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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优秀20篇)

童年宛如乐谱,谱写出一件又一件的趣事,童年是雨后的彩虹,是一本记忆的画卷,更是那最值得我们回忆的美丽时光。啊,童年,你是多么令人神往!每日一记,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带来:童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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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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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是世界读日,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在达尔小时候,他并不喜欢学校,因为学校里的老师会因为他弄坏钢笔尖,向同学借个笔尖而将他痛打一顿,所以他异常自卑。但好在达尔的学校旁边有一座巧克力工厂。那儿经常会送巧克力给孩子们品尝,并请他们提意见。于是,这成了他唯一的乐趣。所以在达尔长大之后,抱着对当时学校边那座巧克力工厂的向往,写下了这本香香浓浓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贫穷的小男孩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从来没有人进出。有一天,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在五块巧克力包装纸中藏有金奖券,得到它们的孩子就能参观工厂。查理幸运地得到了金奖券。最后,查理通过自己良好的品质,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在这个工厂中,有许多让人叹为观止的发明:供夜间在床上吃的发光硬糖;给说话说得太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供上课时吃的隐形巧克力糖……难得的是,这本书中居然没有反派成年人,而是形成了查理与另外四个获得金奖券的小孩的性格对立。为了突出另外四个小孩的缺点,达尔的描写也是夸张到了极致:例如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的缺点是太贪吃,所以文中说:“照片上是个九岁小男孩,胖得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他浑身都是鼓出来的松软肥肉,脸像一个大面团,上面有两个小葡萄干似的贪婪眼睛窥视着外面的世界。唯奥利特·博雷加德的缺点是爱嚼口香糖。“我不能没有他。我整天嚼口香糖,除了吃饭时的几分钟,我会把它从嘴里拿出来,为了安全地放好,我把它贴在我的耳朵后面。……”

对于这些坏孩子,达尔的惩罚也是不失幽默。贪吃鬼格卢普悄悄溜到巧克力河边,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大喝特喝,喝得要多快有多快。因为伸出去太远,他掉进了河里。你以为他会淹死吗?不,达尔安排了一根大玻璃管吸住了他。随后,他像一个鱼雷飞快地升了上去。现在,可以去草莓牛奶巧克力夹心软糖车间把它打捞出来了。

甜蜜的浪漫、极致的夸张、随性的幽默,怎么样?相信大家已经被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住了吧!想必你已经等不及捧起这本书了!那么,祝你阅读愉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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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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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孔子也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杨红樱写的《非常妈妈》。

《非常妈妈》这本书内容新颖,幽默。杨红樱阿姨用智慧的笔描绘出了几个妈妈的性格特点和外貌特点……她把每个妈妈的特点都概括起来成为这本书每个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说马小跳的妈妈非常可爱,像个小孩子,杨红樱阿姨就把描写马小跳妈妈的文章取个名字——天真妈妈,当然每个大故事中还有几个小故事,有好几次我读着读着就突然笑起来了呢!在书的最后几页还有几个妈妈的名言,和杨红樱阿姨与樱桃们的对话,杨红樱阿姨写到:写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颗容易感动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发,没有感动,当然写不出好文章……看了这些话,我突然有了写作的灵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冉冬阳的妈妈——智慧妈妈,她性格自信,从容,聪慧,在冉冬阳的生日上,她妈妈给冉冬阳讲了自己在生冉东阳的经历,她说:“自然生下来的孩子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比剖腹产的孩子多了一次历险的经历,而这是一次了不起的历程,是这个勇敢的孩子和伟大无私的妈妈付出了痛苦的代价……”读完了这一段文字,我体会到了冉冬阳妈妈的伟大和无私,同样,我也想到了我妈妈生我的时候历经的痛苦,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我妈妈!正是这样有智慧的妈妈,让冉冬阳,包括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孩子的生日,妈妈的受难日。”

书,就像一朵鲜花,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芳香;书,就像一根画笔,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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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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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当然我也不例外。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非常厚。

