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浏览

2612

作文

320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1382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们的生活中,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中国是个法制国家,法律制度逐渐完善,许多法律都在保护我们的自身利益以及我们生活的稳定。随着我国物质、文化、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汽车逐渐进入我们的生活,不知不觉中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交通工具,因不合法使用交通工具而发生的事故时有发生。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⑴。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人触犯了法律。

著名音乐家、电影人高晓松因醉驾发生事故,被交警查获并拘留,随后,高老师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再重考,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元。他因自己的侥幸心理差点回啦光明的未来,对他来说是一种无法挽回的可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⑵所以我们应当不做法律禁止的行为,维护交通的正常秩序,实现人车和谐,社会和谐。

不仅我的偶像会触交通法,我身边的普通人也会犯法。

我的舅舅酷爱做饭,家里的每个人都爱品味他做的佳肴,并给予好评。舅舅觉得自己在料理事业方面大有前途便进行深一步的钻研。谁知竟会发生出乎人意料的结果。

记得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的舅舅去超市买做菜材料,横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倒,头部流血,司机吓得不知该怎么做,路过的一个行人及时地拨打了110、120,及时将舅舅送进医院进行治疗,病情不算严重,随后司机到派出所进行了笔录。事后了解到:舅舅横过马路时,急于想买到料理材料就没有走人行道,对自己的安全没有尽到责任,存在过错。由于天下大雨,司机在一定范围内看到了舅舅,并及时鸣笛、刹车,可还是撞上了,其不存在过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可知,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⑶。所以我认为舅舅承担90%的责任,司机承担10%的责任。试想:不管事情有多大,舅舅有多爱料理,他都守法做事,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吗?这件事对舅舅来说是个教训,他意识到守法意识不容忽视,这样才能更好的钻研料理事业,更好的生活。

最近,秦皇岛市接二连三地出现闯黄灯事件,人们仅仅因为省出那一点点的时间,而无视法律的存在,不顾及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从而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外国人在这方面做得很到位,他们的法律意识很强,具有较高的守法意识,因而道路交通事故及少发生。难道我们不应当具有守法意识吗?

我很庆幸自己选择了法学专业,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懂得在法律的范围内做事,了解到怎样行使权力,如何履行义务,采取怎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度是维护社会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守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当我们横过马路时,应当走人行道或过街设施,应当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马路。

法律所给定的内容必定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背道而驰。为了我们的人身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让我们一起遵守交通安全法,遵守法律吧!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父母谅解难逃法律制裁

全文共 318 字

+ 加入清单

据记者了解,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唐某、刘某两人移送法院起诉。庭审中,唐某、刘某都表示认罪,而唐某家人一方面“恨铁不成钢”,痛心儿子的所为,另一方面也谅解了唐某的错误,希望法院能够网开一面,对孩子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唐某、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且唐某诈骗近亲属财物,赃款已缴回并发还被害人,也已经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唐某、刘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分别判处唐某、刘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有关法律的名言警

全文共 2775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小编收集了有关法律的名言警句,欢迎阅读。

1.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没有任何行为比起法官的徇私枉法对一个社会更为有害的了。司法的腐败,既使是局部腐败,也是对正义的源头活水的玷污。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大前提。每一个人都不可以成为自己事务的法官。在由意志而不是由法律行使统治的地方没有正义可言。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美」道格拉斯

2.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德」马克思

3. 自然公平的第一个原则是:必须给予诉讼当事人各方充分的机会来陈述本方的理由。这意味着必须将诉论程序告知他们,并及时通知其任何可能受到的指控,以便于他们行使权利。 ——「英」彼得·斯坦

4.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波洛克

5.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爱德华·考文

6.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马克。吐温

7.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达雷尔 L

8. 人们最初怎样脱离动物界(就狭义而言),他们就怎样进入历史:他们还是半动物性的、野蛮的,在自然力量面前还无能为力,还意识不到他们自己的力量;所以他们象动物一样贫乏,而且在生产上也未必比动物高明。那时普遍存在着生活状况的某种平等,对于家长,也存在着社会地位的某种平等,至少没有社会阶级,这种平等在开化得比较晚的民族的原始农业公社中还继续存在着。在每个这样的公社中,一开始就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维护这种利益的工作,虽然是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却不能不由个别成员来担当:如解决争端;制止个别个人越权;监督用水,特别是在炎热的地方;最后,在非常原始的状态下执行宗教职能。这样的职位,在任何时候的原始社会中,例如在最古的德意志的马尔克公社中,甚至在今天的印度,还可以看到。这些职位被赋予了某种全权,这是国家权力的萌芽。 ——恩格斯:《反杜林论》,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9. 安全愈是神圣不可侵犯,主权者所保护的国民的自由愈多,刑罚也就愈公正。 ——贝卡利亚:《论犯罪和刑罚》

