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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的回忆》课内阅读(经典20篇)

阅读是我们一大乐趣,那么我们在阅读的时候又有什么故事呢?下面一起看看《十六年前的回忆》课内阅读了解了解吧!为此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十六年前的回忆》课内阅读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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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日记一百字左右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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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从小妈妈就和我约定好每天睡前的亲子阅读,不读不睡觉哦。现在我们班上又在争做书香少年,我更要好好读书了。我一拿到新书就嚷着让妈妈给我讲,妈妈说不能这样,小时候全都让妈妈讲是因为我不认识字,现在我会认字了,所以要自己先阅读,不会的可以猜一猜,读完之后再让妈妈给我讲一遍,这样就可以顺带不会的字也认识一下,还可以更好的理解书本的内容。

我喜欢和妈妈一起亲子阅读,这是我们快乐的母女时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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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在阅读中成长八年级作文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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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杜甫眼里的书。对啊!一本书犹如一盏灯,在黑暗时为我们照亮。一本书犹如一位朋友,在我寂寞的时候陪伴我。我也看过很多书,比如:《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故事作文》、《古诗词三百首》……其中《海伦凯勒》是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我受益颇多。

《海伦凯勒》这本书记叙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凯勒一岁半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觉,这对于一般人来讲是不可想象、不可忍受的痛苦。然而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帮助下,她战胜了“病魔”,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听话”。24岁时,她以优等成绩毕业于著名的哈弗大学拉德女子学院。

一个盲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何等的惊奇。如果海伦屈服于命运的话,那么她将成为可怜又愚笨的寄生者。然而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反而成为人类的骄傲,成了一个知识渊博的人。让每个人都敬佩她,让每个人都知道她的名字——海伦凯勒。

海伦让我联想到了“当代的爱因斯坦”——霍金。他1942年出生于英国。剑桥大学哲学博士,没有见过他的人,都以为他是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但是,他大学学习后期患“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半身不遂。1985年丧失语言能力,靠电脑声音合成器表达感想。这个坚持不懈的精神一直让他前进,一直不让他向命运低头。

书,伴着我成长。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将会成了我人生最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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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阅读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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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被莎士比亚称为“人类不可缺少的营养品”;被高尔基称作“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读书可以使人进步,可以让我们获取更多的知识,使我们的思维更加开阔,是我们的心胸更加宽广。它还能提高一个人的素质,增加一个人的内涵,扩充一个人的知识。

我小的时候,就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每天晚上,我都坐在妈妈的腿上,听着美妙的故事,仿佛置身于其中。待我长大一些,妈妈就买了许多书给我看。如《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每天我都遨游在这美妙的童话之中。我喜欢《海的女儿》中的小人鱼公主。她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哪怕变为海上的泡沫。确如裴多菲的诗中所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年幼弱小的我,从书中得到了大量的知识和无以比拟的乐趣,他们是我童年最好的伙伴。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读的书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广。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了书,就像天空没有阳光;没有了书,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没有了书,就像大海没有小鱼。书,就是一名老师,一位朋友,在人生中指引你正确的方向。高尔基的高尔基的《母亲》《童年》,老舍的《四世同堂》,鲁迅的《朝花夕拾》等等。如同生命中的营养品,滋润了我的心灵,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丰富多彩与无限乐趣。每当烦恼时,我会想起斯佳丽那句至理名言:“现在我要享受欢乐,那些事明天再去想吧。”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每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这种神奇的力量,使我在寂寞时,它给你安慰;遇到挫折时,它给你鼓励和力量;迷路时,它便指引我正确的方向……每个人都有一把通向舒海之门的钥匙。无论何时何刻,它的大门都向你打开,随时欢迎你。并真诚的竭尽所能地帮助你、开导你。因为读一部好作品,就犹如嚼馒头,慢慢地嚼,细细地嚼,越嚼才有味。

我们无时无刻不需要书,朋友,爱书吧,读书吧,在读书的同时,书籍正无时无刻不在塑造我们的气质和心灵。书,是我最棒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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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上阅读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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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阅读,虽然我的妈妈总是提醒我要读书,小时候还经常带我一起读绘本。但是我看到书就犯困,觉得好无趣。后来妈妈怀孕生小弟弟,很长时间没有带我一起阅读。我心里暗暗高兴,终于没人整天叫我读书了。

