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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作文11篇 初二作文怎么写【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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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初二年级开学第一天读后感600字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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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父母是儿女的启蒙老师,教会他们最基本的知识与生活技能。然而于我,爸爸教会我的还有人生中最重要的,那就是做人。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习物理时遇到了难题。爸爸看到我愁眉苦脸的样子,主动来帮助我。爸爸看了这道题,装出似懂非懂的样子,马上拿来材料开始了“实验”。这是一杯米和一根筷子的实验。爸爸将筷子插入米中,用手按好米后,将筷子提了起来。理论上,由于摩擦力的缘故,米会随筷子一起提起,可爸爸没有成功。爸爸没有看到想要的结果,于是将米压得更紧,再提筷子,一次再一次,他的手已压得发红了,米也被按下去一截,但都以失败告终。我就对爸爸说:“我们不要做实验了,你就把结果告诉我不就可以了吗?”我已经很不耐烦了。可爸爸似乎没听到我在说什么,还在坚持着做,就在这时,父亲奇迹般地把米提起来了!成功了,父亲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并为我讲解其中的道理,我也深深理解了题目的原理。

我从爸爸身上读到了坚持不懈和永不放弃的精神。

去年暑假,我们一家去了九寨沟。最后一天我们去了黄龙,黄龙以景色优美而着名,其最高处有美丽的五彩池。这是我向往已久要去的地方,可高原反应却是免不了的。从机场下来后,我为自己鼓足了信心,开始行程。刚开始,我心情还不错,空气十分新鲜。可走了一段,我双腿开始发软,头部也有剧烈的疼痛,呼吸相当困难。看看前面原路折回的旅客,我渐渐萌发了退意。父亲看到我的样子,说:“再坚持一下,否则就白来了。”此时,我看到父亲微胖的身子,立即想起父亲做实验时的情景,他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学习吗?我在旁边的小亭子里歇了歇后,又继续上路。在路途中,我由于脑部缺氧而头部剧烈疼痛,双腿像灌了铅似的难以前行,但我还是走几步,停下来歇一歇,再继续向前迈进,山顶似乎在向我招手,最后,我几乎用尽浑身力气,终于登上了最高点,看到了我只有在书本上才看到的美丽的“五彩池”。我的坚持给我带来了胜利的果实。

我父亲平时话不是很多,但他以实际行动触动了我的心灵,使我学习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可贵精神,并运用到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中,使我有了收获。我将从他的一言一行中懂得更多人生的真谛。我希望父亲的精神不断地被我汲取,使我取得一次又一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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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二关于读后感的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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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一个谜,你不能预知谜面,更不能把握谜底。”当岁月的流逝使很多往事在记忆中慢慢淡忘,但我们走过的童年,经历过的爱,却依旧在轻轻、轻轻地呼吸。

我们从未知道有个故事要等着我们,我们生命里要遇到的人,或许就在不远处。

《远方的矢车菊》,最纯洁的眼神,最纯真的爱。韦一鸣在慢慢地了解莫亦萝之后,从刚开始对她的不屑,甚至想要捉弄她的心,变成了一种好感。然而他不知道,亦萝的病使她的寿命所剩无几,亦萝离开了他后,就再也没有联系,失望的韦一鸣决定去滨海市寻找亦萝,而他遇到唐美丽后,知道亦萝已经走了,走得很远很远,再也回不来了。

他神志不清,他像是发了疯,脑子里不停地念着亦萝亦萝,最终他用他的真心感动了老天,在唐美丽的帮助下,他终于找到了亦萝最喜欢的蓝色矢车菊。韦一鸣对着大海高声喊:“亦萝——亦萝!你说要和我一起考天阕中学的,你怎么走了?!”“亦萝——亦萝!我喜欢你!”要懂得,什么都不能杀死爱,死亡也并不能让爱消亡。生命可以有个各种各样的意外,但爱确是永恒的,因为有了爱的温暖,人才不会惧怕死亡。

