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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法律(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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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伴我成长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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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谓是“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从危险上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有一个17岁的学生,因为父母关系不和,而心情郁闷,整天不去学校,在外面遇到了许多游手好闲的人,与他们混在一起,养成了赌博的坏习惯,后来因为没钱,走上了邪恶之路,绑架了一名9岁儿童,还多次抢劫他人钱财。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17岁的一个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这不仅仅是他的错,虽然他单纯,思想不成熟,但他还有一颗上进心在支持他坚持正义,然而,父母的关系不和,把他最后的唯一支撑的力量给毁灭了,使他从正义之路走向了深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中可以看出,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正义的心,还要守法,不可以侵犯法律,还要学会开朗乐观地面对世界,不可以消沉沮丧!同时,父母也要为孩子的成长带来有益的帮助,而不是去破坏。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对于谁,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已有的制裁,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意义,尤其在正义的一面。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怀着正义之心,我相信无论遇到什么,法律都会其余你无限的勇气和力量,关键是我们要用心去对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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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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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践行宪法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乌昌路街道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崇德守法”系列活动--书写法律,兵团农十二师书法协会的老艺术家特为此次活动献上墨宝。

兵团书法协会老艺术家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献墨宝兵团书法协会老艺术家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献墨宝兵团书法协会老艺术家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献墨宝

“国无法不宁 路无规不畅”、“法治可兴邦 德高能润物”、“上善若水 厚德载物”,老艺术家们现场挥毫泼墨,他们用多种多样的书法形式,为现场的书画爱好者们带来了一场视觉盛宴。

兵团书法协会老艺术家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献墨宝

活动中,老书法家们还为现场的观众们讲解了自己所书写内容的典故和由来,使现场观众收益匪浅。艺术家刘老师说,“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发展五千年来最具有经典标志的民族符号,是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今天,我们用艺术展现法律,用艺术宣传法律,是一种很好的形式,我特别荣幸能用这种形式,为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做一点贡献。我给大家讲一点典故,讲一些经历,也是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和大家共勉”。

现场,书法爱好者和老艺术家们展开了自由交流,并求得自己喜欢的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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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法律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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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就是法律,我宁肯做个法外之徒。

——佚名

这几天,江苏昆山的“8·27”纹身男砍人不成反被杀事件不断在网上发酵。

这起事件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一辆不长眼的宝马车在实线区域变道闯入了非机动车道,和电瓶车发生了些微擦碰——也许没碰着,只是电瓶车有碍于宝马车的进一步强行变道。

忽听一阵狂风呼啸,宝马车里下来几个人竟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宝马男里为首的人便是传说的江湖龙哥。龙哥觉得打不过瘾,又急忙从车里拿出一把长刀砍人。刚砍几刀,不料,卡嚓一声,刀从手中滑到了地上。受伤的骑车男说时迟那时快,顺势将刀撩起,对龙哥追砍几刀,使他趴在地上不能动弹,后不治身亡……

这看似武侠小说的打斗情节,背后却引人深思。骑车男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法律怎么判,成了舆论的焦点。

何为法?法要以理服人,更要以德服人。法律不是冰冷的文字,更不能成为徳的敌人。法律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法律的最终作用是惩恶扬善,保护弱者,而不是违背人伦道德,滋生邪恶,或者让邪恶更嚣张。如果违背了善恶标准和道德底线,那法律便成苟法,不得人心之法。不得人心之法又如何令大家遵纪守法呢?如此一来,良民因敬畏法度而被欺辱压迫,恶人因践踏法律而作威作福,法将有名无实,或名存实亡。

