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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侃而谈的典故(精选20篇)

麻姑献寿:麻姑自谓“已见东海三次变为桑田”,故古时以麻姑喻高寿。又流传有三月三日西王母寿辰,麻姑于绛珠河边以灵芝酿酒祝寿的故事。过去汉族民间为女性祝寿多赠麻姑像,取名麻姑献寿。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侃侃而谈的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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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的传说典故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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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李时珍刚开始行医时,出过一次很大的差错,还差点闹出人命来。

有一天,有一个病人,高烧不出汗,头痛得厉害,请李时珍去诊断。李时珍赶到他家,茶不喝,水不饮,就坐在病人床沿上切脉看病。他诊断病人患的是伤风病,首先应该发汗,于是他就叫病人在药抓回来之前先煎些生姜水喝,然后裹紧被子睡一觉,出出汗,病就会减轻。

李时珍开好处方准备走了,病人问他:“伤风病能不能吃鱼?”李时珍一抬头看见病人家里挂着一条乌鳢鱼,就笑着说:“用生姜煮乌鳢鱼吃无妨,只要发了汗就行。”

李时珍辞别了伤风病人就到别处去诊病,等他忙了半天回到家里,刚坐在板凳上,病人的儿子就喘着粗气赶来说,他老子吃了生姜煮的乌鳢鱼后,眼眶子变大,脸色变白,舌头打结,喘气不匀。

李时珍一听急了,心想:不好,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幸好这时李时珍的父亲李言闻老先生挖药回来,一听说这件事,抓起几样草药就和李时珍一起心急火燎地赶到了伤风病人家中。

李老先生也是个老中医,他让病人煎服了解毒的草药,等病情好转些再煎服治伤风病的草药,只三天工夫,病人就能起床干活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李时珍问他父亲。父亲告诉他,生姜煮乌鳢鱼能使人中毒。这件事对李时珍震动很大,他一连几夜都没睡好觉,伤风病人中毒的情景总是在他的头脑里打转转。他暗下决心,为了替天下人治病,弄懂所有中草药的药性,他一边采药行医,一边四处求拜名师。工夫不负苦心人,他后来终于成了“医圣”,写出了《本草纲目》。

直到现在,还有些地方不用生姜煮乌鳢鱼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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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邹忌论琴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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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悼王和吴起死了之后第三年,就是公元前378年(周安王24年),齐侯田太公的孙子自称为王,就是齐威王。齐侯原本姓“姜”,怎么会姓“田”了呐?

原来魏文侯叫吴起镇守西河,跟着又夺了秦国的五座城,那时候齐国的相国田和使尽心思来跟魏国拉拢。魏文侯也帮了他不少忙。田和就仗着魏国的势力,把齐国末后一代的国君齐康公送到一个海岛上,叫他住在那儿养老。齐国就这么整个儿地归了田和。田和又托魏文侯替他向天王请求,依照当初“三晋”的例子封他为诸侯。那时候周威烈王已经死了,他的儿子即位,就是周安王。周安王答应了魏文侯的请求,在公元前386年,正式封田和为齐侯,就是田太公。田太公做了两年国君死了。他儿子田午即位,就是齐桓公[和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小白称号相同]。齐桓公午第六年,就是公元前379年(周安王23年),有一位非常出名的民间医生叫扁鹊,回到齐国来,桓公把他当做贵宾招待。“扁鹊”原来是上古时代(据说是黄帝时代)的一位医生。桓公招待着的那位“扁鹊”是齐国人,姓秦,名越人。因为他治病的本领特别大,人们尊他为“扁鹊”。后来谁都叫他扁鹊,他原来的名字反倒很少有人知道了。他周游列国,到处替老百姓治病。有这么一回事:死了人,尸首搁了几天了,扁鹊一看,认为这不是死,是一种严重的昏迷,给他扎了几针,居然把他救活了。

这一次,扁鹊见了桓公,说:“主公有病,病在皮肤。”桓公说:“我没病,请不必费心。”他送出了扁鹊,对左右说:“做医生的就想赚钱,人家没病,他也想治。”过了五天,扁鹊见了桓公,说:“主公有病,病在血脉,要是不医治,就会厉害起来的。”桓公说:“我没病。”他不大高兴。又过了五天,扁鹊又来了,他说:“主公有病,病在肠胃,再不医治,病就会加深。”桓公不搭理他。又过了五天,扁鹊一看见桓公就退出去了。桓公叫人去问他为什么退出去。扁鹊说:“病在皮肤里,用热水一焐就能好;病在血脉里,还可以针灸;病在肠胃里,药酒还及得到;病在骨髓里,没法儿治。”这么一来,十五天过去了。到了第二十天,桓公病倒了。他赶紧派人去找扁鹊,怎么也找不到他。桓公躺了几天死了。

扁鹊注重医学和治病的经验。他竭力反对用巫术治病。他说:“信巫术不信医药,那个病就没法儿治。”这么有本领的一位医生竟遭到了大医官的嫉妒。秦国的大医官李醯[xi一声],觉得自己的本领比不上扁鹊,就派人把他暗杀了。

齐桓公午死了以后,他儿子即位,就是齐威王。就在这一年,姓姜的齐康公死在海岛上,恰巧他没有儿子,田太公的孙子,齐桓公午的儿子齐威王算是继承齐康公的君位。打这儿起,齐国姜氏的君位绝了根。以后的齐国,虽然还叫齐国,可是已经是田家的了。

齐威王有点像当初楚庄王一开头时候的派头,一个劲儿地吃、喝、玩、乐,国家大事他可不闻不问。人家楚庄王“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可是齐威王呐,一连九年不飞、不鸣。在这九年当中,韩、赵、魏各国时常来打齐国,齐威王就没搁在心上,打了败仗他也不管。

有一天,有个琴师求见齐威王。他说他是本国人,叫邹忌。听说齐威王爱听音乐,他特地来拜见。齐威王一听是个琴师,就叫他进来。邹忌拜见之后,调着弦儿好像要弹的样子,可是他两只手搁在琴上不动。齐威王挺纳闷地问他,说:“你调了弦儿,怎么不弹呐?”邹忌说:“我不光会弹琴,还知道弹琴的道理!”齐威王虽说也能弹琴,可是不懂得弹琴还有什么道理,就叫他细细地讲讲。邹忌海阔天空地说了一阵,齐威王有听得懂的,也有听不懂的。可是说了这些个空空洞洞的闲篇有什么用呐?齐威王听得有点不耐烦了,就说:“你说得挺好,挺对,可是你为什么不弹给我听听呐?”邹忌说:“大王瞧我拿着琴不弹,有点不乐意吧?怪不得齐国人瞧见大王拿着齐国的大琴,九年来没弹过一回,都有点不乐意呐!”齐威主站起来,说:“原来先生拿着琴来劝我。我明白了。”他叫人把琴拿下去,就和邹忌谈论起国家大事来了。邹忌劝他重用有能耐的人,增加生产,节省财物,训练兵马,好建立霸业。齐威王听得非常高兴,就拜邹忌为相国,加紧整顿朝政。

这时候,有个知名之士叫淳于髡[淳chun二声;髡kun一声]。他瞧见邹忌仗着一张嘴就当了相国,有点不服气。他带着几个门生来见邹忌。邹忌挺恭敬地招待他。淳于髡大模大样地往上手里一坐。他那种瞧不起人的骄傲自大的样儿好像老子似的。他问邹忌,说:“我有几句话请问相国,不知道行不行?”邹忌说:“请您多多指教!”淳于髡说:“做儿子的不离开母亲,做妻子的不离开丈夫,对不对?”邹忌说:“对。我做臣下的也不敢离开君王。”淳于髡说:“车轱辘是圆的,水是往下流的,是不是?”邹忌说:“是。方的不能转悠,河水不能倒流。我不敢不顺着人情,亲近万民。”淳于髡说:“貂皮破了,别拿狗皮去补,对不对?”邹忌说:“对。我决不敢让小人占据高位。”淳于髡说:“造车必须算准尺寸,弹琴必得定准高低,对不对?”邹忌说:“对。我一定注意法令,整顿纪律。”淳于髡站了起来,向邹忌行个礼,出去了。

