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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昆虫记》读后感【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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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名著西游记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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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暑假了,我闲着无聊把《西游记》看了一遍,它是一本神话小说,写的是唐僧和徒弟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来他们打败了许多妖魔鬼怪,历经了千辛万苦,坚持不懈,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书中有慈悲仁爱的唐僧;有好吃懒做的猪八戒;还有憨厚老实的沙和尚;更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其中我最喜欢神通广大的孙猴子,有一次孙悟空去龙宫借兵器,拿一根一万三千五百斤的如意金箍棒,像玩玩具一样玩得那么轻巧,那么灵活自如,他还会翻跟头、筋斗云、七十二变……都让我十分佩服,它不仅十分厉害,还特别顽皮可爱,就拿那一次来说,猪八戒有一个大西瓜,把西瓜分成了四块,本想大家一起吃的,结果不知不觉自己把这些西瓜全部吃光了,孙悟空看到了十分生气,用法术把西瓜皮变到了猪八戒的脚下,害得它连摔四个大跟头,摔得鼻青脸肿,好不可怜……读到这个地方时,我忍不住笑出了眼泪……

读完这本书,它让我感受到了团队精神的可贵,唐憎的坚持、仁慈、善良、包容……;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神通广大……;猪八戒的好吃懒、搞笑……;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无一不让我深深的震憾与感动。而从这个故事中,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在人生的成长道路上,不一定会一帆风顺,也许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与挫折,可是我们要学习他们取经一样的精神,要克服重重困难、不气馁、不放弃、才能取得自己的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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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著《青鸟》读后感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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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青鸟》这本书,读完后我的感受非常深刻。

要说这本书的读后感,我必须说说这本书的作者,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梅特林克,是当时的剧作家、诗人、散文家。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就是狄狄和美狄,主要讲了仙女贝丽吕娜让狄狄的和美狄去寻找青鸟,结果最后狄狄和美狄梦醒之后发现自己养的斑鸠就是他们两找了很久的青鸟。然后就送给了贝兰格老太太。

在这本书中,青鸟代表的就是幸福。只有当狄狄无私的爱心萌动,要把他送给邻居生病的小女孩儿时,他才变成了青鸟。梅特林克通过这一点告诉我们:其实幸福并不那么难找,幸福无所不在,虽然我们总是难以发现他的踪迹,总以为幸福离我们很远但是经过千难万险就会发现,只要我们努力去寻找,总能找到属于我们的幸福。幸福就在我们身边。

这就是我写下的读后感。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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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名著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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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妈妈给我买回了一本课外书,名字叫《水浒传》。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书中的人物有很多,如:宋江、晁盖、吴用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武松,因为他武艺高强,有勇有谋,是个有仇必复,有恩必报的人。

书中的经典故事也有很多,如:九纹龙夜闹史家村、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鲁智深大闹五台山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章是《景阳冈武松打虎》,它讲述了宋江在柴进庄上,要回清河县去见他哥哥武大郎。他在和宋江告别后遇到了一个酒店,酒店的招旗上写着“三碗不过冈”五个大字。武松见了也不听店主的劝阻,乱喝一通,最后竟喝了十五碗酒。可是,就当武松准备进山的时候,却发现这时候已经不能进去了。原来景阳冈有老虎,大家都在晚上进去。可武松不怕,他壮着胆进了山,却因为酒力而睡着了。当他醒来的时候,突然跳出一只老虎,向武松扑去。武松拿起哨棒,向老虎打去。结果没有打到老虎,反而打到了一棵枯树,正好把哨棒打断。武松扔掉哨棒,把老虎揪住,一连打了五七十拳,终于把老虎打死了。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位绿林好汉,这位武松棒打猛虎的故事我从小就听说过了,武松这响亮的名字早就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今天我自己终于能看《水浒传》了,就特别留意“武松打虎”这一节故事,怀着对这位勇士无限敬佩的心情,认真地读了好几遍。

读完后,我终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合上书来,凝望着远方,仿佛武松打虎的镜头就在我的眼前,我的拳头也不由自主地紧紧攥起来,热血沸腾,恨不得和武松在一起,力斗那只吊睛白额虎。