这本书不是一本小说、漫画,也不是一本故事书,它是一本作文书,它的名字叫“好作文,这样写。”

这本书写的不是一件事,而是涉及到许多方面。有写人的、写事的、写景的、写动物、植物的……每一篇都用了许多修辞手法,优美的语句。这本书主要教你如何写作文,怎样把作文写好。所以每一篇都有主要内容、意思、好词好句。

你们肯定会问我为什么要选这本书?接下来,我慢慢地告诉你。

因为这本书提高写作水平非常快。这里面,无论是写事,还是写人,都写得非常细致,而且每一篇无论是字数还是段落,写得都非常清楚。另一方面是,我还喜欢它的语句,这里面的每一篇作文的语句有的非常有趣,有的非常优美。这本书还启发我,教育我要多读书,多看书,这样对我们写作有非常大的帮助。

在我每天早上、晚上坚持读书后,得到了大量的积累。上一次在学校考试,正好,这次的作文是写人的,这几天我看的也是写人的作文,而且我还重点看了一些外貌描写的范例。所以,“下笔如有神”,这本书可真帮了我大忙呀!

在我每天坚持读书下,我的作文提高了许多,成绩也提高了。

我喜欢我的作文书,帮我提高成绩、写作水平的作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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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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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鲁滨逊历险记》,它已经陪伴我走过了三个春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鲁滨逊小时候很喜欢去航海和冒险,可是他的航海梦想遭到了他父母的反对,但是,他依然在那岁那年离家出走,开始了自己的航海生涯。过了两个星期,航行出了意外,他遇上了海难,船翻了,其他的人都掉到了海里,他却被海浪送到了一座没有人烟的孤岛上,本来以为自己再也活不下去了,可他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制造了房子、器具,还种植了麦子,竟在孤岛上奇迹般地生活了27年,最终他帮助经过荒岛的轮船的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得以返回自己的国家。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遇到任何困难,我们都要勇敢面对。就拿上个星期五校运动会来说吧,我参加了跳远项目。起初我是非常紧张的,但我想到了鲁滨逊,台上的同学又给予我热烈的掌声和呐喊声,我便鼓足了勇气,纵身一跳,结果拿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人生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鲁滨逊的事迹将不断指引我前行,我也将用心收藏《鲁滨逊历险记》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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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启事

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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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有太多了的,下面,语文迷小编为您分享一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启事,欢迎参加!

在2015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全民阅读”。报告指出,中国民众每年的阅读量还不到有些国家人均的十分之一。不仅是文化界、出版界的人士,而且经济界和企业家都向政府提出要支持全民阅读活动。

4月23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读书日”。为贯彻“全民阅读”,在全县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绘制岳西未来美好蓝图,岳西图书馆现面向全县读者举办【岳】读一本书系列活动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主题征文活动。现将具体规则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二、征文要求

1、书籍是人类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为主题,酣畅淋漓的描述喜爱内容以及从书中获得的感受与启迪。征文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2、阅读使人充实,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文章要求文字生动、形象、简洁。论述性的文章用词应准确精炼,表达清楚,论述符合逻辑。用规范的汉语写作,符合通用的语言习惯。

3、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2000字。

4、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5、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6、我馆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备份,保留底稿或电子稿。

7、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8、征文格式要求(A4纸质版、电子版);封面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学校等相关信息。

三、征文报送

截稿时间:2016年4月15日17:00前

颁奖时间:2016年4月23日(暂定)

纸质版投稿地址:岳西县图书馆(天堂镇前进南路5号)二楼办公室

电子版投稿至:yxtsg2189332@163.com(岳西县图书馆邮箱)

也可加入岳西县图书馆读者QQ群(群号338096551)在线进行投稿。

四、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置

1、由专业评审进行评选,专业、公正、公平。

2、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围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一等奖(1名):鼠标移动电源套装+文房四宝+岳西图书馆一年借阅证;

二等奖(2名):阅读护眼灯+图书馆定制笔+笔记本套装+岳西图书馆一年借阅证;

