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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作文11篇 初二作文怎么写(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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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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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诗人臧克家曾经说过:“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我很想套用这句话,“有的人活着,但他的梦想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的梦想却依然活着。”这也是我读《狼王梦》这本小说的感悟。

在读《狼王梦》这本小说之前,我一直认为“狼王”或者是“当狼王”这些词只跟公狼有关,因为所谓的狼子野心,就是指的那些野心勃勃的大公狼而言。而读了这部小说以后,我才终于明白一个道理:任何狼都可以拥有“当狼王”的梦想,只要它愿意为之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即使这个伟大的梦想是寄托在子孙后代身上的。便可以由此引申到人类社会;古时候,很多母亲也为了能让自己的后代地位变得十分显赫,也是像书中的母狼紫岚那样付出了努力,还有一些伟大的母亲甚至献出了自己的性命。

虽然母狼紫岚的梦想只是一个永远也不能实现的梦,但是它去努力了,去付出了, 所以它死而无憾。

《狼王梦》写的是关于狼和梦想的故事,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我们也应该有梦想,也要为之付出努力,而不能光做白日梦、说空话、说大话。有些人说我们根本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是的,命运不属于我们,但是我读过这本小说之后我明白了:命运其实就在我们心底里,只要有足够的勇气我们就能看清自己。任何人都无法借助“哆啦A 梦”的时光机到未来看看未来的自己,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看清自己的未来,甚至还改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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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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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一本著名作家沈石溪创作的《狼王梦》。书中把狼写得淋漓尽致,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出丑陋与美丽融为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呀!

这本书主要写了紫岚生下了四只狼崽,三只公仔:黑仔、蓝魂儿、双毛,一只母仔:媚媚。紫岚原来和黑桑是一对夫妻,但不幸的是黑桑死了,没能当上狼王,所以,它把这个梦让自己的狼崽来实现。可是狼崽们不仅没能当上狼王,还失去了那宝贵的生命。唉!真是替紫岚又着急又担心呀------

我最喜欢里面的紫岚。它对孩子有严肃的一面,也有温柔的一面。正因为它严肃,它的孩子才能独立生存。要是现在黑仔、蓝魂儿、双毛在的话,肯定能当得上鼎鼎大名的狼王。从“每当狼崽们欢天喜地地扑进它的怀抱里,贪婪地吮吸它的乳汁时,它便会体会到一种只有母性才可能有的自豪感和幸福感。”瞧!这是多么和睦的一家啊!

读到最后一页时,我不禁热泪滚滚:紫岚为了媚媚的幸福生活,与那只金雕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撕咬。它的左眼窝被金雕咬得流出了鲜红的血,耳朵、鼻子、脸被啄得稀烂。而金雕的一只翅膀被紫岚咬断了, 最后,它们俩同归于尽了。

是啊!母爱就是这么伟大。当我们提出要求时,他们会尽量满足;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他们会去帮助我们,甚至舍去自己的生命。

合上书,我的心像大海一样,久久不能平静。我明白了:母爱就像蜡烛一样,默默无私地燃烧自己,照亮孩子们前进的道路,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这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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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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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我记事起,爸爸就给我介绍了一位好朋友——书。从此,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阅读成了我最大的爱好。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阅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文中扣人心弦的情节、惊心动魄的战斗,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只年轻漂亮的母狼紫岚在失去丈夫后,独自承担起抚养四个孩子的重任,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把其中一个孩子培育成狼王。但是,三个儿子先后死去,给了她沉重的打击,过早地耗尽了青春和美丽,最后,为了保护女儿的狼崽,紫岚选择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原本在我印象中冷血凶狠的动物,却有着这样的爱心和梦想。紫岚,不是想一口吞掉小红帽的狼外婆,而是望子成龙的好妈妈。为了培养儿子独立,不惜以身作靶,被咬得伤痕累累;为了避免儿子落入猎人手里,毅然咬死了儿子;为了专心培养狼王,宁愿选择单身;为了家族的兴旺,不惜拆散女儿的幸福。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一个梦想,支撑梦想的背后,就是母爱。

在梦想和母爱的映衬下,即使是狼,也是那么值得尊敬。但是,我的心却有那么一点的伤感。母亲希望孩子成狼王,本身没有错,但是孩子不具备这个条件,或者并不喜欢这种成长模式,怎么办?强扭的瓜不甜,孩子早夭,一生不幸,难道紫岚就没有一点责任吗?为了自己的梦想,失去了天伦之乐,落得家庭破碎,阴阳两隔,值得吗?其实,孩子们何尝不想对她说:“妈妈,我不想当狼王,我只想当你的儿子,普普通通,却快快乐乐。”如果紫岚静下心来,她会读懂孩子的心。如果让她再来一次,她会作何选择呢?