10. 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7页。

11.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韩非子

12.谁握有国家的立法权或最高权力,谁就应该以既定的、向全国人民公布周知的、经常有效的法律,而不是以临时的命令来实行统治;应该由公正无私的法官根据这些法律来裁判纠纷。 ——洛克:《政府论》(下篇),第80页。

13. 无论是显贵和富人都不应当有权用金钱赎买反对弱者和穷人的罪行。否则,财富——由于法律的保护,它对爱劳动的奖赏——就会成为暴政的支柱。 —— 贝卡利亚:《论犯罪和刑罚》,第45页。

14. 服从法律:无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51页。

15. 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培根:《论司法》,《培根论说文集》,第193页。

16. 刑罚可以防止一般邪恶的许多后果,但是刑罚不能铲除邪恶本身。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314页。

17.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 ——王安石:《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

18. 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卢梭:《社会契约论》,第168页。

19.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贝卡利亚

20.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21.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22. 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使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贝卡里亚

23.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24.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

25.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肯

26.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27.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托马斯·福勒

28.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29.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 ——[意]贝卡里亚

30. 好的法律应该提供的不只是程序正义。它应该既强有力又公平;应该有助于界定公众利益并致力于达到实体正义。 ——[美]诺内特 塞尔兹尼克

31.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32.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法]孟德斯鸠

33.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34. 枪炮作响法无声。(指:当发生战乱的时候,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便会荡然无存,冲突的解决完全凭借暴力。)

35. 民不举官不究(指:司法职能的被动性)

36. “今天正义受到了践踏,人权受到了践踏,但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 ——辛普森案被害人家属

37. 无证人即无诉讼

38. 法无明文不得为

39. 无保障的权利不是权利

40. 显著之事实,无需证明。

41.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42. 有规则就有例外

43. 有损害即有赔偿

44. 超出管辖权所作的判决不必遵守

45. 特例不应成为立法之依据

46. 无信任即无委托

47. “法无禁止不为罪”、“法无禁止不为错”

48. 行政权力退缩的空间有多大,民事权利伸展的空间就有多大。

49. 良法得到普遍遵从乃法治

50. 有社会就有法

51.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52. 缺乏救济的权利是虚假的权利

53. 有疑,为被告人利益。

54. 两者权利相遇时,较古老者获胜。

55. 无救济,即无权利。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法律在我们身边作文400字

全文共 474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要尊法守法,提起法律很自然地想起今天活动主题——《弘扬传统文化,法治点亮古城》红领巾讲法活动。

在山海关古城里,山海关区的舞蹈学校小朋友带来了三支优美的舞蹈,为今天的活动拉开帷幕。老师为我们普法小讲师颁发聘书。随着小讲师的《宪法知识》、《人人都要守法》等法律知识。开始了第三个活动环节,还有的小讲师科普传统故事、普法案例。让我感受到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刘阿姨现场给我们科普《安全歌》,听完后发现自己平时日常生活中还有好多安全意识不强,我会记住《安全歌》内容:不能摸陌生人的东西,也不能吃陌生人给的食物更不能玩陌生人给的玩具。遇到陌生人要学会随机应变,千万不能在陌生人面前说他是坏人,一旦说出口,后果不堪设想。要做到委婉拒绝!

贴窗花活动我积极参与其中,感受到春节离我们越来越近。最后一个活动环节就是——绘画,我们拿起手中的画笔,描绘出2019年的蓝天。在那片蓝天下,我们手拉手一起普法、学法和懂法。今天对我来说,意义非凡!让我知道法律的重要性,原来法律不仅可以保护自己,也可以管住自己,做一个爱法、守法的小公民。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法律伴我行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08 字

+ 加入清单

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

——题记

生活处处都是法律,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国家不能没有法律,劳伦。却伯说过:"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在日常生活中,是真实存在着真实案例的,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触犯法律,谁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令人惊心动魄的某些青少年犯罪案件使我现在仍记忆犹新。

为了追求新潮和所谓的酷感,三个90后女孩竟想出了用吸食毒品作为庆祝生日的方式,还邀请了三个男孩一起分享毒品。长寿区检察院近日透露,经法院提起公诉,这三个女孩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已于1月7日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

不禁为之感到震撼,正处于花季的少女,竟会用这种方式来肆意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来体现自己所谓的”酷。“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这些中学生戴上了吸毒的罪名,从此她们的人生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已难以抹去了。

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一个例子——韩某从7岁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当年88岁的邻居唐李氏看孩子可怜,经常给他买水果等好吃的,有时候还会给一些零花钱,如同祖孙一般。有一天,13岁的韩某来到老人家玩,恰巧看到老人正在数钱。韩某见钱立生杀机,趁老人不注意从枕头下找到一根绳子猛勒老人的脖子,抢走了现金1000多元,老人死亡。韩某将老人的尸体从东屋拖到西屋,头朝下扔入水缸中,然后畏罪潜逃,韩某将钱用来买了两套衣服和一双鞋子,当晚回家后安稳地睡了一觉,第二天若无其事地上学,在学校被警方带回警局……

