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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篇名人读书故事(精选20篇)

导读:刮目相看的意思是别人已有进步,不能再用原来的眼光看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成语故事,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刮目相看的主人公是谁?刮目相看的主人公是:吕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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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读书故事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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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几乎成为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情。而我们每次读不同的书,总会有不同的感受,有时我们会因为书中的悲惨情节而哭泣,有时我们会因为书中搞笑情节而捧腹大笑,还有时我们会因为没有看完书而总是走神……

还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因为看书痴迷而干了一件傻事:上午我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看书,正看到精彩的部分时,门却突然开了——原来是妈妈来喊我吃中饭了。

……

有句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书会给我们带来许多惊喜,有时快乐,又时悲伤,还有时会一惊一乍……但总会让我们从中获得丰硕的果实,只要有勇气爬上最高的那棵树,就一定会摘到最大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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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毛与席慕蓉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1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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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读初中时,作文极好而数学极差,几次考试都不及格。为了对得起父母和老师,她硬生生地把数学题死背下来,三次小考,数学都得了满分。数学老师认为她成绩的提高百分之百是因为作弊。她是个倔强而又敏感的女孩,并不懂得适度地忍耐更能保护自己,就直言不讳地对老师说:“作弊,对我来说是不可能的,就算你是老师,也不能这样侮辱我。”

结果,被冒犯了的老师气急败坏,单独给她发了一张她根本没有学过的方程式试题,让她当场吃了鸭蛋,之后拿蘸了墨汁的毛笔,在她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然后让她转身给全班看。又让她去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

这一事件的结果是:其一,让她休学在家,自闭了七八年,严重时,连与家人同坐一桌吃饭的勇气都没有;其二,养成了她终生悲观、敏感、孤独的性格。尽管她一生走过48个国家,写了26部作品,用她的作品帮助很多人树立起豁达、坚强的人生信念,但她自己始终走不出心灵的阴影。

假如,换一个睿智而又有爱心的老师,事情完全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不信,我们看看与她境况相同的另一个女孩的经历。

这个女孩同她一样,读初中时,国文也出奇地好,曾在年级的国文阅读测验中得过第一名。但数学相当糟糕,面对数学课本,就像面对天书,数学老师教的东西,她没一样能懂。她戏称自己为天生的“数学盲”。并且断言这种盲永远无药可救。

她跌跌撞撞地读到初三时,数学要补考才能参加毕业考。她知道事态的严重,却无法左右事态的发展,只好整晚不睡觉,把一本《几何》从头背到尾。

第二天,上数学课时,老师讲到一半,忽然停下来,在黑板上写了4道题让全班演算。这没头没脑的4道题在下午补考之前出现在黑板上,又与正在教的内容毫无关系,再笨的学生也明白老师的良苦用心。

于是,她忽然就成了全班最受怜爱的人,几位同学边笑边叹气边把4道题的标准答案写出来教她背。她背会了3道,在下午的补考中得了75分,终于能够参加毕业考,终于毕了业。后来,初中最后的那堂数学课连同数学老师关切和怜爱的眼神,一并成为她生命中温馨美丽的记忆。

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三毛,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是席慕蓉,她俩都是我深爱并曾为之痴迷的女作家。因为爱,所以好奇。为什么美丽倔强的三毛总让人心痛又让人绝望,而外表平常的席慕蓉却既让人心怡又令人神往?我坚信这与她们年少时在数学课上的经历有很大的关系。

三毛很不幸,她碰到的是一位看重成绩而忽视人格的、具有强烈的权威意识的数学老师。他为了维护自己那点可怜的尊严而滥用权力,给完全没有防范能力的三毛在精神上以致命的一击,让她穷尽毕生精力都无法从那种伤害中复原。

席慕蓉则非常幸运,她的数学老师并没有因为她在数学方面的不足而全盘否定她,于不动声色中放了她一马,让她有条件在更适合自己的领域里振翅高飞。在自己最不擅长的领域里,得到的都是发自内心的怜爱与关怀,难怪她对生命充满眷恋,对人世充满信心。作为一个极富才情的女子,她既有能力爱丈夫,爱孩子,充分享受亲情之乐,又用自己的诗、画和文章吸引和陶冶了无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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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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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就像吃东西一样,会让你饱饱的。

小时候,我觉得读书没有什么“味道”,但随着我逐渐地成长,接触书籍越来越多了,发现原来书籍是一杯喝不完的茶,感觉由淡变浓,愈喝愈有味道!古人读书有“三味”之说,即“读经味如稻梁;读史味如肴馔;读诸子而家,味如醯醢”。我无法感悟到如此精深,但也痴书切切,非同寻常。在我的“小书店”里有着许许多多的书籍,其中那一本书里的一篇文章,使我一生受用,也让我念念不忘。

爱有多种多样,有伟大的父母之爱,有纯情炽热的情爱,有朋友之间真挚的友爱……但对一个学生来说,除了家庭的温暖,老师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可以说是非常珍贵。如果老师对一个学生不管不问、漠不关心,那么这无疑给这个学生带来无端的烦恼,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这时会对学生百害而无一利。对任何一个学生来说,老师的关心爱护是他们的精神粮食啊!我们生活在舒适的环境中,浸泡在老师源源不绝的关爱之泉,对比其那些差生,老师给予他们的爱远远不及优等生。其实老师应该彼此平等、不分高低地对待学生。