爱是朴素的。爱是单纯的。生命中不可缺少爱,没有爱,生活该多么寂寞!爱不需要花言巧语,但相爱却不能在一起,是多么的痛苦!就像韦一鸣和莫亦萝,一个好好地活着,一个却去了天堂。所以请珍惜生命中的爱,不要白白浪费;请好好地对待生命中相遇的每一个人,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而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

爱是一种缘分,需要两个心意相通的人,去互相了解对方。爱是永恒的。爱属于所有人,请懂得爱,面对爱,每个人都需要理解爱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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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初二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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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属于经典之作,被拍过电影也没看,书也一直是从别人口中听说,有一天,不同时段看到不同的人说“__(一件事)让我想到余华的《活着》”,就决定看这本书了。

叙事类的小说看得很快,两个小时不到就看完了,吐槽一下这本书应该是被翻译成很多个版本,自序都有很多个国家的翻译版本。

里面很经典的一句话应该是: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一开始不太懂吧,看完后觉得大概就是我不是为了除我以外的任何人而活着,我是为了我自己而活着的。

主人公福贵真的是克死一家人,过于戏剧化和悲剧了,想起在医疗还不发达的时候,发烧感冒都觉得像是得了绝症,没钱治病明明是小病都觉得只能在家等死,头晕乏力只知道喝热水和躺着休息一下。

只能说命运太捉弄人,生死都发生在一瞬间,作者用朴实的语言叙说着一次次主人公亲人的离去,没有很大的天灾人祸,死因都很平常,福贵没有一次想过轻生,总觉得这部小说适合出个节选,放在高中语文阅读理解上,画几处划线句子,问此处主人公的心境如何,如果你是福贵,你有什么想说的?体会到高中语文阅读理解的魅力了,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魅力,没有标准答案,只有参考答案。

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的时候,他救下了马上要被宰掉的牛,被告知它只有一两年不到的寿命了,他说够了,他也差不多只有一两年不到了,能够陪伴它走到生命的尽头了。

年纪越大越觉得陪伴很重要吧,年轻的时候或许想要的是自由,现在想要的是有人陪伴,有人陪着去旅行,有人陪着逛街,可以有相对独处的时光,但是偶尔的一两个好友陪伴一起聊聊天,就觉得收获了简单的快乐,之前觉得一个人旅行很酷,现在觉得一个人旅游除了酷还有一点孤单,没有人分享心情没有人帮忙拍照没有人肩并肩走在旁边就很缺乏安全感。

享受独处,渴望陪伴,一个人也可以去做这件事,但是两个人去做会快乐加倍呀,也体会到了伴侣的重要性,最近散步,一家三口,感受到了父母陪伴我,我陪伴父母的感觉,长长的路上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到了跳广场舞的地方,我陪老妈跳舞,老爸一个人兜圈,兜累了就看我们跳广场舞,还在父母身边的时候,就多给陪伴吧,昨天是中秋节,这种感觉更加强烈,顿顿都是团圆饭,所以中秋节也不是很特别的一个节日了。

老黄牛陪伴着福贵度过他最孤单的一段生命的尽头,他说有想说的话就对它说,尽管它不会回应,但是它会倾听吧。

文章最后一段话是“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都说看了《活着》更容易感受到生活中的幸福,确实,今天抽出去考察,两天半要完成三十家企业老总的考察,三十家企业里还有七八个在乡镇的,有可能周六都要加班考察,考察完还要回来写材料,但是居然可以从夹缝中感受到幸福感,零碎时间看书,中午能回家睡个午觉,抽了半个小时坚持打卡每日一画,还有可以抽出时间写个文章,其实哪怕每天忙碌,只要花一点点时间来感受生活,就还算是幸福的。

