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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事关于读书的名人故事(实用20篇)

英雄,不一定就是那些抛头颅、洒热血的人,他们也可能是那些十分平凡的人。其实生活中充满了他们的影子,而雷锋就是这些人中行为举动都十分突出的一个。虽然他做的事不是惊天动地的,但也是感人涕下的: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名人故事关于读书的名人故事,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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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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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时,父亲拿一只小罗盘给他玩,爱因斯坦捧着罗盘,见里面的指针转来转去,最后始终指向北方,他奇怪了,他把罗盘捧在胸前,把指针转一圈,又转一圈,不管怎么转,那根针总是指着北方。他呆呆地站在那里,手里捧着罗盘,默默地想:针四周什么都没有,是什么神奇的力量把针吸住了呢?他呆呆地站在那里想,直到母亲喊他吃饭,他还站在那里思索。

秋天,爱因斯坦一家去郊游,当走进一片茂密的树林时,他却不见了,母亲到处找他,焦急地喊他,他却一个人在林间轻轻地穿行,一会儿摘下一片树叶,细心观察树叶的脉纹,一会儿观看阳光从树叶间透出的光斑,到了湖边,他就蹲下身来,一动也不动地望着湖面上起伏的微波。当母亲好不容易找到他时,他正坐在地上,凝望着一队队忙忙碌碌来回穿梭的蚂蚁。“阿尔伯特”妈妈一把拉起小爱因斯坦的手,发现他呆的地方离她叫喊的地方很近,“你干吗不答应妈妈,让妈妈来回的跑。”“没有,妈妈我没听见。”小爱因斯坦说,妈妈只好微微地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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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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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昨天的电脑上不去网,所以推辞了一天,希望老师原谅。

这几天我的情绪已经和以往差不多了,在家里过年时的野心收回了不少,没有那无人管教而疯狂的玩。现在已读起了《名人传》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听别人说读《名人传》时候,我还愣了一下怎么还要读《鸣人传》,让我纳闷,当我看见是《名人传》的时候松了一口气,我还一位学校疯了,让人读漫画,呵呵。

此传记里的三人,虽然一个是德国的音乐家,一个是意大利的雕刻家、画家、诗人,另一个是俄国的作家,各自处于不同的领域,但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能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献出了毕生精力。

我一读我还是发现没意思,虽说是罗曼。罗兰这个法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评论家。我还以为就写这样,当我马上放弃的时候,我还是坚持了下来,当读到《米开朗琪罗传》的时候马上吸引了我。当我往后读的时候才发现往后越来越精彩,原来《贝多芬传》是一盘开胃菜。我越来越喜欢上了这篇小说,这个作者也让我感到欣慰。

当我读到《米开朗琪罗传》时,发现米开朗琪罗这个人很可怜,他的性格影响因素竟然是人生的残暴与精神的孤独。他对于他的国家,并无达。芬奇般的微笑的冷漠。远离了菲冷兹,就要为思乡病所折磨。又因为他是菲冷兹的故族,故他对自己的血统与种族非常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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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孝敬父母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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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则报道:前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在飞机上接受意大利《机会》杂志记者采访。记者问他:“最不能等待的事情是什么?”比尔·盖茨出人意料地回答说:“天下最不能等待的事情莫过于孝敬父母!”

看到这则报道,我怦然心动!

“十一”长假,我毅然放弃自己小家的家务活,回到父亲身边陪伴他6天。父亲快70岁了,患心肌缺血、高血压,曾住院两次。自从母亲过世,他独自生活了7年,其中孤苦寂寞的滋味可想而知。可是他很乐观,用写作来排除苦闷,几年来在国内外发表、出版了300多万字的文学和翻译作品。母亲在世时也是作家,留下多本遗作。

父亲住的两室一厅,家电齐全,可是室内卫生太差劲了,满床满桌的报纸、杂志、手稿,卫生间的大便纸满地都是,钟点工都不肯来。见父亲如此惨不忍睹的生活环境,我潸然泪下。于是,我和弟弟突击了6天,彻底做了清洁卫生。家中变得像母亲在世时那样窗明几净,一尘不染。父亲欣慰地笑了,说:“这样活着才有劲!只是把你们姐弟俩累坏了!”“您的健康是我们最大的幸福!”我情不自禁地说,“我们会把对母亲的爱全都加在您身上!”

在我和弟弟临走前,父亲从书柜里取出一沓剪报,不小心掉落一张,我捡起来一看,原来是父母亲合写的随笔,题目叫《当我们老的时候》:

我们都老了,不再是原来的我们,请你们做儿女的理解,对我们要有一点耐心!不要嫌我们终日唠唠叨叨,前言不搭后语,其实都为你们好!

当我们吃饭时嘴漏,把饭菜与汤渍流在衣服上时,千万不要责怪我们!请想一想:当初我们是如何把着手给你们喂饭的。

当我们大小便失禁弄脏了衣裤时,不要埋怨我们迟钝,请想一想:你们小时候我们是如何为你们擦屎把尿的。

当我们说话时忽然忘了主题,请给我们一点回想的时间,让我们想一想再说。其实谈论什么并不重要,只要你们在旁边听我们说下去,我们就很满足了。

孝敬其实并非一定是物质和金钱不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时时牵挂着我们就行了。饭后给我们老两口端杯热茶,阳光灿烂的日子陪我们出门散散步,等你们结婚生了孩子,常回家看看我们,只要这些我们就开心了。

当你们看着我们渐渐变老,直到弯腰驼背、老眼昏花的时候,请不要悲伤,这是自然规律使然。要理解我们,支持我们!当初我们引导你们走上人生之路,如今请陪伴我们走完最后的路。

我和弟弟读完父母语重心长的作品忍不住流下热泪……不禁想起比尔·盖茨的箴言:天下最不能等待的事情莫过于孝敬父母!趁父亲还健在赶紧孝敬吧!否则,我们做子女的将终身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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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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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姑姑就给我买了很多绘本,供我课余时间阅读,希望我养成爱看书的好习惯。绘本里面有着五颜六色的插图,包括各式各样的小动物、植物和卡通人物,搭配着浅显易懂的文字,使年幼的我都看得津津有味。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阅读。

后来,我进入了小学,在老师的教导下,我学会了汉语拼音,识字量也大大提升,我开始尝试阅读以文字为主的读本。每个周末,我和姐姐都会去新华书店看书,直到很晚才回家,可谓是如痴如醉。

我看过的书有《海底两万里》《米小圈》《绿野仙踪》《长袜子皮皮》《父与子》……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认为我们要像皮皮一样,做一个大方勇敢、乐观向上、活泼可爱的孩子。看吧,这就是阅读教会我的!