在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得到不同的心情:兴奋的、悲伤的……也可以尝到不同的味道:酸的、甜的、苦的还有辣的。在书中,可以找到无穷的乐趣,可以充实自我,开阔视野。所以古人说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后来我发现了,我们没有了书和知识就如人一样没有了灵魂,就等于行尸走肉。书里就像一所游乐场一样,五彩缤纷,有人因为了玩游戏赢了而兴奋,也有人因为玩游戏输了而泄气,他们仍然被他的魅力吸住,无法不去看它,玩它,品尝它。

让我们也去那快乐好玩的游乐场吧,去享受那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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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现代名人读书小故事

全文共 2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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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身健即是福,种树开花亦是缘。”好一个读书人,好一片读书的心境。从古到今有很多关于名人读书小故事,下面为大家分享了现代名人读书的小故事,欢迎大家阅读!

鲁迅在“三味书屋”

鲁迅小时候非常淘气。一天,镇里的戏台正在排戏,鲁迅听到外面的锣鼓声,便在家里坐不住了,趁着父亲不注意,他一溜烟儿地跑到戏台前看热闹。这时,戏台周围已经挤满了人。突然,热闹的锣鼓声停了,从后台走出一个人,对台下一拱手说:“哪位小兄弟愿意上台?我们让他客串阎王殿里的小鬼。”那些平时非常调皮的孩子这会儿却你推我、我推你地谦让起来。

“我来!”小鲁迅走上台去,让戏班的人画了个花脸,然后拿起一把钢叉就舞起来,戏台下马上响起叫好声。他得意极了,舞得更得劲儿了,小伙伴们都非常佩服他的勇气。

鲁迅12岁那年,被父亲送进了一所叫“三味书屋”的私塾就读。初入学时,鲁迅对百草园中的那些小精灵非常感兴趣。他在园中想起古人东方朔说过有一种虫叫“怪哉”,用酒一浇,便会消失不见。鲁迅非常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便悄悄地问私塾的先生:“先生,这‘怪哉’虫是怎么一回事呢?”

先生却板着脸,很不高兴地回答:“不知道!”

后来,鲁迅慢慢体会到学生应该读书,先生不喜欢学生问各种古怪的问题。于是,鲁迅开始刻苦读书。起初十分严厉的先生也开始喜欢鲁迅的聪明刻苦,态度渐渐和蔼起来。鲁迅为了勉励自己学习,制作了一张小书签,书签上有10个正楷小字:“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读书时,他把书签夹在书里,每读一遍就从上往下盖掉一个字,读过几遍之后,就用默读来加深对课文的理解,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熟练地把课文背出来了。后来,同学们也都向鲁迅学习,纷纷制作“读书三到”的书签。

陈景润认真读书

陈景润小时候经常和哥哥姐姐一起玩捉迷藏。不过,陈景润捉迷藏时有点特别。他常拿着一本书,藏在一个别人不容易发现的角落或桌子底下,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等着别人来“捉”他。看着看着,他就忘记了别人,而别人也忘记了他。

上学期间,陈景润酷爱数学。当老师讲解数学题时,他总是集中精神认真听讲。课后布置的习题他也认真去做。陈景润在解题的过程中得到了无限乐趣。数学是心智的比试和较量。陈景润对于解题,向来不吝惜时间和精力。陈景润不懂就问,别看他平时沉默寡言,但向老师请教时却毫不羞涩和胆怯。他的求教方式很特殊:看到老师外出或者老师从高中部到初中部去,他就紧追上去,和老师一起走一段路,并且一边走,一边问问题。

陈景润在福州英华中学读书时,有幸聆听了清华大学沈元教授的课。沈元教授给同学们讲了世界上一道数学难题:“大约在200年前,一位叫哥德巴赫的德国数学家提出‘任何一个偶数均可表示成两个素数之和’,简称‘1+1’的理论。但他一出生也没有证明出来,哥德巴赫带着一生的遗憾离开了人世,却留下了这道数学难题。长久以来,‘哥德巴赫猜想’之迷吸引了众多的数学家,但始终没有结果,并成为世界数学界一大悬案。”沈元教授把“哥德巴赫猜想”作了个形象的比喻,他把数学比喻成自然科学的皇后,把“哥德巴赫猜想”比喻成皇后皇冠上的明珠!沈元教授讲解的“哥德巴赫猜想”像磁石一般吸引着陈景润。

许多年之后,陈景润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1966年,他发表了《表大偶数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之和》(简称“1+2”),这在“哥德巴赫猜想”研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所证明出的那条定理震动了国际数学界,后来这条定理被命名为“陈氏定理”。

爱读书的陶行知

陶行知小时候十分聪明。他常到邻村叶家玩,看到厅堂里的对联字画,就用竹条在泥地上描摹。他到了读书的年龄,家里却无力缴纳学费,幸好有位秀才在附近开馆教书,很喜欢聪明好学的陶行知,愿意免费收他为学生。这样,6岁的陶行知就得到了接受启蒙教育的机会。9岁时,陶行知来到外婆家,外婆见他聪明伶俐,就把他送到吴尔宽先生的学堂伴读,陶行知这才正式入学。在那里,陶行知练出了一手好书法。启蒙教育结束之后,他便进入学堂,读四书五经。