因自己的一时贪念,而残忍地杀害了一条生命,当遭遇后果的严惩时,后悔也已来不及了,心里突然升起一股悲伤,夹杂着些许感慨。生命只有一次,任何人的生命都是极其宝贵的。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社会之所以能够发展到现在,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离开法律而存在。法律和每个公民都息息相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做一个道德模范。

我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的伤亡,已成为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巨大杀手,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就会毁掉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如果每个人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那是不是就会少了很多生命的离去?一切都源于许多人对交通规则的漠视,才致使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

突然深刻的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当我们心有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共同呼吁大家学习法律知识,对于违法的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健康的成长。

让法律伴我行,不仅能保护自己,也保护了他人,让法律永驻每个人的心中,让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身边的法律故事600字征文

全文共 845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当我们与别人之间产生矛盾的时候,法律能帮助我们判断谁对、谁错,并能很快的加以解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我们来说,法律永远都是最公平、公正的。法律也有很多分支,比如说交通法,食品安全法等。今天,我主要给大家讲的就是交通法。

对于“交通”这个词,我们每个人都不陌生。因为它毕竟和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比如上班、上学、旅游等等,这些都离不开交通,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最平常的事情。关于交通法,每个人都至少知道五条以上,比如红灯停、绿灯行;出行靠右边;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要跨越护栏等很多很多。可是,又有多少人能严格按照这些法律去执行呢?如果不按照这些交通规则去做的话,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大祸。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美好的生活毁于一旦,实在是让人痛心不已。

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命丧黄泉的人不计其数。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这么多人,得有多少人、多少家庭从今往后陷入痛苦之中啊!

在众多交通事故中,最常见的就是闯红绿灯了。每年因为闯红灯而命丧黄泉的人不计其数。记得有一次,老师给我们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妈妈接她刚上二年级的女儿回家,走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前面是红灯,这个妈妈看了看左边右边都没有车,心存侥幸,就骑了过去。谁知,刚走了一半,一辆汽车飞驰而来,躲闪不及的母女二人当场被撞死……所以,当我们出行时,一定要记住这一句话“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只有记住这句话,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有的人虽然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可他们就是不认真执行。像前面所讲的这位妈妈,在红灯面前,还勇往直前,可这样一来,却让自己和孩子的生命戛然停止,这种血的教训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所以,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遵守交通法规,共享幸福人生!”交通法规和我们的生活形影不离,没有交通法规就没有安全、幸福的生活,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遵守交通规则,共创幸福美好的生活!

展开阅读全文

篇6:2024年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全文共 3281 字

+ 加入清单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展开阅读全文

篇7:2024新疆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659 字

+ 加入清单

今年4月是新疆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昨天,乌鲁木齐市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沙区古丽斯坦社区举行。社区居民、普法志愿者、律师、法学教授一同参加启动仪式,这也拉开了乌鲁木齐市“宪法法律进万家”主题活动的序幕。

简短的启动仪式后,“宪法法律进万家”主题活动正式开始。律师艾尼瓦尔·阿不拉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进行宣讲,并和现场居民互动:“因为牵扯到拆迁问题,大部分居住户在这都跟这个法律有关,在这个过程中把有关拆迁的法律给他们宣传清楚,使他们能在拆迁过程中按法有序的进行,不产生矛盾,居民的层次不同,我们必须要用通俗的语言和不同的案例来讲民族团结的重要性,稳定的重要性,要配合政府依法办事。”

居民娜迪拉·帕尔哈提家有一套220多平米的自建房,也在这次的棚户区改造范围之内,在听了宣讲后她说:“我们今天通过社区安排的这个讲座,学到了关于拆迁的很多法律知识,我们房子也是面临着这次的拆迁,通过这次的讲座,我们会守法、知法拆迁的。”

今年新疆“宪法法律宣传月”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乌鲁木齐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局长张自敏介绍,本次“宪法法律进万家”活动将针对各个社区的不同情况,制定宣讲方案,有针对性的宣讲:“司法行政一定要当好“实现总目标,打好组合拳的”马前卒,我们律师进社区,把所有老百姓的问题让律师来解答,拓展法治宣传的效果和力度,四月份除了我们做好法律服务以外,把《去极端化条例》作为我们的重中之重。”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931 字