到了三年级,事情发生了转变。来了一位新班主任,他是个爱读书的人。一来就推荐我们读《奇迹》,我觉得挺烦人,又要阅读。可是一翻开书,我居然就被吸引了,它是讲一个男孩奥古斯特的故事。回到家,我情不自禁地一直往下读,甚至还流眼泪了。感觉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离我这么近,他难过了我也难过,他高兴了我也高兴。读完这本书,我突然发现书还是挺有趣的,有一点喜欢阅读了。

吴老师让我们读了很多有意思的书——《少年读史记》《精灵鼠小弟》《老爸,去图书馆》《希腊神话故事》等等。我读着读着,慢慢地喜欢上阅读。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读《希腊神话故事》,妈妈进来提醒我要休息了,已经九点了。可是刚读到阿喀琉斯与赫克托耳之间的战斗,精彩的不得了,我真舍不得去睡。可是妈妈再三提醒时间很晚了,我只好去睡觉。躺在床上,心里想的全是书上的事情,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我终于忍不住了,偷偷地爬起来,打开台灯,翻开书,接着读。一直读到十点钟。

现在,书成了我的好伙伴,不论高兴还是伤心,我都喜欢拿起书来读一读。我已经爱上阅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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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让心灵在阅读中悄然成长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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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教育实验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阅读之重要性。阅读不仅走进校园,而且成为一种时尚,走进每个家庭,走进每个家长的心里,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重视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可如何让孩子爱上阅读呢?身为一个母亲,从孩子的读书经历中得到些许启示。

早在孩子一两岁时,孩子对毛绒玩具非常迷恋:天线宝宝系列、芭比公主、海绵宝宝、哆啦A梦……令她爱不释手。地摊边、超市里一看就是几个钟头,每次都是我连哄带骗才能把她带走,家里的玩具尽是各种各样的洋娃娃。为了培养孩子的读书兴趣,给她买了平生第一本书——看图识字书。当孩子看到这本书时眼里放着异样的光芒,至今让我难以忘怀。孩子每天一页页翻着,一遍遍看着,嘴里还不停地问着:“妈妈,这是什么宝宝?”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认识了彼得兔、光头强、汤姆布里布、玛卡巴卡……孩子对童话人物的痴迷感染了我,也让我走进了童话世界。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好奇心也在不断增加:“妈妈,这是谁?它的妈妈是谁?它是干什么工作的?它生病了怎么办?”为了回答她的问题,我不停地在手机上搜索资料。“妈妈,为什么不给光头强装上头发,装上是不是更好看?小矮人那么小怎么能把货物装上车?要是把白雪公主和灰姑娘放在一起就好了,让她们认识,不是都不孤单了吗?”……阅读给孩子插上想象的翅膀,让孩子的小脑袋里充满了丰富的想象。

从那时起,每次路过卖书的地方,孩子总会停下来翻阅各种书籍。一次偶然的机会,孩子看见了迷宫书,一连买了十几本,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打开让我给她读。不到一天时间,我们就将十几本书全部读完。尽管如此,她还是每天让我陪着一遍遍地读着,我心中暗喜:以后不愁孩子不爱读书了。

孩子一天天长大,她对书的热爱不变,但是兴趣发生着改变。逐渐孩子爱上了《唐诗宋词》《人物传记》《十万个为什么》等书籍。尽管孩子还没到入学年龄,可对书的兴趣愈来愈浓。只要孩子感兴趣的书,我毫不吝啬,悉数购回,每天陪她一遍遍读着,乐此不疲。

当我发现同龄孩子都看童话书时,我纳闷了:是否该给孩子也选择童话书、寓言书、励志方面的书呢?经过短暂思考后,我自作主张,给她买了《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女孩故事》,谁知女儿连一本都没听完就不想听了。我想:坚持下去,孩子就会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兴趣是培养起来的。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孩子一看到书就愁眉苦脸,总是找借口不想听。“强扭的瓜不甜。”看到曾经对书那样痴迷的孩子,现在却一句也听不进去,我只有放弃。

后来,孩子学了拼音,为了培养孩子的读书习惯和拼读能力,我又专门买了注音版的绘本书籍,每天让孩子拼读和亲子互读。说真的,孩子拼读能力并不差,就是不愿读书,每次都是泪眼婆娑,撅着小嘴,极不情愿地拼读着。有人说坚持21天的重复就会成为习惯。为了帮孩子养成习惯,我坚持着……谁知坚持了一段时间,孩子到了书店,连其他书籍也不愿意翻阅。看到孩子这个样子,我不止一次问自己:“是我做错了吗?难道真的是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我又一次带孩子来到书店,并对孩子承诺:选择你喜欢的书,我不再干涉。孩子欣喜若狂,一下子抱回《海底动物大密探》《海底小纵队》《大耳朵图图》等大大小小十几本书,兴奋地边走边看。看到孩子又一次沉醉于书中,我笑了:原来孩子不是不爱书,而是爱自己感兴趣的书。