10岁时,因父亲失业,陶行知只得半工半读。他每天砍一担柴,挑到城里卖掉后再去上学,每天往返20里,就这样学完了四书五经。这时的陶行知已深知读书对穷孩子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因此学习更为刻苦自觉。他听说距黄潭源村15里的小南海航埠头曹家,有一位满腹经纶的前清贡生王老先生在主持学馆,便前去求学。王老先生被他的诚意所感动,便免费让他伴读。

少年陶行知迫于生活的压力,不能一心读书,必须经常参加劳动。他有时替父亲挑瓜、挑柴进城出售,有时帮母亲挑水、洗菜。崇一堂校长见陶行知勤奋好学,便允许他免费入学。这样,15岁的陶行知进入了崇一学堂。由于基础扎实,他一入学就直接被编入二年级,毕业时,他的成绩名列第一。在崇一学堂读书期间,陶行知既学现代科学知识,又没丢下古典文学。因为家境不好,他向崇一学堂的同学借来唐诗选本,在吟诵之余将一本书工工整整地抄完了。还书时,同学的父亲问陶行知唐朝诗人中最推崇谁。他不假思索地回答:“杜甫和白居易。”并说::“杜诗沉郁有力,多伤时忧国之作;白诗通俗易懂,道出民生疾苦。”同学的父亲为陶行知有这样的想法而感到惊奇,他认为陶行知一定会有所作为。

后来,陶行知成为我国著名的教育家。

王亚南睡三脚床:

王亚南小时候胸有大志,酷爱读书。他在读中学时,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读书,特意把自己睡的木板床的一条脚锯短半尺,成为三脚床。每天读到深夜,疲劳时上床去睡一觉后迷糊中一翻身,床向短脚方向倾斜过去,他一下子被惊醒过来,便立刻下床,伏案夜读。天天如此,从未间断。结果他年年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被誉为班内的“三杰”之一。

鲁迅嚼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读书刻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施洋搓脚夜读:

二七大罢工著名的工人领袖施洋,幼年家道贫寒,买不起灯油。村里有一座叫隆兴观的古庙,庙里点有一盏长明灯,他就在古庙里读书。冬季寒冷,脚冻得难受。起初他不时地站起来跺脚,后来觉得这样浪费时间,便削了一根圆滑的木棍,放在脚底下,一边读书一边来回用脚搓木棍,搓暖了脚,他又能安心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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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牛顿爱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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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的牛顿并不是神童,他资质平常,成绩一般,但他非常热爱读书,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牛顿爱读书的故事,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世界上有许多着名的科学家的家境是清贫的。他们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都曾与困苦的境遇作过顽强的斗争。牛顿少年时代的境遇也是十分令人同情的。

牛顿一六四二年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农民的家里。在牛顿出生前不久,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在他两岁那年改嫁了。当牛顿十四岁的时候,他的继父不幸故去了,母亲回到家乡,牛顿被迫休学回家,帮助母亲种田过日子。母亲想培养他独立谋生,要他经营农产品的买卖。

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多么不愿意离开心爱的学校啊!他伤心地哭闹了几次,母亲始终没有回心转意,最后只得违心地按母亲的意愿去学习经商。每天一早,他跟一个老仆人到十几里外的大镇子去做买卖。牛顿非常不喜欢经商,把一切事务都交托老仆人经办,自己却偷偷跑到一个地方去读书。

时光渐渐流逝,牛顿越发对经商感到厌恶,心里所喜欢的只是读书。后来,牛顿索性不去镇里营商了,仅嘱老仆人独去。怕家里人发觉,他每天与老仆人一同出去,到半路停下,在一个篱笆下读书。每当下午老仆人归来时,再一同回家。

这样,日复一日,篱笆下的读书生活倒也其乐无穷。一天,他正在篱笆下兴致勃勃地读书,赶巧被过路的舅舅看见。舅舅一看这个情景,很是生气,大声责骂他不务正业;把牛顿的书抢了过来。舅舅一看他所读的是数学书,上面画着种种记号,心里受到感动。舅舅一把抱住牛顿,激动地说:“孩子,就按你的志向发展吧,你的正道应该是读书。”

回到家里后,舅舅竭力劝说牛顿的母亲,让牛顿弃商就学。在舅舅的帮助下,牛顿如愿以偿地复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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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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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外面的世界多么喧嚣,外面的城市多么浮躁,我都可以在我的小屋里读书。无论风吹雨打,我的小屋永远那么温暖明亮。

太阳撒下慵懒的阳光,像一只真睡午觉的懒猫,透过层层树叶的遮挡,斜射下来的点点斑光在缓缓的婆娑,恍惚不定,游离,正如我游离的心。小时候,我并不爱读书,觉得书中的文字性内容枯燥乏味,没有动画片那样直接地理解。母亲为了这点也没少说我,总逼着我读书,而我每次也表面应和着,看书的时候就想着天空中的飞鸟,浮动的白云……

后来母亲觉得我总这样没有效果,便把文字性的书变成了有图解的,更加帮助我理解。看着勇敢的孙悟空,机智的诸葛亮,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一下子就提起了我读书的兴趣。从此,我便爱上了读书。

