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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沟桥烽火阅读短文推荐20篇

!享受那一朝一夕,就顿悟出前人穷其一生思考出的真理,享受那一边翻阅,就走过一个时代。小编收集了享受阅读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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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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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的英国,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而有一本书,它的作者用着最真实的语言,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傲慢偏见》。

故事主要以发生在那个时代的四门婚姻为主题,其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发生在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与男主角费茨威廉·达西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漂亮聪明、坚强可爱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主要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尊敬,再到爱慕为线索,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

十八世纪,大英帝国正处于国家发展的巅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她以朴实的文笔描写出乡村里的各种爱恨情仇以及人们的心理变化和情感。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

看了这本书后我想了很多,不仅是当时人们对婚姻的评判标准,还有他们对爱情的理解。在当时的社会,婚姻结缔的幸福条件就是男方有丰厚的家产,女方有不错的嫁妆,这样的婚姻就会被众人羡慕。可是这样的结合真的会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吗?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在我看来是不明智而且可笑的。“什么是爱情”,这个问题似乎当时的大部分人都不能真正理解其实对于这样的社会状况,或许会有那么一些人在心里默默地反抗。所以我佩服伊丽莎白敢恨敢爱的性格,她能正视自己内心的想法而不被物质生活冲昏头脑,我想这样的人真的很可贵,在我看来,她便是那个时代的勇士。

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书中伊丽莎白在搞清楚之前对达西的误会后她所表现出来的坚持。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了解,伊丽莎白消除对达西的偏见后,他们对彼此产生了日益增长的感情,而伊丽莎白对这份感情的坚持和风雨无阻的与之同行,是令人感动的。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忽略事实的真相,因而对一个人一件事产生错误的注解。所以我们应该学会正确的判断和耐心的摸索,这样,或许我们能看到一些很美好的人。

只有了解才会有改变,当偏见化成真诚,那便是最幸福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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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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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纯净的歌曲在耳边响起,我翻开一旁的《小王子》。这是我第一次阅读他,没来得及看完,便匆匆写下感想,以免以后忘却现在澄澈心灵的悸动。

真的,这本书让我回忆起了小时候最可爱的我们,很天真,却也时常说出令大人震惊的话。小王子唯一的那朵玫瑰花,我想一定是最美丽的。小王子爱上了这亿万颗星星独一无二的一株花,当他看着星星的时候,这就足以使他感到幸福。纵使这朵花不谦逊,也不够诚实,但当我们了解她背后所隐藏的温情,也会原谅她。就像小时候对妈妈一般,看到她身上的不好不知被什么放大,那只是因为我们太年轻,还不懂得爱她。等到我懂事后,就能学会去享受这一切了。

花儿在小王子临别时表现得很坚强,她怕小王子看见她在哭,一朵骄傲的花又怎能容许自己这样做呢?花儿是温柔的,那倔强的外表也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让自己的柔弱暴露。在我眼里,这朵花是幸福而又快乐的。因为有一个人会为她感到开心,小王子也是如此,在远方,始终有一朵花在等待,这个牵动他们彼此的感情就是爱吧,最最纯洁的爱意,着实令人羡慕。但其实我们已经拥有很多爱,所以人生不需要太过多余的抱怨世态到底怎么糟糕,去发现一下被你所习惯的爱吧,不要等失去才懂得珍惜。

人们常常会忘记些什么,把爱和天真落在某个角落,谢谢作者带我回顾了以往的那些角落,发现了更多的美好和幸福。让我记住了一朵花和一个小王子之前最真挚的情感,这次,我只歌颂了一朵可爱的花,书中的更多没法详说,但他们带来的心灵慰藉是强烈的。这本书让我了解的更多的是人们所错过的。看着那些文字,此般陌生的熟悉……小王子的结局不管如何,但至少已拥有了一份永恒的挂念。

王子,是住在皇宫吗?享受荣华富贵吗?不,此王子非比王子。他是一位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个比他大一点的星球上。

这本书是一本令我意想不到的书,它并不是一本描写小王子的整天生活,它写了小王子环游了世界,竟找到了自己的理想,那就是爱。

爱,不是被征服,而是世间缺少的爱。

友爱,同学之间发生了矛盾,互不相让,互不关心,谁也不愿意让对方,久而久之,同学的关系不再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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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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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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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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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如果没有它,就像鸟儿没有翅膀不能自由翱翔。所以孙中山说过:“我一天不读书便不能生活?”就是这个道理。

空闲时,我最爱看书了。每当一翻开书,整个大脑都在的海洋里了。在书海里慢慢领略书的奥秘,和苏轼一起陶醉在望湖楼;和大画家齐白石一起观察虾的一举一动;和李白一起送行汪伦……各种各样的书籍让我爱不释手有时候入迷了,就会废寝忘食,也就胡乱扒拉几口饭。阅读增长了我的知识。虽然读书友谊身心,但是可不是白读的——书中的好词好句好段都要运用,这才叫读书。否则要变成“假读书”了!写作时都派上用场了,真是腹藏诗书气自华!

