玛丽雅姆从一出生,就失去了一切,没有幸福,没有未来。如果她能遵循母亲那番“幸福不可得”的教诲,也许悲惨会来得晚一些。可是她幻想了,幻想着家庭,幻想着幸福。结果呢,母亲自杀,父亲匆匆把她嫁人,或者说是丢弃于人更为恰当!当然,如果能生个孩子,哪怕是女孩,命运还是会有转机,可是偏偏又是习惯性流产。至此,悲惨命运彻底沉入了地狱深渊,永无天日。

莱拉的遭遇,让我冷冷的悲叹,可玛丽雅姆的一生,却让我静静地生疼,无论是她和父亲的关系,还是她最后做出的选择。说实话,对于他父亲扎里勒,我很难理解。一边,将女儿弃养在泥屋里,绝情而残忍;一边,又是每周四准时探望,小礼物,讲故事,钓鱼,那么温馨,那么美好。一边绝决地将女儿弃之于人,一边又在生命的最后,跑到女儿家门口,苦苦地等待。扎里勒最后的那封信,让我差点掉眼泪,也让我突然明白了,扎里勒之前,其实是始终怀有赎罪的心的,可是赎罪求的是心安,它不能等同于共同生活,更何况,那将对现有的身份、地位、家庭带来怎样的冲击。

玛丽雅姆最后勇敢的选择,冲垮了我所有的坚持。为了挽救莱拉,她会用铁锨结束了拉希德的生命;为了成全莱拉和塔里克的幸福生活,她会去法院自首;而走向生命的最后,面对砍头,书中如是写道:“当她即将离开世界的时候,她是一个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的女人。她以朋友、同伴、监护人的身份离开这个世界。以母亲的身份。她终究成了别人眼中的重要人物。”这到底该是怎样的一种蜕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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