他那几个门生说:“老师一进去见相国的时候,多么神气!怎么临走倒向他行起礼来了呐?”淳于髡说:“我是去叫他破谜儿的。想不到我只提个头,他就随口而出地接下去。他的才干可不小哇。我哪儿能不向他行礼呐?”打这儿起,再没有人敢去跟邹忌为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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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成语典故:蓝田生玉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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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蓝田生玉”这则成语的意思是比喻名门出贤良。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成语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拼音]lán tián shēng yù

[释义]蓝田:地名,在陕西省,古时蓝田出产美玉。旧时比喻贤父生贤子。

[出处]《三国志·吴书·诸葛恪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蓝田生玉,真不虚也。”

[例句]自从他们家父子俩前后被延揽入阁后,蓝田生玉的美名便在乡里流传开来。

“蓝田生玉”这则成语的意思是比喻名门出贤良。

成语故事

这个成语来源于《三国志.吴书.诸葛烙传》,恪少有才名,发藻岐嶷,辩论应机,莫与为对。权见而奇之,谓瑾曰:“蓝田生玉,真不虚也。”

三国时,东吴大将军诸葛瑾,字子瑜。他有个儿子叫诸葛恪(ke),从小聪明伶俐,口才极好,善于言辞,孙权对这孩子很宠爱。

有一次,孙权在朝廷设宴,六岁的诸葛恪随父参加。诸葛瑾的脸长得特别长,孙权想开他的玩笑,乘着酒兴,命人牵来一头毛驴,在驴的长脸上写了“诸葛子瑜”四个字,借以讥讽诸葛瑾脸长似驴。众人见了,捧腹大笑,诸葛瑾也感到很尴尬。诸葛恪见了,走到孙权席前,跪请添写二字。孙权命人将笔拿来给他。诸葛恪在“诸葛子瑜”四字后面添写了“之驴”二字,这样就成了“诸葛子瑜之驴”。满座大臣见了无不惊讶叹服,孙权见诸葛恪如此机敏,十分高兴,当场把毛驴赏赐给他。

又有一次,孙权问诸葛恪:“你父亲和你叔父诸葛亮相比,到底是谁高明?”诸葛恪答道:“我父亲高明。”

孙权要他说出因由,他不假思索地说:“我父亲懂得事奉明主,而我叔父却不懂得这个道理,当然是我父亲高明。”

孙权对诸葛瑾说道:“人们都说蓝田生美玉,名门生贤良,真是名不虚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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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九九重阳节的由来和典故

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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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把农历九月初九称为重阳节。在这一天,老人们秋游赏景,或临水玩乐,或登山健体,让自己的身心都沐浴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故有“九九登高、重阳节敬老节”之说。

关于重阳节的由来,有很多种说法。一种是说汉代桓景跟随易学大师费长房游学多年。一天,费长房对桓景讲,九月初九那天应系着茱萸登高。桓景及其家人听从了他的话,从而躲过了一场瘟疫。所以,每年农历九月初九,很多人都会选择外出登高,躲避灾难,渐渐成了一个节日。

还有一种说法是,重阳节源于春秋战国时代的齐景公。九月初九的这天他带了很多人登高山,爬城垣,感到秋高气爽,心旷神怡。于是,齐景公认定这是个好日子。以后,每年的这天,他都要外出登高。后人仿效他,渐渐形成了习俗。

不管重阳节的由来如何,它都是一个敬老、爱老的节日。而孝敬父母,向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涌现出很多名人典故

东汉时的黄香,是历史上公认的“孝亲”典范。黄香小时候,家境困难,10岁失去母亲,父亲多病。闷热的夏天,他在睡前用扇子赶打蚊子,扇凉父亲睡觉的床和枕头,以便让父亲早一点入睡;寒冷的冬夜,他先钻进冰冷的被窝,用自己的身体暖热被窝后才让父亲睡下。

老一辈革命家朱德曾写文章《回忆我的母亲》,以无限的深情赞颂母亲无比的爱和高尚的品质。毛泽东接到母亲病危的家信,星夜上路,昼夜兼程,他抚摸着母亲的棺木放声恸哭,悲痛之中挥笔写下《祭母文》。陈毅探母,执意要给瘫痪在床的母亲洗衣服,令其母亲感动不已。

我国把农历九月初九称为重阳节。在这一天,老人们秋游赏景,或临水玩乐,或登山健体,让自己的身心都沐浴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故有“九九登高、重阳节敬老节”之说。

关于重阳节的由来,有很多种说法。一种是说汉代桓景跟随易学大师费长房游学多年。一天,费长房对桓景讲,九月初九那天应系着茱萸登高。桓景及其家人听从了他的话,从而躲过了一场瘟疫。所以,每年农历九月初九,很多人都会选择外出登高,躲避灾难,渐渐成了一个节日。

还有一种说法是,重阳节源于春秋战国时代的齐景公。九月初九的这天他带了很多人登高山,爬城垣,感到秋高气爽,心旷神怡。于是,齐景公认定这是个好日子。以后,每年的这天,他都要外出登高。后人仿效他,渐渐形成了习俗

不管重阳节的由来如何,它都是一个敬老、爱老的节日。而孝敬父母,向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涌现出很多名人典故。

东汉时的黄香,是历史上公认的“孝亲”典范。黄香小时候,家境困难,10岁失去母亲,父亲多病。闷热的夏天,他在睡前用扇子赶打蚊子,扇凉父亲睡觉的床和枕头,以便让父亲早一点入睡;寒冷的冬夜,他先钻进冰冷的被窝,用自己的身体暖热被窝后才让父亲睡下。

老一辈革命家朱德曾写文章《回忆我的母亲》,以无限的深情赞颂母亲无比的爱和高尚的品质。毛泽东接到母亲病危的家信,星夜上路,昼夜兼程,他抚摸着母亲的棺木放声恸哭,悲痛之中挥笔写下《祭母文》。陈毅探母,执意要给瘫痪在床的母亲洗衣服,令其母亲感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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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王羲之写《兰亭集序》的典故

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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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是我国的著名的书法作品,那么王羲之写兰亭集序有什么典故呢?以下是小编提供的王羲之写《兰亭集序》的典故,一起来看看吧。

东晋初年,宰相王导的兄弟王旷有个爱子,叫王羲之。他从小受到父亲舞文弄墨、爱好书法的熏陶,也喜欢上了书法。十几岁时,常在父亲书房里翻弄前人的书迹、碑帖。王旷见儿子如此心诚,就以一本《笔说》为教材,教他笔法、笔势、笔意。过不了多久,王羲之的书法已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后来,王羲之的书法出了名,许多人都以得到他的字为荣,连京城里的大官、地方上的豪富都争相求他的墨宝。

王羲之也做过官,当过刺史、右军将军、会稽内史。当时人们爱称他为“王右军”。四十多岁时,因为和上司意见不合,辞去了会稽地方官的职务。从此他经常游山玩水、吟诗会友,并有了更多的时间来潜心于书法艺术。这以后,王羲之书法的造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有一年春天,王羲之请了许多宾客,包括司徒谢安、司马孙绰以及附近几个县令,带上自己的几个儿子,来到会稽兰渚山麓的兰亭聚会。春暖花开,山清水秀,一行人踏着悠闲的脚步,在山径中行走。

