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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的历史典故(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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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朱熹集理学之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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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朱熹的重要着作有《四书集注》、《诗集传》、《楚辞集注》、《易本义》、《通鉴纲目》等,后人偏有《朱子语类》和《朱子大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公元1162年五月,没有皇子的宋高宗,立太祖赵匡胤的后裔赵玮为太子,并改名眘(shèn)。六月,高宗宣布退位,做太上皇去了,太子赵玮即位,这就是宋孝宗。

宋孝宗即位后,也想整顿朝纲,抗击金兵,收复大宋疆土,因此一度出现了较好的局面。他即位后不久就下诏书,要大臣们对朝廷政治提意见。曾任泉州同安(今福建厦门东北)主簿的朱熹立即写了奏章。在奏章中他指出,与金人“不作战不能复仇,不守住国土不能确保胜利”;甚至提出,和议有百害而无一利。他还劝孝宗要“正心诚意”,多学知识,管好国家。

朱熹是南宋时着名的哲学家、教育家,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公元1148年的进士。朱熹从小就很聪明,有悟性。在他刚学说话的年龄,有一天,他父亲朱松手指着天空教他说:“天。”朱熹仰头看看天,眨巴着眼睛竟问他父亲道:“天的上面是什么东西呀?”朱松又惊又喜,于是便教他读书。朱熹学习很努力,熟读经史,受到老师的赞赏,称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公元1163年,朱熹被朝廷授予武学博士一职,两年后到临安上任。但那时宋军在符离(今江苏宿州东北)大败,宋金签订了“隆兴和议”;而宋孝宗依仗为抗金“长城”的大臣张浚,也病死了,朝中主和派又占了上风。主张抗金的朱熹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不多久便辞职回家。十多年后,他已经四十九岁时,才又到南康军(治所在今江西星子)主持政务。

任职期间,朱熹修复了庐山五老峰下的白鹿洞书院,并亲自为学生讲课。那时,他的学说正是发展成熟时期,影响很大,因此吸引了各地的读书人,他们纷纷来到白鹿洞书院求学。白鹿洞书院一时间也声名远扬,成了和石鼓、应天、岳麓齐名的宋代“四大书院”。

朱熹在学术上最大的成就,是发展了北宋哲学家程颢(hào)、程颐兄弟关于“理气”的学说,集理学大成,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理学体系。

自从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学说便成了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主流。为了适应各个不同时期封建统治的需要,儒家所提倡的学说又有所不同。宋代的儒学着重阐释天道义理,所以叫理学,也称道学。它是新儒学,是儒学发展史上最大的学派和思想体系。

理学的先驱是北宋早期的哲学家周敦颐,奠基者是程颢、程颐。兄弟俩都是周敦颐的学生,世称二程。他们长期在原籍洛阳讲学,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唯心主义理学体系。他们以“理”为最高范畴,主张“天下只有一个理”,认为“天理”是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产生万物,主宰万物,“顺之者昌,逆之则难”;他们还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这一着名的理学原则。当时曾有人问:如果寡妇家庭贫穷,能不能改嫁?他们回答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朱熹是二程的四传弟子,他继承并发扬了二程的学说,他们的学说被世人称为“程朱理学”。朱熹继承并发展了二程的“理”、“气”学说,主张理、气相依而不能相离,“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是生物的根本,气是生物的形态。但“理在先,气在后”,“理生气”,“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这就是朱熹理学的哲学本体论。

朱熹的理学也具有辩证法思想,他提出“凡事无不相反以相成”,天下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都有相对应或对立的一面。这些对应、对立的方面是相互转化、相互联系的。朱熹还继承了二程的主张,坚持“天理”和“人欲”的对立,提倡“存天理,灭人欲”,把人的自我完善放在最重要的地位。

公元1190年,宋光宗即位,朱熹被授以漳州(在今福建)知府一职。三年后,他又调到潭州(今湖南长沙)当知府。在潭州,他又重建了四大书院之一的岳麓书院,引来众多的学子前来求学。公元1195年,宋宁宗即位,朱熹被宰相赵汝愚推荐为焕章阁侍讲。但赵汝愚是太宗赵匡义的后代,宁宗是太祖的后人,因此他不久就引起了宁宗的猜忌,被贬为福州知府。朱熹等人也受到株连,他不仅被罢官,连他的理学也被定为是“伪学”,他的学生被称为“伪党”。这就是历史上的“庆元党jin”。

公元1200年,七十一岁的朱熹因病去世。他去世后,党jin渐渐放松,他的学说也渐渐受到重视。到元代时,科举考试要采用他的《四书集注》;而明清两代则把他的学说提到儒学正宗的地位,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统治思想。日本在江户时代,也流行他的“朱子学”,可见,他的学说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朱熹的重要着作有《四书集注》、《诗集传》、《楚辞集注》、《易本义》、《通鉴纲目》等,后人偏有《朱子语类》和《朱子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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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月亮的历史典故三:玉兔捣药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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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有三位神仙变成三个可怜的老人,向狐狸、猴子、兔子求食,狐狸与猴子都有食物可以济助,唯有兔子束手无策。后来兔子说:“你们吃我的肉吧!”就跃入烈火中,将自己烧熟,神仙大受感动,把兔子送到月宫内,成了玉兔。陪伴嫦娥,并捣制长生不老药。

玉兔入月宫

传说很久以前,有一对修行千年的兔子,得道成了仙。它们有四个可爱的女儿,个个生得纯白伶俐。

一天,玉皇大帝召见雄兔上天宫,它依依不舍地离开妻儿,踏着云彩上天宫去。正当它来到南天门时,看到太白金星带领天将押着嫦娥从身边走去。兔仙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就问旁边一位看守天门的天神。听完她的遭遇后,兔仙觉得嫦娥无辜受罪,很同情她。但是自己力量微薄,能帮什么忙呢?想到嫦娥一个人关在月宫里,多么寂寞悲伤,要是有人陪伴就好了,忽然想到自己的四个女儿,它立即飞奔回家。

兔仙把嫦娥的遭遇告诉雌兔,并说想送一个孩子跟嫦娥作伴。雌兔虽然深深同情嫦娥,但是又舍不得自己的宝贝女儿,这等于是割下它心头的肉啊!几个女儿也舍不得离开父母,一个个泪流满面。雄兔语重心长地说道:“如果是我孤独地被关起来,你们愿意陪伴我吗?嫦娥为了解救百姓,受到牵累,我们能不同情她吗?孩子,我们不能只想到自己呀!”

孩子们明白了父亲的心,都表示愿意去。雄兔和雌兔眼里含着泪,笑了。它们决定让最小的女儿去。

小玉兔告别父母和和姐姐们,飞到了月宫陪伴嫦娥居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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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韩信胯下之辱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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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二世纪的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中国的万里长城就是在这个朝代初具规模的。但因为父子两代皇帝的暴政,秦朝的统治仅有15年。秦末,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出现了许多英雄人物,韩就是其中一位有名的军事统帅。

韩信是中国古代一位著名的军事统帅,他出身贫贱,从小就失去了双亲。建立军功之前的韩信,既不会经商,又不愿种地,家里也没有什么财产,过着穷困而备受歧视的生活,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他与当地的一个小官有些交情,于是常到这位小官家中去吃免费饭,可是时间一长,小官的妻子对他很反感,便有意提前吃饭的时间,等韩信来到时已经没饭吃了,于是韩信很恼火,就与这位小官绝交了。

为了生活下去,韩信只好到当地的淮水钓鱼,有位洗衣服的老太太见他没饭吃,便把自己带的饭菜分给他吃,这样一连几十天,韩信很受感动,便对老太太说:“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老太太听了很生气,说:“你是男子汉大丈夫,不能自己养活自己,我看你可怜才给你饭吃,谁还希望你报答我。”韩信听了很惭愧,立志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在韩信的家乡淮阴城,有些年轻人看不起韩信,有一天,一个少年看到韩信身材高大却常佩带宝剑,以为他是胆小,便在闹市里拦住韩信,说:“你要是有胆量,就拔剑刺我;如果是懦夫,就从我的裤裆下钻过去。”围观的人都知道这是故意找茬羞辱韩信,不知道韩信会怎么办。只见韩信想了好一会儿,一言不发,就从那人的裤裆下钻过去了。当时在场的人都哄然大笑,认为韩信是胆小怕死、没有勇气的人。这就是后来流传下来的“胯下之辱”的故事。

其实韩信是一个很有谋略的人。他看到当时社会正处于改朝换代之际,于是专心研究兵法,练习武艺,相信会有自己的出头之日。公元前209年,全国各地反对秦朝统治的农民起义爆发了,韩信加入其中一支实力较强的军队。军队的首领就是后来成为下个朝代开国皇帝的刘邦。最初,韩信只是做了一个管押运粮草的小官,很不得志。后来他认识了刘邦的谋士萧何,两人经常讨论时事和军事,萧何认识到韩信是一位很有才能的人,于是极力向刘邦推荐,但刘邦仍不肯重用韩信。

一天,心灰意冷的韩信悄悄离开刘邦的军队,投奔别的起义军。萧何得到他离开的消息后,也没向刘邦汇报,赶忙骑马去追韩信。刘邦得到消息,以为是二人逃跑了。过了两天,萧何和韩信回来了,刘邦又惊又喜,责问萧何是怎么回事。萧何说:“我是为您追人去了。”刘邦大惑不解:“过去逃跑的将领有几十个,你都不去追,为什么单单去追韩信呢。”萧何说:“以前逃跑的将领都是平庸之辈,容易得到,至于韩信是难得的奇才。如果您想争夺天下,除了韩信您就再也找不到同您计议大事的人了。”刘邦说:“那就让他在你手下作个将领吧”。萧何说:“让他做一般的将领,他未必肯留下来。”刘邦说:“那就让他作一个军事统帅吧。”从此,韩信由一名运粮官变成了一位将军。在后来帮助刘邦打天下的过程中,他每战必胜,立下了赫赫功勋。