就目前来看,虽然正当防卫仍以压倒性态势成为大多数网民的观点,但也时不时传来一些反对的声音。我希望,法律能给这位骑车男一个公正的判决,莫让法律丧失了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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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身边的法律故事700字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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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法,我们人人都能谈论一番,各种法律条令多得数不胜数,但我们有谁知道何为法?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纵览四周 ,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 。看,如今家庭暴力已经不再是问题 ,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 。再看 ,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 ,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见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 ! 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 ,一个品学兼优 ,在家孝敬父母 ,在学校尊敬老师的学生 , 一天他进了网吧 ,从此沉溺于游戏 ,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 ,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 ,他偷钱抢钱 ,甚至为了钱而亲手杀了自己的奶奶, 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 。” 就拿这个儿子娶了媳妇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天天让老人做饭,洗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全揽, 儿子媳妇有时还殴打老人,只因为心情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 。“虎毒不食子”啊 !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知道后 ,拉起老人直奔法院, 一张诉状告到法院 ,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老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 , 甚至遍布没一个角落 。 当老师体罚学生时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女儿不孝时 ,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 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 ,在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要完善 ,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提高做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 ,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无处不在,关注身边 关注社会,关注法律,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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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例文二: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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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意思就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家庭乃至世界就会变乱。我们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但是,由于一些原因,一些少年儿童的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国家为了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专门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些法律都是我们少年儿童能茁壮成长的保护伞。

虽然有了法律,但一些大人和少年儿童都不遵守,触犯了一条又一条的法律。在我的身边,就发生过很多这样的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就在广西,几十名儿童被不法分子骗走,带到了浙江省做童工。这些儿童从事着没有安全保障的劳动。不过幸好有法律的维护,这批儿童才全部返回了家乡,不法分子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小杨是某市小学的一名五年级学生。他自小父母离婚,跟着奶奶生活。他起初是上课不写作业,经常迟到。到了后来,奶奶管不住他了,他就经常旷课,偷家里或别人家的钱去网吧玩游戏。日子久了,学校给他记了很多次大过,可他屡次不改,最后被学校开除了。开除后整天泡在网吧里,与一些品行不端的人混在一起。一次,伙同他人去抢劫别人的财物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被送进了劳教所。这就是不遵纪守法的悲哀。

同学们,我们应当遵纪守法,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小公民,长大后报效祖国。法律,让我们来拥护你,遵守你,让你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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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高考热点话题: “抓鸟入刑十年”,如何把握法律

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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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大学生家门口掏窝获刑10年半”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获悉,河南省高院已经介入此案,对其判决正在进行专题研究。(12月3日《法制晚报》)

掏鸟窝+获刑十年半,如此组合,话题性自然可想而知。有人很自然地搬出了那些动辄贪污上千万,却只获刑数年或是十余年的情况来加以类比,于是得出了人不如鸟、法院小题大做的结论,更有“情怀者”认为,因为几只鸟毁掉几个年轻人的前途,自然是不值得的。

事实上,如果撇开当事人大学生身份,类似的“鸟不如人”的判例并不少见,比如河南耍猴艺人被判刑、常州男子抓百只青蛙被起诉、温州民工抓三百只麻雀被刑拘。无论是学生也好,艺人也罢,或是民工,之所以会种下如此苦果,至少在法律上是有根有据的。在我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是能够为这些判例找到法理基础的。

事实上,拿贪官获刑来类比,是很好辩驳的,贪官获刑起点设置,本身就备受诟病,是亟需修正,拿一个本身就存在病态的事物来类比,这不是要比坏吗?更值得关注的是,法理依据念兹在兹,为何还会有人对这些判例觉得错愕甚至不能接受呢?以此事件为例,正如有论者所言,对公众来说,抓到十几只鸟卖出一千多块钱,就要入狱十年半?这种行为与后果之间的落差是寻常观念所难以接受的。

而之所以心生如此疑虑,原因又在于二:首先是对案情的有偏向地获取,比如简单地理解为“抓了几只鸟”,然后再在先入为主的影响下,搬出“保护野生动物的价值认可度并不高”的托词。但实际情况是,这个大学生并非一时顽劣,而是对所抓的鸟有清晰的了解,并且参与到捕猎、收购、倒卖整个环节中,据说他还是“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的一员。换句话说,这个大学生的“抓鸟”行为,从最朴素的原始情感出发,这至少不是值得原谅的无心之举。

而再回到现代法治社会的语境之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或许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当我们以立法之名,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时,无论是从法律实施目标,还是从法律精神的层面来讲,所要恪守的应该是严厉的“罪刑法定”原则。既然刑法中已经对破坏野生动物做出了罪行设置,那么刑法的威严就应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用法律专业术语说,也就是刑罚的确定性。

当然,当我们热烈地强调让“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法律宽严相济和谦抑性的热忱欢迎。事实上,“一律入刑”,并非不容分说的一刀切,它可以在法定刑责的基础上,根据事实和证据,讲梯度、分轻重、论区别,真正实现罪行责的相适应。