这时,王羲之提议来一次传统的“曲水流觞(shāng)”助兴,得到了众人的赞同。于是,大伙来到一条弯曲的小溪边,每个人各自找到溪旁的石头坐下。王羲之命书童在小溪的上流将几只装满酒的觞(古代称酒杯为觞),放在一个木盘里,然后让盘子顺着小溪流向下游。当盘子流经哪个人身边时,那个人就得赶快作一首诗,作不出诗,就得罚酒三杯。这一场“曲水流觞”的游戏进行得十分尽兴,结果做出了二三十首好诗。

为纪念这次聚会,大家提议把这些诗编成一册集子,取名《兰亭集》,并公推王羲之写一个序。王羲之也不推辞,命书童在兰亭摆下笔墨。在众人的簇拥下,王羲之信步来到了兰亭,他环顾崇山峻岭、松林竹园、溪水瀑布,不由得心绪万千。过一会,序的腹稿已在胸中打好,王羲之在书案前盘腿坐下,拿起毛笔,在纸上飞笔一挥而就。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的三百二十五个字的《兰亭集序》,就在这会稽群山中诞生了。可惜这“天下第一行书”的真迹已经失传,只留下来一些古人的临摹本。

王羲之的趣事还很多,其中《换鹅帖》也值得一提。王羲之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喜欢养鹅;哪里有好鹅,不管路途多远,他都要跑去欣赏;有时甚至不惜重金将其买下。

山阴(今浙江绍兴)城外一座道观里的住持老道,揣摩到了王羲之的心思,有意在道观外的池塘里养了一群可爱的白鹅,并让人把消息透露给王羲之。王羲之得知那里有这么好的白鹅,哪有不去观赏之理。

一天,王羲之兴冲冲来到道观外,一看到池塘里悠哉悠哉浮游的白鹅,一下子惊呆了,久久痴痴地伫立在池塘边。

“来人呐!”忽然,王羲之对跟来的仆人叫道:“快,快去把道观的住持请来,我有要事相商。”

一会,住持老道匆匆赶来,见了王羲之深深作揖:“贫道有礼了,请到观里坐坐。”

王羲之哪有这份闲心,心里想的只有鹅,于是单刀直入:“这群鹅能不能卖给我?请道长开个价吧!”

住持老道脸上显出难色:“鹅是敝观为供香客们观赏而养的。卖是不卖的。”

王羲之哪肯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脑子一转,又说:“那,那这样吧,我用更多的鹅来换你的鹅,总好了吧。”

老道支吾了一阵,终于把本意道来:“换是可以的。不过,鹅换鹅不行。久闻右军大人的书法超人,贫道想将我的鹅换您的字,如何?”

王羲之听了,毫不思考地就答应了:“行!怎么个换法?”

“嗳,恳请您替敝观书写一卷《道德经》,若右军大人肯屈就,那么这群鹅全都归您了。”

“那敢情好!现在就去书写。”王羲之答应的十分爽快。

王羲之为道观书写的《道德经》,后人称之为《换鹅帖》,是王羲之仅次于《兰亭集序》的第二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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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掩耳盗铃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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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自知》。

【释义】掩:遮盖;盗:偷。偷铃铛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一个人很愚蠢,还爱占小便宜。凡是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弄到手,甚至是去偷也在所不惜。

有一次,他看见邻居门口新挂的铃铛十分惹人喜爱,这只铃铛做得十分精致,声音也很响亮,在很远的地方便能听见。于是,他动心了,他边走边想:怎样才能弄到手呢?最后他决定等到没人的时候,把它偷走。

他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就会“丁零丁零”地响起来。铃铛一响,就会被人发现,那样就得不到铃铛了。该怎么办呢?他冥思苦想,始终也想不到一个好办法,他的一个朋友帮他出主意说:“只要把耳朵掩起来,不就听不到铃声了吗?”听了这个主意,他大受启发,他想:只要把自己的耳朵掩住,就听不见铃声了。于是,他自作聪明地用这个方法去偷铃铛。

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伸手摘铃铛,但是,铃铛挂得太高了,怎么也够不着,他只好扫兴地回去了。

第二天晚上,他带着凳子,又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踩着凳子,一手掩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摘铃铛。谁知他刚碰到铃铛,铃铛就响了。铃声惊醒了睡梦中的人们,众人纷纷披着衣服出来,想看个究竟。邻居走上前,当场抓住了偷铃铛的人。这个人看着大家奇怪地问:“我都把耳朵掩上了,你们怎么还听得见啊?”

【成长心语】

铃声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万物也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闭上了眼睛就不复存在或者改变形状。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这是自欺欺人,终究会自食苦果。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你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想想别人看到你的举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已经决定要做的事情,至少应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才能被人接受。自欺欺人蒙住的只是你自己的双眼。唯有站得正、行得端,你才能成为一个不被人诟病的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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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恬不知耻典故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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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人,为神宗时宰相,主持变法(列宁曾称其为“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崔公度有口吃病,不健谈,但头脑异常清醒聪明,读书过目不忘。他作的赋深得欧阳修、王安石、韩琦等名士的赏识。公度布衣出身,朝中无亲朋可依靠,于是专以顺附谄媚王安石为务,经常不分昼夜向王安石请安,即使在厕中相遇,也莫不诚惶诚恐。一次他尾随王安石之后,手执其衣带尾,王安石回顾疑惑不解,公度却笑着说:“相公,您的衣带有点污垢,我已小心地用袍袖擦干净了。”见者无不耻笑,而他自己却不以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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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曾子拜母噬指的典故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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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小时候家里穷,只能靠上山打柴贴补家用,他的母亲给别人做针线活,父亲种地,一家三口清贫度日。

有一年冬天,天气特别寒冷,快到数九了。外面狂风凛冽,曾子在家中搜索一圈也没有发现多少粮食,米缸已经空了,他把家里的玉米做了一碗面糊糊,给床上躺着的母亲吃了,自己就只能把刷锅水囫囵喝了下去。

但是刷锅水怎么能填饱肚子,为了不让母亲听到自己肚子咕咕叫而伤心担忧,他骗母亲说要出去砍柴,想躲起来。但是母亲不让他去,外面风那么大,上山砍柴会有危险。

曾子安慰母亲说道:“娘,您在家歇着,我看外面风现在变小了。咱们家没有过冬的柴火了,趁现在天气还好,我去多打一点,然后结冰就不用出去了。”于是拿着砍刀,搓搓冻疮的手,出门了。

曾子砍了一半,突然觉得一阵心疼,他担心是不是母亲出了什么事情,便赶紧收了柴刀,背起打好的柴往山下跑,回到家一看,原来是家里来了一位远房亲戚,母亲有病在身不好起身,又怕失了礼数。于是情急之下咬烂自己的手指,希望曾子能感受到,然后回家。

曾子招待了客人,把客人送走之后,他跪在母亲床前说道:“娘,您以后想儿子就轻轻地咬一下手指,儿子就能感受到了,别用力咬了,儿子会心疼的。”周围人知道了,都赞叹他的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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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兵不厌诈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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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不厌诈是一个成语的名字,指作战时尽可能地用假象迷惑敌人以取得胜利。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兵不厌诈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出处】(战国)韩非《韩非子·难一》。

【释义】厌:嫌恶;诈:欺骗。作战时尽可能地用假象迷惑敌人以取得胜利。比喻在战争中要善于用计迷惑对方,也就是说,对敌人不能太讲诚信,要使敌人防不胜防。

兵不厌诈的【历史典故】

汉安帝在位期间,羌族部落经常侵扰汉朝边境,有一次竟然把汉朝的武都郡包围了起来,汉安帝忙任命虞诩率军抵抗羌军。虞诩率人连夜赶往武都郡,部队到达陈仓、崤谷一带时,被大批羌军阻挡。虞诩见此情形,忙下令部队停止前行,然后大造声势,说朝廷派的大军随后就到,到时就对羌军前后夹击。羌军不知是计,便兵分四路抢掠粮草。虞诩见羌军分散开来,就抓住时机,突破羌军的防线,继续向武都郡进发。

虞诩命令军队全速前进,每天行军一百多里,命令各队士兵第一天挖两个灶坑,并且以后逐日增加一倍。将领不解其意,问他说:“孙膑领兵作战,每天减灶以迷惑敌军;兵法说每日行军三十里,可确保安全。我们每日加灶,一天行百里,都不合先人的规矩啊!”