记得有一次,一下英语好的我,竟然破天荒考了89分!我很失望,因为差一分就难,爬上来了。可惜还是掉下来了。一分可以上好几名呀!回到家,随手拿起一本书,垂头丧气地看着。谁知,一看便痴迷了,犹如背书团团围绕着,和书作伴,打开心灵的钥匙。书像一位美丽的天使,安慰、抚媚我的心灵,使我陶醉在其中。没想到!书也有成为自我的力量!我已经将它作为我唯一的“知己”了。原来伤心和困难都是拦路虎,我们像武松一样,将它打倒了,战胜的却是自己!阅读使我快乐,它像一把钥匙,叩开我们心灵的大门;它像一盏灯,照亮我们所有的道路……

人活在世上都得读书,因为它不仅能开阔知识面,还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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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名著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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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一部家喻户晓的批判讽刺小说,是钱钟书所作的为数不多的长篇小说之一,更是被誉为“新儒林外史”。不得不说,这部如此高评价的小说承载了多方面的社会批判和文化讽刺,它对人物形象的塑造更是达到了我国近代文学史上的一个巅峰。

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原本以为他是个才华横溢的知识青年,能在文学界有一定的建树。可是,故事一开始,方鸿渐被他的“岳父”资助去欧洲读书。但是不学无术的.他在出国的四年中倒换了三个地方,伦敦,巴黎,柏林,最后却为了应付父亲和“岳父”,用下流的手段,购买了一张“美国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就这样,貌似载誉归来的他还受到故乡人们的赞扬和支持。

一个无所事事的假文艺青年,还受到了许多才女的青睐。故事的发展让我感到无比的恼火,但更觉得这样的情节不正是带有浓厚的嘲讽的喜剧情调。才女苏文纨有着一定高度的才学,她却喜欢上了方鸿渐,但是,他却喜欢上了唐晓芙,一对表姐妹。我越来越觉得书中的情节真的是让我大跌眼镜,通过这样的情节设置,方鸿渐口齿伶俐内心懦弱,有些小见识但又没有什么真才实学的方鸿渐深深地刻入我的脑海里。这就是抗日时期的中国“知识分子”的缩影么?

其实,我觉得这本书对我们现在更有教育意义,方鸿渐就好似我们当今的一些没有远大理想,不知道怎么掌控自己命运的游手好闲之徒的批判和警醒。书中的其他角色,例如学术骗子李梅亭,在如今更是数不胜数。在文化方面,中西文化冲突在书中也表现得尤其突出,有顽固旧思想的老者的迂腐,还有对西方文化的盲目借用和学习,真的都是如今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围城》中的人,各个有自己的优点,但是他们都有着自己心理的缺陷。各种各样丑陋的人性暴露在那时的社会背景下,演出了一幕幕“精彩”的“喜剧”。或许,在那时日本侵略的时候,这还真的是不是一种想象而已。

《围城》告诉了我人性的真面目,也教给我一些人生的哲学。人,活在世上,不是碌碌无为地顺应生命的消亡,而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社会的变革,甚至改变人类的进步。方鸿渐,一个失败的人,有些许爱国情怀的人有着悲惨的结局,我们作为大学生,抱着对人生的希冀,用自己的双手定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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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七年级名著阅读笔记6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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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是浩瀚广阔的,深蓝的海水,不会因为你的计较而变得不深蓝,反而会变得更透蓝,让你逐渐的喜欢它。明月挂空在加勒比海海面上折射出最温和的月光。她温柔也很顽皮,吹起数尺高的浪打翻船只,在那儿,只有风有浪,没有淡水,没有食物。

老人在普通人眼里是瘦弱无力的,是挂在天边的夕阳,但在《老人与海》中,老人圣地亚歌在生活重压下仍然能保持优雅风格,在心志和精神上不可战胜的硬汉子。老人是夕阳,但最美不过夕阳红。

美国作家海明威用数量不多的笔墨经典地信叙述了老人与海洋的故事:大鱼、饥饿、焦渴、风浪、这些随时都有可能夺取老人的生命,但他却不怕。海明威并没有高谈阔论,只是把故事充分容纳在一个尽量小的范围内——一个破而小的渔船。使读者能更加纵观全局,直观形象的懂得人真正努力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圣地亚歌的那种坚强、勇敢、执着的精神令我们敬佩。连续八十几天未捕到大鱼却从不言弃。当他与大海搏斗时,那个场面令人提心吊胆,他却显露出丝毫不惧的神情。纵使手脚麻木,身体淋血也不会退缩。把淋血的双手放在海水中来保持自己清醒,好与那条大鱼斗智斗勇。为捕到这条大鱼,在那有风有浪却没有淡水没有食物的海面上“追捕”它几天几夜。捕鱼回来时,一路中遇到几次鲨鱼,他从不惶张失措。他就是人不可战胜的精神和力量的化身,更可贵的是,老人战胜了悲观和死亡,在梦中又次梦见狮子。