史书中记载:淮阴屠中少年,有侮信者。曰,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胯下。於是信熟视之,俯出裤下匐伏。一市人皆笑信,以为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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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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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雄剑相传春秋时吴人干将铸二剑﹐雄号干将﹐雌号莫邪。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春秋时期,越国被吴王打败,越王勾践负辱在吴,卧薪尝胆,终于取得了吴王的信任,被放回越国。

勾践记恨在心,他一面继续讨好吴王,贡奉古木修筑姑苏台,选送绝代佳人西施给吴王,巧施美人计;一方面富国强兵,暗自铸造精良兵器。勾践为使自己有一把世上独一无二的宝剑,特意挑选了当时最好的工匠郑勤来为他铸造。

郑勤和他的儿子郑刚凝聚平生心血,整整用了七七四十九天时间,终于锻铸出一对雌雄剑。

那天深夜,郑勤按照越王的吩咐,刻好“超王勾践自作用剑”八个字后,便对他儿子说:“我明日早朝,将雌剑献给越王,此去必然凶多吉少,性命难保,或许连你也要受到株连,你赶快带着这把雄剑,连夜投奔楚国去吧。”说完父子俩抱头痛哭,洒泪而别。第二天早朝,越王勾践传郑勤献剑。郑勤递上剑,越王将剑拔出剑鞘,只见光芒四射,耀眼夺目,越王顿时喜形于色,众大臣也赞不绝口。

勾践为了炫耀一番,手执宝剑,对着大臣的兵器,初试锋芒,果然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越王得意之余,心想:郑勤若再造出如此好剑,我勾践岂能称雄于世?想到此,他陡然声色俱厉,命武土将郑勤推出午门斩了,并通缉全国捉拿郑刚。郑刚听说父亲被越王杀害,悲痛欲绝,又见到处有通缉自己的告示,感到身佩宝剑易于暴露,只好将宝剑埋藏在雁荡山中,并乔装打扮成一渔女,日夜兼程逃出越国,只身投奔楚国去了。

郑刚来到楚国后,把从小随父亲学到的冶炼手艺,精心传授给楚人。很快使楚国的冶炼业得到发展和提高,与越齐名不相上下。郑刚从而得到楚王的赏识,被封为冶炼吏。这时,楚国进一步广征役卒,大造精良兵器,一时国威大振。之后,楚王亲率数十万大军去讨伐越国。楚军英勇善战,只杀得越兵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快就攻破越都,直追王宫。越王见大势已去,只好用那把雌剑自刎而死。恰巧楚王一步走来,连忙从地上捡起了越王剑。

楚王久闻此剑盖世无双,真是梦寐以求,本想留作自用,但又觉得它已不是吉利之物,便灵机一动,把它赏给了一位立了战功的武官。后来,这位武官病亡,越王剑就成了他的殉葬品。

郑刚定居楚国后,虽然被楚王封为冶炼吏,但他怕再引起杀身之祸,一直没把铸造雌雄剑的事说出来。因此,那柄被郑刚埋在雁荡山中的雄剑,至今下落不明。

[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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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沈括厚黑学

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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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宋史》的评语,沈括是多领域劈腿的章鱼型人才,头衔很多:地理学家、物理学家、数学家、化学家、医学家、天文学家、军事家、外交家……这些“家”加起来大概有1万平方米。将身家上亿的沈括定义为“墙头草”,不是基于他在这些领域的成就,而是概述了他在政治站队时的表现。

站队始于熙宁年间,或者说从“王安石变法”开始。

沈括是为王安石摇旗呐喊的骨干。沈王两家世交,此外,还有点亲戚关系: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礼娶了谢绛的女儿,而谢绛的母亲是沈括的大姨。按这层关系,比沈括大10岁的王安石,要叫沈括表叔。在王安石的变法运动中,作为花名册排名第十五的干将沈括,为新法擂鼓助威奋力疾呼。

王安石当然投桃报李。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的推荐下,沈括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奉命前往浙东、浙西监督视察水利。回来后,他在朝廷盛赞新法:“你问我支不支持新法?我坚决支持!我就明确跟你讲这一点……”由此成功制造了一个舆论优势,还有一个大新闻——这个新闻稍后呈上。

沈括为鼓吹王安石的新法声嘶力竭,这让王安石很受用,很飘飘然。正在陶醉的王安石没有料到蜜里调油的关系马上逆转,八竿子的亲戚拆了竿子,狠狠地给了王安石一闷棍。打棍的原因很简单,王安石失势了。熙宁九年,王安石变法失败后,沈括马上以三司使的身份向宰相吴充上书,历数新法的种种弊端,大猩猩似的举两手赞成朝廷废掉王安石:“你问我支不支持废除新法?我坚决支持!我就明确跟你讲这一点……”

沈括这次无情无义、首鼠两端的站队行径,同僚先是诧异,继而不齿。皇上也看不过眼了:“你呀,立场转变得比谁都快……”皇上不高兴,“始恶括之为人”,沈括马上被贬,“贬括知宣州”。这次被贬影响了沈括一生的仕途,此后一蹶不振。一贬再贬,最后贬到了润州。在润州,他再一次展示了自己的无耻。这一次的对象,是苏轼。

前面所说的新闻,发生在熙宁六年沈括巡视的途中,他遇见了苏轼。王铚的《元佑补录》中记载了这次会面。苏轼是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尽管与沈括政见不同,但他对事不对人,在杭州与沈括诗酒唱和,热情亲切地谈笑风生。而就是这场酒局,给苏轼带来了一场几乎灭顶的无妄之灾。酒过三巡,沈括看到一句苏诗——“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唯有蛰龙知”,暗中收录,后向皇上告密说:皇上是天上龙,苏却要到九泉下去找,实在不臣。此后,又有人搜罗了一批证据,随即引发了“乌台诗案”。

构陷苏轼的沈括的无耻之处在于,当他闲废润州时,竟又遇到了苏轼。厚黑学专家沈括的心理素质和脸皮厚度,杠杠的,他竟又和从前一样与苏轼热情亲切地谈笑风生:“我帮你搞了个大新闻,把你批判了一番。”

平心而论,沈括的学问还是不错的,23岁就中了进士,但人品确实不敢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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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古鲁的三位老师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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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有一位德高望重的古鲁即将去世,一弟子向他求教:“先生,您的老师是谁?”

古鲁微闭双目,沉思片刻,缓缓答道:“在我的一生中,曾有过无数个老师。即使给我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我也难以将他们一一说出来。不过,真正让我受益终生的,是这样三位老师。

古鲁的三位老师”我的第一位老师是一个乞丐。有一次,我在山中迷了路,眼看天色已晚,不知何处得以容身。黑夜中,我在崎岖的山路上徘徊,遇到一位乞丐。我向他请教,我到什么地方可以借宿一夜。乞丐对我说,‘这里是荒郊野外,方圆几里都没有人家。如果你愿意和一个乞丐住在一起的话,你就跟我走’。于是,我就跟了他去,一待就是一个月。每天早上,我随他一起上路乞讨。乞丐的生活漂泊不定,常常食不果腹、居无定所,可他总是非常快乐,从未有过失望。每天晚上睡觉前,他总是对我说,‘感谢上天的眷顾,相信明天会更好’。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都在坚持冥思苦修。我的生活就像那位乞丐一样,时常陷入困顿之中。于是,我开始感到绝望,失去信心,甚至要放弃自己的功课。每每在这样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个乞丐,想起他每天晚上对我说的那句话,‘感谢上天的眷顾,相信明天会更好’。

”我的第二位老师是一条狗。有一天,我因为口渴来到河边,碰巧,有一条狗也来到河边喝水。狗朝水中望去,突然发现水里也有一条狗——它自己的倒影。那条狗感到非常恐慌,它狂吠着落荒而逃。可口渴难耐,那条狗又不得不回到河边。尽管非常害怕,它还是一跃,跳进了水里,立刻,水中的那条狗不见了。由此我感悟到这是上天给我的一个启示:尽管你会感到害怕,可你一定要跳到水里去。

“我的第三位老师是一个小孩。一天傍晚,我在一个小镇上遇到一个小男孩,他的手里捧着一根点燃的蜡烛,他要到寺里去敬献他的蜡烛。我对小男孩说,‘这蜡烛是你自己点的吗’?小孩回答,‘是的,先生’。我又问他,‘点燃的时候,蜡烛就会发出光,而在未燃之前,蜡烛却不会发光。你能告诉我,这光是从哪里来的吗’?小男孩咯咯地笑着,并不急着回答,而是一口气吹灭了蜡烛,然后问我,‘你看,我现在把蜡烛吹灭了。你能告诉我,那蜡烛的光跑到哪里去了吗’?让我自视渊博的学问顿时化为乌有。那一刻,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无知浅薄、愚蠢迟钝。”

其实,人无常师,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学习的机会——世间万物皆为吾师。学习乃人生之常道,然师常师者未若师自然也。天上的云朵,地上的树木,自然万物皆可为我师。

如果说一个老师是一座游泳池,那你可以在此学会游泳。而一旦你学会了游泳,整个海洋就都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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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蛮腰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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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常使用“小蛮腰”来形容腰围纤细的女生,但有史料指出,其实这是一个千古误解。“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历史上,楚灵王喜爱纤细的腰,所以朝中大臣每天都节制自己只吃一顿饭,上朝前还要抑制呼吸收腰,然后再把腰带束紧,搞到最后得扶着墙壁才能站起来。

根据《广州大洋网》报导,史料中记载,关于“小蛮腰”的典故有二,一说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家姬小蛮,她的腰就像杨柳一般,所以之后泛指女人的细腰。另一说是“楚王好细腰”,当时楚国所处地理位置,被中原王朝视为荆蛮之地,因此称细腰是“楚腰”或“蛮腰”。

“第二说的可信度较高。”报导指出,历史上,楚灵王所好的细腰,并非女人的腰,而是“士人”之腰,就是大男人们的腰。因为楚灵王个人的爱好,朝中大臣每天都只吃一顿饭控制腰围,上朝前还要把腰带束得很紧。到了第二年,满朝文武官员的脸色都变得黑黄。