武松,一个神勇无比的人,他的勇敢、正义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也要从小做起,打好扎实的学习基础,练好基本功,学到更多的本领,让知识武装自我,在以后的人生征途中,即使遇到最大的“拦路虎”也不惧怕、不气馁、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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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世界名著初中读后感最新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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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这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寒假里偶尔翻看六年级的语文书时重新看到了《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得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又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又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会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时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很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的可贵永不再有,这是我的最大感受。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今后,我绝不会让时间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紧紧的抓住它,让它没有任何机会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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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2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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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j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x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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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典名著《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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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读《水浒传》之前,听大家说起过,一直以为宋江是主人公,他是梁山泊上“最大的”。读了《水浒传》之后,我知道,山上有一百零八好汉,还有巾帼不让须眉的孙二娘。好汉们不畏恶势力,一次次的反抗压迫他们的地主恶霸。有鲁智深打败的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杨志卖刀杀了牛儿……

在读《水浒传》时,宋江和武松是最先印在我脑海里的,他开始是独自一人,在一个偶然的时间,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武松,武松后来到了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并不太喜欢接纳他,后来晁盖等人逃到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却热烈招待他们,武松很气愤,便杀了原寨主,然后,武松帮助晁盖坐上了梁山泊的第一把交椅。

宋江来到梁山泊后,因其机智勇敢,备受大家推崇,后来,坐了梁山泊的第二把交椅。再打曾头市的时候,晁盖因气愤曾头市的人教小孩儿骂他们,亲自带兵打曾头市,不想被曾头市的人用毒箭射中脑袋,回梁山泊中毒而死。晁盖死后宋江派吴用上山请卢俊义,卢俊义下山后,在两人的合力的领导下,打了几场胜仗,打败了曾头市。

之后,梁山泊的人便由宋江和卢俊义领导管理。卢俊义坐了第一把交椅,宋江做了第二把交椅,吴用做了第三把交椅,再往后的一百零五位人按年龄大小来排列,大的排在前,小的排在后。至此,梁山泊的一百零八好汉排名完成。

在这一百零八好汉中,各有各的个性,各有各的特点。然而我最喜欢的却是黑黑的,又带点野莽气息的李逵,他拿着两个大板斧,很威风,他可比武松还厉害,武松徒手打死一只虎,可李逵一下打死四只老虎。他那率真的个性,在我看来是那么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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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著红楼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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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书写了多少书中人的悲剧?曹雪芹不仅体现出了一个封建权贵家庭走向衰败和荣枯,而且从侧面彰显了封建礼教下纯真的爱情。一边是功名成就,一边是金玉良缘。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让我们看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与林黛玉两人无比凄凉忧伤的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让人有时似乎至于千里烟雾之中,琢磨不透这里面的一切,书中共900多名人物,而最让我能为其流下辛酸泪的也只有她——林黛玉。

在《红楼梦》中有一段,讲“黛玉葬花”,我阅尽《红楼梦》,却唯独对这一章情有独钟,令我魂牵梦绕。这一段将黛玉的自卑、自尊、自怜展现无遗,尤其是那一首《葬花词》:“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着这首诗,我的心仿佛震动了一下,她把自己的渴望、梦寐、生活的苦涩,全都埋入土中,却埋不掉孤独,如影随形的孤独,与生俱来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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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昆虫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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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多久没有仰起头看看天空,俯下身就是他弟了,我们在这个时代,又有多少时间去关心留意周围一些弱小的生命呢?可能在墙院一角,红牧蚁正搬着战利品回家;可能在一颗枯木中,天牛幼虫正计划着逃离家园,飞向蓝天;可能在一片小小的树叶上,大萤火虫努力的发着光,抢尽绵薄之力,照亮漫漫长夜……让我们通过《昆虫记》慢慢了解他们吧!

