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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优秀20篇)

童年宛如乐谱,谱写出一件又一件的趣事,童年是雨后的彩虹,是一本记忆的画卷,更是那最值得我们回忆的美丽时光。啊,童年,你是多么令人神往!每日一记,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带来:童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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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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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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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看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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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盏长明灯,指引人们不断向前进;书是房中的一扇窗,春送鲜花,夏送清凉,秋送硕果,冬送温暖;书是一艘飞船,带我进入知识的海洋;书是一台心情调节器,有时让我感动得泪流满面,有时让我高兴得捧腹大笑……

有一次,我看了一本叫《太空奇观》的书。刚打开书一看,书里的内容就已经带我来到了浩瀚的宇宙,许多星球围绕在我身边。突然来了一位老师,他给我讲了许许多多关于太空的知识,我听得入了迷。过了很久,书看完了,我放下书,伸个懒腰,往手表一看,已经是下午5点整了,我竟然在宇宙中遨游了3个小时!

看了《夏络的网》,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看了《水族之旅》,我懂得了水生动物的奥秘;看了《鸟儿王国》,我知道了各种鸟类的知识……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明白了许多道理,所以我爱看书。

藏克家说得没错,读了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看书充实了我的生活,也让我学到了许多丰富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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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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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

《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

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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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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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一本书的自述我是一本书,呆在书架上最显眼的位置,出生名门,有着高贵的贵族血统,吹牛?看看吧,在我的封面上,印着“刘墉精品书坊之纵横卷”的字样。我是这个书架上最幸福的了,我可不像其他那些高搁在书架顶层的书,小主人天天要把我拿出书架,细细品味呢。你瞧——我时不时就要秀给小主人一段精彩的幽默文字。我虽然没有什么插图,却满腹经纶,尤其是幽默元素,更是使小主人笑口常开。现在带有幽默元素的书本越来越少了,小主人看别的书时,可不像看我这样经常捧腹呢。我就更受到小主人的钟爱了。每每小主人伤心了,他就看看我,心情马上舒畅,真可谓是“心情调节剂”呢。你看,这是描写我的作者的一次理发经历:“当天上演的是一部武侠连续剧的完结篇,只见那小姐手下虽不闲着,眼睛却盯着电视不动,问题是,看也便罢了,她大小姐且十分入戏,只听那小姐一说:‘哇!这一刀好险!’于是小生就挨了好险的一刀。‘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姐大喊两声,于是小生也就差点脑袋开了花。回到家,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环环相扣,语言风趣,尤其是最后一句,“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多活泼呀!令人难忘!我的作用可不仅在此。我使得小主人学会了幽默,自己也会幽默了。那回,他考试没考好,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他的爸爸随口就感叹了一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呐!”小主人马上灵机一动,来了句“可天外还有九重天呢!”这句话让家里紧张的气氛迅速缓解了,大家都哈哈大笑,乐得开怀。不过如果没有我的熏陶,小主人能够这么幽默风趣吗?恐怕未必。所以我的作用可大呢。现在,小主人已经喜欢上了幽默风趣的书,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去搜集一些笑话,讲给他的爸爸妈妈听,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呢。不过他还是念念不忘我这个带给他幽默的“调节剂”,时常把我翻出来看看。我想他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应该非我莫属了。哦,对了,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你们我小主人的名字呢!他叫汪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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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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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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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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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件事情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令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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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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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喜欢了,我家里有很多书,如:《米小圈》、《我亲爱的汉修先生》、《森林报。夏》、《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要数《红胡子的巨人》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彼得。欧雷诺,他是意大利人,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红胡子的巨人来到精灵村的时候,牙齿忽然疼得要命,不过一个很友善的小精灵牙医帮助红胡子的巨人治好了牙疼,后来他认识了很多友好的小精灵,还有森林里的小动物,它们还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冒险,它在一个巨大的岩洞里安了家,勇敢地挑战了一条住在深湖里的可怕巨龙。它还和精灵村的一个叫樱草的精灵,被魔法戒指交换了身份,变成了小精灵。就在这时,它以前的两个巨人白雪花和黑胡子来了,红胡子巨人也把它们两个用魔法戒指变成了小精灵,它们又发明了打屁股机呢!