现在,长大了的我明白了图解读书事前阅读,只走马观花,不求甚解,无法理解作者文字下的深刻含义。看别人理解的文章主旨,吃别人嚼过的食物,无法与作者产生共鸣,获得理解作者的快感。这样的浅阅读只会使我们丢掉自己的理解,丢掉自己的精神,乃至丢掉自己的文化。所以,我一改以前的习惯,丢掉“图解”,拾起原著,享受“哽啃”原著而读懂带来的快乐。

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画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我拿起一本《世说新语》盘腿而坐,时而眉头紧锁,时而嘴角微扬,享受“深阅读”带来的快乐,去研究,去咀嚼作者笔下普通文字背后对社会的讽刺,对骄傲自满人的讽刺,去享受为我们带来欢笑同时背后的深意。穿越千年的层层历史,仿佛变成了作者的知己。我们正襟危坐,谈历史,谈未来,谈人文,谈自然,谈社会的不公,谈浮躁的生灵。

我的读书小屋永远那么温暖,明亮,因为“深阅读”,我的生活才变得饱满,我才开始关注人文、历史,我才多了一份读书带来的快乐。我们需要“深阅读”,需要阅读对生命的洗礼,需要阅读对文化的积淀。我们不能追求“浅阅读”,只有丢掉“浅阅读”,我们才能找回自己的精神世界,找回自己的文化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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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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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中学,我才真正的了解到《大森林的主人》是写如果你在森林里迷路,如何战胜困难,并用有限的条件制造生存机会。《一碗阳春面》写的是一家人面对困难时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美好心态。《狂人日记》写的是当时”吃人“的社会。突然感觉,自己也该长大了。所以我开始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时已经到了高中,因为要度过地狱式高中三年,就要懂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我爸常说,要通过高考那座独木桥,就要学学保尔。柯察金,所以,在我没有斗志或者精神低靡的时候,我就会拿保尔教训:他的时代比我苦多了,人家都能炼成”钢铁“,我有什么不能的。最后,我也成为了高考大军中通过独木桥的一人。所以,我要感谢保尔,他使我炼成了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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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神话故事读书日记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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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时也是人类的好朋友,不管我们身处何时何地,只要有书为伴,我们就不会感觉孤独,书籍,不但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今天就和大家分享我最喜欢的一篇神话故事《盘古开天辟地》。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宇宙的景象只是黑暗混沌的一团,好像一个大鸡蛋,人类的老祖宗盘古就在这个大鸡蛋里孕育着,成长着,直到有一天他醒来,看见眼前一片黑漆模糊的景象,他非常气恼,抓过来一把大板斧,狠狠用力一挥,只听得天崩地裂的一声,大鸡蛋破裂开了,一些轻而清的东西,冉冉上升,变成了天,另外一些重而浊的东西沉沉下降,变成了地,可是天和地还是有一些地方粘连不断,盘古又去找来一把凿子,左手执凿,右手拿斧,就这么威风凛凛、气势磅礴地在那里一斧一凿辛勤地工作着,不久就把天和地完全划分开来。然而盘古怕它们还会合拢,就头顶天,脚踏地,支撑在天地之间,一顶就是一万八千年,终于天和地完全固定了,而此时的盘古也已是筋疲力尽,合上双眼,永远的长眠了。

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脑海里浮现出盘古顶天立地倒下的那一幕,被他那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震撼着。而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像盘古一样为了他人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今年的疫情,白衣战士在恶劣的环境下,不顾自身安危,救治病人,用他们的爱心换来了人们的平安。还有前段时间南方的雨水,淹没了很多城市乡村,我们可爱的子弟兵第一时间冲上去,没日没夜,用他们的爱心,保卫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他们不就是当代的盘古吗?

读了《盘古开天辟地》,我深刻的体会道:做人,不仅要有爱心,还要有一颗博大的胸怀,要处处为他人着想,做一个对社会、对学校、对家庭有用的新时代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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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读书故事高二作文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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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书,对书可谓是爱不释手。因为对书有着无法言说的喜欢,我与书之间便有了这许多道不尽的故事

我为何如此喜欢读书,我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妈妈在这件事上对我确实有着很大的影响。妈妈是个老师,也许职业使然,我很小时,她便给我买了许多书。最近整理书橱时又翻出些小时候的书,这些书上字不多,基本上是图画。隐约记得小时,我最爱看的便是这类书。

那时的我真是小,大字不识一个,但却对书上的画着了迷。那五彩缤纷的书页牢牢地抓着我的眼球,让我不由自主便陷于其中。那本书对于小小的我来说,可真大啊。我总是独自坐在地板上,书摊开放在我的腿上,巨大的书页盖住了我的腿,只露出两只脚。我用手轻轻抓起纸页一角,一下翻过,带起一阵即逝的风,书页与书页的碰撞有着不一般的动人声响。

妈妈对我说,那时的我,可以一个人静静地在阳台上坐很久很久。

我是如此热爱读书,为此,也挨过骂。我习惯在书房做作业,而那儿却有着对我诱惑极大的东西——层层叠叠的书。我不是无心无欲,我会被书引诱。一开始,我还曾努力克制自己,不让自己伸手去触碰它们,可我渐渐感到力不从心,于是,我做作业的时间越拖越久。妈妈似也发现了我的不寻常,有时会来突击检查。从此,我看书都小心翼翼,便似做贼一般,看几行,便抬头侧耳倾听,听书房门口有没有响动。

