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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汇集20篇)

童年宛如乐谱,谱写出一件又一件的趣事,童年是雨后的彩虹,是一本记忆的画卷,更是那最值得我们回忆的美丽时光。啊,童年,你是多么令人神往!每日一记,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带来:童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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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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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的一本,那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木偶奇遇记》啦!

这本书的作者是科洛迪。当我在书店里发现它时,我还一下子买了两本呢!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封面有趣,内容也很丰富。    这 本书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他非常贪玩,并交上了坏朋友。这时,他的成绩也下降了许多,甚至还考了个“0”分。最后,幸亏他遇到了善良的仙子,仙子对匹诺 曹说:“你只要好好读书,就会变成一个真正的孩子了!”他虽然答应了,可是没过多久他就违背了承诺。回家后,仙子对他说:“你这次已经违背了承诺,下次可 再也不能违背了,不然啊,你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孩子啦!”匹诺曹这次真的没有食言,而且比以前更加刻苦、专心地学习。最后,他靠着自己的努力,在大考中 还考了全校第一名呢!后来他真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认真。而这个品质正是妈妈要求我做到的。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理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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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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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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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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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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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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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艘潜水艇,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书是一个摄像头,能把所有快乐、悲伤的心情记录下来;书是一架飞机,带我翱翔在文字的天空。如果我有一个书架,只能放一本书,那我一定会放《笑猫日记》的。

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是一本字里行间都散发着童真和有趣味道的书。每当我读到万年龟变成绿毛龟时,都会想到如果我家那只“小龟龟”变成绿毛龟的样子;每当我读到小可怜死去时,都会留下泪水;每当我读到老老鼠变成球时,都会捧腹大笑;每当我读到……总而言之,这本书中的有趣的地方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不如说,我现在做阅读题不会理解不了了,认识的字也比较多了,性格还算文静。

书可能是有趣的,也可能是伟大的,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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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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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我算不上是个小迷,可我也非常爱看书。家里的书柜里几乎堆满了书,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小学生作文大世界》。。。。;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小学生获奖作文》,这本书已经伴随我一年多了,它也不知被我看过多少遍,可我每次看时,它好似还是一本新书,百看不厌!

平时,我没事儿时便拿起《小学生获奖作文》开始欣赏,每欣赏一篇作文我就会拿出笔记本收集一些优美的语句或词语,长时间下来我还积累了不少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祖国的大好河山,知道了一些有趣的事情,还了解了许多动物和植物的秘密。这本书中包含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自从有了这本书,我就谢绝了电视和电脑只要看《道德观察》时我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书,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出了卧室。

这本书还使我的作文有了进步,有一些优美的语句,也是我从《小学生获奖作文》里面运用到自己的作文当中去的,这让我真正体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含义。读了这本书后,我写出的作文再也不是干巴巴的了,也不再写的凌乱,更不会边想边写了。我首先思考,然后一气呵成,有了这本书,我写作的速度也提升了不少。他还让我知道:作文开始要借鉴与别人的,随着自己写作的发展水平借鉴与别人的资料可以慢慢减少,最后留下的就是自己的作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生获奖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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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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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是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会降妖他还有一对火眼金睛,是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成的,在妖怪骗人的时侯,孙悟空就可以通过它的“法眼”看见是妖怪变的。孙悟空的身上还有两根救命候毛,在妖怪把孙悟空抓住的时候,孙悟空就会从身上拔出救命候毛逃也虎口。

我最讨厌的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有时他出去找吃的,就会在半路上呼呼的睡起大觉来。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做任何事情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孙悟空告诉我们要有真本领,才能打败妖魔鬼怪。唐僧让我们学会了凡事要虚心,不能骄傲,否则会自食其果。猪八戒让我们学会了好吃懒做只会让人更加的讨厌。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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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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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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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一本好书征文

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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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多少回,我听着这样的故事睡去,在梦里,烛光摇曳,就是在这样的小屋,有一位老奶奶,她用她深沉,饱经沧桑的声音讲着远古的故事,屋外有一片森林,哪里长满了雏菊,遍野的玫瑰,有高大葱茏的树木,有蜿蜒其间的小石径,穿过这片森林,那是一片海,夕阳下如开满矢车菊的大海上泛着白色的泡沫,那里埋藏着一片动人的故事······