为了爱,梦一场;梦已醒,爱,却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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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学《狼王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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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看了一本书——《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书中母狼紫岚那种不畏艰难,努力实现自己梦想的执着精神所感动了。这本书通过记叙紫岚为了实现它与已经死去的伴侣——公狼黑桑成为狼王的梦想,对自己三匹幼年公狼进行特训,老大黑仔是紫岚认为最具有它父亲的气质,并且最能实现她梦想的孩子,所以她倾注了所有的心血来培养黑仔,但不幸的是疏于防范,黑仔被从天而降的天敌鹰抓走而丧身,紫岚痛心不已。黑仔的死并没有让紫岚放弃她的梦想,老二蓝魂儿成了她的实现梦想的希望,然而天不随狼愿,在一次觅食行动中,蓝魂儿进行遭到猎人的铁板袭击,悲惨的死去。紫岚把丧子之痛深深的埋在心里,立志要把三匹幼年公狼中最懦弱的老三双毛培养成为狼王,经过紫岚精心的培训,双毛血液中的狼性显现出来,然而就在它与狼王洛戛争夺王位时,久经沙场的狼王洛戛的一声嚎叫唤醒了双毛以前的懦弱,瞬间,死神降临,再次将紫岚的梦想化为泡影。紫岚只身下一个孩子——母狼媚媚。虽然失去了三个孩子,但紫岚的梦想依然在招呼着它,她想,媚媚虽然是匹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是她可以繁衍后代,还可以实现她的梦想。就在媚媚生产的时候,金鹰来袭,为了保全媚媚和她的孩子,她被死神夺走了宝贵的生命。

在这里面,我喜欢紫岚不畏艰难、执着追求梦想的精神,但我却不喜欢紫岚把自己孩子当做实现自己梦想的工具,为了实现自己的狼王梦,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孩子的性命。在生活中,就有一些父母像紫岚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却忽略了自己孩子的兴趣。所以我希望爸爸妈妈们能更深一层去了解我们。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不能做得太过,不然很可能有不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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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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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故事,这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更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在城里赌光了家业落得一贫如洗的境地,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半路上却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两年后被解放军所虏,回到家乡才得知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凤霞却因一次高烧不幸变成了哑巴。然而,故事没有结束,真正的悲剧才开始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几乎不能下地;儿子为救县长夫人献血时因抽血过多身亡;女儿凤霞与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后,产下一男婴,却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安然去世;二喜在城里施工过程中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在乡下生活,生活艰难且常常食不果腹,福贵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时隔几年,再一次重温这部充满沧桑与悲情的经典著作,心中的想法也发生了细微变化。起初不明白为什么福贵在经历了巨大的人生变迁后还能悠然地活下去,换做常人,倘若亲人相继离去,或许早就没了活下去的勇气,更何况福贵曾经经历过三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切身之痛。在作者的笔下,福贵的人生从始至终都充满了悲剧色彩,亲人的相继离去有时会让读者觉得现实的人生并非如此,甚至不相信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与福贵有着同样遭遇的人,然而艺术的真实会让人相信世间不但有过活生生的福贵,而且将来还会有很多。有读者评论说福贵的一生不是“活着”,而是“幸存”,对于此,我有不同的看法。的确,福贵的一生是凄苦的,是充满着令人窒息的绝望的,但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他都没有向生活低头,始终对生活充满了宽容和坚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才是生活中真正的强者。反观现代社会,物质的富足和亲情的关怀往往使生活中偶尔出现的挫折和失败被过分放大。面对挫折,有些人能够泰然处之,而有些人则被压得喘不过气,甚至做出偏激的行为,给自己和周围的亲人朋友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憾。殊不知,与福贵相比,他们的生活竟是如此莫大的幸福!福贵的一生,经历过大富大贵,经历过一贫如洗,经历过动荡的社会局面,更经历过生离死别的悲痛,然而生活的种.种磨难都没有打倒这位老人,福贵用一生向我们书写着人生下来的使命就是要勇敢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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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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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的《狼王梦》相信很多人都看过,我也看过一次,那已经是多年前了。没想到今天略翻一下,感受颇多。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为替亡夫黑桑夺得狼王宝座,付出了巨大努力。她是母狼,不能当狼王,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大儿子——黑仔身上。黑仔勇猛健壮,这让紫岚感到很欣慰,可不幸的事发生了,才半岁的黑仔因为贪玩而被金雕捉走了。紫岚只好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二儿子和三儿子身上,但两个儿子也相继不幸死亡。无奈之下,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的下一代狼崽身上,为了保护狼崽的安全,她与杀害自己大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紫岚那百折不挠的精神和追求梦想永不放弃的勇气。就像莱特兄弟的飞翔梦,最后还不是经过不懈的努力,而发明出了飞机吗?命运似乎特别喜欢和紫岚开玩笑,使她一次次失去了成功的机会,也一次次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但她并没有气馁,哪怕命运如此捉弄她,她还是重拾信心,重拾希望。她就是一座屹立不倒的高山,任风吹,任雨打,怎么也不倒下,哪怕希望是如此渺小。