孔子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事实告诉我:阅读首先使孩子好之,进而乐之。“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孩子对阅读有了兴趣,就会产生极大的热情,就会将家长的“要我读”转化为“我要读”,才会把阅读看作是一件乐事,从而爱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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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中昆虫记阅读笔记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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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小小的昆虫是令人讨厌的,它们又丑又脏,又那么小。直到我看完了《昆虫记》才发现:我以前错看它们了。

小小的昆虫竟然有一百万种!可比我们人类多太多种了!我一直都希望可以想鸟儿一样飞翔,可没想到一些蝴蝶几千米;我们人类从猿到类人猿再到人经过了艰苦的进化,庞大的恐龙灭绝了,可那令人讨厌的蟑螂却经历几百万年都没有改变,并且随处可见,他们适应环境的能力超强,也许他们觉得我们这些后来出现的人是专门给它们提供食物的住所吧!真是太超出我的想象。

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蚂蚁在院子里活动,它们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举重冠军,能举起比自己重20——50倍的物体,我们的举重冠军能举起2倍就不错了,可蚂蚁个个都是举重冠军呀!太牛了!更想不到的是蚂蚁那小小的脑袋,它的运转速度居然和一台高性能计算机一样快,我们的计算机那可是人类的文明五千年的产物呀!人家可以天生的,难怪没有语言、电话、手机宏大的蚁群仍然秩序井然,纪律严格,不得不佩服。

衣鱼不是鱼,而是常常出没于厨房和卫生间这些温暖而潮湿的地方的昆虫吃面粉、剩饭、脱水等,它们不吃东西也能轻松地活上几个月。

小小的昆虫各有所长,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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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让生活更美好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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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什么让生活美好呢?”,我会毫不犹豫的说:“阅读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阅读让我更加坚强,我阅读过《鲁滨孙漂流记》,让我学会了鲁滨孙的不放弃。在去年的运动会上我报了400米长跑,我本来没有抱以太大的希望,因为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我学会坚持,最后终于取得了好成绩。

阅读让我快乐,当我灰心丧气时,是书让我快乐,记得有一次,我十分沮丧,我翻开书《做个独立的思考者》看着看着那一个个励志的故事,我又振作起来啦!

我爱读书,既不是为了“黄金屋”,也不希望有“颜如玉”,只想从读书中体会到无穷的乐趣,让你感到世界如此之大,自然如此奥妙,生活如此多彩,仿佛所有的知识画卷都在你脑海中一一展现。

还有一次我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我深受启发,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他是多么坚强,多么勇敢啊!他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的磨难,但最终它却顽强的坚持下来了,这种精神使我感动,我们要学习他那顽强不息,坚持不懈的精神,这让我深深震撼。

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越忘记了所有的忧伤,书是冬日里的阳光,带给我春的温暖,书是沙漠里的绿洲,给予我新的希望。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自有另一个世界,让我们与书为伴,做书的好朋友。

每天睡觉前,我总是拿起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看书时书仿佛把我带到了一个快乐的地方,让我忘记了所有的烦恼,所有的忧愁,开始了书给我带来的无穷乐趣。

“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需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

我爱上读书,因为书可以带给我无穷的乐趣,阅读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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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阅读初二作文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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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读为径,学海无涯乐作舟。——题记

高尔基过去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读一本书,就像在结交了一位朋友;读一本书,就像在品尝着一份美食;读一本书,就像在常识的海洋里遨游……古往今来,有什么文人志士不是饱读诗书的呢?回想起自己,我也曾读过一些书,也有所感悟。

就拿刚刚度过的一个寒假来讲吧。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大家都知道,这是一本非常著名的书,它是英国作家J。K。罗玲所著。书中讲述了一段段离奇古怪的故事,它描述了大家人类世界以外的一个魔法世界发生的事情。主人公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一名学生,在暑假期间,因遭受摄魂怪的袭击,用了魔法,违反了学校的校规,险些被开除。接着,学校开学后,魔法部又派来了一位叫乌姆里奇的教授,他在课堂上百般刁难哈利,使哈利忍受力不少的皮肉之苦。紧接着,传来了神秘人伏地魔(即杀死哈利爸爸妈妈的凶手,人称神秘人)回来的消息。哈利和凤凰社的一些魔法成员与伏地魔展开了激烈的战斗……阅读着这部分离奇古怪的故事,我仿佛也进入了神奇美妙的世界,在里面尽情地遨游。

可见,阅读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的奇妙啊!