每当含泪梦醒时分,我都在晶莹的泪光中回想着这样的国度,就像萤火之光星星点点撒入我的梦境,然后被照明,那些温暖被点燃。

《安徒生童话》就是这样的梦,就是这样一个国度,它像一首不朽的诗篇,又像一幅斑斓的画卷,更如一支歌,一直不眠不休的歌,回荡在充满奇异幻想的童话森林,流溢在充满诗意和幽默的新世界。

我确信那里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善良,那么的纯净,一篇篇动人的故事,都埋藏着泪水和欢笑。我看见小意达的花儿和雏菊、铃兰花跳着舞,我在夜里凝视着拇指姑娘美美地睡在粉嫩的花瓣上,我又看见了荷马墓上的一朵玫瑰,然后静静躺在《伊利亚特》的诗篇中,我也听见也应那优美婉转的歌喉,夜夜夜夜,纵情歌唱······

“如果你是一只天鹅蛋的种子,那么即时出生在养鸭场也无所谓”纵使沙漠埋没了你,烈焰烧灼着你,是金子总会发光,就像丑小鸭,最终他终将变成美丽的天鹅,长出一身粉红的羽毛,张开自己优雅的双翼,昂起她细长的脖颈,听着孩子们的欢呼和鼓掌;也有愚蠢的皇帝,虚伪的城民,狡猾的两个骗子,一切都当做了虚荣伪装的笑话,赤裸裸地走在大街上游行的皇帝却偏偏每个人夸奖着皇帝的新衣真好看,然而所有的伪装却在一个天真稚嫩的孩童面前显得丑态百出,愚蠢又虚荣;又怎么能忘记在那片宁静的海底,有一座奢华的宫殿,小人鱼曾在那里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恋上大海上面的世界,他爱上了王国里的一位王子,他想拥有一个不息的灵魂,她想要一段不灭的爱情,她放弃了大海,忍痛追求着她的梦,又只能无奈,却只换得第一缕阳光化成了泡沫;我又听见了新年前夜的钟声,可怜的小女孩握着燃烧的火柴,含泪呼喊着外婆,却在第二天笑着死去,她依偎在墙角,在冰雪上幸福地笑了,她的衣裙上散落了一把把燃尽的火柴,谁也不知道,前一夜,她是怎样的幸福着······

玻璃球里的世界永远那么空灵,那么唯美,那么纯洁,《安徒生童话》便是水晶球里的世界,它把你带到另一个温暖的国度,没有忧伤,没有愁苦,没有复杂的思想,只有单纯的感动和那些被世世代代人传诵的经典记忆。

读完《安徒生童话》每个女孩都缅怀着变为公主的梦,缅怀着拥有一片玫瑰园的梦,缅怀着有一位王子的梦,也许,是每个人都缅怀了一个可以忘记忧伤,飞去一个温暖国度的梦,安徒生已不仅仅只是孩子们的安徒生,他似乎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安徒生。

因为,我们都想飞去一个温暖的国度,萤火之光点亮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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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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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数不胜数,而我最喜欢的书还是那本《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虽然这本书不像《儿童文学》那样知识渊博,也不像《三国演义》那样富有美名,是四大名着之一,但它在生活中给我的帮助却大大超过它们。

记得有一次,我的数学考试只考了75分,我心乱如麻,不知如何向父母交代,当时真恨不得一头撞在墙上,死了算了。因为心情不好,随手拿了一本书就朝地上毫不留情地甩去,那本书正是《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当我捡起它的时无意中一行字应映入眼帘“头发被风吹乱的时候,你习惯用一只发夹收束你的头发。那么,心被弄乱的时候呢?”。对呀,那么现在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冷静”。

我看完这一篇后,心情平稳了许多,头绪也理清了,知道现在不要去空想等会儿父母回来怎么办,而是考虑现在要干嘛。结果我在父母回来之前把整个试卷解决了。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我坚信下次考试我一定不会让父母失望。

通过这件事,我觉得《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这本书在我的心灵上有了很大的鼓励作用,当然,《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给我的帮助不仅仅是这一次,还有很多。因此我认为我已经离不开这本书了,所以它也自然而然地坐上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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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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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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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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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有让人快乐的《小鹿斑比》,有让人学到知识的《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幽默风趣的《不一样的卡梅拉》,但我最喜欢的是劳拉·英格尔斯·怀尔德写的《草原上的小木屋》。

这本书介绍了劳拉一家人迁徙到大草原上,在那里自力更生。他们的遭遇惊险--大草原上缺粮少水,森林大火,狼群……危险无处不在!劳拉一家却处之泰然,用勇气去面对困难--爸爸砍来木材,建起一个温暖的家,又辛勤的挖井,犁地,播种;他们和邻居守望相助,躲过大火,躲过狼群……

书中有许多优美的句子和词语,比如"那里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没有木本植物,野生动物们可以自由的溜达,就像是生活在一望无际的牧场上一样。"这句话立刻让我脑海里浮现了野兔和小鹿在草地上蹦哒,旁边还有一些我没见过奇花异草。还有"这些小黄鼠看起来像天鹅绒一般柔软,它们长着大大的眼睛,弯弯的鼻梁和细细的爪子。我心里暗想,这些小家伙们一定非常好玩吧!