这真的是狼吗?真的是我们口中那十恶不赦、不近人情的狼吗?《狼王梦》中所描述的狼是有智慧、有感情、有灵性的。我欣赏他们的坚韧,欣赏他们与生俱来的王者之范。食肉动物因为靠杀戮获取食物,人们往往把它们想象得很残忍;食草动物因为平时不杀生,人们往往把它们想象得很善良。但这都是大自然教会他们的啊!他们也只是为了生存。再说了,狼吃的东西,人都吃;人吃的东西,狼还不一定会吃。像烟、酒、毒品。从这一点看,人不是更像“十恶不赦”的坏蛋吗?

现如今,因为人类偏激的观点,世界上狼的数量已经变来越少了。有一些狼的品种甚至已经要灭绝了。我恳求你们,不要再无辜伤害狼了,放了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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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二《童年》满分读后感范文600字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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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在《童年》中写出了许多美丽的人物形象:乐观、纯朴的小伙子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外祖母跳着民间舞,好像又恢复了青春。

外祖母给我的印象最深。文中外祖母说过“好人啊,祝你们长寿!阿廖沙,我的心肝,你看,我们过得多么安宁!多谢天上的圣母,一切都变得多么好!”表现了没有两个舅舅的终日争吵,外祖母虽终日劳作,但心情愉快,也使下文自然过渡描写她乐于助人的美好品质。这表现了外祖母为人善良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同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这些故事都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了正义和光明。

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争吵。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同时看到了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眼里含着敌意。“交春的时候,舅舅们分家了;雅科夫留在城里,米哈伊尔搬到了河对面。外祖父在田野买了一所很气派的大宅子,楼下的石头建筑是一家酒馆还有一间幽静的`小阁楼,从后花园下去就是山沟,这里满是光秃秃的柳树条子。”仅两句话就交代清了故事发展的新阶段:舅舅分家,外祖父置新房。单写“柳树条”作环境描写,承上启下,也暗示了外祖父对我施暴仍将继续。

虽父亲早年去世,但他也是一位不可磨灭的正面形象。“在昏暗的小屋里,我父亲躺在靠窗的地板上,他穿着白色的衣服,神自身的老长,他的光脚板的脚趾头奇怪的张开着,一双可爱的手安静的放在胸前,手指也是弯的;他那一对快乐的眼睛紧紧闭着,像两枚圆圆的黑铜钱,他和善的面孔发黑,呲着难看的牙,吓我一跳。”开场时的细致描写勾画出一个让读者好奇的人物形象,恰恰是“我”已亡的父亲。全文的感情基调一开始就奠基了。

外祖父的两个房客:一个是进步的知识分子,绰号叫“好事情”他是阿廖沙所遇到的第一个优秀人物,他给阿廖沙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另一个是抢劫教堂后伪装成车夫的彼得,他的残忍的和奴隶习气引起了阿廖沙的反感。

《童年》这本书讲述了许多正面人物形象和反面人物形象。给人以启迪,它使我受益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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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昆虫记读后感初二作文精选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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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科学巨著,无数昆虫的珍贵资料被收录在其中。这是一本文学名作,原始简陋的昆虫生活,在作者法布尔的笔下展现成一个精彩万分的昆虫世界。翻开《昆虫记》,我眼前通往真理的道路逐渐明朗。

在荒石园里,法布尔与昆虫度过了一个个春秋,他永远都在朝着真理前进。蝉,大自然赐给它高昂的歌声,使得它能在炎炎夏日放声欢唱。但人们对它的印象却很不好,甚至是厌恶。法布尔不理睬他人的看法,自已刻苦研究,细心观察,最终发现蝉不像人们认为的那么凶恶、懒惰。相反,它是辛勤的劳动者,宽厚的给予者。只有不盲目追随别人的看法,自已去实验,去观察,真理的大门才会为你敞开。

法布尔长年累月地在荒石园里细心观察,反复实验,无论盛夏,无论寒冬。他仅是为了生计所需?不是,这本书全篇都洋溢着对生命的赞许和对自然的热爱。很难想象这是一个疲于奔命的人写出来的,或许他把这本书作为自已追名逐利的工具了?也不是,在常人看来,法布尔的工作是艰苦的;但在法布尔眼中,就像打开了滤镜一般。对昆虫怀有极大兴趣的他便认为这项工作是有意义的,值得坚持下去的,兴趣推动他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渴望真理,勇于求知的精神让他得以发现许多前人未发现的昆虫,解决以前一些前人未解的迷团。通往真理的道路虽艰,但浓厚的兴趣将会让你前行时事半功倍。