报导还说,《战国策》和《兼爱》篇里都明言“楚灵王好士细腰”。但在春秋战国时期,“士”是介于卿大夫和庶民之间男性群体的专用称呼,女人是没有资格被称作士的。所以有人猜测,楚灵王可能有同性恋倾向,或者是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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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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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秦国有个名叫孙陽的人,善于鉴别马的好坏,只要让他看一眼,便能分辨出马的优劣。因为传说伯乐是负责管理天上马匹的神,于是人们都把他称为“伯乐”。为了不让自己的一身绝学失传,他把自己多年积累的识马经验写成一本书,名为《相马经》,书中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各类好马。

孙陽的儿子资质很差,却想继承父亲的事业。在熟读了这本书后,他以为自己学到了父亲的所有本领,便拿着《相马经》去找千里马。《相马经》上说:“千里马的主要特征是:高脑门,大眼睛,蹄子像摞起来的酒曲块。”他按照这个特征找了很久,也没有什么收获。

有一天,他发现路边有一只蹦蹦跳跳的动物,他看了很久,觉得这个东西很像《相马经》中所说的千里马,于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千里马”捉住,并带回家。一进门,他便嚷着说:“我找到了一匹千里马,它长得和《相马经》中说得差不多,就是个头小了点,蹄子差了些。”孙陽一看儿子手里捉着的居然是一只癞蛤蟆,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回答说:“傻儿子,你拿的是一只癞蛤蟆,根本不是什么千里马啊!你这样按图索骥是不行的,要学相马的本领,就得多去看马、养马,深入地了解马才行啊!”儿子听了羞愧不已,从此便一头钻到马群中去研究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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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乌鸟私情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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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情(wū niǎo sī qíng) 成语。古时传说,小乌能反哺老乌。比喻侍奉尊亲的孝心。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晋代)李密《陈情表》。

【释义】乌鸟:古人传说,小乌能反哺老乌。比喻侍奉尊亲的孝心。

【历史典故】

李密,名虔,字令伯,武陽人,西晋文学家。李密从小境遇不佳,出生六个月就死了父亲,四岁时舅父又强迫母亲何氏改嫁。他是在祖母刘氏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李密以孝敬祖母而闻名。相传,祖母生病的时候,李密痛哭流涕,每天晚上衣不解带,守在祖母的身旁,侍奉其左右。所有的食物、汤药,一定要先自己尝过,然后才给祖母进食。

蜀国灭亡后,晋武帝准备让李密做太子洗马这个官,郡县不断催促他前去任职。这时,李密的祖母已九十六岁,年老多病,李密舍不得离开祖母,于是,就上书给晋武帝,陈述家里情况,说明祖母年老多病,需要人侍奉,这就是著名的《陈情表》。李密在《陈情表》中恳切地说:“如果没有祖母就没有今天的我,今天祖母需要我,否则就不能安度晚年。据说乌鸦都知道喂养衰老的母鸟,人岂能不如鸟呢?况且陛下是以孝道治理天下的,许多官员都受到您的垂怜,何况我比他们更加特别。我请求陛下准许我奉养祖母,让她安度晚年!”

《陈情表》言语恳切,委婉动人,晋武帝看了,为李密对祖母的一片孝心所感动,赞叹李密“不空有名也”,不仅同意暂不赴诏,还嘉奖他孝敬长辈的诚心,赏赐奴婢二人,并指令所在郡县,发给他赡养祖母的费用。

【成长心语】

孔子说一个人有没有学问,就在于这个人能否对父母尽孝,对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乃至陌生之人是否友爱。“人不孝其亲,不如禽与兽。”语句直白而深刻。孝是一切道德和爱心的根源,是一个人为人处世的根本,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其实,孝敬父母,不需要作出多伟大的事业。每天早晨,让我们用一句关爱的话语、一个亲热的动作,或任何一个微小的进步,就可以表达我们对父母的爱与孝心。最重要的是,当父母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在他们触手可及的地方,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对父母的爱。

[乌鸟私情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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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成语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精选

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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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薪尝胆比喻刻苦激励自身;坚定报仇雪耻的意志。下面小编就收集了2016成语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精选,希望各位读者喜欢。

我们都背过一段话:“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这是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的故事,这二人之间的深仇大恨,要从他们的父辈谈起。

勾践的爹和夫差的爹互相攻伐,结怨已久。不想勾践他爹不争气,先死了。夫差他爹听到这个消息,兴奋地兴师伐越。结果被勾践杀死。弥留之际,夫差他爹感觉十分窝囊,就跟儿子夫差说了四个字:“必毋忘越”。

就这么四个字,诸侯之间正常的权利角逐变成了世仇。吴越之间,烽火不断。

自此,吴王夫差日夜练兵,誓要报杀父之仇。勾践听到消息,冷笑一声,要来个先发制人。

这时候,勾践手下重要的谋士范蠡说话了。范蠡说:“发起战争是逆德之事,是谋之下策,我们得占领道德制高点,这场战争不能打。”

年轻气盛,又刚刚尝到胜利果实的勾践怎么听得懂这种高谈阔论。潇洒地说了声:“吾意已决”,结局就是窝囊地败了。

夫差把勾践围在夫椒,勾践又死皮赖脸地向范蠡求策。范蠡说:“你现在几近覆灭,就死皮赖脸地去求,先活命再说。”

越王不是项羽那种英雄,他放得下身段。委曲求全,颜面尊严都不要了。

夫差手下伍子胥不放他。伍子胥知道,勾践是个有能力和野心的人,再加上他手下的两名贤臣—种、范蠡,如果今天不灭了他,以后必然后悔。

伍子胥这样想没用,因为夫差不信他这一套。可能在夫差心里,他是个判决生死的神,他享受这种居高临下的快感,他不愿意永绝后患。

勾践三番两次地求,终于活了下来。

胜利与失败,一线之隔。这次胜利了,下一次可能就是覆灭。勾践和夫差最失败的决定,都是在成功之后做的。

这一次,勾践不死,那他就很难再死了。

勾践回到越国,卧薪尝胆,等着一雪前耻。凡是一个王该做的,他都做了。在吴国上遭受的耻辱,如烙印一般深入骨髓。勾践时时不忘,不断抚慰士兵,招兵买马。仇恨让他盲目,幸好手下有良臣。

大夫逢告诫他:“现在国家刚刚殷实起来,你搞这种动作,不是引火烧身么。吴国和齐、晋、楚、越关系都不好,德少功多,骄横狂妄。我们联合其他国家,并和吴国交好。让其它三国和吴国斗。我么坐收渔翁之利才行。”

勾践莽撞,但他听劝。对于臣子的计策,他的答案往往是“善”。而夫差,被胜利迷惑了双眼,从此泥足深陷。

当夫差要打齐国的时候,伍子胥说:“齐国对吴国来说,无非是疥廯,真正的心腹之患,是越国啊。要打也是先打越。”

夫差又是不听,伍子胥以死相逼,夫差才改变心意。

可怜的伍子胥,每一次的进谏,都做好了抛头颅洒热血的准备。他不想输,可是王弱了,凭一己之力又怎么挽的回败局。聪明如他,或许在此刻,就已经看到了吴国的未来,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越国君臣一心,又有良策。种说:“我看夫差越来越嘚瑟。我们向他借粮食,试探一下他对越国的态度。”

雕虫小技,在吴国却激起了波澜。伍子胥坚决不借。夫差却沉浸在胜利者的喜悦当中,随手就借了。伍子胥绝望了,佞人趁机谗害忠良。夫差刺伍子胥宝剑,令他自刎。

伍子胥大笑:“我辅佐你父亲称霸,又拥你为王。当初你想和我平分吴国,我都没要。今天,你反而因为谗言杀害我。以后,就挖出我的眼睛,挂于东门之上,我要亲眼看到越军进入都城。”

伍子胥便以这种悲壮且悲剧的方式离开了。君君臣臣,他一定懂得,自己不过是君主的一枚棋子,如果要怨,只能怨自己选错了主。但怨完之后,他还是要站在自己的棋位上,看着自家山河破灭,看着王国之耻洒遍全身,自己却不躲不藏。

越国高兴了,不仅除了伍子胥,他们还确定了,夫差并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这就代表了,自己还有充足的时间去发展。

终于,在等着夫差举全国之力外出会盟时,越王兴兵,直奔夫差老巢。吴国只剩下一帮老弱病残,怎么抵挡的了越国兵威。可吴国终究是吴国,勾践知道自己并没有全胜的把握,就和吴国讲和了。

再过四年,越过又伐吴,经过三年的鏖战,终于把夫差围困在姑苏山上。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数年之后,这个场景再次上演。但是,这次放下尊严,委身求生的是吴王夫差。而越王勾践,听了范蠡的建议:“天与弗取,反受其咎”。

吴王卒。

《史记》花了大量篇幅描写这块,大体是说,勾践起了恻隐之心,想放过吴王,最后实在不忍心,反而是范蠡代替他进行的审判。可是我觉得这是作者对胜利者的粉饰。勾践是个狠心的人,称霸之后,开国功臣都不放过,更何况赐予他无尽屈辱的夫差。

我想,当夫差跪在勾践面前时,勾践一定是狞笑着,抽出宝剑,一剑刺入他心头。一剑不够,再来一剑,直到那血水,冲淡了嘴中苦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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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鲍叔牙荐管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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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内乱, 管仲和鲍叔牙分道扬镳,各为其主,成了敌对的好友, 鲍叔牙举贤不避亲, 小白用贤不避敌,齐国的霸业由此奠基,管鲍之交称为千古美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鲍叔牙荐管仲,欢迎阅读!

