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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汇总20篇】

童年宛如乐谱,谱写出一件又一件的趣事,童年是雨后的彩虹,是一本记忆的画卷,更是那最值得我们回忆的美丽时光。啊,童年,你是多么令人神往!每日一记,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带来:童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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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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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媛琳

宋代诗人苏轼曾说过:“旧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自子知。”有一本书令我印象深刻,也是唯一一本能让我忘了吃,忘了睡,反反复复读了5遍的书。那就是我非常崇拜的罗尔德。达尔文大师写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莫属了。

罗尔德。达尔曾经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白面包儿童图书奖”……而且他的所有作品在世界各地以36种语言出版。当然,这也是我崇拜他的原因之一。作者笔下的狐狸爸爸让我印象深刻:它在被猎人追捕时,临危不惧,一心保护着太太和孩子们,狐狸爸爸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猎人,反败为胜,成为了狐狸追赶猎人。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危险时,不要慌张,要冷静,用自己的智慧让战局变成反败为胜。

就是罗尔德。达尔笔下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让我爱不释手,疯狂着迷。《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注定会成为经典:那只聪明机智,临危不惧的狐狸爸爸,将会一直留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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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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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那一定是曹文轩的《枫林渡》!

这本书讲述了一岁的蓝蓝因为生活原因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又被妈妈带到了城里。住进了外婆的市长小院,十年中发生的许多事。爸爸和外公不幸去世,又多了一个弟弟童童。城市生活多姿多彩,但对于蓝蓝是少了一份自由!富裕的生活,让童童变得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最后蓝蓝和奶奶带着遗憾离开这座城市,回到了他们的自由世界。

从这本书中,我似乎看到了外婆家的一堵高大的墙,把蓝蓝和其他小伙伴以及自由隔开了。多年来,生活在富裕家庭中的妈妈和童童变得骄傲,他们心中仿佛总认为这个世界上的穷人就应该为富人们干活。甚至脾气越来越火爆。说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班级里的一位女同学……

她的爸爸是集团的老板,妈妈是服装设计师,他们家很有钱。她的全身上下都是名牌,住别墅开豪车。记得有一天,天气很热,她拉链拉不开,让同学把衣服剪开了。第二天放学时,她爸爸拿着剪刀来找那个同学,扬言也要把那个同学的衣服给剪开。嘴里不停的说脏话,还骂老师!听其他同学说,门口有辆法拉利和几个保镖,这是要打架的节奏吗?他女儿也经常动不动就打人,让别人帮她写作业,通过这件事我并不认为他那是富豪,他是土豪,有钱没文化。

这本书十分感人,蓝蓝的朴实和诚实,让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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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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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书也分好坏,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个人的爱好不同,喜欢的书也会各不相同。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下面让我来给大家将一将这本书的内容吧!

《三国演义》主要讲汉末时期在位的灵帝昏庸无能,整天不务朝政,沉湎酒色之中。在那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的年代,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天时、得三分之一天下;孙权虎据江东、占地利;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占人和。出现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不论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还是智多心狭的周瑜,或者是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深深的印在我心中。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大智大勇的诸葛亮。

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道好“卧龙”。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自从被刘皇叔三顾茅庐请出山后,演出了军事史上许多史无前例的杰作。火烧新野、火烧赤壁,几把大火烧得曹操闻风丧胆。六出祁山,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神出鬼没,令对手寝食不安,只可惜孔明应年早逝。

诸葛亮博学多才,他的《出师表》流芳千古,其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表现了他一心操劳国事的忘我精神。他辅佐刘备,为恢复汉室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在他经历的战役里“空城计”最能体现他临危不惧,遇事不慌的大将风度。诸葛亮一生力图中原,但未能成功,但实现了他本人的诺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喜欢诸葛亮的遇事不慌。我更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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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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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非《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莫属了。这本书是由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写的。顾名思义,《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将杨红樱写过的通话仔细挑选,编写成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五花八门,精彩程度不相上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小红船儿摇呀摇》。小丫在树林中看到了一只蓝鸟,她非常喜欢这支蓝鸟。她想走近它,好好地看看它,最好能和它一起玩。小丫放轻脚步,悄悄地走了过去。小丫脱下鞋子,怕惊到蓝鸟。