开会的时候会拿着练字本练字,看起来大家都在认真记录,我似乎也在认真记录似得,晚风吹过,抬头看看天空,感受到那一瞬间的惬意,所以生活是自己的,快乐不快乐,幸福不幸福取决于心情,我想福贵也是一样吧,哪怕命运这样捉弄它,他还是活着,寻找老黄牛陪着他,而相比之下,我们就要幸运多了,我很满足了,快乐是基础,追求的是更快乐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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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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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中,狼是孤独的,强壮的;但同时,它也是残暴的,嗜血的。但,也有一部分除外。在《狼王梦》中,有一位狼母亲,让我看到了狼的另一面--深沉的母爱,她就是沈石溪笔下的母狼--紫岚。它是在这本书中的传奇,可她是一个失去了狼丈夫,拥有五只狼宝宝的可怜母亲。他的儿子们因为种.种原因,相继死去,只得把希望寄托在她的狼孙上;她牺牲了自己,而保全了狼孙,她毅然与金雕同归于尽的英雄气概令我着迷,令我佩服。

在儿子被猎人所捕后,她为了保全狼族和儿子的尊严,让儿子不受猎人的折磨与屈辱,她忍痛杀了爱子;它只得亲眼看着孩子在搏斗中被撕成碎片,这些虽然残忍但为了儿子能当上狼王,必须要在战斗中磨练意志,紫岚的爱无形,却让我看到一个母亲的高大与光辉!

看了紫岚,我想起了蚕宝宝的伟大,壮烈的一生。窸窸窣窣,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蚕宝宝都在不停吃桑叶,绝不是为了自己,同时也让我见证了“蚕食”的威力,吃饱了,便努力爬到了高处,在经过一段时间后,终于裹成了蚕茧,看着密密缠绕的丝线,“作茧自缚”的意义有了更好地诠释,--大爱无疆。它终于破茧而出却是迎来了下一次的毁灭,拼尽全力,产了卵,就已经奄奄一息了,这就是母爱!--世间大爱唯母爱矣。

此恩何以报,唯有成佛度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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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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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蒲松龄的《狼》,还是安徒生童话里的《小红帽》,人们印象中的“狼”,总是穷凶极恶的,但在沈石溪的《狼王梦》中,我们却看到了不一样的狼。

《狼王梦》讲的是母狼耗尽一生的心血培养三只小狼成为狼王,却以失败告终的故事。这三只小狼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蓝魂儿。它不卑不亢,勇气可嘉,简直是我学习的榜样。

书中有一个情节让我记忆至今,久久无法忘怀。在双毛和媚媚两只小狼吃大公狼吃剩下的残渣时,蓝魂儿抢到了一个血淋淋的牛腰,可不幸的是这块牛腰还被黄犊抢走了。看着身强体壮的黄犊,蓝魂儿敢怒不敢言,只能泪眼汪汪地望着母狼,但母狼为了让蓝魂儿懂得弱肉强食的道理,不但没有帮它,反而用狼族特殊的教育方式咬了它一口。后来,只要遇到类似抢夺食物的事件,蓝魂儿都会鼓起勇气前去挑战,最终它变得越来越强。

我想,不管在学习还是生活中,我都理应像蓝魂儿一样勇于挑战,争做一名强者。当我得知钢琴考试要从七级直接跳到十级时,我很惊讶,更多的是害怕,就像让一个刚学会爬的孩子站起来跑一样。那钢琴书每页都密密麻麻的,不知有多少个音符,每天看着这本钢琴书,就像对着一把把豆芽菜似的。可转念一想,蓝魂儿在面对困难时不也没有放弃吗?于是我振作精神,每天刻苦练习,虽然一开始也有不顺利的时候,但是爸爸妈妈一直在我身边鼓励我,陪伴我,最终我还是成功,通过十只考试了。

莎士比亚曾说过:“我们的疑虑使我们害怕尝试,它是心灵的叛徒,出卖我们可能获得的成功。”人生在世,遇到困难在所难免。面对挑战,我们要勇敢地迎接,发挥自己的潜力登上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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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二关于读后感的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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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明代著名小说家吴承恩用巧妙的语言描绘出来的。小说不仅充满了神奇与奥秘,还给人们带来了一些丰富的哲理。