周平王在公元前年把国都迁到洛邑。从这一年起到公元前年周被秦消灭为止,历史上称为东周。东周又分为两个时代,一般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春秋,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战国。东周是个动荡的时期,周天子一天天丧失了权势和威力,称霸的诸侯国的权力大于天子。到后来周天子的国土只相当于一个很小的诸侯国了。

春秋初期,齐(都城临淄,在今山东淄博)是个大诸侯。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齐桓(huán)公在位。齐桓公即位七年后就开始称霸。他得力于管仲,管仲又叫管敬仲,名夷吾,字仲,治理国家的本事很大。齐桓公任命他为国相以后,齐国一天比一天强大。可是以前管仲却是齐桓公的死敌。这是怎么回事呢?那就不能不归功于鲍叔牙了。

原先,齐国的国君是齐桓公的哥哥齐襄公。齐襄公残暴荒唐,连他的两个兄弟都逃到别国去了。这两个兄弟是两个母亲生的。一个叫公子纠,逃到了鲁国(都城在今山东曲阜)姥姥家。一个叫公子小白,就是后来的齐桓公,逃到了莒(jǔ)国(都城在今山东莒县)的姥姥家。公子纠的师傅是管仲,公子小白的师傅是鲍叔牙。

管仲和鲍叔牙从小就是好朋友。他们分别在当纠、小白公子的师傅以前,合伙做过买卖。鲍叔牙本钱出得多,管仲家里穷,出的本钱少。赚了钱呢,管仲倒多拿一份。伙计不服,鲍叔牙说:“管仲家里难,等着钱用,多分点给他我乐意。”他们俩也一块儿打过仗。冲锋时,管仲排在鲍叔牙后头,退兵时,管仲跑在鲍叔牙前头。人家说管仲贪生怕死。鲍叔牙分辩说,管仲不贪生,不怕死,他的母亲老了,多病,不能不奉养母亲。还说:“他的勇敢天下少有。”管仲听了这些话就对人说:“唉,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却是鲍叔牙!”

公元前年,齐襄公被人杀死了。第二年春天,齐国的大臣派使者迎接公子纠回去做国君。鲁国的国君鲁庄公亲自派兵护送。管仲怕小白抢在前头,就带着几十辆兵车赶紧走。走到即墨(在今山东平度东南),听人说公子小白已经跑在头里了。管仲使劲地追,追了三十多里路才追上。管仲瞧见公子小白坐在车里,也不多说,偷偷地拿起弓箭,对准了公子小白,“嗖”地一箭射过去。公子小白大叫一声,口吐鲜血,倒在车子里。管仲一看,小白死了,急急忙忙带着人马逃跑。他想公子小白已经被射死,公子纠的君位稳坐了。

谁知道公子小白并没有死,只是咬破舌头,弄得满口的鲜血装死。鲍叔牙护着小白抄小道赶到都城临淄(zī),可是公子纠年龄比公子小白大,照理应该立公子纠。鲍叔牙硬是说服了大臣们,立公子小白为国君,就是齐桓公。齐桓公任命鲍叔牙做宰(最高助手),鲍叔牙推辞不做,说管仲才可以当这个官。

不久,鲁国的兵马送公子纠回到了齐国地界。齐国的鲍叔牙立即请齐桓公发兵抵抗,结果鲁庄公吃了败仗,又把公子纠和管仲带回鲁国。不料齐国的追兵追上门来打。鲁庄公没有法子,逼死了公子纠,拿住管仲。鲍叔牙关照齐国的使者对鲁庄公说:管仲射过齐桓公,齐桓公要报一箭之仇,亲手杀了他。鲁庄公只好把管仲装上囚车,押回齐国。管仲明白,自己能活着回去,全是鲍叔牙的主意。原来鲍叔牙要举荐管仲帮助齐桓公治理齐国,怕鲁国先杀管仲。等到管仲一回到齐国,鲍叔牙就亲自到城外迎接。

接着,鲍叔牙大力把管仲保举给齐桓公。齐桓公说:“他拿箭射我,要我的命,你还叫我用他吗?”

鲍叔牙说:“那会儿他是公子纠的师傅,管仲自然冒死帮着公子纠啦。管仲的本领比我强十倍。主公要是用他,他准能给您立大功。”

齐桓公听了鲍叔牙的话,立即拜管仲为相国。鲍叔牙反倒做了管仲的副手。

管仲当相国以后,发挥他的政治才能,大力实行改革,使齐国的国力迅速增强。七年后,齐桓公就称霸四方,不久齐桓公就成了春秋第一霸。他尊称管仲为仲父。鲍叔牙则一心为齐国着想,甘居管仲之下,历史上传为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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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杜甫遇李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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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杜甫相遇,在744年。那年,李白43岁,杜甫32岁,相差11岁。

其实,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11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两人见面时,李白已名满天下,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杜甫令他惊叹,因此二人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是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着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3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的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这是他的“地盘”,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6岁,当时才26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当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诗的。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射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酒下肚,诗就出来了。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至极。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就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由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作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二人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适时地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10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54岁,杜甫43岁。他们和唐代一样,都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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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不吃烟火食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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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bù chī yān huǒ shí

【成语故事】宋朝时期,王九13岁得了重病,父亲把他抱到青华观,许愿让他做道士。王九梦中见到一个姓阴的鬓发斑白的道士叫他不吃五谷熟食的方法,并给他吃柏树枝。王九醒来后不再吃五谷,神清气爽,只吃生果饮清泉。宋太宗赐他名字赵自然。

【出处】宋·阮阅《诗话总龟前集》文潜先与李公择辈来予家作长句。后再同东坡来,坡读其诗,叹息云:‘此不是吃烟火食人道底言语。’ 卷九引《直方诗话》

【解释】烟火食:熟食。道教以为仙人可以不吃熟食。旧时用来称赞诗文立意高超,言词清丽,不同一般。

【用法】作谓语、定语;指不同凡俗

【近义词】不食人间烟火

【成语示列】我看你每每宁神养性,不食烟火,虽然有些道理;但这上面事迹,你何能晓得,却要观看。 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七十回

[历史典故:不吃烟火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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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苏小小魂断西泠桥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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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齐时,钱塘西泠桥畔一户姓苏的人家生下一女,取名小小。女孩长得眉清目秀,聪慧过人。父亲吟诗诵文,她一听就会,亲戚朋友都夸她长大后必成为才女。

小小六岁时,父亲不幸病故。为了生计,小小的母亲忍辱为妓。小小十岁时,母亲竟一病不起。临终时,她把小小托付给贾姨妈:“我的心是干净的,但愿小小莫负我!”

几年过去了,小小已长成一个美丽的少女。小小从小喜爱读书,虽不曾从师受学,却知书识礼,尤精诗词,信口吐辞,皆成佳句。小小还酷爱西湖山水,她将自己住屋布置得幽雅别致,迎湖开一圆窗,题名“镜阁”,两旁对联写道:“闭阁藏新月,开窗放野云。”

西泠桥畔山路曲折,她便请人制作了一辆小巧灵便的油壁香车。车子灵巧,人儿娇美,穿行于烟云之间,恍如神女下凡。沿路行人议论纷纷;啧啧称奇。苏小小旁若无人,一路行一路朗声吟道:

燕引莺招柳夹途,

章台直接到西湖。

春花秋月如相访,

家住西泠妾姓苏。

苏小小的名声传开了。豪华公子、科甲乡绅慕名而来。僻静的西泠桥畔顿时热闹起来。小小原想以诗会友,交几个酷爱山水的知己,不想来访者多是些衣冠楚楚的蠢材,十有八九被她奚落出门。钱塘城内巨富钱万才数次登门,愿以千金娶小小为侍妾,也被小小拒绝。钱万才失了面子,发狠道:“你有才貌,我有财势,惹恼了我可要小心!”

贾姨妈劝她:“不妨寻个富贵人家,终身也有了依靠。”

小小道:“人之相知,贵在知心。岂在财貌?!”

贾姨妈担心小小母亲留下的积蓄用尽,将来生计无着。小小说:“宁以歌妓谋生,身自由,心干净,也不愿闷死在侯门内。”

贾姨妈叹息道,“姑娘以青楼为净土,把人情世故倒也看得透彻!”

如此又过了几年,母亲的积蓄终于用完。小小二话不说,操琴谋生,顿时成了钱塘有名的歌妓。

一日,苏小小乘油壁车去游春,断桥弯角处迎面遇着一人骑马过来,那青骢马受惊,颠下一位少年郎君。

小小也吃了一惊,正待下车探视,那少年郎君已起身施礼。小小过意不去,报以歉然一笑。

这郎君名叫阮郁,是当朝宰相阮道之子,奉命到浙东办事,顺路来游西湖。他见小小端坐香车之中,宛如仙子,一时竟看呆了。直到小小驱车而去,阮郁才回过神来,赶紧向路人打听。当他得知小小出身于妓家时,不禁叹一声“可惜”。

阮郁回到住处,小小的身影总是浮现在眼前,茶食无味,辗转难眠。

第二天一早,阮郁骑着青骢马,叫人挑着厚礼,径直来到西泠桥畔。

恰好贾姨妈出来,阮郁道:“晚辈昨日惊了小小姑娘,容我当面谢罪。”贾姨妈见他不似一般王孙公子气盛无理,便进去通报。

小小因游湖劳累,今日一概谢客。她倚在床边,不知怎的,总想着昨日遇见的那少年郎君。忽听说此人到来,心中一喜,说:“请。”

阮郁斜穿竹径,曲绕松柳,转入堂内。小小从绣帘中婷婷走出,四目相视,双方都暗含情意。阮郁英俊潇洒,举止文雅,言谈中对西湖山水赞不绝口。小小道:“你既爱湖山,请到楼上镜阁眺望。”

镜阁墙壁上贴着小小书写的诗,阮郁念到“水痕不动秋容净,花影斜垂春色拖”时,不禁叫好,对小小更添了几分爱慕之心。

阮郁沉吟片刻,依韵和了一首。小小知他是有才之士,便叫侍女摆开酒肴,两人对饮起来。

阮郁本是风流才子,此刻面对美景,趁着酒意,随口吟出不少佳句。小小更是喜欢,停杯抚琴,曲调悠扬缠绵,传递着眷恋之情。

此后一连几天,小小和阮郁都在断桥相会。一个驱车前往,一个骑马相随,沿湖堤、傍山路缓缓而游,好不快活。

贾姨妈见小小和阮郁一见钟情,很是高兴,夸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小小说:“他是相国公子,我是青楼歌妓,知人知面难知心啊!”