三等奖(3名):《爱的教育》+图书馆定制笔+笔记本套装+岳西图书馆一年借阅证;

入围奖(20名):岳西图书馆定制笔+笔记本套装+岳西图书馆一年借阅证;

参与奖:所有投稿读者均可获赠图书馆定制礼品一份。

3、所有入围作品,将统一印刷成册,《【岳】读一本书——2016年岳西图书馆征文比赛优秀文集》。

扫描二维码,添加【岳西图书馆】公众号即可到岳西县图书馆办公室领取一份小礼品。

活动咨询:0556-2189332

联系人:陈老师 13349267709 李老师 13365562596

QQ群:338096551(岳西县图书馆读者群)

主办单位:岳西县图书馆

承办单位:安徽知本文化有限公司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岳西图书馆、安徽知本文化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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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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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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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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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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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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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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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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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宝贝是,只要一天没看课外书,就像有一件事情没有完成一样。书是我最好的老师,教我许多知识,让我得到许多智慧。

从小,妈妈就帮我订阅巧连智,我喜欢“巧虎”,因为它每个月都带给我许多惊喜,不仅书本好看,光碟片的内容也很精彩,包罗万象,让我爱不释手。书本里有成语故事、自然知识及有趣的漫画,也会介绍世界各国的景点,让我不必出国也能知道各国的事。

我最喜欢它附赠的实验器材,有一次寄来一辆小型的太阳能车,我迫不及待的冲去庭院玩,玩得正开心时,天空突然飘来一片乌云,我的太阳能车就不能跑了。原本以为乌云一下子就会飘走,没想到它不仅没飘走,竟然下起倾盆大雨,最可怕的是还打雷闪电,我吓了一大跳,不小心被石头绊倒,灰头土脸的爬进屋里。

谢谢妈妈用心教育我,帮我订购这么棒的书给我看,我会用功读书,学习“巧虎”认真的精神,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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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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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可多了,五花八门。可属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是《女生领地的捣蛋鬼》。

当我刚看《女生领地的捣蛋鬼》这本书时,还不懂里面所要告诉我们的含义。觉得这本书一点儿也不新奇。可我又想起妈妈曾对我说,读书不能囫囵吞枣,一定要精读,读懂里面每一句话的意思才行。我又下定决心,打算再仔仔细细地读一遍。

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啊读,我越读越起劲。我读到第五篇时,仿佛进入了这本书中,吸取着这本书的知识,分享着快乐。与作者在沟通似的。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读了好一会儿,终于再一次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好像重新认识了这本书。因为我在这本书身上找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与他的心灵沟通了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变得轻松了。身上那块有着压力的石头彻底不见了。读了这本书,仿佛身边的东西都是崭新的。读了这本书,我像是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感到这个世界非常的美好。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之后的感受。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因为他给我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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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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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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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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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像一位深邃的智者,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又像一杯浓烈的美酒,沁人心脾。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

《安徒生童话》让我和白雪公主相见、与美人鱼相聚和七个小矮人玩耍;《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为什么月亮有圆有缺,星星为什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盘古开天地的神话和钻木取火的传说。品《三国》让我看到了“智”;品《水浒》使我明白了“义”;品《红楼》使我懂得了“情”。

至今《海伦·凯勒传》我一直把它珍藏着,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它让我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书中的主人翁海伦在出生19个月后,因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她的发声器官由于无法接受学习和模仿的刺激而不会说话,导致她又盲又聋又哑。然而她的父母没有放弃她,专门为她请了一个老师——沙利文。沙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心灵的窗户,更改变了她的一生。

从只会用手语表达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甚至可以用语言与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海伦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我第一次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是何等惊喜,虽然他们只是断断续续期期艾艾的几个音节,但毕竟是人类的语言,我意识到有一种新的力量让我从灵魂的枷锁中释放”。

“我的任务是练习、练习、再练习。失败和疲劳常常将我绊倒,但我一想到在坚持一会就能让我所爱的人看到我的进步,我就有了勇气,我急切想看到他们为我的成功而露出笑容”。

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是她在20世纪初期就顺利地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最终成了出色的演说家和著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得到涤荡,忽然间全身涌出无穷的力量:海伦,你真了不起!我要把你当作榜样!