阅读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提升我们的心智,启迪我们的灵感。阅读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我爱阅读,阅读使我快乐,以后,我将力争做到“走遍天下书为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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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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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中外名人故事》这一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很多名人小时候的故事。有的名人是在逆境中成长起来的,有的则是一开始就是在贵族家庭出生并受到良好教育的。

我喜欢“经天纬地,旷世奇才——诸葛亮”。诸葛亮一生博闻强记,深谋远虑,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是从逆境中成长起来的。他很小的时候便父母双亡,于是他便和叔父流落异乡。后来,诸葛亮的叔父客死他乡,他便在襄阳隆中定居下来。接下来,又有了三顾茅庐的故事。他死去后,留给后世的只有神话一般的人物和机智。

我最喜欢的是“软件大王——比尔盖茨”。比尔盖茨是第一个软件大王,世界首富。他从小精力过人而且极爱思考,一迷上某事便能全身心投入。当他15岁时,他的电脑才能已远近闻名了。

这本书收纳了很多名人的故事,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坚持不懈,不可以半途而废,这样才可以成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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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读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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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读过书了,读书也可以长知识,这时,让我想起了两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两句名言,顿时让我知道读书的用处。

读书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我们以后长大的成果。比如长大读好的大学、以后找好的工作、赚大钱。于是我立马叫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去买书。到了书店大厦,一楼是学习用品,我看看尽是些文具类,便走楼梯上了二楼,二楼是专门卖配合教材用的教辅书以及各式各样的练习卷的,这种东西我平日里阅读都看遍了,所以我再次又上了一层楼,到了三楼,可算是合我心意了,书架上摆满了花花绿绿的课外书,尤其是漫画书足足占了两个柜子。我兴奋不已,顺手拿起了一本课外书翻看起来。对于我而言,只有我喜欢看并且自我感觉对我有帮助的书我才会拜托妈妈替我买下。看着这一大片课外书,我暗自在内心对自己定下来了“最少也要挑选七本”的目标。我左挑右选终于挑到一本好书,津津有味地翻看起来,我对这本书实在爱不释手,足足看了三四遍才放下它又拿起下一本,不知不觉看到了第七本的时候,妈妈从二楼上来叫我:“你选好书了没?”我点了点头指了指手边那一叠。妈妈用探寻的眼神望着我说:“这么多的书你挑了哪些本啊?”我则霸道总裁模式全开:“这些我全要了!”妈妈惊喜地夸赞我:“你真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你真棒!”说完,妈妈就抱起了书去买单了。买好书后我们也就回家了。

回到了家已经是下午时分,我走进家门后径直去了书房,一屁股坐下翻阅起新书来。时间流逝着,我不知不觉看了一大半,直到妈妈还我出来吃晚饭,我才抬起头来。我对书实在是恋恋不舍,便将它也带去了饭桌上。由于看书过于专心致志,我吃的第一口饭都没有吃到嘴里而是掉到了地上,妈妈命我把书收起来,我最终决定草草了事,继续翻看我的新书。这一天我几乎做了一整天的阅读,可我心里特别充实。

读书的时候我似乎也进入到了书中的世界里,好书特别引人入胜,令人着迷,仿佛书中的世界也是鲜活的。读书可以学到很多知识,读书也让我快乐,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开阔自己的眼界,才能学富五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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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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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爱读书,其中最喜欢的是《格林童话》。《格林童话》由很多有趣的小故事组成,其中有《五颗豌豆》、《聪明的农夫女儿》、《三个少年》以及《金鹅》等等。

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在看电影,而我对那部电影不感兴趣,于是就拿起了心爱的《格林童话》读了起来。不知不觉中,那些精彩的故事让我入了迷,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睡觉。忽然一阵手机铃声惊醒了我,原来已经夜里10点了。

提起我的这本《格林童话》,它可有着一段不凡的来历。那是暑假的一个下午,我躺在床上,惬意地看着故事书,迷迷糊糊中睡着了,而且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梦见和妈妈去三桥买东西,路过街边的书店,看到店里有东西在向我招手,走近一看,原来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格林童话》。于是我便央求妈妈:“妈妈,给我买下这本书吧?”没想到妈妈不但给我买了《格林童话》,还有《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十万个为什么?》……几乎把整个书店都搬回家了。回到家里,我看着家里一大堆的书乐得在梦里笑出了声。

妈妈看到我在梦里奇怪地笑,便叫醒我。看着满脸问号的妈妈,我埋怨到:“都怪你,我正看你给我买的一屋子书呢,你却把我吵醒了。”妈妈抱歉地说:“打搅你的美梦了。没关系,咱们现在就去三桥给你买你最想要的书!”