就这样,她将鞋子落在了大树下。晚上,星星和月亮都回家了,蓝鸟也回家了。大树下,一条饿蛇正在寻找食物,它看到了蓝鸟。他爬上树,只听“嗖”的一声,蓝鸟从树上跌落下来。蓝鸟的翅膀受伤了。饿蛇从树上往下爬,蓝鸟扑扇着翅膀,可它已经飞不起来了。绝望中,蓝鸟发现身旁有一只红鞋,它使出全身力气跳入红鞋。饿蛇爬到地上,怎么都找不到蓝鸟,气咻咻的走了。乌龟看到蓝鸟在红鞋里呻吟,费尽全身之力将鞋推到了河中:“它会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的。”小红鞋飘啊飘,飘到了小丫家前的小河上。小丫爱惜地把蓝鸟带回家养伤。小和尚的小红鞋摇呀摇,摇呀摇……《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一本很好的,它教会了我很多:爱心会不断的传递,在每个人心中传递,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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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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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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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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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百问百答》。这本书是小学三年级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直都好好保存着。

《百问百答》是一本科学书,也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书中的内容大多数都是以漫画故事来说明一种科学理论。《百问百答》的作者是安广贤和苟振红,他们的目标是:创作能给儿童带来欢笑和希望的学习漫画。

每逢周日,我都会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拿出《百问百答》,静静地欣赏着作者所创作的科学漫画,认真理解科学理论。读着读着,突然,我手中的笔一动,把漫画人物姜坦坦说的一句话记了下来:吃的食物不同,营养成分也不同,可能因此得病或预防疾病。这句话使我明白了,食物营养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不好好吃食物,就会出现不良的后果。

写好了句子和我的理解后,我就接着往下看。

日落前,我真正看完了这本书。这时候,我又动起手中的笔,写下了读书后的感受和心得:科学是理解世界的一部分,了解科学才有感觉,才能看见世界。

日落后,我也写完了读书后的感受和心得,这一刻,我仿佛看到了未来科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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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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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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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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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是看些什么书呢?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原著是美国的海伦·凯勒。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本来不盲,不聋的人,因为一次高烧而失去了光明和听觉,但经过不懈的努力,最后考入了最著名的大学之一——哈弗大学。

海伦·凯勒在无光、无声的黑暗世界里,坚强面对生活,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虽然拥有三天光明只是一个不能实现的梦,但是海伦·凯勒丰富、生动、真实而伟大的一生,却给全世界成千上万的残疾人和正常人带来感动和激动。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你也赶快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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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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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橱中,摆放着许许多多的书,可每当我打开柜门,总是会先拿起一本书翻看一下再去看别的书,这本书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公主》。

书中讲述了一个善良、乐观、坚强、自信的女孩子——萨拉?库尔,本来是个人人羡慕的富家小姐,过着公主一样的生活,却在一夜之间变成了身无分文的孤儿。在嫌贫爱富的明贞女子学院里,无论吃多少苦,她始终乐观地面对,并且用自己的爱心温暖着周围的人,直到苦尽甘来,她重新回到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在朋友们的心目中,不管萨拉贫穷还是富有,她永远是大家心目中真正的公主。因为公主的品质是内在的,与财富无关。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像萨拉那样,乐观自信地面对生活。宠辱不惊,成为真正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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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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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看过很多,也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一定让你懂得了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绛先生写的《将饮茶》。