在此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要数红胡子的巨人了,因为它乐于助人,帮助小精灵们把大水坝里的水放到了稻田里,战胜了一只住在深湖里的巨龙。

这本书陪伴了我日日夜夜,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我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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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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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阿衰》,它是一本漫画书,和字典一样厚,蓝色的封皮。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衰,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微不足道的一个人,并不优秀,他经常用自我安慰的方式来抚慰自已。经常做出各种糗事。他有那么多缺点,有时侯快乐有时侯烦恼,平平淡淡地生活着。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作者猫小乐笔下的这个阿衰,他的经历和我的经历有些相似,他的有些经历我现在都还在经历着。有时侯甚至觉得作者猫小乐就在写我自已……

我有好几次做梦都梦见在看这本书。有一次我甚至梦见阿衰就是我生活中一个活生生的人,他还成了我的好朋友。

我真喜欢《阿衰》这本书!

[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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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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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画画,有的人喜欢跳舞。但我却被一本深深吸引了。

我喜欢的这本书,它不是世界著名的《安徒生童话》,也不是海伦·凯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是科学世界的奇迹——《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的自然老师,它让我学到了丰富的课外知识,我之所以会选择这本书,是因为它和我有密切的关系。

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我大汗淋漓地跑回家,拿起桌子上的一杯牛奶,“呀,怎么这么烫?”我连忙把牛奶杯放在桌子上,又去厨房拿来一个湿抹布,包住奶牛杯后再喝,“哇,牛奶也是热的。”我所急败坏地把包着抹布的牛奶放在太阳底下,心想,你既然喜欢晒太阳,那我就让你晒个够!做完后我就去看电视。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渴得不行了,就去厨房把牛奶拿来喝,喝下去后,我感觉有一股清凉的泉水从我喉咙里流过,顿时感觉神清气爽。“咦,牛奶怎么会变凉呢?”我带着疑问翻开《十万个为什么》,哦,牛奶越晒越凉,是因为包在外边的湿抹布上的水滴把牛奶的热量吸收,所以牛奶会越来越凉。

从那以后,我不仅爱上了看书,还养成了善于观察的好习惯,这可都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功劳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没有收,我的课余生活就不会如此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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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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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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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读一本好书征文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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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都认识外国海伦·凯勒这位失去光明的强者、《悲惨世界》的作者雨果、小仲马这位《茶女花》的年轻作家、我国以笔做为锋利的匕首指向敌人鲁迅先生……这一个又一个震撼人心的名字如烙印般的印在我的心中,就因为这样,我不由自主的爱上了读

《感动中学生的精品美文》这一本书虽然没有冰心奶奶拿如诗般的文字,没有季羡林爷爷有趣的语言,也没有巴金爷爷那令人如痴如醉的梦境。但它却以另类的方式让读者清楚的明白有一种爱在默默的付出着,关注我们的情感、心灵的励志。

我清楚的记得书中有一篇催人泪下的文章,它的题目就是《疯娘》。作者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刻就失去母爱,直到读小学时,才懵懵懂懂的知道自己拥有一种特殊的爱,你个疯母亲的爱。他一直为这个而羞愧不已,而同学也将此作为玩弄他的理由。直到母亲为了想儿子能吃上鲜甜的桃子,而冒险去悬崖边摘桃子,就因为这意外逝去,作者才明白失去的再也不会在回来了,自己再也不会有这种异于常人的爱,为自己而做的而感到悔!感到恨!难道这也不已足够能使人落泪吗?