等阮郁又来时,心直口快的贾姨妈当着小小的面,问阮郁会不会变心。阮郁紧执小小的手,指着门前的松柏:“青松作证,阮郁愿与小小同生死。”

小小与阮郁来到西泠桥头,正当夕阳西下,飞鸟归巢之时,周围一片静谧,小小激动地轻声吟道:

妾乘油壁车,郎骑青骢马。

何处结同心?西泠松柏下。

当夜,由贾姨妈作主,两人定下终身。之后,选了个黄道吉日,张灯结彩,备筵设席,办了婚事。

阮郁成婚的书信送到家中,阮道气得差点昏倒:堂堂宰相之子娶了歌妓,岂不被天下人耻笑!但山高水远,一时又奈何不得。

阮道老谋深算,强按怒火,写了封信,连同一份厚礼,派人送至钱塘,交给阮郁。信中写道:小小既是品貌双全的才女,他并不反对这门婚事。还提醒阮郁不可贪欢于夫妻之情而荒了学业。阮郁、小小见阮道说得通情达理,才放下心来。

过了些时日,阮郁又接到家书,说阮道因受风寒卧床不起。小小急忙打点行装,催阮郁回去探亲。

阮郁赶回家中,见父亲安然无恙,不由奇怪,阮道怒骂道:“你被贱女迷住心窍,我不略施计,你如何能回来?”不由阮郁分说,命家人将他关进书房。阮道又作主,为阮郁另择名门闺秀。

阮母道:“等你完了婚事,取了功名,再娶几个侍妾,也非难事,想那姑娘也不会怪你失信薄情吧?”阮郁低头不语。

小小自阮郁去后,整日足不出户,左等右等不见阮郁的信息,只能吟诗解愁。

春去夏至,小小才接到阮郁的信。只见她脸色苍白,双手微颤,眼里噙着两滴泪花,良久,才吐出一句:“原来如此!”

入夜,小小独自关在房中,饮一阵酒,抚一阵琴,间或抽泣几声,直到深夜才没了声响。贾姨妈放心不下,破门而入,小小已醉倒在床上,泪水湿透了枕巾。

此后,小小脸上少有笑容,性情变得更为冷峻孤傲,不想,倒反而传出个“冷美人”的名声。

深秋的一日,小小来到红叶满山的烟霞岩畔。忽然,前面传来“叮当”凿石之声,她正要避开,那边有人喊骂争闹起来。小小循声寻去,迎面是一个形如石屋的大石洞,一群凶神恶煞的家丁挥着皮鞭,正在殴打几个石匠。

小小心中不忍,喊道:“光天化日之下,为何打人?”家丁停手道:“小人奉我家老爷之命,在此督促石匠完工!”原来,富豪钱万才为了讨他老娘欢心,在这石屋洞壁上凿刻石罗汉三百六十五尊,以示他老娘敬佛之意。老娘七十寿辰将临,而石罗汉尚未完工,所以赶来催促。小小见石匠们衣衫褴褛,疲惫不堪,便向家丁求情。

钱万才正巧赶到,他冷言道:“苏小小,你过去不卖我的面子,今天倒要我赏脸!”小小道:“敬佛,心诚则灵,何苦难为这些匠人呢?”

钱万才好笑道:“你便是我的佛,你若肯跟着我,我便依你,如何?”说着,来搂小小。小小怒极,顺手给他一个巴掌:“佛面兽心的无耻之徒!”

钱万才暴跳如雷,一边喝令家丁动手鞭打匠人:一边抓过一条皮鞭扑向小小:“身为妓女,才是无耻,今天我非要叫你尝尝我的厉害!”

“住手!”突然山坡上跳下一个人来:“以势欺人,你眼中还有王法吗?”钱万才定睛一看,来者是一贫寒书生。手一挥说:“我的鞭子就是王法,给我打!”家丁们一拥而上,鞭子劈头盖脸地向那书生飞去,却不料家丁们手臂一阵酸麻,落下的鞭子纷纷向四周甩出。还没等家丁弄清是怎么回事,脚底被什么一绊,一个个都跌倒在地,他们翻身爬起,又向书生扑去。那书生身形一矮,双拳齐出,一阵风似地又把一群家丁打得瘫倒在地。家丁们这才领教,那书生的武功好生了得!钱万才的气焰顿时减了大半,但他还扬着鞭子,“哇哇”乱嚷。书生一纵身,跃到钱万才身边,伸手捉住他的手臂,钱万才痛叫一声跌倒在地,连喊:“英雄饶命!”

书生微微一笑:“命,你只管向你的佛去要’,我只要你不难为匠人,让他们安心凿完,如数付给工钱!”“遵命!遵命!”钱万才连连点头应允。“还有,你也不许难为那姑娘!”书生的手握了一下,钱万才杀猪般叫了起来:“一定!一定!”书生这才放手。钱万才带着家丁,抱头鼠窜而去。

石匠们向书生拜谢,书生道:“你们雕刻出如此精细的石罗汉,为湖山增色,我能饱此眼福,倒该谢你们呢!”

小小大为敬慕,忍不住上前道:“钱塘苏小小,拜谢先生相助。”

书生回礼道:“学生鲍仁,久闻姑娘芳名,今日相识,果然名不虚传。”

小小道:“如无不便,请到寒舍一叙。”鲍仁爽快地答应了。

小小亲自斟酒道:“先生文武双全,心胸磊落,为何不去报效国家呢?”

鲍仁道:“动乱之际,有力难效!”小小道:“有为民作主之心,则有用武之地。倘不能如愿,再复归山林,浪迹江湖为时未晚!”鲍仁道:“我恃才反愚,经姑娘轻轻点拨,茅塞顿开。只是我饥寒尚且不能自主,功名二字从何说起?”“先生如不嫌弃,我愿助你赴京都应试。”小小取出百两银钱交给鲍仁,鲍仁慨然收下,深深一揖告辞:“姑娘之情,深于潭水,我鲍仁永生不忘。”“小小在此静候佳音!”说罢,小小亲自送鲍仁出门。

鲍仁去后,钱万才放出流言蜚语,百般诋毁小小。小小对贾姨妈说:“任他倒尽污水,不伤我一根毫毛!”贾姨妈道:“总要防着点才好。”

转眼到了雪花纷飞之时。上江观察使孟浪途经钱塘,他久闻苏小小盛名,便叫了一只楼船,派人去唤小小来陪饮助兴。

过了一会儿,差人禀报,小小被人请去西溪赏梅了。孟浪十分扫兴。

连续两日,差人来苏家等到深夜,小小喝得酩酊大醉,醉卧未起。

孟浪闻讯,勃然大怒,便与县官商量。这县官老爷是钱万才的舅舅,对苏小小早已怀恨在心。县官派差人传唤小小,速到孟观察使船上赔罪,而且必须是青衣蓬首,不准梳妆打扮。贾姨妈怕小小惹祸吃亏,劝她屈就应付。小小坦然道:“也罢,我去走一趟,省得家中不安宁。”临行前,她从容地梳妆打扮了一番。

孟浪邀了府县宾客在船上饮酒赏梅,忽听苏小小来了,盘算着给小小来个下马威。随着一阵麝兰香味,小小如仙女飘来。满船人都被小小美丽的容貌、冷峻的神态震慑住了。静寂了好久,孟浪才干咳一声道:“苏小小,你知罪么?”“我是烟花中人,如何酿成大罪?”孟浪无言以对,只得威吓道:“你要求生,还是求死?”

小小调侃道:“爱之则欲其生,恶之则欲其死,全在老爷手中,我怎能自定?”孟浪性子虽烈,倒还有几分惜才之心,他息了怒气,搀过小小,邀她入席。县官在一旁冷笑,他受钱万才之托,早就想加害于小小。

酒宴直到天明才散,孟浪启程。县官立即派人在归途中将小小截住,并以藐视朝官罪、殴打唆使罪判小小入狱。小小体质本弱,加上气愤,关了数月,便生起病来。

这一日,牢房内进来一人。小小抬头一看竟是阮郁。阮郁途经钱塘,闻讯赶来营救,小小转身不睬。当阮郁说到愿娶她为妾时,小小再也忍受不了,鄙视地说:“这里可没有青松为你作证。”阮郁脸色涨得通红,长叹一声,怏怏地走了。

半年后,小小出狱回家。她来到石屋洞,望着石罗汉,勾起了与鲍仁相识的往事。

转眼又到了夏荷盛开的季节。夜幕垂窗,娇艳的荷花在月光下显得格外纯净可爱,小小不禁轻轻吟道:“满身月露清凉气,并作映日一喷香。”

贾姨妈见小小病情垂危,问她:“你交广甚多,不知可有什么未了的事?”小小感慨道:“小小别无所求,只愿埋骨于西泠,不负我对山水的一片痴情。”小小说罢,含恨逝去。

安葬时日将到,几个差人飞马来到小小家,问道:“苏姑娘在家么?滑州刺史前来面拜。”贾姨妈哭道:“苏姑娘在家,只可惜睡在棺木之中。”差人大惊失色,飞马而去。不多时,只见一人穿白衣,戴白冠,骑着白马而来,到西泠桥边下马,步行至小小家门前,一路哭将进来:“苏姑娘,为何不等我鲍仁来谢知己,就辞世而去?老天不公,为何容不得你这个有才有德有情的奇女子!”直哭得声息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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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文钱难倒赵匡胤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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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赵匡胤领兵打仗,因寡不敌众,吃了败仗。他单枪匹马冲出重围,跑了一段路程,只觉得又饥又渴,肚里咕咕直叫。想弄点什么吃的,又偏偏前不邻村,后不靠店。没办法,只好拖着青龙宝棍,无精打采地骑在马上往前走。他走啊,走啊,走了好远,仍不见一个人影儿。赵匡胤心想:好家伙,难道今天要饿死不成?就在他眼睛发花、恍恍惚惚将要栽下马时,突然前面出现一个黑点,定睛一看,像是一个棚子。于是他打起精神,拍马赶去。

黑点越来越近,果然不错,是一个看瓜的棚子,棚子前边是一片青绿青绿的西瓜地。满地的大西瓜,使他顿时流出了口水。他翻身下马,拖着那条青龙宝棍,来到瓜棚旁边,正要开口买瓜时,一摸口袋,竟连一文钱也没有。怎么办呢?继续赶路吧,怕是再也支持不住了;说明没钱吧,又觉有失自己的身份。他在瓜地边转过来,走过去,也没有想出啥好办法来。停了一会儿,他想了一个混账的办法:到瓜棚只管让称瓜吃。吃罢,如果卖瓜人要的价钱贵,就吓唬一顿,骑马便走。主意拿定,他就三步并作两步进了瓜棚。只见瓜棚下坐着一位胡须雪白、面容慈祥的看瓜老人。

赵匡胤粗声粗气地说:“老头子,拿瓜来吃!”看瓜老人急忙站起来笑着说:“军爷请坐,我去给您挑瓜。”老人说着进地挑了一个大西瓜,抱到赵匡胤面前,说:“军爷,请吃吧!”