于是,那天我和妈妈就一起去了三桥,也就是从那天起我拥有了我的《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十万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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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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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映出不足的心镜。读书确实是一种良好的习惯,我非常喜欢读书。书能带给我无限的乐趣与许多美好的回忆。我非常享受在书海遨游的感觉,常常如饥似喝地吮吸书中的精华,为自己的精神殿堂添砖加瓦。

回想以前,看到密密麻麻的小字就会有无数金星在我眼前晃动,对读书毫无兴趣;但现在我能博览群书,爱书如宝,正是《西游记》这本名著改变我读书态度,把我带入精神的粮仓,使我能在书的天空翱翔。

记得有一次,爸爸为了提高我的写作能力,为我制定一个读书计划,我第一次要攻克的敌人正是《西游记》。当我接过《西游记》全集时,我的心立刻凉了半截,《西游记》全集比两本语文书还要厚,要我把它看完比登天还难!但迫于爸爸的威严,我不得不按照计划去做。哎!与这些枯燥的文字打交道,让我感到无比郁闷。后来,发现爸爸没有检查我的读书计划,就放肆地把读书计划抛到九霄云外。在没有《西游记》的日子里,我愉快地度过了半个月的快乐时光。有一天,爸爸问我读书的进程,我的心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乱蹦乱跳,为了不让爸爸知道我没看书,于是,我脱口而出地说:“当然看了,我昨天还把书签夹在599页与600页之间”。“你在撒谎”爸爸平静地说。爸爸的话把我吓了一跳,我结结巴巴地问:“爸爸,你…怎么…知道。”爸爸诡异地笑着说:“想知道答案吗?答案就在《西游记》里!”

我在疑虑与强烈的好奇心驱动下,翻开了这本隐藏着答案的《西游记》。刚开始,我只是在好奇心怂恿下每周阅读一章。渐渐地,我开始对这本书感兴趣了,每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在明亮的灯光下静静地欣赏一串串如音乐般美妙的文字。后来,我就着迷似的被《西游记》经久不衰的魅力所吸引,甚至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于是,我学会见缝插针地看书,在下课时间我看它,在坐车的时候我也看它。一有空闲时间,我就一头扎进《西游记》里,享受它给我带来的快感……

我花两个月的时间把《西游记》读完了,我从扣人心弦的故事中读出了乐趣,我还体会到隐藏在文字背后的故事。作者吴承恩通过描写唐僧师徒四人历尽艰难险阻,战胜重重困难,最后取得真经。他们在取经过程中表现出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意志,令我敬仰。这种精神一直鼓励着我,让我克服了不喜欢看书的坏习惯,让我能在书里学到我穷的知识与找到无限的乐趣。

当然,我也从《西游记》中找到我的谎言被识破的原因,原来599页与600页是同一页,它们之间根本不可能夹书签,但这个答案已经不再重要,因为我从《西游记》中明白了一个重要的道理,书是我的良师益友,读书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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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人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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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利略就是意大利伟大的物理学家、天文学家,他在力学上的贡献就是建立了落体定律,发现了物体的惯性定律、摆振动等时性、抛物运动规律,确定了伽利略原理。他在比萨大学读书期间,就十分好奇,也经常提出一些问题,比如“行星为什么不沿着直线前进?”一类的问题,有的老师嫌他问题太多了,可他从不在乎,该问还问。有一次,伽利略得知数学家利奇来比萨游历,他就准备了许多问题去请教利奇。这一次可好了,老师诲人不倦,学生就没完没了地问。伽利略很快就学会了关于平面几何、立体几何等方面的知识,并且深入掌握阿基米德的关于杠杆、体比重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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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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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活泼好动的女孩。只有做一件事的时候我才会静下心来。那就是看书。

只要家里还有一本未看的书,我就会放下手中的活去看。看完了遍还不够,还要看第二遍,第三遍……到最后,就是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好象除了自己什么都没有一样。

看着看着,就被里面的人物吸引住了,和他们共享喜怒哀乐。所以我每次看书就会一会泪流满面,一会哈哈大笑,一会怒气冲冲,一会垂头丧气。

在看书方面,我和妈妈算是“敌人”,我认为看书是一种学习,一种享受。妈妈也不反对我看书,只是担心我的学习,而且书看时间长了会伤害眼睛……

每次写完作业我就迫不及待地抓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可妈妈就不高兴了,她一把合上书,对我说:“对外面休息五分钟去!”五分钟,太长了吧!我不情愿地走出来,又找借口说:“我的灯忘关了!”一下子溜进书房,继续看书。妈妈见我老不出来,就忍不住过来喊我,开玩笑说:“关灯要那么长时间啊?”可她一看到聚精会神的样子,就不忍心打扰我了。我以前以为旧书看了不值得,所以每次父母出门,我都会叮嘱:“别忘了给我买本书啊!”可他们回来不是说忘了,就是说没时间。我就会趁机让妈妈带我去书店,妈妈不敢不答应。看书店看书也不长,妈妈一买完东西,就会带我回家。我看得正入迷,死死哀求妈妈让我看完这一页,等把这页看完,我还会“得寸进尺”,继续往后看。妈妈总是笑我:“一页有那么多啊?真是神书。”或说:“你看书的速度也真慢!蜗牛都比你快。”看我这个样子,她不知是该表扬我还是批评我了。

我就是这样一个爱看书的女孩,愿书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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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奇特的墓碑名人故事

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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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墓碑设计得很特别。它看起来更像一堵墙,一半是白色,一半是黑色。这堵颜色搭配独特的墙矗立在两块灰色的大理石上,呈长方形,上端有一个窗户般的方孔,逝者的头正好从这里探出来,默默注视着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

这个墓碑为什么那么特别呢?它又是谁设计的呢?要解释这些问题,需要回到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1962年12月1日,马涅什展览馆内,一片肃静。

领导正在漫不经心地观看艺术作品。当他看到一位雕塑家的作品时,便讥讽道:一头毛驴用尾巴也能画得比这好。

侮辱顿时像座大山一样,压着雕塑家的心,使他久久不能缓过气来。他强忍住心中的不满,不让它爆发出来;他努力使自己麻木,忘记伤害。可是一切都徒劳无益,对艺术的无限热爱,使他无法继续虚伪下去,他终于忍不住,发出了他良心深处的质问:你既不是艺术家也不是评论家,凭什么这样说?