那一日,看得是太入迷了吧,直到房门与地面的摩擦声传来,我才从书中惊起。那一瞬,来不及多想,我慌乱地把书扔到了书桌底下,扯过作业,拿起笔,假装在思考。当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感觉自己全身在发颤,心在扑通扑通地狂跳,我努力让自己抖得不那么明显。许久,我都未曾听得有人讲话,心下慌乱又添了几分,不由抬头,却正好对上了妈妈那双深不可测的眼睛。那一刻,我的心沉入了谷底,我知道自己逃不过了。

“把东西拿出来。”妈妈的声音那么有威严,不容我有半刻迟疑。我将书拾起,递给她,这一次,我分明地看到了自己的手在抖动,那只手也显得那么苍白。妈妈的嘴一张一合,我眼眶中的泪越积越多,终是顺着脸颊滑落,嘴里一片苦涩。最后,视线一片模糊。后来妈妈再跟我说起这件事,说我当时的眼泪怎么都流不完,是不是她太凶了。不是,她不知道,我是因怕她再也不让我看书而伤心。

我的读书故事有喜亦有悲,可不管是欢笑是流泪,都因我爱书而起。读书的路途是那么漫长,我还将一直走下去,我的读书故事也仍将继续上演。

[我的读书故事高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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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读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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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对于我来说,书是一位老师,教会我很多的知识,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书是一位朋友,给我带来很多很多的乐趣,让我的童年充满笑声。

我的书玲琅满目,有漫画书,有侦探小说,还有名著……我经常看到忘我的境界,有时还会闹出点小笑话。

记得有一天晚上,天灰蒙蒙的,像是被一个孩子用水彩笔涂上去的一样。妈妈今天要去帮她的同学过生日。于是,她匆匆地把衣服挂在了阳台,又草草地化妆。这时,我正悠闲地躺在躺椅上看书。

看着看着,这本书好像富有魔力,把我牢牢地吸在上面,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又像极了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扑在面包上,一页、两页、三页……我读得如醉如痴,好像全世界都停止了,变成透明的一样,只有书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书好似我的朋友,在我孤独寂寞的时候陪伴我。书好似一首小曲,陪着我一起快乐地成长。时间像流水般流逝,不知不觉中竟过了三小时。

顿时,“轰隆隆”“轰隆隆”空中下起了雨,可是中了魔法的我却浑然不知,还沉浸在书的海洋中。“吱……”的一声门开了,妈妈回来了。突然,妈妈冲了出来,一把抢走了书,大叫:“佳瑶,看看你干的好事!”“糟了,衣服还没收呢!”我忏愧地低下头。后来,我被妈妈训斥了一顿,说看书要有分寸,不能因为看书而忘记了所有事情。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我爱书,爱它的博大……爱它的一切,我要继续和他们无忧无虑、快乐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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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300字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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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我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爱读书是因为我可以在书里学到很多知识。比如:我在《成语故事》学到了许多有用的成语;我在《古诗三百首》里诵读了好多优美的古诗;我在《小幽默大道理》中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每次,我都在家里急切的等待,等着妈妈从图书馆借书回来,终于等到了,我迫不及待的从妈妈手里接过书,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了起来……

爸爸妈妈都是教师,所以很容易就能从学校读书馆借到书,利用这个有利条件,妈妈帮助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晚上不读书就睡不着觉。我要谢谢妈妈,要不是妈妈给我借书,我可能永远也不知道读书的乐趣。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书是我最紧密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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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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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太对了,因为我每看一本书,我总会学到许多东西。

每次妈妈去超市买东西时,我也让妈妈带我去。上了楼梯就能看到琳琅满目的各种书籍时,我就会停了下来,软磨硬泡的让妈妈带我来超市,目的可不是帮妈妈买东西,而是看书。

那时儿童小说《查理九世》十分流行,同学们都说好看,我也就买了一本看,后来又不满足于只读一本,向再买一本,可数了数我的零用钱,发现不够再买一本了,于是我只好到超市里看。

跑到书架边,选出我要看的书站着看,有时还要看别人的脸色。脸色一差,我就得躲起来了。人多时我躲在另一边看,有时也蹲在地上看。

一天,我又象往常一样去看书,妈妈把我安顿好后,就与大姨去

买东西了,说是一会就回来接我。

妈妈她们走后,我就开始津津有味的看书,不知不觉就看到了最后一页,我想:应该是看的太快了,没关系,那就在看一本吧。这时我的脚已经酸了,只好蹲着看,看了一会后,脚又蹲麻了。只好站起来……不知道这样换了多少次,有时还要跺一跺麻木的脚。看到第三本的时候,人们都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顺便坐着看,看完三本书,妈妈也刚好来接我。

饿的感觉一开始没有,可一合上书就觉得肚子咕咕叫了,妈妈说书是精神食粮,难怪刚才看书是不觉得饿呢。

我的梦想是做一名科学家,科学家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而这些知识就是从书本中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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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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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毛爷爷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书,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又像黑夜里的北极星,时时刻刻都默默地为人们导航,为人们指引正确的方向。

小时候,我爱听妈妈讲故事,每天晚上都要听半小时才能睡着。正因为我小时候爱听爱看故事,所以上幼儿园中班时就认识了几百个字。如今,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只要一有空,就会拿起来如饥似渴地读着。那童话多有趣,那诗歌多浪漫,那小说多感人啊!