在法布尔的方式园中,各种昆虫出没,有“建筑师”蜾蠃,它的杰作常常让人目瞪口呆;有负葬甲,勤勤恳恳的工作,只为养活子孙后代;有花金龟,它是春天的荣耀,玫瑰的主人,天真的如同孩子一般。

最令我惊讶的昆虫,却是看似平平无奇的天牛,法布尔形象地将天牛幼虫比作“一节蠕动的小肠”。不仅是因为其外表相似,但是因为幼虫所具备的感觉和一节小肠差不多,它们没有嗅觉,没有视觉,更没有听觉。而仅有的味觉和触觉也非常迟钝,他能知道什么呢?仅凭这与外界小小的关联,它对现在几乎一无所知,却对未来看得清清楚楚。

天牛幼虫知道成虫无法自己从橡树中钻出,于是冒着生命危险,准备好逃生之路。它知道成虫身披铠甲,无法在蛹室里转身,于是在化蛹前,选择了头朝洞口的姿势。它知道蛹的身体非常娇嫩,于是将蛹室铺满柔软的内衬;它知道,在漫长的蜕变过程中,可能会有天敌进攻,于是在胃里储存了含钙的糊,以便把洞口封起来。它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呢?它对外界的了解甚少,几乎没有感觉,我想这便是它与生俱来的天赋。

再看看其他昆虫,法国狼蛛知道进攻对手的精神中枢,快速致死;大蝼步甲懂得布置陷阱,引导猎物一步步走向死亡;孔雀天蚕蛾用独特的方式吸引同伴,让人疑惑不解……还有许许多多的昆虫,它们的天赋各不相同,将目光投向时间的长河,想想这些昆虫的祖先,它们的天赋并不是从物种诞生时就拥有的,而是经过岁月沉淀,时光洗淘,历史变化得来的这种天赋,这种能力是多么伟大呀,可现在他们却因为弱小,不起眼,被我们所忽视。

《昆虫记》轻声告诉我们:世间万物,哪怕一草一木,一只小虫子都有它所蕴含的巨大道理,我们要仔细观察,耐心体会,感受大自然的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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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经典名著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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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被我在三天之内读完了,这一本名著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发生了一段凄凉但又美丽的故事,让人不禁泪流满面。

这本小说讲了金陵四大家族之一贾家的兴衰史。出自苏州的林黛玉,失去了妈妈的关爱,爸爸又工作繁忙,只好寄住在外婆贾母的家中,结识了表哥贾宝玉,并且爱上了他。而贾宝玉也同样喜欢上了她。但是贾母却没有把林黛玉许配给他,反而将薛家的薛宝钗许配给了贾宝玉。林黛玉不久得了抑郁症,离开了人世。虽然薛宝钗讨人喜欢,但依旧阻挡不了贾宝玉对林黛玉的思念。贾家开始衰败,而贾宝玉只好去当了和尚。

而书中也有不少我敬佩的人,如林黛玉。她善解人意,多愁善感,还十分富有智慧。他曾为花写了一首词,名《葬花词》,充分地体现出了林黛玉多愁善感的特点。诗将是她的灵魂,诗将她精神的寄托。我一定要像林黛玉一样,努力学习,成为一位多才多艺的人。

这一段凄凉的爱情将被读者牢牢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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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著小说《红楼梦》读后感怎样写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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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其情节曲折,内容丰富,任务都各自独具特色,更有王熙凤、贾宝玉其中新人物,尤其吸引读者眼球,已经成为经典的《红楼梦》,更是被导演成剧,把一个个硬生生的书本人物,活灵活现的展现在了荧幕上,让观众更深刻领会其核心内容。

说道《红楼梦》,不能不提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因为前世的恩怨,林黛玉从前世的绛珠仙草转世投胎,许下用一生的眼泪还与宝玉,以报当日滴水之恩,贾宝玉与林黛玉素日朝夕相处,早生情义,可黛玉心思敏感,寄居在荣国府,却由于她清高自居的个性,常常为小事伤心难过,她把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宝玉身上,她深爱着宝玉,最后的结局却以悲剧收场。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是多愁善感,反封建礼教的光彩照人的形象,贾宝玉则拥有十分叛逆的性格,他鄙视功名利禄,不远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他与宝黛要求婚姻自主,在恋爱中背离了封建社会的人生之道,他们在反封建的道路上越走远走,最终导致两人的悲剧结局。