会场静得可怕,谁敢骚扰领导看画展呢。雕塑家的这个属“计划外”的声音,无疑如一枚,突然在这个静得可怕的世界里引爆!爆炸所带来的冲击波,撞击着怯懦者脆弱的神经,他们无不吓得面如土色,惊慌失措。

无可避免地,领导也听到了。他缓缓地扭过头来,盯着这个狂妄的“质问者”。良久,才抛出一句话来:因为我是领袖!说完,就头也不回地往门外走去。所有的人都吓坏了,纷纷担心领导会杀害这个有天分的艺术家。

众人的担心并非多余,因为后来领导又当面威胁过这个艺术家:你这个人很有意思,我很欣赏你,不过,你身上既有天使也有魔鬼。如果是魔鬼占了上风,我们就会把你打趴下;如果是天使获胜,我们将尽一切力量帮助你。雕塑家听了,淡然一笑,或许,对他而言,生死早已置之度外了。

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同领导作对的人,一个又一个地“消失了”,而独独他一直没事。对此,他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1971年9月13日,作为领导儿子的谢尔盖送来了领导的遗愿:家父一直很欣赏你,指定要你给他刻一个墓碑,他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想了想,答应了。惟一的条件是,必须随心所欲,不受任何限制。谢尔盖应允了。

经过一番努力,这尊奇特的墓碑终于矗立在莫斯科新圣母公墓里。墓碑的主人是领袖赫鲁晓夫,设计者是雕塑家涅伊兹韦内。

事实证明,赫鲁晓夫没有选错涅伊兹韦内,而涅伊兹韦内也没有让他失望——半白半黑,代表半功半过,恰好是赫鲁晓夫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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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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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一杯美酒。一品甜,二品涩,三品醇。书就是这样,别让我们细细品尝。

——题记

小时候,父母就给我买了许多书,什么《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妈妈就念着我听,记得她曾经给我讲了一个叫做《丑小鸭的故事》。有一只小鸭子,因为长相极其丑陋,因此,他的父母亲人,朋友都很讨厌他,于是他决定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一次次挫折失败中,找到了自我,终于,他在天鹅湖边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她被自己的倒影给吓到了,她是一只美丽的天鹅。

从此,在我的内心深处,对书就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情愫。

我看过许多书,看过林黛玉在大观园,凄凄美美的爱情故事。看过海伦凯勒,因为天生残疾,不断发奋,不断自强,最后取得成功的故事。可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本的《目送》。

这本书是龙应台女士亲笔所龙应台写,她的文章是极其优美的,没有更多的修饰词,但是,它总能直击你心里最柔弱的那块地方。而记忆最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她所描写的,她和他的儿子,渐行渐远。

她的儿子叫做安德烈,有一天安德烈去公交车站,她看见了儿子的背影,她向儿子招手,儿子却没有理会她。而是带着耳机听着属于自己年代的歌曲,她想与儿子一起听,可儿子,却不让,她想起了她的父亲。

作者考上了大学,她的父亲开着一辆又旧又烂的车送她,可是她却发现,父亲却把车停在了学校旁的一个小巷里,她不解问道:爸爸,学校还在那儿呢,得开一段路。可父亲却说:抱歉,女儿,我,实在很抱歉,我们家没有好的经济条件,只能开一辆又丑又烂的车来送你,这是你人生的一个阶段,作为父亲的我,既然没有什么可以回报的。这个车太慢了,会让你在你们同学老师的面前抬不起头,因此,我就送你到这儿吧。说完她的父亲把车上的物品都拿了下来走了。她看着父亲,目光中似乎闪闪着星星……

她拉回了思绪,看着儿子,上了公交车。

他想起安德烈,小的时候,在他怀里依偎着,对他说,妈妈,妈妈,鸡蛋洒了。妈妈、妈妈,这里有一条小狗。可如今呢,是她,因为这孩子,在河边,指着一只天鹅说,看,这是一只天鹅。儿子却不屑的说,都多大了,还这么幼稚!她慢慢的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父亲渐渐老了,每个礼拜她都会到医院去看望,推着轮椅上的他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上沾满了粪便。在医院呆的时间很快,很快,有时她必须赶回台北上班。便把父亲交给护士。每次都是看着父亲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离开了医院。

我每当读到他的文章,眼前都会浮现一幕幕,与文章相符的图片,我感谢龙律师,是她教会了我,人生的一些道理;是他让我明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告诉我爱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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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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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布是意大利航海家,生于热那亚。他很小就爱冒险,喜欢航海。后来在西班牙国王和王后的支持下,他决定绕地球航行,证明地球是圆的。

1492年8月3日,西班牙的巴罗期小港异常热闹。原来,这一天是哥伦布起锚的日子,人们听说后,纷纷来看热闹和送行。

太阳升起来了,哥伦布吹响了牛角号。随着呜呜的号角声,三艘帆船张满风帆,载着九十名远航的水手,慢慢地向海中驶走。

海面上风平浪静,碧蓝色的海水荡起波纹,乳白色的海鸥绕着船头低低飞翔,好像在欢送他们。水手们很兴奋,在船舱里唱着跳着,以为用不了多久,就能完成这次航行任务。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却始终见不到陆地的影子,水手们开始烦躁起来,纷纷吵着闹着要回去。他们冲进哥伦布的舱室,威胁哥伦布说:“如果你再不下令掉转船头回西班牙去,我们就把你扔到海里去喂鱼!”面对着这些气势汹汹的水手,哥伦布一点也没有胆怯。他对水手们说:“大家先不要着急,如果到了10月15日还找不到印度群岛的话,随你们怎么处置我都行!”水手们见哥伦布有了准确的答复,便退出了舱室。

好像老天有意在保佑着哥伦布似的,自打那天水手们闹事之后,不断地刮着西风。船借风势,像一支离弦的箭,朝着驶去。

11月11日清晨,哥伦布刚刚起床,就听一名水手大叫大嚷:“快来看哪,我捞上来一枝结满果子的树枝!”水手们纷纷涌出船舱,哥伦布兴奋了,他大声地鼓动着说:“陆地就在眼前,那儿就是黄金之地,大家努力呀!”在哥伦布的鼓动下,水手们高兴起来,帆船劈波斩浪而去。