老人仍有一颗善良的心,犹如萤火虫隐隐约约飞过竹林,透露出来的光与热。他替鸟儿伤心尤其是那些柔弱的黑色小燕鸥,于是,他想:鸟儿的生活比我们还要艰难,除了那些猛禽和强壮的大鸟。老人在海中无人与他说话,他感到孤独,所以他在海中自言自语,那也是他内心世界的真实独白。把鲨鱼变得不再那么残暴。

为了我们的尊严,我们要学习那种顽强,拼搏,勇敢的精神。尚且一位老人都如此了,更何况我们这些初升的朝阳呢?《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短,短而融精华。我有种冲动,想驾只船去漂洋过水海,不过那不现实,更实际的是加勒比海吸取那份精华——坚强勇敢的精神。

老人的灵魂永远萤绕在我们心中的的上空,让天与海变得更蓝更深邃,合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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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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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为了哄我睡觉,总是说“:嘘,别吵,有大灰狼来了。”于是,我赶紧闭上眼睛,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生怕被大灰狼发现。就这样我在妈妈善意的谎言中睡着了。

渐渐地我长大了,上了幼儿园,妈妈给我买来了小人书。每晚睡之前,妈妈都会拿出来给我讲一个故事,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大灰狼的故事,我逐渐明白大灰狼只在书上和电视里才有,它们出不来,妈妈也不再只是为哄我睡觉而给我讲大灰狼。而是给我讲各种各样的故事,有《童话故事》、《寓言故事》、《三国演义》等等,妈妈说听不懂就问,还要我想象,把自己当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每天晚上都在这些故事中睡去,有时梦中还真遇见了他们呢。

转眼我已经上小学了,认识了很多字,还学会了查字典,妈妈也不用再拿着书给我讲故事了。在妈妈的督促下,我养成了看课外书的好习惯,妈妈说每天必须看半小时,这样能增长见识,还能提高写作水平。妈妈忙于工作和家务,也会抽出时间来陪我一起阅读,有时我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轮着读,有不懂的词语,妈妈仍然会细心的给我讲解,和妈妈一起阅读,我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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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使我快乐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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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余落晖,我捧一抹最亮的;涓涓溪流,我选一条最清的;灼灼枫叶,我摘一片最红的;漫漫人生,我要采人世间最重的——阅读

七岁时,爱读《西游记》。无所不能的孙悟空多少次玄幻了我的童年。可是我发现孙悟空纵然拥有火眼金睛,七十二变等神通,因为大闹天宫,依然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并且一压就是五百年!风吹日晒,狂风暴雨——坚强竟被一只猴子演绎的如此悲壮。被师傅从五指山救出之后,皈依佛门,陪他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纵使被师傅误解,也心甘情愿护他西天取经。孙悟空,一只不甘平凡历尽艰险最终修成正果的美猴王,在《西游记》中我认识了你,愿与你为友,共享你的经历。

十岁时,爱看《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温酒斩华雄”、“火烧赤壁”、“空城计”……曲折的故事情节让我夜不能寐,智慧的孔明、忠义的关羽、奸诈的曹操让我荡气回肠。起初,讨厌曹操,因为他手段奸诈,“宁我负天下人,也不可让天下人负我”,为了成功可以不择手段。直到那次考试失利,再次翻开书,却对曹操改变了看法。因为曹操纵使宛城失子,悲痛万分,却毅然忍住悲痛,继续征战。相比之下,刘备被火烧七百里连营后,一病不起,白帝城托孤,毫无气魄可言;袁绍,头脑简单,不重用贤士,不听信忠言,毫无胸襟可言;孙权,守着父兄的基业,胆小如鼠,不愿参与任何有风险的事,毫无斗志可言。顿悟之后,觉得曹操才是个真正的英雄。宛城失子,败走华容道都没有磨灭进取的棱角,勇敢地走了过去,最后取得了成功。在《三国演义》中我认识了一个个英雄豪杰;看到了一次次战争;懂得了一条条用兵之道。《三国演义》,给予我无限前行的动力!

十五岁时,我的性格渐渐变得孤傲,而《名人转》却逆转了我。我看到了贝多芬出身贫苦,饱尝人间的冷暖,瘦弱的身躯过早担起家庭重任。成年后,惨遭失聪的折磨,命运如此的不公,贝多芬“扼住命运的咽喉”,谱写了《田园曲》、《欢乐交响曲》、《命运交响曲》等倔强的乐章。列夫?托尔斯泰、贝多芬、米开朗基罗,经受无数挫折、险阻,却始终没有对这世界屈服,而是向世界亮出了自己最好的一面。《名人传》逆转了我的孤傲,让我懂得了“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的真谛。