《将饮茶》的书名中虽然有一个茶字,可书中正文和茶一点都不搭边。为什么杨绛先生要给书取这个书名呢?她在书的前言里做了解释。原来,传说人死去的时候都会喝下孟婆茶,喝了孟婆茶,就会把前生的人和事都忘记。作者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即将要饮孟婆茶了,为了不忘记,她要重新把这一生身边的人,干过的事,都重新回忆一遍,在喝茶之前把这些都写下来,所以书名叫做《将饮茶》。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绛。她虽然是个女子,但却被尊称为“先生”,因为她非常有才华和学识。除了《将饮茶》,她的代表作还有:《洗澡》、《干校六记》、《我们仨》。她还是著名作家钱钟书的妻子,书中描写她和钱钟书是一对心有灵犀的夫妻,两人只要会意一笑,对方就能明白自己是什么意思。

书中包含了“回忆我的父亲”、“回忆我的姑母”、“记钱钟书与《围城》”、“丙午丁未年记事”和“隐身衣”等文章。这些故事让我知道了:杨绛的父亲杨荫杭是江苏无锡人,虽然成年时做了很多大事,但他说自己小时候就和普通孩子一样;杨绛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杨绛的姑母不愿意一个人出去,每次都会带上杨家的一群小孩。还有关于钱钟书写《围城》时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让我不再看一些没有用的书籍,让我成长了很多,让我阅读中能够深入思考,让我爱上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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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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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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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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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

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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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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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最喜欢的一本,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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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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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孔子也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杨红樱写的《非常妈妈》。

《非常妈妈》这本书内容新颖,幽默。杨红樱阿姨用智慧的笔描绘出了几个妈妈的性格特点和外貌特点……她把每个妈妈的特点都概括起来成为这本书每个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说马小跳的妈妈非常可爱,像个小孩子,杨红樱阿姨就把描写马小跳妈妈的文章取个名字——天真妈妈,当然每个大故事中还有几个小故事,有好几次我读着读着就突然笑起来了呢!在书的最后几页还有几个妈妈的名言,和杨红樱阿姨与樱桃们的对话,杨红樱阿姨写到:写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颗容易感动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发,没有感动,当然写不出好文章……看了这些话,我突然有了写作的灵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冉冬阳的妈妈——智慧妈妈,她性格自信,从容,聪慧,在冉冬阳的生日上,她妈妈给冉冬阳讲了自己在生冉东阳的经历,她说:“自然生下来的孩子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比剖腹产的孩子多了一次历险的经历,而这是一次了不起的历程,是这个勇敢的孩子和伟大无私的妈妈付出了痛苦的代价……”读完了这一段文字,我体会到了冉冬阳妈妈的伟大和无私,同样,我也想到了我妈妈生我的时候历经的痛苦,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我妈妈!正是这样有智慧的妈妈,让冉冬阳,包括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孩子的生日,妈妈的受难日。”

书,就像一朵鲜花,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芳香;书,就像一根画笔,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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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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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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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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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题记

我曾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夏洛的网》,《草房子》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那就是《青铜葵花》,这本书是安徒生奖的获得者曹文轩所著,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编程出版。

这本书是一部散文集,是由九个小故事组成的,全文围绕着一个女孩葵花和她的哑巴哥哥青铜之间所发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青铜一家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坎坷,但是最后青铜一家都一个个地挺了过来了。最令我叹为观止的是书中描写十分优美,如:只见一地的葵花,一株株皆落尽全黄的花瓣,一只只失去光彩的花盘,低垂着,面朝满是花瓣的土地这正如安徒生奖评委会主席帕奇亚当那所说:曹文轩,用诗意如水的笔触,描写原生生活中一些真实而哀伤的瞬间。我觉得这很适合这本书的情趣。

你们想知道葵花和青铜为什么会成为兄妹的吗?你们想知道青铜一家为什么会挺过一个又一个的坎坷吗?那就一起来读一读《青铜葵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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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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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来说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这个虫而言最宝贵的自然是书了!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它以青铜一家领养因父亲淹死而孤身一人的葵花为原由,塑造了一篇波澜起伏、感人肺腑的小说。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拥有一段深厚的兄妹情谊:从送她上学、看马戏、捉萤火虫为灯等都体现出他对她的关怀。而之后的蝗虫灾、水灾、唯一的老牛去世、奶奶去世等天灾人祸又让青铜一家和“女儿”葵花体会到各种人间疾苦……