第三天,他们发现陆地,并与当地人搞好了关系。不幸的是平坦号被恶浪冲走了。哥伦布发现当地并不富裕,只好留下一些人淘金,自己带人先回去。

在宁雅号返回的途中,竟意外地遇到了失踪的平坦号。于是,两艘小船在惊涛骇浪中往回航行。

经过数日的风浪颠簸,两艘小般返回了西班牙的巴罗期港。此时的巴罗斯港已经是人的海洋,男女老少穿着节日的盛装,载歌载舞地来欢迎凯旋的战士,就连西班牙国王和王后也来了。国王高兴地拥抱了哥伦布,并当众传下旨令,任命哥伦布为新殖民地的总督、海军上将。哥伦布成了西班牙的贵人,人们心目中崇拜的英雄。

哥伦布远航获得成功。虽然他没有带回来大量的黄金珠宝,却发现了美洲大陆。这新大陆的发现,是世界航海史上的空前壮举,它开辟了一条抵达美洲大陆的新航线。

边读边想:小朋友,如果你有爱读书的习惯,一定会知道“发现新大陆”这句话吧。这个故事就是告诉你哥伦布如何发现美洲大陆的,从故事中你得到了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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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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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是不会上门来找人的,只有人去找机会”文学家狄更斯如是说。

记忆起,家里就算不上富裕,那时别人家过年包肉馅饺子的时候,我家最好也就吃上一顿油炸糕。

可能你听来不信,怀疑我的话有假,但这确实无法遮掩的事实。也正是如此,喜欢读书的我常常唉声叹气,更怕自己小小的贪欲,伤害了还在为全家生活而做挣扎的爸爸。

有一次妈妈进城买年货,说是额外要满足我的一个愿望。紧抓这一难得希望的我,奢侈地买了一本至今还健在的《安徒生童话故事》。

算算,这本书被我翻过了上百遍,每一次翻书的时候,我都会小心翼翼,就像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舍不得让它有半点伤害。

买书的事情被爸爸知道了,非要让我把书退回去。他生气地说:“饭都吃不上,你还看这没用的课外书。”说完,一手夺了过去。好在妈妈有先见之明,不依爸爸的寸光,逼着爸爸把书还给了我。

上学了,我有幸被花园式的北洋小学录取,心里面又多了一份沉甸甸的感恩。作为村里的孩子,想继续读书就得付出比城市孩子多十倍的努力,去争取价格一样的机遇,而读书却又是这份机遇的唯一钥匙。

每天,我都给自己一颗励志的救心丸,生怕一时的堕落消沉,耽误了读书的大好时光。也许是用心太多,就在那一次,我在数学老师的课堂睡着了。当老师生气地站在我的面前时候,我既然说出了一句听来都觉得奇葩的话:“老师,我还想看看书,谢谢!”老师说,这是她当老师以来听到的最暖心窝的话。

“机会是不会上门来找人的,只有人去找机会”文学家狄更斯如是说。正是书的无限魅力,我开始爱上了学习,爱上了阅读,也爱上了写作。

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挂在心头。也许,在读书的道路上,我会踩出一路花香四溢,证明那时爸爸的冲动完全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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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读书故事优秀作文6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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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书,我的脑海就会浮现出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的一句话也令我印象深刻——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如果没有书,人们就不会有知识,不会有成就,更不会有修养。

其实在十岁之前,我并不喜欢读书,如果不是哥哥的榜样作用,也许我对书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有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我终于成了电视机的霸主,在客厅里尽情地享受电视剧带给我的愉悦,而哥哥却在卧室里津津有味地看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我不解地问哥哥:“书有什么好看的,与其在这里看枯燥无味的书,还不如看一会儿有趣的电视剧呢!”“书有什么好看的?书里的人物栩栩如生,并且满带着真情实感,相同的道理,如果没有剧本,电视剧该如何演绎呢?还不是得益于书?”哥哥反驳道。我半信半疑地随手找来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一看到书名就产生了探索的兴致,好奇地想知道,为什么作者只要三天光明呢?带着问题我进入了海伦?凯勒的世界。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主人公是一位听不到声音、看不到景物、说不出言语的残疾人,故事里的每一个情节都使我浮想联翩,为海伦?凯勒的喜而喜,为她的忧而忧,仿佛我与主人公在一起,与她同呼吸共命运。不知不觉读书四个小时,万万没想到我会沉迷其中,我的眼睛似乎有点吃不消,哥哥对我说:“书中的知识可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书里提到过,如果长时间看书眼睛疲劳,应该向远处眺望。”我按照这个方法试了一下,眼睛果然好多了,我心想: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以哥哥为榜样,不然连普通的常识都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坚持阅读,与书携手同行。读书不但使我得到了渊博的学问,而且也让我积累了大量的优美词句,通过日积月累,我已经写满了两个小本子了。

我认为书是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了通向智慧的大门;书是一道彩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架起了一座美丽的桥梁;书更是一艘潜水艇,带我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遨游。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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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成功故事

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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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一点都不感到奇怪,如果你明白书豪在大学时经历过的那些困难遭遇,你也不会奇怪。”当世界都被林书豪震撼时。NR(美国职业橄榄球大联盟)中国公司活动协调员何凯成这样说。他在哈佛大学与林书豪做了3年室友,亲如兄弟,毕业后,依然持续着紧密的联系。