还有,我过去阅读过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著的小说《鲁宾逊漂流记》。这也是一本非常受青睐的小说。在这本书里,作者真真切切地为大家讲述了一些不可思议的故事。主人公鲁宾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他一心想出洋远游,于是不考虑家人的极力反对,上船当了一名船员。但,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航海中,航船遭到了海盗攻击,鲁滨逊被迫成了奴隶。后来,鲁滨逊侥幸逃了出来,并于1659年9月1日第三出海,前往几内亚。在途中,航船遇见了强烈的飓风倾覆,鲁滨逊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从此,鲁滨逊开始了他在孤岛上的艰苦岁月。但,艰难困苦并没使鲁滨逊低头,他迎难而上,坚强地活着,终于在28年后搭上了一艘英国航船……读了这本书后,我感悟良多。它使我知道了在困难面前,必须要有像鲁滨逊一样的顽强意志和充沛的生命力,要勇于战胜我们的胆怯和悲观。

啊!正如冰心奶奶所说的“念书好,多念书,读好书”,书籍丰富了大家的生活,念书让大家获得了许很多多。总之,我阅读,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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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傅雷家书阅读心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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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是由傅家的185封家书组成,整本家书,可以说是对中华民族优秀道德的最好阐释。大部分是傅雷暨夫人写给远在大洋彼岸的儿子傅聪的信。傅雷用自己的方式教育除了两位人才,一位钢琴家,而另一位,则是远近闻名的英语老师。

每个人都有生身父母,大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和教诲。而傅雷夫妇的这种爱,体现在着字里行间中。

父亲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正直的学者,年轻时甚至有些暴燥,极富个性的`成功的父亲,在他对儿子的信中,多数体现的是他叫儿子如何做一个成功的人,先会做人,再在这个社会上生存,这体现的是他这个做父亲对儿子的深沉的爱。

傅雷和傅聪的家书给了我许多启示。我们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有些家长盲目模仿傅雷“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他们想过没有,他们有傅雷那种身教重于言传的品质吗?光学傅雷一个“打”字,打得出一个好结果吗?于是孩子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压力和恐惧下学习的苦头,孩子的金色童年因此黯然失色。傅雷悟通了,他的晚年虽然由于原因饱受折磨,但在这一点上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和儿子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现在,很多家长也争相效仿傅雷的教子方式,因此,这就成了亲子教育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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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快乐的阅读节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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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鑫源)

今天下午,我们学校举行了阅读节活动。一转眼,整个活动就结束了。下面,我来给大家讲讲我最有印像的三个环节吧。

最令我紧张的是我们班走秀的现场。走秀前的心情不亚于在刀尖上跳舞的演员。走秀的时候,我感觉全校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盯着我。还好,红地毯不长,不然我就会当场“躺”在红地毯上了!

最令人我惊讶的是六年级同学的走秀。因为他们是第一个上台的年纪,给全校同学做了个榜样,并且他们的脸上没有透出一丝的紧张。

最令我叫好的是二年级同学的走秀。因为在他们的扮演下,角色显得栩栩如生,并且他们表演的角色应有尽有:有孙悟空,有白雪公主,有唐僧……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同学们,让我们在书海里遨游,让身体与灵魂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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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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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十分喜爱阅读,每当我看起书来就会把别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就算天塌下来也不关我的事。

一天中午,我吃完午饭后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找书看。翻着翻着,我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狼王梦》。

我满怀期望地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岗一生的故事。这本书中写了许多惊险的片段。每当我看到紫岗怀着狼宝宝被大白狗追逐的片段时,我不由的紧张起来。除了惊险片段,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片段。当我看到紫岗咬着一簇羊蹄甲潜入鹿群时,我不禁为它的机智惊叹。

就这样,我发现了阅读的乐趣。

看一本书,就像一次旅游。读沈石溪的书时,我仿佛在森林中漫游;读《哈利。波特》时,我好像看见了那个神奇的魔世界。读《海底两万里》时,我感觉自己正身处于汪洋大海之中,读《龙与地下铁》时,我好像看见了都一条条期望获得自由的龙。