虞诩回答说:“用兵打仗要根据不同的形势,采取不同的策略。羌军人多势众,士气高昂,我们不能与之硬拼。如果我们行动缓慢,必会被羌军赶上。兵不厌诈,制造假象才能迷惑敌人,当年孙膑减灶,是为了佯装弱小;如今我们加灶,是为了佯装强大。”

羌军见汉军每日加灶,以为汉军的兵力正在不断增加,就不敢继续紧追其后,虞诩的军队才能安全地进入武都郡。虞诩又以其卓越的军事才能,指挥作战,大败羌军,使动荡的武都郡最终安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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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辛弃疾壮志难酬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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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南宋豪放派词人、将领,有“词中之龙”之称。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辛弃疾壮志难酬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与陆游同时期的辛弃疾,是南宋著名的爱国词人。他和陆游一样,是一名坚定的反投降、反妥协斗士。

辛弃疾,字幼安,号稼轩,山东济南人。辛弃疾出生时,北方大片地区已成为金朝的统治区。辛弃疾自幼丧父,他是由祖父辛赞抚养长大的。宋朝廷南渡时,辛赞因受家口拖累,只能留在北方,并且担任了金朝的开封府知府等职。但辛赞“身在曹营心在汉”,念念不忘的是大宋政权。他常带领子孙们登高望远,放眼山河,希图恢复中原。他对辛弃疾寄予的期望尤其殷切,曾两次让辛弃疾去金都燕京参加科举考试,乘机侦察、了解金人的形势。

在祖父的培养教育下,辛弃疾不仅诗文写得好,剑术高超,而且从小就立下了抗金爱国的大志。他曾豪迈地说:“我要用词骂尽天下的贼,用剑杀尽天下的贼!”

公元1161年,金国的海陵王完颜亮率兵大举南下,想灭亡南宋,统一江南。但这时中原地区的百姓因不堪金朝的压迫,纷纷起义。当时二十二岁的辛弃疾,也毅然率众起义,组织了有两千多人的队伍。后来他又带领起义部队,投奔了在山东影响最大的农民起义军领袖耿京,受到耿京的器重,让他掌管全军的文件和大印。

1162年,完颜亮被杀,金世宗完颜雍即位。他对起义部队采取了劝降诱降、分化瓦解和调集兵力、严酷镇压相结合的政策。耿京领导的起义军,是他们重点镇压的目标。

面对这样的形势,辛弃疾力劝耿京取得南宋朝廷的支持,接受南宋朝廷的领导,与宋军配合作战。耿京即派辛弃疾等十一个人为代表,去和南宋朝廷联系。宋高宗在建康接见了他们,并任命耿京为天平军节度使,辛弃疾为天平军掌书记。

辛弃疾等人回山东复命,走到海州(今江苏东海附近)却听到了一个坏消息:耿京的部下张安国、邵进等人在金朝的收买下,杀死了耿京。起义军大部分溃散了,一小部分被张安国带去投降了金兵。张安国也被金兵任命为济州(今山东巨野)的知州。

辛弃疾既愤怒又悲伤,他立即约海州统制王世隆,带了五十名精锐人马直奔济州,捉拿张安国。到达济州的那天晚上,张安国正和金朝的将领在中军帐中喝酒。辛弃疾率众出其不意地闯进有五万金兵的大营,活捉了张安国。他还向金兵宣称:宋军十万人马即将开到,劝他们赶快投降。军中不少将士都是耿京的旧部下,听辛弃疾这么一说,当场就有上万人投到了辛弃疾一边,跟着他南下。张安国后来在临安被斩首示众。

辛弃疾的壮举在南宋朝野引起极大震动,不仅军民们非常敬佩,连宋高宗也连声赞叹。

此后,辛弃疾便留在了南方。他被朝廷派往江阴做官。江阴虽靠近前线,但在主和派的势力下,辛弃疾的抱负和才能根本无法施展。宋孝宗即位后,重用主战派的张浚,南宋王朝第一次主动出击。但张浚在符离大败,宋金签订了“隆兴和议”,主和派又占了上风。

尽管如此,辛弃疾仍向宋孝宗上奏了他的著名的《美芹十论》(又称《御戎十论》)。在文中,他分析了当时宋金双方的形势,从而提出了恢复中原的大计和克敌制胜的战略战术。但他的主张、建议都没引起朝廷的重视,这使他感到了极大的悲愤和苦闷。这时期他写了不少词,大都是抒发自己报国无门、壮志难酬的不平和悲愤的。

从1168年起,辛弃疾先后到建康府、滁州等地任职,后来又当过江西、湖南的安抚使,成了职位颇高的“封疆大吏”。可是主和派当道,他职位再高也实现不了杀敌报国的志向。他只能花力气整顿地方政府,并创办准备北伐的“飞虎军”。这却又给主和派们抓到了把柄,公元1181年,他被主和派排挤,罢官回江西上饶的带湖闲住。

十多年后,直到宋光宗绍熙年间,他才又被起用,担任过福州知州、福建安抚使等职。不久又被罢官。公元1203年,他再度被起用,担任了绍兴知府、浙东安抚使等职。

在绍兴期间,他特地去拜会了年近八十的陆游。这对文坛骁将、抗敌志士喝酒做诗,相见甚欢。这年底,宋宁宗召辛弃疾去临安,征求军国大计。临行前,辛弃疾又去向陆游告别。陆游特地写了一首七言长诗《送辛幼安殿撰造朝》,为他壮行。诗中有“稼轩落笔凌鲍谢”,“青史英豪可雄跨”的句子,这是陆游称赞辛弃疾的词作超过南北朝的著名诗人鲍照、谢灵运,并且具有非凡的才能,可以超过历史上的英雄们。陆游对这位文坛后起之秀,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公元1205年三月,辛弃疾被任命为镇江知府。正当他积极备战时,朝廷却以他所推荐的官员有不法行为而把他连降两级,后来又把他罢了官。公元1207年,宰相韩侂胄(tuozhou)在北伐失败后,又召辛弃疾等人去挽救局势。可是辛弃疾已重病在身,于当年九月十日与世长辞,终年六十八岁。

辛弃疾去世后,留有词集《稼轩长短句》,后人辑录的有《辛稼轩诗人钞存》,存词六百多首,数量为宋代词人之冠。他的词继承苏轼的风格,以慷慨豪放为主,是南宋词人中豪放派的杰出代表,在文学史上与苏轼并称为“苏辛”。他的作品内容丰富,有写自己的报国心声的,有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的,也有揭露主和派投降丑行的,也有吟咏大好河山的。但作品的中心主题只有一个,那就是抗金御敌,恢复中原。