初中三年,读过无数本课外书,更加懂得了阅读的真谛。回顾走过的三年,阅读已深深植入我的脑海。面对过去,我只想说:“阅读伴我成长,阅读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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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朝花夕拾阅读日记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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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朝夕拾》并不陌生,有几篇在课本中已经学到。今天在细读《朝花夕拾》时,最喜欢其中描写童年美好回忆的文章,有不拘小节的长妈妈将美女蛇的故事;闰土的父亲在雪地中捕鸟的故事;坐上三道明瓦窗的大船去东关看“五猖会”……对童年生活描写最为详尽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得十分有趣,读过之后仿佛又看到自己的童年,不过没有鲁迅先生所见所闻多,心中是十分羡慕。

《朝花夕拾》中也有表现青少年时期的生活感受,当然,对旧社会的批判,封建思想文化的讽刺自然少不了。在鲁迅小时,长辈给了他《二十四孝图》,开始他很开心,但古人事事都以孝来约束人,让作者有些反感。除此之外,对怀念师友、对当时迎神赛会都十分详细。

《朝花夕拾》在语言方面也十分值得研究,大都清新自然,读起来似乎是和一位好朋友交谈一样,书中把议论和抒情完美结合,即使是简单的几笔描写,就可以勾勒出人物形象,场景气氛等,书中只有十篇文章,每一篇都色彩纷呈,各显个性。在中学课本上的几篇文章给中学生带来极大的影响,长妈妈、藤野先生等人物已经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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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给我的启示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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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了。阅读课外的文章,能让自己的知识变得丰富多彩,也能让自己饱览其他的不一样的知识。我也一样。

一次放假回家,我在第二天写完了作业,写完作业,也没有什么可做的了,我又把眼睛转向了书柜上——“看书,对,看书吧……”说着,我走向了书柜,仰起头,望着五颜六色的书目,想:“记得有一本还没看完的新作文书,拿出来看一下吧……”我拿出了那本作文书,那是一本三厘米厚的作文书,我拿起它,看了起来,一下子就看了两三个钟头。

转眼间,又到了返校的日子。这一天上科学课时,科学老师问了我们一个问题:“同学们,你们知道水生的蒜第几天能发芽吗?”我一下子就想了起来——哈哈,我看过的一本书里记载着这种水生植物,我一下子就答了出来,原来,阅读这么有用啊!

从这件事起,我知道了读书是多么得重要,以后,我更加勤奋阅读,汲取更多的课外知识,使自己知识更渊博。

阅读能使人更加知识丰富,多勤奋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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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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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长过程中,无数本书滋养着我,伴我度过漫漫长途。我对书如鱼和水,紧紧系在一起不可分开。臧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当一本书真正住进你的心里,你就会有这种感触。

小时受爸爸的影响,对书很感兴趣。爸爸便买来了几本名着以陶冶我的情致。但我太小,只是随便翻翻。

上学后发现小时爸爸买的书竟是四大名着,便来了兴致,随手拿了一本《水浒传》看看,却一下被吸引住了。小时的零碎记忆在一页页纸中被重现,记忆也随之深刻起来。当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灵久久地被那一个个英雄豪杰所震撼着,感动着。

在这昏暗迂腐,官官相护的年代,无数好汉被处处欺压。但乱世出英雄,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义聚梁山泊,汇成了一股连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势力。在一次次征战中,他们为了义,救出兄弟,杀除贪官,却也冲为了朝廷眼中的最大贼。在几经波折下,朝廷招了安,让他们四处奔波扫平其他势力,但结果却是,在百经沙场后散的散,死的死,就如同一部戏完结后的惨淡收幕。

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印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急公好义的宋江,智慧多谋的吴用,豪迈大力的鲁智生,武艺高强的林冲等等,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们是天上108位星辰,来到人间替天行道。他们豪气冲天,为了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倒贪官污吏,济世救民,颠覆了我们心中所谓的“义”。何为真正的义,谁也说不清。但他们却说明了一点善、正即义,民心所向即义。他们用自己的义,反对朝廷的腐败。

但当他们实力达到顶峰时,宋江却不顾反对要朝廷招安即使有义,却依然要顾到忠。不是所有义都是大逆不道,也不是所有忠都不能与义并存。也是他们四处征伐,扫灭那些本与他们同道的贼。从那一刻开始,故事就发生了戏剧性的扭转。即使如此,朝廷依然是朝廷,它永不会为了你一点战功,而天真地以为你以忠顺。所以,当他们得胜归来时,硬生生地拆散了他们。

直到现在,我依然为他们的结局而感叹。但转念一想,觉得又能怎样呢?或许那已是最好的结局了。那个时代成就了他们,却也毁灭了他们。但到最后,他们的情也依然存在,想起吴用、花荣随宋江自杀,我眼中便盈满了泪水。

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时间,只是为那一个个故事感叹,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空间,任思绪随那些好汉心神往之。

书,带着我的灵魂在一点一滴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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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回归纸质阅读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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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产品的日益发展,“低头族”的人数也愈加壮大。调查发现,人们在手机上花费的时间,日平均不少于4小时。这是一个数字化的时代,同时,也正是各样的统计数字让我们意识到电子产品的两面性。