寻求真理的路上不是一帆风顺的,就如作者观察圣甲虫繁衍后代所遇到了诸多挫折一样。但可别灰心,最后肯定会找到解决方法的。

合上书,我仿佛看到一个老人提着油灯,在昏暗的环境里睁大朦胧的双眼,数着从窗口飞进的大孔雀蝶,而如今快节奏的生活,让人们没有过多时间去寻找真理。真理埋没在键盘的敲击声,马路上的嘈杂声之中。阅读《昆虫记》,让我逐渐走上了寻求真理的道路,与法布尔一起静下心,聆听这世间不一样的美好。

愿我们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渐行渐远,让真理的轮廊被勾画得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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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二关于读后感的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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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种精神,叫做坚强;有这样一种品质,叫做勇敢;有这样一种态度

叫做乐观;有这样一种体会,叫做孤独;有这样一种信念,叫做希望;有这样一种冒险,叫做漂流;有这样一种人,叫做英雄……这便是英国作家笛福的传世名作《鲁滨孙漂流记》,他笔下那个勇敢机智、喜爱冒险、乐观坚强的鲁滨孙,用他二十余年的漂流,创造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诠释了人生的价值与含义。

鲁滨孙如此不幸,他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出海远行,却流落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他又是如此幸运,在风雨之中,船上只剩他一人侥幸生还。他的船翻了,他的信念还没翻;他生存的希望渺茫,但他还没有绝望。他手无寸铁,却盖起了自己的“城堡”;他没有工具,却建起了自己的“农潮。恶劣的条件没有把他打-倒;凶猛的野兽也没有把他吓跑。

就这样,在这不幸与幸运的矛盾之间,在这信念与希望的支持之下,在这一无所有与自力更生的并存之中,在这恶劣的.条件与凶猛的野兽的威胁之中,他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顽强的毅力、矢志不渝的信念,在荒无人烟的荒岛上,他竟生活了二十余年,最终回到家乡。这不可谓是一个奇迹!

鲁滨孙就这样向我们展示了他的人生态度,诠释了人生。人生就像一支谱写着春夏秋冬的钢琴曲,有的人能听出春的暖、夏的乐、秋的喜、冬的静;有的人却能听出春的倦、夏的躁、秋的愁、冬的寒。这样的差异,便取决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乐观与悲观。乐观的人,往往身处逆境,却能成就一番伟业;悲观的人,却总是屡屡错失良机,难以做出一番大事业。

鲁滨孙不但要忍受恶劣的条件与凶猛的野兽的威胁,更要忍受那孤身一人的寂寞的煎熬。自古英雄多寂寞,从来好汉皆孤单。君不见,韩信众叛亲离终却千古留名;君不见,曹操叱诧风云却无一知己;君不见,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君不见,孙中山只身一人闯新天。这些伟人,不都是在逆境之中,在孤单中成就一番伟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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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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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讲述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精心培育五只小狼成为狼王的故事。狼崽们在出生后不久,就有一只小狼离开了世界,母狼紫岚并未因此事而感到沮丧,而是继续精心地培养他们。狼和人都有一点地相似之处——执着。每次喂奶时,母狼紫岚总是先让老大喝,其它的狼就不甘心。渐渐地不知什么时候老大失踪了,母狼知道后,她的心受到了重重的打击,还差点跳崖自杀。但她又回想起自己的梦想,重新站了起来,继续为梦想而奋斗!

不知过了多久,母狼紫岚所有的幼崽都陆续失去了生命,母狼要子女成为狼王的梦想彻底破灭了。当她看见别人家的小狼在捕捉食物时,心中又燃起了梦想的火花——再生几个儿子!她发誓:一定会培育它们成为群狼之首的。可惜!尽管母狼紫岚怎样努力,也无济于事。

从母狼作为一个母亲开始,她就已经在竭尽全力为梦想而奋斗了。通过小说中“认真”、“总是”这些词的描绘,我可以感受到母狼紫岚是在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达到目标。虽然母狼紫岚没有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狼王,完成自己的梦,但她这样坚强不屈执着追求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狼王梦》这部小说虽然结局是悲情的,但我从中感受到的是母狼追求梦想的积极方面。动物活着都有执着追求的梦想,何况人类呢?人生虽然短暂,但有梦想的人生、执着追求的人生会焕发别样的光彩!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

__不是也号召我们要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吗?有了目标,有了方向,还等什么?拿出行动吧!从现在开始,埋头苦学,向着梦想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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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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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楼下乐乐哥哥家借到我一直梦寐以求的一本书——狼王梦