此外,辛弃疾的文章也写得很好,特别是政论文,和他的词一样大气磅礴,充满激情,很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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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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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乡下人,丢了一把斧子。在家里到处找都没有找到,于是,他就怀疑是邻居的儿子偷去了。没有证据不能乱讲,他就仔细地观察邻居的儿子:看那人走路的样子,像是偷斧子的;看那人的脸色表情,也像是偷斧子的;听他的言谈话语,更像是偷斧子的。那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像偷斧子的。过了几天,这个人要到地窖去储存物品。当他挖开地窖门,下到地窖里的时候,发现自家那把不见了好多天的斧头正躺在地上。到了第二天,这个人再去看邻居的儿子的时候,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就连笑的神态,一点儿也不像是偷斧头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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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盘古开天地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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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大大小小数百个国家和地区,不管东方还是西方,几乎每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最美丽的创世纪传说。西方人说世界是上帝创造的,上帝先创造了男人亚当,然后又用亚当的一根肋骨创造了夏娃,此后才有了人类。

而我们中国人则认为世界是由盘古开天辟地创造了人类。

大约在三百二十六万七千年以前,太阳系的地球上。而这时地球上天地还没有形成,到处混沌一片,即分不清上下左右,也辨不出东西南北,整个世界就像一个中间有核的浑圆体。人类的祖先盘古便在浑圆体的核心中孕育而成。

盘古经过了一万八千年的孕育才有了生命。当他有了知觉的那一刻,便迫不及待的睁开了眼睛。可是周围一片黑暗,他什么都看不见。急切间,他拔下自己的一颗牙齿,把它变成威力巨大的神斧,抡起来用力向周围劈砍。

浑圆体破裂了,沉浮成两部分:一部分轻而清,一部分重而浊。轻而清者不断上升,变成了天;重而浊者不断下降,变成了地。盘古就这样头顶天脚踏地的诞生于天地之间。

盘古在天地间不断长大,他的头在天为神,他的脚在地为圣。天每日升高一丈,地每日增厚一丈,盘古每日生长一丈。如此一日九变,又经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变得极高,地变得极厚,盘古的身体也变得极长。盘古就这样与天地共存了一百八十万年。

盘古想用自己的身体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的世界,于是他微笑着倒了下去,把自己的身体奉献给大地。在他倒下去的刹那间,他的左眼飞上天空变成了太阳,给大地带来光明和希望;他的右眼飞上天空变成了月亮,两眼中的液体撒向天空,变成夜里的万点繁星。他的汗珠变成了地面的湖泊,他的血液变成了奔腾的江河,他的毛发变成了草原和森林。他呼出的气体变成了清风和云雾;发出的声音变成了雷鸣。

盘古倒下时,他的头化作了东岳泰山(在山东),他的脚化作了西岳华山(在陕西),他的左臂化作了南岳衡山(在湖南),他的右臂化作了北岳恒山(在山西),他的腹部化作了中岳嵩山(在河南)。从此人世间有了阳光雨露,大地上有了江河湖海,万物滋生,人类开始繁衍。

盘古死后,人们为了纪念这位创造世界的圣祖,在南海为他修建了盘古氏之墓,方圆三百余里。传说墓中仙居着盘古氏之魂,如今广西桂林还存有盘古祠,每年都有许多人到庙里去祝祀。

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显然是古人对人类始祖的神化,他体现出中华民族向往光明,为造福人类社会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是谁创造了人类社会,是劳动人民自己,劳动者在劳动中不断进化,他们用群体的智慧不仅创造了丰富的历史文化,也为后人留下来许多美好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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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卫子夫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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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子夫的一生虽大起大落,却如深潭照影,平静无波。史书不见多载,野史小说亦不可多求。至今可供翻阅者唯了了耳。

卫后鬓鬒

无论在诗词歌赋中,还是现代文学中,总能偶尔看到关于卫子夫以一头乌黑靓丽的秀发见宠于武帝的故事。然而,纵览史书,却难以从中寻觅到一丝一毫的踪迹。

现今可查的,最早记载卫子夫发美的故事出自东汉文学家、天文学家 张衡的《 西京赋》。赋中描述说:卫皇后兴于鬓发之美,赵飞燕得宠于体态轻盈。 另外,在志怪小说《汉武故事》中,有一段关于卫子夫的描写。其内容大致与史书相符,唯细节之处稍有添加。其中一处写到:“上见其发美,悦之,遂纳于宫中。”。 到了宋朝时期,类书《太平御览·卷三百七十三·人事部一十四》中更为夸张的说:卫子夫因一头秀发被立为皇后。 虽《史记》、《汉书》中均未提及卫子夫发美与否,然后世诗文作品中多借此言卫子夫发美之典故。亦借卫子夫之鬓发形容女子发美。

卫娘

卫娘,即卫皇后子夫。因歌女得宠于武帝而立为皇后,故诗词中多用“卫娘”来形容姿容冶艳的女子。如:唐代诗人李贺的《浩歌》:“漏催水咽玉蟾蜍, 卫娘发薄不胜梳。”。 又如:宋代诗人姜夔的《秋宵吟》:“卫娘何在,宋玉归来,两地暗萦绕。”

梓童

梓为木中之贵,古人以梓为有子的象征。皇帝立皇后,不仅是为了母仪天下,更重要的是为了建子嗣,承大统,以延续和维持王朝的长久统治,这是历代帝王都极为重视之大事。把建储称作立国本。因而皇后称梓童,也正迎合了封建统治者的这种心理。关于这种称呼的来历有二种说法。其中一种源于志怪小说《汉武故事》。《汉武故事》的两个版本都曾写道:卫子夫新入宫,名字排在登记宫人的名簿的末尾,以至于一年多还没有轮到卫子夫入侍武帝。后来武帝挑选宫中不中用的女子释放出宫嫁人,卫子夫哭着请求出宫。武帝说:“我昨天夜里梦见子夫的庭院里生长了几棵梓树,这难到不是天意吗?”于是在这天宠幸了卫子夫,卫子夫怀孕,生了卫长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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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嫘祖养蚕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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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远古时候,中条山的北面是一片桑林,林边座落着一个村庄。每当太阳出山,桑林的阴影遮着村庄,人们便叫它西阴。

西阴村里住着一位姑娘,名叫嫘祖,长得很好看。嫘祖的妈妈早年病亡,爹爹是皇帝手下的一员大将,常年出征在外,家里只剩下她和一匹心爱的小白马。

嫘祖常常想念爹爹。每逢过年过节,她都要抚摸着小白马诉说忧愁。这年中秋节的晚上,邻家传来团圆的笑声,嫘祖鼻子一酸,流出伤心的眼泪。这时,站在身旁的小白马突然掉过头来,轻轻地舔着她脸上的泪水。嫘祖心里一动,忙用双手托住马头,笑着说:“马儿啊马儿,你要是真懂人情,就到军中接回我的爹爹,那时,我就和你成亲。”嫘祖话音刚落,小白马一声呼叫,冲出家门。

小白马跑出村庄,跑啊跑啊,一直跑到军中,跑到嫘祖爹爹的面前。它又蹦又跳,又喘又叫,闹得嫘祖爹爹摸不着头脑。嫘祖的爹爹只得问它:“家中出了啥事?”只见白马扭过头去朝着来路叫了几声,一声比一声悲哀。爹爹觉得不好,赶忙跨上白马,连夜朝家赶来。

第二天天明,小白马驮着将军跑回西阴,父女相见,十分欢喜,却把小白马忘到了一边。这时,小白马突然嚎叫起来,意思是说:“嫘祖啊嫘祖,你说的事情该怎么办呢?”嫘祖急忙跑回屋里,拿出最好的饲料添在槽中,谁知白马一直不吃不喝,总是冲着嫘祖不停地呼唤。爹爹觉得奇怪,就问女儿:“这匹马到底怎么了?”嫘祖被这一问,当下红了脸,只是不说话。爹爹再三追问,她才说出同马的戏言。爹爹十分生气,当下拉弓搭箭,“嗖”的一声射死了白马,然后气狠狠地剥下了马皮,扔到了屋前。