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她便是王熙凤,可谓是文中的一大亮点,他的阴毒人人皆知,作为荣府”总管“,她作弄权势,两面三刀,她用毒计害死贾瑞,她生性尖酸刻薄,最后害了全家,但毕竟她很能干,荣府上下大小事都得她说了算,又善于迎合贾母,深得老太太的喜爱,有因此遭到妒忌,她以她的狠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的映象,是对封建社会的残酷的批判。

《红楼梦》中的任务有四宝多位,而且个个栩栩如生,就是那些着墨不多的次要人物也是写来如见其人,如闻其事,就拿刘姥姥来说吧。出生乡村的刘姥姥来到了贾家,凤姐导演了一幕闹剧,在贾母那里吃饭的时候,丫鬟只捡了一个鸽子蛋放在刘姥姥那里,刘姥姥不知羞耻的说:“老刘老刘,饭量大如牛。”体现老刘的那种直爽,体现了封建官僚与穷苦百姓的差距之大,讽刺了当时的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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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著《一千零一夜》读后感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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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个公主梦,心中藏着童话中的王子。童话虽然只有美好的结局,但它蕴藏着无数的智慧与道理。

一千零一夜》一本智慧童话,每个故事都是智慧名城。自然读了后也会收获不少的智慧,比如书中有个故事叫《一千零一夜》。他与书名一样,但她也是书中最后一个故事。本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冷酷无情的国王与一位富商女儿的故事:国王每过一个晚上便会杀掉一名女子。为了不让更多无辜少女的死亡,这位富商的女儿以身涉险。但奇迹出现了,这位女子并没有被杀死,为什么呢?原来那天晚上女子为国王讲了个故事。第二天女子依然给国王讲故事,渐渐地国王也忘了要每晚过后杀一名女子的规定,正是这位女子的智慧拯救了他们的国家。

在生活中,智慧是我们人生命中最夺目的色彩。人有了智慧才有可以创造奇迹;人有了智慧才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人有了智慧才可以拥有一切……爱迪生是位伟大的发明家,他曾说过一句话“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很好理解,但如果将它放在一个三岁孩童眼前,他会知道吗?不会吧!因为三岁孩童并没有上学,因为他们不会知道。我们知道这句话就充分说明了我们的智慧,智慧从哪里来?人类天生具有的吗?这回是我们认真在学校中学习。是我们认真听老师讲的课文才具有。现在也许因为社会进步吧,许多同学在初中毕业便有了选择的权利;一继续就学,二走进社会。世界很大,初中智慧远远不够去体验生活。为什么呢?因为生活需要智慧的地方太多了,我们初中知识走入生活的知识远远不及万分之一。因此我们更好的好好学习,今后成为祖国栋梁!

当阳光洒落在我的书本上时,让我有了信心。今后用自己的智慧去创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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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著名人传读后感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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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中的贝多芬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全名叫路德维希冯贝多芬。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

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

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

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可以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爱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种痛苦。

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

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也许现在你的成绩是差了点,但这并不代表以后你依然是这样。一定要相信自己的实力,对自己要有信心。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同样,我们也要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除了这一点外,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也想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

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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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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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终于把《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读完了。这套书主要描述的是法布尔原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十五只昆虫。书中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我们甚至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这十五种不同的昆虫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夏日音乐家——蝉,和地下毒王——狼蛛。

蝉是夏天最常见的昆虫。因为每只蝉妈妈会在七月在比稻草梗粗一些,又比铅笔细一些的干树枝上挖许多深度在零点五厘米到一厘米的小洞,把大约四百枚卵产进去,然后就劳累地死去。等卵里的幼虫破壳而出后,它们就脱掉身上的薄膜,等身体变干后,它们就从树上跳到地面上,然后找一块松软的土地下盖房。它们的食物就是地下的树根里的树汁。蝉的`幼虫会在地下生活四年,脱四次皮,然后就爬上地面,再爬上树,经历最后一次脱壳。等身体完全从壳里出来后,再把身体晾干,就是一只成年蝉了。蝉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公蝉会唱歌,而母蝉不会。