这本书令读者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读者能感受到无声的爱、感受默默的爱、感受到感人肺腑的爱……

世界是因为有爱才会不怕寒冷的冬天,是因为有爱才不会在困难前感到无助,是因为有爱,才不在孤独时而空虚。

然而我们就是因为书那甘甜的露珠而快乐,书滋养着我们龙的传人、世界的各地的心灵。

书不仅给我们带来快乐的同时,随着也给我们带来重要的知识,给我们的大脑带来了丰富的营养品。

书,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书,可以放飞我们心中伟大的梦想;书,可以带我们遨游于书的海洋;书,可以带我们在蔚蓝的空中展翅高飞……让我们大家一起携起双手去读书吧!

我相信读书的好习惯一定会一直流传下去,诉说着书海的魅力,宣扬从读书获得的乐趣,用作家们真挚的文笔,感动和启迪一代又一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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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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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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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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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了,当我们正准备回家时,张老师走进教室,交代我们一件事:十月二十八日,黔东南要对全县的六年级学生进行水平测试,范围无限。因为范围是无限的,可能一到六年级的所有知识都会考到。我推荐你们去买这本:《语文知识集锦》这本书包含了小学的知识。对我们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交代完,我们就回家了。

我回到家,从家里拿着20元钱,就往书店走去。不过一会,我走到书店里,细细端详着整整齐齐放在书柜上的书。“《字词句篇》……呀!怎么没有啊?”我自语道,身后走来一位叔叔,把我吓了一跳。原来,他是这个书店的推销员,他答应,帮我找《语文知识集锦》。我付好钱,兴高采烈的拿着书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起了这本书,“哇,果然有许多的知识啊!书上有许多个专题,有谚语、歇后语、谜语、对联、公益广告等许多课外知识。”我边说边翻着书。我翻了关于《三国演义》的歇后语:关羽赴宴——有胆有魄。包含十二生肖的歇后语:龙王跳海——回老家。天气谚语:天上星星密又密,地上下得烂如泥;天上星星稀又稀,地上渴死老母鸡……

这本书还教会我们:写作文应该按这个顺序来写,要先审题意,然后定中心,选材和列提纲,最后修改作文。可以修改语句,将可有可无的语句尽量删除去。可以修改思想内容,就是看所写的内容有没有意义,如果没有,或是没有一个明确的中心,内容就应做重大修改。

写作文过程的具体方法是教我们:根据题目要求确立中心确定好中心选好材料后,合理安排先写什么。那些要详略写。书上还教我们总结点题式的结尾。例如:“如果将来我有什么交给我的孩子,我会告诉他:假若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练好作文的基本功因该在平时注意积累,语言简练、词汇丰富。注意标点符号的用法和书写格式。而如何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则可以有计划有目的的地进行阅读。在阅读时边读、边想、边写读书笔记,做到动眼、动口、动脑、动手。

这本书使我在学习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体验到快乐。我们应该多读读课外书,充实自己对学习才会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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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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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吹牛大王历险记》,它主要讲了18世纪德国男爵敏豪森所经历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拉斯伯和毕尔格。

我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它里面的小故事都幽默有趣。比如他的马怎么被挂在房顶上的,它的船是怎么被鲸鱼拖走而又弄回来的,他是怎样用猪油猎野鸭的,他是怎样活捉大野猪的,他又是如何在被大鱼吃掉后从鱼肚子里逃生的……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敏豪森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爬紫金山。我们走的是石头小路,走了一小半,爸爸说:“看谁先到山顶,如果我输就请你吃冷饮,不过你输了就要请我吃哦!”我一听,立刻来了劲儿。爸爸一喊开始,我马上向山上冲去。才开始我还有劲儿,一下子就领先了爸爸,不过后来越走越没劲,眼看爸爸就要追上来了,我焦急万分,可又浑身无力,一旁的妈妈劝我认输,这时我想起了敏豪森,立刻向着前面的大石头冲去,向着山顶跑去,看见爸爸和我的距离越来越近,我又加大了马力。哈!我到山顶了,爸爸输了!我吃着最爱的冷饮,心里暗暗感激敏豪森,因为他让我明白坚持不懈就会成功。