在我们家书柜里、书桌上、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家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书的踪影。书的品种也是五花八门:有工具书、英语书、漫画书、故事书……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读《西游记》了,因为从《西游记》中我知道了做人要勇敢、善良,要像孙大圣那样敢于承担责任,勇于克服困难,这样做什么事都会迎刃而解的。

长大了,我爱自己看书,我爱看书的程度可以用“废寝忘食”来形容。每天晚上睡觉前看会儿书早已成了我的习惯,只要不看书,我就睡不着。好像有美味可口的点心放在眼前,可就是吃不着,心里痒痒的。妈妈要求我每天在9:30分必须睡觉,可有时候功课较多,我要到9:30分才能上床,就没时间看书了,那怎么办呢?我自有办法。我问妈妈:“我能不能看书啊?”她总会勉强地回答:“已经很晚了,明天还要上学呢,只准看五分钟。”“看十分钟吧!”我跟妈妈一番讨价还价,终于讨来了宝贵的十分钟。于是,我就乐颠颠的,飞一样地奔到床上,看起书来。可是,看书的时间过得总是太快,十分钟一晃就过去了,妈妈来催我睡觉,我正看得入迷,就死磨硬缠地求妈妈让我看完这一页。等这一页看完后,我还会“得寸进尺”,继续往后看。不等妈妈发出最后通谍,我“决不罢休”。我现在功课越来越多,晚上能看书的时间越来越少,妈妈心疼我,想让我早点休息。我呢,不想放弃看书。所以,经常会和妈妈上演的“时间争夺战”。

正如古人所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严如玉。我还发现:从爱读书的家庭中走出来的孩子都是懂事的好孩子。

读书真好!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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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读书故事的作文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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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讲了她读书故事,我也有,要说我读书的故事,还得从第一次开始。

那时候,我刚刚懂事,我走进书房,看见姐姐在津津有味地看书。我说:“姐姐,书有什么好看的,你陪我一起来玩游戏吧!”姐姐说:“书可以提高写作水平,还可以让人变得更加有文化,要不然,你也看一会儿吧?我这本你看不懂,我书柜里有一本《安徒生童话》,你去那边看好吗?”“可以。”我说。说着,我接过书,走进自己的房间开始看了起来。

我走进房间之后呢,我把书拿了出来,坐在书桌前认真地看起来。我看见书的封面,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封面上有许多动画片里头的人物形象,有可爱的小鸭子,冰雪女王,拇指姑娘等。我打开书本的第一面,一看,呀,这么难!好多字,我都不认识,就在这时,妈妈进来了,说:“姑娘,看什么呢?”我说:“姐姐给我的书。”“这书你一定有许多看不懂吧?”妈妈说。我说:“这太难了,你有许多字不认识,妈妈,你给我读,好吗?”“好!”妈妈说。从此,妈妈每天晚上都给我读书听,这本书很快就被妈妈读完了。我又要妈妈去买新的书,直到上了小学,妈妈读的越来越少了,我自己看的越来越多了。

我上了小学后,经常会跑到附近的书店看书,也买了很多的书来看。比较爱看的书有:《查理九世》《故事作文》《读书与作文》等。读书让我的语文水平提高了,作文更是有了大的进步。

读书的故事让我明白了,要多读书,读好书。我会继续读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关于读书故事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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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读书故事游优秀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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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一艘带领人们驶向知识海洋的船只,是一把打开文学之殿的钥匙,更是一片让我受益无穷的阳光。其中,我最爱读的书就属《魔法灰姑娘》了。

寒假,妈妈为了提高我的阅读量,买回了十几本获国际大奖小说。乍一看,便令我眼花缭乱,经过一番端详,我拿起了《魔法灰姑娘》这本书。

我一看书名《魔法灰姑娘》,便浮想联翩:莫非是童话中的灰姑娘得到了魔棒,成了一个腾云驾雾的小魔女?还是她误闯魔法境界,与恶魔斗智斗勇?带着一个个问号,我翻开了这本《魔法灰姑娘》。

这一翻我便再也不能放下,当读到主人公魔法灰姑娘爱拉备受海蒂和阿莉欺凌而三天不能吃饭时,我替她感到愤愤不平;当读到爱拉收到王子夏写的一封表示爱的信时,我的嘴角又浮现出笑容;当爱拉因有咒语在身而不能与深爱着的王子结婚时,我既欣赏她的善良,又为她而悲哀地落泪;当爱拉成功破除了咒语,与心爱的王子结婚时,我又因这皆大欢喜的结局而欣慰……

有一天,正当我读到爱拉努力破除咒语的精彩之处时,妈妈突然走来,义正辞严地说:“今天看书已超时,快去写作业!”母命难违,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到一旁,写起作业来。妈妈见我已经开始写作业了,便放心地走了。我写着写着,可心里痒痒的,特别想知道爱拉有没有破除咒语?有没有与夏结婚?海蒂与阿莉有没有受到惩罚……,一个个的问号像过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闪过。最终,我抵挡不住书的诱惑,又拿起书看了起来。当读到王子夏与爱拉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时,我情不自禁地叫道:“太好了!”悲惨的是,我的老妈循声闯了过来,把我狠狠地批了一顿。

我爱读书,更爱这本《魔法灰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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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曾国藩读书的小故事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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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能只依靠天分成功。上帝给予了天分,勤奋将天分变为天才。

曾国藩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然而他小时候的天赋却不高。有一天在家读书,对一篇文章重复不知道多少遍了,还在朗读,因为,他还没有背下来。这时候他家来了一个贼,潜伏在他的屋檐下,希望等读书人睡觉之后捞点好处。可是等啊等,就是不见他睡觉,还是翻来复去地读那篇文章。贼人大怒,跳出来说,“这种水平读什么书?”然后将那文章背诵一遍,扬长而去!