有一种蜘蛛的名字叫做“狼蛛”,顾名思义,就是像狼一样可怕的蜘蛛。狼蛛跟其他蜘蛛不一样,它们并不织网,而是在地上挖洞,在洞里生活,它们的洞很奇特,是由一个房间和一条通道组成的,当有猎物进洞时,它就飞快地从房间出来,将猎物咬死,再慢慢享用。

通过读《法布尔昆虫记》,让我认识和了解了很多昆虫。我喜欢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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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名著读后感悟写作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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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悲剧,美到让人心伤。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悲剧。

"谦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尔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的悲剧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答题。

悲剧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领现黛玉是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质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悲剧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保持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悲剧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悲剧,而《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

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悲剧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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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著《青鸟》读后感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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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精彩的《青鸟》书,内容是在一个伐木人的家庭里有两个小孩,一个是蒂蒂,一个是咪蒂,二个小孩很可爱。在圣诞节前的那天晚上,蒂蒂和咪蒂兄妹俩做了一个梦,突然一道亮光从百叶窗射进来,进来一位叫培丽吕的仙女,叫他们俩兄妹去找一只青鸟,给她的女儿治病,才能得到幸福。

于是,他们在猫、狗各种东西(糖、面包、水、火、)的精灵陪同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去找一只青鸟。他们在怀念国、夜宫、享乐宫、坟地和未来王国里,在光神宇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也没能找到,只好回家。早晨醒来,邻居柏林考脱太太的女儿要他们家的鸽子,兄妹俩就把自己家的鸽子送给了她,后来她的病好了。

我觉得这本《青鸟》给我们启发,虽然他们历尽了努力,后来还是找到了幸福,其实幸福就在他们的身边。就象我们生活中每时每刻都是幸福,只要我们怀着无私的心愿,帮助别人,把别人当作朋友看待,别人有困难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帮助她,解决她的困难,这样她才会幸福,我们自己也会幸福,其实我们有困难的时候,要勇敢的面对,我们要有自信,到最后就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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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名著西游记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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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我读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感触很多。

《西游记》是明代杰出的小说家吴承恩所写的长篇神话小说,作者一生贫寒潦倒,四十三岁考中贡生,做过县丞。但与长官不合罢归家乡。社会黑暗沉滞,个人境遇坎坷,遂使吴承恩将愤怒的情怀尽情地倾注到了他的诗文之中,更加集中地倾注到了《西游记》之中!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伏魔,克服了种种困难,最后取经成功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他个子不高,是只从仙石中蹦出的神猴,他住在花果山,与那里的猴子成了亲人。他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孙悟空被唐僧救出,并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悟空降妖除魔。立下了大功劳。

《西游记》成功地塑造和歌颂了孙悟空这个敢打敢骂、在斗争中从没有恐惧之感和退缩之态、富有反抗精神的神话英雄形象。老孙无“法”无“天”,从不把神圣不可侵犯的天宫和天宫里那些位尊势大的统治之神、包括玉皇大帝放在眼里,他打上凌霄宝殿,闯入兜率天宫,直逼冥司地府,把天上地下搅个不亦乐乎,他曾被天兵天将重重包围,但他从容对阵,英勇机智,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取经途中,他面对各种妖魔,无所畏惧,敢打敢拼;再大的困难也吓不倒他,难不住他!我要学习他迎着困难而上、敢打敢拼的精神!