+ 加入清单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实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规,例如《森林保护法》,它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交通法规》,它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我们这些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在1985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了《森林保护法》。曾经有许多的人到森林里乱砍乱伐,使得森林逐渐消失。但是实行了这个法规,我们就不用担心树木被一些想赚钱的商人乱砍乱伐,导致泥土流失,沙尘暴不断了。《森林保护法》的第六章告诉了我们,如果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森林,我们不仅仅是不砍伐树木,还要保护森林,如果看到了森林起火,一定要及时的拨打火警,不让森林严重烧毁。

1994年,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消费者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这个法的保护。我们消费者有什么样的权利呢?权利多着呢:消费者可以享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卖家卖个我们的东西不好或者是假货,我们是有权利可以去控告他的。

接下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商标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广告法……陆续公众于世。最近,国家又实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2007年6月1日,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身心健康,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我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个法规约束了我们不去歌舞厅,网吧,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多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这个保护法也约束了我们不能喝酒、抽烟种种坏习惯。而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一种犯法的做法。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将伴随我成长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有关法律的名言警句大全

全文共 869 字

+ 加入清单

1.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2.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

3.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4.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5.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6.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7.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8.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9.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0.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11.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12.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13.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14.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15.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

16、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17、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18、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哥尔德斯密斯

19、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20、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21、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22、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23、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24、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2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有关法律的名言警句集萃

全文共 3633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有关法律的名言警句集萃,希望对你有帮助。

1、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2、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3、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必须颓败。——塞内加

4、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正因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5、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

7、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8、在世界各主要礼貌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构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9、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0、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11、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

12、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吕坤(明)《呻吟语·治道》

13、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14、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15、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1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17、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18、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桓宽(汉)《盐铁论·申韩》

19、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托马斯·莫尔(英)《乌托邦》

20、法者,治之端也。——荀况(战国)《荀子·君道》

21、人民的愉悦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22、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性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23、自由是一种务必有其自我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24、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英)《人权宣言》

25、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26、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唐)《天论上》

27、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28、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29、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战国)《商君书·定分》

30、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31、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32、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33、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34、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咱们务必坚定地拒绝遵守。咱们就应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正因规章制度赋予咱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咱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正因如果咱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咱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35、凡法始立必有病。——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36、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37、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38、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39、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40、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41、法律务必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正因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庞德(美)《透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42、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43、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4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45、法者,因此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4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47、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我身上。——阿奎那

48、没有哪个社会能够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1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49、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50、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桓宽(汉)《盐铁论·疾贪》

51、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52、法律和制度务必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53、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透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54、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55、我不一样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56、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57、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58、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礼貌的标志。——费尔德

59、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60、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正因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我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柏拉图

61、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62、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63、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愉悦。——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64、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齐,但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6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

66、风俗能够造就法律,也能够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67、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正因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正因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68、律者,因此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69、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70、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71、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72、举证职责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73、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74、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歌德(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75、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韩非(战国)《韩非子·守道》

76、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刘禹锡(唐)《砥石赋》

77、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

78、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傅玄(晋)《傅子·法刑》

79、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80、人民就应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赫拉克利特

81、法律就应是铁的,像铁锁那样。——高尔基(苏)《我的大学》

82、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83、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84、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85、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萨维尼

86、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因此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8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我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

8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89、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90、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91、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92、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93、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94、法者,天下之仪也。因此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95、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宋)《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

96、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英)《政府论》

97、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就应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98、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愉悦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我就会消灭。——洛克

99、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强森

100、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苏轼(宋)《策别安万民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遵守法律的议论文

全文共 925 字

+ 加入清单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你将 作出如何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选错了道路使自己

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学生。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 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 ,做一个好学生。

同时我们要慎重交友,不能和不认识的人聊天、交流。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也有犯罪事件的发生,

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 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的道理。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 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

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亡。人走 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

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 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

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 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

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不通畅,如果有“杀人偿命,欠债 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灭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

着我们生活的天空。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花朵,我们更应从小学 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

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 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

心中。法律知识非常重要,所以我们要多了解一些法律小知识,提高法律 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自我保护意识,弘扬法律知识。创建和

谐校园,为了我们今天能更好的学习,

为了我们明天能够健康的走向社会, 我们应当把法律知识课作为我们的必修课。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10.状告“哺乳被拍”是用法律捍卫权利

全文共 1206 字

+ 加入清单

堂吉伟德

近期,一位母亲在北京地铁上哺乳被拍照并传上微博,被“北京往事网站”官微批为“裸露性器官”。随后,拍照博主和“北京往事网站”纷纷发文致歉。11月30日,当事母亲称此事对其生活已造成困扰,其丈夫准备打官司维权。(12月1日《华商报》)