同学们,相信读了这本书后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欢它,喜欢敏豪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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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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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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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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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似一片宽广深遂的海洋,让我这艘无知的小船在里面闯荡;书似一位慈祥的母亲,让我吮吸它那甘甜的乳汁;书似一股幽幽的芬芳,陶冶着我幼小的心灵。如今,书已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我最喜爱的,莫过于《鲁滨逊漂流记》了。鲁滨逊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中产家庭,由于不听父亲劝告做了船员,途中突遇风暴,只身飘流到无人荒岛上,但他没有绝望,凭借惊人的毅力和智慧,顽强不息地在荒岛上安居了28年后,最终得以返回英国。从鲁滨逊身上,我们看到了种种人类的优良品质:勇敢、智慧、意志坚强和挚爱劳动,是我们一生学习的榜样。

其实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有人喜欢顺利,希望一生都不流泪、不疼痛、不危险,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即便可能,这一辈子也就没什么意义。挫折不是魔鬼,顺利不是天使,相反,我倒认为挫折是财富,能帮助我们迎接顺利天使的到来。

生活中,没遭受过挫折的人是根本不存在的。我们只能像鲁滨逊一样以我们的勇敢接受挫折,以平常心善待挫折,以聪明智慧战胜挫折,面对困难,取得成功。而勇敢和智慧是要靠积累的,我们必须从书中积累。书是无言的,却给予我们太多太多,让我们懂得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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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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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书可以让人善良,让人快乐,使人知足。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急促的铃声传入我的耳朵,我的心急促地跳了起来。蹭,我像火箭发射一样,向门冲去,

“嗨,小子!你要去救火吗?”

“哼!救你个头!”我说。

“嘿!真是我的书。”呀!烫金的字——查理九世印在了书面上,我轻抚着书,书里的字仿佛小溪在心里流过。我拿起来套上书套,忍不住翻看了两页,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想考考大家,假如你坐船旅行,周游世界,如果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带哪个?一盒扑克牌,一个百音盒,还是一支口琴……你一定难以选择,如果是我,我就会带一本书。一本书?你确定吗?肯定会有人这样问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首先,我会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作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然后,我会把这个故事读一遍下去,回过头来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最后,我会把从书中学到的东西写在本子上,并从中找到我忽略的东西。这真像和一个朋友说话!

喜欢书,书就是我的伴侣。书不是呆板的,而是生动的,让天下人们体验书的乐趣和它的芬芳,赏悦书给予人们的聪明与才智!让天下人在书海中遨游,吸收书的精华。体验书的美丽吧,成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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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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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的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8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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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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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在我的眼里,好书就像一杯香浓的美酒,它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家书架上的好书数不胜数,有充满智慧的《十万个为什么》、有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其中,让我爱不释手的是《女孩的故事》,因为这本书是一本童话书,它会丰富我的想象力。

《女孩的故事》里,金手指是我最喜欢看的一篇,故事内容为:从前,有一位仙女,她领着一位楚楚可怜的小女孩,小女孩当时还是一位小婴儿,后来女孩渐渐长大了。有一天,仙女要离开天城,她对小女孩说:“你可以随心所欲打开任何一扇门,但是,你一定不能打开第十三扇门,因为那儿有一位可怕的魔王。”说完以后,仙女嗖的一声飞走了。那时,女孩已经打开了所有的门,唯独十三号门没开,女孩想了想说:“反正我只看一眼,应该没什么事吧。”于是,她打开了十三号门,打开那瞬间,她看见了一位面目狰狞的恶魔,她大惊失色,快速关上门嚎啕大哭起来。她又发现自己的一只手指变成金色,便泪流不止。仙女回来后问她:“你有没有打开十三号门?”女孩吞吞吐吐地回答:“我......我没......没有打开那扇门.....”仙女见她支支吾吾,同时看到了她那金光闪闪的手指,仙女心想:“她肯定在撒谎。”最后,仙女将她打下人间。