在我们看来,唐僧也许只是一个饱读经书、一心向佛的人,但他在困难面前却显示得临危不惧、百折不挠。在贫苦百姓里,他是那样善解人意、助人为乐;在徒弟面前,他则又是以一颗宽容而又镇定的心,教育徒弟们。他这辈子,只有爱,没有恨,他的精神流泄千里,慷慨奉献。

孙悟空虽然高高至上,总是把自己当成大人物看待,个性也比较冲动,多次与唐僧顶嘴,也多次与唐僧分离,但是他一路上斩妖除魔,多做善事,对师傅更是可敬可佳,最终跟随师傅西天取经。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智勇双全、身手敏捷、神通广大、心地善良的人,也是一个既有正义感的人。

猪八戒是个典型的“懒”例子,整天游手好闲,好吃贪睡,显示出一种天真可爱的样子。听到师傅遇到危难时,救不了,就开始想要回家,半途而废是他的缺点。当然,他也有优点,幽默、善良、忠厚老实。孙悟空不在时,打妖怪和化斋这些苦差事就由他来完成了。猪八戒还懂得调节心情,这点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沙僧是一个忠厚诚恳,任劳任怨,正直无私,一心一意保唐僧西行,谨守佛门戒律的人,同时,他也是一个沉默寡言,不知变通的性格特征。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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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二《童年》满分读后感范文600字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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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个童年,但每个人的童年时不一样的,在家我们都是独生子,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就算我们不是独生子,至少也有爸爸妈妈爱护着,而阿廖沙却是那么的贫苦,阿廖沙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快乐。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阿廖沙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双亡,他跟年迈的外祖母生活,外祖父脾气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疼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另外连个舅舅就更不喜欢他了,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勇敢地走了下去,他没有新衣服,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多有大鱼大肉是,我们被金灿灿的钱堆着,他的童年真悲惨,阿廖沙的原形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助阿廖沙本人描述自己的童年,这然我深深的体会到了那个年代他们是在怎么样度过的,而我们整天被父母宠着,是多么幸福快乐啊,你要什么就有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肯定会狠狠的教训那个人,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天天被别人欺负他、辱骂他、伤害他,有时候我也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要无缘无故的去欺负他呢?做这些损人不利己的事,难道会让他们快乐吗?

所以我们要珍惜如今的美满,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如果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我们的父母了。

这是我禁不住想起,我今年都十一岁了,当年的高而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我们不用像他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想想自己,那时候我是那么的不懂事啊,什么事都要父母来操办,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高尔基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高尔基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让他成为了一个伟大文学家,他从不奢求什么,而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努力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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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二关于读后感的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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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本充满冒险的书,其中的主人公叫福格先生。

福格先生镇定、聪明、有爱心、相信科学,故事是从福格先生和其他五位俱乐部会员打赌开始的,那些会员都不相信在八十天内可以环游地球,福格先生坚信可以实现。

福格先生带着仆人路路通从英国伦敦出发了,他们先后经过了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最后回到了伦敦。他们一路上换乘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包括大象和雪橇,甚至还买下了一条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危险,但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总是那么镇定,而且他从来不会因为要赶时间就放弃去帮助别人,

一路上福格先生帮助了乞讨的女人、救了艾娥达和路路通的命,虽然他因此耽误了很多时间,但是福格先生每次都是毫不犹豫。在环游地球的路途上,福格先生花掉了很多钱,为了时间,也为了帮助别人,这些都证明了书中说的,福格先生打赌是为了荣誉,而不是金钱,但是如果赌输了,福格先生就要破产了。

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由于侦探费克斯的捣乱,福格先生回到伦敦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五分钟。福格先生似乎输定了,我也很为福格先生感到惋惜,非常痛恨那个讨厌的费克斯。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向东环绕了地球一周,越过了二十四个时区,事实上,福格先生提前一天完成了环游地球,在最后一秒,福格先生回到了俱乐部,他赢了!