贼人是很聪明,至少比曾先生要聪明,但是他只能成为贼,而曾先生却成为毛泽东主席都钦佩的人:“近代最有大本夫源的人。”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那贼的记忆力真好,听过几遍的文章都能背下来,而且很勇敢,见别人不睡觉居然可以跳出来“大怒”,教训曾先生之后,还要背书,扬长而去。但是遗憾的是,他名不经传,曾先生后来启用了一大批人才,按说这位贼人与曾先生有一面之交,大可去施展一二,可惜,他的天赋没有加上勤奋,变得不知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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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类的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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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高中时语文老师就向我们推荐过房龙的这本书,但当时只认为是换汤不换药的历史说教书,因此就先放弃了看如此美妙,又让人欲罢不能的故事的机会。如今重拾记忆找回此书,如痴如醉的当起了听故事的小朋友。

这不是一本严格意义上的历史书,因为它没有让人晕眩的年份数字,也没有历史书上的那套烦人公式:起因——经过——结果——意义,更没有枯燥令人瞌睡的大段说教。实际上,就像一位智者娓娓的诉说人类的起源,各种族人的发展,和后来发生战争的盲目。让我原本一个历史盲也开始了解人类生存的轨迹。

鸿蒙初辟的那个年代,我们的初祖在经历四次冰川期的时候,就在快速死亡和迅速思考之间选择了后者,在严寒中幸存了下来,从此也就有了今天的我们。

尼罗河流域和河谷,美索不达米亚两河流域的富饶土地以及爱琴海沿岸都成了人类文明的第一批圣地。古希腊人渐渐学会了使自己强大的本领但却招徕了与波斯人的战争,又过了几个世纪罗马从一个小村庄变成了强大的罗马帝国,另一种文明就此诞生,紧接着基督教从约书亚的诞生开始形成,伊斯兰教也由穆罕默德开始宣讲真主安拉而确立了自己的地位。中世纪的繁荣始于自治,贸易和文艺复兴,不能否认人类文明又向前跨了一大步,达到了无法超越的高度,留下的是那个时代思想超越时空的产物,让人由衷的赞叹与骄傲。而后的发展也是激动人心的,但在英国工业革命后盲目的战争也伴随而来,破坏了几千年的文明,更带来了苦难与倒退,用房龙的一一句话便是这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弱智时代,人类也做过一大堆蠢事。一个国家建立了威名赫赫的日不落帝国,另一个国家就试图夺取,又被另两个国家看见也插脚进来,他们胜利了,却又为分赃打的天昏地暗,终于一方胜了,便开始结成联盟来保全地位……

我们在跌跌撞撞中一路走来,学会了思考,造就了文明,创造了世界,也留下了遗憾,但历史不会重复因为时代在改变,我们注定在前进,而且没有选择的必须进步,这是历史留给我们的使命。

房龙说感觉历史比了解历史更为重要,是的,我们不能无视历史的存在,做历史的白痴也就是做了这个时代的傻瓜,但只要感觉到我们曾经走过这么一段艰辛的旅程,体会到我们拥有的文明而不去践踏它,就已足矣。有了这种感觉就明白了人不能活在过去的时间里,这也是房龙告诉我们的,因为未来属于活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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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读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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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常听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却不明白进步的方式比比皆是,为什么非要读书

我带着这个疑问去接小贝。小贝微笑的指着她家的大书架:“好书不过三两本,你要的答案就在那本好书里!”

我谢过了小贝,却仍不懂“好书不过三两本”的玄机。欲再问时,小贝已不再答言。默默离开了房间。我打开大书架,一本本的翻看着书架中的每一本书。直至我翻遍了整个书架,也没有找到一本“好书”——要么就是情节老套的故事书,要么就是些味同嚼蜡的老书。我顿感索然无味,将这些我粗读过的书扔在了桌上,告别了小贝,无趣而归。

过了几天,我在门口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封信——是小贝写给我的。信中没有寒暄的话语,只有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讲的是新婚的女子思念远征违规的新夫发出的感叹“纵我不往,子宁不来”的痛苦,悲凉。

不知不觉间,好的灵魂似乎附在了我的身上。我与女子一同思念者,悲叹着,哀怨着,惆怅的在凄冷的房中,等待远征未归的丈夫。在故事结尾的那一刻,我不觉潸然泪下。

意犹未尽的我急切地翻过纸页,慢慢的欣赏附着在纸后的那首名曰《子衿》的小诗。真奇怪,一贯看不懂的古诗词尽显的如此简单,迷人。如一块美丽的宝地,令人流连忘返。

后来,几乎每天我都可以收到小贝写的信。而每每读起小贝写的信,我都会享受其间,流连忘返。

我再次见到小贝时,已是对她充满了感激,急切地问她故事的来源。

小贝将书架打开,抽出了那本被她翻的破了边的《诗经》。

我一怔,原来这就是无趣的“老书”啊!原来这看似枯燥的文字背后,竟有这么多美秒的故事啊!