电子阅读的方式想必在人群中并不少见,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它方便、快捷,各式各样的读书软件都可以让我们随时随地,畅心阅读。与此同时,纸质阅读的概率减小,纸质版图书的销量减少,而人们的视力也随之下降。

无疑,带给我们这些变化的根本,非手机莫属。然而,指掌之间应当有本真正的书籍。

纸质书籍可以让我们更加专注。古今的贤者能人们都具备着较强的专注力。颜回于破旧的陋室中阅读,欧阳修于庞大的马群中阅读,毛泽东于喧闹的集市中阅读,可见他们的专注力着实超群。反观现在的年轻人,微信铃声一响,立即放下手头工作点开消息,此时,微博热搜连续更新,于是被好奇心充斥的他们玩起了手机……坐在教室里上课的学生,坐在阅览室内工作的上班族,一旦哪里有任何动静,他们的目光便会随之飘去。如此的专注力,也着实值得反思。当你捧着一本书,沉醉于淡淡的书香,遨游于奇妙的世界,又怎会有暇关心他事呢?书海强大的引力早已将你所有的深思固定于书本之内。久而久之,专注力必定提高。

电子阅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们的阅读进度,而阅读速度限制了人们的阅读量。经调查,我国公民年均图书阅读量为7。86本。俞敏洪在一次讲座中提到:“每周一本书,你的人生将如同开挂一般,不断地前进。”而现今人们的阅读量却不及讲座中所说的六分之一。那么按照此势发展下去,人们是否会变得越来越无知,越来越没有文化呢?

“没有金庸,就没有阿里巴巴。”这是马云在金庸逝世之后的悼念。他将武侠小说中的许多战略计谋经过变形应用到公司的经营当中,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商业江湖,并打出一片天地。所以,读书是能够让我们更加智慧的。每个人的指掌之间都应当有本真正的书籍。对比电子阅读,它不仅保护了视力,提高了专注力,还能更加丰富我们的头脑。

回归纸质,全民阅读,感受读书带给我们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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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苏菲的世界》阅读心得感悟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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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叫《苏菲的世界》,它带我认识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

苏菲是一个普通的初中女孩,在放学回家时收到了几封神秘的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从此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成为了哲学家艾伯特的学生。然而,这个平静的世界下的真相比苏菲想象中的复杂,她跟随着老师的脚步,运用她独特的智慧,一步步逼近真相,逼近另一个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哲学的历史与发展,从仰望星空的柏拉图,到神秘的中世纪哲学,从关注时政的苏格拉底到总结自然规律的亚里士多德。这个世界,哲学无处不在。在这个理性与感性并存的世界中,我最感兴趣的话题就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分别提出了人先有感性概念,和人先有感性概念这两种说法,孰对孰错。在这个有趣的问题中,我更支持后者,当然,柏拉图的说法也很有道理,不过我更相信,人没有天生的概念,这些基本概念大多是人们从无数经验中总结而出来的。哲学就是这么的奇妙,只要你言之有理,皆有可能。而我就是喜欢哲学的这一点,每人都可以各抒己见,争做真理之海中最洁白的浪涛。

如果世界从魔术师的帽子里拉出来的兔子,大多数人都是在兔毛底端的杂菌,不断往下爬。而哲学家则会迎难而上,不断向毛尖冲刺。当然,中间落下的人数不胜数,但仍有小部分人,抓紧兔毛,去把兔子看个清楚。苏菲正是那一小部分人,锲而不舍,激流猛进,在不断的探索与失败中去找寻真理的那一道光。光是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学习,如果这种精神让我们用在任意一个领域,那都是事半功倍的。

宇宙是片大海,我们都是其中的水花。“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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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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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人问我,什么让生活美好?我就会不假思索地回答:阅读!因为它不仅开阔了我的知识面,而且还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无聊时,我最喜欢读书。每天,在我把全部任务完成时,我就会第一时间往书柜“进攻”,把我喜欢的书抱走,然后津津有味地看着。各种各样的书使我看得入了迷。有时,我还会跟随着书里的人物的心情而变化,一会儿紧张,一会放松,一会儿愉快……仿佛我变成了书里的人物。

每当我伤心时,我最喜欢的也还是读书,一天,我因为考试成绩不够理想被爸爸批评了,情绪很低落,我就跑到我的房间,拿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看了起来。谁知,这一看便入了迷,我一下子扎进书里,沉浸在鲁滨孙的孤岛生活里,为他找到食物而高兴,为他生病而担忧,为他救了星期五而庆幸……把一切伤心抛在脑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发现困难并不可怕,我们要像鲁滨逊一样,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坦然面对,寻找方法,最后把困踩在脚下,继续前行。

读书,拓展了我知识面,有位名人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是这样的,我学到的很多知识不仅是从课堂上或从别人的身上获得的,还是通过读书获得的。读书不仅使我增长了知识,而且还使我的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阅读中积累的好词佳句在写作的时候就派上用场了,真是“读书万卷始通神,腹有诗书气自华”呀!以前我最头疼的就是写作文了,可现在我的作文水平有了提升,发现写作文其实很有趣。