在敬佩福格先生的同时,我还知道了关于时区的知识,只不过还是不太懂,爸爸说,以后在地理课上会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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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初二学生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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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水浒传》后,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忠义两全。《水浒传》一书记叙了以宋江为首的108条好汉从被逼无奈聚义梁山泊,到被朝廷招安,再到为宋大破辽兵,最后遭__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在我脑海中印下了两个字:忠、义。

一个“忠”字就包含了对自己的国家、亲人、朋友的尽心竭力,鞠躬尽瘁。宋江在重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只效忠于自己的国家,可谓是忠心耿耿;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面对高俅之子的调戏、羞辱宁死不屈,最后上吊自尽,这也是忠的表现。

“义”字包含了很多内容,108个好汉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就是义;为人民、国家锄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在108个英雄中,我认为最能做到“义”的是一个黑大汉,他虽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但是他路见不平就拔“斧”相助的精神,令那些丧尽天良的恶人们闻风丧胆。他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__,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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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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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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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二关于读后感的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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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美好的假期,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里面的内容深深地感动了我,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这本书叙述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

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最有趣的就属秃鹤那章了,他和桑桑是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同学。其实他叫陆鹤,只是,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油麻地小学的人都叫他秃鹤。秃鹤的头很地道,大家都想摸摸,可是必须用东西换。

可是有一天秃鹤对自己的头很在意了,谁摸他的头他就和谁急。秃鹤的爸爸就给他买了一顶帽子,桑桑和几个同学拿着他的帽子到处扔,有一天学校要会操,秃鹤想参加,可他没带帽子老师不让他参加,最后秃鹤在台上闹,蒋一轮老师只好让他参加,可他却闯了祸,他去讨好别人,大家都不理睬他,直到有一次演戏,没有合适的选择,才让秃鹤来试试,这一试却让人对秃鹤刮目相看。

最让我感动的就属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强的一个,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费了很多时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

在大家的眼中,她是一个可恶的老婆子,经常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

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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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梦”中的爱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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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

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为了蓝魂儿不被猎狗奚落,紫岚只好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与公狼的心愿。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被折断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那日读完了《狼王梦》,那种人人皆有的感动,也在我心中产生。

紫岚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孩子能出人头地,她可以舍弃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这种浓浓的爱,都是我们人类无法攀比的。一瞬间,紫岚好像就浮现在我眼前,她不懈、勇敢、坚强的精神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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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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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作为小书虫的我,读书,成了我的家常便饭。最近的假期,我又读了一本书,让我感受极深。这本书便是《狼王梦》。

它的作者是沈石溪,主人公是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主要讲了:紫岚的丈夫的愿望就是成为狼王,但却没能实现,紫岚生下了五只狼崽,一只母狼崽,叫媚媚,四只公狼崽,紫岚为完成丈夫的遗愿,决定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为培养狼王,紫岚吃尽苦头,却一次又一次失败,四只狼崽也都死去,紫岚只好将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与老雕同归于尽了。

多么感人的故事,不仅人类有爱,动物也有爱,他们的爱同样伟大,感人肺腑。

生活中,这样的事很多,只是你没有发现而已。而我要说的,是关于企鹅爸爸的故事。生活在南极的企鹅,都是由爸爸生育,而为了小企鹅的出生,企鹅爸爸受了很多苦,要一动不动地坐80多天,期间,不能动一下,而企鹅妈妈则负责送食物。但即使这样,他们仍没有活下来。这边便是爱的伟大。

同学们,当父母训斥你们的时候,不要生气,那是他们对你的爱,珍惜现在与父母待在一起的时光,不要等父母不在了,才恍然大悟,到那时就晚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不要留下一生的遗憾!