窗外雨打芭蕉,一片雨声,屋内却泛着书墨之香,十分温暖。多年后的我轻吟《子衿》,默默回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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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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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一次在家里打扫房间,我无意中翻开了自己的相册。这相册已经很久了,还是小时候爸爸买来送我的生日礼物,里面装的是我成长过程中的所有照片。

仔细的翻看相册,竟发现拍得好多张照片中我手里总会拿着书。这一下子又将我的思绪拉回到了以前。

若问我小时候最喜欢干什么,那一定是读书了。我当时最爱看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可以说是我的启蒙读本依旧记得当我第一次拿到这本书,欣喜若狂的样子。这本书是拼音版本的,当时6岁的我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一页,对着拼音缓慢的读了下去,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舍不得放下书本。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也陆续换了好几个版本,也有带图片插画的,但我依旧没有改变对那第一次买的那本书的感情,可以说我爱读书的习惯,就是从那本书开始养成的。

一转眼,我已经走进中学的大门,成立一名初中生了。每到周末,我都会去书店逛逛看看书。遇到有自己很喜欢的,会毫不犹豫的买下来,带回家细细品读。家里给我零花钱,我几乎都用在了买书上了。镇里几家书店的老板都认识我,有时候我就在书店里读大半天,甚至偶尔作业也在人家书店里做的。我读书的痴迷程度,在庄子里还是小有名次的,有一次我正在家读《安妮日记》,妈妈去很“冷酷”的让我去超市买红酱油,我很不情愿的挪出家门踱到超市,一路上还想这书中的内容。到了超市却忘记了妈妈让我买什么了,只好灰溜溜的走出超市,惹得超市里的大妈哈哈大笑,回到家理所当然的迎接我的是妈妈的取笑了。

其实因为我读书误事的故事还有很多,我是一个带着眼镜的小书痴,我的愿望不大,能有一间满橱书的的屋子,在阳光温暖的午后,倒一杯茶,静静的与书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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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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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好朋友说话。因为读书会让我开心,还能让我增长知识。我今天就给大家讲讲我的读书故事

记得有一次,我去图书馆,我挑选到一本书,特别的喜欢,所以小心的将它拿了下来,就到椅子上开始读。认真地看着,不知不觉,已经看了一个多小时了,我抬头看了看表,都已经四点钟了,图书馆就快闭馆了。我心想:这本书这么有意思,看到一半怎么办呢,我能不能把它借走呢?说借就借,我抬脚上就向前台走去,可以转念一想,阿姨能不能借给我呢?她要是不同意怎么办?只能试一试了。我下定了决心就走到了前台,“阿姨,这本书我可不可以借回家看呀?”阿姨微笑着点了点头,我撒了欢似地往外面跑,到了家,一看表都四点半了,我快速的吃了口饭就开始读书了。

又看了好久,已经8点了,妈妈叫我抓紧睡觉,可我还想再看书,书里的情节正紧张着呢!我只好先假装先睡一会,到了9点了,我悄悄地去拿书,当我刚走到书架前,爸爸在客厅打了一个嗝,吓了我一大跳。我急忙拿着书钻进了被子里,点着小夜灯,又开始读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就我在读第5页的时候,屋子的灯突然亮了,妈妈就站在门口,责备的说:读书是好习惯,但也要注意保护眼睛哦,赶紧睡觉吧!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在书架里,躺在床上想着书里的人物和剧情慢慢睡着了。

这就是我的读书经历,你有没有这样有趣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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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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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学起,我就接触各种各样的书籍,他们是我精神的食粮,但在浩如烟海的图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鲁宾逊漂流记》。

《鲁宾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英国小说家,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欧洲小说之父”。

主人公鲁宾逊是英国人,出生于十七世纪中叶,从小就喜欢和向往探险的生活,长大后他不顾父母的阻拦,执意航海冒险,不幸沦为奴隶,后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逃了出来,流落到巴西。他在那儿买了一块地,经营一个种植园,收入十分可观。可是他不满足于眼前的现状,他又一次出海冒险。可是这次没有上次那么幸运,他流落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可是鲁宾逊并没有气馁,靠着顽强的毅力和超人的智慧,建房子、种植粮食、烧制陶器、圈养山羊、修造船只、挖运河、用藤萝编筐、烧制面包……让自己活了下来,他还捉了只鹦鹉,起名“波儿”来解决孤独的问题,他也救助了野人“星期五”,教会了他很多事,也成了他的得力助手。

后来鲁宾逊靠他的聪明才智救下了因船员叛变而被劫持的船长等人,船长为了答谢他,同意将他带回英国,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的鲁宾逊,终于回到了家乡。

我也和鲁宾逊一样喜欢冒险,并且总想有朝一日能环游世界,并没有想过会遇到什么困难,总是想着一帆风顺地归来,受到别人的赞叹与羡慕,但在现在看来真是纸上谈兵,想法太天真,太幼稚,甚至有些愚蠢。我相信鲁宾逊一生的离奇遭遇是前所未闻的,他那变化多端的生活也是绝无仅有的。

我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要面对困难,不畏困难,藐视困难的精神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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