如果大学生“抓鸟入刑十年”,这种抓到一个算一个的威慑建构,在现阶段让人难以接受,那也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普法之重。在法律之威严面前,断然是不能以保护意识不强、公众心理上难以接受来“法外开恩”。它最终不仅无益于野生动物的保护,更是对法治文明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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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法律讲堂观后感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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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观后感

这天,在电视节目《法律讲堂》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口却还在娘家,按政策规定未婚成年子女能够得到相应的动迁住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正因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向很好,坚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顺利的办理了假离婚,为了能得到娘家的那份由动迁办发给的补贴,他们在办理假离婚的时候,将此刻两人的住房分到男方的名下。离婚后,两人还居住在一齐,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此时,李女士想,

目的到达了,能够办理复婚手续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样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样说变心就变心了呢?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但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凑巧。就在他们办理了假离婚的时候,王先生怎样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从到他们公司后,就十分仰慕王先生的才华和潜质,私下里喜爱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样听说的王先生办理了假离婚。心想机会来了,就对王先生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无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经不住糖果女孩的威逼。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这可苦坏了李女士,她一气之下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调查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违法。直到这个时候,李女士欲哭无泪,追悔莫急。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了丈夫和房子。还不止这些!

从这件事中我们还应当吸取这样的教训:

一。当你准备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的时候,要把问题的结果想清楚,不好只想好的一面,还要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脚踏实地,不好弄虚作假,无视法律,我们要尊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果当初李女士不贪图小利,林小姐也就没有可乘之机,王先生还是她的好丈夫,这个家庭还会充满温馨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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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例文一:法律在身边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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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中处处有法律,法律无处不在,他随时维护着我们的权益。所以我们一定要学法·

守法·用法。

为什么要学法?因为他重要。

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很多人都没有使用法律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为什么?应为有些人不懂法。学法可以可以减少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可以懂得怎样正确的保护自己。学习法律就是要挥舞手中的法律之剑,匡扶正义,扶危济弱,为所不幸的人提供法律帮助。这是我们学法的信念。

为什么要守法?因为他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使社会文明的根本。没有法律,世界将会怎样?会使我们的秩序遭到破坏,最终灭亡。可见法律对我们的重要。人人都守法,会是世界更和平。

为什么要用法?因为我们需要。

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应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说是这么说,但是往往有人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不使用法律保护自己,这是不正确的,会让他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学了法,就要善于运用,不然学了有什么用呢?

法律是和谐的基础,人人都学法·守法·用法,世界会更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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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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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像一块盾牌,只要我们遵守法律,这块盾牌就能保护我们。我们作为一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食品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关乎到我们的身体健康!但市场上,却有一些黑心老板为了利润,拿别人的身体健康来开玩笑。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商场玩,口渴的我们走到一家雪糕店买雪糕,我拿起一根冰棍,付了钱,正准备撕开包装袋的时候,瞄了一眼生产日期,发现冰棍已经过期了。我让老板换一根,但老板说:“货已出门,恕不退换!”“你这是无赖!”我坚决地说,“你卖过期食品,是犯法的!”老板却不理会我们,还扬言要赶我们出门。

这时,我灵机一动,跟妈妈说,“妈妈,这冰棍过期了,可老板不肯换,这不是违反食品安全法吗?我们给工商部门打电话,举报他!”那老板一听,立刻怕了,答应了退换商品。我还跟他说,要把那些过期的食品都撤掉。老板嘀咕着:“想不到你这个小屁孩还懂法呢!”