我爱阅读,无论去哪,我都爱带着一本书。

书,是我最好的老师,给予我知识;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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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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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是一篇感人的童话。小王子是一个郁闷的小孩,他来自一个小小的星球,有一天,因为和他的玫瑰闹矛盾,要离家出走,但他在出走的过程中,始终记着那朵玫瑰,他在路上认识了一只狐狸,他的话让小王子懂得了爱的正确含义,小王子为了回去看玫瑰,他舍弃了自己的躯壳飞回了自己的星球,守护自己的爱恋……

这本书,有着孩子般的思维方式,又具有大人非同寻常的智慧。属于曾经有过童年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者灰姑娘一样,有着幸福美满的结局。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了沙漠里。

《小王子》告诉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曾经都是孩子,心里只有简单的愿望和质朴的心思,我们曾经着迷在自己的玩具之中,哪怕它已经破烂不堪,但是对我们来说,它依然是无可替代的,因为它们曾经和我们一起亲密的成长。是啊!我们心里重要的东西和大人们的是如此的不同。我们曾为了一只猫咪的迷路而忧伤,为一朵花的绽放而无比的开心,我们同样也为发现一只与众不同的蝴蝶而雀跃不已——对我们来说,快乐是那么的简单。

这本书的情节很简单,主要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他离开了一直平静的生活着的B-6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些他觉得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迂腐的点灯人,财迷心窍的商人……于是他不断重复,“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狂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自己的家,是否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我们不得而知,,但我在心里祝福他。正如小狐狸说的,眼睛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应该用心去寻找。在心里我们能找到小王子和玫瑰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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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假期阅读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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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翻开《傅雷家书》,如深沉的父爱一样,有许多令我感动的细节,臂如,身为父亲的傅雷为弥补爱子因远离故土而产生的诸多对祖国传统文化的陌生的因素,不顾困难重重,坚持给孩子寄有关书籍,并且以自己的经历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傅雷先生的这些话,使我终身受益。

这不由的让我想起我的父亲,父亲也是一个严厉的人。曾几何时,我也曾因此怨恨过他,在那时的我看来,他简直不近人情。当我取得优秀的成绩时,他并没有如我所想般夸奖我,只是淡淡的鼓励我要继续努力;当我考试失利时,他也没有安慰我,只会皱着眉,严肃地和我分析错误的原因。我想,如果不是妈妈曾经告诉我,父亲会在暗地里为我的成绩开心,我恐怕现在还会怨恨父亲,而现在,我已理解了父亲所做的一切。他并不是不爱我,只是习惯把爱掩藏在厚厚的外壳下罢了。

《傅雷家书》给我的感触远不止这些,从这个苦心孤诣教子孺篇中,我看到了傅雷先生望子成才的良苦用心,也得到了许多启示,学到了不少做人的道理,著名的施蛰存曾经这样赞美傅雷:“他的家教如此之严,望子成龙的心情如此之热烈,他要把他的儿子塑造成符合于他的理想的人物。这种家庭教育是相当危险的,没有几个人能成功,然而傅雷成功了。”这说明了傅雷对儿子的重视及关心。

读过这本书后,我觉得傅雷不仅在为他自己的儿子指路,他也成为了我们心目中的一盏明灯。这位睿智的长者将他毕生的生活智慧浇注在这二十多篇书信中,需要我们抱着一颗纯真的心去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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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阅读初二作文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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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窗外淋淋漓漓地下着细雨,教室里分外安静。翻阅起课本,一缕书香迎面扑来。细细地酝酿,让思绪在书的海洋中自由绽放,让书香在心头荡漾,一种情趣萦绕心头。

阅读,让我更成熟。我知晓断翼的翅膀没办法飞翔,但阅读让我磨砺出另一双翅膀,让我在无垠的蓝天下,划一道弧线,还生命一片旖旎。我知晓象牙塔的路途艰险,但阅读赐我以纵横驰骋的不羁,我将踏一程坚定的步履,还生命一片生机,还生活一袭漂亮。

晨曦中,总喜欢迈着轻松的节奏,手捧一本散发着古朴馨香的古典书籍。漫步在小桥上,走过小街,穿过小河,来到大树下,手捧一书静静地阅读,倾听鸟儿欢歌笑语。放任我们的遐想,尽情享受这有生以来的淡泊平静,细细地阅读,慢慢地酝酿,让常识缓缓地飘散,再沁入肺腑,仿佛喝醉酒,如醉如痴。这种生活真别有一番情趣。