爹爹走后,嫘祖又羞又悔,急忙跪在马皮跟前,伤心地说:“马儿啊马儿,怨我做错了事害了你的性命,今番不能如愿,来世一定报答你的恩情。”正在这时,邻居的姑娘雪花来找嫘祖玩耍,见她跪在马皮跟前,觉得十分奇怪,定要追根问底。嫘祖拗不过她,只好说了实话。谁知雪花听了以后,用脚踏着马皮说:“好你个畜性,真是不知羞耻,还想和我嫘祖姐姐成亲……”雪花的话音未落,就见平地掀起一股狂风,马皮腾空而起,紧紧地裹着雪花翻卷飘摇而去。

嫘祖一阵惊慌,赶忙朝着马皮追去,追啊、追啊、她一边追,一边喊:“雪花——雪花——”追出了村庄,追进了桑林,可是桑林中除了她的喊声,再也听不到雪花姑娘的回音。

嫘祖整整追了一天,累得浑身酸痛,实在没有力气再往下追了,她就倒在一棵桑树下睡着了。不知过了多少时间,突然耳边响起“嘻嘻”的逗乐声。嫘祖睁眼一看,啊,那裹着雪花的马皮竟夹在身边这棵桑树的树叉里。嫘祖慌忙喊到:“雪花!雪花!”谁知这张马皮却在她的喊声中渐渐缩小。她喊得越紧,马皮缩得越快,最后竟缩成大姆指般的一个小白团。小白团紧紧地粘在桑树上,嫘祖取不下来,只好天天来看望。

几天以后,小白团里飞出一个美丽的小白娥。它的两弯眉毛,一双眼睛都和雪花姑娘的眉眼一模一样,嫘祖觉得新奇,还是照常天天看望。

又过了几天,小白娥突然死落在地上。嫘祖十分伤心。她想,肯定是害虫伤害了它,就在桑树上找起来,可是找呀、找呀,什么害虫也没有找到,找到的只是桑叶上粘着许多小黑粒。这些小黑粒又渐渐蠕动出小黑虫。小黑虫整天啃吃着桑叶,爬满了周围的桑树。几天以后,小黑虫又变成了小白虫,一个个出落得十分漂亮。它们的头就象小白马的头,只是少了两个耳朵。它们抬头站在桑叶上的姿态也和小白马一模一样,只是洁白发亮的身体象是雪花姑娘俊美的身材。

“啊,是她,是它,是他们的后代!”嫘祖姑娘终于发现了秘密。为了报答小白马和雪花姑娘的恩情,嫘祖就把这些小白虫一条条收回家中,放在院中的筐篮里,每天都要到桑林中摘最好的桑叶喂着他们。时间一天天过去,小白虫渐渐长大,最后吐出了缕缕银丝,贡献给了他的主人。主人十分想念他们的父母,觉得小白马和雪花姑娘,都是替己身亡,而且死的很惨,就给他们起了个纪念性的名字——“蚕”。他们吐出的白丝也就成了“蚕”丝。

第二年,皇帝打败了蚩尤,便在帐前大摆宴席,犒劳三军。许多将领和百姓都送来各式各样的宝物。嫘祖进献的蚕丝一下吸引了皇帝的心。他望着这洁白的蚕丝,看着如花似玉的嫘祖,心中十分爱慕,就向嫘祖的爹爹求婚,嫘祖爹爹十分高兴,当场就让他们结成了夫妻。

从此,中国的养蚕事业就在皇帝的旨意下,推广到了全国。嫘祖的故乡——西阴,也就成了植桑养蚕的发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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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月亮的历史典故一:吴刚伐桂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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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仰望明月,可见当中有些黑影,在我国便传说这就是吴刚在伐桂。唐代,演绎出吴刚砍桂的神话,传说月中桂树高达五百丈,这株桂树不仅高大,而且有一种神奇的自愈功能。有一位西河人姓吴名刚,本为樵夫,醉心于仙道,但始终不肯专心学习,因此天帝震怒,把他居留在月宫,令他在月宫伐桂树,并说:“如果你砍倒桂树,就可获仙术。”但吴刚每砍一斧,斧起而树创伤就马上愈合,日复一日,吴刚伐桂的愿望仍未达成,因此吴刚在月宫常年伐桂,始终砍不倒这棵树,而他也不断地砍下去。到最后,也没能将那树木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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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历史典故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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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字季子,是当时有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曾与张仪一起师从鬼谷子学习兵法。学成之后,他到各国去游说,希望各国的君主可以采纳他的政治主张,但却始终一无所获。最后,他的钱全都花光了,只能回家。

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邻居们也都在暗地里嘲笑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愤读书。从此,他闭门不出,埋头苦读,常常读书到深夜,有时疲倦得直打盹,想睡觉,他就用冷水冲醒自己。但是,到后来冷水也没有什么用了,于是他想出了另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了,再坚持读书。

几年的苦读之后,他掌握了丰富的知识,于是他再次去游说,后终于成为一位声望颇高的大纵横家。

东汉时期,也有一个像苏秦一样勤学苦读的人,他叫孙敬,字文宝,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开始由于知识浅薄得不到重用,于是,他下决心认真钻研,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如饥似渴地读书。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疲倦得直打瞌睡。他想了很多办法来刺激自己,但是到后来都失去了效用。

他怕影响自己读书,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他找来一根绳子,一头牢牢地绑在房梁上,一头则绑住自己的头发。当他读书疲劳打盹时,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就会把头皮扯痛了,自己马上清醒,再继续读书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孙敬后来终于成为一个大学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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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雌雄剑的传说典故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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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越国被吴王打败,越王勾践负辱在吴,卧薪尝胆,终于取得了吴王的信任,被放回越国。

勾践记恨在心,他一面继续讨好吴王,贡奉古木修筑姑苏台,选送绝代佳人西施给吴王,巧施美人计;一方面富国强兵,暗自铸造精良兵器。勾践为使自己有一把世上独一无二的宝剑,特意挑选了当时最好的工匠郑勤来为他铸造。

郑勤和他的儿子郑刚凝聚平生心血,整整用了七七四十九天时间,终于锻铸出一对雌雄剑。

那天深夜,郑勤按照越王的吩咐,刻好“超王勾践自作用剑”八个字后,便对他儿子说:“我明日早朝,将雌剑献给越王,此去必然凶多吉少,性命难保,或许连你也要受到株连,你赶快带着这把雄剑,连夜投奔楚国去吧。”说完父子俩抱头痛哭,洒泪而别。第二天早朝,越王勾践传郑勤献剑。郑勤递上剑,越王将剑拔出剑鞘,只见光芒四射,耀眼夺目,越王顿时喜形于色,众大臣也赞不绝口。

勾践为了炫耀一番,手执宝剑,对着大臣的兵器,初试锋芒,果然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越王得意之余,心想:郑勤若再造出如此好剑,我勾践岂能称雄于世?想到此,他陡然声色俱厉,命武土将郑勤推出午门斩了,并通缉全国捉拿郑刚。郑刚听说父亲被越王杀害,悲痛欲绝,又见到处有通缉自己的告示,感到身佩宝剑易于暴露,只好将宝剑埋藏在雁荡山中,并乔装打扮成一渔女,日夜兼程逃出越国,只身投奔楚国去了。