《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中最受欢迎的一部。它为人们打开了一个璀璨壮丽的想象和神话世界,幻想纵横,故事曲折,结构宏大,场景壮阔,在中国小说史上别开先河。它的出现,把中国浪漫主义文学创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峰。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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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国名著《红楼梦》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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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下有3000多年的历史,在这渊远流长的历史中发光发亮的名著不计其数,但我认为其中秀的作品,当属于清朝时的《红楼梦》。因为每个人都可以从这些角色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感染着他的读者,使人感动,叫人沉默。

作者曹雪芹,在我看来他一生是凄惨的。少年时父亲被革职,全家北迁,生活贫困。后又流落到北京西郊,家徒四壁,爱子重病,却因无钱医治而身亡。在这无奈的一生中,他经历了人生百态,体会到世态炎凉,所以才能写出这样不朽的名著。

说到《红楼梦》,很多人都认为它是一篇以宝玉、黛玉、宝钗之间的爱情纠葛为主题的悲剧。但在我看来,它其实远远没有那么简单。作者通过各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各种复杂的社会背景来写这个看似和平安宁,实则早已暗潮汹涌的贾府,也成就了很多经典文学人物,比如泼辣有心计的凤姐,老实懦弱的迎春,天真伶俐的晴雯,以及那位可笑的刘姥姥,但让我最难以忘怀又沉思良久的女子,莫过于黛玉和宝钗了。

薛宝钗,出身于豪门世家,所以具有浓厚的封建意识以及圆滑处事的为人。她对宝玉有着朦胧的爱情,所以最终他才愿意假扮黛玉嫁给宝玉,从而导致林黛玉死亡。当她在游玩时无意撞见两个丫头在密谈时,她为了脱身,居然可以把问题全部丢给黛玉,足见她的心计和城府。她劝宝玉去博取功名利禄,学习应酬世务以便飞黄腾达,可是宝玉一向是厌恶那些人,自然不悦,这其中也可以看出她与宝玉在思想上的分歧,所以她注定了不可能成为保育思想上的共鸣者。但是她的才干、能力以及出生都是最适合当宝玉妻子的人,而且贾薛联姻也可进一步扩大贾家势力。所以贾府的人为了自身利益,用一记偷梁换柱让宝钗嫁给了宝玉。

相比薛宝钗,黛玉的家世就略显清寒了。她出身于书香世家,早期丧母,随后父亲也身亡,寄居在贾府中,所以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她的性格与宝钗截然不同,她不会刻意讨好别人,不懂世故,她孤高自许,多愁善感,当她听到宝玉要娶宝钗时,气急攻心,最后身亡。但她和宝玉都是一样的,都是那个时代的背叛者,有这思想上的共鸣。但由于时代的局限,以及贾府人的自私,致使他们的爱情以悲剧收场。

在这两个女子身上也可以看出一个道理,人的性格会决定她一生的结局。宝钗能干,她成为宝玉的妻子,黛玉清高,成为了宝玉的恋人。如果将角色互换一下,那三个人都不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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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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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一直在读法布尔的《昆虫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发。

法布尔在《昆虫记》中记述了很多昆虫的生活习性和特点。他这种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法布尔通过自己的细心观察,发现了许多其他人没有发现的奥妙。对一切事物都充满好奇,自然界中昆虫的一些细小的变化,都能够引起他的注意。看看法布尔,想想自己,我觉的和他的差距真是太远了。虽然老师经常要求我们要注意观察生活,这样写作文的时候才会有很多素材,但是我很少去留心观察生活中那些平凡的事物,不懂得正是平凡的事物才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发现。即使去观察,也很少能够详细的把自己看到的事物描写下来。所以我想要成为一个像法布尔一样热爱科学探索科学的人,一定要从小事做起,注意观察生活。有一句话说的好,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有多去观察大自然,才能发现它的神奇与奥秘。

《昆虫记》中描述了很多令我感动的昆虫。例如蝉这种小生灵,在地下苦苦的工作四年,才能享受到阳光下几个月的欢乐,但是它的歌声依然那么响亮,仿佛唱出了它对生活的热爱。我们作为人类,更应该热爱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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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著《红楼梦》优秀读后感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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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相思,两处闲愁,千言万语道不尽古往今来痴儿怨女。红尘过往亦只是南柯一梦,过尽千帆,亦难逃香消玉殒。

读《红楼梦》时,不喜欢黛玉梨花带雨的姿态;不喜欢熙凤的泼辣刁钻,可以说对《红楼梦》中的大部分角色都甚欣赏,他们亦刻薄,亦狠毒,亦阴险,工于心计,不惹人怜。独有一人,她勇敢,不屈——她就是晴雯。但她却偏偏活在书里,终其一生演绎了场并不华丽的悲剧。