有了这一次经历,我更深刻地体会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如果我们不懂法,很容易就被不良商家坑了。

社会上还有许多人不懂法,我懂得的也不够多,希望学校和社会开展更多普法学习活动,这样我就可以更好地学法了。我的理想就是长大后成为一名检察官,我要运用法律,帮助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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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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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人们安全的保障,有的不法分子扰乱人民的正常生活,给人民群众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此时公民就会利用法律这道护身符保护自己,不让罪犯继续猖狂,这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经济生活法可谓是无处不在,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但是现在有的不法商贩在做经商过程中经常偷工减料,从而满足自己的欲望,却从不考虑到顾客的权益。

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顾客对卖肉的人说:“给我九两肉。”那人笑眯眯地劝道:“买一斤吧,好算账。”顾客便无奈地说:“唉,无所谓,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九两。”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呢?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有这种商贩,他们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利,而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不能像故事里的那个顾客一样,宁可自己吃亏也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他那样做不只自己吃亏,还让商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普法”如一场持久战,其重要战役则是对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未来世界的主人,法律意识淡薄怎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的接班人呢?另外,青少年看问题容易走极端,有时候遇事会因失去理智而走向违法道路。因此,对于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尤为重要。

近年来,因青少年欠缺法律意识而引发的悲剧比比皆是,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2002年,福建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共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摩托车、六四式军用手枪和子弹3发。

2003年4月,某中学学生王某因与同校的黄某发生矛盾,便叫来了几个好友将对方殴打了一顿。王某也因此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第二天晚上,当王某的好友再次来到王某寝室里时,被值班教师发现,将王某等人带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递着一支枪,并要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

北京一位少年为偷钱上网,竟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但是,他们却把青春和自由作赌注,与法抗争,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这些人具备一些法律知识,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们应把学法当成一门严肃的课题。

现在人们犯罪呈现低龄化,就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太差,而犯罪后往往又后悔不已。一位未满十八岁的少年,因讲“朋友”义气结果害人害己,成为了一个杀人犯,被判刑二十年。“多么无知可悲的法盲啊!”审判他的那位法官这样叹息。是的,他的无知真的让人感到悲凉和痛惜。多少人曾经伴着铁窗,渴望自己能像一只自由的小鸟在蓝天中飞翔,他们唤醒了我,唤醒了千千万万个人民:在经历风吹雨打的时候,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拼搏人生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与法同行。

人们学法、知法、用法刻不容缓,那没有法律约束的久而久之形成的行为习惯,是法制观念的淡薄,更是使我们在懵懂之中误入歧途的恶魔!也许,我们的羽翼过于稚嫩,但历经岁月的锤炼,经过法律的磨洗。相信我们的羽翼会变得丰满。

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正茁壮成长,我们要对得起国家对我们的恩赐,不能成为法盲。知法,我们应在平时多看多学法律知识,多参加一些法律知识讲座,更应做一些法律宣传工作,扫除新时代的法盲;守法,更是我们毕生的义务,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言行和思想,时时提醒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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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适用话题:法律、依法治国、法治思维、城市发展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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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下之仪也。”法律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保护伞,也是维护城市主体合法权益的定盘星。法治思维犹如血液,流经城市这个躯体的方方面面,融入到遍布城市的血脉之中。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推进法治进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中,奠定城市发展的坚实地基。

法治思维能规范社会主体弘义行善。无论是“老人跌倒扶不扶”,还是“嫖宿幼女罪的废止”,抑或是“收买妇女儿童一律按犯罪论处”。在一系列法律事件的背后,都深刻的凸显出:一个法律制度的善与恶对社会主体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其旧时的、愚昧的法律思维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坏人得利、好人受罪”的恶性风气。因此,要形成善的法治思维,坚决用法律的手段和途径维护我们每个社会人的权利,让罪恶得到应有的审批,让良善得到肯定的褒奖。这才是社会和谐的应有之义。

法治思维能规范政府主体依法行政。当前,不少政府官员存在着“人治”思维,抱着“权利大于天”,“老子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态度。各地曝出的钓鱼执法、强拆民居事件,是缺少法治思维的集中体现。凡此种种,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更割裂了党群、干群关系,不利于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现代化。可见,法治思维对政府主体的建设,对构建法治政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要坚决落实立法、司法、执法各个环节的法治思维,让法治思维成为政府人员办事服务的根本指针。