郑刚来到楚国后,把从小随父亲学到的冶炼手艺,精心传授给楚人。很快使楚国的冶炼业得到发展和提高,与越齐名不相上下。郑刚从而得到楚王的赏识,被封为冶炼吏。这时,楚国进一步广征役卒,大造精良兵器,一时国威大振。之后,楚王亲率数十万大军去讨伐越国。楚军英勇善战,只杀得越兵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快就攻破越都,直追王宫。越王见大势已去,只好用那把雌剑自刎而死。恰巧楚王一步走来,连忙从地上捡起了越王剑。

楚王久闻此剑盖世无双,真是梦寐以求,本想留作自用,但又觉得它已不是吉利之物,便灵机一动,把它赏给了一位立了战功的武官。后来,这位武官病亡,越王剑就成了他的殉葬品。

郑刚定居楚国后,虽然被楚王封为冶炼吏,但他怕再引起杀身之祸,一直没把铸造雌雄剑的事说出来。因此,那柄被郑刚埋在雁荡山中的雄剑,至今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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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八大碗”的由来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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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八仙过海惹怒龙王,久战难胜,劳累疲惫,退踞海滩稍憩,颇觉腹中空空,饥饿难忍,便分头寻食充饥,哪知一眼望去的海滩薄地,荒无人烟。除曹国舅一人未回其余个个扫兴而归。

曹国舅一人不辞劳苦,腾云驾雾,行至内地,一股奇香扑鼻,不觉垂诞三尺,立即寻香进入凡间一庄上,乔装农家村夫在庄主宅院窥视,只见四方桌上八人围座、猜拳行令、畅怀痛饮、诱人的菜肴一个接一个地上。国舅寻思道:我原乃朝廷国舅,宫廷菜肴我享用得发腻,农家菜肴我未曾见过,何不先让我大饱口福,忽想众仙友腹空我不可独享,继而采带了七样菜肴,又想起仙姑不食荤,所以又为其独带了—素菜—青菜豆腐,计八大碗并留言:国舅为众仙借菜八碗,日后定当图报。

八仙狼吞虎咽更觉奇香无比,酒足饭饱之后精神倍增,再战龙王大获全胜。

以后人们为讨吉庆改方桌为八仙桌、坐八客、食八菜(八冷碟、八大碗菜)一直流传到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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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佛济公的传说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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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公活佛是杭州人民千百年来家喻户晓的一个传说中的人物。杭州人心目中的济公形象是头戴破僧帽,身着破袈裟,手持破蒲扇,外形不僧不俗,非氓非丐,若痴若狂,好诙谐,好戏耍,神通广大,“专管人间不平事”的一个受人喜爱的疯和尚。济公的故事传说很多,而且大都跟杭州西湖有关。

传说,济公是南宋时浙江天台人,俗名李修缘。18岁来杭州灵隐寺出家,法名道济。他不守戒律,好喝酒,吃狗肉。后来转到南山净慈寺当记室(文书)僧。

一次,净慈寺失火焚毁了大雄宝殿。他受方丈之托,募化建殿的大木。他在痛饮沉醉三日后,大声喊道:“大木来了!可从井中去取!果然寺中井底有大木涌出。寺曾们赶紧从井里先后取出七八丈长、五尺多圆径大木60多根。后来方丈说够用了,大木就不再涌现,一根刚要出井的大木,也就停止不动了。今天的净慈寺中的“神运井”(又称“运木古井”)里,还可看到井水面上的大木端面。一次,济公预知将有一座小山从西方飞来落在灵隐寺前,为了拯救寺前小村村民的性命,他急中生智地采用了“和尚抢新娘”的办法,使得村民们都赶快去救新娘子,从而避开了被山峰压死的厄运。这就是飞来峰的故事。

一次,济公经过西湖边,看到不少居民已将螺蛳剪掉了尾巴,准备吃食,济公就向居民乞讨了这些螺蛳,放生到西湖里,这些没尾巴螺蛳都活了。从此,西湖中生长了不少没尾巴螺蛳。至今,虎跑、西溪一带的山涧中,仍生长着没尾巴螺蛳,传说就是当年济公亲手放生的“故物”。今天虎跑寺前的一条小涧,古时常常要枯竭,是济公手持破蒲扇一扇,口中连连喊:“涨、涨!”涧水立时喷涌,并且从此畅流不歇,永不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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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赵氏孤儿感天动地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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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无疑是一个煽情催泪的故事:赵家遭遇奸臣灭门,孤儿侥幸死里逃生,八位义士前仆后继,血海深仇终得昭雪。

正是洋溢其中的感天动地的情义,价值千金的忠诚,让这个故事受到了古今中外观众的追捧,在其中,大家找到了久违的“坚持”和“温暖”,心灵得到了一遍又一遍的抚慰。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转述和接受的过程中,历史的本来面貌渐渐被大家遗忘了、忽略了,故事重复千变就成了历史,然后就变成了信史。然而,历史真的会有如此多情,如此煽情,如此矫情吗?历史上的“赵氏孤儿”又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成为孤儿的?历史上真实的“赵氏孤儿”关乎正义和忠诚吗?

既然是说“赵氏孤儿”的故事,我们第一个问题就是,“赵氏”指的是谁?这一切要从晋文公开始。

晋文公名曰重耳,乃春秋时期晋国献公的儿子。重耳大名鼎鼎,经历坎坷而传奇。他的坎坷遭遇和一个女人有关,这个女人就是骊姬。

在一次战争中,作为胜利者,晋献公得到了两个女孩——骊氏姐妹。晋献公将她们纳入后宫,宠爱无比。等到骊姬生下一个男孩之后,晋献公为了表达自己对于骊姬的喜爱,就决定废掉原来的太子,改立骊姬的孩子。

另立太子当然是件大事,晋献公也深知其中的利害。为了清除障碍,他决计就将包括原来的太子和重耳在内的诸王子打发到外地去。即使这样,骊姬依然不放过他们,极尽落井下石之能事,太子和重耳他们只好流亡别国。

这是一次漫长的流亡。等重耳再次踏上晋国的土地之时,已经是19年之后。令人欣慰的是,流亡归来,重耳就被拥立为晋国国君。

在这漫长的流亡生涯中,重耳身边始终有一帮忠实的拥趸跟随。其中最重要而且功劳最大的一个人就是赵衰。

赵衰有多重要呢?一个例子也许可以说明问题。

在重耳流亡到齐国的时候,齐桓公以礼相待,很给重耳面子,不仅把公室的女儿嫁给他,还送给了他80匹骏马。重耳没有受到过如此的待遇,因而,在温柔富贵乡里,他丧失了所有的斗志,感觉就这样在齐国终其一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他这样想可以,但跟随他的人不干了。是啊,大家跟随你,就是觉得你有前途有奔头是潜力股啊,一旦你重耳在齐国止步不前,每天醇酒妇人享受起来,不再想着杀回晋国,大家辛辛苦苦跟随你这么多年,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关键时候,赵衰果断出手,用高度酒将重耳灌醉,在其半梦半醒之际,直接装进车里拉出了齐国国境。待重耳酒醒之后,早已被赵衰他们拉到了另外的国家。很显然,若没有赵衰他们的坚定支持,没有赵衰他们的苦口婆心,就不可能有重耳后来的发迹。用《史记》的话来评价赵衰就是:“文公所以返国及霸,多赵衰计策。”所以,重耳做了国君,功劳最大的赵衰就被封为原邑大夫,并且在朝堂之上代理晋国国政,他的身份一下子变成了晋国的公卿。