一本好书能让我分清善恶美丑;一本好书能让我明白事理,丰富人生。“假如你的眼睛明天将要失去光明,你今天要看看什么”,海伦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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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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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

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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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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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打开柜,总会看见那本我珍藏许久的一本书——《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当上狼王,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每次读起这本书,我总是会泪流满面,我被母狼紫岚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它为了梦想一次又一次接受打击,最后变得丑陋,还为了狼孙的安危与“金雕”同归于尽,母狼紫岚对孩子们的爱远远超过爱自己。我反复阅读这本书,上面的每个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已经很晚了,我看爸妈都睡着了,便偷偷地关上门,打开灯继续阅读这本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把我训斥了一顿,还说再也不给我买书了,我吓得赶紧钻进被窝睡觉了。但是我却做了一个梦:我来到“紫岚”生活的草原,亲眼目睹了“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场面,然后我就被吓醒了。我回忆做的那个梦,想到“紫岚”非常可怜,一生就为了丈夫的遗愿、孩子的安危,只为了别人而活,从未想过自己。

这本书被我翻阅过很多次,里面的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现在我的学业重了,也没有时间再看了。但这本书是我最珍贵的东西,我会永远保存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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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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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

还记得在暑假的时候,我十分希望有一本好看的书,在一次上街,我和妈妈去了书店,我十分开心,因为可以买书了!我在书店里挑来挑去,最后挑中了一本《木偶奇遇记》。我翻开两页看看发现还行,就要了这一本书。

回家之后,我更是爱不释手。刚到家里,我就打开书认真地看了起来,妈妈叫道:“婷婷,快来帮我把锅刷一下。”我“嗯”地回答了一声,又继续看书了。接着,妈妈又说:“快点!”我不耐烦地说:“知道了!”可我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书,连屁股都没挪一下。直到妈妈亲自来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刷锅了。

《木偶奇遇记》有什么能让我如此着迷呢?关键是它的内容。《木偶奇遇记》写的是一块木头被人雕成木偶,从此成了一个能说会跳的木偶人,它的爸爸,也就是雕刻它的人给它取名为皮诺曹。皮诺曹十分顽皮,而它的爸爸却十分仁慈,皮诺曹每次犯错误,爸爸都原谅了它。一次,它与爸爸失散了,皮诺曹开始了寻父之旅,在旅途中认了仙女作妈妈,仙女便一直暗中保护它。最后,皮诺曹找回了爸爸,并以自己的努力养活父亲,仙女看见这个木偶人从顽皮到现在,已经长大了,便让皮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原先的木偶皮诺曹变成了一个布娃娃,它歪着脖子,样子十分滑稽。这个内容虽然枯燥,但他用上了许多修词手法,使内容更加丰富,中心明确,让人一看就懂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木偶奇遇记》,它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好孩子,向皮诺曹一样孝敬父母,好好学习,不能向木偶皮诺曹一样顽皮,不理会父母的感受,被别人骗了都不知道。

一次在做数学题的时候,有一道不会写,我十分着急,可是我越急越想不出来,这时我想到了皮诺曹,学习它那种沉着冷静。我静下心来仔细想想,终于,我会写了!此时我无比高兴,这还要感谢《木偶奇遇记》呢!