林书豪第一次在NBA首发上场时,何凯成特意赶到现场支持好友。“看到书豪此刻的表现,我打心里为他高兴,他的信仰支持他走到此刻,也让我得到很多启发。”何凯成说。

我们就是在迎新会上认识的。我明白他就是学校篮球队的,他也明白我就是橄榄球队的,我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大一时我们还不就是室友,那时候新生和谁住,就是学校统一安排的,到了二年级自由选取时,我俩都没犹豫。就搬到了一齐。刚来哈佛的时候,我并不就是一名基督教徒。能够说就是书豪的虔诚感染了我,让我也相信了信仰的力量。大学时,书豪特意成立了一个基督小组,规模不大,有六七个成员。我也就是其中之一。在这个小组里。我们会分享很多东西,无话不说。我们会一齐做祷告,尤其就是当小组内其他成员遇到困难的时候。

大三时,因为伤病的影响,我被教练从主力的位置上撤了下来。那种落差让我心里很不好受,情绪很消沉。书豪看到后,开始为我每一天祈祷。那些祷告,听得我耳朵都快磨出茧子了。

书豪还给我发过一封超长的邮件,里面讲了很多他如何借助上帝的力量渡过苦难遭遇的事情,他特意把圣经里能够在当时帮到我的部分都摘出来,期望能给我启示。

在大学联赛中,我和书豪遇到过很多种族歧视的事情。我还好,头盔戴上后没多少人能看出我就是亚洲人,可书豪就不一样了,他完全暴露在球迷面前。很多极端的球迷会讲难听的话,可书豪对我说,他们要说什么还就是会说,上帝会帮忙我们渡过这些难关的。

篮球对书豪来说就是一种传播自我对上帝信仰的工具,他期望用自我在球场上的一切、用他的成功来告诉人们信仰的力量有多么重要。

今年差点被裁掉的时候书豪曾对我说,如果不打球,他会去做一名牧师。

虽然我们就是借助运动特长进入哈佛的。但书豪的学习成绩也很棒。他不就是那种死读书的书呆子,不会把那么多的时间用在功课上,我们的共识就是,在大学里应当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建立人际关系上。让自我的朋友圈广泛一些。

这个家伙真的很聪明,要完成功课或者考试之前,他才会拿出课本好好看,短时间的突击就能简单应对考试,而且取得不错的分数。

书豪喜欢打电动、看电影,兴趣很广泛,这些都没有影响到学习。

聪明就是一方面,他的专注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他绝对不会分心,而就是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件事情上,无论学习、打球,他都全情投入。这样一来,做事情的效率就会很高。

刚来哈佛篮球队时,他十分瘦,跑跳潜力也不就是球队最棒的。他的弱点很多,比如左手突破当时很弱,但他会拿出超多的时间来训练改善,让这些弱点不再制约他。一次大学比赛中。他在最后时刻错失罚球绝杀对手的机会,结果那一晚,这个家伙就一向在球馆里不停地投篮。那时候他身体很单薄,于就是就不停地练习力量,我亲眼看着他一点点变得强壮。体能训练十分枯燥,他就是很有毅力的家伙。

大四时,他的实力已经吸引到很多的NBA球探。刚开始,书豪发现球探来看他打球,很想表现一下,多点得分,这种状况下,他就不会像以往那样,用更多的传球带动球队,比赛就会打得不大好看。

之后,他也就是透过自我的信仰,转变过来,重新变成一个无私的书豪。

此刻有很多人都说书豪在数据上的表现多么好,但他其实最不在意的就就是球场上的数据,如果球队能够赢球,哪怕自我不得分。他都不会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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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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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就像沙漠里的指南针,时时刻刻都在默默地为人们指引正确的方向。

记得有一次,我回到家里开始写作业。突然,我看到一个字不会写,正准备拿字典,而字典却不见了,书桌上没有,我想:那书桌上没有,就肯定在书柜里了。我一看,果然在那,当我拿起来的同时,也看见了前几天刚买的课外书,叫《笑猫日记》。我查完字后,又瞟了它一眼,我无法抗拒它对我的诱惑。做几分钟作业,就情不自禁地朝那本书瞪一眼;可妈妈以前叮嘱过我,我做作业时别看书。我要克制它对我的吸引。我摇摇头,继续写作业,但心不在焉,偷看课外书好念头越来越强烈。我像小偷似的慢慢站起来,手轻轻地伸向那本书,迅速地放回抽屉里,翻开我喜欢看的情节,目不转睛地看着。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就过了一个小时。突然,嘎吱一声,门开了,我急忙把书放回抽屉,结果把妈妈弄生气了,很很地批评了我一顿。没办法,我只好把书放回书柜。

我们一定要多看书,热爱读书,和书交朋友,它让我学会了勇敢、善良、谦虚……这就是我爱看书的特点。现在,书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写作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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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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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记事时起,我就十分喜爱书。每一本书,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情节,带给我的,却是同样的乐趣。

七、八岁时,刚升入小学不久,喜欢童话性质的书。这时,杨红樱阿姨带着马小跳和他的伙伴们走入了我的世界。依稀还记得,笨女孩安琪儿,漂亮的夏林里,好玩的杜真子还有笑猫,毛超,张达,唐飞他们给我带来的快乐。我那时还在傻傻地想,要是我也有这些朋友该多好啊,我一定要他们带我去看看“跳跳娃”,去看看樱桃沟,去认识小非洲。童真、童趣,这就是马小跳给我的心灵所带来的最好的礼物。

九、十岁时,我喜欢新鲜、刺激。于是,托马斯的《冒险小虎队》把我带进了小侦探们的世界。在那里,我和小虎队的路克、碧吉他们一起冒险,去解开魔术之谜,去解开神秘的法老王的密码,去抓住网络上的大盗,去阻止邪恶博士的阴谋。和小虎队一起,我学会了很多侦探小妙招,也变得开始学会动脑了。自信、机智,这就是小虎队们所教给我的。

十一岁了,开始喜欢一些感性的书,喜欢一些文字唯美的作家,比如郭敬明。自从看过第一本他的书:《悲伤逆流成河》,我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他的文字。后来还接连买了一些他的书,如《幻城》,《夏至未至》。我为他一个80后能写出这么干净纯澈的文字而感慨。他的书,是我至今仍在喜欢的为数不多的令我感动的书之一。