奶妈喂养乳儿,本是人之天伦,每人都有类似经历,也有相同的遭遇。露乳哺育的场景,即便按照现代文明的规范,只要当事人没有不适感,其他人也应给予理解与宽容。毕竟,所谓的场面尴尬与令人羞涩,那不过是一种道德式的矫情。然作为公益组织,拍人哺乳照片本就属于不道德的行径,然后将其放置于网上并批其为“裸露性器官”,既是对其隐私的泄露,更是对其人格的污辱,此举已超越道德边界而成为违法行为,理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道歉表明对过错已有所认识,但更多的是形式大于内容。毕竟道歉并不具有惩戒性,其依然属于道德自律的范畴。相比较公开哺乳照片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仅有道歉显然远远不够。更为关键的是,若是当后果风险与行为不能成为正比,那么就不足以起到教育当示人,警示其他们的作用,更无以彰显权利不可侵犯的法治精神。基于此,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为自己维权,既是权利者自我捍卫的宣告,也是维护权利最有力的手段。一旦其诉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侵权行为被最终定性,那么被告一方不但会声名受损,也会为此付出经济上的代价。

时下,网络侵权行为相当普遍,隐私被暴露的案例不时出现,很多人的行为表现缺乏权利尊重和法律敬畏,除了跟网络本身的开放度有关,根子还在受到伤害的一方,多选择了默默承受或者过度宽容,侵权的风险太小,使得侵权者不会顾忌行为后果,自然就有恃无恐,明知自己的行为具有违法性,然而依然毫不在乎。基于此,就需要维权者变得更加强大,要勇于和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用最有效的手段来保护自身的权利。唯有如此,侵权者才会有所收敛和顾忌,也不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在法治社会里,不应存在法外之地,网络行为也不例外。相比于国外诸多法治成熟的国家,公众的法治意识普遍不强,维权能力偏弱,是法治建设的最大短板。其间原因在于,很多对司法缺乏信任,对获得良好结果缺乏信心,从而不愿为,不敢为和不能为,在权利受到侵害之后,往往选择隐忍的态度,无形中助长了侵权行为的泛滥,也造成法汉基础的薄弱,法律工具的虚置。假若每个人能把法律手段作为优先选项,为了维权而不惜代价,通过这样的实践,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的法律能力,也能以此促进整个社会法治的进步。国外的经验证明,国家法治水平的整体提升,跟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用法能力密不可分,彼此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

状告“哺乳被拍”是用法律捍卫权利,也是个体法律意识增强的体现,并给其他人带来了积极的启发意义。在大力建设法治社会的当下,离不开个体对法律手段的运用,对司法途径的使用。当每个人都敢于、善于并能够用好用活法律的武器,个体权利的神圣性才会获得保障,并由此推动法治建设的质的提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法律在我身边征文

全文共 944 字

+ 加入清单

生命原来竟如此的脆弱,生命原来竟不允许反悔。

是的,人的一生中能有几次重新开始的机会呢?哥没有了这样一个机会,法律的严肃剥夺了你生存的机会。只是这一次机会的剥夺,你的归宿就局限在了一只狭小的盒子。我无论如何都难以想象出,在这么一个小小的盒子里,你是如何的蜷缩,怎样的伸展。

在这个物质的世界里,一个鲜活的生命在顷刻间灰飞烟灭,物质实现了转换。虽只改变了存在的状态,但这么一个转变过程却得到法律的襄助。平凡的人可以有权利选择死,但没有权利选择死的时间,没有权利选择死的方式。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法学家为废除极刑而疲于奔命。的确,我们痛恨的是残忍的犯罪事实,恶心的犯罪行为,可耻的犯罪动机。我们痛心的是犯罪者,你曾经善良过,曾经有过梦想,你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去承受自己能够预知死亡结果而且要真切的感受那份痛苦。我宁愿你是白痴,你不明白死亡的痛苦,就没有了畏惧,在不经意中失去了生命。那样对于关心他的人也可以把这一切归于天命,而不用在此深深自责。但现实的法律却是相反,白痴不用去死,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你,必须承受分离,选择死亡。

32岁的你,人生的历程就此提前结束。写下这个文章不为纪念你,真的,你的的确确错了。只为一种亲情,一种近似溺爱的惋惜。如果,如果,如果我可以把你影响,我想你做和我一样的循规蹈矩的凡人。但是,我没有办法影响你,我心虚地把这归咎与我们道不同,我无法为你谋划人生。我为自己的不开心感到些许释然,感觉那样我也为你做了什么,哪怕除了难过,我几乎从没有为你付出过什么。

哥,我想你是不会记怪我吧,象我这样的人宁愿在你去了之后每年的年饭摆上你的一副筷,却不愿在你错误之前和你相处一天,哪怕只是一天。我们将关心停留在心里。在某个良心发现后的反省自责和深深懊悔中,我们执着地坚持中国人情感的含蓄习惯,在你的错误中保持缄默。或是抽身转去,把自身置于安全地带。是中国人的意识让我没有了选择,除了选择难过。

对于你,哥,你应该高兴,你成了我们全家关注的焦点,这是你最大的愿望和以往从未得到过的。我们都为你难过,我们都为你担心。当我们拿出了决心,真诚地想为你做点什么的时候,你去了哪里?你为什么沉默?