法治思维能规范市场主体遵循规则。从我国企业越来越多的主动起诉国外企业;到位企业减税减负、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再到对打车软件运营商的整治,都折射出我国市场主体的行为在法治思维的轨道上,呈现出良性的发展态势。市场主体往往存在着趋利避害的思想,在利益驱动的前提下,走入违法违规的死胡同中,这不仅对市场主体本身是一种伤害,无形中也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规律的正常运行。这就需要运用法治思维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向上的发展环境。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常驻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50%。面对城镇化进程中的诸多“无法”行径,我们要切实加强法制建设,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血脉,用法治思维引导人们走健康积极的发展道路,要求社会主体弘义行善、政府主体依法行政、市场主体遵循规则。否则,就算为城镇化披上了一层光鲜亮丽的外衣,也经不起法律缺失带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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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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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每个人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都会受到它的约束,它就是——法律。从一个人哇哇落地的那个时刻起,法律就一直陪伴在我们左右。法律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无处不在,人们时时刻刻都要将法律牢记在心,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也不能让别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更不能违法,甚至犯罪。

最近,一则广告在电视台热播:一只母鸡妈妈带着三只小鸡宝贝在田野中散步。突然,在他们的身后出现了一支棒棒糖。走在最后的小鸡没能够抵得住诱惑,朝着棒棒糖的方向走了过去,就在走到棒棒糖的旁边时,一个大铁笼从空中坠了下来。显然,他是中了坏人的圈套了。这里的小鸡代表了就是我们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社会大多数时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但社会也有不美好的一面,侵害未成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绑架,勒索,敲诈……因此,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我们更要培养我们对是与非,美与丑的认知和辨别能力,学会依照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母鸡妈妈和另外两个小鸡继续向前走,遇到了一个大水池,母鸡妈妈和其中的一只小鸡跳了过去,但第二只小鸡却掉入了池中,从中我们知道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维护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利中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离开了生命健康权,其他权利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我们要学保护自己,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是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受到侵害。第三只小鸡也难逃厄运,在不经意间,他就被天空中的老鹰给叼了去。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均未发育成熟对事物的认知水平和行为能力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权利更易受到忽视甚至侵害。因此我们更加要学会防范自己,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很显然,这三只小鸡都代表的未成年人,法律是平等的,未成年人也不例外。生活是美好的,且有法律为我们护航。所以,我们要更加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知识让我们的青春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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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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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没有丝毫弄虚作假,如果你有什么事,就去找法院,法院会根据法律帮你申张正义的。如若不信,就看看下面这个小故事吧!

在我外婆的村子里,有一位爷爷,他姓张,大家都叫他张老汉。

张老汉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娶妻,所以膝下无子无女,便去领养一个儿子来延续香火。自从张老汉有了这个宝贝儿子之后,整天跑东跑西,忙里忙外去挣钱,只要能挣钱的活,再苦再累,他都干,张老汉这么苦为了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能让他的孩子上好学,过好日子,将来能养他的老。

小的时候,张老汉的养子经常欺负村里的其他小朋友,可张老汉不管,无论他的儿子是对或是错,他都惯着他,他养子有什么要求,张老汉也一一答应。

当养子高中毕业后,张老汉又托人帮他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后来,张老汉又借债帮助他娶了一个蛮漂亮的老婆。当张老汉的养子日子一天天好过起来的时候,养子竟把张老汉一脚踢出门外,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他,因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这几句话,气得张老汉差点晕过去。

张老汉愤愤不平地回到村子里,到处诉苦,三番两次去找儿子要赡养费,可都被儿子轰出门外,有好心人劝张老汉上法院。

张老汉一狠心,把养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照《婚姻法》第20条明确规定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所以张老汉的养子对张老汉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法庭判定张老汉的养子每年必须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1600元整。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张老汉不是把儿子告上法庭,而是一味的去找儿子,缠着儿子要赡养费,那么张老汉会不会有这么好的结果呢?

听完这个故事,大家明白了吧!有什么事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自己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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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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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是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

法律,与青少年的生活息息相关。

我们经常在新闻上听到学生放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一方面是因为车主的缘故,而另一方面则是学生的缘故。其实,我们走在马路上也是和法律一起行动,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就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做到。如果我们青少年违反法律,受害的不就是我们吗?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我们青少年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又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帮忙,因此有些学生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钱财,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严重的甚至触犯法律!这种行为非常严重,法律会毫不留情的惩罚你!我们要时刻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还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名十九岁的男孩沉迷于网络无法自拔,竟然提刀砍父亲!而且,他玩一个155级的顶级角色,每天在线十小时,练了半年,在游戏中开销、花费点卡和在网络上购买装备总计1、2万元左右。现在,因为沉迷于网络而杀人、抢劫的例子数不胜数。他们不听家长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象的事情来,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才知道闯了大祸惊慌失措,痛恨不已。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法律会毫不留情的裁制你。