日渐地,在油墨的清香与文字的舞动中,我走进阅读的海洋,在那里体验离合悲欢,感悟生活真谛……

过去不懂爸爸笔直的脊梁因为什么弯曲,不懂爸爸大半辈子的辛劳到底为哪个,不懂爸爸对我那深沉的爱……在阅读的海洋中畅游,偶间读到朱自清写的《背影》这篇震惊人心的文章。特别是当我读到:“他那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我热泪盈眶,从了解爸爸对我的爱,对我的付出,父爱如山啊!我在阅读中慢慢地成熟了。

我被阅读的魔力所深深折服,此中乐趣我心独享。阅读用它微弱而又极具穿透力的光一点点地照亮我生活的道路。不管云卷云舒,不管花开花落,它都一直照亮着我。

阅读,让我更成熟。每当我读起《音乐巨人贝多芬》时,都会心潮澎湃,有种想要呐喊的冲动。贝多芬遭到运势沉重打击,但他依旧对生活充满期望,他那种执着不朽的精神让我深深地知晓:人只有用坚强的意志与顽强的奋斗精神,才能迎接新生活的挑战。

午后,窗外又下起濛濛细雨,一滴一滴的雨水拍打着我的心灵。手捧一本书靠在红木躺椅上静静地阅读,在阅读的海洋中畅游。我坚信,阅读会让我更成熟,飞得更高,让我尽情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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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快乐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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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参加了学校的“作家进校园”讲座,聆听了秦文君老师的写作与阅读的故事。我感受到了阅读带给我的快乐

阅读可以让人变得聪明,秦文君老师说:“阅读的孩子不可估量”。有一天,我正在看书,奶奶在炒菜,她要用醋和油,可是找不着,就想起来在桌子上,说:“盈盈,去把桌子上的醋和油拿来。”我一边看书,一边向桌子走去,说:“哪有啊?根本不在。”

奶奶说:“不在吗?我记得在桌子上,你再找找。”我跑向房间,去把针和线拿到奶奶面前,说:“给你,明明在房间的柜子里。”奶奶一看,哭笑不得说:“我让你拿油和醋,你怎么拿针和线啊!”我说:“什么?”奶奶说:“你真是看书着迷了。”我也笑了起来。

书是我们永远的朋友,它陪伴我们走过人生的春夏秋冬;书是我们的精神之树,在我们的生命中生根、发芽、枝繁叶茂;书中有人类无穷的财富,我们可以自由地汲取营养;书是人类发展的录像机,我们可以在其中看见前辈的足迹;书是知识和智慧的海洋,我们在书海中遨游中慢慢长大。书是你的、我的,书是我们永恒的朋友。

我就像一只小蜜蜂,在书的百花丛中采取花蜜,吸取营养,我以后要多写作,多阅读,在书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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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阅读感悟笔记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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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水浒传》一书。

《水浒传》一书,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108个梁山好汉从梁山泊聚义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击败辽兵,最终却遭朝廷内部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我感慨万千,但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义”这个字。“义”我理解为正义,它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梁山108个好汉,为了家国奋不顾身,为兄弟,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百姓出生入死,除暴安良,这些都是“义”的表现。

这本书中的黑旋风李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生性鲁莽,性格暴躁,经常因为小事与他人发生激烈冲突。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却很好的体现了“义”字。在他身上,有一种“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英雄气概,也有一种愿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的侠义豪气,令人佩服,感动。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少能碰到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生活中就不需要“义”了。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义“无处不在,在生活中,我们,对亲人朋友关心讲义气,这是“义”,对素不相识的人进行帮助,关心,小到一个微笑,一句关怀,一份体贴,这也是“义”。

而我呢?平日我在班里总是喜欢打打闹闹,甚至出手伤人,有时心里常常只想着自己,从未为他人想过,有时不但没帮助别人,还给大家带来了麻烦,说起来真的很惭愧,所谓的“义”不用在正道上又有何意义呢?

一个人,不要吝啬你的“义”,多行“义”,不会让你失去什么,而会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那我们又何尝不多行“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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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红楼梦》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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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花雪月之事,假假真真之幻,有有无无之乱。或许没有战三国的雄伟壮观,或许没有水浒汉的忠义情深,或许没有梦西游的虚幻迷人,但红楼有着一种千古不变的发人深思。