晴雯的出现,必定是作者的精心安排,因为她就是另一个黛玉。作者用一个黛玉横死街头的悲惨下场,预示了宝黛之间悲惨的结局。晴雯身世凄惨,却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得到了主人的赏识,并且依旧保留着自己纯真的本心,一如对袭人的态度,一如对坠儿的惩罚,虽脾气火辣却天性使然,但正是她的纯真天性,才导致其最后的悲凉。

宝玉也是如同深爱着黛玉一般深爱着晴雯的,否则宝玉不会同一个奴才的奴才那般要好,也不会在一个下人病倒的时候心急如焚。晴雯也同样深爱宝玉,否则也不会在病重时依旧拼尽最后一丝气力也要补好对于宝玉极其重要的雀金裘。鲁迅先生说过:“所谓悲剧不过是把人认为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此时的晴雯恰好充当着“美好的东西”。这样看来,晴雯之死便是必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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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著简爱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4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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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长篇小说,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Oliver Twist, one of the most famous works of Charles Dickens’, is a novel reflecting the tragic fact of the life in Britain in 18th century.

The author who himself was born in a poor family wrote this novel in his twenties with a view to reveal the ugly masks of those cruel criminals and to expose the horror and violence hidden underneath the narrow and dirty streets in London.

The hero of this novel was Oliver Twist, an orphan, who was thrown into a world full of poverty and crime. He suffered enormous pain, such as hunger, thirst, beating and abuse. While reading the tragic experiences of the little Oliver, I was shocked by his sufferings. I felt for the poor boy, but at the same time I detested the evil Fagin and the brutal Bill. To my relief, as was written in all the best stories, the goodness eventually conquered devil and Oliver lived a happy life in the end. One of the plots that attracted me most is that after the theft, little Oliver was allowed to recover in the kind care of Mrs. Maylie and Rose and began a new life. He went for walks with them, or Rose read to him, and he worked hard at his lessons. He felt as if he had left behind forever the world of crime and hardship and poverty.

How can such a little boy who had already suffered oppressive affliction remain pure in body and mind? The reason is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 think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formation implied in the novel by Dickens-he believed that goodness could conquer every difficulty. Although I don’t think goodness is omnipotent, yet I do believe that those who are kind-hearted live more happily than those who are evil-minded.

For me,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s one of the most necessary character for a person. Goodness is to humans what water is to fish. He who is without goodness is an utterly worthless person. On the contrary, as the famous saying goes, ‘The fragrance always stays in the hand that gives the rose’, he who is with goodness undoubtedly is a happy and useful person. People receiving his help are grateful to him and he also gets gratified from what he has done, and thus he can do good to both the people he has helped and himself.

To my disappointment, nowadays some people seem to doubt the existence of the goodness in humanity. They look down on people’s honesty and kindness, thinking it foolish of people to be warm-hearted. As a result, they show no sympathy to those who are in trouble and seldom offer to help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ttach importance to money and benefit. In their opinion, money is the only real object while emotions and morality are nihility. If they cannot get profit from showing their ‘kindness’, they draw back when others are faced with trouble and even hit a man when he is down. They are one of the sorts that I really detest.

Francis Bacon said in his essay, ‘Goodness, of all virtues and dignities of the mind, is the greatest, being the character of the Deity, and without it, man is a busy, mischievous, wretched thing, no better than a kind of vermin.’

That is to say a person without goodness is destined to lose everything. Therefore, I, a kind person, want to tell those ‘vermin-to-be’ to learn from the kind Oliver and regain the nature of goodness.