在守法律的同时,还懂法的学生。自然离不开学校,家长和老师的教导。学校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如果我们犯了错,父母也会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对的。我们用法律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这样,我们才做到与法同行。

在人的一生中,总有互相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快乐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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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描写法律的名言名句

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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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又是什么呢?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小编收集了描写法律的名言名句,欢迎阅读。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

在个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法律又是什么呢?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

如果没有了正义和公道,人生在世就不会有任何价值。

人被谁制服,就是谁的奴隶。

面部是洞观灵魂之本,是灵魂深处的一面镜子。

坏人的智慧或理智常常使人更为害怕。

公正或正义的规则完全取决于人们所处的特定国家和环境,而这些规则的产生和存在归结于效用,正是通过一贯严格遵守这些规则而产生了社会。

法是君主拥有的最大遗产,因为没有法就不会有君主和遗产。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多嘴的法官没脑子。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歌德(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布鲁纳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美国作家马克·吐温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霍布斯(英)《利维坦》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美)《普通法》

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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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法律护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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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它时时都保护着我们的利益与安全,它起着防止邪恶侵蚀我们青少年花样年华的重大作用。

法律不但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而且即使对罪犯的惩罚,也是一种警摄和教育的作用。法律就像一个程序,只要人们按照这一程序运行,生活就会更加安定和谐,社会经济也才会更加有序发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对不遵守规矩的人,法律也会有网开的一面。比如,对于犯罪后主动自首或检举其他犯罪现象的,尽量使自己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那么,法律在某种程度上也会给予一定的减轻或从軽处罚。这样,才更能体现法律“教育为先,惩罚在后”的理念,也才会让犯错误和违法犯罪的人有悔过自新的机会,使一部分违法犯罪的人能向好的方面发展,为社会造福。

当然,法律对那些严重危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和破坏经济发展的人的打击又绝不留情。这样一方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又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保证。比如,像杀人、抢劫等对社会造成及其恶劣影响的犯罪行为,法律都施以重刑,甚至是死刑,给罪犯以严罚,同时给众人以警世!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我们要从小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让法律永存我们心中,让我们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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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适用话题:男女平等、法律、性别歧视、保护妇女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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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强调,严厉打击暴力、虐待、性侵、拐卖、校园欺凌等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要坚决消除就业中存在的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实现同工同酬,加强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促进妇女在共建共享中实现全面发展。

要落实相关政策,纠正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村规民约,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时,真正让符合条件的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确保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2016年11月24日,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中心发布的《2016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显示,女性劳动参与率与工资水平均低于男性,女性在就业和晋升过程都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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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让慈善在法律内规范运行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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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公众人物、企业组织看到了公益慈善捐赠里面的“商机”,通过捐款实现“博眼球”“赚口碑”,公开宣布捐款,结果事后却不捐或少捐,这种被称为“诈捐”“悔捐”和“诺而不捐”的事件不乏其例,甚至还有与企业、政府相勾结,以公益慈善为幌子达到某些攫取利益的目的,从而透支了公众信任和慈善热情,也刺痛着人们关注慈善事业的神经。而这些事件背后,暴露的是我国的公益慈善领域监管机制的缺乏。虽然有相关法律,但在如何落地,如何规范和引导企业或企业家的慈善行为,特别是如何避免让他们的慈善行为走偏,这方面还有许多空白和盲点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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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全文共 3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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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纪律一样,时刻在规范着自己的行为。法律是威严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因为法律的存在,社会井然有序;因为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故事,给人启迪给人以反思。

老师给我们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小明的学生,他的家庭很富有。爸爸妈妈每天都要给他20元的零花钱,而他也很大方,经常请一些小哥们们吃东西,时间一长,他的这种行为不知怎么被高年级的大哥哥知道了,就刻意接近他。很快他们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钱一块儿花,有事一起扛,而且还经常在校外打群架。

就这样过了一段是时间后,一天深夜,这位高年级的大哥哥带着小明跑进了中学生不该进的地方——网吧。大哥哥教他玩了一个网络游戏后,小明感到十分好玩,就同哥哥一直玩到天亮。