红楼梦》乃曹雪芹先生之心血之作——“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本书贯用北京方言,看官可透过表面用心观测到曹雪芹先生极力反对封建思想,批判封建腐败。读红楼,令人叹为的可不仅仅是家族兴衰史,还有种种风流事,种种风流情。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这木石前盟,那金玉良缘,勾出了一段段风流俗事。林黛玉本就是多病身,幼年丧母,寄身于外祖母家中,少不得处处留心、小心多疑。而表哥贾宝玉又是个“只爱在女儿们身边的”。两人一见如故,更少不了些冤家琐事。她是一向娇弱的林妹妹,他是始终爱女儿之洁的宝哥哥。他们日夜相伴,情味相似,厌恶世俗。宝黛之恋缠绵辗转,可最后,也不过是“卿于新房花烛中,余则凄然焚稿末。”

身带金锁的薛宝钗是位极符合封建思想的女子。待人宽厚,不得罪他人,脾气和顺。可也正因为与林黛玉性格的反差,造就了一系列的悲剧。封建包办婚姻不仅没能为贾宝玉带来幸福,还让他经历了生死离别。薛宝钗从小灌溉封建妇女思想,时刻铭记着“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场所谓的婚姻,亦是悲剧。

有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错觉,《红楼梦》前几十回是一场美轮美奂的精神盛宴。元妃省亲建大观园,何不宏伟?元宵众人同乐猜谜,何不愉悦?林黛玉等人起诗社,何不自在?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衰弱往往都是从那最繁华的一瞬开始的。这一切都如一场梦,家族兴衰的梦,讲述封建礼教的梦。过眼云烟。烟消云散。最终,大观园的繁荣仅仅止步于过去。

张晓风曾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红楼梦》不仅是一本讲述四大家族由兴到衰的经典之作,而且,在更多人眼里她就是对某一个时代的回忆,能触发人心底的温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黛玉葬花,葬的不仅是桃花,还有她居人篱下的惆怅。红楼,梦一场,到头来,惹得那人憔悴。

辗转红楼,忘不了伊细泣独怜,忘不了伊焚稿断痴情,忘不了红楼一瞬却终究梦一场。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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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难忘的阅读节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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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燕蕴霆)

学校为了让我们更了解书中的人物,也为了给我们一个锻炼自信的机会,举行了“我是书中人cosplay”活动。

活动就要开始了,大家都穿戴整齐,拿好了道具,有的扮演公主的女同学还化了淡妆。许多同学都扮演了《绿野仙踪》里的女巫,她们戴着黑色尖顶帽,披着黑色披风;还有两个同学穿着棕色的衣服,戴着狮子的面具,扮演胆小的狮子。许多妈妈们忙着拍照,给我们留下美好的童年回忆。同学们都很兴奋,因为我们都是扮演的自己喜欢的角色。

活动开始了。首先,全校同学合唱校歌,那悠扬的歌声传遍了整个校园。接下来是校长妈妈致辞,那深情的演讲在我的脑海里回荡。开始走秀了,我看见两个同学拿着一块《绿野仙踪》的宣传牌,因为我们班的主题就是“绿野仙踪”。我们走秀的顺序是分年级分班走。轮到我们走秀了,我扮演的是《白雪公主》中的王子。我头戴一顶皇冠,腰系一根王子的腰带,身披一件紫色披风,自信地走过了红地毯。

这次活动让我非常开心,因为活动不仅让我更加理解了书中的人物,还锻炼了我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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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时光作文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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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读书是一件非常好玩的事情。

十来岁,四年级,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每次不听父母的劝告,一个人偷偷跑到图书馆看书。

看着书架上一本本厚厚的图书——《天龙八部》《战争与和平》《时间简史》……恨不得一天就全部看完。拿起一本书,仔细地阅读每一个字,把它们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不让它们散去。

我之所以这么爱看书,得从三年前说起。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母亲想让我成为一名教师。为了培养我的阅读天赋,从那时起,我的房间里就堆满了书。一到放假时间,母亲就把我关在房间里,逼着我看那些乏味的书本。有时学校周六周天举办活动或者组织假日小分队,母亲都不让我去。因此回到学校,我还会遭到老师的批评,问我为什么不来。我都是无言以对,我也是个受害者呀!

当时因为种种原因,我对读书感到无比厌恶。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寒假的某一天。那一天,我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位老师。

当时母亲报名了那位老师的试听课。因为去得晚,到的时候已经开始上课了。一听老师的讲课,我就深深地着了迷。一些在书上看到的不理解的知识,瞬间全都迎刃而解。

课后我找到了老师,问道:“老师,为什么有时候看书会有看不懂的地方呢?”