书是知识的宝库,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它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丰富了我们的生活。是它帮助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我最喜欢读书了,因为读书带给我快乐,读书使我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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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五年级学生阅读《西游记》有感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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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中国古典的四大小说——《西游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唐僧。其中孙悟空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着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一种反抗精神,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猪八戒是一个喜剧演员,老实、有力气和孙悟空一样敢于斗争,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但是猪八戒好吃、好睡、好色等一些毛病总是改不了。沙和尚和唐僧虽然武功很低,但是在《西游记》这本书里是少不了的。

《西游记》这本书市中国的古典四大小说之一。是秀的神话小说,也是一部群众创作和文人创作的结合作品。小说从孙悟空的“大闹天空”开始,把孙悟空的形象起到了书的重要地位,在师徒四人的努力下去的了“正果”。

看了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了:只有经历了挫折,才可以得到想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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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话题日记怎么写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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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语文的一坎,坎的是想法,是角度,是真理,永远过不了眼的阅读理解,如会变得出奇有趣而又简单。

老师上课说:“自私是阅读的天敌。”我恍然大悟,理解的应是作者的想法,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题目,这样就能站在白云之上,用108将打开阅读的大门。我所能回答的是:“我爱自己,但我不自私。”

全新的方式,总能看到不一样的自己。

阅读的要点不在读全文,而是读题目。阅读的考点无非就分为:文章主旨,文章结构,文章材料,但答题往往要比想象中容易。因为考题是有卧底的,反复出现就构成线索。

苦苦追寻的线索,原来出卷者是隐藏告诉的,审题原来才是最关键的,它就是所谓的已知条件。

但原文不是一无所用的,题目总有弊端之处,这往往是文章与题目的出入口。把所有考题看完,形成合力,再领着任务到文章里找答案,最终找到的会是“关系”。

因为活在世界上的每一天,以你为圆心,能构成的是关系。文章包含着生活的方方面面,考题的构成就是关系的网络图,复杂而精炼。

把未知的变成已知的已不是难事,阅读题目的反复的是人事物景的特点,这是不变的。

所以出卷者考的是综合能力,读写不分家,我们被扣分的地方都是作文里的错误,作文是不完美的。

当体会到做题后快乐的自己,会不会为之喝彩?

当领略到白云之上的智慧后,能不能大声地喊出:“我再也不是阅读困难户了。”

当告别苦难,告别忧虑,告别烦心,是不是微笑地告诉父母,老师,同学:“阅读,我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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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在阅读中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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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记事起,每天晚上陪我进入甜甜梦乡的都是爸爸和妈妈动听的故事。没有上学的时候,因为不识字,妈妈常买一些图片书给我看,在书中,我渐渐认识了一些动物、植物、交通工具等;后来我又接触了《古诗词》,也会像念顺口溜似的背上三两首,因此受到大人的夸奖,这时我就像一个胜利的战士,开始体会到阅读的快乐。

爸爸也经常给我讲故事,可是爸爸很忙,有时候,一本书就讲一半,让我很着急。那时我就想要是能自己读书就好了。上了一年级以后,老师教会了我很多字,我学会了汉语拼音,认识的汉字也渐渐多了起来。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试着自己读书,以前爸爸给我读的书,现在我都能自己读了。放学回家,除了玩我的玩具,就是翻看我专用书柜里的书,每次吃饭都是妈妈再三提醒,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现在,读书成了我最大的兴趣。

爸爸、妈妈每个月都会帮我订一些杂志或者书籍,每个月的新书成了我最大的期待。我最早读完的一套书是《不一样的卡梅拉》,“生活中肯定还有比睡觉更好玩的事情!”大小卡梅拉们执著地追求那些不可想象的事情。去看大海、去摘星星、去找回太阳……,一路上处处坎坷、历经艰难,最后都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要问我为什么爱读书?我会说,因为它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读书我变得幸福、快乐,同时,也发现了很多小朋友们不知道的“秘密”,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也会提出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有常常把爸爸、妈妈问倒了。爸爸说,阅读是每个人的事情,现在互相朗读、讲故事成了我全家每周的固定节目。

读书伴我成长,阅读使我快乐。从现在开始,我要变成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以书为伴,让我在快乐阅读中汲取知识的营养,一路陪伴我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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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小达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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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问我谁是我们班的阅读小达人,那你就听我细细道来吧!