看着你居住的小盒子,我哭着告诉别人,关心家人吧!我家已经受到了惩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三、何时提交刑事法律意见书,如何实现有效辩护?

全文共 1725 字

+ 加入清单

刑事法律意见书虽是辩护律师撰写,但面对的对象却是公检法等办案机关,所以除了要表达其主要辩护观点外,还要能够让办案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才能真正实现有效辩护。有些法律意见书虽撰写的很好,但就是因为错过了关键的提交时间点而最终意见没有被办案机关所采纳。因此,要真正实现法律意见书的效果,应当注意了解公、检、法三机关的办案特点以及各阶段办案人的办案节奏、同时要注意提交意见书的关键时间点。

1、公、检、法三机关的办案特点及提交意见书关键时间点

现阶段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各种证据都应当予以收集,但侦查机关由于其追诉犯罪先天职能,办案重心往往在于收集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对于无罪、罪轻的证据则重视度不足。因此,侦查阶段一旦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供述,侦查机关往往就会主观倾向性的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而导致该阶段重口供轻其他证据现象严重。了解此特点后,如果在立案环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后,辩护律师不应立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一般应当在拘留后一周左右再提出相对来说效果会更好,因为拘留决定第一天作出,第二天便改变的可能性会微乎其微。另外,如果案件报请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如果是拘留后报捕的,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的期间只有七日,而由于需要提审犯罪嫌疑人、撰写审查报告、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批等情形,办案人真正办理案件的时间往往只有三到五天,所以对于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法律意见书应当在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三日左右、办案人作出确定性意见之前提交方为有效。

审查起诉阶段处于第二个诉讼阶段,案件由于侦查终结,这时提交意见书就首先应当了解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的办案期限。一般情况下,审查起诉部门审查案件的期限是一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半个月。但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权,一次一个月的补充侦查期限,当再次移送起诉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所以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有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实际办案期限就达六个半月之久。因此,辩护律师在此阶段提交法律意见书应当了解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实际的期限后有分别的提交,但至迟不应晚于办案人撰写审查起诉案件报告书之日。因为就一般情况而言,办案人员一旦形成确定性意见后,如果辩护律师再提出与其相反的意见是很难被采纳的。

审判阶段,由于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阶段,对案件的证据情况及事实的认定,应当以起诉书的指控为依据,所以该阶段法律意见书应当仅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与罪名阐述,对起诉书未指控或未写明的问题不应涉及。另外,由于辩护律师在庭审后要向法院提交辩护词,所以审判阶段的法律意见书就应有别于辩护词,应当仅表明其初步的辩护意见,所以应当在法院开庭前提交,对于要求排除非法证据等专门性问题的意见也可以在开庭过程中提交,但至迟不应晚于法庭调查前。

2、刑事法律意见书如何实现有效辩护

刑事法律意见书除了要注意用法言法语外,还应当注重说理性,好的法律意见书是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认真程度以及个人情商的体现,是法理和情理的完美结合。法律意见最终能否被办案机关采纳,要求所提出的意见要有证据有支持,有法律依据,具有说服性。

同时法律意见书还应当具有一致性,不能出现逻辑性错误。如:“意见书前半部分阐明了无罪辩护意见,辩护律师为“保险起见”在后半部分写:退一万步讲,即便嫌疑人构成XX罪,也应当从轻处罚。”这样做的弊端,首先是法律意见书前后逻辑混乱,是提出无罪意见还是罪轻意见不清楚,其次给办案人看后感觉律师自己认为嫌疑人无罪的意见也不太可靠。

最后,法律意见书提交后应当注意与办案人员交流时的“潜台词”。如:办案人员要求律师调取从轻、减轻处罚的证据表明办案人可能会认定从减、减轻处罚的情节;要求律师说服嫌疑人赔偿被害人等情形表明办案人可能会建议达成和解协议后改变对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一篇好的刑事法律意见书不仅需要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对案件的准确定性、对案情的全面把握以及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同时还要求辩护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换位思考,掌握办案机关的办案特点和办案人的办案节奏,注重情商的培养。抓住每个诉讼阶段的关键点提交法律意见书,从而最终实现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有效辩护。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法律在我身边征文700字

全文共 835 字

+ 加入清单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法律对于我们陌生而又熟悉,说熟悉是因为社会上,校园里,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都在讲“法治”!说陌生是因为我们曾经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呢?

有很多同学说,我们现在这么小,用不到法律,等长大了再学。其实是生活中处处都有法,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时时刻刻伴随着我们!