他们对你的爱是无私的,但不要觉得是理所当然。这就是我读完的感受。

希望大家抽时间读一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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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二海底两万里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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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本名著是凡尔纳叙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旅行的所见所闻! 这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他(阿龙纳斯)接受了邀请并参加捕捉行动,在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径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和水中奇异景象。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是,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主人翁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精心研究、设计、建造了这只独角鲸大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他与潜水船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好像这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唯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搜寻自由,又对自己孤僻的生活感到悲痛。在这孤独的生涯中他巧遇了阿龙纳斯并与他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事件。

其中有几处是我觉得比较引人入胜:上部第二十章 托里斯海峡:“鹦鹉螺号”第一次遭受困境碰触到海峡的礁石而被迫停下来。然而这对阿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却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能在旁边的小岛上逗留了两天,这对一个原来生活在陆地上却因为某种原因而留在海上2~3个月的人来说是上天何等的优厚待遇啊!然而,在他刚想享受战利品时却遇到了土人围攻。最终以尼摩船长沉着冷静去对付土人围攻而告一段落。 下部第三章 一颗价值千万法郎的珍珠:这一章叙述尼摩船长,啊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在收集珍珠时发现一位印度采珠人遭到黑鲨的袭击,幸亏尼摩船长以无以匹比的勇敢和尼德兰对鲨鱼身体结构的熟识,用鱼叉刺中鲨鱼的心脏而完结生命为告终。在细节可以看出尼摩船长他,作为逃到海底的人类种族代表之一,而对人类表现出无私的奉献精神。不管他平时嘴上怎么说,但这个奇怪的人善良之心至今还未完全泯灭。这本书还写到了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这些故事情节都是非常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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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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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支撑起小草冲破土壤?是什么使梅花在寒冷的冬天傲雪开放?是一种不服输的信念,而这种信念就是梦!读完《狼王梦》,我不由得想。

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在她生命最美好的季节,她陪着心爱的人追随狼王的梦想,可又在那时失去了心爱的黑桑。擦干眼泪,他开始了,对自己的儿子——未来的狼王进行培养。然而追梦的路程是艰辛的,紫岚付出了更惨烈的代价。大儿子黑仔成为了金雕的腹中之物,二儿子蓝魂被捕兽夹夹死,小儿子双毛惜败狼王成了众狼的美食。

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晚年孤独。这样的遭遇或许是生命难以之痛。我想,紫岚或许会放弃她的梦想,而紫岚并没有。她又有了新的希望——狼孙,未来的“王”。为了扫平孙子成为狼王的障碍,在风烛残年之际,她豁出性命和金雕同归于尽。紫岚真是伟大!它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更是一位执着的追梦人。追梦的道路,尽管漫步荆棘,但是永远直前锲而不舍。这深深打动了我。

我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也是一个有梦想的小学生。常常在梦中,我站在三尺讲台,面对着学生们侃侃而谈。我是那样迫切地想当一名教师!可每当有机会表现自己,我却总不敢站出那一步:每当上语文课时,我总是不敢举起我的手,不敢大胆发言。而我的这个梦想就因为我不敢追寻,不敢跨出一小步,而越来越远……

我如今看到紫兰的故事,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动物,尚能为自己的梦想打拼,我又有什么道理,不追寻,不拼搏呢?

有梦想就会有奇迹。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希望水稻像高粱一样高,果实像葡萄一样大,于是田间地头金灿灿,沉甸甸。少年聂海胜做梦都想飞上蓝天,长大后终于成为一名优秀的航天员,将其足迹留在太空……既然如此,我也要做一个执着的追梦人。

我要将梦想的种子种在心田,直至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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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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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看了一本书——狼王梦。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它想让它的后代成为狼王。它有五个狼儿,它先培育第一个狼儿,这个狼儿叫黑仔,而厄运从天而降的,他被金雕弄死了。第二只小狼,叫蓝魂儿,不幸的是,蓝魂儿中了猎人的陷阱,也还是丧命了。母狼紫岚只剩下两只小狼了——软弱的双毛和小母狼媚媚。恨铁不成钢,双毛还是太懦弱了,紫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塑造了一个妄自尊大的双毛。在快要成功的时候,但双毛惨死在众狼之下,魂归西天了。紫岚彻底绝望了,只剩媚媚这一个后代了,但只有公狼才能当上狼王。但在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后代,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在人们眼中,狼是恐怖的、残忍的、贪婪的、邪恶的……但狼也有好的另一面。