赵匡胤虽说饥渴得很,恨不能一口把西瓜吃掉,但又怕卖瓜的人瞧不起自己,就强鼓起肚皮子说:“我又不白吃你的,怎么不称一称?”老人听他这样说,就过了秤。称罢用刀切开,拱手递到赵匡胤面前。赵匡胤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老人坐在旁边也不答话,一边叭嗒叭嗒地抽着旱烟,一边瞧着赵匡胤吃瓜。

不一会儿,赵匡胤把一个十斤重的大西瓜吃了个净光,他用手抹了抹嘴,对着老人瓮声瓮气地说:“这瓜多少钱一斤?”边说边在心里合算:他就是说个公道价钱,也要说他瓜贵,有意诈人,吓唬吓唬,便扬长而去。

卖瓜的老人看出了他的用心,笑着说:“军爷,自己的瓜,过路人口渴了吃个瓜,从来是不要钱的。”

“胡说!你是有意小看人,难道说我给不起你的瓜钱吗?”赵匡胤说着还故意拍了拍自己的口袋。“如果军爷真的过意不去,那就按别人吃瓜的价钱,一文钱十斤吧。”老人慢慢地说了一句。

这一下可把赵匡胤给难住了。人家不要钱,自己硬要给;价钱又极便宜,可该怎么办呢?他不自觉地又摸了摸口袋,依然是没有分文。此时,赵匡胤脸红了,汗珠也从鬓角上渗了出来。卖瓜的老人不紧不慢地在等着接钱。赵匡胤服软了,走上前去哀求道:“老伯伯,我忘了带钱,你有什么活让我干干,顶瓜钱好吗?”

卖瓜老人轻蔑地瞟他一眼,说:“年轻人,你一来我就看出你饥渴难忍,而又空无一文。可你又装腔作势,出言不逊。如果你真有悔改之意,就请你在地下打个滚儿顶瓜钱吧。”

赵匡胤无奈,只好在地下打了个滚儿,满脸通红地上了马。一路上,他不住地长叹:“哎,真是没有一文钱,逼倒英雄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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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七夕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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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最早来源于人们对自然的崇拜。从历史文献上看,至少在三四千年前,随着人们对天文的认识和纺织技术的产生,有关牵牛星织女星的记载就有了。人们对星星的崇拜远不止是牵牛星和织女星,他们认为东西南北各有七颗代表方位的星星,合称二十八宿,其中以北斗七星最亮,可供夜间辨别方向。北斗七星的第一颗星叫魁星,又称魁首。后来,有了科举制度,中状元叫“大魁天下士”,读书人把七夕叫“魁星节”,又称“晒书节”,保持了最早七夕来源于星宿崇拜的痕迹。

“七夕”也来源古代人们对时间的崇拜。“七”与“期”同音,月和日均是“七”,给人以时间感。古代中国人把日、月与水、火、木、金、土五大行星合在一起叫“七曜”。七数在民间表现在时间上阶段性,在计算时间时往往以“七七”为终局。旧北京在给亡人做道场时往往以做满“七七”为完满。以“七曜”计算现在的“星期”,在日语中尚有保留。“七”又与“吉”谐音,“七七”又有双吉之意,是个吉利的日子。在台湾,七月被称为“喜中带吉”月。因为喜字在草书中的形状好似连写的“七十七”,所以把七十七岁又称“喜寿”。

“七夕”又是一种数字崇拜现象,古代民间把正月正、三月三、五月五、七月七、九月九再加上预示成双的二月二和三的倍数六月六这“七重”均列为吉庆日。“七”又是算盘每列的珠数,浪漫而又严谨,给人以神秘的美感。“七”与“妻”同音,于是七夕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与女人相关的节日。

“七夕”,原名为乞巧节。七夕乞巧,这个节日起源于汉代,东晋葛洪的《西京杂记》有“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于汉代画像石上的牛宿、女宿图开襟楼,人俱习之”的记载,这便是我们于古代文献中所见到的最早的关于乞巧的记载。

农历七月七日夜晚,俗称“七夕”,相传是天上的牛郎和织女一年一度天河相会的日子。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开始于汉代。因此,七夕节的形成也在汉代,当时就有“穿七孔针”、“以瓜果祭牵牛织女”、“登楼曝衣”的习俗。到了魏晋南北朝以后,牛郎织女的故事已经从恋爱进而结婚、分离,到每年只能相会一天。传说逐渐完整,由于情节感人,因此在全国各地广为流传,只是每个地方流传的情节略有不同。

以下是在台湾流传的故事: 古时候,天上的主宰玉皇大帝的第七位公主叫做织女,花容月貌,手艺高明,天天为天宫织锦。有一美男神叫做牛郎,由于勤于牧牛耕种,因此玉帝就把织女许配给他。但是没想到两人却因为爱情缱绻而渐渐废驰了工作,玉帝非常担忧,就命令喜鹊(现为吉祥的象征)转告二人,每隔七天才允许二人相聚一次,其余日子都要工作。但是这只喜鹊粗心大意,竟把命令传错了,说是每天都可以相聚一次,因此二人还是过着恩爱的生活,终于把每天的工作废驰了。玉帝听到这个消息,十分生气,就下令二人每年七月七日才能相聚一次,并用发簪在空中划了一道境界,把二人隔离。这道境界就是天上的银河。同时,为处罚喜鹊的失职,命令喜鹊在每年的七月七日晚上,要集合同类,在银河上搭起一座长桥,好让牛郎与织女过桥相聚。每当二人相聚之时,互相倾诉一年来的思慕之情,不断地淌着伤心的眼泪。因此,每年七月七日的晚上,空中常常会下着毛毛细雨。

另外七夕也是“注生娘娘”及“七娘妈”的诞辰。“注生娘娘”陈靖姑,又称“临水夫人”,是福建蒲田县临水人。她之所以被人们奉祀为生育之神,是因为相传她曾救了很多的产妇。据说:宋代蒲城有个叫徐清叟的人,他的媳妇怀胎十七个月,还没有生产,有一天,一个妇人自称姓陈专医生产专程来拜访他,吩咐他准备一间房间,房内的地板挖一个洞,把孕妇移到楼上,并且命令仆人拿着棍子在楼下看守。不久孕妇就生下一条大蛇,仆人看见立刻就把它打死,孕妇才得以平安。徐清叟很高兴要送珠宝表示感谢,但是陈姓妇人却不接受,只要求一条手帕就离开了。多年以后,徐清叟调任福州,在一座陈夫人庙里面,发现了这条手帕,于是他就奏请朝廷,封赠神号。据说,福州的注生娘娘庙,有配祀三十六婆姐,也就是璘王所赐的三十六个宫女,本省祀奉注生娘娘,只配祀十二婆姐,是略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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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骑红尘妃子笑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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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明月夜半无人,长生殿前的山盟海誓海枯石烂,虽是浅语低诉花前月下,但天上的比翼鸟听见了,地下的连理枝也知道了,于是,一段情爱成了千古绝唱。

历史辗转了千年,那段情爱的绝唱随风而逝了,人们却真切地记住了以肥硕为美的杨玉环。

杨玉环(719——756),号太真,蒲州永乐(今山西省永济)人,蜀州司户杨玄琰的女儿。唐玄宗李隆基的贵妃。

杨氏姿质丰艳,善歌舞,通音律。734年(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纳为玄宗第十八子寿王李瑁的王妃,时杨氏年16岁,李瑁也年约16岁。737年,玄宗宠爱的武惠妃死,后宫数千宫娥,无一能使玄宗满意。高力士为了讨玄宗的欢心,向玄宗推荐了寿王妃杨玉环。740年,玄宗幸温泉宫,使高力士至寿王宫召杨氏,令其出家,号太真,住于太真宫。745年,另立左卫中郎将韦昭训的女儿为寿王妃,玄宗册封杨氏为贵妃,“父夺子妻”,成为唐朝宫闱的一大怪闻。

杨贵妃有三位姐姐,皆国色,也应召人宫,封为韩国夫人、虢国夫人、秦国夫人,每月各赠脂粉费十万钱。虢国夫人排行第三,以天生丽质自美,不假脂粉。杜甫《虢国夫人》诗云:“虢国夫人承主思,平明上马入金门。却嫌脂粉宛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杜诗详注》卷二)乃为事实之写照。

美人,三千宠爱集于一生,衣袂飘动,暗影浮光,《霓掌羽衣曲》的旋律,淹没历史的钟鼓。

杨贵妃靠一身姿色赢得重宠,她的兄弟均赠高官,甚至远房兄弟杨钊,原为市井无赖,因善计筹,玄宗与杨氏诸姐妹赌博,令杨钊计算赌账,赐名国忠,身兼支部郎中等十余职,操纵朝政。玄宗游幸华清池,以杨氏五家为扈从,每家一队,穿一色衣,五家合队,五彩缤纷。沿途掉落首饰遍地,闪闪生光,其奢侈无以复加。杨家一族,娶了两位公主,两位郡主,玄宗还亲为杨氏御撰和彻书家庙碑。

真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有一次,杨贵妃恃宠骄纵,得罪了玄宗,被玄宗谴归娘家。可是,贵妃出宫后,玄宗饮食不进,高力土只得又把她召回来。750年,贵妃偷了二十五郎的紫玉笛,独吹自娱。事发,以忤旨又被送出宫外。贵妃出宫后,剪下一绺青丝,托中使张韬光带给玄宗,玄宗大骇,又令高力士把她召回。张祜《分王小管》诗云:“金舆还幸无人见,偷把分王小管吹。”(《中晚唐诗叩弹集》卷五)就是咏此事的。杨贵妃知道玄宗没有她,便寝食不安,更为骄纵,杨家“出入禁门不问,京师长吏为之侧目”。时人有“生女勿悲酸,生男勿喜欢”之谣。(《杨太真外传》))李肇说:“杨贵妃生于蜀,好食荔枝。南海所生,尤胜蜀者,故每岁飞驰以进。”杜牧《过华清宫》绝句有证:

长安回望绣城堆,山顶千门次第开。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一代帝王被几颗“妃子笑”迷倒,那才是历史的真正悲哀啊!