在学校里,老师也常常跟我们讲关于法律的常识,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也有了逐步的认识。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触犯了法律也不知道,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占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社会的基础,创造美好未来的保证。

很多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太遥远,我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嘛?其实有很多人,就是因为“无知”,才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湖南卫视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成绩也很不错,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去,“好刺激啊!好好玩!”他兴奋的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他整天沉迷于网络,经常向朋友们借钱上网,后来他的朋友们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市是偷同学家里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以他的事例中,可见,学法,懂法,对于我们青少年有多么重要啊!作文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小事做起,做一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精选

全文共 1551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题记

1、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政府论》

2、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3、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4、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5、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6、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7、人人必知小法律,天天不做违法事。

8、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9、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10、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11、法律不是保护崇高,而是保护一般。

12、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

13、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4、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

15、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着名大法官卡多左

16、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公众知晓,在于实施。

17、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18、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19、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哥拉布勒尼翁》

20、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21、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黑格尔

22、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汉书刑法志》

23、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24、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黑格尔《法哲学原理》

25、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普通,越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26、法通国脉千秋稳,律顺民心九域兴。

27、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费尔德

28、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萨维尼

29、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30、拿法律不当回事,等于拿生命当儿戏。

31、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32、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法律和国家概论》

33、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

34、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

35、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管子七臣七主》

36、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管子禁藏》

37、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38、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39、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40、以法治权权生威,以德修心心养廉。

41、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42、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43、法律就像一把遮风挡雨的伞,有了它,我们才能平安快乐每一天,远离不法侵害!

44、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45、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46、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47、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48、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49、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50、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

全文共 1876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小编收集了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一、律师实务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

书写法律文书前,必须了解案情。律师可以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去了解,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自行去调查相关情况并取证。

在掌握了案情材料后,书写法律文书应紧扣所依据的材料,如实地反映客观情况,切忌主观臆断,随意拼凑。

“以事实为根据”的实质要求就是:书写的法律文书,应有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即法律文书表达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

2、以法律为准绳

书写法律文书时,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分析当事人的请求是否合法、合理,如果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应予以拒绝。

在书写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针对案件事实,应当准确恰当地引用法律条文,保证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3、谨慎原则

法律文书是一种程式化的文书,庄重严肃、结构固定,采用程式化的行文,用词造句要求准确规范,解释单一,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绝不能摸棱两可,让人产生歧义。

另外律师应注意不要因为措辞不当给对方造成把柄,也不要在法律文书中作出对本方当事人不利的陈述。

如果发现了有错误存在,应当立即纠正,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和后果。

(二)特别注意问题

1、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

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一方面能够分析判断这一目的是否合法合理,另一方面也能够保证律师工作的效率。

【案例:当事人诉求网站侵权索赔案】

我们曾接受一家公司的来访。来访公司诉称其公司网站的网页、内容基本都被另外一家同行公司模仿、抄袭,故来访公司准备起诉维权。我们在查看来访公司提供的公证保全的证据后,初步判断侵权成立的可能性较大,支持其通过诉讼维权。随后来访公司介绍了诉讼目的:准备向侵权公司索赔近千万元。我们认为,如此高额的赔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亦不合理,因此建议来访公司对诉讼目的进行调整,然后再商谈委托代理事宜。

2、制作规范

如果是手写的,应当工整,清洁,如果是打印的,应当清晰。

法律文书的成稿不应有涂抹。如果确实在成稿后需要涂改、时间紧急的,应在涂改之处进行签署,并向接受文书的一方做出说明。

3、主题突出

在文书的表述上,要主题突出,尽量直接、明确表达意图;法律逻辑要清晰,有理有据;文字表达流畅,行文简练。

4、注意技术细节

很多法律文书都是要提交给政府、法院等国家机构的,这些机构对文书纸张、份数等可能有特别要求。因此在制作文书时,应先了解特别要求,再制作。

比如,各个法院对起诉状份数的要求就不一样,如果没有按照要求的份数提交,就可能延误案件受理和审判。

5、避免常见错误

比如,起诉状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表述错误或不准确,造成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甚至被驳回起诉。很常见的有:在表述公司名称时,漏掉“责任”二字;还有“北京××公司”被写成“北京市××公司”,这些都是很小的问题,但却很容易犯下错误。

二、民事起诉状的写作技巧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中的原告,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处理而提交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了起诉的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法院文书样式(试行)》,民事起诉状的格式没有太多争议,内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首部,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二、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三、尾部,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法院全称、起诉人名称、起诉时间以及附项内容。起诉状的格式并不复杂,但是,要写出一份好诉状,达到想要的效果,并非易事。写作起诉状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原告的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而不是间接利害关系,因此哪怕当事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也无资格越俎代庖充当原告,而只能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正是基于此,在对原告身份情况的说明中,除姓名、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外,年龄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填写项目,据此可以直接判断其有无诉讼行为能力,其监护人是否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在写作民事起诉状时,如果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一定要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原告的关系,理顺当事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1155 字