赵衰的继承人是他的儿子赵盾,在晋文公重耳去世之后,赵盾继续代理晋国国政,辅佐晋文公的儿子晋襄公。

赵盾主持国政两年之后,晋襄公就去世了。晋襄公的去世,给赵盾出了一个大难题,这个难题给赵盾以后的日子带来严重的影响。

这个问题和晋襄公的太子有直接关系。

晋襄公的太子叫夷皋,本来父死子继,理所应当,但是,因为当时夷皋年纪太小,赵盾觉得这孩子生活尚且不能自理,怎么作国君?因此,赵盾打定主意,不让太子接任,要改立晋襄公的弟弟、太子的叔叔、当时正作为人质滞留在秦国的公子雍为国君。主意既定,赵盾马上就付诸行动,在第一时间派使臣前去秦国迎接公子雍。

从这一行动可以看出在晋国政坛上,赵盾已经到了只手遮天、随心所欲的程度。

但是,赵盾也有赵盾的缺点和软肋。他是靠了他的父亲追随重耳才换来了今天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赵盾只能算是“权二代”,“权”而不“贵”。虽然赵盾位高权重,但和晋国统治者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宗法社会,赵盾实在称不上贵族。他们赵家在晋国政坛也没有足够的人脉关系,没有人脉关系就等于没有足够的实力。

太子夷皋的母亲就是拿捏准了这一点,开始找赵盾讨说法,表面上她用的武器是眼泪,但实际上她真正的武器是她背后的宗族。太子既然能被立为太子,他背后一定有一批既得利益者。而赵盾也许正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才以太子年龄太小为借口,要另立国君。一旦成就此事,赵盾就有了立国定主之功,不但有效地改变了晋国的政治生态,而且将更加突显其位高权重的形象。

太子背后的力量不肯善罢甘休,太子的母亲更是不依不饶。她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拦着赵盾,啼哭不止,她甚至不顾身份,见到赵盾就下跪,弄得赵盾手足无措。她只问赵盾一个问题:“请你告诉我,刚去世的襄公有什么过错,你为什么要抛弃他的太子而另立国君?”问得赵盾是哑口无言。

赵盾为此事忧虑,越想心越虚,太子背后的势力、太子母亲背后的势力,不知比赵盾强多少倍,如果另立别人顶替太子,也许会有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赵盾骑虎难下,只好改弦更张,答应按既定方针办,国君的位子还让太子来坐。接任的太子就是后来的晋灵公。

这件事情又说明虽然赵盾只手遮天,但他还有所顾忌,不能为所欲为。

太子即位,可被赵盾正式派到秦国去迎接雍的人已经在归途上。无奈之下,赵盾只好再派一支小分队,去拦截并干掉早前派到秦国应请公子雍的那批人。赵盾必须把这个屁股擦干净。

既想只手遮天,又不能无所顾忌,同时思维又不缜密,这样的人想平平安安占据高位,似乎不会有那么容易。在他志得意满之时,危机已悄悄向他走来——在太子母亲的心目中,在太子拥护者的心目中,在太子也就是后来的晋灵公本人的心目中,赵盾是一个心怀不测的奸邪小人,是自己的敌人。

这样的情形之下,慢慢长大的晋灵公该怎样处理和赵盾的关系呢?历史的记载很耐人寻味。

长大后的晋灵公自暴自弃,骄纵无常,其行为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程度。譬如,他平时喜欢爬到王宫最高的建筑上,用弹弓往下射过往的行人。行人为了不被射中,就会四处躲闪。每当晋灵公看到下面的行人惊慌失措、像无头苍蝇逃窜的样子就会特别开心。晋灵公爱美食,但胃口很刁,有一次吃熊掌,他觉得厨师做得火候不到,就传令杀掉厨师,大卸八块,放在筐子里让宫女们顶在头上运到外面去。

晋灵公这样的荒淫无道,表明了一种态度:你赵盾不是执掌国政吗?我偏不和你配合,偏不和你合作。当年你连废掉我的心思都有,我今天为什么还要和你一唱一和呢面对这种情况,主持国政的赵盾只有时时进谏,灵公呢,则是任凭风浪打,稳坐钓鱼台,对于赵盾的意见一概不予理睬。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就发展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

这就出现了《赵氏孤儿》中所讲述的情节:晋灵公派刺客去杀赵盾,结果被派去的刺客中途撂挑子,自寻短见去了,赵盾侥幸得以存活。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晋灵公以宴请为名,想趁机埋伏好士兵除掉赵盾,可是中间有人给赵盾通风报信,赵盾再次逃脱。

这些后来都成了晋灵公的罪名,但是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就会发现事情的不可思议之处:一般来说,用刺客去杀人的人,往往都是弱势群体,譬如燕太子丹让荆轲去杀秦始皇等等。而身为国君的晋灵公居然用如此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可见在晋灵公那里,赵盾已经到了尾大不掉的程度。

赵氏孤儿:感天动地的历史真相

晋灵公连续两次下手都没能得逞,赵盾又该如何应对呢?三十六计,走为上。于是,赵盾仓皇出逃。赵盾这一逃却逃出来了意外。

赵盾前脚刚走,晋国后脚就出了大问题:赵盾的同父异母兄弟名叫赵穿,他就在朝廷之上公然杀死了晋灵公,此时,赵盾连晋国国境还没有出呢。

赵盾闻听消息,马上兴冲冲调头返回。在第一时间赶到了晋国都城,料理乱局。他果断地让赵穿从周朝的京城迎来晋文公重耳的儿子,晋襄公的弟弟,晋灵公的叔叔黑臀,让他即位,这就是晋成公。

史书没有记载在晋灵公被杀这一事件中,赵盾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晋灵公的被杀,赵盾难逃干系。

果然,不久之后,晋国朝野就对此有了风言风语。国人这么议论赵盾:“你身为正卿,说是逃亡,却连国境都没有走出。等到你回来继续主持朝政之时,你也不追查国君被杀的事件,更不去诛讨逆贼,真有你的啊!”

所以,晋国的史官就在史书上这样记载:“赵盾弑其君!”意思就是赵盾有杀君之罪。这个史官名叫董狐,董狐因在此事上坚持原则而名垂青史。孔夫子曾对此大加赞赏。后来文天祥在《正气歌》里也曾这样写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通过这些,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世人和历史并没有站到赵盾这边。同时这也让我们看到,历史上真实的赵盾,和《赵氏孤儿》中赵盾的形象相去甚远。

晋成公在位七年之后去世,在赵盾的帮助下,晋成公黑臀的儿子据即位,他就是晋景公。在晋景公的时候,赵盾去世,他的儿子赵朔承袭了他的爵位,其夫人则是晋成公的姐姐。此时,赵家已经成为晋国政坛上炙手可热的势力了。然而物极必反。晋景公即位之后,要对赵氏家族下手了。

此事事关重大,晋景公在下定决心之前,显然做过周密的部署。

首先,他把行动的前锋选定为屠岸贾,之后将屠岸贾提拔为司寇。司寇地位较高,略相当于卿,主要职责就是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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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蔡磷坚还亡友财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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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稗[bài]类钞》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

吴县(今苏州)有一个叫蔡磷的人,他为人讲信义,重感情。

有一个朋友寄放了一千两白银在他那里,没有立下任何字据。

过了不久,他的朋友死了。蔡磷把他朋友的儿子叫来,要把一千两白银还给他。

他朋友的儿子很吃惊,不肯接受,说道:“哎呀!没有这样的事情,哪里有寄放千两白银却不立字据的人?而且我的父亲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呀。”

蔡磷笑着说:“字据是在心里,不是在纸上。你的父亲把我当知己,所以不告诉你。”最终蔡磷用车子把千两白银运着送还给他。

友人死后,蔡磷本可将千金据为己有,但他仍将它们主动送还给友人不知情的儿子。由此可见,真正的信用,是对自己内心的承诺,而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诚实守信相对容易;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仍能严于律己,认真履行诺言却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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