我希望大家都去看看这本书,它不但开阔我们的视野,还让我懂得了:不管你的生活处境多么因难,也要坚强,勇敢地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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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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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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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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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作业,让我们回家写征文,当我看见家长信背面推荐目中有一本《樱桃沟的春天》这本书,我才想起我以前看过这本书,这本书很有趣,便正好用在我的作文中。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阿姨,书中主要讲了清明刚过,笑猫和虎皮猫还有小猫们碰到了万年龟正好一起离开了翠湖公园,因为万年龟能闻出孩子的味道,便把我们带到了望龙山下美丽的樱桃沟,千方百计才找到了马小跳的爷爷和奶奶家,他们家里很热闹,动物也很奇怪,有爱管闲事的阿黄,有忠诚并会滑板的母白鹅,有拥有一副金嗓子的鹩哥,还有得了相思病的阿黑和溜冰大王黑旋风,他们之间发生了很有趣的故事。可是不久全世界都变得很反常,所以动物便都开始逃亡,连球球老老鼠也说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可是笑猫坚决不走……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觉得母白鹅的咬人事件这个小故事很感人,鹩哥装战斗机的声音为了赶走偷吃樱桃的剪刀怪嘴鸟,用嗓过度导致嗓子出血,可是全村人都以为它是扰乱人们的生活,还纷纷责骂,并殴打鹩哥,但是他仍然在坚持着,并默默的守护着人们的财产。他的这种牺牲自己,关心他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我还从溜冰大王黑旋风和滑板高手母白鹅的身上学到皇天不负有心人,只要努力就能成功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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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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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想读的一本就是这本《拉·封丹寓言》。这本书很好看,它是世界经典寓言文库。

这本书里有许多寓言故事,里面有伊索寓言,还有许多故事,比如《两个谋熊皮的伙伴》、《龟兔赛跑》、《小老鼠、小公鸡和猫》、《狮子的朝廷》。这些故事是我比较喜欢的。

《小老鼠、小公鸡和猫》讲的是一只小老鼠在外面玩耍的时候,看见公鸡迅速向他跑来,而猫装得很温和。回家后和妈妈说了,老鼠妈妈说:“公鸡凶而不吃我们,猫温柔而凶猛,所以说孩子你不要被外表迷恋。”

《狐狸和病狮》讲的是狮子捕不到食物,号召大家去看狮子,谁去看狮子,他就不吃谁。大家一听这件事都去了,只有狐狸没有去,最后狮子下旨问罪问:“你怎么不去看我呀?”狐狸说:“我是想去的,但一看人们都进去了,我等了半天,也没有动物出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善于观察,认真思考以后再去做。

《两个谋熊皮的伙伴》讲的是两个人缺钱花想去捉熊,然后把熊皮卖给商人邻居。这两个人看见熊向他们走来,吓得如雷击一般,往回跑,结果这桩买卖泡了汤,合同也就作废了。庆幸的是商人没有提走钱。这时一个人爬上树梢。另一个人早就吓得冰凉。熊看了看,就走了。树上的人下来说:“千万不要为了图谋熊皮,去卖一头没有打死的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为了一些不现实的事情,把放弃。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做事要动脑筋。

其实每个故事都在告诉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做事的道理。因此,我最喜欢这本书。我能从书中学到好多有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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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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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万卷,行万里路。读书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快乐。读书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陶冶我们的情操,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更加强我们的修养。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中外神话故事》。

这本书内容丰富,充满了神话。这本书我知道我知道我们祖先的过去和世界上无数东西的来源。《中外神话故事》这本名著为我们插上了幻想的翅膀,让我知道了怎样做“真人”,让我们心中充满了“神话”这以传说,更为我们树立了从小要探索未来,学做“真人”,像我们的祖先一样。