女孩坐在大树下哭泣,这时,在附近打猎的国王看见了她,便深深地爱上了她,并娶她为王后。

过了一年,王后生下了一位很可爱的男孩,可是在一个夜晚,仙女抱走了她的儿子,还俯在王后耳旁说:“你有没有打开过十三号门?”王后摇了摇头,只见仙女一溜烟抱着孩子跑了出去。又过了一年,王后又生下了一位男婴,那一晚,仙女又跑过来俯在王后的耳边说:‘’你有没用打开那扇门?”王后还是摇了摇头,仙女又抱走了王后的第二个孩子,第二天,大臣们都因为孩子失踪的事情纷纷议论着,有的说“王后是一个吃小孩的女人”。可是国王还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王后。又过了两年,王后生下一个小女孩,到了晚上,仙女又从天城来到了人间,问王后;“你有没有打开过那扇门?”王后依然摇了摇头,仙女很生气,于是又抱走了她的女儿。到了第二天,国王得知自己的女儿不见了,于是非常生气,下令烧死王后。

这时王后站在死棍上,喊道:“对不起,我曾打开过那扇门.。”这时大雨浇灭了大火,仙女带着三个孩子见王后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做诚实守信的人。孔子在《论语》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这个人很难在社会上立身处事。“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真诚待人,才能与人建立保持友好的关系。这本书便使我领悟到一些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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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和书在一起作文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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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春风染绿了我那片幼小的心田。书,似雨露滋润了我干渴的心田。书,似暖阳温暖了我整个漫长的冬夜。我喜欢读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小时候,《安徒生童话》是我最好的伙伴了。洗完澡翻开,多彩斑斓的小人物跃然纸上,瞧!皇帝的新衣是愚蠢又是那样的智慧,让我学会了人不能自大。丑小鸭是那样的可爱又是那样的美丽,让我知道了我们应该坚持自己。可爱的拇指姑娘是那样大方又是那样勇敢,让我学会了要懂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啊,我喜欢和书在一起。报着美丽的童话书,安然进入那美妙的梦乡。

后来啊,我体会了朱自清的《春》。坐在树下细细感受来自朱自清笔下的春。春姑娘带着氧的味道来了,似母亲的手轻抚过你。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我用手抚摸着这新生的嫩芽,生命的力量在手心回旋。蝴蝶蜜蜂也来拜访春姑娘了,小小的身影在花丛中穿梭着。我喜欢书,它带我领略了春的美丽。

长大后,我迷上了《水浒传》看那花和尚帅气的倒拔垂杨柳。瞧那各路好汉劫法场的英勇身姿。学那吴用机智的窃取生辰纲。我喜欢书,它带我走进了义的世界。

我喜欢和书在一起,看那不一样的世界。听那多彩的声音。拥抱那五彩的世界。我遨游在书的海洋,学更多的知识。听更多的声音。

我与书携手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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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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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可多了,五花八门。可属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是《女生领地的捣蛋鬼》。

当我刚看《女生领地的捣蛋鬼》这本书时,还不懂里面所要告诉我们的含义。觉得这本书一点儿也不新奇。可我又想起妈妈曾对我说,读书不能囫囵吞枣,一定要精读,读懂里面每一句话的意思才行。我又下定决心,打算再仔仔细细地读一遍。

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啊读,我越读越起劲。我读到第五篇时,仿佛进入了这本书中,吸取着这本书的知识,分享着快乐。与作者在沟通似的。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读了好一会儿,终于再一次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好像重新认识了这本书。因为我在这本书身上找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与他的心灵沟通了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变得轻松了。身上那块有着压力的石头彻底不见了。读了这本书,仿佛身边的东西都是崭新的。读了这本书,我像是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感到这个世界非常的美好。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之后的感受。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因为他给我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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