里面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母狼,她叫紫岚,她的丈夫本来可以和现任狼王洛戛夺取狼王的位置,但却不幸暴死鬼谷;于是紫岚就继承他的遗愿,想把自己的3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她还生了一只雌狼,名叫媚媚)。

可是很不幸,第一只狼黑仔,被金雕抓走了;第二只狼蓝魂儿,长得身强力壮,性格凶猛,创下了不少奇迹,可是被夹死在捕兽夹里;第三只狼双毛,又在争夺狼王的紧要关头被自己的懦弱打败,死于非命。

紫岚最后用自己残缺的身体,与咬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为她的狼孙们,扫除了最后的干扰物。

读完这本书,我仰望着天空,似乎想起了另一个小朋友的读后感——有的人活着,他的梦想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的梦想依然活着。

我的感想似乎跟他一样,我觉得,紫岚虽然死了,可能还在天空的某个角落,注视着她的狼孙们,盼望着有一天,她的某个狼孙能获得狼王的位置,把洛戛推下去。

每一个人啊,都有一个愿望,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实现的,像紫岚,她丈夫的遗愿由她来完成;她没能完成,由她的女儿媚媚接着来完成。

我希望媚媚可以成功!

在全文的最后,作者特别交代了两只狼孙——其中两只是公狼崽,一只毛色漆黑,一只呈紫黛色,特别像黑桑(紫岚的丈夫)和紫岚,但愿其中一只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我觉得这句话在帮助我,在鼓励我,每读到这一句,我的心总是砰砰的乱跳,想着是不是要写一本《狼王梦2》,专门把媚媚的坎坷写出来?

我还是再盘算盘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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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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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梦是一种希望,是一种寄托,是一种隐形的力量。为了它可以终生热血沸腾,哪怕付出最宝贵的生命。

狼,凶残、可怕,它令人畏惧。但它也有着一份坚持,一个梦想。《狼王梦》中,在浩瀚的草原上,有着这么两匹狼。紫岚和黑桑,它们是夫妻,他们有着一个梦想,就是打败狼王洛夏,从而夺取王位。然而黑桑却不幸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紫岚活了过来,并且生下来黑桑的孩子,它生下的五匹狼崽中有一匹小狼崽没能保住性命。剩下的四匹狼崽分别取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虽然黑桑死了,但紫岚并未放弃夺取王位。她把希望寄托在三匹公狼身上,不过天有不测风云,黑仔被金雕啄去当腹中餐;蓝魂儿被猎人的捕狼夹夹住了“麻杆腰”;双毛从小受欺负,自卑,最后在和狼王决斗时被杀死。所以,紫岚唯有把梦想延续在狼孙身上。只可惜最后紫岚为救狼孙,与金雕拼死一搏,同归于尽。

其实作为母亲,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去,又何不心痛呢?但它还是依然坚持了下去,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因为有梦想,才导致过度偏爱,以致孩子不断的离它而去。因为有梦想支撑着紫岚,它才不断从失子的悲痛中走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然而梦想越来越大,渐渐地变成了野心,一种渴望,最终使自己付出了生命。这一切的一切也是因为爱把。紫岚对黑桑的爱,因为爱,所以才不顾一切去补足黑桑的遗憾。

只不过这一切都只是梦罢了。梦,那终究是一个梦,无论拥有多强大的力量,都抵不过命运的捉弄,造物主的选择,星位的歉意,一切回归最初,所有天赋皆为空谈。曾经再多的幻想,曾经再多的艰辛努力,曾经多完美的计划,一旦走错一步,一切便成为远离我们的梦,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

当放下这个梦时,想必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吧。每一个梦都像映在泡泡上的图画,泡泡一破一切都消失不见,历史更不会因此而改变。只有自己呆在原地,垂头丧气而以。因为那终究是一个易碎的梦呀!有的梦值得我们去追寻,可是凡事都有个度,别太固执于一点。希望在那遥远的天国,紫岚可以和黑桑快快乐乐的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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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初二水平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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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我一双翅膀,就应当展翅翱翔,满天乌云又怎样,穿过去就是阳光。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奋斗,这就是我看过《平凡的世界》后的感想。

在文章中,孙少平是一个社会的普通人民,但相对于那个时代,那样的环境,他也不是平凡的,他是一个受过高中教育的人,也是一个热爱文学的人。但他并没有因为自我是高材生而自傲,也不好高骛远,他放下了自尊,拾起了自信和坚强,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揣着他喜欢的书去揽工,他认识到自我的平凡,最终成为了一个出色的煤矿工人,一个高中毕业生最终成了工人令他不甘,可他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去寻找人生更深层次的自我价值。