这本书中有许多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比如:《女娲补天》《神农尝百药》《孟姜女哭倒长城》《麻姑》《湘妃记》《龙女拜观音》等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个故事是,《孟姜女哭倒长城,这个故事讲的是:

在孟氏和姜氏的后花园里有一个瓜,这个瓜裂开了,里面坐着一个小女孩。因为是孟姜两家发现的,就同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叫“孟姜女”。一晃16年过去了,孟姜女长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一天,她经过花园,听到花丛里有什么声音,就去找家丁。家丁带来几个人,一看是一个小伙子,就把他带到老爷面前,一问这个小伙子的名字叫范喜良。现在城里正抓男丁去修筑长城。到了孟姜女该出嫁的时侯,孟姜氏都觉的范喜良不错,孟姜女和范喜良也情投意合。就在结婚的晚上,范喜良和孟姜女正在房里,几名官兵忽然冲进来抓走范喜良,孟姜女整天以泪洗面。

她决定去找自己的丈夫。她翻山越岭,跋山涉水,脚上磨出了血泡,忍着饥饿和口渴,终于到了长城上。可是她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丈夫,她只好问到其他人,他们说;范喜良几天前

就已经死了,就埋在长城脚下。孟姜女听了,差点昏死过去,连哭带跑的跑到丈夫被埋的地方,用手刨丈夫的尸骨。正在这时,秦始皇来寻察长城建的怎么样,看到孟姜女时,对孟姜女说你做我的妃子,怎么样?’’孟姜女知道秦始皇是个好色之徒,对他说:昏君,要想我做你的妃子没门,你看看,你害死了多少人。说完,朝长城撞去,‘‘轰隆’一声长城全倒了。

这一个神话故事对于我来说这是最值得一读的

《中外神话故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学会为祖国奉献,不做小人。读书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的读,是一丝不苟,聚精会神的读,并要了解这篇文章的大意。我们只有多读书,多看书才能提高知识水平。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希望别的同学可以多读书,不要做一位“野蛮”之人!只有读书,你才有可能不是一位“野蛮”人。

现在我们是中学生,更应该读书了,要读更多的书。一本书不能粗略的读,要仔细的读。要想读得通顺、有感情,必须要读好几遍和看好几遍,理解大意。应带着感情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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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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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的,但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给心灵洗个澡》。

这是一本帮助人洗涤心灵尘埃的,富有哲理和智慧的书。它通过极富哲理,而又浅显易懂的小故事,启迪人们如何才能拥有一颗健康快乐的心灵,如何去创造幸福美好的人生。

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古代有一个举人,在进京赶考的前两天,做了三个梦。第一个梦是自己在墙上种菜。第二个梦是下雨天,他戴着斗笠还打着伞。第三个梦是跟心仪已久的表妹躺在一起,却背对着背。举人觉得梦很蹊跷,就找人来解梦。那人笑着说:“墙上种菜不是白费功夫吗?戴斗笠又打伞,不是多此一举吗?跟表妹躺在床上,还背对着背,这不是没戏吗?你最好回家算了。”举人听了如同浇了一瓢凉水,便打算放弃考试。正要离开旅馆,店主便问他原委。店主听了笑嘻嘻地说:“墙上种菜不是高中吗?戴斗笠又打伞,说明你是有备而来。跟表妹躺在床上,不是翻身的时机快要到了吗?”举人听了大喜,就参加了考试,果然高中了。

这则故事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它告诉我们:“积极的心态能激发出高昂的情绪,能帮助我们忍受痛苦,克服艰难,化解困境。”是啊,这就是不同的心态带来的不同的结果。生活中这样的事还少吗?但是,只要放宽心,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思考问题,那么结果就大相径庭。

还有一个故事。一位年迈的老奶奶,老伴去世了,就搬到儿子家住。过了几年,老奶奶的身体日渐衰弱,吃饭难免在桌上洒些汤汤水水,儿子和儿媳为此很讨厌。一天,她不小心打翻了一杯牛奶,儿子就让她到卫生间去吃饭。当天晚上,奶奶的孙女玩积木,边玩边大声说:“我给爸爸妈妈造一张桌子,等我长大了,你们就可以在房间的角落里吃饭了。”话音刚落,儿子就明白了女儿说话的用意,立刻接回了自己的母亲。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母是孩子学习的榜样,也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孩子的模仿心最强,不管何事,他们都在无心中加以模仿,所以,不孝敬老人的父母,自己的儿女也会不孝敬他。