第二天上课的时侯,小明每一节课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在班主任的反复询问下,小明终于承认自己上网了。上午放学后,老师请来了小明的妈妈。妈妈了解后,想与小明沟通,但小明始终不肯。深夜又一次来临,小明无视于老师与家长的劝说,又与大哥哥走进了网吧世界,一玩又是一个通宵。妈妈发现他一下子把零用钱都花光了,就决定不再给他零用钱。可小明为了玩游戏竟然什么都不顾了,等爸爸妈妈睡熟后,偷偷地拿走妈妈放的钱。但那些钱只能让小明和那位大哥哥玩二个月。

两个月后,小明已身无分文,没有办法,就只好到处去偷。他看见一个阿姨正在服装店里看衣服,但包放在了椅子上,小明就一把抓住跑了出去。这使小明很高兴,因为他有钱了,又可以到网吧去玩了。就这样,小明一边偷一边玩,最终警察找到了小明,可是这时他的爸爸妈妈还蒙在鼓里。小明被关进了少年犯管教所。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小明就是因为不慎交友,而后又沉迷于网络,所以才不好好学习,整夜泡在网吧里。久而久之,逐渐恶化,钱少了就开始偷、抢、拐、骗之类的手段,也就走向了犯罪之路。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现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同学,父母长期出门在外,自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心理变得不够健康不知道尊重爷爷奶奶,不体谅老人生活的艰辛,由于生活艰苦羡慕他人优越的生活条件看到他人有一些好东西,心理就不平衡了。有一个学习优秀的好学生,就是没有养成好习惯,经常偷别人东西,最后发展到违法犯罪。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浙江绍兴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赌博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一天晚上,某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等待他的法律的严惩。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体现人与社会的公平、公正的社会准则。当今是现实的,有些人群在讨论,先辈留下来的传统美德是否过时,这时就必须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遵纪守法”从表面上看是一个词。可我会把它拆成两部分来理解:“遵纪”;“守法”。“遵纪”,很容易就做到,遵守校规、班规都是“遵纪”的表现,当然也是自律的表现。但是,“守法”呢?并不容易。“守法”不仅仅应该不触犯法律,而且还包括懂法和知法。如果有了“校规触犯一次没关系,下次注意”的念头,可要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句子是从小学到大的,现在的放松警惕,就是为以后犯错误埋下种子,慢慢积累,终究会酿成大错。等到酿成大错的时候,就会得到法律的制裁了。何必要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天,还不如把它们现在就“扼杀在摇篮里”。懂法不仅指要知道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我认为在必要的时候,要懂得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总之,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要遵守学校纪律,尊敬老师,关爱身边的同学,同时要依法律己,自己不违法犯罪,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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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律影片观后感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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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而正因为法律的存在,我们才可以安心地生活在这个美丽的家园。

我们最不陌生的法则应该可以算得上是交通法则了。在学校,在家里,老师和父母也总是叮嘱我们记得:不要乱闯红灯;不要乱穿马路;过马路如果有斑马线就一定要走斑马线……但是,这些连我们都知道的法律知识,却又有多少成年人在犯这一个简单却极为危险的错误呢?

这一件事,是我所亲眼目睹的:那天,猛烈的太阳照射在每个人的身上,烘烤着大地,而交通灯上却显示着红灯,我只好忍受着太阳友好的“照顾”,静静地等待。其实,当时车辆已经差不多走光了,但是,我们不能拿生命去开玩笑,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嘛。正在这时,有一个人已经忍耐不住了,他看也不看,直接就往对面冲过去。但是,就是这一冲,他自己就往鬼门关里走了一趟。虽然司机已经紧急刹车了,却还是避免不了他与车身间的碰撞。所幸的是,正因为这一急刹车,才没有导致死亡。

亲眼目睹了这场惊心动魄的场景,我也感触万分:难道要我们去遵守这一交通法则真的很难吗?我给出的答案是“不”。这并不难,难就难在有没有去珍惜自己的生命,法律,我们要去履行,去遵守,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家园中,快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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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大学生法律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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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XX市局对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考试,目的是通过考试以考促学,强化系统干*伍素质,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使我们每位干部职工都能谙熟业务法律法规,更好的服务监管,履行职责。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伴随工商监管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两费"停征后,新形势、新变革对我们的监管工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些时候发生的"**砒霜门事件"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严格程序到位、规避执法风险。"将是我们现阶段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再也不能隔靴挠痒,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此次考试,我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觉得收获更大的是我对学习方法的探索,以前,我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而现在却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现在我就自己平时积累的一些学习经验和大家做些探讨,谈谈我的几点心得。