十二岁时,妈妈为了我的学习而买了一些英汉双译的作品给我看,而我,就是在这些书中接触到《小妇人》的。因为喜欢上了《小妇人》,我才开始去接触国外的作品,才为心灵的书柜添加了更多的收藏。非国内的作品,我最喜欢的大概就是《岛》,《小妇人》,《呼啸山庄》,《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还有《长腿叔叔》了。在与这些书的了解中,我感受到了许多西方的文学特色,正是我们中国所没有的,当然,我们中国的古代名著和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他们所无法借鉴的。在广阔的阅读中,我不仅增加了增加的阅历,知识面也广了许多。

至现在,我已十三岁了,喜欢的书类型也多了,但是阅读所给我的最初的感动是无法忘却的。阅读伴随我成长,而今后,我也不会停止在书的世界里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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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张元拾李归原主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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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字孝始,河北芮城(今山西芮城)人。他是州郡功曹主簿张延俊的儿子。

张元的父亲张延俊很有学问,且为人忠厚,以助人为乐闻名乡里。张元在四五岁的时候便知道孝顺父母,尊敬哥哥姐姐;在外边,对大人说话彬彬有礼,对小伙伴知道忍让。为此,家中上下,四邻乡亲,都很喜欢他。有一次,他的母亲病了,父亲因公务在身,不能守在家中照顾,哥哥和姐姐们便轮班侍奉。他见了,对他们说:“父亲不在家,外事靠哥哥,家务靠姐姐,只有我最小,办不了什么大事,侍奉母亲的事就交给我好了。”

哥哥和姐姐听了,心中发酸,便对弟弟说:“你如此懂事,我们就很满足了;就是再累些,心里也高兴。你年龄还小,对于母亲,还是我们侍奉吧。”

张元硬是坚持自己侍奉母亲,哥哥和姐姐犟不过他,也只好同意了。

张元侍奉母亲十分精心。凡是让母亲喝的汤药,他坚持亲自煎熬;凡是让母亲吃的饭菜,他都要坚持自己先尝。晚上,哥哥和姐姐要替他,他也不肯。但他毕竟还是个孩子,连着几天衣不解带,也很劳累。有一次,他不知不觉就趴在母亲的床边上睡着了,哥哥和姐姐悄悄地把他抱到床上去睡。可是,当他醒来发现后,便很自责,怪自己没有尽到责任。他的父亲办完公事回家后,听到了这件事,也很心疼儿子,禁不住流下泪来。

他七岁那年“拾李归原主”的故事,更被人广为传诵。

紧靠张元家后面,邻家有两棵高大茂盛的李树,枝条伸到墙外,每到夏天,上面总挂满了果实。张元每天与小伙伴们去上学,都要从这里经过。望着馋人的黄色李子,有的小伙伴便拣起石头砖块投打,希望能打下几个李子来尝尝。张元知道是别人家的李树,不该如此,总是劝阻。

有一天,张元和他的小伙伴下学回来,又路过这里,见到地上有许多风吹落的黄李。其他小伙伴见了,好不高兴,一拥而上,边拣边吃。小张元也一起拣拾,而且动作飞快,却一个不吃,只是兜在衣襟里。地上的李子拾完,别的孩子都把拾得的李子拿回家去,他却去到邻家,把李子全部还给了主人。主人很受感动,执意要送给他一些拿回家中去吃,他却说:“因为你是李树的主人,我应该还给你。把你自己的东西还给你,是不用谢的。”说完,便一溜烟跑回家。

张元长大后,厌恶官场中的尔虞我诈,拒不做官,崇信佛教,广做善事。他死后,以博士杨轨为首的二百余人,上书朝廷,表其德尚。朝廷应众所请,下诏表其门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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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人的故事一:父母的鼓励让“白痴”成为物理学家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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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小的时候,并不是一个天资聪颖的孩子,相反,当别人家的孩子都开始学说话的时候,已经三岁的爱因斯坦才“牙牙”学语。当比他小两岁的妹妹玛伽都已经能和邻居交谈了,爱因斯坦说起话来却还是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被一些邻居认为是白痴。但是,担任电机工程师的父亲,却没有对儿子失去信心,他想方设法地让爱因斯坦发展智力。父亲为儿子买来积木,教他搭房子。小爱因斯坦每搭了一层,父亲便表扬和鼓励一次。在这种激励下,爱因斯坦一直搭到了十四层。

爱因斯坦长到六岁的时候,语言能力仍然很差。一天到晚也说不了几句话,七岁的时候,父母把他送到学校,学校死板的教学让他提不起精神,常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老师们都认为这个学生是一个傻瓜。但是,父亲却鼓励爱因斯坦:“我觉得你并不笨,别人会做的,你虽然做得一般,却并不比他们差多少,但是,你会做的事情,他们却一点都不会做。你表现得没有他们好,是因为你的思维和他们不一样,我相信你一定会在某一方面比任何人都做得好。”父亲的鼓励,使爱因斯坦振作起来。

爱因斯坦的母亲贤惠能干、文化修养极高,她对自己的儿子百般呵护和鼓励。爱因斯坦小时候常常爱提出一些怪问题。如指南针为什么总是指向南方?什么是时间?什么是空间?别人都以为他是个傻孩子。可是,爱因斯坦的母亲却十分自信地认为:“我的小爱因斯坦并不傻,他将来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大学教授!”