老师一听,认真地说道:“看书,不能一味地死读文字,还得思考。读书是有方法的。”之后,老师还教了我好多的方法。

回到家,我按照老师的方法去读,许多之前不懂的地方都明白了,而且越看越起劲。就这样,我爱上了那一本本布满黑色字体的书籍。

在阅读中,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转瞬即逝。那些有趣的书籍,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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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名著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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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对故人思故园,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这是苏轼的《望江南》中的一句。这首词描写了清明时节,作者却不能返乡祭祖的一种遗憾的情感。因为有句俗话说:“有根才有家。”可是有一群人,他们却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忍辱负重”,甚至出卖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最终自取灭亡。

四世同堂》,是老舍先生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中描绘了抗日战争中北平人民的艰苦生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战争的残酷,其中有许多人物,如祁瑞宣,祁瑞丰,钱默吟先生,冠晓荷等,他们每个人物都有十分鲜明的特点。但要说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祁瑞宣了。

祁瑞宣是祁家的长孙,是祁家的“当家主父”,可以说是上有老下有小。他的身上有一种令人钦佩的爱国情怀,宁可被日本人捉进监狱,也不会向黑暗势力低头,甚至甘愿吃就算是猫狗都不愿吃的东西,也不愿给日本人做事而衣食无忧。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民族气节,一种不忘根的民族气节,一种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

祁瑞丰虽说是祁家的次孙,可是他和大哥瑞宣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瑞宣勤俭朴实,谨慎小心,老成持重的读书人。瑞丰则是个看重金钱利益,大肆挥霍,好吃懒做的花花公子。为了利益,出卖了国家和民族,做了汉奸。我十分厌恶他这种“忘根”的行为。

可是,想着想着,我不禁惭愧起来。我想到了外婆,她老人家70多岁了,外公去世后她一直一个人住,有什么事不麻烦妈妈,总是自己想方设法解决。爸爸和妈妈因为单位工作忙,即使外婆家就在单位旁边,也不能常去看看,所以妈妈对外婆总怀着愧疚,一年也只能见几次面。可我总对外婆不理不睬的,甚至还说外婆土,俗,一直到上中学后,有时我想见外婆都没有时间,现在我一见到外婆总会有说不完的话。一会儿是班上的趣闻,一会儿是在书上看来的笑话段子,聊天说地不像祖孙,倒像一对朋友。

人,无论到哪儿,都不能忘本,忘根,不能忘记在你身后为你默默付出的人。不能在后悔中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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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阅读初二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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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脚步迈入了冬季。

今年冬天,罕见地下了两场雨。所幸今日绵绵细雨停了,还送来了冬天珍贵的阳光。

书总适合在阳光的抚照下阅读。我起身,随手从书柜中拿出一本书。书页略有的泛黄,昔日漂亮的封面已模糊地瞧不见字。

我翻开书,噢,是宋词。“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我轻声喏嚅着,柳三变便好像出现了眼前。据了解东坡是不如何认同他的词的,可惜,三变的词仍是被后生传诵到了今日。

随手一翻,噢,是唐词。“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脑海中浮现出了大唐盛世,然而,后主所谓的大度,早已破乱不堪。身为一个皇帝,李后主却有了佛心。这又是不是早预示了,他终究要离去的。

风轻轻地吹着,翻动了几页书,轻扫一眼,“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行字映入我的眼帘。噫,是太白。他像朵青莲,不沾尘世。据了解,此乃唐宗兄弟;又说,他乃西域王子,安能辨真假?可倒底,他是不在乎的。后人对他的评价是“诗仙”,而非“诗圣”,是仙人。

方沉在那般意境中,眼角浮现一行清句“人似黄花瘦”。噫,易安。李清照,实乃不幸,赵明诚死后,她便开始了不幸的一生。她有千般才情,她有十分豪志。可,那又怎么样?历史上有才的女子,总得不了好命,亦如薛涛,亦如苏小小。

又翻,便是白纸了,又翻回封面,隐约看见几个字,书名叫《生活》。

我将书放了回去,阳光暖暖地。前些日子,我被那个“我”绊了一跤,摔得颇为狼狈。夕日再念书时,便又不觉气馁了。

昨日的两场冬雨已被阳光冲刷干净了,我站在阳光下,甚是温暖。

眼角瞥见一张刚刚脱落的书签,拾起,细看上云:“生活一直九十九分的,还有一分留去努力,纵使加不了那一分。”

我恍然大悟,我仍挂在那九十九分上,那一分反倒放弃了。

抬头看天,太阳高悬。

难怪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细细想来,实乃真理。生活这本书啊,总迫使大家进步。书啊,又总使人快乐。

“妈!去买书!”

“又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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