每位母亲都想让自己的后代有出息,即使希望渺小,也要要尽全部的力。在通往成功的路上,要努力,才能渡过难关,取得成功。

母爱是多么伟大!即使再恶毒的狼,也有母爱。

我建议大家去看看这本书,感受一下深深的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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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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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中紫岚是位伟大的母亲。它的伴旅黑桑在登上狼王之位时,被野猪剌中胸口,死去了。而紫岚早已为黑桑怀下了五只狼崽,四公一母。

黑桑因临死前未成狼王而死不瞑目。现在,只能让五只小狼崽来继承黑桑的狼王梦了。可五只小狼崽中最小的那只是母的,不能做狼王,最大的又被冻死了,现在只剩下三只小狼崽能继承黑桑的狼王梦了。剩下的三只小狼崽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和双毛。黑仔与蓝魂儿都没去与现任狼王洛戛争夺王位就已经死于非命。剩下双毛实现黑桑的梦想——成为狼王。可是双毛从小非常自卑,每次捕食扮演的都是帮别的狼加油的角色,到后面狼群开始抢猎物的时候,他只会往角落里一钻,看着它们,宁可挨饿也不去抢。这样它怎能成为狼王呢?紫岚为这个想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个办法:让双毛继续下去,当忍耐度到了极限时,狼性自然会暴发,双毛也会出“狼”地。可紫岚的“如意算盘”算错了,双毛不但没有成功,还因此丧失了生命。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双毛在紫岚和媚媚的苦心经营下,终于出“狼”头地,准备好与洛戛争夺王位了,可自卑的心理并没有消失,只是暂时隐藏了。当与洛戛争夺王位时,狼群们则散成扇形,谁也不能上前助阵,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狼群的规矩,这必定是场腥风血雨的大战。双毛接二连三地朝洛戛的致命部位攻击,洛戛渐渐招架不住。当双毛扑向它的喉管时,它突然反扑一下,对着双毛猛咬一口,双毛长嗥一声,便倒地死了。在双毛发动攻击时,看到了洛戛眼中那种镇定与自信的眼神,它怕了,立马像变了只狼的样子,那种自卑的心理被全数激发 ……

最后,紫岚只能将狼王之梦寄托于媚媚为它生的狼孙们了,它也用自己的生命为狼孙们除去灾难,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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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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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岚是一只母狼,它的毛发是深紫色,跑起来像一团飘飞的紫色烟雾,所以叫它紫岚。紫岚有四只狼崽,第一只刚刚降生,就被汹涌的洪水吞没;紫岚最着重培养的“黑仔”被凶狠狡诈的金雕掳走了性命;次子“蓝魂儿“在雪地里带头捕食猎物,却因为缺乏经验而中了猎人的陷阱,紫岚为了减轻儿子的痛苦,亲手结束了蓝魂儿生命;最年幼的“双毛”却生活在两位哥哥的阴影下,自卑的他没有一点狼的秉性,在紫岚的威逼利诱下,双毛终于成为了一匹真正的大公狼,但是,就在争夺王位时,现任狼王“洛戛”死前的最后一声叫,却唤醒了双毛心中的自卑,被洛戛咬死。

紫岚的最后一匹狼崽是一只母狼,名叫媚媚,它与大公狼卡鲁鲁结合,生下了五只狼崽,却有一只金雕想来叼食,紫岚当时已经身体衰弱,却用自己的最后一点生命与金雕搏斗,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本书里,紫岚使我深受感动,它是一只母狼,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母亲;她为了唤醒几只狼崽残忍的天性,不惜自己的乳房被抓破;为了培养蓝魂儿的领导能力,把自己的宝贝打得遍体鳞伤;为了唤醒双毛的狼的秉性,不惜摔断自己的一条腿;为了自己的外孙狼不被金雕吞食,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