在生活中,贫穷或是成绩的好坏会让许多有梦想的人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的自卑和软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的自卑的坚强令人敬畏。我们无法预知、决定自我的命运,但我们能够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把此刻脚下的路走好,我们要让自我生活得欢乐,不是那种像笑话一样转瞬即逝的欢乐,是那样发自肺腑为自我的成就而骄傲的会心的笑容。当停下的时候,也不能忘了,别人还在奔跑。

孙少平选择了离开故乡,闯出自我的一片天,他选择了远方,就只顾风雨兼程,自我选的路就算是跪着他也会走下去。他乐观的心态,和对生活的热爱支持着他在陌生的旅途中勇往直前。总会听到某些事情,大学生因为某次失利,实习时的压力而选择自杀,他们抛弃了生活,这并不值得,生活也抛弃了他。生命不是一场彩排,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没有重来的第二次机会,走过了就无法回头,所以必须要做无悔的选择。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不拼搏一下怎样明白自我的潜力和无限可能,无论遇到怎样的窘境,都不能逃避,人生的舞台大幕随时可能拉开,我们最好的选择是去演绎自我的一台戏。

我期望,每一天早上叫起我的,不是闹钟,而是梦想,仅有永不休止奋斗的人生,才是不平凡的,这才是生活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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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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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有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早早的夭折了。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一只想吃掉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我的印象中,狼的形象一直是残忍的,凶狠的。可《狼王梦》为我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它构造了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在书中母狼——紫蓝是一只有忧患意识的母狼。文中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 紫岚常常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侮辱儿子双毛. 有一次, 媚媚逮到一只青蛙, 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 既不能把青蛙踩死, 也不能让青蛙逃跑, 可怜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下午, 狼毛差点给初夏炽热的阳光烤焦……

刚读完后, 我很惊讶. 为什么? 为什么紫岚会让自己的狼儿受如此的屈辱, 那是自己的心头肉啊! 为什么紫岚能那么狠心来! 打在儿身, 痛在娘心, 我疑惑不解. 但如果你看了后面就会发现紫岚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在狼道, 走在最末尾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健壮的狼吃掉。如果不提高自己, 不与别人竞争, 受点磨练, 命都保不住, 还谈什么狼王梦呢? 在这样一份严苛的背后是母亲的期望和爱。 那一刻我读懂了父亲不苟言笑背后的殷殷期待,读懂了母亲严格到严苛背后深沉的爱。鹰对孩子残忍却让鹰学会了展翅高飞;老狐狸连抓带咬毫不留情地将孩子赶出家门,让它们学会了独立……所以,无微不至是爱,细心呵护是爱,忍心、放手那也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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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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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中紫岚是位伟大的母亲。它的伴旅黑桑在登上狼王之位时,被野猪剌中胸口,死去了。而紫岚早已为黑桑怀下了五只狼崽,四公一母。

黑桑因临死前未成狼王而死不瞑目。现在,只能让五只小狼崽来继承黑桑的狼王梦了。可五只小狼崽中最小的那只是母的,不能做狼王,最大的又被冻死了,现在只剩下三只小狼崽能继承黑桑的狼王梦了。剩下的三只小狼崽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和双毛。黑仔与蓝魂儿都没去与现任狼王洛戛争夺王位就已经死于非命。剩下双毛实现黑桑的梦想——成为狼王。可是双毛从小非常自卑,每次捕食扮演的都是帮别的狼加油的角色,到后面狼群开始抢猎物的时候,他只会往角落里一钻,看着它们,宁可挨饿也不去抢。这样它怎能成为狼王呢?紫岚为这个想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个办法:让双毛继续下去,当忍耐度到了极限时,狼性自然会暴发,双毛也会出“狼”地。可紫岚的“如意算盘”算错了,双毛不但没有成功,还因此丧失了生命。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双毛在紫岚和媚媚的苦心经营下,终于出“狼”头地,准备好与洛戛争夺王位了,可自卑的心理并没有消失,只是暂时隐藏了。当与洛戛争夺王位时,狼群们则散成扇形,谁也不能上前助阵,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狼群的规矩,这必定是场腥风血雨的大战。双毛接二连三地朝洛戛的致命部位攻击,洛戛渐渐招架不住。当双毛扑向它的喉管时,它突然反扑一下,对着双毛猛咬一口,双毛长嗥一声,便倒地死了。在双毛发动攻击时,看到了洛戛眼中那种镇定与自信的眼神,它怕了,立马像变了只狼的样子,那种自卑的心理被全数激发 ……

最后,紫岚只能将狼王之梦寄托于媚媚为它生的狼孙们了,它也用自己的生命为狼孙们除去灾难,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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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二关于读后感的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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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一本被称为“昆虫的史诗”的书。一出版,人们就把它当成昆虫心理学的诞生,让法布尔立刻成为了人人皆知,名满天下的著名昆虫学家。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揭开这昆虫神秘的面纱吧!