+ 加入清单

提起法律这个词,或许大家会很自然的联想到法庭、监狱和犯罪,大家会认为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则不然,法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在你我身边。法律有各种分类,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我觉得,与我们联系最密切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必须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有这样,在消费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从六岁那年,我就开始看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介绍的节目,但是我从没想到,自己能学以致用。那是三年前的一天,由于妈妈要早一点去单位,没有给我做早饭,她让我去卖些吃的。我走到社区超市,直奔买奶制品的货架。由于着急上学,我忘记了看生产日期,拿起一袋牛奶,又走到卖饼干的货架,随手拿起了一包饼干,快步走到收银台结账。在路上,我一边走,一边吃早饭。喝完牛奶,吃了饼干后,我没找到垃圾桶,就把包装袋放在小塑料袋里,塞进了裤兜。到了学校后,我得肚子有些疼,还想吐。刚开始,我还能忍受,但是过了一会儿,像有什么东西在肚子里绞,疼得直不起了腰。老师发现后,连忙带我去了医院。医生问:“你有没有吃过期的食物?”我说:“早上我只喝了牛奶,吃了饼干,应该……”话还没说完,我就急匆匆地把裤兜里的食品袋掏了出来,发现牛奶已经过期2天了,饼干过期了半年。医生了解了情况,给我开了些药。

之后,我又去了社区超市,和超市的主管理论:“你们怎么能买过期食品呢?这样会危害健康的!”“你一个小毛孩子懂什么?赶快回家,别给我们捣乱!”我不依不饶:“前几天,我在这里买了牛奶和饼干,导致我肚子疼,去了医院。我不仅花了100多元医药费,还耽误了课,你们得赔偿!”“你胡说什么呢,赶快走!”我恼羞成怒,大声喊:“你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若不在今天和我好好解决问题,我就要把你告上法庭!”“别拿法律吓唬我,再说,你要告我,有什么证据?”“我当然有证据了,销售小票不是证据?况且食品的包装袋我还留着呢!还有医生的诊断证明!”我像机关枪扫射一样,把几年中积累的消法知识一股脑地倒了出来。这显然出乎了主管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没有道理,直说:“赔你不就完了吗?”说着他就拿出了200元钱,甩在了桌子上,说:“快回家吧!别找我麻烦了。”我往货架上扫了一眼,居然还有其他过期食品。我又生气了,指着那些货品说:“你们怎么还不把这些过期的商品下架?还想让更多的人生病吗?”“行——”主管漫不经心地答着。我见他爱搭不理,就决心把所有过期的商品买下来,去消费者协会告他。他见我来真格的,害怕了,赶忙吩咐店员检查商品,我帮他们一起把好几件过期的商品挑了出来。主管对我刮目相看,连连称赞:“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并不深奥,它无处不在。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这样不仅能遵守法律,还能运用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我身边的法律故事700字

全文共 814 字

+ 加入清单

说到法,我们人人都能谈论一番,各种法律条令多得数不胜数,但我们有谁知道何为法?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纵览四周 ,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 。看,如今家庭暴力已经不再是问题 ,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 。再看 ,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 ,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见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 ! 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 ,一个品学兼优 ,在家孝敬父母 ,在学校尊敬老师的学生 , 一天他进了网吧 ,从此沉溺于游戏 ,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 ,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 ,他偷钱抢钱 ,甚至为了钱而亲手杀了自己的奶奶, 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 。” 就拿这个儿子娶了媳妇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天天让老人做饭,洗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全揽, 儿子媳妇有时还殴打老人,只因为心情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 。“虎毒不食子”啊 !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知道后 ,拉起老人直奔法院, 一张诉状告到法院 ,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老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 , 甚至遍布没一个角落 。 当老师体罚学生时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女儿不孝时 ,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 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 ,在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要完善 ,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提高做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 ,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无处不在,关注身边 关注社会,关注法律,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适用话题: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生命、绑架、法律、严惩

全文共 254 字

+ 加入清单

4月17日早上7点过,四川德阳城区往城南八角方向,一辆轿车一路跟着一辆无牌奥拓车。轿车上的男子一边开车,一边在电话里与德阳110指挥中心报告奥拓车的方位和路线。而在无牌奥拓车上,两名蒙面男子绑架了一名小女孩。

4月17日下午,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分局凯江路派出所审讯室,一名黑衣男子正接受两名民警的讯问。当听说记者来拍照的时候,他将头深深埋下,“不要拍脸,我错了,真的错了。”这名男子,正是当天发生在德阳城区的9岁小女孩被绑架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之一。他们在案发后6个小时便落网了,索要赎金的短信都还没有来得及发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