希望在紫岚的外孙狼里,有一只,将来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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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后感45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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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很可能会对它不屑一顾,也很可能因它而燃烧起熊熊斗志,为它终生热血沸腾,哪怕得付出生命……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我印象最深刻的当然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了。

这本书讲述着在尕玛尔草原上一段段悲惨动人的故事。母狼紫岚在与猎狗机智斗勇中艰难地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决定要把他们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当希望的蜡烛随着现实破灭,刚出生的一匹狼就被冻死了。

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何不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觉得紫岚也太可怜了。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虽然我已经多次阅读了《狼王梦》,但我仿佛还在宽广的尕玛尔草原上,在充满着爱和梦想的石洞里,在日曲卡雪山悲愁的山脚下……一曲狼的悲歌在我心中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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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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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为抢夺狼王之位而不幸身亡。后来母狼紫岚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五只狼崽,而第五只狼崽还没来得及被母狼紫岚叼回洞去就已被冻死。

剩下四只小狼崽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最后一只母狼名叫媚媚。为实现黑桑的愿望,让孩儿们“继承”狼王之位,首选“狼王”是黑仔,为把黑仔培育成“狼王”紫岚不得不减少其他三只狼崽的食粮,而不久后,黑仔却被金雕夺取了生命。紫岚只得培育剩下几只小狼崽,可狼崽们却一个又一个地意外死去,不久,只剩下小母狼媚媚了,紫岚培育狼王的梦想只得破灭,而媚媚已经对紫岚陌生了,开始撕咬它,驱逐他,后来紫岚为保护媚媚的孩子而被金雕杀死,而媚媚却毫不知情。

通过《狼王梦》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紫岚对狼崽的爱,那是一种伟大的爱,那是一种无私的爱,但因为它不在乎狼崽的想法,才让三只狼崽遭遇不幸,黑仔因为胆子太大而被金雕杀死;蓝魂儿因为太不小心而魂断捕兽夹;双毛太过自卑而死在狼王手中。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狼的冷酷和无情,但母爱并不这样,母爱是伟大而无私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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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二关于读后感的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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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阳光之岛》的作者是英国的达雷尔。她六岁就开始建自己的动物园,十岁就写出了世界上最快乐的童年笔记《希腊三部曲》,《追逐阳光之岛》是三部曲之一。

现在就让我们翻开书吧!当你仔细读过了以后,就会发现那里有很多优美句子。比如对春天的描写,“春天慢慢融入艳阳高照、白日炎热漫长的夏季。田地里的玉米开始丰盈,丝穗由棕变成金黄,你若撕开外皮的绿叶,咬破那一排排珍珠似的果仁,玉米汁液便像牛奶般射进你的口内;长了雀斑暖洋洋的小葡萄,成串挂在葡萄藤上;橘子林中,从墨绿油亮的叶丛中探头出来的果子,开始发出红光,仿佛在毛孔粗大的绿皮肤上泛起一朵朵的红晕。”每当我读到优美的句子我就会把它写下来,经常会去读一读它,还会受到很多启发。

他写的书太感人了。感人之处在于它不但是一篇优美的散文而且还是一本百看不厌的科普读物。里面介绍了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比如说蜗牛,蜗牛是雌雄一体,在交配的时候,从身体里长出一根针扎到对方身体里。如果一个显示雌的,另外一个就显示雄的。

而且他事物观察得非常细致,把动物当成了自己的家人,每个动物到有一个让人发笑而且还很好听名字。比如洗劫哥俩、阿利哥、痒肚肚、老滑溜……老滑溜是一只老海龟,达雷尔为了抓到老滑溜,他废寝忘食;玩痒肚肚是他观察的一只青蛙,他在被吹倒的橄榄树下发现的;还有很多奇形怪状的动物被他带回了家。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希望你们也能去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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