就这样,在父母的鼓励和爱护下,爱因斯坦的智力迅速发展,对科学产生了强烈的爱好,并开始走向科学研究的巅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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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马尔康·坎培尔爵士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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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的赛车选手,最热衷的兴趣是找寻宝物。提及美国空军最杰出人物艾迪。里肯贝克,就不禁令我想起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某次的晚餐会上,我坐在他们二人之间,他们的态度是那么的沉静,说话的语调也极为温和,但他们却都深深地沉迷于速度的魅力之中。

当初里肯贝克所以成为不怕死的赛车选手,是以赚钱为目的,那么坎培尔又是为了什么呢?坎培尔是属于富豪之士,根本毋须为赚钱而劳心卖命。

那么他为何选择充满危险的赛车选手呢?是为了名誉、名气?对于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纯粹只是为了享受才这么做的。”于是我转问艾迪。里肯贝克:“你看过马尔康。坎培尔爵士以彗星般的速度开快车的情形吗?”曾参加过200次以上赛车的里肯贝克的回答,着实令我大吃一惊。

“说实在话,我从未看过,而且将来也不打算看,以那种速度开车,死亡率将高达80%.”

在当时的晚宴上,没有一个人的开车速度及得上马尔康。坎培尔爵士,其时速高达300英里,等于每分钟跑5英里,从纽约到旧金山只要10小时就可跑完全程。在纪录上,时速超过200英里的曾有4个人,也就是塞古雷伯。洛克哈特、基奇及拜柏--这4个人都因速度太快而去世,目前还活着的只是坎培尔而已。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是个宿命论者,所以从不作多余的担心,当比赛结束步下车子时,他的态度冷静得就像刚从公司下班归来似的。

坎培尔爵士在16岁时,就决心要成为脚踏车赛的选手,他父亲知道后,马上把他送到伦敦着名的罗德保险公司上班,希望打消他这个念头。

据他本人说,在他服务的两年期间,一分钱也没领到,直到第三年才有一点收入,但今天他已是世界有名的罗德公司董事。

他以报社为对象,推销破坏名誉保险--这个构想是他19岁时想到的。在英国,有关破坏名誉的法律比美国严格,所以马上获得英国大部分报社的签约。21岁时,他已是极富有的资产家,不多久,就买了好几辆摩托车和汽车,开始参加竞速比赛。他用在这方面的钱超过5万英镑以上--换算成美金,约值25万元。这一切都是为了打破速度纪录。

为找寻可供最高速度飞驰的道路,他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例如丹麦、撒哈拉沙漠、南非、佛罗里达州等;终于发现最优秀的赛车跑道,地点是在美国犹他州,那儿有数万年前就已乾涸的上古湖泊的遗迹,湖底含有相当的盐分,因而显得既平坦又坚固,犹如冰面一般。

有一次他在丹麦参加比赛,时速高达140英里,途中突然响起一阵猛烈的怪音,车子的前轮竟然脱离车身,直飞到观众席上,打死了一个男孩,然后又跃过观众的头上,弹到一英里外处才停下来。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本人感觉最刺激的事,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空战。当时他担任战斗机驾驶员,经常越过英法海峡在西部战线上空飞行。有时也驾驶着从未驾驶过的机种,飞向陌生的地方,在那儿也许完全看不到地面,而又必须降落在无法辨别东、西的地上。在此当中,也可能遭逢突然从云中冒出的德军战斗机机枪的攻击,但在4年期间,他从未受伤过。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最大的冒险却是在印度洋可可斯岛的寻宝。他将当时的经历写成一本书,根据书上的记载,他此行的目的是为找寻海盗所隐藏的一笔财宝。地球上可能没有一个地方像可可斯岛这般寂寞,在那儿看不到一栋房子,也找不到文明人的影子,当地的土着是从前以文化及财富夸耀一时的印加族后裔,他们白天都躲在山中,直到日落之后才悄悄地潜至海边,他们的行动比海边的椰子树影更为安静,所以白人很难察觉。在海边的岩岸及砂地上,有许多蜘蛛、螃蟹、蜈蚣、蚂蚁等,除此之外,还有苍蝇、蚊子在上空飞行,岛四周的海边则有鲨鱼在大肆活动。

据说,只要沿着溪流上溯,用铁锹插进一块大岩石的裂口,把大岩石敲开,就能找到海盗所藏价值数百万的黄金及灿烂无比的珠宝,就像“天方夜谭”阿拉丁所发现的珠宝一般。

岛上的所有溪流,坎培尔都曾沿溪上溯,甚至连已经干涸的溪流遗迹,他也不放过。在繁茂密林中,他曾敲开过无数的岩石,但始终不曾见到那些传闻中的珠宝。

有一天,他费力地拨开密生着的有刺草,希望在繁茂的草丛中开出一条进路,他突然发现这时吹的是北风,而他正要朝北方前进,如果放一把火,就能将那些挡路的野草烧光,而轻易地前进。他擦了一根火柴,密林立即以猛烈之势燃烧起来,5分钟后,四周变成一片火海,犹如置身于赤热的熔炉中一般。

眼看着火舌窜向四方,若再不逃跑,将会被烧成焦炭了,于是一行人就像被死神追赶般,没命地逃离这片密林。

终于逃到海边,但因为已被烟薰得差不多了,每个人都支撑不住地倒在地上。过了一会儿,回头看密林那端,只见熊熊的火焰几乎冲到云霄,四周的空气显得燥热无比,但又不能跳进海中,因为海中有许多食人鲨鱼在游动着;幸好,岸边绿油油的椰子树含有丰富的水分,不容易烧起来,才算保住这群人的生命。

为找寻那些根本不存在的财宝,吃苦耐劳地奋斗三个星期,所得到的却只是血迹斑斑的脚、磨破皮的手指及被火烤得红肿的背部而已,这位英国富翁如今就像狱中的犯人一般。他实在太累了,而且又罹患热病,在希望破灭之后,只好狼狈地回国。但他说,迟早还要再到可可斯岛走一遭,如果真的有财宝,他一定要把它们找回来。

“只要有冒险的机会,即使需绕地球半周,我也会不计一切地勇往直前,这就是我的个性。”他以他惯有的沉静态度说道。

〔补注--虽未有明显的记载,但马尔康。坎培尔的确是生于英国、死于英国的英国人。于1923年以赛车选手身份创出时速137英里的纪录后,又于1935年在美国犹他州创造时速300英里的纪录。两年后,因视力障碍而放弃赛车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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