《木偶奇遇记》让我受启发、受教育,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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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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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有的书让我去学习,有的书让我去思考,有的……,可是那本书就深深地让我感动。

这本书叫《红岩》,它主要讲的是一个个共产党员们,被国某党抓住后,不怕严刑拷打,誓死不愿说出地下党的人员。他们一个个的牺牲,都是为了我们能够幸福、安稳地生活。每当一个共产党员被抓住,敌人用毒刑拷打时,我都会落泪,泪水每一次都会将纸浸湿,可还是会将整本书看完,因为故事的结局可能会美好。我们的幸福是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所以我们要好好的珍惜生活中的每点每滴。从这本书中我也明白,我们整个世界,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种奉献精神,即使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如果我们都拥有,那么这个世界会更加完美。

一本书带给我幸福、快乐、悲伤……,感动。那书给予我的东西,告诉我的道理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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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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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我就有一种莫名的兴奋。

截至到现在,我读过的书估计有30——50本。我最喜欢的书有:《笑猫日记》、《皮皮鲁》、《中国儿童百科全书》、《没有尾巴的狼》、《海底两万里》、《民间故事》、《小学生搞笑故事会》、《长袜子皮皮》等。我最喜欢的书类有:科普类、童话类、小说类、搞笑类、科幻类、全解类等。

杨红樱系列的书我读了17本之多,而郑渊洁的书我只读了两本,所以我才抓紧时光,多多看书,上品社课的时候,多给老师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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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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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读,我的死党们都会说我是一个十足的书呆子,那是因为我不仅喜欢看各种类型的书,而且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都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阅读状态。

但是,如果问他们我最喜欢看什么书的话,他们的答案将会五花八门。张三说是武侠小说;李四猜是古典名着;王五想是侦探类;陈六认为是奇闻趣事;刘七觉得是科学奥秘。总之,很多种答案,然而,他们都说错了,我最喜欢的,是生活这一本长篇小说。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的第二位老师,那么我觉得,生活这本书就占了这位老师的一半!因为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每一页都能让我明白一些道理。

那一年,学校组织军训,我们在基地里面熬了四天。受尽了教官们的折磨,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相互鼓励下,我们都坚持了下来,并且在演练考试中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拔河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一页,让我明白了不历经风雨怎能见彩虹。

六年级下册,是所有人在小学所度过的最后一个学期,老师说辛苦了六年就看毕业考的那一天了,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双优,可我的语文一者为良,这让我很苦脑。为了使语文进步,我上了补习班,买了语文培训作业,双休日我只休息一天。最终,我语文以94的成绩为优。这一章,让我懂得了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今年八月,我想换一部好点的手机,可我又不想让父母出钱,我想我长大了应该自己挣钱,于是,我来到了鱼市场称了六次鱼,每一次完工时都是又累又渴又饿又痛,我有好几次不想干了,在同行们的劝说下留了下来。最终我得到了了743元的工资,我揣着这笔钱买了一部还不错的手机,还有剩下的钱。这一篇,让我晓得了钱来得不容易以及坚持就是胜利,更明白了男儿当自强。

总而言之,我认为生活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竟然白开水是最质优价廉的水,生活这本书则是最无忧就连的书。如果说知识是金字塔的尖顶,生活这本书则是塔身和地基。它陪伴着我每一天,它教会了我所有课堂上以及其他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越教越多,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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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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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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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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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和枪支弹药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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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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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喜欢了,我家里有很多书,如:《米小圈》、《我亲爱的汉修先生》、《森林报。夏》、《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要数《红胡子的巨人》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彼得。欧雷诺,他是意大利人,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红胡子的巨人来到精灵村的时候,牙齿忽然疼得要命,不过一个很友善的小精灵牙医帮助红胡子的巨人治好了牙疼,后来他认识了很多友好的小精灵,还有森林里的小动物,它们还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冒险,它在一个巨大的岩洞里安了家,勇敢地挑战了一条住在深湖里的可怕巨龙。它还和精灵村的一个叫樱草的精灵,被魔法戒指交换了身份,变成了小精灵。就在这时,它以前的两个巨人白雪花和黑胡子来了,红胡子巨人也把它们两个用魔法戒指变成了小精灵,它们又发明了打屁股机呢!

在此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要数红胡子的巨人了,因为它乐于助人,帮助小精灵们把大水坝里的水放到了稻田里,战胜了一只住在深湖里的巨龙。

这本书陪伴了我日日夜夜,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我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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