《昆虫记》是一本很有吸引力的著作,它描绘出了昆虫的特长,习性,婚恋,繁衍和死亡。同时也展现了各种昆虫独一无二的个性。最吝啬的昆虫——杨柳天牛。最大声的昆虫——非蝉。最大的昆虫——泰坦甲虫。最长的昆虫——马来西亚竹节虫。最小的昆虫——精灵仙子。最快的昆虫——沙漠蝗虫......

我喜欢《昆虫记》中的第八章:贪吃的花金龟,花金龟是狂热的水果主义者,也是一个饱食终日的贪吃虫。俗话说得好:哪里有水果,哪里就有花金龟。我也喜欢圣甲虫。圣甲虫是搓粪球的清洁工,为什么说它是清洁工呢?因为它会收集牛,羊等动物的粪便滚成球,当做晚餐。有了它,屎壳郎的位子就要被推翻了。还有高贵优雅的螳螂,看起来挺神气,就像个大英雄,但是,它在昆虫世界里,是和平居民中的恶虎,因为只要是比较弱小的昆虫,它是绝不会放过,而且吃弱小昆虫时,它就更残忍了。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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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二城南旧事的读后感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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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大家对它再熟悉不过了吧!

这是一本自传体小说,也可以说是一本回忆录。它被拍成电影,并被选为小学生必读书目,它的内容十分有趣,用朴实无华的语言,从一个小女孩儿的角度出发,去看“旧北京”(北平)的风俗人情,爱恨离别(感觉和《童年》有点儿像)。

它分为很多的小故事,但总是离不开一个主题——“离别”这两个字。其实只要你细读的话就会发现,整个故事从头到尾是串连起来、并且相互铺垫的。从一开始跟自己的朋友离别;后来跟自己的“之交”(小偷,主人翁并不知道)离别;再到后来跟自己的“亲人”(宋妈)离别;最后跟他的父亲离别。

就是这样一本主题看似那么沉重的书,作者却用天真烂漫的语言把它写得富有童真童趣。故事的情节其实并不复杂,从开始的导读,作者由“骆驼队”引入童年回忆,然后以刚来到北京、中途搬了一次家、最后父亲去世的时间线来写的。

比如《惠安馆传奇》:作者把真相写得扑朔迷离、若隐若现,让读者感觉有的时候就在眼前,自己已经猜对了,但似乎又不是那样,到最后以母女俩相认告终。

《我们去看海》这篇小故事:写作者认识了一个为了生计而被迫偷窃的小偷,他们拥有共同的梦想,并相约一起去看海。虽然他们根本就不了解彼此,认识的时间也不长,但是主人翁的出现也让小偷对这个冷漠的世界感到一丝温暖。

到最后,主人公从小学毕业,而父亲病倒在床上。这篇小故事是用“插叙”来写的,从她在参加学校的毕业典礼,看到父亲没有来,通过种.种事物回想起她与父亲的一些事,到最后父亲去世了。

我们的主人公也长大了,她已经和以前那个刚来到北京、天真浪漫的那个小孩子告别了。

其实仔细看这本书的话,就会发现作者写尽了世间的冷暖,写出了当时北平各种各样阶层的人所面临的痛苦。像主人公这样单纯天真的孩子来到这样一个世界里,她肯定是会发生改变的——她会逐渐开始懂事,尝遍各种各样的离别,慢慢地变成一个真正的大人,她以后可能也会经历这样的“幸与不幸”。

但无论当她在何地,想起儿时能有这样的经历,自己也会幸福的笑起来吧!

所以,我也在注意观察周围的一切,记录自己成长的点滴,也许,将来也能像林海音一样写出一部自己的回忆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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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的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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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其中一篇小说。书中内容精彩,让人百读不厌。

书中主要写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在绝境中产下了五个狼在,不幸的是再生产中死了一只。紫岚开始照顾四个小狼,随着小狼长大。紫岚开始训练小狼,希望小狼能成为一代狼王。这四个小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双毛、媚媚。其中媚媚是母狼,其他是公狼。紫岚最喜欢黑仔,把大部分的母爱都给了黑仔。但好景不长,在紫岚出去捕食猎物时黑仔被山顶的老刁叼去紫岚看到了黑仔的影子。顿时他意识到黑仔已经没救了,我要把所有的母爱都给蓝魂。到了秋冬的季节,狼很难捕到食物。狼群开始聚集起来。狼群一顿饭很难吃饱。蓝魂他们也一天天长大。在冬天里,狼群一连饿了六天。没有办法狼群只好向灰熊进攻,在这次进攻中蓝魂立了大功。狼王给了半块心脏,这种食物只有狼王洛嘎才能吃到,如今年幼的蓝魂却都能获得紫岚倍感兴奋。蓝魂之后每次都获大功,紫岚感到洛嘎的王位马上就会被取代时,再一次夜晚蓝魂却被捕兽夹夹着。希望再次落下。只剩下了双毛能夺取狼位,但由于双毛的懦弱而被狼王咬死。紫岚折抵绝望了,突然他想起了媚媚。只要媚媚能为自己舔下子孙自己还有希望,可他去找媚媚时,媚媚却把紫岚赶走和紫岚断绝关系。紫岚绝望了几个月后,紫岚逐渐变老被老刁刁上山被摔死。