一、按照原文学。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首先要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大体构架,也就是要搞清楚法律法规规范的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宗旨是什么?大体分为几个章节,每个章节又是讲的什么内容等等?这都需要我们通过通读全文来了解,对照每一条文进行原原本本、逐句逐段地学习,了解法条基本内涵。所以,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我们首先是要做的就是粗读一遍法律原文,通过对法律章节的学习,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规范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加强自己对法律条文的印象。在粗读法律原文的同时,做笔记是一个自我归纳的很好的办法,既可以帮助集中精力思考和总结、归纳问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记忆,又可以把学习内容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便于以后查阅和复习,所以,我们平时要养成勤做笔记的习惯。

二、对照分析学。针对那些修正修订的法律法规,我们对原来的老法大体上已经有了很深刻的印象,我们的重点就不用再重复放在对法律构架、章节、内容等方面的学习研究上,而是可以参照新旧条款或者新的司法释解等对照学习,按照章节一一比较新、旧法律的不同之处,看发生了那些变化,了解新法的修订背景,通过分析比较修改的法律条文,琢磨修正或修改的原因和立法目的,以便加强印象,做到融会贯通,更好地理解掌握新法。

三、结合实际学。相信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光看法律条文或者光看原文,很难记住有关的内容,这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法律条文干干巴巴,而理论知识又很枯燥。但是,如果我们能在学习法律原文的过程中做到学以致用,在平时的工作办案中去反复记忆,把两者结合起来,就会相得益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办案中,积极参与,人人都做有心人,力争做到人人会办案,人人爱办案,努力把平时学习积累的法律知识应用到我们的工作中去,做到活学活用,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身边的老同志、办案能手虚心请教,交流学习心得,对案件的适用法律和适用条款,在认真研读法律条文基础上,做到逐字逐句推敲,反复思考,反复记忆,使经常用到的条款熟记于胸。

四、分步计划学。由于我们每个人平时都肩负着各自的工作任务,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工学业矛盾,为了缓解这种矛盾,我们首先就要养成了自主学习的习惯,合理分配每天的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将所学内容分解成若干部分,每天按时安排学习一部分,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坚持当天的任务当天完成,无论如何不能给自己以任何借口;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学习,可以帮助我们克服惰性,促使我们能够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地完成学习任务,而不会有太大的压力。为了使学习能够卓有成效,我们还要养成及时复习的习惯,因为及时复习可以巩固所学的内容,防止遗忘,复习时不一定要花很多时间,()关键在于多次反复,直到牢记为止,我每天在睡前花10到20分钟,将前一天和前几天的学习内容回忆一遍,在每个周末花20到40分钟,将本周和上一周的学习内容回忆一遍,如果有遗忘的地方,就对照书本重新浏览一遍,这样学过的内容就在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五、网络辅助学。目前,我们所有的基层分局都已经连通了互联网,平时我们还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辅助学习,通过浏览国家总局或者相关专业法律网站,我们可以获得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和法律信息。由于网络内容更新快,信息传递及时,基本上能够与我们的学习同步,所以我们只要做到定期浏览,就可以及时通过计算机网络获得最新的法律资讯,还可以搜索到新、旧法律对照等重点、难点讲解提示。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及时通讯软件,例如电子邮件、执法QQ群等方式,与市局公平交易分局、法规科、商广科等对口业务科室的取得联系,讨论个性化问题,答疑解惑或进行专题性探讨等,以便通过讨论解决学习工作中的疑问和困难,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

此次法律法规考试,虽然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静下心来,对照比较,我和系统内的先进同志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学习方法也不尽完善,在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探索也略显得肤浅,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感谢市局党组和上级领导给我这次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的机会,我仅希望我的这"一小步"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此为契机,我愿和在座的所有同志们一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作风,在市局党组的坚强的领导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不断开拓进取,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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