她长着一双清秀的小眼睛,一张娇小玲珑的樱桃小嘴,走起路来风度翩翩。最厉害的还是她那种读起书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劲头。这是谁呢?她就是我们班的舒程冉。

小舒看书那叫一个认真啊!每次读书时她的全部精力都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无论处在什么嘈杂的环境中,她总能如饥似渴的读书,周围的一切都影响不了她。

平时下课后,我们在外面玩耍,她就坐在教室里读书。我们叫她,她不理;我们逗她,她也不乐。眼睛一直盯在书上,真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虫”。

有一回,小舒的妈妈叫她吃饭,小舒还在看《小猪梅西传》。她被书中的优美词句和插图深深吸引住了。妈妈连叫好几声,她也没舍得放下书来。直到爸爸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才如梦初醒,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来到饭桌吃饭。吃完饭,她又跑进书房继续进入书的世界。

小舒不仅爱看书,而且读书还有方法呢!有一次,我翻开她的一本书《柳林风声》。哇!密密的字迹把整本书都快覆盖了。我读了读,原来都是小舒做的笔记和对这本书的评价。她把整本书都读懂读透了。真是一个看书的好习惯,我心中默默地下决心要向她好好学习。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觉得阅读小达人这个名称非她莫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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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阅读初二作文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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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翻开一本书时,每一个字,都好似一点点星火,点亮属于自己的世界,那便是阅读的乐趣。

每一页书都是一个花季少女,她会轻轻告诉你快乐的源泉是什么,她总会拿起文字编成的花朵告诉你,快乐的源头就是阅读。每个文字都是纯洁的天使,它守护着你,净化着你的心灵。没有什么比这更好了。文字就像书中绽放的花朵,点缀着一片又一片美丽的“书景”。

慢慢靠在一把舒适的椅子上,手中捧着一本书,一页接着一页翻书的声音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声音,这种声音让人沉醉。那是前所未有的幸福,从未有过的乐趣。

阅读的乐趣是什么?就像丰收的果实,一个个结在树上,让人欣慰,让人愉悦。那些果实就是知识之果。当它还是小树苗时,我们需要用阅读来灌溉,用乐趣来施肥,用努力来催长。当它长成大树,一片片叶子叠在一起时,才知道,原来收获阅读的乐趣如此简单,只需要多看书就可以了。

阅读为什么会收获乐趣?因为当我们在书海中遨游时,我们可以感受作者的感情,了解那时的社会背景,一个个小故事扣人心弦。这时你就钻进“书眼”中,在文字的细缝中挖掘快乐,在这个过程中,你就会慢慢融入阅读这杯糖水中。

乐趣的源头是什么?是作者的内心世界,不同的人,写出来的文章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应当接受各种各样的文化,也要用心去感受它们。这样我们既可以收获阅读的乐趣,也会爱上不同的文化。所以快乐的源头就是作者的文化。

现在的我是那么感谢读书带来的乐趣,因为它让我沉醉在书海中,让我慢慢长大,逐渐成长为一朵属于祖国的花朵,点缀着祖国大地。这就是阅读的好处。

书中总会有一只手在抚摸着你,这种感觉就像是清风拂过小溪,带着涟漪,轻轻的,柔柔的。那么温暖,其实自己这时已经爱上了阅读,开始用文字中的一点点星火点亮自己的未来。

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乐趣——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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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五年级下册阅读笔记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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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爬在巍峨的黄山上,当我漫步在东方明珠塔之上,当我走在人民用血汗筑就的长城之上......每一次,这么多的“每一次”都让我有千言万语想高声呐喊出来,那便是让我最自豪的话语:“我有一个美丽的梦,美丽的-------中国梦!”这是发自内心的呐喊,这是发自内心的激情......

对于小时的我来说,美丽的梦想似乎是那样的遥不可及。记得有一次,我在作画,一群女生突然走到我身边,冷嘲讥讽道:“咦?这是什么玩意儿?”“秋千”“什么,我看这是砖块吧!”说着她们都仰头大笑,还说我不是画画的料。我立刻红着脸,低下了头,我感觉我的心都碎了,这是我的梦想,却这样被侮辱。于是,我放弃了。因此在那时候,我眼中的梦想就像一个漂亮而又透明的泡泡,在广阔的太空中飘来飘去。可正当停留在自己眼前的那一刻,正想用手去触碰的它的那一刻,美丽的泡泡就这样------破了。因此,我从不相信梦想的存在。直至有一次品读完《安妮日记》,这才让我感受到梦想的伟大。

安妮生活在“秘密小屋”25个月。在漫长的日子里,唯有13岁的安妮用她富有生活气息的笔,用她要做个作家的梦想,让她记录下小楼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真的很难想象,当犹太人们因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感到痛苦时,安妮却仍然能够以乐观的心态将这一切化为了自己理想而努力、奋斗的动力。安妮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就是这样的一段话,却让我感慨万千。安妮把写作当成心灵的支柱,即使常为这样的生活而沮丧,但从没有绝望过。她乐观地认为这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我在想,她在这样残酷的战争中都能够坚持梦想,为理想努力、奋斗。那对于身在和平与宁静中的我们来说,为何不像她一样,勇敢而又坚定地放飞梦想、追逐梦想、实现梦想。

我的梦想很简单,就是成为一位像安妮一样能够追求理想的人,能够放手去追逐一切的人,能够成为一个热爱祖国的人......