这是一本蕴含着欢笑与悲伤的故事,尽管它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们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令人心生遐思。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青铜因过度思念被迫回城的葵花绝食而导致被饿得出现了幻觉,使他出乎意料地喊出声来,从一个哑巴变回普通人。

虽然它是一篇悲剧性的故事,但是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去正视痛苦、尊重痛苦、面对痛苦。欢乐与痛苦应当都值得称颂。唯有真正去体味痛苦,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让我们在少年时便养成一种面对痛苦时应有的风度,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它就是我最喜欢、最记忆犹新的书,因为它给予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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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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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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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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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各种各样的书,不管是大本的还是小本的,不管是国内作者写的还是国外的,不管是有绘图的还是全文字的。

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感恩故事》这本书,因为里面写了好多关于感恩的小故事,我都被这些故事感动了。比如两个苹果这个故事,写的是两个好朋友在沙漠里走,上帝为了考验他们的友谊,就对他们说有两个苹果,一大一小,吃了大的就可以平安走出沙漠,吃了小的只能维持一段时间不渴死。两个好朋友都让对方吃那个大的,最后都因为劳累而睡着了。当一个人醒来时,发现朋友已经往前走了,而他手里握着的是一个小苹果,他感到朋友欺骗了他。突然,朋友晕倒了,他毫不犹豫地跑过去,轻轻地把朋友抱起来。他忽然发现朋友拿着的苹果比他的苹果还要小!我很感动,这位朋友竟然把最小的留给自己,大的留给对方,他们都很在乎对方,看来他们的友谊非常非常深。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要学会感恩,学会感激别人!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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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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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的女孩,我看过很多书,有《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格林童话》《西游记》还有《小鹿斑比》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跳舞》。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非常非常喜欢跳舞的小女孩,她有一个很爱很爱她的爸爸,她家院子附近有一片茂密的草地,四周开满了花儿,小女孩常常在草地上跳跃和旋转,她的爸爸一直都在认真的看着她。从她小时候扮演一个玉米的角色,到她成为台上美丽优秀的芭蕾舞者,爸爸都在背后台下默默地微笑地注视着她,开心地为她鼓掌,直到她恋爱结婚,有了自己的家,爸爸还是一直微笑的看着她,直到爸爸生命的最后一刻,女儿回来看她,为他跳舞,可是爸爸已经看不见了。

这本书读了一半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爸爸也是这样默默地为我付出、为我努力,不管刮风下雨都按时按点送我去上舞蹈课。当我有了进步,爸爸就会鼓励我;当我有了成绩,爸爸会为我鼓掌。爸爸真的真的很爱我,我也很爱爸爸。

在《跳舞》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自己和爸爸的影子,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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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个字书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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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带给我了许多乐趣,许多知识、道理,于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字是什么呢,当然是书啦!

读书是我最喜欢的事,如果人不读书,那会怎样呢?人不读书,就会变得比别人愚笨,成人后只能做苦力,也就是说,不读书,那就许多事都不知道,以后会一事无成。

读书对一些人来说,是件困难的事,读书对我来说,他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因为读书乐趣多。书中的内容大多都很精彩。比如:《西游记》、《青铜葵花》、《窗边的小豆豆》等。这些书,我都看,书中的内容扣人心弦,让我如痴如醉。书中欢乐的地方让我兴高采烈,书中伤感的地方让我泪落如珠,书中梦幻的地方让我浮想联翩……

书告诉我,许多道理,如:《大侦探福尔摩斯自行车的神秘人》告诉我:做错了事,不能找各种理由,而足要找出自己错在了哪里,在进行改正。

不仅如此,书还让我的理解能力增强了,本来做不出来的难题,现在能理解透彻,并能想出正确的答案。书还让我的记忆能力,提高了,一天背课文都要折腾好久,才能背个出来大概来,现在读个几遍课文,就能背出来了。

书真是良药,能将我原本都做不好的一些事,都做好。真是应了刘向那句话:“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所以,我喜欢“书”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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