这本小说写出了一个母狼心急让狼子当上狼王,最后陷入了绝境被重重的摔死。紫岚因为过于偏爱自己的一个孩子,而使其它狼崽变得粗心、懦弱、丧失孝心。大家可能感觉紫岚的做法很可恶,但真正读了这本书才知道紫岚只是过于爱子女才会一个个死去。

虽然《狼王梦》这篇小说我已讲过,但这本书你在仔细读一遍会让你读起来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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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二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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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一个看似简单却又不简单的词语。曾经在初中课本学过《摆渡》。文中主要是说:一个摆渡人日复一日地把岸这边的人渡到对岸去。摆渡人起到了一个那么重要的作用啊,他把人渡到对岸,让人们能回家团聚,能去做该做的事情。

由课文延伸,发现,其实,老师也是这么一个默默无闻的摆渡人。这摆渡啊,可不是单纯的说表面的意思,而是进一步说精神方面。

老师,这样一位摆渡人,把我们从一个幼小无知的孩子,摆渡到了一个有知识,有思想的少年,使我们长大了,成熟了。是老师,这样一个摆渡人,踏着春夏秋冬的节拍,满怀希望的,轻轻地摇响播种收获的风铃。伴着风铃的叮叮声,我们便开始学习了,拼命地,努力地学习了。那位无私的摆渡人,在晨露时迎接

黎明,又在晚风中送走夕阳,那间彻夜明亮的办公室,与璀璨的星空,组成了一幅极为美丽的图画。在那三尺的讲台上,老师用那抑扬的声音,叙述了一个个动人的文学故事,像流水淙淙,滋润株株幼苗。那轻捷的身姿,勾绘着阳光下最伟大的智慧工程,那就像一阵阵清风,拂去花儿的羞怯迷蒙。作为一位摆渡人,老师带领我们驶着小船,在波澜壮阔的知识海洋航行,一点一点地朝着彼岸驶去,在行驶途中,遇到风浪,老师便豉舞我们决不能气馁要勇往直前;风浪平息之后,老师又告诉我们,不要以为风平浪静就放松下来了,因为更大更强的风浪正在前边等着我们。老师这位摆渡人,把我们从这一头渡到那一头,默默无私。老师,不知疲倦地撒播文明火种,孜孜孕育光明人生。

合上书本后脑海中仍有不时闪现的各种人物。有魅力的文字是有灵魂的,但也是朴实、深刻的,它能让一个故事变成能赋予想象力以生命的载体,能让人无论经历多少起伏,看到多少冷暖,都能在喧嚣落幕、曲终人散时心中浮现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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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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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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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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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界的一些所作所为,并非人类能理解。比如狼。狼的本性就是自私,贪婪,凶恶。只有用武力才能征服众狼。这一点不符合人道,但是却符合狼道。这本书讲述的故事也一样。

主人公紫岚,一匹俊美的母狼。它的配偶,大公狼黑桑觊觎狼王宝座已久,准备发动一场篡位夺权之战。它与紫岚计划,在一个雨夜,紫岚使用美人计分散狼王洛嘎的注意力,黑桑则负责偷袭。但这个酝酿已久的大计还未实施,黑桑就在与野猪的搏杀中牺牲了,紫岚十分心痛。它下定决心要将自己的子女培育成一代狼王!于是在产下黑仔、蓝魂儿、双毛后,它走上了艰辛的狼王培育之路。但厄运一次又一次光临这匹母狼:黑仔在觅食时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因为太贪魂断捕兽夹,双毛在狼王争夺战中由于沉积多年的自卑被激发,死于非命。同时,她的容貌更衰老,第四匹狼儿媚媚也开始嫌弃它。它只能在尕尔玛草原上流浪。最终为保护即将出世的狼孙们,它与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慨万千。为什么紫岚曾经那么唾弃蓝魂儿,羞辱双毛?人道中似乎不被允许,但在紫岚看来,这件事是符合狼道的,它这么做是为了激发雄崽们身上的狼性,从而去争夺狼王宝座,完成紫岚黑桑家族的遗愿。所以,当动物的一些行为不为人类所理解时,也不能出手干预他们的生活,不然,就搅乱了自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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