渔阳的鼓点惊醒一夜春梦,马嵬坡、早就为《长恨歌》填上了一个苍凉的休止符。古藤老树昏鸦,有幸与千载难逢的凄美拴到一处。

天宝中年,范阳节度使安禄山立过边功,深得玄宗宠信,令杨氏姐妹与禄山结为兄妹,杨贵妃则认禄山为干儿子。禄山以入宫谒见干娘为名,竟明目张胆地调戏起杨贵妃来。

这些是为安禄山后来造反奠定了基础,杜牧《过华清宫》诗:

新丰绿树起黄埃,数骑渔阳探使回。

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

万国笙歌醉太平,倚天楼殿月分明。

云中乱拍禄山舞,风过重峦下笑声。

755年11月,安禄山反,玄宗仓皇入川,次年途经马嵬驿(今陕西省兴平县西),军队哗变,逼玄宗诛杨国忠,赐杨贵妃自尽,时年38岁。白居易的《长恨歌》,就是叙玄宗与贵妃的悲剧故事。

杨贵妃能诗,《全唐诗》收有其《赠张云容舞》一首云:

罗袖动香香不已,红蕖枭枭秋烟里。

轻云岭上乍摇风,嫩柳池边初拂水。

杨贵妃写女入的舞姿,比之秋烟芙容,若隐若现;复比之岭上风云,飘忽无定,人生无常,更比之柳丝拂水,婀娜轻柔,衬以罗袖动香,可谓出神入化。

李白的《清平调词》三首,其:“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旅”名句(《李太白全集》卷五)更成为千古绝句。贵妃死后,玄宗人蜀,“行至扶风道,……又至斜谷口,属霖雨涉旬,于栈道雨中闻铃声,隔山相应。上既悼念贵妃,因采其声为《雨霖铃曲》。”(《杨太真外传》)这就是后来宋词《雨霖铃》词牌的由来。

一条丝巾怎能悬住生命的沉重?

一代帝王啊!你不是万人之上吗?却护不住自己柔弱的爱妃;你不是一言九鼎吗?却眼睁睁看着落鱼沉雁闭月羞花的容颜伸向死神的白绫。

把一场战争的罪过,加到妩媚的女人身上,这是男人莫大的悲剧。

红颜祸水?坐在龙椅上的帝王,你这样说吗?

帝王啊!爱江山也爱美人的帝王,江山已失,美人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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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伯奇掇蜂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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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有个名叫尹吉甫的官员,娶了一个美丽而又贤惠的妻子,生活得十分幸福。不久,妻子生了个儿子,取名伯奇,一家三口,更是其乐融融。

一晃过了十几年,尹吉甫的妻子得了重病,离开了人世。尹吉甫和伯奇都十分伤心。这时,伯奇已长成一个英俊青年,父子俩相依为命,度过了一段苦涩的日子。

不久以后,尹吉甫又娶了一个年纪很轻的妻子。她是一个心胸狭窄的女人,认为有前妻的儿子伯奇存在,她的丈夫会时时想起前妻,她得到的爱就不完整。因此她非常讨厌伯奇,一心想把伯奇赶出家门,但看到尹吉甫和伯奇父子情深,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办法。

一天,她不幸被毒蜂蛰了一口,又痛又痒,不由灵机一动,计上心来。

她悄悄捉了两只毒蜂藏起,然后对尹吉甫说:“伯奇简直不像做儿子的样子!”

尹吉甫听了,吃惊地问:“伯奇难道做错了什么事吗?”

“伯奇手脚不规矩,你不在的时候,他看到我比他没大几岁,老是动手动脚地调戏我。”后妻无中生有地说。

尹吉甫不相信,疑惑地说:“伯奇为人一向正派仁慈,怎么会调戏你呢?”

后妻冷冷一笑,说:“伯奇正派?他是当着你的面装出来的!他见我长得年轻凛亮,一直不把我当母亲看待。你如不信,你可先离开家门,然后悄悄回来,就可在门缝中看到你那正派儿子的不正派行为了!”

尹吉甫同意了,便找了个借口,对伯奇说他有事离家,说完便走了。

过了一会儿,伯奇正在自己房中读书,忽然听到后母叫他,便来到后母房中问有什么事。后母说:

“有两只毒蜂飞到我的衣领里,蛰得我很痛,快帮我捉!”

伯奇上前一看,后母衣领里果然有两只毒蜂,就一只手扶住后母的肩膀,一只手伸进后母的衣领里去捉毒蜂。这时,尹吉甫刚好悄悄回到家门口,从门缝中看到了伯奇伸手到后母衣领里的那一幕。

尹吉甫十分气愤,以为伯奇真的行为不轨,调戏后母,便不问情由,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伯奇赶出了家门。

典出《太平御览》卷五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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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一线天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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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在多少年前,诸暨有个年轻人,名叫石娃。他既聪明又健壮,不但是种田能手,还是个手艺出众的石匠。每天早晚,他总是带着榔头、凿子,招呼村里的青年们一起,到山上去打凿岩石。不管春夏秋冬,不论风霜雨雪,一天也没有间断过。慢慢地他把村边的山头都有变得玲珑俊秀,景色特别美丽。

石娃住的村子里,有个姑娘名叫花妹。花长得像一朵刚开放的牡丹。她心灵手巧,绣花绣得好极了,没有一个姑娘能赶上她的,每天,花妹和村里的姑娘们一道,坐在窗口绣花,绣呀绣呀,她们把所有美丽的花朵都绣在锦上,再把这些美丽的锦绣做成衣裳穿,大家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花妹还会唱歌,只要她开口一唱,花儿就会开放,鸟儿就会飞舞,村里的男女老少都有会欢笑。石娃在山上凿石头,听到她的歌声,颈头更大了。

石娃爱着花妹,花妹喜欢石娃,他俩有一个共同的心愿;一定要等到石娃把山上的石头都凿完。等到花妹把四季的花朵都绣完,到这时候,他俩才成亲。全村人都喜欢花妹和石娃,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

好日子终于盼到了,这一天是八月十五中秋节,石娃凿完最后一块石头,花妹也绣完最后一根丝线,他俩双双跑到村外的小溪边。花妹撒开自己的辫子,让清清的泉水冲洗着长发。花妹的长发浸在水中,溪水就打起漩涡来了,“哗啦,哗啦”不住地欢笑;溪边的那棵桃树,见了美丽的花妹,便在树顶上开出一朵特别鲜艳的桃花来。石娃攀上去,摘下桃花,插在花妹第一次挽起的发卷上。月亮当空照,星星眨眼笑,天上的仙女们一个个都探头张望,谁不羡慕这人间的这一对呀!

站在云头的雷神也看见了;石娃和花妹是那么快活,那么亲密。他越看越眼红,恨恨地想:人间竟有人比我活得快活,那可不成,这样美丽的姑娘应该是属于我的呀!于是他抹了一下黑脸,变成一个粗大的黑脸汉,到地下来了。

花妹打扮好了,和石娃双双地回到村里来,村里人把他俩拥上最美丽的一座小山上,在那里,大家已经给他们盖好了一座新房。全村的男女老少,在山上欢天喜地过了一夜,直到快天亮的时候,才渐渐散了回去。

客人散尽了,石娃和花妹正想进屋去,突然,月亮不见了,乌云压住头顶,只听得从远处滚来一阵可怕的声音,雷神在山头上出现了,雷神嘻皮笑脸地去拉花妹,说道:“美人儿,随我到天上去吧,”花妹又急又气,一伸手“噼啪”打了两记耳光。石娃赶过来。一膀子把他撞得老远。雷神挨了打,怎肯罢休!他眼珠子一转,就是两道闪电,嘴巴一张,就是一声响雷;他袍袖一挥,狂风刮来了,暴雨落下来了。闪电刺得人眼花,响雷震和人耳聋,狂风刮得人站不住脚,暴雨打的人抬不起头。花妹和石娃紧紧依偎着,誓死也不分离!雷神用手在石娃和花妹中间一劈,“忽”地一道青光闪过,山头劈成两半;雷神以吹了一口气,花妹站着的这一半山头,立刻就飞将起来。石娃机灵地纵身一跳,攀住这半边山头上树藤。飞呀,飞呀,愈飞愈快,愈飞愈高。石娃只听到耳边呼呼风响,渐渐地,他的头晕了,眼花了,他的双手不知不觉变成了两只翅膀,再也攀不住了。他就用牙紧紧地咬着树藤不放;可是,他的嘴巴也越来越长,越来越尖,越来越硬……最后,这半边山头飞到了杭州灵隐的上空,“轰隆”一声落到地面上,把石娃震得昏晕过去了。

石娃清醒过来,看看自己已变成了一只长嘴巴的鸟儿,觉得很伤心。这时,他隐隐约约地听到一阵歌声,多熟悉的歌声呀!于是,他就展翅飞到山头上,朝四周看看:山上的石刻是自己领头雕的,山上的树木是自己领头栽的,他下就认出来了,这就是从他的家乡飞来的那半边山头呀!他把耳朵贴在岩石上听听,歌声更清晰了,再厚的岩壁也隔不断花妹的歌声呀,花妹一定在这山头底下!石娃听好了一个位置,便在岩石上啄起来,啄了一天,又啄一天,啄得岩石直冒火星。