《给心灵洗个澡》确实是一本好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感人,发人深省。它告诉我们:我们无法左右天气,但可以转换心境;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但可以掌握命运。当今的社会,生存艰难,许多人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这时,我们就应该停下匆匆的脚步,给心灵洗个澡,重新拾起对生活的热爱与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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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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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

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

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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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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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圣人曾说过“万般皆下品,唯有读高!”读书既能增长我们的智慧,也可以告诉我们人生的道理。

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阳台上看书,在我的书柜中,我经常翻阅的就属《简爱》了,百看不厌,虽然书的封面已经悄悄泛黄了,可是我还是把它当作珍宝。看着这本书,我仿佛身临其境,融入了主人公简爱这个角色,时悲时喜,时忧时乐!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就承受着他人无法承受的生活压力,姨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排挤,但是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失去自我。在生活的重重压迫下磨炼出了她的坚强意志,破茧成蝶。简爱用她的行动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坚持信念,永不放弃的人格力量。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简爱对罗切斯特说过“我们的灵魂,站在上帝面前完全是平等的”,困难的压迫,并没有让简爱感到自卑,她觉的人性本来是平等的,没有高低富贱之分,这也让罗切斯特深深地被她打动,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她。罗切斯特也曾多次对简爱说过我们是平等的,他跟简爱一样,一样追求的是真爱,一样追求的是美好的心灵,而不是美丽的外表,因为这样简爱也深深爱上了罗切斯特。简爱的正直、高洁并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我深深的被简爱的可贵精神给打动了,并且从心底里敬佩她。

《简爱》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拥有一本好书不仅可以陶冶情操,也可以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唯有读书可以让世人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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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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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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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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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快事,就好如读。因为它能够让我们认识天地之广,晓人生之道;有预料之先;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因为它是我们精神的营养品。朱光潜曾经说过:“学问不只是读书,而读书究竟是学问的一个重要途径。”一家农村的写社的门前写着这样一副对联:让有钱的人读书,让读书的人有钱。

当然,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金波写的《半个月亮》,因为这本书中共有三辑,则第一辑就是童话篇,第二辑就是散文篇,而第三辑就是诗歌篇。在这第一辑里的内容丰富多彩,也告诫了我们什么事情的重要性和启示,也在第二辑里的散文篇就更加的有趣了,就让我们尽快的了解散文和写散文吧!在第三辑里的诗歌篇就像我们体会到了中华民族光荣的传统,就是这一本书——《半个月亮》给予我更多的知识和信心。因为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也让我想起了古时诲人不倦的孔子,忧国忧民的屈原,才华横溢的李白,精忠报国的岳飞,救国救民的毛泽东……在读书中使我知道了许多在课堂上无法学到的知识。在第二辑的散文的一束康乃馨的内容很有趣,写出我对母亲的爱,更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性,母亲把我看作宝似的,每天呵护着我,照顾着我。母亲她宁愿损坏自己也不愿弄伤自己的宝贝,不让宝贝伤心,无论我有什么要求,母亲都是义不容辞的答应,义不容辞的一一帮我解决。就连我夏天时很热,母亲也到我的身连来帮我扇风,她宁愿自己流着汗珠。她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最差的就自己留着。母亲只要看见我很伤心的样子,就马上跑到我的身边给我讲道理,安慰我。我睡觉时,经常梦到家里的后园开满了一束束的康乃馨,开得正明丽而烂漫。我从中获取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做出对父母不敬的事,也让我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

一本好书就像自己的好友,能够长久的滋润着我们的心灵和心性,也伴随着我们的成长。读书,它始终是我的最爱,因为书是我永远的良师益友;书,永远是我真诚的好朋友,读书乃是人生的乐趣之一;因为这本书将成为我永远的至爱,将永远伴着我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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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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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大,读过《格林童话》、《淘气包马小跳》还有《笑猫日记》等,但是我最喜欢《淘气包的马小跳》,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淘气包的马小跳吗》?

因为马小跳他虽然有一点顽皮,有一点淘气,但是他知错就改,有一次,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看到了马小跳过生日这个故事,这是马小跳过生日可是他要送给夏林果生日礼物,于是,我就在想他过生日为什么要送给别人生日礼物呢?我很疑惑,然后,我就继续读了下去,读到了最后,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是因为马小跳上次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马小跳就是因为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所以在马小跳过生日的时候,马小跳为了给夏林果一个歉意,所以就送给夏林果的生日礼物这就是马小跳知错就改的一个画面。

我从这本书中,我得到了要学会马小跳的知错就改的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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