【翻译】

奥利弗扭,是查尔斯·狄更斯最著名的作品之一,是一部反映第十八世纪英国生活悲剧的小说。

作者自己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写这本小说在他的二十几岁,以揭示这些丑恶的罪犯丑恶的面具,揭露隐藏在伦敦狭窄和肮脏的街道下的恐怖和暴力。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Oliver Twist,一个孤儿,被扔进了一个充满贫穷和犯罪的世界。他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如饥饿,口渴,殴打和虐待。在读小奥利弗的悲惨经历时,我对他的痛苦感到震惊。我觉得对穷人的孩子,但同时我憎恶邪恶的费根和残暴的比尔。让我欣慰的是,正如所有最好的故事所写的那样,善良最终战胜了恶魔,奥利弗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一个情节是最吸引我的是盗窃后,小奥利弗被允许在Maylie太太和罗丝的护理下恢复并开始新的生活。他和他们一起散步,罗斯向他朗读,他努力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似乎永远地留下了罪恶、困苦和贫穷的世界。

这样一个受过压迫的小男孩怎么能保持身心的纯洁呢?原因是善良的本性。我认为这是狄更斯小说中最重要的信息,他相信善良可以战胜一切困难。虽然我不认为善良是万能的,但我相信那些善良的人比那些有邪恶思想的人生活得更幸福。

对我来说,善良的本质是一个人最必要的性格之一。善良之于人类犹如水之于鱼。没有良善的人是一个毫无价值的人。相反,正如著名的谚语所说,芬芳总是停留在给玫瑰的手,与善良的人无疑是一个快乐和有用的人。人们收到他的帮助是感谢他,他也得到了欣慰,他做了什么,因此他可以做的好事,他帮助的人和自己。

令我失望的是,现在有些人似乎怀疑人性的善的存在。他们看不起人们的诚实和善良,认为愚蠢的人是热心。结果,他们对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没有同情心,也很少主动帮助别人。另一方面,他们重视金钱和利益。在他们看来,金钱是唯一真正的对象,而情感和道德的虚无。如果他们不能从显示他们的“善意”获得利润,他们退缩时,别人面临的麻烦,甚至打了一个人,当他下来。他们是我最讨厌的一种。

弗朗西斯·培根说,在他的文章中,“善良,所有的美德和心灵的尊严,是最大的,是神的性质,没有它,人是一个繁忙的,淘气的、不幸的事情,没有比一种害虫。”

也就是说,没有善良的人注定会失去一切。因此,我,一个善良的人,想告诉那些“vermin-to-be从一种奥利弗恢复善良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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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西游记》四大名著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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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读过中国的四大名著吧。《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当然,我十分喜欢,印象深刻的名著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写的《西游记》。《西游记》是一本古代的神魔小说。小说中的人物性格写的鲜明,让读者一读就懂,如猪八戒小说中的《偷吃人参果》这个故事说明了八戒十分贪吃的性格。

记得最吸引人的部分肯定是内容,内容主要以孙悟空,唐僧,沙和尚,猪八戒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比较出名的故事有《三打白骨精》、《三借芭蕉扇》……

一读就让人如痴如醉,流连忘返,我觉得这本小说看的一篇是《三借芭蕉扇》,他讲了孙悟空,唐僧等四人来到了火焰山,要过此山就要用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去火焰孙悟空第一次借芭蕉扇,因之前害了铁扇公主的儿子红孩儿而被铁扇公主用芭蕉扇,扇到了很远的地方,把它扇的无影无踪。

第二次孙悟空找到了灵吉菩萨,灵吉菩萨就给了他一颗定风丹,孙悟空吃了下去,又像铁扇公主来借芭蕉扇,铁扇公主用芭蕉扇扇走了孙悟空诞生悟空吃了定风丹,铁扇公主见它丝毫不动,就赶紧关闭大门。孙悟空变成了一条小小虫子,爬进了铁扇公主的茶杯,结果铁扇公主的肚子被他打的十分疼痛,铁扇公主把假的芭蕉扇借了他。之后孙悟空用扇子扇了几下,没灭火,反而还把火扇得更大了。孙悟空这才知道自己被铁扇公主的阴谋诡计给骗了。

第三次孙悟空变成了铁扇公主的丈夫牛魔王,但最后还是被真的牛魔王给识破了。最后哪吒把牛魔王收复了铁扇公主见此请就把芭蕉扇给了孙悟空,孙悟空就扇灭了火焰山的火焰,并把芭蕉扇还给了铁扇公主然后继续前往西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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