花娃正在唱歌,忽然隐隐地听到头顶上有“笃,笃”的声音,他屏住呼吸静静地听,一点也不错!声音一声比一声清晰,一声比一声响亮,这一定是石娃在凿石头!花妹高兴极啦!就拔下头上的银钗,对着洞顶发出声响的地方挖起来,他要让石娃少费一点力气,早点把岩石凿穿。这样,石娃上山顶上啄,花妹在山洞里挖,石娃尖喙啄破了,花妹的银钗也磨得只剩短短的一截了。过了不知多少时候,石娃一啄啄到一支银钗,岩石终于啄通啦!一线和煦的阳光射进黑洞,石娃从来这一线缝隙飞进洞里去,在花妹的身边飞了三圈,花妹立刻也变成一只美丽的鸟儿,双双迎着太阳,向天空飞去。

飞呀,飞呀,石娃和花妹冲破蓝天,穿过白云,一直飞到天上。他们找到了雷神,一齐拍拍翅膀冲过去,“笃,笃”两声,把雷神两只铜铃眼都啄瞎了。从此以后,雷神成了个瞎子,只能在天上吼叫,再也不敢到地下来为非作歹了。

至今诸暨城外还有一座“半边山”;从那里飞走的另外半座山,就是现在杭州灵隐寺的“飞来峰”。飞来峰上有个小孔叫“一线天”,那就是当年石娃把花妹救出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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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李斯谏逐客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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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虽然在邯郸打了一次败仗,但是它的实力还很强。第二年(公元前256年)又进攻韩、赵两国,打了胜仗。后来,索性把挂名的东周王朝也灭掉了。秦昭襄王死去后,他的孙子秦庄襄王即位不到三年也死去,年才十三岁的太子嬴政即位。

当时,秦国的朝政大权掌握在相国吕不韦手里。

吕不韦原是阳翟(今河南禹县)地方的一个富商,因为帮助庄襄王取得王位,当上了相国。吕不韦当相国以后,也学孟尝君的样子,收留了大批门客,其中有不少是列国来的。

战国时期有许多学派,纷纷著书立说,历史上把这种情况称做“百家争鸣”。吕不韦自己不会写书,他组织他的门客一起编写一部书,叫《吕氏春秋》。书写成后,吕不韦还派人把它挂在咸阳城门上,还发布告示,说谁能对这部书提出意见,不论添个字或者删掉个字,就赏金千两。这一来,他的名气就更响了。

秦王政年纪渐渐大起来,在他二十二岁那年,宫里发生一起叛乱,牵连到吕不韦。秦王政觉得留着吕不韦碍事,把吕不韦免了职。后来又发现吕不韦势力不小,就逼他自杀。

吕不韦一倒台,秦国一些贵族、大臣就议论起来,说列国的人跑到秦国来,都是为他们本国打算,有的说不定是来当间谍的。他们请秦王政把客卿统统撵出秦国。

秦王政接受这个意见,就下了一道逐客令。大小官员,凡不是秦国人,都得离开秦国。

有个楚国来的客卿李斯,原是著名儒家学派代表荀况的学生。他来到秦国,被吕不韦留下来当了客卿。这一回,李斯也挨到被驱逐的份儿,心里挺不服气。离开咸阳的时候,他上了一道奏章给秦王。

李斯在奏章上说:“从前秦穆公用了百里奚、蹇叔,当了霸主;秦孝公用了商鞅,变法图强;惠文王用了张仪,拆散了六国联盟;昭襄王有了范雎,提高了朝廷的威望,这四位君主,都是依靠客卿建立了功业。现在到大王手里,却把外来的人才都撵走,这不是帮助敌国增加实力吗?”

秦王政觉得李斯说得有道理,连忙打发人把李斯从半路上找回来,恢复他的官职,还取消了逐客令。

秦王政用李斯当谋士后,一面加强对各国的攻势,一面派人到列国游说诸侯,还用反间、收卖等手段,配合武力进攻。韩王安看到这形势,害怕起来,派公子韩非到秦国来求和,表示愿意做秦国的属国。

韩非也是荀况的学生,跟李斯同学。他在韩国看到国家一天天削弱,几次三番向韩王进谏,韩王就是不理他。韩非满肚子学问,没被重用,就关起门来写了一部书,叫《韩非子》。他在书中主张君主要集中权力,加强法治。这部书传到秦国,秦王政看到了十分赞赏,说:“如果我能和这个人见见面,该多好啊。”

这一回,韩非受韩王委派来到秦国,看到秦国的强大,上书给秦王,表示愿为秦国统一天下出力。这份奏章一送上去,秦王还没考虑重用韩非,李斯倒先着急起来,怕韩非夺了他的地位。他在秦王面前说:“韩非是韩国的公子,大王兼并诸侯,韩非肯定要为韩国打算;如果让他回国,也是个后患,不如找个罪名把他杀了。”

秦王政听了这话,有点犹豫,下令先把韩非扣押起来,准备审问。韩非进了监狱,想辩白也没机会。李斯却给他送来了毒药,韩非只好服药自杀了。

秦王政扣押了韩非,也有点后悔,打发人把韩非放出来,可是已经晚了。秦王政十分懊恼。正在这时候,有个魏国人缭到秦国来,秦王政找他一谈,觉得他是个难得的人才,就任用缭为秦国尉,后来人们称他尉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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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七夕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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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的历史典故大家清楚吗?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关于七夕的历史典故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关于七夕的历史典故

关于牛郎织女传说的典籍记载,最早见于《诗经·大雅·大东》:“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皖彼牵牛,不以服箱。”其二为《诗经·周南·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神女,不可求死。”这些记录只是牛郎织女传说的雏形,这几句话描述了织女没有织布,牵牛不拉车,显然,此时描绘的织女星和牵牛星主要还是作为带有农耕文明和家庭手工业文明的象征的两个星宿出现,并没有出现传说故事中的主要人物、相互关系和相关情节,这时的织女与牵牛并没有产生男女关系。后来的《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牛郎织女才开始有了隔河相望的相思形象。到了东汉时期,演绎成织女七夕渡鹊桥的传说。东汉应劭的《风俗通》记载:“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桥首无故皆髡,因为梁以渡织女故也。”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引《淮南子》“乌鹊填河成桥而渡织女。”《史记》里也有记载:“四星在危面,匏瓜。牵牛为牺牲。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天官星占日:匏瓜一名天鸡,在河鼓东。牵牛一名天鼓,不与织女值者,阴阳不和。”到曹植的《洛神赋》里,才确定了牛郎织女的夫妻关系。而作为夫妇的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故事,大致形成于南北朝时期。当时的《荆楚岁时记》记载:“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迁。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

由此可见,对牛郎织女二星的歌咏,从周末经春秋战国,再由汉初至东汉、三国、魏晋南北朝,流传数百年间,才提到七月七日相会。而那时候的七月七日已经是规模不小的岁时节日了。

七夕起源很早,刚开始时只是作为一个节令。从历史文献来看,七夕节起源时间至少在三四千年以前,其起源与星象、物候密切相关。

据说七夕的节日在战国时期可能就已经有了。据明代罗颀《物源》记载:“楚怀王初置七夕。”但因作者与所载时间相隔太远,恐不足信。关于七夕乞巧风俗最早的记载当数东晋葛洪的《西京杂记》,文中记载:“戚夫人侍儿贾佩兰后出,为扶风人段儒妻,说在宫中时,七月七日临百子池作于阗乐。乐毕,以五色缕相羁,谓之‘相爱连’。” 又载:“汉丝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开于襟褸。”这两条记载都可以说明,西汉初宫中过七月七日的盛况,而汉代这些风俗活动中都不见有关牛郎织女故事的记载。由此可见,七夕并非是牛郎织女传说所衍生出来的岁时节日。

关于七夕节的起源,我们可以从七夕风俗中去探寻。

“七夕”最早来源于人们对星神,也就是对自然的崇拜。《太平御览》卷三十一引东晋周处《风士记》:“七月初七日,其夜洒扫于庭,露施几筵,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以祈河鼓织女,言此二星神当会。”此处的河鼓和织女,指的就是牵牛星和织女星。牵牛星是视为谷物神,织女则传说是天帝之女桑蚕神,谷物神和桑蚕神都是我们这个农耕民族的先民极为重视的神袛。那时的人们认为东西南北各有七颗代表方位的星星,合称二十八星宿。至于在七夕拜牵牛和织女二星,是因为两星的运行七月显得最为突出。

“七夕”也来源于古代人们对时间的崇拜。据《太平御览》记载:“七月黍熟,七日为阳数,故以麋为珍。”“七月七日为良日”,所以把它作为庆贺秋收的吉庆日子。汉魏时把这一天作为集会游乐的日子。这一天还是天宫神仙们聚会的日子。《续齐谐记》记载:“织女渡河,诸仙悉还宫。”七数在民间表现为时间上的阶段性,计算时间时往往以“七七”为终局完满。因此,在七夕风俗里,有乞巧乞福乞情等风俗,都是源于七月七日是良日,以此祈求丰收美满之意。对时间的崇拜,也延伸到对生命的崇拜上。在七夕风俗中,就有乞子和祭祖的风俗。杨琳在研究七夕节的起源时,结合民俗学相关原理、结合类书、文人笔记、地方志等相关记载资料,对七夕节的起源问题作了详细的辨析:七夕节的成因在于“七在古代文化中是个具有生殖魔力的数目,古人将七月七日作为节日是崇拜七这个神秘之数的结果,其实质是对生殖的期盼和膜拜。”因而,在古代,很多女性为了提高自己在社会生活中地位,在七夕节这天往往会进行乞子的活动。

七夕节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与牛郎织女的神话传说结合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大动乱时期,百姓长期处于战乱之中,追求幸福安定的生活愿望在现实中很难实现,于是便向传说中的人物去乞求。此时牛郎织女的故事进一步完善,并与七夕节相互融合,七夕节成为普遍的节日。除了乞巧的习俗外,七夕节在此期间还多了乞求富贵、长寿、生子的习俗,牛郎织女的坚贞爱情也成了人们的情感寄托。由于女性所处的社会地位较低,在封建社会又通常被视为繁衍后代的工具,生下男婴因而成为女性为提高社会地位的方式之一,求子也因此而成为七夕节民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分别对牛郎织女神话传说和七夕节的探源可见,七夕节的起源主要来自古代人民对星辰、对自然以及时间的崇拜,其起源与牛郎织女的传说是毫无关系的。但随着牛郎织女神话故事的发展演变及其故事中传达的人类情感,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逐渐融合交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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