岁月悠悠,波光明灭,泡沫聚散,唯有中国梦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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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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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姚箐箐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目瞪口呆之余,她差点脱口而出:"他张振泽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不要脸去傍富婆的小白脸!"但她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心里狠狠地说:张振泽,你够狠!!

回办公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姚箐箐义无反顾地走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能屈就在这种人之下,她咽不下这口气!姚箐箐心里又恨又气,她怎么也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让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给玩了。走出公司的大门,她还愤愤不平。

"姚箐箐,等等我,姚箐箐!"有人在后面叫她。

回头一看,叫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振泽。姚箐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张大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如今我已经不是阿依莲公司的人了,就算你荣升了,你也未必管得到我吧?"

张振泽对此毫不计较,他站在姚箐箐面前,急切地说:"姚箐箐,这经理的位置,虽然很诱人,但我却不稀罕!如果你真的要走,我就和你一起走。"

姚箐箐一愣,继而冷笑道:"这可奇了,张大经理,你这是为什么啊?"

张振泽用一双火辣辣的目光凝视着姚箐箐,热烈而诚挚地说:"有句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我要对你说,姚箐箐,我爱你!"

未等姚箐箐说话,张振泽紧接着说:"姚箐箐,你还记得四个月前华信大道那件事吗?"

四个月前,姚箐箐开车去华信大厦购物,遇到一个落魄的大学生正在大厦门前乞讨,说他出来应聘,钱包被偷了,现在没办法回校,想请人们帮他两块钱,让他坐公交车回学校。没想到路过的人都不相信他,还说他是骗子。姚箐箐见状,不假思索地掏出十元钱给那个大学生,让他打车回校。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姚箐箐早就忘了。可是,眼前的张振泽跟那个大学生有什么关系呢?

"那次你帮助的那个大学生,是我的同学。我们正在做一项调查,想测试一下人们的诚信危机......你掏出钱的那一刹那,你的美丽、端庄、大方,一下就吸引了我。后来,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打听到了你所在的公司,于是我就来这里应聘了,为的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你......"姚箐箐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那你干吗要害得我失去工作?"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只是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想以此获得你的青睐和好感。不过,既然已经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挽回了。去宗阳集团吧,我将给你一份让你更加自信,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待遇也远远超过在阿依莲公司的工作。你看如何?"

什么?姚箐箐不由得大吃一惊。宗阳集团是市里有名的十强企业之一,他张振泽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什么能力让她去宗阳集团任职,还说得这么肯定?难道,他还想通过他傍的富婆来疏通关系?

想到这里,姚箐箐冷笑了一声:"你凭什么来保证?"

"因为,张宗阳是我爸爸。"

"啊?"姚箐箐不禁大吃一惊:他居然是宗阳集团的少主人,怪不得口气这么大。可是,倘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来阿依莲公司当一个普通的销售员,那个胖女人以及他翻捡垃圾等种种怪异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张振泽似乎看出了姚箐箐的疑惑:"在你接受我的求爱之后,我会将你心里的一切疑虑都告诉你。"

"可是,我比你大呀。"不知怎么的,姚箐箐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是那种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喜悦。

"年龄是问题吗?我在乎的只是你。因为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年龄。何况现在姐弟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接下来,姚箐箐才明白了张振泽为什么会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额。原来,他所有的业务,竟是垃圾箱创造出来的。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不让父亲公司里的人小看他或说闲话,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不直接进到宗阳集团,而是独自出来闯荡。因为那次姚箐箐的慷慨及她的举止动作获得了他的好感,他查到了她的公司所在地后,就去阿依莲公司应聘。至于他推销的成绩,完全来自于个人的努力。他跑到家底颇殷实的住户去蹲点,看到别人扔了垃圾后,再悄悄跟踪扔垃圾的人,看看住的是哪一户。然后返身回到垃圾箱旁,翻捡别人丢弃的垃圾。他从垃圾中看到这家是不是有女主人,看出这家人的偏好,或名牌,或重实质,并且从扔的面巾纸等物,看出女主人的皮肤是油性还是干性或中性,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推销方案,结果屡试不爽。以此为基础,他获得了不少顾客的好感,然后通过顾客与朋友之间的交口称誉,使得销售量直线上升。

原来如此!这下姚箐箐不由得对张振泽刮目相看了。她突然有些情不自禁,冲上去就抱住了张振泽,她为自己被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爱着而感动并幸福!

只是,有一点她仍然不明白,上次她跟踪张振泽时,看到他和那富态女人的亲昵状态是怎么回事呢?可是,这事她不好开口问张振泽,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踪过他,他会怎么想呢?

这事就压在了姚箐箐的心里。直到张振泽带姚箐箐回家的那一天,姚箐箐看到一个肥胖富态的女人一脸惊喜,抱住张振泽嚷道:"泽泽,你回来了。妈妈想死你了!"姚箐箐才暗叫了声惭愧,原来,这个女人正是上次她跟踪振泽时,看到的那个"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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